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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3-02-13 23: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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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排全县教育系统彩钢板建筑安全状况,存在火灾风险隐患情况,健全基础台账,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曝光、关停、拆除等方式,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所有使用易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物

1.用于人员密集场所、体育场、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培训机构等。

2.用于校园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建造的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食堂、库房等各种非永久性彩钢建筑物。

3.上述场所以外的所有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复合保温材料的建筑物。

(二)主要火灾风险隐患

1.早期建设的学校建筑,有的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电气线路陈旧老化;一些幼儿园的教室、宿舍采用可燃材料装饰,柜厨、桌椅、玩具等可燃物较多,极易造成火灾。

2.部分学校出于疫情防控或方便管理的需要,在学生宿舍安全出口和窗户安装铁栅进行封闭,夜间将安全出口锁闭,一旦深夜发生火灾,人员数量多、行动力差,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3.部分学校学生配备了电脑、电视机等电器设备,随意安接插座,拖拉电线,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现象严重;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4.冬季培训机构用电、用气量增大,且部分在校学生尤其是学龄前儿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正确认知,影响逃生成功率。

5.大多数培训机构往往设置在公共建筑内,与其他场所共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三、整治措施

(一)坚决杜绝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住人现象

1.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校内建筑施工工地临时搭建现场办公、住宿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

2.严禁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夹芯板作为住人场所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

3.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校内施工、培训机构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4.对违法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建设彩钢板的建筑,移交自然资源、执法等部门进行查处。

5.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托消防部门依法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严重影响安全的,按程序提请当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二)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重点围绕“打移隔培”做好工作

1.打通消防安全通道。一是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和标识管理,保持校园内和大门口消防车道畅通;二是安全出口不得锁闭、占用,学生宿舍楼出口夜间不得锁闭,(确有防疫管控要求,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要采取措施确保能够随时打开);三是宿舍、教室、食堂等场所的疏散通道、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栏栅。

2.移除致灾物件,严格规范电气线路的使用。一是移除宿舍大功率用取暖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插板,设置“人走关火关电关气”安全提示标识;二是移除在室内、楼道充电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三是规范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用电安全行为,、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3.隔离易燃易爆。一是隔离火源,学生食堂操作区和用餐区要做好防火分隔,定期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定期对天然气管道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二是隔离电源,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测配电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敷设应穿管保护,同时做好日常电气线路的检查工作;三是隔离危险源,用于教学实验的危险化学品要控制数量、分类存放,专人看管,持证上岗,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食堂使用的燃料以及面粉等应控制存量、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督导检查。一是各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要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开展“六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二是各学校要开展“消防安全小老师”活动,让学生在寒假期间发挥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会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社会消防安全隐患,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讲解自救逃生方法,为消防安全宣传注入年轻活力;三是开展教职工和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县教育局会同当地消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开展消防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检修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强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至2021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学校按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5日)。各学校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报告,1月底前完成。各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学校内进行摸底排查,并分类建立台帐和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等,2月底前完成。县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到学校进行核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3月6日至3月31日)。各学校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巩固好整治成果,切实将火灾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督查,建立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

第2篇

【关键字】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煤矿全生产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煤矿监管体制不顺,管理资源浪费严重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多头管理,力量分散,处罚的多,落实的少。我国除负责履行国家监察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外,还有各级经委、各级市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各级中小企业局等都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造成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安全监察、安全督促检查等管理体系较为混乱,使得企业无所适从,管理落不到实处。例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对煤矿实行监察制度,各级煤矿监察机构依照该条例对煤矿企业实施安全监察,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内容均进行了相应的限定。而实际上,我国各地方综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却无权实施处罚,使地方监管力量弱化,造成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分散,不能形成合力,安全监管效果较差,管理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部分煤矿业主利益为重,不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无证照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无视政府监管,受利益驱使,超层越界,不采用正规采煤方法,见煤就采,巷道式采煤,风巷采煤、违规回采煤柱,不留保安煤柱致使顶板和水灾事故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对政府的监管阳奉阴违,对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改指令拒不执行。有的小煤矿在停产整改期间仍非法生产,导致事故接连发生。另外,部分煤矿业主无视职工生命安全,违章指挥。对职工反映的井下重大隐患不但置之不理,还强行让职工下井生产。

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技术人才十分缺乏

我国煤矿除国有重点煤矿外,由于煤矿工作劳动强度大、风险大、报酬低,因此,许多矿井没有专业技术人才,多个矿井由1位技术人员兼职的现象普遍存在。国有重点煤矿近几年来由于效益原因专业技术人才大量流失,部分矿井技术工作开展困难。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知识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小煤矿经营者绝大多数为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少数文化水平较高者也不具有采矿专业的知识,说明大多数经营者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有限,开矿多凭经验,以致许多小煤矿生产系统不健全,安全管理技术落后,冒险作业现象严重,特别是“一通三防”管理存在的隐患较多,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甚至有独眼井出现。

4、职工素质不高,对职工的培训重视程度不够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煤矿用工制度越来越灵活,开始大量招收农民工。农民工数量增多,虽然有效地解决了“苦、累、脏、险”的煤矿招工难的问题,但也导致了煤炭行业劳动队伍素质整体的滑坡。与此同时,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跟不上,严重制约了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矿工在上岗和转岗之前要接受培训,且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而小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无专门的培训机构和人员,培训存在时间不足、内容不完善、考试不规范等。

二、安全工作中的细化管理

1、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

细化管理是提高管理有效性的基本途径,它的出发点就在于落实。领导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织者,也是指挥者,具有决策、组织、指挥、创新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能。首先,要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领导者要发挥组织能力,为煤矿企业制定各种科学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有法可以,人员也可以收到约束;其次,领导者必须对各部门实施灵活的调动管理,调动各个利益群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进行挖掘煤矿企业中各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潜力。

2、人员管理方面要精细化

在对人员进行细化管理的过程中, 一定要做好以下4方面的1工作:(1)做好民主管理,以理服人。在做决策时,都与相关人员进行商议,征求众人意见,集思广益。 (2)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工作中不可能不产生矛盾,如果有了矛盾,就要进行沟通,解除误会。(3)发现职工的优点,适时的表扬。 (4)培养员工的集体主义观念。班组的收入、荣誉取决于班组每个成员,因此,一定要团结一致做好工作,积极向上,为自己,为集体奋斗。

3、工作安排要精细化

合理、准确地将每个工作单元、工作目的、具体工作量分配给每一位员工,就是做好工作细化安全的前提。要做到这一点,安排着必须对所有工作有个预知的能力:

(1)安排工作的计划性。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是有用的,且时大家胸有成竹能够完成的,对每一位员工的能力都有一定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分工作时“物尽其用”, 提高效率。(2)安排工作的超前性。 每日工作计划的基础上,还应有周计划和月计划,为日后具体工作精细安排赢得主动。(3)安排工作要量化。对于可以计量的工作,要做好计量工作,在做数量计划时,对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做出一个评价,确保每一个工作过程的劳动力布局合理,不过量,不浪费。

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对策

1、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的细节化和具体化,使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煤矿企业工作人员。建立以决策管理层为主。其它各部门为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将安全责任逐层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人,形成以管理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其它基层部们和个人加以露点执行的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责任制分为三个层次:(1)以决策层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点强化以法定代表人为全权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机制;(2)管理层将安全生产决策重点加以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施工作业人员将安全生产加以执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形成逐级管理安全,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安全生产格局。

2、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管理理念

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首先要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管理理念,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煤矿管理的头等大事来看待。并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首先,要加强对于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于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煤矿领导层、中层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保障全体员工在生产中的健康与安全。

其次,加强对于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的能力,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再次,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细化安全生产准则,加大对于违规操作的惩罚力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最后,构建安全生产组织结构,明确上至核心领导、下至普通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实现权责分明、赏罚有度。

3、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为了实行煤炭行业的发展,要以现代化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例如,通过现代化监控技术对井下环境进行监测、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井下交流并提供各项信息等。同时,要将计算机、通讯、监测等技术相结合,形成计算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宁星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2011(z1)

[2]杨晓雨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期刊论文]-企业导报 2011(05)

第3篇

一、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探索适应兖矿实际的技术装备

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装备是推动高危行业向安全行业转变的重要基础。我们坚持重装备、高可靠性、自动化、用人少、素质高的方向,全力探索符合兖矿地质条件的安全高效集约化生产模式。

1.完善“科技兴安”投入机制。“十五”以来,累计投入生产安全费用22.6亿元,维简大修资金69.97亿元,科技研发资金24.2亿元,重点投向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

2.构建安全高效的生产系统。简约的生产系统、高性能的技术装备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出路。我们不断调整巷道开拓方式,优化采区和工作面布局,简化生产环节和生产系统。矿井采煤工作面由4-5个减少到1-2个,生产辅助人员减少60%。坚持引进先进适用装备与改造关键系统装备相结合,“十五”以来累计投资28.89亿元,装备4488台(套)先进综机设备。公司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7.33%,综采机械化程度100%。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矿井控制和监测自动化水平。完成主扇风机数控化、供电系统自动化、提升运输系统电控数字化、胶带运输系统集控化等信息化改造。投资1.6亿元,建成语音、数据和视频“三网合一”的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施对井下作业环境的自动监测,各矿普遍建成束管监测系统、瓦斯超限断电报警系统、注浆注氮防灭火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等安全监测系统,提高了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澳思达煤矿建成综采放顶煤自动化工作面。

3.创新研发和应用安全生产技术。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10个专业技术研究所和7个校企共建研究机构,围绕安全生产重大课题,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十五”以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7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综采放顶煤技术的基础上,完成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年产600万吨综放装备及工艺技术研究”,形成国内能力最大、性能最好、安全可靠的综采成套装备和工艺,创出综放工作面单产684万吨国内新水平。研制成功两柱掩护式放顶煤支架,与DBT公司签订专利技术有限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我国首次向发达国家输出先进采矿技术。研发成功煤层火灾隐患识别及控制、冲击地压综合防治、瓦斯赋存规律及治理等重大自然灾害防治技术,36项技术获全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

二、全面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构建推动高危行业向安全行业转变的管理模式

严格、规范、系统、科学的管理,是推动高危行业向安全行业转变的重要保障。我们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文化氛围等方面着手,大力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预控常态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文化特色化,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强根固本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和稳定性。我们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156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45项技术标准规范和106个煤矿工种技术操作规程,涵盖安全责任、技术管理、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方方面面,形成配套完善、严密科学的安全制度保障体系。

2.狠抓超前推进安全预控常态化。坚持“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预控原则,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监控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推行三位一体安全评估,对企业存在的49项重大危险源全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实现了安全风险超前辨识、过程控制、闭环管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创造性地实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职工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作业环境和岗位操作进行脑想、眼看、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符合兖矿实际、系统规范的现场安全预控管理方法,在山东省煤炭行业推广。

3.自我加压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定实施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煤炭标准,编制258个工种的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做到岗岗有标准、人人有规范、处处有监督、事事有考核。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精品工程”竞赛,严格检查考核,实现高位动态达标。制定实施煤化工、煤电铝、实业和物业安全质量标准,形成覆盖整个集团公司的标准化建设格局。集团公司被国家煤监局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

4.突出创新推进安全文化特色化。在综合分析人、机、料、法、环安全因素的基础上,总结安全生产规律,构建以“三为六预”、“兴隆鼎”为代表的安全文化创建模式,推动安全管理向高层次的文化管理转变,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三为六预”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天、预防为主,构筑“预教、预测、预知、预报、预警、预防”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形成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机制。“兴隆鼎”即:强化行为、状态、责任三大要素管理,立鼎兴安,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三、坚持以人为本、群防群治,全面提升推动高危行业向安全行业转变的行为能力

我们紧紧围绕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思考力、执行力和应变力,严责任、打基础、强素质,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1.严格责任抓安全。健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逐级下达安全考核指标。加大安全责任与分配挂钩力度,建立安全、质量、经营任务目标“433”分配制度,对矿处领导班子实行薪酬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三违”处理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2.重心下移抓安全。区队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安全工作的落脚点。我们突出强化区队班组安全责任,以“区队自主、班组自治、个人自律”为目标,细化安全、技术、质量、成本管理措施,推动区队班组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正班长抓安全、副班长抓生产制度,赋予区队班组长安全管理、生产组织和考核分配等权力,落实职工“十项权利”,形成干部工人双向监督制约机制。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属地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各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

(二)坚持统分结合、共同监管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职责,其他各主管部门分行业、分系统负责。

(三)坚持层层把关、全程监管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各审批主管部门要严格消防涉及事项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坚决杜绝出现“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线负责。

2.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3.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社会消防保障体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一并付诸实施。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内容,提升村(居)消防工作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5.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6.组织开展重点防火时期、重大节假日和有关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7.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二)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1.各职能部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依据有关规定,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工作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

2.发改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经贸部门负责排查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

4.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好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消防事业发展。

5.教育部门负责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课程,排查所属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6.科技部门负责会同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消防科技研究开发,组织有关科技项目实施,将消防科技知识宣传列入科普重点内容。

7.民宗部门负责排查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对宗教教职团体和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公安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9.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有关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0.民政部门负责排查直属社会福利企业、直属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对灭火抢险救援中牺牲或致残人员做好褒扬抚恤工作。

11.司法部门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法制宣传总体计划,做好消防工作法律服务,指导劳教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现行财政体制和消防部队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负责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13.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消防知识纳入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内容,指导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相关消防从业人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5.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的定点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内容,负责违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6.建设部门负责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施工许可行为,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和风景名胜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17.市政园林部门负责落实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隐患和户外广告设置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8.交通部门负责排查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及运输单位的资质审查、押运等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重大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19.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排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和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的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文化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配合开展消防工作各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20.卫生部门负责排查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保障重大灭火抢险救援的医疗救护。

21.房管部门负责规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负责直管公房消防安全隐患和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室内装修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市管城市河道范围内违章占用河道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23.体育部门负责排查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大型体育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24.旅游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排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25.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26.人防部门负责排查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

27.港航部门负责排查水上交通工程建设、港口码头与港埠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

28.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根据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经营者的营业执照。

29.质监部门负责依法做好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指导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有关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消防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0.电力部门负责保障重要建筑、场馆、设施、项目以及重大灭火抢险救援的消防用电,监督管理城乡供电设施的用电安全;开展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31.总工会负责指导开展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维护职工消防安全权益,参与有关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通信系统负责消防通信设施的规划、布点、建设,保障火警电话和其他消防通信线路的畅通有效,优先传递火情信息。

33.保险系统负责依法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负责对各投保单位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和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保险经济杠杆,督促各投保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其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负责人分线负责。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排查整治本地区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者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并通过媒体宣传,警示社会。

3.依法组织编制并实施消防规划。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社会消防组织,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所辖村(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2.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排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及时反映群众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边防)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管和灭火救援职责。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边防)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抽查。重点监督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企业和居住出租房等单位(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业主是否履行消防责任,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与宣传是否到位,监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火灾隐患的牵头排查整治、联合执法和消防宣传是否到位。对检查发现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函告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业主的法律责任。

2.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如责任单位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期整改完毕,公安消防机构认为其不具备安全营业条件的,应当及时函告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3.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5.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6.严格执勤备战制度,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实地演练,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7.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法律责任,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8.对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提请公安机关报请本级政府协调解决。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火灾隐患分工排查机制。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国土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配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房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消防部门配合;“通天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配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其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建立火灾隐患告知公示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书面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或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也应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情况及时函告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应将重大火灾隐患场所或单位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推动其整改,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举报电话(96119)、电子信箱,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机制。发现火灾隐患后,属地政府或监管部门要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对重大火灾隐患或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属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

(四)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隐患整治完成后,要加强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

五、责任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上级政府与下一级政府、各级政府与其有关部门(机构)、有关部门(机构)与其直属单位都应当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二)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对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考核内容,每年组织考核,实施奖惩。

(三)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由其上一级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有关部门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5篇

茂名市地处粤西地区,水上辖区海岸线全长220公里,内河通航里程409公里,河流、港湾水网纵横,辖区有跨越高州、化州、信宜三市的鉴江河,又有分布在各县、市、区的沙朗江、西江、罗江、华河等河流,还有高州、罗坑水库库区和沿海地带等。其中32 道渡口就分散在上述水域,共有46艘渡船在正常渡运,同时还有100多艘砂石船在相关内河河段生产作业。同时,在茂名市一些沿海和边缘山区,渡口渡船依然肩负着当地群众交通出行的重任,每年全市渡口渡运总量约85万人次。

长江“东方之星”轮倾覆事故发生后,茂名海事局迅速在全市水上辖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多措并举保障客渡运船舶畅通安全。

一是注重源头治理,争取法律法规支持。近期,该局协助地方政府修改和出台了《茂名市乡镇自用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渡口渡船管理行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以乡镇政府责任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监管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的执法监督为保证,形成交通、海事、渔业、农业、安监、公安、旅游、宣传等部门各负其责的统一、协调、有效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体系。二是注重建立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海事部门坚持每月每季均向辖区当地政府和市政府报告实时渡口渡船现状,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的沟通和联系,实行安全预警机制,注重以防范为主,叮嘱提前做好应对灾害天气的预防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和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三是注重人文关怀,关注船员渡工困难。积极为地方政府出谋划策,想方设法解决了困绕辖区多年的义渡和半义渡驾驶人员工资落实问题,并着力建立了茂名地区的船员培训机构,有效保证了船员渡工的工作培训及生活。四是注重巡航检查,旁站蹲点驻守。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海事执法人员深入到各码头渡口渡船现场,旁站式监管,认真对照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码头渡口渡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渡口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码头、渡口、渡船的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运行良好,渡工船员是否持有效的渡工证件,日常的记录档案资料是否齐备等,保障渡船适航适运。五是注重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派海事人员加强对船员、渡工和群众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普及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船员渡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乘船安全意识,全力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和渡口渡船的渡运安全,保证让人民群众“乘上平安渡,坐上放心船”。

第6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法人代表负责制的两个责任主体,通过坚持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广泛监督,督促企业真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瞒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二)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自用车辆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二是深入开展矿山提升系统和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强化尾矿库安全监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章违规开采行为,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三是重点抓好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化工企业的危化品登记及复核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及换证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管。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四是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继续实行“零报告”和“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五是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六是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道路、水利、电力工程等安全整治,落实建筑承包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格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区、公路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监管。切实加强对农村建设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和建房安全监管。七是继续抓好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食品生产、中小学校、成品油库和加油站、民爆物品、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形成县、乡(镇)、村(社)、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控网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内容,抓好抓实隐患的整改工作;在煤矿和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等行业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大推行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信息库。抓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四是以“安全发展、平安*”为主题,立足基层,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以及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逐步建立和完善县、重点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基地、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企业应急自救能力。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五)加强监管队伍和效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全县2010年工作要点,在抓目标责任制落实上有新突破;抓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在创新进取上有新突破;抓工作重点,在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突破;抓党风廉政建设,在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突破;抓依法监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有新突破;抓调查研究,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上有新突破。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执法理念、遵纪守法教育,坚持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所必须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13年创成3个区级“平安农机村”的基础上,加大创建力度,通过努力,年底再创成3个区级“平安农机村”,确保通过“省级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验收。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东街道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要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要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有关规定,严把登记、检验、考试、发证关,坚决做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核发驾驶证”,杜绝违规异地发牌发证和违规办理牌证行为,坚决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关口,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加大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清查、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拖拉机加强培训机构及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等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业机械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审验、驾驶证的申领、换况。大力整治拖拉机和联合攻关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行为,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平安农机”创建为载体,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及时调整组织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8篇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襄安[2020] 号)文件的标准和要求,**镇安委会对2020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紧绷安全生产弦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一是落实“三个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在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时明确了安全生产分管责任领导,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必须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行部门安全生产职能,将安全生产弦从上到下时刻紧紧绷住,毫不松懈。

二是筑牢组织保障。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建服务中心、供电所、卫生院、水利站、农机站、林业站、纪检、宣传等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了必备的办公设施,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各级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织密组织网络。设立了镇、企、村、组四级安全生产网络管理员或信息员,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学校等都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设立“安全科”,有至少1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全镇织牢了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图,做到了信息渠道畅通,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办。

二、加大力度,常念安全紧箍咒

一是抓宣传,树立人人讲安全意识.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消防安全演练活动、组织观看重大安全事故图文和视频、发放安全生产一封信以及相关资料、书箱等,运用不同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在有安全隐患的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标牌、警示牌和标语,在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学校、村(社区)、小区以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人流密集场所设置专用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志或张贴宣传画报.先后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一封信等万余份,开展专题安全讲座4次,参训受益人数达千人以上,做到了安全教育“七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

二是查隐患,形成时时防安全机制。我镇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隐患排查,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定时上报安全风险研判情况,党委政府对预估风险进行分析,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安排,做到未雨绸缪。除了积极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外,镇安办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以上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烟花爆竹、交通、食药、燃气、建筑施工、校园安全、消防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整治,同时要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周将各自领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镇安办。做到了各行各业安全监控无死角、安全风险无隐患。

三是重整改,确保处处消安全隐患.对各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都摸得清底数,建立巡查台账,针对日常集中排查和单位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归口,当天将问题整理制作成责任清单,将责任明确到人(单位)反馈至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时责令责任单位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效,分管领导和镇安办同时跟踪督办,直到隐患全部消除。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

今年以来,共排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4起,整改4起;排查非法倒灌液化气行为2起,整改2起;排查居民小区飞线充电行为7起,整改7起。累计排查发现涉及消防、溺水、交通、电力、食药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共67处,全部及时有效消除,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切实筑牢安全堤

一是加大学生防溺水安全。我镇成立了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制度,签订了包保责任状和承诺书,对3-18周岁的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一对一签订了包保责任状,并与孩子家长签订了安全承诺收,落实了政府--学校--村--组--家庭五级责任包保,将包保责任明确到村、到组、到户、到家、到人。对高中及在校大学生541名,初中生732名,小学生4217名,学前儿童1930人,共计7420人进行了防溺水安全责任包保,并逐一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和安全承诺书.共落实镇级包保责任人1213人,村组包保责任人676人,学校老师包保责任人537人。同时对我镇358个潜在溺水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并指定潜在风险点专职巡查员65名,对各潜在风险点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大防汛安全。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组建了防汛巡查专班和50名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的防汛应急分队,做到突况发生时有人能调度、有人能处理。进入汛期时,每天由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带领巡查专班日夜对辖区内小清河段以及镇区8座二型以上小型水库进行安全巡查。通过一级落实一级,上级带动下级,我镇没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和汛期安全事故。

三是加大校园安全排查。定期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全镇范围内的中学、小学、公(私)立幼儿园、托管培训机构等领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排查,确保校园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

我镇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安全的监管、排查力度,加强各级各部门对安全意识的提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制度和措施,争取将安全事故隐患降到最低。

第9篇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全市2009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为主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建国60周年庆典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1.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继续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出台督导考评标准,落实半年督导、年终考评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完善“巡消合一”工作机制,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实施意见。凡发生重特大火灾或一起亡3—9人或亡人火灾累计2起(含2起)以上的,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并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季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积极发挥部门、行业系统的管理作用,将日常消防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内容,组织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工商、文化、卫生、安监、建设、国土、教育、旅游、质监等行政审批部门要继续依法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并落实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3.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狠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六化”和“十项规范”落实,推行标准化管理。在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优活动和“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100%(1268个)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0%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完成“三会一标”建设任务。继续抓好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量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市较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和超大型商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完成2009年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单位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适时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

(二)强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出台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监督程序,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政府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检查、隐患跟踪整改、考评奖惩“五到位”。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九小”场所设立警示标牌,标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人员。适时召开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推进会。年内,50%(58个)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其中10%(6个)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5.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制度和省政府、省公安厅惩治消防严重违法行为的硬性措施,综合运用行政拘留、、强制清理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罚力度,严把火灾隐患立、销案关口,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8月底前,政府挂牌督办的17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

6.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开展“零火灾村镇”争创活动。年内,50%(1059个)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十个一”标准,70%(1482个)的行政村建成义务消防队,70%(63个)的建制镇、40%(847个)的行政村完成消防规划。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争创活动,年内所有城市建成社区全部达到社区消防安全建设标准。

7.积极巩固发展社会消防力量。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督促指导全市8个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少于30%的(20个)专(兼)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达到省政府建设标准。增招消防文职人员,消防支队机关达到10人,各消防大队达到8人。推广“巡消合一”、“保消合一”、“管消合一”工作模式,不断壮大社会消防力量。

(三)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8.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市本级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20%,县、区级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15%,县大队业务经费不低于55万元,市区大队业务经费不低于35万元。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6—8%;设立消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0月底前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9.加快消防队站和供水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队站建设步伐,10月底前,金明中队、鼓楼中队建成投入执勤,兰考县完成营房扩建任务,通许县完成营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市本级完成战勤保障大队征地并开工建设,尉氏县新队建设投入执勤,杞县完成新营房主体工程建设,*县完成特勤二中队营房主体工程,东区电厂合同队投入执勤。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10.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大力开展“装备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进装备建设“1761”工程。年内,全市超期服役的7台消防车全部淘汰;市本级购置大吨位水罐消防车3台、干粉消防车1台,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分别购置高喷车1台,鼓楼区、汴西新区、金明区、顺河回族区、龙亭区、禹王台区和尉氏县、*县各购置消防宣传车1台。特勤队、各中队特勤班灭火及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国家配备标准,消防官兵11种个人防护装备和32种特种防护装备全部配齐,常用器材达到1:1备份,特勤中队配备2部以上氧气呼吸器。

(四)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1.扎实做好《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媒体宣传计划,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政权组织、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小学校全方位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10篇

1、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区“十二五”规划;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函告、提示、督办;建立完善区、街、社区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召开2次以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纪念百年庆典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2、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消防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设施维护等经费预算安排;区建设局要加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联合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落实消防产品联合执法机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广电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宣传内容;教育、商务、文化、卫生、旅游等单位要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公安分局要督促基层派出所抓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基础信息和台帐,上半年召开一次派出所消防工作现场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办市、区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销案率达到100%。

3、落实单位的消防主体责任。辖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各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值班制度,科学编制并实战演练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4、落实公民的参与责任。整合资源,把消防安全纳入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活动中,实现社会协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等措施,推动消防安全自治;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投诉权和举报权,营造人民群众“重视、关注、支持、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体系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5、加快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结合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优化消防安全功能布局,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和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步伐。

6、加快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打造生态、绿色、节约的新型消防站,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力争水果湖中队消防站今年十月份建成。辖区内积玉桥等3个中队按照“急用先配、填补空白、适应需要”的原则,积极引进新型、高效、实用型装备,优先配备多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特种车辆和装备,优化车辆装备结构,切实提高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装备力量。

7、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大力发展社区和重点单位保安消防队,开展保安队伍全员消防技能培训,70%达到建设标准;招收15名合同制消防文员配发到各派出所,协助当地派出所做好消防业务台帐建立和一体化平台录入工作。建立日常工作考核机制,以此制度管人,提高全区派出所一级消防监督水平,使全区的消防形势进入良性发展,做到隐患排查、监督整改无漏洞、无失控现象。

8、加大对消防事业的经费投入。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年正常消防业务经费总量比年增长10%以上,达到140万元;将装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消防工作信息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经费的投入,确保配套经费足额到位。

9、加大消防违法和火灾事故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全力改善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尤其是加大派出所的消防执法力度,将派出所消防执法案件数纳入到公安分局的一级考核目标;同时,开展每季度的派出所消防战线目标考核工作,以此来提高全区的消防防控水平;加强火灾调查,一般性火灾事故查处率达90%以上,有人员伤亡和有争议的火灾事故查处率达100%;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一律立案查处。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10、推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地方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政策引导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推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探索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保险、信贷等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行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单位年内100%达标。

11、推进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各社区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突出抓好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帮扶工作,落实“七户联防”和“门栋关照”等工作机制;各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适时召开消防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街道、社区消防宣传和群防群治工作好做法和好经验。

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2、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救援制度。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依托消防119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完成区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健全预案库、案例库及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和各类应用系统,切实发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模拟推演、调度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作用。以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体制为重点,建立应急指挥协调制度,规范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力量调度、联动响应等工作;建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预测预警、调查评估、信息报告、信息等工作;建立队伍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人员编配等工作;建立培训演练制度,规范教育训练、综合演练、危机应对演习、防灾知识宣教等工作;努力提升区社会应急救援合力。

13、加强应急救援力量、落实应急救援保障。按照不少于45人的标准配齐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执勤人员,加强专业训练,提升队伍的专业救援水平;按照有稳定队员、有基本装备、有执勤场地、有保障经费、有管理制度的标准,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区灾害事故类型及实际需要,积极引进新型、高效、实用型装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全部达到《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

五、加强消防宣传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第11篇

2022年寒假通知书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xx年端午节及暑期放假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端午节放假时间

20xx年6月9日端午节(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6月9日(星期四)至6月12日(星期天) 端午节假期共4天。6月13号(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暑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1、由于本学期开学比往年较晚,原定放假时间(6月20日)推后一周,学生6月25日放假,全体教职工7月2日放假。

2、下学期开学时间为老生9月3日、4日报到,5号上课。新生9月6日、7日报到。

3、中层干部8月25日报到上班,全体教职工8月29日正式上班。

三、有关要求

(一)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按学院总值班表执行。

(二)各系部和相关处室自行安排值班。

(三)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缺岗,记录好当天值班记录,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四)各部门6月25日前将暑假值班表报送院办公室。

院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2022年寒假通知书

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放寒假前的各项工作,确保师生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假期,现就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和本学期课程计划安排,全区中小学校定于20xx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十四)放寒假,期末考试时间为20xx年1月10-12日,各学校下学期于20xx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四)正式开学开课。

区一中可依据教学进度推迟一周放假,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区物流职校放假和开学时间可适当自主调整,但其弹性必须控制在一周以内。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期末考试及放假时间。

二、假期工作安排

1.认真部署期末工作。各学校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加强对教师年度工作的总结和评价,做好考核考评和年终总结,提出改进指导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期末评优奖励工作。要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成长记录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要利用假期尽早明确学校来年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18〕21号)等规定,组织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在期末考试前压缩非考试科目课程,不得组织学生加班加点学习,不得按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成建制上课、补课,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在职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各地要在寒假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辅资料征订相关规定,教师不得用教辅材料布置作业,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书面家庭作业要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3.切实抓好安全管理。要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抓好重点场所排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检查,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防爆竹伤人、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流感等传染性疾病、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寒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的假期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区教育体育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开学后,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4.科学安排寒假生活。各学校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对假期活动精心谋划,扎实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拓宽社区服务渠道,密切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积极引导师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丰富社会实践内涵,组织学生充分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充分利用春节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研究性学习,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科拓展教育和户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深入社区、工厂、农村,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已建成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做好假期活动规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定期开放学校图书室和体育活动场所,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让学生享受一个健康、充实的假期。各学校提前设计布置、指导学生完成寒假德育实践作业,开学后各单位收集并开展初评,从4-9年级中,每年级选出5份优秀德育作业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将以区直学校为单位,从德育作业设计、组织指导、优秀作品等方面组织综合评比。

5.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劝学黄金期,组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即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逐一对辍学学生进行走访劝学。要在2019年春季开学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劝学走访,并完善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春季开学按时返校,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辍学。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各学校将情况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落实劝学责任。

三、开学工作安排

1.做好开学准备。各学校要利用寒假期间认真做好校舍、课桌椅及教学设备的维修、更新工作,要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作业本及其它教学用品的准备工作,要制定好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以及各种值班表,确保新学期开学以后各项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布有关校务安排,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2.营造开学氛围。各学校要在开学前三天集中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理念的学习讨论和集体备课,科学制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好下学期课程,并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3.严格用书管理。各校要严格遵循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教辅资料征订的“五限”原则,严格按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严格按全市统一公布的教辅材料目录组织学生选用教辅材料,严格自律,认真自查,坚决杜绝非法盗版教材教辅进入校园。

四、其他工作安排

请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xx年1月19日前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报教育股备案,于20xx年3月1日前将学校初评的优秀学生寒假德育作业送教育股参评。

2.请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xx年1月19日前将寒假期间值班表报区教育体育局校安股。

xx市xx区教育体育局

20xx年x月x日

2022年寒假通知书

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工作与生活,现将寒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

学生寒假自1月19日(星期六)开始至2月23日(星期六)结束,2月24日(星期日)开始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寒假自1月23日(星期三)开始至2月20日(星期三)结束,1月19、20日正常上班。1月23日至2月20日期间,各单位在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安排教职工轮休。2月21日(星期四)起,教职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22日(星期二)前报至党政办公室值班室。各单位要加强寒假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安全动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党政办公室:xx;保卫与校园管理处:xx),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第12篇

这次全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座谈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全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查找石膏矿山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工作措施,推动全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刚才,区建材局王希磁局长通报了当前全区石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座谈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下步整改措施提出了具体意见,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总结,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2月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了平稳的良好势头。

总结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与镇(街道)、部门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区政府《关于**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持续不断。从元月份起就及早着手,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整治。三是体制、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区政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区安委会成员。各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同时,镇(街)安全制度、档案管理、安全台帐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的镇(街)已经走上规范化轨道。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可掉以轻心。截至目前,全区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65起,死亡3人;采石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石膏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年初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故,同志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二、关于石膏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特点,石膏矿山企业一直是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区现有石膏矿山生产企业13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40万吨,是全省的石膏主产区。早在**3年,省政府和省安监局就把我区的石膏矿山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范围。对此,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逐步探索实践了管理程序规范化、工作要求标准化、隐患治理科学化、技术服务系列化的“四化”工作思路,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意见规定,并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各镇(街道)、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石膏矿山企业坚持依法办矿,认真履行职责。从总体上看,我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已初步建立和形成,安全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稳定并日趋好转。但是,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安全发展目标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干部,尤其是个别主要负责人,没有完全摒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发展理念,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到具体工作时就不能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不能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个别膏矿没有形成完善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不能主动查找和消除隐患,被动应付上级检查,得过且过,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不研究、不落实,满足于粗放式经营,习惯于低层次管理。部分石膏矿以工区为单位进行生产包干,安全生产上以包代管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在放炮员、绞车司机、安全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方面,权力下放工区,对其管理过于松散,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我区膏矿均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大部分为镇办企业,建矿之初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设计、图纸不完善,矿山生产存在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随意性,如井筒安全设施设计不完善,大面积采空区治理措施不到位,保安矿柱设计不规范等问题,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一些膏矿安全投入不足,生产方式、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装备差,采掘机械化程度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三是大面积采空区等重特大隐患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经过二十多年的开采,我区石膏矿山产生了大面积采空区,经过自然冒落和人工放顶,目前仍有近50万平方米的采空区尚未处理,这些采空区虽然目前大部分尚未出现压力显现,但其来压时间、来压周期有待观察,必须进行全天候监测,采空区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重特大隐患。四是管理技术人才缺乏。管理技术人才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部分膏矿管理人员安全理念陈旧,管理水平落后,一线职工多是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缺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技能,甚至缺少必要的自我防范能力,难以完全适应膏矿安全发展的需要。五是“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膏矿安全管理不能做到精细化,特别是对井下提升系统设备维护保养、供电设施管理等方面不到位,对一些日常安全管理问题,不认真排查、整改,往往习惯成自然。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分析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思想认识上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措施上做到统筹兼顾,对症下药。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7年是我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和创新发展年,也是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一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石膏矿山的各项工作中,用安全发展理念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规律、指导实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抓基层,打基础,标本兼治,重点治本,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推动我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石膏矿山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建立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认真填写下井记录;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推广特种作业人员由矿部集中统一管理的做法,逐步实行安全技术管理总工程师负责制;要制订并落实以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奖惩措施。通过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管理责任和投入责任的落实,确保劳动者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环境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从业人员的行为依法规范有序,从而全面提升石膏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要全面推进石膏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今年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在去年3家膏矿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上,**7年底,其他10家膏矿要全部达到三级标准,**8年,全区石膏矿山企业要全部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

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安,全面开展石膏矿山安全生产的综合检查和执法监察。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方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今年要突出重特大隐患治理和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在石膏矿山企业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经评估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虽经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应予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决不姑息。

四是要继续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整治。要适时开展顶板专项整治、井下安全设施专项整顿、爆破物品专项整治和工作面用电专项整治。顶板管理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巷道成形、顶板留设、二合顶处理和安全员到位履职情况;井下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小绞车运行和“一坡三档”情况;爆破物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库房建设、放炮器使用、火工品存放数量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工作头面用电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干式变压器、临时用电线悬挂和相关原器件合格率。

五是要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要加快采空区预警预报和膏矿积水问题项目的科研攻关,实现用科研成果指导石膏矿山安全生产。总结采空区岩音预报工作,改进岩音自动报警装置,尽快达到实用化、可控化。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动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石膏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在去年石膏矿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安装终端设备,实施全矿区统一联网,全面实现石膏矿山远程监测监控。要大力开展采矿机械化推广工作,积极探索采用机车运输、机械化装岩,努力提高矿山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六是要着力推进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继续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措施。大面积采空区和上层积水问题仍然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大面积采空区,要在原来调查摸底、分类分级的基础上,重新核查,分片进行会诊论证,做到“一矿一策,一片一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并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对甘沟膏矿来压采空区,要尽快组织实施人工放顶。对于上层积水问题,特别是吴林矿、底阁五矿西井和利华矿、峨山二矿、底阁五矿东井等水患,由区建材局牵头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分别实施放水和联合抽排水方案,力争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七是要认真搞好职工培训教育工作。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已成为引发石膏矿山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今年要按照实用化、实效化的要求,在职工教育培训上取得新突破,不断解决安全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缺乏的问题,全面提高石膏矿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去年组建石膏矿山安全培训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走出一条岗位技术技能与全员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之路。逐步把矿区安培中心建成有一定教学质量的技术培训机构和深受职工欢迎的职工培训学校。要按照“安全抓全员,全员抓安全”的要求,尽快推行石膏矿山全员持证下井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下井作业。建立培训信息档案,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信息入库管理,实现人、证、岗的完全统一。从今年4月开始,市安监局把石膏矿山企业的工区长、班组长列入培训重点,各石膏矿山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八是要履行好石膏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办矿、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把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镇(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安监、建材部门要针对石膏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协调、指导企业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跟踪搞好督查落实。公安、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供电等与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在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职责的基础上,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切实解决石膏矿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各石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确保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管理理念贯彻到各个生产环节、贯彻到每位职工。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对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