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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发展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国农产品价格自1997年以来出现连年下降,从而导致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也出现连续4年的持续下降。1997年全国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4.5%,1998年下降8%,根据当年农村住户调查的资料反映,1998年农民出售的15种主要农产品中有12个品种的价格下降,而肉类价格跌幅最大,达12.7%。1999年情况更加严峻,全国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2.2%,创改革以来最大跌幅。统计的11种主要农产品价格,除木材上升1.4%外,其余10类农产品价格均出现大幅度下降。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所反映的情况更加严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2002)。2000年和2001年农产品价格虽然略有好转但尚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价格下降的颓势。
中国农业发展中出现了十分奇特的现象:一方面是总体的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大宗农产品总体上缺乏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却是众多的农产品过剩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
表11994~2000年主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年=10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0年。
走低。中央政府自1998年以来连续几年提出了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积极支持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种植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农产品,淘汰过剩的和低品质的、以满足温饱为主要生产目的的农产品生产。这些政策在一些地区和部分产品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针对9亿多农民为仅3亿多城镇人口生产农产品的基本局面,农产品的过剩将是难以扭转。这一轮农产品价格下跌,就是由于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加与城市人口农产品消费增长缓慢的矛盾加剧所造成的,是因为农产品收入弹性过低的缘故。据专家测算,2000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6年增加了1441.1元,但这4年中城镇居民人均用于食品的开支只增加了53.6元,食品的收入弹性系数不足0.04,意味着在此阶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元,用于食品的开支只增加不到4分钱,还包括在外用餐费用的增加(陈锡文,2002)。更值得关注的是,城镇居民1999年人均购买粮食比1996年下降近10公斤,鲜菜下降4公斤多,猪肉下降近2公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考虑到3亿多城镇人口中还有大约1亿多非农业人口是生活在县和县以下,他们的生活水平比大中城市更低,因此鼓励农民进行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政策所起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也会是非常有限的。由于农产品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低,当前农产品的过剩是商品农产品消费需求不足导致的过剩,是大量人口滞留于农村所致。(二)众多乡村人口与农民收入
“九五”期间,我国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逐年递减: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为9.0%,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仅为2.1%。在“九五”后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仅为3.4%,尚不及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7.2%的1/2。在目前的统计中,农民纯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报酬收入、家庭经营农业(农、林、牧、渔)收入、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四个部分。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01元,比上年增加71元,增长11.2%,是纯收入增量的165%,如果加上农户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338元,则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达103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6%。工资和非农经营收入的增量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208.3%。通过上述对农民收入特征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乡镇企业及农民外出打工等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尽管2001年农民收入增长有所回升,达到了4.2%的增长速度,但是收入的来源构成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同时与城市收入的增长速度相比仍然相差悬殊。
显然,众多的乡村人口是当前农民实现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障碍。从中长期看,继续依靠政府提高大宗农产品收购价格来增加农民农业经营的收入,已经难以适应目前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而大规模的商品农产品生产由于土地规模的限制,也不能对所有农民的收入带来决定性的影响。人多地少构成了农户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基本约束。在此约束之下,非农业人口或城镇居民及整个国民经济所能够承受的农产品价格水平与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将是一对很大的矛盾。依靠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攀升来提高农业经营者的收入,以使其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体已经不会成为常态(陈剑波,2001)。
此外,长期维持相当大比例的乡村人口对整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问题还更加复杂,比如农业生产规模与效率的问题、生态和环境破坏问题、农产品加工工业发展过慢的问题(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极大重视,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如此巨大的农业部门相比还很不相称。显然这与能够消费农产品制成品的市场规模(城市人口规模)密切相关)等等,显然解决中国乡村人口的非农化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县域中小工商业受到抑制,劳动力流动缺乏政策支持
县和县以下中小型工商业发展应该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它将为乡村人口的迁移做出重大的贡献。我们过去的乡镇企业的发展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目前中国的小城镇发展较为缓慢,除了各种体制的约束之外,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工业化和市场化严重不足。而没有工业化的发展,城镇化的进程是难以顺利演进的。
近年来,作为县域内解决乡村人口非农就业主体的乡镇企业增长减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农民收入增长减缓的重要因素之一。2000年乡镇企业个数比上年减少50万家,增加值为27300亿元,比上年仅增长10%,几乎为有史以来增长速度最低的一年。而整个“九五”期间乡镇企业13.6%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也是历史上最低的水平。2000年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为12700万人,与上年持平,基本中止了就业人数下滑的趋势。200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的增加额已经占GDP增加额的37%,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1995年的54.9%提高到2000年的63.6%。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5年的30%上升到2000年的34.5%。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居住着10亿多人口的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近年来乡镇企业增长幅度的下滑已经对县域经济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乡镇企业发展受阻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乡村人口迁移的进程。
经历了20年来的改革开放,多数的县域经济已经脱离了仅仅依靠农业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乡镇企业或微型、中小型工商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目前,县域内微型与中小型工商业的发展受到金融和税收体制两个方面的抑制。在当前的税收体制下,县乡政府极难从工商业发展中获得充足的税源,因此地方政府和私人投资者都严重缺乏大力推动中小型工商业发展的积极性,地方政府也缺乏相应的扶持和支持政策,无法降低中小型工商业的私人投资的进入“门坎”。
当前乡镇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融资问题无法解决,表现在:第一,缺乏股权融资渠道,内部融资比例高。乡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或通过集资进行大量的股权融资,但由于没有可交易的市场,企业职工手中持有的股权不具有流动性,这样一方面企业股权持有者承担着无限风险,另一方面也妨碍了企业以此方式进一步融资的能力,致使企业无法降低负债比率,改善资本结构。第二,债务融资渠道单一且存在很多问题。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长期以来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债务融资,而债务融资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第三,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信用普遍不足。第四,缺乏为中小企业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咨询和政府相应的服务机构,造成投资失败率过高。
由于乡镇企业发展受到制约,也由于其就地转移劳动力的高昂成本,造成乡镇企业的发展减缓。其直接的后果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减缓和城镇化步伐的减慢。“九五”前4年城镇化平均每年仅增加0.46%,比整个改革时期的平均0.6%还低。
在乡镇企业发展减缓,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受阻的情况下,农村展开了大规模的劳动力自发流动。开始了一个迂回曲折的城镇化的过程,问题的关键是在这个进程中,如何进行战略的选择。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道路存在激烈的争论:其焦点问题是让流动的乡村人口是停留在大城市还是小城镇,是应该叫城市化还是城镇化。这一争论的核心,是让农民抛弃土地彻底断其后再到城市谋生,还是保持目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土地制度——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季节性的流动。显然目前的农民季节性流动就业的模式将使乡村劳动力转移更加平滑,成本更低,也更有利于降低乡村居民城镇化的门坎。
事实上,尽管政策对于农民自己选择的流动就业模式还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支持,尽管农民季节性流动还存在诸如户口、就业限制、福利保障、权益保障等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农民的自发流动就业已经成为中国劳动力转移不可阻挡的趋势,每年估计的流动数量大约在0.8~1亿人左右。同时,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所以还能够保持低速增长,与农民的大规模季节性流动就业密不可分。
三、金融抑制和萎缩使县域经济发展成为无源之水
(一)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储蓄信贷市场且贷款连年下降
改革20多年来,中国信贷机构的垄断地位基本没有动摇,始终维持一个70%左右的市场份额。这对于中央政府通过直接动员信贷资源支持城市和国有部门提供了极大便利。与国家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相对照,贷款增长速度的下降令人吃惊。1997年国家银行的贷款余额比上年增长了25.05%,但随后的1998年和1999年分别下降为15%和8%。
表2国有银行存贷款占全国的比致
注:国有银行包括:政策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1994~2000年。
(二)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及国有企业集中
中国人民银行监测的5000户企业,虽然从1998年开始,大型企业的银行借款增幅下降,2000年起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别下降8.2%和10.1%,但是实际的占有金融资源的比例仍然是非常高的。
表31999年国有企业占有资金情况
资料来源:马洪、王梦奎,2000。
表3的数据证明了国有部门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中所具有的优先地位,金融资源向国有部门的倾斜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此外据抽样调查,2000年底全国省会(区府)和副省级城市的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近40%,是当年新增贷款的46%(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01/11/1)。这充分说明1994年以后信贷资源配置的城市化倾向。
对于这样一种金融资源的配置格局,有的学者认为这是资本市场作用的结果,是资本逐利本性所致。但问题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鉴于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中的绝对垄断地位,而国有独资的性质又使国有商业银行易于遭受行政干预,在这样情况下强烈的城市化的资金配置格局,很难说仅仅是由于市场竞争而导致的资金流动,也就是说不完全是竞争促使资本寻求更高收益而出现的配置格局。这一配置格局的出现是与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阶段密切相关。在这一阶段,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市场主导了整个资源特别是金融资源的配置。比如,大量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低效率的国有部门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说明目前的城市化倾向的资本配置格局,是与市场充分竞争条件下资本的逐利本性并不完全相干。
(三)县域内承受着严重的通货紧缩和信贷紧缩
对是否存在通货紧缩有许多争议(周骏等,2001;王宝清,2001)。目前的紧缩是一种结构性的紧缩,而非全面紧缩。城市部门,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并没有特别感受到这种紧缩,而县及县以下的经济主体才是这种紧缩的对象。这种紧缩的直接后果是县域内以解决就业为主的中小型工商业、乡镇企业出现衰退并由此带来县域经济的衰退、农民收入下降及县乡政府税源枯竭。根据有关学者从全国总体的情况测算,1994~1998年间仅财政系统的净流出平均每年大约在1000亿元左右,而金融系统中不仅存贷差日渐扩大,而且每年从金融系统中流出资金大约在500~600亿元左右(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0)。从县域内部的情况看更加严重。一是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基本没有放款权利,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1997年以后对县域内经济主体的贷款增加很少。二是尽管金融机构中农业与乡镇企业贷款与农业和农户的存款(不含乡镇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全部存贷款所占的比例几乎相同(农村存款在1996~2000年间基本保持在12~13%的水平,而贷款保持在11%的水平),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却可以看出全面统计所掩盖的一些问题。第一,在1996~2000年间信用社占据了整个农村信贷市场的65~70%的份额。第二,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的放款主要是集中在大型基础设施、国债配套资金和生态建设的贷款等大型项目,而对迫切需要提供金融服务的农业生产和中小型工商业活动却处于全面紧缩的状态。1999年全国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的贷款比1998年增加581亿元,占当年全部贷款增加额的8%(值得说明的是,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已经占到GDP30%以上,吸收的就业是国有部门80%以上),同年信用社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增加额为386亿元,占全部乡镇企业贷款增加额的66.4%。2000年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的贷款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101亿元,而同年农村信用社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却增加了361亿元(《中国金融年鉴》,2000,2001)。
仅观察全面的统计数据,难以清楚地看到农村中所普遍存在的货币和信贷的严重双重紧缩的。从运行的情况
表4乡镇企业和农业贷款(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资讯行数据库();《中国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情况统计》1998~2000。
看,县及县以下正在承受严重的通货和信贷紧缩,表现在:
1.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贷款,造成每年上千亿元的资金直接上存中央银行。
2.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农村短缺近3000亿资金,不仅影响了县域内中小型工商业的发展,兑付农民存款的责任直接由县乡两级政府负担,对本身已经债务缠身的县乡政府无疑是雪上加霜。
3.国有商业银行大量减少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全国已经削减1万多个银行分理处和营业网点,裁员11万人(戴相龙,2001)。
4.农村信用社负担过重,难以全面支持农村发展。农村信用社以占全部金融机构12%左右的储蓄存款余额支撑着60~70%的农业贷款和70~75%的乡镇企业贷款(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2),但是鉴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及沉重的历史包袱(累计亏损与不良资产),对于承担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已独木难支。
5.民间信贷活跃,但缺乏规范。由于正规金融难以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十分活跃。据对15省24个县市41个村的调查,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温铁军,2001),温州民间高利贷的利息达到每月1~3%。由于民间信贷缺乏正式的法律地位,因此也缺乏管理和引导,难以真正在信贷市场上正常发挥作用。
四、消除贫困与西部大开发:经济发展的长期任务
(一)关于新的扶贫战略
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已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0年的3%(这是依据中国政府制定的贫困线标准的计算(以1985年购买力平价不变价格为0.66美元/天)。为比较国家间的贫困状况,世界银行提出了每天1美元(1985年购买力平价不变价格)的贫困线标准。世界银行在1998年的估计中认为当年中国的贫困人口如果依据世界银行的标准应该为1.06亿,比官方当年4200万贫困人口的估计要高出1倍多(世界银行国别报告,2001)。无论估计的标准如何,中国仍然面临十分艰巨的消除贫困的任务)。
根据中国政府新世纪的扶贫战略,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一是尽快解决300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二是帮助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巩固的贫困人口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与“八七”扶贫攻坚相比,这不但意味着对象更广了(约占农村总人口的10%),而且任务加重了,即包括解决温饱和实现稳定脱贫两大任务。扶贫的基本方针则不是简单地解决温饱,或者是生产足够的食物问题,而必须做到综合开发和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资源配置和开发与生态建设紧密结合。
实现新的扶贫目标并非仅仅是简单的资本投入问题。尽管在新的扶贫战略中政府在贫困目标的瞄准机制、扶贫内容等等进行了许多重大的调整,但是贫困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将越来越成为贫困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因为目前尚未脱贫的3000万贫困人口中,主要的制约是生态和自然条件,这些人口的脱贫仅依靠发展当地的农牧业生产不仅可能导致新的生态破坏,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移民和促进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应成为实现新的扶贫战略的重点内容。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的问题
2000年,国家安排在西部地区新开工10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多亿元。2001年,国家又在西部地区新开工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多亿元。
近两年来,与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国有商业银行在西部开发的战略指导下,投入了大量的财政和信贷资金。但是这些投入效果如何还值得进一步探讨。目前通过国债资金大量投入到公路、铁路、机场、大中型水利设施项目、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的资本,对于西部地区的农村发展究竟产生的作用有多大?能否解决目前西部农村地区所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
西部大开发战略既不能在短期内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引擎,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西部农村地区面临的一些最为紧迫的问题。显然,将此战略作为资金投入的战略重点,对于整个中国经济发展和西部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远水不解近渴。
五、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问题
中央政府近年来对农民负担问题一直十分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对抑制农民负担恶性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达到制止农民负担增加。据农业部统计,2000年全国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共1778.9亿元,平均每个农民负担199元。其中,各种税92元,“三提五统”66元,“两工”和以资代劳6元,集资等各种社会负担30多元,与1999年相比增长了3.3%。
中央2000年提出了税费改革方案并在安徽进行试点。从安徽省的情况看,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效果是明显的,人均负担下降了30%。税费改革虽然达到了使农民减负的目的,但同时使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组织收入减少,使县、乡、村机构正常行政能力受到影响。
税费改革、农民减负与县乡财政状况紧密相连,没有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的改善,农民减负就难以完全实现,税费改革就缺乏推进的基础。我国户口在县和县以下的人口10亿多,其中农业人口9.2亿,在县城和建制镇的人口有1.7亿。我国现有2109个县级财政、4.6万多个乡镇财政,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10%,地市17%,县乡两级共计20%多。而全国财政负担的人员总量中,由县乡财政负担的比重约为70%左右。如果不能改变20%的财政收入负担70%人员费用的状况,不仅农民负担无法得以完全减轻,同时基层政府的行政能力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直接面对农民、行政事务最为繁杂、作为政权基础的县乡两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收入是最少的。农民负担的问题并非简单的基层政府收费多少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如何促进县域内的经济发展和整个基层财政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问题。
六、进入WTO之后的农业和农村
(一)农产品贸易问题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的农产品中,粮食产品只有稻谷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而糖料、园艺、畜产品、烤烟等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程国强,2001),相应地,有关学者对加入WTO后,利用相关的模型对在贸易自由化情况下中国农产品贸易对各种农产品的影响进行具体的分析(黄季焜,2001)。这些分析对于我们认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具有一定的作用。从短期看,贸易对于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影响是有限的。
1.贸易的冲击仅限于一定的区域和特定的品种
许多人对于国外农产品的进入十分担心,认为有可能带来数千万农民的失业。这种担心实际上是没有什么依据。首先是粮食产品的商品率一般在30%左右。对于小规模农户的生产来说,特别是以生产粮食作物为主的农户而言,贸易本身不会对农民收入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贸易可能的影响只是针对商品率较高生产较为集中的个别品种(比如棉花、大豆、部分水果等)、个别地区(如黑龙江、吉林等大豆、玉米主产区)的农民收入影响较大。
就我国目前情况看,小麦生产的大省是河南,占到全国生产量的22.4%,山东排第二位,为18.67%,河北为12.12%,其余省份均没有超过全国产量的10%。稻谷产量占全国比例最高的是湖南省,为13.84%,河南为10.14%,其余省没有超过10%,大豆生产黑龙江一个省就占了全国产量的近30%,而新疆的棉花则超过了全国的1/3,广西的糖料占到全国的近40%(国家统计局,2001)。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黑龙江等九个省农民销售大宗农产品的现金收入仍然是家庭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分别达到63.33%、54.48%、39.23%、33.27%。显然,如果不能很好地调整农业生产和经营战略,这些地区的农民将遭受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直接冲击。
2.主要农产品进口的配额数量并不大
根据相关研究,即使2002年粮食全部进口配额用完,进口玉米、小麦、大米的数量分别占2001/2000粮食市场年度总消费量的4.57%、7.34%、2.9%,而以2004年的配额量计算,进口粮食总量也仅占2001/2000年度中国粮食消费的6.02%。因此,从粮食安全角度来看,目前的配额并不会对中国的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带来重大威胁。
从积极的方面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也会对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发育具有促进作用。因此,加快完善全国的市场体系建设和分别不同的产品和不同的地区情况来确定农业发展的战略将是我们未来政策制定的一个重要原则。
(二)补贴政策:补产业还是补人口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一重要内容就是逐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农村教育做了进一步部署。各地理应抓住契机,解决农村教育存在的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启动以来,扎实推进,稳步进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对平衡城乡发展和促进区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党和国家给予了农村教育格外的政策、财政支持,各项配套工作也都有序展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仍有问题亟待解决。作为带有根本性作用的教育,如其不良发展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固此,仍大有必要深入研究农村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
一、新形势下农村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教育主要是指在以农业为基本产业的农村或城郊地区、以农业人口为主要对象且主要为农村或城郊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教育;既包括对农村常住人口的培养也包括对其子女的普通教育。我国农村教育所涉及对象群体大、范围广,其中的问题错综复杂、五花八门,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点:
1.教育投资力度不够。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以来,中央对各级地方义务教育的财政补贴逐步加大。虽然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3年内,全国财政对农村教育投入新增470亿元。也就是说,2006年至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由原来2182亿元增加到2652亿元。[1]但国家对公共教育的投入在GDP的比率仍未达到占4%。同时,教育投入结构不尽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支出小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支出小于非义务教育,农村教育人均支出小于城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人均支出小于富裕地区的现象依然突出。而且,我国农村应受教育人口基数大,经济状况不一,不少地方甚至缺乏最起码的办学条件,所以仅靠短时间内的大量财政投入明显不够。资金问题仍然是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2.教育结构不尽合理。农村教育在实际运行中一直沿袭城市教育的发展模式,现在农村教育基本上是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比重偏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2.5亿元,培训农村劳动力880万人,转移就业760万人。与此同时,教育部组织实施了"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三年来,教育系统的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已超过9000万人次。2005年至2006年,开展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达931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近20%。[2]但与80%左右没有经过任何专业技能培训还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3.教育师资队伍薄弱。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因素,教育者的素质对教学质量的高低有直接影响。由于农村中小学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造成教师逐级向上流动,中西部城市的教师向东部沿海大城市流动,县城的向中心城市、乡镇的向县城流动,而流出的往往都是骨干教师。迫不得已,农村增加了非职业化教师的比重。优秀教师的流失、非职业化教师的增加,导致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学历达标教师的缺乏和教师队伍中存在着大量教学能力很低、业务素质不高的教师,严重影响了农村教育质量。
二、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
新农村建设和国家逐步实现全面免费的义务教育是农村教育发展的大好契机,社会和各级政府应当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抓牢根本性问题,制定得力措施,把握相关因素,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把农村教育搞上去,让农村教育为建设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下文试图研讨主要对策:
1.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农村教育经费机制。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重要原因是教育投入不足及其投入结构不尽合理。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3年内全国财政对农村教育新增470亿元。[3]但相隔占GDP4%的比率还是有段距离。为解决结构性问题,不但要加大对九年义务教育的投资力度,而且要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资。逐步建立健全的经费落实机制,确保农村教育日常经费足额通畅到位。一方面要逐步落实全面免费义务教育,另一方面逐步改善农村不同类型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相关人员福利待遇。只有这样,农村教育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地发展。2.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加强农村社会经济建设。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促成各方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解决农村的不良问题,要有政策倾斜,但要将资金和政策用在根本性措施上。长期以来,农村发展就受到政策和自然环境的制约,进而影响其进一步发展。如此形成恶性循环。私以为,基础设施建设和适度产业化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大突破口。只有先形成良好的自然和社会人文环境,才能为开创更好的发展局面打下基础。其实很多农村有较丰富的资源和很大发展潜力,只要提供便利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及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势必会吸引更多的投资,给农民以创造更多的生产价值好机会。同时,引进适度的小产业生产,授以一般农民一技之长,就会形成良好的农副结合的局面。进而更好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学以致用、学有所地。同时,积极引进各方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进步文化,形成良好的开放环境。由此逐步提高农村自身的经济和社会能力。只有农村自身经济健康发展了,才会留得住人才和资金等资源,才会让人们对发展农村和农村教育充满信心。
3.把握农村现实,合理规划农村教育培养体系。当前农村教育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要着力解决。一是改善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薄弱和管理不善的问题。农村地区师资力量是教师队伍中最弱的,且优秀教师流失率很高。发展农村教育必须采取妥善措施留住人才并积极引进人才,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强职业教育,解决农村建设人才缺乏的困局。近年来,我国组织实施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等项目年培训城乡劳动者达1.5亿人次,而且还"要把招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尤其要为有学习需求的农民提供学习机会。要充分利用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4]三是调整农村教育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农村教育亟须从过去的应试教育、升学教育的困境中走出来,以学生全面发展及农村教育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与农村教育培养目标转变相一致,其教学内容也应该贴近农村实际生活,增加初高中阶段以农村实用技术为内容的课程。同时,要加强对农民政治生活的教育,让他们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生活和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的发展要求。农村教育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只有搞好了教育才能为之提供可靠的智识保障,促进城乡平衡发展,逐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3]新华网.全国财政将新增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7-11-28.
本文作者:孔祥育工作单位:安徽省长丰县陶楼乡农村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通过全方位的载体和深层次的宣传,使农村形成懂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把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应,尤其是科学技术的负面作用告诉广大农民,防止科学技术被滥用带来的负面影响。而要完成农村科技文化的任务,首先要提高认识。作为起引导和培育作用的基层政府,应转变只搞经济建设的政绩观,把农村科技文化建设提到工作日程上。不仅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各个环节资金的到位,还要落实行政监督问责制,在科技文化部门实行奖惩机制和行政问责制,实现科技文化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保证农村科技文化建设健康进行。
开展科普教育,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农民的科技文化意识和科技文化素质直接影响农村建设进程,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必然会影响农村的建设与发展。目前,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2]。农业生产发展的历史及目前农户的实践表明,农村经济和农业现代化越发展,就越需要科技文化型人才。发展农村经济要特别重视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而振兴农业需要依靠科技,科技进步依赖科技人才,人才建设必须依托教育。所以,大力开展农村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农村科技文化底蕴尤为重要。具体可从以下几点出发: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并大力开展农民科普教育。普及农村科学文化知识,充分发挥科技文化知识的作用;二是要优化农民科普教育内容。在科普教育过程中要不断加深农民对科技文化建设的认识,增加农村科技文化建设的投资,要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和增加农民科技文化知识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以市场经济作为科普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农村经济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文化进步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轨道上来;三是要营造农民科普教育环境。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采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已成为必然趋势,注重采用现代化手段,形成迅捷通畅开放的信息环境,是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保障。
创新科技文化服务机制,优化科技文化机制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信息化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民对科技文化有了新需求[3]。但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因受到现有体制、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等影响,原有的科技文化服务机制存在着体系欠缺、功能单一、手段落后等问题,使农村的科技文化进步困难。因此,寻求科技文化发展新模式,创新农村科技文化发展之路是目前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一是创新科技文化服务方式。针对农民对科学技术要求综合性、实效性的要求,调整现有的发展思路,在服务载体上进行创新,以网络为纽带,以示范基地为基础,以培训为手段走出新路子;二是要不断拓展科技服务领域,以信息为载体,建立绿色通道,大力实施农村科技信息化发展工作,拓展信息网络覆盖面积,充分利用农村通讯资源,搭建实时更新、信息共享的网络化服务平台。同时,大力深化农村科技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科技文化发展新机制。要通过科技文化体制改革,消除影响和制约农村科技文化发展的各种因素,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快农村科技文化市场体系、科技文化主体建设以及农村科技文化市场的培育,不断优化农村科技文化主体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农村科技文化发展水平显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特征,但对科技文化进步的追求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共同目标[4]。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建设丰富而健全的新农村科技文化体系,从而为农村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更好地造福于广大农民。
关键词:新农村商业保险重要作用措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速度却相对较慢。目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也就成为我国保险的发展重点。
商业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有效抵御农业风险,保证农民收入和正常的生产经营。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农业保险赔款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群众抗御农业自然风险设立一条“保障线”,在保证农民收入和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解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人寿保险大都具有储蓄性质,通过保单抵押提供小额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帮助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解决好逐步发展的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使他们安度晚年,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就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的压力,消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疾病,经常大面积发生。由于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差,各种疾病特别是一些地方病发病率较高,使本来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贫困中去,对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在经济上使这些家庭致贫,而且会造成家庭邻里、亲友不睦,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子女的教育、就业,形成社会问题。而商业保险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在政府的补贴基础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投入就能解决后顾之忧。
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业务的赔款与给付支出108亿元。中国人寿的“两康”产品自开办以来累计赔付约42亿元,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加农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类逐步建立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转移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以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为例,截止2005年底,农村寿险业务员已发展到3万多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稳定农村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行业优势,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包括农业保险、失地保险、养老、医疗、意外风险、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多种保险保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农民的保险意识差距明显,对保险认同度低,风险防范仍处在原始状态。家庭养老、储蓄看病,遇到大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解困,这是广大农村目前保障状况的真实写照。农村由于受经济基础、文化素质、媒体辐射不到位以及保险企业宣传缺乏的影响,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小,区域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从区域来讲,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大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同一地区、同等条件,农民的购买力不尽相同,差距也很大。
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不到位,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小。由于多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现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数多,流动大。这些因素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以河南省为例,城市每百人拥有4张寿险保单,而农村每百人还不到1张保单。其覆盖面很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重城轻乡、重效益轻责任、重眼前轻长远是造成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保险产品缺少个性,基本没有针对农民研发的险种,买难卖难,成为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人身保险险种方面,近几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战,忽略了农村广大农民的保障需求,没有开发针对农民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
重视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举步维艰。商业保险公司尽管在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赔钱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买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人身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
保险监管部门要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农村保险的发展环境。要利用各种会议宣导和主动上门沟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关部门干预保险经营。积极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优惠政策和补偿体制。确保农村保险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为保险公司发展农村保险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农村保险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及时扼制恶性竞争和有损农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关注而不干预,既有灵活性,又有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开设绿色通道。监管部门要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的支持。要完善农村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对农村网点机构要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建议对农村业务员实行资格授予制,使那些热爱农业保险,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的业务员得到展业资格,保证农村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销售队伍。
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放在首位,还应服务、服从于国家,肩负起振兴经济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要在对农民的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力争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就目前来讲,农村保险成本高,费用大,见效慢。从长远看,农村保险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市场潜力巨大。农村保险既是保险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的关系。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急需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保障,这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谋划自身的发展规划,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一方面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加快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社会步伐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抢抓机遇,建站设点、扩大队伍,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和理念,增强认同度,为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知度仅为20%。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较差,在宣传中要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断地宣导。利用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村委喇叭等向群众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充分利用墙体广告,流动宣传车、诗歌比赛、运动会、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农民接受保险知识。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寓保险教育于娱乐之中,使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主动购买保险。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编成故事、写成歌、绘成画,讲给农民听,教给农民唱,展览给农民看。突出重点,要彰显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宣导理念,使其潜移默化于农民大脑里;理论和实例相结合,利用一些赔案,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宣传范围要广泛化。在农村进行保险宣传,范围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盖面。重点人群要包括,农村干部和教师、中小学生、乡镇企业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险公司要加快调研步伐,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调查研究要分别不同类型进行,量体设计地为不同经济地区、不同保障水平地区开发适合的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产品改造。要加大险种开发力度,尽快开发出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乡镇企业年金及农民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农民购买的一张保单保全家,一笔保费多保障等方面的产品;适合农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险等等。条款要通俗化。要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简单,手续简便,理赔快捷方便,有利于农村业务员宣讲和推销。
加强农村保险的渠道构建,进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运用银行、信用社、邮局、农机站、计生办等代办机构网点,不断丰富农村保险营销渠道。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改革正式金融非正式金融
农业发展在我国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历史,“三农”问题在我国有着特殊的意义,在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农村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一、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历程
1979年,我国进行了经济改革,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从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向非农业为基础的经济转型。我国从1979年开始,对金融部门的投入产出品市场进行了改革。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9年到1988年的改革调整阶段。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第四次得以恢复,随着改革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银行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1982年国家否定了信用社的双重管理体制,重申信用社合作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并先后进行了以搞活业务为中心、恢复和加强信用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理顺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改革。1983年以后,农业银行开始了企业化运营。1984年,国家指出必须抓紧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其方向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集体所有的合作金融组织。1984年到1988年,通过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恢复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信用社的存贷业务、自有资金积累快速增长。这一期间农村信用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第二阶段是1988年到1996年治理整顿阶段,1988年我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我国实行了紧缩财政和紧缩信贷的“双紧”方针,信用社进入了整顿阶段,初步改变了信用社即是集体金融又是国家银行基层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内部经营机制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转变,初步理顺了农业银行与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但在宏观紧缩的情况下,原来对农村信用社松绑的种种改革措施重新取消(如取消指令性计划、允许多存多贷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同时,信用社还要承担保值储蓄、购买金融债券的政策性亏损,再加上信用社内部管理的不规范,信贷资产的质量不高,非正常贷款比重高,贷款收息低,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日益严重。除了对信用社的改革外,1994年成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任务是为农产品收购、消除贫困和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贷款。在中国农业银行接管了农业银行的政策性使命后,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农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按照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原则从事经营管理。本着追求利润的需要,一方面由于它倾向于贷款给优质客户,另一方面由于农村设置分支机构需要的成本远大于收益,因此其网点逐步开始由农村向城市收缩。
第三个阶段是1996年到2003年深化改革的阶段。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宣布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局面。随着1996年政策性资产组合的分离,中国农业银行就成为了国有商业银行。中央银行规定,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必须对自己的亏损负责,国家将不再提供支持。所以他们在放款方面变得小心起来,导致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融资渠道变窄,进一步的,受到管制和较低的利息率为农户在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储蓄提供了负面的刺激,这样就刺激了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生,比如农村合作基金会等。
第四个阶段是2003年至今的信用社独立发展阶段。2003年出台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加快了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今年的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建立现代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决定。
二、改革中的不足及遗留下来的问题
农村的发展使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实行城市化工业化的赶超战略而攫取了大量的农村剩余,使城乡的差距逐步加大,造成了城乡二元化的局面。农村作为城市的“补给站”和“消化站“,如果再不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则城乡的发展脱节,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在农村金融改革三十年的历程中,我们发现所有问题所围绕的一个中心就是如何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改变,乡镇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些新的经济成分在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其扩展经营的需求时,就成为了市场资金的需求者。虽然国家银行和信用社能够解决部分资金需求,但无法满足其日益膨胀的需求。在农村实行后,千千万万独立生产的农户也成了资金的需求者。对大多数农户而言信用社几乎是他们谋求外部资金的唯一渠道。然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根本不能满足广大农户的资金需求。那么,乡镇企业、农户,以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等对资金的需求因该从何而来?
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都起到了不同的作用。但是仍然面临农村信贷支持不足的局面。
首先,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无力直接延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资本金融需求,不与农户直接发生信贷业务关系。其次,农业银行经营明确向商业化方向转变,这一转变的结果是,近年来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向城市收缩,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被大量撤并,因此难以支持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再次,农村信用社在于农业银行行社“脱钩”时,被动的承担了大量的呆账,造成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历史负担严重,没有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在正式金融机构都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服务时,在客观上需要有私人金融组织的出现。农村金融机构因为要承担来自经济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可能带来的双重压力,加上农村中农户居住分散,贷款规模小,国有银行一般不愿向农业企业贷款。而民间金融是由农村内部自发生成的,具有微观信息灵敏的特征,借贷双方彼此了解,促使了交易费用的降低。民间金融组织是在农村土生土长起来的,与经济主体之间具有双向的利害关系,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他们具有信息成本优势。虽然民间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管理的不规范以及发展过快,使得民间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私人钱庄很多,高利贷发生率高等,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
中国的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首先应该明确,发展农村的目标是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要发展农村的经济首先就要发展农村的金融,为发展农村的经济提供资金。农业的产业化、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是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建的前提。:
因此,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是发展农村的基本条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可见,当务之急是为解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使融资的来源合法化规范化。乡村银行体系的建立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现有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系统性的改革,使之在运行机制和内部制度建设方面更有激励为乡镇企业融资服务,另一方面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的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我国农村商业发展的现状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我国农村商业发展的需求分析
1.从需求方面来看,其发展中所形成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收入不断增加,购买力逐渐增强,消费需求呈不断上升趋势。自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确立了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如减免农业税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使得我国农民收入在近几年间收入不断增加,购买力日益增加。我国农村居民2001—2005年以来收入增长情况与恩格尔系数可见下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网﹒《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居民在这五年期间收入增加速度比较快,意味着农民购买力的增强和消费需求的增加,尤其是随着恩格尔系数的不断下降,农民的消费需求将会更加多元化。
(2)对耐用品(如家用电器、手机、摩托车等)和质量可靠且价格合理的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家商务部曾对全国1万户农民进行抽样调查,其结果显示:想要购买冰箱、电脑、洗衣机、摩托车、空调机、手机的农民比例都在20%以上。这些耐用消费品的农村家庭中的保有量还很有限,远没有满足农村对其的需求。
(3)不同地区的农村呈现出的消费需求有很大差异,具有多层次性。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异,从而使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民对商品的消费需求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我国东部某些发达地区的农村家庭家用电器基本已经普及、对商品的需求已转变为对高质量的日用消费品、高科技的家电产品和汽车等的需求;而我国中西部一些地区的农村家庭连普通的家用电器还不具备。因此我国不同地区农村的消费需求会有许多层次,呈现出不同的地区特点。
2.我国农民的消费需求函数
根据我国农村商业需求的发展情况,可以初步设计一个消费需求函数,其具体公式为:
式中W为农民的消费需求,I为农民的可支配收入,P为商品价格,C为商品质量与其价格的配比关系(性价比),A&F为地区消费观念的差异对商品时尚程度的要求(消费偏好),G为政府为农民提供的社会保障。
很明显,农民消费需求的变化与这些因素有着密切关系:I与W呈正向变动,即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会引起消费需求的增加;P与W呈反向变动,即商品价格的下降会引起消费需求的增加;C与W也呈正向变动的关系;A&F与W的关系则体现为商品时尚程度如果与地区消费观念切合则会增加消费需求,超前或滞后都会阻碍消费需求的增加;G与W也呈正向变动关系,如果政府能为农民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如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则能明显增加农民的消费总量。
(二)我国农村商业发展的供给分析
1.从供给方面来看,其发展中所形成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产能过剩,为扩大农村消费提供了新契机。目前要提高内需的众多措施中想办法满足农村消费需求则是其中较好的措施之一,试想9亿多农民只要每年多消费100元,通过大致为1﹕2的乘数效应,就能为国内增加1800亿元的内需,这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为生产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提供了十足的动力。
(2)市场提供的商品与农村需求产品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由于生产企业以往在设计开发商品时,主要针对的是城市市场这块大蛋糕,而针对农村市场,企业往往只是简单地将在城市市场生命周期处于衰退阶段或已淘汰的产品投入到这一市场,无视农村对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需求特征。因此哪一家企业能根据农民需求开发出适合农民的产品,将会在农村商业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
(3)农村商业流通体系的不健全和流通网点布局缺位,致使企业生产的产品无法顺畅地通过流通环节转变为农民所能得到的商品。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其商业流通体系依然是传统的且已残缺不全或名存实亡的供销社体系。许多农村由于供销社经营的亏损,很多已经关闭或只能交给私人承包。农民消费需求的满足,往往是“油盐酱醋在村里,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跑县里”,为农民消费带来了很大不便,增加了消费成本。其中很多的农家小店往往是村民“夫妻店”,商品进货成本高、售价贵,选择余地小,质量得到不保障。
(4)此外,由于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存在的缺陷,使广大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销售地。近年来商品质量案件有很大一部分发生在农村,如2004年安徽阜阳出现的劣质奶粉事件,案件的调查结果显示被查获的55种不合格奶粉主要在农村销售,同时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案件也时常可见报端,仅2004年有关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农资就达22亿元。因此广大农民对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的渴求十分迫切。
2.我国农村的商品供给函数
根据我国农村商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可以初步设计一个农村商品供给函数,其具体公式为:
Q=f(P,C,S,A)
式中,Q代表农村商品供给量,P代表商品价格(这一价格要使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都能获利),C代表商品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S代表政府提供的政策补贴,A代表企业生产能力。
很显然,农村商品供给量的多少与这些因素有着密切联系:P与Q呈正向变动关系,P上升,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利润增加,会促进供给增加;C与Q呈反向变动关系,其增大意味着利润的减少或亏损,则商品供给会减少或停止;S与Q也呈正向变动关系,政府对向农村供应商品的流通企业或生产企业提供补贴,意味着企业利润的增加,从而会企业增加供给;A与Q也呈正向变动关系,但A的大小受制于需求。
二、我国农村商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以上农村商业发展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商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商品供给与农民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农村缺乏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等。
我国从2005年起商务部开始组织开展“万村千乡”的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建设工程,经过近二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使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层度的解决。但仍没有解决供给方面的总题,主要是:
(1)政府提供的政策补贴对弥补相应的流通成本远远不够,按政策标准,试点企业在乡镇开店补贴2800元/家,在村组开店补贴3800元/家,而开设一家乡镇店投资需数十万元以上,这难以调动商业流通企业到农村布点的积极性。
(2)缺少支持农村流通网络发展的融资渠道,流通企业在农村进行网点布局所需资金无法得到融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因此建设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金融体系构建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3)在推进“万村千乡”工程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急于求成、拔苗助长的现象,不能很好地结合地方特点,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村乡也要应硬搞,反而会导致失败。一般来说,开办农家店的村镇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农民的年均纯收入要达到3000元以上,达到5000元就更好,农民就有了一定的购买力,就能解决价格问题,就可以注重品牌;二是乡镇村要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市场容量);三是交通要比较方便,以利于配送,降低成本。
(4)在推进“万村千乡”工程过程中,政府应对愿意在农村发展的商业流通企业有所选择,而不是什么企业都让上。江苏的苏果超市发展经验,值得各地区政府在发展本地农村商业时借鉴。目前在我国某些地区,一些既无行业经验,又没有配送中心和物流体系和管理能力的流通企业,尤其是一些县级小型流通企业,在农村中突击大搞连锁网点,其目的很可能不是想真正建设农村的现代流通体系,而是想为了套取政府财政补贴。
(5)在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过程中,还存在着如何发挥农村流通网络双向流通功能的问题。农村既是产品的销售地,同时也是一些产品的提供地,现代化的流通网络应该能名将这两种功能集合起来,但是如何集合这有待于各地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积极探索。其中尤其是在收购农产品方面,政府应提供相应的优惠措施,以降低流通企业的采购成本。目前流通企业销售的农产品必须从农民手中征收,不能通过中介,通过中介就要被征收13%的抵扣税,而这些企业往往没有精力自己去征收所有产品,导致销售的农产品常出现断档的情况,影响了商品流通的顺利完成和农民的增收。
(6)如何充分利用传统的供销社体系为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的建设服务,这还需要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积极研讨。我国的农村供销社是拥有上至省市、下至乡镇的全国性网络,一些地区的这一网络,近几年经过“四项改造”,尤其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的经营网络取得很大成就。到2005年6月,全国供销系统开展日用工业品连锁经营的企业800多家,网点5万多个,销售额480亿元;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企业650多家,网点3﹒7万多个,销售额470多亿元。在全系统1500多个连锁经营企业中,有1145家县级供销社企业,他们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市场逐步建立起来,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以村级店为基础的网络化连锁经营网络。这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思路是一致的。因此各地区如果能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就可以大大缩短“万村千乡”工程的建设周期。
(7)政府在推进“万村千乡”工程过程中,还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项目验收和复查机制还有待强化。政府商务部门要把新建和改造农家店数量、进度、质量、成功率、农民满意度等列入考核指标,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经营风险甚至骗取补贴资金嫌疑的企业重点跟踪,采取果断措施加以防范。根据我国商务部部长2006年2月28日讲话的要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验收时,要成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标准进行验收。各省级商务部门要强化项目实地复抽查机制,抽查比例不能低于2%。
三、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的必要性
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的建设需要多种措施和方法互相配合,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在这些措施和方法中,充分利用现代商业流通模式——连锁经营则是其建设和发展的一条至关重要的路径。其原因就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连锁经营的三种模式为推进“万村千乡”工程提供了重要的工具和手段。连锁经营可分为直营连锁、自愿加盟连锁和特许经营连锁:对于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企业可以在农村建立直营门店的方式展开业务;对于一些已在乡镇布点中小型的商业企业则可以自愿加盟到大型商业企业的方式,或通过与其他中小型商业企业联合成立加盟总部再自愿加盟的方式展开业务;对于已存在于乡村的一些微型店、夫妻店则可以通过获得特许权,加盟某一些加盟总部的方式来展开业务。
2.连锁经营在农村的发展可以实现农村流通企业管理现代化。连锁经营可以利用现代电子技术,现代化的连锁经营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迅速提升农村商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实现对农村商业网点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此外,连锁经营总部和门店都采用POS系统和库存管理系统实现从经验管理和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和科学管理、数字化管理转变,迅速提高农村商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3.有利于农村市场进一步开发建设。我国农村市场发展较为滞后,从农村商业网点数量、设置、经营组织结构等方面,远远没有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消费需要,没有达到发展农村大市场的要求。连锁经营是适应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商业组织形式。通过建立以资产联结为核心的现代流通组织,实现规模经营,提高流通效率,打破经营上的种种限制,最终形成商品流通与要素流通、农村流通与城市流通相结合的大流通格局,从而促进农村市场的全面开发与振兴。
4.连锁经营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力杜绝假冒伪劣、质低价高商品在农村的泛滥,从商品的源头上控制好商品的质量。连锁经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特点,就使得绝大部分或全部商品的采购不再由门店具体负责,而是由总部进行集中进行,这样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冒伪劣、质低价高商品在农村市场上的出现,从而能很好地满足农民对质优价廉商品的需求。如:湖南步步高的连锁超市在湘潭楠竹山镇开业后,当地生活用品的价格下降了10%~15%。
5.有利于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要,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仍停留在自给经济传统模式上,流通组织设置分散,实力单薄,素质不高,没有能力保证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并且由于缺乏规范的流通规则,致使农村商品流通秩序混乱,农村居民正当的消费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发展连锁经营方式后,不仅可使原有农村国合商业重振雄风,而且可以使国有商业通过连锁经营,将经营触角伸向农村,规范了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繁荣了农村市场,提高了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努力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部长在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上的讲话[N]﹒
[2]中国统计年鉴编辑部.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6,10.
[3]黄海部长助理在安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第二次部省联席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10月13日.
[4]商业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10-20.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础上,1997年京都缔约方大会形成了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有关工业化国家均要限制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总排放量要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降低5.2%,同时也确定了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保护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和基本方法。为了达到减排目的,在京都议定书中引入了由国际排污权交易、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三部分组成“灵活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含义是:在京都议定书中做出定量减(控)排承诺的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又产生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以此换取投资项目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从发达国家获取必要的减排资金与技术,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实现社会经济的清洁发展。
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容量是一种资源,同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资源一样,是完成经济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权利,等于对相应的环境容量资源拥有了产权。这种环境容量资产产权与其他类型的产权类似,可以通过交易实现转移。环境容量资源可作为一种投资,在买卖排污许可证时,要对交易价格和污染削减边际成本进行比较。当许可证价格高于削减边际成本时,它将把资金投入到自行削减污染的措施上去;反之,当许可证价格低于削减边际成本时,它将转向购买排污许可证。
清洁发展机制就是利用环境容量资产产权交易来完成的。由于发展中国家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正在开发之中,能源技术普遍比较落后,可以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落后装备等形式,实现低成本削减。而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均已完成,更新改造周期长,置换费用高,因此削减成本也高。在这种形势下,发达国家为了避开高削减成本而到另一些削减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投资生产削减额度。
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对已造成的全球温室气体效应不负历史责任,因此在公约中暂不承担减排义务。但目前我国已是世界第三大能源生产国,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每年消费的能源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10。据世界能源委员会统计,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3.5%。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预计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全球所占比例将继续增加,到2020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我国既不承担减排义务,又是世界主要污染源的特殊地位,使我国的能源发展态势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上面临着巨大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压力。
京都协议的实施,对我国利弊共存。一方面,由于国际环境容量的划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我国是排放大国,因此在我国没有对减排作出承诺的条件下,清洁发展机制国际交易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会对我国有许多限制和制约,处理不当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环境质量恶化已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清洁发展机制的要求对我们实现上述目标有促进作用。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对吸纳发达国家对华环境投资和技术也会产生深远影响。
由于最大环境空间的存在,我国不可能长期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因此,对减排作出承诺只是时间问题。为了减少排放就必须调整我国能源结构,限制煤炭的使用,走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发展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大力开发水电、风电、核电等替代能源的道路。由于清洁发展机制使发达国家履约所需的减排费用大幅度下降,从而形成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动力。据有关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发达国家总减排量的20%~60%需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来实现,2008~2012年5年发展中国家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渠道获取的投资将达250亿~850亿美元,其中60%流入中国能源及相关部门。这些数量可观的资金主要用于:一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二是加速水电、核电项目发展;三是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技术研制与大规模开发利用等。因此,我国在履行清洁发展机制义务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带来的机遇,将过去没有市场价值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额通过国际市场交易实现其自身的价值。为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开辟多种投融资渠道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是正确的战略选择
农村水电在我国可再生能源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优质能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挥资源比较优势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作为替代能源之一的我国农村水电开发具有五大优势:
1.农村水电资源总量的比较优势
我国拥有世界上得天独厚的水能资源。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76亿kW年电能为5.92万亿kW·h。可开发水电总装机容量为3.78亿kW占世界总量的13.22%。其中可开发小水电总装机容量为8700万kW,占我国水电资源可开发总量的23%,位居世界首位。相当于世界水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巴西全部可开发量的0.9倍、印度的1.5倍、美国的1.6倍,与加拿大基本持平。2001年我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为2626万kW,开发率仅为30.18%,存在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2.农村水电资源的区位比较优势
我国水电资源分布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当前我国正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实现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解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用电问题,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电问题。我国西部可开发水电资源为2.74亿kW,占全国总量的72%。目前仅开发了2693万kW,占可开发水电资源的9.8%。其中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5828万kW,占全国的67%。目前仅开发了892万kW,占可开发水电资源的15.3%。开发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极具开发潜力。
3.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比较优势
我国农村水电的突出贡献是:在中央财政非常有限和国家电网顾及不到的情况下,不消极等待,依靠地方集资、群众投工投劳,提前几十年为占国土面积1/2的边远山区的人民提供了基本电力的公共服务,解决了大量无电人口和无电区域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缩小了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差距,促进了区域间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我国农村水电开发利用的历史证明,发展农村水电不仅能够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而且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农村水电经过几十年发展,如今已成为中西部山区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它以电气化带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起到了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拉动内需的作用,同时也很好地解决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脱贫致富问题;在发展区域社会经济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村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大多是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在这些地区开发农村水电,用来代柴、代煤、代气,减少农民对当地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对不可再生矿物燃料资源的消耗,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
4.农村水电开发模式的比较优势
农村水电的开发模式不同于其他大型发电设施。它主要是在远离大电网的地区进行分散开发,就地供电。基本属于地方项目,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由地方自行审批和投资建设。由于单站装机规模较小,资金量不大,工期短、见效快,有利于采取更为灵活多样的开发模式,适合地方、社会、企业、外商、集体、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开发。不需要像开发大型发电设施那样,由国家财政注入巨额资金。只要国家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水电进行科学的政策引导和适当的资金扶持,充分调动起地方自身的积极性和发展潜力,就能够达到推动农村水电快速发展的目的。
5.农村水电开发的技术经济比较优势
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及核电相比,农村水电具有发电技术成熟,商业化运作水平较高,建设、运行成本较低,电价便宜的优点。目前我国农村水电的科技水平日新月异,各种关键专业技术已经较为成熟,从研发、设计、制造到建设施工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单位千瓦造价在6000~8000元左右,较之风电、太阳能发电和核电的单位千瓦造价低得多。目前农村水电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的97%以上,无论是发电量,还是电能质量都要比其他可再生能源优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水电企业在电力市场上已经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因此优先开发清洁的农村水电资源,替代有限化石燃料应是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首选。
关键词农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即生态经济。它是从改变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式的单向流动,实现了“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良性循环生产模式,使上一个产品的废弃物成为下一个产品的原料,整个生产过程没有废物排出,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和原材料的损失。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工业、农业和消费等各类社会活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是循环经济的重点区域。循环经济某种程度上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它是解决中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1把握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4R原则
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平衡。循环经济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途径,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为重点,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德国1998年修订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第4条规定,首先要避免产生废物,特别重要的是减少废物的量及其危害性;其次是利用和用来获取能源。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over(再生)、Reuse(再用)和Recycle(循环)。
国内著名循环经济研究专家季昆森提出:减量化原则的运用,可概括为“九节一减”,包括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煤)、节粮和减人。再利用原则的运用表现为做强加工业,主要体现在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不断增值。农产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多属于原来农产品的组成部分,仍然含有大量有机质,相对开发价值高,开发成本低,且开发技术容易掌握,做好了,其效益可能超过主产业。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滴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白色农业”是再循环原则运用的具体体现,“白色农业”目前在农村运用最典型的就是沼气,将人与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沼气,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运用再循环原则,就是要在经营生态环境上做文章,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2关注农村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就整个社会来讲,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资源审视,密切关注资源循环中的开采、消耗、废弃物产生、农业产业链延伸、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的基本途径和重点领域,农村循环经济也不例外。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和微生物资源进行循环利用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时处处考虑节能降耗;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利用的资源化;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再生资源环节方面: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地农药用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利用能源,减少外部能量输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干净化”消费,改善生活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近期,应重点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高效利用与废弃物再生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相对完善的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绿色技术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的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
3探索农村循环经济的合理框架和典型模式
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根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建立起来的综合农业生态系统,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就是要根据生态循环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链的原理来抓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探索和推广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只有从资源、环境、产业与消费以及综合循环经济的角度,探索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深入研究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与重点领域,才能合理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农业是栽培农作物和饲养牲畜的生产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农业还包括林业、渔业和农村副业等项生产在内。因此,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可以从“四个方面”为主线来形成,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原料,加工企业要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企业的比较效益;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一书,总结了我国农村循环经济的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以及障碍与对策,认为目前农村循环经济主要呈现四大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生产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生产模式、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模式、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例如,珠三角地区的“基塘”符合系统模式,江南地区的“鸭稻共生”系统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系统模式、南方的“猪——沼——果——猪”系统模式等,都是我国农民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的比较具体而典型的农村循环经济模式,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贵的理论和实践的借鉴。
4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
农业是百业之基,而“三农问题”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生态型村镇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形式,并要求从四个子系统来着力构建: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主要涵盖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三大产业,它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办好生态旅游、绿色饭店和各种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是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和建筑系统。要解决水量不均、水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治理和预防水、旱灾害,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行可再生能源,如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地热能、潮汐能、风能等;要完善农村道路布局工作;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省地治污技术,使用新型环保建材,体现地方特色建筑风格。三是生态环保体系。要精心挑选搭配绿化树种,有效治污和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等。四是社会事业体系。要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关键在于先行设计,也就是说要从规划设计、环境设计、住区设计、产业设计、景观设计等五个方面进行整体策划和设计。
5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农村循环经济更被专家称为化解“三农”问题的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在我国被提出并重视后,大都把视角放在城市工业上,其正确性是毫无怀疑的。因为循环经济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正是因为工业不循环发展造成了严重工业污染而逼出循环经济的。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国,跟工业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有很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存在严重的“三农”问题。我国的农业生业生态、农村污染、农民人均资源贫乏,都有待循环经济解决。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要突出农村,要以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近期考虑开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前期工作,尽可能出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税收、金融保障等方面制定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与产业链整合、农村社区“净化”等方面在全国开展若干个示范工程建设,以带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广泛应用。
国家应立即着手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开辟资金渠道,建设若干领域的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加强制度创新,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解振华.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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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村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总体来看,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调整,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种调整主要还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所做出的适应性调整,它还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低质农产品的供给与优质农产品的广泛需求产生矛盾,大量低质农产品积压。随着短缺经济的结束,全国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已经降低到40%以下,人们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农产品需求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新、特、奇、名、优、安便是农产品需求的新特征。但是,从当前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供给体现出“四多四少”的特征,即大路产品多优质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档产品少,普通产品多专用产品少,原始产品多加工产品少,这就与消费者的需要产生了矛盾,直接导致大量低值农产品积压、滞销。
第二,部门结构不合理。首先,就农村三大产业来说,第三产业发展缓慢。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农村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农村GDP比重都在30%以上,而我国到2007年才达到14.8%,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仅占农村劳动力的17.3%,发展明显滞后,这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其次,在农业部门结构中,种植业与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比例失调,种植业的比重依然偏高,而其他行业的比重偏低,特别是畜牧业发展相对滞后。除日本外,我国种植业比重大大高于其他国家,丽畜牧业产值又明显低于这些国家。1985年,美国、法国、英国畜牧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就已分别高达49.98%、53.7%、60.8%,形成了种植、畜牧并举的格局,而我国畜牧业产值到2005年也只有33.7%,差距相当大[张秀生.21世纪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1.2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今年来,我国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54.9元,是1978年的624.6%,年均增长7%。但分阶段来看,在1979—1985年的7年内,农民收入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5.2%,而1985年以后的20年,平均增幅还不到5%,特别是1998~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每年实际增长仅4.6%,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实际增长达到8.7%,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52.9%。由此可见,农民不仅人均收入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而且其年平均增长率也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这就导致城乡居民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见表一)。1.3农业科技与生产相脱节,科技进步较慢
目前,中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九五”期间,我国农业增长中的科技进步贡献率是40%左右,而发达国家则在70%以上,农业的科技支持状况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要求极不适应,它具体表现在:一是将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独立设置,且分属于不同的系统,各自为政,致使农业科研与农业推广、农业教育与农业推广、农业教育与农业科研、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严重脱节,这从根本上割裂了它们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割裂了科研与农业生产之间的联系,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开发水平很低;二是用管理行政机构的办法管理科研机构,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也完全套用行政系统的办法,形成了“官本位”的导向和模式.扭曲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价值取向,造成科研机构的官僚化或半官僚化;三是农业科技投入长期不足。在现阶段,我国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与国家对农业研究的资助极不相称,财政资金的分配严重偏向非农产业;四是科研部门机构庞大,社会负担沉重。
2.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分析
为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近年来,围绕解决三农问题,结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拓宽农民的收入领域
具体来说有一下降几方面:(1)加快调整农产品结构,发展多种经营的步伐,引导农户面向市场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2)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粮食的加工转化。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3:1,而中国只有o.79-1;发达国家加工食品约占90%,而中国只有25%;发达国家的食品工业产值一般是农业产值的1.5~2倍,而中国还不到1/3。其他在农产品包装、储藏、分级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也很大(见《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3)扩大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扩大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出口,解决粮食等农产品阶段性的供过于求的问题。(4)千方百计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5)积极有序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引导农民更多地从事非农产业。(6)建设一批有利于农民直接增收的项目,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
2.2加快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步伐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是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具体有以下几方面:(1)不断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以农户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为主体,不断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2)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种植业。(3)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加强草场建设,改良畜禽品种,加快发展畜牧业。(4)发展特色农业。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格局,提高商品率。(5)大力发展创汇农业。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协凋、服务和政策支持,推广采用国际标准,继续建设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大力发展创汇农业。
2.3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步伐
加快农业技术进步步伐,是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支撑。(1)着力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深化农村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强以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如农产品加工及转化、节水农业、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等)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2)制订全面、系统的农业科技进步规划,明确科技进步研究的目标。(3)加大农业科技投人。逐步提高农业科研经费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和农业科技人员的收入水平。(4)必须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利用好人才,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目前,电子商务在农业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已经被人们广泛认可。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电子商务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经历着快速的发展。但总体来看,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远远滞后于全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们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四个方面对农村发展电子商务的条件进行分析,从而更好地理解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
1.政治方面
我国政府一直对“三农问题”高度关注,“十二五”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各级政府对于农村发展电子商务是持鼓励态度的。很多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将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信息资源开发等工作纳入“村村通工程”。随着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农村互联网工程建设的完善,电子商务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和市场。
2.经济方面
我国经济虽然处于平稳增长的时期,但城乡差距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农村建设投资远落后于城市建设投资,从而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农村经济基础依然较差,其现有的网络通信设施很难满足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发展要求,加上农村地区本身对于人才的吸引力小,因此缺乏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电子商务的建设和日常运作中。另外,农业生产的周期一般较长,与其他商品的流通周期相比较低,因此更需要一定的资金去支持日常的生产运作。这些因素在某些方面正制约着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3.文化方面
我国有着深厚的农业文明背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长期支配着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传统观念的束缚导致农民不容易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特别是有些基层农村干部对于电子商务的认识较为落后,这就直接影响到这一事业在基层地区的发展。加上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较落后,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他们对于网络、电子商务这些新兴事物接触得晚且机会较少。这些“先天不足”就使得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有了一定的障碍。
4.技术方面
正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区落后的教育水平导致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所以掌握基本网络技术的农民相对较少。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也一直不到位,开展电子商务所要求的基本技术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都不具备。相较于城市地区各类发达的互联网公司和物流公司,农村地区在这些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另外,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大量的农村电子商务网站,但是这些网站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较低,实用性就大打折扣。每年大量的IT人才流入各大商品销售平台,而进入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人才却只有很少一部分,这也十分不利于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大环境还是较为宽松的,政府也在努力加大对农村的投资力度。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我国农村要开展好电子商务这一事业,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统筹兼顾,才能走出符合我国农村自身特点的电子商务道路。
二、社会学视角下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从社会学角度看,在农村发展电子商务这一行为既是农民自己作出的选择,又是整个社会对于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期待。因此,我们可以用社会选择这一理论来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社会选择理论指的是将社会成员的偏好集结成为群(社会)的偏好。例如,投票选举、市场机制等。从形式上看,社会选择是典型的群决策问题,但从更深的层次分析,社会选择理论研究的是“个人价值与社会选择之间的冲突与一致性的条件”。正是由于在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关注到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事物,使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获得了全社会的关注。也正是由于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电子商务事业中,才使得互联网经济极大地增长,从而获得了人们的关注。首先,我国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采取政府主导的模式。这是由我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决定的。只有明确了政府的领导,才能统筹各部门和各种有利条件进行有机地结合。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力度,从资金、人才、政策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其次,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在基层设立一定的奖励政策,鼓励更多的农民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缺乏了解的农民尝试。另外,要加大对于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让他们成为农村电子商务事业建设的“排头兵”。再次,政府应予以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互联网公司和物流公司将业务范围更多地拓展到农村。这样既方便农业产品的运输和流通,也为这些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地方政府可以与一些互联网公司合作,加强对农民电商技术的培训和指导,让他们从根本上掌握电子商务的相关技术和理念,使得他们在实践中由被动发展变成主动投资。最后,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细则。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政策氛围里,农村电子商务才能顺利健康地发展。
三、结束语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市场力量的不断成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飞快的发展,农村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增长,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资金需求缺口约为1万亿元,农村发展中的资金供给不足,将深刻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三农”国策的顺利实施。如何解决农村地区的资金缺口问题,普遍推广小额信贷不失为一种良策。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人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它通常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等特点。
国内的小额信贷始于1994年,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截止到1998年8月,政府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已经在全国22个省的605个县开展,发放贷款6亿元。到1998年底,投入资金总计10多亿元。政府项目规模较大的省(区)有陕西省、云南省、四川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等,到2001年底,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250亿元,累计扶持贫困农户1715万户。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的问题
(一)放贷主体缺少金融监控
目前我国的小额信贷根据放贷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以国际资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一类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还有一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以农信社为运作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社贷款。第一类项目的主要矛盾是长期发展的合法性问题没有解决。如何把这类机构纳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中,对其行为进行金融监管,是解决这类项目问题的关键。从目前来看,这类机构项目由于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进行扶贫活动,一般不吸收社会存款,作为小范围内的短期项目是可以进行利率灵活性的运作的,但如果作为长期生存和推广发展的金融活动,那么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稳定其运作规程,使之规范化,才能有利于农村金融稳定的发展。而第二类项目可称之为“政府主导型”项目,它的基本目标是实现政府的扶贫攻坚任务,但其在确立项目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尚未得到重视,且在体制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着弊端,加之农行和政府部门两者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金融监控困难的问题。
(二)利率偏低
小额信贷的第三类项目,也就是农信社作为放贷主体以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贷款项目,在整个小额信贷的业务中处于主力军地位。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因此必须收取较高的利息,才能弥补成本。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利息不能补偿操作费用,不得不依靠外部补贴,因而不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
(三)缺乏保障机制,风险无法分散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都需要担保。坚持有担保原则,对保障贷款债权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现行小额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或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但是因为贷款对象都是最贫困的农民,其担保作用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担保相比也是微乎其微。因为当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农业并没有形成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仍处在粗放式经营的自然经济时期,靠天吃饭的现象十分普遍。农民一旦遭遇“天灾”影响,导致收成减少,便会无法及时还贷,其授信额度因此下降,使得小额信贷无法发挥其正常作用,发出去的贷款成为呆、死账,对信用社等小额信贷机构造成冲击。
(四)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
现行的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投向结构单一;实行贷款额度“一刀切”制度、额度小,难以支持农户在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方面的大额资金需求;目前农村小额信贷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使得小额信贷在促进发展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中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加大了信贷资金使用的风险。
(五)资金供求矛盾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大农民越来越多地参与市场竞争,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而当前农业银行全面收缩乡镇网点机构,将业务的重点转向大中城市和获利高的行业;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存在缺陷,设在农村的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存款,而不发放贷款,大量分流了农村资金。因此,直接为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实际上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家,但农村信用合作社也缺乏足够的资金。一方面是农户强烈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是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农村的资金缺口很大,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二、促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对策
从国外小额信贷的发展过程来看小额信贷真正进入制度化的发展阶段,真正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中坚作用的明显标志是:政府对小额信贷政策的明朗和规范以及金融机构的大规模介入;在强调小额信贷扶贫和助农功能的同时强调其金融服务功能;加强小额信贷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设;健全小额信贷机构的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并提高其控制风险的能力;小额信贷的贷款本金从以外援和政策性资金为主,逐步过渡到来自当地金融市场的资金占相当比重。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广小额信贷,实现小额信贷扶农助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立法,建立弱势群体便利融资的法律支撑
国家应该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国家关于小额信贷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确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它应该包括在农村务农的农户、进城务工需要救助的农民、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等一切需要救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次要依法明确承办小额信贷业务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均能获取此项业务的经营权,并且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建城、乡风险投资公司,让其对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投入创业资金,帮助广大的农村弱势群体及早符合申请小额信贷的法定条件。同时要依法加大社会信用治理力度,对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小额信贷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将小额信贷功能定位与信用社改革模式、城乡金融机构功能定位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机构的性质,因地制宜的开展“政策型”小额信贷、“政策、商业结合型”和“商业型”小额信贷。
(二)明确信贷发放主体,建立全面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
首先,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资金和补助,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农业发展银行要全面开办“政策型”小额信贷业务,发放对象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阶层。其次,加大中国农业银行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银行要以全面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性银行为目标,主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必须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城乡小额信贷业务特别要发放一定数量的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再次,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解除信用社沉重的历史包袱,进一步增强其支农能力。妥善解决信用社的累积亏损和呆坏账,对农村信用社因各个改革时期国家政策导向所形成的沉淀资金,应比照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对此类不良贷款予以科学合理的处置。最后,在农村地区资金流失严重的情况下,央行可以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确保信用社的资金来源。
(三)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实现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首先,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成功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尝试由各级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薄弱产业、弱势地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培育出更多的符合小额信贷发放条件的借贷主体。其次,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通用做法,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解决小额信用贷款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投入成本高而容易形成“财务不能自立”的风险补偿问题。再次,可以组建农村政策性保险公司,创立政策性保险基金,主要为农户、农业和农村提供互的保险,为开办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保险服务和补偿业务。最后,可以给予开办农村小额信贷达到一定量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以调动各种金融机构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四)建立小额信贷科学管理体系,实现良性循环
一方面,疏通正规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的渠道。当前我国大多数农村以信用社作为主要的资金调度机构,因此可以在地方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区域性的农村信用社资金融通网络,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逐步扩大规模最终形成全国性的资金市场。另外农村地区的邮政储蓄机构应当改变其“抽血”的角色,可以通过同业拆贷和购买金融债券等的方式,将其吸收的储蓄存款转借给当地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使用,扩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一套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适应小额信用贷款建设发展要求的信贷管理责任制度。对各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信贷人员实行依据贷款发放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业绩评价的机制,按照发放成效制定奖惩措施,以激发和调动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开拓业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鼓励和促进信贷人员多放款、放好款。此外可以实行贷款“风险比例管理”制度,根据农村金融机构的实际业务量和收息情况,按年核定不良贷款的相对数或绝对额,制定相应的收款政策,保证贷款的按期收回。
(五)实行灵活的小额信贷利率并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
利率的过分管制会带来资金使用价格的扭曲和金融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而且还直接影响到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赢利水平。小额信贷扶贫是一种经济行为,不是权宜之计,应考虑信贷资金的回收和财务上可持续发展。世界上不少小额贷款项目半途而废的原因归根到底都是因为亏损,特别是由国际组织、国外资金所资助的小额贷款项目,往往是国际组织撤出之日,就是小额贷款活动的完结之时。鉴于此,监管部门要根据市场需要,放宽利率浮动的范围,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实行灵活的利率。
(六)扩大贷款种类和额度,放宽贷款期限
目前小额信贷的对象仅限于生产性贷款。可以按照消费信贷模式,拓宽小额信贷的种类和领域。比如,可以结合当前农村的税费改革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给农民提供农机补贴等,在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使得农民的收入提高。同时,在总结农户小额信贷和推行农户资信评价系统的基础上,尝试对有一定经济基础,发展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流通和畜牧养殖业的农户提供额度较大的“中额”农户信用贷款。
在扩大小额信贷种类和额度的同时,也要对小额信贷实行灵活的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的不同贷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力求在贷款期限方面进一步贴近生产经营的实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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