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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

时间:2023-02-05 09:33: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

第1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水型单位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提高节水自觉意识,在我镇建立节约用水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我镇水资源节约工作,为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1、建立较为完善的节约型单位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

2、全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在镇内形成“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把建设节水型单位的要求体现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争做节约用水的表率。

3、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实现到2015年,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均用水量在2011年的基础上下降15%,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节水意识

1、在镇局日常宣传栏位置制作“节水〃和〃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温馨提示语,营造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2、借助“节能宣传周”等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节约用水的宣传片和展览,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

(二)加强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冲水阀等排、给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发生。杜绝“长流>,!

2、加强水资源的循环使用,倡导二次用水、多次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使干部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3、禁止使用公用水龙头清洗私人家用物品及私家车。

4、控制公务用车清洗次数,提倡用容器接水擦洗,杜绝随意浪费水资源。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以制度约束用水行为。制定相关节约用水标准,量化、细化责任目标和任务指标,确定专人做好具体工作,确保领导到位、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

第2篇

关键词:科技手段 节约水资源 节水型高校 建设成果

1、引言

水是生命之源,是不可替代的有限的自然资源。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仅为2200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居于世界第109位。同时,我国水资源在时间,空间上的分配又极不均匀,部分北方地区严重缺水,一些南方地区亦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及水资源环境恶化出现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因此,合理利用水资源和节省水资源是刻不容缓的,但作为21世纪的我们,应该先从身边的事务做起,建设节水型高校,从而带动社会建立一个节水型的社会。

2、节水型高校建设的必要性

节水型高校建设是创建节约型校园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造就人才的摇篮,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发源地,她在传播知识和文明的同时,理应也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先锋。

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的用水量逐渐递增,水费也会逐年攀升,在各项教育事业经费指出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因此,各高校应采取多种节水措施,大力建设节约水型校园。对食堂,水房,浴室等经营性用水单位实行装表计量,刷卡收费;对办公楼,学生公寓等装表计量,量化考核。同时,在高校师生中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增强师生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同时采取先进的节水技术,不仅节约了大量的水资源,而且还节省了大量的运营成本。

3、节水型高校建设的具体措施分析

在节水型高校建设中,高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高校应立足校情,结合用水现状和形势,应采取多种措施以达到节水建设的目的。

3.1 推广科技节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各高校应重视节水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充分利用校内、外两种技术资源,积极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器具,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铸铁螺旋升降式水龙头,进水口低于水面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和冲洗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创建高校的用水龙头普通采取延时自闭,红外感应式和陶器阀芯快开式节水型龙头。例如,各高校可以改造学生宿舍高位水箱,将学生洗漱用水过滤处理后用来冲洗厕所,这样不仅节约了大量的水资源,还节省了大量的运营成本。

3.2 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各高校应采取推进“定额补贴,全额收费,超额自付“的水电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组织落实,完善管理网络,健全管理制度,增强经费投入,普及节水器具,强化工程改造,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激励机制等系列措施,我校河北科技大学新区正是建立这种节水激励机制,刷卡打热水和洗浴,但每天又会补助1角水费,这样既节省了大量的水资源,又调动了学生节省水资源的积极性。

3.3 加强节水教育,营造创建氛围

学校可以开展节约用水教育,介绍我国的水资源利用形势及节约潜力,使广大学生了解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同时,加强对建设节水型社会和创建节水型高校活动的宣传,努力营造节水光荣的校园氛围。各高校可以将一年中的一个月,如6月,定为“节水宣传月”,在校园网开设节水专题,征询师生节水方案和节水建议,并开展创建节水型高校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会,辩论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同学们认识到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并促使每个学生养成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从而推动节约型高校的建设。

3.4 树立从我做起的理念

虽然高校采取的多种措施可以为节水型高校建设创造机遇,但是学生的作用更是不可忽视的,他们各项措施的实施者和受用者,没有学生的行动,各项措施也只能是纸上谈兵了。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例如:“洗手之后主动将水龙头拧紧;洗漱过后的废水可以用来擦拭地板或冲洗厕所等。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现水资源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制止。让我们共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珍惜每一滴水”的良好氛围,为推动节水型高校建设共同努力。

4、江苏省节水型高校建设成果与经验总结

4.1 水型高校的建设成果

江苏省水利厅、教育厅联合在全省117所高校中开展“节水型高校”创建活动,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取得明显成效。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水利厅于2011年12月22日召开全省节水型高校创建总结暨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启动大会,总结交流了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全面推进节水型学校的创建工作。大会对节水型高校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河海大学荣获“全省节水型高校创建先进集体”称号,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孙谦荣获“全省节水型高校创建先进个人”称号。

河海大学多年来高度重视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从制度节水、观念节水、科技节水、定额用水、杜绝浪费等方面入手抓好学校的节水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通过江苏省教育厅、水利厅组织的评估验收,被评为“江苏省节水型高校”;2010年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评估验收,被评为“江苏省节水型单位”,是唯一入选的在宁高校。

地处无锡的江南大学,不久前拿到了一块与众不同的匾牌: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据该校后勤管理处有关人员介绍,他们把节水作为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全校仅两项节水设置完成后,每月节水就可接近13000吨,按照一户居民平均月用水量20吨计算,能让50多户居民用上整整一年。

第3篇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重要意义

**市地处皖南山区,水资源总体较为丰富。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节水管理水平也逐年提高。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节水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基本解决了卫生洁具漏水问题,工业用水重复率等主要指标基本达到节水城市考核标准。但与此同时,全市水资源分布时空不均,年际差别较大,季节性多水和季节性缺水的矛盾日益突出,水质型缺水的趋势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发展。因此,有必要通过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一步调整用水结构,培育节水型产业,提高科学合理用水的水平;加强水循环处理和利用,减少污水排放,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的节水惜水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的局面。这既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又是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现代经济强市和旅游大市、生态大市、文化大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努力实现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加强水管理,改善水环境,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企业节水降耗和污水再生利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完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提倡科学用水和合理用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步骤是:第一阶段,在2007年底前规范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并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初评;第二阶段,在2008年进一步完善工作,报国家有关部委申请考核验收。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城市供水、节水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和《**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励制度。

(二)建立健全水资源档案,完成对水资源储量、分布、水质状况的普查工作。修编《**市城市供水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根据《中国城市节水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修编后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

(三)制订**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管理。在城市公共供水服务已覆盖范围内,制定限期关闭自备井及相应自建供水设施的计划,除特殊情况外,至2008底一律取消自备井及相应自建供水设施。

(四)建立和完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指标体系,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收费管理制度。

(五)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器具;鼓励工业用水企业降低取水量,控制新增用水;鼓励用水单位自建节水设施。

(六)加强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节水设施管理,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和检漏工作力度,降低管网漏损率。

(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减少污水排放,改善水环境。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水循环处理,加快城市再生水的利用步伐。

(八)开展节水管理人员的法规和技术培训,建立节水管理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三、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领导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屯溪区、**区、徽州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创建的具体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办事机构,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促进我市的节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4篇

一、节水型企业创建的主要做法

(一)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创新节水机制

节水型企业创建过程中,省水利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年度下达创建目标任务,统一技术标准,严格考核,并在资金、技术上给予支持,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企业建立健全了节水管理机构和节水管理网络,制定了节水管理办法、用水考核与奖惩办法等一批节水。

(三)强化节水宣传,全员参与节水

企业在节水创建工作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强化全员参与。围绕节水型企业创建,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和节水减排知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的自主节水意识,在企业上下形成良好的节水风尚。公司组织开展节水器具更换维修技能比赛和“我为公司节水献一策”等节水“智多星”活动,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定期组织评奖,每采纳一条奖励30元,使节水工作既落到实处又生动活泼。

我们调研的这三家企业,仅是全省节水型企业的一个缩影。2005年以来,全省先后建成节水型企业286家,完成节水技术改造项目1312项,形成年节水能力7.4亿立方米,相当于少建10座日产20万吨水厂,减少企业直接水费支出18亿元左右。

二、节水

型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平衡性,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创建工作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矛盾,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一是政府主导作用需要加强,管理体制亟待理顺。节水型企业创建涉及各个工业行业,需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一个统一的牵头部门来负责组织实施。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真正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节水管理职能划分在部门间存在重叠,不少地方两个“节水办”并存,导致水利、建设两部门在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中经常相互矛盾和扯皮,甚至出现过两个部门同一年度分别授予同一个企业节水型企业的现象,让企业无所适从。

二是法规制度不健全,缺乏政策推动。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缺乏法规和制度保障,迫切需要出台一些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如创建工作缺乏强制性的行业水耗标准,未达到规定的节水要求不影响企业的生存,企业感受不到节水的压力。加之,由于目前的水价偏低,节水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没有落实到位,企业缺乏节水的动力。

三是创建工作投入不足,投资渠道不畅。节水型企业创建需要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目前我省尚未建立节水专项资金,创建工作缺乏可靠的资金来源和经费渠道。加之,由于认识上的不到位和一次性投入较大等原因,许多企业在创建工作上存在观望和“等靠要”思想,致使创建工作进展不快,地区间的不平衡性也较大。

三、进一步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几点建议

(一)改革节水体制,加强统一管理。建议按照“大部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节水管理体制,实现节水统一管理。根据全省节水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实省节水办行政编制,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同时,理顺地方节水管理体制,市、县(市、区)节水办划归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明确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与水资源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第5篇

关键词:节水型社会;水资源;指标;载体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部在全国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平遥是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该县成立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组,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联动分工,组建了县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的节水管理机构,收集整理了有针对性、较为完整的支撑证明资料,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技术评估。

1基本情况

平遥县位于太原盆地东南部,总面积为1260km2,其中山区面积574km2,丘陵区面积266km2,平川区面积420km2,整个县域东南高,西北低。辖9个乡,5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73个行政村,394个自然村。总人口54.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2985万人,非农业人口15.9529万人。耕地面积438.93km2,有效灌溉面积378km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0km2,高效节水灌溉率为55.78%,2018年实际灌溉面积286.87km2。该县主要河流均属于黄河流域汾河水系,境内有汾河、惠济河、柳根河、瀴涧河、沙河、昌源河等,除汾河外,其余均为季节性河流。多年平均降雨量415.5mm,年内分布相差悬殊,主要集中在7月、8月、9月这3个月内,将近占年降水量的70%。水资源总量8960万m3,人均水资源量165m3,不及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0,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m3的严重缺水界线,属于水资源极度匮乏的县之一[1]。

2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的指标

2.1总体目标

完善以总量控制与用水定额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协调、部门联动、市场引导、全民参与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体系。

2.2具体指标

用水总量制在10037万m3以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利用量明显提高。用水效率方面,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17.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14.2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5。用水管理方面,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计价、非居民用水实行差别水价等。在水资源管控方面,开展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为86.7%,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8%。在载体建设方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在增强意识方面,经常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加强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能力,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3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节水宣传工作未常态化

节水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中小学范围内开展,对县域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水主题日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应使节水宣传工作常态化,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中。

3.2节水管理制度体系不全

制度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部分,该县先后出台了多项节水政策制度,但尚未形成系统配套完善的节水管理体系,在部分环节仍需加强制度建设,需要在政府主导下,继续完善并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等,使取用水每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和政策引导。

3.3城镇生活用水管理薄弱

该县新建居民小区均使用了节水型用水器具,而老旧小区和老旧公共取水部门等取水设施陈旧,需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广泛开展节水器具推广工作,同时需进行老旧管网改造,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3.4非常规水源利用率不高

一方面煤矿矿坑排水利用率不高,矿井水对周围村庄河道造成污染;另一方面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每日有近1000m3的污水被直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配套,多数村庄生活污水随处溢流或在低洼地带聚结,生活污水靠蒸发的现象仍然存在,需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并提高处理后的中水利用率。

3.5节水型载体建设未开始

该县节水载体建设是短板,没有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示范带动作用,需要在县域范围内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提升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整体水平,特别是提高公共管理机构和学校的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4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对策

4.1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节水意识

该县结合实际,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普及水利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爱惜水资源、水利设施的意识,节约用水意识,在“3·22世界水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中,在《平遥古城报》刊登《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部分内容,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宣传主题、标语、口号以及节约用水公益广告等,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有奖知识竞赛,对该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到社区、学校等场所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教活动,为广大市民和学生们讲解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知识、日常节水常识和粘贴节水标识,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意识;在街道、社区及其他公共场所发放节水倡议书,提高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在交通要道及高速路口投放大型固定节水宣传广告牌;设立水资源保护标志,在普洞岩溶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牌45块,在源神庙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牌51块,在9个乡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牌89块;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30%)、中小学生(占40%)、小区居民(占30%)等随机调查公众节水意识,问卷调查内容有节约用水是否必要、对水资源短缺的认识、是否有节水习惯、平时有哪些浪费水的行为等,95%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节约用水非常重要。

4.2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

按照“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思路,印发了《平遥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平遥县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平遥县用水定额管理办法》《平遥县用水计量管理办法》《平遥县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近3年来上级部门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不按规定定额用水的情况。并且明确在该县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以及扩建项目要全部实行水资源论证,并严格按照论证结论办理取水水许可,在县经济开发区内,将水资源论证列为“标准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使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土资源空间均衡相协调。开展水资源与节水监管百日行动,确定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监管重点对象,重点监管单位包括平遥县东源供水有限公司、平遥县乾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平遥县传康老母鸡食品研发有限公司、平遥县峰岩福利洗煤有限公司、山西汇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外贸平遥包装印刷造纸有限公司、平遥县金众煤焦有限责任公司8家用水单位。监管内容如下:对该县山丘区地下水超载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后的执行落实情况;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包括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及时延续;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包括擅自转让取水权、擅自转让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台账、执行用水定额、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情况;开展节水评价,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情况;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和《山西节水行动方案晋中实施细则》情况[2]。

4.3提升城镇用水管理水平

4.3.1改造城镇供水管网该县更新安装管道17.842km,分别是城中村改水工程,更换安装干坑村主管线0.96km、东达蒲村供水管线1.524km、十九街村干线1.014km,从根本上改善了城中村村民的饮水质量,彻底解决城中村供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达到城区供水全覆盖;紧跟城市道路建设步伐,在城区范围内先后安装南三环供水管道0.3km,柳根路(西外环—兴平路)供水管道0.72km,滨河路供水管道1.324km,烟草宿舍、人行宿舍、聚源市场、圣临巷、育才路等庭院管网12km。将老旧灰铸铁供水管道全部更新为PE、PVC-O给水管材,并对供水区域进行合理细分区块,将原先的4个大区细分成68个分区,安装远传监测水表68块,实现了“公司、区域、用户”点、线、面三者结合的分区化管理,为掌握水量变化动态、科学控制管网漏损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推动居民节水奠定了基础。4.3.2控制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城乡供水公司加大巡检力度,建立智慧水务管控一体化平台,运用管网GIS、管网监测、DMA管理、客服营销系统对供水管网的流量、压力、用水状况、水表运行状态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利用手机APP可随时发现异常,并及时解决,利用爆管预警功能预防水漏。2018年抢修维修大小漏水点3075人次,及时有效地遏制了管网跑冒滴漏现象,降低了管网漏损率。当年供水量为491万m3,售水量为466万m3,漏损量为25万m3,管网漏损率为5.3%,低于8%的标准要求。4.3.3城镇供水实行阶梯水价与分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到户,完成了“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各级水量及应用水价为:一级水量为每人每月2.0m3及以下,水价为2.7元/m3;二级水量为每人每月2.01~4.0m3及以下,水价为4.05元/m3;三级水量为每人每月4.01m3以上,水价为8.1元/m3。非居民与特种用水实行分类水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与分类水价相结合办法,非居民用水价格为4.0元/m3,特种用水价格为30.0元/m3。

4.4提升工业用水计量管理水平

在工业用水方面,结合生产工艺流程,一方面抓好高耗水流程的节水技术改造,减小耗水量;另一方面抓好企业生产废水的处理回用,减少净取水量。工业企业除总水表外,用水车间和主要设备上全部分别装表计量,规范用水计量和统计工作,确保全县146家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达100%。鼓励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清洁生产,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耀光煤电有限公司在水平衡测试的基础上,采用建设节约用水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用水在线监测,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建成节水管理示范企业。

4.5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

在充分利用地表水、科学合理开采地下水的同时,建议县级政府制定颁布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入河口和排污口的调查登记,对工业企业的污水全部实现在线监测,达标排放,鼓励可综合利用污水的企业开发利用煤矿矿坑排水和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等非常规水源。4.5.1充分利用煤矿矿坑排水该县拥有7座煤矿,每年有近100万m3的矿井排水,在利用煤矿矿坑排水方面,要引导煤化集团投资铺设引水管道,将平遥一矿、温家沟煤矿的矿坑排水引到段村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制冷的循环水系统,砖厂生产、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矿排水,既能帮助企业节约生产成本,又能保护煤矿周边的生态环境;鼓励峰岩集团利用所属的正和煤业矿井排水,投资铺设引水管道,经分级沉淀后,供集团各企业生产使用,一部分可供热电公司冷却塔用水,一部分经处理后可制作锅炉软化水,收集制作锅炉软化水排出的浓水和冷却塔排出的循环水后焦化公司可用于灭焦,1年可消耗矿井排水80万m3;建议加强对矿井排水利用的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台账,依据国家水资源管理政策,依法执行水资源税的征缴及优惠制度。4.5.2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使用率平遥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中水一部分用于市政景观绿化用水,一部分作为山西省耀光煤电有限公司的生产用水,用作锅炉补给水及辅机循环冷却水的补水,剩余中水被排入汾河。根据2018年台账数据统计,2018年污水处理量为375.65万m3,其中工业用水65.48万m3,园林绿化用水12.7万m3,合计回用78.18万m3,中水回用率为20.81%。建议进一步加大开发利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力度,在农村地区兴建小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在城市建设雨水利用生态小区。

4.6创建节水载体

该县开展了节水载体建设,经过大力宣传、充分动员,相关单位积极申报,按照节水载体的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节水情况现场进行考察,评选结果为:重点用水行业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有4家,分别为山西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平遥县兴华煤焦有限公司、平遥一矿焦化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建成率为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有12家,分别为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平遥县农业农村局、平遥县水利局、平遥县林业局、平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遥县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平遥县统计局、平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山西省平遥中学,建成率为56%;节水型居民小区有2个,分别为康宁苑D区和秋雨小区二期,建成率为20%。对认定的节水载体,由县政府颁发节水型单位牌匾,并安排专项资金,将部分老旧用水器具更新改造为节水型器具,安装节水型智能水表60块、沟槽式感应节水器169套、小便池沟槽节水器92套、304不锈钢冲水箱196个、节水型水嘴630个、单蹲坑161个,有效促进了科学用水,发挥了节水用水的示范引领作用[3]。

5结语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实践中,持续完善机制体制,制定办法制度,淘汰高耗水工业,推进农业节水和公共节水,对地下水管理实行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然而,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的当下,需要持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水平,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参考文献:

[1]杨士荣,王瑞萍,李小牛.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研究[J].水资源开发与管理,2019(7):40-45,59.

[2]赵洁琳.平遥县水资源现状及可持续发展研究[J].山西水利科技,2020(3):50-52.

第6篇

节水型社会是指以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方式进行生产、以节约的方式进行消费为根本特征的社会。与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不同,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其核心是水资源管理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节水型社会的制度建设要解决的是全社会的节水动力和节水机制问题。搞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进行宣传教育,使得全社会都能了解水情、区情,从而增强节水的意识,自觉节水。但根本的还是要建立一整套制度,建立一种体制、机制,使得各行各业、社会成员受到普遍的约束,需要去节水;通过制度创新,使得全社会能够获得制度的收益,愿意去节水,使节水成为用水户自觉、自发的长效行为,而不是仅靠行政推动的权宜之计。

**年以后,水利部提出资源水利的治水新思路,进行了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探索,治水思路发生了深刻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也已经逐渐成为水利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中心工作。水利部先后确立了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辽宁省大连市等12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典型引路、经验推广,重点推动了河西走廊、东部沿海、南方水污染严重地区和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以张掖试点成功建设为代表,形成了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系列基本经验,初步回答了什么是节水型社会,要不要、能不能建设节水型社会,以及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等问题。

自20*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来,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逐步展开。20*年,水利厅确定在哈密地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随后,又启动了乌鲁木齐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吐鲁番地区、博州也相继提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三年来,哈密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强化了对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水利局;进一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成立了由地方和兵团领导参加的“哈密地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实现了兵地水资源统一管理;编制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和规划;相继出台了“哈密地区农业节水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工业节水的意见”等文件;适时调整了水价;出台了工业、生活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全面推广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加大了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提出了“以工业为主导,农业和旅游业共同发展”新的经济发展构想;初步尝试了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工业返哺农业的节水补偿机制;加强了工业和城市节水管理,加快了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制定并实施了逐步关闭哈密市区范围内自备水井计划;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广泛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

总的来看,我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已经起步,哈密地区和乌鲁木齐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缓慢,已经开展的试点还需要进一步总结、深化。召开这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交流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下面我就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节水型社会的内涵和特征

节水型社会是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人和水的关系,通过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节水型社会包含三重相互联系的特征:效率、效益和可持续。即节水型社会要求微观上资源利用的高效率;中观上资源配置的高效益;宏观上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效率的含义是降低单位实物产出的水资源消耗量,效益是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价值量,可持续是在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前提下,水资源要能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微观上水资源利用的高效率,就是要建立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采取工程、经济、技术、行政措施,减少水资源开发利用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降低单位产品的水资源消耗量,提高产品、企业和产业的水利用效率。

中观上水资源配置的高效益,就是要构建节水型经济。非农产业的用水效益大大高于农业,低耗水产业的用水效益高于高耗水产业,经济作物的用水效益高于种植业,这要求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将水从低效益用途配置到高效益领域,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节水型社会一定是“节水”和“增长”双赢的发展,而不是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换取用水量下降。

宏观上区域发展要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塑造持续发展型社会。要求一个流域或地区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打造与当地资源禀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精心管理,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将农业、工业的结构布局和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经济社会发展在水资源承载能力以内,就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就会造成生态系统破坏和生存条件恶化。

建立节水型社会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核心是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节水意识和观念的全面树立、节水投入的大幅度增加、节水技术的大规模普及,只有在一个有效的制度框架下才可能发生。我们不缺少先进的节水和治污技术,但是水的浪费和污染普遍存在,主要是缺少促进节水和治污技术大规模应用的机制。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质是大规模的制度建设。从传统用水粗放型社会走向节水型社会,本质上是从浪费水的旧体制转向高效用水的新体制,需要经历大规模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平均降水量154毫米,平原区蒸发量大多在2000-3000毫米。地表水资源量78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05亿立方米,其中天然补给量44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83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200立方米,为全国人均的2倍,但是,*每平方公里产水量仅5.1万立方米,是全国平均的1/6,全国倒数第三;干旱缺水是*的基本水情。

20*年,*经济社会用水总量为482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2400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6倍,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1600多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倍。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700多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大约是45%,大农业用水占经济社会用水的96%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只有55%左右;城市管网漏失率近20%,污水处理率约60%;全疆污废水排放量达7亿多立方米。吐哈盆地、天山北坡等地地下水年超采量已近18亿立方米。

*水资源总量看上去不少,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水资源的分布与经济社会布局不协调、洪旱灾害频繁等问题突出;水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开始显现;吐哈盆地、天山北坡经济带地表水短缺,同时地下水超采问题也已经很严重;塔里木河流域、艾比湖流域以及天山北坡经济带的绿洲边缘生态问题突出;与此同时,我区的水资源管理还是很粗放,有效的节水体制、机制尚未形成,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还比较低。

水资源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紧迫、最直接、最主要的资源约束之一,解决好水资源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自治区提出发展新兴工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都对水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这些与水有关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全面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我国节水型社会的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政策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水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取得较大进步;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机制初步形成,全民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浪费水资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建设100个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

“*”期间,自治区将继续扩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范围,争取每个地(州、市)都至少有一个试点县(市)。哈密地区已被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要抓紧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按规划进一步完善体制和机制,适时总结,争取早日通过水利部的验收。乌鲁木齐市要进一步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首府城市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吐鲁番地区、博州要按照经批准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在继续重视农业节水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城市和工业节水工作。新确定的第一批六个自治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市)要抓紧工作,尽快行动起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行业、各部门、社会公众的共同行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推行都离不开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哈密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之所以取得了今天的成效,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哈密地委、行署领导的高度重视。所以,我们今天邀请了这次六个试点县(市)的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这次座谈会,希望你们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各试点县(市)要尽快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挂帅,各部门参加,形成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水利厅也将从各个方面加强对试点地(市)、县(市)指导和支持。

2、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节水型社会的本质和内涵,全面分析评价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出发,围绕构建与节水型社会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适应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全民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提出不同规划水平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和任务。重点要突出制度建设,不能做成一个传统的工程规划。规划按照水利部印发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办资源(20*)142号文]编制,现状水平年改为2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20*年-2010年作为试点期,也是本次规划的重点,目标、任务和措施一定要实,要有可操作性。2011年上半年水利厅将组织对试点县(市)进行验收。各试点县(市)规划应在2008年5月底前报水利厅审查,6月底前全面完成。

3、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水权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各试点地(州、市)、县(市)要在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流域、区域水量分配方案,提出取用总量控制指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到用水单位和个人,建立覆盖流域和地(州、市)、县(市)、用水单位(个人)的四级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覆盖各行业的用水定额,加大用水定额的宣贯力度。根据用水定额和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用水年度计划,严格实施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有偿流转的实现形式,尝试建立相关监管制度,对水权的分配、登记、管理、转让等行为进行规范。

第7篇

【2017年世界水日倡议书范文一】

水是生命之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我市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足600立方米,约为全省的1/2,全国的1/3,由于xx河流域下游民勤地区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xx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因素。因此,节约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生态安全战略,已成为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在第x届“世界水日”、第x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向全市人民倡议:

全社会紧急行动起来,以“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保护水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从我做起,身体力行,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节水,自觉承担起建设xx节水型社会的责任。机关单位要带头行动,强化节水管理责任,落实节水措施,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做节约用水的示范者、推动者;工业企业要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大治污力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广大种植户要采取全膜垄作沟灌、滴灌,免耕免冬灌等现代农业节水技术,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现节水增收;各级学校要强化节水教育,传播节水理念,普及节水法律法规,培养学生的节水意识;城市社区和居民要全面行动起来,养成良好的节水行为和生活方式,从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做起,积极使用节水器具,爱惜和节约每一滴水。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围绕xx河流域重点治理首要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主线,在全市迅速掀起一个节水、惜水的新,为确保xx的生态安全,促进xx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2017年世界水日倡议书范文二】

近年来,全市地下水年超采量已超过6亿立方米,地处xx河流域下游的民勤,地下水位每年以1米的速度下降,因缺水导致大面积农田沙化,大片的沙枣林死亡,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生态难民日益增多。我们已深切的感受到水危机已向我们逼近,为此xx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向全市人民倡议:

全社会紧急行动起来,保护和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并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节水,自觉承担起建设xx节水型社会的责任。

机关单位要带头行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切实强化节水管理责任,落实节水措施,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争做节约用水的示范者、推动者!

工业企业要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大治污力度,大幅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努力将用水大户变为节水大户!如果把我市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年可节水543万立方米,就能满足15万人口一年的生活需水。

农业要做节水的主力军。我市农业需水占全市总需水量的86%,如果把灌溉水利用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一年的农业节水可达2400万立方米,这将极大地缓解我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学校要不断强化节水教育,在广大青少年中传播节水理念,学习水情知识,树立节水意识,努力培养科学、文明、节约的用水习惯!

城市居民要全面行动起来,积极使用节水器具,采用节水技术。坚持一水多用,从节约厨房一盆水、浴室一缸水、洗衣一桶水做起,珍惜每一滴水。人人节约一滴水的潜力巨大, “滴水”在1小时可以集到3.6千克水,1个月可集到2.6吨水。这足以供给一个人一个月的生活所需。

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功能,深入持久地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褒扬先进典型,批评浪费水的不良行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 促进节约用水习惯的形成。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xx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在全市迅速掀起一个节水、惜水的新,为改善xx的生态环境、促进xx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2017年世界水日倡议书范文三】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资源之一。我市位于长江入海口,水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但依然是水质型缺水城市。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为此,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作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坚持依法管理,广泛深入开展城市节水工作,使有限的水资源最大程度满足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力争早日建成节水型城市,建设和谐发展新太仓。

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借此我们向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作出如下倡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行动起来,切实强化节水措施和管理责任,配备节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争做节约用水的示范者、推动者。

2.工业企业要大力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广泛推广和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传统工艺技术改造,大幅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污水的排放,使用水大户成为节水大户。

3.服务业要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推广运用节水器具,改善高耗水的消费结构,提倡水资源的合理消费。

4.社区和家庭要全面行动起来,坚持一水多用,节约厨房一盆水、浴室一缸水、洗衣一桶水,真正做到节水在身边。

5.学校要不断强化节水教育,在广大青少年中传播节水理念,学习水情知识,树立节水意识,努力培养科学、文明、节约的用水习惯。

第8篇

一、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节水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务局。依托全市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优势,依法在全市实现了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取水许可、统一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制度,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各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了各级节水管理网络,保障了具体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开展节水技术研究,提高节水技术含量。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决定》把我市节约用水工作提升到法律的层面。2005年我市在黄河流域首家编制完成了《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包头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综合规划》《包头市水环境整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30多项基础研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11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一个时期水务工作特别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三是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和实行计划用水。包头市不断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和计划用水管理,科学核定取水许可量和用水计划指标,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资源配置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执行计划总量控制制度,城市规划区计划用水率达到100%。建立了水资源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取用水量10万立方米/年及以上用水户的实时监控。针对我市地下水严重超采现象,2010年初,市政府组织开展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专项治理,对城市规划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进行了有计划的封停,实施水源置换,封停自备水源井165眼,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同时,强化定额管理,建立节水奖励、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和惩罚等相关制度。

四是加强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创建节水型企业。在全市开展了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水平衡测试,对用水单位实行了节水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了企业内部三级管理网络,完善了用水管理制度与考核机制。各大企业及用水大户,投巨资完成了多项节水技改项目。

五是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结合“南菜北薯”战略,在全市大规模开展以节水灌溉为主的农田水利建设。山北干旱地区全面推广普及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对现有水浇地实施全面节水改造;山前黄灌区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结合黄河水权转让,广泛推广渠道衬砌、低压管道、喷滴灌等节水技术,全面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农业用水管理,严格计量取水,按量收费。全市新增工业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取用黄河水,通过水权转让途径解决用水指标,缴纳水权转让费,有力推动了黄灌区农业灌溉节水改造工作。

六是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水工作开展。调整自来水水价,平均综合水价由1.58元/立方米调整到1.94元/立方米,实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了阶梯水价。为有效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在自治区政府制定新的全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包头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水费征收标准,城市规划区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工业、经营服务业、建筑基建、特殊行业、城市绿化取用地下水水费按包头市现行城市自来水供水价格上调100%,取用地下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超出计划部分按规定标准基础上加倍征收。

七是大力实施健康水工程,实现水资源的优质优用。2004年,市委、市政府从水资源优化配置、优质优用的角度,审视城市居民多年来存在的饮水质量问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大力建设健康水工程惠及百万人的决策,并制定了目标。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将健康水工程作为为民办好事实事项目列入市政府工作目标重点落实,每年以发展用水人口20万人的目标完成。经过几年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88亿元,不仅使城区132万群众受益,而且成为宾馆、饭店和餐饮业招揽顾客的金字招牌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中,包头率先成为城区居民饮用健康水的城市。

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节水型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包头市水资源总量不丰富、人均占有量低、黄河取水受指标严格控制。近年来,全市年实际用水总量已接近可利用量,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节水投入机制不够完善。工业节水技术改造主要靠企业的自主投资,农业节水主要靠项目带动,地方财政投资较少,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和激励机制。三是黄河水权转让进展缓慢。用水企业未能及时足额缴纳水权转让费,影响包头市水权转让整体进度的推进。四是污水资源利用率还不高。包头市污水排放量“十二五”时期预计达到1.2亿立方米,“十三五”时期预计达到1.6亿立方米。现有城市污水管网收水能力、供水能力及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能力与城市污水排放量差距较大,污水资源化利用潜力很大,若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处理能力,将需要较大的资源规模。

二、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包头市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十二五”水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要求,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做好七方面工作,全面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和地下水管理保护,加强用水计量、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控制全市用水总量。

二是严格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实现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双下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灌溉水利用系数“双提高”。

三是严格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放的地区,限制企业供水;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四是大力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按照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可调控和保护生态的要求,加快建设大青山生态应急水源工程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着力缓解工程性缺水问题,构建“南北贯通、东西互济”的城乡供水格局。

五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推广普及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积极推进一期、二期约1亿立方米黄河水权转让,建立水权制度,通过农业节水方式,加快调整用水结构。

第9篇

*6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创新,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贯彻取水许可条例,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的主要成绩如下:

一是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取得新进展。法规建设方面起草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中明确了节约用水要求;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等一系列文件;下发了《*省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起草了《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启动徐州、张家港两个全国试点工作,南京市列为第二批全国试点单位。确定*、南通、淮安等12个市县为第一批省级试点单位;完成了237个节水技改示范项目(其中省级80个),创建节水型企业38家,通过了15家“节水型高校”验收,联合省妇联在全省开展“节水型家庭”创建;初步编制完成了《*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三是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会同省物价局、财政厅出台了南水北调基金调价文件;全面贯彻落实《*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年内开展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专题调研,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6年全省征收水资源费3.5亿,比*5年增加75%。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全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已形成初稿。制定了《*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市编制了《*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报告》和三年实施方案,经水利部批准,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市。全面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调查和监测。

五是巩固苏锡常地下水禁采成果,全面提升地下水管理水平。省政府年初召开了禁采总结表彰会议,全面总结苏锡常五年地下水禁采经验,表彰了禁采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今年省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地下水管理。苏中、苏北地区地下水继续加强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按省厅下达的取水计划和压采目标。实际取水量7.3亿立方米,总量控制在计划之内;压采0.34亿立方米,超额完成任务。组织对全省地下水管理工作开展了互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比。

六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启动了取水许可换证工作,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明晰了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年内全省共审批取水许可申请105份,新审批地表水取水量95亿立方米、地下水860万立方米。同时,各地加强了排污口设置的论证和审批管理,从排污源头控制排污总量。

尽管*6年水资源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省水资源费征管工作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政策落实情况还不尽如人意,地区间工作不平衡,调价政策落实情况不理想。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有南通、南京等地级市以及近半数的县市未出台南水北调基金调价文件。部分市、县(市、区)自来水的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的合并价格没有达到0.20元/立方米的规定标准。

二是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根据“四个总量”控制的要求,市际、县际还没有总量控制和计量设施,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功能区管理要求,水源地保护的应急监测以及快速反应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管理的需求。

三是社会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水资源社会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而国家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水资源管理系统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但是,各地水资源管理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对资源水利的宣传不够,公众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意识还不强,政策措施研究还不到位。

二、二七年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

*7年,水资源管理要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资源水利,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按照资源节约的要求,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环境友好的要求,抓好水功能区管理;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抓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贯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新的一年水资源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和管理

一是要落实调价文件。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水资源费调价文件。*6年省物价、财政、水利三部门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中明确“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尚未调整到位的部分,连同南水北调基金一并调整到位”,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强化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凡是南水北调基金文件没有出台的,或者基金和水资源费合并标准没有到位的必须在今年六月底前全部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越权减免文件。

二是要提高征收到位率。各市要加大征收力度,及时分解下达县级征缴任务,并落实到各征收单位。今年省厅将对各市下达征收指标,按征收到位率和征收额度双重考核。各地要加强与用水户的沟通交流,在节水技术、取用水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要强化用水计量,全面实行计量收费,杜绝协议收费和人情收费,继续大力推广ic卡等先进的用水计量设施,省厅今年将实施取水大户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各市、县已建和在建的系统一并纳入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三是要规范管理与使用。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统一使用“*省水资源费专用票据”,并按规定设立水资源费缴入专户,按月按比例分别缴入同级金库和省库,并将征收情况逐月上报省厅;水资源费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规范管理。*7年,省级水资源费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信息化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各地的水资源费使用要与省级相配套,要分级建立项目库,按项目化管理要求用好、用足水资源费。

四是要强化考核奖惩。今年省里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各地随意减免水资源费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全省建立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的考核机制,将水资源费征收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各市也要加强对县级水资源费征收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

(二)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突出保护饮用水源地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完成全省1315个重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今年上半年省厅将完成省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并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各地要配合省厅,在此框架下对其辖区内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全面核定,向同级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和预测,建立应急预案。目前各地已经按月组织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并通报,今年在此基础上要定期公布行政区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开展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旬报工作。目前各地普遍存在水质监测设备和能力相对较差的问题,要特别重视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各地要建立健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继续开展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月报制度。

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管理。在入河排污口普查的基础上,今年要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划定禁止和限制排污水域范围,提出相应的排污口整合方案。各地要加强重要供水水源地、骨干清水河道沿线排污口整治。加强和规范排污口设置论证,规范新设排污口的审批和管理。从今年起各市审批的排污口要实行省级备案制度。

四是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各地要编制完成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开展清水通道建设,突出抓好南水北调东线干线、泰东河、通榆河、望虞河等主要供水河道的水源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宜兴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试点,探索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经验。

同时抓好*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编制完成三年实施方案,报水利部、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工作。完成《*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请省政府出台《*省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是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三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要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徐州市要组织实施水资源监控系统,制定行政区域用水总量节约奖励和超额加价办法,为建设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体系积累经验;张家港市要开展循环型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体系和城乡水循环体系的建设;南京市要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起步实施。*、南通、淮安3个地级市和大丰、泗洪、江宁、姜堰、句容、东海、淮阴、武进、高邮9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单位今年要编制完成试点工作规划,并完成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年内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三是抓好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今年省厅要对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制定统一的标准,各地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工作,推进节水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配合载体建设,开展相关的节水宣传,及时推广先进的节水经验。

四是实施“行业节水行动”工程。年内在火电、化工、纺织、冶金、建材、食品、造纸、机械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力争主要产品用水水平5年内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带动行业节水水平大幅度提高。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重点抓好行业的节水工作,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用水,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鼓励企业废污水“零排放”,建设一批“零排放”示范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试点。

五是建立社会用水总量考核指标体系。今年,全省单位gdp水耗要确保下降4%,一般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总量指标,分行业、地区建立用水总量考核指标体系。对取水、用水实行按月统计并上报省厅。

(四)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主要任务。

一是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步地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充分发挥体制优势。要全面做好水资源综合规划、城乡供水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各项规划;加快人员培训和水务人才的引进,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人才保障;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结合城市防洪建设,做好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和改革运营机制,继续推进水务一体化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全省地下水管理,逐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的计划管理和开采总量控制,规范地下水审批程序。首先要按照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成果强化地下水禁采区、严重超采区、控制开采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厅下达的年度开采计划,逐级考核到每眼深井。苏中、苏北各市要按照五年压采方案,落实水源调整、地下水开采量压缩等措施。其次要进一步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监测站网建设,密切关注沿海超采区的地下水位变化和苏锡常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动态监测,及时评估苏锡常地下水禁采成效。再次是要严格控制新凿深井,凡地表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严禁增凿取水深井。

三是要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460号令),规范取水许可程序。今年省厅将组织专题培训,各地要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学习《条例》,使各级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程序和要求。各地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厂矿企业和广大取水户广泛宣传《条例》,提高全社会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同时,各地要对现行的取水许可审批、发证、监督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等规定进行整理、核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程序,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杜绝发生违规审批行为。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各地要规范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加强对水资源论证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水资源论证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资源论证工作。关于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工作,在*6年完成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主要先换发有效期在*7年底前到期的取水许可证。

(五)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6年省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到管理机构明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设备先进、规章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基础工作扎实。各级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节水办、水资源费征收部门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必备的专业知识;各单位要保证工作所需的车辆、计算机、办公设备以及现场踏勘和调查所需的设备和工具;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要重视水资源档案管理和基础工作。

今年,省厅已经组织编制了“*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取水远程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于近期启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同时还将制定有关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标准规范,各地在系统开发建设中,要以此作为建设依据,以利整合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已有的各类资源。

第10篇

公用事业,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通称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事业。而供水、供气、供热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行业监管工作日益引起起关注。

镇海区城市管理局是镇海区供水、节水、燃气等行业的监管部门, 担负着我区广大市民的用水、用气、出行的重大监管责任,相对应的行业单位是宁波自来水总公司镇海分公司、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做好行业监管,既有业务上的监管,也有对单位内部运营的监管,如何紧密结合行业监管工作特点,转变监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公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本文就这一问题,谈些想法。

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管与服务是互为补充的有机统一体,在公用行业(企业)监管过程中,要重视对公用行业(企业)的服务,把它作为行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延伸,是促进公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在监管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理念上的转变,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贯穿于各项行业(企业)监管的始终;其次是工作作风上的转变:在公用行业(企业)监管过程中,我们既要在宏观上精心指导,又要在微观上细微把关。目前,由于行业监管单位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分离,造成了基层单位重视主管单位,轻视行业监管理单位的现状,为改变现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基层单位,了解各单位的运营情况,只有多了解沟通,才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基层单位要有系统性的要求,要求其及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各类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

目前,供水、供气、供热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由于工程抢修、野蛮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自来水管、燃气管和热力管的破裂也屡有发生,对居民造成了停水停气。因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趋完善基础上,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日显重要。一是完善信息上报机制,发生停水、停电等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二是完善信息公布机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评估对居民造成的影响,并向社会公告进行安抚;三是及时公布事故原因,由于事故可能会带来后续影响,因此,公布事故原因及善后处理措施也是必要的。

一是加大行业培训力度,举办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市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区从事行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从业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业务培训、指导,使参训的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得到提高。二是打造服务精品。推进我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清我区餐饮场所数量、燃气使用情况和主要隐患,建立基础台账;对餐饮场所存在的燃气使用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场所,予以取缔或停业整顿;通过专项治理的实施,全面增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和安全使用能力,提高社会对燃气安全使用的关注,落实餐饮场所经营单位用气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供气企业的供气安全责任。三是树立“节水型小区”的服务品牌。近年来,我区共有鼓东小区、江口小区、鼓韵花苑、清川小区等14个小区成功创建了节水型小区,有6400户家庭实施了节水器具改造,年均节水8万余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认可,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在我区中已经形成一个品牌。

第11篇

(一)城乡供水任务圆满完成。全年完成引滦调水6.1亿立方米,向城市安全供水6.05亿立方米,向海河生态补水2620万立方米,保证了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供水安全和海河等景观河道用水需求。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基本竣工,引滦生态风景线初步建成,引滦入塘泵站更新改造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全面铺开,解决了693个村、77万农民饮水不安全问题,累计使全市123万农民喝上了放心水。特别是静海县、武清区建设集中连片农村供水工程,大港区提前三年解决了全区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西青和北辰区通过水源切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新亮点。

(二)防汛抗旱工作得到加强。立足防御大洪水和风暴潮,全面提升防范水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永定新河治理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北大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完工,全市累计完成3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33公里的蓄滞洪区撤离路建设。全市汛情平稳,无洪涝和风暴潮灾害发生,汛期抢蓄雨洪水2.26亿立方米。农业抗旱效果明显,全市农业引蓄水6.17亿立方米,使160万亩小麦普浇2~3遍水,近400万亩春播地得以适时播种,为农业增产提供了良好的水源保障。

(三)农村水利发展掀起新。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市、区两级财政不断加大农村水利投入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新建防渗明渠和低压管道1200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100万立方米,新增和恢复农业蓄水能力810万立方米,新建和维修桥闸涵256座,更新改造扬水站点175座,新增和改善灌排面积50万亩,治理农田沟渠67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特别是武清、宝坻灌区节水改造走在全市前列,蓟县、静海、宁河在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汉沽区、宁河县在供水管网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市政府批准实施《*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全市12个区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获批实施,塘沽区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深入开展淘汰非节水型产品活动,建成3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完成3个旧居民小区用水器具改造,新建成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组建31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建成8个工业节水减排示范工程。开展地热水、矿泉水取水许可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地面沉降严重的地区实施了地下水源转换,压采地下水1100多万立方米。完成宝坻井灌区IC卡水表计量示范项目建设。加大了节水宣传力度,节水观念深入人心。

(五)滨海水利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热潮,积极介入,主动服务,全方位提供安全的水利保障。引滦入开发区供水检修管线工程开工建设,天铁集团、东北郊热电厂供水工程竣工通水,与*开发区化工产业区签订了供水协议。临空产业区被列为我市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编制了滨海新区水利综合规划,出台了围海造陆防潮工程建设与管理规定,完成了滨海休闲旅游区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防潮堤工程。

(六)服务生态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市领导要求,编制完成全市河湖水系联通循环规划纲要,北大港水库分库利用规划已经向市政府报出待批。海河堤岸上游段结构工程全部完成,18.5公里堤岸景观向社会开放。“城乡清水廊道”工程蓬勃展开,西青、津南、静海、东丽、武清、大港等区县不断加大骨干河道治理力度,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3亿元,治理农村骨干河道54公里,是近年来治理力度最大的一年。市政府批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在全市开展了“让河道净起来”卫生环境集中清整活动。这些都为生态城市建设做出了水利部门应有的贡献。

(七)水利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市属水管体制改革圆满完成,河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初步建立,外环河等24项完工项目资产全部移交管理单位;区县水管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塘沽、东丽、宝坻3区县改革方案获批实施,西青、北辰、静海、宁河4区县改革方案得到政府原则同意,12个区县共落实管养经费9000万元;引滦“三大规划”和“四个创建”稳步推进,引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入尾声。重点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和市内配套西干线工程可研报告分别经国家发改委和市发改委批复,*干线*段和西干线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复,各项施工准备基本就绪;市内配套南干线工程可研报告正在加紧编制,王庆坨水库项目建议书得到市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正在编制中;我市水利“*”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蓟运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通过海委审查。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颁布施行了《*市防洪抗旱条例》,出台了《*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配套管理规定。科技研究取得新成果,“南水北调工程输水阻力试验研究”首获水利部大禹奖,“*湿地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措施研究”、“城市再生水灌溉农田安全技术体系与示范工程”荣获*科技进步奖。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人事管理、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水利经济、水利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成绩。

第12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在保障合理用水的前提下,减少用水浪费,提高水利用效率。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统一的城市节约用水规划。探索水资源节约机制创新,开展水费改革的调研和试点。鼓励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培育节水技术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节水型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城市。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五条市建设部门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主管部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受市建设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水利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把节水工作落实到工作岗位职责中,纳入到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中,应加强水法律法规、科学用水知识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

第七条对节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对节水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对节水科学技术推广使用和单位节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用水户和非居民用水户分类管理。

居民用水户是指本市居民取用自来水的用水户。非居民用水户是指其他所有取用自来水的用水户,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与定额用水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市建设部门会同市发改经贸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用水定额标准、水资源和供水状况、用水需求和节约用水规划制定非居民用水年度和月度用水计划,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条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水定额的行业,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发改经贸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行业用水标准,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照国家《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和《评价企业合理用水通则》的标准,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提高合理用水水平。

第十二条用水计划的下达、核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和效率的原则。

用水计划应当满足非居民用水户生产经营合理用水的需要。

第十三条因建筑施工等需要临时用水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申请用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定额予以核定。

第十四条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按用水类别、超计划用水幅度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具体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城市用水总量需求超过总供给能力或局部地区用水紧张,为确保城市居民用水户生活用水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建设部门可以对部分非居民用水户采取限制用水措施。

第十六条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水利部门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节水型设备、产品名录,引导用水户使用节水型设备和产品。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十七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应当帮助和指导用水户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加强用水监督。发现用水浪费的,应立即制止或责令限期整改。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应当指导非居民用水户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推广再生水利用技术,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十八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一)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责任制;

(二)设立节水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三)建立用水记录和用水统计分析,明确用水计划、节水目标、节水措施,定期进行合理用水分析和水平衡测试;

(四)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降低漏损率,防止水污染;

(五)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第十九条居民用水户应当采用节水型器具,不得将生活用水用于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和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应当包括节水设计审查的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包括节约用水配套设施的内容,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应有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参加,节水设施未建成或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节水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耗水量高的非居民用水户以及以水为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等产品的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安装节水设施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工艺,提高水的利用率。

纯净水生产企业产水率不得低于原料水的70%。

市政、绿化、景观、环卫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江水、河水和再生水或雨水。居民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或者雨水的,不得使用城市供水。对投资、运营、使用再生水的单位,市人民政府将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补助和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楼、住宅小区、高层商品住宅和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所等新建、扩建工程,应当建设中水或雨水利用设施。

现有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逐步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或雨水利用设施。

第二十四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损,降低管网漏损率。

第二十五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统计工作,建立节约用水统计制度。

非居民用水户应按规定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报送节水统计报表,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月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提供其用水量和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加大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投入,重点支持企业重大节水技改、水平衡测试、节水科研发明、生活用水器具改造、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节水宣传等。

第二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由市建设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并责令其限期完善节约用水设施,并可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由市发改经贸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或使用,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征收的超计划加价水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对逾期不缴纳的非居民用水户,由市建设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5‰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