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23 12:48:55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

第1篇

【关键词】 陕南 避灾扶贫搬迁 安康 实践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重大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2011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程。在未来10年里,陕南秦巴山区将有240万人搬离洪水地质灾害多发区、不适宜人类生存的高寒山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仅安康市就有22.6万户88万人需要搬迁。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移民搬迁工程”。它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护脆弱生态环境的理性选择,也是推进陕南城镇化进程,实现陕南循环发展的综合措施。

一、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安康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的秦巴土石山区,当地山势陡峭,地廋土薄,洪涝、泥石流等灾害频发。资料显示,1949年以后,安康地区每年在救济灾民、灾后重建以及零星的搬迁工程中投入巨大。但仍是年年有灾年年救,年年救灾年年灾。尤其是2010年,陕南遭遇“7·18”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导致多年来对农村的巨大投入毁于一旦,房屋倒塌,良田被毁,道路被埋……,仅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村一夜间就有12人死亡、17人失踪,几十间民房被深埋进了四十余米深的泥石流下。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重大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2011年省委省政府果敢决策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依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未来十年安康全市一共需要搬迁22.6万户88万人,其中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56854户,224229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25.12%、25.57%;洪水灾害避险移民搬迁16740户,65515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7.4%、7.5%;扶贫移民搬迁69685户,274995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30.8%、31.3%;生态移民搬迁82973户,312090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36.67%、35.6%。

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启动3年来,安康已经搬迁7.5万户,28.6万多人,其中,2011年,计划搬迁2.2万户8.8万人,实际搬迁25964户92771人,占计划任务的118%。2012年,计划搬迁3.1万户11.4万人,截至2012年11月份,已搬迁34313户12.7万人,占2012年总任务数的105.5%。2013年的搬迁计划任务是:2.2万户8.36万人。在已经搬迁移民中,安康的集中安置率2011年为75.54%,2012年为89%。安康市移民社区建设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实施。在住房建设的同时规划了给排水、堤防、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休闲健身、文化教育、购物消费等公共设施。充分发挥社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辐射带动作用,吸纳周边群众搬入社区居住。经过积极探索,安康市形成了“6663”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思路:将避灾扶贫搬迁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实行移民集中安置与县域经济发展、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六个结合;推行进城居住、集镇安置、社区安置、产业园区安置、支持外迁和分散安置六种搬迁安置方式;建立分级负责、科学规划、示范带动、资源整合、督查考评、公开运行六个机制;建设市、县(区)、镇(办)三级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示范小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难题颇多、亟待解决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搬得出、住得下”的问题正在解决,而“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的问题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点。

1、生产用地难调剂

陕南人均耕地少,连片的耕地更少,落实避灾移民有土的难度很大,为移民调剂耕地实施有土安置的难度更大。在原承包地退耕还林或难以远距离耕种的情况下,要保证搬迁移民人均至少1亩的基本口粮田,只能把目光投向迁入地农民承包地,而迁入地往往人口压力重、人均耕地少,耕地调整的余地不大,且迁入地农民不愿将自己原有的承包地调剂给新搬迁的移民户,要实现搬迁移民的有土安置难度很大。

2、建设用地难寻找

省国土厅计划今年为陕南三市安排6000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用地指标。而按照陕南三市今年搬迁6万户的任务,实际需要用地12000亩,用地指标缺口很大。而地质专家们对安康乃至陕南地质的总体定位是:地质环境极其脆弱,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多、分布广、密度大、发生频繁、危害严重。目前,陕南地区约有400万人生活在距离公路5公里以上的山区和水库库区,安康所辖的一区九县,大块平地只有平利县灞河川道和汉阴县、汉滨区的月河川道,在其它地区“巴掌大”的平地都难找。建设用地难寻找是移民搬迁的一大难题。

3、有业安置难实现

从已经搬迁的移民就业状况看,要让移民们达到“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的要求,恐怕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各地都非常注意将移民安置社区建设与地方产业布局、劳动就业相衔接,但大多数移民社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项目少,吸纳就业能力低,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除此以外由于职业安康教育资源相对短缺、职业教育水平不高、培训方式单一、培训的针对性不强,移民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技能培训,外出就业谋职难,所以实现有业安置,保障收入水平难度很大。

4、致富愿望难圆梦

“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是陕南移民搬迁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有土安置难实现、有业安置不到位,移民致富梦难圆。搬迁前村民住在山上,均以种地养猪为主,少数年轻人外出务工,就业门道窄,仅靠几亩薄地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很难致富。搬迁后大家居住在新社区,种田不便,就业无路,而生活成本支出加大,经济负担加重,致富难的问题更加突出。

5、市县资金难配套

按照陕西省的规定,每搬迁户政府将补贴3到5万元,算下来,这笔钱大约为120亿元。安康市的搬迁补贴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即按照分散安置,集中安置中的统规统建、统规自建,集中安置的上楼单元房安置三个类型,每户分别补助3万元、4万元、5万元。按照省政府规定:移民搬迁建房资金省、市县按5:5的比例筹措。特困户每户按30―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建房集中安置,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特困户、五保户比例不得超过搬迁安置总户数的10%);仅此安康市县政府需要投入60亿元,如果加上每户基础设施和和公共服务建设资金4万元,则安康市县政府需要投入160亿左右。这对财政十分拮据的安康市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市县配套资金很难足额到位,现在所有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工地,材料以及工费都在上涨,由于资金短缺导致的停工现象时有发生。

三、破解难题、稳步推进

陕南移民搬迁,贵在“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可持续”,这也是检验移民搬迁成功与否的标准。破解移民搬迁过程中的诸多难题,既要多方着眼多处着手,又要着眼当前考虑长远;既要科学发展,又要有效推进,从实践的状况来看,解决移民搬迁的诸多难题,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农民如何富?怎么可持续的问题?

1、多方筹措资金保证“搬得出”

安康移民搬迁涉及的农户大多居住在深山,本身就不富裕,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确保群众搬得出来,资金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

(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要按照搬迁群众“不拿钱、少拿钱”的原则,合理确定搬迁建房补助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现在是每户3万块钱的补贴标准,省上应该对这一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据建房成本的变化实时调整,并适当提高省级财政的负担比率。县区按照省上要求,根据搬迁安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县区要通过土地开发增值、减免土地出让金以及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筹措移民搬迁安置配套资金,同时要整合各类政策和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支持移民搬迁,2012年安康市向省上争取了20亿元的补助资金,同时还为汉滨区恒口镇等典型的跨区县、跨镇办集中安置小区从省上争取筹措了周转金2亿元。安康市县本身筹集了配套资金2亿元,同时,向上申报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10亿元。

(2)做好部门资金整合。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确保效益”的原则,引导部门项目资金集中投向移民搬迁项目。如:由水利部门负责河堤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交通部门负责配套路、桥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负责硬化、亮化市政工程建设,林业部门负责园林苗木绿化,教育部门配套建设小学、幼儿园,电力、电信、移动等部门配套建设电力和电话通讯设施。

(3)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建设,探索移民搬迁安置建房与商品房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路子,用商品房开发增值收益补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降低移民搬迁安置房价格。如汉滨区牛蹄镇陈龙新,是北京京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去年年初回到家乡牛蹄镇后,他垫资一千余万元,连片建成统一样式和风格的80间2层砖混新房,让镇内30户116名群众喜住新居。宁陕县皇冠镇利用企业和社会资金来实施一个镇的移民搬迁,把搬出后的山沟投资20多亿建成旅游景点。在重点镇建设方面,可以通过对居民点的重新规划布局,用节约的建设用地开发增值部分补贴移民搬迁,农民不仅不拿钱,而且在获得住房的同时解决了经营用房。

(4)鼓励银行贷款投放。信用联社要加大对移民搬迁户的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应总体按照户均5万元的信贷规模投放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贷款。鼓励农行、工行、建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移民搬迁安置户投放建房和产业发展及创业项目贷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特别是要结合生态保护、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治理、退耕还林等方面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资金支持。

2、促进产业发展实现“稳得住、能致富”

(1)把移民搬迁与工业园区建设相统一。以县域生态工业园为抓手,创建就业创业平台。旬阳生态工业园位于县城近郊,园区里有矿产开采加工、水泥生产、汽车制造、魔芋加工及烟草生产等多种企业,已经展现出蓬勃的发展生机。据介绍,目前园区就业人数已达4800多人,预计未来5年将达到25000人。形成配套产业链,是园区增加岗位、解决就业的重要举措。当地的尧柏水泥生产线,依靠配套产业尤其是下属公司解决了大量农民的就业问题,也依靠农民促进了资金流转问题,取得了多重效益。同时县域工业还给1万多名城乡居民提供了就地就业岗位,成为解决就业、实现增收的重要渠道。

(2)把集中安置与主导产业建设相同步。着力培育致富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对搬迁群众原有的山林土地依法流转,引导有特长和开发能力的农户进行集中连片种植经济作物及林木,搞规模化经营,引导群众参加农技知识、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转变他们的就业观念,增强社区群众的“造血”功能。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在社区建设的同时同步规划了农业主导产业,逐步打造出“1234”的产业发展增收模式:一条绿色景观长廊;两大龙头大企业。即茶叶精加工企业和规范化无公害养猪厂;三个千亩示范园;四项特色产业。

(3)把产业发展与增加就业岗位相结合。现在规划的小区里面都有一部分经营用房,可以让一部分移民在居民区里从事第三产业,同时,可以依托当地资源发展旅游等产业,通过搞农家乐等方式扩大就业,另外,对于原来土地,只要不是很远且愿意耕种的,还可以继续耕种。

(4)把资本注入与土地流转入股相衔接。借助“工商业主资本+土地流转入股”形式,让搬迁群众有安全的住房、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紫阳县投资1.3亿元的双安闹热村富硒油茶综合开发项目,由业主集中修建农民公寓,对高山农户进行整体搬迁,集中流转土地开发种植油茶2万亩。同时农户与业主签订土地流转,置换房屋合同,再通过房产、林权、土地等形式入股,参与企业分配。这种“公司+农户+基地”的移民搬迁经营模式,已列为市级重点项目并广泛推广,紫阳县还在工业园区周边建设移民安置点,为农民就业创造便利条件。该县在蒿坪镇工业园区建立了10余个移民安置点,敞开大门迎接农民进社区入住,并推荐搬迁农民进企业打工挣钱,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3、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可持续

夯实移民社会保障制度是基本前提。移民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群体,搬迁后他们的生产、生活面临一定的风险和困难。如何解决移民安置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移民目标的顺利实现,除了移民安置政策外,要从根本上长久地保持移民生活安定,就必须完善移民社会保障制度,为移民提供根本保障。

(1)要全力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移民搬迁后三年左右时间在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都面临着过渡期的一系列不适应问题:一是物质上的经济贫困;二是文化精神上的困惑和与诸多不适应。虽然过渡期的移民贫困是短暂的,但这个过渡期非常关键。若不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解决经济贫困,从文化心理上加以调适,从精神素质上加以培养,移民的搬迁乐业就会打折扣,潜伏下来的历史问题就会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所以在具体操作中,要完善政策,确保住房安置、生活补贴、就业安置、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这也是将来政府工作的核心问题。

第2篇

近年来,水城县积极探索创新易地扶贫搬迁机制,以景区为核心、公司为平台、产业为支撑、股权为纽带、就业为保障,按照“搬迁一个寨子,打造一个景区,发展一个园区,激活一个集镇,脱贫一批群众”的思路,将地处边远、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集中搬迁到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城市社区等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成功打造出以高端规划建家业、多元投资壮产业、公司帮扶稳就业、股份连心创大业、盘活资产添实业、景区带动兴百业的“六业并举”易地扶贫搬迁模式。

高端规划“建家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牢固树立“精品”理念,着力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端定位、高端规划,立足打造“贵州彝族第一寨”的目标,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突出地域文化、历史文化、彝族文化等元素,统筹规划占地面积300亩,建房面积11.6万平方米,覆盖玉舍镇、发耳镇、都格镇、勺米镇、杨梅乡、坪寨乡6个乡镇29个村169个组,可容纳1006户4123人的“千户彝寨”。“千户彝寨”按照山地旅游度假房进行打造,使每一栋房屋都兼具农户居住、旅游度假、实体经营等功能。

同时,统筹规划建设希慕遮广场、支格阿鲁广场、九重宫殿、彝族太阳历广场、火把祭祀广场、土司庄园、海坪彝族风情小镇、玉舍雪山滑雪场、野鸡坪山地露营基地等标志性景点,将“千户彝寨”打造成为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民族旅游示范区。

多元投资“壮产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全面拓宽投融资渠道,采取搬迁农户与野玉海景区管委会合作建房的方式,整合上级补助资金、农户自筹资金和野玉海景区管委投入资金,扩大建房面积,将安置后剩下的房屋作为搬迁农户的致富产业。

2015年整合各级资金9629.09万元,农户自筹部分7170.49万元由野玉海下属平台公司垫资, 建设安置房32019平方米。300户搬迁农户户均按100平方米面积进行安置,总安置面积30000平方米,剩余的2019平方米作为搬迁农户与公司合作经营的旅游度假房。

2016年整合中央补助资金2225.6万元,野玉海下属平台公司融资14466.4万元,撬动社会投资1亿元,建设安置房103027.13平方米。706户2829人按人均25平方米进行安置,总安置面积70725平方米,剩余的32302.13平方米作为搬迁农户与公司合作经营的旅游度假房。

公司帮扶“稳就业”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野玉海景区管委会通过“三变”模式,按照“一户一就业”的要求,一方面广泛发动周边群众参与景区景点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另一方面以股份链接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旅游商品开发、民族歌舞队、旅游餐饮服务等,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致富难问题。

在全面落实以一户一简装、一户一家什、一户一证件、一户一产业、一户一就业、一户一技能、一户一股权、一户一包保、一户一带动、一户一服务的“十个一”保障基础上,积极引进县旅文司、扶司、农林司、茶叶公司、宏业公司、水司、宏赢公司、城司、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希慕遮彝族文化开发有限公司10家公司入驻“千户彝寨”,每家公司扶持2户搬迁户。搬迁户用房屋入股,与公司合作经营特色实体店,利润按比例分红,公司另外帮助搬迁户解决1至2人的就业问题,确保贫困户搬迁后能稳得住。

同时,野玉海景区管委会积极在景区设置环卫岗位280个、酒店餐饮服务岗位240个、皇家马车队岗位16个、观光火车服务队岗位60个、停车场管理岗位120个、滑雪场服务管理岗位300个,月工资平均2000元以上,帮助搬迁农户解决就业问题。

股份连心“创大业”

野玉海景区管委会积极创新经营模式,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搬迁安置房,建成后产权归农户所有,二楼和三楼由农户居住,剩余部分和一楼门面作为资产入股,由管委会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待管委会收回投资成本后,经营收益按照入股房屋面积折价确定股比进行分红。

另外,由野玉海管委会下属的希幕遮公司出资100万元,与当地彝族群众一起成立六盘水彝源文化有限公司,以股份链接的方式,广泛吸纳和培养当地农户从事文艺演出,负责景区彝族迎宾舞、铃铛舞、山歌对唱、彝家情景剧、彝家酒令、篝火晚会等民族文化活动表演,同时生产、出租、出售彝族服饰和经营特色餐饮,带动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脱贫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赵音写在w入安置点后,通过与县旅司、希慕遮彝族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入股“彝寨水秀”项目,以21.02平方米房屋(折价4.204万元)入股,占股16.87%,公司除对每月对赵音写入股后的房屋按每平方米5元进行保底分红外,还按照股比进行利润分红。

盘活资产“添实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牢固树立循环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的要求,对搬迁户原有的耕地,采取自行出租或转包、当地政府接收后再出租或转包、政府接收后作为生态林建设并进行生态补偿三种方式进行处理,形成资源的循环利用。

野玉海管委会按照“无物不股”的原则,充分发挥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希慕遮彝族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的平台作用,全面整合雪域、气候、文化、生态、村落、民俗、空气、负氧离子、亚高原景观等各类资源,让这些特色资源变成产业,产生经济效益,带动搬迁农户脱贫致富。全面整合民族风情文化、荒山荒坡、集体林地等资源,打造海坪彝族风情度假小镇,共建成面积19000平方米的38个院落,用于从事民族服饰、民族乐器等民族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按村集体及村民占30%,景区管委会占70%的比例进行分红,村集体分红收益中的50%再分配给780名村民。

景区带动“兴百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依托旅游景区,让搬迁群众吃上“旅游饭”。野玉海景区管委会将滑雪场收入的20%作为资金本,发动周边的1261户农户用5000亩耕地和荒地入股,发展花海旅游、中药材种植等项目,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

同时,依托滑雪场,在周边设立42个扶贫经营点,仅2015至2016年度滑雪季的3个月时间里,搬迁农户依靠扶贫经营点及滑雪场工作岗位实现收入620万元,共计带动182人脱贫,人均月收入达到2839元。

第3篇

按照中共***委 ***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周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和县扶贫办相关要求,现就我委主要任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做好制度建设。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规划引领全局的总基调牵头制定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同时按照省市苏陕协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要求,拟定并印发了我县《2021年苏陕协作工作要点》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两个要点中分别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任务,夯实各项主体责任。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县乡村振兴防止返贫规划(2021-2025年)》,现已经完成讨论稿,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发,做到规划引领、制度先行。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下发排查整改通知,深入实地现场督导等形式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截止目前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协作方面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统筹考虑区域整体资源优势,通过“县域一盘棋”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引导“业态相近、地域相邻”的村庄实现集聚发展。抢抓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机遇,成功申报陕西省猕猴桃产业集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申报省级**协作资金1640万元。为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中省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今年申报的**县沙河湿地公园七号坝涵洞桥工程争取到中省资金420万元,申报的**社区工厂二期项目争取到县级涉农整合资金552万元,各类资金的争取到位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协作方面:按照省市县**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谋划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项目征集主要聚焦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项目申报条件,主要从备案、土地、环评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稳定、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等多个方面把关,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目前征集的24个苏陕项目已联合县财政局、扶贫办进行了联评联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加快推进**社区工厂二期项目、**社区工厂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手续,力争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吸纳移民搬迁户就近就业,增加搬迁户工资性收入。

(五)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县人社局组织8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赴各移民社区安置点,积极引导具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户赴东部结对地区、省内及其他地区稳岗就业。举办3场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其中面向50周岁以上的大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0个),发放各类招聘简章和政策宣传单1200多份,提供务工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100多人次,16人达成了就业意向,25人登记了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意向。

(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后续扶持有关政策,起草了《致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一封信》,就户籍迁移政策及户籍迁出后的产权、林权、合疗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说明,打消群众心中疑虑。整理出了户籍迁移所需的资料清单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迁移户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社区服务仍有短板。前期我们着力补齐了基础设施短板,但从目前社区管理和群众诉求来看,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厚,社区精神文明等软环境建设仍有待提升。因资金原因,群众文化娱乐场所、社区党建活动场所匮乏,3个社区都没有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需要进一步改造提升。

(二)社区管理难度较大。搬迁群众来自很多镇村,受地域、习俗等影响,融合需要一个过程。群众户籍意识淡薄,认为迁不迁户籍无所谓,迁了还可能对原已享受的林权、地权造成一定影响,迟迟不愿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同时搬迁群众都属于县域内搬迁,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给社区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三)**项目实施任务重。省市6月上旬才下达了**协作资金计划,按照计划要求,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低于90%,因项目必须完成相关确定程序后下达投资计划。且开工建设前必须履行相关程序,苏陕协作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来看时间紧迫,任务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切入点,逐步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协调民政局、文体局等部门,加大对社区便民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功能设置和配套设施,科学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丰富文化生活。计划组织社区干部到示范社区参观,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安富园社区是目前全市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也是我县后续扶持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安富园社区打造成全市“十三五”后续扶持工作的亮点。

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拆  迁

第三章  补  偿

第四章  安  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和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

第五条  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

第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审批房屋拆迁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查拆迁人(含被委托拆迁人)的拆迁资格;

(四)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安置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五)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和强制拆迁决定;

(六)负责房屋拆迁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的日常工作。

城建、土地、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  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拆  迁

第八条  凡需拆迁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房屋拆迁申请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建设项目的计划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拆迁人必须按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拆迁。

第九条  城市房屋拆迁可由市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拆迁人自行组织拆迁;或委托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人拆迁。

第十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以房屋拆迁公告等形式将拆迁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或委托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和拆迁期限等有关事宜公布于众;

(二)通知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户口迁入和分户;

(三)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使用权变更和使用性质改变等手续;

(四)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五)与拆迁人一起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本条规定的暂停办理期限为从冻结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十二个月。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接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暂停办理迁入和分户的通知后,对常住户口的妇女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所生的婴儿和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下列人员,可准予办理常住人口迁入手续:

(一)结(离)婚的;

(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三)因离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入的人员;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

(五)刑满释放允许回城落户的人员;

(六)国家规定准予办理落户手续的。

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或委托拆迁人应在搬迁期限内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一)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向被拆迁人宣传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解释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被拆迁人的房屋勘察、户口登记、审核被拆迁户和常住人口,并张榜公布;

(三)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评估和灭籍手续;

(四)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定书面协议,其内容应当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扩大面积费等条款。协议签定后三十日内,其副本须上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纠纷仍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组织拆迁人及有关部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勘察评估,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三条  拆迁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拆迁工作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在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对未搬迁住户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煤气,影响其正常生活。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拆迁房屋的公有设施。

第十五条  在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等问题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在搬迁期限终了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主管部门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在接到裁决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六条  超过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或超过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裁决的搬迁期限,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作出限期搬迁决定,逾期仍不搬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的过渡用房应自行解决。确有因难的被拆迁居民,由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协助解决。

职工在拆迁期间,可享有5至10天的公假用于参加拆迁会议和搬家。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涉外房屋、军事设施、教堂、庙宇、文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对房屋拆迁安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拆迁人应建立、健全拆迁安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需变动原租赁合同的,该合同条款应作相应修改。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所拆房屋及其附属物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

第二十四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按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按房屋的重置价格予以补偿,也可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二十五条  拆除房产部门直管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原建筑面积偿还,互不结算差价。实行作价补偿的,按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并由拆迁人负责安置被拆除房屋使用人。

拆除房产直管部门非住宅房屋(含国有拨用房屋),按原面积偿还的,互不结算差价,偿还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部分,按房屋重置价格结算。

第二十六条  拆除单位自管住宅房屋,其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互不结算差价,偿还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部分按房屋重置价格结算。

拆除单位自管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第二十七条  拆除有合法证照的私有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补偿:

(一)不要产权需要安置的,拆迁人应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

(二)不要产权也不需要安置的,拆迁人应按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三)要产权的,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偿还面积不足或超出原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

拆除私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人重新签定抵押协议。双方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实施拆迁。

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除按有关规定将住宅房屋改为临时营业用房的,一律按住宅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拆除住宅房屋的,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住宅房屋使用人搬迁过渡补助费、越冬补助费。如因特殊情况超过回迁时间的,应增发上述补助费。

对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搬迁的,应适当给予奖励。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付给上述各项费用。

第三十一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按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被拆迁人以适当补助。

第四章  安  置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依据本条例规定给予安置。

被拆除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具备住房与房证一致、常住人口与户口簿所登记人口一致的,为应安置的拆迁户。应安置的常住人口还包括拆迁范围内住户家庭成员中户籍不在本户的下列人员:

(一)现役军人(不含配偶户籍在外地的);

(二)户籍在学校、幼儿园的学生或学龄前儿童;

(三)支援边疆建设的夫妇一方;

(四)未注销城市户口的劳改劳教人员。

被拆除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具备非住宅房屋与房证一致的,为应安置的拆迁户。其中,需要作为工商用房安置的,还必须具有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新建拆迁安置房屋不得低于《吉林省民用建筑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依据原房屋使用面积,上靠标准户型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家庭人口中有年满14周岁以上子女的,可与父母分室安置;两对以上(含本数)同辈夫妻居住一套房屋的,可分户安置;属不同辈分的可分室安置。

对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

第三十五条  《吉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施行前自建的无房屋证照的独立住宅房屋,其使用人具有城市户口,又确无其他住处的,拆除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拆迁人按照建筑成本有偿安置。

第三十六条  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住宅使用人的安置地点,新建工程是住宅(含底部为非住宅)的,就地就近安置;新建工程是非住宅的,易地安置。

拆迁人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每户应在原面积基础上增加安置使用面积6至8平方米,拆迁人不得作价结算;不需增加安置面积的,应免收相当于建筑面积8至12平方米的扩大面积费。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的除外。

非住宅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对污染环境和有害居民生活的单位易地安置;对公共福利房屋、商业网点等,原则上就近安置;对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按照城市规划统一安置。

第三十七条  拆迁人对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时,对安置使用面积超过原房屋使用面积部分,折算成建筑面积按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扩大面积费。

对按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可分室分户安置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只要一室一厅的可免收扩大面积费。

扩大面积费由使用人所在单位交纳;所在单位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单位和使用人共同交纳;所在单位无力交纳的,由使用人交纳。

扩大面积费交纳者对房屋享有的权益,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对市人民政府核准的有特殊困难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减免收扩大面积费。

拆迁人对按规定减免扩大面积费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须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安置。不得减少其安置房屋面积和降低标准,并不得延期安置。

第三十九条  对无力交纳扩大面积费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由拆迁人按原拆迁房屋的使用面积进行安置,安置房屋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4平方米。

第四十条  拆迁人安置住户回迁,要按照公开、平等、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其房屋预分方案须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并须张榜公布结果。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滥收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由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据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房屋的,责令其停止拆迁,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责令拆迁人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对其中符合拆迁条件的,责令其补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处拆迁人以被拆迁人损失额6至8倍的罚款,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对不符合拆迁条件的,处拆迁人以被拆迁人损失额10至12倍的罚款,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8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拆迁、超过拆迁期限,责令其改正。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由拆迁人负责赔偿被拆迁人的经济损失,处拆迁人以被拆迁人损失额6至8倍的罚款,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委托未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人进行拆迁的,责令其停止拆迁,赔偿被拆迁人经济损失,并对委托双方各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3至5倍的罚款。

(四)违反第十条规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未按该条规定作好各项工作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直接责任者以行政处分。

(五)违反第十一条规定,公安部门在接到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暂停办理迁入和分户的通知后,未停止办理迁入和分户手续或未按该条规定办理常住人口迁入手续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直接责任者以行政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对未按规定迁入的人员,拆迁人不予安置。

(六)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拆迁人(或委托拆迁人)未按该条各项规定做好拆迁前各项工作擅自拆迁的,责令其停止拆迁,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相当于本人5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七)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拆迁工作人员不经培训并未取得《拆迁工作岗位合格证》上岗工作的,责令下岗培训,并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相当于本人1至2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八)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在搬迁期限内擅自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煤气的;拆迁人损坏、拆除拆迁房屋公有设施的,责令限期恢复,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九)违反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拆迁期限的;拆迁人不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过渡补助费、越冬补助费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拆迁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相当于本人8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新建拆迁安置房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责令其调整,并处拆迁人减少面积造价的2至3倍的罚款。对未按规定安置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5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一)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不执行市人民政府有关减免收扩大面积费规定和本条例有关减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直接责任者处以相当于本人6至8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二)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拆迁人不按规定对无力交纳扩大面积费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或安置房屋的使用面积少于24平方米的,责令其重新安置,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相当于本人8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三)违反第四十条规定,在回迁安置中弄虚作假,不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告预分方案、不张榜公布分配结果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重新分配,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四)违反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回迁安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收费的,责令其退回滥收的费用,并处以其滥收费额二倍以内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对妨碍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威胁、侮辱、殴打拆迁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本办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或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中的商品房价格、搬迁过渡费、越冬补助费的标准、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的标准、扩大面积费标准,减免收扩大面积费的范围和标准以及城市区位划分,均由吉林市人民政府规定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5篇

贵州

着力实施四个严控

坚持以岗定搬、以产促迁,逐点逐户建立就业脱贫台账。要求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服务区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就业一人以上,中心村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都有脱贫产业扶持。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共有劳动力2.65f人,已实施就业创业培训0.92万人次,就地就近安排就业0.86万人,县外务工1.1万人,户均实现就业1.5人。四个严控,即:严控住房面积,98.3%的安置点均符合住房建设标准,超面积的安置点已全部整改。严控建设成本,城镇建房造价每平方米在1500元左右,中心村建房造价每平方米在1200元左右。严控工程质量,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四制”管理,时间服从质量。严控工程进度,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建成、当年入住”的要求倒排工期、加强调度。

陕西

探索推广“四个三”

三项规划一体编,同步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切实做到“三规合一”。三份协议一次签”,一次性签订搬迁协议、旧宅拆除复垦协议和脱贫协议,实现先人后房、以户定建、以户定扶、以户定业。三就措施配套跟,落实就业、就医和就学三项措施,保障搬迁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和脱贫发展有门路。三方力量同发力,通过群众努力、政府给力、市场聚力,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合力,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四川

强化自查自纠

出台《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从搬迁对象、住房建设、项目建设、补助标准、资金使用、脱贫措施、组织保障、档案整理和政策培训等9大方面,明确了20项指标,为各地提供可操作性标准,便于各地在工作中对标政策自查自纠,并指导各地对照标准,及时开展全面对标整改。优化用款程序,方便快捷使用资金,出台《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明确各地在工程项目动工后,银行可预拨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30%的启动资金。

广西

设置“红黑榜”通报工作进度

为加强各地工作进度调度,自治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每月对各项目县工作按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用地落实进度、住房建设进度及搬迁入住率等6个主要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每月初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上月进度情况。设置红黑榜,每月排名前10名的项目县进入红榜,后10名的进入黑榜,连续3个月进入黑榜的项目县将被问责。

甘肃

强化后续脱贫措施

一是在集中安置区因地制宜发展旱作农业、设施农业和草食畜牧业,加快培育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二是对依托城镇化和园区插花安置的群众,大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增加搬迁群众的工资性收入。三是引导搬迁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开展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支持将产业发展贷款和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负盈不负亏,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湖北

建立四大机制

一是现场拉练机制,一季度开一次全省现场工作推进会。二是工程进度“月报制”、省直和市县推进工作“双通报制”,通报结果直接呈送省领导和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的建设进度都通过微信平台实现共享,有图片、有数据,一览尽知,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实行预警通知、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直至启动问责程序,11月份对工程进度相对较慢的8个市县下达了督办通知。四是宣传推广机制,将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所取得的先进经验通过简报、网络等方式面向全省进行推广。

湖南

大幅降低项目建设税费

出台《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有效降低在县城、建制镇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税费缴纳水平。税收方面,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按照税收征管权限有关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给予最高限度减免优惠,由税务机关按有关程序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面,比照棚户区改造项目收费政策,对城市(含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实行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国土、气象、建设、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消防等方面审批及后续环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财政拨款单位执收的,按低限减半收取;由非财政拨款单位执收的,本着扶贫支援和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各行业协会协调相关服务机构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按照执业收费标准的低限并打折收取。

山西

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各级发改、城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以县为单位,按年度打包整体立项,由县发改部门先行备案,其他前置手续完善后变更为核准。申报项目资金所需资料短期内难以提供的,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说明性文件替代,随后补充完善。忻州市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办公室,集中办公,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并联审批通道,统一规范了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图,对有关审批事项实行“路条”通行,零障碍审批。

重庆

用好地票政策确保还款有来源,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宅基地优先复垦优先上市交易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资金使用的通知》,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宅基地优先复垦优先上市交易,要求区县优先将融资资金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和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搬迁任务完成后,使用融资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发展。

福建

提高省级财政补助标准

一方面,提高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整合省级有关部门资金2亿元,全部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对10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对5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同时,降低安置区建设门槛,对20-49户的安置区,以20户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另一方面,提高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在对所有搬迁户由省级财政按人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1.94万省定扶贫标准的搬迁人口再给予每人7000元的补助。

宁夏

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在搬迁选址上坚持“三靠、四结合”原则。⒁泼裥麓宀季衷诳砍恰⒖柯贰⒖克的区域,结合新农村、大县城、工业园区进行规划建设,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设施,让移民新村更适宜居住、更适宜发展。二是在公共设施配套上坚持“六通八有”原则。即通电、自来水、柏油路、公交车、广播电视、信息,有村级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医疗服务站、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超市、文化广场、环卫设施、新能源,保障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在惠农政策上坚持“四个享受”原则。即移民享受安置地各种惠农政策;移民在原居住地享受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政策搬迁后继续执行;搬迁前两年财政向每户移民每年给予1000元取暖费和水费补助;移民搬迁后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以更好融入新环境。

山东

第6篇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七个一;新模式

遵义市播州区是2016年6月撤销遵义县设立的新区,辖19个镇2个民族乡,国土面积2487.63平方公里,总人口83.79万人,有农村贫困人口18560户51714人(不含托管给南部新区的龙坑镇),约占全区总人口的6%。多年来,播州区一直把贫困群众的脱贫置于工作首位,尤其是2015年至今,播州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全力实施大扶贫攻坚战略行动。为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播围绕“搬哪些人”、“往哪里搬”、“搬了后怎么办”三个重大问题,紧扣实际探索总结了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模式。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播州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问题导向,精心打造集中安置点,根据群众搬迁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精准施策,实践探索出了“七个一”的搬迁安置工作法,走出了一条让生活困难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有保障”的搬迁之路,为推动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分批搬迁、落实帮扶、解决就业、素质提升、感恩教育等方面探索了可复制、可操作的模式。

1 播州^易地扶贫搬迁的“七个一”新模式

城区白龙小区安置点是市级示范点,是播州区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最佳搬迁安置方式的先行先试区,为全区面上搬迁入住总结出了“七个一”模式。

一是建好一个安置小区。选址于交通便捷,公共服务配套完善,产业配套发展,就业岗位多的地段修建安置小区。

二是规划一条搬迁渐进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列出城区安置点搬迁安置时间表和作战图,将543户2399人分季度、分批次循序进行安置。

三是张贴一张帮扶连心卡。在搬迁户家门口张贴一张“干部帮扶连心卡”,将搬迁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迁出地帮扶干部信息、迁入地社区联系干部信息等印于卡上,便于搬迁入住对象有问题需要咨询、解决时能及时获得帮助。

四是配挂一幅故园旧房照片。将搬迁对象原居住房屋的照片和新房照片进行装裱,将其挂在搬迁户新居客厅墙上,不仅给搬迁户留下过去生活的记忆,更重要的是让搬迁户通过今昔生活条件的对比,忆苦思甜感党恩,励志思进兴家业。

五是落实一个就业岗位。在城区周边工业、农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共计筛选储备就业岗位800余个,根据用工单位用工条件,制作宣传手册下发到搬迁对象手中进行初步意愿选择,再组织用工企业和搬迁对象集中举行供需见面会,搬迁对象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条件进行面试确定岗位。

六是组织一次爱心帮扶。针对贫困户家庭家具破旧、生活必需品缺乏,又无力购置的实际,区委、区政府号召企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社会主扶功能,动员他们为搬迁家庭送温暖、捐物资,基本为他们配齐生活必需品。

七是开展一系列综合培训。采取上夜校、道德讲堂等形式对搬迁对象生活行为、卫生习惯和电器使用规范、就业、创业技能等进行统一培训,同时对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等情绪进行心理疏导,切实提升了搬迁对象的市民意识和创业、就业能力,使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2 “七个一”模式取得的重要效果

2.1 搬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易地搬迁后,贫困群众不仅告别了以前恶劣的生存环境,而且远离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威胁。集中居住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住房由过去的土房危房变成了砖混结构的新居新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用电难、饮水难、出行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幸福指数大幅攀升。

2.2 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得到拓宽

搬迁群众因交通便利,离城镇近、致富信息灵、就业机会多,不再依赖原有土地过“靠天吃饭”的日子,而是依托安置点附近的场镇、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资源,通过发展畜禽养殖、就近务工、商贸运输等多种渠道,收入实现稳定增加。群众的思想观念和市场意识逐步转变,劳动技能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2.3 迁出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易地搬迁后,贫困群众从长期形成的“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和传统的毁林开荒、广种薄收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的压力,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通过对迁出地实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恢复。

2.4 迁入地城镇化进程得到加快

通过实施以城镇化为主的多种安置方式,在集镇周边和中心村寨建设安置小区,使偏远山区群众向城镇和村庄集中,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3 从“七个一”新模式中得到的启示

3.1 要想搬得出,思想工作是前提

易地扶贫搬迁之目的就是帮助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群众首先从生存环境上解决致贫原因,从而精准脱贫。群众既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的主体。没有群众的主动性,易地搬迁将举步维艰。因此,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是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前提。只有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搬迁群众广泛参与进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才能打消群众顾虑,避免发生“不想搬的被搬”现象,实现由“要我搬”到“我要搬”。

3.2 要想稳得住,生活保障是基础

群众搬进来之后,必然需要考虑如何稳定生活下来的问题。这就需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未雨绸缪解决好搬迁后的就业、就学、就医等生活相关问题。

3.3 要想能致富,就业创新是新路

第7篇

为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沉陷区群众居住和生活困难,促进矿区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

两淮矿区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是我省能源、原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由于多年来大规模的煤炭开采,形成了较大面积的采煤沉陷区,不仅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困难,而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2**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采煤塌陷地复垦及征迁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皖政办〔2**4号)实施以来,全省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搬迁成本的上升和新井建设步伐的加快,原有政策规定已不能适应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实际需要,一些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各有关市、省直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里、补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矿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做好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总体要求

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矿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各有关市和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劳动合同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新村选址既要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又要认真开展地质勘探和科学论证,确保选在无煤稳定区域,并尽量使群众能在耕作场所就近居住。新村建设要注意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努力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的新村镇。

各地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规定,切实将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坚持依法合规办事,坚持按程序公开操作。有关基层政府、煤矿企业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居民搬迁补偿的标准、方式、兑付时间以及新村建设的一揽子方案等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采煤沉陷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制定搬迁安置补偿政策

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工作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有关市县政府要认真编制新村建设规划,并与煤矿企业共同选择新村址,在不压煤的地段规划建设新村或实行并村建镇,避免出现二次搬迁。

沉陷区村庄搬迁补偿,可采取按人口支付搬迁安里费或据实补偿两种方式。被安里人员应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属当地公安机关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具体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由所在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与采煤企业协商确定。乡(镇)、村企业及事业单位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搬迁,参照所在地规定补偿标准,按重置价折旧后予以补偿。违章搭建、抢建、证照不全的,一律不予补偿。

煤矿企业要对土地沉陷稳沉后且积水不超过1.5米的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进行复垦,复垦后交给原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对稳沉后且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使用,进入当年耕地变更调查流,予以变更;对稳沉后积水超过1.5米的宜渔区,由煤矿企业整治后交给原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同时给予一定补偿;对稳沉后积水超过1.5米的不宜渔区,由煤矿企业予以征收,并修复生态环境。

土地沉陷和复垦(平整)期间,造成农业绝产或减产的,煤矿企业应按当年损失负责补偿。绝产地青苗补偿标准,由各地按照不同类型土地核定。减产地青苗补偿标准,为绝产标准减去当年实际收益。在多煤层开采、稳沉期较长的矿区,征地补偿费用按规定一次性付清。

征用塌陷土地和搬迁村庄新址征用土地,免缴水利建设基金,耕地开垦费执行省定下限标准。搬迁村庄的新址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且新址用地面积小于旧址的,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四、严格操作程序,稳妥推进村庄搬迁工作

对因采煤造成土地沉陷需要搬迁的村庄,有关煤矿企业要提前2年通报县级人民政府。自接到通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县级人民政府在沉陷区所在地的乡(镇)、村通告,告知沉陷区范围、搬迁村庄名称、搬迁补偿安置标准、禁止建设等内容,并与煤矿企业共同调查核定采煤沉陷区村庄户数、人口等基本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通告之日起1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完成沉陷区村庄搬迁规划和新村选址、规划、用地报批工作。新村建设要在村庄搬迁补偿费、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到位后1年内实施完毕,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原有村庄房屋等应当在新村建设完毕后6个月内拆除。拆除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

新村建设期间,有关基层政府要加强对搬迁村庄居民原有住宅及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的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加固维修。对破坏严重并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果断采取临时安置措施,坚决防止出现屋塌人亡的恶性事故。

新村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六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住宅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选定房型及单价、新房总价款、新房款与补偿金价差,并推选村民代表全程监督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工作。

五、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各有关市及沉陷区所在基层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沉陷区被征地农民就业。

财政、国土资源、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按时将沉陷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及时足额转入当地财政部门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沉陷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采煤塌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推进难度大。各相关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相应协调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县(区)、乡(镇)政府要发挥在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中的主导作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关煤矿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新村建设工作,并按出资比例和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发展改革、国土、建设、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搬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新村建设质量。

第8篇

实施__移民搬迁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贫困山区群众“挪穷窝、挖穷根、避险情”的千秋大计。如何才能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__县在实践中坚持一手推进移民搬迁,一手发展社区工厂,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以就业推进移民搬迁和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吃透县情,理清思路。__县是__山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__移民搬迁的重点区域。全县辖11个镇139个村6个居委会,总人口2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2万人。2011年建档贫困人口10万余人,全部居住在高山地带,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质灾害频发地区,按照移民搬迁总体部署和要求,这10万人都属于搬迁对象。经过科学论证,确定了“移民搬迁建社区、依托社区办工厂、办好工厂促就业”的总体思路。

科学规划,多策驱动。1、坚持科学规划。2011年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之初,我们就制定了“一城十镇百村百社百工厂”的城乡发展规划,即:做大县城,加大县城吸纳人口的能力;做强十个镇,增强集镇吸纳人口和就近就业的功能;把全县192个行政村合并为100个大村;依托100个大村建设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对搬迁人口过100户的安置区配套建设农村社区;依托农村社区建设100个社区工厂。2、加大政策扶持。一是解决用地问题。在社区规划建设时预留社区工厂用地指标;由县镇政府就近租赁门面房提供给社区作为社区工厂厂房,免费使用三年。二是解决资金问题,县上多方筹措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累计获得贷款1.05亿元。三是解决技术问题,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3、突出招商引资。每年由县级领导带队,分批次赴北上广深等地开展招商活动,重点是鼓励__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办厂。2011年至今,全县共招回__籍在外创业成功者45名,其中28人创办了社区工厂。同时,组织社区居民发展刺绣、竹编、棉鞋等旅游产品加工业。4、实行干部包帮。政府始终扮演着旗手、助手、推手的作用,千方百计为社区工厂提供“保姆式”跟踪服务。

社区工厂,一举多赢。5年来,全县先后建成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130个,搬迁贫困群众4.8万人,建设农村社区75个,创办各类社区工厂32家,其中电子元件加工厂18家,手套、棉鞋等加工厂7家,其他行业7家,共吸纳就业3000余人,年创造产值1.8亿元以上,先后帮助2500余户贫困户摘掉了“贫困帽”。

1、为移民搬迁“稳得住、能致富”奠定了一个好产业。对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壮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统一组织送出去打工;对因需要照顾家庭而留在社区的妇女、中老年劳动力等,通过生产技术培训统一安排在社区工厂就地就业,全县1.52万搬迁户基本做到每户至少有1人在外务工或在社区工厂就业。2、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找到了一条好路子。首先,将高寒边远山区户、地质灾害危险户及危房户等作为必须搬迁的对象;对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搬迁的贫困户,政府在农村社区内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贫困户无偿周转使用;对五保户统一安置到农村敬老院实施集中供养。其次,对搬迁的贫困人口,能送出去打工的经过培训送出去,不能出去的通过社区工厂安置就业。第三,县上筹集200万元,实行特困人口“带资入企”,社区工厂每吸纳1名特困人口就业,就可无偿滚动使用3000元“岗位保证金”。3、为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提供好办法。丈夫外出打工“挣大钱”致富,妻子在社区工厂上班“挣工资”养家,既照顾了老人孩子,又成就了各自事业。4、为发展县域经济搭建了一个好载体。全县手工制造业、电子元件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蓬勃涌现,技能培训、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三产服务业跟进发展。

做多做强,还需加力。一是社区工厂用地问题。由于国有建设用地指标紧缺,__县兴办社区工厂要么无地可用而租赁民房,要么占用集体建设用地,致使社区工厂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无法抵押融资。建议国土部门特事特办,对农村社区兴办工厂单列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或给__县下达一定数额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二是社区工厂融资问题。社区工厂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工人多、产品库存大,占用周转资金多,而社区工厂能够用于抵押融资的资产少,且抵押贷款的比例很低,致使多数社区工厂生产运营资金捉襟见肘。建议省、市设立农村社区工厂发展专项资金,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多的社区工厂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和贴息。三是创业扶持政策问题。社区工厂大多属于解决社区居民就业的微利型企业。目前,县上能够整合的资源有限,出台的扶持政策不够系统和持续,还满足不了社区工厂快速发展的需要。建议省、市把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政策资金多向__倾斜。

第9篇

一、新区建设概况

点军新区需征地5.5万亩,拆除房屋1万栋(不含电子产业园)。五年来,累计已完成征地约3.5万亩,拆除房屋6840栋,实施项目近90个,完成投资200亿元。路网方面,至喜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伍家岗长江大桥主塔桩基建设完成,江南大道、五龙路、点军大道、江城大道、将军路、牌坊坡路等城市主干道路建成约25公里,初步形成“三桥四纵五横”城市路网体系。公建方面,市一中新校区、市委党校新校区、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老年大学等建成并投入使用;奥体中心、市中心医院江南院区等项目正在推进。

2016年以来我区拟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涉及被征收户3964户,棚改任务数2150户。截至目前,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2501户,其中磨基山森林公园、牌坊坡路、左家冲等棚改项目完成净地交付;五龙三路、江南生态新城二期、红光港机、艾家集镇(田田化工片)等棚改项目进入清零扫尾阶段;张家坝、红缆棚改项目正在推进;联棚集镇、艾家集镇二期棚改项目已完成征收前期准备工作。

点军新区建设范围内已核准安置点17个,批复建设用地26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50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约154亿元。全区已建成交付5个小区(小杨家湾、西边冲、五龙阳光、泰和世家、塘上龙悦),65.5万平方米,4142套。在建6个小区,123.94万平方米,9227套。即将交付3个安置小区,43.35万平方米,3264套。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优化机制,提升征迁效率

从优化征迁服务机制入手,突出上下协调、精简指挥层级,提高工作效率。在摸索中逐步调整了服务新区建设的工作机制,从2013年的“7+6”项目指挥部,再到如今“3+1”大片区指挥部,服务新区建设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沟通协调的渠道更加畅通。全区设立四大片区指挥部,县级领导挂帅,从各部门、乡镇、村居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班,形成了三级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系,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任务到肩。

项目资金方面,加强统筹协调资,突出分项建账,提高资金利用率。成立区项目资金管理中心,以区政府签订的征迁安置资金包干协议为基础,分项目建立资金台账,做到账目清晰可查。同时,所有征迁安置资金汇入单独财政专户,统一协调调配。

成立总指挥部,下设服务新区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并入区征收办,并将区征收办列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总指挥部负责统筹全区新区建设,安排部署征迁任务,调配征迁安置资金,研究化解重大问题,有力的保障了新区建设。

(二)完善政策,规范工作流程

从完善征迁政策入手,规范工作流程,严控补偿标准,强化政策指导,相继出台了《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征收集体土地实物调查登记规则》、《炮损赔付办法》、《规模化养殖项目补偿办法》、《点军区征地搬迁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印发放近万份《点军区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搬迁文件汇编》及宣传手册,成为入户政策宣传和一线操作的“红宝书”。在具体征收实施中,明确了“三表一书”(即实物指标登记表、征地补偿费测算表、房屋还建补偿汇总表、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规范了一线操作流程。实行“三审一查”(即审安置补偿方案、审房屋还建面积、审资金使用情况、查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工作方式上,创新性地对核心区土地、房屋、相关设施进行航拍普查,结合“GPS征地补偿测算系统”的实地测量,成功固化了新区现状,既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也为一线征收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工作便利。

具体实施中,推行项目跟踪审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修正解决,减少遗留隐患。同时,明确标准,扎实开展项目决算及档案整理工作,确保项目完工一个,审计决算一个,档案整理一个。

(三)关注民生,凸显安置先行

积极推进安置房建设,牢固确立“以建促拆、先建后拆、快建快拆”的先进理念,全区安置房统一规划、精心建设。政策方面,主动收集指挥部、村居的意见,编制了《安置房规划设计配套设施统一标准》和《安置房装修设计统一标准》,减少了由于标准不一致导致的交房纠纷;编制了《点军城建公司目标考核方案》、《安置房质量控制检查监督方案》等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建设方面,实施工程质量样板引路,选择了泰和世家工地和双福家园工地作为全区安全、质量管理样板工地,要求所有安置房承建单位学习其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加强对施工中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联棚泰和世家安置房现场管理得到住建部与省建设厅高度肯定,被评为省结构优良工程。交付管理方面,强化房源分配,理清交房流程,着重体现先签先选、项目搭配等原则,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四)依法信访,确保稳定大局

一是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各片区指挥部领导结合实际情况每月至少1次下访接待群众,严格做到重要信访随有随接,努力做到接访一次,化解一个矛盾。二是推进法治信访。积极组织全体征迁干部学习依法信访等方面的法规文件,观看宣传片,在项目现场张贴依法信访广告语,悬挂宣传横幅,广泛播放《依法信访、违法必究》宣传片,使依法信访观念深入人心。三是抓好矛盾化解。各片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系统内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治力度,及时就地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四是完善“初信初访”制。各指挥部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注重痕迹管理,做好信访台账,认真办理初信初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五是强化“诉访分离”。积极引导群众走诉讼程序,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合理诉求。六是强化保障,专门从征迁工作经费中列支资金用于重点上访人员温控,确保关键时间点稳定。

(五)紧密配合,有效化解矛盾

各个部门有效联动,特别是公安部门,在征迁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比如在劳务公司攻坚过程中,派出所民同志的介入,既可以现场有效管控劳务公司,确保不激化矛盾,又给予一定压力迫使搬迁户回到谈判桌上洽谈补偿;再比如在分户等需要摸清底细的工作中,公安部门严格遵照程序运用调查手段进行协助,都产生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还比如民政部门,在搬迁后因无房无田,符合了救助标准的搬迁户,及时给予关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六)优化队伍,夯实征收基础

我区征迁总量大、任务重,仅依靠国家工作人员推动新区建设力量有限。结合点军实际,我区自从2013年起,合理引入征地搬迁中介服务机构,打造了一直高效的征迁队伍,借用征迁中介公司的力量有力的推动了项目建设。

一是强化中介公司管理。采用招投标制选取征迁中介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把业务能力强、人员素质高的公司纳入项目建设后备军;对中标的公司实行“登记备案制、公开遴选制、挂牌上岗制、绩效考核制、流动管理制”的五制管理,制定了“行为规范、十不准、十个一票否决”等行为约束制度,由公安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审查,通过从严管理、加强把关的方式,规范了征迁行业监管。研究制定了《中介公司管理办法》、《中介公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效规范从业行为,每对征迁中介公司进行年度考核,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着力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征迁队伍。二是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定期开展业务、廉政、安全、环保等各类培训,签订依法搬迁承诺书、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等责任状,不断提高征地搬迁中介服务队伍的政策、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中介公司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积极推行党风廉政进项目活动,有效保障了行业的整体水平,为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七)以人为本,营造和谐氛围

采取“屋场会”等形式启动征迁,充分调动被征收户积极性;通过现场集中签约模式,做到补偿政策透明,执行方式透明,营造良好签约氛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被征收户实地参观安置房,让被征收户的获得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积极组织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集中招聘等活动,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树立签约户典型,直接聘用村居、社区内思想先进分子,近距离做好发动工作。

(八)循环利用,推动生态征迁

随着我区项目的深入推进,因房屋腾退及楼房倒地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为处理这些建筑垃圾,传统的做法是采取外运填埋的方式消纳,不仅运输成本高,还会占用土地,污染环境。

2018年我区引入再生资源公司,对征迁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循环再利用,并在现场配以雾炮机、洒水车等除尘、降噪设备,在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扬尘和二次污染。与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终端不同,这还是一条可拆卸可移动的生产线,当一个征迁项目结束后,现场的机械设备全部可以拆除挪走到其他拆迁项目接受新的使命。三年内,我区可以实现所有建筑垃圾即拆即消,变废为宝。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的方向

1.既要用好用活征地搬迁中介服务机构,又要加强对其的管理。征迁中介公司的管理还不够严格、规范,需进一步完善征迁中介机构入库、考核、遴选、退出等机制。

2.项目决算、审计、档案整理工作需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目前我区已完工项目约60个,但决算、审计完成的项目并不多,需同步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在项目征迁中同步开展跟踪审计,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项目决算及档案整理归并。

3.需及时注销相关证件。在征迁过程中需注意收集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及时注销,避免遗留问题产生。

4.需优化红线划定,尽量减少红线外征地。由于项目设计与实际差距及边角地等原因,红线外征地在所难免,需在征地红线下达前,积极谋划,争取成片征迁,尽量确保有序管理,成本可控。

5.需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力度。目前我区安置房建设进度滞后,产生大量的搭住费用,大大增加了征收成本,阻碍了征迁进度,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

6.同一项目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需同步推进。由于集体、国有土地适用的政策不同,完工时间不一致,不利于后期交地。需加强统筹安排,同一项目集体、国有土地同步推进,确保按时交地。

7.物业管理费需逐渐恢复市场价位。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仅2角/平方米,物业公司招标价格约1元/平方米,我区计划按照小区迁入年份将物业管理费逐渐向市场价恢复。

8.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后需注销户籍。由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后未注销户籍,导致有利于再选择宅基地建房。

第10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点评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市委、市政府**移民工作点评会精神,总结去年**移民搬迁工作,安排部署****年度**移民搬迁工作,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全力推进今年移民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县长通报了全县**移民搬迁工作综合考核情况,**书记逐镇办进行了点评,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坚定打赢移民搬迁攻坚战的决心

去年以来,我们坚持把移民搬迁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坚持“三为主、四靠近”原则,以“规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工作机制”,克难攻坚,强力推进,全县移民搬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年全市综合考核中名列第*,这一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再接再厉,争创佳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移民搬迁工作还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规划布局有差距。前期我们安置点选点规划布局前瞻性不够,小点多,大点少,工作亮点少。二是搬迁入住率偏低。部分镇办安置点配套设施不完善,后续管理服务跟不上,重建设轻管理,工作统筹乏力,入住率偏低。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镇办安置点没有严格落实“五制”管理,镇办政府主体责任落不实,存在村委会或企业违规代建现象,项目建设管理混乱。四是建房成本控制不严。部分新建安置房和回购房价格偏高,“四房结合”政策执行不严,存在“插花”情况。五是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不力。“两证”发放是我县最早创新提出的,但是进度缓慢,没有规模;“四房结合”也是我县最早摸索推行的,但因为政策执行出现偏差被市上通报批评;“旧宅基地腾退”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鼓励政策,目前,*镇有一定进展,其它镇办仍然止步不前。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们对省市移民搬迁政策研究的还不够深入透彻,工作水平还亟待提高。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作为脱贫攻坚五大举措的重要内容,做好今年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对于确保“十三五”良好收官、加速城镇化建设、实现脱贫攻坚必胜目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镇办、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工作形势,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推移民搬迁工作,争创全市领先位次,坚决打赢**移民搬迁攻坚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工作

前不久,国家召开了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作会议,将移民搬迁工作上升到了新的政治高度。省委**书记在今年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上明确指出,移民搬迁要以“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两灾户”、贫困户搬迁为重点,核心是要以搬促变、以迁致富。

*月*日,市委*书记在全市****年第*季度**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点评会上提出了狠抓“贫困户”搬迁、“入住率”达标、“精细化”管理、“示范点”带动等六点要求,这些新的精神和要求,为我们抓好移民搬迁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遵循。各镇办、各部门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自加压力、再添措施,不断提升全县移民搬迁工作水平。

第一,突出抓好“两灾两困户”搬迁。脱贫攻坚是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避灾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十三五”期间,我县将实施移民搬迁**人,其中,*户*人“两灾户”搬迁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任务,*户*人易地扶贫搬迁要在****年底全面完成任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不容乐观。目前,全县*****户*****贫困人口中,有****户*****人需要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抓好“贫困户”搬迁,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贫困人口搬迁作为今后*年移民搬迁工作的重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好“两灾”“两困”搬迁户人均**平方米新居问题。特别是对“两灾”户,要优先列入搬迁计划,科学合理选址,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任务,彻底改善这部分群众生存环境,消除安全隐患,让群众过上安心舒适生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采取一定三年、逐年消化的方式,逐户签订搬迁协议,规划建设一批**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房屋,让群众少交钱住新房。对“特困户”“危困户”继续实行“交钥匙”工程安置,确保在

****年年底前应搬尽搬、不漏一人。

第二,突出抓好项目建设管理。要继续按照“上年项目抓入住、当年项目抓完工、下年项目抓开工”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落实规范管理,确保项目超前推进、压茬推进。要深入开展移民搬迁“规范提升年”活动,充分借鉴县脱贫攻坚指挥信息中心建设的经验,提高规范管理、协调指挥水平。围绕精确搬迁信息,扎实做好搬迁对象的基本信息、项目影像信息、资金筹集使用信息等工作;围绕精准搬迁档案,大力实施移民搬迁户、村、镇、县四级档案“****”标准工程,做到全县搬迁规划、镇办搬迁台账、村搬迁名册、户搬迁明白卡精准规范;围绕精细项目管理,对安置房建设、“大小配套”建设全部实行项目“五制”管理,夯实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把质量作为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实行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同时,要紧扣市审计局对移民搬迁项目工程审计要求,严格进行项目预决算审计,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成为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清廉工程。

第三,突出抓好大点建设。建设大中型安置点不仅可以有效节约用地、降低建设成本,更重要是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标准高,能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搬迁入住率。同时,对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拉大城市框架,提高搬迁群众幸福指数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坚持集中安置、大点安置不动摇,严格按照靠近县城、靠近集镇、靠近园区、靠近景区

“四靠近”的思路,从严控制规划***户以下小型安置点和非城镇规划区内安置点,严格控制分散安置。重点打造好**等大型安置点,其它镇办安置点原则上不再新建或续建,确保集中安置率达到**%以上,城镇安置率达到**%以上。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点,**户安置点项目建设,是今年的市级观摩项目,虽然目前已启动建设,但与兄弟县区大点建设进度相比还是滞后的。火车站安置区项目管理处必须加大力度,严格落实“五制”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强势推进,要责任到人,计划到天。确保在**月底前一期***套安置房主体全部封顶,明年*月底达到搬迁入住条件。县移民办要全面做好联络协调、跟踪服务等工作;筹建处要及时跟进,紧扣节点督促项目进度;城关街道办要全力做好环境保障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配合、支持、服务工作;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要跟进督查督办,有效凝聚合力,打造一个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大型社区,全面提高我县搬迁安置工作水平。

第四,突出抓好配套建设。安置点入住率偏低是当前移民搬迁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个问题从主观上讲,主要是安置点设施配套滞后、配套产业缺乏、后续管理服务不到位等。我们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高入住率。一要抓硬件建设。要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综合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安置区幼儿园、学校、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广场等配套建设,打造宜人宜居现代化生活区,吸引更多搬迁群众尽快入住。

二要抓后续服务。要大力推行社区和物业管理,借鉴**公司化运作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加快完善搬迁群众户籍迁转、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配套政策落实,解决搬迁群众后顾之忧。三要抓精细管理。要按照“县有库、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的要求,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做到组织机构、搬迁对象、项目建设、后续管理“四个精细”,并实现县镇移民搬迁工作信息化,互联互通。四要抓政策落地。一方面,要严守新建安置房建房面积、占地面积、建设成本、群众筹资四条“红线”,不折不扣地落实搬迁补助、税费减免等政策,绝不允许“交钥匙”工程向群众筹资;另一方面,要规范回购程序,规范商品房回购方式、定价机制,降低回购房成本,确保惠民政策不打折扣。

第五,突出抓好试点示范。根据市上试点示范创新工作要求,今年我县要重点在产业配套、“两证”发放、“四房”结合、“旧宅腾退”等四个方面,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创造新亮点。一要大力推进产业带动。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依托特色城镇、美丽乡村和“四区”建设,采取“一点一策”“一户一法”的办法,发展培育一批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电商服务等产业扶持项目,增加搬迁群众经营性收入。要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行“四借四还”扶贫模式,切实解决好搬迁贫困户增收致富问题。要借鉴**社区经验,靠近搬迁社区建立农场,解决部分贫困户吃菜、务工问题,实现了企业和贫困户双赢。要整合人社、教育、农业、扶贫、群团等部门优势资源,加强搬迁户素质、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拓宽群众增收渠道。要实行对整体搬迁群众进行生态补偿,增加搬迁户转移性收入。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涉农部门要积极指导并有效整合捆绑产业发展资金,促进安置点产业发展,切实让搬迁群众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

二要大力推进“四房”结合。要认真把握省市政策要求,严格政策界限,积极探索移民搬迁房、棚改房、保障房、商品房“四房”结合的有效渠道,做到分类落实补助政策,严禁“一房两用”、“一户两策”,坚决杜绝重复享受政策现象发生,回购商品房、保障房、棚改房时,必须政府限价,整栋楼、整单元回购,不准插花式安置。三要大力推进“两证”发放。要根据土地性质,确定权属办理“两证”,国有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按宅基地形式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然后根据土地登记及规划许可结果办理房屋产权证,“交钥匙”工程房屋产权须归搬迁户所有。四要大力推进旧宅基腾退。根据市上旧宅基腾退要求,经县委政府研究,对旧宅基腾退继续按每户*万元、每拆除一间土木结构房屋****元、砖混结构****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县国土局和各镇办要做好搬迁户旧宅基退出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腾退方式,实现有序退出。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保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

做好**移民搬迁工作,重点在态度,关键在落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思想,进一步夯实责任、转变作风、务实苦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要夯实责任抓落实。各镇办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移民搬迁作为“一把手工程”,主动担责、亲自研究、亲自推进,要经常性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督促落实,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干部具体抓”的推进机制,细化责任领导、责任人、督办人具体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二要大干快干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移民搬迁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三创三优”“两学一做”的主战场,牢固树立大干、快干、苦干意识,做到思想上先进、行动上先行,以一流的工作水准,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要紧盯移民搬迁安置房、配套项目、产业培育等重点环节,集中精力一个一个推进,一项一项落实。对当前欠账多、进度慢、难度大的,要找准症结,制定措施,加快推进,补齐短板,做强弱项,凸显亮点。要整合资源,上足人力,加快进度,努力实现周周有变化,月月有进展。

第11篇

一、调控一体化概述

调控一体化是指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和电网发展实际,体现电力生产的基本特点,遵循电网运行客观规律,以提升电网运行绩效为目标,以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为主线,推进电网调度与变电运行相关业务的融合,实施调度体系功能结构优化调整,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构筑供电局新型电网调度运行体系,提高电网运行调控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调控一体化的目标是按照“调度监控专业融合、调度结构优化调整”原则,整合电网调度和变电运行资源,推进220千伏及以下变电设备集中监控业务与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调度运行业务的融合,实现调控一体化;优化调度功能结构,转变调度业务模式,推进调度系统标准化建设、同质化管理,形成集中统一、权责明晰、工作协同、规范高效的“大运行”体系,提高驾驭电网能力。实施调控一体化,提升电网实时控制效率和安全驾驭能力目标,要着力推进调度、监控业务融合,加强人员技能互补培训,强化监控信息的综合分析、共同判断,调度决策和监控处理更加高效、全面,实现异常事故处理的效率提升。要以电网、设备在人员意识、人员技能上实现点面结合为推进方向,不断探索、努力实践,推进调度、监控业务深层次的融合,强化监控信息的综合分析、共同判断,调度决策和监控处理更加高效、全面,提升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工作效率。

二、变革风险分析

1.调度监控模式变革风险目前,变电设备的倒闸操作主要依靠现场的变电运行人员完成,调控一体化实施后,监控人员将要独立完成不需要现场干预的遥控操作,调度、监控、现场操作人员三者之间的业务界面划分和配合至关重要,调控一体化运转初期,在操作票的拟定、调度指令下达和执行以及检修工作协调等方面,调度、监控和现场操作人员需要一个适应和磨合的过程,可能存在部分具体业务职责划分不清、配合不畅方面的安全风险。2.调控人员整合配置不合理风险实施调控一体化,需从变电运行人员中抽调人员补充到调度、监控,不充分考虑调度、监控、现场运维操作三种工作性质的差异、抽调人员性格特点、性别及技术技能水平等因素,人员整合配置方案不合理,将会直接影响调控、倒闸操作的质量和安全,发生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3.业务流程、管理标准调整不完善风险调控一体化试运行初期,由于对新机制缺乏经验或细节考虑不足,可能出现部分业务界面和业务流程不清晰,不紧密,管理标准不完善,造成相关业务脱节,工作流程不畅,管理出现缺位或不规范。4.职工队伍稳定风险调控一体化将涉及较大范围的人员调动和岗位调整,由于新旧岗位收入差异、工作性质和工作生活环境差异等变化,可能造成部分职工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引发职工队伍不稳定,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5.调度人员办公场所搬迁过程业务中断风险调控场地改造期间,调度人员及调度运行相关设备需要搬迁至临时场地进行办公,期间如果设备、人员等安排不当,可能造成调度业务中断的风险。

三、风险管控措施

1.调度监控模式变革风险管控明晰调度与现场运行间的工作界面,严格业务流程的精准执行,严格遵守调控相关规程制度;提前启动调控人员特别是新增调度员的转岗培训,牢固树立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贯规执行力度;试运行初期,每周定期与“大检修”进行周例会会商,梳理、分析试运行期间的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和补充;做好事故预想,针对性的做好事故预案,防范万一。2.调控人员整合配置不合理风险管控对拟抽调人员个人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逐一平衡,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影响,谨慎制定人员组建方案;坚持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试运行期间,定期组织开展调控人员规程制度、业务流程、业务技能水平考试,对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调整转岗,确保调控关键岗位安全。3.业务流程、管理标准调整不完善风险管控组织涉及工作界面变更的相关部门对变更界面进行深入梳理和讨论,明确界面划分标准,确保不留死角,努力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制度体系;建立班组、车间、局三级问题梳理、汇总机制,试运行期间,定期与相关单位召开协商会,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不立不破”的原则,在新的制度体系没有确立完善之前,仍按原有的制度体系运行,确保电网安全和队伍稳定。4.职工队伍稳定风险管控积极宣贯“大运行”建设重要意义及实施方案内容,对各岗位要求、业务范围进行宣教,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引导,取得职工支持和配合。5.调度人员办公场所搬迁过程业务中断管控搬迁过程按照设备在先,人员在后的原则进行。使用备用调度电话、备用监控计算机进行过渡,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后,人员才启动搬迁,并做好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人员搬迁时,启用休班人员进行交替,确保两地不会同时失去值守。

作者:陈倩 王玉冰 单位:国网山东乳山市供电公司

第12篇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2016年以来,通过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兼顾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行zd律法规学习,坚持执行“六个一”学习制度,在坚持参加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自学,记笔记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3篇,集中学习30余次,学习时长70多学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中省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投资动态,努力学习钻研以工代赈业务,坚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力争做出好的工作成绩。

二、重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不断提高个人党性修养

按照十八大精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和升华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个人素质的提高,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精神为指导,始终做到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坚持创业实、谋事实、做人实的实事求是作风,认真学习党的规章和纪律要求,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保持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奉献精神,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宽广的胸怀,满腔热情地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树立较高的思想境界,从工作大局出发,淡泊名利,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

三、全面履行个人岗位工作职责

1、及时编报和下达年度计划。指导各县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扎实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和储备、筛选、申报工作。严格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对7县区上报的建议项目进行逐一审核,全年分两批分别汇总编报了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内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示范、水毁恢复等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及时将2016年投资计划下达到各县区实施建设。

2、积极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主动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沟通衔接,做好跟踪落实,2016年度全市累计争取以工代赈项目135个,落实中省资金xx万元,位居全省地市前列。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6个,落实中省资金2644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个,落实中省资金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7个,落实中央资金x元。

3、狠抓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县区发改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强化日常督促检查,针对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市以工代赈办2次下乡实地督促项目进度,确保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16年度实施以工代赈基础设施项目126个全部开工,竣工项目114个,完成投资x万元。新修河堤13.9公里,恢复改造基本农田150亩,新修和改造乡村道路150.6公里,桥梁20座550延米;中央投资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开工在建,完成投资150万元,省级投资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计划已经下达,项目单位做好了开工准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县区移民办按进度推进实施。

4、不断创新项目管理工作

今年在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开展了两项探索性工作:一是针对今年商州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区发改局进行座谈,分析讨论下一步监管的有效方式,初步确定建立县区下达计划市级预审制度,从投资方向、项目类别方面做好实施前期的监管,得到省发改委的肯定。二是针对各县区发改部门普遍反映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整合陕南移民工程后,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报送信息数据,移民部门提供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相互扯皮,配合不力等现实问题,多次向省发改委进行汇报、建议,促成省发改委、国土厅、移民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移民(脱贫)搬迁工作信息交流的通知》,建立了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了信息报送工作顺畅、便捷。

5、做好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管理,录入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和资金报账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配合省级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工作。认真收集工程资料,及时报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图文信息。加强以工代赈旬报管理,及时准确报送了各类报表。

四、兼顾机关其他工作。

按时参加机关领导安排的有关会议,会后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协助落实好会议所应承担的任务。3月份陪同市人大调研《环境保护法》和《秦岭生态保护条例》落实情况,5月份陪同市人大视察调研组对2015年市级观摩项目运营情况,7月份配合市考核办组织的半年考核工作,9月带队到镇安检查易地移民搬迁进展情况,11月份参与市依法行政执法年度考核工作,12月份牵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商南、商州年度考核工作,分别于8月和12月份陪同国家发改委地区司来商调研易地搬迁工作情况。做好机关工会和老干部有关工作,包村包户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党政办日常工作。尽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五、搞好个人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廉政学习和其他活动,年初签订了《廉政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廉政责任,认真参加廉政教育学习,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服从机关工作大局,坚持按原则和程序办事。从不把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和全局利益之上,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派性和小团体主义,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了令行禁止。坚持洁身自好,不向基层或部门伸手谋私利,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没有出现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的名义谋私利的现象。坚持秉公办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没有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用公款装修个人房屋和购置家用电器等行为。在下基层调研或工作检查时,做到了轻车简从和在机关食堂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