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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决策论文

时间:2022-02-21 14:39: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成本决策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成本决策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经济人假设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之一。但是经济人假设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招致了有限理性决策论、经济博弈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挑战。从重视个体间相互作用的方法论角度出发,超越经济人假设的可行途径是分析个体间相互作用的形成条件、运作条件、调控条件及演进趋势,由此实现经济研究由简单性到复杂性的转变。

一、理论挑战

就在经济人假设借助于理性主义运动在主流经济学中节节推进并向其他领域不断渗透的同时,它过于理想化的内容与现实世界的差异也日益显露出来,从而受到来自多方面的理论挑战。其中,有限理性决策论、经济博弈论、新制度经济学值得格外重视。它们分别从理性的有限性、理性的交互性和过程性、理性的制度制约等方面挑战和修正着传统的经济人假设。

1.有限理性对完全理性的挑战

由西蒙所倡导的有限理性决策论(获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极为重视激烈竞争环境、复杂多变信息与人的注意力稀缺、信息处理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明确把知识信息不足引人人性规定,并将知识信息视之为与利益价值同样重要的一类决策前提(事实前提),由此阐明满意化目标对最大化目标替代的合理性以及启发式搜索对遍历式搜索替代的合理性。西蒙明确指出:“经济学家们给经济人赋以一种全智全能的荒谬理性。这种经济人有一个完整而内在一致的偏好体系,使其能够在他所面临的备选方案当中做出抉择,他总是完全了解有哪些备选的替代方案,他为择善而进行的计算,不受任何复杂性的限制;对他来说,概率计算既不可畏,也不神秘”。西蒙认为,这种经济人固然“具有很大的智慧和美学魅力,但同具有血肉之躯的人的其实行为(或可能的行为),看不出有多大关系”。原因在于,所有现实的决策者都面临着三重限制:一是“对后果的了解只是零碎的”;二是“对价值预见不可能是完整的”;三是“只能想到全部可能行为方案中的很少几个”。可以把第一重限制称之为预测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精确的行为预测不可能毫无差错:可以把第二重限制称之为尺度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内在一致的价值尺度很难形成;可以把第三重限制称之为搜索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毫无遗漏的搜索范围实际不存在。这三种限制表明了“理性的限度”。有鉴于此,西蒙强调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与有限理性的管理人之间的两点重要区别:其一,“经济人寻找最优”,而管理人“寻找满意”;其二,“经济人同真实世界的一切复杂事物交道”,而管理人满足于“粗略的简化模型”。可以看出,有限理性决策论是作为完全理性经济人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它虽不改变经济人自利性的前提,但却为自利赋加了有限知识信息的限制。

2.交互理性、过程理性对个体理性、完全理性的挑战

由纳什所推进的经济博弈论(获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极为重视经济个体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它把对方的策略和对方的支付也作为信息乃至共同知识引人博弈结构,主张在所有参与人的最优战略组合与支付组合中寻找博弈均衡。纳什指出:“一个理性的预测应该是唯一的,博弈方应该能够推导和利用它,并且从各个博弈方方面,具有可以预测到其他博弈方会做什么的知识,不会导致他的行为与该预测矛盾这样的原则”。在如此理解的理性中,每个人的效用函数均包含着其它各方的优势战略,从而每个人的优势战略也以其他人的优势战略为条件。这不仅意味着对他人利益的认可、对他人理性的尊重,而且意味着互利性事实上已被引人人性结构,成为理性的内在内容,可以称之为交互理性。交互理性与个体理性的重要区别在于,它不是把竞争对手和其他个体简化为市场,不是把关于其他人策略的了解简化为价格,从而也不是仅以市场和价格为背景而在边际分析中寻找预算约束边际上的个人效用最大化。交互理性要求,直接面对对方,视对方为有血有肉的、同样具有理性能力并追求其效用的博弈者,在尊重对方利益和理性的条件下,寻找战略结合的支付组合中的均衡。均衡并不改变,自利的前提,但却对自利的边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如此形式的交互理性显然是一种更完全的理性。它不仅要求更强的推理能力和预见能力,而且要求具有其他博弈方策略、理性及相关事情的知识,甚至还要求信任其他博弈方不会犯错误。这种理性的现实性很难保证。因而,纳什对博弈结构中的均衡点又提出过群体行为的解释:“在这个解释中,解并没有很显著的意义。我们并不需要假设参加者有关于整体博弈结构的充分知识,也不要求参加者有进行任何复杂的推理过程的愿望和能力,但必须假定参加者能够积累关于各种纯策略被采用时的相对优势的实证信息。”按这种解释,纳什均衡的实现并不要求事先完全预测到,只要经过不断的学习(包括试错式学习)过程,只要能权衡采用各种策略(包括别人的策略)的结果是优是劣,就会最终达到稳定不变的均衡状态。这意味着理性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可以称之为过程理性。

3.个体理性的制度制约

由科斯交易费用理论(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推进的新制度经济学极为重视制度对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和经济绩效的重要作用。在经济人假设中除了有完全自利、完全理性、完全信息的规定之外,还暗含着明确界定的产权、交易费用为零的前提假定。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家庭与个人仅仅是一部部计算器,它们的功能就是将最大化方案加人到价格渗次量矩阵中去,人们在市场中交易过程则被过滤为单纯的价格机制的操作。这样,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完全无摩擦的过程,市场为任何一项经济交易的达成所需要进行的合约的设定、合约执行的监督、讨价还价,以及要了解有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与需求的信息等等这些交易费用都没简单地略去,经济人置身于一个交易成本为零的理想世界。所以,科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一种权利的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因此,由法律这种正式制度确定的有利的权利调整,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二、理论超越

经济人假设之所以能够面临以上巨大的理论挑战,其根本原因在于个体主义方法论基础。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主要特点是强调个体的实在性、优先性和基础性,并以个体的固有规定为基点合逻辑地推断群体行为。当然,在研究线路上遵循从个体推断整体的方法并无原则不妥。问题在于,当赋予个体以先验的固有规定,并以这些规定为逻辑前提而推断整体行为的时候,如果忽视了个体之间的相干性效应以及这种效应对个体规定的调节,就难免不出现理论上的失之偏颇,以致减少其解释和预言能力。

1.个体间相互作用的形成:交换及其现实性

边际革命以来的正统经济学以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为主题,但是它只研究在理想市场下的资源配置问题,不研究现实条件的资源配置问题,因而只能说明经济行为的一种结果,而且是一种理想的结果,不能说明它的可能结果和实际结果以及这种结果如何达成。价格理论是微观经济理论的核心,按此理论,价格机制能自动保证各种资源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因此,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个体无需考虑他人的经济活动.只需在给定的价格体系下做出最大化效用的选择就可以了。所谓价格机制自动保证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就是市场机制的运转是无成本、无摩擦的。对于市场交易者来说,不存在了解市场信息的困难、不存在交易的障碍,这就是所谓的“市场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也是经济人所生存的理想市场状况。因此科斯认为在以前的经济理论中“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企业和市场的手都有名无实。—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科斯对经济理论的重要贡献是开发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因此而涉及了交换的现实性问题。从交易费用的观点来看,交易依旧是对人的时间、精力、空间的配置和消耗,需要一定的成本和费用。正如科斯所说:“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交易费用概念的引人,把经济理论从研究资源配置的这一物与物关系表面研究深人到资源配置这一结果如何达到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层研究,使经济理论由零交易费用的理想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回归到现实的交易过程中,并基于现实的交易中介而做出决策,乃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2.个体间相互作用的运作:博弈及其均衡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既然把交易置于理想化的、无耗损的条件下,那么,它们所推进的均衡理论也必然是理想化的均衡。在这种均衡中,所有决策者面对的是宏观、统计意义上的市场和价格,只要考虑自己的预算约束合理配置要素就能够做出优化决策,并不需要具体考虑交易对手的行为策略。换言之,进人个人效用函数中的市场价格变量被认为充分代表了交易对方的状况,从而有血有肉的对手就被浓缩在市场价格之中了。这样,缘起于交换的个体间相互作用.在运作中竟简化成了个体在非人格化的市场价格下对可支配资源的调配运作。 转贴于 经济博弈论与此不同,它在研究利益主体的行为特征时,主要不是在既定价格背景和预算约束条件下通过对物质资源的配置使个体利益最大化,而是从人与人之间策略相互作用这一变化的环境中考察人的行为。每个人的目的和行为不是孤立不变,而是每个人对自己行动的选择必须以他对其他局中人将如何反应的判断为基础。其他人策略和行为的变化,会影响其实现最大化的方式,进而改变效用最大化值,加大或减小实现最大化的难度。因而个体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决不可能不受外界和其他人的影响。用博弈论术语来说,就是策略相互依赖,利益高度相关。具体表现为每一局中人的策略选择都是其它局中人策略选择的反应(函数),每个局中人的损益得失与所有局中人的策略选择相关。因此个体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取决于自身行为,但另一方面还要受制于与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他人,亦即个人的最优选择是他人选择的函数。从一般均衡中的经济人到博弈论中的对策局中人,可以看到,一般均衡着重研究人对物质资源的配置,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利益关系,而博弈论则强调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为立足点考虑物质资源的配置,使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和归位。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面对有血有肉的交易对方,在策略相互依赖、利益密切相关的博弈均衡中作出决策,也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3.个体间相互作用的调控:制度及其有效性

从本质意义上讲,一定的初始察赋在市场上的交换结果绝不全是市场行为的作用,而主要是一种制度约束。市场行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和外化形式,是社会经济基本制度和意识形态共同作用的结果,市场起作用也是在制度内在地规定了各种要素的相对地位(交换率和变化范围)之后的次一级层级上所发挥的作用二任何制度(正式的、非正式的)都包含着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并基于这些规定而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借助这些规则,各种社会、经济、组织和体制的集合体才能形成,各种交易中介和交易方式才能维持,各种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才能进行。因而制度构成了经济活动得以发生的初始条件。这类初始条件导致了不同的资源配置、不同交易结果、不同的均衡状态。因此,均衡价格不仅仅是市场要素的数量和结构的函数,从更深层的含义上来讲,市场价格(实际上是资源配置方式)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环境的初始条件,即各种经济环境、制度约束的具体情况。经济均衡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广义经济环境中给定的前提条件。可以理出这样一条逻辑关系链:初始条件—行为特征—对策均衡。从中可清晰地看出均衡对经济环境状态的依赖性。.这正是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所表述的思想,由于存在交易费用,不同的权利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重大的影响,交易费用是衔接“权利初始安排”和“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至关重要的中间变量,而明晰的产权制度则是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制度运行摩擦的基础。

问题在于制度是否适切有效?古典经济学以及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制度既定”的假设不涉此类问题,这样,经济人的决策中将不考虑制度变量。而新制度经济学所推进的制度变迁理论则强调,当存在着与规模效益、外部性内部化、风险回避、交易费用降低等相关的外部利益时,制度变迁必然会发生(换言之,从制度变迁的观点看,制度既调节着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使相互作用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而个体间的相互作用又会推动制度的变迁,使相互作用发展到更高的水平。在这种交替反馈的过程中,制度以及制度所规定的经济活动都经历着历史性的变化。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面对变迁中的制度,在制度所给定的初始条件以及新制度可能带来的外部利益中做出决策。同样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三、简要结论

对相互作用的形成条件、运作条件和调控条件的分析表明,现实中的人是面对一定交易中介、交易对象和交易初始条件的人,并由于这些交易中介、交易对象和交易初始条件的多样性,使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不具有线性叠加的特征,而表现出非线性的相干性质。这种非线性相干,在宏观上导致了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各种社会活动的群体效应,在微观上又提供了对人性模式的调控力量。因此立足于个体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将可以看到,人性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和普遍有效的先验规定,而是在现实的相互作用中所塑造、选择出来的多样化的心理结构。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家们之所以能把“自利”与“边际理性”看成普遍有效的人性规定,并以此为逻辑起点构造出简明且精细的推理链条,正是因为他们把制度既定、产权既定、完全竞争、完全信息、无任何外部性和规模效益等极为理想化的条件作为前提,从而在实际上排斥了对复杂相互作用的考虑,也实际上排斥了人性模式的调控力量。

第2篇

[ 摘要] 本文通过对会计目标两种观点的对比分析, 结合我国目前会计环境的现会计毕业论文状, 指出我国近期的会计目标应以“受托责任观”为主; 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与完善, 在不久的将来, “决策有用观”最终必将占据主导地位。

[ 关键词] 会计目标; 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

所谓会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 人们通过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因而, 会计目标是会计研究的逻辑起点, 也是会计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会计目标理论研究也就成为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目前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 会计理论界形成了两大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本文在分析比较两种观点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会计环境的现状, 对我国会计目标究竟如何定位, 发表一下笔者个人的看法。一、会计目标的两种观点及其关系分析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 是美国会计界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的。20 世纪70 年代, 随着西方新技术革命、行为科学、信息论、决策论、控制论的出现以及向会计领域的广泛渗透, 以会计目标为起点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思路逐步占据了西方会计理论研究的主导地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sab) 于1973 年成立后, 于1978 年的第一份概念结构公告“财务报表目标”就是以目标为内容, 并以此为起点了7 份概念公告, 形成了现行的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2003 年7 月25 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向国会提交了《按照2002 萨班纳斯—奥克斯莱法案108(d) 条款要求, 对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采用原则基础的会计体系进行研究的报告》, 在报告中, sec 启用了“目标导向”的新概念。以上研究成果形成了两个颇具代表性的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

1. 受托责任观受托责任观认为, 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 资源的受托方( 即管理当局) 应承担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并使其尽可能保值增值的责任, 因而, 确立的会计目标应有助于检查和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最有效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关于经营净收益的信息。因此, 它强调经营净收益的真实与准确, 注重信息的可靠性, 对向外部提供的信息有所取舍。

2. 决策有用观决策有用观认为, 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 在资本市场介入的情况下, 会使资源所有者对受托资源的管理淡化, 转而更关注资本市场的平均风险与报酬水平以及所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风险与报酬。而受托方的管理重心也从有效管理受托资源转向在资本市场上使报酬与风险的比例达到最优。因而, 会计目标应为信息使用者( 包括现在的和潜在的) 提供有助于其做出合理决策的信息。因此, 它注重信息的相关性, 更关注有关企业未来现金流动金额、时间分布及其不确定性的信息。为此, 还引入各种计量属性, 提供大量的相关信息。

3. 两种观点的分析比较

(1) 两种观点的主要区别见表1。

(2) 两种观点的局限性。由以上两种观点不同点的比较可见, 不论是受托责任观, 还是决策有用观, 二者在运用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具体表现如下:受托责任观的局限性表现在: 由于受托责任观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性, 而对相关性没有过多要求, 并且要求在观点区别会计研究会计处理上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许多违背会计假设的经济业务层出不穷, 例如,企业的破产、清算和重组, 物价变动等等, 如果受托责任观一直忽视经济环境的变化, 很少顾及除委托者以外的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那么会计的服务职能将被弱化, 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将难以保证。决策有用观的局限性表现在: 只有在资本市场发达的条件下, 决策者才可以利用相关的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 实现收益最大化。但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来看, 全国的资本市场并未发挥其主要作用, 众多的投资者仅仅通过过去已公布的会计信息来了解资本市场, 根本谈不上决策。通过以上分析比较: 可以看出, 这两种观点的立论基础都是相同的: 都是植根于委托理论, 运行在具体的经济环境下, 分析会计信息不同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受托责任观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目的是要做出一个决策, 即是否需继续维持这种委托关系。决策有用观注重资本市场的风险与报酬, 其实也是为了在资本市场上找到一些能使自己所投资本达到保值、增值的受托者。可以说,“受托责任观”是“决策有用观”的基础, “决策有用观”是“受托责任观”的延展。因此, 笔者认为, 这两种观点并非对立,两种观点的差异实质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不同, 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需求发生了变化。在资本市场不发达或欠发达的条件下, 信息使用者主要通过已经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来考察受托者对托付财产或资源的管理和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能有效运作的环境中,会计信息使用者仍然关心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而且更加关心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使其确实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因而, 使得会计信息决策的作用举足轻重。由此可见,经济环境是决定会计目标定位的主要因素。

二、我国目前经济环境的基本特征

1. 国有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微观经济组织的主体仍然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而国有企业大多由国家独资经营; 国有控股企业又多数是国家一股独大,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非通过资本市场, 而是采取委托人( 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机构) 与受托人( 企业经营者)直接接触的形式进行。

2. 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全面建立我国目前的股份制企业基本上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来, 且股份有限公司只占一小部分, 多数是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的; 而在改制后的企业中, 有许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以及“内部人控制”等并非个别现象。就目前的多数公司而言, 实际上还是换汤不换药, 并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3. 资本市场既不发达也不规范我国的上市公司只占大中型企业总数的极少部分, 就这些上市公司而言, 国有股一般占其股本总数的一半以上, 且不参与流通, 严格说来, 它们也并非资本完全自由流通的上市公司。更为重要的是, 由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所决定, 国家必须保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行使控制权,不允许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的资本过于分散。因此, 在较长一段时间内, 我国资本市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并不能占据主导地位。当前我国的经济环境比较特殊, 虽然已经成立了800多家上市公司, 但绝大多数是国有控股公司, 而国有股不上市流通; 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 多数投资者进入市场并不是真正地为了投资, 而是为了投机。这种特殊的经济环境给我国会计目标的研究带来了一定困难, 因此, 应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性, 只有运用科学的方法, 遵循实践论、认识论、系统论的基本原理, 把逻辑思维与实证研究结合起来, 才能建立合理的目标理论。

三、我国会计目标的合理

--> 定位通过以上分析可知, 两种观点并不对立, 那么我们不妨认为: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目标应该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并行。结合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 还处于孕育阶段, 国家及国有资产投资机构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的现状, 我国近期的会计目标定位应以受托责任观为主。当然会计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过了多年的高速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 经济业务日趋复杂, 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也不断拓宽, 出现了多元化、多层次的会计信息需求, 这就使得决策有用观应用越来越广泛。结合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 笔者认为在不久的将来, 我国的会计目标的现状必将被打破, 决策有用观的主导地位必将随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与完善而确立。

主要参考文献

[ 1] 葛家澍, 刘峰. 会计理论[m] .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8.

第3篇

关键词:运筹学,企业管理

 

运筹学是一门定量决策科学,它利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数学、管理科学、计算机科学)进行科学决策以实现最有效的管理来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理论基础。

运筹学作为一门新兴科学,其应用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对于不同类型问题,运筹学都有着不同的解决方法,因而形成了许分支学科。它们虽然各有特性,但在运用系统观念分析问题,并对问题建立模型求解这两点上都是共同的。以下主要介绍运筹学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应用。

一、运筹学的原则和工作步骤

1、运筹学的原则

(1)合伙原则。指运筹学工作人员要和各方面的人合作。

(2)催化原则。在多学科共同解决某问题时,要引导人们改变一些常规的看法。

(3)互相渗透原则。。要求细化渗透地考虑问题,而不是只局限于本部门。

(4)独立原则。在研究问题时,不应受某人或某部门的特殊政策所左右,应独立从事工作。

(5)宽容原则。解决问题的思路要宽, 看法要多,而不是局限于特定的方法。

(6)平衡原则。要考虑各种矛盾,关系的平衡。

2、运筹学的工作步骤

运筹学在解决大量实际问题中形成了相应的工作步骤。

(1)提出和形成问题。要弄清问题的目标,可能的约束,问题的可控变量以及有关参数,搜集有关资料。

(2)建立模型。即把问题中的可控变量、参数和目标与约束之间的关系用一定的模型表示出来。

(3)求解。用各种手段(主要是数学方法)将模型求解。解可以是最优解、次优解、满意解。复杂模型的求解需用计算机,解的精确要求可由决策者提出。

(4)解的检验。首先检查求解步骤和程序有无错误,然后检查解是否反映现实问题。

(5)解的控制。通过控制解的变化过程决定对解是否要做一定的改变。

(6)解的实施。是指将解用到实际中必须考虑到实施的问题。如向实施部门讲清解的用法,在实施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和需要修改的地方。以上过程应反复进行。

二、运筹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线性规划:线性规划是目前在企业管理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优化法,它的理论已经十分成熟,可以应用于企业战略管理、生产计划、物资调用、资源优化配置、市场营销等问题。它主要研究的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经常遇到的两类问题:一类是在有限的劳动力、设备、资金等资源条件下,研究如何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另一类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目标(生产指标或其它指),研究如何组织生产,或合理安排工艺流程,或调整产品的成份等等,以使消耗的资料(人力、设备台数、资金原材料等)最少。这类统筹规划的问题用数学语言表达(即数学模型),先根据问题要达到的目标选取适当的决策变量,问题的目标通过用决策变量的函数形式来表示,称之为目标函数,对问题的限制条件用有关变量的等式或不等式表达,称为约束条件。当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均为线性时,即为线性规划的数学模型。线性规划可通过单纯型法求出最优解,现在已有专门的软件,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2.运输问题:运输问题依然属于线性规划问题的范畴,但是由于其约束方程组的系数造矩阵具有特殊的结构,因而可以找到一种比单纯形法更简便的求解方法。在企业管理中经常出现运输范畴内的问题,例如,工厂的原材料人仓库运往名个生产车间,各个生产车间的产品又分别运到成品仓库。这种运输活动一般都有若干个发货地点(产地)、又有若干个收货地点(销地);各产地有一定的可供货量(产量);各销地各有一定的需求量(销量);运输问题的实质就是如何组织调运,才能满足各地地需求,又使总的运输费用(公里数、时间等)达到最小。。它不仅适用于实际物料的运输问题,还适用于其它方面:新建厂址的选择、短缺资源的分配问题、生产调试问题等。

3.动态规划:动态规划是运筹学的一个分支,是一种解决多阶段决策过程最优化的数学方法,它把复杂的多阶段决策问题分解成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较容易解决的单阶段决策问题,通过解决一系列单阶段决策问题来解决多阶段决策问题。以寻求最优决策序列的方法。动态规划研究多阶段决策过程的总体优化,即从系统总体出发,要求各阶段决策所构成的决策序列使目标函数值达到最优。在企业管理方面,动态规划可以用来解决最优路径问题、资源分配问题、生产调度问题、库存问题、装载问题、排序问题、设备更新问题、生产过程最优控制问题等等,所以它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种重要的决策方法。

4.物资存储:存储论又称库存论,主要是研究物资库存策略,即确定物资库存量、补货频率和一次补货量。合理的库存是生产和生活顺利进行的必要保障,可以减少资金的占用,减少费用支出和不必要的周转环节,缩短物资流通周期,加速再生产的过程等。在物流领域中的各节点:工厂、港口、配送中心、物流中心、仓库、零售店等都或多或少地保有库存,为了实现物流活动总成本最小或利益最大化,可以运用存储理论的相关知识辅助决策。 并且在各种情况下都能灵活套用相应的模型求解,如常见的库存控制模型分确定型存储模型和随机型存储模型,其中确定型存储模型又可分为几种情况:不允许缺货,一次性补货;不允许缺货,连续补货;允许缺货,一次性补货;允许缺货,连续补货。随机型存储模型也可分为:一次性订货的离散型随机型存储模型和一次性订货的连续型随机存储模型。。常见的库存补货策略也可分为以下四种基本情况:连续检查,固定订货量,固定订货点的(Q,R)策略;连续检查固定订货点,最大库存的(R,S)策略;周期性检查的(T,S)策略以及综合库存的(T,R,S)策略。针对库存物资的特性,选用相应的库存控制模型和补货策略,制定一个包含合理存储量、合理存储时间、合理存储结构和合理存储网络的存储系统。

4.决策论:决策普遍存在于人类的各种活动中,企业管理中的决策就是在占有充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系统的客观环境,借助于科学的数学分析、实验仿真或经验判断,在已提出的若干系统方案中,选择一个合理、满意方案的决策行为。如制定投资计划、生产计划、物资调运计划、选择自建仓库或租赁公共仓库、自购车辆或租赁车辆等等。企业决策多种多样,有的简单,有的复杂,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化分为很多种类型,其中按决策问题目标的多少可分为单目标决策和多目标决策。单目标决策目标单一,相对简单,求解方法也很多,如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等。多目标决策相对而言要复杂得多,如要开发一块土地建设物流中心,既要考虑设施的配套性、先进性,还要考虑投资的大小等问题,这些目标有时相互冲突,这时就要综合考虑。解决这类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现行用的较多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层次分析法,一种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三、结束语

运筹学是运用科学的数量方法,研究对有限的人、财、物、时、空、信息等资源进行合理筹划和运用,寻找管理及决策最优化的综合性学科。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飞跃,运筹学也不断的发展完善成为近代应用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是将生产、管理等事件中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运筹问题加以提炼,然后利用数学方法进行解决。运筹学将为决策者提供定量、定性分析结,有助作出全局优化决策。

参考文献:

[1]高瑞,谈运筹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法制与社会,2008(8)

[2]朱国华, “浅谈运筹学对企业管理的影响”,新西部,2008(2)

[3]曹敬东,“管理科学之运筹学在企业中的应用初探”,科技资讯,2007(2).

[4]甘应爱,运筹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第4篇

关键词:决策;模式;完全理性;有限理性;生态理性

纵观人类决策理论的发展脉络,从规范决策理论到描述决策理论和进化决策理论,人类的决策思维呈现了从“完全理性”、“有限理性”到“生态理性”思想的变迁,它浓缩了人类思维与认识发展过程,深化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推动了现代决策理论的融合与发展。

一、 三种决策理论模式的演进与脉络

1. 规范决策模式――完全理性。现代决策理论源于1944年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在其代表作《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中提出的基于期望效用值的对策理论,它假设决策者是理性的,依据这种理性,决策者在不确定情况下,会依据所计算出的最大主观期望效用值来选择方案,该理论模式因而被称为“完全理性模式”。其理论出发点与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分析一脉相承,并广泛应用到对人类社会和政治行为的分析。完全理性模式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探索和解决决策问题的科学方法,由于其理的研究具有规范性,这种决策理论被称为规范决策理论。

规范决策理论以“理性人”假设和信息完全对称为立论基础,把现实世界中的决策问题抽象和概括为可推理、可量化的数字和模型,代表了人类对决策结果理想化、严密性和可比性的追求。然而,规范决策理论毕竟是建立在“完全理性”和享有完全信息这一假设基础上的,以假设和公理作为理性推理的依据,存在着演绎抽象和高度形式化的特点,是一种理想化的决策模式,而非现实版本,在实际应用中,其理论缺陷也不断暴露出来。

2. 描述决策模式――有限理性。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理性主义模式遭到了不少学者的批评和怀疑,在对完全理性决策模式的质疑声中,美国学者西蒙和林德布洛姆在规范决策模式的基础上,先后提出了人的“有限理性”的观点,构建了影响深远的描述决策模式。

(1)西蒙的有限理性和满意原则。西蒙1955年于“A behavioral model of rational choice”一文中最早提出“有限理性”的概念,他通过对传统理论中的理性观念的重新评价,指出了完全理性决策的理性前提的不真实性,他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但理性是有限的,在现实决策中,人们呈现的是一种符合实际的理,这种理性不同于经济人假设的那种完全理性的行为,人们在决策过程中往往遵循的是“满意性”原则,即决策者并不考虑所有可能的选项及计算所有可能的结果,因为现实条件和作为有限理性的人难以完成以上任务,现实的需要使人们仅考虑几个有限的选项,一旦感到满意就会停止选择,并做出最终决策。其“有限理性”理论为决策理论的研究开辟了新途径,代表了人类决策思维的一次重要改变。

西蒙有限理性理论采用实证的研究方式对实际的决策过程进行描述和分析,因此又被称为描述决策理论。受西蒙及其“有限理性”思想指导下的描述性决策理论阐述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的真实思维过程,符合传统意义上的人们的非完全理性的心理现象,因而这种有限理性的观点与人类的真实心理和实际决策更为接近。如果说前面的规范决策理论注重决策后果,则描述决策理论更注重决策过程中人的行为和决策心理。

(2)林德布洛姆的渐进主义模式。与西蒙的描述性范式相对应,林德布洛姆于1959年首次提出了“渐进调适的科学”这一概念,并逐渐发展了自己的公共决策的渐进主义模式。该模式是在批评完全理性决策模式的过程中建构的,他认为:公共政策追求理性化的目标本身并没有错误,但是完全理性决策模式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林德布洛姆以西蒙的“有限理性”概念和决策者的“满意”行为为基础,结合他个人对政府实际决策过程的观察,逐步完善了其在公共政策决策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的渐进主义模式。

渐进主义模式强调在政策方案的设计上体现出渐进性的特点,决策者的目的并不是对原有政策的通盘否认、全部改变,而只着重对现有公共政策的修改与补充。同时,渐进主义认为,公共政策决策和确定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这不是单纯靠理性分析所能决定的,而是各种政治力量相互协商和沟通的平衡产物。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如果说理性模式是一个目标导向的决策模式,林德布洛姆的渐进模式则表现为是手段导向的决策模式。渐进模式的意义在于能使投人最少化,减少了社会系统的矛盾和冲突,政策方案更容易被认可和接受,也有效降低了决策失误的风险。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渐进决策模式往往被批评为短视和保守,缺少彻底改革的意志和决心。

3. 进化决策模式――生态理性。德国人类发展研究所心理学家吉戈伦尔领导的研究小组在西蒙和卡尼曼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对人类决策的特殊性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从生物本能和启发式策略的角度提出了生态理性的假设。首次将进化论的观点引入决策研究中,提出人的决策能力是与环境相适应的,人类的决策认知也是长期进化的产物,这就是所谓的“进化决策模式”。吉戈伦尔等认为:人脑虽然发达,可以进行复杂的计算和记忆,但生存现实中所面临的环境威胁,再加上不断的社会进化,人类在与自然的适应过程中具备了一套心理捷径,可以快速地做出反应和决策,以适应外界环境的复杂因素。

吉戈伦尔等学者重点研究了这些对人类决策常常很有效的心理捷径,他们认为这种心理捷径或心理工具源于从祖先那里继承的最适应生存和繁殖的生物特质,进化决策模式也认同有限理性观点,基于这种有限理性,并不苛求人类和动物都能随时做出最优化选择和决策,但足以在面对外界环境时凭借人类本能的心理工具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这种决策能够与现实环境相互协调一致,能够满足自我的生存发展和生态的需求,因此,这种理性被称为生态理性。吉戈伦尔等人认为:“人类个体在长期进化和适应环境过程中已经具备了获得识别环境信息结构的能力,人类决策过程就是充分利用环境中的信息结构以得出具有适应价值的有用结果的过程”。总之,进化决策模式从生态理性的角度给我们展现了人类决策的另一面。

二、 三种决策模式的对比分析

1. 规范决策模式与描述决策模式。如上所述,规范决策理论往往注重决策后果,而描述决策理论更注重决策过程中人的行为和决策心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决策理论与经济理论一样,也存在着规范研究和描述研究两种不同的研究思维方式,规范决策理论从数学的角度强调精确性和可重复性,然而,在现实中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很难做到完全的精确和严密,而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描述决策理论选择了从人的行为和心理方面来解释人类决策现象的研究路径,正是人的理性认识的差异,导致了一系列理论观念的差异,在人类决策的理论与实践中,到处都可以看到这种并存的差异。

第一,理想化程度上的差异。规范决策模式是决策中的理想主义,即强调经过严密的计算或推理,选择最适当的路径去实现目标的最优化,但规范决策模式往往陷入过于追求理想化的境地,在现实条件下,实际问题的复杂性,时间和成本的限制,决策过程的可操作性等都可以使决策的理想结果难以满足和实现。而描述决策模式的理想化程度较低,相比较较为现实可行,它不再把决策制定看成一种单纯的技术方法去追求最优化和最理想化,而是遵循“满意性原则”,不再致力于寻求最完美决策方案或政策的彻底变革,因此,这种决策成本低,选择余地大,可操作性强,有助于维持现有系统的稳定。但描述决策模式趋于保守,往往注重当前的短期利益和诉求。

第二,科学化程度上的差异。规范决策模式坚持以科学理论和定量分析方法来解决最优决策方案的选择问题,应该讲,这是一种科学的,严谨的思维模式,力求更客观、更准确地认识客观世界和选择正确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路径,体现了科学化的倾向。而描述决策模式则反对完全定量化,它积极关注决策过程的人的行为和心理等因素;特别是在公共政策决策中,强调政治权力的制约和利益集团的平衡,政治上的考量往往占据重要位置。描述决策模式通常适应于一个具有相当稳定水平的社会,而不太适应于剧烈变迁的社会,不太适应于战略性、创新性决策。

第三,民主化程度上的差异。由于对决策科学性的追求,规范决策模式将决策作为一种精英的认识活动来看待,他们认为决策要符合客观规律,追求事实、证据和理性,而不是人们的主观愿望,这往往导致决策过程变成精英们的技术活动,没有掌握这种特殊知识和技术的社会公众则无法参与这种决策过程,规范决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非民主的倾向。相反,描述决策模式并不注重决策过程的知识技术因素,而更强调决策者的心理和行为,注意参与者的互动,利益的协调,把决策过程看作是不同社会群体的相互博弈,让利益集团有表达各自意愿的途径和机会,因此,我们说,描述决策模式较多地体现了一种民主化的倾向。

总之,从以上理想化、科学化、民主化的阐述中可以看出,规范决策模式和描述决策模式各有其鲜明特色,代表了不同的决策探求、选择和权衡。

2. 进化决策模式与其他模式的比较。规范决策模式和描述决策模式从本质上来看,其核心都是围绕理性的多少来展开的。而进化决策模式虽然与描述决策模式一样都基于“有限理性”的出发点来研究和探讨人类的真实决策行为,寻找人类决策的启发式策略,但相比较描述决策模式而言,进化决策模式认为快速节俭启发式是人类适应环境进行决策的重要策略,肯定了个体在与环境的互动中的主动性,突出强调了环境对个体行为乃至决策带来的重要影响,所以两者之间有着重要区别。

在实际研究过程中,进化决策模式注重从生物进化的角度强调环境的作用,最优化、一致性等传统理性观念不再是专注的重点,不再把效用和概率规则等作为决策评判的依据,而是考察它在现实环境中的效用,注意环境对人的影响以及人对环境的适应,提倡生态理性。进化决策模式强调决策与现实环境的要求相匹配,强调满足自我生存和发展,强调满足人的生态需求。进化决策模式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寻找人类决策的启发式策略,这是人类适应环境的产物,是生态理性的一种重要体现。

进化决策模式的特别之处在于强调决策过程就是根据人类的本能,识别、利用和适应外界环境中的信息结构,进行合理判断和选择的过程,在于强调人类决策启发式的合理性。进化决策模式虽然出现相对较晚,但体现了当前科学技术和人脑科学发展的新水平,是人们对自身和外界环境的新体悟,为未来的科学决策探索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

三、 三种决策模式的融合与发展

从以上对三种决策模式的对比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纯粹的规范决策模式和描述决策模式以及进化决策模式都有其特点和存在发展的合理性,同时也各有其局限性;在未来,从人类思维发展和长远视野来看,这三种决策模式的沟通和融合应该成为一个大趋势。

第一,三种决策模式的存在及发展是与人们力求完美地认识客观世界,追求科学、效率、理性和现实的需要保持一致的。近年来,数理统计手段的完善和计算机技术的成熟使得定量分析在许多领域成为可能,理性分析一直在科学决策中占用重要位置;而描述模式则源于对人的行为和心理的判断和当代政府决策惯例的现实主义的描述和考证,将决策的运行看成是一个前后联系的不间断的渐进过程,将根据人的现实条件的可能性来选择决策的方式方法,注重事物从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过程;而进化模式又从生物的本能和对环境的适应性方面给我们展示了决策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强调了环境的重要性,符合了生物适应自然环境的科学解释。所以,每种决策模式都有其基于不同角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二,决策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规范模式注重决策的自然属性,拿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来看待决策过程,强调从技术和效能的角度来进行决策分析,以追求全面理性,来保证决策的最优化,这样就过分强调了决策的自然属性。相反,描述模式充分认识到决策的社会属性,认识到公共决策往往是各利益集团之间相互作用、寻求均衡的政治过程,决策结果是社会利益集团互相协调、博弈的产物;然而它在强调前者社会属性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决策自身客观规律的探索和追寻,过度贬低了理性分析的作用。而进化模式则充分强调了人的生物属性,从人类适应外界环境的本能,自我保护和动物进化中所具备的潜意识等方面来判断人的决策能力,认为人类行为的目的就在于把有限的认知资源用于探索不确定的环境结构,并使两者达到和谐一致,保证人类决策行为的适应性。所以,每种模式都应避免走向一个极端,兼顾这个客观世界的决策规律和属性。

第三,三种决策模式的融合与发展应是未来的大趋势。综上所述,无论是规范决策模式、描述决策模式,还是进化决策模式,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研究路径和思想,各有其优缺点,具有明显的互补性,都是在探索人类决策的道路上出现的重要理论派别,都有其合理存在的重要价值,各种模式都有自身发展的理论依据,我们不能因为强调某一个模式,而忽略了其他模式的重要性,从未来发展的角度看,寻求最佳决策模式的出路在于取长补短,实现各种模式的融合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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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20100470765);天津市2013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项目号:TJJX13-037)。

第5篇

本文梳理归纳的这些前在预设,实际上都是经验命题(empiricalstatement),其旨归不在于揭示制度的发生学意义(唯物史观认为,制度是经济关系的产物),而在于揭示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回应人类对于游戏规则的基本需求与基本价值追求以及如何来设定游戏规则等政治规则范畴的基本问题。这些预设从各个方面表明,制度化、法治化的选择,或者说通过构筑完善的政治规则,以实现和推进规则政治,乃是人类秩序化的合理选择,同时也是一种无法规避的命运。

“无赖原则”预设。在探讨制度必要性和它的功能设计时,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卫·休谟(DavidHumc)提出了一条著名的原则“无赖原则”。这条原则认为,人们在考虑制度安排时,必须持定“人人应当被假定为无赖”这样一种假设。人必须被看成是“理性”的谋利动物。而制度设计要达到的目的是:不论他多么利欲熏心,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的钳制功能,使人“规规矩矩”地服务于公益。休谟说:

政治作家们已经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都视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他目的(注:[美]斯蒂芬·L·埃尔金等编:《新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28页。)。

制度设计必须达到以下效果:不仅要对“无赖”行径实施有效的钳制,而且要能防止和遏止人们萌发各种损公利己的“无赖”冲动。休谟认为,这一假设在作为描述性模式时是非真实的,而作为分析性模式时则又是真实的,可以得到事实的正当证明。这一预设表达了这样一种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既然所有的政治家和政治行动者在政治生活中,都可能成为“无赖”,那么必须有强大的制约机制在先,让人们服从制度规则。这一点,詹姆斯·布坎南是这样说的:

当人们的政治行为被认为一如他们其他方面行为一样是追求私利之时,上的挑战就成为这样一种挑战:构造和设计出能够最大限度地限制以剥削方式追求个人利益,并引导个人利益去促进整个社会利益制度和规章(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9页。)。

普遍“无赖”的假定,构成了国家方法论上必需的思想前提:基于“最坏情形”亦即每个政治家都可能是无赖这一最坏情形为基本出发点,而不是寄托于人性的自我完善。旅行中的安全检查就是这样。为保证飞机运行的安全,所有乘飞机的旅行者和行李都被要求必须通过一道X光机的安全门。美国"911"事件后,世界各国尤为加强了安检的力度。事实上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已被假定为潜在的可能违禁物品携带者乃至,尽管事实上,只有极少数人会这样做。然而为确保安全,人们必须概莫能外地接受一套技术实施的安全检查。

制度设计必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采取消极预防措施,“最佳情形”和“道德圣贤”的假设是不能作为制度设计基础的。人们没有更好的办法保证“正义”成为政治家们长期的无条件的行动准则。在休谟看来,人们显然不能靠改变人性来把人的罪恶动机变成善良的后果,人类社会在设定各种所需求的政治规则时,只能以消极的防御观为基本依归。这亦如杰斐逊所说:“在权力问题上,不要再侈谈对人的信任,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来约束他们不做坏事。”

休谟这一预设中,还蕴涵着这样的逻辑结论:即政治规则设计者们也应当被认为是“无赖”,他们可能会操纵所发明制度的有关信息。规则设计的努力应当采取一种设计与选择分开的办法:即规则的采用应当由那些不参与设计制度的人们来择定,以防止制度出现利益倾向性。这亦如哈林顿(JamesHarrington)提出的所谓“分饼”原则。哈林顿认为,“卓越的哲学家争论不休而无法解决的问题,以至整个国家的奥秘”,“就在于均分和选择”,为确保制度之“饼”的公正分配,只能是一部分人拥有“均分的自然权利”,而另一部分人拥有“选择的自然权利”(注:[英]詹姆士·哈林顿著:《大洋国》,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3页。)。

非“天使统治”预设。如果说英国学者休谟的“无赖原则”是以一种“是什么”的判断方式,对人与制度的相关关系提供了逻辑结论的话,那么美国学家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ison)则以一种“不是什么”的方式,从另一角度对人与制度的相关关系提供了逻辑结论。他在《联邦党人文集》一书中说: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的预防措施(注:[美]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

麦迪逊这一论断包含着两层假设:第一,人不是天使,正因为如此,所以需要政府。(美国资产阶级启蒙学家潘恩说:“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所产生的”,政府是一个“惩罚者”(注:[美]托马斯·潘恩著:《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页。)。)麦迪逊指出:“用种种方法来控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对人性的一种耻辱。但是政府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又是什么呢?”(注:[美]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这也正如洛克指出的,政府起源是由于人性的先天不足所致,是一种“正当救济办法”,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注:[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第10页。)。

第二,政府作为社会的人,其统治本质在任何意义上都绝不是一种“天使统治”,不可能只行善不行恶——在麦迪逊看来,纯粹的“善”只能是“天使”之为,人类做不到——正因为如此,需要对政府这个管理被统治者的统治者本身,实施外在的和内在的控制,寻求“辅的预防措施”——而这实际上一直是主义的持久话题。这种“控制”最根本的,就是国家权力体系内部有分权制衡机制;外有社会力量对“利维坦”的制约。这一目标乃是政治设计的“最大的困难”,需要高超的政治艺术与技巧。

人不是天使,由人组成的政府也不是天使;政府是由人组成的,人的本性也是政府的本性。人必须有外在的制约,政府更必须有外在的控制。这就是这一预设的逻辑结论。

“局限存在物”预设。詹姆斯·麦迪逊关于政府非“天使统治”的论断,由人的特质出发考察和判定公共权威的特点,那么回眸人类这个社会存在物,它的一般性特点是什么?这是政治学一切理论的原发点,也是各类政治设计的逻辑前提。

关于人类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法学家和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被伏尔泰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作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理论预设:

人,作为一个“物理的存在物”来说,是和一切物体一样,受不变的规律的支配。作为一个“智能的存在物”来说,……他是一个有局限性的存在物;他和一切“有局限性的智灵”一样,不能免于无知与错误;他甚至于连自己微薄的知识也失掉了。作为有感觉的动物,他受到千百种的支配。……这样一个存在物,就能够随时忘掉他自己;哲学家们通过道德的规律劝告了他。他生来就是要过社会生活的;但是他在社会里却可能把其他的人忘掉;立法者通过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们尽他们的责任(注:[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页。)。

以前的思想家,都把人的自然属性归为人的本质(注:马克思于1845年春,提出了一个超越一切关于人的旧理论的崭新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页)。正是出现后,才从社会关系上真正揭示了人的本质。),孟德斯鸠这一论断基本上仍是从自然属性上界定人的。但是孟氏的这一论断对人的特质已注入了社会性的内容,强调了人的“社会生活”的特征,并提出人需要“道德”和“法律”的规范,才能介入社会生活。

这一理论预设价值在于,首先揭示了人类具有的局限性这一重大事实:人类作为“物理的存在物”,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作为一个“智能的存在物”,人类是一个感性的存在,受到种种不定因素的影响,“无知与错误”是必然的。其次导示出“局限存在物”必然的逻辑结论——人类的这一缺陷,只有通过社会生活外在的东西——一是“道德”、二是“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予以补偿和救济(这两种事物,按制度学派的定义,乃是“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人类制度的双重性构成。)。特别醒目的是,人类只有“通过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们尽他们的责任”这一历史性结论,必然使法律制度处于崇高的无可或缺的地位。人类设计和创制各种政治的和非政治的规则,便是理所当然的逻辑行为了。

权力无“休止界限”预设。孟德斯鸠还作过另一个经典性的、对人类政治生活具有重大揭示意义和认识价值的理论预设,这就是人们所熟知的他对权力的特质所作的一个著名的言简意赅的判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注: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这就是权力或权力者的特质。由此,孟氏给出具有公理性的结论便是: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注: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这个命题业已成为检阅人类社会权力现象的基本判准。“滥用权力”的基本“规则”是:权力载体——“即是以统治者的名义行事的人,当选的立法人员、法官、官僚以及在限制和规定公民自由的供选择的条件中进行选择的人”(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场和国家》,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38页。)在运用权力时,一定会把权力运用到他可以运用的一切“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的最大范围,实现权力效能的最大边际化。

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这两个领域,公共权力的原始命题是为了保障私人权利。进入阶级社会后,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政治权力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逻辑起点),“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历史起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页。),为了“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页。),导致了政治权力的产生。由此,政治权力一经产生便具有了“公共”的性质和名义。孟氏这一理论预设蕴示:从权力的本性上说,它“总有着一种越出它自己的范围而发展的本能倾向……和一种特殊诱惑。权力总是倾向于增加权力……它喜欢自己是一个目的而不是一个手段”(注:[法]J.马里旦著:《人与国家》,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0页。)。亦如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指出的:政治活动家们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倾向,去扩展政府行动的范围与规模,去跨越任何可以观察到的“公共性边界”(注:参阅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第373页。)。

权力的这一内在特性,决定了外在制约的极端必要性。关于这一点,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托克维尔指出:必然有一个高于其他一切权力的社会权力;但我又相信,当这个权力的面前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止它前进和使它延迟前进时,自由就要遭到破坏。……无限权威是个坏而危险的东西。(注:[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89页。)

孟德斯鸠这一理论预设归纳包蕴了人类政治生活中的历史经验:一是滥用权力是权力界的普遍逻辑,罗素将之表述为“权力嗜好”(theloveofpower)(注:邹永贤等著:《现代西方国家学说》,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页。)。权力运作者总有着一种不“休止”、乃至跨越公共“界限”去实现“权力意志”的内在冲动。二是对于“权力滥用”,最符合“事物的性质”的做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权力是一种物质力量,对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能仅靠精神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而必须有相应的物质力量。人类发展到今天,制权一般有这样几种方法:一是“以法制权”、二是“以民制权”、三是“以德制权”、四是“以权制权”。“以权制权”才是最本质、最见效的方法。因此在制度设计中,对于权力边界的设置,只能以另一个权力的存在为逻辑前提。

“必要的恶”预设。英国籍奥地利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波普以“证伪主义”的科学哲学、“渐进的社会工程”的政治哲学、“三个世界”的本体论哲学形成了批判理性主义哲学体系。国家学说是其政治哲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证伪主义”科学哲学观点和批判理性主义哲学立场出发,波普反对本质主义的国家理论,注重探求“我们对国家的要求是什么?我们应当把什么作为国家活动的正当目的”(注:《开放社会和它的敌人》(TheOpenSocietyandItsEnemies)第1卷,伦敦罗特列杰与基根·保罗公司1952年版,第109页。)诸如此类国家与社会的功能性问题。对“利维坦”这种政治存在物,波普作了这样一个理论预设:“国家是一种必要的罪恶”(注:[英]卡尔·波普著:《猜想与反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页。)。他说:

国家尽管是必要的,但却必定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或者(如我斗胆形容的)一种罪恶。因为,如果国家要履行它的职能,那它不管怎样必定拥有比任何个别国民或公众团体更大的力量;虽然我们可以设计各种制度以使这些权力被滥用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我们决不可能根绝这种危险。(注:波普著:《猜想与反驳》,第499页。美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潘恩(1737~1809)也表达了这一思想:“政府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因为,当我们受苦的时候,当我们从一个政府方面遭受那些只有在无政府的国家中才可能遭受的不幸时,我们由于想到自己亲手提供了受苦的根源而格外感到痛心。”(《潘恩选集》第3、241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尽管“利维坦”对于保护公民的自由是必要的,在许多思想家们看来,却是一种危险的“罪恶”,“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罗素著《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92页。)国家如果取代目的,成为目的本身,无限制地扩展,自由这一“目的”就必然丧失。关于这一点,历史上思想大家们几乎持定一致的论断。)

如果说,孟德斯鸠关于权力“休止界限”的预设,是从权力个体着眼揭示权力的特质的话,那么,波普的这一理论预设,则是从权力的集体行动(collectiveaction)着眼揭示权力特质的。其基本判断:一是国家“是必要的”、二是它“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或者罪恶”,前者侧重价值判断;后者侧重事实判断。

“在现代世界里,由于国家权力过大所造成的罪恶很大,但却很少被人认识到。”(注:罗素著:《社会改造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2页。)波普认为,国家权力扩张与滥用的可能性是始终存在的,无论谁执掌权力,即便是民主选举产生的统治者也不例外(注:美国法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即使是由选举产生的政权,也容易成为非正义的。他认为“政治制度中非正义的影响比市场的不完善更为痛苦和持久。政治权力迅速地积累,并且成为不平等的利用国家和法律的强制力量”(罗尔斯著《正义论》(ATheoryofJustice)英文版,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226页。)。因此,只要权力这种“罪恶”存在,无限扩张趋势的可能性就存在。恩格斯曾精辟地揭示过现代国家权力扩张的必然趋势:“生产和流通的物质条件不可避免地随着大工业和大农业的发展而复杂化,并且趋向于日益扩大这种权威的范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3页。)

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约翰·密尔(JohnStuartMill)在《论自由》一书中,对国家权力的非制度化增长作过这样的假设:它不惜牺牲一切而求得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为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了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注:[英]约翰·密尔著:《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25页。)于是,德国籍近代著名政治思想家洪堡归纳的这样“两件事”,也就成为人类文明社会理所当然的抉择了:

对于任何新的国家机构的设置,人们必须注意两件事。其中任何一件被忽视都将会造成巨大的危害:一方面,界定在民族中进行统治和提供服务的那一部分人以及界定属于真正的政府机构设置的一切东西;其次,政府一旦建立,界定它的活动的扩及和限制的范围。(注:[德]威廉·冯·洪堡著:《论国家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页。黑体为引者加。)

没有国家的干预,自由就会死亡;国家过多干预,自由同样也会死亡。这是“自由的悖论”(注:参阅波普著《开放社会和它的敌人》第11卷,第124、125页。)。波普主张,重要的是要设计出合理有效的制度,对“利维坦”进行控制。为了防止“利维坦”对社会生活的威胁,波普提出了类似中世纪“奥卡姆剃刀”的“自由主义剃刀”。(注:波普著:《猜想与反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页。)

英国政治理论家和现代分析哲学主要创始人伯特兰·罗素认为,社会组织和权威一旦形成后,便具有一种独立于人的、非人的意志所能驾驭的力量。一方面,组织和权威不可没有,另一方面,又要对它加以限制。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应该成为一切政治科学的中心议题。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寻找一个适当的比率”,则应当成为国家理论尤其是现代国家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罗素呼吁:(像国家)这种巨大组织是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要想废除它们是不可能的……的确,它们使维护个性更加困难了,我们需要寻找一种使它们尽可能地与个人创造性结合起来的方式。(注:罗素著:《政治理想》,纽约世纪出版公司1917年版,第22页。)

“有限理性”预设。政治和行政管理归根结底是决策行为,决策具有对理性追求的倾向。按对理性作用的不同认识,决策理论分为三类:其一是绝对理性选择论,基本要点是认为决策者拥有完全的知识、明确的价值序列,并能利用所掌握的知识取得期望的价值选择。限制只在于外在的物质因素。其二是排斥理性的非理性决策,这种理论把焦点放在决策中的价值冲突上,认为所有的价值都是相对的,甚至是随意择取的,人们的决策并不以理性为旨归。其三便是美国行政学家、管理学家和经济学家西蒙(HerbertAlexanderSimon)为代表的有限理性决策论。认为人的理性具有局限性,决策理性充其量是一种“有限理性”。

西蒙在《管理决策新科学》一书中认为,传统的“完全理性”的假设不符合人类行为的现实。他从人的意识、决策环境与人的能力等方面否定了“完全理性”的假设,提出了“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假设。关于理性,西蒙认为,“理性就是要用评价行为后果的某个价值体系,去选择令人满意的备选行为方案”(注:[美]西蒙著:《管理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74页。)。“广义而言,理性指一种行为方式,它第一,适合实现指定目标,第二,而且在给定条件下和约束的限度之内。”(注:西蒙著:《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页。)决策者是在有限理性中决策,因为决策者是在存在着无法控制的未知数和变化着的内外环境中决策。由于人的智能的局限,不可能搜集到和充分分析处理决策中所需要的大量信息,行政机构只能接受不圆满的决策,而不可能实现最佳决策。西蒙对这一问题进一步表述说:

如果我们假定决策者的计算能力是不受限制的,那么就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结果。第一,我们不必将真实世界与决策者对它们的认识区分开来:他或她对世界的看法与真实世界一样。第二,我们可以预言,一个理性的决策者根据对现实世界的知识所作出的选择,不需要有关决策者对感知或计算模式的知识。(当然我们确实得了解他或她的效用函数。)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接受决策者的知识和计算能力是受到严重限制的看法,那么我们就必须将现实世界同行动者对它的看法与理解区分开来。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决策过程的理论(并在理论上检验它)。我们的理论不仅要包括理解过程,而且还必须包括形成行动者对决策问题的主观表述的过程。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理性人常常能根据给定的效用函数来达到有目的的或主观的最好决策。认知心理学中的理性人则是根据可得知和计算方式而以程序上合理的方式来作出他或她的决策(注:转引自[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1页。)。

人的“有限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由于参加者很多,同一项交易很少进行,所以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越大,信息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制度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并规范人自身的决策行为,从而提高决策的质量。

西蒙关于“有限理性”的预设表明,人拥有的知识能力和决策能力是有限的,不仅受到物质因素和环境不确定的影响与限制,还受到诸如记忆容量、判断准确程度、计算能力有限性的限制。这一预设的逻辑结论是: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与制度创制,来预防和弥补人理性的不足。

政治是一个“社会中价值的权威分配”(注:[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系统》(DavidEaston,ThePoliticalSystem),纽约艾尔弗雷德·A·克诺大出版公司1960年版,第113页。)的决策领域。从本质上说,需要“完全理性”的支撑。然而“理性短缺”正是政治领域最常见的现象。英国政治学家格雷厄姆·沃拉斯(GrahamWallas)在《政治中的人性》一书中认为:国家政治首先必须克服“唯理智论”,传统的政治理论大都强调“人是理性的”,而在政治中,人往往在感情和本能的驱动下行事,“大多数政治见解并非是受经验检验和推理的结果,而是习惯所确定的无意识或半意识推理的结果”(注:格雷厄姆·沃拉斯著:《政治中的人性》,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6页。)。任何组织都是人的组合,虽然拥有相当大的解决问题的权能,但是由于人的智力与理性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决策绝非是一种全知全能的完整理性体系。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人们对环境反应所建立的主观模型差异很大,从而导致人们选择上的重大差异。人不但处于“有限理性”下行事决策,而且还常常处于“非理性”状态下行事决策。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与人的理性的稀缺性,是政治制度需求与供给的一个深刻的内在原因。

“诺思悖论”预设。国家的目标是什么,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什么,这是人类历史上不断被思想家们审视和论辨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新制度学派经济学家诺斯看来:

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无论是无文字记载的习俗(在封建庄园中),还是用文字写成的宪法演变,都有两个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注:[美]诺斯著:《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国家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是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还是使社会产出最大化,在许多情况下,这是一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选择。“从历史上看,在使统治者(和他的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这种基本矛盾是使社会不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的根源”(注:[美]诺斯著:《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页。)。

诺斯认为,由国家来界定和保护产权可以产生规模效益,但是国家并不是中立的,竞争与交易费用的双重约束往往引导国家选择无效或低效的产权结构。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是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这就是著名的所谓“诺思悖论”。事实上,包括产权在内的各种制度安排,并不完全取决于效率的或经济的原则,而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同规模、不同地位的利益集团与统治者相互博弈以及各集团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这一“悖论”的实质,反映了国家行为存在的内在冲突: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的确立与统治者的利益最大化之间的矛盾。按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国家是一种“制度”结构,其职能是生产和出售一种确定的社会“产品”,即公正与安全。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因此诺思认为:

无论如何取得效益最大化的行为准则对任何国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具有一个好的行为准则对一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实际上要想取得交易成本低的经济市场和有效的政治市场,也需要这种诚实的、合乎理性的、好的行为准则(注:《经济学消息报》,1995年4月8日第4版。)。

由于“公共利益以国家的姿态而采取了一种和实际利益(不论是单个的还是共同的)脱离的独立形式,也就是说采取了一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页。),国家作为一个“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不可能漠视自身的利益机制。国家的两个目标,失却其中任何一个都是不现实的。办法只能以外在制约机制,促使国家行为的内在冲突减至最微限度,尽可能地确立公正的、合乎理性的社会准则。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这种冲突。“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注: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第7页。)这是“诺思悖论”所蕴有的政治学启示。

“政治创租”预设。公共选择理论把市场经济下私人选择活动中适用的理性原则(注:在以个人为基本分析单位时,经济学假定人在市场中的私人经济活动是理性的。即经济活动中的个人在决策之前要经过仔细计算,力求一个于己最有利的结果,以追求其希望实现的目标或有价值的东西。具体到消费者身上,理便是追求效用最大化;具体到生产者身上,理便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应用到政治领域的公共选择活动中(注: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确立了国家人“经济人”角色和“寻租”预设。

在政治环境中,国家人同样扮演着“经济人”角色。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只要政治活动中的个人行为有一部分实际上受效用最大化动机驱使,只要个人与群体的一致达不到让所有的个人效用函数相同的程度,那么政治活动中的经济个人主义模型就具有价值,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利己主义行为都是正常的。问题在于,这种利己主义动机有一种与经济租金(economicrent)因素相结合的动势,由此便产生了“寻租活动”(rent-seekingactivities)。公共选择学派的“寻租理论”(rent-seekingtheory)描述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公共权力与经济财富进行交换的过程,揭示了腐败产生的现实经济根源。

所谓“租金”(rent),是指某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中,超过这种要素的机会成本的那一部分剩余。(注:在早期的李嘉图学派中,租金是指永远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的报酬,它诱使这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所必需的最小的额外收益(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马歇尔发展了租金的概念,认为租金还应包括被称为准租金的暂时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的报酬(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下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现代经济学中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发现,政府对经济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由于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也能形成类似地租的超额收入。租金是由于政府行为(干预和管制)阻止了供给增加的结果。按照布坎南(JamesBuchanan)的解释,所谓寻租活动,是指人们在某种制度环境下,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这种努力的结果不是创造社会财富而是导的社会的大量浪费(注:Buchanan,J.M.,"RentSeekingandProfitSeeking",inBuchanan,Tollison,edc.,Towarda

TheoryoftheRentSeekingSociety,U.S.A.TexasA.&MUniversityPress,p3-15,1980.)。

租金的本质乃是在政府干预下,由于行政管制市场竞争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而一切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是“寻租行为”。政府官员的寻租活动,一如塞缪尔·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的:“腐败的基本形式就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的交换”(注:[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页。)。在寻租活动的过程中,政府官员一般不只仅仅扮演一个被动的、被利用的角色,而是“主动出击”进行“政治创租”(politicalrentcreation)和“抽租”(rentextraction)。寻租活动与政府对市场过度干预紧密相关。没有政府过度干预,没有干预所提供的特殊垄断地位,租金便无从寻求。既然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租金,寻租活动便不可避免。

寻租理论阐明了腐败的深层本质。只要公共权力的存在和经济生活不停止运行,寻租活动很难根绝。一如詹姆斯·布坎南言:

纯粹租金的因素从而权力因素,更容易在复杂交易而不是简单交易中出现,从而更容易在群体关系而不是在两人关系中,以及在政治协定中而不是在市场协定中出现,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科学劳动的正确划分要求“政治科学”学科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政治安排上,而要求经济学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市场安排上(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0页。)。

布坎南还指出:

政治家和官僚……的行为同经济学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同。对于这个简单观点的承认,以及由此对这个观点在现代政治环境中的含义的实证分析,是进入必定推动立宪改革讨论的更广泛的比较分析的基本通道。正是因为现代官僚理论和规则理论的洞察力,人们才逐渐意识到新的制度约束的必要性(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0页。)。

腐败作为“政治之癌”(注:何增科著:《政治之癌——发展中国家腐化问题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版。),在空间上是全球性的,在时间上是历史性的(注:恩格斯曾认为,在古代东方,掌握了政治权力的“社会公仆”正是在从事灌溉、治水等公共工程上升为“东方暴君或总督”的。(参见王沪宁主编《政治的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所有权力都易腐化,绝对的权力则绝对地腐化。”(注[美]哈耶克著:《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9页。关于权力腐败,法国著名政治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说过一段这样的话:腐败在“任何社会制度中都将如此。的缺点在于,它认为这种现象只存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范畴内,只要消灭了私有制,这种现象就会随之消失。然而,所有的官僚阶层、领导阶层、比较富裕或有地位的阶层、特权集团和尖子人物都企图让后代子承父业。要想不让他们得逞,就必须建立一些制度机制来阻止他们这样做。但这些机制也难以实施,因为执行者通常正是这些机制所有限制的对象。由于相信阶级会随着资本主义的消失而消失,因而忽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对这个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并始终保持必不可少的警惕性。”(迪韦尔热著《政治社会学》第157页,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迪韦尔热关于腐败普遍存在于当今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的判断,是有警策意义的。但是认为把腐败现象只划定在私有制社会的论断,显然不符合事实。当然,迪韦尔热关于以“制度机制”“阻止”腐败的见解,是有参考价值的。)

“寻租”预设揭示的事实是,寻租活动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公共权力行为的伴生物。恩格斯曾把政治权力对社会经济的“反作用”概括为三种情况,其别指出:“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注: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3页。)这一论述,非常恰当地描述出寻租活动对社会经济形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