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0 06:56: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热爱生命》读后感2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3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
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
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
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
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
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
人的价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关键词:自然主义;创作风格;杰克·伦敦
一、引言
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是欧洲社会愈发繁荣。相应地,文化也是丰富多样,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美学主义等。但同时工业革命也带来了坏处。贫民窟中的人们越来越多,条件差,城市中的穷人越来越多,他们没有安全感,忍受痛苦。这时,Herbert Spencer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发展了。左拉作为自然主义学派的先驱认为小说家就应该把人物放进一个形势中,来观察人物克服遗传和环境还是被摧毁。自然主义不仅反对浪漫主义提倡的个人自由和独立,而且也反对现实主义展现的社会现实。自然主义仅仅客观地描述人类的命运和社会和自然世界的存在,这样的世界里没有上帝,遗传和环境控制着人类的命运,人类是无助的。这一时期的美国涌现出一批自然主义作家,有杰克·伦敦,斯蒂芬·克莱恩,西奥多·德莱塞,弗兰克·诺里斯,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他们用手里的笔描写人类所处的社会现实。在他们的作品中,主人公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努力去改变他们的命运。生活只是为活着而挣扎。
他们中伦敦很独特。伦敦是个私生子,从未见过其生父。现在的名字是继父所取。古怪的母亲也没有教他知识。很小的时候,伦敦就开始从事不同的工作,像水手、黄麻工人、矿工和牡蛎海盗,而且他曾被抓获并处罚。1897-1898年的冬季他都是在克朗代克寻找金矿。这么的经历给了他很多写作素材。因此,淘金后,他成了一名专业作家。无情的现实和他的经历使他指向了自然主义。
伦敦认为这有一些规则约束着人类的命运:本能、激情以及遗传和环境。自然决定人类的命运,人类与社会毫无关系。上帝已死。然而,他又是矛盾的。作品中,他主张人类应该努力战胜残酷的自然,但又选择死亡作为故事的结局。
二、伦敦与其他自然主义作家的共同点
自然主义作家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客观地描写现实世界和人们的苦难。人们为生活而挣扎。
1、上帝已死,人类是无助的。
在伦敦的《深渊中的人们》,他展现了人们在伦敦贫民窟中的悲惨生活,和工人的苦难。他们不知道怎样采取措施来改变现实以改善他们的悲剧命运。上帝已死,人们和社会没有关系,人类没有救世主,只能去忍受社会现实。有时候,他认为人类还不如动物聪明,人类像野兽一样。在《生火》中,那只哈士奇“知道此时不适合旅行”,因为动物有自己的感官本能。但是人类却不知道,仍然坚持旅行。同样,在克莱恩的《红色英勇勋章》中,他将战争描述成社会。战争史无情的,社会也很无情。战争中,人类这种动物就是棋盘上的棋子。年轻的士兵被驱使着前进,根本没有自己的意愿,就是盲目命运的工具。因此,在残酷的现实形势下,人们只能由现实操纵,别无选择。
2、自然主义作家只写故事,没有自己的评论或者观点。
自然主义小说向往社会的客观性,详细地描写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只是客观呈现,留给读者去评价、感知、批评。伦敦的作品中,像《生火》和《热爱生命》,主人公都没有具体的名字,都以“man”称呼。这意味着故事象征整个人类,或者整个国家。德莱赛的《嘉莉妹妹》也是一样,作者只是告诉读者一个关于很多人的故事。不管他们好或者坏,作者没有说。故事的结尾是嘉莉忙于国外的表演事业,而赫斯渥家庭的其余成员得到赫斯渥的财产后来城市寻求快乐和成功。作者留给读者一定的想象和品评的空间。这就是自然主义的目的,就是客观描述现实世界。
三、伦敦的自然主义创作风格
1、他主张要抵抗和征服自然。
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很长时间在不同的环境中挣扎,从被绑架的狗到荒野中的首领。在残酷的环境中,他努力克服外来的侵略和苦难。在荒野中,巴克是“淘金热”的新来者,必须学着和那些厉害的狗相处。巴克需要努力战胜他们。最后,他成为了一名首领,并且是狼群的首领。事实上,作者不是简单地写狗,而是巴克为化身的全人类。这部小说讲述人类救赎的故事。人类违背自己的意愿被移植到敌对的世界,必须学习并且掌握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学会生存。同样在《热爱生命》中,主人公热衷于淘金,差点送命,最后是强烈地要赢得战争的愿望使他重燃生命之火。作者认为人类及时在很绝望的情况下都可以驱除障碍、克服困难。伦敦的所有作品中,他花了很多的经历和笔墨来描述自然环境,因为,一方面表明真实的情况:残酷、严寒、缺食无衣、孤独;另一方面反衬人类的能力和勇气。他要告诉现实的人们我们不能放弃我们的命运,要战到最后一秒。
2、狗这种动物经常是伦敦作品的主角。
伦敦经历颇多。回想起童年,为例生存,他不得不从事各种工作,童工、水手、淘金人。这些无价的经验为他的创作提供了很好的素材。作品中不难发现他自己的经历,似乎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作者自己。在“淘金热”中,他经常和狗待在一起,渐渐熟悉狗的一切。因此,在很多作品中都能看到狗的出现,并且是非常重要的主角,像巴克。他是人类的化身,有自己的判断力和情感。不同阶段他的角色发生了变化:狗、年轻的掘金者、阿拉伯马、阿拉斯加狼。他记得自己在每一个阶段的悲惨遭遇,直到遇到最后的主人约翰·桑顿。桑顿从致命的皮鞭下挽救了巴克。小说中,本科非常忠诚,多次挽救桑顿,并且为主人赢得了一千镑。巴克为主人做了这么多,似乎优于人类。因为在当时的现实世界里,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微妙。没有人想忠于他人,因为上帝已死,人类是绝望的,没有信仰。最后,巴克加入了狼队成为了荒野的传奇。
同样,在《生火》中,狼狗比人类聪明,而且狗总是躲在人的后边。狗有探索环境的本能但是人类没有。最后,人类死了,但是狗还活着,反面表明了狗比人类强大。同样,《白獠牙》也是关于动物的。
3、伦敦提倡打破空虚,获得重生和自由。
最典型的作品就是《马丁·伊登》,这是伦敦的半自传小说。马丁一生女里成为水手。通过摩士,他结实了这个上层社会的家族。他天真地认为上流社会是灵魂的天堂。但是他错了,他在这个家族就是个小丑,别人都惊讶于他的职业,看不起他。当默默无闻的他因为作品出版后成名时,他们纷纷跑来找他,他对生活的希望破灭了,看清了整个社会,急切地想逃离现实社会。最后,他选择了自杀。像伦敦的一生一样,他坚持写作,最后获得了他所想要的一切。成名后,他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和方向,最想了死亡。从他的作品和经历看,不难发现作者追求写作的幸福感和生活的意义。一切都满足后,他走向了虚无、空虚、失去了继续努力的动力。为了摆脱生活的痛苦和空虚,获得自由他付出了生命。自由是高尚的,很多作家用一生来追求,但是为之付出生命的却是少有的。
4、 伦敦很少注意选词和句子构造。
伦敦虽然后期生活宽裕,但综其一生却是贫苦。孩提时就做童工养活自己。成为作家后,以写作为生,以商业作家的先驱著称。为了赚钱,他的写作速度极快,有时一个星期中六天都在写作,最少一千字。他写很多主题,丝毫不关心文体和格式的提炼加工,不关心大家的评论。作品的词汇很简单,所以很少的研究者研究他的语言风格。不像亨利·詹姆斯那样喜欢用晦涩难懂的大词、俗语、外来词等,读者很难理解他的作品。伦敦的作品简单易读,通俗易懂,都是可以看做是不错的冒险故事。
四、结语
环境造就英雄,时势造作家。他们不能忍受现实的残酷试图探索生活的乐趣。沮丧和绝望能迫使人们反抗。作家只能使用他们手中的笔作为武器来唤醒人们的灵魂。这也是我们一直追求的,所以伦敦的作品对当下的生活有深刻的影响。
[参考文献]
[1]Charles A. Sanburg. Jack London: A Common Man. in TCLC9 [M], Gale Company, 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