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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调查报告

时间:2022-03-11 20:58:37

信用卡调查报告

第1篇

现今,刷信用卡已在大学校园中蔚然成风。暑假期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06级国贸专业的几名学生在松江大学园区内展开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大学生拥有信用卡,很多人还不止一张,而睡眠卡、坏账、挥霍、拆东补西等现象也随之出现。

“睡眠卡”和“卡奴”屡见不鲜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学生利用暑期开展了“大学生信用卡现状调查”。放假前后,他们在松江大学园区内进行了问卷调查,暑假期间又走访了多家银行,并咨询了经济学教授,最终分析出大学生热衷办卡的原因是:银行在校园中发行的信用卡并不需要缴纳年费、门槛低和难挡办卡礼品的诱惑。

目前持卡学生有两大类,一是“睡眠卡”持有者,他们开卡却不用、注销率高,东华大学大二的小李这样解释办卡的原因:“银行促销时表示,办卡就送名牌水杯,我觉得挺合算的,就办了卡。但是,我至今从没有用过那张信用卡。”

其次是刷卡一族,他们深受“花明天的钱,做今天的事”的消费理念影响。不少人还因为开办信用卡,银行、家长又欠缺监管导致沦为“卡奴”,每月都要为还款烦恼,外贸大三的小沈说:“自从开办了信用卡后,我就经常忍不住透支买东西。结果,欠了1000多元还没还,现在一到13日就担心利息问题。等我还清钱就要把它注销。”

银行推销校园卡花样百出

大学生市场的巨大潜在利润促使各银行用尽办法瓜分这块蛋糕,营销方式也层出不穷。

本次调研活动的队长、外贸06级国贸专业的陈田园同学介绍,每学期开学,各高校内就会出现众多推销信用卡的银行摊点,他们纷纷向大学生们抛出“绣球”,如建设银行的维尼熊靠枕、招商银行的hellokitty卡等,这些礼品对于大学生颇有“杀伤力”,吸引学生办了信用卡。

有“卡奴”也有“卡神”。一批学生“乘”着各银行将大学生市场当作主打的顺风车,通过帮助银行在学校推销业务、办卡等赚了一笔。上理工的小朱告诉记者:“我一直在学校里推销银行卡,同学开一张卡我可以赚10元。通常,在宿舍楼里走一圈,找同学帮忙填填申请单、开个卡,大家都会同意的。”像小朱这样的学生,本市每所高校都有几名到几十名。

建议高校开展“信用卡教育”

第2篇

1建立传染病信息化管理平台

1.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医生工作站安装"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系统"以及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专职人员工作电脑上安装"传染病疫情收报管理系统"。医生工作站"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系统"主要由传染病报卡、死亡报卡、农药中毒、流感标本送检单、妇幼信息、食源性疾病等相关报卡及报卡查询等栏目构成。临床医生录入后可自动生成上报格式传染病报告卡,供临床医生报卡或疫情报告专职人员查漏、审核时参考。查询栏有报卡查询、漏报查询等子栏目。预防保健科的"传染病疫情收报管理系统"有疫情收报、漏报查询统计和医生报卡统计等组成。疫情报告专职人员通过查询、统计功能可随时监控本医院传染病疫情。

1.2实现与临床信息系统数据对接"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与医生的"诊疗系统"等临床信息系统通过接口方式实现数据传送。医生在"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直报时,系统将自动导人该患者在临床信息系统中的基本信息。医生通过"诊疗系统"诊断传染病后,系统自动弹出提示框提醒该疾病需要报卡;医生选择报卡后,系统自动调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传染病报告卡输入界面,并已自动生成所诊治患者部分报卡内容,医生只要补充个别项目即可完成传染病报告卡录入。

2加强传染病信息化管理

2.1规范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2.1.1医院医生直报全院各科医生在诊治中发现传染病患者时,及时进入医生工作站"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系统"完成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

2.1.2预防保健科专职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专职人员对医院内传染病直报信息审核通过后依托软件打印功能,打印生成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存档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完成疫情上报。

2.2强化医院传染病疫情实时监控传染病疫情报告专职人员通过系统查询、统计等功能对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进行实时监控[3]及时掌握医院传染病疫情。同时,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质量进行审核、分析及漏报排查,不断完善传染病管理工作。

3结果

3.1优化了报病流程医生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直报时,录入患者门诊号或住院号后,系统将自动导入临床信息系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并自动生成诊断日期、报卡日期、报卡单位、医生等基本项目,医生所要填写的内容较少,简化了传染病报病流程。医生通过"诊疗系统"诊断传染病后,系统自动调用"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系统"传染病报告卡输入界面,并将该患者基本信息和部分报卡内容补充完整即可完成报卡。医生不确定患者既往报卡信息时,直接在"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系统"中输入患者门诊号、住院号或姓名,如数据库中有该患者历史报卡信息,系统自动给予提示并打开历史报卡信息界面,既避免医生重报,又方便医生直接完成订正报告。

3.2提高了报卡质量

3.2.1报卡项目准确、齐全医生录入传染病报告相关信息后保存报告卡时,系统自动对报卡的完整性及逻辑性进行校验,对缺项及某些逻辑错误给予明确提示,正确输入后才能保存,保证了医生上报传染病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2.2避免漏报医生通过"诊疗系统"诊断传染病后,系统自动弹出提示框提醒该疾病需要报卡,避免传染病漏报。同时,传染病疫情报告专职人员定时查询传染病报告信息,对临床医生报卡传染病报告信息进行审核及漏报排查,及时发现漏报病例并通知补报。

3.2.3书写规范电脑打印报告卡杜绝了手工书写报告卡字迹潦草容易认错、书写不规范、常有涂改痕迹等不合格现象,以确保疫情信息准确上报和规范存档。

第3篇

查询流程如下:1、客户根据交易情况及具体资信报告需要,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资信调查业务。2、中国银行根据客户资信调查需求进行资信调查。3、中国银行完成资信调查报告后,将通过委托行转交给客户。个人资信情况查询内容如下: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2、贷款信息: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有还、是否按时还款。3、信用卡信息:办理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还款记录。4、查询信用报告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个人信用报告。资信调查业务是指根据客户委托,通过与外部资信调查公司合作提供商业资信报告,或通过我行有关海内外机构了解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信用状况、付款能力、不良记录等信息形成资信调查报告,并将该报告或信息向客户提供的业务。产品特点:1、降低业务风险。为企业提供及时全方位的资信信息,帮助企业对调查对象做出评价和思考,识别高风险的客户,以降低业务风险。2、寻找业务机会。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客户,寻找潜在的利润来源。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摘要】目的,了解2011年云阳人民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方法?调查云阳人民医院2011年度传染病原始报告卡,并核对传染病网络报告符合情况。结果?2011年云阳人民医院共报告传染病1793例,及时率100%,平均诊断-网络报告时间为0.173天,报卡完整率为 99.67%(1787/1793), 一致率为99.83%(1790/1793),准确率为98.94%(1774/1793)。结论?2011年云阳人民医院疫情报告质量较高,应注意保持,但个别疾病种类报告卡质量有待加强。

【关键词】传染病;报告质量;分析

传染病网络报告制度是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完整、准确和及时的报告可以为政府制定相关的传染病防治措施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是了解当地传染病发生情况的重要措施。为了解云阳人民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现将我院2011年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质量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来源选择2011年云阳人民医院传染病网络报告数据为调查对象,数据来源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2.0-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以及疫情报告责任人原始报告卡资料。

1.2 疫情分析 对导出的报告卡数据采用EXCEL2003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分别计算各种传染病网络报告及时率,将导出数据与原始报告卡核对,计算一致率、报告卡完整率、准确率。

2 结果

1.1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其他乙类传染病以及丙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上报网络直报系统。通过对传染病报告卡上的诊断日期及网络直报告系统中传染病报告卡的录入日期来计算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病例数/报告病例数×100%;2011年云阳人民医院共报告1793例传染病,报告及时1793例,及时率 100%,平均诊断-网络直报时间为0.173天,其中诊断-网络直报时间平均时间最短的病种是结核性胸膜炎 ,为0.003 天。最长的是肺结核(菌阴),为0.712天。各病种报告诊断-报告平均时间见表1。

1.2 传染病网络报告一致率:对传染病报告卡片与网上录入报告卡片逐一核对其一致性,比较的指标包括:性别、年龄、病人归属地、职业、疾病名称、病例分类、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填卡日期共9项内容,有一项不符者就算不一致卡片。一致率(%)=两卡一致数/查卡数×100%;通过云阳人民医院1793张传染病报告卡核对后,传染病登记本、个案报告卡和网络报告完全一致的有1790张,一致率为99.83%,不一致的病种为流行性腮腺炎和手足口病,主要为出生日期和年龄与传染病登记本不符,1例儿童缺填写家长姓名,分病种报告卡一致性统计数据详见表2。

1.3 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完整率: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内容至少包括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病人归属地、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填卡日期、报告单位、报告医生、十四岁以下(含十四岁)儿童家长姓名、在校学生校名、联系方式等,可认为卡片填写完整。缺任一项,则认为不完整。填写完整率(%)=填写完整卡片数/查卡数×100%,2011年云阳人民医院报告的1793张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后,填写完整的有1787张,完整率为99.67%,其中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和猩红热三个病种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分别为99.01%、99.77%和98.31%(主要为缺家长姓名和在校学生的班级或联系方式),其余病种卡报完整率均为100%,分病种报告卡完整性统计详见表2。

第5篇

近期,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受理的有关信用卡被盗刷、网银被盗的情况日益增多,从用户投诉的情况来看,不法分子几乎是“无孔不入”。

315TS在调查中发现,一种新型的信用卡盗窃方式越来越受不法份子的欢迎:不法人员在得知持卡用户身份证号码及信用卡号的情况下,通过电话修改信用卡所留手机号码和密码的方式,在网络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以达到盗刷信用卡的目的。

晴天霹雳 信用卡电话被修改,资金被盗用

4月28日中午,浙江的徐先生突然收到一条短信,通知他的兴业银行信用卡登记电话被修改。感觉不对劲的他马上拨打了兴业银行热线电话95561,客服告知电话确实被修改,而且还产生了两笔消费。有人通过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易宝支付平台在联通网上营业厅购买了充值卡,两笔消费金额分别是2955元、1970元。

随后,徐先生多次和兴业银行、易宝支付交涉,希望他们帮助解决问题,但客服总是让他等待处理。5月1日,在易宝支付客服的提醒下,许先生到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报了警,而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也承诺只要徐先生提供报案回执,银行同意先垫钱。但是报案回执快递过去了10多天,兴业银行还是没有垫付被盗款。

调查结果 兴业银行不愿承担责任

徐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后,兴业银行针对投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回复了详细的调查结果:

经查,4月28日11点47分,徐先生致电客服热线查询账务明细,并表示未要求修改手机号码,却收到了手机号码已修改的提示短信。我行客服人员查询后告知,其账户于当天11点38分成功修改手机号码,随后设置了交易密码,并于11点42分在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次消费,消费金额共计4925元。徐先生表示其选择不使用密码的交易方式,且未设置过交易密码,同时否认两笔交易,在与其确认相关信息后,我行客服人员将其卡片管制并将手机号码改回,告知我行会于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向其反馈。

4月28日和29日,徐先生多次致电我行询问核查情况,并于4月29日将该情况反馈至315TS,我行工作人员在4月28日受理案例后已着手调查,初步情况确认为4月28日他人修改了该账户的手机号码,并在网银上设置交易密码后,在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两笔网上支付购买了联通充值卡。此次事件的相关操作需要客户的卡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CW2及其他身份信息,虽徐先生坚决否认泄露过相关信息,目,表示不会还款,但我行工作人员已向其宣告了保管信息的责任,徐先生表示会接受教行的及法院的判决。

经过315TS的协调跟进,兴业银行已经先行垫付了被盗的4925元,但至于徐先生后续是否需要还款,还要等待银行方面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315TS点评 信用卡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系统不完善

目前,因为信用卡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系统的不完善,用户通过电话向银行申请信用卡个人信息及密码非常容易,用户只需要输入卡号、所留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后,即可顺利修改密码,部分银行可能需要输入验证码。

一旦用户上述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掌握,并致电信用卡中心,要求更改绑定的手机号码或重置支付密码等(各银行具体情况不同),不法人员即可完全掌握持卡用户的网上支付要素,肆意在网上购物平台恶意消费。

信用卡信息被修改并在网上恶意消费,源头都是持卡用户不经意间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而产生,所以,用户应增强卡片及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这是最重要的。

消费警示 常见的个人信息泄露方式

一:马路边、地铁口、办公室等所谓银行业务员现场办理信用卡服务,会要求提供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手机号、力公电话等个人信息,且在申办人填写表格时,询问是否在其他银行办过信用卡,并会对身份证和信用卡进行拍照。如此一来,个人信息及卡片信息便都泄露了。

二、网上购物、电话订机票,通过信用卡购买需要提供卡号、信用卡有效期、“后三位”验证码、持卡人身份证号等方式的消费,极有可能将个人信息曝露。

第6篇

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检查公司类贷款在受理、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环节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规范和经济活动原理。

存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检查公司类存款业务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操作是否合法合规,查找公司类负债业务内控薄弱点,加强银行审慎经营和管理,从而保障我行资金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检查的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分行决定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主管领导)

成员单位:合规部、公金管理部、营业部、风险部。

此次检查由合规部主办,公金部、营业部、风险部协办。

主办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受组长的工作安排;负责起草检查方案、检查报告等文件;编制检查工作有关的各种记录;就参加的检查事项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审核协办部门出具的自查报告,协助组长严把检查质量关和控制检查风险。

协办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接受组长的工作安排;收集、分析本条线各种资料;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无保留地报告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典型经验;就参加的检查事项编制工作底稿;负责提出合理、准确的检查建议;编制自查报告,整理检查书面和电子档案资料等。协办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间

2007年9月26日――9月30日。

(二)检查期间

2007年6月28日――2007年8月31日。

(三)检查事项

此次检查事项为对公存款和对公贷款。具体涉及的业务种类有:公司类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协定存款、同业存款,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表外授信业务等。

四、检查程序和方法

(一)程序

1.成立检查组,9月26日前;

2.制定检查方案,9月26日前;

3.召开检查前动员及工作部署会议,组织方案学习,9月26日下午;

4.业务自查,各条线管理部门在9月30前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工作;要求各条线主管部门认真排查,认真梳理;

5.初步评估,对高风险事项进行重点抽查;

6.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其中各条线同时形成各自的自检查报告,10月8日——10月12日;

7.通报检查结果,10月15日前;

8.检查资料整理归档,10月15日前。

(二)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主要采用现场检查方法,检查人员应审阅相关业务档案,复算利息收支等资料,可以采取回放监控录像、穿行测试等方法检查操作人员对操作流程的遵循程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条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结合本部门业务检查制度要求进行梳理,严格按检查程序执行检查,不走过场。

(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各条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地毯式排查,不能留空白点和死角。各条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要在第一时间向检查组报告,对迟报、瞒报者,一旦发现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将问题描述清楚纳入检查报告中。

(三)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因此次检查时间紧、检查面广、业务量大,要求各条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恪尽职守、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次检查质量将与各部门年终考核挂钩。

六、检查指导

(一)公司类存款业务

1.开户管理

重点检查:

(1)客户开户资料(包括印鉴卡)是否真实、合法,开户手续是否齐全,预留印鉴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存在为不具备开户条件或开户手续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客户开立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虚设账户情况。

(2)开立账户是否遵守双人经办并经会计主管签字的制度,是否建立开销户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2.账户使用

重点检查:

(1)定期存款是否真实,存款余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银行私自挪用单位定期存款进行账外经营的问题;是否存在将账户资金用于结算、支取现金情况;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手续是否完善、合规。

存款证实书的保管、使用、收回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定期存款笔数、金额一致,是否存在资金不到位虚开存款证实书问题。

(2)活期存款账户余额是否真实,存款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合规合法;支付账户资金时,使用的印鉴与预留印鉴卡是否一致。

(3)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等账户存款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存在单位账户违规转移资金进行账外经营以及截留、挪用客户资金的问题。

透支账户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存在挪用存款进行账外经营的问题。

(4)出具的存款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资金不到位虚开单位存款证明等问题。对银行造成损失的是否按照一定的处理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5)是否及时清理睡眠户。已转入营业外收入的睡眠户支取时是否审核存款人出具的身份证、介绍信及预留印鉴。

(6)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会计主管审核确认,有关法律文书是否妥善保管。

3.对账管理

重点检查:对账工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是否做到双人对账;收回对账单是否真实、合法;出现不符账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是否建立对账工作登记簿,将对账情况等进行登记。

4.账户变更、撤销

重点检查:账户变更、撤销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客户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有无缺失客户签署同意的文件或法律文件;有无未结清债务销户;有无存在账户手续费漏结或结计错误;售出的重要单证是否收回处理。

5.结息管理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结息,是否存在错记、漏记、多计利息以及其他结息不真实的情况;利率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是否存在高息揽存现象。

6.授权管理

重点检查:在账户开立、账户使用管理、账户变更、账户撤销等业务操作环节中,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未经授权审核的情况;是否有超权限批准授权或超出最高限额批准授权的现象。

7.日常管理

重点检查:

(1)印鉴卡管理

①印鉴卡的领用、保管。印鉴卡是否作为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领用空白印鉴卡是否验明领用人身份,并办理签收登记手续,是否存在代领、多领空白印鉴卡现象;在用印鉴卡是否专人保管、定期核对,作废印鉴卡的销毁是否符合规定。

②印鉴卡的使用。存款客户在印鉴卡上的签章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以单位名称与印鉴簿预留印鉴不一致的账户;会计主管是否审核预留印鉴并在各联印鉴卡上签字;预留印鉴卡的核对是否做到换人、换卡(正、副卡)对全部印鉴折角验印。采用电子验印识别系统验印的,核对印鉴时,是否经过换人录入复核后方可入账;采用支付密码的,支付密码与印鉴是否同时相符。

③预留印鉴变更、挂失手续是否完善,作废交回的印鉴卡和新启用的印鉴卡是否真实、合法。

④预留印鉴账、实、物是否相符。

(2)其他重要单证管理

与公司类负债业务有关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定期存单、支票、汇票等重要单证是否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其账、实、物是否相符,其领用、保管、使用和作废手续是否齐全。

(3)信息披露诚实性

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报表、调整存款等行为;总账、明细账与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存款数据是否一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有无较大差异。

(二)公司类贷款业务

1.申请

(1)借款人是否符合我行信贷准入条件

(2)借款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2.调查评价

(1)是否进行客户调查评价,调查是否实行了双人调查制

(2)《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3)是否进行了担保评价

(4)担保评价报告是否对担保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并进行了详细具体的综合分析;是否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全面调查,对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分析;担保评价报告反映的担保信息是否真实

3.审批

(1)贷款审批流程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减程序、逆程序、越程序进行贷款审批的问题

(2)上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在额度内进行贷款审批

(4)是否在权限内进行贷款审批

(5)有无违规发放信用贷款

(6)是否未向关系人发放优惠条件贷款

4.发放

(1)贷款发放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有无未经审批发放贷款或先发放贷款后审批

(2)是否存在未落实审批条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无未落实审批条件中的要求即发放贷款;有无未落实有效的保证手续发放贷款;有无擅自变更审批条件发放贷款

(3)是否按照统一文本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要素是否齐全,有无影响法律效力的问题

(4)贷款支用时,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用途用款,有无贷款用途明显违反合同约定而允许客户提款

(5)贷款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6)贷款执行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7)是否进行信贷登记

5、保证

(1)保证能力是否充足

(2)保证期限与贷款期限是否匹配

(3)是否落实担保、抵押、质押等有关手续

(4)抵、质押物权证是否按规定保管

6、贷后管理

(1)是否定期走访借款单位、担保单位,收集和分析贷后有关情况,是否定期查看抵、质押物

(2)贷后检查内容是否全面,反映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时间开展贷后检查,贷后检查报告是否已经信贷主管审阅并签字

(3)对逾期贷款是否每季发送书面催收通知,中断诉讼时效

(4)对逾期贷款是否落实专人管理,积极催收

(5)是否制定了具体措施催收不良贷款

(6)对经各种措施催收确数无法收回的贷款,是否按照规定申报呆账贷款核销,申报程序是否合理

(7)是否加强对已核销贷款的管理,继续进行追讨

(8)是否定期进行贷款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认定是否准确、合规

(9)是否按规定管理信贷档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贷款抵押权证类资料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7、会计核算

(1)贷款是否在规定科目内核算,核算金额是否正确

(2)不良贷款是否在规定科目内核算,核算金额是否正确

第7篇

党中央、国务院在2009年4月提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新医改方案),首次将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二五”期间,全国卫生信息化总体框架已经确定为“3521-2工程”。工作的切入点是以居民健康卡为介质,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促进数据库的信息共享,方便居民得到全过程、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卫生部已编制完成了《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正在研究制定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和相关管理规范,将加大发放居民健康卡的力度,方便居民享受连续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智能卫生服务,改善就医环境。

2011年8月全国卫生信息化工作现场会议上,原卫生部部长陈竺强调:各地要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积极推动居民健康卡建设,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任务和要求,尽快在本地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试点;要确保居民健康卡在卫生领域的通用及开放性,在保持主要功能、标准规范、密钥体系、管理主体都不变的前提下,鼓励与市民卡、金融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多卡合一,促进一卡多能,方便实用。

佛山市已率先建成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区域预约挂号、智能健康服务网站等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使用,实现了全市“六有一共享”的数字健康服务,为推进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卡发放、应用打下扎实的基础。为进一步丰富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佛山市卫生局正在加大力度推广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深化卫生信息标准化的落地应用,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安全保障管理,加快推进和深化智能卫生建设,使之为成为“四化融合、智慧佛山”智能生活、社会管理创新应用样板。

系统建设原则

佛山市居民健康卡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原则组织实施。在遵循国家健康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佛山市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技术方案,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健康卡的业务系统采用高技术标准建设,要求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卫生信息管理需要,又能实现各类金融功能应用需要,同时还预留未来的应用拓展空间(如和社保卡的对接),项目建设与现有佛山市健康卡现有系统能有效衔接。通过对居民健康卡功能的整合,在银行、卫生局和医院三方实现信息有效交换,拓展健康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整合,做到共享资源、协同建设,一卡通用。通过在医院部署自助设备,优化医院门诊就医流程,实现即时支付服务,缓解医院“三长一短”问题,为患者就医提供方便。健康卡的建设突出以人为本,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金融服务。通过建立健全运行管理体制,分层级、分规模、分步骤地实现健康卡的各项应用功能。

系统架构

1. 居民健康卡的管理

佛山市居民健康卡由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集居民基本信息和健康信息通过专线加密发送给银行,银行把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信息与金融信息加密制作成居民健康卡,发放给申请居民。居民健康卡的挂失、解挂、补卡、注销向医院和银行发起,由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银行系统分别就就医和金融功能进行处理,并相互通知同步数据,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处理后再同步各医院数据。

2. 居民健康卡的受理

医院部署专用读卡器与自助设备可以识别、读写居民健康卡(可同时受理院内诊疗卡、佛山市民健康卡),通过自助综合服务系统实现自助挂号、自助缴费与自助查询打印等功能;居民健康卡上的诊疗和费用记录可实现异地就医和新农合报销。医院通过平台注册,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上可实现区域一卡通、健康档案查阅与预约挂号。医院通过与银行对接实现居民健康卡即时支付等金融功能;在银行网点可以实现居民健康卡预约挂号、查询,以及其他金融业务。

系统功能设计

根据卫生部“先诊疗后结算” 模式,为实现方便市民就医和健康档案共享的目标,佛山居民健康卡项目采用自助服务和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系统功能涵盖健康卡管理、自助服务、人工窗口、财务对帐、平台应用和银行应用。

居民健康卡管理

1. 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

为防止居民在不同地方重复注册,在全国建立联网注册平台前,由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注册平台,负责本地区的健康卡注册和健康密钥管理。根据国家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颁布的“卡号编码规则”,“居民健康卡的卡号采用公民身份号码(GB 11643―1999)”,因此,在信息采集时应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完成用户数据的基础建档。对其它身份证件的注册,待卫生部明确了相关制度要求后实施。

居民健康卡信息的采集单位为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居民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取基本信息资料后,采集人员打印信息采集表。采集信息电子数据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进行录入,采集表的纸文本按卫生部门相关要求保存。

2. 密钥体系建设

居民健康卡对称密钥管理系统采用两级管理结构,在省建立省级密钥管理中心,各地市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可以拓展建立地区级对称密钥管理系统。

对称根密钥管理系统负责管理卫生部下发的省居民健康卡省级根应用密钥、并根据本省的应用产生及分散产生本省内应用的根密钥,每一级根密钥由上级根密钥通过本级标识(分散因子)分散而成。对称密钥管理系统以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为地市级密钥管理中心提供地区密钥生成服务。

3. 卡片制作

健康卡采集信息一方面由省(市)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中心向制卡公司专线加密传送,以在芯片上生成健康档案环境;另一方面省(市)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中心将健康卡信息中的“身份识别数据”和“金融应用选项”部分,作为金融应用的必要信息,每日集中汇总后通过专线加密形式向银行传送,供银行生成制卡信息后再由银行加密传送给制卡公司,在芯片的另一分区上生成金融应用环境。

居民健康卡中医疗应用和健康档案的管理主体为佛山市卫生局;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介质和金融功能的管理主体是银行。卫生局的信息平台负责建立居民健康卡的信息采集、密钥、应用、黑名单等管理系统,保证居民健康卡在卫生业务领域的有效应用。中国银行负责健康卡信息处理、制卡、密钥管理、授权和清算等系统管理,确保健康卡中金融功能的有效应用。中国银行金融IC卡系统,在物理上通过专线的方式,与佛山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及医院连接,支持实时的电子数据交互,并严格执行卫生局规定的方式和数据格式,确保数据交互的安全。

发卡及相关自助服务

1. 自助发卡

医院使用自助发卡机给患者发放居民健康卡,首先提示市民放二代身份证进行读取,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之后将二代身份证信息发送给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HIS系统进行校验,如果未办理过相关卡,HIS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自助终端给市民发卡并打印凭条。

2. 自助挂号

对于持有居民健康卡的患者,可以通过居民健康卡在自助终端上完成挂号。系统首先提示患者插入居民健康卡获取患者身份,患者选择科室、医生,输入密码确认是否同意医生调阅健康档案,确定应付诊金和挂号费后,使用居民健康卡中的电子现金缴纳挂号费,完成缴费。

对于没有居民健康卡的患者,使用其他就诊卡,同时使用银联借记卡在自助终端上完成挂号。系统首先提示选择科室、医生后,确认是否允许医生调阅健康档案,市民确定应付诊金和挂号费后,然后支付。

3. 自助圈存和缴费

在自助设备上实现居民健康卡借记帐号里的钱圈存到电子钱包的功能。

对于持有居民健康卡的患者,可使用居民健康卡在终端上完成缴费。系统首先提示患者插入居民健康卡获取患者身份,系统显示缴费明细,市民确认缴费清单后,系统即从居民健康卡的电子现金账户中扣款。

对于没有居民健康卡的患者,使用其他就诊卡,同时使用银联借记卡在自助终端上完成缴费。系统首先提示患者刷就诊卡获取患者身份,然后患者插入银联借记卡进行缴费。

4. 自助查询打印

患者可在自助打印工作站上插入居民健康卡(含所有类型的就诊卡),选择查询项目(病历/处方/清单/检查化验结果),自助系统将连接HIS/LIS系统获取查询结果,并将可以打印的查询结果显示在屏幕上,由患者确定是否打印。如果患者选择打印,自助系统将查询结果输出到打印机。

5. 居民健康卡写入

患者可在自助设备上插入居民健康卡,选择查询健康档案,输入查询密码,自助系统将连接卫生局平台获取患者健康档案,并显示在屏幕上,由患者确定是否更新诊疗记录,如果患者选择更新,自助系统将把最新诊疗信息写入居民健康卡。

财务对账功能

银行系统会在每日的对账时间将当日的所有转账充值流水信息(包括交易时间、流水号、银行卡号、金额等),通过一定方式发送到银行前置机的指定文件夹内,医院信息系统从此文件夹内获取对账信息进行账务核对。

总体对账流程如下:医院信息系统根据所有自助终端在对账周期内的银行健康卡交易数据,产生对账汇总报表和银行提供的对账文件来进行总账的对账,如果总账不平,医院信息系统提供账务不平的终端号在该对账周期内的交易明细报表,将其与银行的对账报表进行人工或电子核对,找出错误的交易明细。

在结算时,首先进行总账对账,如果总账和总笔数都对,则不需要进行明细对账,如果不正确,银行按约定的格式生产对账文件,由医院信息系统自动按照流水号进行明细的勾对,将不正确的记录标记出来之后人工进行核对查原因。

自助终端记录了患者在本设备的银行健康卡交易记录数据。自助终端每天定时将交易记录上传给银行系统,同时向信息系统发出结账请求。

基于信息平台的支持服务

1. 基础服务

辖区医疗机构服务层:它是面向医疗机构的业务功能,通常包括申领新健康卡、挂失健康卡、修改卡密码、跨院就诊、健康档案信息查询等。

卡管理数据服务层:指在已采集整合好的业务数据基础上的业务功能;它服务于管理部门的统计分析,同时也提供医疗机构前台系统的互操作性,主要包括卡基本信息管理、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卡信息统计分析等。

健康卡外网查询服务:居民可以在佛山健康网输入国家居民健康卡卡号和密码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预约挂号、就诊评价、修改密码等。

2. 与医疗机构接口

当市民在医院使用居民健康卡就诊后,医院应按照平台提供的接口文档,将居民健康卡基本信息、门诊信息、医嘱处方信息、收费记录、住院信息、出院小结、体检信息、检验检查记录、影像报告信息等上传至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随后,平台再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整合处理。

3. 与银行接口

居民健康卡发放与介质管理主体是银行,使用与数据管理主体为各地卫生部门。银行对申领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居民健康应用个人化数据,并将个人资料信息批量发送给制卡公司,制卡公司将个人化数据(数据采集表)写入芯片与磁条。银行进行资料审核,将卡发放给持卡人。

银行同时具有居民健康卡金融功能的挂失冻结、解冻、补卡、注销等功能,银行应将处理数据同步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保证一致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用提供Web Service接口的方式来供银行调用,同时,银行需要将每天的发卡数量情况上报给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用于对比当天的发卡数量。

4. 与自助系统接口

医院部署自助终端设备受理居民健康卡,这些自助设备需要采集信息、查询档案、激活卡等工作都需要与平台进行互联。

调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健康档案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体检记录列表、个人体检基本信息、体检报告列表、体检报告明细信息、献血记录列表、献血记录明细信息、检验报告列表、检验报告单信息、检验指标列表信息、影像报告列表、影像报告明细信息、医院就诊记录列表、医院就诊记录首页明细、医院就诊记录子索引列表、医嘱处方信息列表、住院病案首页信息、出院小结信息、某次就诊的检验报告单列表、某次就诊的影像报告单列表。

通过上述接口的开发,可在设备上通过自助系统方便查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

5. 居民健康卡的读写

根据卫生部的《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居民健康卡数据主要分为四大类:身份识别数据、卡识别数据、基础健康数据和管理数据。

身份识别数据是指持卡人的唯一身份标识,包括身份证件、人口学、联系方式等;卡识别数据是指与居民健康卡基本数据及发卡机构有关数据,包括卡基本信息、发卡机构信息等;基础健康数据是指与持卡人急诊、急救相关的静态数据,包括生物标识,免疫接种、医学警示等;管理数据是指与持卡人基本诊疗活动有关的动态数据,包括门诊摘要、病案首页、费用结算信息等,其中费用结算信息填写新农合住院结算费用。

健康卡的金融服务

第8篇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报告

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第十九条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调查

第二十一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9篇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大排查、大攻坚”的通知》(教助〔2020〕7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校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扎实开展了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现对全面排查工作总结回顾:

一、自查自纠工作部署情况

1、成立了工作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为全面排查

2016年至2020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此次工作落实落细,学校成立了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校长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工作进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员:

xxx、xxx、xxx、各班主任。

2、统一谋划,各部门联动,有步骤开展。

校长作为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确定进度安排,统筹调配工作力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稳步落实。

(1)宣传教育扶贫政策。

我校采用扶贫资助工作小组会议、主题班会,宣传栏,

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的认知度,激发教师的仁爱之心,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担当,激发学生励志图强的理想信念。

(2)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教育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利用“五一”假期,深入建档立卡户和送教上门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关爱,激励学生自强自立,并宣传扶贫扶志思想,引导家长担负起孩子的教育责任。同时告知家长2020年春季扶贫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将扶贫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3)自查自纠政策的落实情况。

5月10前,教育扶贫资助主体责任人完成对2016年春季以来9个学期的教育扶贫资助工作资料的整理,系统排查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申请评审认定过程的规范性、资助的人数金额以及发放的形式、受助困难学生的类型、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的落实,通过大排查,建立每个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台账,完成自查自纠记录表的填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20日前,在自查自纠总结反馈基础上,完成报告的撰写。

二、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

2020年春季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开展,我校按照上级布置,

及时在省建档立卡系统录入学生学籍信息,比对系统确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并与当地扶贫部门核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定建档立卡学生xx人。经公示,于4月28日通过农商行打卡完成足额发放,发放金额为xxx元。并于5月1日收讫《致建档立卡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回执。

三、2016—2019年学生资助开展情况

1、政策宣传开展情况

每一学期学校都采用了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学生和家长认真宣传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的变动,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将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告知家长。

2、资助政策执行情况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文件的规定,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落实了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合规发放了资助资金。

3、评审程序、公示等工作排查情况

我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摸排、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的流程,逐步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确保流程规范。

4、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落实情况

我校依托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的摸排,和与当地扶贫部门的对接,核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做到了建档立卡学生统计无遗漏,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

5、资助资金管理情况

经教体局和财政局审批的学生资助资金,学校财务严格按政策执行,管理规范,发放及时。

第10篇

目的 分析全省网络直报疫情,掌握网络疫情直报的质量。方法 使用excel表格统计对2005年12月1~31日传染病网络直报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全省共报法定报告传染病24种,均为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例22 481例。共查出重卡156张,占报告总数的0.69%。直报疫情卡中填写不完整的占26.35% ,出现明显逻辑错误的占1.41%。从医生填直报卡片到审核卡片,平均只需1.97d。结论 网络直报系统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疫情报告的时效性。应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尽快出台新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关键词】 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

analysis of quality of directly online reporting of legal infectous diseases in guangxi.

huang li-hua.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nanning 530021, guangxi, p. r. 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quality of directly online reporting of legal infectious diseases in guangxi for improvement of management of infectious status of the legal infecious diseases in guangxi. methods the data of directy onlone reporting of legal infectious diseases were collected and analyzed with excel in december,2005. results in the whole province, there were 2 248 cases in 24 kinds of legal infectious diseases belonged to categories b and c; 156 cards were found to be repeatedly reported accounted for 0.69%. there 26.35% of the cards were not completely filled, and 1.41% logical mistakes were also noted. averagely it took 1.97 days from filling the card to inspecting the card by a doctor. conclusion the use of directly online reporting of legal linfectious diseases has substantially improve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fectious diseases . but the managing workers be further trained and the managerial system be perfected and the standard operational regulations be stipulated and put into effect soon as possible.

key words:legal infectious diseases; direct online report; quality analysis

2004年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启用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2005年底广西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了95%以上。为及时掌握疫情网络直报的报告质量,发现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改进建议,作者对全区的法定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在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选取报告地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时间范围为审核日期的2005年12月1~31日病例,疾病种类为乙丙类传染病的疫情卡片。

1.2 方法

将传染病报告卡数据导出为excel格式,通过对法定报告传染病概念的了解、直报卡片的填写质量、重卡、报告时限进行统计分析,并对直报系统进行讨论分析。

2 结果

2.1 12月份,在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全省共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22 481例,无甲类传染病,均为乙丙类传染病。其中乙类传染病17种,发病14 940例,占当月传染病报告的66.46%,死亡81例,丙类传染病7种,发病7 541例,占当月传染病报告的33.54%,无死亡,病例构成见表1、表2。表1 2005年12月新发乙类传染病病例构成情况(略)表2 2005年12月新发丙类传染病病例构成情况病 名例数构成比(略)

网络直报疫情卡片填写质量; 1)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漏填项多为医生姓名,或只有姓没有名;2)卡片是否存在逻辑错误,如患者年龄9岁,职业填写为干部或农民;填卡日期早于诊断日期和发病日期,或诊断日期早于发病日期等。对填写质量进行统计,见表3。表3 网络直报疫情卡片填写质量情况完整或正确是构成比(%)缺项或错误否构成比(略)

2.3 网络直报疫情卡片

在导出的excel卡片中,按患者姓名排序,经认真反复核对,共查出重卡156张,占12月份传染病报告卡片总数的0.69%。

2.4 报告及时性分析 统计和分析从诊断到填卡、填卡到直报卡、直报卡到审核三个方面进行,网络直报时间和审核时间间隔情况见表4,表5。表4 网络直报时间间隔情况时间间隔(略)表5 网络直报及时性分析时间(略)

3 讨论

上述分析结果表明,使用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一年半来,即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从医生填写卡片到直报卡的审核,平均只需3.99d ,与过去报告系统实行的旬报制度相比,平均报告时间大大缩短,极大地提高了疫情报告的时效性。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控制疫情的暴发与流行提供了先决条件。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医疗机构成为网络直报质量的瓶颈,负责网络直报的保健医生是影响直报质量的关键。不少医疗机构领导不重视传染病网络报告工作,只关注经济效益,导致不少医生对传染病知识了解较少,对所需报告的传染病的时效性不清楚,这可以从表4网络直报时间间隔情况上反映出来,从诊断到填卡最长时间为195d、从填卡到直报卡最长时间为107d。迟报、漏报现象依然严重。直报疫情卡片填写质量不高。漏填或缺填的占26.35%;各级疾控中心出现逻辑错误的占1.41%。审核不严,时常出现错报或由于卡不及时或不认真,造成重卡的存在,这次调查发现重卡占了0.69%。尽管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从医生填写卡片到直报卡生成,从直报卡到审核所需时间,与过去报告系统相比,平均报告时间均大幅度减少,但是,仍有一些报卡填写、审核不及时。

针对广西目前网络直报工作现状,建议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培训,大力加强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相关报告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网络直报疫情的质量;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院和疾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医防合作,明确职责;加强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报告程序,确保报告质量和高效;加强传染病信息的监测分析利用,充分发挥预警功效;⑤尽快出台广西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随着《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改和疫情报告管理模式的改变,应尽快制定出适应新的形式与工作需要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使疫情网络直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修翠珍,周锡科,单吉玲.青岛市1990~2003年甲型肝炎流行动态分析[j].疾病监测,2005,20(9):480.

第11篇

 一、筛查对象

 参加2021年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及后续环节的考生。

 二、筛查审验方式及结果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请考生严格遵守长沙市疫情防控要求,招聘考试各环节需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需测量体温并查验考生电子健康码(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防疫行程卡(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特定人员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特定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来自低风险地区考生

 1、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为绿色的可参加招聘考试。

 2、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排查记录,无排查记录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考生

 1、考试前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防疫行程卡为“黄码(卡)”的考生,需出具近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报备(报备具体方式将在笔试公告中说明)。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未提前报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备人员笔试当天由专业机构确定是否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3、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含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健康码或防疫行程卡为“红码(卡)”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4、考试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身体临时出现状况处理办法

 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专业机构确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专业机构做出否定意见的,需退出此次招聘考试,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各个环节,考生须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2小时到达考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提前准备并截图,或彩色打印(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截图或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因人员较多,请考生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须自行打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见简章附件4)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疾病筛查时需提交此表。

 4、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当天考场均不提供考生停车,请广大考生不要开车前往考场。如自驾前往的,请预留时间寻找考场周边社会停车场停放。

 5、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6、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12篇

目的 对2006年吉林省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进行评价,为进一步提高报告信息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监测数据,对未及时报告率、未及时审核率、重复报告率以及县区零缺报率等评价指标进行查询与分析。结果 2006年全省共报告传染病报告卡72 931张,未及时审核卡片数为499张未及时报告率为0.68%,重复报告率为0.05%,累计重卡数为33张,无零缺报县区,传染病病例从诊断到审核之间时间为0.66d。结论 2006年吉林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和审核均很及时,对于传染病暴发疫情的早期识别有重要意义。另外,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告卡的审核质量需要加强。

【关键词】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评价

为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自2004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截止目前,网络直报工作已运行了3年,随着网络直报医院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彻底改变了长期的以来疫情数据收集、处理手段落后、不及时分析、利用能力有限的状况。为了更好地提高吉林省传染病的网络直报质量,现将2006年吉林省传染病网络直报情况汇总评价,找出网络直报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2006年吉林省法定管理传染病网络直报的个案资料。

1.2 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中的个案数据,导出excel表格,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网络直报情况

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为453家,2006年底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数为453家,直报率为100.00%,全省共有乡镇卫生院880家,实现网络直报的乡镇卫生院数为94家,网络直报率为10.68%。

2.2 报告单位类型分析

2006年吉林省传染病报告卡有73.65%来自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2.55%来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9.69%来自专科医院,1.84%来自乡镇卫生院,这几种类型的报告单位构成吉林省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总体,报告病例总数占全部报告卡总数的97.73%。

2006年全省共收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42起,全部结案。其中综合性医院报告4起,占9.52%;疾控中心(防疫站)报告25起,占59.52%;卫生监督所报告12起,占28.57%;乡镇卫生院报告1起,占2.38%。

2.3 传染病疫情信息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评价

2.3.1 报告卡未及时审核情况

2006年1~12月份全省共报告传染病报告卡72 931张,有499张未及时审核,占0.68%;全年10、11、12月份为未审核报告卡数最低的月份。由于未审核报告卡不参与当月传染病资料的统计,报告卡审核时间过长,势必影响对传染病的控制和决策。

2.3.2 重复报告情况

根据传染病报告卡的6个基本变量,对2006年全省9个市州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共有33张重报卡,占报告卡总数的0.05%,9个市州中的重卡数分别为松原11张、吉林7张、白城7张、四平3张、通化2张、白山、辽源各1张。传染病报告卡的重复报告可直接影响疫情报告的真实性,也影响政府行政部门的决策。出现重卡的病种主要集中在肺结核(占90.91%)、病毒性肝炎(占9.09%)。出现重卡的主要原因为病程较长,患者反复就诊、反复报告所致。

2.3.3 报告及时性分析

从“诊断到审核”是描述传染病患者就医、医院报告到疾控系统对报告卡审核的全过程,是评价传染病报告及时性的重要指标。按从诊断到审核的时间统计,2006年全省的平均时间为0.66d,其中乙类传染病为0.66d,丙类传染病0.67d,9个市(州)中审核报告卡最短时间为0.65d(吉林、白山),最长时间为0.75d(辽源)。

突发事件的发生到报告平均间隔时间为0.17d,从发生到录入的时间为0.63d,从录入到结案的时间为6.71d,从录入到审核为0.08d。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接到报告后2h内进行网络直报的突发事件有12起,占全部事件的28.57%。

2.3.4 报告的完整性

通过对报告卡的一些关键变量的缺漏项进行分析来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如将“出生日期”、“姓名”、“性别”、“发生日期”、“诊断日期”等关键变量设置为必须输入项,医生填卡日期、报告卡生成时间、各级审核时间等变量按系统的生成项进行统计,结果显示所有报告卡无缺、漏项。

突发事件报告的完整性主要从上传附件数、进程报告次数、经济损失报表填写情况和公共数据填报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评价。2006年全省报告的42起事件中,有40起突发事件附件上传,占95.24%;上传附件有利于各级疾控机构更全面地掌握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利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进程报告数为1次的有21起,占50.00%,2次的有3起,占7.14%,3次的有4起,占9.52%,4次以上的有14起,占33.33%;自9月1日起,卫生部要求报告突发事件时要填写系统经济损失报告,全省从9月1日起共报告突发事件28起,其中经济损失报表各项数据项均为0(即经济损失报表缺项)的共20起,占71.43%;公共数据项填写完整的共有38起,占90.48%;公共数据项填写完整和准确,有利于影响因素的分析,利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总结。

2.3.5 成效

实行网络直报后,吉林省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准确性和及时性有了很大提高,诊断到审核的平均时间为0.66d,与2003年的平均4.9d相比,缩短了86.53%,很大地提高了疫情报告的时效性。

3 讨论

3.1 虽然整体上吉林省传染病报告质量逐年提高,但各地区存在着对传染病报告卡审核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存在着一些报告卡未得到及时审核,重报卡未及时排查等问题。各网络报告机构应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力度,明确报告责任和时限,尤其注重对县区级疾控中心以及直报单位的管理,这是评价数据质量的源头,是系统正常运行的保障。

3.2 诊断到报告的时间长短是影响传染病报告及时性的重要因素,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接诊医生未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或疫情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将报告卡录入到网络直报系统中的现象,在诊断到审核的时间中,诊断到报告所用的时间占87%[1],故应相应缩短报告卡诊断到报告的时间,可大大提高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

3.3 从吉林省2006年疫情报告情况看,肺结核、乙肝等慢性传染病仍是影响疫情报告总体趋势的主要病种,这类疾病由于病程长,反复就诊、反复报告,诊断标准混乱的问题十分突出,对分析和评价传染病实际发病率和预防控制政策造成较大的困难。应加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报告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强对专病报告系统的监测资料的质量评价,提高诊断水平,减少重复报告的现象。

3.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督导检查,开展传染病报告及漏报调查工作。

3.5 加强对网络直报单位及县、区级疾控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尤其应加强对应急预案和规范方面的培训。加强审核权限的管理,对报告的每一起突发事件都要认直核实、确认、并保留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