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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学生会副主席工作

时间:2022-12-02 10:54:44

系学生会副主席工作

第1篇

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主 席:周陆云

职 责

一、在校党委领导下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学生会工作。

二、负责传达校党委精神,定期向校党委和校团委报告工作。

三、定期听取副主席意见,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接受监督。

四、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组织学习,部署工作,抓好落实。

五、完成校党委和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副主席:叶润和 协助主席抓好日常工作。

副主席:陈祖军 分管 社团部、学习部。

副主席:文 军 分管 宣传部、文体部。

职 责

一、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好副主席职责。

二、负责制定社团、学习、宣传、文体部工作规划。

三、指导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并进行监督抓好落实。

四、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长工作职责

秘书长:叶润和(兼)

职 责

协助主席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校党委、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日常工作联系。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社团部

部 长:刘建英

副部长:龙碧浪

副部长:周 玲

职 责

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开展社团部工作。以后勤保障服务为中心,负责起草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学习计划,撰写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学生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为学生会搞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习部

部 长:彭 戈

副部长:杨 婷

职 责

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学习部工作。以提高学习为目标,围绕电大的学风、校风建设,组织开展“互帮互助”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为全校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

部 长:邓雅兰

副部长:张 蓉

职 责

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宣传部工作。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主线,树立以电大为家,及时报道电大各项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宣传电大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教学经验,扩大电大的影响力、吸引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部

部 长:钟 振

副部长:庄舒捷

职 责

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文体部工作。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的,负责规划和实施文体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活动内容,活跃校园氛围,陶冶师生们的情操。认识文体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文体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为了能够继续正常地运转机制,进一步扩大团总支、学生会在全校学生中的影响,为广大学生 提供更为周到细致的服务;同时为广大学生 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让更多同学能有机会加入到团总支、学生会中来,团总支、学生会决定在新的学年里需要注入更多的新生力量,进一步围绕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方针,更好地发挥自身的功能,努力开创团总支、学生会在新学年中的新局面。

    二、活动时间:10月20日-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经管系第五团总支、第五学生委员会全体学生

     四、活动前期准备

    为了节省时间,在招新活动正式启动之前,应将一些需要用到的材料事先准备好。例如班级宣传人员的安排,报名表,面试 的题目以及第一轮面试 会场(教学楼课室)的布置。

    五、经管系第五团总支、第五学生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岗位设置及任期

    1、书记1名、副书记1名、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1-2名(其中常务副主席1名)、秘书长1名、下设7个部长(组织实践部、宣传信息技术部、文娱部、纪检部、体育部、生活部、学习部)和7个部门干事长。其中组织实践部、体育部、学习部各增设副部长1名。

    2、任期:团总支委员和学生会委员的任期约为一年,每年五四评优(四月)和年度评优(10月)后换届,换届前先实习一个月。即每学期初报名和实习,期中上岗,下学期中换届。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岗位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二)团总支委和学生会委员产生办法

    1、书记由辅导员担任,副书记和主席原则上在06级产生,副主席、秘书长和部长原则上在07级产生,副部长、干事长在07或08级产生。

    2、团支部委员和班委实行双重身份双重领导,既是班委又是相应部门的干事,班委既受班长的领导,又受级委部长的领导。

    3、副书记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团支书和班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4、部长由当选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相应班委(干事)联席会议选举产生。例如宣传委员同时又是宣传部干事,宣传部长由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班宣传委员组成选举团选举产生,这样自己选出来的部门部长就会服从领导。

   5、副书记和主席、副主席原则上不兼任团支书或班长职务,团支书和班长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兼任团总支委员和学生会其他职位。即团支书和班长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参选团总支委员和学生会任何职务;秘书长、部长、干事长可以兼任其他班委职务,即其他班委则可以参选相应部门的部长或副部长,但不得跨部门任职。

   6、团总支全体同学(团员)都有权参加所有职位的竞选,但竞选团总支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位,必须在大学期间有过干部经历。

   7、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该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操作细则另附。

     六、活动流程

     1.活动人员分配

    根据任务的不同,可以将策划组的成员安排负责不同部门的招新工作。比如组织实践部、宣传信息技术部、文娱部、纪检部、体育部、生活部、学习部。每个主要成员不只局限于其负责的工作,其他成员需要帮助时,可共同合作,也可自愿帮助其他成员。

    2.宣传工作

   (1)10月19日(周日)晚在风味餐厅举办主要班干招新讨论会,目的是通过班级的主要负责人让报名者详细了解经管系第五团总支、第五学生委员会,以便更加合适地选择所要报名的部门。由各班的班长与团支书向自己办同学解答关于经管系第五团总支、第五学生委员会的一些疑问,如各部门的设置情况、各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例会情况及日后各项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等。讨论会时间为21:30—22:30。各班的班长与团支书要准时到场,工作认真负责,详细记录的相关疑问。

   (2)前期的宣传时间为10月20日到10月24日三天(周一至周五)(暂定),由各班的班长与团支书向同学宣传:内容包括向同学发放报名表,向同学解说经管系第五团总支、第五学生委员会的部门设置、部门的工作任务等一系列问题,并且接受同学相关的咨询等。24号下午5点半为报名表上交的截止日期,各班或个人表格统一交到学生办114曾老师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收集整理报名表的工作。

    3.报名表整理

    10月24日(周五),收集整理报名表,统计海选人员名单,制成表格形式。整理教学楼的课室,准备好面试 相关材料和问题,做好第一轮面试 。并且通知相关面试 官,提前熟悉面试 问题和面试 过程。

    4.第一轮面试

    10月26日(周日)晚,在教学楼在教学楼c208进行第一轮面试 。

    面试 流程:18:00—18:05面试 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到场

    18:10—18:25 新生报名面试 人员入场

    18:30面试 开始

    根据报名人数安排面试 者同时进行面试 ,各班的班长和团支书作为面试 官。面试 者先进行3分钟的自我陈述,然后面试 官就面试 者所申请的部门进行相关问题的提问,主要考察面试者的表达能力、工作设想、对学生管理工作的态度、方法、管理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等。开场主持人介绍面试 相关事项,如面试 的流程,会场秩序维持等。报名者按编号逐个进行面试 ,面试 之后若无组织方的特殊相关事项交代便可离开现场。面试 结束后,工作人员收拾现场,并整理面试 材料,就第一轮的面试 做总结 。全部活动结束时间大约在10:00。

    5.综合所有面试 人员

    在第一轮面试 结束后,第二天工作人员讨论研究面试 结果,综合面试 者的才能才华和他所申请的部门所需的能力是否吻合,以及面试 表现情况来给予一定的资料整理。整理之后,及时通知下轮笔试 的时间、地点。

    6.第二轮面试 (笔试)

    第二轮面试 时间安排在10月28日(周二)晚7:30——8:30在教学楼c208进行。在第二轮面试 进行之前,事先应将会场重新布置好,并开会布署面试 前的相关工作。(第二轮面试 方案经集体商议后再做决定。)过程的一些细节有异于一轮面试 ,但更具体的还要根据二轮笔试 方案确定。笔试内容为简答题和论述题,主要考察对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生活动组织的态度、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方面。

    7.确定最终入选成员

     29日下午,根据第二轮面试 的结果,再经过具体详细的讨论研究,最终确定入选人员。入选人员的名单于10月29日(周三)傍晚公布。

第3篇

1986年5月,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年1月,任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3年6月,任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7年12月,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98年3月,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8年4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年4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

2003年12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7年4月,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党组书记;

2008年1月,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党组书记。

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

1977年6月~1987年4月,先后在银川一中、银川师专、银川市郊区掌镇中学、银川市供销社等单位学习、工作;

1987年4月,任共青团银川市委副书记;

1992年3月,任共青团银川市委书记;

1992年10月,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

1995年3月,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

1998年6月,任银南地委副书记,吴忠市工委、吴忠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1999年5月~11月挂职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

2001年3月,任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3年1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7年6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十七、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1980年9月~1992年5月,先后在北京航空学院、航空航天部五院501部等单位学习、工作;

1992年5月,任航空航天部五院501部结构室副主任;

1994年8月,任航天工业总公司五院501部副主任;

1995年5月,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五院院长助理(正局级)、神舟一号飞船系统常务副总指挥;

1996年5月,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五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2003年1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00年4月~2004年2月兼任神舟二号至五号飞船系统总指挥);

2006年5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7年12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2年3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职),自治区党委常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1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职),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1976年3月~1994年3月,先后在海原县关桥乡贺堡小学、海原县教师进修学校、海原县文化局、山西财经学院,海原县政府招待所、商业局、财政局等单位工作、学习;

1994年3月,任固原行署财贸处副处长;

1995年5月,任固原行署财贸处处长;

1997年12月,任灵武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1月,任吴忠市副市长;

2001年9月,任吴忠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3年1月,任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4年2月,任中卫市党工委副书记,市政府筹备组组长;

2004年4月,任中卫市党工委副书记、市长;

2004年5月,任中卫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年7月,任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

2008年1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1980年9月~1995年12月,先后在宁夏农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等单位学习、任教;

1995年12月,任宁夏农学院畜牧兽医系、动物科学系副主任;

1999年12月,任宁夏农学院教务处处长;

2001年9月,任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2002年5月,任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民进自治区副主委(不驻会)(其间:2002年5月~11月挂职任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2003年4月,任银川市副市长,民进自治区副主委(不驻会)(其间:2006年5月~2007年5月挂职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5月,任民进自治区主委、银川市副市长;

2007年12月,任民进中央常委、自治区主委,银川市副市长;

2008年1月,任民进中央常委、自治区主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12年12月,任民进中央副主席、自治区主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1979年9月~1993年3月,先后在湖南农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国际马铃薯中心等单位学习、工作;

1993年3月,任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副研究员(1999年3月任研究员);

1995年3月,任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所长助理;

1997年3月,任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副所长兼任农业部蔬菜品质检测中心主任;

2000年11月,任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所长;

2001年12月,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蔬菜花卉研究所所长;

2002年12月,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其间:2005年5月~2006年5月挂职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挂职);

2011年5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1984年2月~1993年5月,先后在银川市郊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银川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等单位工作;

1993年5月,任银川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1994年9月,任银川市郊区党委常委、副区长;

1995年2月,任银川市郊区党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1996年12月,任银川市郊区党委书记;

2001年2月,任银川市委常委、郊区党委书记;

2001年9月,任银川市委常委、贺兰县委书记;

2002年11月,任银川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3年12月,任银川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5年7月,任银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年1月,任银川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年9月,任吴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任吴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1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1981年9月~1996年4月,先后在宁夏农学院、西北农业大学、自治区财政厅等单位学习、工作;

1996年4月,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9年3月,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2003年1月,任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第4篇

陈独秀(1879—1942) 安徽怀宁人,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1920年8月在共产国际帮助下,在上海领导成立中国第一个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在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局书记。1922年7月,在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3年6月,在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局委员(后为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5年1月,在中共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局委员、中共中央总书记。1927年4月至5月,参加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5月,在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任期至1927年8月)、常委(任职至1927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1927年7月,被停止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1929年11月被。1931年5月,被自称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的托派组织推为总书记。中共第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中央委员,第三届、四届中央局委员,第三届中央政治局成员,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27年8月),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27年7月停职)。

王 明(1904—1974)安徽金寨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秋,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曾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生公社主席。1926年冬回国。1927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向导》编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和书记处候补书记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中共第六届(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补选)、七届、八届中央委员,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当选),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31年1月起任职),第六届中央书记处书记(1934年1月至1937年7月、1937年12月至1943年3月任职)。

王稼祥(1906—1974) 安徽泾县人,192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常委,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等职。遵义会议后,同、组成中央三人军事指挥小组。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兼代八路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副主席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驻苏联大使,外交部副部长、党组委员,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政协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等职。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六届五中全会增选),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七届二中全会递补),第八届、十届中央委员,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六届五中全会当选),第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柯庆施(1902—1965) 安徽歙县人,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安徽临时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秘书长、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部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任南京市副市长、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等职。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八届五中全会增选)。

姚依林(1917—1994) 安徽贵池人,193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冀热察区党委宣传部部长,晋察冀北方分局、中央局秘书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任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部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贸易部副部长、商业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财贸工作部副部长、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商业部部长、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职。是中共第八届(二次会议增选)、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委员(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汉族,1942年12月生,安徽绩溪人,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站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1959—1964年,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1964—1965年,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并任政治辅导员。1965—1968年,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参加科研工作,并任政治辅导员(“”开始后终止)。1968—1969年,水电部刘家峡工程局房建队劳动。1969—1974年,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术员、秘书、机关党总支副书记。1974—1975年,甘肃省建委秘书。1975—1980年,甘肃省建委设计管理处副处长。1980—1982年,甘肃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团甘肃省委书记(1982.9—1982.12)。1982—1984年,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主席。1984—1985年,书记处第一书记。1985—1988年,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88—1992年,自治区党委书记,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92—199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1993—1998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1998—199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1999—2002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2002—2003年,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2002年12月不再兼任)。2003—2004年,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004—2005年,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005年至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十五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十六届四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十七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第5篇

2月9日-10日,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在湘潭召开2012年教育工作务虚会。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王柯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厅、委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务虚会并先后发言。

二、省委教育工委所属高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在长沙举办

2月15日,省委教育工委在机关会议室召开所属高校创先争优座谈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夏智伦主持会议。工委所属高校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并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2011年度厅委领导述职测评大会在厅机关举行

2月16日下午,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举行2011年度厅委领导述职测评大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柯敏出席会议并代表厅委领导班子作年度述职以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其他厅委领导向大会提交了书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共同接受民主测评。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李红主持,省委组织部四处处长张宏益作动员讲话,厅机关全体在职干部以及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2月21日上午,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举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民政府教育顾问张放平主持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作工作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芙蓉,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魏仁忠等出席会议,各市州分管教育的副市州长,市州教育局局长、主任督学、办公室主任,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及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五、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在长沙举行

2月21日下午,省政府在长沙隆重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人民政府教育顾问张放平主持会议,省政府主任督学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陈湘生作工作报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被评为优秀的13个县市区政府和25个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市州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六、5所二本省属高校调整到本科一批录取

2月22日上午,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李友志主持召开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从2012年起将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5所二本高校调整到本科一批录取。

七、全省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2月23日上午,全省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会议举行。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发表书面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李红作工作报告。会议由省教育厅副巡视员陈飞跃同志主持。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分管综治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各高校分管维稳综治工作的校领导,厅委各直属单位分管综治安全工作负责人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八、教育部督查组来湘检查春季开学工作

2月24日,教育部党组成员顾海良一行来湘检查指导春季开学工作并调研有关教育重点工作。教育部春季检查组先后深入芙蓉区燕山第二小学、长沙财经学校、湖南农业大学等学校考察,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和有关意见建议。省人民政府教育顾问张放平陪同考察,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王柯持专题座谈会,省政府主任督学、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陈湘生作专题汇报。

第6篇

本刊讯 2016年10月16日,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江苏省文化厅承办的喻继高艺术馆开馆仪式在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喻庄隆重举行。徐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冯其谱主持了开馆仪式。原司令员朱文泉,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罗一民,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顾浩,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任彦申,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陆军,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张九汉,东南大学原党委书记郭广银,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江苏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周琪,江苏省文联主席、党组书记章剑华,江苏省档案局局长谢波,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勇,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张立辰,江苏省文化厅巡视员高云,江苏省文联原党组书记王慧芬,原联勤部部长孙心良,上海警备区原司令员江勤宏,江苏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王虹,中国工笔画学会会长冯大中,中国书协副主席、省书协主席孙晓云,江苏省美协主席、省国画院院长周京新,中国美协《美术》杂志执行主编尚辉;徐州市委书记张国华,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铁根,徐州市政协主席李荣启,徐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吴新福,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保华,徐州市副市长李燕;宋玉麟、胡宁娜、⒃啤⑿炫喑俊⒑爻伞⒏敲森等出席了开馆仪式。张志功、谭勇、程大利、吴为山等发来了贺信。向守志、方祖歧、孙晓云送了祝贺作品。

徐州市市长周铁根在开馆仪式上致辞。江苏省文化厅巡视员、中国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副主任高云宣读了中国美协发来的贺信。江苏省美协主席周京新代表艺术家发言。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讲话。喻继高致答谢辞。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罗一民,徐州市委书记张国华为喻继高艺术馆揭牌。

喻继高1932年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喻庄,是我国著名工笔花鸟画家,教授,国家一级美术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历任江苏省国画院副院长,江苏省美术协会副主席,中国画研究院院务委员,中国工笔画学会副会长等职。作品曾多次参加全国性美术展览并获奖,先后在北京、广州、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等地举办个展,多幅作品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印度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出。喻继高为国家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中南海接待大厅等国家重要场所创作巨幅工笔花鸟画作品30余幅,为党和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代表作有:《梨花春雨》《玉兰锦雉》《香远溢清》《荷香鸭肥》《白鹭颂》《春和景明》等,其单页画作品的印刷出版达8000余万张,深受大众喜爱。

喻继高艺术馆位于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于2006年开始筹建,当年6月在铜山棠张镇奠基,艺术馆占地7936平方米,2007年12月5日破土动工,2008年8月10日主体竣工。该艺术馆由徐州市城乡设计院设计,包括展馆、培训中心、牌坊、碑廊。院中有池塘、亭子、曲桥等建筑。展馆建筑面积2642平方米,东西两侧各有60多米的碑廊,主要展示其他名人书画。该馆设计在继承汉文化的基础上,又吸收了西方建筑的特点,厚重而大气,象征着中国古典文化艺术的博大精深,又寓意着喻继高先生吸收中西文化的精华,把中国工笔花鸟画发展到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2013年底,铜山区政府投资在艺术馆南侧建设喻继高艺术馆二期工程,占地约10亩,主体1919平方米。二期是集游客服务中心、艺术体验馆、展厅、会议室、工作室、艺术衍生品研发为一体的综合『生艺术体验区。

喻继高艺术馆的建设,以艺术基金会投入资金为主,该艺术馆投资约4000万元。喻继高艺术馆是集创作交流、收藏展示、学术研究、教育推广、艺术交流、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馆群。

第7篇

第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第三条主席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民富市强文明和谐的现代*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主席会议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的规定决议,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积极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举行的会议和活动。

第五条主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知识;研究部署学习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政协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三)审议本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提请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审议下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提请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四)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内容。

(五)对中共*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意见或建议案。

(六)审议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名义向中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

(七)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拟定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审议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

(八)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九)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重要活动方案,审议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

(十)执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履行常务委员会的部分职权。

(十一)研究涉及市政协全局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讨,对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出建议;指导县(区)政协的工作。

(十二)协调政协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与委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联系,促进团结合作。

(十三)处理常务委员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第六条主席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主席会议的议题由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提出,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确定。

第八条主席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九条主席会议举行前,市政协办公室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通知事项和提交会议审议的重要文件,送达主席会议组成人员;临时召开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条主席会议举行时,市政协副秘书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必要时也可邀请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协商讨论重大问题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一条主席会议须在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时方能举行。

第十二条主席会议协商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第十三条主席会议决定问题时,一般以分项审议方式通过,必要时也可以合并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对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提请人应在主席会议审议时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需继续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在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前,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秘书长作出说明;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即发生效力的文件,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或秘书长签发,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文件或办公室文件的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

第8篇

第一条 为弘扬“感恩尽孝”、“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凝聚热心公益、关心贵定发展的青年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加入以“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为理念的“春晖行动”中,力所能及的为贵定县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成立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

第二条 社团名称: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英文名称 :Chunhui Union Of Duiding)。

第三条 社团宗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响应“十八大“的号召以“亲情、乡情、友情”为感情纽带,以“志愿、公益、互动”为原则,以“尽孝、感恩、反哺”为宗旨,借助“血缘、地缘、业缘”,架起情系家乡及贫困山区的爱心人士和在外游子、在校青年学生尽孝亲人、回报家乡、回馈社会的桥梁,为家乡和贫困山区的发展实施精神性扶持和物质性援助,实现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良性活动,唤起人们对伦理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行为准则的重新认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共圆“中国梦”。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服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引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3、倡导“尽孝、感恩、反哺”的春晖行动理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引导青年学生服务团体有序的在贵定县开展活动,参与本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

5、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号召贵定县的在外游子关心家乡的发展,团结一切关心和支持贵定县发展的县内外人士,共同努力促进家乡的发展。

第五条 本联盟遵循国家有关于此类团体的规章制度,合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公益,对春晖行动具有高度认同感;

2、贵定籍在读大学生以及由其组建或负责的校内外学生公益团体;

3、贵定县企业人士、教师、青年及其他关心家乡发展的爱心人士;

4、关心贵定县发展的省内外爱心人士、青年学生以及学生公益团体;

5、承认本社团章程;

6、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1、春晖公益联盟通过纳新招纳会员,入社人或团体提出入会申请;

2、社团通过对提出申请团体或个人进行审核;

3、审批注册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发放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管理:

1、会员届期为二年,届期满后,社团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终止;

2、会员严重违纪,根据章程规定,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除名的,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停止;

3、定期召开联盟全体大会,主席向会员介绍社团活动以及工作报告。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联盟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等事项的知情权;

2、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3、参与联盟活动与接受培训的权利;

4、对本联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联盟良好形象;

2、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3、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4、积极投入本联盟的建设工作,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5、弘扬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6、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权力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常务委员会。联盟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总干事、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联盟执行机构;

3、审议联盟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联盟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联盟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联盟的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十六条 组织结构:

1、本联盟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执行总干事一名;

2、本联盟设立秘书团支部、组织组、宣传组、外联组、信息联络组职能部门,团支部社书记一名,副书记二名,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根据联盟发展情况,适量扩招。

第十七条 各组权力与职责:

1、团支部:

(1)负责联盟的监查工作及纪检工作;

(2)负责联盟与贵定县县内企业人士,爱心人士及贵定籍在外企业、政府等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筹资为家乡建设项目;

(3)负责到贵定县参与活动的各学生团体的协调工作;

(4)其他一切应由团支部负责的工作。

2、秘书组织组:

(1)统筹处理联盟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档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保存;

(3)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4)负责会场的申请和清理,会议的通知、安排和记录;

(5)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

(6)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组的工作;

(7)负责社团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8)负责各个部门、各项目组及活动团队任务分配;

(9)协调各个组开展活动;

(10)其他应当由秘书组织部负责的工作。

3、宣传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宣传工作和与县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工作,塑造联盟良好形象,提高联盟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2)负责联盟活动的前期动员与后期宣传,主要包括:海报、宣传板、横幅、新闻稿等。负责联盟视频、照片的拍摄、整理、处理、存档;

(3)负责联盟人人网公共主页、微博等宣传阵地的运行;

(4)负责社团各类宣传资料的撰写与发放;

(5)其他应当由宣传组负责的工作。

4、外联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对外联络工作;

(2)增进与其他学校社团及组织间的交流;

(3)接待联盟来访者;

(4)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系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

(5)其他应当由外联组负责的工作。

5、信息联络组:

(1)负责与贵州省各级团委、各级春晖行动联络处的联络工作;

(2)加强与其他高校“春晖社”的联系和交流;

(3)负责与春晖行动有关的信息调研;

(4)负责联盟所建立的微公益平台、网站等网络服务工作;

(5)其他应由信息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第十八条 本联盟的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本章程;

2、热心联盟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4、未受过的处分。

第十九条 本联盟主席、副主席任期二年。卸职主席经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名审议批准后,可担任荣誉会长,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例会每年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两次;

2、检查职能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

3、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本联盟出席的活动;

5、其他应当由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其他应当由副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总执行干事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其他应由执行总干事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书记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的团支部事务,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主持联盟团支部的对外联系工作和联盟内部的监查工作;

3、其他应由团支部书记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2、在本联盟所负责领域内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坚持工作;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3、未受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各组组长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工作,有权召开本组例行会议,各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1、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经民主推选、自我推荐成为下届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候选人,考察其工作能力、对联盟贡献、个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指导单位、常务委员会及民主推荐委员等各方意见确定。

2、各组租长及副组长:原则上由联盟换届大会统一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个别更换可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各负责人的罢免

2、罢免各组负责人必须由10名以上会员提交书面意见至主席,经主席审核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

3、若主席、副主席及各组负责人的决议及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后,可直接进行罢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1、上级组织拨款;

2、接受捐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公开,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在秘书组织组中选任财务专员,负责经费的申请和管理,负责联盟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监督各个组、各项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行财务公开。财务专员至少两名,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建议,由指导单位、联盟常务委员会或20名以上本联盟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知,并于7日内报指导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联盟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有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终止决议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查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经指导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指导单位的监督下,按照社团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9篇

称谓的准确翻译其关键在于译员对有关人员的身份及其称谓的表达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尤其是对称谓语的认识。一种称谓语很可能表示多种身份。从比较严格的意义上看,应使用特定的、规范的称谓语。例如:

校长(大学)PresidentofBeijingUniversity

校长(中小学)Principal/HeadmasterofGaoxinMiddleSchool

院长(大学下属)DeanoftheGraduateSchool

系主任(大学学院下属)Chair/ChairmanoftheEnglishDepartment

会长/主席(学/协会)PresidentoftheStudentUnion,ShanghaiUniversity

院长(医院)PresidentofHuadongHospital

主任(行政)DirectorofForeignAffairsOffice

董事长(企业)President/ChairmanoftheBoardofDirectors

首席长官的汉语称谓常以“总……”表示,而表示首席长官的英语称谓语则常带有chiefgeneral,head,managing这类词,因此当翻译冠以“总”字的头衔时,需遵循英语头衔的表达习惯:总书记generalsecretary;总工程师chiefengineer;总会计师chiefaccountant;总建筑师chiefarchitect;总裁判chiefreferee;总经理generalmanager;managingdirector;executivehead;总教练headcoach;总导演headdirector;总指挥commander-in-chief;generalissimo;总领事consul-general;总监chiefinspector;inspector-general;chiefimpresario;有些部门或机构的首长或主管的英译,可以一些通用的头衔词表示,例如下列机构的负责人可以用director,head或chief来表示:

司(部属)department;厅(省属)department;署(省属)office(行署为administrativeoffice);局bureau;所institute;处division;科section;室office;国务院theStateCouncil属下的部为ministry,所以部长叫作minister。汉语中表示副职的头衔一般都冠以“副”字,英译时需视词语的固定搭配或表达习惯等情况,可选择vice,associate,assistant,deputy等词。相对而言,vice使用面较广,例如:副总统(或大学副校长等)vicepresident;副主席(或系副主任等)vicechairman;副总理vicepremier;副部长viceminister;副省长vicegovernor;副市长vicemayor

行政职务的副职头衔与学术头衔的“副”职称往往用不同的词表达,最为常用的英语词是associate,例如:副教授associateprofessor;副研究员associateresearchfellow;副主编associatemanagingeditor;副审判长associatejudge;副译审associateseniortranslator;副主任医师associateseniordoctor。

当然,有些英语职位头衔,如manager和headmaster,其副职头衔可冠以assistant,例如:大堂副理(宾馆)assistantmanager学术头衔系列除了含“正”“副”级别的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外,还有初级职称如“助理”,“助理”常用assistant来表示,例如:;助理教授assistantprofessor;助理研究员assistantresearchfellow;助理教练assistantcoach。

第1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简称爱心务川

第二条、成立时间:2014年1月18日

第三条、本会性质:爱心务川志愿协会,是一个由务川籍大学生自愿参与组织并独立运行的非盈利性青年组织;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以‘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展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为宗旨;立足务川,面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以资源的纵向积累、横向协调,并为新时期的务川发展尽绵薄之力。

第四条、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务川优秀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优良文化品德,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务川大学生青年良好形象。弘扬家乡民族文化,宣传家乡旅游景点,推广家乡特色产品。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扬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稳定、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国民合法权利,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自愿接受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我们的使命:让当代大学生能成为: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知行(言行)统一,脚踏实地;理想远大,热爱祖国。敢于担当的有责任青年。

第六条、本协会原则: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七条、我们的口号:感恩故土·回报家乡。

第八条、本会精神:奉献我乐意,互助我成长!

第九条、我们的远景:打造出一支卓越,知名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队伍:专业化,系统化,让所有加入的青年大学生资源共享,以组织为荣,

第十条、本协会的目的和意义:

(1)收集各成员联系信息,汇集务川精英,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

(2) 联络务川籍在外工作人员,争取更多的人为务川发展添砖加瓦;

(3)组建一支志愿者支教团队,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奔赴各个乡镇学校去支教;

(4) 组建一个“爱心务川”公益团队;

(5)挖掘、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在外宣传务川、推广务川、发展务川;

(6)组织务川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能力的同时为家乡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7)促进组织成员内部交流,应用网络等工具,建立务川大学生我们自己的人才交流平台。

第二章、制度

第十一条、成员(待进一步确定)

务川籍大学生

第十二条、为使本协会得到更加科学完善的管理和健康良好的发展,为了能给本协会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环境,特制订以下制度。

第十三条、本协会每一位会员均应遵守组织的各项制度和章程。

第十四条、本制度尚不完善,每一位会员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章、领导及干部制度

第十五条、爱心务川志愿者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由主席或副主席负责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主席团和理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在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由主席和副主席对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和落实。确力领导干部和本会会员的考核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主席团有权修改本章程,有权吸纳和开除会员,召开会员会议。

第十八条、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领导及干部不能一意孤行,违背民主原则。

第四章、会员制度

第十九条、会员的吸纳和裁退

(1)会员的吸纳: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家乡,热爱集体,并自愿为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作出贡献,回报家乡的,递交一份申请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成为会员。

(2)会员的裁退:凡不遵守国家规章制度、本会规章制度,有损本会形象者,屡次不参加工作、活动者,视其情节轻重,经过大会研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监督的权利和有权退出本会。

(2)会员有责任参加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的相关活动,在参加活动过程中不能做出有损组织形象和利益的事,严禁会员在外个人以组织名义进行有损组织形象利益或非法的活动。

(3)为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献言献策,为家乡发展做出贡献。

(4)作为会员,有义务听从大学生青年协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安排。

(5)遵守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及相关规定。

(6)会员有权对协会的不良现象或不好做法提出反对,并可以向会长或理事会做出建议。

(7)积极准时参加本会组织召开的每次会议,不能按时参加者应事先向主席或相关人员说。

第五章、选举制度

第二十一条、主席任期为一年;

第二十二条、主席选举方法:前期由本会指导、主席和理事任命。后期发展到一定阶段由各部门抽出10%-20%的会员,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经多轮选举决定本会下届主席及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共同商议,全体会员大会上主席提名,由务川大学生青年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考核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会员档案及活动,对全体会员的工作态度、能力、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据考核评比的成绩进行奖励。

第二十五条、奖励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评比成绩,突出者在大会上予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惩罚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对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懈怠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辞职、栽退等相应处罚。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七条、各部所需预支经费须由该组负责人交财务申请一份,申请表需注明支取金额、购买物品、日期、支取人员及会长审核签字。(报销表见附页一)

第二十八条、各项报销需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的报销凭证,包括车票、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部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票原由,由部长签字;最后要由主席团审批之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条、各部的经费可随报销,但总金额在五百元以上(包括五百元)的需在三天内上报主席团审批。(外出活动不能及时报销的特殊处理)

第三十一条、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原则上不给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必须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部门责任

1. 人事机构图

协会总会办公地设在重庆,目前全国共分8个分会共同运作。协会有总会、会长团、办公室三部分组成;总会下设有华北分会、华东分会、华南分会、华中分会、西南分会、西北分会、东北分会、贵州分会8个分会。办公室下属设有组织策划部、宣传部、文艺部、后勤保障部、外联公关部5个部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在务川县内完成。协会活动范围以务川县为主,依靠会员辐射全国。

联谊会各分会

一、分会结构图

二、分会管辖范围

分会

管辖

贵州分会

贵州

西南分会

四川、西藏、云南、重庆

东北分会

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分会

北京、山西、河北、天津、山东

西北分会

陕西、内蒙、甘肃、新疆、青海、宁夏

华东分会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华南分会

海南 、广西、福建、广东、台湾

华中分会

湖北、江西、河南 、湖南

三、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职能

(1)办公室各部门职能

部门

工作职能

办公室

资料整理、归档和保管,人员安排和协调,会议安排和记录,人才发掘及培养。

负责策划、组织和参与本会爱心公益活动和资金

宣传部

做好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的宣传, 有关活动新闻稿的撰写和发表, 横幅的宣传,活动后海报的宣传

视屏录制及相关资料保存等。

后勤及安全部

主要负责后勤 ,会议安排准备 ,文艺汇演活动对嘉宾的接待,宣传安全知识等。

外联部

为爱心务川协会拉赞助,采集赞助信息,制定合作协议,联络合作单位,递交资料,报传活动进展情况等。

秘书部

开会时总要事情的记录,协助主席团,收集会费,还有保管爱心捐助的费用,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等。

文艺部

组织安排各文艺活动

为联谊会各文艺活动储备人员并不断挖掘新人才

协调各部门搞好工作

组织策划

活动策划方案的制定

活动场地布置和组织活动

(2)会长团成员职能

职位

工作职能

总会会长

总的调度活动及成员的管理

协调理事会与下面办公室、各分会搞好活动等

总会副会长

两个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联谊会

其中一个主管各分活动,

另一个主管联谊会内部各部门

各分会会长

组织各分会的建设及人员联系

组织老乡会,协调个分会组织活动

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联谊会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3)联谊会主要人员

指导委员会

指导顾问:数名

理事团队:数名

主席团委员会:7名。

主席:1名

副主席:2名

秘书长:1名

副秘书长:3名

会长团:24名。

分区会长:8名 副会长:16名

办公室主要人员:19人

组织策划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文艺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外联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宣传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后勤部

部长:1名

副部长:2名

指导顾问:由政府顾问,指导老师,名誉主席共同组成。负责指导主席团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主题、目的、思想、宗旨和意义的确定,把控本会宏观上的发展方向。

主席团:由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组成。全面负责本会运营、发展,决策、制定并落实本会近期规划、远期规划,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部署到各个部门,做好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的管理和公共关系的处理以及组织章程制度的完善。

理事团队:由协卸任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 各分会会长副会长,其他对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卸任后如无明确反对及默认为自愿进入理事会组成。保持和联协会的紧密联系,保持和增进新老会员的感情;引导协会的发展方向;参与协会重大事务的讨论、协商和决定;监督和指导协会的各项活动;监督协会的财务支出;对协会在任负责人具有建议权,理事会全体会议对协会现任会长、副会长具有弹劾提议权,弹劾提议提交协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在协会全体大会闭会期间,被提议弹劾的负责人将暂停职权,并由协会在任其他负责人和理事会共同提名其他人员代理行使。

办公室:办公室委员会由各个部正副部长组成;正副秘书长长负责统筹、监督各部开展工作,保障每次活动顺利进行。各部负责执行、实施和落实本部

门的工作,及时汇报本部门的遇到的问题和发展情况。

会长团:会长团由总会、各分会正副会长组成,使总会和各个分会之间能够相互学习和了解各会最新活动同时提供帮助,

主席:提供经验指导,以及具体活动咨询、监督。是本会的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会。对内主持本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本会统筹安排,活动计划的制定,活动总结呈报以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全面工作,管理本会的制度管理,组织执行本会计划,协调各分会工作有效开展,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秘书处:会员档案管理,本会信息管理,好的相关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事考核,汇报工作。协助主席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各项筹划工作及总结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和考勤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和参与本会爱心公益活动。

宣传部:负责本会的一切活动宣传,及时向本会主席团汇报,以及向广大会员和社会报道本会近期活动情况,扩大本会的影响,增强本会的知名度。

组织策划:负责本会的活动策划执行,活动方案的制定好修改,以及活动场地布置。

文艺部:树立本会形象,提高知名度,负责本会文艺演出活动,以及代表本会组织、参加各种文艺活动。

第11篇

出席七大的正式代表有547人,候补代表有208人,合计755人,代表着当时全国121万党员。七大代表中,除个别人后来有变化外,都对抗日战争和中国革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是中国共产党的精英,是中华民族的楷模。

在755名中共七大代表和候补代表中,江西籍代表有102人,几乎占了七分之一。未出席会议的饶漱石、曾山,在大会上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七届中共中央委员共44名)。这一数字表明:自古以来人杰地灵的江西,在抗日烽火中依然英才辈出,江西人民对抗日战争做出了重大贡献。建国后,他们都成为了党、政、军和各条战线的领导骨干,有的还成为了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为保卫和建设新中国建立了卓越功勋。

据统计,赣籍七大代表中,有开国将军35位。

其中上将1位:陈奇涵。

中将11位:王宗槐、王辉球、朱辉照、余秋里、杜平、邱会作、贺庆积、钟汉华、袁升平、黄志勇、温玉成。

少将23位:丁盛、王力生、王英高、龙飞虎、刘玉堂、严庆堤、何运洪、吴保山、吴烈、张开荆、汪东兴、邱先通、陈力、金如柏、胡云生、钟人仿、钟元辉、钟生溢、钟辉、徐光华、黄有风、黄作珍、黄振棠。

在这些将军中,有23人先后担任过大军区领导职务。

历任中共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顾委委员23位:

丁盛,孔原,何克全,刘俊秀,余秋里,李井泉,杜平,杨尚奎,汪东兴,邱会作,邵式平,陈正人,陈奇涵,周兴,罗贵波,饶漱石,袁升平,康克清,黄志勇,黄欧东,曾山,温玉成,高自立。

曾任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领导职务的有36位:

孔原,王卓超,王萱春,邓飞,刘三源,刘俊秀、刘海滨,刘寅,刘惠农,朱开铨,何克全,余秋里,吴继周,李井泉,杨尚奎,汪东兴,汪金祥,肖贤法,邵式平,陈正人,卓雄,周兴,易秀湘,罗志敏,罗孟文,罗贵波,胡嘉宾,赵林,钟平、饶漱石,钱益民,高自立,康克清,黄欧东,曾山,曾宪辉。

在解放战争中牺牲或在建国后病故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有9位:

刘玉堂、刘海明、刘德彪、匡唐伟、江天辉、李辉、杨保生、贺怡、钟民。

出席中共七大的江西人还有21位:

毛彪、古德勤、刘咏柏、何祖福、张阜民、张捷勋、李建华、李珊、李贻树、肖家桢、杨希祥、昌炳桂、段德彰、洪涛、胡廷、夏德胜、聂显书、曹光清、程祥元、蔡明、潘开文。

为了系统、深入地研究江西的地方党史和党史人物,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发挥党史工作资政育人的作用,特对与江西党史关系密切的部分江西籍的七大代表简介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邓飞(1912―)兴国县人。1927年参加农民协会,1928年加入共青团,1931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红二十一军第六十一师一八一团政治委员、红三军团第三师政治委员。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和长征。七大前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直属政治部主任、联防军后勤部政治委员,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七大。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吉林省委委员、四野第四十三军政治部主任。建国后为第一任南昌市市长,历任南昌市委副书记、江西省委委员、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粮食部副部长。

刘俊秀(1904―1985)永新县人。1926年10月参加农民运动,任乡农会主席。192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永新县苏维埃政府巡视员。出席了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长征时任红六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中共晋西北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七大结束后任随军南下的第九干部队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吉林省委委员、民运部部长、延边地委书记等职。建国后曾任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第一副书记、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中顾委委员。系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危秀英(女,1910―2005)瑞金县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兴国县妇委主任、江西省委妇女部干事。曾出席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从江西出发的30位长征女红军之一。到陕北后任陕北省委妇女部部长。1937年12月派回江西,任赣粤边特委委员、赣南特委常委兼妇女部长。七大后赴东北,曾任吉林省委委员、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省委妇委书记、省妇联主任、华南农垦总局副局长、江西省政协常委、全国妇联执行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等职。

朱开铨(1901―1993)瑞金县人。1926年秋参加农民协会,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瑞金县云集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区委书记,中央土地委员会委员,在云集区开展查田运动试点。后任长胜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粤赣省土地部部长,会昌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央政府主席团巡视员。长征到陕北后,任陕甘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党团书记,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党团书记,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副厅长、陇东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建国后曾任宁都专员公署专员兼法院院长,赣西南区党委委员,中共江西省委委员,省民政厅长、党组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余秋里(1914―1992)吉安县人。1929年加入共青团,1931年转为中共党员。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工农检查委员会委员、红六军团第十八师五十团政治委员。参加湘赣苏区反“围剿”和创建湘鄂川革命根据地的斗争。长征后曾任八路军三五八旅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第一野战军第一军政治委员等职。建国后曾任西南军区后勤部部长、党委书记,总财务部部长、党委书记,石油部部长、国家计委主任、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处书记、中顾委常委。中将。

李井泉(1909―1989)临川县人。1927年春加入共青团。八一起义军南下时入伍。1930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红三十五军政委、二十一军政委等职,参加了多次反“围剿”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三五八旅副旅长、旅政委、抗大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晋绥分局书记兼晋绥军区政委、西北局常委。建国后曾任四川省委第一书记、西南局第一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系中共第八、十、十一届中央委员,八届政治局委员,中顾委常委。

杨尚奎(1905―1986)兴国县人。1928年参加农会和游击队,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兴国县委宣传部长,胜利县委书记,石城县委书记,江西省委委员、宣传部部长,赣南省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红军长征后,任赣粤边特委副书记、书记,协助项英指挥赣粤边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曾任赣南特委书记、中央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参与七大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七大结束后任南下广赣大队副政治委员。后赴东北,任吉林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秘书长。建国后曾任江西省委副书记兼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赣西南区党委书记、赣西南军区政治委员、赣西南行政公署主任。1952年11月后历任江西省委书记(后称第一书记),江西军区政委、党委书记,中南局委员,华东局书记处书记,福州军区政委,第一届至第四届省政协主席,省人大主任,中顾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

汪东兴(1916―)弋阳县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共青团,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同时参加工农红军,曾任总政直属队政治指导员。长征到陕北后任红军第一后方医院政治委员、中央军委卫生部政治部副主任、陕甘宁边区医院副院长、政治委员。1942年后在中央社会部工作,历任三室副主任、二室主任、党总支书记。1947年跟随、转战陕北,任中央纵队副参谋长。后任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处长。建国后曾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兼警卫处处长、公安部副部长兼中央警卫局局长、江西省副省长兼农垦厅厅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1965年11月任中央办公厅主任兼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是中共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九届政治局候补委员、十届政治局委员、十一届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常委,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中顾委委员。少将。1976年10月在、领导下参与粉碎“”。

邵式平(1900―1965)弋阳县人。1925年加入共青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大革命时期曾任北师大党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1926年任中共弋阳特别支部书记、1927年任浮梁县委书记。大革命失败后,和、黄道一起领导弋横暴动,创建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先后任横峰县委书记、江西红军独立第五团政治委员、信江特委军委书记、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军前委书记、红十军政治委员、赣东北特区党委常委兼军委主席、闽浙赣省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闽赣省委书记、闽赣省革命委员会主席、闽赣省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参加长征后,任军委第二纵队参谋长、红五军团地方工作部部长、大金省委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代表。抗日战争时期,任陕北公学教务部部长、抗大二分校副校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任吉江省委副书记、吉江军区副政委、东北行政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建国后曾任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席、省长、中共江西省委第二书记、书记处书记、中南局委员、华东局委员、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陈正人(1097―1979)遂川县人。1925年加入共青团,并于同年转为中共党员。1926年任遂川县特别支部书记。大革命失败后任万安中心县委宣传部长,参与组织万安暴动。1928年5月上井冈山,任湘赣边界特委委员,参与了根据地的创建、发展工作。后任江西省委书记、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党团书记等职。因病未能参加长征。1937年到延安,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西北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抗战结束后,任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主任、吉林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建国后曾任江西省委书记、江西军区政治委员、省政协主席。1952年调任国家建筑工程部首任部长,后任国务院第七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农业机械部部长。系中共八届候补中央委员,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陈奇涵(1897―1981)兴国县人。1925年入黄埔军校任教,历任队长、政治大队长。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孙中山领导的第一次北伐和平定广州商团叛乱及滇桂军阀杨刘叛乱。1926年年夏奉命返赣,在赣州、抚州开展工农群众运动,建立党的组织。1927年春任军官教育团参谋长、党支部书记。八一起义后任赣南特委委员兼军事部长、兴国县委常委、兴国县革命委员会党团书记,参加创建赣西南革命根据地。1930年后,任红军军官学校三分校教育长、红三军参谋长、红四军参谋长、红一军团参谋长、江西军区参谋长等职。参加了历次反“围剿”斗争和长征。到陕北后任十五军团参谋长、绥德警备区司令员、中央军委总参谋部部长兼延安卫戍司令、抗大三分校校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冀察热辽军区副司令员、吉林军区副司令员、辽宁军区司令员、东北军区参谋长。建国后曾任江西军区司令员、中国人民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上将。是中共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罗孟文(1905―1988)赣县人。1926年秋加入农民协会,次年参加农民暴动。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西省委候补委员、白区工作部部长。赣南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并短期省委书记。红军长征后,任杨赣特委书记兼红十三团政委,在杨赣地区开展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赣西南特委民运部部长。七大后任中央南下广赣大队支部书记、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建国后曾任赣州专区专员、赣西南区党委副书记,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监察委员会书记、统战部长,省政协第一、二、三、四届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贺怡(女,1911―1949)永新县人。1926年加入共青团,1927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赣西南特委候补委员兼妇女部长、瑞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新四军驻吉安办事处副主任兼统战部副部长、赣东北特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建国后曾任吉安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49年11月因车祸殉职。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钟平(1907―1987)兴国县人。1926年参加革命,1929年加入共青团,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兴国县崇贤中心区委书记、杨殷县委书记。长征时任红五军团地方工作科科长、红三十一军地方工作部部长。抗日战争爆发后,奉派回赣南,任赣粤边特委组织部长、赣西南特委组织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辽北省西安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松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建国后曾任重工业部部长助理、化工部部长助理、江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江西省委候补委员、省政协副主席。

钟民(1911―1954)瑞金县人。1930年加入共青团,次年转为中共党员。历任红军排长、连长、营长、少共瑞金县委宣传部长、少共江西省委宣传部长。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任汀(州)瑞(金)特委委员、瑞金游击队负责人。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二支营长、团政治处主任、苏中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第一师第三旅副政治委员。七大后赴东北,任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二军第一五五师政治委员。建国后曾任赣西南行署副主任、赣南行署主任、赣南区党委第二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委员。1954年12月因病逝世。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第12篇

一、认真学习精神,深刻领会实质

及时组织学习。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和市委《意见》下发后,县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就全县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对如何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工作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县委书记游开余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志分别作了中心发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见》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平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炳坤等领导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原创:广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明确了市委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提高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深入传达贯彻。2005年3月29日,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传达和组织学习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首次表彰了在人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10个先进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今年1月,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县委再次表彰了10个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17名先进个人。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05年5月23日和2006年3月7日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提出了“四个落实”、“三个促进”的工作要求。“四个落实”即:落实好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提出的任务,落实好当地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好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应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三个促进”即:促进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促进人代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圆满实现,促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和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后,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把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有的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传达学习,结合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县委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讨论。

研究出台文件。为确保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贯彻落实收到实效,县委研究出台了《中共邻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县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意见》和县委《意见》要求,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拟定了实施意见,制发了《邻水县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二、加大领导力度,落实工作责任

县委根据市委《意见》精神,召开常委会,对全县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法定职权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一是明确县委书记亲自抓人大工作,县委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各乡(镇)党委也按照县委会议的精神进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参加或列席乡(镇)党委会在县委文件予以了明确。三是县委把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与保证人大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强化了全县各级狠抓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工作的责任。四是县委党校(含行政学校)把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每期干部培训班,把宪法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基本知识作为必修课,列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人大知识培训制度。去年县委党校举办的县级机关副局长培训班,教学内容安排了《民主与监督》专题,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开模主讲。五是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的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市委《意见》的实施意见安排,明确了常委会领导牵头抓落实,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分24项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县级和乡(镇)人大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大专职干部,促进人大工作质量和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行权能力提高,是贯彻落实《意见》的落脚点。

人大主席专设。根据《意见》要求,全县各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并进入乡(镇)党委任委员,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担任的,配一名专职副主席,符合条件的按正科级配备,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人大组织建设。目前,全县45个乡(镇)有40个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其中,专职人大主席38名(全部进入了同级党委任委员),专职人大副主席2名(其中正科级1名);有1个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有4个乡(镇)因去年底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调整暂缺。

机构人员落实。县编委及时核定编制,出台文件规定每个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办公室,在乡(镇)公务员中调剂配备人大主席团专职工作人员落到实处。目前,全县45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均有专门的办公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有两个乡(镇)配了2名工作人员,解决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无人办事的问题。

工作经费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意见》的规定,县、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活动开展,保证了代表阅读“一报一刊”。

干部交流加强。县委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和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优化了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3名,3名科员提拔担任了常委会工委副主任,1名工委主任交流到县政府采购中心任主任,1名工委副主任交流到县政府法制办任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交流到县政府任副县长,1名人大主席交流到乡任党委书记,1名局长交流到县人大常委会任工委主任,1名镇党委书记和1名人大主席交流到县人大机关任工委副主任。干部的提拔交流,不仅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而且进一步调动了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政策待遇从优。县委和“一府两院”召开的有关重要大会,均安排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根据省委和市委的文件规定,县委制定了符合邻水实际的关于人大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政策。从县级机关和县级部门调到县人大常委会任职的同志的待遇,均按省、市、县的规定予以落实,与原单位同级在职干部保持了一致。

四、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县委对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推进人大工作全面走向规范化,努力提高依法行权能力作为重点。一方面,将过去建立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修正,使之更加符合现实需要。另一方面,组织人员认真钻研人大工作理论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先后制定通过了《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陪审员任免实施办法》、《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规定》、《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办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暂行办法》等。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普遍建立健全了“十项制度”,即主席团例会制度、学习制度、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代表视察制度、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制度、办理来信来访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考核制度;建立了“七簿一册”,即选民登记簿、收发文件登记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主席团会议记录簿、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薄、代表先进事迹登记簿和代表花名册;做到了“四有”,即有办公室、有吊牌、有文件柜、有办公设施;落实了“五上墙”,即将《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十项制度”、“主席团成员分工”装镜框上墙。制度的建立完善,规范化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人大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要求,加强常委会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好学习动员、征求意见、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回头看”等环节,找到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要“强化‘三新’理念(即新的思路抓党建、新的状态抓工作、新的精神抓落实)、促进‘’好转(即党风、政风、学风、作风)、培育‘五视’修养(即视党建为生命、视人大为家园、视人民为主人、视工作为乐趣、视奉献为光荣)、打造‘六型’机关(即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高效型、清廉型)”的先进性教育目标,切实进行整改,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五、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县委对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非常重视,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活动大力支持,对人大代表中的各级各部门领导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去年以来,我县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了代表工作。一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指导。去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片区,对基层的县人大代表开展了以《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共培训人大代表210人。通过培训指导,各乡(镇)人代会更加规范,选举等各项表决没有出现违法行为;闭会期间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能够按法定要求召开,会议实效也有所提高。二是扩大代表参与渠道。县人大常委会的每次会议,均邀请了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既扩大了他们参与的渠道,又将常委会的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三是开展评议、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和代表联系活动,丰富了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5次;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代表小组组织视察了大洪河库区开发、道路整治、金融工作等6个方面的工作。开展这些活动,均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参加。乡(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有效开展了评议、视察、执法检查和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柑子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群众反映楼高的吃不到水、楼低的吃浑水问题,组织镇人大代表对柑子镇水利水保站进行工作评议,解决了供水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很好。合流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对派出所、供电所、水利水保站的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兴仁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85人对镇属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九龙镇等乡(镇)人大主席团对《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小城镇居民饮用水源、打鼓山水库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合流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合视察了九峰至坛同公路的建设情况和华蓥山大峡谷景区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一路一景区”的建设。四是加强与选民的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每个主席团成员联系3名代表,每1名代表联系2名选民,柑子等乡(镇)还建立了“选民联系卡”。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这些工作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对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强代表和选民的联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五是开展代表争先创优活动。县人大常委会报经县委同意,作出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尽职责、讲文明、比贡献”活动,鼓励和支持县人大代表在各条战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这项工作在2006年1月召开的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评比表彰,共表彰了20名优秀县人大代表。九龙等乡(镇)人大主席团为配合此项活动,原创:在代表中创造性地开展了“五带头”竞赛活动。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人大决议决定,带头勤劳致富,带头为民办实事,带头扶贫济困奔小康。六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去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在九龙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今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鼎屏镇、冷家乡继续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