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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庭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17 12:45: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院民事庭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院民事庭工作总结

第1篇

民商事审判工作总结

1、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拓展审判领域,依法快捷审理了一大批民商事案件。一九九八年至二00二年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纠纷案件79045件,审结77160件,结案率为97.6%。年平均结案15432件。其中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73755件,审结71975件,结案率为97.6%。在受案类型上仍以买卖、借款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为主,同时积极受理和审结了一批破产、证券、期货、票据、保险、公司股东权确认及行使纠纷、商标、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纠纷、代位权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民商版权所有事审判领域得到不断拓展。

2、以审判方式改革保证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五年来我们,一是从改革民商事庭审方式入手,狠抓程序公正。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审案件应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开庭率为100%,二审案件的开庭率在90%以上。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大部分案件做到了当庭举证、质证,当庭认证、辩论,当庭宣传,使审判程序逐步规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是,全面落实证据规则,举证时限制度。增强当事人举证意识,将当事人举证的诉讼义务与诉讼后果联系起来,从而有效地缩短了办案周期,同时严格执行审限制度,普遍实行了排期开庭,审限跟踪、警示、催办和通报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案件审限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予以奖惩,使案件超审限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三是从依法完善合议制入手,狠抓办案质量。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长选任制将合议庭的责、权、利落到实处。坚持由合议庭评议决定案件的程序问题和实体处理。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全市法院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分工比较科学,配置比较合理的民商事审判体系,基本形成了民商事审判的新格局,民商事审判的地位得到确立。

3、开展调研和业务指导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注意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工作。一方面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高院下达(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的调研任务。另一方面,也注意从审判实践中及时发现研究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经验。近年来市中院组织制订了《破产清算操作规程实施细则》、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两个司法解释作出了理解与贯彻的意见下发各法院供审理案件时参考。尤为可喜的是全市法院的民事商审判人员能够潜心研究,撰写较高素质的学术论文,在中院评选出的近三年的获奖论文中,出自民商事审判人员之手的占了较大比例。版权所有

4、加强队伍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民商事法官队伍建设作为审判队伍建设的核心。抓教育整顿,提高政治素质,抓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抓监督查处,保持队伍的廉洁。三管齐下使全市民商事审判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同时,全市法院还鼓励支持民商事审判干部在职进行“专升本”、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为培养知识型、专家型的职业法官作了准备。

五年来,我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众所周知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审判人员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思想道德水平不高,办案中徇私枉法,吃请受礼,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有些审判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导致案件裁判不公;有些审判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旧观念,有些案件存在明显的违反诉讼程序问题,少数案件超审限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第2篇

通过主审法官的选任,推行法官员额制,把具有较强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法官选拨到主审法官这一重要的岗位上来,充分挖掘现有审判资源的潜力,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选任主审法官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主审法官的任职条件

主审法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或者系本院审判员。

3、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地制作法律文书。

4、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领导机构

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法委的参与、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五、主审法官的职数

按县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主审法官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全院设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非经考试任命,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的,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得低于同类主审法官的平均办案数。

六、主审法官的选任程序

1、设立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由院长业宁州任组长,政治处主任周明全任副组长,副院长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组员,组成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

2、确定主审法官员额并公布。第一任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分为刑事主审法官和民事主审法官两类。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报名。除院领导外,凡本院审判员均须报名参加选任;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也可报名参加选任。

4、资格审查。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5、业务及综合素质考试。主审法官考试分为业务素质考试、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庭审能力考试、公文写作能力考试、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共五场,总分100分。若报名参选人数达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违背《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选任主审法官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试办法,对考试内容和形式作适当调整。

①业务素质考试。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占总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②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题目,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占总分的1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③庭审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法庭审理结束,由考评组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占总分的2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④公文写作能力考试。由应试者自定题目,写一个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或工作方案,占总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⑤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第一,选一个案情复杂、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二,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三,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依据,占总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6、公布考试分数。

7、根据考试、考核、考察情况,公示拟任名单。

8、公布选任结果,办理任职手续。

9、由本院院长颁发任命书。

七、时间安排

为加快推进以员额制为方向的法官职业化进程,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定于**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组织实施,于**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任工作,当选的主审法官于**年1月1日履职。报名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

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为三年,从**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履职期限内的主审法官拥有主审法官职权,履行主审法官职责,享受主审法官待遇,承担主审法官责任。

九、主审法官的职权

1、独立审判权。主审法官拥有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的职权。在独任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对最终的裁判结果有决定权;在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有独立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在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2、组织管理权。主审法官有权组织本审判单元的审判管理工作,有权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权安排书记员的工作。

3、考核建议权。主审法官有权考核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并有权建议奖惩、晋升或处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4、主持庭审权。独任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主持;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

5、签发文书权。非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一律由承办的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

6、建议讨论权。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有权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报请分管院领导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十、主审法官的责任。

1、独任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

2、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对于应由合议庭承担责任的,担任审判长的主审法官应承担主要责任,坚持正确意见的主审法官可免除责任。

3、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独任审理的主审法官或参加合议庭的主审法官有过错的,视情况确定责任。

4、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由于主审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不严,指导不力,监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犯有重大过错,除由本人承担责任外,主审法官视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6、主审法官应按期完成分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拒绝工作或消极应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职责从严论处。

一、主审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届满而免除的;

2、因主审法官自身过错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职务的;

3、因违法审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在审判工作中有重大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因身体状况难以继续履行主审法官职责的;

7、因本人提出辞职,并被批准的;

8、因工作需要调离审判岗位的;

9、其他不宜担任主审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项所列情况,被免去主审法官职务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主审法官选任。

二、主审法官的补缺

1、主审法官实行三年一届,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满,有主审法官中途辞职、免职或调离的情形发生时,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可以本届主审法官考试排名为序,依次替补;补缺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3、补缺的主审法官任期为本届未满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补,而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指定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三、主审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选任为主审法官的,在部门领导职务空缺时,作优先考察人选。

2、经济待遇:(1)主审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资职级待遇;(2)按《第一任主审法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主审法官,可享受每年1.5万元的岗位责任津贴。

第3篇

写好工作总结,须勤于思索,善于总结。这样可以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具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总结中,那么你们知道关于2020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内容还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2020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怎么写,欢迎参阅。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

我在_年度我通过了司法考试,来到了咱们_律师事务所这个新家,开始实习。回想起来,实习期还真快,我在_律师事务所里实习期收获颇丰,回想起所里与同志们一起工作、生活的经历,我感到很开心,每当我想起谭律师要从咱们_律师事务所回县司法局上班了,我们所里为他开欢送会那天,所里的每个人都给他祝福,都畅所欲言地与他交流,我们所里通过这次欢送会,让我充分体验到_所如家一般地温暖。

去年还是夏日炎炎,我所的实习律师一同去省里参加了实习律师学习,在学习期间,我们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就连吃饭时,我们还相互帮着盛一碗饭,舀一碗汤,或互看一下行李,或在学习之余一起散步,或一起到书店买书看书,在去省里学习的这段时间,所里的内勤小谷也在省城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学习,我们所里的大哥们还专程到她学习的地方去看她,去鼓励她,从这些生活中细枝末节看,体现了我们_律师务所是非常温暖的,这段学习生活回忆起来也非常开心。

在省里实习律师培训结束后,我们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律师队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将忠于宪法、忠于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法》,切实履行律师义务,……为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律师宣誓的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倍感兴奋。我感觉从走进_律师事务所的那天就一直非常开心,非常兴奋。

除了给谭律师开欢送会,除了有实习律师宣誓外的人生经历外,在2009年度里,我们在县司法局局领导的关怀下,还学习了科学发展观,还写了自查自纠的工作报告,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过去的一年,在我们_律师事务所,还有许多让我难以忘记的事。

从我走进咱们湖南_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我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调查取证、写文书、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老师一起办理了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

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陈主任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在我实习期间,我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

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

最棘手的案子,是石远树与桑植宏源煤矿的合同纠纷案,这一个案件因证据形式要件有些欠缺,再加上法写官认为法律关系复杂,所以在一审时,前后就开了四次庭,后因对方上诉,在二审又开了一次庭。仅这一个案件,就让我明白了律师工作并不轻松,是非常操心劳累的职业。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

时间真快,一年的时习期间已经满期,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体验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明白了律师业竞争激烈,律师工作并不是轻松休闲的职业,所以我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以求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

江西_律师事务所在201_年_月_日与_分公司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律所指派本律师负责贵单位具体法律顾问工作。光阴荏苒,时间已过去半年。现对这半年来的工作作个总结,以期双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进。

一、提供法律咨询,分析企业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有句谚语“法律如空气一样,无所不在。” _x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历史较久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又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特种行业。因此,在资产、人员、经营方式、内部管理上,更要求审慎处理每一件企业事务。本律师通过电话或亲临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

二、全程介入公司资产购置、处理等重大企业事务。

随着公司经营方针、策略的变化,需要购置合乎规划的民营油站,出售闲置的自有油站。这涉及到资产数额、产权过户,防范交易风险等问题。本律师对经济合同全面审查修订。另外,对一起违规给大客户佣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纠正。

三、利用自身优势,企业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律师作为多年的社会律师,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善与法官司沟通,熟悉诉讼技巧,努力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对一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油站产权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取得了预期结果。现另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院审中。

四、对下半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计划与展望。

双方人员多来往,交流信息,加强沟通。有涉及企业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本律师将通知公司,建议组织学习。必要时,本律师将会商安排时间,集体授课学习、探讨。公司方面,对经营方针政策、重大管理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变化,经济合同,将相关文件复制本律师,给予审查。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

法律顾问工作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孝南建设的重要助力。今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四位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下,孝南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中选聘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区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共计5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二是积极为发展经济服务。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9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起草章程复函4次,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30余次,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在专业服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参与行政应诉,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在我区首次行政复议委员会上,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结合案情,深入剖析,最终促进了黄某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同时缺乏激励机制,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区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多年,虽然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应进一步扩大,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第4篇

关键词:涉美婚姻;法律思考;比较研究

中美婚姻法律制度的差异,中美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势必对缔结涉美婚姻产生障碍,许多法律层面的实务性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一、中美法律关于结婚规定之异同

(一)结婚条件的异同

美国1970年通过的《统一结婚离婚法》(UniformMarriageandDivorceAct)规定,写作英语论文结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一方由于无智力或智力不健全,或由于酒精、或其他致人麻醉的物质的作用而没有能力表示同意,或一方是在暴力或胁迫下,或在有关婚姻的重大问题上受到欺骗的情况下,所缔结的婚姻无效。第二,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年满l8周岁可以结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获得其父母或监护人或法庭的许可后,也可以结婚。第三,结婚的三种禁止条件:①一方尚未离婚的,禁止结婚;②直系血亲之间、兄妹或姐弟之间禁止结婚;③伯父、叔父、舅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或姑母、姨母与侄子、外甥之间禁止结婚。除此之外,美国许多州还规定了其他禁止结婚的条件,主要包括:同性不得结婚;堂(表)兄妹之间、堂(表)姐弟之间不得结婚;直系姻亲之间不得结婚;患有性病者不得结婚等。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条与美国法律规定基本相似,体现了婚姻自由的立法精神。第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一条比美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要晚一些,符合中国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国情。第三,禁止条件: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得结婚。这比美国法律规定更加宽泛、更加完备,充分考虑了优生优育的立法原则。

(二)结婚程序的异同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结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①结婚申请。②结婚批准。③结婚准备期与结婚批准有效期,该法第204条规定,除法庭命令自签字时起即生效的情况之外,在本州内结婚的批准在签字之日起三天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为180天。即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申请获得批准以后的第3天到第183天这一期间内举行结婚仪式,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④举行结婚仪式,该法第206条规定,举行结婚仪式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不得采取私人性质的结婚仪式。也就是说,结婚的男女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面前依法举行婚礼。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相对美国法律规定而言。我国法定的结婚程序相对简单,既不需要结婚准备期与结婚批准有效期,举行结婚仪式也不是必经的法定程序。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下列四种情形宣告婚姻无效:第一,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婚姻;第二,一方有性生理缺陷的婚姻;第三,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第四,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婚姻。另外,美国法律还规定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虚假婚姻多数发生在移民领域,即美国之外的公民欲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移民美国。美国法律规定了两种可撤销婚姻的状况:一方精神或身体不健全的婚姻;一方受胁迫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没有虚假婚姻属无效婚姻的规定。关于可撤销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中国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限于受胁迫一种,性无能及拒绝性生活不能成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理由,仅作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依据。

二、中美法律关于离婚规定之异同

(一)离婚理由的异同。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

将“婚姻关系无可挽回的破裂”这一无过错理由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写作留学生论文但到目前大多数州实行的是有过错与无过多相结合的离婚制度。美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无过错离婚理由:第一,分居。指婚姻当事人依法解除同居义务但仍然保持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第二,不和谐。指当事人达到不可能维持正常的同居生活以及婚姻关系。第三,婚姻关系无可挽回的破裂。

一般指婚姻双方因无法协商的差异而造成破裂,导致不能恢复的程度。规定了四种有过错离婚理由:通奸;虐待;遗弃;其他各种离婚理由,如重婚、不人道、、有罪判决、酗酒、吸毒、恶疾等。

我国《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同时,还对现役军人离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离婚作出了特别规定。

这些规定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有过错离婚理由与无过错离婚理由相结合的立法精神。

(二)离婚程序的异同。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也要法庭裁判。美国法院一般只有在无过错离婚的案例中,才适用调解程序,但对于涉及子女监护和探视问题,一般都进行调解。美国法律规定了离婚抗辩制度,所谓离婚抗辩,又称离婚的限制或阻却离婚的事由,指一方配偶即使有离婚理由,但他方也有一定的事由存在,法院应据此理由不准离婚,也被称作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有权提出抗辩,以阻止离婚的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登记离婚与单方诉讼离婚。对于离婚合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一方户口所有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必到法院办理。第二种途径,是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与美国婚姻家庭法相比,我国离婚程序显得简洁而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但法条规定比较抽象,操作更多依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三)离婚后果的异同。美国法律大体规定了四个方面的离婚后果。第一,身份上的后果:主要包括再婚的自由、姓氏的变更和子女的监护。关于子女监护,<统一结婚离婚法》第402条规定,法院应使有关监护权的决定符合子女的最大利益,要考虑的因素有:父母一方或双方在监护问题上的愿望;子女在监护人选问题上的愿望;子女与父母一方或双方,其兄弟姐妹及其他对子女最大利益有影响的人相互之间的作用和关系;子女对家庭、学校和居住地的适应;所有有关监护关系者身心健康状况。第二,财产上的后果。主要是对财产的分割、扶养费的给付等。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规定,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同时,美国广泛实施婚前财产协议,几乎所有的州均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处理自行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协议书,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债权的承担等,但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关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扶养,《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在离婚诉讼或在扶养费诉讼中,只要发现当事人一方离婚后,财产拥有情况不足以维持其合理的生活需要,并且因抚养子女原因不能工作或即使工作也不能达到上述需要就可以判令有能力支付的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扶养费的数额根据具体的因素考虑。第三,离婚损害赔偿。《统一结婚离婚法》没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一些州的损害赔偿制度是通过判例的形式体现的。第四,子女抚养。美国法律规定,父母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费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可自行约定,否则法院不予认定。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子女的经济来源;监护父母的经济来源;婚姻解除前子女的生活水平;子女的身体和感情状况以及受教育所需要的费用;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经济来源及其生活需要等。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的身份后果。法律尽管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双方之间的身份后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双方从离婚之日起就有了再婚的自由。关于财产上的后果,《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一点,与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基本一致。

关于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给付,法律规定了两种情形:其一是经济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其二是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虽然是经济帮助,但与“扶养”概念显然不同。《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离婚后对子女产生的民事责任依然有连带赔偿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这一规定为离婚家庭的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缔结涉美婚姻需要着重考虑的几个问题

通过对中美婚姻法的比较,笔者认为,尽管中美婚姻制度有许多共同点,但差异显而易见,而这些差异源于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宗教背景,如果形成冲突,往往难以调和。因此,缔结涉美婚姻应着重考虑以下问题。

(一)心理预期与现实反差。俗话说,婚姻不是儿戏,涉外婚姻更应慎重。有些人特别是女性对缔结涉外尤其是涉美婚姻相当期待,把和美国人结婚与幸福快乐等同起来,有的甚至当着炫耀的资本,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事实上,相对国内婚姻而言,涉美婚姻的不确定性更高。这主要是缺乏共同的文化传统,双方在语言、习俗、信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很难获得认同感和归宿感,倘若不能逾越这些障碍,就会发现与美国人结婚并非自己想象的那样美好,心理预期与客观现实就会产生落差,其结果必然是身心疲惫,原来盼望的婚姻很可能会在痛苦中结束。

(二)国籍和永久居住权。本文前面谈到,美国法律规定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而虚假婚姻主要是针对涉外婚姻而言的,目的是限制美国之外的公民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移民美国。美国移民法案规定,美国之外的公民如果想通过婚姻移民美国,必须在美国居住相当长的时间,一般要求两年以上。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有的人与美国人结婚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拿到签证或绿卡,到美国深造或定居,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第二,有的人与美国人结婚,本身并没有移民美国的故意,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国籍和永久居住权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导致长时间的两地分居,婚姻基础势必动摇。同样的,美国人通过婚姻到中国定居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三)缔结婚姻的程序。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写作工作总结因此,第一,如果可能,尽量在国内办理结婚手续。第二,如果在美国办理结婚手续,要注意几个关键问题:①既要熟悉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关于结婚方面的规定,又要掌握结婚对象所在的州的特殊规定。②申请结婚时,要按照美国法律的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防止申请受阻。③尽量在结婚批准有效期举行婚礼,避免重新申请带来麻烦。④一定要通过公众场合举行正式婚礼,以获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第三,无论在国内或是在美国办理结婚手续,最好举行婚前财产公证,签订婚后财产分配与处理协议,这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

(四)离婚风险的承担。权威部门统计表明,涉美婚姻离婚风险较高,这既有前面提到的心理预期难以实现的问题,也有对方存在严重过错的问题,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美国法律对离婚的规定过于简单,即法院确认离婚的唯一条件为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这就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离婚随时可能发生;二是离婚存在风险。第一,定居美国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不能协议离婚,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婚姻的解除必须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不承认诉讼外的协议离婚,所以离婚必须到法院判决。第二,由于适用法律不同及管辖权争议等原因,某些当事人离婚可能会困难重重。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案件管辖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说明,如果涉美离婚案件一旦由美国法院管辖,且对方不予配合时,就有可能成为马拉松式的离婚诉讼。第三,财产调查受到限制,执行希望十分渺茫,财产分割难以落实,夫妻扶养义务多数为空头支票。第四,子女监护和抚养问题难以协调,特别是在离婚后一方回国定居的情况下,这一问题尤其突出。无论子女判给哪一方,都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有监护权的一方经济负担沉重,而另一方的探视权将会受到损害。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当事人寻求专门咨询机构或有此专长的资深律师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编写委员会.婚姻家庭与社会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2]编写委员会.婚姻司法解释kg,~l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5.

第5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城管执法工作总结

___年以来,我在大队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1、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学习专业的城管知识。

2、是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执著精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之余广泛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思维能力。

二、恪尽职守,始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是认真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区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2、是对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回顾两个月来的工作,在队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

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___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多动脑、勤动手、常跑腿,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城管队员,为___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___年___月___日总结人:___

第二篇:城管执法工作总结城管执法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已于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成型。

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但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___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二)执法效果不佳。

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

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

第二,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于应付、疲于奔命。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___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辱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作为一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___年___月___日总结人:___

第三篇:城管执法工作总结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

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___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___、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___月___日,某省___届___委会第___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

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

第二,动态(范本)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

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___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___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___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___抗法___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___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___抗法,一___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第四篇:___城管执法工作总结城管执法工作总结

(一)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___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___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___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___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

借鉴___、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___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___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___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___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___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范本),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城管执法工作总结

(二)

我是___,现任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___年___月底从县___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室调入后,因工作需要又兼任局监察室主任。在全县开展百名股长考评活动中,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根据___要求,现汇报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尽快___

城管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___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临街破墙开店及建筑物外表装饰的审批;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绿化带、绿岛等公共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临时占道摊点和夜市排档的管理,对擅自挖掘道路、侵占城市道理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各类出租车营运的审批和管理等。

职责要求我必须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快速___,才能出色完成任务。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条规知识,___年___月份还参加了市法制办在___市举办的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收获很大。为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

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___工作,人动后,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___会议精神,特别是县___第___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___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工作的___领导和任务分工。同时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在过去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招待费管理,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ab岗制制度等。加强效能督查、建设效能型机关。

三、坚持原则、认真履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要求我们工作永不止步、永不懈怠。作为监察室主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纪,秉公办事,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电脑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进行清理,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以及违法建设的巡查、拆除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的督查,经常对执法人员开展___倡廉教育,使他们能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始终廉洁自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谦虚谨慎,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为搞好城管工作献计献策。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___上和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一致,有损团结的话不说,有损团结的事不做,维护本部门的团结。坚决做到严守___,不跑风、不漏气,真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敢于担当不推诿,工作别在拆除违法建设时顶住人情风、说情风,为城市建设尽一份力。

以上是我在___年所作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工作方法简单有待改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以这次百名股长考评为契机,认真回顾和反思这半年的工作,对一些不适宜的方法和思维加以调整和改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斗志,尽职尽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篇:___城管执法总结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___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下,带领中队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和带领中队发扬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一汇报。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我个人认为,只有把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定位在一个较高的层面上,才能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才能不断地充实提高自己。同时,我能够身体力行,带领中队全体同志积极学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工作的进取意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付出最大的努力,争取最好的成果,促进了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在工作中始终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城管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二、制度及队伍建设。

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是城市市容管理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关健。为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我中队不断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使队员能够在工作中熟练运用和宣传。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针对经常运用的各项法律法规,指导队员进行学习讨论,使中队人员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了解掌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

容,丰富专业知识,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对新招录的大学生培养锻炼,培养队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使之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的效能和形象。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让各位队员对执法制度了然于胸,让制度中的规定把我中队城管执法人员相应的责、权、利进行分解、量化、细化,明确了中队人员的执法范围、权限、程度、标准和责任。

三、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建设行为的管理,建立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建设和谐有序发展,___年我中队在局领导及街道各部门的领导及配合下,共查处违法建设___余处,拆除面积___余平方米。有效的遏制了违法抢建势头,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监督执法,加强了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有效的遏制了新增违法建设。对冯河居、王仁居、小岗居等违法建设比较严重的村庄进行了专项拆除整治,严格落实重点监控的工作要求,切实扼制了该区域的违法抢建势头。在全年的拆除工作中,我队队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做到了稳步拆迁,安全拆迁。此外,还积极配合市里的多次专项拆除活动,保障了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___年工作思路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城管队伍整体形象。加强执法队伍学习,健全完善学习培训,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以规范化管理促进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努力把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敢抓善管,群众信赖的城管铁军。培养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令行禁止的准___化作风,不断提高队伍的执行力。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辨证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促进和改善城管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在违法建设查处方面,以拆为主,重拳出击,严管严禁违法建设行为。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对居民自建住房行为的管理,加大巡查密度,推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严格监控“敏感区域”,特别是被列入“城中村”或旧城改造的冻结区域的建设状况,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狠刹违法抢建风。

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坚持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及时办理群众的投诉和建议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市民充分认识到城管工作的内容和方法,认识到城市管理给市民带来的实惠。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6篇

去年,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业,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一、突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司法厅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等方面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办公条件及工作质量。去年又招聘4名公务员充实到各基层司法所,目前,我县共有直派所16个,三个街道和中心镇配备了2名以上司法行政编制人员,其它乡镇至少有1名司法行政编制人员。同时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考评,年初细化量化各项工作,制定了较完善的考核细则,平时加强督查,年终在自评的基础上,由相关科室逐项进行打分,把考核结果同年终奖金挂钩,并通报所在乡镇。

2、扎实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利用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组织、指导镇、乡(街道)开展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对全县415个行政村、12个社区、130家企业和2家市场的调委会进行了健全和完善,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的组织基础。

3、抓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调处,全县各镇乡(街道)每月二次排查的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完善,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去年,全县共调处民间纠纷1316件,调结成功1285件,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7.6%。

二、主动协调,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为了减少重新犯罪,去年初,对期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了专项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切实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归正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查找下落不明的归正人员,掌握其去向。去年,我县归正人员一共364人,其中刑满释放355人,解除劳教人员9人,全部造册建档,除1人脱管外,363人得到了安置,落实了帮教措施。通过加强教育、及时回访,帮助归正人员重新就业,减少了重新犯罪人数。去年我县的重新犯罪率为2.64%。

2、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做好启动准备。我局多次组织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人员和乡镇(街道)领导、司法所长赴县齐贤镇等地考察。同时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排查摸底,对矫正对象进行核查、清理、登记。五月中旬,组织全县各司法所所长进行了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12月又进行了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组织网络。县领导、县编委对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县成立了副县长何龙为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村和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三是依法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县两办及时出台了《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四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县社区矫正衔接和协调工作的若干意见》、《县社区矫正工作检察考察暂行办法》、《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量化、细化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四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交接。八月初,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召集成员单位进行认真研究,确定羽林街道和儒岙镇为社区矫正试点乡镇,先行一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局领导率业务科室人员多次深入试点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帮助,确保试点工作依法、稳步、有效推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紧接着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在全县推开这项工作。为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局三位领导各率一组分片进行指导督促,其余各乡镇(街道)先后召开动员大会及交接仪式,到12月中旬,全部完成了和公安派出所顺利交接。五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宣传,在《今日》刊登社区矫正的基本知识,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向全县16个乡镇(街道)发放了介绍社区矫正知识的宣传资料1000多份。

至去年年底,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8人,其中缓刑385人,假释19人,暂予监外执行19人,剥夺政治权利15人,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严格依法进行管理,无重新犯罪。

三、紧贴中心,普法依法治理抓落实

1、结合县委县府中心工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起草、下发换届选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规范依法选举程序,指导面上工作,以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由局长叶钟带队,局班子成员分路将《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手册》及宣传卡、宣传挂图等法制宣传资料免费送到各镇乡(街道)司法所,并由各司法所立即转送到各村选民手里,确保选举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隙一处、不虚一时、不漏一人。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开展法制文艺、法制图片、法制光碟等载体送法下乡活动,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2、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局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法治办联合发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对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行了具体部署。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等具体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县法治办、县司法局与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公务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和《物权法》学习和考试,参考率达99%。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我局与县委宣传部、县经济贸易局等单位联合《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进行了具体安排。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能力,提高了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去年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年初,经各乡镇(街道)申请上报,县创建考评小组审核征求一票否决单位意见,以县法治办的名义审查公布了我县第三批三星级“民主法治村”23个。又有5个村被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考评小组评为四星级“民主法治村”,儒岙镇南山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了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年底,又有39个行政村通过了三星级“民主法治村”审核,我县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比率将达到82.6%。

5、认真抓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运用各种阵地、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特别是充分发挥好县局《法制宣传》和《今日》“司法在线”、电视台“百姓看法”等专栏的作用,认真开展与居民生活、工作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着力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12月4日,由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县人民医院大门边举行了大型现场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

四、加强管理,法律服务工作抓规范

1、抓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落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社区、村结对,每月一次在结对社区、村坐堂解答,组织律师参加“阳光文化山里行”活动29人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完善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所进行检查,与各所的主任、合伙人谈话,督促各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审核工作。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通过走访、听庭查卷等形式,检查、督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和规范投诉查处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重大敏感案件汇报督查制度,强化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涉及一方社会稳定或群体性案件中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3、公证工作健康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工作继续健康稳定发展。

去年6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87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38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13件,民事案件1021件,行政案件29件。接待咨询1069人次,代书504件。5家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713件,接待咨询1410人次。去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739件,其中涉外公证441件、涉港澳台公证20件。

五、便民利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1、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名称进行了统一,明确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主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站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2、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满意在基层。扩大了接待窗口办公面积,把窗口当成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地方,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编发《法律援助指南》,在显眼位置公开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开辟“快速通道”、“绿色通道”。同时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窗口建设,热情接待,优质服务。

全年,县“148”法律服务中心累计处置来电来访2179人次,咨询解答1795件(来电488个、来访1307次),上门服务50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3件,其中刑事案件42件、民事案件101件。

六、服务大局,竭尽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去年以来,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组织、整合本系统资源,全力为党委政府分忧,做好维稳工作。

1、积极做好全县维稳应急工作。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县局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应急分队;全国和省、市、县“两会”和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专门由一名副局长参加县应急小组带队工作,县局和各司法所出色完成了村级换届选举、各级“两会”、北京“两奥”等应急任务。

2、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工作。完善党政领导接待和下乡律师随同制度,配合部门参与处理和,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组织律师积极配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律师有50多人次参加全县大接访活动。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接访律师积极认真负责,在接访活动中起到了应有作用。

3、及时妥善处置伤残军人上访,做好退伍老兵的法制教育工作。想方设法做好伤残军人思想稳定工作,根据其实际困难,局领导班子想尽一切办法,率先为本局所负责的伤残军人解决就业问题;积极参与做好退伍老兵的法制教育工作,局领导亲率2名骨干律师与退伍老兵进行法制谈话,就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释并进行思想沟通,稳定老兵们的思想情绪,取得良好效果。

4、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介入、服务案件的调处与解决。突出的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参与解决案件的工作机制,拓宽调解范围,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将案件的化解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并将法律援助介入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问题,实现有序上访、依法上访、理性上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外,我局还重视发挥公证职能,对县政府七星街道侯村土地征用公告的过程进行公证,为一家人超市的相关当事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委托书进行公证,为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便利和服务。

七、树新形象,队伍自身建设抓提升

1、精心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年初,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局党组讨论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高举旗帜、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新,努力在“七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真正做到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广大党员和群众掌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本内容。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加全县“百场宣讲进基层”、“千名干部进农家”、“万名党员作表率”等活动。

2、扎实开展“满意在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县局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实施。重视做好联系村新林乡银星村帮扶工作,积极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局班子成员通过在结对联系村、困难户蹲点调研、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联系村、联系困难户解决实际问题。5月中旬,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赶赴联系村新林乡银星村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为他们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他们清除杂草、修复渠道,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5月28日,县局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暨行风效能建设座谈会,代表们都表示加深了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年底前局中层以上干部分别走访慰问了联系村村的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众,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