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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劳务输出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09年,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丽农联办〔2009〕1号)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扎实开展农民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县农民工工作基本情况
××县是一个仅有16万人的小县,有农村富余劳动力1.8万人,有农民工1万余人。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各行各业,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这些人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设××的生力军,对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认真做好农民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显得越来越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7年7月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华办发〔2007〕19号),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我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成员单位、办公室及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议事规则、决策机制的基础上,2007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华政办发〔2007〕121号),将我县农民工工作分解到各成员单位,为做好农民工工作打下了基础。截止2009年10月底,我县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人数25976人(含外来农民工),省外就业的农民工返,其中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4份。还完成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2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的调查、上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春暖行动”,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促进劳动用工的进一步规范。1—10月我县劳动保障部门共办理劳动合同登记28193人,其中农民工25976人。四是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强化劳动争议调处,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公正处理,畅通农民工被侵权的救助渠道,促进社会安定团结。1—10月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4件,全部属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已审理结案109件,有15件还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之中。
(三)认真贯彻人社部发(2008)117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减负稳岗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全年计划培训4100人,其中劳动保障部门计划培训1100人,农业局劳务输出办公室计划培训3000人。1—10月完成培训4419人,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培训971人,农业局劳务输出办公室引导型培训3448人。实现稳定就业岗位5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县内转移就业3060人。
(四)认真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和防止工资拖欠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县建设局设立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办公室,专门负责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二是每年春节前都定期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建设、煤炭、教育、工会、公安等部门配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门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确保农民工能按时回家欢度春节。
(五)启动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二期,探索、推进农民工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我县20000余名农民工中,有2000余人在建筑施工行业,有2000余人在非煤矿山行业,有2000余人在水泥、化工行业,其余近15000人都在煤炭行业,基本上都处在高风险、高强度劳动之中。把他们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既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是在2006年上级未出台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的情况下,我县就积极探索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当年我县煤炭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22户,参保农民工1524有,随着2007年、2009年丽江市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办法的出台与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县将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复产验收的必备条件,有效促进了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1—10月我县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5445人,其中高风险企业12209人,工伤保险费收入888.9万元,支付297人工伤保险待遇442.7万元。二是积极做好农民工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上报工作,努力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帮助和服务。1—10月共调查上报工伤认定申请595件,其中农民工571人,审核上报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167人。
(六)努力创造条件,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县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生力军,我县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卫生预防、文化生活、计生管理服务,把农民工子女入学、就医、收费、管理等各方面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农民工稳定。一是对矿山企业、建筑工地农民工居住条件、环境进行了一系列整治,农民工居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条件较好的建筑工地,施工工作区与生活区已基本分开,修建了农民工宿舍,宿舍夏季通风,冬季有保暖设施,并配建有食堂、厕所等,矿山企业及一些大型建筑工地建有浴室、娱乐室,配有相关书报、杂志、电视机等文化用品和文体活动设施,但是及少数山区建筑工地,农民工依然住着狭窄拥挤的工棚,生存环境较为恶劣。二是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人民政府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把所需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范围,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教育公平(即入学一个样、收费一个样、入队一个样)。在管理过程中体现了“六个多一点”,即思想上多一点引导,学习上多一点帮助,生活上多一点关爱,成长上多一点呵护,成绩上多一点鼓励,家校间多一点沟通,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在抓好劳务输出工作的同时,对农民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予以密切关注,把农村留守青年儿童健康成长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加强未成年人义务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妥善解决。三是开展“五一”登山、“2131”电影放映、河滨花园和红卫广场打跳、业余篮球、象棋以及组织农民工到龙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地参观等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建立计划生育目管理标责任制,将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其重要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