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2 15:37: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条为规范**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等11个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并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过程中,实行竞争淘汰机制,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
第四条凡**市辖区内,愿意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民合作社,正常经营二年以上。
2.企业经营产品。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5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以企业注册登记地为准)5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缴社会保险费、不欠折旧、不亏损。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地区农户500户以上。
7.企业利益连接。企业在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或所销货物量的70%以上。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
8.企业竞争能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产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市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销率达到85%以上。
第六条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可以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种源农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企业及本地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其资产规模、企业效益、企业带动能力等项,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材料,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提供主管部门或中介组织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2.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须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附:上一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
3.企业的资信情况须由其开户银行提供证明。
4.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所在地的农村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说明。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乡级以上农经部门出具的带动农户数,内容包括是否拖欠农民原料款,是否存在压级压价现象等方面的证明。
7.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状况证明。
8.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
9.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县级以上工会出具的企业对职工参保、工资等情况的证明。
第三章认定
第八条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1.由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业化办公室)。市产业化办公室对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汇总,一并提交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2.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根据市产业化办公室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打分和评审。
3.市产业化办公室将打分结果,送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4.市产业化办公室汇总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报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最终认定。
5.经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作为龙头企业。认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和牌匾。被认定的龙头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四章运行监测
第九条对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
第十条建立龙头企业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并进行运行监测评价,通过监测评价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市级龙头企业”称号,并享受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未能通过监测评价的企业将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的称号。被取消“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运行监测是企业被认定为龙头企业后从次年开始并实行一年一次的监测评价制度。具体办法是:
1.企业报送基础材料。每年6月底前,龙头企业将反映企业变化情况的基础材料报送市产业化办公室。材料包括:龙头企业监测表和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2、3、4、5、6、7、8、9款要求的材料。
2.材料汇总。当年7月20日前市产业化办公室对龙头企业所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提出监测意见,报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定。
3.根据审定结果,市产业化办公室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监测合格的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监测不合格企业,取消其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龙头企业及申报龙头企业的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的称号;未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四条对在申报、认定、监测评价过程中不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的工作人员,由其单位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工作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及《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农经发〔201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依托农产品加工、物流等各类农业园区,注重培育龙头企业集群,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集成集约要素资源,拓展产业链条,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打造区域优势品牌,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
第三条 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按照创新、提升、优化、拓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机制创新、增强带动能力,坚持耕地保护、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部省共建、以县为主。
第四条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纳入本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示范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农业部负责提出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制订认定管理办法。省级农业产业化部门负责指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完善扶持政策,制定具体管理考核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第七条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指导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主要职责是:
(一) 提出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
(二) 制定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三) 负责组织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和公示等工作;
(四) 对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工作指导;
(五) 研究扶持示范基地的政策措施。
农业产业化专家库的专家负责对示范基地认定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八条 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 组织开展本省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筛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 对本省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三) 对本省示范基地建设与发展进行指导与支持;
(四) 协调解决与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具体条件是:
(一) 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农产品加工或物流园区。园区有管委会等专门的管理部门,建设主体清晰,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管理、经营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比较完善,运行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 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园区集聚了1家(含)以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5家(含)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5家。东、中、西部地区示范基地内龙头企业总体年销售收入分别达到40亿元、30亿元、20亿元以上。
(三) 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示范基地有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和农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支持园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四) 农业组织化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园区及园区内龙头企业能有效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一村一品示范村,带动农户范围广、数量大,利益联结关系比较紧密。园区内龙头企业原料订单采购比例超过50%,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五) 产业链条完整,加工转化增值能力较强。有与园区相配套的高标准原料基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程度比较高,仓储、包装、运输等产业配套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比重大,产品附加值高,园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原料采购额之比超过2:1。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六) 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较好。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产品数量多,基地内企业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品牌认证,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 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园区主管部门或当地科研、质检等行业主管部门自建或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了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物流信息、品牌推介等公共服务平台不少于1个,为园区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便捷优惠的公共服务。
(八) 促进新型城镇化作用较为明显。园区所在县(市、区)或乡镇(针对在一个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城镇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带动当地形成支柱产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园区所在城镇集聚,推动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完善,加速了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第十条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申报程序:示范基地由现有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农业部推荐。
第十一条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 园区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园区概况、经济运行现状、基地建设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情况、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情况、带动城镇化发展情况,以及具体申报理由;
(二) 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文件;
(三) 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和推荐文件;
(四) 园区成立的相关文件或当地政府开具的所申报示范基地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划定区域内集聚发展的证明材料;
(五) 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等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程序:
(一)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基地材料进行初审;
(二)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从农业产业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提出评审意见;
(三)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初步名单,报部领导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部发文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运行一年以上,每年第一季度向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和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报告运行情况,包括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效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品牌建设、带动基地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等情况。
第十五条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适时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考评,对于考评优秀的,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或奖励。加大对优秀示范基地的宣传力度,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每四年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进行动态监测,对主要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园区,取消“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称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有关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取消其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资格,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十八条 对在申报、认定、考评工作中存在行为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九条 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具体的管理办法。
以质量为核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推进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培育一批特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为载体,以加强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等为重点,推动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2013年,新注册农产品商标2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以上,并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农产品。
三、实施内容
(一)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鼓励支持特优农产品品牌创建。强化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鼓励其积极进行商标注册,创建自己的品牌。引导和扶持种类相同、品质相近的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统一注册或使用“黄河口”等地理标志商标,统一包装和标识,统一生产、加工和质量标准,解决品牌“乱、杂、弱”的现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强化特优农产品质量认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申报“三品一标”认证以及GAP等出口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HACCP、ISO9001等相关认证,对获得“三品一标”及进口国质量认证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奖励。
(四)着力开拓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国内国际展示、展销等活动开展特优农产品宣传推介,提高“黄河口”特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农业对外贸易与交流合作,提高农业外向度,在保持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的同时,扩大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规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5月,分析我市特优农产品生产现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6月——11月,开展生产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对全市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资金安排
全年安排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资金100万元,其中:
(一)“三品一标”认证及进口国质量认证奖励40万元;
(二)特优农产品市场开拓经费60万元。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3黄河三角洲国际生态农业博览会等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提高特优产品知名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充分挖掘特优农产品资源,加大对特优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帮扶力度,以争创名牌、中国名牌产品为目标,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同时,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单位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注册商标、申报名牌产品、国际认证等提供帮助。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和保护。鼓励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包装标识上市,打好产品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牌,提高消费者认可度,拓宽产品增值空间。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使用情况检查,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产品的合法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调动和保护农业生产主体创名牌的积极性。
关键词 绿色食品;发展现状;措施;存在问题;建议;安徽宿州;桥区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1-0275-01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1]。1990年,农业部正式向全社会推出“绿色食品”,中国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启动。发展绿色食品是中国改革开放和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健康消费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现代农业的战略选择[2]。
1 宿州市桥区绿色食品发展现状
桥区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现有耕地面积14.37万hm2,人口187.9万人,同时是全国农业生产大区,全国粮食生产超级大县,设施蔬菜生产大区,该区农产品生产品种多、质量优,具有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客观优势。2009年农业部批准绿色食品原料小麦基地1.33万hm2,地点曹村4 666.67 hm2、夹沟5 333.33 hm2、符离3 333.33 hm2。由于诸多原因,2014年3月到期没有续展。2013年以前桥区共认证绿色食品6个,基地面积1.33万hm2。2013年至今全区获批绿色食品企业共3家6个品种,新申报绿色食品4家企业6个品种,发展形势持续稳步增长。
2 主要措施
2.1 政策支持
安徽省政府制定的《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考核验收管理办法》及桥区政府出台的《宿州市桥区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的奖励扶持办法(修订)》中明确了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具体奖补措施。文件强调“加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强化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积极扶持特色产品、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对新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4万元的奖励。
2.2 紧抓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绿色食品基地标准化水平。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在生产中积极推广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强化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绿色食品质量追溯制度[3]。
桥区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环境优美、无大污染工矿企业,产地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水质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施肥严格遵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执行,争取中央及省扶持,进行农田标准建设及生态林网建设。
2.3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组织乡镇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并组织公司产品完成绿色食品认证。
2.4 严格管理
加大绿色食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增强企业的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绿色食品技术培训;要求企业签订“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承诺书”,开展经常性市场打假工作,纠正不规范使用绿色标志的行为[4]。
3 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对绿色食品具体标准的认知。二是绿色食品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完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绿色食品生产程序及质量标准体系执行力度不够,内部检查员制度不够完善[5]。三是重申报材料,轻现场检查;重初次产品认证,轻现绿色食品年检和续展。四是绿色食品用标不规范,有超范围使用现象。按规定,“绿色食品”标志的有效期为3年,但有的商品“绿色食品”标志已经“超期服役”。
4 建议
4.1 加大绿色食品推广力度,提高认知
结合“农业技术提升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的实施,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及绿色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同时采取聘请专家授课、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有效的宣传推广形式,大力宣传绿色食品相关知识,努力加深全社会对绿色食品基本制度的认知。
4.2 健全绿色食品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
一是完善绿色食品各项制度尤其是检查员制度,打算申报绿色食品的企业应建立并完善内部检查员制度;二是在绿色食品认证后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全程检查监督,并加大对产品质量的长期监管检查力度[6];三是严厉打击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不规范现象,同时对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加大相应处罚的力度。
4.3 创新机制,优化龙头企业申报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工作要细化和完善现场检查程序和评估报告。明确现场检查时间,规定必须在作物生长期和产品加工期实施。重点加强龙头企业、系列产品、特色产品的认证服务工作,抽调检查员集中到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集中汇总,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申报企业。解决企业在认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4 科学规划,加强基地建设
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严格按照绿色食
品、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设粮油产品、瓜果、蔬菜等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严格控制农药、激素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施用,在种植、加工过程中,执行规定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生产资料[7]。
4.5 抓好农产品加工,确保品质
大力引进绿色食品加工工艺,制定绿色食品标准,规范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贮藏和运输,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8-9]。加快培育和建设绿色食品市场,培育品牌,加速绿色食品标志的申报。
4.6 明确目标,实施重点产品、重点企业认证
充分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明确绿色食品的认证重点为桥区优势农产品及重点龙头企业:一是粮油产品;二是瓜菜类产品。
5 参考文献
[1] 励建荣.绿色食品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与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11-12.
[2] 韩沛新.绿色食品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农业与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67-68.
[3] 熊建,刘旭辉.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机遇与策略[J].粮油食品科技,2009(5):64-67.
[4] 韩沛新.我国绿色食品发展现状与发展重点分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4):5-9.
[5] 陈倩.我国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及发展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2):23-26.
[6] 怀锅.江苏绿色食品发展模式与发展动力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07(3):926-927.
[7] 杜长玉,高明旭,刘全贵.发展绿色食品的必然性和重要性[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7(2):1-3.
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和国务院、省、市精准扶贫要求,以全县主导产业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结合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产业,确保到2018年实现户脱贫、村出列目标。
二、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侧重于当年预脱贫农户。
三、扶持形式
依托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经济实体,采取“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根据贫困户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和传统种养习惯,组织贫困户跟随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实施集约化产业发展,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在全县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建立种、养、加基地(产业园),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由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为贫困农户、贫困村提供苗种、包技术指导、包产品销售。提高传统产业收益率,增加贫困户经营收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营特色产业自主脱贫的,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对贫困户直接奖补。
四、扶持方法及标准
(一)“基地+贫困户”模式。
(1)基地认定。凡在本县注册登记的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备“年带动农户20户以上,其中在册贫困户5户以上”或在“扶贫日”活动中认领项目及资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达5万元以上的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均可申请认定“县扶贫基地企业”。
(2)申报管理。县扶贫办负责受理扶贫基地企业的申报、组织认定和监测管理等工作。____年认定20家,自该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申报,以后每年12月前申报。对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由县扶贫办报县政府批准后授予“____县扶贫基地企业”称号,有效期2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取消扶贫基地企业的称号,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3)奖励政策。凡认定为县扶贫基地企业,是农业企业的,享受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待遇;二年考核均达标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吸纳本县贫困户劳力务工,年用工4个月以上、支付劳动报酬达6000元以上的,按企业支付贫困劳力报酬总额的10%予以奖励;吸纳贫困残疾劳力的,按企业支付贫困残疾劳力报酬总额的15%予以奖励;吸纳本县贫困劳力20人以上、支付劳动报酬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按企业支付贫困劳力报酬总额的15%予以奖励。与县其他奖补政策重复的,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奖补。
(4)奖补程序。(1)符合条件的企业对象可在所在地乡镇扶贫办提出申请,____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____年6月30日。(2)申报扶贫基地的企业,应提供吸纳贫困户就业岗位说明,包括岗位工作概况,要求条件,岗位数量,薪酬分配。(3)乡镇于6月底前汇总基地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县扶贫办。企业承诺申报以后,乡镇即可以结合贫困户情况,以及个人意愿,安排贫困户务工。(4)县扶贫办于七月份将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向社会公示。(5)乡镇于12月份统计对扶贫基地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实际贫困户实际就业及薪酬,对照奖励条件,汇总奖补金额,并在本乡镇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县扶贫办申报。(6)县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扶贫基地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情况进行抽查,在县内媒体公示,于次年1月份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乡镇财政拨付到基地企业。
(二)贫困户自主经营脱贫
(1)奖补标准
根据全县主导产业发展,结合乡镇产业项目规划,____年对贫困户种植、养殖如下项目的实行奖励补助。
①水产养殖。贫困户在本县承包可养水面5亩以上,进行生态养殖或半精养的奖补2000元;对经营稻蟹养殖、稻鱼养殖等每亩奖补300元,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
②养殖生猪。贫困户养殖生猪,年饲养出栏达2头以上的,每头奖补500元,奖补限额不超过4000元。
③养殖鹅鸭。贫困户养殖鸭鹅1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2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2500元。
④养殖土鸡。贫困户养殖土鸡1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养殖土鸡2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2500元。
⑤养殖山羊。贫困户养殖山羊,年饲养出栏5只以上,每只羊羔补贴500元,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4000元。
⑥种植大棚蔬菜。贫困户种植大棚蔬菜0.5亩以上,为钢架大棚的每亩一次性奖励补助3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6000元。
⑦种植特色农产品。贫困户种植莲藕、荸荠、山药、瓜蒌、葡萄、葛根、新增茶园1亩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
⑧种植中药材。贫困户种植菊、金银花、伏苓、桔梗、芍药、板蓝根、白芍、蓝莓、牡丹、杜仲等适销对路中药材0.5亩以上的奖励补助500元,种植1亩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
⑨林业种
植。贫困户种植精品苗木、盆景花卉、笋竹两用林0.5亩以上的奖励补助500元,种植1亩以上的每亩奖励补助1000元。(2)奖补工作程序
①村级摸底。各村成立产业发展验收工作组,组长由驻村工作队长担任。副组长为乡镇联系村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乡镇包村一般干部、村支两委为成员。村级验收组按照规模现场确认、农户现场签字、工作组造册登记等程序,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摸底,验收组全部成员要在“贫困户产业发展摸底登记表”签字,对贫困户产业发展规模的真实性和补助金额的准确性负责。村级摸底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②乡镇审核。各乡镇成立贫困户产业发展验收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扶贫负责人为副组长,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对各村上报的摸底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乡镇审核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乡镇审核完成以后,在乡镇和村分别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和联系人,接受群众监督。③申报奖补。乡镇于次年1月1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情况汇总审核签字签章确认后,将产业发展奖补发放清册报县农委。由县农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工作进行实地或电话抽查核实,核实面不得少于1/10。各乡镇应根据县核实反馈情况再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乡镇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审批。④奖补兑现。各乡镇扶贫工作站会同财政所(分局)按照涉农资金发放要求,做好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发放工作。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发放清册经乡镇、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农村局),在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产业扶贫奖励补助资金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支。____年计划安排350万元。根据各乡镇____年贫困人口规模和脱贫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作为年度控制指标,各乡镇根据产业规划指导企业、经营实体、贫困户发展产业、攻坚脱贫。乡镇年度奖励补助资金结余的由县财政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一调剂使用。
(二)技术保障。农委、水产、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成立技术指导组,印制技术规程和指导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并公示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绩考核申报材料
主要业绩:
一、“新网工程”建设步伐加快。2011年,新发展供销便利店135家;新增农资连锁门店5家;新发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10个。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点覆盖率达90%。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有新进展。2011年,领办了县光合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凤垟云海果蔬专业合作社和泰农蔬果专业合作社等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百花蜜蜂、县农友笋竹、县民友茶叶、县金茂薏苡等4家专业合作社被评为“2011年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创办了翁山、秀溪、薛宅、黄沙坑和积库等5家综合服务社。
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发挥主渠道作用。2011年,供应化肥16023吨、农药804.9吨,实现销售总额3546.2万元。农资市场占有率保持70%以上。
四、社有企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1年,浙江四贤茶业有限公司茶叶加工产值3508万元,实现利润110、3万元。浙江山友天然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产值1206.4万元,实现利润19.3万元。以上两家企业同时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2011年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五、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在市供销社的大力支持下,我社组织发动各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种养殖大户参加农产品经纪人、杨梅栽培技术和来料加工技能等培训班三期,共培训学员180人次。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政府的肯定。
六、成立***县农信担保有限公司。积极争取市供销社农信担保公司和县政府资金支持,11月11日我县农信担保公司正式成立,现农信担保业务已正常开展。
一、基本条件
申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地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分所有制性质;
(二)项目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营业绩良好;
(三)项目确属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范围,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二、引导资金的导向和要求
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以及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但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服务业项目的补助、贷款贴息或奖励,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体现下列导向和要求:
(一)促进现代物流、综合技术服务等生产业发展。
(二)大力推进功能创新、交易方式先进和专业性强的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增强市场辐射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专业市场。
(三)加强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别是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四)鼓励创造服务业自主品牌,推进和培育服务业品牌建设。
三、引导资金使用范围
(一)商业基础设施及大中型市场建设。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指为提升城市商业内涵,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商业流通格局,进行商业特色街及商业中心区的改造、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大中型市场建设指大中型专业市场、农村专业市场和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市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和县(区)、乡镇建设规划要求。其中:大中型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村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贸市场建设指市场的新建、迁建以及“农改超”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二)物流配送。指具备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搬运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项目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正在建设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仓储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网络平台等。申报物流配送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三)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指涉及“菜蓝子”工程及“绿色食品”供应,与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联系紧密、社会影响较大的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申报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已建成的连锁网点达5个以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是指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申报项目已建成的连锁网点需达5个以上,20**年新增网点2个以上。
(四)综合技术服务。指为生产服务的生产(技术)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及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申报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单位20**年技术服务收入在8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五)服务品牌建设。20**年新认定的服务业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
四、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要求及资金拔付
(一)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方式,其中: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品牌建设。
(二)申报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于2007年1月底,将下列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三产办和合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538420、3532078)
1、申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文字材料(企业基本概况;申报引导资金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20**年项目单位缴纳税收、银行贷款、资产负债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申报贴息、投资补助、奖励哪一类扶持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年项目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原件。
4、申报项目开工建设的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总投资及20**年当年完成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贴息项目需提供贷款协议(合同)、贷款入账凭证及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申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项目需提供连锁网点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服务品牌建设项目奖励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行业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项目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已连续三年享受过市三产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1.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扶持范围: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两大类。土地治理主要包含基本农田及高产田建设,生态治理、沙漠化治理、小流域治理以及灌区的节水灌溉改造等;产业化项目,主要指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养殖项目,同时包括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流通设施项目。
扶持对象:土地治理项目扶持对象应以农民为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对象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发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补贴标准:资金扶持方式主要分为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约为80~16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3月
案例:
云南省通海县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2014年总投资近2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200亩,实现年新增保鲜蔬菜近6万吨,使更多的农户享受到了农业综合开发带来的好处。据了解,2014年度通海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两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善了九龙街道、四街镇的7200亩农田基础设施,同时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培训,项目区的农民收入有了明显增加。产业化经营项目则进行保鲜蔬菜集配中心扩建,实现了年新增保鲜蔬菜产量近6万吨,有效带动了农村就业和农户的种植积极性。
2.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单位:国家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扶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扶持对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项目的承担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提供者和农业技术实际使用者。
补贴标准:根据项目和企业特点,实行不同的扶持方式,通常分为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注入三种方式。无偿资助主要是针对社会和生态效益较大,但投资回收期及效益不明朗的项目,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案例:
2012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实施了“酸枣优良品种产业化生产技术示范”项目。项目注重产学研结合,针对鲜食、加工、药用酸枣的市场需求,以选育出的“邢州1号”“邢州4号”“邢州6号”“邢州9号”等酸枣优良品种为基础,建成了酸枣优良品种快繁技术体系,示范了酸枣开甲技术,比常规栽培增产25%。项目建成酸枣优良品种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5个,研发出以酸枣仁为原料的葛根酸枣仁口服液、酸枣仁口服液等功能性饮品配方,实现了酸枣快繁、种植、加工、销售产业化一条龙发展。作为绿化荒山的先锋树种,酸枣还具有防风固坡、防止水土流失的优良作用。
相关技术成果的转化示范,不仅带动了当地农民快速增收致富,而且对改善太行山区生态环境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3.
项目名称: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扶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项目。
扶持对象:申报主体必须是符合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四大方向的法人企业,并且要求供销合作社在申报企业中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
补贴标准:200~4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案例:
郑州市城关乡高袁寨村村民王丽峰心里乐开了花,今年她再也不用为卖菜发愁了,郑州市供销社荥阳中心超市将她的一万多斤萝卜全部收购走了。
2010年以来,为让市民吃上干净、卫生、新鲜的蔬菜,郑州市供销社围绕打造标准化龙头企业这个中心,全力抓好“新网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营,给供销社的发展带来了生机,为“农产品-超市”对接奠定了良好基础。供销社中心超市员工每逢蔬菜成熟季节,安排职工利用休息日到菜地帮助菜农解决采摘、运输等环节难题,减少了流通环节、缩短了时间、降低了成本,实现了“农超”真正对接,为菜农、果农解决了卖难买难问题。
4.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
项目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扶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此外还有改善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条件以及质量安全。
扶持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
补贴标准: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案例:
内蒙古磴口县水产管理站为了能够更好地实施“双十万”工程,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2014年共争取渔业“菜篮子”项目建设2个,改造池塘面积200亩,修建进排水渠2000米,购置饵料机、增氧机各30台,新建仓库300平方米,新架设电缆线路9000米,购买鱼种9000公斤,购买饲料30吨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计投入资金80余万元。承担扶持“菜篮子”项目建设的单位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宗旨,制定了适宜本场条件的养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生产模式,抓住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关键环节,实施全程质量监控,2014年所有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品自检和农业部抽检都没有发现违禁药物残留超标现象,水产品合格率达到100%。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已经成为渔业发展、渔民增收的助推器,较好地促进了全县渔业健康平稳发展。
5.
项目名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
项目单位:国务院
扶持范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机具。
扶持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本省域近三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补贴定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50%。
往年申报时间:6~12月
案例:
2014年,云南省宣威市兑付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2.986万元,带动1906户农户投资1826.76万元,购买各类农机2668台,新增农机总值20609.7万元,并争取到省级财政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100万元。为当地农民的增产增收做出了一定贡献。
小贴士:
拿到农业补贴的三大方法
国家惠农信息杂多,并不是所有的农业补贴政策都适合自身情况,而且申请时间往往有限,要想提高申报成功率,有3个方法可以提供思路。
方法一:查条文,筛信息
想要得到补贴的农民和农业企业要及时关注科技、发改委、财政、农业、商业、林业、供销总社、水利、工信九大部门及其相关的省市部门网站农业补贴类信息,了解关键技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筛选出适合自身的补贴类信息,从而向对口部门申报相关的农业补贴。
方法二:结合自身特点
申报材料结合自身特点与当地特色,材料内容填写要规范。
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纺织服装行业创新创业项目
“产教融创”对接活动方案
为落实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建设具有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纺织强国,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按照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年初工作部署,制订了2021年“创客丝路”中国纺织服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纺织服装行业创新创业项目“产教融创”对接活动方案。
一、 活动内容
1. 活动名称
2021年“创客丝路 创新设界”中国纺织服装中小企业
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纺织服装行业创新创业项目“产教融创”对接会
2. 主题及意义
“发现新生力 Discover Fresh Force”。
以“发现新生力”为导向,以金融投资为活力,以成果转化和创客项目落地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或园区)为目旳,汇集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源动力,助推纺织服装产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3. 专题领域
聚焦“产业数字化(供应链)”、“产业数字化(消费升级)”、“材料科技”、“设计创新”等四个专题方向。
4. 申报主体
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集群、高职高校等,重点吸纳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工作室等。
二、 活动组织
1. 主办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 承办单位
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上海设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 协办单位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协会、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中国纺织》杂志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桐乡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等。
4. 评审委员会
行业专家及投资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并拟请工
程院院士俞建勇为主任委员。
三、 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主要包括“双创”项目的网络征集、初赛评审、专题复赛、现场决赛和项目“产教融创”落地对接推广五个步骤。
四、 参赛要求
(一) 参赛主体要求
1. 企业组
(1)具有法人资格、与纺织行业有关的所有企业;
(2)参赛项目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 团队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含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 机构组
(1)具有法人资格、与纺织行业有关的所有院校或科研单位;
(2)参赛项目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 参赛项目要求
每个参赛主体限报3个项目(作品)。
五、 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项目标题、专题领域、项目简介、技术能力、商业能力、团队能力以及包含吸纳外部投资的商业计划等。申报样表及说明详见附件1。
(三) 申报材料
通过报名网站申报电子版材料,同时邮寄一份纸质版材料,并在封面和承诺页加盖公章或签字(团队组)。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1年3月20日—2021年5月31日;
在线初审: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0日;
专题复赛:2021年6月11日—2021年8月20日;
现场决赛: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
项目“产教融创”落地对接推广:2021年8月底。
参加专题复赛和决赛的企业或团队将在评审结束后公布到网站上及微信群;专题复赛、项目“产教融创”落地对接推广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 大赛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含税);
二等奖2名,奖金:50000元(含税);
三等奖5名,奖金:10000元(含税);
另设项目优胜奖、组织奖、创新企业家等奖项若干名。
一、二等奖项目将被推荐到工信部有关部门,参加工信部创新推广项目库;
七、 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 赛后活动
召开第二届纺织服装行业创新创业项目“产教融创”对接活动(另行通知),邀请40余家投资机构(见附件2)参与,争取产业资金支持,并落地产业园区、孵化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双创项目落地。
九、 联系方式
1. 中国纺联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贵宝 010-85229671 手机13366819929
任姝瑾 010-85229514 手机17611671509
联系邮箱:texhr@126.com 13366819929@163.com
申报网址:cnmaker.popshejie.com(3月20日上线)
2. 上海设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温丽霞 手机13774408946
附件:1.参赛项目申报表(样表)
2. 本次活动拟参与投资机构名录
附件1. 参赛项目申报表(样表)
一
项目
名称
要求
说明
1. 专题方向可选择“产业数字化(供应链)”、“产业数字化(消费升级)”、“材料科技”、“设计创新”四类
2. 注重科学术语,避免口语化。
主要
内容
二
项目
简介
要求
说明
1.突出项目创新特性;2.可用附件上传跟项目有关的获奖荣誉;3.项目成熟度自评
主要
内容
三
商业
能力
要求
说明
1.表述现有市场性;2对未来市场研判
主要
内容
四
团队
能力
要求
说明
1.核心创客学识背景、专业特长;2.核心团队人员分工及协同性优势;3.创新机制
主要
内容
五
技术
能力
要求
说明
1.核心技术、专利属性;2所处行业水平(国际、国内);3.专利特性
主要
内容
六
有关
需求
要求
说明
1.融资需求。包括额度、周期等;2.落地园区需求;3.其他需求。如政策、人才、行业资源等。
主要
内容
说明:1.每项主要内容,不得超过3000字,超出部分,可以附件形式支持。
2.产业数字化(供应链)指产业链中的数字化应用,偏向智造类,包括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提供生产效率服务体系和系统、供应链效率服务体系和系统;
3.“产业数字化(消费升级)”包括电商的营销渠道变革、网红渠道变革和营销类服务体系和系统,比如虚拟模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
附件2. 本次活动拟参与投资机构名录
序号
机构(简称)
1
帮实资本
2
北京同方厚持投资集团
3
大观资本
4
点亮资本
5
东玖资本
6
纺织之光基金
7
高腾资本
8
光速中国创业投资
9
杭州同策云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华纳时代(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
聚卓基金
12
昆仲资本
13
龙华星朗
14
民生银行
15
宁波仁弘投资
16
璞聚资本
17
奇财务资本
18
启赋资本
19
谦石投资
20
谦石星网产业基金
21
杉杉创投
22
上海东证桔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
上海开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
上海通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德迅投资有限公司
26
十方麟玺创投
27
思得投资
28
腾石资本
29
梧桐高创资本、1617科技孵化器
30
易津资本
31
寅辰资本
32
永柏领中创投基金
33
原点创投
34
浙控金诚
35
正海资本
36
知卓集团
37
中冶集团投资部
38
一、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一)规模工业完成情况。1-5月份全区规模工业总产值下降4.6%,工业增加值下降1.7%,居三区一县第一位。
预计1-6月份规模工业总产值下降3.9%,其中当月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增加值下降1.2%左右,其中当月增长4.5%左右。
(二)工业投资完成情况。1-5月份工业投资下降6.6%,较1-4月份收窄7.4个百分点;技改投资增长9.4%,较1-4月份回落166.5百分点。
预计1-6月份工业投资增长3%,技改投资增长13%。
(三)规模企业培育情况。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20年重点工业项目16个,其中续建项目9个,计划新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61.1亿元,预计年产值达42亿元。目前,9个续建项目中,生物科技、溪龙环保科技、盛美诺生物、奇扬智能科技、味知轩食品5个项目已建成投产;饮品设备安装完毕,计划6月底试生产;完美生物科技正在安装设备,计划8月份试生产。
(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大技改投入和科技研发,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重点骨干企业装备技术进步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依托中国农业大学、江南大学、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校,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截至目前,全区企业已拥有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1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0家、省“专精特新”企业17家。
(三)企业培育成效凸显。初步摸排,生物科技、生物科技、饮品等13家企业计划纳入2020年规模工业企业培育范围,预计全年完成产值8.8亿元以上。其中,口口丫食品已于2月份纳规;奇扬电子、生物科技、生物、溪龙环保科技4家企业将于上半年升规,预计全年完成产值2.5亿元以上;味知轩食品正在按照规模企业要求准备上报材料,计划7月份升规;完美生物、、盛美诺生物、苏太太食品、德兰和创5家企业计划8月份申报纳规,预计全年完成产值4.5亿元以上;东莞华厦自动化、中电锂驰科技2家企业计划10月份申报纳规,预计全年完成产值1亿元以上。
(四)复工复产全面落实。疫情发生后,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复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有序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控疫情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对允许提前复工企业范围、复工满足条件、复工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区四大班子领导、科级以上干部“一对一”包保责任制,按照企业类型和防疫工作准备情况,制定企业分批复工计划。成立由区经信局牵头,区卫健委、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专班,负责指导督查企业复工复业。积极帮助荣丰食品、和兴源电子等30多家企业联系购买防疫口罩、额温枪、喷雾器等医用防控物资,积极筹措8万多只口罩陆续发放给淮矿股份、思朗包装等急需口罩的复工企业。帮助宇奇电子、金富士食品、思朗食品等企业招工600余人。制定印发《区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战胜疫情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千方百计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
截至2月25日,全区64家规模工业企业已全面复工,复工率100%。是全市第一个完成规模企业全复工的县区。截至5月底,规模企业复产率100%,产能恢复率98%以上。
(五)企业帮扶扎实开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活动,认真做好集中月活动及推进周活动的计划安排,建立了包保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全面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认真宣传和解读中央、省、市、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多方面了解企业运营、项目建设、政策落实、要素需求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走访调研企业150家次,召开了各类宣讲会及座谈会5次,印发政策汇编1000余册,收集办结问题42件。针对企业人才、资金、土地等方面的要素需求,积极搭建要素对接平台。组织举办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接会等人才招聘会20次,参会企业900多家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352人。成功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通过税融通业务贷款项目,为65家企业融资约2亿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产业结构上,全区工业企业传统型、粗放型居多,产业层次不高,产业链条较短,初级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抗风险能力差,极易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短期内贡献不明显。二是在企业规模上,企业产值规模和税收贡献小,综合效益低下,目前全区64家规上工业企业中,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企业仅有20家左右;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也只有15家左右,淮矿集团、供电公司、华润燃气三家企业在全区工业增加值中占比过大(85%左右)全区缺少成长潜力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支撑。三是在技术创新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意识差,对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研发投入和技术研发的应用不够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新产品开发、升级换代速度缓慢,产品和技术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缺少一批行业内的“单打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四是在发展环境上,受能源、原材料、物流、人工等要素成本提高的影响,企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加大生产经营风险。企业招工难、高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引进难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特别在当前国内外疫情持续及贸易摩擦不断的大环境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加快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健全工业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四督四保”制度,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重点项目调度台帐,紧盯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关键环节,在要素保障上加力,在序时进度上加压,加快乐相科技、幻境科技VR项目入驻源创客科技小镇,推动裕维鑫达、大川电路板等5个PCB电路板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确保食品产业园上半年建成投产,完美生物科技、东莞华厦锂电池、中电锂驰科技8月份建成投产。
二是突出抓好精准招商。树牢招商“生命线”意识,瞄准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加大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基地招商、中介招商力度,重点引进龙头企业、牵引项目、高新技术、战略资本,承接食品制造、信息产业领域组团式、链条式、集群式转移,着力招引落地一批能够强链、补链、延链、建链的优质项目,力争全年引进落地协议投资额超亿元工业项目6个以上。
三是突出抓好规模培育。建立完善新建投产企业培育库,落实区、开发区领导分级包保责任制,每周调度推进,紧盯竣工投产、营业收入、申报材料等重点环节,促使企业加强生产经营,扩大销售市场,如实申报纳税,确保味知轩食品、饮品、完美生物、苏太太食品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一时间申报纳规。积极筛选年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优质小微企业进入“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加强辅导扶持,确保达到规模标准。
四是突出抓好产能释放。围绕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三改造”,产品质量、企业效益、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提高”,开展制造业企业主要设备、工艺更新,生产换线调查摸排,列出技术改造清单,建立制造业技术改造路线图,重点引导和支持金冠玻璃、曦强乳业、金富士、尊龙建材等企业实施重大技改示范项目,加快产能释放,推动扩能提质,预计年内新增产值2.5亿元,拉动产值增长4.5个百分点。加大“僵尸企业”摸排,制定处置计划,加快泰康隆食品、周氏食品等企业的处置进度,通过“腾笼换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力争全年处置“僵尸企业”3家以上,盘活用地300亩以上。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德子”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亳州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实施主体: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
我局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对实际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查工作,现将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一)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我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深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并形成项目绩效报告,并要求限期报送自评报告。
(二)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整体评价。各县区主管部门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市局认真开展综合评价。我局依据各县区上报的评价报告及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全市商贸项目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做出绩效评价。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2020年2月,市商务局印发《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亳商〔2020〕6 号),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提出明确要求。在资金的申报上,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所有项目由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把关上报、市商务局严格审核、录入财政涉企系统项目比对、集体研究,项目公示,制定《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书面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等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二)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加强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我局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文件,制定《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我局加大监管力度,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管实行全程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及时及时掌握专项资金的到位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全部全额用在项目上。在资金管理监管上,经常深入项目单位了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按预算、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和使用,基本达到了预算安排、管理办法和领导所要求的目的和效果。支持内贸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培育、限额以上个体企业培育、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商贸流通企业上台阶、获得荣誉称号奖、参加促进消费展会、开展扩消费活动、鼓励农产品网上销售、电商示范创建、电商主体培育等项目395个、支持资金2270.57万元。支持外贸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企业奖、进口机电设备、企业参加外向型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企业扩大进出口、生产型企业稳外贸、孵化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等项目230个、支持资金2944.43万元。
四、取得成效
(一)外贸发展实现新突破
对外贸易出口稳定增长。2020年1-11月,外贸进出口总额10.7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出口10.3亿美元,增长20.1%,进口1.4亿美元,下降26.9%。预计全年可实现外贸进出口11.5亿美元,同比增长12%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主体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1-11月,全市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63家,实现进出口额1.8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16.8%;全市超千万美元企业44家,实现进出口额6.6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61.7%。
市场开拓更加多元。深化贸易促进活动,已组织31家企业参加网上华交会、广交会;1家企业参加安徽省商务厅组织的外贸产品转内销活动,13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江淮线上经济论坛云展示项目,4家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健康产品展览会,8家企业参加上海老字号产品展、上海农交会。进博会期间,全市共组织61个单位208位采购商参会,蒙城庄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亳州市红旭药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就食品、医疗器械、服装箱包等产品达成进口意向交易额2000万美元。
贸易风险有效规避。建立了中美贸易摩擦受影响重点企业跟踪帮扶机制,制定措施清单,准确掌握企业外贸运行情况,加强形势研判,指导企业通过与进口商共担关税和产品创新、拓展市场、投资合作等途径,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可能带来的影响。1-8月份,全市108家对美贸易企业实现进出口9302万美元,同比增长83%。(1-8月份对美贸易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893万美元。9-12月省商务厅没有提供到企业的数据)。
政策措施精准有力。为了贯彻落实“稳外贸”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全市外贸促进政策,充分发挥与中央、省外贸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2020年,我市共兑现国家、省、市外贸奖励扶持资金3406万元,惠及全市130多家外贸企业,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推动亳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消费提质汇聚新动能
社消总额稳步增长。2020年我市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前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2.1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社消总额985亿元,同比增长3%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主体培育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对各县区商贸企业的摸排摸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调度服务等多措并举,大力培育企业主体,优化限上企业结构。2020年全市新增限上单位265家,总数达1008家,1-11月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1.7亿元,预计全年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可实208亿元,同比增长2.5%左右。
便民消费优化提升。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修编《亳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5-2030)》,重点完善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划,印发《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范》,不断优化提升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水平。2020年新建或改造中心城区菜市场10家,新建或改造社区菜店42家。
消费载体不断升级。2020年我市谯城区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板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被省商务厅认定“安徽老字号”;全国绿色饭店委员会认定亳州富丽华君悦酒店为四叶级绿色饭店;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古井慧升楼、金不换酒店、富丽华假日酒店为国家四钻级酒家,进一步提升商贸企业经营特色,促进消费升级。
(三)电商发展取得新成效
电商网点调整优化。按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的原则,我市农村电商网点不断优化调整。全市建成4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4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全市农村电商网点从783个优化调整至722个,又调整优化至740个。其中综合服务点从104个增加到230个。网点的上行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在拉动农村消费增长和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电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推动“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网点+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设。2020年,我市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416家,培育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龙头企业12家,网销额超100万元的电商名优品牌8家。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8个,省级电商示范村28个。
开展农网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上行实效。一是组织我市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与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对接,组织和引导更多的电商企业入驻平台,进行特色农产品网上展销、加强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及宣传。二是鼓励县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大对当地涉农电商企业的指导,对有特色产业的行政村进行一对一对接,形成产地直销、农超对接产业链。三是推动本地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支持谯城电商、利辛羊乐购等县域电商平台建设,拓展我市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发和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种类和规模,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2020年1-11月,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实现58.4亿元,预计全年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65亿元。
造成我镇医疗卫生当前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和建设滞后于外来人员无序化,迅猛增长的速度(因为规划需要申报批准,建设需要手续和时间);二是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服务价位较高(使得低成本的非法行医有市场,适合低消费群体承担医疗费用的心理价位);三是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正常现象,造成非法行医猖獗;四是居民一味追求房租金,不问租房人是否从事违法活动而镇级执法力量薄弱顾及不到造成非法行医禁而不绝。
二、全镇目前医疗卫生的现状及问题
全镇现有公立医院和卫生院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服务站7个,卫生室8个,民营医疗机构19家,民营药店56家(其中藏书7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人员670余名。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正常运作,从医疗机构的数量和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数量来看,作为乡镇已是很可观的了。党委、政府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已作了很大的努力(如人民医院建设动迁、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合作医疗逐年提高结报比例,大病救助等),但是由于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吸引了二十几万外籍人员入住全镇,使得上述医疗机构仍不能满足大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而使非法行医有机可乘,近两年虽经反复打击取缔300余家次,但据统计全镇仍有100余家非法行医单位,非法行医单位的大量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木渎的安全稳定,几年来虽未发生过重大事故,但事故苗头不断、医疗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三、*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1、建立和完善镇级公共医疗卫生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做到迅速处置和有效控制。
2、择地建立木渎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将涉及医疗卫生的条线和行业,如:卫监、计生、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全部纳入其中,既能改善办公设施和条件,更能方便服务大众。
3、调整全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室)设置规划,按30万人和居住结构的实际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室)。
4、卫生监督分所增设5—8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强化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强势打击非法行医单位,同时能更有效地对全镇特别是农村食品卫生的监管。
落实非煤产业工作会议精神讲话稿同志们:
这次非煤产业“保增长,调结构”的工作会议,是在我们非煤产业直面全球经济危机冲击的非常时期召开的。刚才领导为我们细致地分析了20*年非煤产业的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非煤产业的重点工作,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制定了目标。希望非煤产业各单位回去以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新的一年,我们的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我们要主动作为,化解危机,把危机当成极具机遇的挑战,要制定长远的规划,抓好当前的重点。通过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创新创优,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下面,我就非煤产业近期主要任务和相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培育拳头产品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非煤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非煤各单位培育拳头产品,切实做优做强做精非煤企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要进一步减少同类产品内部供应厂家,采取了份额向优势企业集中。原则上选定20*年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标单位,个别生产能力、20*年经营业绩及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原中标厂家的,经本单位申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后,可列入备选,申报材料要提前报送多种经营部工厂科。集团公司成立内部评委会,制定评分标准,对备选厂家实地考察评分筛选后进行实施。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对中标产品和申报产品的细致备检工作,抓住内部市场对内部产品优先政策的大好机遇,从规模、质量上狠下功夫,要确保供货时间,做好售后服务的预案,切实培育好企业的拳头产品。
二、积极提升主营业务
按照集团公司2009年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今年集团公司将改进非煤企业考核体系,重点考核非煤企业主体业务,各单位要突出做好主营业务,着力发展非煤主导产品,原则上每家不超过3种产品,达到减少业务工作范围,提升产品技术含量,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的目的。各单位要做好主导产品上报工作,报到多种经营部工厂科,经集团公司审查后确定。集团公司重点扶持可以做大做强的产品,集团公司内部市场也优先使用。因此,各单位要集中精力培育亮点,全力打造品牌和新的竞争优势,实现产业、产品在价值链条上不断增值。要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核心技术,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通过不断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完成集团公司适当调减后的计划任务。
三、积极抓好安全工作
今年,非煤安全管理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到打造本质安全型职工队伍。各单位要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事故公开追查、安全理论法规学习等教育活动。深入落实“手指口述”操作法,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积极培养职工自觉执行岗位行为规范的良好习惯,做到正规上岗,按章作业,把打造安全型职工队伍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对标找差工作,向样板化车间场所学习,认真总结样板车间场所的优点和先进的管理模式,按照高档次车间场所标准培育自己的样板化车间场所,进一步促使全集团非煤企业的安全质量现场管理跨进更高层次,实现车间场所的现代化。认真细化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抓好事故易发点、管理薄弱点、岗位危险源等重点环节。
四、推动矿井关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