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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后勤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07 03:05:37

事业单位后勤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方案,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要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2)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要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要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7、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8、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到十级职员岗位(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9、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0、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附件1)。

11、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岗位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置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报市人社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其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设置数量要相应减少。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待国家有关规定下发后组织实施。

1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县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按《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皖人办发〔2009〕56号)执行。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3、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和辅助岗位。

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两个以上主体岗位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体岗位的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4、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附件1)。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全县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四级、五级岗位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四)特设岗位设置

15、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6、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并填写《县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申报表》(附件2),经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

(1)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且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

(2)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人才的;

(3)其他确需设置的。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8、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9、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0、六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程序及权限

2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控制标准,确定各岗位的类别、名称、等级,并填写《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3);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核准;

(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4)广泛征询意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

(5)组织实施。

2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行核准制度(附件4)。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各乡镇、开发园区事业单位中“三权”已经上划由主管部门管理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部门核准,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乡镇、开发园区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部门核准,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2)县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县人社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部门核准,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3)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县人社部门商县委组织部核准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26、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限额内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27、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28、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本实施方案第24、25条规定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及机构编制增减,须对本单位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29、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0、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本实施方案及行业指导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2、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任职务。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现有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在无空缺岗位的情况下,不得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3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的,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核准,并执行主要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职责任务的,不设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要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

34、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

35、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应根据所聘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换工作岗位的,应具有所任岗位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对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从变换后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37、县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38、县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39、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40、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县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依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1、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2、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县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县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2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第3篇

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法律、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并按有关规定以及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工作人员。

规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第一条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包括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第三条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第四条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五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

第七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八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现聘用(任命)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的人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执行。

第十条工勤技能岗位指担负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凡是已经或者可以实行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暂时没有条件实行社会化服务的工勤技能岗位,严格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第三章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第十二条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由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下: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第十三条管理岗位的数量和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管理岗位根据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工作需要设置。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及其内部之间的结构比例:

(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分别由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确定。

(三)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同时按行政层级分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控制目标,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为0.5∶3.5∶6。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结构比例应有所不同,须根据其工作职能、人才密集程度、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核定,具体标准另行下达。

(四)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一般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五)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设置适用主系列岗位的控制标准。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第十五条工勤技能岗位的数量和结构比例:

(一)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二)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设置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三)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5%左右。

第十六条对规模小、人员少,独立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确有困难的基层事业单位,可由人社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其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在总的结构比例内根据情况统筹考虑,调剂使用。

第四章岗位基本条件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十八条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六级职员岗位,需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二)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对有关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提高一个学历层次。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条件另行制订。

(二)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和本办法,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条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三)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第二十二条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订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第五章岗位设置程序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岳阳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和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一)县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部门、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乡镇及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二)事业单位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附专题报告。

(三)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含三级)岗位的,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职责权限,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审核确定。

第二十五条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内,根据工作需要可自主调整、优化岗位设置。

第二十六条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岗位设置方案可重新制订,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机构编制调整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岗位聘用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在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虽不具备岗位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在所兼岗位结构比例限额之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能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岗位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应明确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及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和目标。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已经达到或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都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采取适当方式平稳过渡。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由单位填报《岳阳县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按照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

(一)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

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

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由市人社局按核定的岗位数审核申报,经省人社厅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三级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按人事管理权限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的,应具备所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其中,由工勤技能岗位流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确定,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岗位聘用后,应将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岳阳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人社部门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第七章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共同把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第三十五条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日常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应将核准的岗位职数、人员聘用情况发生变更异动的,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及时办理变更异动审核手续,作为岗位调整、人员聘用的依据。要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不断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各级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十六条对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4篇

一、适用范围

1、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单位)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各地方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事业编制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2、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科学研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科学研究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要求,适应发展科技事业和提高科技水平的需要。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8、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以科学研究为主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以科学研究管理为主的,管理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实验操作为主的,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可以适当高于以科学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以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要根据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管理权限确定。

10、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对应管理岗位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11、根据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2、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科学研究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指导意见确定。

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为;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4、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科学研究事业发展水平,以及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结构比例现状,根据科学研究事业发展需要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国务院直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适当高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地(市)以下政府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结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营部门按照低于上述结构比例的原则研究确定,实行宏观调控。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5、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要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8、特设岗位是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19、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0、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中,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研究员一级岗位、研究员二级岗位、研究员三级岗位、研究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副研究员一级岗位、副研究员二级岗位、副研究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助理研究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研究实习员一级岗位、研究实习员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21、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有专业技术名称。

22、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岗位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主体业务确定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原则上应低于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条件:

(1)一、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其他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条件,除满足《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年限外,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确定。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7、科研事业单位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8、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中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的岗位基本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9、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还应包括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要求。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1、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1、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3、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4、国务院直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5、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6、地(市)政府直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7、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8、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4、35、36、37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39、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0、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中具备条件的岗位,应推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41、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应分别按照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2、尚未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的科研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的工作岗位等级,并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43、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定后,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聘用的岗位确定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

44、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45、对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46、各地区、各部门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在册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聘入相应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7、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48、科学研究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设置不得突破现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对于现已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组织实施

49、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负责指导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保证岗位设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

第5篇

工作总结是对工作的检查与分析,也会为了以后工作不在出现相同的问题,避免错误的发生。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司机季度工作总结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司机季度总结报告1______年在公司和本部门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本人能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立足驾驶员岗位的工作特点,勤奋工作,诚恳待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年做到了安全行车____万公里无事故,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能够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根据公司统一安排,今年以来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培训,同时能关心时事,利用报纸、广播及时了解国家大事,在政治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做到与上级的要求和公司的决策保持一致,自身素质有明显提高,能在执行任务期间,文明驾驶,礼貌待客,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形象。

二、认真钻研本职业务,确保安全行驶无事故

一年来,能始终牢记“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总目标,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要求,能认真学习和钻研驾驶专业知识。同时爱护车辆,勤俭节约,对所驾驶的车辆及时检查、维修,每天做好对车辆的清洁工作,做到车子每日如新。平时注意掌握车辆的状况,及时做好保养等工作,使车况良好。认真坚持“三检”、“一保”制度,做到不开快车,不酒后驾车,不私自出车等。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时刻提高警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每一次出行都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确保安全出车,文明驾车。

三、严格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作为一名司机,一年来我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增强时间观念,服从领导,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误事。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只要有需要时早晚或节假日都能随叫随到,不计报酬从无怨言;在资料文件的传递工作,做到及时传递无差错,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和同事所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______年已经过去,我在安全驾驶方面和日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但是我也深知与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会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争取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机季度总结报告2一年以来,我不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方法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对待和处理问题上也逐步趋向全面化。根据组织的分工安排,我从事驾驶员工作,主要是保证党政领导的用车。现将我本年度的思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

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学习业务知识。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增强自己对工作的适应能力,提高自己做好工作的本领。

二、努力工作

在工作中,坚持服从领导分工,不挑肥捡瘦,不拈轻怕重,不论领导安排什么工作,我都认真的去履行好。一是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始终做到随叫随到,从未耽误过任何一件事情;二是在主要领导不用车的同时,服从办公室的调动,从未私自出过一次车;三是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对车辆的维修,小的毛病尽量自己处理,对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遵守交通法规,注重保养车辆,安全行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危险,为我镇的工作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转变作风

树立了敬业踏实、勤奋上进的工作作风,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用单位规章制度来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地为人民服务;三是做好与同事的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四是在工作中注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实践,不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努力克服不思进取,无过便是功的思想。其次是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指导自己树立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在生活中,自己始终能够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简洁朴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总之,一年来,我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同志,宽以待人,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工作,使所从事的工作一年一个台阶,不断向前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取得的一点成绩,是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老同志的精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取得的,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为我镇的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司机季度总结报告3本人20____年10月份进入公司担任行政司机一职,在经理的正确指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和支持下,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司机工作责任的重要性。通过努力学习企业文化、积极参加部门培训课程,两个月来,无论在本职工作的执行上还是企业文化的学习上都已经进入状态。现将这两个月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在工作中,坚持服从公司安排。在公司有需要或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下,不论安排什么工作,也无论早晚,我都认真的去做好,做到立足本职,努力工作:

第一,保证公司用车,随叫随到,时刻保持一种待命状态,从未耽误过任何一件事情。

第二,服从公司的调动,坚决不私自出车,听从公司指挥,按规定时间返回单位。

第三,加强学习专业技术,保持车辆整洁美观,车况良好。每周至少清洗两次车辆,做一次车辆维护。对于车辆的维修,小的毛病尽量自己处理,对于大的问题及时向经理汇报,并尽快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第四,在职业道德方面,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行车中不急加速、不急刹车、不强行超车,避免不必要的高速行车,不开情绪车,不开英雄车,绝对不酒后驾车;另外,出车前搞清楚行车路线,避免走冤枉路。

两个月来,我接受公司下派的出车任务64次,机场接送站21次,车辆清洗18次,车辆检修8次。本着每出一次车要为公司负责的态度,做到认真、安全、圆满完成每次出车任务。做到无论什么恶劣天气,只要有任务,都能随叫随到,随时做好出车的准备。同时,虚心接受经理和同事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正。

但是,这两个月来,我也总结出自身存在的很多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加强:

第一,作为一名司机,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有些工作做的还够细致,有待于加强。

我会继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继续坚持安全行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故障车,不酒后驾车;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不让公司车辆带病上路,同时能自己维修的不进汽修厂,决不让小毛病变成大故障,做到防患于未然。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更加努力地做好行政司机一职,期待自己的工作能够有一个新局面。

司机季度总结报告4作为单位的一名司机,为领导提供周到细心的服务,是我的职责,我坚持做到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内卫生,给领导和同志们提供一个卫生舒适的乘车环境,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随叫随到,不误领导和同志们用车,严格按照驾驶员操作要求,搞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节约车辆的用油,确保车辆的安全。现将我上半年学习、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学习

在业务学习方面,认真学习物价知识,了解物价的业务,使自己能够成为名付其实的物价员工。不断的提高驾驶技术,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水平和服务水平。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作为一名和平年代的驾驶员,确确实实的不愧于中国共产党,不给单位添麻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增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团结同志

在我上班后,自己时时处处以热情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做到早上班,晚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中服领导具体分工,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干好每一项工作。永远把安全第一做为工作中的座右铭。在每一次出车或下乡中时刻都在提醒自己,把好手中的方向盘,安全回家是关键。作为一名驾驶员,把安全第一放在第一位,这样不仅是对自己、家人、别人以及公司都是一个好的交待。

单位就是我的家,我能够自觉维护单位形象,不说有损单位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单位的事,能够和同志们和睦相处,搞好团结,集体荣誉大于个人的成绩,积极地参加集体活动,向老同志虚心请教,把在上半年学到的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坚持下来。

下半年,我相信我会做的更好,这是我一直以来不断的努力,不断的进步得到的最好的启示。只要努力去工作了,万事大吉,没有什么人会来为难你,也不会有人对你说三道四,所以我相信,只要我去努力了,我就一定能够做好,我相信我的能力和我的毅力。我会在下半年做的更好!

司机季度总结报告520____年即将过去,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即有成绩也有不足,现对自已一年的工作做个总结。一年来,本人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热情帮助和大力支持下,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诚恳待人,团结协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

(一)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认为作为一名司机,首先要做到“五勤”—即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勤检查车辆,防隐患于未然,做到听从指挥调动,按规定时间返回单位。

(二)认真学习专业技术,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做好服务,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在职业道德方面,我认为应做到:安全行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故障车,不开英雄车,决不酒后驾驶。

二、存在的问题

本人能爱岗敬业,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作为一名司机,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有待于加强;

三、今后努力方向

在新的一年里,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决心认真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

(一)继续坚持安全行车,不开溜号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故障车,不酒后驾车,不让车辆带病上路,做到勤检查,勤修理。

(二)做到能自己修理的不进汽修厂,勤检查,决不让小毛病变成大故障,做到防隐患于未然。

第6篇

【关键词】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建议与思考

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的对象既包括了动产,也包括了不动产。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以管理不动产为主,这部分工作保障了机关单位能够正常地开展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之中,后勤人员会遇到管理模式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等等问题,有些细节甚至是这部分工作之中长久以来就存在的。这极大的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人员配置的不合理对于企业的发展也会有着不小的影响。

一、完善后勤管理工作与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之间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的是,后勤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能够直接影响到机关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在无形之中也就提高了机关单位员工的工作效率。对于机关单位而言,有序的工作环境,及时的物资保障以及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其实都能够为事业单位主体营造出一个积极向上的发展环境。但是其中一些细节还是需要我们去注意的,以绩效考核为例,我们应该将绩效考核的方式以及结果完全公开, 接受员工的监督,这样才能够真正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

其次机关单位应该创造一个以人为本,能够让员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且实现自身价值的管理制度。当然我们还应该通过对后勤人员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让他们了解自身的工作状况是与单位的整体命运是紧密相连的,明确他们的职责,这样后勤部门的员工才能够更加重视自己的工作。

二、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所面对的问题

(一)产权问题。对于机关单位而言,其后勤所属单位产权不明确的问题其实长久以来就已经存在了,大多数情况下机关单位的后勤部门成立企业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很少能够考虑企业的产权结构以及经营方面的相关问题。再者不管是单纯的后勤单位还是以此为蓝本成立的企业,虽然同样强调服务理念,但是资金结构以及企业未来发展的问题却被管理者所忽视了。

(二)管理队伍的建设。虽然说近年来机关单位的后勤管理呈现出了巨大的人才需求,但是对于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其实我们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方案。而且很多机关单位的后勤部门从成立开始几乎就没有补充过新人,很多刚刚进入机关单位这个平台的员工,也不愿意加入到后勤部门之中。所以说很多机关单位的后勤部门早就面临着人才缺乏的尴尬境地。

三、完善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的具体建议

(一)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想完善机关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职工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进而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这方面的工作应该由部门领导组织进行,要拿出一个完善的工作方案,可以通过让职工学习先进个人事迹的形式,来升华自身的职业道德。在这方面也应该对员工的表现进行量化,在后勤部门范围之内进行考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进度的情况下,鼓励员工对现有的工作方式进行创新。

(二)丰富职工的日常生活。上文中提到,后勤管理的工作对象大都是所属于事业单位的不动产,所以作为后勤部门的员工就应该利用好这一优势,结合职工日常工作的状况,为其购置必要的基本文化设施。这样就能够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自然也就能够改善机关单位整体工作的现状,而对于后勤部门的员工来说,其实也能够享受到这种变化带来的便利。此外要丰富员工的生活,还应该做好职工的起居饮食管理,像如食堂这类单位一定要以服务员工为工作标准,从进料开始严格把关,将最健康的膳食提供给员工。而对于有集体宿舍的机关单位,后勤部门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为员工提供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这更能够获得员工的认同感。

(三)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所谓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指的需要让后勤部门的员工学习一些基础的财务以及物料管理的相关知识,这样能够降低他们工作出错的概率。保证每一件物品都能够在需要它的地方,发挥它本来的作用。这方面的培训不需要让员工多么精通,只是让他们有那个意识去用科学的方法对待自己的工作,对于库存的材料以及物资,从入库登记一直到取用,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进行,所以说进行相关的培训还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够节约机关单位的流动资金,也能够避免一些物资因为堆放而损坏。

四、总结

C关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问题是机关单位的运转之中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的,所以说解决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完善工作细节出发,来改善这方面的工作现状。上文根据笔者的经验对此进行了总结,希望能够对改善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的现状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第7篇

回顾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包括我们自身的不足,每个人都要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2020年终个人工作总结简短5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2020年终个人工作总结12020年弹指间已过去。总结我这一年来的工作,只能说是忙碌而充实。一年来在领导的指导、关心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亲切配合下,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地前行,现将我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端正态度,热爱本职工作

态度决定一切,不能用正确的态度对待工作,就不能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既然改变不了环境,那就改变自己,尽到自己本份,尽力完成应该做的事情。

只有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好,最重要的是保持一种积极的态度,本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踏实的干好本职工作。

二、培养团队意识,端正合作态度

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培养自己的团队意识和合作态度,互相协作,互补不足。工作才能更顺利的进行。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得,我们所处的环境就需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计较个人得失,这样才能把工作圆满完成。

三、存在不足

工作有成绩,也存在不足。主要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克服自身的缺点,今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把工作干好。

(一)强化自制力

工作中无论你做什么事,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要加强自我克制和容忍,加强团队意识,理智的处理问题,不给大家和谈对造成麻烦,培养大局意识。

(二)加强沟通。

同事之间要坦诚、宽容、沟通和信任。我能做到坦诚、宽容和信任,就欠缺沟通,有效沟通可以消除误会,增进了解融洽关系,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有些问题往往就是因为没有及时沟通引起的,以后工作中要与领导与同事加强沟通。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积累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向周围同志学习,注重别人优点,学习他们处理问题的方法,查找不足,提高自己。

最后还是感谢,感谢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帮助,我深知自己还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工作方式不够成熟,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积累经验教训,努力克服缺点,在工作中磨练自己,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

2020年终个人工作总结2自进入单位近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迅速的融入集体,进入工作角色,基本掌握了各项工作要领,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之余通过自学,丰富了理论学识,并在工作过程中将所学理论付诸实践,通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

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各项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

二、业务上勤学好问

平常主动向领导、同事请教,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特别是参加了_培训,切实提高了业务知识和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工作上保质保量

日常具体担任报表统计、证照办理和资料整理等工作,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严格要求:一是认真校对数据,确保汇总报表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二是高效办理证照,确保100%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且无因疏忽返工;三是仔细整理办公室资料,合理归档,提高办公效率。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同时也深刻认识到自身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是思想认识较浅,业务理论深度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今后一定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知识,注意总结实践经验,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力争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2020年终个人工作总结3已经结束的一年的工作,让我身心略加轻松一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来对自己的这一年的工作做个简单的反思与总结,明白在这一年中的成长与努力,并且督促自己能够在新的一年中有更好的成长与改变。

一、个人能力上

在完成工作的这一年里,我对与自己岗位所负责的工作是越发的熟悉,已经是可以做到较好的应对每一件事情。当然这一年中我在工作的能力上的提升确实是非常明显能看见的,当然我也是非常的庆幸自己能够在如此的工作上得到成长,并且收获到改变。通过一年在工作上的锻炼,我的工作成绩也是较为的不错,虽然在平时也是会犯下细小的错误,但总体上都是稳步上升的。如今的我是能够将我应该要完成的工作完成到位,并且可以让自己在其中得到较大的成长与改变,我在其中的收获是我相当真正珍贵的东西。

二、工作态度上

身为员工,我一直都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的成长,尽可能地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也是有努力得让自己在其中去成长与进步。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当然是非常的庆幸自己能够在其中有如此的成长,并且我也是相当地肯定自己能够有如此的收获,让自己真正的在这份工作岗位上得到理所应当的成长。对于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要求,我都是以此为标准来严格的管理好自己,虽然我可能也没有做到位,但是也是努力朝着这个方向在努力。

三、下一年的计划

新的一年即便是要开始,我也非常的想要让自己在工作上去成长,真正的努力地让自己在工作中去得到锻炼,并且以个人的能力来促成自己更好的发展。在以后的时光里,我也会争取更棒的成长,一方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另一方面在工作中学习到更多新鲜的知识。当然我也会在工作中继续努力,真正地在其中坐好自己的工作,个人的能力来促成自己更好的发展。对于即将开始的新的一年,我还是会保持着不懈奋斗的心,去更加努力地前行,对于以后的时光,我必定是会加倍的让自己去成长,去更努力地在工作岗位上提升。我相信通过我的不懈奋斗之后是能够在公司有较好的发展,并且我也是会争取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积极向上。

面对新的一年,我会保持着认真的态度,在工作上做更大的努力,更是不断去钻研,去学习,以这样的方式在工作上得到成长与改变。当然我也对更努力地去促成自己在工作上的进步,真正的将这份工作完成好,让领导看到我的改变。

2020年终个人工作总结420__年,在院领导、科主任、多位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我努力工作、学习,将书本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努力钻研内儿科专业知识体系,在实践过程中我逐渐熟悉到临床工作的复杂性、多样性,了解到了一些内儿科疾病的诊疗过程。现将本人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端正工作态度,热情为患者服务

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医生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关心病人,不迟到,不早退,踏实工作,努力做到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基础灵活化,爱心活动经常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工作有措施,有记录,实习期间,始终以爱心,细心,耐心为基本,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做好个人工作计划,进步专业技术水平

参加工作后我仍然坚持天天学习,天天把握一种疾病;同时不忘学习本专业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汲取新的营养,锻炼科研思维;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在工作中不断丰富自己的临床经验,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碰到不懂的题目勇于向上级医师请教,努力进步自己综合分析题目和解决题目能力。

严密观察病情,及时正确记录病情,对患者的处理得当;在内儿科的实习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科室制度,按时参加查房,熟悉病人病情,能正确回答带教老师提问,规范熟练进行各项基础操纵,能规范书写各类文书,并能做好内儿科常见病的诊疗。在工作中,发现题目能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对整体技术与病房治理知识有了更全面的熟悉和了解。

三、严格要求自己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为科室的发展出谋划策,希看明年的工作量能够再上新高。在医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的各项工作完成地较为圆满,但是我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由于以后的工作还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和机遇。同时与其它先进同事相比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克服不足,创造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

以上是我的工作总结,在过往的近一年里,要再次感谢院领导、护士长.带教老师周医生的教育、指导、批评和帮助,感谢同事们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过往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我也深知,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不足,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通过不懈地努力,加强我的自身能力。更好的为病人服务。

2020年终个人工作总结5后勤工作也是这一年要收尾了,回头看这一年的工作,开展的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也是比较的艰难,但也是在同事们的帮助,以及领导的支持下,我把后勤的一个工作给做好了,也是让我得到了很大成长,在此也是就单位后勤的一个工作来总结下。

过去的这一年,经历了疫情,也是单位在很多的方面也是去做了工作上的调整,而我作为刚加入单位不久的员工,其实对于后勤的工作也不是那么的熟悉,对于这些困难也是没有太多的经验去解决,但是我也是积极的去想办法,去和同事们找方法,尽力的克服,之前的供应商以及市场也是无法去采购物资,所以也是想了其他的办法,去找过新的渠道来做到采购的工作,同时在后勤服务支持方面,我也是积极的去配合同事们做好,同事们有什么样的需求我也是积极的去满足,对于领导布置的任务也是积极的来做好,特别是防控方面是我们后勤部门要去重点做到位的,从消毒,口罩采购,还有安全方面的普及以及登记等工作也是认真的来做好了。

虽然工作也是很忙碌,但是在后勤的岗位上,我也是通过这些工作让自己学到了很多让我也是更加的明白到,做好后勤,不单单是做了事情就够了,也是要多去思考如何的来做能让大家都是更满意,也是能服务的更好,的确有些工作自己也是没有做到位,这也是我的一个问题,当然有经验的方面也是有自己有时候做的比较的急促,这些也是让我反思要不断进步才行,和之前刚来到单位相比,我的后勤服务水平也是提高很多,对于大部分的问题都是可以很好的去处理,但一些细节上还需要继续的去优化,同时也是积极的去学习才行,而这一年我也是参加了单位的一些培训,去把所学用到工作里头,有了进步,但同时也是看到还有一些方面可以继续的去提升的。很感谢领导给予的信任,而同事们这一年后勤工作上也是给到了很好的配合,来帮助我去做好了很多的工作,也是特别的感谢。

第8篇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县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经县编办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设置的50%;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殊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岗位等级设置。

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划分。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等级见《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附表1)。

(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根据我县实际,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1、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县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县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

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12、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由县人劳局、县编办确定规格、领导职数后,按照10、11条规定执行。

13、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和省、市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己聘用的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4、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5、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16、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原则上可暂设至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17、事业单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在省内享有盛誉、业内公认、贡献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报省人事厅核准。核准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

1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按照《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附表2)执行,其中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上限。

19、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是: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7,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20、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21、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

22、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标准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标准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五)特设岗位设置。

24、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和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5、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劳局核准。

26、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并填写《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3):

(1)承担国家或省、市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2)引进的经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

(4)其他确需设置的。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2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28、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9、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2)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30、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1、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五级岗位。

33、在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研究制订岗位的具体条件。

五、岗位设置程序及审核权限

3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4);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劳局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组织实施。

3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

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人劳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36、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10人以下)、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7、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8、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34、35条规定申请变更:

(1)经县编办批准,事业单位发生分设、合并,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

(2)经县编办批准,事业单位增减编制数额的;

(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39、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0、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一般不得低于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管理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

41、事业单位应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鉴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4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县直属事业单位九级十级职员岗位、三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报县人劳局审核后,由单位聘用;县直部门所属(含垂直管理机构)事业单位上述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劳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按照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方可兼任。

44、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签订聘用合同。

45、新调入工作人员的聘用,应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

46、已经实行聘用制度,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47、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48、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附表5)和《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附表6)、《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附表7)、《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附表8),由县人劳局和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完成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予以确认。

七、监督管理

49、县人劳局是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0、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51、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52、县人劳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县人劳局及有关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组织实施

53、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行聘用制度的前提,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4、有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经县人劳局同意,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55、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第9篇

我军今年全面启动非现役公勤人员制度

综合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北京2月15日讯,随着《军队公勤人员聘用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文件全面执行,从今年起,将全面启动非现役公勤人员制度,军级以上单位的机关和非作战部队中由士官和义务兵承担的炊事、驾驶等部分公勤岗位,将逐步开始聘用地方人员。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军队公勤人员聘用管理规定》是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于2004年联合颁布的。该《规定》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军队非现役公勤人员的招聘、待遇、管理等问题。

按照《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军级以上单位的机关(不含陆军集团军和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总装备部所属担负作战、试验任务的指挥所、基地等军级单位的机关)和非作战部队,按照编制员额、编配岗位和工作需要,将面向社会招聘非现役公勤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承担的岗位包括:公务员、打字员、电话员、放映员、广播员、驾驶员、修理工、护理员、炊事员等。

《规定》明确,全军非现役公勤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由总后勤部主管,各级后勤(联勤)机关人事劳动部门负责承办非现役公勤人员聘用管理的业务工作。

《规定》要求,应聘者应符合文化程度在中专以上、健康状况良好、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等条件,且应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从事技术岗位的,还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书。此外,考虑到军队工作性质的特殊要求,应聘者还须具备为军队建设服务的思想和适应艰苦生活的心理准备,有较强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用人单位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原来在军队从事公勤服务保障工作的退伍义务兵、士官也可参加应聘,但不包括享受国家安置政策的退伍义务兵、士官。

根据《规定》等文件,军队将依法保护非现役公勤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劳动合同规范劳动者的生活待遇。用人单位要同应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每期不超过2年,期满需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合同。合同累计期限满6年的,由军级单位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大军区级单位人事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合同累计期限满8年的,由大军区级单位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总后勤部有关部门备案。军队将对非现役公勤人员实行严格管理,包括教育、培训、考查、考核、奖惩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依法续聘或者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

非现役公勤人员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助、补贴、福利、休假等,由用人单位与非现役公勤人员根据国家、军队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驻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非现役公勤人员依法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有条件的单位应为非现役公勤人员提供住宿。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和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社会保险办法,为非现役公勤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招聘农业户口的公勤人员,按照当地政府农民合同工的社会保险办法执行。

(据2月16日《人民日报》)

第10篇

目前,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还一直沿用的是以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制度,我所也是。去年4月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粤机编办[2011]106号文,明确我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后,我所开始着手各方面的改革,重点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单位的做法,我们致力于“选好人、用好人”这个宗旨,从原来省药物研究所的“科、工、贸”模式,逐渐过渡到现在主要承担疫苗和预防药品的基础研究等职能上来;从原来一直沿用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标准和制度,逐渐过渡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来。我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引进(培养)人才和薪酬管理方面,我们的改革首先就从这两方面入手。

1如何引进和培养人才

所领导班子根据单位的发展目标,制订了引进人才和职工培训的具体计划,并逐步实施。

1.1在引进人才方面,坚持高点定位,拓宽引才渠道。通过搜集、面试引进学科高层次(博士及博士后)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公开招聘的方式和步骤,招聘引进了各个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大大地充实了我所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单位的科研和业务发展奠定好基础。聘请所外正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专家,在指导我所业务工作的同时也为我所的发展出谋献策。这是我们把“鲶鱼效应”的理念应用到人力资源管理上来,以“鲶鱼”型的人才来激励原本缺乏忧患意识的“沙丁鱼”职工们的一种方式。我们坚信,优秀人才在本单位的聚集,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人才的聚集会使单位因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而获得人力资源的规模效应,从而促进单位的快速发展,推动单位的可持续发展[1]。

1.2在职工培训方面,我们采取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到上级单位学习交流、岗位轮转、进修学习等方式对职工进行培训。定期(每周至少一次)邀请所里的业务骨干或上级主管部门专家、聘请的外单位专家为全所职工讲授专业课;结合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做好各方面的继续教育学习;将所里业务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分批送到省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学习,根据业务需要学习时间分三个月至一年不等;行政科室人员则按工作需要对口送出去学习。我们认为,对职工进行培训,可以达到职工与单位共同发展的目的;可以给予职工一个明确而具体的职业发展引导,有助于职工对个人职业发展前景有清晰的认识,确定学习和工作的目标,更能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3内部调配。对原来制药厂遗留下来的约30名左右的技术工人,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把她们(多数为女职工)调配到各个业务科室,由单位及科室内部培训,让她们能胜任业务科室一些最基础的辅工作,从而稳定了人心。我们再针对单位新的职能、新的业务发展需要,将全所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洗牌”: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的岗位说明书[2];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由受聘人员按照自身知识技能、职位说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填写相应的职位,然后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再与专业科室负责人商定,重新确定各人的岗位。力争每个人能调配到各个最需要、最合适的岗位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4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是加强单位人力资源队伍建设的入口和开端,目的是帮助和引导新职工尽快了解和适应单位工作,接受单位文化,顺利实现从学习岗位到工作岗位的角色转换,培养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思想和为单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我所新职工岗前培训参加对象为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新引进和新调入人员。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大大提高了全所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干劲,提升了工作效率,把前几年懈怠下来的信心都找了回来。把我们“内求团结、外求发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所训贯彻到底。

2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

有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氛围,要有好的、合理的薪酬机制,才能强化保障激励,健全留才机制。我所初步探索、尝试制定出如下做法。

2.1薪酬制度改革的总则目前卫生事业单位使用的还是等级工资制度,职工之间收入差距小,高低技能人才之间的报酬区别不明显。为了适应卫生事业单位改革的新要求,创建新的管理机制,建立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分配制度,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单位的发展潜力,谋求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改善职工的福利。我所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科,参照主管单位做法,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尝试制定出了一套适合自身建设和发展的津贴分配管理办法。务求使单位的薪酬结构更加合理,薪酬管理过程更加透明,提高薪酬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弹性机制及科学性。

2.1.1津贴分配管理的原则遵循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原则;按劳分配、按岗定酬、按业绩计酬的原则;效益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动态管理原则(每期发放金额与工作业绩及实际贡献相挂钩)。

2.1.2津贴资金的来源和管理办法用于发放津贴的资金,来源于本单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创收净收入和历年结余。各科室的创收由财务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2.1.3津贴的类型分配的津贴分为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两种类型。岗位津贴是根据职工任职岗位的职责、技能职称(或职别)和年资而计付的津贴。绩效津贴是建立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根据科室业绩而计付的津贴,分别为创收部门和行政后勤部门;创收部门依据各自每期创收净收入和计提比例提取计付;行政后勤部门以创收部门每期人均计提津贴额和总人数计付。

2.1.4津贴的分配①岗位津贴:根据我所目前实际情况,财务科、人力资源部以各科室、部门的人数和津贴系数,每月以每一系数点计付总额给各科室、部门;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可以参照《单位津贴系数表》中各人系数计发。各创收科室、部门也可根据本科室、部门的具体情况重新制订分配方案,报所领导批准、到财务科备案后执行;行政后勤科室、部门(含由所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没有创收收入的业务科室、部门)原则上按《单位津贴系数表》中的各人系数计发。岗位津贴系数=岗位系数+职称/职别系数+年资系数(注:对同时具有行政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系数选择就高不就低;年资是指职工的工作年限。);岗位津贴基数=可分配岗位津贴总额÷岗位津贴系数总和;职工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基数×岗位津贴系数×(绩效考评量化积分÷100);职工必须按《岗位聘任合同书》履行义务,年终考核等次合格以上者,才能获得岗位津贴。②绩效津贴:为保证公平性、合理性,各创收科室按《各创收部门各期绩效津贴考核计算表》计提绩效津贴总额,该期没有创收收入的,不给计提。各创收科室、部门根据本科室、部门的具体情况重新制订分配方案,报所领导批准、到财务科备案后执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含由所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没有创收收入的业务科室、部门)根据创收科室、部门的每期人均绩效津贴总额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人数计算绩效总额,再按该期绩效总额与行政后勤人员系数总数计算每一系数点的绩效津贴额,各人以各自津贴系数与每一系数点的绩效津贴额的积计发各人当期绩效津贴。上述岗位津贴、绩效津贴每年发放总额控制在年度结余40%以内。#p#分页标题#e#

2.2津贴考评方案全所在职在岗人员岗位津贴、绩效津贴的发放,在业务工作考评方案考评后计发。

2.2.1计算方法参考《单位业务工作考评方案》。

2.2.2业务工作考评方案考核周期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历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岗位津贴发放采取“按月预发、年终结算”的方式。每个科室工作考评方案考核估算积分为90分,按月预发;年终依据考核结果计算实际得分与估算得分之间的差异,该差异产生的津贴年终一次性扣除(或补发)岗位津贴。

3附则

3.1违反本所规章制度、造成差错事故、不服从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者,按本所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扣发当事人或主要责任人部分或全部津贴。情况特殊的,由当事人科室、财务科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报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2对经批准离岗(包括脱产学习:进修、培训、函授,半年以内30天以上,不包括《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的产妇享有的产假)人员,按实际离岗天数扣发岗位津贴。

3.3对于人事任职、晋升、职工离职、复职等情况,该月份的津贴依下列公式按日计算:日津贴=月津贴标准÷22,月津贴=日津贴×实际勤务天数。

3.4考勤罚则:①迟到、早退缺勤:每次以15分钟为计算单位,每次扣发25元。②病假:非公务负伤疾病缺勤者,除应于三天内出示医院证明(一日内可免)外,缺勤一天,则扣减半天的津贴。③事假:职工因私事由不得不亲自处理时,必须事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减津贴。④旷工:未事先请假或事后及时补假的缺勤,或未按规定出勤时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则扣减当月的津贴。⑤私自外出:未事先请假者,以每30分钟为计算单位,未满30分钟的,一律按一次计算,累计达三次时,则视为旷工一天。未满三次的,按实计扣,每次扣发一天的津贴额。

4相关规定

4.1对新调入和毕业分配的职工,自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津贴,第四个月起津贴发放标准与其它职工一致。特殊引进高级人才的津贴待遇由所长办公会议决定。未定级的研究生职别(或职称)系数按初级职称标准分配。

4.2各项津贴系数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送财务科核发;年终综合考核积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核、收集、统计,并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科计发(或补发、扣)相应津贴。

4.3各项津贴的发放,由财务科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11篇

为深化本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由本局主管,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局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事、编制部门管理并按06工改套工资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三类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行或者有条件实行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分为五至十级职员6个等级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设置。

3、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总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执行,中层及其以下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局和各有关事业单位研究确定。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中层领导岗位数的,按照核定数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八至十级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3个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待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按新办法实施。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7:4:5.3。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如经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空缺的,可将空缺数使用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空缺的,可将空缺数使用于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依次类推。

4、本局将根据国家和省行业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规定,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专业技术水平和人员结构现状,确定所属事业单位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各有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得擅自突破。可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自主确定不同类别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但应优先保证主体岗位的数量和等级。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置正高级岗位,根据工作任务确需设置正高级岗位的,应严格控制。辅系列岗位等级的设置原则上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等级的设置。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2、严格控制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其他领域原则上不设置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县属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0%,其中一级岗位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1%,二级岗位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4%。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

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我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实行数量控制和条件控制。其任职条件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数量控制和条件控制。

4、事业单位应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本实施意见及本单位的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拟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报本局审定。

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局审核汇总后上报。

(四)技术工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五级技术工岗位。

获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名次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应聘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时,在下一级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宽1至2年。

五、实施程序与方法

(一)组织动员,调查摸底。(11月1-11月10日)

成立县建设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县建设局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县建设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对整体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学习贯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文件及县有关会议精神。

各有关事业单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文件,对现状进行调查,摸清单位机构编制、在册正式人员和主体岗位等基本情况。

(二)编制《岗位设置方案》,相关材料审核报批。(11月11-11月30日)

各有关事业单位根据省、市文件和国家《行业指导意见》(文件汇编)、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规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拟定岗位的总量、等级及不同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参考附件2)。局属各有关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由各单位负责人讨论通过,交局办审核汇总,并于11月中旬前报送县岗位设置办公室核准后组织实施。同时,须认真填写如下报批材料:

(1)《关于上报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

(2)《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附件材料;

(3)《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6)《单位按06工改套改工资的人员名册》;

(7)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8)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复印件等。

(三)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开展岗位聘用。(12月1日-12月20日)

1、各有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等,《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参考附件6)。《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本局审核后实施。

2、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各有关事业单位开始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全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目前已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和人员,应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及时变更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单位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竞聘,根据考核或竞聘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开展认定工作,确定岗位工资。(12月21日-12月30日)

1、各有关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并经本局审核汇总后,报县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认定。

(1)《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报告》

(2)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备案登记花名册》;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一览表》;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

(6)《岗位聘用人员名册》;

2、各有关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经县组织或人事部门认定,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凭县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根据所聘岗位,从次月起确定兑现岗位工资待遇。同时,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材料归档工作。总结内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总结材料于12月底前报送局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一)本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

(二)各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抓好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12篇

在新的一年的工作开始之前,应该要为自己这一年的工作做一个总结。那么你们知道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内容还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2021年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五篇,欢迎参阅。

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一到社区工作,遇到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编制单位20_年预算和20_年调整预算。初次接触到这个工作,真的是难以入手。在网上也查询了很多资料,但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最后在领导的帮助下,请教了其他社区的会计,在他们的帮助下,慢慢琢磨,总算做出了一个初步的预算。项目预算主要是各部门部长拟定的。最后由书记和主任领导召开会议一一敲定。这项工作真的是在大家的帮助下完成的,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区财政局下达的治理小金库文件,主要是要做一个单位的小金库治理长效防治机制,包括自查自纠报告,建立健全单位财务制度。通过这次的工作,我也算是全面接触了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这才明白单位的财务不光是做账就行了的,制度的建设和熟知也是很必要的。这次工作中,建立我单位的小金库长效防治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报账制度等。

最后,我有大半的时间是在财政局培训。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只是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难以担当单位财务的大任,需要在财政局培训一段时间,熟悉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了,才能开展好

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在财政局学习的这段时间,真的了解到自己真的存在很多不足。专业知识不够扎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今后在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多向财政局的前辈们请教学习。

20_已经成为过去,20_正崭新地向我们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更加努力工作。单位独立核算后,学习到更多的财务知识,争取能早日独当一面,能真正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元旦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做好单位公积金和社保专户的开立。最后,希望新年新气象,在新的一年里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二曾记初来我院时,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我院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职业追求,“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服务理念,让我很快适应了工作,融入了我院这个集体。

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领导、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能力,希望能尽早为我院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涉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在此,特将我_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

不断增强思想政治修养。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实践,科学地研究、思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自己能够在脚踏实地追求理想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

二、工作上:

勤奋敬业,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开展诊疗业务,三年来在门诊运用专业知识正确处理普放与CT患者。全年工作顺利圆满,无差错事故,受到领导、同事及患者的好评。

三、学习上:

不断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钻研业务方面的知识。在三年间我顺利通过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完成了放射性工作人员的相关技术与辐射防护的相关培训与学习。拿到了临床工作的相关资格证件。

在这三年的时间,通过努力,我在思想和工作上都有了新的进步,同时,我也清醒的认识到,我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与其他同事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比如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业务技能还有待加强等等。

因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但要发扬自己的优点,还要客观地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科室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工作方面的锻炼,注重锻炼自己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创造能力,不断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完善自己这三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我院的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我院一起成长。在此我郑重提出转正定级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___创造价值,同我院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三参加工作以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步入运政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各种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创先争优”,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到了许多工作方法,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会议,通过执法培训,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办公室人员需要负责处理各种文件,另外作为运政执法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不管是在办公室,还是在违规处理室,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办公室工作

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理不了的案件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助其联系他人,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运政的形象。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违章处罚室工作

在违章处罚室,先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了解法律法规,并解读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下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然后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相关问题,向他们学习操行、处理问题的的方法方式。在遇到驾驶员有疑问时,认真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回顾三个月的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法律知识不足,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四在过去的一年,我很荣幸的成为了_的一名工作人员。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同事们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履行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交代的各项工作,总结起来收获颇多!现就本人上班日起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端正态度,尽快适应工作

从进单位到现在我已经工作近四个月时间,通过这段时间的不断学习,以及同事、领导的帮助,我已逐渐融入到了办公室这个大家庭中,个人的工作技能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办公室是全局运转的枢纽部门,对局内外的许多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做到上情下达,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的特点。每天除了本职工作外,还经常有计划之外的事情需要临时处理,而且通常比较紧急,让我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先去解决,因此,我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把一些文字工作带回家去写。特别是工作量很大的工作,我都会和同事配合做好服务,不计较,不推诿。如遇需要帮忙修改、打印、传递的文件资料,我都会抽出时间给予帮助,以一颗真诚的心去为大家服务。

二、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我认真学习了一些关于写作的书籍,并坚持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及时学习政策和知识,拓宽思想维度,积极参与办公室和管委会组织的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今年,我参加了区上办公室政务礼仪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了很多关于政务礼仪方面的知识,有助于我以更好的态度,更规范的礼仪,做好办公室服务工作。

三、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新进机关单位的文秘来说,由于许多业务还不熟悉,所以负责的工作比较少。

1.认真对待本职工作。

我主要是负责一部分材料的撰写。目前我独立撰写大型材料还有难度,在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了综治维稳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主题教育第一阶段工作。其中包括活动方案、阶段计划、活动总结、工作简报,工作信息、会议记录等材料30余篇。

2.完成他人交办的每一件事,并做好一些服务工作。

不管是领导还是同事,交办的打印、复印、送材料等工作,我都认真去完成,如有不懂的地方,都会虚心请教。服务工作中,不管日常杂务,还是清洁打扫,我都不会推辞,主动完成。并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我在领导的带动下,在同事的帮助下,做了一些进步,但与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我缺少细心,办事不够谨慎,存在惰性。今后我会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主题教育为契机,努力更正自己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突出问题,以良好的状态做好管委会各项本职工作。工作中多学习多请教,提高工作水平;勤思考勤反省,提高工作质量;肯干事肯吃苦,积极主动干工作,在新的一年中争取更上一层楼。

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五20_年,我在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带领_单位全体职工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单位业绩。在这一年中,我自身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职岗位,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在工作岗位上,我时刻要求自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树立大局观念,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求真务实,以身作则地带动全体职工共同为单位服务。

20_年,在镇委、镇政府的支持下,_单位迎难而上,财务状况稳健,利润增长平衡,总体上取得不错的成绩。在具体工作方面,我着力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楼盘款项催收,促进新项目的发展建设和历史案件的处理等方面。在工作中,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二、严于律己,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在政治思想方面,我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使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坚持以优良作风和党风投入到工作中。同时,在单位支部建设方面,由于支部成立时间尚短,所以我集中在完善支部各项工作建设,促进支部的不断发展壮大,认真部署重点工作,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以增加单位的凝聚力。

三、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工作计划,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对20_年的工作总结,我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工作计划,争取能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为单位带来更大的利益,为镇的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对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我筹划在20_年能够在做好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寻求新项目增长点,实现单位可持续发展;作为单位的决策者,我将不断地完善单位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措施,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实现单位的经济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工作;对于困扰我单位多年的历史案件,我将不断寻求创新的方式,争取多部门的支持和合作,以便早日解决这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