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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

时间:2022-11-16 11:42: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招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工程招标

第1篇

关键词:招标建设工程智能化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招标作为土建行业中的一种新兴产业,它的出现为建筑招投标领域带来了革新和巨大的影响。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同时,招标服务业也得到了飞跃的发展。所谓招标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它可以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招标通过法律的手段可以将建筑市场中的竞争行为进行规范,保证了公平交易,提高了招投标的效率,节省了建设资金,抑制了建筑行业中存在的腐败行为。这些积极的作用对建筑招投标行业有着巨大的影响。但是行业体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中也存在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同样也制约着招标业的正常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标行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舞台上活跃的角色,保证了建筑市场中公平交易,规范了承发包交易,提高了招标工作的效率,在我国建设工程行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代拟、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二)代拟资格预审文件,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或者协助招标人择优考查邀请投标人;(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或标底);(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协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草拟答疑纪要;(五)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六)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七)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八)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和公示手续;(九)代拟合同,并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

二、建设工程招标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招标业务发展十分迅速,规模也愈来愈大,但是伴

随而来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如何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工程招标行业的管理,是值得深思并且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由于我国招标业兴起时间不长,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整个工程招标行业体制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

题将会影响着次行业的发展。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业

管理体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招标人对该行业的误读和不规

范行为;机构不够专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工作质

量差强人意;市场竞争行为不规范;机构内部建设跟不上实际业

务需求等等。

三、建设工程招标智能化管理策略

针对建设工程招标业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出相应措施积极地研究应对策略,妥善解决现有问题。对此可以从行业管理和机构自身运作两个方面寻求解决办法。

(一)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行业中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招标法律法规体系是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的保障,培育和发展招标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活动的法律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为了保持评标法律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对相互冲突的条款应当抓紧进行修改。此外,还有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进一步完善招标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督管理职责,为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职权问题,明确集中管理的执法主体,对整个工程招标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也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在工程招标行业中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继续完善。

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等现行法律的基础上,监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监管作用对招投标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将各个部门间交接处存在的弱点解决,梳理整个招投标行业中的监督管理体制,使得法律法规运行顺畅,整个行业透明化。使得工程招标行业的发展畅行无忧。

(二)对于工程招标机构来说,要完善招标机构资格控制。一方面,建设工程行业要加大对招标行业的资质审查, 通过设定详细完善的资质审核制度, 以及固定资质范围内对于承接相关业务的规定等, 严格实施对招标机构的考核, 力求市场准入与准出制度。对于这些机构的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需要将该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对工程招标服务机构进行质量信誉评级,这样不仅让招标人在选择招标时有参考价值,也是一种提高机构自身服务质量和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建筑行业中负责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 要积极地发放针对机构相关从业人员而编制的信用等级表, 切实地推动信用等级工作有效开展。对于行业从业人员,需要明确该行业的入行标准,实行统一注册管理,杜绝滥竽充数现象发生。而且, 招标单位在选定招标机构时, 要严格要求它们提交全部的个体信用手册, 并在全部完成招标工作之后, 以实际的工作状况认真地填写本工作的信用评价。

(三) 加强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实现诚信,满意服务,质量上乘的目标,促进整个工程招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深化自身性质的认识,保证常规服务周到细致。

要对自身的性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充分实现其独立性质。招标机构是依照相关法律设置的,以招标为主要业务并提供有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由此,招标机构在招标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基本性质,在业务的执行和办理过程中,不受到其他组织或者机构的干扰,防止政府部门的部分不合理的要求以及管理,严格执行第三方原则,认真开展招标业务,保证机构的独立性。招标机构要保证常规服务周到细致。招标机构的常规服务包括与委托人沟通后发表招标公告、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整理上报资料,协调合同签署与履行等方面,例如编制招标文件这个方面,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周到细致,招标文件关系到招标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也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投标和评标都要以此作为依据,当然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时不能出现明显的错误,或者含糊不明的地方,不能有歧义和矛盾出现,各项条款都不能与投标人的利益相违背等,作为专业的投标机构,应该是具有丰富经验和广泛投标商信息的,要有的防止漏洞产生而给投标人可乘之机。

第2篇

随着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和监管方式的调整,我市工程招标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对于提高招投标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程招标机构在过程中也出现了操作不规范、乱收费和水平不高等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机构的市场行为,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招标机构资格管理

1、工程招标机构从事招标活动,必须在其持有的《工程招标机构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严禁无证和越级承揽招标业务;严禁工程招标机构出借、转让资格证书,严禁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资质挂靠。

2、工程招标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地开展招标活动。工程招标机构不得采用联合的方式承接招标业务。

3、乙级和暂定资格的工程招标机构承接施工招标业务的范围为:建设单位委托招标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招标业务,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需分期实施的项目外,单项合同估算价是指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价,不是标段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机构对招标人提供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必须编制清单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及市造价管理部门最近的*市建筑市场信息价格等为依据进行初步核实,如超过3000万元,不得承接业务;若其的工程项目签订的施工单项合同价(即中标价)超过3300万元,即认定为越级承揽招标业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签订的施工单项合同价(即中标价)超过3000万元未超过3300万元,则将在机构的《诚信手册》中予以警示及扣除相应的分值。

4、注册地在外市的甲级、乙级和暂定资格的工程招标机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承接招标业务。一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或上年度年检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机构,不得在本市承接业务。各地不得限制或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外地有资格的机构进入本地承接业务。

外地机构进入本地市场,必须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外地招标机构需在本市承接招标业务的,必须在杭设立分支机构,在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杭人员中建筑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名(含)以上,其中注册造价师1名(含)以上,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5、工程招标机构有关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浙建法[*]13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自行变更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认可。

6、在本市区域内,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实行《诚信手册》(即《*市招标机构诚信手册》)登记制。《诚信手册》由市建委统一颁发,由机构注册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承办,主要记载招标机构基本情况、所项目业绩考评、考核结果等。招标机构在办理招标备案事宜时,必须持有《诚信手册》。

本市有资格的招标机构应在其注册所在地的招投标管理机构领取《诚信手册》。本市招标机构在*地区各县(市)及萧山区、余杭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可在当地招标办领取《诚信手册》,分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被扣分的,除记入分支机构的手册外,同时记入所属机构手册。

外地机构进入本地市场,在备案同时,领取《诚信手册》。

7、招标机构在办理工程项目招标书面报告备案时,应同时提交已由业主签署意见的《工程招标评价意见表》(一式三份),由招标办经办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招标机构应每半年度向注册地招标办报送《招标业绩汇总表》,各地招标办每半年度向市建委报送*市工程招标机构统计报表。

二、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机构从业人员管理

1、在杭的招标机构须向本单位专职人员颁发上岗证,上岗证的样式由*市建委提供,各单位自制,各单位人员上岗证须经市建委备案,在办理招投标事宜时佩证上岗,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2、从事工程建设招标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有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或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学历证明;

②熟悉《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参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且培训考核合格。

③在有资格的招标机构服务,并是机构的在册职工。

3、招标专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机构服务。

4、工程招标机构在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送委托合同备案时,应同时报送由本人签名的办理该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名单、项目组的负责人和每人的事项。项目组人员的组成,由机构根据项目大小确定,但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项目组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编制人员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由省概预算编审资格的人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标底,必须经注册造价师审核。

5、为加强对工程招标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市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其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等文件应当由项目组的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工程招标机构的法人章。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招标办不予办理备案等有关事项。

6、为体现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中标通知书一律由招标人签发,并加盖招标机构法人章及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备案章。

7、外地进杭机构在杭从事招标业务,其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应当由项目组的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工程招标机构的法人章,其余相关资料需经项目组经办人签名后,可加盖工程招标机构*分支机构章。此外,外地招标机构在杭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方法,依照本市机构人员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业务质量管理

1、工程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应与招标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合同(提倡按示范文本签订);对事项应当保密的内容必须保守秘密。

2、工程招标机构在接受招标人委托后,应当首先对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不得对已施工或已签合同的工程,再组织招标。

3、招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政策法规编制招标文件,对粗制滥造、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文件,各地招投标管理机构一律不予备案。

4、招标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编制工程预算或实物工程量清单,严禁扩大或缩小工程量,降低或抬高工程造价。投标人对招标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审核,审核必须在离开标5个工作日前得出结论,并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供详实的审核资料,如经委托审核,工程造价误差在正负3%(含)以上,或工程量有明显编制误差的项目占总项目比例超出10%(含)以上的,或工程量有明显按比例扩大或缩小情形的,可以判定为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超出正常范围,招标机构应修正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量,并支付预算审核费用,同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按规定进行扣分,对招标机构按规定进行扣分,并予以公示。经审核,编制误差在正常范围的,审核费用由提出人支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审核结果争议的最终裁定。

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机构清单编制情况的日常检查,如检查中发现清单或标底编制误差超出正常范围的,将按规定扣分及公示。对招标人或投标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5、招标机构应完整保存招投标过程中所有的记录,内容包括委托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按照规定进行存档,保存时间不得低于3年。

四、认真执行招标机构收费规定

1、工程招标机构应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向招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合同中必须明确收费标准,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一般不低于*市物价部门的收费规定,严禁发生私下向中标人收取费的行为。各级招标办在办理招标合同备案时,应当核查招标收费情况,防止乱收费。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只能按成本收取,超过200元应说明成本组成情况,如不能合理说明的,不得收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费用由机构还是由招标人收取。

3、由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收取施工图图纸成本押金,施工图归还时施工图押金全额退还,对施工图损坏或缺页,招标企业只能扣除损坏或缺页部分成本,并具体说明成本费组成情况。

五、加强对招标机构行为的监督与查处

1、工程招标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同时作为不良行为,由市招标办记录到工程招标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信用档案中,作为机构复审(年审)、升级的依据之一,并定期公布。

(1)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2)违反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工程招标机构的上述不良行为,应当经市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实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记入《诚信手册》并扣除相应的分值,作为对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的依据,具体的考评办法见附件。

2、招标专职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警告直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从业资格,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公示,扣除相应的分值,考评办法见附件。

3、招投标管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招标机构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对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价,并将每个项目的评价意见及时地录入到工程招标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时,在每年的7月10日及次年的1月10日前应当向市建委上报《*市工程招标评价意见》和《*市工程招标统计报表》。

4、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对工程招标机构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行政责任制,对允许无证或越级承揽业务,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5、诚信网建设完成后,工程招标机构诚信手册考评纳入诚信网系统。

附:1、工程招标机构诚信手册考评细则

2、工程招标机构合同示范文本

3、工程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4、外地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入市备案须知

5、外地进*市招标机构情况登记备案表

6、*市工程招标评价意见表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从过去今后的发展情况来看,招标制度的推行与实施在我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成绩。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建立带动下,地区也开始对这一问题投入了更多的重视。当前,社会各个领域对于依法招投标的认知愈发清晰化,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不可否认的是,招投标过程中,依然有很多行为是违法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屡禁不止,导致建设行业的混乱无序,同时也降低了招投标社会公信力。本文就这对一问题展开了论述,分析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措施。

一、分析建筑工程招标的现状

从 80 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就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度,现今,已基本建立起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关的管理体系。《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行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走向依法实施和管理道路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建设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完善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努力,加大对招标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在实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使得我国建筑工程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 探讨建筑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招标投标的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在市场条件下,有一些主管部门身兼招标人与招标投标的监管部门的双重身份,同时,它还具有招标投标的操作者的身份,这样的话,这些主管部门因为身兼多重身份,就做不到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开、公正以及公平。使得建筑工程招标在招标阶段、评标阶段以及定标阶段很容易出现问题。

1.招标阶段

(1).存在逃避招标的现象

有一些招标单位为了逃避招标采用少报多建的办法,只是工程中的一部分来招标,其他的则是指定施工方自主确定发包价。或是用时间紧为借口将工程定位形象工程、抢险工程或安保工程等通过行政会议形式拟定施工方。还有一种就是借壳上市,这是因为外资或私企并不在强制招标范围,所以,有一些单位就借这些外企、私企的名义指定施工方进行建设,等完成后在以某些形式买回来,进而躲过招标。

(2).普遍存在围标、串标现象

明招暗指,暗地里已经内定好承包单位,明里走一遍公开招标的流程。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非正当竞争方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串通,排挤对手、损人利已及扰乱市场的行为,其通常发生在投标人之间的叫围标;还有一种发生在投标人与招标人中的串通;最后就是招标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之间的串通。

(3).招标中的倾向与排斥

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制定倾向性条款,给中意的投标人打开一扇方便之门,或是设置高门槛,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高,排斥潜在投标人,使中意的投标人获利。因为市场的激烈竞争,造成了一些建设单位要求专家评委、监督人员的倾向评标,能够让其经过招标形式变为合法的结果。从另一角度看,依据先进的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当投标申请人太多时,就要从中选取一定数量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作为正式的投标人。按照企业的特点、报价还有一些技术要求来设置评标程序、办法,让资格预审具有倾向性、排斥性。

(4).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把公开招标的项目改成直接承包或是应邀招标,将一个工程项目实行分段招标,如主体结构进行招标,装修等采取直接承包,只在工程项目的小范围内招标公告,同时利用招标人的特殊身份搞行业垄断。

2. 评标阶段

(1)业主授意评标人给中意的投标人高分,左右评标结果,影响评标的公正性;利用招标机构左右评标结果。现今的招标机构还不完善,经常发生业主与机构有串通的行为,在评审中,使指定的投标人中标,影响评标的公平性;将标价泄露给中意的投标人,使其中标,或是在编制标底时漏项,提高标底,让部分投标人出现严重偏差,影响了评标的公开性。

(2)专家缺乏应有的培训,有些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与评标专业不符。只是有专家管理办法要求的评标专家相关的证书,如职称、注册师等,却不从事与证书相一致的职业,造成实际工作与评审专业不符,不能科学评标。部分评标专家缺乏责任心,职业道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评标过程中,不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招标文件的实质,看到投标文件较多时,不仔细审查投标书,草率行事不负责任,甚至是有些评标专家为了自身利益,接受承包方的贿赂,故意给其很高的分数,压制别的竞争企业。因此,导致同一家公司今天企业信誉分得满分、明天得零分的不正常现象。

3. 定标阶段

(1)在业主中意的投标人未中标时,在办中标手续以及施工合同时为难中标人,或是自行更改中标结果;对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如垫付工程款、压价等。强迫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外的“合同”,制定购买材料、设备。强迫中标人将部分工程转包或是分包给指定施工队。

(2)中标人承诺的项目班子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由于好多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的建造师进行锁定,一些投标人为了满足招标文的要求,承诺组建一个技术力量雄厚的项目班子而中标后为了方便和节省费用,往往进入现场的项目班子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水平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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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提出建筑工程招标的对策

1.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在《招标投标法》施行后,已经在规程上抓住了不正当的竞争,隔离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在招标投标的管理中牵涉到很多部门,我们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明确好自己的职责,共同对招投标进行管理,完善招投标中的相关机制制度,包括审批机制、备案机制、检查机制以及处罚机制等。加大对招投标管理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在一些重点环节(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合同签订等)。规范建筑工程招标行为,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中的信息,只要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都可参与投标,加强招标公平性。对投标单位进行预审,确保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预防出现行政干预的现象,以保证招投标的公正进行。

2. 打造一个良好的运作环境,革新招标投标管理。

在招标工作中,明确公开的重要性,尽量做到在网上公布招标图纸和相关公告,投标申请人可对资料进行查阅、下载,按其指定时间准备投标文件递交上去。评标时,严格依据评标文件进行建筑工程的评标;对制度进行改革,加大预审力度,对业主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其利用预审资格排斥或倾向某一投标人;加强对传统的评标方法进行革新,大力推行电子评标,有利于评标定标的公平、公正。

3. 实行有效监督,加强监管机制的建设

在招标投标中,我们要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履行其职责,共同合作,加强监管力度。在评标定标过程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起点发挥其管理监督作用,防止违法行

为发生。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参与招标投标的当事人的监督。对于涉及广泛的建设工程做到对招标投标市场和建设管理市场的协调工作及跟踪管理,这就是所谓的两场联动监督。

4. 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约束和惩戒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阶段的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向全社会公开,将企业信用状况与招投标工作挂钩,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对每次参与竞标的企业单位都去验证其行贿记录,让无诚信企业接受相应的惩处,确保竞标的公信力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建筑工程在招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为完成最优质量的工程提供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只有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强化监管,才能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和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在合法的前提下,做好建筑工程招标活动。

参考文献

[1] 刘国光,张其仔,李俊 .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面对新经济的挑战 [M ].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

[2]葛萌,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中国建设信息, 2005年06期

第4篇

一、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投诉问题的常见类型

1.对招标机构的投诉近几年,对招标机构投诉的案件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程序的正常进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对相关问题的阐述模糊,对有些关键的词条不能明确,对一些实质性的条款并没有确定的解释。其次是招标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量体裁衣”的现象,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一味地迎合招标单位的要求,进行暗箱操作,达到确定中标人的目的。再次是在有些情况下故意加大投标成本,让投标人望而却步,放弃投标。2.对投标人的投诉在投标活动中,针对投标人的投诉一般会出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标人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相关资质证书或私刻公章等,来伪造相关文书、提供虚假材料,最终骗取中标。其次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围标串标活动,违规骗取中标。3.对评标委员会的投诉目前涉及评标委员会的投诉主要涉及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委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抽选,且评标过程中有评委可能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其次是评委之间相互串通,明招暗定。再次是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没有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投标人作为招投标活动的中标候选人,使评标工作有失公正。

二、关于以上问题的处理措施与建议

1.对投诉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的相关证据,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笔者在工作中遇到相关投诉人采用欺骗或者其他非正常途径从工作人员处获得的相关信息,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情况,判定投诉人的投诉依据是不合法的,并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2.对于非投标人或者非利害关系人进行投诉的,不予受理笔者在日常的工作中遇到过非投诉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办理投诉事宜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严格要求投诉人提供在本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对于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该不予受理。3.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对招标机构应该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查力度,严格要求招标机构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编写招标文件,杜绝使用有歧义的用词。在招标机构中推行使用相关示范性文本,同时加强对招标机构人员的培训与学习。4.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的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评标委员会能否公平公正地参与评标活动,直接影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开展。为尽量避免招投标中出现投诉问题,在评标过程中,应该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管理。完善评标专家的信用评级工作,将那些在评标活动中参与过弄虚作假行为的评标专家,直接清除出评标队伍,违反相关法律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要求评标专家按照评标规则进行评标。当然,也要对在评标活动中能够公平公正履行自己职责的评标专家进行通报表扬,并且提高其信用评级。

三、结语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适应了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规范了各方的招投标参与方的行为。只有正确处理好了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投诉,才能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作者:孟德敏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5篇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 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主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书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一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方预算造价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质量、工期履约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的保证金,再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人作为违约处罚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关键词]工程招标;方法;途径

中图分类号:TU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142-01

1、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作为有效的依据,编写相应的投标文件。在评标委员进行评比活动的时候,也要根据招标文件进行,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合同的签订也需要将其作为基础。招标文件的内容具有一定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编制工作,确保招标文件的合理科学,并且需要确保招标文件的内容能够有效落实。

在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时候,应该注意下面这些方面。首先,招标文件需要将招标项目作为有效的依据,招标文件应该真实反映项目的特征和要求,不能够编制和项目没有关系的内容。其次,应该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具有完整性,根据国家示范文本进行编制,需要包含招标文件所需条款。需要规范使用文字,确保语句清晰通顺,减少存在语病的地方。还有,评标的方法和标准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实际的操作。拟订合同的内容需要完善。方便投标人在后续能够了解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有效落实资格预审制度

在进行招标工作的时候,招标方需要选择最为合适的投标方,招标工作不仅仅是投标单位在价格方面的竞争,也是投标单位之间综合实力的竞争。招标方需要按照招标工程项目的实际特点和具体要求,选择最为合适的投标方。因此,在招标的过程中,需要落实严格的资格预审制度。但现今,在资格预审制度中还存在一定的倾向性,有些招标人会故意抬高标准,降低投标人的投标热情,或者故意降低标准,使一些施工单位能够蒙混过关。例如,在某个资格预审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有资质是一级、工程项目取得优良的项目经理。而在实际的过程中,倘若具有资格的项目经理在这个企业内部正管理一些其它的工程项目。那么即使企业在竞标中胜利,也无法让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经理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因此,在资格预审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规范资格预审,让一些有能力的有经验的企业进入到竞标活动中,能够大大提高资格预审工作的客观性,并且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招投标具有公正性、公开性以及公平。业主需要确定具有和招标项目相互适应的资格要求,确保中标人有着丰富的经验、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有效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需要着重关注以下这些方面,首先,需要了解投标单位相关的经营状况,检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经营范围以及年检的情况,检查其资质是否满足工程项目的要求,了解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情况等。

3、规范评标的方法与程序

在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进行招标文件编写的时候,需要关注评标办法和建设工程项目间是否能够进行相互联系。以往的定额模式,建设工程项目一般使用最为接近标底法作为评标的办法,选择相应的投标人,这种方法已经慢慢被新的评标办法所替换。现今,一般使用的是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一般使用在技术难度比较高的工程项目中。评标委员会需要对各个标书中需要评审的元素进行相应的计分,综合得分最多的就是中标人。可以对投标人的质量、价目、组织设计、施工工期、社会信誉、技术方案以及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的评定,量化计分,分数最高的标书中标。使用综合评估法,能够最大化的符合招标文件中各项评估标准的投标,就是中标的候选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考量,看招标文件能否满足各项评价的标准,应该使用货币换算的办法、打分办法或者其他一些办法。在招标的文件中,该明确规定需要被量化的评估元素以及相应的比重。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方法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出现的一种合理、科学的评标方法,适合使用在招标人对性能、技术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建设和房屋建筑工程中。这种方法指的是在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条件下,最低价目成为中标人。其具有一定的优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省工程施工的造价,有效控制工程施工的成本。并且能够减少在招标的过程中出现的利益交换的行为,减少了评选工作的任务量,大大提高了评选的效率。倘若建设工程量比较小,并且对于施工技术没有很高的要求,那么使用这种评标办法能够有效简化评标程序,提高评标的效率。

4、编制合理的标底

工程的招标,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工期的条件下,有效节约施工的成本,从而提高工程的收益。在招标工作中,标底编制和标底审定属于十分重要的内容,标底是评标工作与定标工作的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的效果。所以,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需要其具有公平性和公正性,有效降低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报价控制工作,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

进行标底的编制工作,首先需要进行有效的调查,收集相关的数据资料。标底的编制人员需要到施工现场,进行仔细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工程施工场地周边的地质情况、实际环境以及资源情况等。还有,也需要对施工材料价格、材料的运输以及机械设备的配置等有一个良好的掌握。与此同时,需要了解各个区域不同的情况,例如地方政策、劳动力价格等等。收集工程定额造价信息,对相关定额材料的价格进行补充。然后,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需要确保满足设计图纸、技术标准以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准确使用在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重视其说明的要求,避免出现重算和漏算的情况。还有,需要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相关的风险控制、责任承担以及价格波动等条款进行仔细的研究。招标的文件还需要投标人员充分考虑到一些风险费用,并将这些风险费用体现到工程招标控制价中。进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需要和招标文件、工程量项目单相关吻合。最后,还应该有效落实标底的保密工作和审查工作。政府有关的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一些重点工程招标的管理部门,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在编制好标底后,编制人员需要向政府管理单位和招标决策机构进行相应的汇报工作,汇报具体的情况。应该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5、明确合同主要条款

为了确保工程在招标后,相应的合同签订工作可以顺利完成,通常在招标的文件中,需要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例如设计变更的结算方式、工程款的支付条件、隐蔽工程的签证确认要求、竣工结算方式、竣工资料移交手续等,然后,在明确中标人之后,倘若没有对上述的因素进行确定,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阻碍合同的顺利签定,不利于招标工程顺利有效的开展。

在合同条款内,应该包含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以及协议书这三个部分的内容,在专用的条款内,需要规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与验收、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供应、安全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内容需要具有相应的规范性,避免双方在协议方面产生矛盾,确保工程施工能够顺利的进行。

6、结束语

在建设工程中,招标工作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应该通过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有效落实资格预审制度,规范评标方法和程序,编制合理的标底,明确合同主要条款等方法和途径,从而有效促进建设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问题措施

A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nd Measures in the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hen Chun-mei

(China Railway 14 Bureau Group Fifth Engineering Co., LtdJiningShandong272100)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can fully reflect the commodity economic system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economic system transformation. The process is an important innovation, which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good party styl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society. Therefore,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o promote today, fo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research and analysi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 words】Construction project;Tender;Problem measures

1. 工程招标的意义

主要意义:(1)工程招投标有助于减少工程建设项目资源消耗;(2)招投标为工程建设项目标价提供科学依据,使固定资产具备良好投资水平;(3)对建筑工程企业而言,工程招投标节省了成本,促使社会资源有效配置;便于合理设置施工项目费用,为固定资产创造了更大的社会效益;(4)招投标制度的构建,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规避垄断,促进了市场发展;(5)工程招标使工程价格更合理。以竞争确定工程价格,使价格趋于合理,节省投资、创造投资效益;(6)工程招标使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降低,有效控制工程价格。充分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促使工程价格更加合理;(7)工程招标让供求双方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向价值基础倾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选择的供应者有良好业绩、报价低、工期短,合理控制工程造价;(8)工程招标规范了价格行为,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力遏制了建筑领域中的腐败,规范价格形成,更加透明。

2. 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1相关部门过多干预。

虽然在市场竟争中工程招投标是不可缺少的一种形式,但我国工程招标工作的发展较为缓慢,部门相互干涉,使得工程招投标工作滞缓。受外界因素影响,如人情因素和关系因素等,以致部分企业实施工程项目竟争时,未足够认识工程招投标工作,导致工程招标工作没有体现公正性和公平性。

2.2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工程招投标缺少完善的制度,监督不到位,使得工程招投标工作运行出现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虽然政府颁布了《招标投标法》,规范了工程市场经济。但从工程招投标实际工作来看,法律运行缺乏相应的制度制约,容易出F违法操作问题,使得公平、公正原则仅作摆设。

2.3制度建设与市场管理需要强化。

虽然对招投标工作领域进行了规范,约束了招投标市场管理,但条款不具有硬性要求,未充分规范各细节管理,导致出现问题;执法部门的重视度不够,部分机构出现违规情况,尚未合理解决;企业不遵守法律法规,产生了恶性竞争,导致市场管理处于困境中。

2.4评标工作面临问题。

评标工作是招投标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缺少公正、合理有效的评标体系,无法体现客观性和公正性,按照主观意愿随意评标。在评标专家专业素养方面,评标专家的法律、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不过关,一些专家没有原则性,为了经济利益,不公正评估,向隐形规则倾斜,使得评标有失公正性。在评标有关标准合理运用方面,评标居于招投标的核心,奠定工程定标的依据。评标也是比较分析投标人上交的投标文件,评判优劣,总结评标报告,为招标人提供建议。采用的综合评标法评标活动中,专家的操作空间是很大的,对评标质量,要求评标专家约束自身道德,不受环境影响,因当前环境复杂,道德约束捉襟见肘,评标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往往扮演了“橡皮图章”的角色。

3. 工程招投标问题的改进措施

3.1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监管制度。

以政府专业部门为中心,制定招投标法律法规,其余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全程监控工程招标,逐步完善监管制度,确保招投标工作标准有效落实。将高科技资源应用在监督中,严格管控各环节,依法管理实施工程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重视有关部门的协同,与各部门一同对招投标工作出现取巧行为进行职能制约与惩罚,也要重视招标后期工程监管工作,全程跟进有关部门工作,细致做好各阶段的监管工作。

3.2提升招标责任人的行为准则高度。

招标人审核投标资质时,要掌握度,结合各人员,采取相应举措。工程招标过程因为相关部门的管控,要求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制度,开展招标工作。逐步践行工作公开原则,落实在工程招投标正常工作中。深化监督管理,强化各部门间的联通协作,防止违法问题的出现。

3.3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

合同指标坚持以公平、公正原则为指导,支撑、保障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运行。工程招投标工作处在发展阶段,有关部门采用网络模式,公开工程招投标合同,确保了招标工作的运行,使信息透明化。对运行中的工程招投标工作,通过将信息透明化,实现工程招标工作的更新,为生效的合同搭建了网络平台,面对竞争时,获得了相同的机遇,迎接挑战。对通过网络平台公开的合同,要求工作人员细化各工作内容,确保各工作内容满足我国工程招标处在有关制度范畴内,同时也约束了第三方合约。

3.4构建、健全评标专家制度。

主要内容:(1)严格审核专家资质,动态管控评标专家,有效的分享资源,提升评标水平。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取消其资格,严格处置评标失职、不认真的专家,监督评标现场,强化评标专家的再教育,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2)有效体现公开性。方便潜在投标人员对招标信息的获得,践行招标通告制度。各单位与个人不能违法阻碍招标公告的地点和范围。招标文件将评标标准、评标方法透明化,未公开评标标准与方法,不能用作评标依据;(3)落实无标底评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时,造价咨询机构审查清单中的工程量。将对应条款添加进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二次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无异议存在的,认定投标。招标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含有各设计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没有计算工程量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经把这笔项费计算在工程量中。

4. 结束语

但工程招投标工作发展较慢,面临多方问题,极大影响了招投标工作正常开展。法律法规监督体系逐步健全,合同管理进一步公开透明,信息管理更加充分,工程招标市场不断规范,在践行招标中,一定要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严格落实,防止出现错误,推动招投标工作平稳前进。

参考文献

[1]董治.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2.

[2]于海.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7.

第8篇

(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摘要:在信息不对称下,建设工程招标的进行会衍生出一些潜在的道德风险,从而导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的产生,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探究信息不对称下建设工程招标激励机制,本文分析了招标激励机制,界定了信息不对称下招标激励机制的模型,并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方案,以提升建设工程招标激励机制的建设,提高招标水平。

关键词 :信息不对称;招标;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248-01

招标指的是通过招标机构向投标人发出招标通告,将具体的招标内容、要求以及详细的条件进行阐述,以邀请投标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依据一定的时间与地点。我国招标活动起步相对较晚,而工程中的招标是通过对象完成招标过程,在现阶段的发展中,由于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专业知识的不足,在信息不对称下工程招标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隐患,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激励机制是极为必要的。

一、招标激励机制

激励是一种有效提升个人或团体能力的形式,能够有效的实现自我价值,同时可以实现组织目标。在现阶段的建设工程招标中,由于受内外环境所影响,呈现出信息不对称现象,在招标人实施工作的过程中,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的问题,所以,要采取合理的激励机制对招标人进行规范,以提升其工作效率。招标激励机制指的是招标委托人通过满足人而实现招标工作的有效完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给予人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才能令人可以有效的为招标委托人及其委托机构实施有效的招标工作。在激励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以制约为基础,并保证做到以人为本,通过对人的激励完成招标机构自身的利益,发挥激励机制的具体作用,从而呈现出更好的招标效果[1]。

二、信息不对称下招标激励的模型

在信息不对称下,招标机构的工作性质是有一定划分的,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以及较强的技术性,所以招标委托人不可以对其进行直观的测量,无法观测到其具体行动以及外在变量,而唯一可以观测到的是产出水平。通过模型建立需要的假设条件,可以看出,招标的努力程度直接决定了其获得的利益水平,但是招标委托人对人的期望值增加,从而导致了矛盾的产生,由此可见,完善的激励机制是非常必要的[2]。通过对模型的分析得出的结果显示,在信息不对称下,招标机构的盈利与委托人的风险规避具有一定的关联,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信息不对称令招标机构的激励机制产生了一定的不足,而这种不足的产生造成双方矛盾产生的同时,加大了风险隐患,对于招标机构工作的发挥具有一定的影响,鉴于此,要对信息不对称下的招标机构激励机制进行合理的探讨,以规避风险,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三、信息不对称下招标激励机制方案

1.建立调节机制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方面,其采取的计价方式都是统一的,是依据固定费率的形式开展的,该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标准,可以进行合理的计价,但是却造成了一定的阻碍现象产生,不利于机构有效的实现工作。因此,在具体的方案设计过程中要建立相应的调节机制,为机构提供较大的激励效果,从而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3]。在信息不对称下,这种单一的固定费率的形式已无法体现有效性,要运用调节机制来完善,将固定的费率与薪酬激励机制进行有效的结合,采取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提升整体效果。该调节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体现出收益水平,而且对于市场风险的规避来说具有一定的作用,通过有效的风险规避可以实现机构工作的倾向性,使得该机制能够有效的运用到机构当中,起到激励作用。

2.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我国在建设工程招标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力度是可观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出台以来,我国的招标机构发生了变化,其数量持续递增。但是与此同时,出现了招标机构良莠不齐的现象。因此,招标委托人在选择招标机构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而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是最好方式。通过绩效评价机制的建立,招标委托人可以清楚的掌握招标机构的准确信息,从而能够对招标工作成功与否进行细致的分析,通过分析,可以对下次招标活动进行合理规划,依据绩效评价机制可以令双方实现长期合作,从而降低成本,一旦招标机构出现违规现象,可以取消其资格,为招标工作有效发展奠定基础。

四、结语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在信息不对称下,建设工程招标机构所面临的风险是极大的,对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制约,因此,需要进行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设置,以期提升我国招标的总体发展形势。

参考文献:

[1] 任峻,王燕,谢松.信息不对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影响及解决策略[J].中国市场,2015(13):139-141+190.

[2] 夏文俊.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科技展望,2014(12):106-109.

第9篇

【关键词】电子评标;建设工程;招标;运用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工程建设不断进行,为了保证施工队伍的质量和工程建设的质量,以及资源的最优化利用,招标被应用建设工程中,近年来兴起的电子评标为确保招标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电子评标的优点

1.减少了评标中废标的产生

由于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在发出电子文件时,在软件中增加了复核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子项的功能,可以帮助投标人在投标前发现投标文件的错误并更正错误,使投标人在清单内容和数量方面的废标可能大为减少,提高了投标人投标的成功率,同时也间接提高了招标人招标的成功率。

2.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评标时由计算机按照事先设定的程序和分值自动进行校核评审,自动打分汇总,减少了人为干扰评标的情况发生,提高评标的公正性。

3.提高了评标工作的效率

通过电子评审系统可以节约50%的评审时间,一般工程评审仅需两个小时就可以完成。如某政府投资的工程,其评标办法较特殊:从所有工程量清单中挑选出30条主要项目,取所有投标人该项目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误差在某限定区间内的才得分。如果用传统的评委手工计算来进行评标,无疑是一项繁复的工作。使用了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后,只需设定好评分参数,系统自动计算并打印出得分报表,大大减轻了评委的工作量,提高了评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提高了评审的缜密性

电子评审转变了过去手工评审很多数据和信息无法逐项审核的弊端,通过高科技手段,即使对很小的疏漏和错误也会自动提示。

5.遏制了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电子评审系统针对目前比较突出的串标问题,设置了综合单价内容相互进行比对的功能,根据比对结果上的差异可以发现投标人相互串标的依据,并自动记录提交招投标监督机构。

6.为招标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防止投标人篡改工程量清单,引起工程结算时不必要的纠纷;

(2)防止投标人故意制造计算错误,保证中标价是最具竞争力的合理报价;

(3)发现投标报价中使用的投标手段,保证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和预算控制的有效性。

7. 减少了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在评标中的工作

量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利用计算机强大的计算统计功能,将评标中产生的各种评标数据自动汇总、计算、分析、并能用计算机直接形成清标报告和打印评标报告,大量减少了相关工作人员在评标时的工作量,即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同时保证了评标数据处理的可靠性。

8.提高整个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使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帮助整个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成功率、减少废标的产生和评标中人为因素造成的疏漏,减轻评标专家和招标人的工作量,减少串标和围标现象的产生,从而改善整个招投标活动的环境和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整体质量。

三、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必要条件和现状

既然电子化招标投标有上述的优点,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一招投标方式的广泛应用呢?

(1)构筑统一的服务平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实现电子化招标投标,首先要建立起招标人和投标人统一的服务平台。需要设置招标投标项目计划管理、招投标网上作业、评标专家管理和抽取、计算机辅助评标、信息档案、统计分析等多个功能模块。

(2)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实现项目建立、公告浏览、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下载、在线澄清答疑、网上接受投标文件、网上视频开标、网上评标结果公示等等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网上作业。

(3)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的第三方CA认证服务,实现电子签名、身份认证和关键数据加密系统,并采用SSL数据传输加密方案,实现了电子招投标的各个环节合法合规、安全保密。这项工作对于有别于传统招投标方式的电子化招标投标尤为重要。

(4)采用先进的技术体系和架构设计,使招投标系统稳定、可靠,并实现系统的赏析贯通和横向集成。

3.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现状

在招投标实践中,已经有一些单位成功地建立起了招投标的电子化服务平台,并成功运用电子网络实现了集中招标采购,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是,应该看到,电子化招投标在招标采购领域还属于新生事物,人们的传统意识没有改变,大部分招投标单位对此并不了解。出于对网络安全性的不信任,更少有单位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因此还应对电子化招投标进行大力推广宣传,并加强对于网络数据传输加密技术的研究,以便更多的项目可以采用这种先进的招标采购方式,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和高效利用。

四、电子评标系统的运用不足

电子评标系统实行的时间还不长,目前存在很多尚未完善的地方。经过比较了几个省市的电子评标系统,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1、电子评标系统只能接收指定的计价软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计价软件生成的标书文件则被拒绝接收。这种人为设置投标壁牟的方式极大地增加了投标人的商业成本和学习成本。也有些地区足采用把通用的Excel格式投标文件转换为电子投标文件,但由于Excel文件转换时需要逐张表操作并且对报表格式要求比较严格,导致转换数据的工作量较大,同时也增加了发生错误的几率。只有使用公开公布的数据标准接口,才能保证该系统的应用是面向社会的。

2、电子评标软件的清标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评标软件没有设置以下功能:

(1)主要材料的数量、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报价分析表是否吻合,材料消耗量是否合理。由于市场的波动,部分施工合同条款中约定了材料涨价风险的承担范围,即当涨幅超过一定范围时,发包方承担部分费用。某些投标单位纂改《主要材料报价表》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以期在结算中获得额外的补偿,这并不直接影响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如不仔细对照,很难发现。

(2)检查投标书是否纂改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暂定单价;某些地区规定特定的大宗材料需要另行招标(例如无锡曾经规定商品混凝土必须由甲方单独另行招标),一些装饰、安装材料(如花岗岩、面砖、栏杆、开关面板等)和设备(配电箱、水泵等)在招标时无法确定具体的品牌、规格要求,且整个小区需要统一,因此这些材料和设备在招标中一般以暂定价格形式进入综合单价组价。

(3)复核投标书中图纸设计未明确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业分包工程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或有错误时,往往会给投标人制造投机取巧的机会。大、中型规模的工程项目都有甲方单独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桩基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外墙保温工程等。这些专业分包工程如何列入报价(涉及暂定价和总包服务费等)在招标文件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评标中,限于时间和各专家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往往忽视了招标文件中对设计未明确部分和专业分包工程的约定。

(4)商务标报价和技术标是否一致。在评标中商务标和技术标是分开评审的,技术标往往采用暗标。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法和清单报价中的描述和单价分析存在差异。如在清单报价商务标中是人工挖地槽、地坑,而技术标和实际施工中都成了机械大开挖;根据《计价规范》和施工合同结算按实调整,这给结算造成了很大的争议问题。

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以及推广,大大提高了各方面的工作便利,其中电子评标的应用为工程招标提供了技术保障,大大提高了建设工程评标的质量,缩短了评标时间;并可充分利用管理信息化的优势,形成各种造价信息产生、收集、使用、更新的良性循环,有效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化、现代化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陆伟琦 浅议电子评标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的运用 [J] 《山西建筑》 -2008年1期-

[2]阮连法 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的模糊方法研究 [J] 《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2012年2期-

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常见问题;对策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142400411293)阶段性成果。

一、问题提出

建设工程招投标作为一种最具竞争力的方式,正不断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尽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有了法律保障。但不可否认,目前建设工程领域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违规、违法现象需要业主应对。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招标机构业务水平、责任心以及遵纪守法方面参差不齐。随(2)借用资质、虚假业绩。(3)围标、串标。(4)投标人买通设计单位。(5)托人情,做招标人的工作,以图在编制招标文件或评标时带有倾向性。

三、针对以上常见问题的对策

1.为了规避来自于招标机构的种种不利因素和风险,我们采取了对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的方法,通过对报名的招标机构进行考察,了解其公司业务侧重点。另一方面,我们在一期建设阶段对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同时用了三家招标机构。这样的好处是,通过相互比较,从中选出一家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的机构为二期建设的机构。

2.针对借用资质,我们采取了一是在报名阶段确认授权委托人是否是本企业人员;二是在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查验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三是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列项目班子成员必须达到约定的出勤率,否则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针对用虚假业绩骗取报名资格的情况,我们采取了一是通过网络查询中标信息,二是对业绩进行实地考察。

3.针对围标串标的问题,我们采取了清标的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计分项通常包括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抽项、主要材料抽项、措施项目费等。围标串标者为了获取高分值,往往在投标报价项拉高或拉低,以使评标基准值对已有利;而在分部分项和主要材料抽项的某些项一致拉高或拉低,以使其他投标人不得分。这种做法比较隐蔽,但这种做法致命的弱点就是“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第11篇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 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主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1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风险;规避

中图分类号:TE4文献标识码: A

一、 隐性风险的形成及显(一)隐性风险的形成过程。

风险的形成因自身特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风险确定的形式主要为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附属构件约定。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可以将风险细分为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显性风险是指合同及构件中明示由相关方承担的风险,而隐性风险是指在合同及构件中无法明确,但确实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等有关事项。在招标过程中,建设方常因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开标评标等过程中对于隐性风险的隐蔽性识别不够,非主观的做出错误、不当决策或遗漏工程项目等,导致隐性风险显现,以至于后续损失的发生。

(二)隐性风险的显

1、基于专业知识方面的隐性。所谓专业知识方面的隐性是指建设方在招标准备阶段所面临的应用专业知识时非主观的知识缺陷,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隐性风险的形成过程面、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招标文件内容有缺陷等。此类隐性风险的显性化需要设计咨询单位专业人员责任心的加强和专业水平的提高,除此之外,往往还需要建设方反复对招标所有材料的核对与检查。

2、基于识别技能方面的隐性。所谓识别技能方面的隐性是指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对 “围陪串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能力不足。如防范“不平衡报价”、遏制“围陪串挂”行为等潜在风险,此类隐性风险的显性化主要靠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的评审技能及外部环境约束机制的建立等。

二、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的隐性风险识别

本文将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划分为招标准备阶段和开标评标阶段,隐性风险的识别及规避均基于此阶段划分展开讨论。

(一)招标准备阶段的隐性风险识别

1、设计阶段的隐性风险。

工程设计是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其成果之一是将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转化为可视化的内容――施工图纸。在此转化过程中出现了相关的隐性风险,主要表现为: 设计图纸没有完全表述业主方的建设意图,出现了丢漏缺项,或者工程做法等表述不清。建设方若不能及时有效的识出此类风险,势必会引起日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严重的会影响正常工期。

2、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的隐性风险。

首先是设计阶段的隐性风险传递所致,即设计阶段的隐性。风险的“蝴蝶效应”。例如设计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以至于在确定固定综合单价时有漏项情况。其次,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误差较大。招标控制价如果太低势必会出现严重压缩利润空间,会导致中标单位的施工不积极甚至停工抗议,即所谓的“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若过高则超出了建设方的投资控制,极大的浪费了建设方的投资资金。出现招标控制价不准确的因素主要为材料价严重脱离市场价、人工费取费标准偏低、清单编制人员的主观判断等。

3、现场踏勘阶段的隐性风险。

招标方在开标前通常会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对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明确的答复。但该阶段的隐性风险主要表现为:首先,是潜在投标人发现了招标文件中存在须细化明确的地方,但出于作为投标的埋伏而未提出,同时招标人也未能及时辨识;其次,就是对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不作明确回答或回答口径不一致,则隐性风险出现。

(二)开标评标阶段的隐性风险识别。

1、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隐性风险其隐性风险。第一点,估计好今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能会提高些,估计工程量将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能会降低些;第二点,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价格可报的低一些,待今后索时提高价格;第三点,对于工程量大的项目报价,分部分项对工程量的清单,作出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时,其人工费和机械费报价又高,而材料费报价较低时,就应注意材料费的调整等现象。

2、投标人“围陪串挂”的隐性风险。其一,就是围标和陪标的隐性风险表现为: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同谋,内定中标人,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好处或利益互换;围标人一手操办整个围标过程,陪标人提供资质、人员和必要条件予以协助;投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投标人资格操纵投标;通过挂靠不同资质的多家企业,同时以几家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等等。其二,就是串标的隐性风险表现为:两个以上,为达到围标的操纵强度和影响的投标人之间类似于围标行为的合谋行为。例如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某一投标人给予其他投标人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后,这些投标人的投标均由其组织,不论谁中标,均由其承包等等。其三,就是挂靠投标的隐性风险表现为:工程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往往导致“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的出现,同时大量违规施工,带来诸多安全隐患;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挂靠人通过挂靠使得许多技术、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竞争中标,导致招投标不公平竞争。

3、投标人“技不如人”的隐性风险。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要约”的一种“承诺”,是对招标文件的一种响应。工程项目一旦中标,它将成为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成为合同履约以及工程款支付的重要依据,因此对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尤为重要防止出现“技不如人”的隐性风险主要在于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的评审,重点识别其在下面各项中是否存在风险:①对于招标人关心的技术问题、棘手问题和得分点等在术标的目录及内容中是否有所明示和体现;②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满足工期的要求;③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能满足质量目标的要求;④施工技术措施是否能满足施工中的技术要求等等。

三、隐性风险的显性后果分析

在正常招投标阶段,投标方由于考虑招标控制价的限制前提,其报价时会考虑多方因素,一般相对客观、合理,个别项目甚至会以零利润报价以求得总价适度而在竞标时占得优势。但若定标后发生洽商时,双方则完全处于主动姿态,且施工方一般会通过此洽商来弥补投标时的个别项目利润,高价格可想而知。此时建设方则处于相对被动局面,若建设方过分压低洽商报价,其后果是洽商不能及时得到确认,致使工期延误,严重的可能招致索赔。该隐性风险不能被识别并加以规避,其显性后果比较严重。

四、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的隐性风险的规避策略

(一)提高图纸的设计质量

招标图纸是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大部分工程在招标时图纸设计还未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在施工过程还会出现大量的补充设计和设计变更,导致了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跟实际施工的工程相差甚远。虽然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量的计价模式,但这也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因此,建设方要认真组织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提高其设计深度和质量,尽可能使用施工图进行招标,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的发生。

(二)拦标价客观、合理、准确

提高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以免给不平衡报价留有余地。建设方要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消除那种把工程量清单作为参考,最终要按实结算的依赖思想,要把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限制不平衡报价的关键。

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统一清标,审核其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情况。识别出工程量清单中漏项、计算失误等错误,防止投标人利用清单中工程量的可能变化进行不平衡报价。确保每一个项目的特征描述清楚、全面、准确,避免由于描述不清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人报价时的不必要失误,影响招标工作的质量。

(三)不给 “围陪串挂” 行为可乘之机

目前的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只是对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即商务标、技术标作独立的预审和检查,审查标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上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是否有明显差异之处或者保留之处,识别出 “不平衡报价”的隐性风险,这是对招标文件的纵向评审。而所谓横向评审即是对评审过程中的各标书进行相互之间的检查与比较,搜集相关资料,加强投标文件的技术核对,利用询标和答辩的方式来识别有无 “围陪串挂”现象,有效防止违规操作的单位进入到下一阶段的评标活动,这对规范我国招投标市场和及时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都具有现实意义。

(四) 做好隐性风险减轻的相关工作

风险减轻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以接受的程度。风险减轻的前提是承认风险事件的客观存在,然后再考虑适当措施去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或者消减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利用建设方决策失误或漏项而试图转移风险,如果建设方识别出风险所在,并恰当管理,则可以减小,甚至完全减轻这些风险。但要做到隐性风险进一步减轻,建设方需要做大量而扎实的基础工作。如在评标过程中要认真研读投标文件,列明要求投标方澄清的问题,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提出澄清要求,以便对已经察觉的隐性风险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

结语:

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不可预见的隐性风险,只有识别出该类风险,再通过收集、整理和统计风险数据,才能对隐性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因隐性风险在招标过程中的表现的多样性,导致其难以识别,从而对招标人识别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建设管理部门如何建立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识别并规避隐性风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参考文献:

[1]杨映华.浅谈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J].泸天化科技,2010,03:200-20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