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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四风自查报告

时间:2022-04-08 19:51:55

整治四风自查报告

第1篇

四风问题整治回头看自查报告(一)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反四风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反四风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今天我们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同志有15人,对我镇反四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一、学习讨论情况

xxxx镇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做到学习常态化。延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根据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安排,重新制定了学习内容、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xx林书记、xx宪市长和邓雁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文件精神。党委中心组每半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机关党员干部每周一集中学习一次,由班子成员和年轻党员干部轮流讲课。镇党委就如何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并吸收民政、司法等部门同志参加讨论,明确了整改措施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

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xx镇党委班子整改落实工作共15项,按照完成的时间顺序分12项即行整改任务、3项近期整改任务两个部分,12项即行整改任务已于9月底全部完成,经过考核全部落实到位。3项近期整改任务已全部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正在有序进行: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止12月底我镇完成了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选出了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年富力强的村干部,为村级党组织建设增添了活力,后续的培训教育工作正在进行;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工作进展,目前,旅游开发项目规划正在制定中,张家庄、乔沟头、光村等村正在做招商引资和资源保护工作;注重实效创先进,改革发展争一流干果经济林经济林扩规的前期工作已经做好,2015年3月份春节植树造林期间栽植完成。

xx镇政府班子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共21项,即行整改任务19项,近期整改任务2项。19项即行整改任务,已经于10月份全部按规定时限完成。2项近期整改任务也在相关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配合下完成,并建立完善了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事项一共74个:其中王玉10个,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系统性、连续性不强、进一步强化工作督促落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奢靡浪费之风,树立正确政绩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8项工作于9月份完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强化干部管理和问责力度2项工作于10月份完成;吴肖波4个,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改进工作作风3项工作于9月份完成,持之以恒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1项工作于10月份完成。xx14个、xx16个、xx11个、xx亮15个、xx4个,目前7名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事项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为全镇的反四风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动作用。

三、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泽掌镇专项整治任务共6项,重点对象镇党政班子及班子成员,重点内容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全局工作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目前有五项内容已经整治完成,剩余一项正在完善规划中(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多干利长远的事,正在由宣传部门和张家庄、光村、乔沟头等村商议制定旅游发展规划)。

四、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党政班子整改方案,结合泽掌实际,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分步骤完善。泽掌镇已制定并公布13项制度规定,近期已经制定、修订完善并公布了8项制度,包括《xx镇信访接待制度》、《x镇下乡包村制度》、《xx镇接待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xx镇土地管理制度》、《xx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xx镇民主生活会制度》、《xx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等。还有两项制度正在制定中:《xx镇红白理事制度》由纪检书记xx负责制定,在征求老干部和各村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完整的、符合泽掌实际的、可行的制度,正在征求意见中,于年前可完成;《xx镇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由宣传委员xx负责,在实地调研、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与张家庄、光村、乔沟头等村商议制定,1月底可完成。

五、责任执行落实情况

xxx镇领导班子和个人的整改任务,全部做到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要求;措施办法要求实事求是、务实管用;跟踪督促及时到位,有效防止上推下卸,做到第一责任人负全责,保证落实效果。

镇党委对是否有针对 四风问题隐形、变种、反弹、回潮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是否严格正风肃纪,对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通过回头看工作,我镇在反四风中凝聚的共识、取得的实效、积累的经验已经转化为推动泽掌发展的动力,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作风建设的基础还不牢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整改力度还需加大;个别单位和个人行动不够自觉,有走过场的倾向;少数人服务意识仍然不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会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风问题整治回头看自查报告(二)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并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达到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这四风是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我个人在近期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和作风问题的决定》以及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

我个人通过学习、查摆、对照,并充分认识到,四风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死敌大敌顽敌,其要害是一方面使党脱离群众、丧失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另一方面使群众同党若即若离乃至离心离德,长此以往,必将从根本上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根本上摧毁党。四风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四风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尤其检查了自己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有:

一、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

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

三是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汇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而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

一是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三是对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不够,工作方法较简单,同志间的思想交流不多,深入基层和村组调查研究不够,对全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致使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3、群众意识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够

一是虽然也经常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如,我市农民增收渠道不多,企业没有形成规模,结构不合理现象突出。二是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主要靠听汇报和抽查,不够全面系统,联系群众不广泛,与干部职工谈心交流少,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对干部思想状况和基层干部生活情况了解不全面,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多。这些都是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4、勤政廉政不深,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

树立勤政优政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党风廉政问题和各种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还不够深入,时有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二、对照检查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

第2篇

一、“四风”整治基本情况

1、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公司党委坚持把“四风”问题大排查大调研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委会议事日程。由党委书记侯彩慧同志负总责、纪委书记贾嘉同志任组长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并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自查计划,分头展开排查工作。

(2)制定方案,组织学习。

树立问题导向,坚持不等不靠、立说立行,坚持有问题抓整治、没问题抓预防,紧紧围绕上级明确的“四查”内容,深入细致查死角、防细节、排隐患,确保自查自纠不漏项,不走过场。**公司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党委〔2020〕36号)、《关于落实省公司要求紧盯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纪委〔2020〕12号),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回头看”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公司分别于8月10日、9月21日组织开展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党委书记侯彩慧多次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精准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确保该项取得实效;三是要抓好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抓好监督检查、抓好长效机制。

公司党委还于8月21日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协调推动纠正“四风”工作进度,党委书记侯彩慧围绕什么是“四风”、为什么要聚焦“四风”、当前“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怎么纠正“四风”展开,开展了题为《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管理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专题党课,就“四风”新动向和新表现进行了深入讨论,增强了自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纪委书记贾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部署了纠正“四风”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引导全体员工充分认清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建立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

(3)求真务实,深入剖析。

8月,第1-5党支部以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组织召开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我认为公司存在主要‘四风’问题是什么?”、“从本职岗位出发,针对以上主要问题,我可以做些什么?或者起到什么作用?”3个重点方面进行了“四风”专项研讨,紧紧扭住查摆的问题抓住不放,统一思想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2、坚持多措并举,摸清现实底数。

(1)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广大干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两委委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支部为单位、以全体干部员工为对象,上下联动的开展了部门自查和互查活动,为广泛听取广大干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总经理侯彩慧与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书记、区域经理和采取逐个部门(区域)过、逐名人员清、逐条问题查的办法进行了70余人次一对一谈话,重点听取了对公司领导、区域经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四风”问题方面的评价,鼓励全员大胆列举问题表现、指出不足,做到了人人知晓和全员参与。

此外,公司还通过电话调查的方式,征求了合作单位对领导干部、区域经理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评价,以上自查均没有发现任何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查摆。

对照这次四风工作要求,我们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收集问题:

请上来:6月份分批组织区域经理、青年员工、首批员工代表座谈60余人次。收集建议意见,包括5G项目建设中的新挑战、区域工作流程不畅等方面;

走下去党委委员带队,深入井陉、元氏、栾城等办事处,了解基层心声和诉求,听取一体两翼落地、应急防汛、安全生产、党建廉建等工作情况。收到问题建议12大类,共计28项。

公司纪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纪委全会会,会上纪委书记贾嘉结合多渠道整理的问题建议,从职责、目标、任务、进度、措施五个维度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正式启动了部门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四风”问题互查工作,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逐一落实整改工作,实行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3、强化监督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1)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公司纪委牵头,对照“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清单,梳理了公司内部的有关“四风”问题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干部、员工行为规范进行明确的要求。领导班子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执行,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在公务用车方面,实现公务用车集中派单管理。公务接待方面,严格用餐申请,由申请部门主任、综合部审批后方可在公司食堂用餐,并严格执行用餐标准、控制陪餐人数。

(2)建立“四风”问题线索台账,以强化区域廉建工作为抓手,组织全体区域经理开展纠正“四风”专题学习和案例警示教育。

建立“四风”问题线索台账,公司纪委结合“嵌入式”工作成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各类廉洁隐患及时整改,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查处问责等配套机制,对各类腐败现象给予震慑。同时,以强化区域廉建工作为抓手,组织全体区域经理开展纠正“四风”专题学习和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后,将全部学习和案例警示资料整理成电子手册下发全员。

(3)深入区域调研,改进调查研究。

为了在2019年区域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2020年以来,公司党委会设基层意见研讨环节,每月党委委员在会上汇报本人调研时群众反映比较迫切的问题,会后形成解决意见及时反馈,让一线员工感到,件件有回音。

(4)强化办公管理,精简文风会风。

一是设立会议前置程序。组织2020年全体员工会议之前,党委委员先针对会议要解决哪些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用“问题牵引”的办法,在会议上引入学习内容,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二是加强办公成本的使用管理。将“鼓励无纸化办公”编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坚持内部文件正反面用纸等。三是厉行从简办会的原则,通过发文部署减少会议11个,合并会议9个,通过视频、微信会议减少现场会议22个。四是强化互动研讨程序。在半年会和经分会上,增加研讨发言、提问环节。部门发言完,随机指定2名区域经理和员工代表上台分享学习感想,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

(5)建立整治“四风”问题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党性修养。二是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组织支部书记在支部讲党课活动,党课要包含双向互动,加强沟通深度。三是强化中层承上启下的作用。三会一课和部门例会时,支部书记和部门经理要把公司的发展理念、决策部署有效传达至员工层面,在谈心交流中化解分歧、增强信任、凝聚共识。

二、 “四风”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一)2019年“回头看”工作整改情况

围绕2019年度“四风”问题结果,**党委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执行,深入分析、严格整改、坚决落实、持续改进,加大推进力度,不搞变通、不存侥幸,在2020年整体转好。有25项问题自查结果优于去年。尤其是2019年较为突出的几个问题:工作方式老套(改善100%)、作风简单粗暴冷漠(改善88%)、不善于团结组织(改善70%)以及深入基层和关心员工不够(改善50%)等4项均有所改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在强化思想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七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全体员工坚持高点站位,充分发扬“**”企业文化精神,树立共同奋斗目标,思想上同心同德,工作中互帮互助,困难中互相鼓劲,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在突出以上率下上持续用力。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党委书记讲警示教育、党的纪律发展史等专题党课、两委委员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学习等活动,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在转型攻坚工作中,两委委员带头每人承包一项攻坚任务,项目计划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为全体员工做出样子、立下尺子。三是在督导问责落实上持续用力。通过梳理几年来集团和省公司推进作风建设成果,新建、优化12项工作制度、梳理5条主要工作流程。同时,对干部履职、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摸底和检查,全面加强对采购、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管理、公务车辆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四是在做实基层,增强情感沟通上持续用力。2020年以来,公司党委在不断优化党组织结构的基础上不断做实基层调研,截至目前,两委委员、部门经理已完成基层调研28人次。进一步在做实基层上持续用力,关注并解决基层工作困难和员工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

(二)2020年“四风”问题情况

按照省公司相关要求,结合省公司组织的“四风”问卷调查,**分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自行开展了“四风”微信匿名问卷调查(95名员工答卷)、两委书记座谈(60余名员工参加)、区域部门调研(区域部门员工100%覆盖)等意见收集工作。

2020年“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可归纳为“二升一降”。一是问题覆盖面减少,未发现问题比例提升。2019年“四风”问题涉及25个细项,今年减少36%;二是问题票数减少,好评票数提升。2019年“四风”问题票数59票,今年减少56%;三是整体评价略有下降。2019年总体评价在“较好”及以上占比为100%,今年下降3%。

有进步的同时也有不足,有老问题依然存在,比如:深入基层不够、关心员工不够虽然有了不少改观,但仍是问题比较集中的聚焦点;也有新问题涌现,比如: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对于调查结果,引起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对员工提出的公司领导集体中存在的“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及自查,现将排查出的问题及背后原因汇报如下:

1、深入基层不够、关心员工不够。

今年以来,领导班子通过“请上来、走下去”、员工座谈、总经理接待日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员工心里所想,解决员工最关心的问题。最大程度地激发员工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基层调研的深度不够,为一线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仍习惯于职能化的管理模式,针对长期未改善的问题调研深度不够,还存在工作布置多、问题提的多、办法拿的少的现象。二关爱员工、疏解员工工作压力的措施不足。对于员工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创新解决力度还不够,在关爱员工方面,虽然坚持常态化开展兴趣小组、户外采摘、健步走等工会活动,但坚持的力度欠缺、成效不明显。三是工会未能充分起到桥梁作用。员工日常工作压力大,难免会堆积负面情绪。而工会活动是加强交流、释放压力、意见收集的一个重要方式,尤其是竞技性、团队性较强的运动项目,更能释放员工压力,也更能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目前工会工作仍有不足,也没有起到员工和公司之间桥梁作用

2、以会议贯彻会议。

2020年以来,随着主体运营商业务的萎缩,两翼业务受疫情影响,发展受阻等原因。公司从总部到地市,从上到下一直在为业务发展中心和梳理内部流程、内部数据为抓手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够踏踏实实完成好本职工作任务,抱侥幸心理,寄希望于检查验收时蒙混过关。工作中还存在耐心不够,相互推诿,损害了公司形象。二是担当意识不主动。公司是个整体,很多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配合完成。有时仍存在相互踢皮球,不主动完成份内工作或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及时汇报,造成须按时完成的工作完成不了或完成不好,影响了工作全局。三是服务意识不浓厚。需要相互协助完成的事项、不能及时对接并传递完整准确的信息;仍存在看脸行事、看关系行事、看人情行事的现象

3、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公司领导始终认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是工作开展的关键环节。要促进公司健康、和谐、持续的发展,公司领导要以公司的利益为重,要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奋斗目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公司兴衰,人人有份。”领导班子是领头羊,因此在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在对待员工、工作等方面都不可缺少基本政治觉悟、公德准则。

公司领导班子根据“四风”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造成学习自觉性不强,;在学习方法上表现为表面学、零碎学、按需学,缺乏深入学、刻苦学、联系实际学,尤其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停留在凭经验办事多,结合实际少,没有深入研究、纵深结合浅的问题。三是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在人员管理、工作管理中,还存在个别管不动,理不清情况,也就导致工作中的个别环节中,出现阻塞,导致工作开展不顺。

三、“回头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上述“回头看”自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虽表现不一,症状多样,但对存在问题的根源和危害性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1.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

公司党委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方面,坚持以学为先,深刻理解把握,从严遵循贯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部署。但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方面仍有待加强,利用系统性思维去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层层传达压力仍有差距。

仍存在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的观念还没有根深蒂固,作风建设压力传导仍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对正风肃纪、整风整改的新要求,公司绝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头脑高度清醒,能够做到对标对表,按要求落实到位。但也有少数同志重点放到了业务工作中,对作风建设进入状态“慢半拍”,导致工作没有良好的结果输出。

3.对于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监督力度不够。

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实施,但在工作时间之外,仍存在监督渠道不够丰富、监督力度有待提升的问题。

四、常态化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1.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日常监督提醒。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在加强业务管理的同时监督必须同步跟进,做到在关注业绩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督提醒,帮助员工走正职业道路。二是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深化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理解落实。持续深化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理解落实,定期开展知识竞赛、应知应会测试,丰富学习教育形式,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三是常怀敬畏之心,绷紧“纪律之弦”。要求全体干部员工做到严于律己,学深悟透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自警自省,在工作中习惯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的行为。

2.发挥“督查圈”合力、努力提升监督效能,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质量上求突破。

将“督查圈”列为公司“一把手工程”,不断完善同级监督和上下监督机制,通过与员工单独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专项检查,完善监督信息交流汇总结果运用落实、责任督查追究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基层的力量共同参与开展监督,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 从责任、程序、监督三个方面优化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刚性。

一是动态更新,确保制度的科学合理和严谨性。通过开展管理能力提升活动,从责任、程序、监督3个维度动态优化制度体系,确保制度能够有效服务生产经营。不断探讨、反思各项制度流程的合理性,把良性生产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流程。二是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要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既能成为干部员工遵守的规矩,又能成为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三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一变多,最终导致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

4.以纠正“四风”为抓手,提高基层党建廉建活力,强化区域风险防控。

一是以区域党建廉建为抓手,组织开展区域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第一、二季度我公司已经开展各部门、各区域风险互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此项工作固化为常态化机制。开展检查的同时,强化公示机制,引导全体干部员工建立对“亲”、“清”界限的正确认识,避免产生公私不分,甚至以权谋私的错误思想。二是结合区域大区制调整,持续完善大监督体系。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做到时时监督、时时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加强特定关系人等专项检查,对“嵌入式”廉洁风险点防控措施梳理穿测,防止风险问题重复发生。三是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管理。不断深化两委委员区域调研制度,多渠道收集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执行《保廉合同》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区域发展环境。

第3篇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等工作部署,我司迅速制定措施,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6月中旬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以来,我司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小组。

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小组,组长由党组织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在综合部。迅速开展本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和对属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指导工作,做到思想上不松懈、措施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松劲。

三、组织排查,全覆盖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深入性、全覆盖式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对公司办公区域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围绕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电器接线使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在岗情况等各个方面,

对涉及消防安全的“硬件”和“软件”进行仔细排查,及时发现、报告、清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二是组织属下企业对所在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四、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实际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点,积极做好消防安全整改工作。目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下一步将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点。

五、强化督导,做深做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督导检查,一是及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传达上级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通知精神,要求认真汲取历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二是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风险管控,安排领导干部值班带守;三是定期对属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检工作;四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及时在公司企业微信号和公告栏上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第4篇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以经办服务为突破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管理中心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执行的问题;是否存在个人利益至上,政绩观错位,大局观念不强的问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出台文件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不能一抓到底,工作漂浮,导致社保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讨薪上访等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本职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业务不精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干部岗位职责不清晰、班子运行不畅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串岗溜岗、网上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销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在公务活动中铺张浪费、公私不分、假公济私、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在单位食堂等隐性场所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结束,集中一个月时间,分“安排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总结上报”4个阶段,对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三)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8月23日)

8月23日上午,在人社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中心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澄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8月23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局干部作风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中心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公布管理中心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6866702,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并做好问题收集和查处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8月24日-8月28日)

按照县局排查整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扎实进行自查整改、即查即改。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中心各股室要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①根据各自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照上述四个方面问题,扎实开展对照检查;②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座谈会、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发放一份调查问卷、填写一份征求意见表、设立一个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一个征求意见箱,全方位立体式排查中心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要见人见事。谈心谈话采取人人见面的形式进行,主要由中心主任约谈每名干部职工,开诚布公地讲明每位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包联村干部群众中分别开展;③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扎实开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开展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全面广泛宣传。一方面突出正面典型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渠道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另一方面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对于目前仍然麻木依旧、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惊醒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不遮不掩一五一十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

(4)强化执纪问责。建立问题快速处理机制,积极配合县局纪检组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情节较为严重的的干部,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视其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5)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问题,将要在全系统范围内实名通报。

(6)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并于8月25日前报中心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①排查整改工作方案;②自查整改报告;③排查整改问题清单;④整改工作台账;⑤典型问题或案例单行材料;⑥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典型案例通报处理情况,中心办公室统一整理归类后于8月26日前上报县局党政办。

 3.监督检查阶段(8月22日—9月12日)

为确保中心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中心办公室要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对我中心干部作风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

一是收集备全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谈心谈话记录,调查问卷及征求意见原始表格,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查看征求意见箱;⑤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⑥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⑦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二是配合开展明察暗访。不通风漏气配合上级部门,深入人社便民窗口、中心股室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查看在岗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对中心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再复核再验收。三是主动走访群众。通过深入包联帮扶村进户走访和随机询问办事群众意见等,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及股室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4.汇总上报阶段(9月8日前)

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完成后,中心办公室要全面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见人见事,形成单行材料,书面报告以及单行材料统一报送局党政办。中心各股室在本次排查整改期间,凡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给人社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因隐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股室牵头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积极推动管理中心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管理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挂帅,中心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管理中心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中心本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中心主任将是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心办公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中心各股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广大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第6篇

一、责任主体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书记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管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学校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部门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政治建设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校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组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做到同步计划安排、同步部署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把责任最终落实到党支部、各部门及分管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文字记录,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教育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教育,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分析掌握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五)监督检查责任。认真梳理、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好内部监督工作。支持学校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六)情况报告责任。校党委对本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按要求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报告情况。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线索、违法行为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支部要认真写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

三、责任追究

(一)追究情形

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和部门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较严重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不安排、不检查、不落实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方面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了解掌握,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处理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多起顶风违纪案件,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连续发生腐败案件,查处不力的;

5、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泄漏办案工作秘密的;

6、对上级纪检组织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

7、存在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分管范围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

8、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

(二)追究方式

1、对党支部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予以改组。

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力,给予批评教育、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给予谈话或书面方式进行诫勉;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第7篇

    根据《中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叉检查的通知》(鄂土资党发〔2018〕26号)要求,我局对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十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层层传达学习。及时召开市局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会议等,综合传达学习央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做到学习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经常性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全市2018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分解安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印发《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纪检工作要点》,从6个方面对19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印发《2018年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从10个方面对24项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责任分工,强化科室、直属单位、支部的责任。3月12日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领导赵组长到会提要求。上半年先后召开局党组会11次、局长办公会6次、局务会3次,研究、部署、督办“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局领导逢会必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善用“婆婆嘴”,念好“监督经”。每季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总结所做的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季度工作。

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修订局党组成员、各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火廷与6名局党组成员签订了责任书,6名局党组成员与14个科室、11个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分、工作任务和“一岗三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四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根据党组成员分工的变化和新的工作要求,制定《中共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及其成员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任务清单》,将主体责细化为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6个方面23 项、党组书记责任7个方面31项 、党组其他成员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6个方面56项具体责任清单。督促各县(市、区)局党组参照此件细化制定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指导下级党组织分层次制定责任清单,将责任固定到岗、到人,确保责任上肩、压力到位。每月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清单完成工作。

五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如实、完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完善政档案,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全市系统137名正科级及以上在职干部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涉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国的4名干部职工事前、事后报告、报备了相关情况。

六是党组带队下基层调研督导。5月份,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分局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工作集中调研督导,并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各调研组情况报告,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确保调研工作实效。局领导多次到社区、综合治理联系点、精准扶贫驻点村、地灾隐患点、矿区和重点项目用地企业开展工作调研、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

七是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注重实绩、重视基层、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五个导向”,对市局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做到及时公布方案,公开程序方法,广泛听取意见,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商,共同考察和使用干部,严格落实“凡提必查、凡提必考”要求,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上半年,提拔重用科级干部22名,平职调整2名,试用期转正4名,退休4名,改任非领导职务1名,晋升职级3名。

八是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实支部主体责任,建立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要求各支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强化监督,1个总支、16个支部纪检委员签订了《落实2018年度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承诺书》,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建立3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创建带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好转。

九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在市纪委监委网(上半年采用13条)、市直机关党建网、局门户网站宣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立“精准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教育月”“党纪党规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防“四风”反弹,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进行廉洁提醒。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专门印发通知重申纪律规定,要求全市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过节、节俭过节有关事项。督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自查”活动,五一端午期间开展机关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等“四个专项检查”,对自查检查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7名高考考生家长专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签订《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

二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上半年,市局机关“三公”经费共支出6.1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用 4.88 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22万元(同比下降23%),无因公出国费用。严格落实《孝感市进一步改进作风实施办法》,会议能合并就合并召开,能不发文就不发。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土地出让问题、矿业权出让问题、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土地执法案件查处突出问题、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等6个专项治理,查找违纪违规、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对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办公室对上级、局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每项必查”,每季度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次必查”。机关纪委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机关纪律、公务用车、三公经费、外出报备、请销假情况、发文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室、财务科、党群科、机关纪委组成的检查组对市局系统春节前、后“四风”问题各检查一次。机关纪委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交叉检查,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作用。对每次检查情况都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督促整改。

五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从调研、会议、文风、政绩、履职、项目、决策、表态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从制度层面上制定有效措施,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牢制度的笼子。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的查找剖析整改工作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今年我们特别重视项目服务工作,大力推崇“快、准、实、细、严、合”的工作作风,克服“推、绕、懒、散、拖”的陋习,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8个重大专项、100个重大项目全部纳入五化管理,主动对接上门服务,确保了重大项目的土地供应,为孝感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六是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五化”管理。实行重点工作“五化”管理,制定“五化”管理实施办法和“五化”管理实施细则,纳入市政府“五化”管理的12个项目在全市部门半年考核中排名靠前。搭建“五化”管理信息化平台,市局系统90个项目均已上线运行,实现任务落实、目标落实、举措落实、责任落实,培养务实重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促进年度重点工作出成效。将3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五化管理。

(三)突出宣传教育,狠抓源头预防腐败。

 一是认真开展宣教月活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各支部组织学习了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及《吴海涛同志在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后的讲话》,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性锻炼。各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岗位,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行为自查互查,并签订服务承诺、廉政践诺书。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火廷与其他6位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黄局长要求,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自律,做遵规守纪、敢于担当、创先争优、勤学善思、团结协作的表率;要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取意识,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5月份,督促各级都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效果落地、落实。还组织市局系统2018年新提拔的10名科级干部参加了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的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基层所负责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以鲜活的案例、惨痛的教训,给在座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向全体党员干部家属送达了《致广大党员干部家庭助廉的公开信》,充分发挥家属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引导干部家属常吹枕边风,当好贤内助,助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系列活动,按市纪委通知时间,组织市局系统21人参加市纪委组织的知识测试;5月30日,市局系统设12个考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国法知识情况闭卷测试;5月29日至6月8日,市局系统172名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内容,按照《“宣教月”知识测试操作指南》要求,通过“湖北纪委监委”客户端进入“楚韵•清风”学习平台,认真答题测试。测试成绩100分41人,90—99分75人,80—89分49人,70—79分6人,69分以下1人,平均92.6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5月10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城区国土资源所所长观看专题片《许白昊》,学习《市国土资源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对宣教月活动再动员、再部署;5月24日,组织局机关纪委和各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到应城参观许白昊烈士纪念馆和应城廉政教育基地;6月7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委员到市博物馆参观“廉政文化作品展”。

二是加强纪律文化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采取“一周一条、一月一文、一年一考”等措施,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准则》《条例》《宪法》《监察法》等法规的学习,深化对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领会,强化纪律“硬灌输”,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3月15日,对市局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2017年度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局机关纪委编印的《党风廉政建设热点法规问答》发给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将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进机关相结合,在办公楼走道、楼梯间、办公室悬挂廉政教育宣传牌,在微信群、QQ群发布正能量的名言佳句和文章,让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与干部职工天天见面,时刻提醒工作人员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主办廉政教育大讲堂,结合年度工作形势任务,将纪律文化建设重点内容与党建工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意识形态、业务工作等内容统筹结合、有机融合,制订学习教育计划,邀请专家、领导辅导授课。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交流、征文和征集廉政警句格言活动,激发全员参与热情,全面提升纪律文化建设成效。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动产登记再提速,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目前首次登记、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及时办结。

四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制度,制定《市国土资源局“五化”管理办法》《市国土资源局“五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市国土资源局出差人员到基层缴纳伙食费规定》《市国土资源局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实施细则》《市国土资源QQ群微信群管理办法》等,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管物。超过3万元的财务支出,必须上党组会研究,上会前财务科必须预审,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

五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深刻反思在工作流程、环节、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可以采取哪些改进的措施,最终达到规范工作、防范风险的效果。将公共服务6项、其他类权力2项、行政许可20项等审批事项的审查细则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四)强化执纪问责,大力支持纪检工作。

一是主动配合工作。及时向市纪委、驻厅纪检组、省厅机关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履责情况;配合各级纪检部门开展调研、检查、调查、办案等工作。

二是健全纪检组织和工作制度。局机关纪委配备2人专门负责纪检业务,配齐党支部纪检委员。强化县市区局纪检监察室职能。制定局机关纪委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议事规则。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月填报“1+6”廉政报告表,1-6月,按规定及时上报全市系统土地交易121宗,大额资金使用145起,土地整治项目3个,地质环境项目5个,提拔任用干部22人的情况,并对上报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切实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市局系统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多人。 

五是及时回复信访件。调查回复驻厅纪检组转办信访件3件、市委组织部转办信访件2件、厅机关纪委转办信访件1件、群众举报信访件2件。

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不足:一是少数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廉洁风险点有待及时更新,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

(一)“两个责任双百分考核”制度。按照省厅、派驻纪检组设置的考核评分表,每半年对县市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中实行交叉考核,年底由局领导带队与“多考合一”工作一起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同级纪委监督考评同级党委并上报的制度。从2017年年中开始,局机关纪委对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考核3次。

(三)“1+X”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月2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1+6”廉政报告表纸质版邮寄驻厅纪检组。

(四)“六个所有”决策机制整治。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六个所有”决策机制整治,明确47项上会清单。每个上会事项都有定论,并及时出具会议纪要。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办法,建立《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审议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进行重点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将28项审批、服务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

(五)“全员一年一次闭卷考试、凡提凡晋必考”制度。2017至2018年,组织市局系统2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的考试,考试采取集中闭卷形式,并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对2018年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考试。

(六)纪律文化建设“八个一”举措。加强宣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制定纪律文化建设和党纪党规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方案,去年和今年共开展22项活动进行纪律宣传教育。

(七)矿业权审批、土地执法专项整治。两个专项整治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召开了动员会,开展了自查自纠。分别向省厅上报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八)“四个大排查”后续整改、建章立制情况。对照“四个大排查”23项58条内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市局系统前期自查和“回头看”共查找问题29个,整改29个。相关责任人2人作出书面检查,约谈32人。针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建立健全《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17项制度,编印《孝感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工作操作流程及规范化管理手册》,开展土地整治工程在线监管平台建设等措施,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

(九)“三大攻坚战”开展情况。成立三大攻坚战指挥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行“项目+扶贫”“土地整治+精准扶贫”模式,从行业政策上全力助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选派19名工作队员到6个驻点村,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严把企业用地预审关,坚决杜绝向高污染企业供地,严格落实河(湖、库)长制,落实巡河工作制度,督导整改问题隐患。严密防控国土资源领域风险,积极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严防地质灾害引发的风险,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风险,开展土地征收、矿业权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精准扶贫等领域纠纷排查,严格规范土地储备行为,积极防范土地抵押融资债务风险。

(十)局机关纪委及各级纪检机构履职情况。制定局机关纪委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每年签订了监督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纪检委员责任。局机关纪委每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并按清单组织落实。建立纪检工作台账,时刻提醒,以免延误。及时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认真调查回复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转办、群众举报的信访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在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上,因资金困难,土地整治工程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未达到预期建设进度。

三是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上,因市城投公司资金较为紧张,前期已经抵押的土地难以解押,导致部分宗地没有收回。

第8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在通知中指出,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责任追究办法》的颁布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它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四项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杀手锏”;《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提供了“度量衡”;《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要对其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是一种“用人审计”。四项制度全面加以实施,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要切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整饬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干部人事纪律松懈现象,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担负重大职责,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带头落实制度要求,坚决纠正违反制度行为,用党性原则、刚性制度和铁的纪律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自觉履行用人职责、规范用人行为、接受用人监督。

第9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地电党发[2019]69号)文件精神,确保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及自查自纠的活动落到实处,我公司及我本人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活动,是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净化党风政风、营造良好生态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的得到落实,我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我亲自主持研究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亲自调研摸排存在问题,亲自带队督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承诺,及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成员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二、积极安排部署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精神及时、有效传达到全体职工,我公司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2月25日,我公司组织全体中层以上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动员会,会后,我公司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集团公司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明确了此项的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材料,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约束,做到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我公司还于1月25日,召开全公司职工大会,再次学习、传达省市关于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守好自身廉洁自律防线,拒绝接收受他人礼金、红包,抵制歪风邪气,确保自身清廉。

    三、认真自查自纠

按照专项治理活动安排,我公司将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紧、抓实,切实抓出成效。公司副科级领导认真对照检查,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带头做出承诺:拒收礼金红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全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填报了“领导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并按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学习和填报承诺书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洁从政的警钟,无则加勉,有则改之。经过认真学习,并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我本人无任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名贵土特产等殊殊资源问题,并将在今后也决不收送任何红包礼金,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的工作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将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红包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经常为党员领导干部干部敲响警钟,从严管党治党,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内部环境,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公司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10篇

中共##市纪委:

2018年以来,我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推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市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现将2018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通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召开专题会议2次,集中学习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学习刘边江书记讲话精神,讨论研究##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基调、总要求,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推进工作落实。党组书记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约谈班子成员1次,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分管部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严按照党的原则办事,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一把手讲专题党课1次,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共产党员不信教承诺书》、《抵制“帮圈文化”承诺书》和《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传达学习了《##市党员干部个人微信、微博、公众账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3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集体谈话2次,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三农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局同志关系更加清爽,上下级关系更加规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经形成。

(三)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2018年,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开展“四抓四治”专项行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5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重点核查,重申“多0.1平米也不行”,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专项检查和交叉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列出台账清单,认真开展整改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局党组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监察室妥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2018年,共处置问题线索9件,办结谈话件7件、立案案件1件、市监察委责成立案件1件,政纪处分2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0人。

(四)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干部队伍思想防线。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局党组坚持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经常性学习内容,领导制订了党组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对《宪法》、《监察法》、“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安排,并结合形势增学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始终对党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2018年,共开办廉政警示教育夜校6期,组织机关、二级机构集中学习活动10余次,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3次,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了案情,对发案原因进行了剖析,明确了整改方向,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

(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外出学习等事项,均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并报派驻纪检组和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坚持每月按时如实填报《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表》,督促班子成员按期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并在本系统公示3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2018年以来,##局党组向市纪委报告单位重大事项12次,党组书记、成员向市纪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4次,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次。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备案制度,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职工,均需履行备案、报告手续。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及时更新8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档案,同时组织全系统开展公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对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出入境信息和廉洁信息进行监督。

(六)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自觉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责任牢牢扛起,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党组书记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巡改推进会议10余次,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我局对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分别逐条编号,分类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其中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18个,制订整改措施41项,列出任务清单44项。在整改过程中,我局明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具体承办科室执行的工作制度,持续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推动了整改工作与我局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目前44项整改任务均已办结销号。

二、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亲自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能够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8年以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4次,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安排本系统“四抓四治”、“四查四促”等纠“四风”工作,能够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提请的事项及时研究部署。

(二)扎实安排,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坚持党组书记定期调阅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并建立了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印发了《##市##局党建工作观摩方案》,组织局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开展党建观摩活动2次,引导各支部互学互比,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新建“三新”讲习所1个,认真制定了讲习所讲习制度和讲习计划,组建了讲习队伍,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讲习活动,目前共开展“三新”讲习活动10次。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监察室妥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股级干部5人次,开展廉政谈话2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廉洁从政,做好表率。局党组书记对自己私车公养问题毫不回避,组织全系统围绕该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主动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检查,对存在问题作深刻剖析,并认真整改落实。同时,组织人员对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范了出车审批、派用、加油等程序。2018年,党组书记无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车辆等现象,没有参与营利性活动、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能够按期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财产收入、房产、兼职、子女升学就业等情况,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第11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坚持每周一上午开展集中学习,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两准则三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集中学习,做到学习主体和学习内容全覆盖、无遗漏。一年来,团县委全体干部集中学习40余次,党小组专题学习12次。通过经常性学习教育,团县委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

二是细化责任落实。年初,制定了《团县委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有人抓、有人管。年终,对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查漏补缺。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督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具体指导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集体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全年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4次,对单位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分管领域责任了解检查2次。

三是推动责任落地。团县委对全年重点工作,建立了每月汇总、双月分析、半年总结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动态掌握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对照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自觉做到了落实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二)强化问题整改,巩固建设成果

一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实施方案》重点聚焦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干部互相提、领导帮忙点、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其中,领导班子查找问题5个、班子成员查找问题6个,其他干部查找问题5个,我委根据查找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并一一对应提出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一一认领、照单全收”。截止目前,发现的1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管理。修订完善了《团干部学习制度》《机关请销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8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三)严抓执纪督查,打造清正队伍

一是常态化开展约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干部,就清廉过节、加强作风建设进行2轮6人次约谈,班子成员对干部就加强作风建设进行2轮4人次约谈。

二是持续提高正风肃纪力度。坚决遏制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和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一年来,我委班子成员共外出学习3次,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报备。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守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

三是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委常结合晨会、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议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年来,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计12次,谈话14次,在机关内部大会做检查1人,较好地实现了“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制度化。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委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的形式背景下,我们的工作与县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团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够强;三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等。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并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团县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分解表。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广泛深入组织学习研讨,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武装。通过党小组学习、理论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培训等形式,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系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第12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处理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举报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 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