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9 03:58: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积极提高个人知法用法能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认真贯彻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办事,规范办事程序,有效制约违规行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和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 、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积极提高个人知法用法能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上半年,法制监督股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确保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连续性。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2020年度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2个部门2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严格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根据《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报送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同时,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调研。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20年度办结的189份行政处罚案卷、225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案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做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启用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75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7本,完成了2021年全区通用法律考试的报考工作。五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去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成效,制定《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区数管局转发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关要求,对细化方案、动态调整清单、制定格式文本和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下半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着力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对乡镇政府和区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推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运用,做好下半年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报名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等工作。
一、夯实工作基础,构建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总责的工作机构。健全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司法所、安监办、计生办、劳动保障、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工作,从而形成了行政正职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由于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工作,带动了街道班子成员、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2.科学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讨论并制订了2014年度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主责部门、主责领导等进行逐一细致的分解落实,本着先领导再部门后执法人员的原则,使每个部门都承担相应责任,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任务,有效的推动了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了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使街道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的制度,从决策、管理、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为街道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深化法制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街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平时学法和工作中用法相结合、学习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了《公务员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完成了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突出抓好班子成员、干部学法,使全街道广大干部了解和掌握了相关法律,熟知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增强了机关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做到规范行政行为和完善行政程序,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司法所:调委会一方面坚持抓好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排查工作,有效地发挥了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1-12月司法所和所辖13个社区及流管办举办机关干部法制讲座、报告会3次300人参加;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讲法9次173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3次270人;青少年集中法制学习教育53次1548人;居民法制学习教育活动75次4054人,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0次446人,宪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12场;
共矛盾纠纷大排查12次,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化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1-12月份全街道各调委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84余起,涉及当事人数1580人,调解成功777起,(婚姻家庭纠纷19起、邻里纠纷448起、房屋宅基地纠纷2起、合同纠纷4起、损害赔偿纠纷11起、环境污染纠纷4起、劳动争议纠纷7起、消费纠纷1起、物业纠纷157起、其他纠纷131起),其中街道调解案件15起,社区居调委会调解769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9.1%。(有0.9%的没有调解成功的属于复杂疑难纠纷且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配合,引导走诉讼渠道),今年抓紧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工作已初见成效,16个片区的调解员都能够基本对协议书的制作书写规范;
以服务大局,服务中心为契机,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解决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为主线,以组织公务员主动学法、干部带头学法、面授教育集中学法、家庭自主学法、企业专题学法、帮助外来人员学法、学生参与学法、社矫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强调学法为重点,紧贴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联系典型案例,进一步学习宪法、民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法、治安处罚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所有的参学对象进一步熟悉法律,深层次理解法律,增强了法律至上的现念,提高了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的自觉性。
2.安监办: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贯彻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作为工作重点,狠抓企业生产安全和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全年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类检查7次,共检查“六小场所”4496处,发现隐患91处,现已整改85处(6处正在整改中)。对辖区企业赛诺服装有限公司、东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华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不到位,下发安全生产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计生办:年度举办各类培训班18场次,培训8560人次;利用每月例会对计生宣传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12次。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与学习,规范了社区工作站计生相关资料,全面提高了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到位。街道深化政务公开,购置了多功能导示屏,把人口计生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公开和承诺,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国家计生委印发的八项工作纪律,做到坚持依法行政,简化审批手续探索高效、优质的审批方式和相关证件、证明的发放办理形式,不人为设置“障碍”和“门槛”,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坚持利益导向,促进政策推动到位。全面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为让符合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家庭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街道今年办理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光荣证170个,生育服务证312个,再生育服务证26个,为纯居民领证家庭67人发放奖励金6330元。全年审核辖区企事业单位、非主管人员、街道退休职工、无业居民一次性奖励共计81人,金额455000元。
4.劳动保障工作方面:2014年街道根据《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力宣传政府创业政策,始终坚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原则,落实“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的要求,创新工作模式,扩展就业渠道,落实扶持政策,在开展创业工作中,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创业政策,营造创业氛围。通过培训、入户、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创业典型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创业促就业惠民政策。二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截止目前申请办理个体、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68人次,补贴金额47.5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是支持创业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一项重要而长效的激励机制,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货款18人,申请金额180万元;申请房屋补贴50人,补贴金额1894990元;创业引导性补贴41人,补贴金额82000元。
5.执法大队:市容市貌治理工作按照创城期间的标准和打造准噶尔路、友谊路、天山路“示范街”要求,执行了《2014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早夜市专项整治方案》和《2014年区早夜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市容市貌和早夜市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治理。规范餐饮店铺店外经营35家,口头警告13家,清理无照流动商贩265起,下发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7份,先行登记物品160件,立案18起,罚款188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家禽家畜接受举报4起,收容2只犬,巩固了家禽家畜治理效果。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按照市区两级城管委提出的“严禁新增和10%减存量工作”的原则,开展乱搭建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新增施工案件共计287起,其中新增违法建设数量215起,目前拆除已156起,拆除面积共计2003.18平方米。截止目前,减存量案件计划拆除343起,已拆除325起违法建筑,其账外71起,拆除面积共计5398.3平方米,拆除率为94.8%。同时重点对:1、拓湖沿线违法建设进行治理,截止2014年12月拓湖地区规划区内共13户平房,已拆除11户,移交1户,拆除面积共计2486.52平方米,收回土地13240.5平方米,剩余未拆除房屋共计1户;2、东环路永升搅拌站南侧违建进行治理,12家违建户已全部拆除完毕,拆除面积共计4457平方米;3、纬四路大型停车场南侧违法建筑进行治理,4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拆除面积共计593.03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面积共计5820平方米;4、金龙湖违法建设进行治理,共计拆除违法建设1处(2间房),拆除面积共计94.85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面积共计32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该区域内所有违建的拆除工作。对全市区三类违法搭建(挑檐一楼房顶搭建、侵占绿地、楼顶搭建)做好统计、沟通、发放移交函的工作,前往市区各单位移交《关于协调拆除有关违法建设的函》,目前共计下发314份。
乱倾倒、道路遗撒工作,开展了8次乱倾倒、道路遗撒专项治理活动,出动24人次、8车次,检查运输车辆45辆,查处5起拉运土方车篷布覆盖不严、车轮及车身不洁的运输车辆,下发先行登记保存5份,先行登记保存运输车辆1辆,先行登记保存行驶证5本;二是对辖区建筑施工场地拉运土方、倾倒建筑垃圾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80份。
文化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检查工作,开展8次集中整治,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人现象、扫黄打非、场所安全隐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市执法支队、公安、区工商、区文体等部门对辖区文化场所的联检抽查。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车辆60车次,检查经营场所26家,发现安全隐患6处,均进行了现场整改,立案1起,罚款共计5000元,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0张。参加市区两级执法局组织的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销毁2014年收缴的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
语言文字的工作按照区语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社区名称规范使用维、汉两种语言文字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执行了《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语言文字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开展语言文字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出动车辆8次,20人次,检查商铺80余家,对辖区内永红路、等主要路段进行检查,共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均已改正。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40份,张贴宣传标语20张。
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各职能部门始终坚持把学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政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街道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项目更新,对上一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机关大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内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整改,处理结果按规定时限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同时从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街道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为规范行政行为,避免因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而导致出现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案件,街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机关各部门配置了相应的法律书籍,加大了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严格规范了行政工作程序。通过各部门及所辖社区的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应程序办事,使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未出现差错。
六、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是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充分了解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工作努力,街道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是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人心,各部门在开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到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正确地行使了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职能。
三是行政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年初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绝大多数都得到了有效落实,街道所辖区域治安环境、社区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行政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结果轻程序等现象依然存在,完全掌握和遵守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仍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要继续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规章制度。要结合街道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
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
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自上而下逐级递减,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淡薄,某些领导干部把依法行政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市、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发*
号、辽政发〔20*〕36号文件的要求,抓好政府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的建设。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做出、执行、监督方面的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建议的提出和决策事项确定应遵循的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完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扩大决策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明确政府法制部门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要求和承办单位的职责,以确保合法审查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
(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并经各级政府或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八)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纠正和制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九)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备案。备案机关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备案机关要建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与上位法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二)建立健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以文件的形式对行政执法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条件、种类、幅度等予以合理细化和分解,制定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
(十三)建立依法行政主要领导问责制。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上级决策和部署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治政不严、监管不力等被问责的,要明确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
(十四)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市、市(县)区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市、市(县)区各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要从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制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要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的人员上岗前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方可准予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对聘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的要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市、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担负着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重视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中来。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市(县)区政府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明确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基层。
(五)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市(县)区政府要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四、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的独特作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巩固、健全、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
各地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和巩固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消除调解组织建设空白点。要继续加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建设。要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和健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依靠工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稳妥地发展行政接边区、经济开发区、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会团体中的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探索在县(区)一级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推行民主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渠道,将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热心调解工作,公道正派、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加大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在调解组织中的比重,努力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拓展调解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主动适应民间纠纷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扩大工作领域。要在调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传统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规律,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优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间纠纷激化而引起自杀、凶杀、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四)加强和改善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要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责。要及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帮助调解组织和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共同研究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五)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85〕司发部字38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3〕16号)精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表彰经费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误工补助经费的支持和落实。
(六)建立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机构
市、县(市、区)司法局分别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司法所具体组织乡镇、街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创新
1.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摸排制度。司法所要组织调委会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突发性的矛盾纠纷须及时排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2.建立和完善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对发生在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3.建立和完善“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司法所要建立矛盾纠纷台帐,并于每月5日前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上一个月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坚持报告。
4.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析制度。各级排查办每季度要对辖区的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发生的各种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容易引起激化的纠纷,要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5.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回访制度。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防止出现反复。
6.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奖励和追究制度。对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治安问题和且发生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查究。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继续办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继续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党委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起考试考核的相应机制,使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为干部任前的必经程序。
(九)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配合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直工委,认真抓好政府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建设。向有关部门提出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收集省直各部门关于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实行定期考试考核制度。拟依托东方法治网建立**省省直政府工作人员和省直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网校,定期出题,记录所有人员的学法成绩。达到一定成绩的,在学法合格证书上记载,作为工作考评和任职提拔的依据和参考,以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十)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加大宪法新修正案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按照中央和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新修正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运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将宪法学习纳入各级政府的学习培训计划,以进一步提高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年9月至“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将配合省人大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2.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仍在农村地区。拟以农村乡镇和村“两委”干部为重点,通过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考试和电视专题节目等形式,扩展和深化农村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拟结合建立司法所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农村基层调研,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要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编写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普法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继续从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入手,采取灵活的形式为他们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3.采取措施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一是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培训、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各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四是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场会议,推广典型经验;五是联合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团省委,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普法歌谣》的学习宣传竞赛活动。
4.认真研究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努力提高宣传效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一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探索开展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使法制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总结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大力宣传推广。三是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把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行业、地方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新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制度,采取评选法制好新闻和“金剑奖”等措施,调动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为读者写出更多更好的法制新闻作品。做好法制新闻协会换届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创办好的法制栏目。
5.充分发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设。修改完善成员单位的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定期交流通报情况的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成员单位积极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工作献计献策。要经常分析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两个转变”和“两个提高”的目标。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健全制度,提高素质;二是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制定验收标准;三是要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素质,为深入持久地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四是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积极争取政府逐步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改善办公条件,添置宣传设备,为更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物质保障。
6.在适当时候修改完善《**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提出对《**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修改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至省人大。
三、组织领导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二)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狠抓落实,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被市政府评为良好等级;2014年,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被省文化厅表彰为“先进集体”,同志荣获省政府新闻出版人物奖,同志被省新闻出版局评为法治建设推进年先进个人,同志荣获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称号;2014年,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荣获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比武组织奖;窗口连续多年被评为年度服务优胜窗口,市场管理科和执法大队卷宗在泰州市和我市组织的案卷评选中,多次获奖。我们的做法是: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新要求,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放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平安、法治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认真谋划,健全机制,真抓实干,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构建普法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全局法制建设,加强对局“六五”普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推进。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了《市文广新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在每月初召开的局办公会上,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夯实法制机构建设。2014年,成立了局政策法规科,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普法工作、法治创建等一系列考评机制,使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从整体上推动法治工作发展。
三是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目标列入《市文广新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及时上报市法制局。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局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局直单位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宣传工作中将法制宣传作为新闻报道的重点。完善普法检查考核制度,年初签订责任书,逐一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施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挂钩,与本单位奖罚措施挂钩,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法治理念,全力打造法治部门
在普法实践中,我局以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和文化行政执法队伍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形式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务员普法。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讲小组,深入基层进行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局统一部署学法工作,制定了班子成员学法课程表,将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行政法律法规等重点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2次,累计安排20个学时,学法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安排组织。全面推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工作,通过严格的督察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2011年至2014年,党委中心组组织法制专题学习46次,邀请市法制办主任杨建成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辅导。有计划地选拔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由于普法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全局无一起违法违规事件。
二是抓好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普法。以提高文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举办行政执法责任制业务、行政许可听证业务、行政处罚听证业务等专题讲座,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听证和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和各项法律文书。在每年的网吧管理工作会议上,积极采取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措施,不断加大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同时为参会人员解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部门规范网吧经营行为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是抓好相关领域人员普法。结合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学习《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重点,举办了文物保护法制培训班。结合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学习《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重点,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培训班,全市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和文化站长参加了培训。结合全市基层文化建设提档升级,以学习《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为重点,举办了全市文化站长法制培训班。结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以学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为重点,举办了市和乡镇两级行政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健全了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组织开展了防范插播有线、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演练,落实了技防群防并举措施。结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以学习《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为重点,分别举办了市级机关和重点企业法制培训,推动市级机关和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政府财政体制改革和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学习《会计法》、《统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为重点,举办了全系统财务、审计人员法制培训。结合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学习《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五个一”活动,确保了全系统全年安全无事故。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了新闻工作管理条例考试,推动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工作中把握好法律底线、道德底线、政策底线和格调底线。
三、坚持依法行政,以文化市场整治带动普法
目前我市共有歌舞娱乐场所25家,演出场所4家,电子游艺39家,电影放映3家,网吧69家。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要求,切实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普法,提高普法的常态化。
一是在执法中进行普法。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场所,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每个场所,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引导业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守法。在专项整治住宅用户擅自使用“小耳朵”的过程中,现场为使用者和群众讲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相关管理规定,并督促使用者自行拆除,不得再犯。面向出版物经营业主,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系列活动为契机,制作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督促其知法、学法、懂法。处理市内四家企业对微软公司侵权问题时,积极向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剖析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推动企业及时停止侵权行为,顺利完成了软件正版化任务。
二是在年审中进行普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规定,在每年度印刷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年审中,都组织全市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法制培训,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立了以企业、市场、职业、岗位等“四大准入”为基础的新闻出版行业管理体系。
三是在监管与服务发展中进行普法。始终坚持寓监管于广播电视广告经营、发展的服务之中、寓监管于政策的引导之中、寓监管于广告提档升级之中。针对广播电视广告经管人员调整变化大的特点,定期举办法制培训,宣传、解读《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了经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同时,把学法用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近两年,我们还聘请专职法律顾问,通过法律诉讼、判决来解决违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现象,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
四、发挥媒体优势,开展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全民法治程度,结合自身职能,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和加大文艺宣传等形式,积极发挥好各类媒体和文艺宣传资源在普法教育中的特有优势。
一是全方位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各媒体单位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这个主题,加大法治工作典型与成果的宣传,提升法治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广播电台在《新闻早高峰》与《新闻晚高峰》栏目中开设了“法治”专栏,推出了《张鹏荣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律师王文杰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动员会》等法制主题报道400多篇。多次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领导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群众反响较好。《法治在线》、《市民热线》等节目开设了“律师热线”专栏,就市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市电视台开设各类法制专栏8个,专题16个,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员联办日播节目《法治中国》,播报司法新闻,提供法律服务和立法信息,与市公安局联办《警方》,以案说法。日报适时开设法治栏目和专版,三年来共刊登有关法治新闻165条,案例分析11期、法治专版21期,有效地配合了我市创建法治先进市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增强法律观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留有一定版面,专门安排记者,对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实行访谈,为推进法治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网络宣传,占领网上舆论主阵地。中国·网自2005年11月8日开通以来,专门开通了法治频道,开设了案例实录、公安在线、交巡警之窗、司法在线、法律法规咨询等栏目,每天访问量达1.4万多人次。同时结合“三台一报”的法治宣传工作,在网上开展“法制论坛”节目,每天上网人次达3462次,有效地增强广大网民“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意识。
三是加大法治文艺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我们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同时,还加大文艺宣传力度,通过文艺演出、电影幻灯等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之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创作了诗剧《城市之光》,情景剧《春风化雨》,鼓书说唱《律师巧计讨欠薪》,小品《雪中情》、《铁窗悔》,说唱表演《面对歹徒的枪口》等作品,并在省、泰州市组织相关活动中获奖。先后送法制电影下乡超100场次,送法律书籍下乡近20000册,送戏下乡近200场。
五、“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局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普法内容和方式需进一步活化。由于利益的多元化,社会群体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死板、晦涩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合多数群众的需求。普法方式多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二是普法责任需进一步明确。目前,我局党员干部都承担一定的普法任务,但对这些普法任务的规定,基本都是松散式的机关内部文件,制度层面缺乏对普法主体、普法责任的明确规定,导致普法主体责任不清,重点不够突出。
三是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由于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普法工作缺乏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各局直单位之间的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普法主体缺乏强劲动力,外部也没有太大压力,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区别不大,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
六、对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法治更涉及到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各个方面,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要建立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法治建设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明确普法主体的责任任务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和法治创建的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对法治建设任务的督查指导和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1
一、指导思想
总结上年“六五”普法工作基本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普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全师教育法制的基本状况,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升,实现教育管理从过去的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全面提高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教职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为“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教”方略在全师得以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学校、社区、基层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机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师生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教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普法依法治教作为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工作计划。落实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任务落实到人到位,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认真收集普法活动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做到台帐规范、资料齐全,工作有实绩,检查有资料,教育有成效,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做好师资和经费保障。
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兼职法制教师培训工作;把普法依法治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普法教育宣传和骨干培训的开展;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征订普法教育资料等,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加强队伍建设。精心组织责任心强、能吃苦的人员从事普法工作,加强与校外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法律意识
1.重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校领导干部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通过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教育总支和支部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学法合格证制度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现代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四个观念,即: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至上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熟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和运用教育法律法规,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师资格条例》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宪法》、《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毒、禁赌条例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课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学生参加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四)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1、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在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通过板报法制宣传栏目,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
3、利用团日活动进行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
4、切实从“校园常规训练”入手,与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5、组织青年志愿者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和检查,起到宣传法律、提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
6、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积极争取街道、公安、派出所的支持,加强对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7、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画廊、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及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增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1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市统计“七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xx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xx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全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核发或者换发新《统计执法检查证》。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参训、参考等工作。
二、开展政府统计部门“每月学法”活动
2xx年统计普法重点是抓好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普法教育。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要求干部职工统计普法面达到1%。
三、抓好政府统计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四、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x月份组织全市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法知识考试。
五、启动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六、进一步加大对乡镇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的力度
20xx年市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长统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七、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x月份为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月。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以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省政府的《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把学习、宣传统计法活动推向新的。
八、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统计法知识竞赛、召开统计年报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宣传活动。
九、积极做好2xx年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普法的准备工作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着手起草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做好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党委组织部门、党校、普法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2xx年当地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法制讲座、党委组织部门与党校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以及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的内容之一,为启动2xx年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奠定基础。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
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
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1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机械行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二〇〇六年以来,我镇“五五”普法工作,在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勤奋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全镇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现按照全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2006年9月,镇委、镇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结合本镇实际,规划明确了我镇“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我镇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听取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
2、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我镇成立了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由镇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设立了普法工作办事机构,落实了三名工作人员,配务了办公办公设备。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每年初,镇治镇办按照县治县办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依法治镇工作要点》,《关于分解下达依法治镇专项目标的通知》、《Xx镇依法治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底,镇治镇对全镇各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二、周密部署,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镇各单位坚持“法律六进”,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实效上下功夫,收到了明显成效。
1、突出重要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我镇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了全镇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爱国意识。
2、加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镇在“五五”普法规划中,积极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了统筹城乡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法律宣传力度,向全体公民普及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维护了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
3、以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考活动。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实施了“一月一法”、“一年一考”制度。全镇完成了涉及常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考试。2009年组织参加了全县“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镇有400余人参加,今年组织500多人参加了“五五”普法知识考试,大大强化了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
4、以青少年为重点,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及中央、省、市、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点来抓,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8人,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做到了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纠正“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现身说法”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2006年以来,全镇共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讲座30场次,近9000名师生开展了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5、以农村农民为重点,认真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按照省、市关于“送法下乡”和“法律六进”活动安排,全镇各相关部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法律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了“送法进农村”活动。精心组织了历年的“12.4”法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2006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农村”活动50余次,散发资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参与活动的农民群众达15000余人。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20余期,参训人员250人次。设置了法制园地,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到村巡回放映法制电影100余场次,有2万人次观看
三、强化措施,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镇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开展普法的同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及时制定了依法治镇工作规划。我镇制定了和《依法治镇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治镇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工作目标,进行专项考核。每年底,对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2、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镇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乐于奉献、善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开展法律顾问。为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顺利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镇委、镇政府对依法治镇工作高度重视,将依法治乡镇作为专项工作目标进行管理。每年将依法治乡镇工作目标任务加以明确细化,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乡镇财务定期公示制度”等,各项事务管理做到了规范化、法治化。
4、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06以来,我镇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功能,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个案工作。二是创建和深化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调处机制”,制定了委托调解制度、协助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协议制度、深化了“横到边、纵到底”大调解机制。三是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仅2009年,全镇共受理矛盾纠纷83件,调解成功83件,成功率100%。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不断探索,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镇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手段,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努力完善普法资料,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镇在宣传形式上积极探索,创新方法,采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一是讲座、咨询、上法制课。二是放映法制电影和组织法律知识比赛。三是法律知识的考试。
2、加强了普法教育队伍建设。我镇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乡镇干部、村干部为兼职法制宣传员。强化了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了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二是由镇治镇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残疾人、全国土地日等专项宣传活动。
五、建章立制,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镇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了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了目标管理,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健全机制,责任到位。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2、投入经费,保障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红安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每年度按总人口人均0.30-0.60元普法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实列支。
3、目标管理,考核到位。每年初,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Xx镇依法治镇工作要点》,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六、务实高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工作氛围,分解细化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1、增强了公民的法律素质
通过学法教育,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问题找律师,解决问题靠法律的观念已初步确立,基本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
2、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在重大决策的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都要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自觉转变领导方式,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3、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并且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全镇在依法治理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为重要内容,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4、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随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的深入,我镇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大大提高,推动了各项事业依法管理,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了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开拓创新,打造了特色亮点工作
我镇把普法依法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在司法行政特色亮点工作上下功夫,积极打造了一批特色工作。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服务呈现新亮点
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预测、排查、调处机制”、“法律宣传咨询机制”,“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救助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矛盾纠纷。
2、村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法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设立了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室,并设立了农村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站,扎实开展好农村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前移、延伸到农村最基层。
3、“五个确保”提升工作水平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一是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3月份撤销城北卫生院、纱场卫生院、区博爱医院,三家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整建制并入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兴仁、刘桥、五甲等卫生资源待整合的乡镇,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医院改革。制定了全区股份制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5家股份制医院(中心医院),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审计,将全部职工股流转给政府,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完全举办。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区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区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有序推进。此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今年招聘人员74名,妥善安排2009级农村定向医学生19名。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受益覆盖范围。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了城区居民受益覆盖率。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全面启用省新基本药物目录。按照省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申报2012年度基本药物用药计划。各卫生院年初起全面配备使用省新一轮招标基药,统一省基药平台采购;村卫生室从5月中旬起统一使用新基药目录,并由所在地卫生院从省基药平台采购。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修订了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使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药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普惠于民
1.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全区参合城乡居民967262人,参合率99.6%,筹资标准提高到320元。调整完善补偿方案,将镇卫生院300元以上可报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80%,单病种结算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完成了单病种付费软件的开发、政策配置和上线测试工作,从3月1日起,全面启动单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确定280家村卫生室为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在区内定点医院和大多数村卫生室实行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积极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二是全面启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制定了《区全面推进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实施方案》,遴选各镇卫生院(含二至八院)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生等各类卫技人员493人,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124个,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了团队服务区域,社区责任医生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半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片分区,合理确定了乡村医生责任区域范围。各服务团队按照职责,深入责任村参与居民健康体检,并为特别人群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2.卫生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门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全区累计建立电子档案1044512人,纳入慢性病管理147730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共体检164896人,体检率71.97%。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抓好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在10月13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大比武活动”第一阶段比赛中,我区名列前茅。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列入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在5个镇完成1.5万人的检查任务。切实做好全国中医先进单位复核评审工作,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水平,骑岸、东社两家医院创建成示范乡镇卫生院。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成功平稳处置省内首例霍乱疫情。扎实开展血地寄防工作。查螺总面积333.19万平方米,未发现活钉螺。疟原虫镜检1490人,其中流动人口170人。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集中开展了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应补种人数7447人,实补种合格7265人,补种合格率97.56%。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管理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区发现26例耐多药结核病人,纳入治疗与管理的有16例。配合残联对全区1051例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发药。妇幼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孕妇梅毒、艾滋病筛查列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孕早期必查免费项目。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7‰,婴儿死亡率3.7‰,新生儿死亡率1.7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89%。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便民维权
1.卫生许可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全部进入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现场审核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时上传,保证了卫生行政许可过程高效、依时、依法运作,提高了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全年共受理许可申请220件,科室现场审核380余户次,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38份,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份;换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364份,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02份,核发健康证明10453份,按时办结率达100%。已规范建立卫生许可档案211件,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4件。所有许可都在规定的程序和对外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办结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了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蛋糕房、餐(饮)具消毒效果、餐饮业肉品卫生安全、“放心餐具工程”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启动了金游城、建设南路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学习双桂芳、诚信做食品”道德讲堂。重点加强了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小餐饮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小餐饮单位、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均达到100%。全区1421家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经过量化评定达到A级的单位15家、B级451家、C级960家。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125户次,合格5972户次,合格率97.5%,监督覆盖率100%。查处违法餐饮服务提供者127户次,有效地推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3.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全面开展“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工作,建立完善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评定工作,完成477家医疗机构的评定工作,并制作了公示牌,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全面进行了公示。加强哨点建设,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网络建立了19家镇级一级哨点和312家村级二级哨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联合区公安局、川姜镇派出所、工商所、区电视台对非法行医的重点地区川姜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黑诊所”4个,均依法予以了取缔;对辖区内21个非法行医者(含四个药店)予以了行政处罚,非法行医者的信息第一时间录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建立并实行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共约谈管理相对人57家,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2起,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起,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
四、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形象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学习中国好人王秀冲事迹为引领,在系统内掀起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韩振新、季新荣、钱雷云等3名同志荣获市医德诚信标兵称号,区第六人民医院荣获市医德医风先进集体称号。6月份,在行政中心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了“天使大爱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区各地举办了5场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树立了“白衣天使”的良好社会形象。认真贯彻市纪委召开的卫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2.推进政务院务公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纪委申报医疗机构人员招考、血务公开等区级监督项目,定期做好情况汇报。对基层单位上报的57项“三重一大”事项,已参与监督44项。规范固定资产投入管理,严格把好计划关、准入关、操作关、资金关和招标关。全年共参与监督基建工程招标10项,成交金额275万元,医疗器械招标34场次,成交金额2323余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超过300万元。此外,继续做好纪检监察预警工作,重新制作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粘贴舆情信息公示牌57张。
3.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开展“一单位一主题”活动,从小处着手,在每个单位重点解决一个行风问题或者打造一项行风工作亮点。共申报14个主题,涉及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院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控制大处方、实施基药、无红包医院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重申红包惩处办法,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德诚信承诺,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以及出院病人函调和电话回访等日常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医务人员退还、拒收红包211人次,上交红包122人次,上交红包金额4.16万元,组织暗访3轮,排查红包线索1条,走访患者30余人,电话回访、函2500余人次。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全力组织各医疗单位参与全国联评。各单位相继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点评会、座谈会,系统内形成“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个个代表卫生形象”的浓厚氛围。8月下旬,在19个镇区组织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邀请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象参加,真实地介绍卫生工作、真诚地与社会各界沟通,真心地听取意见建议。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各界发出行风调查表120余份,回收82份,接受意见建议5条。
五、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规范管理
1.法治医院创建深入开展。在总结近几年来“法治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和认真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2012年全区法治医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组织有力、医德医风高尚、医疗执业守法、院务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优良、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合理收费、医患关系和谐、社会形象良好”九项创建标准,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估细则,并将创建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区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研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课题,认真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理论组和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每月学法重点、学时安排,细化和具体了有关要求。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分片分类培训,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三是强化医务工作者法制教育。举办了以提高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为主的业务培训4次,对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和护理人员197人进行“三基”知识抽考,对23家医院医疗文书质量进行检查。
3.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6月11-20日,我局牵头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1日在城区金游城广场举办隆重的启动仪式,食品监督单位代表、食品经营单位代表现场作诚信承诺签名,同时举办食品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服务。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在全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你点我检”、媒体跟踪执法、知识竞赛、灯谜竟猜、有奖答题抽奖等活动。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治文化推进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制作板报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和开展送医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以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系统创建工作为抓手,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廉政文化教育、阵地、载体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清廉、和谐、惠民”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1.全力化解和减少医患纠纷。一方面,切实加强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全区各医疗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医患沟通室”建设,落实工作场所、配置办公设施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医务员工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沟通的方法、技巧与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制度和操作规范,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区卫生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突出抓好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时期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全力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全系统上下还健全完善了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工作不到位或调解不力、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商丘市卫生监督所,河南商丘 476000
[摘要] 随着医改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及相关监管职能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该文针对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目前,商丘市卫生监督存在监督工作力度弱化、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亟需提高、工作经费预与监督监测设备欠缺等问题。对策:①要破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瓶颈;②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③建设卫生监督协管队伍;④大力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
关键词 ] 学校卫生;卫生监督;现状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b)-0008-02
学校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1]。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和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处理等方面,是政策性、法律规范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综合行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当前,随着医改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及相关监管职能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做好当前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成为广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者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商丘市在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亟需破解发展难题,现就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目前现状与对策思考探讨如下。
1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2014年商丘市填报的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6月份,全市学校卫生有效被监督单位2116户,在校学生936193人,其中寄宿制在校学生354510人。商丘市辖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人员共699人,中级及以上职称51人,占监督员总数的7.3%;师级职称44人,占监督员总数的6.3%;士级56人,占监督员总数的8.0%;无职称548人,占监督员总数的78.4%。其中学校卫生专业监督员19人,占监督员总数的2.7%。中级职称1人,士级5人,无职称13人。人均监督学校卫生单位111户。
1.1目前全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1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弱化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基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受到较大影响2012年5月底,商丘市启动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将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职能调整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截至2014年6月份,全市6县2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此项监管职能全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法》对餐饮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对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冲击很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力度有所弱化。
受传统执法模式和习惯的影响,在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后,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没能及时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重心和工作思路,对新形势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模糊不清。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信心不足,工作方法单一,工作力度有所弱化,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学校拒绝卫生监督的状况。
1.1.2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法律法规滞后,监督队伍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学校卫生监测工作主要依据《学校卫生条例》,但该条例自1990年6月颁布实施,距今已20多年,其法律责任和处罚条款已不能适应目前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修改。条例规定的学校卫生监督对象、内容、执法主体、处罚力度已经明显不能满足目前学校卫生工作的需要。某些条款规定会同工商部门给予处罚或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在实际的监督执法工作中很难应用落实。在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只提卫生监督建议而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些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使学校卫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大降低,造成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消弱了行政监督管理效果和作用。学校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只有市级成立了学校卫生科,科室编制2人,负责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均是临时指定科室或人员负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1.1.3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亟需提高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
目前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均存在学校卫生监督执法短板现象。餐饮服务监管职能调整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热点问题,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直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为中心开展工作,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来推动整个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这种执法模式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如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监督及学校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等工作进展不平衡甚至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2012、2013、2014年6县2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统计数字显示,我市预防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上报数字为0,此项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基层特别是乡镇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存在短板现象,部分县区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亟需提高。
1.1.4缺乏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与学校卫生监督专业监测设备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启动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检查,商丘市6县2区及市级监督机构均未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经费。除市级制定了学校卫生年度监测计划外,县区监督机构均未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快速检验设备配备不到位,除市级及民权县、柘城县卫生监督机构外,其余4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均未配备学校卫生现场监测快速检验设备。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县区差别大,部分县区缺乏必须的现快速监测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执法手段和管理措施,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学校卫生专业执法人员缺乏,个别县区监督机构没有学校卫生专业人员,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趋于边缘化,严重制约了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对策与思考
2.1高度重视并解决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破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瓶颈
原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文件要求,“省、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并通过包点、包校的形式,确保学校卫生监督全覆盖。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专业人员从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安排专人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原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豫卫监[2010]28号)文件也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日常卫生监督主要内容、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转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分析研究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关键控制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水平,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2.2抓住河南省卫生厅“533人才培养计划”机遇,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
2012年,河南省卫生厅在全省启动了“533人才培养计划”,计划从2012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为省、市、县培养3000名卫生监督符合型人才和拔尖人才。2013年,省卫生厅又启动了首席卫生监督员选拔培训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培训各专业首席监督员。这些举措都为学校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应抓住机遇,大力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卫生整体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同时,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保障必要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投入配备必需的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仪器设备[3],有重点地组织一些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学校卫生年度监督检测工作计划,切实转变新时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理念,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现新跨越和新发展。
2.3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聘任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法。为了弥补当前学校卫生监督力量的不足,自2012年起,按照原河南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商丘市在全市启动了聘任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的工作,以市直管学校卫生单位为试点,在全市推行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聘任的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考察、考核、聘任、备案,同时出台有关文件,规范和加强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协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任务,建立严格的奖惩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协管监督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在日常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大提高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覆盖率。当前,为弥补学校卫生监督力量不足,应大力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队伍作用,在基层特别是乡镇农村学校,设立聘任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确保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到点到校,不留监督盲点。
2.4大力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加快建立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4],探索将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和量化分级管理等级结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综合考评体系,严格学校卫生监督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教育主管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定期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及教育主管单位,保障各项卫生监督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同时,要大力推行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统一制作发放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将学校卫生许可信息、日常卫生监督检测报告、各项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管理资料、责任监督员姓名、电话等,统一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透明度,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
[
参考文献]
[1]王军,朱正盛.镇江市丹徒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与对策[J].中国校医,2013,27(12):960-961.
[2]徐勇.我国学校卫生监督的现状与发展[J].中国学校卫生,2008,29(9):774-775.
[3]陈宇,冯向明,王慧.江苏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状研究[J].江苏预防医学,2013,24(6):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