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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履职报告

时间:2022-05-31 03:30: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闻单位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新闻单位履职报告

第1篇

抓细节 “两会”新风扑面而来

“两会”报道是展示主流媒体影响力的窗口,影响力来源于报道的媒体视角。如何以创新的精神生动反映良好的会风?笔者认为,要捕捉细节,从小角度切入报道,这样能够摆脱过去那种概念化的、枯燥乏味的“两会”报道方式。

不封道,没有鲜花红毯,精简的会议流程,南昌代表不安排食宿……“亲民、务实、高效”成了今年江西“两会”新风的关键词。85家中央驻赣、省市和境外新闻媒体几乎不约而同地开设了《“两会”新风》《“两会”新观察》等栏目或者板块,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生动记录“两会”新气象、新变化和务实新风。

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新闻联播》栏目在报道形式上以新闻特写为主,记者现场述评,大量运用镜头、语言的细节来报道新会风,将镜头更多聚焦在会务的节俭、不扰民,会议议程上的简洁、务实、高效等方面。如1月24日的《节俭高效务实开放》、27日的《江西:“两会”改会风——压缩会期节俭办会 不说空话》、28日的《两会新风赢得一片叫好声》等新闻,对会场不摆鲜花、代表委员伙食标准降低、政协开幕式只有简短45分钟等细节进行特写报道,使务实清新的会风成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热议的话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多贴近 传递基层“好声音”

上情下达,真实反映舆情,拉近政府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凝聚社会正能量,是媒体传播的根本。基层有鲜活的经验,基层有解决各种问题的办法。今年省“两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发出来自一线的声音,让基层代表委员情真意切地鼓与呼,并以最鲜活的方式呈现,成为各大媒体倾力打造的重点。为此,参与报道的220名记者、编辑在文风上进行大改变,不再按照纯会议、纯材料的方式写稿,而是运用与被采访代表委员的积极互动,写出有内容、有实质的东西,以此传递来自基层的“好声音”。

《江西日报》在A3版开辟《代表委员好声音》一栏,每天刊发一组来自基层的代表委员的发言、建议,每一组摘发4-5条,用代表委员言之有物的话语,充分表达了民意。

江西新闻广播开设《两会新面孔》栏目,专访本届28位来自基层的新代表、新委员,畅谈参会感受、如何履职或有趣故事等,突出描写鲜活细节。

江西广播电视台从内容到形式都充分做到‘接地气’,报道以平民化的视角,选取百姓关注的城乡一体化、生态文明等热点话题,将基层代表、委员真实的声音还原到电视画面中,让人耳目一新。 为体现转作风、改文风的要求,代表、委员参加审议讨论发言,对表态式、汇报式和缺乏实质内容的不予报道;副省以上领导参加大会分团、分组审议讨论和一般性会议的新闻报道,均不提职务,统一以代表、委员称谓;新当选的省人大主任、省长、省政协主席等都不安排专访。

为更多地把镜头话筒对准来自基层一线的代表委员,这次媒体对大会开幕、闭幕和省领导参加审议和讨论情况的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以江西电视台新闻为例,同样是人大开幕、省委书记苏荣审议报告、省长鹿心社审议报告这三条消息,2012年的时间长度分别是11分17秒、3分、1分42秒,而今年缩短到9分42秒、2分09秒、1分15秒。其他媒体未见到以往的“长篇大论”,也没有转载领导干部的“重要讲话”,所有稿件以短、实、新为要求,内容更多关注民生和基层,更具有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普通人的媒体表达权得到了真正实现。

接地气 学会“说老百姓的话”

对于新闻媒体而言,文风体现着媒体定位、气质和品格,也折射着党风、政风和民风。因此,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改进文风,关系的不仅是媒体自身建设,还事关党的形象和事业。“两会”报道改文风,难在创新表达。过去,很多记者的会议报道满足于“新闻八股”,官话官腔十足,套话空话连篇,这种不良文风,受众非常反感。改进新闻报道,就是要“说老百姓的话”。善于从群众语言中汲取智慧,用更鲜活的事例展示时代新风,写出群众愿意读、看得懂、听得进的新闻稿。改变媒体说话方式,可以说在今年省“两会”报道中已经令媒体人进一步尝到了“甜头”。

以往的人大、政协报道中,经常出现一些看似铿锵、实质空洞的句子,如“回顾过去,信心百倍;展望未来,豪情满怀”这一类标语式、口号式的话语。纵观今年的省“两会”报道,媒体非常注意观点的表达方式,采取口语化、个性化的语言风格,拉近与百姓的距离,让报道从内容到形式都充分做到“接地气”。

江西广播网在1月25日的直播访谈中,打破常规叙事式的报道方式,直接设置悬疑,通过亲和的语态吸引网民关注。比如在直播开始前,就发出一条微博:“今晚的全媒体直播访谈充满悬念,访谈还没开始,嘉宾席上的四篮水果就引起在场记者们的一阵猜测。亲,你认出了几样?”鲜艳的图片与带有悬念的问题果然吸引了网友的关注与评论。随后又发一条微博:“哇,难得今晚的老记们有口福了。省人大代表王曼丽提着篮子请记者们现场品尝她亲手种植的有机水果。亲,是不是看得都流口水了…… ”进一步吊起网民胃口,吸引持续关注。最后在揭晓谜底的同时,自然地带出王曼丽代表的观点:呼吁有机生态农业,呼吁环保生态,呼吁健康安全。由此,使得网民很自然地关注、响应人大代表的意见。

今年省“两会”报道,江西电视台杜绝空话、套话,不搞形式主义的报道。如为节省编排空间,联播新闻取消平时的内容提要,主播开门见山说“首先请看今天省“两会”的特别报道”,然后紧接会内报道内容。所有出镜记者都是讲符合实际的话、管用的话,有感而发的话、明白通俗的话。

“微直播”开创全媒体时代新风尚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曾经是新媒体的广播、电视也因为传播技术与环境的变化而逐渐成为所谓的“传统媒体”。在微博用户超过3.3亿的中国,一股“微能量”正异军突起。短短140字,就足以传达明晰的事实、有力的观点。在这种背景下,传统媒体如果还沉浸于长久以来形成的“新闻腔”文风,那主流舆论的地位恐怕是岌岌可危。

为适应舆论引导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同时,今年“两会”打破固有模式,首次安排省直新闻单位官方微博的记者作为注册记者入会报道。由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新闻网、《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台、江西卫视、《江南都市报》、大江网、今视网等官方微博22名记者组成微博报道小组,以微记者的身份,快速、及时、准确地传递“两会”声音,较好实现了传统舆论场和网络舆论场的统一。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四场全媒体访谈直播,纸质媒体、电视媒体、音频媒体与网络、手机媒体有机结合,有22位代表、委员作为嘉宾,与网民和现场记者互动交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幅提升了媒体的影响力。据不完全统计,四场访谈直播活动总计有800多万网民关注或参与互动,参与活动的省直媒体官方微博活动期间共增加粉丝量12万,如《江西日报》的官方微博新增粉丝数2万、大江网官方微博新增粉丝数3万、江西卫视新浪官方微博新增粉丝数1万。

作为一个高度草根化的社会媒介,微博在这次“两会”传播中起到了核心引爆效果。微博报道“两会”,拉近政府官员与百姓的距离,实现“面对面”的对话,既是政府作风转变的最好体现,也让媒体更多地从百姓的角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而微博语言的短小精悍,正是文风改变的最好体现,去除假大空话,去除穿靴戴帽,用简洁精炼的话语,快速传递信息,用生动的语言表达百姓的感情,由此才能更好地引起关注,引发共鸣,形成舆论的正确导向。

第2篇

同志们:

刚才,会议通报表扬了我县2019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XX同志对去年征兵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年征兵任务作了全面部署,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签订了征兵工作责任书,希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为做好今年的征兵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征兵工作的使命担当

征兵工作是为部队注入新鲜血液的源头工程,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近几年来,我县征兵工作总体上形势良好,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做了很多工作,新兵质量稳步提高,征兵任务完成得比较好。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受人口基数下降、就业和升学率提高、企业大量招工、大中专院校较少等因素影响,县内能够征集的适龄青年数量减少和分流现象越来越突出,“当兵冷”“征兵难”的问题给征兵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今年,省市征兵工作大会调整政策要求为:

1.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是X%。去年我县征集兵员X人(含女兵X人),其中大学生X人,超额完成大学生征集X人任务数。按照要求,今年我县预计需征集大学生X人,任务较重;

2.非全日制大学生需取得毕业证。否则不认可大学文化;

3.退兵率不得高于征集数的1%。去年我县零退兵;

4.应征义务兵需在入伍地集中训练X天以上。全县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一定要吃透政策,既要积极适应征兵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也要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形势研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全力确保今年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宣传动员,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

宣传动员是抓好征兵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面对今年征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县人武部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前期组织各镇(街道)狠抓了网上兵役登记、预征工作和宣传发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全县的情况看,大学生预征人数离上级要求有较大差距。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入抓好宣传动员,充分挖掘社会潜力,为征兵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一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征兵宣传作为当前的重点,积极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店招广告、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阵地等,广泛宣传今年征兵政策和相关信息,切实提高征兵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都要组织人员深入学校、企业、楼院小区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征集主体,进一步对辖区大学生搞好网格式摸底调查,对已经毕业离校的毕业生要安排专人联系,对户籍在辖区的返乡大学生要上门入户,面对面做好政策宣讲和宣传动员工作。

二是要主动创造便利的应征条件。各级要及时掌握大学生网上报名预征情况,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开辟“绿色通道”“七个优先”“五个不定”,七个优先:大学以上文化的优先;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的优先;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伤残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在抢险救灾和灾区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懂双语、文化程度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的优先;革命老区中老、老复员军人后代的优先;党员、曾服现役的优先。在满足上述优先条件的前提下,把前几年双合格,因其他原因未能批准入伍或年龄偏大接近临界点的应征公民也应当纳入优先范畴。五个不定:本人现实表现差,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情绪的不定;异地入伍的不定;群众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不定;现实表现还不清的不定;审查资料不全,家庭情况不清,直系亲属中有正在服刑的不定;未走访调查,或走访调查不清的不定。确保大学生合格一个征集一个。

三是要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近年来,我县在优待安置工作上想了很多办法,制定了相关政策,提高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县出台的优抚政策,县人武部要会同民政和财政等部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切实维护好军属正当权益。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利用县内发展资源和平台,拓宽退役士兵的安置渠道,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以此激励更多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

三、把握关键环节,着力提高兵员征集的质量

新兵质量是检查征兵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各级各部门要把保证新兵质量作为征兵工作的核心,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狠抓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最优秀的青年输送到部队。

一是要坚持依法征兵。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的兵役法规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依法开展征兵工作、单位依法完成征兵任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局面。根据近几年征兵工作的情况来看,有个别单位在接受任务时表现出了比较强烈的本位主义思想,畏难情绪严重,对县政府、县人武部下达的征兵任务不是主动承担、想办法完成,而是讲困难、摆条件、找借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兵任务的落实。今年要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凡征兵办公室下达的任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降低标准,必须全力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对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公民,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依法征兵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征兵工作搞的好不好,关键在于征兵政策执行的严不严。在执行征兵政策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征兵工作人员一定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通政策、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具体要做到严把政审、体检、定兵三个环节,确保兵员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四合格。为保证征兵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县人武部要牵头抓总,提前组织征兵工作人员和各镇(街道)专武干部,对征兵工作的政策法规、程序规定、标准要求进行严格培训,确保对政策法规吃得透、讲得清、执行得好,对辖县内的预征对象情况清、底数明。

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仅干扰了征兵政策规定的落实,更是严重损害了政府和兵役机关的形象。各镇(街道)和兵役机关要严守征兵纪律,带头树正气、刹歪风。要坚持标准,排除干扰,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一个都不能送。县人武部、各镇(街道)要公开征兵举报电话。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上查与下查结合,逐一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和人民军队的形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征兵工作的有力有效

抓好征兵工作是军地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成员单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执行上级征兵命令,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征兵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征兵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作为征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征兵工作负全责,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从全局上把握大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导,要走到位、看到位、抓到位、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尽快完善征兵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给予支持。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同心协力做好征兵工作。兵役机关要搞好综合协调,发挥军地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卫生部门要尽快协调确定体检医院,严把体检工作人员选拔关,搞好业务培训,落实体检责任,坚决防止把身体不合格的青年送入部队;教育部门要针对征集学历要求提高的实际,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引导,帮助镇(街道)、村(社区)掌握毕业和在校大学生信息,积极鼓励优秀青年学生报名应征,并积极配合兵役机关搞好学历审查;公安部门要切实搞好政审工作,保证新兵政治合格;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监督,坚决纠正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交通部门要周密组织新兵运输,确保新兵运输安全顺利。

三是要严格落实奖惩。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甚至有退兵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实施相应处罚。各镇(街道)完成征兵任务情况要列入主要领导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今年完不成征兵任务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和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报告;连续两年没完成征兵任务的镇(街道),评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因体检或政审问题造成责任退兵的,体检或政审组长要写出书面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继续实行经济奖惩制度,对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镇(街道)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征兵任务的镇(街道)给予处罚。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