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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职称论文

时间:2022-09-11 19:48: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监理职称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监理职称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影响因素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ccidents occur, often by a variety of factors, including the most fundamental factors in four categories: people, objects, natural environment and social conditions. In this paper the specific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f these four factors an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m,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next appropriate measures taken.

Keywo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security; influencing factors.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给建设单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种: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人的因素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差异,这是工程质量优劣最基本的因素;物的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更加复杂、繁多;质量事故的发生也总与某种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各级管理结构状况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关。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等许多单位或部门,因此在分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对以上四大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结构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的质量好坏,决定着建筑物的质量。但在实践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会给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在实践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问题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1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一些施工企业看重效益,不看重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螺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为建筑安全埋下隐患职称论文

1.2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顶部开裂渗漏等问题。

2、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隐患。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责任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不按程序操作,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频发。施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建设前期的工作问题。建设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认真按有关规定去做,很可能就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地点的选择等。如果这些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很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有时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2.2违反设计程序。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但大量的质量事故调查证明,不少工程图纸有的无设计人,无审核人,无批准人,这类图纸交付施工后,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的质量事故屡见不鲜。

2.3违反施工要求。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决定了它和钢筋组合时的坚固程度,添加的砂、石、水泥还有外加剂都必须有一定的比例才能达到设计确定的等级。但在工地上搅拌站砂、石严重混堆问题时有发生,在配混凝土时,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剂根本不过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没有秤,现场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摆设。这样就大大降低混凝土的强度,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3、工程技术人员方面的因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提高施工一线技能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是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在中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的素质却令人担忧。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因此,由于缺乏质量意识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较多。另外施工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也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都可能造成技术工作出现漏洞。

建筑管理人才缺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重要行业管理人才严重匾乏;人才结构失调;人才布局不合理;优秀管理人才流失势头不减;管理人才制度、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业的深层次发展。

4、监理方面的因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监理方面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建设监理制度不完善。我国现已出台了《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基本形成了上下结合配套的建设监理制度体系,对建设监理的开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随着建设监理的深入发展,有些法规显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响监理事业的发展。

4.2建设监理水平不高。现有的工程监理项目多数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尚需向其他阶段发展。监理服务档次不高,绝大多数情况下停留在工程现场的质量控制上,在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方面往往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就造成有些施工单位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为了赶进度不按施工规范施工,材料上偷工减料,导致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4.3监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工程监理工作中,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的监控不力。通过调研发现有的总监理师兼任许多项目的总监;大多数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认识和工程经验开展工作,随意性很大。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

4.4监理单位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使得一些质量隐患不易被发现而发展成为质量问题。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须同步提供质保材料和准用材料以外,有的还要进行实验室试验,有的必须用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复查,由于装备和手段原因导致被忽视的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在住宅建设中是屡见不鲜。

5、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不力,是产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社会原因。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建筑法》构筑了我国建设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且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有专章阐述。但该法律也逐渐显露出缺乏适应性,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如对相应的处罚措施没有规定具体数额和幅度,完全根据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确定,不利于操作,客观上增加了执法的随意性,要么处罚过重,要么处罚过轻,就同一行为可能出现异罚现象。

5.2条例细则不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比《建筑法》在质量管理方面更加具体化,可操作性强,明确提出了“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这一原则分解了质量责任,加大了质量管理的处罚力度,但也存在备案制度细则不完善的问题。

5.3验评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等规范标准,不断更新,但官方色彩浓,执行起来不到位,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除此之外,在整个法律法规及标准中没有明确建筑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中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及认证机构不同的权力和义务。另外,在建筑法律实施过程中,没有机构针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修订完善工作滞后。

参考文献:

[1]白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李子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钱胜.建筑工程质量及事故问题.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第2篇

一、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技术难题有以下几方面: 

1、出现斜岩或孤石,因为对桩的施工一般是在地下,而地下的地质构造很复杂,而且经常会出现斜岩和孤石,给施工造成一定的困难,而且容易对施工及其设备产生破坏。 

2、发生卡锤或者掉锤、埋锤的问题,一旦埋锤问题发生会带来巨大的损失,造成严重的后果。 

3、钢筋笼上浮,一般来说钢筋的长度有限,相对短些,导致对泥浆上浮力的抵抗比较小,这样在浇筑混凝土的时候给施工带来很大不便。 

4、桩基下沉的问题,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较小,如果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质量控制指标都合格,那么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就可能是混凝土浇筑完成以后桩基才下沉的,这一直是施工过程中最难解决的技术难题之一。 

5、施工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终孔条件的判断、桩底沉渣的判定、桩基偏位、沉渣过多或混凝土浇灌量难以控制把握等技术难题,这些技术难题制约的建筑施工的长远发展。 

二、桩基础施工中产生的问题及原因 

在对桩基础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会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 

1、预制柱,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使用的预制桩主要有两种,即普通放进混凝土预制方柱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柱。进行桩基础的施工过程中通常用锤击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柱身和柱顶可能承受不住锤击的压力而发生断裂,造成安全隐患和资源的浪费。 

2、成孔灌注桩,当前主要有三种:干作业成孔灌注桩、湿作业成孔灌注桩和套管护壁成孔灌注桩三种。第一种主要在没有地下水的地质条件下适用,南北方的施工方法不同,根据南方的施工方法干作业成孔灌注桩中的人工挖柱得到普遍使用。 

3、套管护壁成孔灌注桩,主要有两类:机械振动灌注桩和锤击灌清高柱这两种。柱身缩颈也就是在粘性土中和上层滞水层部位柱身形成以后比设计规划好的直径小的的问题会再施工过程中出现。 

4、施工图纸设计的不科学会对桩基础的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正确的桩基础施工前期的步骤是首先参建混凝土拌合站,然后泥坎调制,接着施工准备,到钻机按照到钻孔再到安防钢筋笼,然后是安装导管到灌注和清孔,最后是联合钢筋笼这样一个过程。 

三、提高桩基础施工质量的措施 

要想提高桩基础的施工质量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1、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桩基础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进行统一化处理,这是提高桩基础施工质量的一个基本前提。在新老规范中有些原有的图集和技术规范没有进行及时的修订,使其没有了统一的标准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施工执行过程中出现混乱的现象。比如在对桩基需要多少根桩基中的桩的问题就有不同的版本,预制钢筋混凝土上方桩国家标准图集是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编制的,规定需要4-16跟,而且桩位允许偏差为桩径或者边长的三分之一;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就不同,这样就导致桩基验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因此,要想保证桩基础的质量过关,就必须将这些规范重新修订进行统一标准,地方或者行业的标准要按照国家新的规定进行重新修订,按照国家新的规范标准执行从而保证桩基础的安全可靠。 

2、要对桩基础施工图进行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分析,这样才能保证桩基础的质量。但是在现实的施工中,由于涉及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桩基施工图经常出现问题。因此在桩基础施工前,就要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反复核对,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主要看其承台边缘尺寸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防止造成桩位偏差。例如对于该有基础梁的桩,基础梁的边缘距桩变应当大于等于100mm,中排方桩断面应当为300mm,承台梁宽应当大于500mm,也就是桩的两边应有各自留有将近100mm的余地,否则会出现受力状况不合理的局势。 

3、要认真做好不合格桩基的处理工作,对于桩位超偏和桩顶标偏的情况要及时处理。针对第一种问题可以在桩基开挖的时候要加强现场巡查和实际实量的工作,及时签发建立工程师通知单告知其桩位偏差超出允许的范围并督促施工单位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案进行及时补救,对第二种情况要确定桩顶标高的标准,把超过1.5倍允许偏差值的桩基视为不合格,这需要设计人员对其进行确认然后指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4、要对破桩操作进行规范性管理,这是一项比较复杂、需要专业技术很强而且有责任心的人员进行操作施工。施工监理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沉桩中桩顶标高控制比较好但是在破桩的时候回将露出混凝土垫层面的桩头全部破除的情况时,要严格杜绝,这属于野蛮的全破桩方式的施工,这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利于整个桩基础工程的顺利施工,因此坚决不能实行。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施工承包合同;现场签证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施工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个部分,由招标人出售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的每项工程量进行报价最后总得到总报价。以总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参加投标。这种招标模式称为工程量清单招标。这种招标模式可以有标底,也可以没有标底,但通常情况下会设置一个报价上限。这种招标模式对投标人而言,投标人可以不必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不必花精力打听标底,但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异义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如果不接受投标人的意见或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无异义,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意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修改,投标人应再根据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办理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职称论文。

在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会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一份关于建设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文件即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一般按施工承包合同以内工作内容与施工承包合同以外工作内容分别编制,便于审计。施工承包合同以内工作内容的竣工结算主要依据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施工承包合同以内工作内容主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报价等编制。竣工结算编制完成应及时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后的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可后作为双方办理建设工程经济结算的主要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以内施工内容竣工结算的审计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全部按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进行施工,没有减少施工承包合同的工作内容或没有出现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就是竣工结算价,但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对施工承包合同以内施工内容的竣工结算审计,应主要审计竣工结算中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清单项目的材料规格和种类、清单项目的人工和材料及机械价格等。

1.1清单项目工作内容的审计在施工招标阶段,投标人从招标人购买到包括招标书、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内的招标文件。其中,招标书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拟定施工承包合同、确定清单报价提供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投标书中技术标、确定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一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含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数量等内容。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确定,项目特征、项目工作内容描述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它对清单项目的计价非常重要。项目特征的描述主要用于计价人员能准确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或准确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项目工作内容的描述主要便于计价人员能准确在确定套用定额子目的个数。不同的项目特征和项目工作内容,其清单项目的单价是不同的。

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一定要先仔细阅读招标书的工程量清单,熟悉和掌握每项清单项目的特征及工作内容。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阅读每项清单项目的特征及工作内容,并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特征及工作内容比较。若二者没有变化,则清单项目的结算价就是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若二者不同,则应对招标书中清单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例某轻钢结构的单层工业厂房,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对屋架的特征及工作内容描述:型钢现场制作安装、三遍红丹防锈漆、二遍灰色调和漆、汽车起重机安装。施工单位确定的清单报价为7382元/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屋架的油漆为一遍红丹防锈漆、一遍灰色调和漆。但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中屋架的单价仍采用7382元/吨。经审计后屋架的单价调整为6989元/吨。

1.2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量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也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没有偏差或偏差在规定的幅度(±10%)范围内,则竣工结算价可采用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若偏差超出规定的范围时,对招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应相应的调整。一般情况下,工程量增加的幅度超过规定的幅度,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应降低,工程量减少的幅度超过规定的幅度,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应提高。投标书中清单项目报价的降低或提高数量应在中介咨询机构的主持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审计人员审计竣工结算中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时应采用依据施工图纸计算、现场计量的方法。

1.3清单项目的材料种类及规格不同材料的种类及规格,其单价是不同的,对清单项目的报价影响非常大,这点在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表现优为明显。为了能保证施工单位能准确报价,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对材料的种类及规格有详细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严格督促施工单位采用规定的材料种类及规格。若施工单位经过批准采用了规定以外的材料种类及规格,监理人员应做详细的记录。审计人员根据监理人员的现场记录对竣工结算的清单项目报价进行调整。如某办公楼的外墙装饰采用干挂大理石,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对大理石的描述为1000mm×1000mm,厚度100mm,施工单位的清单报价为1280元/m2。实际施工时,经业主和设计人员批准,施工单位采用的大理石为800mm×1000mm,厚度80mm,监理人员做了详细的现场记录。审计人员根据监理人员的现场记录对竣工结算中的清单项目单价调整为960元/m2。

1.4清单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风险分摊”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风险,施工单价承但价格上涨或降低的风险。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内,如果出现了政策性的价格调整或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价格波动,审计人员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时要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作适当补偿,调整投标报价中的清单项目单价。如湖南省规定综合人工工资单价从2010年1月1日起由50元/工日调整为58元/工日,调增幅度16%,这是一个政策性调整。在2010年1月1日后开始施工的清单项目的单价应做相应调整。又如在2006年底到2008年底,钢筋的价格由3300元/吨涨到6300元/吨,上涨的幅度达到91%,这是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预见的价格波动,它使施工单位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建议建设单位适当补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对投标书中的清单项目单价做相应调整。

2施工承包合同以外施工内容竣工结算的审计

施工承合同的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即施工图纸的内容为施工承包合同以内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难以避免不出现施工图纸以外的施工内容。对这部分施工内容,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内容会提出一个相应的竣工结算。审计人员在审计这部分竣工结算时要做到熟悉施工承包合同,严格审计现场签证,加强现场核查与计量,审计清单项目的单价组成等。

2.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定和招标文件签证的规定双方在项目建设期间责、权、利的法律文件,它也是办理竣工结算审计的主要依据。它的内容条款中应包括如何办理竣工结算的相应条款,内容包括办理竣工结算的方法、价格的确定、费率的大小、纠纷的处理等。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时应认真研读这些条款。如果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关内容发生冲突时,审计人员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应对竣工结算作相应调整。

2.2现场签证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各种零星工程等往往采用现场签证的方法确定其工程量的大小、工作内容的多少。一份完整的现场签证应包括施工的依据、施工的部位、施工的内容、工程量的大小、施工的时期、批准人员和验收人员签名等。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签证时应注重审计现场签证的“时效性、合法性、一致性、规范性、真实性”。现场签证的“时效性”指出现了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应及时进行现场签证,防止事后补签,造成与实际施工情况的差异。现场签证的“合法性”指现场签证的施工内容没有包括在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同时也确到各方的确认。现场签证的“一致性”指现场签证的内容与竣工结算中清单项目的施工内容保持一致。现场签证的“规范性”指现场签证的内容、程序及各方的签字确认规范、完整。现场签证的“真实性”指现场签证的内容是施工现场的真实体现。审计人员加强对现场签证的审计,防止现场签证的重复签证、多余签证、无效签证、虚假签证等。

某办公楼的外墙装修采用干挂大理石,招标文件对其项目特征的描述为水泥砂浆底层、轻钢骨架、大理石规格为1000mm×1000mm×100mm(高×宽×厚),大理石之间缝隙用防水胶填塞。施工单位的清单报价为1280元/m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进行了轻钢骨架的现场签证。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对这份签证提出质疑,施工单位解释其投标报价中清单项单价没有包括轻钢骨架的工作内容。审计人员经审计发现施工单位的清单报价中包括了轻钢骨架的施工内容,确认此份现场签证对办理竣工结算而言是无效签证。

2.3现场核查与计量现场核查与计量是竣工结算审计不可缺少的环节和工作方法。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由于没有施工图纸,其施工内容和工程量的大小主要采用现场签证。现场核查与计量非常重要。审计人员在竣工结算审计时一定要到施工现场对现场签证的施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与计量,挤出现场签证内的“水分”,确保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4清单项目的单价组成在竣工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要依据清单项目的施工内容确定清单项目单价的组成。在审计清单项目单价组成时要注重审计与清单项目对应的消耗量定额子目套用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采用是否合理,各种费用的费率大小及计算程序是否正确。在确定清单项目单价时,审计人员应做到施工承包合同以外施工内容竣工结算与施工承包合同以内的工作内容竣工结算的一致性。

3结束语

“实事求是”是审计人员在竣工结算审计时的基本原则。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修养是审计人员的基本要求。在深入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基础上,审计人员一定能圆满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

参考文献:

[1]宋甲武.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时不可忽视的几个问题[J].新西部.2007.6.

[2]李战雄,文挂萍.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7年10月.

[3]姚巍.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竣工结算[J].中国建设信息.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