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2:02: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管理 全面托管
自2008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开始探索知识产权托管,先后在北京、上海、四川等开展了一些知识产权托管工作。2011年11月,为了更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了《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指南》,为知识产权托管进一步给出了指导建议。
作为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曾经接触和了解到一些企业的知识产托管,但是基本上停留在部分知识产权事务的托管,全面事务的知识产权托管非常少见,也少有报道。笔者有幸开展企业全面事务的知识产权托管,现对企业全面知识产权托管的工作进行回顾和呈现,冀希望对同行或企业有所启发。
1.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的概念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内容是指企业为合理开发、应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使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活动①( 如图一所示)。
知识产权托管是指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专业化的服务相结合,在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企业委托服务机构管理其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为企业量身定制一揽子服务的工作模式。
2.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政府的宣传、引导下,知识产权意识已经大幅提高。但是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的内容面广,而且非常复杂和专业,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工科学技术知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如图二所示);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碍于自身的规模限制、资金实力、人才匮乏、管理不完善等因素,如果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渐进式、按部就班地自然发展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时间成本和资金、人力投入成本的代价都比较高。为了更加有效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委托管理,即:把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进行外包管理的一种方法。
3.某科技企业全面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探索
本次笔者有幸与某小型科技企业(以下简称“KM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对该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全面托管。
3.1KM公司基本情况
KM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800万元,专业从事声、光、电领域的节能减排、新能源及电动汽车、紫外电晕、紫外火焰检测和微固紫外光敏管,非抗力切削等学科、高新技术的研究和项目孵化。公司由几位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合伙成立,已经拥有二十多位技术人员,并与外部多个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中心建有紧密的合作关系,目前多项研发成果已经申请了国家专利,一部分成果已经转化入生产运用,并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
3.2K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2011年初,当时KM公司技术副总有个关于电池技术改进的设想,希望将这些改进进行保护,委托知识产权机构进行。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公司规模小,也不可能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和招聘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所以公司一直是有了研发成果了才由参与研发的技术人员来申请专利保护,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工作几乎尚未开展,KM公司考虑实际情况,将知识产权全部事务委托给了机构。
3.3KM知识产权托管开展过程回顾
KM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因此,笔者团队在与KM公司领导多次接触之后,知识产权托管自然而然提上了议程,双方就知识产权托管目标、托管组织与议事规则和内容等达成了一致。
(1)托管目标
规范和提升K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风险,提高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效率。
(2)组织结构
由于是知识产权委托管理,为了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在征得KM公司领导的同意下,双方共同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一些重大的知识产权和研发相关的重大问题。
(3)议事规则
针对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权限与职责划分、汇报关系、工作推进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4)托管内容
由于KM公司成立时间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空白很多,因此全面知识产权管理托管内容设计在保障简洁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丰富和全面,同时要兼顾KM公司的知识产权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培养,因此,本次知识产权托管主要涵盖了一下几个方面:
a)K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策略制定;
b)规范KM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
c)培养企业人员知识产权意识,传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技能;
d)知识产权相关档案管理;
e)知识产权专项业务工作开展。
(5)托管开展的步骤
a)K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状况调研。我们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现场部门走访和勘察、合作伙伴拜访等形式,对KM公司各业务环节、各部门甚至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和部分客户)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调查,并与KM公司相关人员一起研究分析和提炼总结,为KM公司的全面知识产权托管打下了坚实的信息基础。当然,对于KM这种科技研发型企业来说,研发管理自然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
b)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的团队反复论证了KM公司只是产权管理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初步制定了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与客户一起讨论修正定稿。并且在后期每半年盘点和评估一次KM公司的知识产权状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调整建议。
c)分阶段制定公司研发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竞争情报管理制度等制度和配套的流程、操作表单。在制度通过审批后,向员工宣传、培训,确保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d)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型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的培训,培养企业人员知识产权意识,传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
e)其他日常工作和知识产权专项业务工作,根据具体业务计划逐步推进。
4.知识产权全面托管经验总结
由于双方都是第一次探索知识产权托管,因此,对于知识产权托管都是借鉴其他业务托管模式,摸索着进行,能得到KM公司团队高度认可,笔者团队非常高兴,但是过程中也有一些不足,有待改进,尤其是一下三点:
4.1组织和议事规则的强化和坚持
既然是托管,自然要对客户的知识产权管理的短期目标负责,又要为客户的知识产权管理长期健康发展负责。因此,必须要明确组织分工、议事规则、权限和工作机制等,才能更好地掌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局面,让第三方机构(托管方)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和专业性发挥作用。本次托管中,对月汇报和沟通机制,在初期就由于种种原因搁浅,后来在我方的坚持下,反复跟KM公司领导约时间、约地点进行沟通明确,最后使这一机制得以落实和坚持,这对后面解决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许多重大问题提供了保障。
4.2托管目标设置和预算设置策划
笔者后来思考了一下,本次托管KM公司团队高度评价,可能还有一项重要的因素是本次托管费用非常低。对于KM公司来说,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了KM公司想达到的效果。主要是因为,双方都是一次探索知识产权托管,对于知识产权托管要达到的目标的设置和预算设置都没有经验,只能摸索,前期双方仅基于信任关系而达成的合作协议,对目标的设置只能是比较宏观和泛泛的描述,因此也没有相应的预算设计。
1.三菱公司。日本企业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他们的观念是“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发展支柱”。三菱公司由“知识产权总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隔月发行公司内部知识产权刊物。其下分为“专利部”、“涉外知识产权部”和“策划处”三部分,其中半数以上员工为法律背景,其他则为技术背景出身。专利部与研究发展部门密切联系,负责协助研究和技术人员取得知识产权,其中驻外人员负责所驻地的专利申请与诉讼事宜。三菱社规规定,员工所做出的“职务发明”权利一律归公司所有,职务外发明则由公司根据需要与员工协调让度补偿。对员工发明的终生多次奖励,也是三菱公司的特色。多次奖励包括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实施、许可或者专利件数累计到一定数量都会给予发明人表彰、奖金、实绩补偿等,发明人离职可以续领,甚至死亡后其继承人也可以续领,直到公司不再使用或不再许可他人使用这项专利为止。三菱公司对所有的新进人员都要集中训练,施以半天至一天的法律和知识产权课程教育。待分配至各工厂后,又要接受各工厂有关的法律训练。工作两三年后,则要接受专利方面的训练,尤其是学习撰写专利说明书。一年举办一次知识产权周活动,知识产权总队同重要干部巡回各单位,去讲授并沟通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经常举行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化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人员和研究开发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促进有希望成为权利的智慧财产早日获得权利。三菱和国内外公司互相转让或交叉许可的情形很多。互相转让已成为三菱对付他人指控三菱侵权时的利器。当三菱被其他公司警告侵犯专利时,三菱经调查认为确有侵权行为时,即以自己所有的专利为谈判筹码,和对方谈判进而互相转让,以减少或免除赔偿额,最终避免了专利侵权诉讼。
2.拜耳公司。德国企业界普遍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思想是,利用专利权垄断技术市场,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竞争优势,以保持和提高企业的国际市场中占有的份额。拜耳集团的知识产权负责人坚持认为,企业要战略性地培育以研发为导向的创新文化,同时,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将知识产权部门作为独立实体从法务部分离出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做法,而拜耳早在两年前就已实现了该模式创新。2012年4月,拜耳在德国成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并分别在3个城市设立了分公司,涵盖了拜耳所有知识产权业务。目前已拥有195名员工,其中仅负责专利的律师就有95人,而对比拜耳集团在全球的数据--超过380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员工及包含在内的180名负责专利和商标律师,这家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几乎集中了拜耳全球近一半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认为:“知识产权集中化管理,更有利于我们保持集团知识产权战略的一致性,而不是过分顾及某个子业务集团的利益。”员工进人企业时,都必须接受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文件管理及保密规定,知识产权申请、维权程序和途径等。员工经过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了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
3.IBM公司。美国企业普遍有这种共识,即确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就是对技术创新成果实施产权保护,将丰富的技术创新潜力转化成为知识产权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IBM每年花费在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下数十亿美元,其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及管理是实行中央集中管理制,由总公司来集中管理此类事务。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发部门的员工所完成的发明、著作及其他成果的IPR均归属于总公司所有,然后再由总公司负责处理有关授权事项。知识产权律师常常与研究开发部门的经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密切合作,一方面向其灌输IPR的观念,一方面从中发掘优良的发明。自1950年至今,IBM每月自行出版技术公报,在技术公报中公开未申请的发明专利就有8000件以上。这一方面说明其申请专利采取有选择慎重的态度,另一方面说明其巧施文献公开的战略,以阻止他人申请该专利。
二、对国内企业的启示
2008年6月10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意味着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需要把知识产权逐渐上升到企业高度,继而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2009年3月,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任务分工和实施计划。2010年3月,连续四年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12年11月,党的十报告中再次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上述研究,我们清楚的了解了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的通用规则,国内企业应该把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创新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努力提高研发密度。一个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是与其科技投入紧密相关的,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的创新,尤其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为了适应技术的快速发展,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必须通过科研资源的合理投入来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要加强拓宽投融资渠道,尽量以多种方式争取政府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并合理投资在新产品、新技术上的研究开发上,进而获得更大知识产权收益。
2.增强全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战略高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只是企业技术创新的第一步,而在这之前,企业应该从自身的经营发展阶段、企业的长短期目标以及资源情况出发,及时制定切实可行而又具有前瞻性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和修正,为企业提高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驾护航,进而使每个员工树立起“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权同有形财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切实提高企业全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因此,企业要从多层次地为员工提供知识产权知识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机会,开展讲座会议和工艺技术研讨等活动,全方位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工程研发技术人员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程度,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文化和环境。
3.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企业来说,制度就是规矩,是规范和约束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企业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等内部管理制度,对知识产权管理中所涉及到的目标、内容、职责和执行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践提供全面指导,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的自信心。进而,逐步形成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尤其是固化研发项目立项前、中期、后期以及技术引进项目的专利审批管控流程,切实做到风险的有效管控,创新成果及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避免出现专利侵权等纠纷,甚至专利无形资产的流失等。
4.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吸收、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利用专业人才的专业技能将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具体的执行和操作,引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运转,发挥更大的作用。在研究开发的过程中,建立起全过程的信息服务体系,通过专业人才对研发、技改过程中相关的创新技术、专利信息或商业信息等进行跟踪和分析,特别是全方位地准确提供竞争对手的专利技术的专利性报告等,及时对企业开展的各类项目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合理建议。实践告诉我们,激励是进一步激发人的创造性和革新精神的需要。企业应对员工在参与知识产权活动中收获的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给予及时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员工持续进行创新,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无形财产财富。
三、结语
团队建立时间:2007年
团队人数:11人
团队介绍
深圳超多维光电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始建于2007年,至今已有9年历史。
现有团队成员11人,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总监1名、知识产权经理6名、专利主管4名、流程经理1名。团队成员中有9人通过了专利人资格考试,取得了专利人资格证书。团队成员中4人为硕士、7人为本科学历。团队负责人李伟获得了2014年全国十佳杰出知识产权经理人称号,2015年被温州知识产权学院和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温州)聘为客座教授。
团队业务概况
2014-2015年,共申请专利接近400件,其中80%以上为发明专利。同时在海外进行了大量专利布局,涉及区域为美国、日本、韩国、台湾、印度、欧洲等;其中美国专利达近100件,其他国家的专利布局也有50多件。
2014-2015年,共申请商标接近300项,而且商标布局除了国内申请外,还布局了大量的国际商标。国际商标的数量超100件,形成了主商标全球布局的战略。
2014-2015年,注册了近百个域名。
2014-2015年,对公司多项软件和作品进行登记,接近20多件。
2014-2015年,对裸眼3D显示技术领域中的多个技术点进行专利预警和分析,共产生了近百件分析报告。
2014-2015年处理多讼业务多起。
2014和2015年处理无效案件多件。
知识产权管理成效
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思路:包括知识产权统一管理模式、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激励机制、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思路,并提出了实施方法及步骤。
体系建设作保证
超多维根据公司体系架构的特点,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整体利益,从专利申报入手,导入集中管控模式;为了保证工作有效开展,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集团公司设立知识产权部进行统一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有一套适合的制度来规范、来支撑。自2010年提出知识产权战略思路当年,公司就着手专门组织制订知识产权系列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制订了科技、知识产权等近10多项制度,涉及科技创新、科技项目管理、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知识产权预警、保密等各个方面,并根据制度运行情况,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形成“层类有序”的制度体系。这些行之有效的系统性的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夯实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为超多维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基本保证。
深入研发求发展
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管控能力,超多维通过每年制订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然后将工作计划渗透到具体的研发项目中,由具体的研发项目负责人对知识产权任务进行分解,然后知识产权部配备相应的人员进行跟进,知识产权人员作为研发项目成员的一员深入研发项目,进行基础的知识产权业务输出。
管理考评促进步
依据知识产权计划考核与管理评价结果,在进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的同时,将知识产权计划的考核与管理评价结果作为所属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业绩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知识产权考核与奖惩力度。
信息化技术作支撑
超多维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一直注重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效率。2010年,超多维建立了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平台,实现了内部知识产权流程审批、信息管理、知识产权评价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管理效率。
知识产权维权成果
通过对竞争对手的多件专利提起无效,对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提起了若干专利侵权诉讼,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首先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技术竞争力和捍卫了公司作为产业领头羊的形象。
其次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最后加入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强化维权结果。
专业文章/著作/课题完成情况
2010年完成中国立体视像(3D)产业联盟调查报告;
2012年和国知局一起完成立体影像专利态势分析报告;
2013年在《企业专利工作实务手册》上发表了《企业专利工作实务手册》;
2014年承担完成深圳市裸眼3D显示技术预警分析报告。
主要获奖情况
2012年深圳市专利奖 1项;
2013年中国专利优秀奖 1项;
2014年中国专利优秀奖 2项,深圳市专利奖 1项;
关键词:知识产权 知识产叔信托 法律关系
一、知识产权信托概述
近年来,由于知识产权人本身资金缺乏、知识产权市场交易信息不对称,尤其是中介服务市场不健全等原因,企业、个人手中拥有着大量的闲置专利而没有转化为生产力,这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我国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知识产权的转化急需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其实,中国知识产权产业化的现状并不复杂,只要在知识产权中介市场做足功夫,健全知识产权交易体制,产业化程度就会明显提高。这就是引入知识产权信托制度,知识产权人通过信托方式委托信托机构经营管理其知识产权,不但可以让知识产权人享受其智力成果带来的丰厚利益,而且也不用负担管理之责。
所谓知识产权信托,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了使自己所属的知识产权产业化、商品化以实现其增值的目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转移给受托人,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经营管理、运用或处分该知识产权的一种法律关系。
二、信托制度在知识产权中应用的价值
信托制度作为一种现代财产管理制度,为何可以用于知识产权的利用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1.知识产权人缺乏专业的推广其知识产品的经验。一方面,知识产权人往往是作品或者发明的创造者,让他们抛弃创作或发明而从事专业的推广活动.这无疑会导致社会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价值的无形性、不易确定性等特点会让其转让增加不少难度,并且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于发明创造者而言,他们并不具有推广、宣传、谈判等市场经验,这也会让他们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此时信托乃是他们的最佳选择:由一个专业的信托机构来完成交易,这既保障了知识产权人的经济利益,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何乐而不为呢?
2.信托制度是一种高效的财产管理制度。专业的知识产权信托机构对于知识产权成果的有效管理能够实现以下功能:
首先,信托制度能够为知识产权人防御风险。我们知道,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财产权,它必须通过投入市场、完成转化才能实现其价值。然而,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其权利人在保有、维持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着许多风险:知识产权的维持成本高昂,使得权利人面临着经济枯竭的风险:知识产权产品价值的不确定性,便得其权利人存在着评估失误风险:知识产权人在拥有其权利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侵权行为发生的风险:在其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过程中也存在着对方当事人违约的风险。在引入了信托制度以后,这些风险就会随之降低,甚至排除.在知识产权信托制度中,一方面,信托财产转移后,风险即转移给受托人,由有经验和能力的信托机构来防御和处理管理中的风险。另一方面,信托机构拥有一流的专家团队、评估系统和后续防御措施,能够专业化的为知识产权人管理和利用其知识成果产出收益。
其次,信托制度能够实现知识产权的保值增值。信托制度具有保值与增值功能,其与知识产权结合后,不仅能够有效的防止知识成果价值的丧失与减少,还可以通过其专业化的运作流程将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实现成果增值,获得商业利润。
3.知识产权信托为知识产权转化提供了新途径。我国的知识产权人往往是自然人,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主要通过权利人与需求者单项交易的方式实现。这一交易方式必然导致的后果是:一方面,知识产权人拥有大量的发明专利而苦于寻找实施途径或者造成知识产权的闲置,别一方而,许多企业需求专利等知识产权,却不知从何处得到。’引入信托制度后,当委托人把知识产权交给受托人时,并不需要对该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而信托机构不仅具有较强的市场操作能力、丰富的推销经验、一流的专业团队,还掌握着大量的市场需求信息,与数量庞大的生产企业(即知识产权需求方)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信托机构能够轻松的实现供需之间的互通,这必将成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需求知识产权的企业之间的桥梁。
三、信托在知识产权应用中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信托法》第7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2001年I月10日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21条的表述就更为明确,该规定明确将知识产权信托纳入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2007年I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新《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该法第16条规定:“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重新回到《信托法》的起点,用“财产权”概括了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财产性权利。可见,虽然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信托公司可以经营知识产权信托业务,知识产权信托在立法七仍未引起官方的重视,但知识产权信托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2000年9月,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专利信托业务,为专利权人期待以久的专利信托机构终于诞生,但仅仅是昙花一现,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宣告失败,其中原因不得不另人深思:理论研究上的缺陷和实践中各种配套设施的不健全都会使得知识产权信托这一制度在现实条件下实施起来相当困难,这必将成为我们再次构建知识产权信托机构应当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信托制度在实践中主要面临的困难有:权属不明,这使得作为委托人的知识产权人和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机构法律定位不明确,不能够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大部分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的权利期限,在知识产权的权利期间内存在着各种法律风险,如专利无效、期限届满等,这也可以说是知识产权信托首当其冲的风险;知识产权信托登记制度不完善,尤其是登记机关不明确,登记制度的无章可循会使知识产权信托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受到威胁。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框架
一、知识产权计划
知识产权计划,就是企业根据自身企业所处市场领域特点,根据企业本身的市场需求,同时结合企业在行业内的发展特点。在考虑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综合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对企业未来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进行规划。有计划的分阶段区分企业对知识产权所采用的具体管理投入,依此更有针对性的利用企业的有限资源管理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同时又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而高新知识产权的发展计划必须跟定企业的具体现状而定。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整体发展目标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是企业在做了大量的市场调查以及各方面的企业发展规划以后制定出来的。因此,在考虑企业知识产权计划时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都明确了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和始终贯彻的企业文化。如佳能的“我们将以领先技术创造出最优秀的产品,我们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柯达的“人人都会用”等美好的企业愿景和企业文化。由此可见,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发展,首先就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以及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其次,根据这类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和企业文化特点,为企业的高新技术制定相应的近期发展规划和远期发展计划。在合适的时机利用企业有限的资源,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以及坚持企业文化的前提下,尽量的抓住每一个知识产权的发展时机,将知识产权计划作为企业的整体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来进行制定和落实。
(二)寻找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机会对于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他们的知识产权发展机会都比较多。因为高新企业的立足之本就是产品中的高科技含量。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加大科研力量的投入,做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划。同时积极进行高新技术科研的创新研发工作,对于科研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依此逐渐调整企业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中,进一步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分析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都有其一定的目标和备选方案。而对于具体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的选择,要通过对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方向以及外部的企业整体发展趋势等,选择更为适合企业整体发展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发展计划。因此,客观详细的分析企业的内部知识产权发展条件和外部的知识产权发展需求,对企业正确的进行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全面评估知识产权计划备选方案备选方案给出了知识产权计划的几种选择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对着几个知识产权发展备选方案进行评估。首先成立专家小组,利用经济学理论中的边际分析或者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理论意义上的综合评估。在组成专家小组人员的选择上,可以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一些企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科研部门等多个部门优秀人才,对其进行一些简单的企业其他运作模式的培训以及对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的一些培训。然后组成专家小组对备案进行企业各个领域不同专业角度的详细评估。主要的评估形式首先采用无记名投票式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发展备选方案的初步选择,然后把这些投票结果进行集体汇总。对投票汇总出来的各个备选方案的评估结果再次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之后重复这一过程,直到最后剩下一个最为合适的知识产权发展方案。同时在知识产权发展计划选择问题上,企业领导阶层的远见卓识同样能够起到显著的作用。我国有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都是由一些有着独到见解的企业家进行大胆的尝试创新而大获成功的。然而这种类似于冒险尝试态度的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本身的收益和商业风险是成正比的。
二、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大多数的高新技术产业,都有专门的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知识产权部门。而这类部门可以根据其具体机构构成进行分类:首先是总部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分部;其次是知识产权部与技术部结合进行管理;最后是法律部门的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而实际中,由于知识产权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大部分的企业都采取总部集中管理的管理方法。例如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都属于总公司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经理进行统一管辖。这类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整个企业的管理机构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与技术部和经营部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发展运行核心。而同时与生产部和财政部一起组成了企业的组织管理核心。
(一)IBM知识产权的管理IBM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就是第一种情况。企业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总机构。而在管理总部之下还设立有专门的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主要负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事务,而专利部主要负责与企业知识产权有关的专利类管理事务。企业对企业内部知识产权采取的是中央集中式管理制度。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总部统一进行企业内部所有知识产权的管理事务。如在企业内部出现的总公司或分公司员工完成的发明、著作以及其他成果的知识产权都应该归企业总部所有,牵涉的这类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都有企业总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处理。而保障这种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合法性的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关于类似情况处理规范合同“有关信息、发明及著作物同意书”。同时IBM各个子企业也要同企业总部签订“综合技术协助契约”。通过这两种协议的共同制约,详细而规范的规定了协议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以及享受的权利。以这样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来进行企业内部的所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而这样的管理方式能够很好的提高企业内部所有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也能提高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管理效率,减少企业的知识产权类无形商业秘密泄露的问题。
(二)华为知识产权的管理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形式主要是第二种情况。在华为公司的内部,主要有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内部大小知识产权的专业专职机构“知识产权总部”。而且华为公司对该部门的资源倾斜相较于其他部门来说,非常的明显。在知识产权总部中,有专门的从公司管理高层挑选出来的适合指挥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在这个部门领导之下,还细分为多个不同功用的科室。
三、对于知识产权相关人员的管理
(一)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管理企业中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研发经过都是,有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人才进行了夜以继日的工作付出换来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固然重要,但作为这类知识产权的研发者们也要有足够的重视。如,我国的华为公司,管理部门中的知识产权总部就要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人员的管理工作。如负责为这类知识产权人才的选拔标准,以及知识产权人才科研方向,和企业内部的高新技术顶尖的专门人才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简单的培训,通过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研发人员素质的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效率。
(二)对企业内部普通人员的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单单靠专职的高新技术研发人员进行企业内部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发展是不现实的。因为一个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始终都离不开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应该对企业内部普通工作人员进行一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措施。比如说,对企业内部的普通工作人员的企业高新技术贡献,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适当的奖励措施,依此来调动企业的普通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四、结论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首先要对企业内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发展进行科学的短期规划和长期计划;其次,要对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行更为规范的企业合同和管理措施方面的优化;最后要重视企业内部相关知识产权人才的管理工作,同时提高企业内所有员工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发展意识。依此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效率,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郭炜.基于异质性人力资本的高新技术企业合约设计研究[D].广东商学院,2010.
[2]赵娜.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
重要的资产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整个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大,说明该企业的市场活力和生命力越强。在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大大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企业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是有形资产的数倍或数十倍。如美国的Amgen作为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其资产评估总值为150亿美元,而其有形资产仅为25亿美元。
经营的重要形式知识产权不仅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直接影响着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而且正在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贸易形式,即知识产权贸易。
近年来,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
重要的竞争工具经济全球化是建立在知识经济、新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全球经济的概念不仅是指有形商品、资本的流通,更重要的是知识、信息的流通。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为人才、知识、信息的竞争,并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
重要的非关税壁垒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受到技术壁垒限制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主要为欧盟、美国、日本、韩国。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高达170亿美元。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显示,2000~2002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持续走高。
投资的重要内容跨国公司进行投资、扩张,特别是进行境外投资、扩张,除了投入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外,更加注重投入技术、品牌、经营、商誉等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定牌加工则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投入方式。例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灌装厂遍布世界,它的主要投资无非是它的品牌、以商业秘密保护的“母液”以及经营、商誉等知识产权。
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跨国公司的企业管理中,知识产权管理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以德国西门子公司为例,它在全球设有12个知识产权管理部,400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管理着该公司各类知识产权约15万项。荷兰飞利浦公司在全球设有10个知识产权办公室,也有约150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管理该公司的6.5万个专利、2.1万个商标和6000个外观设计。
追求与标准的结合近些年来,国际上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那就是把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形成新的技术垄断联盟。他们借助于技术标准的特殊地位,强化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借助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称垄断性)以实现对某些技术标准事实上的垄断,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中国企业近几年来遇到的DVD专利许可、3G移动通信标准之争、欧盟针对温州打火机的CR法案等事件就充分反映出这一问题的存在。
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许多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把知识产权问题提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2002年7月3日,日本政府在知识产权战略会议上发表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同年11月27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基本法》,为“知识产权立国”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样,在很多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早已经把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其中。
1公司开展管理研究的背景
对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公司)这样的专业性很强的大型跨国经营服务的企业来说,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1.1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需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方式发生了根本变革,一是需要不断开发并积累技术成果,以保持企业的技术优势;二是需要保护好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并充分利用本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经济效益[2]。处理两者之间关系时,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占有更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企业依赖知识创新开发产品,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市场后,可完全依赖国际惯例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否则技术流失,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市场,忽视这项工作,企业将不可能继续生存与发展。
1.2实施“走出去”战略,进军国际市场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东方公司的前身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决策下,率先践行“走出去”战略,挺进国际物探市场。依靠低成本战略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实现了海外物探技术服务作业地区与作业队伍数量的快速裂变,先后在多个国家建立了规模生产基地与地震数据处理中心,海外业务持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逐步形成了与西方公司同台竞争的强劲态势。当时,支撑东方公司海外业务拓展的主流软件与物探装备主要依靠进口。2002年末,西方公司停止向东方公司出售软件,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就没有竞争力,更难以在海外市场中站稳脚跟。在意识到自主技术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同等重要后,东方公司开始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地震数据处理、解释一体化软件GeoEastV1.0,希望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大型石油物探处理解释一体化软件研发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零的突破,彻底打破国际竞争对手对我们的技术封锁。
1.3全球软件保护发展趋势的需要由于国际公约只规定保护的最低标准,知识产权作为国内法,可由各个国家根据本国国情自行制定,导致全球软件保护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各国软件保护的力度不同,发达国家软件保护的法律标准高于发展中国家;二是软件保护的执法力度不同,北美及欧盟执法力度高于其他地区。全球软件受保护的内容日益丰富,软件的表达形式以著作权方式保护,软件的总体设计和操作方法以专利方式保护,且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审查标准逐步放宽。伴随着“开放源代码”运动的兴起,大量免费的自由软件开始出现,严重威胁了通用软件的霸权,但对专业软件市场影响不显著。几大软件生产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都以著作权保护为主,但并不排斥专利保护方式,且存在降低计算机软件可专利性的趋势。其中,美国专利法在计算机软件可专利性方面,在全球发挥着示范性作用;欧盟对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条件降低,但比美国相应标准严格;日本紧跟美国的专利扩大保护步伐,降低专利审查标准,将更多的软件及商业方法纳入专利保护范围;印度则主要是凭借本国政策的全力扶持,以及严格的著作权惩罚制度,使其软件与IT外包产业出口获得飞速发展。
2大型石油物探处理解释一体化软件研发的知识产权管理创新
参照全球计算机软件保护现状,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制机制,探索并建立了一套大型石油物探处理解释一体化软件研发的知识产权新的管理方法(图1)。
2.1首次提出并开展了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将事后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前到研发立项时的知识产权策划,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创新管理的协同发展,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的放矢。知识产权的顶层设计,应当从产品的目标市场、产品创新技术内容、产品销售与服务、产品宣传4方面着手。因不同地域知识产权法律不同,通过分析产品的目标市场,可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范围,在软件产品研发的同时,着手研究拟申请保护地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申请准备。根据产品特点和功能,提前设计并注册产品域名和商标,为产品销售和服务做好准备;根据产品的研究开发内容,明确软件开发中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点,提前做好专利、技术秘密等方面的保护意向,强化对自主创新技术的保护;根据产品的研发周期,明确好知识产权保护时间点,并策划好后期软件著作权登记和宣传模式,为产品成功走向市场奠定基础。
2.2健全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针对大型计算机软件项目投资大、研发难、易复制的特点,构建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线性管理体系,决策层由公司技术专家组成,全面负责软件产品研发的知识产权工作;软件研发单位设立专职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协调、管理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工作;执行层为软件研发部门按功能模块划分的一个个独立的课题组,组长为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跟踪技术研发进程,并按照顶层设计方案及时督促办理各项知识产权保护手续。这种线性管理体系的建立,特别是执行层的细化,使得软件研发阶段成果产生者、成果知情者落到实处,便于软件人员保密责任的落实和各种权限的界定。因知识产权无形性的特点,管理制度尤为重要,从人员管理、机房管理、文档管理、学术交流、管理到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判断标准,建立了一系列大型石油物探处理解释一体化研发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涵盖软件研发的各个环节,为开发高质量、高品质软件产品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2.3首次建立了全过程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将大型石油物探软件研发分为科研立项、合同签订、研究开发、成果验收4个阶段,明确每一阶段的关键控制点。科研立项阶段,应注重软件需求调研和风险评估(自由软件使用风险、研发风险),做好合同审查、专家论证会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确保研发内容不泄密。合同签订阶段,界定好每一名项目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并与项目组每一位成员签定科研项目保密合同。研究开发阶段,严格执行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同时不断用知识产权判断标准衡量、调整保护策略。成果验收阶段,对应当保密的技术应及时认定,确保全过程的保密。为便于技术人员更好地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首次形成软件技术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保护判断标准,从法律、技术、人员、经营等多方面进行剖析,直观展示什么样的技术可以申请专利,使得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在技术人员眼中变得不再神秘和抽象。
2.4国内首创石油物探领域专利申请模板在分析、总结上百个物探领域专利申请案例基础上,将错综交叉的物探技术归纳到19个技术系利上,提炼出每一类技术系列成功和失败的撰写案例,总结出每一类技术系列专利撰写特点、模式,开发完成了物探领域专利申请模板。只要有创新成果,即便你不了解专利,都可以在这套模板的帮助下,撰写出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模板的开发使得专业性的专利申请撰写工作成为广大科技人员的日常工作,非常适应东方公司地域分散、人员分散的特点,可充分满足广大技术人员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需要,确保快捷、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专利申报。
3应用成效
3.1研究成果已成功应用于GeoEast系列软件开发中,知识产权成果丰硕大型石油物探处理解释一体化系统GeoEastV1.0软件产品在研发过程中形成从技术到销售到服务的知识产权完整保护体系(图2),该体系始终贯穿于GeoEast后续软件产品的研发中,共计获得注册商标2项、域名1项、申请发明专利124项、认定技术秘密101项、登记软件著作权28项。因为有知识产权的顶层设计,提前将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与软件研发技术内容结合在一起,做到哪里有创新,哪里受保护,使得GeoEast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性强、措施得当,有效支撑了GeoEast系列软件的创新技术内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转变,在大型石油物探软件开发领域培养了一批精通业务、熟悉知识产权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为今后大型软件开发项目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3.2研究成果带动了公司知识产权质量和数量跨越式增长除GeoEast系列软件外,在东方公司承担的大型石油物探采集工程软件KLSeis、大型石油物探地震数据采集设备ES109和大型配套技术的研发中,应用本研究成果,带动了东方公司知识产权质量和数量的跨越式增长,这些知识产权成果为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3.3知识产权实施已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手段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得到市场认可和接收,并为东方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GeoEast系列软件已成为行业内主流软件,在东方公司国际市场开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再生医学国际有限公司是国内医疗健康领域的领军企业,集团于2001年在香港上市,2014年在北京成立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大陆七个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下设西安研发中心以及深圳和西安两个产业基地。集团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相关事务归北京公司集中负责。经过一年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产品上市和公司整体运营保驾护航。而这一切,离不开公司知识产权经理周大成和他所带领团队的不懈努力。
2005年毕业于延边大学制剂工程专业的周大成,初入职场时从事新药研发工作,参与了几项专利撰写。出于对专利的兴趣,周大成在2007年初加入北京同仁堂研究院后,主动提出将自己负责的项目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着手专利申请并开始系统接触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这也开启了他的知识产权职业生涯。之前积累的研发经验使他能够站在研发人员的角度思考问题,理解研发人员的语言,识别想要表达的要点,从而更好地引导研发人员按照专利所需的思路框架进行阐述,这对于周大成今后从事专利工作助力匪浅。为系统积累专利经验,2010年周大成加入新奥集团,进入知识产权职业积累阶段。2014年初,怀抱着为祖国医疗健康领域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继续奠基和探索的志愿,周大成回归医药领域,加入中国再生医学集团。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来到中国再生医学集团,我不盲目走‘先大后强’的路,而是推行‘有目的的创新(瞄准市场),有目的的布局(针对对手)’,专利数量与质量并举,关注商业竞合关系,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充分考虑和论证每件专利的价值”。
仔细想来,周大成已在知识产权领域摸索前进了近十年,遭遇过风雨挫折,也获得了成长和历练。他始终坚持初心未改,全情投入,修养自身,勇往直前。而他对于整个行业变迁和知识产权经理人这一职业的内涵更是有着深刻的感悟和理解。
China IP:请您结合自身的工作情况,谈谈对知识产权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的理解和感悟。
周大成:就整个行业而言,近年来,我们共同目睹了我国知识产权行业的辉煌发展,尤其是十二五期间,中国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2010年度我国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00万件,而2015年将超过200万件,连续五年世界第一;2010年我国有效注册商标数量累计突破400万,2015年有效注册商标数量累计已突破千万,连续13年世界第一;我国已迅速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实现了举世瞩目的大跨越。2015年是特殊的一年,国家商标局降低了注册商标申请费、国家专利局延长了专利年费减缴期限、国家财政部规定了知识产权产生费用可作为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正在修改的《专利法》拟提高侵权赔偿额度……这些政策的实施,必将提升知识产权产生和市场参与的活跃度。未来,中国将向知识产权强国发展,在中国法制逐步完善以及全面国际化的大背景下,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未来必将更加美好。
而知识产权经理人在企业和行业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企业,其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引领者。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诸多保障因素,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责是持续提高公司知识产权产生、管理、运用能力,为公司经营提供稳定、平衡的知识产权环境。在企业内部,为技术研发做好开路先锋,为产品营销做好保驾护航,为公司经营打造精通知识产权运作的高效团队,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这也是知识产权经理人职责的体现。在行业,则是知识产权发展史的推动者。知识产权经理人也是众多知识产权工作者中的一员,也是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群体的一份子,知识产权经理人必然都有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全体知识产权人一同纠正错误的知识产权观念,尊重和敬畏知识产权规则,营造正向的知识产权文化,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China IP:在您看来,如何才能成为优秀的知识产权经理人?
周大成:随着我国继续深化改革开放,随着更多中国企业成长为世界级企业,随着各个产业领域“互联网+”概念的出现并逐步实践,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需要不断突破视野,跨界学习。而在成长过程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实现自我成长。
首先是要有“全局观”,包括公司内的全局和行业内的全局。知识产权工作者在企业中要从产品销售、公司运营的角度主动思考和识别知识产权业务结合方式,发现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此外还要结合企业在整个行业中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把握企业之间的竞合关系,确定知识产权工作的方向。
第二是要有“前瞻性”。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经营的武器,其运用方法也在不断发展和繁衍,从国内国际走在知识产权实践前列的大企业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知识产权纠纷,来审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结合企业所属领域的特点,识别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所准备,或者根据已经发生的纠纷持续调整和完善知识产权布局和管理。
第三是要有“计划性”。计划性是成为优秀知识产权经理人的有益习惯。除了战略上要有计划性,完善的知识产权结构是实施各种战术的重要基础,企业知识产权人员应当有针对性有逻辑性的计划如何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结构,强化专利组合,规划商标布局,储备知识产权。
第四是要做好“服务者”。知识产权部门是企业的辅助部门之一,知识产权本身是企业的重要武器,其本质上是为公司运营和业绩增长提供保障的服务性工作。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不能期望过高,要在提升团队服务能力上下功夫,适应公司的多元化需求,提供专业化服务,才能体现价值。
第五是具有“创造力”。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要具有在情况复杂、时间紧急、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解决问题的“创造力”要求我们企业知识产权人“懂专业,懂企业,会沟通,能执行”,以结果可控或利益可控的方式解决问题。
China IP:您对新入行的同事们有哪些建议?
周大成:职业知识产权经理人一般会经历“转行变型”、“专业提升”、“视野突破”三个成长阶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具体实践:
坚持学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猛,与时俱进,跟得上时代变化,才能保证“不退”。此外,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职业洞察力和领悟力的天然催化剂,是持续学习、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做自己擅长的事,除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外,知识产权行业还有人、审查员、律师可以选择。
善于总结。“低头拉车,也要抬头看路”工作或学习一段时间,要回头看看走过的路,也看看前面的路,根据目标调整自己的步伐,经常总结自己、反思自己、正视自己、有利于自我提升和目标实现。
积极参与。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应当走出办公室,积极参与企业各个经营环节中去,积极参与到技术合作、项目管理、人力资源、采购、并购、市场推广、销售中去,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参与和推动工作。在企业外部,也要积极参与行业活动,跟知识产权业务走在前面的大企业多交流多学习,才能在企业内部发挥更大的价值。
China IP:您如何规划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
周大成:事思敬,修己以敬,做个有内力的人。我会努力成为国内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良好口碑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人,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力尽终生。
工作业绩及奖项:
2010-2011年,总结专利工作经验,提出“345”专利管理体系,提升团队业务水平,加快人才培养。
2012-2013年,组织制定推行《知识产权系统化保护方案》,推行单元化布局,注重系统化保护;负责集团下属3个公司“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获“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
2013-2014年,制定推行《专利布局指导规则》,注重专利组合;制定推行《专利申请文件质量评价体系》,提升专利质量;制定推行《专利盘点办法》,降低权利维持成本,修正专利保护导向。
关键词: 企业;知识产权;自主保护;主体作用
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社会发展的主题,只有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最终将这些创新转化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效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成了维持企业竞争形势的迫切需要”[1]。
一、我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日益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下,大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手段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情况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自主保护的现状并不乐观。当前我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第一,我国许多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只重视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相互之间的“拿来主义”、剽窃之风盛行。再加上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停留在专利等传统工业产权的层次上,而对品牌、企业形象、外观设计、软件等新型知识产权特征认识不足,因而无法实现对它们的有效管理和保护。20多年来,尽管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但一些企业的领导者、科技工作者、经营管理者却对知识产权知之不多,更谈不上运用法律武器来自觉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第二,我国很多企业由于缺乏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紧迫感,对市场竞争的压力与动力认识不清,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直接导致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据统计,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2]因此,虽然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这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核心问题。而且,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但普遍暴露出不善于利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主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甚至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情,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筑中严重忽视了企业自身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失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失是我国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发达国家企业多设有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有知识产权专家、律师、资产评估师、市场分析员等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的还为企业领导层配备专业人员协助企业领导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而且,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一般直接隶属于公司总部,与生产、营销、技术、财务部门共同组成企业高层管理机构,如IBM公司、三菱公司、富士公司、东芝公司等。[3]国内少数著名企业如海尔、华为也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在企业的科研、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企业的专利申请、开发、转让、诉讼、保护和商标等专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4]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都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一般由总工程师负责或研发部门负责,与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一并管理。然而,企业知识产权涉及到科技、工程、经济、市场和法律的诸多理论与实践,单由科技开发部门承担肯定是行不通的。[5]科技管理人员往往由于对有关法律、技术贸易的理解不全面、不彻底、甚至不正确,因而达不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另一方面,即使配备了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也多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佳。这严重滞后了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不健全
由于我国企业多数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因此也未形成科学的、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和对发明者的激励机制等都无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不健全通常会导致以下两个方面的结果:一是使企业一些新的发明创造成果不能及时申请专利。这样既使得企业的发明创造成果无法快速应用和推广,损失了应有的经济效益,同时又给其他企业时间上的可乘之机,最终甚至丧失该项知识产权。例如,中草药本是我国的强项,现在却有900多个由我国研发并完善的中草药项目被外国公司申请了专利,在每年上百亿元的中草药专利许可贸易中,我国不仅拿不到专利费,还不能向拥有这些专利的外企所在国家出口这类专利产品。[6]二是对自己所特有的商标没有及时申请注册,遭到他人抢注而引起纠纷,以及对已有的注册商标保护不力等现象。如浙江省一家在国际市场上颇有知名度的企业,在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时,由于未能及早注册商标,反被一些外商抢先在他们准备进行营销的国家进行了商标注册,使该企业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总之,这一制度缺失往往导致企业即使有自主创新,由于其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不健全,因而知识产权的利用率、商品化率、产业化程度处于一个较低水平。
(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无法适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效果。由于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所以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相关人员基本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或培训。据本课题组对有关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调研显示,近81%的人员是通过新闻媒介了解知识产权的,约有3%的人参加过各种学习,包括学校学习、各种有关的培训等,并且基本上都是专利法、商标法方面的培训,另外约有1%的人是通过有关具体事务的处理了解知识产权知识的,例如在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在专利、商标诉讼中等。由于上述教育培训没有跟上的原因,导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水平还停留在刚刚启蒙的状态。尤其是对专利、商标以外的保护手段缺乏认识。甚至绝大部分人对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例如定义、内涵、体系等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甚至有人居然不知道商业秘密、地理标记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因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尚不能适应知识产权核心竞争的需要。
综上,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这些现状严重地阻碍着企业可持续发展,制约着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难以取得竞争主动权和优势,难以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足。因此,企业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势在必行。
二、德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经验
近几十年来,德国经济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德国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提升和保持其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德国政府更加致力于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打造了德国奔驰、宝马、西门子、拜耳、巴斯夫等一大批世界顶级的跨国公司。
(一)德国企业既是创新的主体也是保护的主体
在德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德国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成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主体。一方面,德国企业在整个国家知识产权开发中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据介绍,2005年德国企业在德国专利局申请专利60 222件,获得授权的专利20 418件,其中13%的申请来自西门子公司、奔驰公司、罗博特博世公司、Infineon技术公司等四家德国大企业。同期,德国企业申请的欧洲专利和国际专利,有2/3集中在德国10家大公司,德国中小型企业则申请较少,科研院所和大学的申请比例也只占到了6%。[7]另一方面,在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上,德国企业也发挥了绝对的主体作用。德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重点是围绕企业经营发展的总体战略,在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能、评价体系、产学研合作、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员工培训和奖励等方面均形成了比较完善、富有成效的制度规范,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的自主管理和保护,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因此较高。
(二)德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几点经验
第一,德国企业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保护方针。德国企业并不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独立或孤立的战略去研究,而是将其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加以综合系统的考虑,并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确定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德国企业还普遍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方针。如拜耳公司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方针是:一是要积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增加价值;二是知识产权管理要构建全球化的结构;三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和方向要以全球商业战略为导向;四是企业知识产权要作为战略上重要的无形资产来保护;五是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是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基础。
第二,德国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其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职责,并形成了高效的内部沟通渠道。德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职责主要有:专利情报管理,创新发明的挖掘,申请专利,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管理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发明奖励,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对知识产权的评价管理,对外沟通交流,对涉密文件的管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等。德国企业大多由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部门来落实上述职责。不过,具体由什么部门来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则存在差异。第一种是由企业法律部来管理知识产权。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拜耳公司。第二种是由公司研发部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先正达公司。第三种是由公司法律部和研发部共同来管理知识产权。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汉高公司。
在明确管理保护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德国企业还普遍形成了高效的内部沟通渠道,使得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一个整体:一是企业总部设有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实现内部数据沟通和信息共享。二是知识产权管理、研发、生产、销售和法律部门之间经常沟通交流,各部门均十分重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执行。三是企业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向总部进行业务报告或专题报告。
第三,德国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培养。据相关资料显示,每一名员工进入企业时,都必须接受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文件管理及保密规定,知识产权发明、申请、应用、维权程序和途径等。员工经过教育培训,逐步形成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不少德国企业还注意培养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对技术、法律人员定期进行跨学科轮训,或派员去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高校学习,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加专利律师资格考试,以此培养企业自己的具有理工科背景、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人才。
第四,德国企业具有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申请与评价体系。德国企业对研究成果进行价值评估,以最合理的成本,选择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第一,一项研究成果在申请专利之前,企业要先进行价值评估。根据价值大小,选择是否公开、是自用还是许可别人使用、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第二,在获得专利授权后,企业则要适时评估每项专利的价值,如有价值就每年按时缴费维持,没有价值就定期放弃。第三,凡具有巨大价值或者涉及企业核心利益、技术公开后其他竞争者很容易掌握、而本企业又难以维权的,德国企业往往将其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严格保护;如果对一项发明创造企业难以有效保密的,他们则及时申请专利。
三、企业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主体作用的主要途径
企业作为是我国社会最前沿、最基层的生产部门,它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自主创新是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因此,企业绝对是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排头兵。然而,结合我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我们有理由呼吁,要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进一步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我们必须充分地重视和发挥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体作用。正如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的:“我们要充分发挥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主体作用,要不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也是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的主体。”[8]
发挥我国企业的主体作用来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天然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知识产权的外部保护或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事后救济总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行政执法调处一般存在手段不强、措施不硬,受管辖权限制,跨地域执法难度大,而司法途径解决存在结案时间长、司法成本高,时效性难以保证等问题,致使企业的知识产权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由于知识产权固有的特点,行政与司法保护往往难以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也即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局面,会严重地挫伤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因此,笔者建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在继续强化国家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发挥企业自身的主体作用。
(一)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意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缺失是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作用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而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偏低。在相当多的企业中,由于受传统科研体制影响,对研究开发的新技术热衷于通过鉴定、评审等程序获得奖励或鉴定证书,然后将技术成果束之高阁或向社会公开,而对技术成果申请专利表现得十分冷淡。同时,企业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的意识也不够强或存在侥幸心理,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化过程中忽视知识产权保护,陷入被人侵权和侵犯他人权利的危险境地。因此,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要强化两种意识:一是彻底改变知识产权保护仅仅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事情的错误观念。尽管说,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应该首先立足于企业的自主保护上,牢牢树立企业就是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二是要强化企业领导和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来培养。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在牢固树立自主创新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观念基础上,整个企业上下将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工作贯穿于自主创新和一切工作当中,有利于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的形成。
(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人才队伍建设
要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因为,企业自主保护其知识产权最终是要通过人来实现的。结合我国企业的现状,借鉴德国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应尽快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这么两大方面:一是建立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机构来专司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项目资料如合同资料、设计图纸、客户资料、市场信息等因掌握在个人手中而导致的不利于管理、不利于保护、不利于信息资源共享的局面。至于是由企业的法律部还是研发部来承担此责,则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二是通过引进或培训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人才来强化保护队伍。这里可以考虑借鉴德国的做法,即对企业的技术、法律人员定期进行跨学科轮训,或派员去律师事务所、高校学习,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以此培养企业自己的具有理工科背景、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三)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强化管理
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是发挥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主体作用的制度性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企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此,我国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规章制度,使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1)建立严格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详尽明晰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任何一家企业,只有对自己的家底十分清楚,管理严格,才有可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掌握主动。(2)建立企业专利查新、确权、运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一制度既能使企业避免重复研发,从而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 同时又不至于侵犯他人的现有权利。(3)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分类保护体系。企业要根据保护客体的不同情况和保护措施成本的高低,选择不同方式或途径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4)制定系列其他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如对职务技术成果的管理制度,在技术人员,申报成果,进行技术转让,与有关单位的合作等活动中,均有可能公开企业的技术成果及其他信息,造成企业技术成果新颖性的破坏或者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消失等;又如建立一定的员工约束制度,防止本企业人员由于兼职、调动、离职、私下转让等途径造成的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当然,从调查结果看,已经有相当多的企业认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甚至部分企业已经与员工签订专门的保密合同。(5)制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通过该项制度的实施,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色的员工能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获得奖励,从而充分调动员工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主人翁责任感。
(四)重视行业协会与企业联合保护,形成合力应对知识产权侵权与纠纷
在企业间交往日益濒繁复杂的今天,单个的企业在整个市场和整个社会上日益显得渺小。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互相依赖和联合协作的趋势日益突出,再加上知识产权侵权自身的特点,导致其具有的跨地区权甚至是跨国界侵权的存在,使得企业有时候依靠单个力量来维权显得有些无可奈何,而且维权成本很高甚至得不偿失。所以这也是导致某些企业不愿积极维权的一个原因。因此,可适当借鉴国外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做法,建立和健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相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等要发挥组织、协调、自律、维权的作用,来解决依靠单个企业力量无法应对的纠纷,以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9],这也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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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中图分类号:F30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0-2149-03
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of Seed Enterprises
CHEN Yan-juan
(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0,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ntent of seed company’s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introduced, the significance of implement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was summarized was summarized;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of seed companies in developed country and the status of implementation of Chinese seed compan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were analyzed. In the end, the strategies to promo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in Chinese seed enterprises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seed enterpri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rategy
2010年6月,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农业部制定颁布了《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是强化农业发展科技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1]。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种子处于农业的前端,在农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植物新品种权是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最主要的保护形式,也是种子企业中投入最大、最具活力的资本要素,是种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方式。因此,作为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主体和基础,种子企业制定并有效地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无论对种子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1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内涵
知识产权是由人类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2]。种业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3]。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种子企业为获得并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保护手段,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总体性谋划。其本质是种子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及其制度的特点去寻求市场竞争有利地位的总体性谋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与手段。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企业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交叉领域。
2种子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义
2.1提高种子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种子企业通过启动知识产权战略工程,能够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知识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内外成功企业的大量经验证明,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措施之一。
2.2提高种子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
种子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可以正确、有效地运用知识产权资源,以市场为导向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通过技术提升来促进市场扩张,为企业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通过植物新品种权、农业技术专利、商标等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措施,可以激励新的发明创造,拉动市场需求,提升需求层次,刺激需求市场的成长和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同时,由于有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济技术交流的场所,又增强了从国内市场需求转化为国际市场需求的能力。
2.3提高种子企业的创新能力
首先,种业知识产权创新的过程具有高投资、高风险的特点,并且技术开发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各个阶段需要多方面的协作和规划,需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进行系统地管理,从而提高种子企业的创新能力。其次,种子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可以有效配置知识产权要素,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和水平,有助于节约研发经费和研发时间,避免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最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促使企业的创新活动形成良性循环。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利润一方面可以弥补研发阶段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再次投入到新的知识产权开发项目中去,从而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4]。
2.4提高种子企业的盈利能力
种子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新品种研发,可以促进企业盈利能力的快速提升。如湖南隆平高科,其2009年水稻种子业务综合毛利率只有26.97%。后来通过积极研发新品种,调整产业结构,其主推的新品种“Y两优1号”毛利率达到了60%~70%。2010年上半年该公司水稻种子业务综合毛利率为36.05%,同比提高了9个百分点。预计2012年其水稻种子业务综合毛利率可以达到40%以上[5]。
3发达国家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特点及趋势
3.1重视知识产权战略
发达国家种子企业往往视知识产权为一种经营资源,将知识产权战略部署置于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位置。企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策略,既将知识产权作为商业竞争的武器,也将其作为“双赢”策略的砝码,使知识产权权益得到较好的体现。企业通常拟定有详细的知识产权申请策略,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给竞争对手设立种种障碍。在核心技术领域构筑知识产权防御体系,弥补单纯司法保护的局限性,保持自己的技术优势。此外,他们还普遍重视知识产权的运营技巧,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3.2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最大限度地限制竞争对手
发达国家种子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采用两种策略:一是防御性知识产权策略;二是进攻性知识产权策略。前者主要在公司内部实行,目的是防止由于公司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知识产权权利的损失,一般主要指制定对公司机密的保护政策,如限制员工进出机密场所、特定人员才能接触企业重要信息资料、签订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等。而后者主要通过基本专利战略,并布置专利网来巩固基本专利的独占地位。如美国的专利利用率仅在20%左右,另外的80%主要用来形成专利网而占领市场,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
3.3注重知识产权的运营和扩散
知识产权与标准相结合成为发达国家企业知识产权扩散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往往将知识产权制度与技术标准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使其利用技术优势占据知识产权的有利地位。企业常常先把规则性的东西做成国际标准,然后将这种标准性的路径全部申请知识产权,最终借此占领市场。
3.4利用知识产权战略获取全球性的竞争优势
伴随着农业国际化的迅速发展,世界种业巨头纷纷展开知识产权攻势,利用知识产权战略获取全球性的竞争优势。如孟山都公司以每天都以超过200万美元经费的力度,投入生物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现在全球90%的抗虫棉和抗虫玉米品种中所含的抗虫基因都来自孟山都公司的产品。通过构筑严密的专利池,攫取巨额利润,其销售额从2002年的46.73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113.65亿美元,纯利润从2002年的1.29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20.24亿美元[6]。又如,截止2009年底,在我国受理的3.1万件转基因技术专利申请中,有国外申请的1.3万件,占42%;转基因植物育种专利1 900件中,国外申请的有1 121件,占59%。目前,世界主要农作物的72项转化体绝大多数被国外生物公司掌握,有22件还在我国提交了专利申请,其中6件已获得专利授权。
4我国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现状与推进对策
4.1我国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现状
4.1.1缺乏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目前我国许多种子企业尚缺乏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对知识产权工作仅停留在保护层面,有的企业甚至连基本的保护意识也没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绝大多数种子企业尚未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的企业虽然设立了,也只是流于形式。二是大多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许多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只是法律法规条文的翻版,缺乏切实的针对性。三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没有上升到战略层次,企业缺乏详细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7]。
4.1.2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人才匮乏知识产权是一个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科学学等多学科知识于一体的交叉学科,理想的种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应当是精法律、善管理、通经济、懂英语并熟悉农业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大多数种子企业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没有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是由企业科研部门的管理人员或科研人员兼任。
4.2推进我国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对策
4.2.1建立知识产权创新战略①提高企业的育种创新能力。种子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首先要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崇尚科学的氛围和工作环境;其次, 要成立知识产权研发部门,组建专业育种科研队伍,增加科研经费投入,严格科研育种管理,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育种方向。再次,搜集、储备具有开发利用和商业价值的宝贵种质资源,提高企业育种创新能力。种子企业可以联合其他企业组建行业知识产权协会或联盟,加强联盟种子企业间的交流,建立种质资源共享机制,提高种质资源利用率。最后,要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激励措施,激励员工的创新积极性,鼓励员工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②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我国种子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研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对于推动自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是提升种子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重要途径。种子企业可以通过完善项目组建初期的知识产权确认和协议保护制度,项目运作阶段的知识产权资源的使用、保护和知识产权归属制度,项目解体阶段的知识产权资源的使用、保护和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来规范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权属,达到合作双赢的目的[8]。③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技术溢出理论认为,外国直接投资可以通过示范、传播和竞争等途径对东道国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引起当地技术和生产力的进步。资本流动往往搭载着技术、知识、管理、观念、人才、品牌、市场等要素,吸收外资和集成全球优势要素是“一揽子”过程[9]。实践经验表明,外资进入我国种业市场,除去资本逐利本性的目标外,也在服务和推进我国种业及农业的发展。特别是跨国种业巨头在农作物育种方向上发挥的特殊“领航”作用,令中国本土种子企业难望其项背。
4.2.2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种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知识产权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方面活动的总称。种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要求从战略高度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由一般的事务层次上升到战略层次,在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上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化。种子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战略,首先要构建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种子企业应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员,制定种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机构、制度、人员的逐步完善,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发展战略融合起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用。其次,根据种子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时应将知识产权战略转化为企业经营战略的具体实施行动。再次,实施种子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归类整理、开发经营、控制保护和管理效果的评价等。最后,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的评估体系。通过对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进行考核评价,可以直观地看到知识产权管理带来的经济效益,反过来可以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并激发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力。
4.2.3建立知识产权释放战略①提高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利用率。种子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开发主要可以采取两种模式:一是知识产权独占实施。企业独自占有、使用、收益自主的知识产权品种,来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这种模式具有很强的排他性,而且有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在某一特定领域享有合法的市场独占权。这是具有育种、扩繁、推广一体化能力,产业化开发实力强的种子企业的通行做法;二是通过转让或授权实施。将知识产权品种授权许可他人生产和销售,收取转让费或者使用费。这种模式比较灵活,在实践中,有品种权转让、经营权转让、分区域授权、总授权等多种方式,是产业化能力较弱的中小型种子企业的一般做法。②提高知识产权可能实现的规模和市场价值。由于作物新品种研发时间长、成本高,种子企业应充分发掘成果的使用价值,扩大应用范围,提高作物育种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反过来又可以此促进育种创新,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③以种业知识产权出资、融资,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在我国的许多中、小型种子企业中,厂房、土地等有形资产占企业净资产的比例,仅在20%~30%左右,而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所占比例很高,有的甚至超过90%以上。若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或融资,则可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本,获取知识产权的投资收益或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我国种子企业而言,经营资金短缺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共同的主要原因之一,开展知识产权融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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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跨国汽车公司能在较短时间内在我国市场得到飞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可以发现他们极其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针对我国市场制定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在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就没有未来的情况下, 如果失去了技术上的独立自主, 中国汽车企业就永远只能是跨国公司设在中国的加工厂。我国自主品牌的民族轿车在发展时,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因此分析我国轿车行业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就更显现出必要性。
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我国许多轿车企业已经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生产运用时却存在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的问题。首先,专利申请意识很淡薄, 与跨国汽车公司相比专利数量和质量都相差悬殊。我国轿车企业申请的专利主要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而跨国汽车公司在我国申请的专利主要是侧重于发明专利。其次, 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很淡薄。许多企业往往只重视经营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而忽略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中的价值。一些企业即使是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但是投入资金和人员的力度往往过小,不能真正将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在一起, 更谈不上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
二、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
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是我国轿车行业走知识产权路所面临的巨大障碍。目前,我国众多轿车品牌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有奇瑞、吉利、哈飞、红旗、中华等几家,虽然这些企业已经开始注意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的重要性, 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但是相对于跨国大型汽车企业,他们还显的弱小。在产品的开发、设计等方面主要依靠委托开发、联合开发或购买技术,不具有独立完全的整车制造能力,在掌握核心技术方面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研发水平低,自主开发能力弱,因此市场份额小。
三、资金匮乏,研发投入比例小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轿车市场上,由于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轿车产品开发速度加快,轿车的资本密度越来越高,新产品开发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目前世界成熟汽车企业在每辆新车研发上的投入约为
600欧元,而中国的研发投入只有100欧元。我国轿车行业在研发上投入虽然持续增长,但是投入依然不足。比较国内外的研发投入,在戴一克、福特、通用、丰田、大众等5家大型汽车公司中,早在8年前研发投入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就已经远超过3%,而我国比例一直不足2%。因此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注重自主开发已势在必行。我国轿车生产企业必须消除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加大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作为企业发展的后劲。
四、知识产权纠纷不断
随着我国成为世界主要的轿车制造基地,跨国公司已经无法在制造规模及成本控制上遏制我国民族轿车行业的发展,知识产权诉讼便成为跨国汽车公司在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手段。我国轿车企业在出口或在国外建厂时已经遭受国外知识产权的伏击。回顾过去几年中国自主品牌轿车行业的发展历程,知识产权问题如鲠在喉,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也层出不穷。2002年12月,日本丰田汽车公司诉吉利公司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案;2003年11月,日本本田汽车公司诉河北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和不正当竞争案;2004年12月,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以“奇瑞QQ和雪佛兰SPARK存在较大的相似性”为由,把奇瑞QQ告上法庭。从表面上看,几讼案件是跨国公司为了维护其知识产权,但其最终目的是试图用知识产权“大棒”打压我国的民族轿车企业,欲借此将对其构成威胁的主要对手挤出市场,稳定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这是我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建设面临的又一挑战。
【关键词】知识产权;诉讼保险;侵权救济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110-02
一、知识产权保险制度概述
放眼国际,为了规避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推出了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散工具――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主要解决由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民事责任赔偿和财产损失问题。按保障对象来划分,知识产权保险可分为两大类:知识产权侵权保险和知识产权财产保险。前者承保的范围是被保险人因为承担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造成的利益减损。后者承保的范围是被保险人因为提起侵权指控支出诉讼费用而导致的现有财产利益的减损。
这种以知识产权作为标的的无形财产保险制度,将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散手段,运用于知识产权风险的管理,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战略和承保风险的互动关系之中,对于正在积极参与国际交往和全球竞争的各国而言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相比于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的成熟稳定以及完善规范的市场,在我国,这种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保险制度在立法层面尚属空白,在理论上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
二、国外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立法现状
借鉴欧美国家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结合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实例,试图对我国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提出一些尚不成熟的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一)美国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可分为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知识产权侵权保险两种类型。
1.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知识产权侵权保险,主要是针对可能侵犯他人IP权利的风险而进行的保险的。自动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为了分担知识产权侵权人的风险,逐步将专利侵权诉讼纳入保险事故的范畴而得以形成。
美国国际集团提供的保单为从事经营过程中的制造者、使用者和销售者提供专利侵权责任保险,如果上述主体在从事经营过程中被指控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由保险人代替其应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知识产权执行保险,是针对知识产权招待过程中所可能遭遇的阻碍风险而保险的。与作为“防守之盾”的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相比,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具有进攻的主动性,因此又被称为“进攻之矛”。
3.对美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评价。美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有其跨时代的进步作用。这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保险保护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从而得以分散责任并推动专利技术的进步,保护中小公司免受大公司的诉讼压迫。诚然,除却优点之外,美国知识产权保险仍有其固有的弊端。首先,美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保费偏高,一般的中小企业难以承受。其次,在知识产权保险的保护下,被保险人可能故意侵犯其他公司的权利,因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人会为其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买单。最后,许多大企业滥用其雄厚的财力与资源,故意侵犯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一旦争端进入诉讼程序,即申请禁令或者故意拖延诉讼,中小企业即使购买了知识产权保险,但是由于保险金额有上限,且总有消耗殆尽的一天。这样一来,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就无法实现其预期目的。
(二)德国
在德国,除专门的知识产权保险,即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知识产权侵权保险之外,诉讼费用保险和诉讼费用贷款公司也在一定条件下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供了保障。
1.诉讼费用保险。典型的诉讼费用保险一般保障下列情况招致的诉讼费用:(1)为主张权利,向第三人提讼;(2)为抗辩侵权,应诉第三人的指控。诉讼费用保险对罚金或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不予保障,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向保险人提出的索赔也不予承保。
2.诉讼费用贷款公司。在德国,依据联邦律师费用条例,辩护律师不允许与其当事人就成功酬金达成一致,也不可能不要求当事人支付报酬,因而当事人必须自己负担所有的诉讼费用。为了减轻当事人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所谓的“诉讼费用贷款公司”应运而生。当请求人由于资金短缺不能提讼,并且无权获得法律援助或没有相关诉讼费用保险承保时,这类公司就为诉讼提供资金,承担法律诉讼的所有费用。以承担诉讼费用为交换,诉讼费用贷款公司可获得当事人诉讼赔偿额的20-30%。
3.对德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评价。作为欧洲最大的技术转让国,德国对于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极为重视,以促进本国的技术进步和发明创造。因此,德国始终坚持利用专利权垄断技术市场,从而促使本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出狱竞争优势,以保持和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占有的份额。
三、国内理论与实践探索
国内知识产权诉讼保险制度的立法虽尚处于空白状态,但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已经有了部分成果。
近些年学术界不断有研究知识产权保险的,但我国知识产权与保险制度理论研究本身并未做到充分、有效的衔接,从现有文献来看,此方面专著更是凤毛麟角,且总体上处于对国外知识产权保险的介绍分析即吸收借鉴阶段,缺乏对我国保险制度与知识产权结合的实证考量,并未真正关注外国法律制度在移植过程中与我国国情的接轨,故难以创新性的形成独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建构,无法为现有的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律指引。
200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我国首家由保监会批准经营的高新技术成果转让保险,大胆跨出我国保险公司为知识产权交易风险承保的第一步。接着北京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2004年4月成功签署了一份《中关村知保合作框架协议》,率先在全国开展知识产权保险领域的研究与合作,探索中国知识产权与保险有机结合。2010年12月,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合作社正式启动,专利保险合作社得到了禅城企业的响应,首批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加入了合作社,投保专利超过1000项,这些保单均由禅城区政府的专项资金“买单”。
构件我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知识产权保险制度能够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险制度作为保障,企业为维护自身的权利,首先想到的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然而知识产权诉讼尤其是专利诉讼,通常会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以至于费用高昂;并且侵权者往往会利用法律所规定的的各种诉讼程序进行拖延,导致诉讼周期进一步延长,权利人诉讼成本进一步增加;另外,长时间诉讼拖累,权利人也面临着知识产权贬值以及市场份额丧失的风险。
反之,倘若采用事前的知识产权保险代替事后诉讼,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可以依据保险合同事实对潜在的侵权人构成威慑,使得潜在的侵权人得到事先规制,从而难以为所欲为。另外,即使发生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权利人作为被侵权方和被保险方,通过缴纳保险费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可直接通过保险获得赔偿,减少了诉至法院的机会,减轻诉讼拖累,促进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有助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方式,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
首先,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本质就在于鼓励创新和保护自主智力成果。另外一方面,从经济学角度,知识产权制度也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主要调整知识生产者以及社会公众在知识成果收益中的分配,功能在于保障整个社会利益的平衡。
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和自主创新战略的确立,在更高要求、更重任务、更大难度的新形势下,通过加强企业甚至全行业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有助于完善整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方式,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弥补现有知识产权保险研究的不足,并为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拓展了新的途径。可见,我国想在知识经济的浪潮中后来居上,借鉴国外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毋庸置疑是一条捷径。
(三)知识产权保险充实了保险市场,促进了保险事业发展
知识产权保险作为从原始的财产保险中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保险,有别于一般的其他保险。其一,知识产权保险属于综合险,不同于其他保险的侠义保险,其保险范围之广,不仅包括责任保险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也包括狭义的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其二,知识产权保险标的具有复合型,是无形财产以及侵权民事责任之总和,相比于其他保险标的的单一,或为物质财富、物质利益,或为有形财产或者民事责任,知识产权保险确实具有新颖性。
可以说,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诞生,从原始保险种类中衍生出来,更加充实了原本饱和的财产保险市场,对于保险业的完善和进步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保险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特殊性的结合是未来保险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四)我国构建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具有必然性
根据保险法原理,保险以风险损失的存在为前提的,“有风险才有保险”。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尚不足以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与有形资产的保险不同,知识产权保险的标的具有非物质性,权利保护范围难以界定。故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时有发生,不仅对权利人因知识产权可获期待利益带来影响,也因侵权人侵权行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而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震荡。知识产权的风险性以及损失出现的可能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保险的必要性。
(五)知识产权制度和保险制度的结合具有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