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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道德论文

时间:2022-06-05 04:01: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大学生法律道德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学生法律道德论文

第1篇

1.1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面向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是指高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高校的大学生进行法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的教育,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信仰,养成懂法、守法、护法的习惯”。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同于法学教育,法学教育重点在于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而法制教育在于通过对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从而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1.2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要。第一,加强法制教育是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党的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述为“自由、平等、公正、法制”,这也是衡量公民自身素质的重要标准。高校法制教育,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为根本目的,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传统的应试教育中,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被当做法学教育,仅仅教授法学的一些理论知识,忽略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第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时代法治的要求。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大学生,只有掌握良好的法律知识,具备完善的法律意识,才符合时代法治和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第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能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法制教育能帮助大学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和人生观。

1.3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的关系。

1.3.1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司法部联合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明确规定:“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高校德育的内容,“已由单纯的思想品德教育发展到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等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教育。”由此可见,高校的法制教育,本身就是德育的一部分。高校德育不仅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要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确保高校德育内容的完整性。

1.3.2法制教育能提高德育的实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一方面,德育中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道德等内容是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法制教育中法的各项制度在制定与形成过程中既融合了思想、政治、道德领域对大学生的要求,又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宣告和界定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道德观的正当性。思想、道德和法律都以社会历史与现实为立足点,在内容上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实施中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影响社会秩序的要素”。总之,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德育融为一体,共同服务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2.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分析

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高等院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经过多年的法制教育,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总结和分析法制教育的实践,我们会发现,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2.1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不够。目前,各高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重视不够。例如,多数法律基础课的老师都由社科部、政治理论教学部等老师担任,部分老师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不够了解,无法保证教育效果。另外,由于课时的限制,老师讲述的法律知识较少,无法在短时间内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的知识,更谈不上法律意识的培养。

2.2法制教育缺乏创新性。法制教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但很多学校在法制教育上,都选择集中授课,传授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学生没有机会参与社会实践,会大大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对大学生进行考核的方式也很简单,采取考查试卷的形式,大多数学生为了考试只是对法律理论知识死摘要: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能够提高德育实效性。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本文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关键词:德育大学生法制教育联系关系记硬背,并没有真正理解所学法律知识,更不懂得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都不利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2.3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强。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调查显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太高,尚未达到国家、社会、公众所要求的期望。

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

3.1加强课程教学改革。在课堂教学中,老师要注意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起来,帮助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道德觉悟。2005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调整,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就要求教育者既注意法制教育与德育在性质、特点、形成及规律、作用、原则、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相互区别,更在二者的相互联系中探求有机整合。在具体的讲授方式中,老师应尽量减少理论说教,更多通过一些典型的道德与法律案件对学生进行教育,理论结合实际,引发学生思考。既要激发学生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又要让学生在真实案件中做出道德价值判断。要让道德和法律成为学生的信仰,而不是为了应试的教条。简单地说,就是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问题时,首先要能想到通过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解决问题,让法律思维优先,首先发挥法律的作用,将道德思维提升至更高层次。学生结合实际有效运用法学理论,并全方位思考和解决问题,初步达到整合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目的。

3.2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需要更多的法律实践活动丰富法律课堂教学。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基本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强化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参加庭审,请一些法官或律师在校园开讲座,组织学生模拟法庭,能够让学生更直观体验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权威。

(2)随时网络的发展,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环境开展。可以在各个高校建设高校法律教育网,在网络上播放一些法制教育的案例和宣传片,通过网络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强化教育的时效性。

(3)充分利用电视媒体作用,通过观看一些学生喜欢的电视节目,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比如中央台法制频道和今日说法节目都很受学生欢迎,可以在师生中多宣传。

(4)在学生中创建法律社团,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法律的感染力,提高学生理解法律的能力。除了要宣传法律的理论知识外,社团更要注重对学生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例如对就业合同、贷款合同的解释和分析,对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纠纷方面法律的解释和解决的途径,等等。要让学生意识到法律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同时,让学生把理论和实际联系在一起,比如在学生假期,可以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去城市、农村的一些地区调查中国的现状,结合课堂教育和社会教育,开辟新的场地进行校园法制宣传。

3.3实行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学校纪律实质上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道德教育工具”。纪律是一种行为规则,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各高校应该通过制定各种纪律、制度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依法治校,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时,高校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高校的各项制度合理合法。尤其是在涉及学生方面的规章制度时,可以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讨论中,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习惯,保证自我行为的规范。同时,学校对学生的合法权利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不能随意地批评、处罚学生。对问题和纠纷的处理要按照法律的程序和方法解决,让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总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应该把德育和法制教育整合起来,培养大学生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娄淑娟.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法制教育研究.山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6.

[2]黄咸强.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高校德育的整合[J].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9.8.

[3]石红.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结合的价值基础[J].思想理论教育,2007.17.

[4]冯东山.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J].法制与社会2014.8.

第2篇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齐齐哈尔大学在校非法律专业大学生,大一学生54名,大二学生63名,大三学生56名为样本,男生80人,女生93人,文科学生73人,理科学生100人。此次调查采用自行设计的《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现状调查问卷》进行大样本调查,同时辅以现场采访的形式。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7份,有效问卷173份。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调查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已初步形成。56.1%的学生认为学好法律知识用处很大;权益受到侵害时, 42.8%的学生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参加勤工俭学相关工作时,53.8%的学生会与雇主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说明大学生通过学习,对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法律意识初步确立。与此同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存在很多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采访中,绝大多数学生能够意识到法律对自身生活的用处,很多学生表示权益受到侵害会运用法律来维护,但在问卷中,28.9%的学生自认倒霉不追究,24.3%的学生选择“与对方私了”。更为严重的是,46.2%的学生在勤工俭学时不会签订合同,占被调查总人数的近一半。

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度也让人堪忧。21.4%的学生认为“法律处理纠纷效果好”;32.9%的学生认为“权大于法”,42.8%的学生选择“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43.9%的学生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宣传口号,不可能实现;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只有13.3%的人选择“充分信任”。

综上,当今大学生的法律观出现了偏差,他们低估了法律的作用,把权力、关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架于法律之上。

(二)法律意识存在年级、专业、性别差异性

大学生法律意识在不同群体之间具有一定差异性,主要表现在:

1文科生和理科生法律意识差异较为明显

理科生和文科生法律认识有差异,理科生对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比较少,所以对法律认识的掌握等方面和文科生存在一定的差异。当问及“您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对自己有用吗?”75.3%的文科生认为用处很大,而44%理科生认为有用,明显低于文科学生。64.4%的文科学生选择签订合同,而46.0%的理科学生选择会。这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理科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引起必要的重视。

2不同年级学生之间法律意识存在差异,但不明显

考虑到不同年级学生的法律意识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我们在问卷调查中设置了年级一项。调查发现,在“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项中,选择“是”的人员比例随着年级的升高而呈递增趋势。但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卡方检验,不同年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差异并不明显。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另外,法律意识存在性别差异,男生明显高于女生。这与男生性格、热衷注时事政治有一定关系。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存在的问题

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组成部分的法律基础课是对大学生普及法律常识的主干课程,旨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其对法律有基本了解,培养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但是,法律基础课在现实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学生对于法律基础课兴趣偏低

对任何学习活动的创造性态度都与学习者自身兴趣密切相关。兴趣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对学习具有推动作用。调查中,33.5%的学生对法律基础课感兴趣,44.5%的学生兴趣一般。另外,有46.8%的学生在法律基础课上只听不做笔记,“不太听,做别的事”的学生占到19.7%。

(二)学生于法律基础课的受益程度偏低

法律基础课涵盖了各部门法律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学好法律知识,可以开拓学生视野,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但现实中,该课程并未真正发挥其作用。

调查中,11.6%的学生认为法律基础课对生活有实效,48.6%的学生认为“受益不大”。这些数据表明当今高校法律基础课的实效性并不乐观。同时,在某种程度上,由于法律基础课对学生的受益程度低,也影响了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兴趣度。

(三)教师教学水平和方式有待提高

法律教育作为一种理论性、实践性相结合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而现实并非如此,大部分高校对该课程教师的培养远远不及其他专业教师,加之高校连续几年扩招,师资严重不足,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兼职“两课”教学现象相当普遍。

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法律基础课教师无论在教学态度还是知识储备方面得到了学生的肯定。但是,27.2%的学生对教师的知识储备“基本满意”;在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方面,只有23.7%的学生选择“我喜欢参与,喜欢回答老师的提问”;38.2%的学生选择“我喜欢参与,但是只喜欢跟旁边的同学交换看法”;31.2%的学生选择“我不喜欢参与,但我喜欢听老师和同学说”,后两者比例之和高达69.2%。这说明教师在授课时不重视课堂互动,忽视了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作用。缺少互动的课堂,没有了学生的参与,课堂效率可想而知。

三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对策

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对法律基础课的态度以及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现状令人堪忧。种种问题的出现与学生个人因素不无相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高校法律基础课的问题所在,并找出提高该课程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一)明确课程目标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前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设的初衷之一在于通过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教育学生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因此,该课程不仅要让学生初步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提高法律意识。知识教育是手段,观念教育是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而现实中,法律基础课作为公共课,课程数量设置不仅少,而且学生上课目的仅仅是为了考试。鉴于此,要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使法律基础课取得实效,最重要的是要端正与明确法律基础课的课程目标,使学生树立和培养法律信仰。

(二)教师素质的提升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保障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保障。79.8%的学生认为是否喜欢法律基础课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态度”,可见教师素质的关键性。高校扩招,学生数量剧增,导致师资欠缺,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因此,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进行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培训。在引进专业人才的同时,可以在校外聘请资深法官、律师来充实师资。

教师自身也应提高素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感染学生。同时积极了解立法动态,主动接受新信息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授课时不仅要语言生动,而且还要善于提出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活跃课堂氛围。

(三)关注“特殊”群体,实现法制教育的持续化

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同群体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存在一定的差异化。文科生和理科生法律意识差异较为明显,理科生低于文科生;女生法律意识低于男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文科生学习的内容涉及法律;性别的差异决定了男生较女生多关注法律、政治。因此,我们应在进行课程设置、授课方式选择时多关注这些“特殊群体”。

高低年级的数据比较已经表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已经不能有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社会阅历的增加,高年级学生法律意识和知识掌握原本应高于低年级学生,但事实上两者差异性并不明显。因此,法制教育不能“虎头蛇尾”,只在低年级开设法律基础课,而忽视了高年级学生的后续法律教育,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而应实现持续化、常态化。

(四)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关键

在关于法律基础课教学存在问题的调查中, 11.6%的学生选择“非常有效”, 35.8%的学生认为“比较受益”, 48.6%的学生认为“受益不大”。为了分析“学习兴趣”、“法律基础课受益程度”、“学生上课表现”三者是否存在相关性,笔者对数据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显示三者存在极其显著相关。加强法律基础课针对性、实效性,基于学生需求,选择具有时代感的内容是当今课程改革的当务之急。

教师应对教学内容进行重构,内容应贴近学生生活,集中在他们最熟悉的就业、兼职、知识产权、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部门法律,为其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五)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式,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

法律科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密切结合的学科。如果教学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理论便成了空中楼阁。

调查中,在问及喜欢何种授课方式时,59.3%的学生选择“参与社区的司法实践活动”,61%的学生选择“聘请法律工作者开设法律讲座”,25.6%的学生选择“法律知识竞赛”。同时,在问及考核方式时,31.8%的学生选择“开卷考试”,36.4%的学生选择“提交论文”,而只有9.8%的学生选择“闭卷考试”。因此,我们可以把课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理论教学,在教学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多运用案例教学、讨论时教学方式,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另一部分为实践教育,实践课可以灵活多样,如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法律讲座、社会调查等,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

除此以外,还应当改进考试方法,实行闭卷与开卷、写调查报告或小论文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试办法,注意考察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本研究凸显了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以及当前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但是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改革,加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是一项综合的工程,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

参考文献

[1]崔洪弟.教育与心理统计中SPSS的应用[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

第3篇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者;育人功能;法律援助;有效性

志愿服务工作是高校团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广东省为例,目前该省已经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协会和服务总队、服务队、服务中心组成的志愿服务网络。《广东大学生志愿者激励机制研究》显示:目前全省共有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136个,志愿服务队28771个,服务中心7000多个,每年都有不计其数的大学生投身到志愿者活动中。研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育人功能的有效性问题,对于大学生研究服务地方有重大意义。

一、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现状

(一)当前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活动情况

1.传统的线下志愿活动蓬勃发展:传统的志愿者活动形式多样,主要包括有:社区服务、支教活动、法律援助、环境保护、为大型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等。在广东省乃至全国各地的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大部分都是由学校团委有关志愿者工作的部门领导下开展的。此外,设有法律援助平台的高校还定期招募法律志愿者,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

2.线上志愿活动发展态势迅猛: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已经渗透到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强化了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时代性。2015年2月13日,团中央《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网络文明志愿者主要活动是配合省内高校,借助新媒体力量维护网络文明。以肇庆学院为例,我校的队伍已有6000余人。广东省141所高校完成约30万名网络文明志愿者的注册。

3.高度重视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中国知网收录了“大学生志愿服务”期刊文章46920篇,其中2015年发表的有4620篇,博硕论文23612篇,其中2015年发表的有442篇。相关论文主要是针对研究国内外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比较、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建设、大学生志愿服务平台的建设、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德育功能等。以肇庆学院为例,我校政法学院在2015年广东省攀登计划成功立项《“地校合作”之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的构建与实践》,重点研究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支持与管理。

(二)发挥大学生志愿工作育人功能的成效

1.大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在校期间是形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大学生志愿服务始终紧扣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于无形中开展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志愿服务提倡“奉献、互助”精神,这是一种高尚价值观。开展和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接触到社会弱势群体,利用所学知识,奉献自身力量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和谐文明、公平正义,诠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强化实现了高校实践育人的办学理念:从思想道德的构成看,道德的认识、情感、信念反映在前形于内,道德行为体现在后显示于外的。大学生道德修养发展程度是检验高校实践育人质量的标准。大学生志愿服务适应了大学生思想道德发展要求,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有效的活动载体。大学生志愿服务实践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相结合,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当前发挥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遇到的困境

(一)志愿服务组织架构模糊

各高校的志愿服务组织,有的由高校团委指导,有的由各院系指导,组织架构较为模糊,组织运行效率较低。以高校法律援助平台为例,大部分是作为院系的教学机构,而不是专门的志愿服务组织。院系的教学机构更注重的是实践教学,而不是强调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团属志愿者工作部门与法律援助平系并不密切。两者既不是同级协作关系,又不是垂直管理关系。在此状态下,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可能会脱离志愿服务的精神,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短缺

大学生志愿组织作为一个公益组织,没有有偿服务带来的收入支撑其日常运作,只能依靠学校的专项经费支持。相当多的高校法律援助平台作为院系教学机构,其经费只能从实践教学经费里调用,实践教学不只是法律援助平台的开展,因此其经费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部分志愿服务活动是结合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这些活动能有培养计划的专项经费支持,但也只是阶段性,而且针对特定活动。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会在一定程度削弱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性,使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失去对象,甚至失效。

(三)志愿者培训体系薄弱

大学生志愿者虽然有一腔的服务热情,但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培训却往往不受重视,导致志愿者形象受损甚至引发安全事故。比如,在对留守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等弱势群体进行志愿服务的时候,就要求志愿者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又比如,在进行法律援助过程中,接访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不掌握一定的交流技巧,就无法从当事人口中得到更加关键的信息,甚至有可能使当事人情绪波动。

(四)志愿业务指导欠缺

当前,各个行业对高校志愿服务工作指导都较为欠缺。以高校法律援助工作为例,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第二十条“对于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安排其所属人员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承办。”中提到了“其他社会组织”包括高校法律援助平台,换言之,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案件来源之一就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还有另外一个渠道是当事人直接联系高校法律援助平台。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后者几乎是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唯一案源。获取案件的渠道单一,案件的数量不稳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育人功能的基础无法得到保障。

三、加强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育人功能有效性的建议

(一)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

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知名度不高会制约其案源的数量,影响其发展,应当借助重要契机提高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知名度。如在12.4宪法宣传日在社区街道派发宣传单、发起签名活动等。在暑期三下乡期间,开展法律宣传下乡、法律咨询下乡、法律小品下乡等活动,同时进行法律意识等主题社会调研。

(二)保障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的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是志愿者活动的重要支撑,专业性强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应当受到院系的支持。相关院系应该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支持专业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同时,高校团组织作为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应该在经费方面予以一定程度的支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经费除了上述渠道,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经费。《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法律援助志愿组织可以向政府寻求帮助,通过政府支持政策寻求有实力的企业的资助。

(三)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组织的合作

高校志愿者的组织应当主动寻求与其他相关社会组织的合作,这是顺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的必要途径。除了和地方政府合作之外,还可以和社会团体或人民团体合作。比如,消费者协会、妇联、残联等组织,都可以为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工作搭建平台,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并使大学生得以在实践中锻炼自己。

(四)加强志愿者的系统培训

志愿者的培训必须是有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性强的志愿服务就要接受专业培训,比如法律援助志愿者就必须要接受专业的老师或者专职律师的指导。在培训之后,对志愿者进行一些简单的测试,不过关的再次进行相关培训。大学生作为拥有专业知识和高素质的特殊群体,成为了青年志愿者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志愿组织和服务活动有着异于其他组织的特色,但是也存在问题,地方组织和高校应当继续加大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扶持力度。志愿服务的有效开展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表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小步,社会文明发展的一大步。

参考文献:

[1]刘梦文.广东大学生志愿者激励机制研究.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2003-07-21.

[3]刘冰.广东省高校青年志愿服务培训现状调查.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11(7).

[4]孙蕾.大学生志愿者组织及行动的特征、问题与对策.学会.2010(2).

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 法治人格 思考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2)15-0004-02

作为现时代的大学生,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博深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健康、健全而稳定的法治人格。现代法治人格是公民主体把法治精神内化为自身稳定的心理品质,并外显为持续的行为选择的综合统一体。在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的教学中,我们要有意识地对大学生进行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注重大学生的人格教育特别是“法治人格”的培养,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 人格与大学生法治人格

人格教育是社会和时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与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让人越来越背负不起且愈加严重的生活压力等都要求当代大学生不仅要有高度的科技文化水平,还要具备过硬的心理素质和稳定而健全的人格。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也必须及时转变教育观念,高度重视大学生的人格教育,增加人格教育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人格培养方式,有效地发挥人格培养作用。

人格是人社会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以及在社会各领域中所表现出来的情商和智商的综合,并体现为主体在直接或间接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表现的政治素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知识修养、审美趣味及心理健康等状态。哲学、政治学、心理学等都曾对人格进行过专门的论述,但归根结底,人格应是个体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主体特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主体所具有的各种文化、道德修养、审美情趣、行为选择等同社会实践要求相吻合,也是主体所追求的社会价值的体现以及社会对主体所进行价值评价的客观标准之一。因此,完善的个体人格不仅包含了个性心理特征和个性意识倾向的完善,还包括了个体智力、意志力、知识结构和道德行为理性的培养等多种因素的完善,是个体积极调整自我认知、情感、意志等心理因素并期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和积极的评价的表现,体现着一个优良社会公民所追求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

塑造大学生的健全人格,需要学生全面而辩证地理解理论与现实、自我与他人、人生与社会等关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过程中全方位调动各方面的主客观因素,把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与完善、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培养其理性认知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其情商与智商有机融合的综合智力的发展。

原理课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统帅课程,更应义不容辞地完成这项任务。这就需要有效发挥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双渠道作用,注重培养学生科学正确的法治观,塑造学生健全稳定的法治人格——个体能够科学的、全面的、客观的、辩证的认识法治与现实,自觉地、理性地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进程之中,理性地对待社会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自觉地促进社会的进步。这些正与

* 本文为2009年度石家庄学院社科类教改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模式研究》的成果

(编号:jgxm-2009004a)

现代法治人格所需要的理性批判精神和宽怀、宽容等精神品质相契合,能正确指导大学生合理地处理个人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现实与未来的关系,增强大学生作为社会公民应有的时代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为促进国家法制社会的建设、大学生顺利实现人的社会化奠定坚实的实践理性。

二 在原理教学中培养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实践探索

1.确立大学生法治人格培养的理念

树立培养大学生法治人格的理念,首先应明确人格培养在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核心地位,把人格培养和知识教育、素质提升以及能力培养融为一体,把知识体系的传播和人文精神的培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能理解为单纯的知识教育,也不能理解为单纯的思想政治教育,而应该是思想政治素养与人文素质的有机培育,其中包括法治观教育在内的法制观念教育、法律思维教育、法律素养教育,民主与自由教育,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教育等。

2.在错综复杂的知识体系中深化大学生法治人格教育

第一,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理论为主线,奠定大学生健全的人格基础。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理论的出发点与最终归宿。实践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人类社会生活本质上就是实践的。人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拓展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并通过积极有效的实践实现并提升了人生存的价值与意义。人的实践过程本身就是不断超越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必然从实质而言是各种事物自身的规律,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于必然而言的,它不是对必然的违背,而是对必然的遵从,只有遵循必然才能走向真正的自由。对这个理论的正确理解与把握,有助于大学生合理合法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充分认识到只有把自己的言行控制在道德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获得个人成长中需要的道德支持与法律保障,也才能真正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思维;必要性;途径

对于一位当代大学生来说,学习了法律知识,掌握了法律条文,未必就能够运用法律,还需要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一种特殊的思维,它以合法性为向导,要求在面对有关事件时,学会用法律的目光来看待,去分析其合法与否。当遇到有关法律纠纷时,能够迅速想到有关的法律程序、诉讼、仲裁、复议等,并知道该怎么去做。当认定某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时就坚决抵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思维能力还指一定的法律推理能力,即能够把有关法律事实置于有关法律规范之下,从而得出一定的法律结论。只有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树立起法律权威,才能够自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用法律去评价社会现象或个体行为以及运用合法的方式去实践。所以,要加强高校大学生法律思维的教育,培养新一代的知法、懂法、会运用法的青年。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的必要性

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需要一个过程,甚至是长期的过程,需要研习者自己去努力,去追求。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却是必要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它是一个人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关键。当代大学生在法律基础的学习中应自觉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

(1)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是当代大学生在面临法律事务时能够良好解决的重要条件。我们知道,所有的法律事务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人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维系着社会的公平和稳定。而这些事务一般都比较复杂,涉及到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如果一个人没有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就难以从法律的视角来观察、分析、判断这些问题,难以使这些问题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解决,可能会出现对这些事务的处理违背法律和法治精神的情况,最后甚至会出现采取非法途径来解决这些纠纷的可能。如此以来,不但于事无补,甚至还可能带来更大的麻烦。

(2)良好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有利于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我们常说法律是一门艺术,一门技艺,对于一件法律事件的处理,一个具有良好法律思维素质的人与一个不具备良好法律思维素质的人即门外汉来说会有天壤之别。这就好比一个有经验的熟练工和一个刚进来的学徒工对于同一个技术活的处理一样。法律也是讲求效率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效率在很多时候就是事情解决成败的关键。因此提高法律事务的处理效率,迅速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对当事人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3)法律思维方式是法治思维的深层次部分,是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之一。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人治思维,从而实现向法治思维的转变。法治思维包括人们的法律观念、思维方式等一系列因素,其中思维方式的转变是关键。因为思维方式是埋藏在社会文化中的最深层因素,也是最核心因素。只有一个社会的民众在思维方式上实现由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的转变,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大量的立法,法律文献的数量用“汗牛充栋”来形容并不为过。然而,我们的法治建设却一直不理想,走了很多弯路,改革开放前甚至还长期处于人治思维的统治之下。 就今天来说,在许多地方和方面还可以看到人治的影子。因此,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就必须努力让人们尤其是当代大学生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的途径

(1)加大依法治校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高校要加大依法治校力度,在事关学校发展等某些重大决策,以及修改和完善一些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时,都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保证所制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做到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且,还要坚持予以严格执行、认真实施,使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和良好的校风。还要与教育主管部门、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净化好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校园及其周边不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非法书摊、网吧等场所,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并与家庭、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构建起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相结合的学校、家庭及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为大学生走向社会,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合格人才。

(2)完善法学教学课程体系。高校要恢复“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进行修订,保留原法律制度为基本内容的体例不变,规定为全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考试课。通过公共选修课来开设一些法律课程,如婚姻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来弥补“两课”教学中对法律概念、法律条文解释过浅、理解不深入的 不足,并且可以规定公共选修课学分中法律课程学分需占一定比例,以此来督促学生的学习行为。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在各专业课程计划中开设一些与该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让法制教育与专业 教育相结合。如在理工专业中增加专利法,在文科专业中增加著作权法。这样的结合更能激发大学生的求知欲,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习效率 。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育。高校要配备合格的师资,任课教师具有法学专业学习和教育背景,定期安排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和一定任职年限的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到大学课堂进行专题讲座,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让学生真实、亲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和作用,对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奠定基础。任课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要侧重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还要依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最新标准和要求,把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规律,综合利用各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既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又要使其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创新,改革教学方法,摒弃传统的“说教式”“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引入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法,将精心准备的典型案例及其热点问题带入课堂,理论联系实际,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是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内在动力。

参考文献:

[1]王勃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期刊论文]-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3)

第6篇

关键词: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社区教育;学生参与;军训;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6-0006-02

一、以社区教育方式推行法规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简称UIC)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于广东省珠海市携手创立,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

自2005年成立至今,UIC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独特教育理念的国际化大学――博雅卓越,培育全人,开放创新,发展四维。即,以创新而具有动感的方法整合国内、国际教育资源;倡导并推行深具国际特色又具本土文化的“全人教育”;透过吸纳中华古典及西方文化资源,倡导博雅教育;发展一个创新的包括“师、生、家、国”在内的“四维教育”模式来推动全人教育。故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领域,UIC贯彻其教育理念,以创新、多元化及具有动感的手法来推动建设校园法治文化,以社区教育方式代替现国内高校普遍采用的课程单一教育方式。

社区是指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有一种认同感的人们所结成的多种社会关系、从事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其构成要素包括:一定数量的人(主体)、一定的地域(载体)、独特的文化和制度(标识)、一定的凝聚力(认同感)与一套相对完备的设施(依托)。不同的社区组成决定了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性等,这些对生活于该社区的人们的观念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UIC踏入第五个年头之际,为全面加强全校学生的纪律意识,提升UIC的整体学风校风,自2010年1―3月,学校学生事务处着手开展了“UIC第一届校纪校规教育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这些活动规范学生的在校行为,树立学生基本的法律意识,从而减少违规违法行为,创造良好校风。

二、以学生原创参与制作与设计的社区教育内容

第一届校纪校规教育系列活动包括:新生军训校纪校规讲座、开学日派发《校纪校规宣传》小册子、《小镇快讯》公布违规违纪学生的姓氏和违规的事件以及所受到的处罚、宿舍违规突击检查与学生原创“校园纪律DV”等的活动。

1.一月份新生军训校规校纪教育。特别邀请了保卫处助理处长许保华老师对新生进行校纪校规及宿舍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UIC的管理制度。

2.学校学生事务处于寒假期间制作了《校纪校规宣传》小册子,并印制了4000份在开学报到日派发给全校学生。小册子摘录了UIC宿舍规则的重要内容,纪律处分的流程及步骤,并附带三例曾在UIC发生的违规事例,以及一例在其他高校发生的真实违规案例。《校纪校规宣传》小册子的制作及发行是期盼以真实案例结合现有规则告诫学生要遵纪守法,远离危险。

3.学校学生事务处编辑发行的第三期《小镇快讯》中,公布了自2009年1―12月期间学生纪律委员会对违规同学的处理结果。小镇快讯以匿名、隐藏部分学号的形式公布处理结果。

4.三月中旬宿舍违规突击检查。学生事务处―学生学习型社区发展组的全体组员,外加学生事务处副处长、保卫处助理处长,一行13人,对宿舍区进行了违规突击检查。于当晚发现的违规个案按相关宿舍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5.三月末晚,在文化小镇(宿舍区)博雅小剧场播放了UIC学生原创的“校园纪律DV”。这部DV是学生事务处邀请影视系同学拍摄制作的,我们期许运用本校的学部资源优势,以学生的眼光诠释宿舍规则。其中50余位同学参与拍摄,数10名同学通宵达旦剪辑、制作。DV片长30余分钟,内容以夸张的形式表现了宿舍违规,诙谐、幽默,但又不失稳重,调侃、冷讽,却又暗含真理,在播放当晚得到了到场学生的一致好评。凡参与此系列活动的同学均不同程度地反映此类校纪、校规教育活动脱离了枯燥的模式,更贴近学生,更为学生所接受。在第一届顺利开展的基础上,2011年迎来了“UIC第二届校纪校规教育系列活动”。

三、在军训中融入法规教育

在第一届的系列活动项目的基础上,学校学生事务处本着创新与多元化推动整个活动的开展以及更为学生所接受与了解整个活动的教育目的,除了对原有活动项目形式上的改变,还增加了派发宿舍规则书签等活动。

在对新一届新生军训校规校纪教育活动上,我们改以展示3个真实违规案例,让学生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分析个案并讨论出处理结果,然后再做报告。此形式的改动能让学生更积极地思考分析个案,认识了解违规违法的严重性与熟悉宿舍规则。而第二届的校纪校规宣传DV继续由影视系同学担任编剧与拍摄,而本届的整个作品风格则是轻松、幽默、温馨与感动。此次作品除了在宿舍区的小剧场播放以外,还上传到网上共享,以及在新生入学后在课程上播放,得到了新老生的一致好评。

学校学生事务处除了在开学日派发《校纪校规宣传》小册子外,还设计了一个系列宿舍规则的小书签并进行派发。书签的设计感强,与宿舍规则贴切度高,旨在更深入学生生活中去提醒宣传校规法纪。

四、以校园社区服务令替代单一惩罚模式(教育违规学生)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除了正面推动宣传教育,如何教育在校违纪违规的学生也是建设校园法治文化的重要一环。内地高校普遍采取根据学生违纪违规的严重程度给予留校察看、记过、休学与开除的惩罚模式。而UIC结合了内地与香港的惩罚模式,增加了校园社区服务令。违规学生除了需要受到档案记录上的处分外,更需要履行小时制的校园社区服务令。此项处分旨在令学生在为同在一个社区生活的人的服务中,认识到他自身的行为对周边社区同学的影响,从实际中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从而减少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的机率。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而成功并有效地建设的推动更是艰巨。特别对于建校时间尚短的UIC来说,更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前进。在两届UIC校规校纪教育系列活动成功有效的开展下,继续贯彻博雅卓越、培育全人、开放创新、发展四维的独特国际教育理念,UIC将脚踏实地,多元化地建设推动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并将校规校纪教育系列活动的社区教育方式作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点,进行全方位的辐射教育推广。

参考文献:

[1]杨川.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10.

[2]颜素珍,刘桂占.大学生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12).

[3]张智.论我高校法制教育的完善[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5.

[4]吴承红.大学生法律素质培育与高校法制教育研究[J].科教文汇,2007,(6).

[5]周雄文.论法律教育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2,(16).

第7篇

论文摘要:养成教育是我国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体育专业大学生有其不同于其它专业学生的特征,高校教育者在对其实施养成教育过程中,需要有的放矢。本文从体育专业大学生的特点入手,分析了体育专业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内容和开展养成教育的几个重要环节。

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公民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大学阶段是人一生的重要阶段,养成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笔者以从事体育专业大学生的辅导员工作实践来看,加强体育专业大学生的养成教育非常必要。

一、养成教育的内涵

养成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养成教育是指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及其教育。广义的养成教育是一种使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教育,是使人具备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素质技能的教育。养成教育的内容广而细,它不但对学生进行品德行为指导,同时也要对学生进行生活、学习、个性和社会行为等方面的指导。 

总的来说,养成教育一种培养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教育,是教育者通过一系列教育训练活动,将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受教育者自身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过程。养成教育的内容十分广泛,如培养文明礼貌习惯、学习习惯、卫生习惯、语言习惯、思维习惯等等。

二、体育专业大学生的特点

体育专业大学生作为高校学生中的一个群体,既有普通大学生的共性,又有其不同于其它专业学生的特征,高校教育者在对其实施养成教育过程中,需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具体来说,体育生明显表现出以下特征:

1.自理能力强,但缺乏自律性

体育生由于长期参加大强度的体育专业技术训练,比较能吃苦耐劳,绝大部分的体育生进入大学后自理能力很强。但同时又比较自由散漫,不善于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迷恋电脑游戏、满口脏话、无故旷课、打架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

2.文化理论水平较低,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

由于体育生从事专业技术训练挤占了文化理论学习的时间和精力,使他们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而忽视文化理论课的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刻苦精神。上课迟到、早退、注意力不集中,上课说话等现象非常普遍。

3.个人主义思想严重,集体观念比较淡薄

体育专业学生大多争强好胜,喜欢表现自我,独立性很强。但是有些学生在集体生活中则表现出我行我素,而忽略他人感受。如有的同学因为个人的不良习惯,直接影响寝室成员的学习和生活。也有的凡事只考虑自己的得失,不愿参加集体活动。

4.接受新事物能力强,但缺乏坚持性

体育生外向活泼,反应迅速,接受新事物能力强,适应新环境的速度也很快。他们好奇心强,有激情,做事积极,但又缺乏坚持性。如大一之初,很多同学加入了学校各级社团组织,但新鲜劲一过,面对一些琐碎的具体事务时,很多同学往往不能持之以恒而选择了放弃。

三、体育专业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内容

养成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学生的养成教育状况反映出其个人的综合素质水平,也反映出高校的整体风貌,更反映出当代社会的道德建设水平和文明程度。高校的养成教育,由高校的培养目标、培养手段和育人环境所决定。教育者需要充分考虑体育专业大学生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养成教育。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确保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繁荣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其明确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社会主义法制和校规校纪教育

高校是大学生接受系统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渠道。当前大学生法制观念较淡薄,法律素质较差。高校教育需要加强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此外,还需做好校纪校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养成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 转贴于

3.文化素质教育

较好的文化素质是学生未来自身发展的必要条件。体育专业学生普遍文化基础较差,在学习中又重专业轻文化。但要想在未来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足,文化素质非常重要。因此,对体育专业学生的养成教育中,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获得必要的知识技能,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4.身心素质

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健全的心理素质是衡量体育专业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标准,也是现代人才的必备条件。身体健康,才能有足够的体力、精力;心理健康,才能有坚强的意志力、适应力、自信心和稳定的情绪等去完成专业学习,掌握专业技能。

5.礼仪规范教育

加强对大学生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教育,是学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现代大学生,自身拥有良好的礼仪规范行业非常重要,是个人修养的体现,也是成功的社会交往的前提。礼仪规范涉及大学生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如仪容仪表、举止谈吐、待人接物等。体育专业大学生,要从日常生活小事入手,行为文明,培养自身修养,提升个人形象。

四、把握体育专业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几个重要环节

1.入学教育

新生入学阶段是养成教育的关键时期。入学之初,学校积极开展校纪校规学习、法制安全教育、专业思想教育,特别是通过新生军训,引导学生增强法制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使学生从思想上、生活上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

2.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育的重要方式,目前已经开设了一些养成教育课程,如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大学生社交礼仪、心理健康教育等,有的课程在教学中,涉及到了很多养成教育的内容。不论是否专门的养成教育课,教育者都要通过自身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心理、学习和行为习惯。

3.课外实践

养成教育是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的统一体,实践训练是养成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通过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提供校内外社会实践机会等方式,注重在实践中引导学生将养成教育的理论,深刻内化为自我行为,使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个人修养及行为习惯。

4.网络教育

网络已成为大学生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影响大学生理想信念、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的重要途径。教育者要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和多元性,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宣传,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

高校教育者应该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过程中,循循善诱、循序渐进地对体育专业大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同时也应认识到,高校对体育专业大学生的养成教育只是一个方面,学校、家庭、社会必须要做到协调一致,共同教育,才能形成养成教育的良好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春魁.养成教育的含义、特点、功能及本质[J].邢台学院学报,2004(2)

第8篇

    论文关键词 大学生 就业法律意识 原因分析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毕业即失业”一语道破了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困境。“就业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校、社会、体制的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而综观近年来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发现,大学生在就业时不仅要接受“难”的挑战,还要面临“险”的威胁。其中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普遍欠缺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法律意识的欠缺一方面导致大学生自身权利得不到保护,另一方面大学生的有些行为也损害到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这种损害最终又会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度的进一步增加。因此提升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保障和促进大学生就业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表现及影响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由于法律意识的欠缺,导致大学生自身权利受损。比如第一,性别歧视,尤其是女大学生在这方面最为明显;第二,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或者以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第三,试用期的滥用;第四、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霸王条款”。大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只有签与不签的选择权,而没有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的权力,所以面对用人单位的一些“霸王条款”,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第五、由于法律意识的欠缺而造成的其他一些问题如:中介陷阱,传销陷阱、虚假招聘等等。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无一不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欠缺造成的,面对这些问题,很多大学生不知道如何正当地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对于自己所受的损害无动于衷,而有些学生虽然意识到了权利被侵害,但是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下,很多人选择了忍气吞声,不敢与用人单位相抗衡。虽然生活中也有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但是这种案例却少之又少。所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欠缺很容易给自己的就业权利带来损害。

    大学生就业中法律意识欠缺的另一个表现则是其自身的有些行为会损害到用人单位的利益。比如,有些大学生为了获得用人单位的关注,在求职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各种材料,骗取用人单位的信任和好感;其次是有些学生在求职的过程中“骑着马找马”,会和很多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意图从中选择自己最为理想的一个。以上这些行为在很多大学生的意识里面并非违法,最多只算是不道德而已,但是这些行为已给用人单位的利益带来了损害,并且这种行为的负面影响最终也会再回到大学生群体中。因为用人单位在有了前车之鉴后,必然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所以必然也会给大学生的就业增加一些新的限制性条件,这样的结果只会再次加重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所以,大学生就业中法律意识的欠缺,不仅使其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也会损害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这种损害最终又会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度的进一步增加。

    二、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就业中法律意识的欠缺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总体来讲,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主观原因——大学生自身认识的偏差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主观原因在于大学生自身对于就业缺乏全面的认识,对于学法和求职的关系也缺乏正确的看待。

    就业不仅仅是一个结果,即找到一个适合于自己的工作,还在于如何找到一份工作。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引导下,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有了很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近年来随着大学毕业生人数激增以及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出现结构性错位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就业难以实现供需平衡,因此“就来难”就不可避免。而大学生在就业中又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就业法律意识普遍欠缺,所以在就业中不仅要接受“难”的挑战,还要面临“险”的威胁。之所以“险”,就在于就业过程中大学生权利屡遭侵犯。同时大学生自身在求职过程中也会出现违法现象。所以如果大学生对于就业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不了解学法对于求职的意义,就不可能主动加强自身的就业法律素养。

    (二)客观原因——学校、家庭教育的缺失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客观原因主要在于教育,其中一方面是学校教育;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

    1.学校教育方面:

    第一,高校普法教育中职业法教育的缺失。我国目前有不少高校设有法学院,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部分受过专业法学教育的学生在全国大学生中所占比例毕竟是少数。虽然高校课程设置中会针对不同的专业开设一些专业法课程,如针对保险专业的《保险法》等等,但这些内容对职业生活来讲并不具备系统性,而且并非所有的专业都开设了专业法。所以学生对于系统的职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另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也难以独担重任。虽然基础课作为一门高校必修课,担当着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而且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也是基础课中的内容之一,然而基础课存在着内容多课时少的缺陷。另外教材内容的设定是以普法为目的,因而涵盖面虽然很广,但是具体到每一部分,信息量却极为欠缺,而针对职业生活中法律的介绍只是整个教材法律内容的一小部分,其信息量更是可想而知,所以囿于各方面的限制,仅依靠基础课来开展大学生的职业法教育也存在很大的困难。

    第二,就业指导工作的局限性。近年来各高校都设置了就业指导中心,并开设了就业指导的课程,帮助大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社会职业需要,选择并确定有利于发挥个人才能和实现个人理想的职业。然而在实际教学和工作过程中都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从就业指导队伍建设上看,目前在各个高校中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较为庞杂,素质也参差不齐,并且绝大多数缺少法律专业背景,对于大学生就业中极为重要的一些法律法规缺乏全面正确的解读,更不可能对学生做出较为专业的指导。从就业指导工作内容上看,指导工作侧重于政策的解读与落实,现时代求职、择业观念的树立,求职技巧的培训等,这些内容对大学生就业无疑也是很重要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大学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屡屡出现的侵权与违约事件,这些内容的培训显然无法应对以上问题,所以在当前和今后的就业指导工作中必须帮助大学生树立依法就业的理念,提升其就业法律意识,保障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各项合法权益,并推动其在求职中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家庭教育方面大学生求职不仅对其个人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其家庭也同样如此,因此在大学生求职的过程中,不乏有家庭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然而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每个家庭所能关注的程度与范围也不同。相对于“富二代”来讲,“出身贫寒、社会关系缺乏,求职过程中全靠个人奋斗”则是“贫二代”的简单特征。对于“贫二代”来讲,求职完全是一个人在奋斗,父母缺乏广泛的社会关系和相关的法律常识,因而对子女的就业所起到的指导和教育作用也是有限的。所以此时大学生本身所具备的就业法律意识对其求职的意义是极为重要的。

    三、提升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探索

    如前文所述,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于大学生的就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大学生求职来讲,可以克服其心理弱势,防范于未然,在出现问题时也能帮其走出盲区,从而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权利;而对于自主创业的同学来讲则能增强其创业的信心,加大创业保障。因此笔者针对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课程设置的针对性笔者建议各高校本着以学生为本,为学生负责的思想,设置一门针对性较强的课程,由从事法学教学工作的且经验丰富的老师主讲,内容以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为中心,自成体系。这样一来,培养目标非常明确,这样一门课程能帮助学生对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并结合大学生打工、就业和职业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案例,重点讲解一些常用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解决他们学什么、怎样学的困惑。

    (二)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针对目前学生就业中涉法问题的不断出现,为了真正实现就业指导工作为学生服务,就必须从各个方面提升队伍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只有先把整个就业指导队伍的法律素质提升起来,才有可能对学生就业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真正起到帮助。所以,必须通过培训、进修、以及及时补充具有专业法律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等方法来提升整个队伍的法律素质和知识结构。

    (三)加强维权平台建设虽然在大学生就业的过程中,我们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能有效地防范种种问题的产生,但是,仅有事前预防是不充分的。因为大学生的就业环境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提升也需要一个过程,因而在就业过程中有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对大学生就业的指导和帮助应是全程的,多样的,一个高效的维权平台的建设将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比如可以在就业指导机构设置专门的就业法律援助。针对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出现的侵权、违约等问题提供咨询,并帮助他们制订维权方案。同时,学校的法律援助也可以和社会上的法律援助有效结合。

第9篇

关键词:职业化;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

法学应用性强的特性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必须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即职业能力,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其职业能力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一种方式。当前,凡有法学专业的高校都纷纷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地方高校也不例外。但是从当前法科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其职业能力还有提升空间,也反映出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效性亟待增强。

一、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职业化趋势分析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教高司函〔2004〕259号)指出,高等学校应着眼于国家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随着现价段依法治国政策的大力实施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法律职业人才,法学教育为了适应这一社会需求,也越来越注重对法科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此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的主要任务,明确了法学教育职业化的走向。

职业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两个方面。职业技能是指学生毕业后为就业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毕业生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是能否顺利找到工作的前提;职业伦理指的是关于从事某种职业的群体或个体的一些总体性的价值要求,即指狭义上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强化必须建立在实际操作的基础上,职业伦理的培养即价值观的培养,必须建立在实际的生活中。总而言之,职业技能的训练和职业伦理的教育离不开日常的生活实践,必须在实践环节中加以提高和增强。因而,在法学教育中,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来说,实践教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可见,中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走向是明确的,作为应用性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地方高校应该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为导向对其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增强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当前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缺乏实效性的原因分析

(一)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内容缺乏规范性、系统性

当前,法学教育要重视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各高校法学教学团队的共识,各地方高校在课程设置及专业建设方面已经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投入,但是总的评价,法科毕业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不足,实践教学仍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因素有很多,但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内容缺乏规范性、系统性无疑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目标是方向,目标的不清晰导致实践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导向性。当前,地方高校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能够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应用性人才”,这是一个抽象的表述,但如何判断“应用性人才”并没有一个很清晰、明确的标准,具体到法学实践教学的目标更是比较模糊。同时,法学实践教学内容较为松散,没有一个统一的教学大纲及内容要求,导致各高校在法学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差异很大。大多数法学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都过于重视学科的体系化与基础理论的讲授,这已经不能够适应现阶段社会中各类用人单位对法科生职业能力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是理论与能力并存的社会,法科生只掌握法学理论知识根本无法在社会竞争中立足,法学实践教学内容一定要与法律自身特有的法律职业特点、法律实践操作等各方面紧密的结合起来。

(二)实践教学师资不足,实践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实践教学必须要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及教学基础设施保障,这是提升实践教学实效的关键。目前地方高校受地域、学校层次及办学条件的限制,在师资配置及实践基础设施建设上普遍存在不足。一方面,法学专业应用性强,而实务经验缺乏的师资必然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同时,实践教学需要有针对性的指导,但逐年扩招导致师生比严重失调,师资匮乏与学生数量增长矛盾日益凸显,致使诸多高校实践教学也采用大班教学,这种状态下的实践教学效果自然不容乐观。另一方面,法学实践教学同样需要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创设实践环境,但是目前大部分地方高校对其重视度不够,实践教学基础设施资源短缺,诸如小组讨论、法学实验等等活动无场所展开,这也成为实践教学顺利开展的一大障碍。

(三)缺乏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机制

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机制是衡量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剑目前大多数的地方高校实践教学的评价方式同理论课一样,采取期末试卷考试及毕业论文考核,试卷及论文质量参差不齐,且内容多是教材理论知识。笔者认为,就法学专业来讲,单纯的试卷及论文考试并不能有效的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检测和评价。在现有的这种评价机制下,学生普遍存在突击复习应付考试现象,因而无法获知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无法合理的衡量教师的教学效果。因此,要增强实践教学效果必须要重视对其评价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三、地方高校以提高法科生职业能力为目标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的举措

法学教育的得失成败、法学人才的质量高低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推进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息息相关。面对“法科生就业难”和职业能力低的现状,地方高校应该努力纠正自身弊端,反思现状,积极有效的开展法学实践教学改革。

(一)结合职业能力要求,明确实践教学培养目标,规范教学内容

目标明确才能有的放矢的展_教学,因此,对法学实践教学目标的准确定位,是有效进行法学实践教学的前提。地方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应当顺应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以职业化为导向进行改革和创新。明确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目标,结合职业能力要求,规范实践教学内容。法律职业多样,但总的来讲,各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需要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娴熟的法律技能及良好的职业道德,鉴于此,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应当和法律职业能力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教学内容的设计方面要注重各种职业能力的培养,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系统规范的教学内容。在具体的实践教学环节中,实现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的“融合”、“转化”与“转移”,实现法学学科教育与拓展就业领域的兼顾。

(二)加大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创造职业体验环境

实践教师资源配置及实践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实践教学提供物质保障。实践教学中职业能力的培养需要一定的硬件支撑来创造职业体验环境。其中,师资配置是重点及基础,地方高校应当从培养现有资源和引进外来力量两个方向强化法学实践教学队伍,尤其是应当强化同司法实务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等)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教师“走出去”兼任律师、陪审员和仲裁员等社会实践工作,从而增加教师的实务经验,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同时可以“请进来”一定数量的司法实务部门的人才担任兼职指导教师,其将给实践教学带来大量的实践案例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另外,加大实践教学资金扶持力度,除相关模拟法庭、实验室等硬件建设外,还应当鼓励师生走进社会,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可尝试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协同办学,使学生能够切实的参与实务操作环节,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培养其职业能力。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教学评价在教学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考核方式的科学化,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准确的评价学生整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检验学生对知识掌握的情况。法学实践教学评价机制应当结合实践教学的目标来进行设计,改变传统的试卷考试方式,变为动态监测。法律实务是具有完整性、连续性的操作,因此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不能断章取义,而是应当综合、动态评价。除此之外,对法科毕业生的考核可以不再单纯的采用毕业论文形式,可尝试让具有实务资格的老师直接带领学生参与司法案件,在案件终结后对其进行评价,这样的评价能直接的体现学生的职业能力现状及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结果更科学,也更具有说服力。

(四)以提升职业能力为目标,改进实践教学方式

德国杰出教育家第斯多惠曾指出:“不称职的教师强迫学生接受真知,一个优秀的教师则教学生主动寻求真知。”适当的教学方式对教学目标的实现和教学任务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一些高校的实践教学环节仍然采用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学生被动的接受,无法充分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效果可想而知。法学实践教学欲要实现法科生职业能力的提升目标,建议在教学中采取引探式教学方式,由老师为主导变为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让学生能够切实的在法学实践活动中去感知、体验、学习、思索。

发现问题只是解决问题症结的开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要实现长足发展必须要重视法学实践教学,通过实践教学指导学生把理论知识用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法学实践教学的作用,进一步启发学生对实际问题的思考,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和创造精神,切实提升法科学生的职业能力,从而提升地方高校的办学质量,提高法科生的就业率,为社会输送满足职业需求的高、精、尖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柴丽.地方高校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实效性研究[J].新课程研究,2014(05)

[2]王立民.中国当前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走向[N].法制日报, 2009-11-11(10).

第10篇

治校之道,教师为本。教师队伍的状况,是一所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践行成功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保证。学校的发展和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不断优化。

1、加强师德建设。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师德 4、切实加强诚信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诚信道德修养。

政教处要通过举办“诚信做人”讲故事比赛和“诚信做人”演讲比赛等形式,不断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争取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学生都能恪守“诚实为荣、失信为耻”的道德准则。

5、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法制教育是提高广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内容,通过开设讲座、青春宣誓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

6、广泛开展有益于学生心理、生理健康的活动。

政教处要精心组织开展书画赛、读书征文比赛、演讲赛等活动,学校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这些活动都要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让学生在活动中展示自我、愉悦心情、放飞梦想,使学生蓬勃的青春激情能够得到张扬,达到心理和生理健康发展。

7、努力营造积极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

良好的校园文化是一个学校的灵魂,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本期,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导处都要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下大力气

,通过文化长廊、政教处宣传栏、教导处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标语、家长会等途径,加大我校文化宣传力度,用身边人和事教育师生,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统摄作用,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

(四)完善教学管理机制,打造成功课堂,科研兴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完善教学管理机制,优化教学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落实各种教学制度,切实做好“备、讲、批、考”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1)、优化备课质量。备课要做到五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练习、备教具,而且要达到“备而有用、备而能用、备而好用”的效果,减少无效备课及备课上课两个样的现象。在备课思路上,要树立“以学定教”思想,不能仅局限于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教导处要不定期地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同时强化集体备课、发挥群体智慧,提高成效。

(2)、优化课堂教学。各教研组要通过观摩教学、课例研讨、课堂教学比赛等形式,积极探索“构建高效课堂”的有效模式。在教学目标上要做到“四带进”:教师把尊重带进课堂,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把激励带进课堂,让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体验;把方法带进课堂,让学生学会学习;把创新带进课堂,让学生学会创造。在教学方法上要做到“五让”:新知识让学生在教学情境中主动探究;问题让学生自主提出和解决;重点、难点、疑点让学生讨论;规律、结论让学生总结;让学生带着新问题走出教室。教师要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找到成功,收获愉悦。

(3)、优化作业质量。教师狠抓作业质量,教导处要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出各学科学生作业书写要求。布置作业要适量、适度,要分层、分类;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坚决避免课内作业课外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教导处要认真抓好教师作业规范批改,科任老师要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

(4)、优化评价机制。各个学科要抓好课堂过关检测和单元目标测试,实施课课过关、单元过关策略。检测要突出及时性、实效性、简单易行性。

2、加强校本培训,以研促教。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科研活动,走科研兴教、科研兴校之路。

(1)教导处要制订好本期校本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课题,特别是小课题研究工作。目前我校已实施研究的科研课题,教导处要加强管理,争取尽快结题,通过评估验收。要

全力推进新课题的研究立项工作,立足小课题研究,使课题研究形成规模。

(2)、抓实集体备课,完善合作教研。集体备课要注意发挥集体智慧,要把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目的、课堂教学的流程、教学中关键点等方面内容阐述清楚。

(3)开展高效课堂研究活动,打造教师成长平台。本期,学校要继续开展高效课堂研究活动,教导处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保证活动成功开展。

(4)做好教学论文撰写评选工作。教师要加强理论学习,高度重视教学经验的积累,撰写高水平的教学论文。本期,每位教师撰写一至两篇教育教学论文交教导处,学校将进行量化打分,计入个人年度考核。

3、全力以赴,抓好毕业班工作。初三级包级领导要尽快投入角色,指导毕业班开展工作。要认真研究中考,特别是研究我们过去的备考工作,要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优化和继承好的做法。要加强对初三级风、班风、学风建设,加强毕业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精神文化建设,塑造毕业生惜时如金、勤奋好学、不甘落后、团结向上、永争第一的拼搏精神,营造毕业班良好的学习氛围。

4、要加强“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针对学校学生实际,全体教师都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状况,着手建立“学困生”培养提高档案,注重“学困生”学习情感、态度和习惯的培养,使他们具有严谨扎实的学习习惯和积极进取的心理品质,从而使这部分学生成绩有所提升,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找到成功之处,看到自己的希望和未来。

(五)、建立后勤管理体系,完善后勤的各项管理措施,抓好后勤管理建设。

1、建立学校后勤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学校后勤工作以“服务育人”为宗旨,为学生服务,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2、总务处管理好学校校产,坚持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创建节约、高效的育人氛围。要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效益,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迅速发展,提升学校形象。

3、爱卫会要将定时检查督促与不定时检查督促相结合,确保校园卫生时时处处整洁。

4、加强学校食堂的

管理,加强学生吃饭时段的管理,要做到学生吃饭的有序性,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

5、进一步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创建良好的住宿秩序,保证宿舍不出安全责任事故。通过加强住宿生的自主管理和评比文明宿舍、优秀住宿生等手段,建设良好的舍风。

第11篇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大学阶段则是青少年接受普法教育的最佳时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再高调重申必须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十二五规划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追求公平正义是法的理念,也是德高所在,出产有才无德的大学生绝非高校法律教育所提倡。十二五规划在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一章中强调,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无疑是对目前高校法律教育敲了警钟,要求学校和教师要加快教改,培养德高才重的青年精英,以适应和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1民商法教学现状

法学分应用法学和理论法学两支,非法学专业为适应专业所需所开设的法律课程多从应用法学中选取,实用性很强。如管理类会计专业要开设经济法课程,以应对会计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等证件考试,金融学专业要开设银行、证券、投资、期货等课程,以应对一些证券、期货等从业资格考试,技术性较强的和自然科学领域专业切近的如防汛、防震减灾、卫生、农业等法律法规,其他较中性的如档案、保密、信息、网络等法律法规。倘若没有法律基础,又易被如今社会不公现象所蒙蔽,再加上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尚不明确,信念不稳定,则不能避免对课程内容的断章取义,或只是为了应付考试。民商法应为所有非法学专业所开始,一来因民法为基本法中的基本法,二来因商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②。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因与商法的关系和未来职业的要求,对民商法更应予以重视。其实多数高校为适应社会和学生专业就业所需,早已开设民商法课程,但整体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2民商法课程的特殊使命和性质

高校非法学专业一般在大一均开设一学年或一学期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法学概论、法律基础理论等课程,但由于种种因素,高教版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作为必开课已基本完全取代其他法学基础课程。课时不变、侧重点在道德修养、授课教师多为政教出身,很难说学生能有比较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以方便学习专业法律。本人曾在大一上学期、大二下学期大三上学期为学生讲述民商法,发现很多问题,如学生知道自己是公民,却不知何为公民,知道自己已成年,不知应为哪些行为负责,直称学校为机关,不知政府是法人,被打之后打人称正当防卫。针对这种现象,本人对1000多名不同年级非法学专业学生做过问卷调查,结果表明,95%左右学生认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课非常重要,但只有 15%的认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有开设的必要性。因此,在目前尚不具备充分条件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情况下,民商法课程作为一门衔接法基础理论———应用法基础知识———专业法的课程承担着三个使命。

非法学专业所用的民商法教材内容通常可划分为法基本理论、民商法基础知识(民商法总则)和部门法(分则)三个部分,直接体现着民商法所承担的三重使命。其一,通过对法概念、立法原则等原理的阐释,初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其对法的理念有所理解;其二,通过民法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尤其是主体)、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物权和债权、、法律责任等基础应用知识的把握,学会用法律思维去考虑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现象;其三,根据专业需求讲解合同、公司、证券、票据、银行、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侵权和诉讼等部门法,利用法律工具为专业服务,培养职业责任感,提升职业道德。同时,强调地位平等和公平诚信的民商法最容易使公平正义的法理念为学生所接受,法理念也理应贯彻在课程始终。只有正确的引导和系统的讲授,才能使民商法课程体现法的睿智和魅力,发扬德的光辉和影响。

至于民商法课程性质在整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定位,无外乎公共选修课、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基础课或干脆称为专业应用基础课、专业素质教育课等,只要能结合专业特征科学体现其地位和价值均无不可。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学专业,甚至不把民商法课程作为必修课,仅是任选而已,这与国家法律文化和历史相关,如意大利,其法律专业必修课只占到全部课程的 1/4,法理课则只有 1/7 不到,主要还是考虑满足学生兴趣和不同就业方向的需求,更不用说非法学专业。根据我国教育文化、法律实施现状以及实用主义甚嚣尘上的现象,还是应将民商法作为必修课开设。

《2011 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而且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跟上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作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前沿阵地,高等学校理应将该课程作为必修课———公共基础课或学科基础课开设,公共基础课普及面最广,学科基础课可选择讲授,各有特色。

鉴于民商法课程的特殊使命和性质,开设时间宜选择大二第一学期。③原因有三,其一,高中对应试教育的极度重视使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对社会的认识有限,法知识极为薄弱,加上大一第一学期为公共课,第二学期为公共课和专业入门课,一下子接触到应用法知识,理解很吃力,很多课时浪费在法基础理论的讲解上。而且,民商法作为非主干课程,不会安排一个学年的授课时间。其二,高年级专业知识渐夯实,宽松的学习氛围也使学生接触了很多社会现实,这个年龄段的意念还比较模糊,就业升学压力也越来越大,学生轻理论重实际,很容易曲解甚至蔑视法律条文的规定,这无疑与法的教育目的适得其反。其三,选择大二第一学期开设民商法,一来新闻报纸杂志电视等从不缺少这样或那样的案例,学生理解能力增强,有了一定的法律常识,对社会也有了成年教育初级阶段的懵懂的直观感受;二来专业课开始大量开设,急需理论的正确引导和合理疏通。至于该课程课时数的确定,既不能与纯专业课相提并论,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哲学等公共基础课,还要与高数等基础课相区分,一学期一周一般不应低于6 个学时。

3民商法课程教改建议

课程的定性、课时量的妥当等外在条件都具备,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内因。教师是教育产出的最后一道关口,把握课程教学的每一个细节,从教材的选取、内容的取舍、案例的筛选编排整合到教学方法的创新等,无一不和能否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密切相关。

3.1 教材的选择和内容的取舍

首先要明确教材只是教学辅助手段,尽量避免照本宣科。①选择理论较浅显,和专业相契合的教材。很多教材为了满足不同专业的需求,内容庞杂,应有尽有。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选择法律教材,首先不建议用法学专业教材,尤其是研究型的,比如有很多的专家观点或是流派介绍等。其次不赞成在课堂上使用现成案例教材。转型期中国社会处于“危险期”,这个阶段或简单或复杂的案例俯拾皆是,课本案例虽精挑细选却已失去新鲜感,而且很容易让教师产生惰性。②根据不同专业、专业课的设置时间以及课时量多寡增删教学内容并区分轻重点。例如金融学专业,一般会开设证券投资、银行保险等课程,那么象证券法、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与专业课相重合或相近的内容不必赘述。有些章节比如婚姻、继承等可以直接略去。需要注意的是,民商法中的民法部分是本门课程的基础,如大厦之根基,没有民法的原则精神和基本概念,商法将犹如抽魂朽木,所以不能因与专业不甚明显的关系就将民法章节片面归于教学非重点。

3.2 慎重整合案例资源

完整的民商事案例可以信手拈来,比如一些政府、司法、学术网站等,没有什么比身边生活更能刺激大学生好奇心的。然用于教学教育的案例不能随兴所至,一来课堂讲解完整案例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要紧扣知识点,绝不能旁生枝节浪费时间;二来分解、整合案例需要教师花费很多的精力去研究,不能修改成面目全非的自创产品。任何一位教师的口才都不能代替生活现实,既要保证案例原味还要适合一堂课的需要,因此教师需要全身心投入去备课,不在乎理论有多深奥,而是要在 50 分钟内给学生最崭新最贴近生活的东西,才能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使教学高效产出。还需要提醒的是,案例必然引发讨论,既定判决并非不可质疑,但要把握教学秩序的有条不紊,防止情绪化和反面效果,牢记法律教育的终极目标。

3.3 改进教学方法,活用辅助工具

民商法课程的教师显然必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这些教师在求学阶段接触的教学方法总结起来,有最常见的传统的演讲式归纳法,还有引进的判例演绎法、模拟法庭、诊所教育、书刊编辑、法律援助等等,本科多为板书授课,研究生有无板书并不重要。法学和非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和目的截然不同,所以教师要适时转变观念,同样的课程需要改良既有办法、改进教学手段来适应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

3.3.1 传统的演讲式授课法直接拿来,这种归纳法也是文科类和部分管理类学科专业应用最普遍的方法,先讲理论后解案例,或带着案例和问题去听课,教师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但一定要突破共性逐渐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培养严谨思维,提高雄辩能力,给学生耳目一新的感觉。需要改良的主要是从国外引进的一些教学方法。

3.3.2改判例教学法④为案例说明和讨论。判例教学法1870年由哈佛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 始创,由于其采取学生总结思考分析案例中隐含的法律规则,教授根据学生的回答层层深人提出问题,又被称为苏格拉底式方法(Soeratie Method)。这种方法需要教师将繁杂的判例梳理成条理清晰的法律规则,引导学生在较短的课堂时间内了解和掌握法律。但由于这种教学法对学生素质要求很高,需要在课前大量阅读相关书籍且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和法律思维,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讲不具备可行性。但是判例教学的理念———“学习开始于我们的已知,开始于我们的经验(亲身经历的和别人的)”———却可以指导教师来改进教学方法。从现实判例到法律理论是一个演绎的过程,相比传统的归纳法,学生是带着对社会实践的深度思考探究去发现其中的奥妙和原则,易培养对事实的洞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教师可深入研究复杂的判例,但一定要以案例浅出,直接的方法就是选取简单条理而现实案例的,指定材料让学生课前阅读(不需要花费很多课外时间),课堂组织学生或分组讨论既设问题,展开争辩。其次,可要求结合材料和自己事、身边事或现象,举出一个例子,再围绕这个最生活化的案例展开讨论。无论是争论还是讨论,最终都要归纳出蕴含其中的法律规则和原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案例可能并非完全符合课堂需要,教师可以增加情景,设置障碍,引导和控制讨论不偏离正题。

3.3.3 将模拟法庭作为课外大型法律活动开展。模拟法庭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这是一种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司法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之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模拟法庭虽是假设案例的虚拟法庭,但要模拟真实情景,学生兴趣很高,进行却非常困难。一是需要讲解大量的诉讼知识和技巧,甚至是法官和诉讼参与人的位置,二是操控不当很容易演变成一场争论。这与学生法律常识缺乏、不具有法律思维、从未旁听过审理等有关。因此把模拟法庭作为教师教学实践课程、学校普法规划一项工作、学生社团大型法律教育活动(比如安排在每年的“12.4”)来开展更合适。

3.3.4 弃用法律诊所教育。法律诊所是学生在律师指导下学习诉讼策略、撰写法律文书、当事人诉讼等。国内高校的诊所教育多采取法律援助活动或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等学生组织,因当事人多属穷困,这类活动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相比判例教学法,无论从时间、精力、财力等哪个角度来考虑,在非法学专业实施诊所教育都不具备可能性,也因它和学生今后的职业选择毫无关联,现实意义不大。总结起来,民商法课程应以传统的演讲式授课法和生活案例说明与讨论为主,辅以模拟法庭等课外活动,其他的如带学生现场旁听、作试探性法律咨询等等也可适当安排。

3.3.5 PPT 课件被称为“助学利器”,既可以节省时间,增加课容量,还能通过丰富活泼的界面、声像资料和网络链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参与、加深课堂印象。民商法教师是文科出身,习惯采用板书,然而大量的案例材料靠课堂读写和课前复印很不科学也不现实,采用电子课件是必然趋势,所以教师需要尽快掌握 office、flash、图案剪辑等软件操作技巧,实现电子化和网络化教学。

3.4 改进统一的卷面考核方式,严把分数关

第12篇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初中阶段正是学生身心发展的飞跃阶段。这一阶段,探索世界、认识自我的愿望特别强烈,从年龄跨度上客观地反映出这是对学生进行行为品德、社会责任教育的最佳时机,今天的素质教育不仅为他们今后一生的个体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为民族素质的提高提供可靠的保证。未来20年我国公民政治素质能否显著提高。取决于今天我们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的素质教育的程度和层次。我在初中政治课教学过程中,尝试改变原有的传统教学模式,让学生在接受书本知识的同时,从教室走向广阔的社会大课堂,融知识、能力、觉悟培养于一炉。

1 根据学生思想实际,由浅入深,运用多种形式,增强法制观念,为社会服务

初中阶段是学生长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刻。这一阶段学生在心理,生理上都将发生重大的变化。他们思想比较单纯幼稚,对某些突发事件的评定往往处于似是而非之间,缺乏辨别的能力,平时会出现口角而上升为打架等现象。而且这一年龄层的学生品德、学习、行为也易于分化,如何更好地把握,引导他们,使之在能力,觉悟、行为方面朝着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这是个颇为重要的问题,引导得法。这些学生就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把握不好,就会步入歧途。为此,在传授公民课知识的同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着重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知识,使学生懂得了法与社会、学校、家庭之间的关系,逐步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为了是学生更易于和掌握法律知识,我在政治课上采用多元化手段,如多媒体教学、设立中学生法庭、现身说法等方式,既增加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又使学生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2 结合社会热点问题,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的兴趣,强化爱国意识和道德的培养

爱国主义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主体工程,思想政治课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初中学生活泼好动,他们的自我表现,自主处世的心理欲望很强。针对他们的年龄、心理特点,在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时,着力于各种活动,使其在欢乐愉悦的活动中接受隐性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学生只有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才会产生更强的求知欲望,才会表现出学习的积极性,抓住学生感兴趣的社会问题,开展课堂讲座以求达成共识。在爱国主义时,可以以2008年中国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申办世博会成功为突破口,让学生自己开展“我为办好奥运会和世博会做些什么”来让学生认识自己作为新世纪的中国公民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把握时代脉搏,把政治课的知识和关心国家大事有机结合,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的兴趣,激起爱国情感。

3 让学生到社会实践中去理解国情,激发爱国情感,增强社会责任心

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改革,是进行素质教育的前提,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和教学观念的外话形式。要是素质教育有效实现,必须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变注入式为启发式教学。面对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政治课一方面要把教学与沸腾的社会生活结合起来,把上海地区在开发开放过程中的新进展、新成就、新问题,不断地补充到教学中去加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本地区丰富的德育资源的优势,让学生走向社会、走向生活,去实践、去活动,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培养能力,陶冶情操,增长才干,培养社会责任心。

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了学生的主体积极性,从而达到了学生自觉学习的目的。自觉地学习是学生具备责任意识的外在表现。在社会调查活动中,同学们深切地感受到知识的重要,明白了作为跨世纪一代肩负的重任,从而激发了他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热情,决心为建设新奉贤而刻苦学习。

通过几年尝试,证明了融社会实践活动于政治课教学之中,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道德品质修养、社会活动能力等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社会大课堂的思想政治课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调动了广大学生学习政治的积极性,使知、情、行得到有机地统一。

由此可见,思想政治课的社会实践较之其他学科的活动课有着更深刻的教育功能。

3.1 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观点和方法。社会实践活动是一个开放系统。它突破了时间尤其是空间界限,把学生组织到一个宽广的社会环境中,广泛接触社会,了解教科书上没有的社会现象、社会矛盾,教师指导学生运用科学理论对其进行全面、客观地去分析,有助于学生学会用全面、发展地去辨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2 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素质。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确定活动主题内容,自己组织,联系单位进行调查,自己应付调查活动中出现的变故,自己思考问题,撰写调查报告、小论文等。活动开展越深入。学生的交际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总结能力、适应环境能力……愈益得到锻炼。

3.3 有助于陶冶学生爱国情操、增强则仍意识。在社会实践活动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对学生来说,这既是一次实践机会,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教育,不断激发和深化学生的爱国心,使他们深切体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