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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人投资与理财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银行理财;监管;投资范围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个人资产保值增值需求不断上升,为理财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由代客理财业务特性所决定的高利润,以及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更是直接导致了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市场,进而推动了我国理财市场的飞速发展。2004年以来银行理财市场发展迅速,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是国内信贷需求旺盛;其次中国居民财富增长迅速但缺乏投资渠道;最后是对利率市场化的预期促使银行增加中间业务的比重。而监管环境的变化是理财产品投资组合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对监管政策的解读十分重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所使用的工具,也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附属品。《办法》中给个人理财业务的解释是“商业银行提供给个人客户的财产管理,投资顾问,财务规划和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我们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是商业银行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能够帮助客户实现保值增值的资金投资计划。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设计理财产品,也可以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合作。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大致经历了3个时期的发展。
首先,2005年11月以前是理财产品发展的萌芽时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兴起。在萌芽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比较单一,发行数量和资金规模都比较小,理财产品基本是投资于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产品风险较小,收益率也比较低,而且相应的监管法规也没有出台。
第二阶段是指在2008年中期之前的这一时期。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空前繁荣,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也在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一系列与理财产品运作管理相关的法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框架开始逐步形成。
第三阶段为2008年中期至今,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逐渐规范阶段。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这场风波也迅速波及到了我国的理财产品市场。股票类理财产品不断被暴露出零收益,这些危机事件也及时的给我国理财产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更加规范的法规迅速被制定、颁布。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及评析
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两大框架性的基础法规,从此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始有监管法规依据。
2009年65号文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对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加以限制,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但市场风险开始显现,问题也不断暴露。2014年禁止理财资金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2016年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重新明确了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其中基础类理财业务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业务“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第十六条明确了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银行准入门槛,其中定量指标为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定性指标为监管评级良好;具有与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及时、准确地笏屠聿撇品信息,无重大错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理财业务管理规范,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等审慎性条件。
这份文件被称为史上最严新规,此前历年文件并没有明确的理财资格准入规定,只是对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三单”要求(2013年8号文第二条)、风险隔离要求(2014年35号文第三条)和产品登记(2013年167号、213号、265号文)加以约束。在上述条文均有效的情况下,该条规定新增了综合类理财业务的投资门槛,不符合硬性指标规定的银行将无法投资非标债券、权益类资产或其他另类资管计划。不过这只是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正式文件中可能有变动。
五、总结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不仅为银行自身注入了活力也满足了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正是由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触角延展至各个领域,且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本身存在的多种风险,一旦引发,会严重损害众多个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不仅会挫伤投资者对银行的信赖也扰乱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造成阻碍。我国当前银行理财发展迅猛,但存在许多风险,如今监管政策陆续出台,规范了银行理财的投资范围,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与市场无序状态,为银行理财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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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晓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监督法律问题研究[D].学位论文,2014
选题意义:不管是金融资产、实物资产,还是实业资产,都有一个合理组合的问题。许多家庭已经认识到具有实际经济价值的家庭投资组合追求的不是单一资产效用的最大化,而是整体资产组合效用的最大化。家庭理财产品的发展有利于合理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文献综述:家庭理财是家庭主要成员运用现财知识与方法等手段,科学地对家庭财产进行管理, 以达到合理的保值和增值、实现人们积累财富的愿望的目的, 并能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
论文重点: 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使我国资本主要由国家和集体使用、所有的格局发生着重大的变化,私人所有的资本已超出国有资本,成为全社会资本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富的快速增长,为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行资产的有效管理, 最终达到所设定的家庭资产增值的目标
论文框架:
关键词:家庭理财 投资方式 风险 收益 现状
任何理财方法都必然是收益与风险并存, 理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实现资产的保值或增值, 就需要对家庭理财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理财就是要根据目标的要求有效处理和运用财富, 通过开源节流以增收节支, 不断地积累家庭财富。并随时根据各个家庭内外部环境及自身情况的变化,对整体的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 做好不同阶段的理财规化, 保证理财之路的畅通。
家庭投资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经营性投资、证券投资、家庭储蓄投资和家庭保险投资。
1、经营性投资是指用货币资金、原材料、固定材料、无形资产等所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2、证券投资是家庭作为资金供应者参与证券市场的行为,即把家庭资金用于购买金融资产,主要是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以期获得利润或控制其他公司的经营行为。购买股票风险较大,有可能亏本,但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购买债券风险较小,但收益也相对较小。家庭证券投资要根据资金闲置时间的长短、胆识的大小、证券投资知识水平以及其他情况来选择投资对象
3、家庭储蓄是把家庭收入的一部分存储和积累起来的一种家庭经济活动,是家庭理财、聚财与生财的一种重要渠道。目前家庭储蓄作为一种安全、灵活、方便的家庭理财和投资方式被广大家庭所采用。但是银行存款无法克服通货膨胀带来的货币贬值,这样会使家庭资产缩水。不利于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
4、家庭保险投资。所谓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向投保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采用契约形式,对投保人的意外损失和经济保障需要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方法。家庭投资保险的险种主要有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扮资连结或分红等类型寿险品种,使得保险兼具投资和保障双重功能。保险投资在家庭投资活动中不是最重要的,但却是最必要的。
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严重制约着我国家庭投资理财的发展。面对这些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环境及法律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复合型金融专业人才的培育,理财投资者自身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理性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
我国家庭理财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 一) 市场规模小,
供需维持低层次均衡由于起步较晚, 发展不完善, 导致目前理财市场规模小,规模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这已经成为目前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近年来个人理财市场规模已日趋扩大, 但与银行的其他业务, 如房贷、 车贷的庞大规模相比, 仍处于规模劣势。因此, 市场本身规模的增长是其发展的前提条件。 ( 二) 银行服务不到位
首先, 服务缺乏专业性。高收入的年轻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个人金融服务普遍持接受态度, 而对于国内的同类服务却无法认同。其次, 服务缺乏差异性, 没有个性化。
( 三) 理财产品缺乏新意, 同质化现象突出
缺乏独特价值内涵和理财服务同质化是困扰银行理财品牌建设的主要问题。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 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实现客户资金在银行及股市账户的流通,理财产品方面的创新有待加强。
要完善我国家庭投资理财市场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 一) 改善外部投资环境, 做大市场规模
( 二) 进一步放宽管制, 引入中外银行竞争机制
( 三) 努力提供高水平服务
( 四) 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力度, 丰富理财内容
( 五) 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人员, 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六)建好金融档案。。
(七)打造个人信用所谓个人信用,即个人向金融机构借贷投资或消费时,所具有的守信还贷纪录。
(八)家庭投资者要及时查明实际遇到风险的种类、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家庭投资理财是一门重要而博大的学问,好好学习并运用可以获得更多、更优质的财富。家庭投资理财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有利于人们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更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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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个人理财规划中,风险始终伴随左右,舒适的退休生活、孩子的教育经费、购车置房等、家庭现在与未来的收支平衡、资产增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物安全和风险管理。文章重点阐述了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挖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探讨了如何建立有效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需求。我国理财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因此还存在很多问题,下面我就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一问题有如下见解:
一、当前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二)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因此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于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但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而上述业务当前又是分别由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造成前台业务条块分割,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对从事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要求极高。目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已成为开展理财业务亟待解决的困难之一。
(四)资金持有者风险保留过少或者过多
这种现象存在比较普遍,有些客户将大部分现金保留,以防应急,这样就会无形的损失资金的创造价值;有些把全部资产投资到股票或者房地产中,家中没有闲置应急资金,或者很少,这样也很大地增加了风险。这两种极端的现象都是不可取的,在风险所导致的损失较大或者无法预测的时候,要考虑个人家庭需要,每个家庭需建立家庭应急基金,有备无患。
(五)缺少系统支持
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而不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整理和分析客户资料,如客户资金增减、资金流动趋势、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同选择等等,及时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筛选优质客户,确定理财目标群体,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
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并不是没有市场风险的,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提到的收益率基本上都是预期收益率,若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就会相应增加。
(二)流动性风险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多为储蓄型产品。储蓄型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常常被投资者忽略,那就是流动性风险。储蓄型理财产品往往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银行理财产品要求的金额也较大,在投资者急需用钱,产品又没到期时,一旦投资者提出“提前支取”,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投资理财产品的客户将损失提高利率的机会收益。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选择人民币理财的投资者却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人”是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包括对人的道德、能力和一个良好的激励相容框架的实施等。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
(四)法律风险
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我国混业经营的政策才刚刚松动,法律还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开展证券、信托业务,同时商业银行无权调整存款利率,加上金融衍生产品和场外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对象还十分狭窄,品种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
(五)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虽然不是直接的、有形的损失,但是它会给交易组织机构及交易主体的公众形象带来很大损害,使人们对交易组织机构和交易主体失去信任,势必对其业务拓展和交易规模的扩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三、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二)提高风险规避和转移的技术手段
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商业银行不得销售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如果只限于固定利率债券(票据),或者虽不是固定利率但可以准确测算出到期收益率的投资工具(如零息债券、外汇理财资金的打包销售等),商业银行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期限错配风险进行测算与评估。在缺乏充分的期限错配风险对冲手段或转移工具的情况下,相关理财产品应当与相应的投资组合在规模、期限和流动性等方面相匹配。
(三)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四)建立理财业务分析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所开展的理财业务,尤其是理财产品,建立相关信息的统计与监测制度和机制,就理财业务的总体情况、理财产品的销售情况、投资组合设计及投资情况、理财产品的终止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统计报告或报表,以及相关法律诉讼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报告银行高级管理层。同时,商业银行也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论文摘要: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竞争激烈,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城市商业银行需以城市居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定位,坚持理财产品特色开发,重视主动营销、裙带营销方式的运用,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
一、 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财富理财的需求越来越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汇丰、花旗、东亚等外资银行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理财服务经验和便捷的全球投资渠道优势积极登陆中国,抢占高端私人理财市场;国内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凭借自身规模和实力纷纷建立“理财工作室”、“理财中心”开展理财业务,不断研发推出系列化和组合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等。理财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储蓄型理财产品发展为包括结构型、信托贷款型、票据型、债券型及qdii等多种理财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与全国理财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2008年发行了理财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19家,占所有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总数的34%,但综合理财能力前10名的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只占据1席①。由于在研发能力、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夹缝中生存。
三、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1、理财市场定位
首先,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少数几家城商行规模实力较强之外,绝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小银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网点规模较小,难以占据高端客户市场。其次,“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市场定位,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是其传统业务市场。第三,从客户方面来看,高端客户投资金额大、抗风险能力很强,但同时要求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吸引力;低端客户投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较弱,不适合作为理财业务的营销对象。而中端客户投资金额适中、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倾向于收益风险均衡型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应定位于城市居民、中小企业等中端客户群。
2、理财产品研发
一是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以开发成熟型理财产品为主。开发新的理财产品需具较高的前期投入研发成本、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及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的自身能力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开发市场上相对较成熟的理财产品开发成本低、市场风险小、业务管理较成熟,例如信托贷款型、债券票据型、打新股型等理财产品。二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大中型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适合城市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较小的理财产品。四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严控理财业务风险。理财业务之所以能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是一项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但其风险也是各项银行业务中较高的,例如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等。理财业务一旦形成风险并产生损失,将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风险管控水平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控制理财业务风险尤为重要。
3、理财渠道运用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具有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在媒体宣传投放、银行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优势,所以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优势在于其本地化客户经理团队,他们在当地拥有较好的人脉和客户资源,通过现有的各项业务与当地企业、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主动营销、裙带营销的方式通过“客户经理——现有客户——客户的客户、亲朋”发展模式积极营销理财产品,抢占扩大理财业务市场份额。
4、理财人才培养
企业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理财业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一支精英理财团队。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从同业引进高级人才,在并不熟悉的理财业务上迅速打开局面、进入市场。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存在费用高、同业人才紧缺的缺点。其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开发推广理财产品、邀请专家对本行员工培训等方式,借用外部人才发展银行自身的理财业务。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不确定性的缺点。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理财团队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自己的人才方面。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员工参加理财规划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各类金融职业培训,加快理财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创造人才实施才华的平台,发挥其业务潜能,实现其人生价值,提高人才事业忠诚度。
5、理财业务目标
自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加速了在中国的布局和业务发展,国内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金融业务品种,中国金融市场进入了战国时代,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理财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理财业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近期首要目标不应是提高盈利水平,而是:1)丰富自身银行产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理财业务是一个新兴的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在起跑线上输给其他银行。通过研发理财产品可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培养锻炼研发营销人才,为以后业务的发展夯实基础。2)培养稳定忠实客户群体,抢占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市场份额。通过不断研发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可以将客户长期吸引住,逐渐将其培养为忠实的客户群体,避免因为理财产品种类缺乏而丧失已有客户,进而对银行其他业务造成冲击。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改革 证券投资 基金业 基金法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基金已经成为了广大投资者投资理财的重要渠道之一。在我国基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从1997年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到2004年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再到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基金法,可以看出我国基金业的相关的立法工作也在不断的跟进。从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史来看,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为基金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我国的学者对基金业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例如,李文娟(2012)立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观察到我国现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许多内容缺乏具体的规定,这使基金产生了难以克服的自身制度风险。张涛(2012)从基金犯罪的角度说明我国对基金犯罪的规定与相关法条彼此衔接上存在诸多不足,应直接将基金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予以明确规定。徐翀(2010)就我国有关基金管理人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探讨,并分别从关联交易和基金管理费两方面对完善我国的法制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结合我国基金业发展的现状和新基金法的内容,研究新基金法对我国基金业的影响。
新基金法的正式实施,对于我国基金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笔者认为新基金法对基金业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私募基金规模将大幅增长,我国直接投融资比例、机构投资者比例将提高。首先,由于新基金法赋予了私募合法地位,并对其实行有别于公募的监管模式,原先处于“灰色”地带的大量私募将在新基金法实施后从“地下”走向“地上”。其次,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更加强调绝对收益,不像公募基金无论盈亏总能以基金管理费的形式获取收益。它总是在绝对盈利的情况下才从收益中分得一杯羹,而如果亏损的话,由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本身持有一定的份额或担任无限合伙人,首先承受亏损的是管理人的资金,因此更易获得投资者的信任。私募的合法化解除了人们对私募身份上的顾虑,而私募本身的特点对投资者又极富有吸引力,必将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私募,促进私募的大幅增长。第三,在我国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如果扣除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投资者把资金存放在银行并非最好的投资渠道。拥有合法身份的私募基金将使投资者拥有了更好的选择,私募基金拥有优越的智力资源及更专业、自由的投资决策体系,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在这样的情形下,将会有不少资金从银行流向私募,从而促使私募的规模不断扩大,提高我国直接投融资的比例。第四,个人投资者比例降低,机构投资者比例提高。随着私募基金及公募基金的发展壮大,我国金融市场上个人投资者比例将大幅降低,投资者将更多的依靠机构来进行财富管理。机构投资者比例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促进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2.我国基金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有利于提高我国基金业的国际竞争力。新基金法主要从两个方面来促进基金业的竞争:一是降低门槛、放松管制促进公募基金的发展;二是将私募引入基金业的竞争平台。首先,新基金法扩大了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除了可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等还能投资于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有利于提高公募基金的盈利水平。其次,基金法放松了对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的限制,为他们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这将大大提高基金人才的投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使基金投资的收益最大化。最后,私募的合法化让私募基金能在原先只有公募基金一家独大的基金业夺取一部分利益,私募注重绝对投资收益的特点相比于公募注重产品规模的特点更有利于吸引广大投资者,公募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改善自己的投资策略与服务,从而不至于在竞争中落败。公募与私募的竞争,能使我国基金业更加规范化和职业化,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机构参与财富管理行业,各机构参与者在竞争中发展壮大有利于我国基金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水平的提高。
3.基金的组织形式将更加丰富,有限合伙型未来有望成为我国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新基金法丰富了基金的组织形式,我国基金可以采取公司型、契约型、合伙型等组织形式。相比于公司型和契约性基金,合伙型基金具有非常大的优势,将成为私募基金未来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首先,公司型私募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情形,公司层面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自然人投资者层面要再缴纳投资收益的20%的个人所得税。而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合伙型基金就避免了公司型基金所出现的重复征税问题,相同情况下投资者自然首选合伙型基金。其次,信托型基金存在双重委托关系,即私募基金与信托公司、投资者与私募基金的委托关系。双重委托关系直接导致信托契约型基金的中介费用过高,降低了投资者的收益率。而在有限合伙制中,只有一层委托关系,且有限合伙企业机构设置简单、权责分明,普通合伙人能相对独立的做出决策将极大地提高企业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综上所述,合伙型基金有着明显的优势,它具有较低管理成本和更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人才,未来有望成为我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参考文献:
李文娟,2012:《试论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央民族大学硕士论文。
刘靖华,2012:《从阳光私募透视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之路》,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孙姬,2012:《浅析修订》,《时代金融》第9期。
张菲菲,2012:《修法:基金业发展新契机》,《中国金融家》第8期。
关键词:公司理财;OBE;双语课程;CFA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00X(2017)21-0115-03
国内高校双语教学已实施了多年,但是教学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为了鍛炼学生的能力,实现双语教学的双重教学目标,必须改变传统的“满堂灌式”教学方法,代之以“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教学范式。
一、理论背景
结果导向的教育模式(Outcomes-basedEducation,下文简称OBE),是发端于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教育改革。开始于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美国教育学家Spady是最初的提出者,在1994年的《结果导向教育模式:争论与解答》(Spady,1994)一书中,他指出,OBE是一种综合的教学方式,它清楚地界定了教学所能够获得的目标,并进而组织课程、开展教学活动,通过最终的评估来确保学习目标能否实现。
这种模式将教学重点放在“学”上,注重学生的结果导向,而不同于自上而下的来自学校及教师层面的以完成教学任务为主的模式。这与传统的内容驱动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大相径庭。可以说,OBE教育模式是一种对传统教育体系的全新革命。
二、当前高校实施双语教学的现状
自2001年教育部推行以来,各个高校展开双语教学的热情高涨,在教学探索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也很多。我国高校双语教学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普遍存在的问题有:教师方面,外语能力与专业知识兼有的教师极为匮乏;学生认为双语教学难度大、失去学习兴趣;教材上,使用的教材过于艰深,不适合本科层次;教学方法仍沿袭传统填鸭式教学,教师讲课占比过大,学生缺乏主动参与的兴趣;教学质量监控不足、缺乏激励机制和教师上岗资格评定标准等等。
以上种种问题导致双语教学教师投入精力多,学校资助收效甚微,最关键的是双语课程形同虚设,也离最初的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同国际竞争对手、合作伙伴沟通和抗辩的能力的新型人才的初衷相去甚远。有调查显示,我国高校双语教学中有近70%的学生表示“不喜欢双语教学”。很多学生对高校双语教学产生抵触情绪,认为纯粹是在浪费宝贵的课堂时间,不如自己阅读英文原著进行学习更为容易等等心理。
与高校学生大部分对双语教学采取消极和抵触的心理大为不同的是,为了赢得踏入职场的更多砝码,很多学生却热衷于各种考试认证,比如CPA、公务员考试及各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而近年来,各种含金量更高获得更广泛认可的国际认证考试也逐步席卷各个高校。
那么这些国际认证考试进入中国时间短、费用高、学习时间长,更为重要的非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还存在语言障碍,却为何如此受人追捧?下文将以CFA认证考试为例,对其考试流程、内容体系,以及与双语课程的对比等多方面进行介绍。
三、财务专业主要国际认证内容与双语教学课程对比
(一)CFA认证考试简介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投资人和雇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标准来衡量个人的知识、诚信和专业化程度,从而信赖他们来管理金融资产,这个黄金标准就是CFA(CharteredFinancialAnalyst特许金融分析师)证书。CFA是目前金融领域最权威的考试,经常被金融业内不同机构包括基金公司、证券行、投资银行、投资管理顾问公司、银行等等的雇主当作量度某人的工作能力及专业知识的指标。
(二)国际认证考试引入到双语课程的可行性
目前,高校的专业课程的双语课程一般安排在第一到第十二教学周,即从上半学期的2月到5月,CFA安排考试(包括Level1、2、3的3个阶段)的时间也恰好在每年六月的第一个周六。高校教学周期的下半学期是从9月到11月底,而CFA考试每年的第二次考试也恰好安排在每年12月的第一个周六。教学循环周期与考试周期契合的比较紧密,为学生开展学习并有规划、计划的学习提供了充分的便利和机遇。
(三)国际认证标准化考试与双语课程体系比较
CFA一级教材,共6卷,中译分别为:第1卷《道德和专业标准,定量分析方法》;第2卷《经济学》;第3卷《财务报表分析》;第4卷《公司财务和投资组合管理》;第5卷《股票和固定收益》;第6卷《衍生工具和另类投资》。二级教材6卷,在《道德和专业标准》、《经济学》、《财务报表》之外,增加《企业融资》、《资产评估和股权》、《固定收益》、《衍生工具和投资组合管理》等内容。三级教材6卷,包括《行为金融》、《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的预期,市场估值和资产配置》、《固定收益和股票投资组合管理》、《另类投资、风险管理、衍生品的应用》以及《组合:执行、评估和归属,以及全球投资表现标准》等。
CFA考试的十门课程都是与《公司理财》课程紧密联系的,且大部分内容都有重叠,CFA教材体系更为宽泛而有层次。而其中很关键的《职业道德》是很多高校专业设置里所缺失的,这门课涉及很多与金融行业相关的行业规范、道德伦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学生踏入职场的必要知识储备,且会影响整个职业生涯,可以说是对高校财务专业课程设置体系的一种有益补充。
(四)课程结构设置的对比
1.CFA的课程目标及特点
CFA课程特点是依据协会的要求设立的,其课程结构清晰,每门课程之间又是相互关联和渗透的,下面列举《公司理财》(CorporateFinance)(Level1)课程的教材体系进行简单介绍。
其主要结构为:课程的组织架构(OrganizationOfTheCurriculum)、学习目标LOS(LearningOutcomeStatements)、学习阶段(StudySession)、小结(Summary)、阅读后练习(PracticeProblems)和解题答案(Solutions)、注释(Notes)。在整门课程的结束有专业术语的词典(Glossary)等。
该教材的特点就是,目标明确,每章节的学习目标、主要概念、过程中的案例介绍及课后练习全部围绕该目标来完成。如果学生认为,这一教材内容过于庞大,除了CFA协会提供的原版教材外,很多美国的研究机构还推出了Notes版的教材,即相当于原版教材的辅导书,它更能够提纲挈领的点中原版教材的精髓知识点,让没有任何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学生能迅速切入到该课程知识体系的核心要点,教材后还配有大量的随堂练习,在临近每年6月及12月的考试前期,协会还会发放大量的百题预测的练习,让学生能切入到考试状态,充分综合地总结教学过程中的所有知识点,并以最终全球性的考试来考核学生真正的学习效果。这种贯穿始终、持续时间半年及以上的连续学习过程,同时伴有最后的学习效果检验的权威认证,都使得学生有更深的学习满足感,更为持续的学习动力,即使考试最终并不能带来理想的成绩,但是全球仅有16%的高难度通过率,也不会给学生以挫败感,反而会使得学生走入职场后为进一步的提升与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前期学习基础,这包括学习过程中的阅读习惯、认知方式,及目标为导向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的价值观的形成等。与此同时,对授课教师也提出了挑战,因為此时的教学目标不再是同等级的高校学生水平的比较,而是参与到全球性的金融、投资、会计人才培养的更激烈的竞争中去,这样教与学都带来了新的契机与挑战,所收获的成果也是传统教学无法比拟的。
2.双语课程设置的构成
有必要对国际化认证考试的体系内容与高校普遍使用的英文原版教材进行对比。本文将以被美国财务经理视为圣经的Richard.brealedy的《公司财务原理》(第10版)为参考对象来对比分析。
其主要结构包括:章节概览(ChapterOverview)、商业实践(FinanceinPracticeBoxes)、实例(NumberedExamples)、运用Excel的方法介绍(UsefulSpreadsheetFunctonsBoxes)、课后习题(ProblemsSets)、真实数据的模拟分析(Real-TimeDataAnalysisSection)。运用一些网站的真实数据对每章所学的财务概念进行进一步的运用分析、小案例(MiniCase)。为了加深对重要概念的理解,在有些章节最后会加入一些小案例,将本章所学的概念运用到企业实际情境中。
与CFA协会指定的《公司理财》课程教材不同的是,Brealey的书更注重运用,包括每章课后大量的Excel操作实践,及各种案例,还有配套的网上的视频及真实企业财务数据案例的共享等,给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可读性、可操作性的阅读资源。但是其弊端也很明显,就是目标不够确定,课程内容显得发散而没有重点,给学生选择阅读的知识体系过于庞杂,如果不够聚焦某一些重要知识点,学生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除了课堂理论知识的贯通,还要进行模拟数据分析、计算机操作(如果学校可以提供更多机会进行上机操作的硬件条件及课时安排的情况除外)、实际案例的探讨,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无法达成确定目标的挫败感反而会打消学生的学习热情及进一步延伸阅读的积极性,可能带来的教学效果并不明显。
四、对《公司理财》双语课程设置的改善建议
结合当前国内高校专业课双语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矛盾及困难,结合国际认证考试的特色及优势,笔者将以《公司理财》课程为例,提出完善当前双语教学的改善建议,主要在教材、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教学环境常规化机制建设等方面展开。
(一)课程教材
国际认证考试的教材体系是很完整的,有低、中、高等不同层次,不仅包括上千页的原版书(高等),也包括高校教师编写的Notes(低等),还有配套的各种配套练习,和最后针对考试的百题题库(低等)等,同时考试协会也会推荐更多其他专业书籍进行参考,而不仅仅局限于指定教材本身。此外,考试协会指定的原版书本身所覆盖的知识点,其实和主流的经典的学习教材也基本保持一致,只不过以更为规范和简洁的方式出现,如果要以最终参与国际认证考试为课程的考核目标之一的话,选用CFA指定的教材更有针对性,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除了采用英文教材、英文课件、英文试卷、中英文授课之外,现在高校普遍的教学方式仍然停留在传统教学模式上,这种灌输性的方法让学生无法找到自我认知提升的动力,缺乏基本的学习热情。而现在很多高校提出的慕课(Mock)及翻转课堂的教学方式更应该适合双语教学课程,这也是一种基于OBE的教学思想,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考核方式上,目前高校普遍的做法是以出勤率、作业及课程考试等构成,而期末考试一般占比60%以上,这种方式带来的主要结果就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督比重过低,会出现考前临时抱佛脚的情况,所以应该加大平时课堂随考、课后练习、小组讨论得分等平时表现,注重根据课程的特点,平时以小测或者写论文的形式进行阶段性的测试,令学生及时复习。
(三)基于OBE教学模式改革的教学环境常态化机制
以上各种改善措施仍是基于传统教学模式的微调方式,而真正要基于OBE方式来改革双语教学的现状,其实最关键的还是在于构建以围绕“学生”为核心展开教学的教学理念的推广。
[论文摘要]证券『订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它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而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将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以获取更大程度的利润,本文将以中小城市居民的投资行为切入点,对其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建议。
1近年证券投资市场概况
证券投资就是指有价证券投资(Quotedsecuritiesinvestment),是狭义上的投资,是个人或企业用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以盈利为怒地的投资行为。证券投资具有高度的“市场力”是对预期会带来收益的有价证券的风险投资,投资和投机是证券投资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两种行为。
近年来,证券市场随经济周期波动,2006沪深股市领涨全球,上证指数从2005年底的i16l点强劲上扬至2006年12月29日,终盘报收2675点,累计上涨高达l5l4点,涨幅超过l30%,沪深股市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2006年上证综指、沪深300、深成指等9项指数同比涨幅翻番;股票市场筹资总额出现大幅增长,本年度深沪两市股票筹资总额逾2200亿。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证券市场也随之受到了一定冲击,进入了个低沉阶段。随着金融危机逐渐消除,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进入新的生命周期。
2中小城市居民收入分析
2009年上半年,据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lI.2%,这一数据超过了GDP涨幅。而,这一收入增加幅度也高于去年增加幅度,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加。
中小城市居民收入的实际增加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随着投资理念的改进,居民开始选择出了银行储蓄以外的其他投资方式,于是更多人加入到证券投资行业中。虽然证券投资具有不可避免的风险性,但是其风险伴随者高收益,于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中小城市居民也开始进行这种具有风险性的投资,并且伴随着更高的热情和自主学习性。
3中小城市居民证券投资现状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2009年投资者综合调查”涉及55家证券公司、350家营业部的28000名投资者,采取抽样方式随机抽取2800个样本,该调查显示,今年前1O个月,我国占比三成五的个人投资者实现了整体盈利;多数股民对未来3个月、6个月大盘向上表示了信心,但近期买入意愿有所下降。
调查还显示,股民主体的年龄段是25岁至55岁的适业人群,占68.27%,25岁以下和55岁以上股民所占比率为13.65%、18.08%,且这两部分人群所占比率有所提高。从入市资金量上来看,25岁以下和55岁以上两个群体投资在五万元以下的占21.38%。而在适业群体中,投资在五万元以上的占56.27%。从职业上来看,所占人数比例较高的依次是机关干部、科教文卫:[作者、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但在投资二十万以上的股民群体中,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所占比例最高。股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年收入在两万以下的占33.87%,年收入在两万至五万之间的占47.52%,年收入在五万以上的占i8.61%,不同收入群体的投资规模在各个档位均有分布,年收入与投资规模的比值反映了股民投资的高杠杆性,股民投资总额平均占家庭总资产的46.32%,。而4.28%的股民曾经或正在举债炒股,该现象降低了股民的市场风险承受力,增大了股市波动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4中小城市居民证券投资心理分析
股市的波动往往引领者股民的思想动态,股市波动导致人心波动,人心波动导致社会波动,社会波动则往往引起‘些社会问题。可以说,股民的细想动态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着股民资深,也影响着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因此,了解股民的思想与行为状况,为加强股民群体的教育引导提供科学依据,为建立完善而高效的股票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相关部门制定干预市场政策、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借鉴。相关调查显示,对多数投资者而言,多数投资者的求胜心理过强,投资绩效与内心期望差距悬殊,风险承受能力依然较弱,股市波动甚至开始对股民心理健康状况起到越来越大的影响力。而且,多数中小城市投资者自身权利认知非常有限,权益保护状况主观感受不良,证券市场监管状况和相关法规建设令股民不满意。但多数股民对股市波动有客观的认识,对中国股市未来发展基本持乐观态度。
5对与中小城市居民证券投资的建议
由于中小城市大部分证券投资者处散户和中户的投资水平,其投资具有一定很大的群体特点,针对其收入水平、心理特征等,笔者对中小城市居民投资行为作出如下建议。
5.1不要过度迷信专家
很多投资建议是来自专家本人的判断,虽然专家具有更深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但是盲目跟随往往不是股市的明智之举,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各方面知识和信息,作出充分而明智的判断。
52适度补充专业投资知识,避兔盲目投资
中小城市的投资者构成和居民普遍专业水平都不能达到专业水平,很多时候往往出现跟风盲从现象,最终无法盈利反而亏损。一定的专业知识会增强投资者的投资理性,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53坚持对个别股票的中场期投资
不少个股股价不断攀高,新股民追高获利机会很大,但还是应注意风险,股市也会发生预期之外的跌损。从实际回报率来看,选择好的股票进行中长期投资往往能超越短线操作的业绩。
84进行基金投资,降低风险
基金投资是一种间接股票投资,它可以对资金进行集合理财,专业管理,是‘种“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方法,对与收入水平偏低,风险承受力较弱的中小城市投资者而言,不失为一种良策。
论文摘要:发展我国的期货基金,对于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分析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入手,对我国发展期货基金的必要性、期货基金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探讨,并对如何发展我国的期货基金提出了几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期货投资基金机构投资者投资风险政策性建议
期货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期货基金)是指通过集资,以专业投资机构为操作主体所构成的期货投资活动,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期货投资基金于1949年产生于美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西方国家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工具,是当今国际期货市场上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之一面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历史机遇.如何正确认识、适时把握和发展我国的期货基金,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发展期货基金的必要性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正逐步进入常规发展阶段,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和2003年全国期货市场共成交期货合约分别为13943.26万手和27986.42万手,分别较上年增长l5.75%和100.72%;成交金额34990.16亿元和108389.03亿元.较上年增长31%和174.47%:我国期货市场经过两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市场规范化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
1999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配套实行的四个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的期货市场已经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2002年12月28日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这标志我国期货业已经形成了由证监会、期货业协会.交易所组成的三级监管体系,成为一—个具有自律功能的有机整体:
然而,当前市场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上市品种少.市场规模小,市场存量和增量资金明显不足,期货市场转移价格风险和发现价格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政府对进入期货市场的投资者限制过多,市场规模的扩大受到严重的瓶颈限制;市场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散户为主体,机构投资者比例较小.市场波动性较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等:
尽管如此.当前期货市场即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如期货品种将要增加,金融机构将允许参、控股期货公司并入市交易、期货公司要进行综合类试点.市场规模将要扩大,以及在WI’O要求下五年之内金融市场要全面对外开放:所以.现在尽快组建我国的期货投资基金,已成为期货行业和期货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功能和作用
期货基金采取集中资金、专家理财的投资方式,适应期货交易自身的特点.反过来也推动了期货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发展期货基金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个人投资者是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当前.期货市场的高风险性和最低开户资金要求是我国个人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的主要障碍而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则是—个有效的解决办法.个人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基金进行投资,可以获得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信息、投资经验、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方面所拥有的优势,从而尽可能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失误,降低了投资风险:另外.由于基金对投资的最低限额要求不高,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决定购买数量,因此进入期货市场的门槛较低:所以.设立期货基金既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又为广大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提供了便利渠道:这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增加期货市场资金的供应量.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提高市场的活跃程度和流动性.促进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地发展:
2.稳定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属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对于投机者尤其是中小投机者而言,期货投资的高杠杆率使其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按照目前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8%的保证金率计算.期货价格1%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带来12.5%的盈利或亏损,如果发生涨跌停板(±3%),盈亏率更将达到37.5%:另外.由于目前期货经纪公司的一些不规范运作.如私下对冲等.也会给中小投资者带来损失:期货投资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投资活动.需要参与者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投资经验.以及科学的获取和分析市场信息的能力而这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如果中小投资者通过期货基金进行投资,则会由于投资基金在资金规模、经验、研究力量、获取信息、投资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能够更好地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提高资金的增值能力.实现规模效益.降低投资风险:而且由于期货基金是依法集资运作的,政府对期货基金实行严格的监管,因此.可有效地避免单个经纪行为中的不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降低市场风险:所以说.引入期货基金,可以起到稳定期货市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3.有利于培育期货机构投资者规范化的机构投资者是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保证在以散户为主导的市场下.市场容易波动.期货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能有效地改善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因此能有效避免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有利于倡导市场的理性运作,客观上也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4.有效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供重要的投资工具马可维兹分散理论认为:“建立彼此之间愈不相关的投资组合愈能降低投资风险。”资产之间的相关度越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就越低。1983年,Lintner博士在《管理商品——金融期货账户(基金)在股票与债券组合中的潜在作用》中指出,期货与股票、债券组合间的回报的相关性很弱,甚至为负。
因此,投资组合中加入期货基金,则有利于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和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有助于不同金融资源在不同金融工具和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理配置,为组合投资提供重要的投资工具:
5.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品种的创新与发展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推出,客观上需要有相应的投资载体相配套。期货基金的开展,将为基金业全面参与中国期货市场运作积累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为迎接今后股票指数期货、外汇期货、国债期货或期权上市打好基础。国外实践表明,期货基金在推动金融衍生品创新与发展中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的政策性建议
我国的期货基金,应该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并依托于期货市场而稳步发展:
1.加强期货基金的法律法规建设为保证我国期货基金少走弯路,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提高基金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的需要,应该通过吸取国外的经验教训,借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经验,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投资基金法》草案的指导思想入手.制订相应的期货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保证期货基金的健康发展。
2.规范地下期货私募基金.发展契约型封闭式期货基金按基金组织形态划分,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相比,具有制度更加严格和标准,发行方式和手段相对简单,操作程序和手续相对简便的特点。因此,契约型基金更能适应我国目前大众投资的需要.更易于被接受。按受益凭证是否可赎回划分,基金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相对于开放式基金,更能适合期货投资运作和获得长期稳定业绩,有利于稳定市场和加强监管:因此,结合我国现阶段期货市场发展的状况,目前我国应优先发展契约型封闭式期货基金。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着众多的地下期货私募基金.其形式主要是“XX基金”或“XX期货工作室”:其主要做法是将一些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由经验丰富的操盘手买卖期货合约,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操作者赚取佣金或部分收益。由于证监会的监管,这些基金大都以个人私募资金的形式来进行。这些基金的运作通常采取封闭式的管理方法.投资者可以随时加入但不能随时退出,一般以一个年度为期限,期间客户可以查看自己账户的资金和持仓情况。不难看出这些地下期货私募基金已经具备了契约型封闭式期货基金的基本特征.而且这种形式已经被许多人所采纳,在多年运作的基础上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因此,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基金的成功经验,在对这些期货私募基金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发展我国的契约型封闭式期货基金。
3.提高信息披露,强化基金监管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时期,人们普遍缺乏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发展期货基金过程中,提高信息的披露和对期货基金进行有效监督.能保证期货基金市场的稳步发展。操作中可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自身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完善期货基金的内控制度,强化自律功能。同时还应该充分发挥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作用,由协会建立一整套以风险和回报为标准的期货基金评估系统.对期货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估,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信息,进一步强化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
4.加快制度创新步伐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已有50多只证券基金.发展势头良好,其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由于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具有相似陛.因此.在发展期货基金时.可充分借鉴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放宽政策限制.允许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起组建期货基金管理公司.为期货基金的顺利运行提供制度性保证: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
产生舞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体来说有如下几点:
(一)公司治理缺陷是舞弊得以滋生的主要土壤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使公司运营更有效率,公司内部各方面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决策才会更加合理。而一旦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确保财务报表真实有效的治理机制将不能发挥作用,舞弊行为也将屡屡成功而不被发现。
(二)政府监管不力是舞弊行为迟迟未暴露的重要原因虽然政府监管力度和水平均已达到较高水平,但很大一部分财务舞弊行为均持续若干年之久才被发现,且多是自我暴露在先,立案调查在后。
(三)独立性的缺失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直接原因 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角色遭受挑战,在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中,注册会计师均成为舞弊行为的同谋,解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问题已经成为独立审计的首要问题。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审计失败,致使舞弊行为成功实施。
(四)独立董事未达到独立效果 目前大部分独立董事是大股东提名推荐的,这是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够的最大原因。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制度的冲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问题亟待解决。
(五)法律制度建设仍需完善法律惩戒力度不强,舞弊成本过低,使得舞弊实施者敢于铤而走险。目前,我国法律重行政责任、轻民事责任的倾向仍然存在,民事诉讼路途艰难,集团诉讼无法开展。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频频发生,究其原因是舞弊治理机制的缺失。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识别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在曝光之前,往往有一些征兆(或称预警信号)出现。我国学者通过大量的统计研究(陈信元、杜滨等,2001),总结出极有可能采取会计造假的公司的特征:第一,前两年连续亏损,今年经营业绩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公司(为了避免被ST处理);第二,前两年平均净资产报酬率达到10%,今年公司行业不景气的公司(为了争取配股的资格);第三,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第四,业绩和股价波动厉害的上市公司;第五,全行业亏损或行业过度竞争的上市公司;第六,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管理层频繁变动,经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等。鉴于这些特征和征兆,故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识别并预防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
(一)分析利润构成比重分析上市公司盈利时,要着重分析主营业务占利润的比重,即看利润是否主要依靠主业的业绩,而不是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损益项目;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要深入分析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示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和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从而判断公司利润的来源是否具有稳定性,是否是依靠粉饰其他利润项目来增加业绩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净利润之间的差额越大,公司舞弊的可能性也越大。
(二)查看财务比率是否异常一个健康、真实(没有造假)的企业,经过一年的融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从年初的状态转换为年末状态,各项财务指标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系列的均衡。年初的资金加上本期融资所增加的额外资金与本期的投资活动相匹配,本期的投资加上年初的资产总是与本期的经营活动相适应,按照财务学的观点,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如果这种惯常的勾稽、均衡关系被打破,例如公司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没有引起销售费用的上升,或者伴随着应收款项的巨额增加,则可能预示着会计造假的存在或者公司销售质量的低劣。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而少结转成本,多计存货的结果则使得存货周转率下降和毛利率的提高,从而表现出与一般企业存在差异。
(三)关注不良资产项目 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如债务单位长期拖欠的应收款项,企业购进或生产的呆滞积压物资,待处理的财产损失以及不良投资等。不良资产是导致上市公司虚盈实亏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公司一个未引爆的“定时炸弹”。在对那些存在高额不良资产的上市公司进行年报分析时,对不良资产进行剔除分析就显得十分重要。可以将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比较,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即说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同时也可以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加额与当期利润总额的增加额相比较,如果前者超过后者,说明上市公司当期的利润表可能有“水分”。
(四)透视关联交易事项分析会计报表应当剔除关联方交易以测试会计报表舞弊的可能性。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等价、公平的原则,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价。但由于历史和体制上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关联交易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进行报表粉饰或利润转移的常用工具。剔除关联交易可以较真实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予以剔除,分析某一特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以判断这一企业的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关联企业,投资者就应当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交易发生的时间、目的等,分析企业是否以不等价交换方式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进行财务报告粉饰。
(五)借助现金流量表分析公司在利润虚增的同时,并不能带来真实持久的现金流入。因此舞弊公司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虽然,净利润和现金流量之间不能同时同步,但是从长期来看,两者的变动是统一的。Lee,Ingram和Howard(1999)对盈余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在公司财务舞弊戳穿以前公司盈余要比戳穿之后的盈余高得多,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则相反,也就是说,在财务欺诈发现前盈余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值为正。因此,他们认为,盈余与现金流量关系的审核是诊断是否存在财务欺诈的优良工具。耿建新(2002)通过实证研究也证实了净利润与调整过的经营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可以作为盈余操纵的预警信号。在我国运用这一指标时,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会计报表中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计算口径并不一致,故在运用时应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进行调整,才能得出准确结论。
(六)关注审计报告类型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
(1)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就各年的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看,标准审计报告一般在95%以上,一些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也常常是标准审计报告。因此,如果注册会计师给客户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如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达意见等,就应引起注意。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尽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会计师事务所担心潜在的诉讼风险而拒绝继续审计;二是会计师事务所不同意客户的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处理方法,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客户解雇。所以,无论是上述哪一种原因引起的变更,均存在财务舞弊的可能。
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措施
治理财务报告舞弊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外部监管机制的健全,投资者素质的提升、中介机构的执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提高、会计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等各个方面的措施。
(一)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完善上市股东大会。第一,降低国有股比重,构造多元化股权结构。通过分散股权,将国有股为主的股权结构转变为以法人和公众持股为主的多元化股权结构模式,可大大降低因国有股过分集中而带来的政企不分问题,又可以解决国有股股权主体不到位问题,使上市公司从“所有者缺位”导致的治理主体“虚拟化”中找回实在的法人治理主体。同时,国有股减持有利于股权结构的优化。国有股权比例的相应减少,从而引入其他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人,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比例。相应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结构都将随之发生较大改变。一股独大局面一经改变,削弱了内部人控制力度,为防范财务舞弊奠定了产权基础。第二,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让其成为证券市场投资者主体。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的理财队伍,理性的投资行为,并兼具规模经济所带来的成本优势,其发展壮大无疑将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起到稳定市场,活跃交易,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等作用。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是不同的,机构投资者更注重投资而不是投机,因此对上市公司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度更高,而且对财务信息的解读、反馈能力更强。第三,创新中小股东近乎全部出席股东大会的公司治理模式。只有小部分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客观上将公司的经营管理委托给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付出了巨大的委托成本,导致他们亏多盈少。通过创新制度:在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当中,由他们选举若干名“补全代表”,由这些“补全代表”行使未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表决权,“补全代表”可以通过设计特定软件程序低成本地按股份随机抽取产生。这样,形成中小股东近乎全部参加股东大会的理想状态。
(2)健全上市公司董事会。第一,创新董事会人员的构成。为避免董事会实际由控股股东操控的场面,中小股东以其持股总量按每5%持股量选派一名董事,每一位大股东分别以每5%持股量直接派出一名董事,董事会中既有控股股东的代表又有中小股东的代表,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相互约束并制衡,框架出一个全体股东同等收益的治理模式。第二,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强化独立董事职责。推出独立董事提名的大股东回避制度、独立董事的竞聘制度,让自律组织如上市公司协会来负责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管理,在独立董事的选举中采用差额选举和累积投票制。另外,独立董事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积极性。在能力方面,独立董事的构成很重要。目前我国独立董事主要来自专家学者、中介机构以及有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士这三个方面,但有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士的比例相对太少,今后应该有所提高。第三,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且半数以上成员是独立董事。这将成为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保障知情权的同时,又能够保持独立性的很好的接合点。
(3)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引入外部监事,加大外部监事的比例,并赋予监事会更大的权利,使之与董事会完全独立运行,实现监督作用。由于监督人独立于被监督人,因此对是否有违法现象、以及是否有危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二)建立健全有力的外部监管机制建立一个由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三方共同组成的、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结构。在明确以政府监管和自律性组织协同运作的前提下,形成多元化的监管主体,各方通力合作的综合的证券监管体系,给不法会计行为以威慑,防止舞弊行为。证监会应集中精力查处内外串通及违反法规的案件,产生足够的威力;证券交易所负责日常的信息监管工作,核心是通过上市规则和上市协议书制约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证券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内部自律管理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严格规范,对违规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提升投资者素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无疑是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构成之一。但这些投资者的整体素质尚有待提高,鉴别、使用会计信息的能力有限,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偏差,对投资风险认识不足,投机心理较强,维权意识不强,客观上为财务报告舞弊,为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对广大投资者进行证券市场知识、投资风险知识、新业务品种知识及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可以提高投资者素质。使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的观念,提高维权意识,在促进证券市场不断完善的同时,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素质与职业能力,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由于其担负着查找舞弊的职能,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对会计报表做出是否存在因财务报告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判断。为实现其职能,降低其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必然要提高判断的准确性。
(1)职业怀疑精神需要加强。“银广夏神话”的破灭和“中天勤的崩塌”充分暴露了我国注册会计师缺乏必要的职业怀疑精神。中天勤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对天津广夏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未要求公司的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会计师事务所,而是由公司交给签字注册会计师。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函证者的选择、询证函的编制和寄发以及回函保持控制,这是注册会计师的一项基本常识,而会计师事务所却未能做到。随着我国证券法规和民事诉讼的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正面临着更为严重的法律诉讼风险,从这个角度出发,通过增强职业怀疑精神也是保护自己的重要手段。
(2)加强后续教育工作的力度。我国在考核通过的注册会计师中,整体来说,受过系统审计训练的并不占多数,再加上年龄一般较大,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差,很难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节奏快、强度大、需要持续不断学习的要求,在对新入行者的审计理论和审计程序进行培训方面乏善可陈。而在考试通过的注册会计师中,由于考试特别是中国式考试的固有局限,通过者有相当部分是缺乏实践经验、擅长死记硬背的在校生,在缺乏良好的在职培训的情况下,他们即使经过2年的从业实践,也很难真正掌握审计的精髓,培养起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而职业判断能力的高低是审计质量好坏的直接决定因素之一。所以,应通过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提高会计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方面工作的力度。
(3)在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和资本市场有效整顿的前提下,考虑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使得投资者更关注企业的内在价值,以此带动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
(4)建立独立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直接代表股东利益负责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事务,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对经理人的独立性,从而降低企业治理成本;实行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五)健全与完善会计理论 构建适应新经济环境的会计行为方式体系,最大限度的控制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空间,从根源上控制会计信息的失真,增加会计舞弊的难度。
(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会计舞弊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和处罚措施,尤其应加大民事赔偿的处罚力度,提高造假成本,为企业生产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只有不断完善会计、审计准则,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强有力的司法系统,才能增强法律法规威慑力和增加舞弊成本,才能实现会计控制的强化和优化,起到遏制财务舞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肖时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研究》,《会计研究》2000年第12期。
[2]廖沁芳:《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财务舞弊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3]阮锦勤:《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研究》,浙江大学2003年硕士论文。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关键词:网络银行 安全管理 网络环境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5-108-02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它包含两层含义,一个是机构概念,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另一个是业务概念,指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传统银行业务和因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兴业务。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提及网上银行,更多是第二层次的概念,即网上银行服务的概念。
一、高校财务应用网上银行的优势
1.会计工作效率的提高。网上银行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可以让财务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够对高校的一些正常业务,例如:收学费、发工资、交水、电、气、暖等繁杂、费时费力的工作进行实施处理,免去途中的奔波劳累。财务人员24小时可随时进行业务查询、款项支付、收入归集等业务。银行可以对同城支付指令及时处理、实时入账;对异地支付并加急的指令及时处理,2小时内入账;而普通指令当天处理,24小时内入账,与传统方式相比大大缩短了资金的在途时间。财务人员也不必再通过手工来填制各种银行票据、转账支票、以及进账单、缴款单等结算凭证,同时还可以从网上下载标准格式的对账单,进行电子对账,基本杜绝了大量的手工勾账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财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思考、解读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便更好地指导工作。
2.财务管理效率的提高。网上银行是开放的体系,网上银行运营不受任何限制。高校的会计业务工作通过网上银行,就可以享受真正的跨区域、全天候的金融服务。网上银行还能为其提供标准化、高品质的服务,提供的服务会比真实银行网点更标准,更规范。网上银行不仅可以为高校提供基本的账务查询、转账、工资、收取学费等网上收付业务,而且还可以为高校提供理财助理、进行财务分析、个性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跟踪追源等特色服务。另外,高校财务还可以通过授权,让不同管理层次的管理人员,对其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资金运用状态以及流动去向进行全程监管。网银所能提供的以上服务,是传统银行所不能代替的,因此,网上银行可以大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3.资金利用效率的提高。由于网上银行运营成本比较低,可将节省的成本与客户共享,因此,高校开通网上银行除了每月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外,基本上不需要额外追加任何费用。我们利用网上银行不仅可以减少往返银行的交通费、因在柜台排队导致的误餐、加班等费用,还可以减少大量的汇款、工资、代收学费等业务的手续费,还可以减少购买银行票据的费用。例如:工行一般规定工资手续费每笔2元,按3000人计算每月薪就是6000元的手续费。如果遇上发工资的当月还有报销的供暖费、医药费、补发工资、过节费等业务,薪手续费都会翻倍增长,全年光工资一项手续费就已接近10万元,而通过网上银行发放工资是免手续费的,就此一项就可以节约大量的资金。举一反三,网上银行的运用确实为高校节约了一定量的资金,降低了资金成本,也就是说资金的利用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影响高校网上银行发展进程的主要因素
1.安全问题。高校通过网上进行交易,相关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是最关键的因素。如何确保交易安全,就成为网上银行发展最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虽然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来自不同方面的交易风险。高校网上银行面临的安全威胁主要有:非法访问、窃取敏感数据、截获和篡改传输数据、遭到病毒攻击、转移资金、系统出现灾难时不能自动热备等问题。另外,网上银行仍是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部分,它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而现行的法律又很难规
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网上资金转账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错误,资金就不能正常支付,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就会引发法律方面的纠纷,需要法律进行调节。
2.网络环境。良好的网络环境是推动网上银行发展的必要条件。就目前高校开展网上银行的基础环境来看,存在着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基础设施落后,使用的软、硬件缺乏统一的标准,没有完整、综合的网上信息系统,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投入不足等等。这种状况往往造成资金在线支付的滞后,网络掉线、网速慢等甚至影响到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以上现象会导致一些人尤其是决策层的人物谈起网银,就会有一种不安全感,这也是一些高校迟迟不肯开通网上银行的主要原因。
三、保证高校网上银行的健康发展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1.加强安全管理。
(1)做好自身电脑的日常安全维护。一是经常给电脑系统升级。二是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经常升级和杀毒。杜绝在工作中利用公共电脑上网、玩游戏、使用自己的有关资金的账户和密码。在初装系统后确认电脑安全的情况下,给自己的电脑做上备份,在使用资金账户前做一次系统恢复。
(2)设立防火墙,隔离相关网络。所谓防火墙指的是位于不同网络安全域之间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的一系列部件的组合。作为不同网络安全域之间通信流的唯一通道,并根据用户的有关策略控制进出不同网络安全域的访问。现实生活中一般采用多重防火墙方案,分隔互联网与交易服务器,防止互联网用户的非法入侵;还用于交易服务器与银行内部网的分隔,防止银行内部网对交易服务器的入侵。
(3)建立完善的身份认证。在网上银行系统中,用户的身份认证依靠基于“rsa公钥密码体制”的加密机制、数字签名机制和用户登录密码的多重保证。银行对用户的数字签名和登录密码进行检验,全部通过后才能确认该用户的身份。用户的惟一身份标识就是银行签发的“数字证书”。用户的登录密码以密文的方式进行传输,确保了身份认证的安全可靠性。同时也实现了用户对银行交易网站的身份认证,以保证访问的是真实的银行网站。
(4)加强财务人员的安全意识。财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上银行安全性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我们可以通过对网上银行设置个性化的权限管理,制定严格的人员分工和互相监督的管理制度,建立网银工作责任制,实行规范的业务流程。网银证书和密码必须要有专人保管,每笔资金交易需两名以上的操作员方能完成,规定金额以上的交易必须有专人授权才能支付,后台监控实时监控网银交易情况等方法来保证高校网上银行的安全。
2.优化网络环境。良好的网络环境是推动网上银行发展的必要条件。高校开展网上银行应对网络建设有一个整体规划,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不断更新先进的软、硬件设施,建立完整、综合的网上信息系统,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加大资金的投入,与银行等金融部门建立对接关系等。
3.财会人员队伍建设。高校网上银行的实施需要一支高水平的财会人员队伍。高校可以通过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的管理人才来缓解网上银行管理人员的匮乏。对现有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业务培训的形式来提高其运用网银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一些年龄偏大、确实不适宜网上银行业务的人员,可以调换工作岗位。通过以上措施,确保高校有一批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高的高素质财会人才队伍,来推进高校网络银行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萍.我国网上银行操作风险控制研究[d].湖南大学博士硕士论文,2004
2.杨向东.试论制约网上银行发展的因素[j].财金贸易,1999(7)
[关键词]债务重组;资本公积;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52-0106-02
1 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新规定
1.1 债务重组的定义不同
新准则的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与旧准则的债务重组界定相比,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比较这两个定义可以看出,新旧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有质的不同。新准则强调债务人必须是发生了财务困难,处于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谈得上有债务重组的可能;而旧准则中,只要是修改了原定的债务条件――包括修改债务的金额和偿还时间,均作为债务重组。也就是说,旧准则中,债务重组可以发生在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的条件下。
1.2 债务重组的方式不同
由于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界定的范围缩小了,随之重组的方式也有所改变:一是将旧准则中“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合并成了“以资产清偿债务”;这种修改不是实质性的变革,新准则在语言表述方面更加简洁、概括,易于理解和记忆。二是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这一方式上,旧准则包括“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而新准则仅包括“减少债务本金和减少债务利息等”。
1.3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不同
新准则对于债务重组当事人双方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修改,旧准则规定,对于债权人的让步,即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债务人应当直接将其确认为资本公积,而不作为债务重组利得。新准则规定对于债权人的让步,应当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以转让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则债务重组利得是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重组新准则改变了债务重组“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2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2.1 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2.1.1 关于债权人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在确认当期损益时,应先冲减值准备,这一点,新旧准则没有差别。
2.1.2 关于债务人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即债务人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2.2 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处理
2.2.1 关于债权人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转为股权的投资成本包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支付的相关税费(如印花税),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2.2 关于债务人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转为资本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如印花税),一般情况下,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2.3.1 关于债权人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2.3.2 关于债务人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以修改债务条件(包括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进行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予以折现,确定债务重组收益。实际发生时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如未发生则作为结算债务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最大的改变就是现值的计算和损益的确认。
2.4 以混合重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混合重组方式,指以下四种方式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以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根据组合方法不同,混合重组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方式。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如果重组协议本身已经明确规定了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清偿债务金额或比例,则按协议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重组协议没有明确规定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清偿债务金额或比例的,一般情况下,应先考虑以现金清偿,接下来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或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清偿,最后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其新旧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参照上述三种会计处理方法。
3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披露
新准则将原债务人披露的内容“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改为“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或有支出”改为“或有应付金额”;将原债权人披露的内容“或有收益”改为“或有应收金额”等。
3.1 债务人应该在财务报告附注中重点披露的内容
新旧准则都要求债务人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以下
信息:①债务重组方式。②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③或有应付金额,或有支出。旧准则中还有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新准则增加了两项披露要求:①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②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新准则将原债务人披露的内容“或有收益”改为“或有应收金额”。
3.2 债权人应该在财务报告附注中重点披露的内容
新旧准则都要求债权人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债务重组的方式;债务重组损失总额;非现金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或有收益金额/或有应收金额。新准则还增加了一项披露要求,即披露“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将原债权人披露的内容“或有收益”改为“或有应收金额”。
新准则把债务重组的计量基础由账面价值重新改为公允价值,并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做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信息供给的约束,为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奠定了基础。
4 新旧准则衔接的建议
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会计准则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都记入当期损益。但债务重组损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参考文献:
[ 1 ] 剑威. 债务重组新旧准则的比较与例析[ J ] . 集团经济,2006(2):15-17.
[2]张道珍.浅析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会计处理[J].个人投资与理财,2007(6):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