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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结课论文

时间:2022-09-17 12:01: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基础结课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律基础结课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践教学:高职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71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思政研究课题“增强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思考―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HXSZ12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首始课程。开设“基础”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培养和塑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合格的大学生,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在实践中的思想道德水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实践教学作为“基础”课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课整个教学过程的必要环节,指的是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以“基础”课理论知识为依托,通过学生对社会实际生活的直接参与和体验,使其主观世界得到感性的再教育和主体能力得以优化的过程。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虽然“基础”课实践教学已经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但是随着“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的进一步展开,一些问题依然困扰着“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实践教学认识不够深刻。普遍存在着对“基础”课实践教学认识不够深刻的现象。二是实践教学基地不足。我国高职院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三是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目前“基础”课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筹措渠道不畅,是实践教学难以全面有效展开的原因之一。四是社会实践有效机制尚未形成。高职院校内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多是由教学性、寒暑假性、勤工助学、学生自发性的开展,这些社会实践形式和“基础”课的社会实践尚未接轨,还是处于一种各做各的状态。五是社会实践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基础”课实践教学还只是处于有限度的进行中,其深度不够。六是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由于没有教学大纲,任课教师各自为政等原因,导致“基础”课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的有效探索

为改变我院“基础”课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的局面,本课题组在这学期的教学过程中积极尝试新的方式,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

1、设立适合大班的教学模式。“基础”课重在积极开拓创新,“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思想指导,将“研究性学习”引入课堂,设置课堂实践教学环节,创建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以研究性学习为核心,以任务为趋动,以团队为组织,以专题为内容,最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合一、课内与课外合一的,适合大班教学的探究式实践教学模式。

2、建立新的教学目标。围绕学生应具备的团队合作、敬业精神等诸多能力加以训练,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具备的“自主学习习惯”和“创新精神”,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和发展奠基。

3、以小组为单位,摸索“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可操作性模式。

实践教学中的教学内容不适合大班型授课,而现实中教学资源有限限,又很难实现小班型教学,导致教学效果不好。为了让每位学生都可以有一次参与研究性学习和上台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在本学期第一次课由任课教师作如六大步骤策划:一帮助学生学生团队组建。每班级按人数自由搭配,组建8个研究性学习团队,以培养学生集体主队合作的能力。二选择任务。每个学习团队任意选择八个主题中的一个主题做调查研究,以培养学生自助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三资料收集。每个团队根据所选的主题进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培养学生收集信息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四主题撰写。主题的撰写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多种格式,以培养学生文字表达能力。五汇报准备。在汇报中要求使用PPT,很多学生不会做PPT,如何制作,如何操作,成为急待解决的难题,以培养学生处理困难的能力。六主题汇报。每次上课留下30分钟的时间作为课堂实践教学,各班派出一个学习团队作代表,以同一个主题作汇报(6分钟为宜),进行PK,以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自我展现意识。七评分与总结。在团队汇报后,老师与学生评委评分、教师点评和鼓励并指导后面的团队操作。做到成果展示在课堂功夫施展在课外,以培养学生总结经验的能力。

4、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精心设计成果展示。

(1)“学习汇报书”,学习汇报书是每个团队根据选择的主题学习性调查研究,经调查结果以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形式展现的纸质报告书。

(2)“团队亮相”,要求每个团队形成自己的特色,如展示自己的队名、口号甚至是logo,还可以用各种形式展示团队成员的风格和特长。

(3)“现场汇报”,把主题的研究成果以多种形式,如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格式,做成PPT与大家分享。

(4)“活动感悟”,要求每个团队以简洁的语言谈谈此次活动的收获和感触,如此次活动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遇到最大的困难如何解决?解决后的心态等等。

5、以学生为服务主体,精细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每个团队主题汇报的成绩,作为“基础”课的平时成绩一半,总分为100分,此分数在学生总评中按20%计算,该团队成员成绩共享,此成绩由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评定。

“学习汇报书”“团队亮相”“现场汇报”“活动感悟”四项的分值比为3:2:4:1。

参考文献:

[1]程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法有效性研究[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04.

[2]徐倩.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初探[J].和田师范专科学报(汉字综合版),2001(6).

[3]柳礼泉.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5:41.

第2篇

论文摘要:中职学校《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不断探究中职学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实效性和方法,努力把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论文关键词:中职院校;法律;教学探析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职学校的一门基础课程,培养中职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能力,成长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一、教学要具有针对性,授课要讲艺术性

教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为教学目的。实践表明,法律课越能紧密联系实际,就越受学生欢迎、效果越佳。因此法律基础课要做到针对性、实效性,一方面教师应深入学生之中,使法律课与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中职学生一般都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敏感、好奇、容易冲动,同时自控力弱,缺乏足够的支配力,法制观念淡薄。面对这样的群体,作为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首先应在教学中紧紧抓住学生的特点,因势利导,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可以多方面采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事例,深入浅出,让事实说话,这样就可以使枯燥的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深刻的问题通俗化。另一方面法律课教学必须与现实社会紧密相结合,教师在授课时必须注意将教材的内容加以延续——例如“网络犯罪”,这样学生就会感到法律与他们的现实很近,就能较好的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如何使学生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过程中能保持较高的学习情绪,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首先,教师要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熟练、重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使讲课如同演剧,开场不久即有悬念,能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出现,令学生动情、喝彩或自发讨论问题。这样不仅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而且给学生提供了师生之问、同学之间交流协作的机会,有利于培养学生善于配合、敢于表现、尊重他人等道德品质。

二、教学要体现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自身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今天,社会已经步入到“权利的时代”,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法律基础课集中了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时的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所以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充满令人头疼的条条框框,没有学习的积极性。所以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兴趣出发。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在教学中,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他们的兴趣,调动了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发挥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要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探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注重实例教育,多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等内容的课程,比如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举办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内容的方式,使学生在整个学习中积极参与到师、生的互动中;生、生的互动中;主动实践中;健康发展的教与学过程中,从而得到体验、感受、经历,最终达到收获。

总之,在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中要注重“教学”的针对性、艺术性、学生的自主独立性等内涵,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们能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第3篇

作者:余文华 单位: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学生学会求知,学会探究,学会合作,学会创新,然而,在教学实践中仍是为了教师的教,而非学生的学。在自主学习中,学生学习地位被异化,走向一个极端,例如在法律案例教学中,教师不考虑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不顾问题的深浅和难易程度,抛出一个题目盲目地让学生分组讨论。表面看似课堂活跃了,学生动起来了,但由于教师事先没有进行周密策划,讨论过程中缺乏有效指导,讨论后又缺乏反馈和评价,导致学生停留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识记层面,与传统的满堂灌没有本质区别。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认识的矫正

从以上高职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认识偏差的分析,不难看出要使这种认识得以矫正,需重新审视“教什么”“、培养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一)注重法律价值观教育,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必须解决社会问题,而人们对法律解决社会问题,往往通过法律判决结果的解读来理解法律。也就是说,人们行为受法律判决结果传递出的价值、理念与欲求影响。2007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就是最好的证明,加之,完美的法律制度和规则,也需人们对其蕴含的价值认可,其本身的价值才得以实现。再有,我国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人们的思想呈现出多元化价值。因此,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内容应注重法律价值观的教育。只有通过法律价值观的教育才能使学生对法律有全面的、深刻的了解,才能使学生从内心认同法律,并将法律价值外化为行为。鉴于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课时少、学生认知规律以及面向就业的考虑,笔者认为当前高职院校法律价值观应以秩序观念、诚实守信观念、权利观念、正义和公平观念以及利益观念为主要内容。(二)突出法律思辨能力培养,从被动学到主动学法律思辨能力是指在思考辨析过程中,对所主张的法律价值做出辩护性解释或说服性论证,其最终目标是一个最佳的价值理念或行动准则。因此,在价值日趋多元化的今天,法律基础课教学应更加注重学生法律思辨能力的培养。这样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有助于纠正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无关、学习法律是钻法律空子,规避法律责任的错误认识;有助于学生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增强对法律价值的认同,由被动守法上升为自觉守法。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法律思辨能力的培养可以从两个方面训练:一是从沟通与对话入手,教学生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法律问题与情感问题;关注他人所持态度和立场的原因和理由;教学生对他人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兼容。二是从批判性思维入手,教学生习惯对所争议或讨论的问题提问,对做出的辩护性解释或者说服论证提问。(三)建立对话式教学,从不平等到平等现代课堂教学应建立在对话基础上,以师生平等为基础,以学生自主研究为特征,以对话为手段,在教师引导下,通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相互启发和讨论,领会学习。在构建对话式教学时,有几个问题须注意:一是要尊重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允许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二是尊重学生的文化差异和思想差异,不把社会主流文化或教师自己的文化强加学生。三是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不仅关注师生对话,生生对话,还要关注学生与文本之间的对话。可见,对话式教学过程,也是法律自由、平等价值观的实践过程。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

笔者所在单位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测量技术应用性高级人才。我校近三年强化了德育教研室建设,主要承担全校五系一部的思想政治课、法律基础、哲学和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校内外部分课题研究,并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省级刊物发表。本文以五年制高职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为例,对2009级学生和2008级学生的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实践进行对比(表略)。由表1可知,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后,学生的法律基础课成绩由74.8(分)增加到82.5(分),增幅10.3%;优等级率从20.3%上升34.2%,增幅68.5%;良等级率从30.2%上升39.3%,增幅30.1%;不及格率从9.0%下降为1.0%。理论测试及格率从91.0%上升99.0%,增幅8.1%。此外,由我校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共同提供的资料分析,该专业的学生一般性的违规行为由7.6‰降低到2.2‰,减幅70.1%;学生情节较严重的违规行为由6.6‰降低到0.7‰,减幅89.4%;学生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由2.5‰降低到0.5‰,减幅80.0%。由此可见,我校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改革后,学生整体违纪有了大幅度降低。

结语

切实加强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研究,积极探索与创新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手段,提高了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培养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优秀人才。

第4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课程之一,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大学生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关键时期,《基础》课的根本价值是立德树人,帮助大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但是《基础》课“非主流”、“不好上”、“不愿学”等问题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课程育人效果的“瓶颈”尚未完全得到突破。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针对性”。这就要求思政课要聚焦“主业”,多采用启发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针对大学生成长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案例教学正是结合并运用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为基础所写的案例,来进行对教材中理论知识的分析与讲解的方法。让学生在对于案例了解的基础上,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分析、讨论、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以达到巩固知识和掌握理论的目的。通过案例分析着力解决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真正做到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让案例深入大学生的灵魂,以期达到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及意义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

1.高职高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形势与挑战当今时代,学生面临的内外环境日趋复杂。高职高专学生思想意识更趋多元化,价值追求出现功利化倾向。加之网络新媒体的冲击,出现教师与手机争学生的尴尬现象。学生坐不住、听不进、学不懂的现状,使传统思政课的教学方式受到了挑战。除去个别教师知识陈旧,高校管理中的重科研轻教学弊端和学生自治力弱等问题外,教师课堂讲授精彩度不够、教学方法单一仍为主要原因。2.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脱节是思政课教学中突出的问题《基础》课是帮助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提高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的一门必修课程。为了使该门课程更好的指导学生的实践生活,适当的教学方法的使用能够提高理论课程的实效性。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脱节是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中十分突出的问题。案例教学的功能之一就是努力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它对学生思考理论问题以及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着积极的意义。3.案例选取与学生所关心的实际问题联系不紧密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缺乏典型案例的分析论证,使学生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受到影响。发端于西方的案例教学法,以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优势,极大的提高了课堂讲授效果。自引入中国后,案例教学适应了法学等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特点,提升了大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日益受到高校教师的重视。但案例教学中仍存在案例选取随意、热点问题剖析不深、人才培养目标不强和实践应用欠缺等不足之处。在案例的选取和应用上,往往抽象的案例多,具体实际的案例少;理论讲解的案例多,贴合学生现实的案例少;观念性的案例多,实用性的案例少。以上原因导致高职高专思政课学生难学,教师难教,课程难上的现状。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意义

当代大学生对《基础》课有较强的期望值,希望课堂讲授能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基础》课案例教学是提高课堂讲授效果的有效方式之一,通过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教学,起到对大学生思想正确引导的重要作用。通过案例使大学生意识到修身的重要性,以案例分析、思考讨论等形式为载体,用道德与技能相结合、做人与做事相统一的理念引领大学生的成长成才。通过法律基础部分的案例教学,使学生能够在学习、生活和今后的工作中运用法律的方式处理好各种纠纷问题。教师要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用新方法、新工具、新手段讲授相对枯燥生涩的理论知识,在授课的同时方能实现育人和能力培养的双重效果。把《基础》课的知识点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讲授,不仅让学生在校学习阶段更好地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提高学习技能和生活能力,更要在学生进入职场前的最后准备阶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树立法治观念,成为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专业技术人员,使其终生受益,显现《基础》课的育人作用和更高的实效。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思路

《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以达到学生立志,树德,做人的培养目标。而学生在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下,本身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课堂中的参与度和活跃度都不高。案例教学在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和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方面能够有所成效。鉴于我院学生在理论基础上相对薄弱,兴趣不足,一般的教学案例很难达到满意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学案例选取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真实事例,特别是挖掘我院学生自己的案例,必然能够提升教学效果,并且形成我院《基础》课的教学特色。案例教学需要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参与,学生学多少与教师教多少成正相关。案例教学在开展过程中,不仅需要形成学生学习的共同体,而且也要求组织师生学习共同体以及教师学习共同体。尤其是在教师学习共同体的形成方面,在案例教学改革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应进一步强化教师学习共同体的建设,举办定期和不定期的研讨活动,讨论案例教学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交流案例教学改革的心得,努力将案例教学的改革引导到既关注教学改革的实际效果又注重学术水平提升的良好境界。以教学改革带动学术研究,以学术研究促进教学改革。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组织设计

成立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牵头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案例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见图一),成员由系行政主任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教学案例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组织、支持、指导和协调工作。案例征集工作采用选定和志愿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案例教学改革实施小组”,形成参与案例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师队伍。目前,实施小组成员主要由思政教研室教师组成,具体负责实施《基础》教学案例征集与案例分析工作。此外,实施小组成员需在自己所任课程范围内,考虑课程内容的具体结构,选定适合的内容开展案例教学。在每一学年度,每位小组成员至少开展一个主题的案例教学。后续的改革将在过程中逐步确定。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实施方法

首先,案例教学内容的选定或开发是经过对该课程内容的系统梳理后做出的。即对本课程的教学,哪些需要通过系统讲授?哪些需要通过班级或小组的讨论?哪些需要通过案例教学等等有系统的思考。除本学期的案例教学内容外,对案例教学的后续内容也有所考虑。对所选定或开发的案例教学内容,要进行精心的设计,考虑案例教学的实施类型(如:是理论指向、实践指向;还是技能指向、综合指向等等。最好能把思考的过程和结果也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总结和研究中使用。其次,在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当注重养成收集资料和记录过程的习惯。对在教学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记下,并努力解决。对一些较为复杂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在实施小组的研讨会上提出,由大家共同思考,共商对策。再次,一个主题的案例教学完成后,教师应当就本主题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在立足自己案例教学经验和理论反思的基础上,撰写出有关案例教学的教改论文,争取公开发表,尤其是在高水平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最后,逐渐充实和完善《基础》教学案例集。在前期案例征集阶段,由案例征集领导小组组织全院范围进行先进事迹、典型人物等有关材料的征集,中期由公共基础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进行案例整理,分析,汇编等工作。后期在教学案例集形成的基础上,汇集各类课程相关资源,建立《基础》课教学案例资源库,提供给任课教师共享使用。

结语

综上所述,将案例教学法引入《基础》课教学改革十分有必要,通过案例教学改革的有效组织与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活思政课堂的教学活力,激励思政教师的教学与研究,进而促进“教”与“学”的双向提升。用学生自己的案例去解读理论,从学生所感、所思、所想出发,引导学生学会运用理论解决自身的实际问题,真正实现从“学中来”到“做中去”。使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通过案例教学的有效渗入达到育人与能力培养的双重效果。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5年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第5篇

关键词: 教学理念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考核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道德素养、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有着积极的作用。根据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本课程担负着对高职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的重要使命,旨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信念坚定、敢于开拓、勇于艰苦创业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然而,现实中由于一些教师的教学理念陈旧、方法单调、内容脱离实际、考核方法过于单调,学生上课出现到课率、抬头率、效果率都比较低的现象,使该课程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学生将科学理论内化为其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的目的也没有完全达到。

所以本文将主要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增强教学的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一、转变教学理念

当今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变化,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学生接触社会的渠道丰富多样,有手机、电视、网络、书籍、报刊,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也日益丰富,我们的学生充斥在这个信息多元、瞬息万变的时代,而他们又是年轻向上渴望与外界接触、了解社会的一批时代青年人,他们如何正确地看待社会,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和挫折,又如何教大学生做人做事的知识,形成合理的人生思维方法、健康的生活方式,掌握做人做事的科学理念,这都是我们高职院校需要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么一些生龙活虎、可塑性强的莘莘学子,怎样才能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育作用呢?我们必须把握时代特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以新的理论思维讲述这门课的教学内容。

(一)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学生健康的个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发展人的教育,其核心是促进人的解放,实现自由全面发展,而个性的塑造是其主要内容。课堂是对学生进行个性教育的重要场所,教师应在课堂中尽可能地为培养学生健康丰富的个性创设情境,创造条件,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发挥其主体作用,增强创造能力,形成自立、自强的品质。

(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开展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师生双方积极互动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当前教育教学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现象,比如有些教师在授课中总是以权威自居,高高在上,以“过来人”的身份单方面地进行传授、训导,学生经常被动接受,感受体验也经常被忽略。这必然阻断师生之间、教W之间的良好沟通,甚至妨碍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精神。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建立平等、自由、包容、尊重的师生关系,使学生在宽容、轻松、友好、平等、温馨的氛围下,增强求知欲望,塑造开拓的创新精神,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更新教学内容

(一)教学内容应服务人才培养目标需要。

高职高专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以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因此,应把学生定位为即将走向职业岗位的准职业人,结合基层岗位的特点、要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符合岗位需求的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养及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也不例外,必须探寻符合培养目标的内容,有意识有目的地增加职业道德修养、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人际交往和沟通、法律等相关知识,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打好思想和法律基础。

(二)教学内容应切合学生实际。

目前,高职高专学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非常有限。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到切合学生实际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必备的知识,并内化为良好的修养和素质,其教学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应该根据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给予科学的合理的引导;要同时兼顾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具体情况给予特殊的指点。比如在课堂教学中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结合他们的特点而有所侧重,让他们了解即将参加的工作的职业道德规范,这对将来学生从事这类职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教学内容应与时俱进。

教学内容不应仅仅局限于教材,我们应该面向实际、面向生活、面向社会,紧跟社会发展的潮流,将社会上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最新颁布的方针政策、社会上的典型案例及时传授给学生,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帮助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的导向作用。另外,我们还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引导他们正确把握社会的正面发展趋势,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他们与时俱进,成长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三、改进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它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途径与手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公共基础课,有着自己独具的特色,具有丰富的内涵,承担着时代的使命[1],因此,教学方法也面临着与时俱进的挑战和变革。

(一)开放式课堂教学法。

长期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主要以知识传递的讲授法为主,多数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其重要思想内容不能内化为实效性技能和内在素养。针对这样的现状,笔者认为,作为本课程的教师,不仅要传授思想理论知识,更应让学生亲身参与实践、获得丰富的经验、强化情感体验,还要关注学习者的心态和发展需要,在教学中适时提供一些参与度高、开放式的话题,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动机,营造出师生共享生命历程、共创人生体验的风味,产生情感共鸣,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参与到课堂中,在课堂的交流、思考、互动中激发潜能、锻炼胆识,体验团队合作互助精神,从而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个性成长。

(二)启发式教学法。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参与性,实行启发式教学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材内容偏重理论,因此,教师单向传输,学生被动接受的现象比较突出。在此情况下,有效实施启发式教学的关键在于创设问题情境,教师应注意尽量把所要讲授的内容作为一个个问题向学生提出,让学生积极思考问题可以使W生集中注意力,拓展思维、积极思考。合理设置课堂提问是有效启发的关键,提出的问题不可太难或过于简单,应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和兴趣。因此,备课时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精心设计好每个问题。例如在讲授职业道德这一部分内容时,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采用贴近生活和实际的案例提出问题,鼓励学生各抒己见,利用学生在对同一问题认识上的争论,激发学生思维进行深入思考,然后教师给予点拨和评价,最终获得正确的结论。

(三)实践教学法。

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而实践教学对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创新型人才有着重要的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可以通过建设实践基地、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等方式将教学深入社会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开阔理论视野,促进大学生通过自身的体验,真正实现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内化。因此,我们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中可以让学生广泛深入社会,让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植根于现实的土壤。比如在学生作业中可以突出实践调查报告;双休日可组织部分学生进行体验式社会实践和参观考察;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及其他社会体验活动;倡导学生在安全和学业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节假日可短时间进行社会见习,体验生活,这些活动对学生进步成熟颇有益处。

四、改进课程考核方法

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掌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内容,选择合适的考核方法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思政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也关系着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效果[2]。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一个人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是在学习中不断升华、不断完善、不断锻炼的结果。本课程具有鲜明的实践养成性,因此本课程的考核方法,笔者认为宜采用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查相结合的形式。平时成绩包括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的情况,参与教学活动情况等方面。期末时可以小论文、案例分析来综合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考核方法对促进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到课率和注意力,增强自律意识,更加重视期末考试,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等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五、结语

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对教学进行改革和创新,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时代性,增强教学内容的生动性和趣味性,不断强化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教学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当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是对大学新生进行入学教育的主要渠道,对于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爱情观、法律观念具有非凡的意义。随着社会条件和时代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学生主体和课程教材处于不断的修订和变化当中,与此同时,呼伦贝尔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显得日益紧迫。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思修课程教学与其他三个公共必修课比较起来,因其是大一新生入学教学环节,新生进入大学后急切地希望从教师那里知道大学和大学生活的模样,纪律性沿袭高中,所以不存在各种违规问题,加之课程贴近大学生并且也不存在“毛”课程及学生不爱关注社会发展状况的现象,具有许多自身的独特性。

1.课堂教学与大班授课模式之间存在矛盾

公共必修课教学班级均为合班授课,不同的专业,超百人的授课规模给教学带来了许多局限性。特别是互联网时代,学生获得知识的途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加之授课人数多很难关注到每个人的具体问题,教学主体容易游离在课堂教学和互联网之间。加之思修课程属于无感化教学,学生未体会到的人生,我们去引导、帮助学生思考人生问题。每位学生的内心变化需要教师去关注、去注意,教师一个人应对120人的内心变化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教师教学方法陈旧与互联网多元化体验之间存在冲突

互联网时代教师还沿用传统授课语言和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同时课堂教学被赋予了太多功能,既要传授知识,又要树立学生思想,还要与学生互动,或者在课堂范围内展开实践教学,挤占理论授课时间。教师将思维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中,之后就与学生没有关系了。这样的思想使得教师和学生的关注点不一致,教与学永远都是两条平行线。课堂教学容易成为低头族的天下,教师讲课与学生看手机两不耽误的局面时有发生。这样教学主体中的50%将游离于课堂之外,这部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会出现盲点。

3.师生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

课堂是教师与学生一起互动的环境,承载着教师与学生沟通和交流的重任。大一新生与教师交流的欲望很强,每每都主动向教师要电话号码或者用其他互联网方式进行联系。教师一人难以承载400多人的联系任务,需要更大的沟通平台的支撑。需要和供给之间的不和谐就使得教师拼命地赶时间讲,想要传授给学生知识,学生则拼命地听,但听不懂教师在讲什么,或者教师讲的问题并不是学生所关注的问题。课堂上因各自主观意愿的不同,没有学生主动提出交流和沟通,或者由于课堂教学时间受限,不能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公共必修课程教师没有自己的学生,与学生沟通的渠道只有课堂,师生在语言、沟通方式等各方面难以把握,促使学生与教师形同陌路,上一学期课程不知教师姓名,也不知道教师在讲些什么。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严重地影响着课程师生关系的良性发展。

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还有许多,但这三个问题是思修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从教师出发到学生的这段距离,方式、方法、内容设计都要有新的思路。那就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能够承载更多人的大平台,实现增加课堂教学承载量,配套线下教学平台的进一步发展。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历程

呼伦贝尔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思修课程)主要历经三次重要转变。一是从单一理论教学向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转变。二是从以考核方式为主的评价向过程性考核方式转变。三是以课时改革为主的教学改革。

1.打破理论一言堂,开实践教学先河

从单一理论教学向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转变是2005年根据教育部出台的“05方案”进行的,该方案根据当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环境的变化,教学主体的变化,果断提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突出实践育人的功效。思修课程教学改革开启,理论学时减少,配套理论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例如,我的大学生活PPT制作演说、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社会公德状况调查报告撰写、法律小报制作等课外实践活动,充实了课堂教学,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深入知识领域、实践区域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转化,最后展现在广大学生和教师面前,集体团结精神和动手实践精神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2.弃一锤定音,体现过程的重要性

考核方式从笔试到机考,从结果性考核到过程性考核,以往一锤定音的期末考试变成了不同阶段考核的整合,以往笔试考核变为期末电脑考试,使整个考核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结合,过程性和结果性相得益彰。2012年思修课程开启平时考核+阶段考核+期末机考三部分结合的考核模式,教师课堂注重心灵传授,知识点学习主要由学生自主完成。教师不再受书中具体概念的困扰,可以和学生交流心灵成长故事、关注学生的观念变化,有更多的时间关注学生高贵品质的养成。学生开始关注课程学习过程,与教师进度步调一致。

3.打破一个教师一个班级的授课模式

2012年开始伴随着考核方式改革,思修课程对教师讲授方式进行了大胆革新。教师被分为思想道德修养教学和法律教学两支队伍,两个人教授一个班级,这使得学生能接触到不同教师的讲授风格,也使得教师在一个方向上科研成果猛增,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精度提升。例如,讲授思想道德修养教学部分的教师可集中精力开启绪论至道德结束部分的教学内容的研究、教学方法的探索和教学目标的精确。最近几年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进行专题式讲授,教师的自主性和学生的接受能力都有所提高。思修课程教学属于无感教学,所以教师的作用就在于寻找与大学生生活结合的热点话题,将教材体系进行整合转化为教学体系,让学生在自身领域内思考人生、爱情、道德等相关问题。

4.课时改革,课堂教学得到优化

思修课程课时变化从40分钟三节连上到50分钟一节,周学时从2学时变为4学时,2015年一周4学时又变为2学时,同时理论教学时间加强,以往占课时的实践部分变为课下学生自主实践,学生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大大增强,思修课程教学优化逐步合理。实践教学变革更为显著,例如,以往实践部分占课时,教师上两周课接下来进行实践教学,学生不在课堂,理论教学或者说课堂教学讲授部分实际上属于间断模式,等实践回来,再到课堂,学生和教师都要开始重新适应。课时优化后,理论教学连贯,一气呵成,课下学生自主实践相得益彰。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创新与突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在呼伦贝尔学院开展了四轮,几经寒暑,从侧重形式变化到侧重内容的改进,从教师主体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思想的深入,从一考定终身到过程性考核体系的完善,有创新、有迂回,也有不足。

1.思修课教学改革围绕教材、教师、教学三个主体开展

实施专题讲授,打破教材固有模式,使得教材体系更加贴近学生生活与学习,创造性地实现了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从教师角度来讲,除讲授课程外教师侧重教学研究,打破以往一个教师一个班级的授课模式,将教师重新组队,分为思想道德修养队和法律队,基于两大部分知识进行资料搜集、备课、上课及科研,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了课堂授课的实效性。从教学方面讲,教学重视过程教育,突出学生参与性,思修课程重在关注学生内心,帮助学生与自己对话进行心灵梳理,使教学知识体系转化为学生的信仰与能力。

2.考核方式推陈出新侧重过程性,侧重考查学生主观与客观的全面学习景象

考核方式是验收一门课程学生接受和掌握知识程度的最有效方法之一,考核方式的变动势必会引起教学改革整体的变化。2012年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期末考试在全院范围内实行机考,这在自治区也是走在前列的,减轻教师期末压力,考查学生的客观题解题能力,顺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除期末采取机考外,在理论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状态、到课情况、思维形成、实践能力,采取了阶段性考核的方式,该方式具有极强的包容性,考勤、学习状态、主观题、实践教学等全方位地体现了教学的过程性特征,强调教师对过程的掌控。

3.网络平台教学仍是教学改革处女地

几次教学改革都未对网络平台教学进行真正的开发和利用,这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未来的方向。网络平台教学切合时代和学生生活习惯,是一个热门的领域,当前许多云平台、慕课、新媒体平台、微信平台的利用在各大学校油然而生,教师与学生开启无障碍链接模式。呼伦贝尔学院思修课程一直在走传统线下教学模式,师生沟通受到极大的空间和时间限制,教师必须形成线上专业发展意识,自己录制微视频让学生在线学习,增加线上平台在考核系统中的比例,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考核体系。

实践永无止境,教学改革永远都在进行时。经过几年的教学改革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已经从建立起了明晰的改革框架,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思修课程教学问题仍旧存在,为此思修课程教学改革的下一个重要出口应放在互联网移动教学上,将传统课堂教学与学生的手机终端进行有效的结合,这样既能使课堂教学成为知识传授的地方,减轻课堂教学负担,又能使教师和学生的沟通另辟蹊径。

参考文献:

[1]岳辉,陈苹.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针对性研究[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

[2]郑炜.我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研究综述[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

[3]钟婉仪.改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探究[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

[4]李鑫.对高校师范生艺术素质教育的若干思考[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15.

第7篇

【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第8篇

【关键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创新;教学实效

一、高职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基本内容和目标定位

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标,是指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大学生成才的要求,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使大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审美、法纪等素质在一定时期内达到预期效果,为达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新时期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目标定位应该是:综合运用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和有说服力的回答,促进大学生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现状及问题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还不能满足学生需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也得到了不断的更新和完善。在教育和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实践的深入、改革的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

(1)教学内容亟待跟上时代的发展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体系虽然比较完备,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和健康的人格教育等内容仍不完善。由于就业问题、学习和经济的压力、感情困惑及人际关系障碍,大学生心理问题逐渐成为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信息传播媒体的迅速崛起,一方面给大学生学习、交往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手段和途径,另一方面也使腐朽落后的文化和有害的信息可以借机更加隐秘、快捷地传播,并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因此,必须高度关注互联网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在这方面的教学内容显然有些不足。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过分强调国家和社会的要求,而对大学生自身成才愿望关注的较少,存在着教育内容与大学生的实际要求脱钩的问题。

(2)教学内容缺乏辩证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缺乏辩证性,很多内容都只是强调好的一面,可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解释。如讲反对个人主义时,批判它的自私自利、惟利是图、损人利已、见利望义等消极的一面,而对它强调个人自主自立的主体精神,强调目主选择、自己决定、自己设计、自己创造的生存方式却极少给予正确的评价。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缺乏辩证性,很多大学生对思想政冶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产生了质疑,学习的积极性自然就大大地降低了。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与手段不够灵活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影响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接受效果的重要因素。随着“思政课”研究的深入和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探索,“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手段得到了改进,摸索出很多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教学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但是,与现代教育的要求仍然有着一定的距离,仍然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

(1)以灌输为主,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在“思政课”教学中,传统教学模式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强调知识传授,把学生当作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灌输的对象。课堂灌输法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传统的主导教学方法,它虽然有利于将理论知识从外部向学生个体内部注入,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只是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教师很少顾及学生的主观情感和心理需求,造成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下降,逐渐失去对所接受知识的意义、价值的探求欲望。大学生对“思政课”学习感到枯燥无味,对理论死记硬背,能力培养无从谈起,更谈不上学生达到个体的知行统一,得到能力与素质的提升。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思政课”教学培养的大学生应具有运用的能力,对民族历史及其先进文化的辩证思维能力和辨别、判断能力,对与中华民族精神相抵触的错误思潮的抵制和斗争的能力。这就要求“思政课”教学在培育大学生的过程中,必须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强调学生是认知主体与主动建构者,要把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自身能力的建构作为培育过程的教学目标,使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内化为学生内部的能力和素质。而教师在大学生的培育过程中只是大学生知识体系构建与自身能力的帮助者、促进者,绝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

(2)以理论说教为主,轻视实践教育。传统的“思政课”教学基本上重课堂、轻课外;重理论、轻实践;重说教、轻养成,缺乏“思政课”应有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从而其教学效果就达不到预期目标。事实上,由于一些教师就理论讲理论,认为“思政课”就应当是在课堂上传授书本上的现成的知识,也只有在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才能够教导大学生成为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而忽视了“思政课”教学的目的不是让大学生死记硬背一些现成的理论和现象,而是为了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掌握基本的思维方法,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忽视了应把“思政课”与实践教学应有机结合,把实践环节引入“思政课”教学活动中。

三、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对策思考

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高职学院应对大学生“思政课”教学进行系统的改革,探求符合大学生认知事物本质基本规律的新模式,寻求提高“思政课”实效的新路径。其中的关键点就是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参与接受教育,以独立的主体身份在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

1.突出“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发展。人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任何教育只有转化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才能真正达到教育效果。“思政课”教学只有突出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的主体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最充分地激发学生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有利于将社会要求转化为自我要求。

尊重教育对象的自主性及特性是“以人为本”的内在需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不能无视受教育者的个性,无视受教育者的个体需要,一味地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忽视甚至压抑受教育者的个体价值。没有个性,就没有人才,没有创造性,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必然要求实现由压抑个性向发展个性、张想变化的实际。在教学中,要剔除过时的、落后于社会发展的陈旧教学内容,吸收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把现代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人文思想纳入教学内容,增加富有针对性和现实性的内容。此外,积极引导大学生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科学思维能力,侧重点应放在深化学生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重点解决为什么的问题,回答和帮助学生解决思想上的疑难点,消除学生理论上的困惑点,这样随着年龄的增加,知识的丰富,大学生就会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认知,达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

2.改革教学方法。为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高职学院应积极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改革,使教学活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吸引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教学实效性。

(1)改进教育模式。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进行系统的改革,高职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应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教育的模式,即学生在接受系统、全面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同时必须参加实践教育环节。实践项目包括爱国践履、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勤工助学、社团活动,把理论与实践做到了有机结合,遵循了“实践一认知一再实践”的客观规律,突出了实践在学生认知事物中的重要作用,让学生学会了用理论去对客观事物进行正确的分析、评价,使其更加真切地贴近了社会、了解了国情,让学生更透彻地认识错误思想观念的实质,去伪存真,自觉坚持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采用“问题式”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是以理论联系实际为主线,以培养学生运用基本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结合教学内容以专题方式专门就某些社会问题和学生思想实际问题与学生一起探讨,进行讨论和辩论活动,并与实践教育环节会、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

(3)加强实践教学的制度建设。学校各级领导要改变教育观念,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形成由学校主要领导统一负责,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等分工负责的领导与管理体制。

(4)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建设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基础性工作。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场所,可以使实践教学时间相对保证,内容相对确定,有利于学生获取知识,锻炼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5)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考核。根据实践教学的要求,在实践教学中和实践教学后,要对学生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设立单独的实践教学考核标准,使考核工作成为检验教学效果、检验学生能力形成与素质提高的有效手段。由于实践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有明显的不同,不能用简单的问卷答题的方式和分数做测度来反映教学质量,必须用科学的方式进行考核,可采用口试、开卷考试、写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考核方式。

参考文献

[1]周志刚,米靖.论提升高职院校学生自我认同的教学策略[J].中国高教研究,2007(12).

[2]张建德.高校“两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水运,2007(8).

[3]庄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模式[M].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第9篇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 研究 进展

资助课题: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sk726)。

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与目标研究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现阶段主要观点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属于德育范畴。2005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中,明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列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必修课之一。但实践中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有其独立性,不应从属于道德教育。[1] 张晓敏认为素质教育的理念下,应当还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之独立性地位。[2] (2)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刘颖认为法制教育确定了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推动了公民教育的发展与实践,是公民教育行进过程中的重要环节。[3]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4] (2)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培养知法、守法、护法的大学生,这是我国高校法制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培养的前提和关键。[5] (3)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6] (4)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终极价值目标应当是人的全面发展。[7] (5)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帮助其树立法律信仰。[8] 还有论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9]

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与内容研究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构建研究。代表性观点有:韩世强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当是兼容“意识”、“知识”和“行为”于一体的法律素质构建,其教育的真正发挥必须依赖一套健全完善的实现结合机制。[10] 黄青燕认为应当建立法制教育的衔接机制,实现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相结合,课程教育与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校园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11]

高校法制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体现于“基础”课程之中。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内容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地位。黄文艺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应致力于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习惯,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增强依法办事能力。[12] (2)应当调整法制教育相关教学内容。沈蓉等认为增加有关经济法内容的教学应当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客观要求,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新经济形势下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13] (3)完善“基础”课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构建实用型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应当能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还要能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14]

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的探讨方面,许多学者都通过相关的问卷调查进行研究。

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颜素珍等对南京地区的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15] 郭先根认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和合理规划,法制教育课程尚未作为一门必修课正式列入教学大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持续存在。[16]孙勉认为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视道德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表现为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说得多、做得少,口气大、效果小”。[17]

2.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过深入实地的调研,结合调研数据深刻剖析了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谢山河、黄章华主持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18] 张雪芹对转型期大学生法治信仰的调查。[19] 王美君以武汉市非法律专业大学生作为抽样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分别从基本情况、法律认知、法律服从及运用、法律权利意识、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并运用统计分析软件,对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的共性特点进行了总结。[20]王西阁认为受传统法文化的影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很难内化为主体对法的动力,传统“无讼”思想也导致了大学生思想意识中对法律的轻视。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单一的途径和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色彩过浓以及社会现实支持的欠缺都有碍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

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研究

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是学界研究最多的问题。具代表性的观点有:

1.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观点在学界已形成共识。陈大文认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新理论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22] 余国政分析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观基础,并从教育观念的变革、课程改革、教师素质结构的改善和思维方式的变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层的教育等四方面来实现两者的融合进行了探讨。[23]

2.不断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等的开展。黄文艺认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之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可以采用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24]王康康、徐延平认为,应当利用主流传媒对大学生进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学课堂,发挥课堂教学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学校园环境,将无声的熏陶与有声的教育相结合;走出校园,开辟第二课堂。[25]

3.开展比较研究,借鉴国外法制教育的经验。李俊杰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法制教育,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借鉴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和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实践上值得借鉴的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等经验。[26]车雷研究了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认为其教学内容的选择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公民意识的养成;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利用社会法律资源,为学生提供富有意义的实践教学机会,极富启示作用。[27]

4.紧跟中国法治进程,及时调整更新教材内容。“05”方案之后,“基础”课教材经过几次修订,对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有所完善,使理论更加联系实际,贴近学生。陈大文认为,“基础”课教学应当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内部关系,正确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8]

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应当体现人文精神。林国强认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应当注重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29]蒲鸿志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导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种创新,强调沟通、感悟、互动和体验。[30]

6.重视法制教育网络化的研究和实践,主张利用网络这个新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弥补传统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硕士论文中详细论述了增强我国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并提出从三个不同的层面着手探索增强实效性的具体途径。[31]

7.优化校园法制环境,营造校园法治氛围,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黄蔡芹认为校园环境对大学生的思想言行能产生强烈的致导作用,优化学校法制环境能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潜态的影响作用,提出了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等途径。[32]王西阁认为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浓厚、行政化趋向严重的现象,对法制教育产生不良影响。高校管理必须秉承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实现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等。[33]张庆旭则从诉讼法学的角度专门研究了高校学生处分申诉制度的修正与完善,为保障学生权利、实现校园法治提供了有益参考。[34]

高校法制教育的原则和规律研究

高校法制教育原则,是在实施法制教育过程中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准则。这方面的观点主要有:(1)法制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纪律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35] (2)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应在教学中贯彻三项基本教学原则,即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原则和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36] 应坚持以教材体系为基础,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的原则;关联性与差距性相统一的原则;知识性与思想政治教育性相统一的原则。[37] (3)法制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8]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规律的研究,许多论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德育的基本规律。王国桢探讨了大学生法制观教育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即中小学法制教育与大学法制教育的衔接机制;大学生法制观教育与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机制;以及高校教育机制。[39]

高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和实效性研究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很多学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具有明显的德育功能,包括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思想教育等功能。李璐娇结合教学实践,认为“基础课”新课程法制教育功能主要有发挥理论、规范向实践的转化功能;扩大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40]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陈大文认为如何提高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是目前迫切需要化解的难题,需要教育者们深刻理解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正确认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41]

简要评论

近五年高校法制教育研究成就显著。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研究日益为学界所重视,研究的内容更多更广泛,研究课题更加务实。每年都有一些研究生论文以法制教育为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多样化,突出实证研究。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呈多样化趋势,尤其重要的是近年来研究者更多地重视使用问卷、数量分析等实证研究方法。很多研究者对高校法制教育现状、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状况进行问卷调查或访谈调查,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一些有启发性的结论,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研究内容呈现专门化趋势,比较研究也得到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跨学科研究的学者。开展高校法制教育研究工作的主要是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研究的学者,但近年来也有一些其他专业背景的学者开始研究高校法制教育,并取得了一些成果。跨学科的研究对拓展高校法制教育研究的视野和理论深度非常有利。

但理论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囿于学科限制,大多数研究法制教育的学者都没有系统的法学理论的学习研究经验,导致研究视野狭窄,研究角度片面,跨学科领域的研究不足,理论深度不够,研究成果的实效性不强。

参考文献:

[1]张宝成.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因素[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6(2).

[2]张晓敏.高校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目标之重塑[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3]刘颖.公民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及其价值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

[4]陈大文.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定位[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4).

[5]门广.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与目标探析[J].辽宁警专学报,2008(7).

[6]陈大文,刘一睿.从普及法律常识到提升法律素质的教育――改革开放30年高校法制教育发展回眸[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4).

[7]顾相伟.高校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发展、关联与融合[J].思想教育研究,2012(1).

[8]王晓慧.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J].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9]张蓉.论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J].法制与社会,2012(7).

[10]韩世强.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实现机制的体系化构建[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07(3).

[11]黄青燕.论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的科学构建[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2).

[12][24]黄文艺.论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5).

[13]沈蓉等.高校法制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14] 张小平,曾裕华.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法制教育内容的完善[J].教育与教学研究,2009(6).

[15]颜素珍,刘桂占.大学生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12).

[16]郭先根.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研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0(3).

[17]孙勉.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31).

[18]谢山河,黄章华.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08(7).

[19]张雪芹.论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养[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王美君.武汉市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D].兰州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21][33]王西阁.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J].当代青年研究,2011(3).

[22]陈大文.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探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3).

[23]余国政.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25]王康康,徐延平.强化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探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9).

[26]李俊杰.高等院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探讨――中美法制教育之比较及启示[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7(11).

[27]车雷.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J].教育探索,2011(11).

[28]陈大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路径解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

[29]林国强.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刍议[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30]蒲鸿志.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J].思想理论教育,2010(12).

[31]任莉莎.我国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32]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11).

[34]张庆旭.高校学生处分申诉中的证明与证据研究[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9(02).

[35]张国安.同志青少年法制教育思想初探[J].思想研究,2007(7).

[36]雷继元.“基础”课教学基本原则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09).

[37]何玉芳,张艳红.“基础”课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内容的融合探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3).

[38]李喜等.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J].山西大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39]王国桢.大学生法制观教育机制探究[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

[40]李璐娇.大学生法制教育功能新论――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内容为例[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

[41]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初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5).

第10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问题;办法

高职学生是当代中国社会中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群体,他们同样肩负着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直接影响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当前,受经济社会多元化价值观念的影响,高职院校学生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屡见不鲜,曝露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弊端。所以,加强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牢固树立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高职学生的法制观念,提升高职学生的法律素质,是高职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深入研究新时期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独立性受到削弱

对专业知识教育重视,而忽视法制教育,目前高职院校普遍使用法制课教材是根据2006年课程改革形成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它将《法律基础》课和《思想道德修养》课整合,使“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统一在一起,导致《法律基础》从属于德育课,按照德育的方法开展法制教育,弱化法制教育功能,法制教育的独立性受到削弱,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的意味很浓,导致教师和学生对法制教育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定位,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这样法制教育也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2、教学模式有局限,忽视实践环节

目前,课堂教学仍然是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法律知识本身体系繁杂、晦涩难懂,应用性强且抽象。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诠释律令,讲案说例,学生在教师的理论“轰炸”下记住所学的内容和知识点,空洞的讲解,被动的接受,结果是教师讲授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上,在指导自己行为上很少得以体现,考试也只是对记忆力的考查而不是对知识的真正融会贯通。这种教学方法导致了大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并未培养出良好的法律素质,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3、法律知识教育多,法律意识培养弱

高校法制教育,更多的仅限于课堂教学,重视知识的传授,教学方法简单,与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主题往往偏重于防止违法犯罪,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培养,不能准确理解法律课程开设的目的,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培养,导致许多高职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把对法律精神内化为实际行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虽然学习了很多法知识,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守法的自觉性较差,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违法犯罪行为是有发生,影响了高职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

二、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改善途径

1、把法制教育从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中分离出来

教育理念不改变、不到位,法制教育的深化和创新就无从谈起。我们要把法制教育从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中分离出来,树立独立的法制教育观,充分认识到法治和法制课在现代社会中的主流地位,这是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扭转被动局面的希望所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本质是以广大在校学生为对象,以法治和法律为内容,以培养其法律素质、传授法律技能为目的,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主旨,展开的教学活动,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的合一。我们要从学生实际需要与未来职业发展出发,结合当今时代特征与高职学生特点,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例如,可加以《劳动法》、《合同法》、《民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反不当竞争法》或有关工商、金融、会计等部门规章的重要内容,作为《法律基础》课的深化和延伸,以满足学生的求知欲,使“法制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性需要,以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步入社会的用法能力。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不是让他们成法律专家,而是帮助学生在走上社会后懂得运用社会的法律资源,懂得寻求法律的保护,懂得法律上的是与非。

2、打破说教式教学,强化课程的实践性环节

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的方式,达到增强学生法制观念的目的是很难奏效的。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较适宜的方法是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法律规范。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通过对真实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同学观察、分析、评论案件的起因和结果,最后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评说的时候,会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多数同学都能参与案件的分析,容易从群策群力的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也能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可以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比如组织大学生到相关的法庭旁听一些大案、要案,参观监狱,组织下乡普法,增强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创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在重大节日在校园内外展开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社团和校园法律援助机构,开辟法制园地宣传栏等,引导学生学以致用,学会用理论知识的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综合素质,实现高职生在思想道德和法律规范上的知行统一。

3、重点不在于课本知识的传授,而在于法律意识的培养

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形成自觉守法、用法、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法制观念。观念的形成仅依靠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不够的,必然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相结合,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重点不在于课本知识,而在于学生参与各种类型社会职业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重点放在向学生们传播现代权利义务教育观念和法制精神,对大学生的法制价值观、法制素养、思维方式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教学中,通过课程中“量”的教育,在学生心中起到“质”的效果,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信念,内化为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实现从专业学科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的转变,让他们知道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违法必受追究,使他们对法律心存敬畏,克服侥幸心理,不敢以身试法,从内心深处自觉产生学法、懂法的需求,自觉捍卫法制的尊严,自觉依法办事,促成他们在行动上成为一个守法的人。

高职学生,作为未来国家的建设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法制观念如何、法律素质怎样,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高职院校作为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不仅要以学生的职业技能为培养目标,更要注重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清楚的认识法律教育的现状,积极拓宽法制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使学生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高职学生呈现出遵纪守法、自立自强、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对高职生成长成才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旭东、徐燕:《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研究》,《商场现代化》2012年1月.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魅力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实”

1 教师的人格实在。要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基础课教师就要增强其自身的公信力,这要求基础课教师除了应善于传道授业解惑外,还要注重加强自身的人格魅力。具有魅力的人格通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乐观积极向上的心理人格。(2)正直坦诚善良的道德人格。高尚的人品对学生的感染与影响将是长远的,基础课教师要想教好学生做人,自己首先必须高尚。(3)民主平等具有亲和力的法律人格。教师能否在课堂上营造一种和谐活泼的氛围,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关键在于教师有没有一种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以学生为友的心态和亲和力。(4)善辨是非具有创新意识的智慧人格。教学效果怎么样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智慧,一个反应灵敏、善辨是非善恶、在日常教学中充满着创新创意的教师,学生必然会被深深吸引,从而利于其教书育人。基础课教师除了应具备以上四种优秀品质外,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也必定会为其人格增色。

2 教师的知识厚实。教师一定要有自己的东西,做到满腹经纶,要具备纵深、复合、广博型知识结构,同时还要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始终站在学科、社会的前沿。只有这样,学生才会为你的学识魅力而倾倒,并深深地信服你。

教师的学识魅力首先表现在对其所教学科的精通。基础课教师要深刻领悟教材主旨,对其逻辑结构烂熟于心,对教材要有高度的驾驭能力。基础课的使命说到底就是教学生做人,其育人目标是要培养内在人生观科学、外在行为素质良好的合格公民,教材要坚持由内到外、内在引导与外在规范相结合的育人理念。弄清楚了基础课的育人目标与育人理念,在上课时就能目标明确,并始终围绕这一主题开展教学,就能在思想、道德与法律三者之间穿梭自如。教师在精准掌握教材的同时,对教材所涉及的理论知识更要有纵深的了解,这样才能讲准、讲透、讲深。基础课教师除了是一个专家外,还应当是一个大杂家,应当具备复合、广博的知识结构。基础课说到底是教学生如何做人的一门课程,做人的学问可以说涉及方方面面,到底怎样做是对,怎样做又欠妥,这需要基础课教师具有高度辨明是非的能力,更需要其具备渊博的知识,事事想在学生之前,学在学生之前,否则信手拈来的一些毫无考证的零星琐碎片段连自己都无法说服,又如何去让自己的学生信服。因此。具备复合、广博型知识结构会让教师教得有底气,说得有根据。学生也会因为教师渊博的学识魅力而信服和喜欢上教师。此外,教师的学识魅力还体现在教师对最新知识的把握和运用上。“90后”的学生不太喜欢纯理论的枯燥乏味的说教,他们更热衷于时尚新鲜的东西,或者至少是以时尚新鲜的方式接受理论知识。因此,基础课老师不但要有精深、广博的知识,也要学会把握时代的脉搏,始终站在学科、社会、科技的前沿,掌握最新的信息,用最新最时尚的知识魅力吸引学生。

3 传授给学生的东西终生实用。所谓学以致用,即学生来学你这门课就是要在实际生活、工作中派得上用场。否则,学生会问学这门课要干什么用?实际上,基础课的使命就是要引导学生如何做人做事的,可见,这门课具有不同于一般课程的超强实用性。一个老师工作再认真负责,教案、课件做得再好,但讲的东西若学生认为没用,学生也不会买账,不会认为其是个好老师。因此,坚持教学的实用性是基础课教学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教师必须要解决的首要课题,解决好了这一课题,学生必然就会喜欢上这门课,基础课的教学魅力也就水到渠成了。因此,基础课老师要大胆创新、想方设法,努力做到让学生想上这门课,爱上这门课,要让学生觉得学这门课不但今天有用而且终身受益,真正以不可抵挡的教学魅力吸引学生,从而切实增强基础课的教学实效。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近”

1 教学内容贴近学生。基础课教师在设计教学方案时应该始终将这门课的使命(教学生做人)牢记在心,唯有如此,在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案例或其他教学载体时才能时刻提醒自己,这些东西学生愿意昕?不愿听哪来的教学效果?不愿听又如何实现教其做人的目标?因此,在选择教学内容、教学载体时,一定要以贴近学生为基本原则,讲学生自己的事,讲学生身边的事。讲他们即将面对的事。教师要做到用他们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传授他们所渴求的做人做事的道理。实际上,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在学习、交往、集体活动、恋爱、兼职、求职、心理等热点问题方面的困惑很多,在远离父母、远离亲朋好友,必须独立面对、解决一切的情况下,在大学相对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下,他们热切渴求良师益友的指导,这种渴求欲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关键就在于基础课老师能否把握其需要、了解其心理,并在平时的教学中做到对症下药。因此,基础课教师要努力去了解学生所思所想所忧,讲学生想听的东西,讲对其有益的东西,用学生想要的方式去讲,做到有的放矢。

2 教学方式学生乐于接受。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每当教师在对着课本或PPT讲理论时,学生抬头率都不高,而每当教师讲到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时,几乎所有学生都抬起了头。这充分说明,科学理论需要鲜活案例的激活,才会变得有生命力。关于如何培养人的基础课教学,如果没有关于人的鲜活案例那只能是没有任何实效的枯燥说教,可以说,没有案例就没有基础课。因此,基础课教学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案例教学,教师要善于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典型案例来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关注,并在师生互动中使其受感染、受教育,从而切实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与魅力。当然,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善于精选主题突出、能很好驾驭的经典案例,而不能信手拈来那些毫无考证的琐碎案例,也不能是主题不突出的案例的堆砌,更不能是性质错误而误导学生的案例,坚决守住“学术研究无禁区,但课堂教学有纪律”的底线。此外,“90后”大学生基本上都是看着动画长大,打着游戏娱乐,成长于高度动感的世界之中的,他们喜欢用感官刺激的方式接受新知识而排斥空洞枯燥的理论说教,因此,案例教学中优秀视频案例资料的作用不可或缺。而实际上,优秀的视频资料的震撼、感染、教育作用有时比老师的讲解更有效,因此,基础课教师要选好用好视频资料。当然,更要注意把握好度,在视频的长短、使用视频的频率上做到恰到好处,不能依赖视频资料。

3 教师语言与学生没有距离。语言魅力从一定程度上讲直接决定学生的到课率、抬头率,直接决定教学的效果。教师的语言魅力主要体现在其语言的时尚性、亲切感、感染力与幽默感上。首先,基础课教师要做到语言表达流畅准确,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要真正发挥其语言魅力,还必须在时尚性、亲切感、感染力与幽默感上下工夫。基础课教师若能用学生的语言传经授道,学生将会觉得是多么的亲切和乐于接受,如果再加上一些学生所热衷和追捧的时尚因子,学生一定会拍手称快,并在这种亲切感中耳濡目染,接受熏陶教育。其次,基础课通常都是一百人左右的大班教学,其教学难度远大于小班教学,如果教师整个课堂都是在用一个语调慢条斯理地讲授,不难想象在这种课堂上学生将一定是或昏昏欲睡,或交头接耳,或玩弄手机,或干脆溜之大吉。因此,洪亮、抑扬顿挫、富有激情的语言讲解魅力是吸引学生注意力,让其参与到你课堂中来,使你的课堂教学具有感染力的关键所在。此外,生动形象、幽默风趣是语言魅力的法宝,这是寓情理于快乐笑声之中的最高教学境界。实践证明,凡是自觉到课率高、课堂上抬头率高、教学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一般无不具有幽默风趣的特质。西方有些国家甚至将是否具有幽默感作为评价教师优劣的标准之一,看来这还是很有见地的。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活”

课堂教学的好与坏最起码的标准就是看它是“死”还是“活”,“死”指的是严重缺乏学生参与、只有老师一个人唱独角戏且学生没有收获的死气沉沉的课堂教学,“活”指的是有学生积极参与、师生互动良好且学生收获丰厚的参与式课堂教学。

1 静参与。静参与是参与式课堂教学的起码要求,也是底线。参与式教学绝非指整堂课或一次课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在弄(实习实训类课程除外),笔者认为那是借学生的主体地位推卸教师自己主导责任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或至少是不懂基本教学规律的做法。笔者认为,静参与主要是指教师在讲课时不要整堂课都坐在电脑前自己讲自己的或读PPT而不管学生的反应,不要总是只有一种姿势、一种表情、一种腔调,这样的课堂就是没有学生参与的死的课堂。与此相反,教师要在课堂上张扬些,要多走动,要善于运用自己语音语调,善于运用自己的眼神、表情、手势等各种肢体语言做绘声绘色的讲解,目的就是要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真正让学生参与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来,让学生跟着你的思路走,并学到知识受到启发,让课堂活起来。这是一种看似死、实则活,看似静、实则动的真正参与式教学,并且是具有真正实效的课堂教学。这是课堂教学的最基本形式,也是最起码的要求,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绝大部分都是通过这种形式进行的。

第12篇

[关键词]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同质化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4-0108-03

[作者简介]程燃,复旦大学高教所硕士生(上海200433)

一、法律专业硕士的培养现状

据统计,在2012年度法学专业排名前十的我国高校中,2013年计划招收了2560名专业硕士,1844名学术硕士(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除了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两所法学专业高校之外,其他高校的专业硕士计划招生人数均远远多于学术硕士,这导致了近几年法律专业硕士的毕业生大幅增加,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相反,法律人才缺乏与过剩的悖论局面却依然存在。一方面,法律专业硕士在就业时面临一定的歧视,承受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许多企业、生产部门急需大批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如外事、经管等方面的法律人才缺口尤大。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培养方式同质化导致法律硕士的专业交叉优势和就业优势消减,不被社会认同,就业困难。这一点从复旦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统计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职业分布情况(表2)可以看出,专业硕士毕业生中有将近一半人去了待遇相对来说差一点儿的民企,而学术硕士毕业生分布又很分散,没有实现预想中的提供博士生后备力量的要求,毕业后升学的只占了10%,其他人则挤占了专业硕士的就业空间。这反映了当前的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模式在适应市场需要、适应不同领域职业的需求方面是有很大欠缺的。在国外,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培养理念和规模则各有侧重与不同,相应的专业划分、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科研和论文要求、法律职业背景、质量评估体系等都有区别(理想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如表3所示)。然而,在我国现阶段的教育背景下,不仅很多用人单位搞不清楚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之间的区别,就连高校法学院的教师也不能很好地对二者进行区分,往往采取统一的授课模式。事实上,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培养目标方面,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有着不尽相同的培养定位。法学硕士设置的初衷是为法律教育和科研机构培养学术型人才,它所预期的毕业生是学术法律人(Academic lawyers)而非实务法律人(Practicing lawyers)。而法律硕士(JM)的培养目标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传统的法学硕士教育更侧重于学术,而非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法学家;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的是法律家(即所谓的律师),也就是既有一定的法律功底,又有很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从业人员。法律硕士教育所培养的人才重应用、重实务,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突出。相比于法学本科的基础通识教育和法学硕士的学术研究教育,法律硕士教育是一种职业能力的培养,旨在培养面向各行各业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以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方面。根据培养目标,法学硕士应当以学术研究为导向,而法律硕士教育和教学的全部工作都应该围绕培养宽口径、重应用、高层次、复合型的优秀人才来进行。对比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所开设的必修课课程可以看出,法学硕士开设的方法课、对比课突出了研究型特点,而法律硕士所设课程与本科生课程较为接近,体现了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差异。但目前法律硕士的课堂教学基本还是遵循课上满堂灌的教育模式,依旧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学内容也同样是侧重于理论,实践性课程的设置远远不能满足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同时,因课程设置没有实现与其他学科和法学知识的有效结合,致使法律硕士的跨学科优势难以发挥。

科研与论文方面。由于两者培养目标的区别,法学硕士的科研与论文多强调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重视理论分析,而法律硕士的科研与论文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应通过多分析实际案例来阐述理论。现实中,大部分高校法律硕士的论文要求与法学硕士没有实质区别,对两者的科研和论文要求混同。加上法律硕士的生源是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其法律基础知识积累不够,科研能力也难以得到有效提高,导致其实际水平甚至不及法学本科生。这使得法律硕士不能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影响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评价。

质量评估体系方面。英国大学的做法值得借鉴――法律硕士培养侧重在本科基本训练基础上提高实际运用技能,学生选课通常集中于某一专业方向,只需选择几门课程,并且一般不写论文,只要考试通过就可以获得学位,通常以法律实践能力为考察核心;法学硕士则需要写论文,但不需要修习过多的课程,通常以科研能力的提高为考查核心。这既适应了不同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又突出了应用型和学术型人才的培养区别。

二、大学应该培养法学家还是培养律师

有人说过:在教育和道德方面,如果实践是正确的,那么理论就没有意义。为什么要在理论上浪费时间,而不把时间用在探索实用技术上呢@?如何区别培养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我们的社会到底需要更多的“法学家”还是“律师”?这可以从《耶鲁报告》得到启示:“有些操作可能由那些掌握很少或没有相关理论知识的人实施。不了解力的分解定律的水手可以起航;没有欧几里得原理相关知识的工匠可以把他的框架弄成直角;没有学过化学理论的染工可以调制色彩。但这样的劳动者注定是要被其他人限制在狭窄的职业道路上的,他需要那些拥有更加广博科学知识的人的持续监管。如果他想冒险超越既定规则,而没有现成理论做指导,就会盲目、胡乱地工作;通过长期实践,他可能已经达到熟练操作的程度,但业务计划的安排、机械工程的新组合、技术的发现和改进等却通常来自经过更高级和系统培养的人的思维。”也就是说我们既需要精于实践、掌握熟练技术的操作人员,即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又需要精于理论且以研究为主的高层管理人员,也就是学术硕士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