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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工作计划

时间:2022-11-11 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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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工作计划

第1篇

目 录

一、工作制度……………………………………第01页

(一)总 则……………………………………第01页

(二)决 策……………………………………第01页

(三)资金管理…………………………………第02页

(四)工作程序…………………………………第02页

(五)监 督……………………………………第06页

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第06页

(六)机关财务管理……………………………第06页

(七)会 议……………………………………第08页

(八)学 习……………………………………第09页

(九)作 息……………………………………第10页

(十)公文处理…………………………………第11页

(十一)安全保卫………………………………第11页

(十二)环境卫生………………………………第12页

(十三)小汽车使用管理………………………第13页

(十四)引资争资………………………………第14页

(十五)其 他…………………………………第15页

三、廉洁自律制度………………………………第15页

文明公约………………………………………第17页

一、工 作 制 度

(一)、总则

第1条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科学、民主、公开、规范、合法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在全盘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全盘工作负总责,且行使最后决策权。

第3条 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层级管理制。分管副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领导负责,副股长对股长负责,办事员按工作分工,对直管领导负责。

第4条 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分工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二)、决策

第5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财政预决算草案,交流通报全面工作进度和财政经济情况,研究机构人动及调整,向上级推荐干部,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其它须由党组决定的事项。

第6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其他有关人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分工范围内的会议可以自行决定。局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模拟决算;布署安排各项工作,通报工作进度,讲评阶段性工作;执行局党组的决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的筹集、调度、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关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的办法;其他须由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资金管理

第7条 对已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资金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第8条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缴存的基建资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的采购资金和单位缴存的预算外资金在扣除调剂资金后应返还单位的资金、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返还单位的办案补助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中的工资性支出、低保资金、医保资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分管负责人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条 社保资金、低保资金、医保资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资金、价格调剂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其它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局分管副局长报经局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第10条 财政预备费的动用须由局务会议制定方案,由局长把关报经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长审批。其它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动用财政预算资金。

第11条 财政资金调度由预算股提出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拨付。

第12条 所有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筹集、征缴、存储、分配、拨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拨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和场外交易。

第13条 以局或局直属单位(包括二级法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借款)、担保或以财产抵押贷款(借款)必须由局长(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作程序

第14条 预、决算编报程序。年初由预算股提出预算口径,经局务会议并报市政府批准。行财、农财、社保、农税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单位负责各口预算收支编制,预算股负责审核、汇总。年度预算报经市政府、人大逐级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正式行文下达。各业务股室每月定期与预算股核对收、支指标数,属于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收支数,由会计管理中心每月负责与各业务股室对帐。年终决算以前,预算股与各业务股室各项预算指标必须全部核对清楚,决算数各业务股室应以预算股数据为准。年终各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各口决算报表和编报财务分析,预算股汇总编制年度财政决算报表,企财(统评)股汇总编制全市财务决算报表。

第15条 单位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据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按综合预算收支挂钩和平均进度经审核后,在未超出预算拨款计划进度的前提下,开具“用款计划审批表”送预算股,预算股根据各股室的用款计划拨付。个别单位需超预算进度计划拨款的需经分管局长在单位用款计划表上签字批准,并在次月抵扣。

第16条 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预算股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单后,经局长同意,将专项指标通知到各有关业务股室建立台帐,业务股室根据使用单位用款计划,经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送预算股拨付。凡上级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业务股室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的,由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指标,开具用款计划由预算股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有关业务股室开设的专项资金银行专户上。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单位的申报,按项目建设进度,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核拨资金,实施项目管理。

第17条 农税收支结算程序。农业税由各乡镇(场)解入农税收入过渡户,再由农税局全额缴入金库;预算股按正税的规定比例列农业税灾、社、减免款退库,拨入农税过渡户,再由农税局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到各乡镇(场)。乡镇(场)和单位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入农税收入过渡帐户,农税局全额解入金库,所需征收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本级提留的农业税征收经费和乡财政经费,由预算股按规定的比例拨入农税局帐户;上级追加农税系统的专项资金,不管是否带帽,一律由预算股按预算追加指标拨入农税局。凡需安排到乡镇财政(农税)所的经费,按年初计划和具体情况由农税局提出方案,经局务会审定后,并由分管农税的局长签字后拨付。

第18条 罚没收入的入库和办案经费补助返还程序。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股室必须及时督促执罚执收单位将罚没收入按月足额缴入金库。罚没收入的办案补助的返还,凡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由征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务进度表,由办案单位填写办案补助表,由对口股室根据综合预算加盖股室公章和股室负责人签名后,送预算股拨付;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其办案经费补助由征收股室根据年初确定的比例,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拨付;对超任务计划的单位,年终由对口股室与征收股室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当年财力情况提出方案,经局务会议并报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预算股拨付。

第19条 财政统发工资审批程序。工资中心年初汇总编制年度统发工资预决算,根据各业务股室核定的人员和工资额,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按月编制工资用款计划交预算股办理拨款,及时向银行提供工资数据库及数据文档;按规定的代扣项目,将代扣的个人工资性扣款划入相应账户。预算股年初汇总编制年度工资总预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将资金及时划入“工资资金专户”。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各对口单位的人员和工资预算及异动情况审核,编制对口单位年度工资预算,核定其人员及工资额,及时报工资中心。

属新增到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各对口股室登记、核定,再由工资中心整理汇总填列“新增统发人员工资录入卡”,每月经分管局长、局长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追加预算,再列入统发。对确定发放的政策性调整工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工资中心,工资中心汇总填列“统发人员增资录入卡”送分管局长审批后,登录单位人员工资台帐列入统发。

第20条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年初,各业务股室负责初审各采购单位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复审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再报主管局长批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凡经批准使用预算内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有关业务股室应将采购资金直接拨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采购中心和有关业务股室应督促单位在采购实施前一周内将资金划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会议和接待经费归口采购中心管理。采购中心年初制定会议接待实施方案,并始终参与制定和审核经费开支,定期做好与接待处的结算工作,向主管领导和预算股报送会议接待费开支情况。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包干办法,将会议接待费及时拨入采购中心专户。

第21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程序。预算外资金缴存: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填开“缴款单“直接缴存非税局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单除银行和单位留存外,分别交非税局和对口业务股室各一联。纳入集中会计核算的,非税局应及时开具资金结算单,连同收据记帐联退还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及时解缴。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电脑票,统一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

第22条 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计划,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第2篇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既是“三个代表”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为此,我镇党委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各项工作纳进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了特吾里克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全镇8个党支部鉴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与9个站所鉴定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党委不仅注重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治理,更主要的是注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明确各项领导的责任,做到各负其责。使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题目,追究谁的责任,形成了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和格式。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检查1次,并将检查结果向各支部、站所进行传达。各支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经常工作,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使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责任目标得到了落实。

二、完善制度。

为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上墙公示,设立了举报箱,接待室。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党支部按照各自实际成立了3至5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书记、镇长接待日制度,把每周六、日定为书记、镇长接待日,由书记、镇长或副书记、副镇长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并针对来访群众反映题目给予解答,解答不了的具体记录下来,在调查核实后实时给予解答。制定了制度,坚持每一名领导干部轮流接待群众上访,做到为人民群众做主,为他们排忧解难,至今接待上访群众11多次。确定了*生活日,各居(场)召开了*生活会。镇党委要责备镇5个居委会、二个场及七站八所制定财务公然制度,实行财务公然,专门设立了居(场)务公然牌,对居(场)里的财务收支情况必须说明,做到收支一条线,一支笔审批,完善了财务治理制度。镇机关的财务也实行公然化,设立了财务公然栏,截止目前,没有发生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三、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廉洁自律的教育工作力度。

纠风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规范执法行为,树立*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彻底解决“门难进,脸丢脸,话刺耳,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进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以促进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把群众满足不满足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工作的落脚点。镇党委在每个星期五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州纪委、县委、政府、县纪委印发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同时为各支部订制了一本《中国*党内监视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狠抓落实科级干部的学习,特别重视定期和分阶段的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利用宣传标语、板报等多种渠道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扩大了宣传力度和反腐倡廉辐射面,着重提倡廉洁,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反*,要以身作则,对干部和群众做到率先垂范。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逐步进步了全镇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的意识,保持了*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并不断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为进一步加强了行风、政风建设工作。今年将乡镇财政所、社保所、民政办定为重点行风评议单位,并聘请了机关、站所、工商个体户、三老职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15人为行风、政风评议监视员。并于6月11日召开了上半年行风评议大会。计划于10月召开全年行风评议座谈会和行风评议大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及发放测评表的形式对行风评议单位进行测评,征求意见,及时汇总进行反馈并限期进行了整改。以此重点解决了政府职能部分及基层站所工作职员执法不公、刁难群众等题目,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了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题目。

同时,继续加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治理。今年我们继续按照集体土地清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镇集体土地清查丈量以及集体资产清查造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治理。同时,结合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题目,进一步加强了对涉及集体利益的各类承包合同和协议的规范工作。

并且根据县纪委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在“三资”治理方面存在的题目,组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人大、纪委领导为成员的“三资”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特吾里克镇、站所、场(社区)“三资”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特吾里克镇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实施办法》、《特吾里克镇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同时还结合实际形成了特吾里克镇采购中心职责、招投标简章、招投标纪律、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了我镇、站所、场(社区)“三资”治理工作。

四、制定机关干部治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1)为杜尽干部迟到、早退现象,特制定《特吾里克镇机关干部考勤办法》、《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制度》、《特吾里克镇干部违规待岗办法》,天天早上上班实行干部挂牌制度,迟到者给予教育,要求干部下居(场)和外出都要请假,至此,机关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改观,迟到、早退的现象没有了。我们还制定了严格的值班制度,逐日有一名领导带班,两名干部值班,无故不值班者,追究相应责任。

(2)学习制度。讲学习,进步政治理论素养,丰富理论知识,改进工作方法。进步社区(场)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捉住“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这个中心,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态度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

五、、查办案件工作方面。

我镇全面贯彻新时期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落实《关于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各级领导进一步加强工作的通知》,认真进行接待,坚持有访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制度,将责任落到具体职员。并坚持不懈地实行承诺制和公示制,限期整改。20*年上半年共受理4件事件,并认真查办,解决了4件。调解民事纠纷96件,调解率达98。

通过对事件的查办,建立领导接待日和登记制度,彻底解决了社区居民及农民群众上访难,解决题目难的题目。使各类上访事件得到了减少。把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党务、政务公然方面。

今年镇纪委加大了对七站八所、5个社区、两个农业场的党务、政务公然。镇党委要责备镇5个社区及两个场和各站所制定党务、政务公然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然,专门设立了公然牌。

七、以“双创”工作目标为着力点,坚持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我们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和县纪委“双创”工作的要求,抓好镇纪检干部的自身建设。使纪检干部尽不能在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出题目,也不能在纪律上、业务上、作风上经不住检查。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进步素质。镇纪委班子成员自觉建立学习制度,有学习笔记,通过学习不断进步自身素质,以增强做好实际工作的本领。二是健全和优化纪检干部队伍。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汇报、工作交流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纪委例会,每半年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以此来强化工作任务的落实。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任务的考核,以此进步镇纪委班子成员的自身综合素质。

以上是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一些做法,在工作中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必须和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思想、组织、工作、考核四落实。同时善于捉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

总之,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必须和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思想、组织、工作、考核四落实。同时善于捉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要求抓好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举办第二届“清风杯”廉政字画展。

二是成立特吾里克镇便民服务中心,以服务社区居民群众为工作出发点,提升社区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