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1 20:32: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林业环保办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维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常务)任副组长,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畜牧水产局、区档案局、区旅游产业公司、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自然遗产保护办:负责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监督区世界自然遗产规划的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牵头抓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核准登记。
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选址核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核心景区内加工预置砖、预置板等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档案(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调查评估报告;规划、建设动植物科普馆;巩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严厉打击毁坏植被违法行为;加强核心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外来物种进入核心景区;制止在核心景区内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负责索溪峪林场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景点轮休计划和旅游高峰期游人疏导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建立景观档案;设立景点标示标牌;负责进入核心景区的科学考察、标本采集、影视片拍摄的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区水务局:制定核心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向水体新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挖砂,严禁堵塞河道、溪流、湖泊、山泉、瀑布和抽取地下水;制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及管理;落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区司法局:负责将保护自然遗产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全面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核心景区车辆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核心景区居民生活费的发放;对核心景区建坟行为和宗教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知识的教育宣传,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观念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核心保护区内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燃放行为的管理。
区环保分局:加强核心景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对大气、水、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定期环境质量公报,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和保护建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重工业污染项目落户;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办理核心保护区内新建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联系地质遗迹、地质稳定性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拟定防治方案;制止开山、采石、采矿、烧砖瓦、烧石灰和采集化石、钟乳石、开展攀岩竞技表演等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编制景区景点详规;负责抓好核心景区违法建设管理。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与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核心景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区畜牧水产局:牵头抓好核心景区捕鱼捉虾等管控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收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案。
各景区办事处:负责所辖核心景区景点监管,制止在石壁上题词、雕刻、作画行为;负责临时服务点秩序的管理,制止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负责相关责任区的森林防火、违法建设的管理。
区旅游产业公司:负责核心景区垃圾清运;负责在游客集散地及门票站设立自然遗产保护科普宣传牌;负责车辆、建筑材料进入景区的管控工作。
相关景点单位(公司、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持经营范围内自然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违法建设的管控,资源保护的监管,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做好自然遗产保护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手册、墙报、宣传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然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将《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规和世界地质公园等知识在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从业人员、全区中小学生和中外游人中进行全面宣讲,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真抓、早抓、主动抓”的要求,做到不等、不推,主动开展工作。要结合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分别于每年3月和11月报送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公室汇总。
(一)行政管理及后勤工作
1、进一步创新体制,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管理,力求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以制度管人”,提高管理的实效。如: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初步的工作激励机制等,推进量化管理。
2、定期加强对园舍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加固,进一步改善办园环境和条件,合理利用场地,为幼儿创设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3、强化节约意识,规范各项节约制度,细化管理,提高节约的实效。如:规范公物的申购领取制度,杜绝“白日灯、长流水”现象,节省办公用品、复印纸双面复印等。
4、增设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充分发挥骨干力量的带头作用。
5、加强对内练兵。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质量、服务”两手抓,增强教职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6、加强对外宣传。做好家长工作、招生工作,力争以良好的保教质量赢得家长和社会的肯定。
7、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包括:规范门卫管理,落实接送卡制度,杜绝在上班时间串岗、离岗、聊天等不良行为现象。
8、进一步加强卫生保健管理。做好日常消毒工作,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在卫生清洁方面,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加强食堂管理,建立采购台账、规范报销制度,推行定点采购、节能采购。
(二)教育教学工作
1、创设良好的班级教育环境,定期更新家园栏、观察角、壁画、区角环境等,制作充足的区域活动材料、角色游戏活动材料。
2、规范备课制度,保证教师有固定的备课时间,推行“集中选材、各自备课”。要求教师认真备课,及时选材,充分做好课前准备。注意选材的系统性,并根据本班实际适当调整教学内容,灵活施教。
3、加强班级教育教学的督导管理,深入班级观摩一日活动,着力提高班级的保教质量,建立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包括:学习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形成有序、有效的日常教学秩序。
4、加强教师队伍的业务培训,建立定期的班组学习制度,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班级管理技能,使教师理解贯彻“一日活动皆教育”的观念,防止出现“小学化”、“放羊式”、“保姆式”等不良教育倾向。
5、继续开展“做中学”、“奥尔夫”、“黄金班”等特色教育课程,注意灵活施教,扬长避短。
6、继续加强安全教育,每月不定期组织一次全园师生紧急逃生疏散演习,提高师生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7、加强环保教育,利用各种“环保节日”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
8、做好家长工作,在教育中充分利用家长资源,实现家园同步教育。
二、具体工作安排
2月份
1、做好新学期插班生的招生工作。
2、各部门制订新学期的工作计划。
3、各部门进行公物申购领取。
4、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包括:家园栏、观察角、壁画、活动区角等),制作接送卡、领取教材及教学用具。
5、进行各年龄班的早操、午间操编排。
3月份
1、组织“三八节”庆祝活动。
2、做好黄金班、兴趣班的招生及教学安排工作。
3、逐步规范完善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4、检查各班接送卡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5、检查各班的早操、午间操开展情况。
6、各班按计划开展日常区域活动、创造性游戏活动(如:角色游戏、建构游戏)。
7、加强对班级教育教学的督导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
8、组织各组教师进行业务学习。
9、结合3月12日植树节、3月21日世界林业日、3月22日世界水日、3月23日世界气象日等环保节日,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并在日常活动中开展“护绿小使者”活动,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
10、奥尔夫、做中学等特色课程按计划开展教学。
4月份
1、深入观摩班级一日活动,着力提高班级的保教质量,建立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形成有序、有效的日常教学秩序。
2、组织各组教师进行业务学习。
3、组织幼儿外出春游,并在日常生活中及时引导幼儿关注季节和周围环境的变化。
4、以“4月22日地球日”、“爱鸟周”为主题,开展《保护地球妈妈》、《鸟类是我们的好朋友》等环保教育系列活动。
5、各班注意定期更新角色游戏和区域活动内容,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游戏内容,并培养幼儿良好的游戏活动常规。
5月份
1、组织幼儿开展庆“五一”节日活动。
2、结合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等环保节日,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
3、继续深入观摩班级一日活动,加强对各班一日活动常规(学习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的检查。
4、继续组织各组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并加强经验交流。
5、根据市教育局即将开展的教师技能技巧比赛内容,先在园内开展相关内容的比赛项目,以“海选”的形式初步选拔参赛人选。
6—7月份
1、开展庆“六一”节日活动,可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来开展环保教育系列活动。如:设计环保小标志、举办幼儿环保知识竞赛、环保主题绘画展览,发放《家庭环保知识调查问卷》等。
2、开展幼儿“三浴班”锻炼。
3、开展黄金班、兴趣班、奥尔夫、做中学等教学汇报活动。
4、组织预备班幼儿开展毕业典礼活动。
5、各班测量幼儿身高体重、写评语,填写幼儿身心发展评价表。
6、发放《幼儿园保教质量反馈表》,各班组进行年终考核、量化评比。
7、清点教学具、资料归档。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目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布局,突出地方特色,以建设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A级乡村旅游点和星级农家旅馆为重点,加快构建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旅游产业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为我省绿色崛起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引导扶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和各类经济实体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发挥社会资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
(二)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规范经营、持续利用的要求,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推动乡村旅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原生态和原生文化资源,突出以乡村地域及与农事和农家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特色风貌,突出以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景观与森林生态文化结合的特色功能,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整合资源、融合发展。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发展理念,充分整合农村、农业、林业、旅游、文化等资源,实现差异对接、优势互补、合理组合,构建功能完善、形式多样的产业布局,推动乡村旅游及其他旅游业态融合发展。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益。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机制,不断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完善投融资体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和旅游经营者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旅游扩大规模,提升层次,提高效益。
三、发展目标
用五年时间,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一批示范景区,培育一批精品目的地,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培养一批高素质从业人员,开发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绿色旅游商品,丰富和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全面提升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到2015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1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806亿元,带动直接就业48万人,间接就业240万人。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健全和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加快编制《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组织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并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农业、林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要强化规划执行力度,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开发保护。要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的保护,保持特色风貌以及当地居民良好的社会风尚,做到“一村一品”,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乡村旅游景区(点)内的污水、烟尘、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旅游开发和环境资源保护均衡、持续发展。
(三)改善基础设施。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林业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整体布局,着力改善乡村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状况;大力整治村容镇貌,推进旅游村镇、街道的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指导乡村旅游景区(点)房屋外观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改善旅游区(点)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条件;加快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性与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
(四)创新旅游产品。要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突出乡村特点,发挥森林养生和生态文化功能,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满足消费者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健身和养生等多样化需求。
(五)强化宣传推广。加强乡村旅游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媒介,开设乡村旅游专版和专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实现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支持和鼓励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定期建立信息制度,引导理性经营、理性消费,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六)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省乡村旅游点质量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省旅游强县标准》和《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制订《省农家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省乡村旅游服务规范》等系列标准,对乡村旅游区点、食宿娱乐、游客中心、购物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规范指导,提升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水平。
(七)发展旅游商品。积极支持和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农民和林区职工依托当地的特色资源,兴办旅游产业,设计和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服饰、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绿色食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家一艺”、“一林一色”。推动农林副产品加工和旅游商品生产的分工,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提升产业化水平。
(八)强化行业管理。鼓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原料采购、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市场营销、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发展和管理协调长效机制。
(九)加强示范引导。积极创建一批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A级乡村旅游点、示范旅馆、示范餐馆、示范购物场所以及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示范企业,对验收达标的实行统一管理。鼓励乡村旅游景区(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鼓励乡村旅游发展较快的县和村镇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鼓励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对创建成功的优先安排项目发展资金。
(十)强化人才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力争建设一支精于管理、善于经营的乡村旅游管理队伍,一支具有国际战略眼光、深谙当地实际的乡村旅游营销队伍,一支素质较高、服务优良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旅游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地要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将导游员、接待服务人员的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并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结合起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项目补助标准给予技能培训经费补助,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项目投入。各地要将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充分利用规划、扶贫、环保、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持政策。发改、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乡村公路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等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倾斜。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实行收费优惠。对新开办的乡村旅游项目,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免收办证费用。对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星级农家旅馆免收标牌费,用电实行比商业用电低0.1元/千瓦时的价格,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价格。
(三)实施用地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鼓励开展乡村旅游规模经营。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用地应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后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重点乡村旅游地区经营用农村房屋产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涉及乡村旅游产业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扎实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的准备工作。
1、明确目标,精心组织。为加快生态建设工作步伐,年初,县政府依据市、县生态建设的有关内容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对20*年生态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4月,县政府主持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会议,并与相关部门、乡镇签订了《*县20*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考核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今年的主要生态建设工作。同时,县政府多次召开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组会议,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县20*生态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凡生态创建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并予以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都依据县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和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与落实。
2、认真做好生态示范区验收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暂行规定》)及《20*年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标准》的精神和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生态建设任务、“创模”工作任务的要求,我县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为加强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28个生态建设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农委、乡镇抽调2名人员集中办公,县政府拨入生态示范区验收专项资金5万元;制定并下发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并由县政府多次召开迎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20*年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指标》的内容要求,进行补缺补差,进一步完善各项材料。同时,加强生态建设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街道等处大力宣传生态建设内容,营造创建氛围,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二是及时调整了《*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县建设规划》内容。我县的《生态建设规划》文本中,规划了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与生态工业、生态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水利建设与水土保持、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生态文化等9个建设领域,涉及到重点建设项目有99个,总经费概算为76.36亿元。根据《20*年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指标》要求《生态建设规划》中重点项目数和经费都要达到80%以上的规定,我县及时对《生态建设规划》文本中的重点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目前,各责任单位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建档工作已基本完成。
3、抓好生态示范基地和生态项目库建设。将五城镇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右龙村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基地项目、*茶厂农业生态示范基地项目等6个项目,作为我县今年生态省建设引导资金项目上报,力争上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4、继续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20*年,*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同时积极为该镇争取到省级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五城镇、兰田镇被评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村、*村、*村被评为市级生态村。积极开展好*、*、*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村、*村、*、*村、*村等村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全县绿色学校达20%。
(二)切实做好创模工作。
1.不断加强创模工作力度。今年是我市创模的关键之年,也是冲刺之年,为切实做好创模工作,对照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创建指标,我县下发了《关于印发20*年*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将创建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和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创模办按时序进度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地区和部门年度考核。
2.狠抓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实施污染总量减排前置控制。一方面主动今年是“十一五”第二年,也是我县生态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的冲刺之年。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一佳一强”目标,狠抓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创模工作,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今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扎实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的准备工作。
1、明确目标,精心组织。为加快生态建设工作步伐,年初,县政府依据市、县生态建设的有关内容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对20*年生态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4月,县政府主持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会议,并与相关部门、乡镇签订了《*县20*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考核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今年的主要生态建设工作。同时,县政府多次召开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组会议,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县20*生态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凡生态创建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并予以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都依据县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和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与落实。
2、认真做好生态示范区验收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暂行规定》)及《20*年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标准》的精神和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生态建设任务、“创模”工作任务的要求,我县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为加强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28个生态建设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农委、乡镇抽调2名人员集中办公,县政府拨入生态示范区验收专项资金5万元;制定并下发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并由县政府多次召开迎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20*年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指标》的内容要求,进行补缺补差,进一步完善各项材料。同时,加强生态建设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街道等处大力宣传生态建设内容,营造创建氛围,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二是及时调整了《*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县建设规划》内容。我县的《生态建设规划》文本中,规划了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与生态工业、生态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水利建设与水土保持、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生态文化等9个建设领域,涉及到重点建设项目有99个,总经费概算为76.36亿元。根据《20*年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指标》要求《生态建设规划》中重点项目数和经费都要达到80%以上的规定,我县及时对《生态建设规划》文本中的重点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目前,各责任单位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建档工作已基本完成。
3、抓好生态示范基地和生态项目库建设。将五城镇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右龙村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基地项目、*茶厂农业生态示范基地项目等6个项目,作为我县今年生态省建设引导资金项目上报,力争上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4、继续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20*年,*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同时积极为该镇争取到省级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五城镇、兰田镇被评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村、*村、*村被评为市级生态村。积极开展好*、*、*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村、*村、*、*村、*村等村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全县绿色学校达20%。
(二)切实做好创模工作。
1.不断加强创模工作力度。今年是我市创模的关键之年,也是冲刺之年,为切实做好创模工作,对照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创建指标,我县下发了《关于印发20*年*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将创建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和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创模办按时序进度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地区和部门年度考核。
2.狠抓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实施污染总量减排前置控制。一方面主动介入政府决策,积极为政府项目决策当好参谋。另一方面重视和加强与项目报送主管部门以及立项审批、工商登记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把关,同时,对所有新上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达到从源头上有效的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的目的。二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量化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将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指标,量化分解下达到相关企业单位,实行指标控制、量化管理,并着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检查相关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执行情况。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那些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落后生产工艺的老污染源强制限期治理,削减排放总量,为规模型高技术企业和低能耗企业“腾空间”。四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降低物耗,减少污染,提高经济效益。五是加大节能减排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少排污、优化环境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不断提高企业法人和群众节能降耗,控制和减排污染物的现代环境意识。
3.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积极配合市局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确定保护区等级和地理界限,设立警示标志。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同时,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定期对横江万安段地表水及水厂取水口进行采样监测,确保地表水达到功能区要求。
(三)强化项目管理,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法》规定的分级审批、分类管理的规定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坚决给予否定。二是加强*经济开发区的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区域项目环评力度。目前,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审查会。同时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非政府性投资项目,环评的督查力度,确保项目依法建设。三是加大“三同时”制度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人为破坏生态和污染严重环境现象产生。
(四)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1、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对3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50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3条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线,由县政府责令停产关闭;对2家企业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6月份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成立了由14人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召开了全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对20*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同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不断扩大征收面。对拒缴排污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和罚款。1-10月份共征收排污费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5%。
2、加强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加大餐饮油烟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察力度。对城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禁止使用1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和原煤散烧。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特别在中、高考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监察局联合《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在各考点、建筑工、居住区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并在县电视台播放公告内容,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二是大力加快县重点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0*年度已实际到位资金1100万元,全年投资1500万元。目前,实际投资997万元,土建工程已于10月初全面展开,完成氧化沟及综合楼等地基开挖工作。
3、加强企业监管,特别是加强横江流域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增加环境日常现场监理和夜间抽查频次,防止偷排现象发生,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指导并检查各企业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配套设施的落实,防止污染事故产生
4、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及项目库建设。黄山市白岳活性白土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新建粉尘治理设施,黄山迎客松啤酒有限公司投资210万元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扩建,目前已进入验收监测阶段,年底可完成验收工作。同时开展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今年积极为白岳白土有限公司等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共60万元。
5、加大力度,及时受理和答复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今年1-9月份共处理环境来信来访及投诉案件90余起。对于每件问题都能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处理率达100%,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环保网站建设工作,使生态建设、专项执法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借助媒体和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加强环保政务信息报送、宣传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
一、注重上下联动,强化了办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各级领导亲历亲为。全县各级领导都把基层组织建设办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常议常抓。27名办点县级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多次带领工作队深入办点村、社区调查研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27名县级领导到办点村、社区指导工作215人次,召开有关会议112次,解决问题173个。在县级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全县98个办点单位的领导,积极深入办点村、社区指导办点工作,帮助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据统计,上半年,办点单位领导到办点村、社区指导工作184人次,解决问题215个。为配合县工作队开展工作,各乡镇党委都安排了主要领导到办点村驻村办点,经常与工作队共同研究解决办点工作难题。
2、办点单位尽心尽力。各工作队围绕实施“三项工程”,落实“六件实事”的工作思路,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了办点村大力支持。据统计,到7月底,办点单位到位扶持资金(物资)85.98万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带动民间投资1675.9万元。其中县财政局、环保局、劳动局、物价局、中医院、交通局、税费办、广电局、房产局、计生局、林业局、科技局、民政局、交警队、国税局等单位资金到位情况比较好。同时,各工作队还注重积极发挥部门优势,为办点村出点子,谋出路,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办点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据统计,半年来,各工作队为办点村引进水稻制种、沼气建设、土地开发、改水改厕、特种养殖、蔬菜水果种植等农业生产项目30个,引进农产品加工、矿产开采等个私企业36个,并积极主动为引进的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驻株形村、阴山港村工作队协助办点村加大储金会的清欠扫尾工作;驻龙泉村等工作队主动带领村干部外出跑项目、筹资金,激发了村民发展产业的热情。
3、工作队员尽职尽责。各办点工作队员都是本单位的骨干力量,尽管本职工作任务繁重,但都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办点工作。绝大多数队员能坚持每月到村1次以上,经常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参与重点工程建设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据统计,上半年工作队员共计驻村841天人次,到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项135次。驻江桥村工作队员陈丁前、谭锋经常带领办点村干部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电话和有线电视入户等问题,深受群众好评;驻新联村工作队员张志伟多次到村指导产业发展和村庄规划,为了引进150亩株两优02号杂交早稻项目,多次陪同村负责人到市、县相关部门,争取上级支持;驻花石垅村工作队员肖一龙、驻兰头村工作队员刘海涛等同志,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指导办点村项目开发和农业生产。
二、突出工作主题,实现了办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上半年,各工作队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主题,因村制宜,扎实工作,办点村各项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1、实施“素质工程”,党员群众素质有了提高。一是狠抓了村级班子建设。按照建设“双强”型村级班子的要求,及时调整配强了村支两委班子。上半年,25个办点村共调整村支两委成员7人,村民组长40人。另外,各工作队还协助办点村抓好了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各办点村今年共选送52名致富能手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确定25名党员致富能手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二是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在工作队的指导和帮助下,各办点村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了“”、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村务公开等规章制度。通过教育培训,各办点村涌现了一批思想素质高,致富能力强的党员。皇图岭镇皇新村谭家场组党员谭瑞光个人捐资3万元新开山塘一口,为附近村民解决农田灌溉问题。市上坪镇市城村一老党员义务出资1万余元浇筑水渠150米。三是突出了实用技术培训。在各工作队的指导帮扶下,全县25个办点村,均举办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加强了农村实用技术、法律法规和文明新风教育。据统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招收注册学员1241人,组织集中授课52场次,共发放培训书籍和学习资料3300余册份,听课群众达3500多人次。同时,还采取了多种有效方式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了培训效果。其中,青塘村今年已开展集中培训达7次。驻江桥村工作队牵头举办了全县第一期村民计算机培训班,培训学员达29人;驻官田、新和、山田村办点工作队组织村组干部、种养殖业专业户前往浙江安吉等地进行实地参观学习楠竹产业、新农村建设经验;驻市城、高龙村工作队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到新联村学习改水改厕、沼气项目的开发利用;网岭镇里旺村建立全县首个村级网站,为村民传递了大量的实用技术和致富信息,深受村民欢迎。
2、实施“富民工程”,村级经济较快发展。一是注重了主导产业的培育。各工作队立足当地实情,充分挖掘本地潜力,引导村民积极发展了水稻制种、特种养殖、花卉苗木、沼气利用等产业项目,基本形成了“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门路”的格局。驻龙泉村工作队聘请专职农技员驻村全程跟踪指导蔬菜生产,帮助菜农提高蔬菜种植水平;驻沙洲里村工作队帮助办点村加快替代产业的发展,引进了500亩楠竹低改项目,到株洲市争取30万元退耕还林专项补助资金;驻新和村工作队积极帮助办点村发展楠竹生产、水果栽培、开发煤炭替代产业。银坑乡幽居村采取奖励措施,鼓励村民大力发展竹木产业。二是加快了致富项目的引进。各办点村在工作队的指导下,在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据统计,今年工作队帮助办点村引进各类企业36家。驻桃水村、市城村工作队分别为当地引进一家投入270万元的氧化锌厂,解决劳动力就业100余人;驻新塘村工作队先后引进总投入1500余万元的矿山物资设备铸造厂和被服厂两家企业在办点村落户;驻株形村工作队协助引进投资350万元的花岗岩厂和投资100万元的陶瓷、陶泥厂8家;驻江桥村工作队帮助村委引进投资300万元的花卉苗木公司。三是突出了弱势群体的帮扶。各办点工作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扶贫帮困活动,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驻大洲村工作队在“七一”前夕,开展了“牵手大洲贫困学生,一对一交流帮扶”互助活动,为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用品、衣物等共计5000余元,同时,在该村遭遇特大洪灾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组织村民抗洪救灾,并捐资4.17万元用于灾后重建;钟桥村全体党员自发捐款帮助特困户艾伟建建起了安居房;驻新塘村工作队组织100名党员与群众结成对子,帮助联系、引导劳务输出100余人。据统计,全县25个办点村党员和群众共结成帮扶对子835对,资助贫困学生75人,捐资捐物合计17.8万元。
3、实施“创建工程”,村容村貌大为改观。一是规范了村务管理。办点村在各工作队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上半年,25个办点村都进行了村务公开。驻株形村工作队牵头组成了财务审计小组,对该村今年以前的村级财务进行了严格审计,给了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有效的促进了村里各项工作的开展;驻严湖村工作队,帮助成立了民主监督小组,制订了详细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实现了村务公开制度化。二是突出了村容整治。25个办点村都实施了整修、硬化村组道路计划,总里程达156公里,已完成54公里。同时,上半年各办点村共计兴修山塘、水库6座,兴修水渠8.8公里,防渗水渠9.5公里,动工新建桥梁2座。此外,工作队还配合办点村装修改造村部办公楼18栋、村小学教学楼2栋,完成农网改造6公里,实现沼气入户190户,有线电视入户105户。三是启动了村庄规划。各办点工作队严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办点村的实际,启动了村庄建设的规划。目前,在工作队的帮助和指导下,谭桥、中洲、皇新、侯市等18个村已着手对村庄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三、瞄准目标要求,确保办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总的来说,我县前阶段基层组织建设办点工作来势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今年办点工作的时间已经过半,各工作队要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求真务实,全面落实办点计划,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来说,下阶段要突出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办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工作队要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开展工作,重点是落实好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抓好办点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办点村实际,引导群众广辟致富门路,大力发展和引进见效快、效益好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要继续帮助办点村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好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深入开展爱心助学和送温暖活动,落实安居工程对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组织、统一标准、明确责任、认真考评、严格奖惩等举措,细化、量化管理职责,完善城市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一)各镇办;
(二)职能委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行政执法局、创建办、建设局、市政局、环保局、交通局、林业局、房管局、卫生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
三、考核方法
采取统计月成绩的方式,分别对镇办和职能委局进行考核。各种考核成绩,必须评出分值,排出名次,并避免出现满分和名次并列现象。
(一)对镇办的考核
1.日常考核(占月成绩的70%),其中:
(1)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考核办)日常考评占10%(参与区考核办组织活动以及会议参加情况占2%;区考核办交办、督办事务完成及回复情况占3%;区考核办要求上报资料的完成情况占5%)。
(2)职能委局考核占35%
由各职能委局根据承担的工作,制定明察或暗访考评方案,对各镇办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时上报区考核办。
(3)督查考核占25%
由区创建办每周对各镇办的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月督查成绩按时上报区考核办。
2.数字化考核(占月成绩的15%)
由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各镇办落实相关案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时上报区考核办。
3.群众媒体监督(占月成绩的15%)
由区考核办组织,督促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内容所涉及的镇办进行整改,并依据曝光媒体的级别和整改情况进行分值评定:
(1)被省级(含)以上媒体曝光的,曝光1处按照考核细则(惠政文〔〕107号)规定分值的2倍扣分;
(2)被市级媒体曝光的,曝光1处按照考核细则规定分值的1倍扣分;
(3)在规定期限未整改到位的,每件扣3分。
4.市公开联合抽查组考核(在总分基础上加分或扣分)
(1)市公开联合抽查组抽查的各镇办,其考核成绩将列入各镇办月考核成绩;
市考核成绩
自报的镇办
未自报、被抽查的镇办
我区第一
奖励镇办30分
奖励镇办20分
我区第二
奖励镇办10分
奖励镇办5分
我区第三
奖励镇办5分
不奖励、不扣分
我区第四
扣镇办5分
扣镇办10分
我区第五
扣镇办10分
扣镇办30分
(2)对市考核办每周周报、公开联合抽查发现的问题,区考核办将按考核细则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回复的,加倍扣分。
5.重点工作的月落实情况
为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管理考核目的,特将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单列(可依据具体实际将扣分标准提高2倍),并依据完成比例对月排名成绩进行二次核算,即:月排名成绩=月成绩×60%+重点工作综合成绩×40%。凡列入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项目,所涉及的各部门要重点落实,加大管理、检查力度。
(二)对职能委局的考核
1.日常考核(占月成绩的50%),其中:
(1)参与区考核办组织活动以及会议参加情况占5%;
(2)区考核办交办、督办事务完成及回复情况占10%;
(3)区考核办要求上报资料的完成情况占5%;
(4)对镇办的月考核情况占20%;
(5)每周将对镇办业务考核中发现问题汇报至区创建办的情况占10%。
区创建办将每周对镇办的督查情况、各职能委局每周业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形成《工作周报》。各职能委局每月按要求将当月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当月工作亮点、当月城市管理相关的工作图片及下月工作计划报区考核办。
2.数字化考核(占月成绩的15%)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各职能委局的城市管理案件落实情况进行评定,评定分数报区考核办。
3.公开联合考核(占月成绩的20%)
由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组织,参加考核的职能委局各选派1名考评人员组成公开联合抽查考核组,在提前公布联合检查日期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核细则,由区创建办牵头,对各职能委局承担的工作进行抽项检查(检查的样本、数量对等),抽查成绩上报区考核办。公开联合抽查每月开展一次。
4.对市考核办每周周报、公开联合抽查考评发现的问题,区考核办按考评细则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回复的,加倍扣分。
5.群众媒体监督(占月成绩的15%)
由区考核办组织,督促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内容所涉及的委局进行整改,并依据曝光媒体的级别和整改情况进行分值评定(评定标准参照镇办此项标准)。
6.重点工作的月落实情况
参照镇办重点工作考核标准:月排名成绩=月成绩×60%+重点工作综合成绩×40%。
(三)其它扣分项
1.《工作周报》中出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将列入月底综合排名扣分项,扣除相关单位分值。每出现1处(次)扣1分,整改不到位、同一问题连续出现的,加倍扣分。
2.每月省、市、区主要领导对我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表扬,将列为加分项,对相关镇办、委局依次按8分、5分、3分加分,批评则相应扣分。
四、奖惩
(一)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将纳入各镇办、委局年度考核成绩。
(二)各镇办、委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凡出现问题,影响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大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量化评比,可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我区城市管理的大局出发,重视考核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对涉及本单位的各项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州“十二五”规划办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十二五”规划的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和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经请示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州“十二五”规划办先后组织召开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到目前为止,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是向州委、州政府提交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重要前提。《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确定了我州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其中,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研究、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由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州“十二五”期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点产业发展研究由州发改委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由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由州经委负责牵头研究。截止目前,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在4月中下旬能够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二、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情况
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为了能够提出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的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办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了各县(市)、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要纳入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并进行归纳提炼,使基本思路既立足于我州的实际,同时又符合国家和省的战略取向和目标要求。目前,基本思路已形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在近期内提请纲要起草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预计4月下旬按照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送审稿。
三、重点专项规划推进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和我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我州确定编制24个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单位都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12个部门已经编制形成初稿
州体育局负责编制的《州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编制的《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安监局负责编制的《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州文化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编制的《州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州移民局负责编制的《州移民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农业局负责编制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旅游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发改委负责编制的《州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负责编制的《州电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的《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及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规划》共12个重点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规划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
(二)12个部门已完成前期研究并着手进行编制
州卫生局负责编制的《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地震局负责编制的《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州建设局负责编制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负责编制的《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交通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州教育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州商务局负责编制的《州商贸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扶贫办负责编制的《州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林业局负责编制的《州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环保局负责编制的《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州经委负责编制的《州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科技局负责编制的《州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完成了前期研究并着手启动编制工作。
四、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重视对上和周边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全州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各县(市)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2月开始启动,1月18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3月23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规划纲要委托省政府研究室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工作,计划4月15日前拿出规划纲要初稿。对“十一五”的评估和28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也已全面推进,预计可以和纲要同步推进。
(二)县
县在全州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于1月5日召开了专题培训和部署会议。共安排6个前期重大课题和23个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办从县级部门抽调骨干组成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起草班子。目前,前期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力推进中,“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在进行修改完善之中,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展开。
(三)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了6个重点研究课题和26个专项规划,目前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可形成研究成果,26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2个已经完成,6个形成了初稿,其余18个完成了规划提纲。“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正在抓紧推进中,近期内可形成纲要初稿。
(四)县
县“十二五”规划工作于12月上旬启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6个重点研究课题中的4个已经形成了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另外2个课题完成了广泛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提纲和框架。确定的22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17个专项规划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专项规划提纲框架,部分已经形成初稿,有5个规划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工作在抓紧推进中。
(五)县
县工作已经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委托省政研室编制,现已经完成初稿,前期课题研究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全力推进,部分专项规划完成初稿。
(六)县
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负责编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初稿,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全县确定的18个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完成,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19个专项规划已经全部完成初稿,并且开展了乡镇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部分乡镇的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预计4月中旬可全部完成乡镇规划纲要初稿。
(七)县
县“十二五”规划于11月底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部门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现在正进行基础调研等工作,预计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在6月底可基本完成。
(八)县
县于9月制定了《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启动规划相关工作。目前,全县确定的30个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完成,20个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面启动,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广播电视、绿色产业畜牧业的专项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其余15个专项规划正抓紧推进,规划纲要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九)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月开始研究,5月全面启动了规划各项工作。目前,在开展前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已经形成了《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28个重点专项规划中除空间规划、参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规划正在筹备启动外,其余专项规划2月底已完成初稿,并抓紧修改完善之中。
为认真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贯彻《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加快实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工作大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应急管理形势,牢固树立应急管理工作意识
近几年来,由于区位特点和各种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导致我区自然灾害频发,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风险系数加大,诱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增多,而我区还存在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应急常态管理意识不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因此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强,应急管理形势不容乐观,任务艰巨。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应急管理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及时有效地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应急管理保障。
二、进一步突出应急管理重点,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一)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着力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单位预案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预案。重点推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坚决杜绝预案老化、行业空白现象。
2.全面推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对预案实行专柜、专档管理,严格遵守预案层级备案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其它企事业单位预案和大型集会、庆典、会展等群众性活动及大型宗教活动的应急预案报区级主管部门备案;村(居)委会、基层站所的应急预案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预案的大清理、大修订、大完善工作,在年底完成各个层级、各个行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在12月底前全面检查验收。
(二)大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常态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建立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各类风险隐患情况,落实综合防范措施。
2.建立群防群测体系。抓住和用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的有利时机,由区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健全气象、洪涝、森林火险、地质滑坡、环境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重大疫情、急性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监测系统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跨区域流动监测系统。
3.加快建立信息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个人移动通信终端等多种方式,建立预警平台。
4.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工作,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汛期、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收集和报送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的常态管理。
(三)及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准确把握应急管理新形势、新特点、新变化、新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坚持先期处置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和主管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有关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及时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协同配合,确保应对有序、处置高效。
3.搞好恢复重建规划。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及时组织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重点防范对象或重点物进一步制定防控措施。适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开展调查和分析。对信息报送、应急决策、预警、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对因突发事件的影响遭到破坏的重点工程和重要生活设施迅速进行恢复重建。
(四)规范管理突发事件信息
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送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核实、审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信息的责任主体。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相应等级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其它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利益的突发事件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注重信息方式。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授权单位编写新闻通稿,组织报道,突发事件知情人有义务接受记者采访,必要时由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会。
3.加强信息管理。区政府办公室是突发事件信息、新闻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核实、审查、等管理制度。
(五)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
全面落实宣传培训责任,并把它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培训。
1.广泛开展大众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大众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无偿开展公益宣传。
2.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安监、农业、林业、畜牧、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利用应急演练、技能比赛、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救援技能的培训。
3.定期开展管理培训。区应急办、区法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区级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事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强力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打造以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突击力量,以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骨干、社区志愿者等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分行分类登记造册,强化演练,实行保险,重点打造多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以政府储备、部门储备、单位储备、个人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以区消防大队为主,进一步整合区公安巡特警、辖区交警、区林业专业扑火队、区卫生应急救援队和电力、通讯、供气、供排水、危化救援等力量成立区综合救援大队。人武部负责,以民兵预备役为依托,分别组织各辖区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骨干、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基层综合救援分队。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级有关部门要着力打造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安消防、环境监测、卫生防疫、建筑施工、电力抢险、水陆救援、旅游救援、危化救援、防暴处突、动植物疫情防控等专业应急队伍。
3.加强应急志愿队伍建设。以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等为依托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加强应急专家名录档案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专家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跟踪,实行档案管理。在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应急处置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形成专家参与预警、指导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
5.加大应急保障投入。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和信息库,完善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分部门、分区域储备应急物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应急抢险资金财政自然增长机制,区财政按每年本级财政收入的2%预备应急保证金,并把应急管理经费和专项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责任务建立应急保证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投入,切实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保障能力建设。
(七)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与接收平台,逐步形成上下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决策科学、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加快推进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区政府应急办要搞好项目申报,力争尽快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及区级部门专业应急平台的对接。
2.加快推进区级部门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区发改局搞好项目申报,区财政局按实施方案筹措配套资金,有关区级部门加强配合,实行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3.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接收终端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各乡镇、办事处并延伸到村组(社区)和重点工程、重点地段的接收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应急指挥网络化体系。
三、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要求,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实管理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切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应急管理责任意识,及时有效解决应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有关部门负实责,相关单位负连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调度会。刚才,同志就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志就续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下一步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讲的很好、很详细、很到位,我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抓好今年重点项目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要以“慢不得”的危机感,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的针对性
刚才,同志通报了当前续建项目进展情况。总的来说,进展不够理想。虽然有客观原因的影响,但我认为,归根到底还是我们干部责任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因此,抓重点项目建设,抓认识和责任还是第一位要求。
——首先看形势,不容乐观。
1、从报表数据看,喜忧各参半。所谓喜,在于固投保持了较高增幅:今年一季度,预计全县完成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4亿元,增长32.6%,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能保持3字头、两位数增幅,难能可贵。所谓忧,在于固投结构极其不均衡:今年一季度,预计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1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尚欠序时进度14.9个百分点,其中大部分投资占比为往年续建项目,后续投和乏力。如果照此趋势,今年固投势必呈现“高开低走、低位徘徊”的趋势。
2、从项目进度看,进展不平衡。一是项目与项目之间不平衡。有的项目风生水起、有态势、有形象进度和实物工作量;但有的项目,续建了多年,项目还只是停留在纸上作业阶段。有的项目牵头单位对牵头项目没有一本明帐,不少单位对抓重点项目建设没经验、没办法,甚至工期安排都不明了,不知道从何时开工到何时完工。二是序时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平衡。有的项目征地搬迁都已经到位,但由于项目前期报建手续不到位、土石方工程进度迟缓,导致项目至今还无法开工建设,导致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严重滞后。
3、从干部心态看,作风需改进。一是心存本位主义思想。有些同志担心抓项目建设会牵扯自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的同志安排挂点(牵头)项目,有“赶鸭子上架”的感觉,只愿耕耘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多了工作、多了压力、多了责任,有些不情愿,怕“跨过了界”、“耕了人家的责任田”。二是心存放任自流思想。有些同志认为,重点工程涉及困难多、矛盾多,耗时费心,往往还吃力不讨好,存在“等、靠、要、拖”、言重行轻的思想,催一下就快一点,不催不逼就原地不动。三是心存及时享乐思想。有些同志涉及重点工程等一些“急难险重”任务时,不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工作,甚至觉得自己奋斗多年,该好好享受生活。
——其次看大势,不容懈怠。
今年是推进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主攻“三区”建设、推进“四化”发展的奋进之年。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不仅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完成,也关系到我县未来八年“分步走”战略的实施,更关系到能否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对此,希望同志务必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全面推动全县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1、要树立忧患意识。重点项目进度滞后,传导到经济发展宏观面上,将会导致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总收入等各大经济指标的全面落后,所以说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当前经济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三区引领四化发展”战略的落实,关系到幸福的建设。
2、要树立发展意识。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要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可以说,没有项目、就没有发展;没有大项目,就没有大发展。重点工程作为经济活动投资、出口、消费中的重要环节,其上直接关联着投资,其下影响着消费。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没有投入与产出的良性互动,就枉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要树立责任意识。重点工程建设,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经济活动,是承载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平台。抓经济发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加大抓重点项目建设。如果现在再不抓牢、再不抓紧、再不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不仅今年无法交帐,今后更无发展平台。今年全年安排的62个重点项目,是经过充分论证、符合实际的大项目、好项目,各有乡镇、有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在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主攻项目建设的新。
二、要以“拖不起”的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提高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的科学性
1、内部机制要激活,加快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同志反映,一个重点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按以往流程来看,需要花费将近140天的时间,对于一个建设工期为一年的项目而言,将近一半的时间耗费在开工前期准备工作上。究其原因有四点:一是手序不简。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到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共需29个审批或办事环节,涉及发改、规划建设等12个部门,一个项目跑下来,盖章就达200多个。二是业务不熟。不少同志对于前期工作流程不熟,走一步算一步、见子打子,导致工作相当被动。三是配合不力。一些审批事项当天可以办结,非要拖到7个工作日后;有些事项可以交叉实施,因为业务不熟,经常顾此失彼,心里没有一本明帐,导致前期工作一再滞后。四是作风不优。个别部门同志脸难看、门难进,不指不拜就不给办事,甚至给了好处也不给办。因此,要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一方面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学习,对项目建设各流程做到了熟于胸,请县发改委、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各项目牵头单位就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就必须解放思想,打破条条块块、破除条条框框,对现行的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与再造。在此,就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我着重强调几点要求:
一要统筹推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进展不均、不科学的问题。不少项目报建审批工作滞后,往往是因为项目责任单位没有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本单位必须做好的前期工作不快、不扎实造成的。下面,对有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依次进行明确:
(1)从今天起,凡未开展前期工作的各重点项目,牵头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县发改委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项目建议书审批后,县规划建设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选址方案;
(3)项目选址方案出具后,要同步进行项目用地预审(县国土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审批(县环保局要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4)项目用地预审和环评报告审批办结后,县规划建设局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项目牵头单位要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尽早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且同步进行可研编制工作;
(5)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办结后,要同步进行以下方案的审批或办理:
①地质勘查、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②消防设计方案审批(县消防大队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审批(县气象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水土保持方案(县水保局要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转报)
⑤地灾评估和压覆矿评估(县矿管局要协同办理并及时报省国土厅备案)
⑥人防工程审核(县人防办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⑦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县防震局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转报)
⑧如果涉及林地使用的,则也要同步进行林地报批(县林业局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转报)
其中:施工图纸设计、地灾和压覆矿评估等需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要提前组织设计和勘查招投标事宜。
(6)项目可研报告审批后(县发改委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提前准备施工招投标事项;可研报告如需上级审批的,则应及时转报;
(7)施工图纸确定后,即要择优选取好招标机构,及时编制好工程预算,待县财政局工程预算审核完毕后,即可进入正式的监理、施工招投标程序(县财政局要根据工程初步预算额度、施工难度,在5到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预算审核);涉及土石方工程的建设项目,土地石方工程与项目招投标要同步推进;
(8)凡公建市政项目,可以先实施招投标程序,再补办工程序规划许可证。
二要健全制度,解决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将出台《县重点项目报建审批管理办法》,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对审批部门而言,要关口前移,主动服务。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12个审批部门要加快审批速度,自觉将规定的办结时限予以压缩,在项目责任单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批完结或转报,尽量提前审批完结或转报。同时,各审批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加快项目报建审批速度想办法、找对策、抓帮扶,坚决不能出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于项目审批报建工作,严格实行七项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协同办理制、绩效问责制。对项目牵头单位而言,要加强学习,主动对接。对于审批部门按规定时限已经办结,牵头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而导致延误项目开工的,由县重点办提出项目责任单位名单,县监察局、效能办启动问责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2、外部渠道要打通,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一是要强化项目用地保障。目前上级每年下达我县的建设用地指标仅600亩,远远满足不了项目建设需要。要强化用地保障,关键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要在争容量上下功夫。随着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力度加大,“地根紧缩”政策带来的用地供给矛盾更为明显。形势如此,更加倒逼我们在项目开发上要求突破,尽最大努力争取省级预留指标,而争取省级预留指标要满足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导向;二是项目建设用地规模100亩以上,三是项目亩平固定资产投资150万元以上。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我县产业基础、政策优势,研究好政策,善于借外脑发展,更新项目包装理念,从而提高争取省级预留指标的成功率。近日,国家工信部下发了关于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重点扶持我县发展“轻纺服饰、电子信息”产业,这些政策会配供一定的用地指标,请县工信局、商务局、国土局认真研究、加强对接,加大基地授牌争取力度。此外,请县国土局、发改委、重点办就进一步完善联审报批机制,保障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提出具体意见。
——要在盘存量上下功夫。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土地集中清理活动。对已批的土地要督促有关单位选好项目抓紧供地;对已供地但迟迟未上项目,导致土地闲置、抛荒的,要坚决依法收回,重新安排项目;对长期以来生产、经营不正常,无效益的占地项目,要全面清理,通过落实政策,调剂使用。
——要在扩总量上下功夫。要充分运用好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残次林、荒山荒坡荒滩及低效果园开发整理以及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增加建设用地指标。
二是要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当前的投资趋势是资本追逐项目,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愁没有投资。要坚持把项目建设与争资争项、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以项目吸引政策资金、财团资本,加快与省市部厅、高层次大企业、大财团沟通与合作的步伐,围绕项目加强资本运作。近期,我县与部分财团、银团洽淡贡江新区基础设施投资合作,从目前接触的财团来看,都对我县未来发展趋势看好,对来我县投资兴业非常有信心。县国资公司要充分发挥“第二财政”的作用,注重运用财政资金“三两拨千斤”的作用,把握金融政策导向,借鉴各种融资方式,进一步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县财政局要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足额及时拨付资金。
三是要强化项目环境保障。我在多个会上说过:我们不做与民争利的事,特别是在征地搬迁、工程建设中要最大程度照顾、满足群众的合法利益、合理诉求。关于征地搬迁问题:近期召开的贡江新区房屋征收动员大会,对11个年度重点项目2300余栋房屋征收任务进行了分配与安排;今年贡江镇范围内的重点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凡属城建类项目的与新区房屋征收安排相一致;其他类别的重点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由贡江镇、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在其他乡镇实施的重点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关于施工环境问题:对于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无理阻工等现象,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惩不贷;对于在幕后策划、操作、唆使、兴风作浪的少数人,要狠下决心,铁心硬手加大查处力度。
3、全盘工作要联动,形成项目建设强大合力。重点工程涉及各方面工作,必然会碰到各类矛盾和问题,一个良好的团队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各乡镇、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正确处理好职权与职责的关系、处理好配角与配合的关系。凡是重点工程需要的,务必不要分你家还是我家,都是我们一家;要正确处理好挂点单位与非挂点单位的关系,各非挂点单位要发扬风格,不分彼我,服从大局,尽职尽责,决不允许互不买账、推诿扯皮、来回踢皮球。要正确处理好领导牵头与部门配合的关系,各分管县领导要对分管部门提要求、明方向,凡涉及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部门都要积极配合,营造好、保持好团结干事的氛围。
三、要以“坐不住”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督查调度,切实提高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效性
1、项目调度要常抓不懈。要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评”的项目建设调度机制,通过调度检查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实行分类调度制度,牵头县领导每月至少亲自调度项目一次,分管县领导至少每周调度一次。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要做好一份详细的项目推进工作计划,细化到每10天的工作进度,该计划在4月3日前报县重点办。
一、目的意义
安全社区是指由乡镇组织各村居(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县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有50%的乡镇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30%的乡镇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我县确定的1个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单位通过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县所有的乡镇全部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有85%的乡镇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有3个以上乡镇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力争有1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积极争取有1个乡镇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市水平。
三、创建标准
县级安全社区:县安委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标准详见附件4-7),得分达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县安委办颁发“县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创建方法
(一)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附件1)分别报县安委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乡镇、工业园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详见附件2)。
(三)向县安委办申请县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县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由县安委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社区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社区,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社区,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养典型(2012年月—2013年10月底)。根据实际情况,以我县确定的1个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单位为试点,并选取若干个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1月—2016年12月底)。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各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县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质量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跟踪(2013年11月以后)。从2013年11月份开始,县安委办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县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县安委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县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县公安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县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县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施设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县卫生局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全县的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县广电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县文体新局要做好社区内的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县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县经贸、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业、林业、环保、旅游、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创建一个、达标一个”。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中的权重,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开展迟缓,安全事故多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8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我市资源相对贫乏,尤其是能源贫乏,长期以来所需能源90%左右要靠外地调入。加上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长此以往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随着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土地等主要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从现在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已成为我市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节约资源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摆到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工作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缓解我市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城市。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三)具体目标
初步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政策配套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制定节约型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大幅度提升全市资源和能源利用水平,创建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基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全面整合、构建废物再生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物资源回收利用率,基本形成全市循环经济的主体框架,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基本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到2010年,我市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13%;每万元GDP水耗下降到26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3%;耕地面积保持不少于20.07万公顷。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30%。每万元GDP的SO2排放量控制在3.10千克以下;每万元GDP的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58千克以下;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清洁生产企业达到30家;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三、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
1、突出抓好工业节能。抓紧编制《*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切实抓好食品、纺织印染、生化制药、五金、建材水泥、陶瓷、机械装备等主要产业的节能降耗,大力挖掘管理节能,重点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用能跟踪管理,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能源利用状况、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并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制定主要能耗产品能效指南,引导企业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节能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力争用3年时间,使亚洲铝业、风华高科、星湖科技、蓝带啤酒、骏马水泥、永盛纺织、鼎丰纸业等20家重点骨干企业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供电局负责。
2、扎实推动建筑节能。积极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强建筑工程节能监督,在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标准的工程项目限期进行整改,新建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积极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进程。在节能建筑中大力推广塑钢、玻璃钢中空玻璃窗,低辐射镀膜玻璃窗等节能门窗,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认真执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关于限期禁止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实施意见》(肇府〔*〕39号),在*年底前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启动限用粘土墙材制品工作,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提高水泥散装率和发展商品混凝土,发展资源节约型建筑业。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3、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优化道路网络,提高和改善道路路面质量。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优先发展便捷、快速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以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鼓励购买高质量、低污染、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和低油耗汽车。充分利用西江、绥江黄金水道潜能,建立西江快速干线。大力推动内河航运等节能运输方式。加快老旧船舶的淘汰速度,加强对报废船舶的监管,禁止低质量船舶的投入营运,推荐高效、节能的船型,加快更新旧船型的步伐。加强公路、铁路、水路联运的有效组织,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运输企业开展现代物流的资源整合,建立运输信息平台,发展集装箱运输,降低车辆空驶率。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海事局、西江航道局负责。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产品信息制度。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在民用建筑中广泛推荐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特别要大力推进LED(发光二极管)应用于灯饰工程,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在公共场所、道路、景观灯光工程等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开展路灯与景观灯光联运试点,在住宅楼道全面普及声控节能灯。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的设置标准(不低于26℃)。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设局、*供电局负责。
5、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大力开发生物能源,加大沼气池推广建设的力度,推广节柴灶。在城市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质量、安全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建设局负责。
6、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及迎峰度夏、迎冬度枯工作,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到2010年节电5亿千瓦时(年平均节电1亿千瓦时)。建立与健全需求侧管理组织体系和长效运作机制,落实管理制度和经济激励措施,加快负控装置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用电管理,推广典型经验,协调好社会、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利益。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供电局协同负责。
7、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在*年上半年,市直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以及能源利用监测工作。组织建立市级节能信息传播体系,建立公益性的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定期向市经贸局等节能主管部门上报能源消耗数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协同负责。
(二)全面开展节约用水
1、*年底前,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全社会节水目标。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抓好端州区作为节水型社会试点的建设,各县(市、区)要选取一批镇、村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2、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年底前,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纺织染整、生物化学、造纸、啤酒等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对超定额实行累进加价,促进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重点抓好纺织印染、生物化学、造纸等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改造,推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升。严格限制高耗水建设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3、加强城市生活节水管理。提高用水装表计量率,继续推行居民用水总表分装到户,市政、环卫、绿化、学生公寓推行计量用水。结合河道整治,在有条件的河岸设置输水泵站,方便绿化、景观用水。要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推广经过合法认定的管材,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到2010年,自来水管输漏失率要减少到10%以下。加强消防、市政、环卫等公共用水管理,严禁偷采、滥采、无证取水等非法取水活动,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市政、环卫、绿化用水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河水,逐步减少将自来水用作绿化和环卫用水。积极发展大型综合性设施屋顶雨水集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4、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因地制宜地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集蓄节灌等高效农业灌溉技术;抓好旱作基本农田和集雨补灌等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在缺水地区培育和推广抗耐旱高效作物品种、免耕技术、节水精播技术等旱作农业节水综合配套技术。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创新市场机制。发挥水价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研究适当提高水利工程、工业及自来水厂取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等计划草案。通过法定的程序调整各类用水比价关系,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在工业节材方面,加强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林产、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各重点行业分别确定一批高耗材企业,定期公布企业名单,监控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加强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在建筑节材方面,积极推广新型墙材和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探讨用建筑垃圾替代混凝土等公路建设节材技术。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负责。
2、节约木材,开发木材代用品。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经贸局负责。
3、改进产品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引导包装行业转变观念,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包装资源的浪费;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简洁实用型、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加强监督检查,凡生产、销售列入国家或省、市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或包装物使用后进行回收;改进大宗原材料产品包装方式,在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中推广运用大吨位包装袋,在轻工行业积极推行轻质包装材料;发展散装商品,限制袋装水泥,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逐步建立散装水泥推广体系。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负责。
4、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星级宾馆推广能够多次使用、大包装的洗发液、沐浴液容器,代替一次性的小容器,并逐步减少或取消免费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毛巾等。大型商场、超市逐步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与矿产
1、加强规划管理。实施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搞好土地利用的综合平衡。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最严格的用途管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国家和本地重点项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项目用地。规划部门要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中,严格约定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2、加快工业向集聚基地集中。积极引导工业项目进入开发区或工业区,有计划地进行布局调整在治理整顿中撤销和核减的开发区以及需要淘汰的零星工业项目和企业,或置换土地。对已拆除厂房并实施土地复垦的,可将相应土地指标平移至工业园区。要加强分期实施的大型工业项目预留规划用地的管理,对规划预留用地,必须根据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确定供地数量。适当提高工业区建筑容积率。新设立的企业,除少数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和工艺外,提倡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优化工厂布局,提高厂房利用率,严格控制企业建设大广场、大草坪等非生产用地,工业企业的建筑净容积率要提高到0.8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3、严格保护耕地。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启动“沃土工程”,推进土地复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土地质量,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或新增建设用地,适当提高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成本,通过提高用地门槛,尽可能少占用农用地。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4、盘活存量用地。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置换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发〔*〕73号)提出的转让、收购、托管、置换产权等4种方式处置,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加快老村旧镇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协调推进置换和复垦,集约开发利用置换节余的土地。对废弃的土地要整理成耕地或农用地,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5、推进资源整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对现有农用地、灾毁土地和各类工矿废弃土地的综合整理;搞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闲置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整合矿产资源,从保有储量和生产规模等方面入手,加快现有矿山整合重组步伐,采取股份制和联合办矿等多种形式,推动有限矿产资源向大型骨干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6、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在*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限定的准入条件和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山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采矿权,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协同负责。
(五)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加快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四会市金属资源再生加工基地、高要市塑料回收再生加工基地以及市废旧设备拆解回收企业要按国家级产业化示范区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有关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标准化、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建立健全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建成全国金属和塑料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园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经贸局负责。
2、扩大工业“三废”利用规模。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企业管理,重点抓好化工、轻纺、建筑行业、机械行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负责。
3、搞好生活废弃物收集利用。要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资源的试点并逐步推广。有规划地开办各类废弃物资交易市场,建立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回收废弃物资网络。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变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单一方式。规划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发电厂,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逐步形成卫生填埋、焚烧发电、高温堆肥等多形式、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的格局。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协同负责。
4、发展生态型循环农业。推进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生物能源和沼气工程,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工程。推进秸秆青贮、氨化和微贮等处理利用,发展秸秆养畜。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贯彻落实《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工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我市6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示范效应,促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完成全市80%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期间,培植30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指导和监管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并且要加快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规划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源头上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因规划不当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同时要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指标体系,把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理念来指导和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源消费结构。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汽车配件、林浆纸一体化等支柱产业,推动环保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遏制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工艺、技术和设备。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产业。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监督
加大资源节约执法力度,要坚决执行和贯彻《节约能源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以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资源节约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节能、节水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保护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规范市场秩序,查处不符合规定的用能、用水产品和器具的生产和销售,查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单位,依法推动创建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激励和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项目、宣传培训和节能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该项资金由市经贸局(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安排计划,会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并由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和管理。现有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都要按一定比例优先安排重点资源节约项目,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对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可优先考虑纳入市政府性贷款项目范围。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鼓励政策;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新增用地,优先安排供地计划,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城市、镇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按规定给予优惠。
(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
逐步推行农业水价改革,整顿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水价秩序。贯彻落实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当适时调整工农业和居民用水价格。进一步完善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尽快建立合理的电价体系,如分时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季节性电价等,形成合理的电价体系,通过科学引导电力消费,改变电力用户的用电方式,以达到更有效地合理使用电力。供电部门要认真落实和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由市物价局、*供电局负责。
(三)加快科技创新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不断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使传统工业尽快走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现代工业。在每年的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源节约技术创新的研发。要增加科研的投入,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增加重点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投入,加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对重点领域制定节约和环境友好指标,设置一些新的技术标准,发挥科学技术在节能降耗方面的积极作用。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负责。
六、切实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负总责,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定期检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情况,要把资源节约等工作任务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内容。
(二)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支持资源节约的地方财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公共设施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市统计局要加强能源、水等资源消耗方面的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我市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我市资源节约相关数据,并协助市经贸局做好重点企业节能监督工作,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于*年初步建立起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对节能节水执法监督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每一分钱”的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各种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辟公益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绿色经济知识,形成全民参与、互促共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机关带头做好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员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政府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财政对政府机构节能、节水改造和节约资源的支持和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要优先采购,带头绿色消费。要抓紧研究制订市直机构电耗、水耗、油耗的定额标准。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节电、节水、节油、节约用纸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争取3年内在建设节约型政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年,市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做到用水、用电量要分别比*年节约10%。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积极调整、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工作、学习和作息时间。
(五)实行工作考核和奖罚制度
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计、考核和奖罚制度,把考核成绩纳入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对资源节约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因渎职、失职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污染环境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
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资源〔*〕198号)要求,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试点期限为*年至2010年。结合实际,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计划阶段(*年1-6月)
*年1-6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工作方案。并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年6月底前将本阶段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试点阶段(*年7月至*年12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及有关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确定一批重点试点单位,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市一级确定端州区和*高新区作为重点区域,并在全市选定一批企业和产业园区列入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计划,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产业园区申报列入国家和省的试点计划,推进建设、环保、能源、水资源和土地等领域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在县(市、区)一级,要确定1个镇(街道)和1个社区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重点单位,推动一批企业成为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其中端州、高要、四会各2个,鼎湖、广宁、怀集、德庆、封开、高新区各1个。*高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型工业园区试点。
(三)深化试点阶段(*年1月至2009年12月)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有关单位]每半年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
*年起,每年底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对本年度的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奖惩建议。各镇(街道)的考核评价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负责组织实施。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确定工作计划和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深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