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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发言稿

时间:2022-11-02 09:47:31

食品安全发言稿

第1篇

发言稿是参加会议者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发言稿可以按照用途,性质等来划分,是演讲上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食品安全主题发言稿范文,希望您会喜欢,欢迎分享!

关于食品安全主题发言稿范文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全县上下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排部署今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前面,我们就20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励,并就XX年重点工作与各乡镇签定了责任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雷春鸣同志就20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了详细安排,讲话分析透彻、部署全面,我非常赞成。希望同志们在今年的工作中,以上面表彰的优秀单位、优秀个人为模范,认真学习借鉴他们比较好的工作经验和措施,深入贯彻落实雷局长讲话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以人为本”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方针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需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为民谋利。

坚持以人为本,对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的生命价值得到凸显和肯定,人们对生命的重视程度要求更高,不仅要求满足生存的需要,同时还要求满足安全、健康和享受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负政府的重托和人民的厚望,要以保证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政府的“抓手”作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在把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同时,还要教育、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危害人们健康的各种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

特别是农村农民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更应注重。我局组建以来,将农村药品市场监管作为一个突出的工作重点,把农村“两网”建设作为实现农村市场有效监管、提升农村供用药质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年又提出农村食品药品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并在各区县乡镇全面开展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我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以人为本”的结果。立体监管网络的建立将会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惠及农村广大群众,让老百姓真正用上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食品药品。

二、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回顾20xx年,我县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市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先后被列为全国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和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初步建立起了开放式配送、规范化管理的药品供应网络和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我监管、社会监管为辅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并得到有效运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实施,把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各乡镇、各监管职能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

但在新的形势下,要确保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出问题,确保老百姓饮食用药绝对安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我们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阻碍和影响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各自为民生、办民事、解民忧的重点,列入乡镇及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可行方案,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各自监管领域不出任何问题。这也是今天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把食品安全的责任和意识明确下来,把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目标任务分解下去,确保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国家农村食品药品“两公网”建设示范县创建达标。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规定,食品安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强化“总负责”的意识,发挥好“总牵头”的作用,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要建立食品安全工程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失责,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是要搞好协调联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涉及部门多,因此必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划分不够完善,多头执法、各管一块及推委扯皮的现象依然存在。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尽可能的明确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查处”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粮食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按照已有的监管体系,落实有力措施,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管。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于食品安全主题发言稿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是质检部xx,很高兴站在这里,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

常言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更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昌盛。不讲食品安全,哪怕是一块豆腐,一根豆芽,都能让你身体残缺;不懂食品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包盐,就能中断免疫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要食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生机勃勃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健康,何等重要!生命,何等珍贵!一旦我们失去了健康,甚至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不可能再重来一次。所以我们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健康,珍爱自己的生命,而食品质量安全则是生命健康最有力的保证。

我们不断从报纸、电视中,看到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三聚氰胺奶粉余烟未散,“瘦肉精”接踵而来,“染色馒头”刚刚平息,地沟油让我们闻食色变……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肯德基的“豆浆门”事件;三亚的“毒咸鱼”;广东的“瘦肉精”事件,令我们望肉而怯步;号称生命杀手的“苏丹红”竟出现在我们最喜欢吃的辣味食品里;还有毒豆芽、蒙牛毒牛奶等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停止啊?面对这一件件让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的事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我们吃的安全吗?上述重大事件都已熟知,可是,你们可曾注意到在我们周围,劣质食品也正在悄悄地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请关照我们的食品安全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于食品安全主题发言稿范文三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

俗话说得好: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更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昌盛。不讲食品安全,哪怕是一块豆腐,一根豆芽,都能让你身体残缺;不懂食品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包盐,就能中断免疫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要食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生机勃勃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健康,何等重要!生命,何等珍贵!一旦我们失去了健康,甚至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不可能再重来一次。所以我们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健康,珍爱自己的生命,而食品安全则是生命健康最有力的保证。

最近我们不断从报纸、电视中,看到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xx“冠生园”事件,让人们望月饼而生畏;xx的“毒咸鱼”,使我们谈“咸鱼”而色变;xx的“瘦肉精”事件,令我们望肉而怯步;号称生命杀手的“苏丹红”竟出现在我们最喜欢吃的辣味食品里;去年8月8日xx地区的福寿螺事件,使131人发病,至今想起来还会让人胆颤心惊;还有近来的染色馒头、毒豆芽、xx毒牛奶等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停止啊?面对这一件件让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的事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我们吃的安全吗?上述重大事件都已熟知,可是,你们可曾注意到在我们周围,劣质食品也正在悄悄地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现在,有很多人还是不关心不注意自己所吃食品是否是安全健康,只想着满足一时的食欲。我想再一次提醒大家,那些东西不但不卫生,而且在制作过程中,还有可能产生致癌物。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有责任维护社会食品安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学习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和揭露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不法分子,传播食品安全知识,为食品健康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生命的美好从健康做起,身体的健康从食品安全做起,食品的安全从我开始。为了阳光更加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吧!

关于食品安全主题发言稿范文四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关注食品安全,保障身体健康》。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健康、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特别是“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更给我们敲响了关注食品安全的警钟。“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关系到国民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的重要因素。

而对于我们每位同学个体而言,学习和了解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进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低劣食品的诱惑,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但我们时常还会看到在校园周边的杂吃店、餐饮店甚至流动小摊点前,一些学生在购买、食用价廉质次的食品。那么,你了解看似诱人并且便宜的这些食品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危险吗?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技术人员介绍,由于学生的零花钱相对有限,所以这些经营者绝大多数是以“便宜进便宜出”为原则,购进一些“三无”产品,多数食品就是以色素、糖精为主要原料。营养专家也发出这样的提醒:油炸、烧烤、烟熏食品不仅会使食物营养成分变性,还有可能因为原料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毒害,有些甚至含有致癌物,严重危害青少年的生长发育和身体健康。冷饮在储存过程中不能排除交叉污染,不少销售商是把冷饮与冻肉合放在一起,有的则是原料本身就不合格。而且,在卫生部门多次检查中发现,学校周边店的进货来源比较杂乱,有的店主不能出具采购食品索证登记,或相关的进货信息记录不全,有的店主甚至购进过期、变质食品或三无食品。而对于路边流动的小摊点,上述要求更是无从谈起,其实就是无证非法经营。因此,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隐患,已成为一个顽症。要消除这一顽症,除了需要卫生、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加大检查、取缔工作力度外,还需要我们的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的诱惑,不买不良食品,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所以,在此我建议同学们:

1、要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和超市,选购食品应尽可能选择一些知名品牌。同时一定要注意食品包装上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若在小店里买食品一定要看好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注意包装袋有无破损,外包装有没有被改动过的痕迹。无生产许可证、qs标志的食品坚决不能购买和食用。

2、培养良好的饮食观念。不食用流动摊点的小吃、零食等,自觉抵制三无食品、低质食品的诱惑,在校学生尽可能到学校食堂就餐。

3、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偏食,每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自备水杯,多饮白开水。其实,白开水是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便在校园内吃零食,不乱扔纸屑,包装袋等垃圾,保持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

老师、同学们,食品安全无小事,“病从口入”重预防。现在已进入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各种病菌也在悄然滋生和迅速蔓延。

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关注食品安全,重视“问题食品”对身体健康和青少年成长的危害,远离“问题食品”、“不合格食品”,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而不懈努力!

关于食品安全主题发言稿范文五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常有朋友问,“此刻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齐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xx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以前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xxx,xx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好处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行政长官对自我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xx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样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样会这样?我们就应怎样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明白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样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向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样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样能做出负职责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透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职责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超多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构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吃自我的饭,流自我的汗,自我的事情自我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好处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我。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潜力;还要放下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用心为有关部门带给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构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第2篇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安排,全市工商系统认真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方案,迅速行动,组织专班,整合执法力量,重拳整治食品市场,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清理了市场主体资格,查处了一批问题食品

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9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检查市场121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4521户,查获变质粮食233.68吨,不合格粮食制品750公斤,劣质奶粉4100多袋(听),问题粉丝1790公斤,掺杂食用油25490公斤、注水肉及不合格肉制品2143公斤、乳制品2245公斤、霉变副食品500多公斤,查处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45件,假冒伪劣商品案值220万元。6月28日,我局在xx垃圾处理场将价值8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加强领导,开展了三项专项整治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对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市场秩序负责的态度,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市工商局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xx同志任组长,县市区局、城区分局都分别成立了领导专班。期间,市工商局组织了四个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工商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进行了检查、督导,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好、领导好、见成效。

(二)明确整治重点,已实施了三项专项整治。这次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是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副食店。

1、扎实开展“粉丝市场”整治。中央电视台曝光“龙口粉丝”事件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清查行动。认真清查粉丝的进货渠道、质量证明、销售情况、库存情况、营业执照等,全市共检查超市、商行、副食品批发店2000余户,查缴“金城”牌龙口粉丝2308袋,“丝源”、“龙胜”粉丝1049袋,其他散装不合格粉丝1790公斤。

2、认真开展“奶粉市场”整治。安徽阜阳“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4 月21日向全市工商系统发出紧急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及副食店销售的奶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无生产厂名、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以及过期的奶粉一律依法收缴,同时对清查出的劣质奶粉的进货渠道、销售库存情况进行了逐户清查登记和追缴。共检查商场、超市440家,副食店1321家,没收“黑名单”中的奶粉9种133袋,查出“三无”、过期等涉嫌“问题奶粉”4100多袋(听)。

3、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整治,检查了98个市场,3620 家经营户,没收过期变质的食品112件,端掉了沙河村提炼地沟油、璞宝街无证炼制猪油等一批地下黑窝点。

三、完善监管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一)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我局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商品准入的种类和范围,将食品纳入重点商品实行准入监管,指导督促食品经销单位全面建立商品质量查验登记、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制度,把好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关。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曝光和通报,对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彻底清查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坚决清除出市场。

(二)建立“日常巡查+非工作时段巡查+重点检查”的巡查监管体系。我局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对辖区的重点地段、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实施非工作时段的巡查,抓住巡查工作的难点,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制定巡查计划。通过非工作时段巡查和重点检查办案件、规范主体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确保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不留死角、行政执法不留空白。

(三)落实食品市场辖区监管责任制。将食品市场监管作为考核各级工商机关和市场监管人员的主要指标,辖区责任到人,对非主动监管所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区别情况,追究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追究领导责任。

(四)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我局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将食品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区分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不同情况,婪ㄊ凳┎煌的监管。建立企业信用公示等信用惩戒机制,严惩不讲信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BR>为建立食品安全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立足治本的长效机制,建立经营者自律管理、市场业主责任管理、行业协会约束管理、新闻媒体舆论管理、执法机关监督管理的防控体系,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正在全系统贯彻落实。

全市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得力措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明显。例如:

xx市工商局“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副食店;突出农村副食店;突出城乡结合部的小食品加工作坊、路边店及地下食品加工窝点。“狠抓四个紧紧围绕”即紧紧围绕群众生活相关的夏令食品;紧紧围绕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米、面、油、肉等食品;紧紧围绕农村村民日常消费的食品;紧紧围绕群众投诉的热点食品。

xx分局以城乡结合部和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部位,以整治促规范、促发展、促管理。查获了窑湾乡沙河村提练地沟油的黑窝点,收缴地沟油成品17桶,重约3200公斤,及时消除了这一危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隐患,《xx日报》均进行了报道,广大市民交口称赞,市政府领导专门致电我局局长给予了充分肯定。

xx市工商局重点打击粮油食品中的掺杂使假行为,生产销售假冒食品、饮料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卤制品行为,仿冒知名食品包装、标识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xx工商局针对辖区面积大,食品经营户分散的特点,共组织了5个工作小组,对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集中巡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xx分局为了规范执法行为,追究违法后果,明确执法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针对食品安全检查程序、案件审批程序、罚没物资物品处理程序、违法案件曝光等环节,制定了《查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工作规程》,规范了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广大干部职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发扬勇于牺牲、乐于奉献的精神,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xx分局在查处窑湾乡地沟油的黑窝点中,冒着酷暑,蹲点守候7小时,摸清了该加工窝点的活动情况,及时取缔了该地下加工窝点。还有的执法人员遭到当事人的辱骂、殴打,但他们不惧执法阻力,甘于忍受委屈,敢于同食品市场的制假售假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四、下一步食品市场监管的工作措施

(一)开展“六查六看”活动。一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租

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二查进货凭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凭证;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疫检验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四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五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六查市场开办者,看食品市场业主是否履行了管理责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监管“六项制度”是否得到较好实施。

(二)组织开展三次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开展儿童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儿童食品的行为;强化对儿童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行为;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坚决把假冒伪劣儿童食品清除出市场。

2、开展夏秋时令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对销售变质、过期、伪劣食品的,责令立即下柜、下架;严厉打击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食品的行为;严防隔年月饼馅、农药残留超标瓜果流入市场。同时,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防“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元旦、春节期间将集中力量,对食品市场进行普遍检查,重点加强对肉类、粮食、水产品等经营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使用“瘦肉精”、添加“吊白块”以及超标使用防腐剂等不法行为,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十大典型案例

我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后,各单位挥动利剑,重拳出击,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有效遏制了食品市场违法行为蔓延的势头,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现公布十个典型案例。

1、XX公司销售对商品质量作虚假表示的大米及擅自使用未经登记的企业名称案

2、“早产”牛奶案

3、卿某无照经营奶粉案

4、XX商行销售掺杂掺假菜油案

5、孙某销售不合格面粉案

6、李某无照经营食品饮料案

7、姚某销售不合格调味品(辣椒面)案

8、黄某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案。

第3篇

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具体安排

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XX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围绕此次食品宣传周活动主题,我市将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于6月16日上午,在歙县与全省同步举行xx市暨歙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叶长荫出席启动仪式。

二是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展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特色、亮点。

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制播公益广告、制作食品安全知识挂图、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活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

四是开展“部门主题日”宣传活动。6月17日至7月2日,市商务局、市科协、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农委、市质监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2个部门,以每天举办一个“部门主题日”的形式,先后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展示等xx项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二、今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今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安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核心职能,以两个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抓手,突出“一大两小三重点”(大市场,小作坊、小餐饮,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是认真部署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深入分析我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研究部署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成员单位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部署谋划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月28日,市食安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市长、市食安委主任孔晓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叶xx就我市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圆满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3月11-12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对我市进行考核,考核组认为,xx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重视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工作思路清晰,监管措施有力,特色亮点凸显,工作成效显着”,有力保障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三是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发证后监管。1至5月份,全市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95件,食品流通许可xxxx件,餐饮服务许可xxx件。突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高铁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大桶水、食品添加剂、五毛钱零食等16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及小餐饮、小作坊等为重点场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不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四是着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了“两会”、“年夜饭”、清明节、“五一”、 中高考、端午节等重要节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及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清理校园及其周边劣质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1至5月份,全市共办理食品违法案件112件,涉案金额31.86万元,其中食品生产环节案件24件,流通消费环节案件87件,保健食品案件1件。五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工作。1-5月份,完成了63批次国抽任务和93批次省抽任务。送省检测蔬菜60个样品、畜禽产品20个样品、水产品12个样品。抽样检验辣条、果冻、饼干等儿童食品100批次,合格96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6%。对不合格食品依法予以查处。六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重视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1月24日在休宁县成功举办xx市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专家队伍,从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医院、疾控、高等院校等部门聘请了26名食品安全专家,组建了xx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库。七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发布防范野生蘑菇中毒消费预警,提醒广大市民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畅通投诉举报热线,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5月份,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12起。

第4篇

一、公司所有宣传资料第一稿必须交由公司总负责人审核签字之后方可宣传,没有经过审核自行宣传,造成任何损失后果均由自己承担,公司所有宣传资料以企划对外宣传确定稿为依据,如果不按照公司要求自行制作宣传资料、随意宣传,出现任何宣传问题均由各店面、各宣传人员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二、公司所有宣传:1、公司所有文字宣传资料2、网络宣传资料、3、对外口语宣传资料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如因个人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宣传给公司带来经济和形象上的损失,均由个人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具体参照条例如下:

参照条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二、《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

国家食药监总局15日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对产品欺诈、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食品宣传欺诈、信息欺诈、食品检验和认证欺诈、许可申请欺诈、备案信息欺诈、报告信息欺诈、提交虚假监管信息等10类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做了明确界定。

该办法指出,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宣传食品,如果宣传信息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用语,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等7种情形,均属于食品宣传欺诈。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用语等6类欺诈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在处以上述罚款的同时,还会依照《食品安全法》再次进行处罚。

第5篇

网售食品“持证”上岗 有问题电商可能被“连坐”

网购已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新势力。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542亿元,个人网店达1246万家。该中心权益与法律部助理分析师姚建芳介绍,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这些是网民反映最多的网购食品问题。因为要拆包才能发现质量问题,网购食品常常陷入不能退换货的困境。

“现实中食品安全就很难保证,线上虚拟交易更难监管,但它不能永远在‘真空地带’。”姚建芳说。

有鉴于此,送审稿中增加了关于网购食品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无照经营’是网购食品安全的突出隐患。”姚建芳说,不少网站平台不审核商户的资质,网络食品商户准入门槛很低,质量也因此良莠不齐。法律修订作出的规定,将对电商平台带来更大压力,促使平台加强对商户的审核,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要求平台先行赔付,对消费者也是利好消息,这与最近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一致。

专门增加条款 强化婴幼儿食品监管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各类“洋奶粉”蜂拥进入国内消费市场。然而,这些“洋奶粉”的质量却参差不齐。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是说,中国市场上的“真假洋奶粉”存在贴牌、分装、造假等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过去对进口奶粉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不法企业从新西兰等国家进口大包装乳粉到国内分装,其间可能出现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生产条件不过关等问题,影响奶粉质量。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送审稿专门新增条款,规定“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同时根据送审稿规定,如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食品到国内分装出售,将堵住类似美素丽儿用国外过期奶粉换新装出售等不良事件的再发生。”曹明是说,随着委托、贴牌、分装行为被制止,检验检疫要求提高,“假洋奶粉”横行的乱象有望终结。

加重处罚 违法违规获刑者或将终身禁入

食品安全违法成本较低,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众多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最直接的就是经济利益,违法可能性及其成本间存在反比例关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说。

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送审稿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送审稿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财产罚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金泰指出,“终身禁入”在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已有所体现,全国立法拟“禁入”是一大进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始作俑者“换马甲重来”。

对于罚款比例的提高和最低赔偿额,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宽认为,这增加对企业从事不法行为的震慑,但“效果仍有待强化”,同时消费者要想获得赔偿,还要注意保留购物小票等证据。

“加重处罚可能成为今后系列法律的一种重要趋势,相对而言,国外对于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涉及人身侵害的立法,通常也比较严格,惩罚较重。”严国亚说。

强制企业保险 为食品加上一把“安全锁”

送审稿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据调查统计,我国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0多万家,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此外,还有不计其数的食品门店、作坊及小摊贩。由于食品行业链条比较长,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加工能力较薄弱,其上游种植、养殖环节及下游的物流运输、市场环节都存在安全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即使再严格把控,食品厂商的经营风险和经营事故并非能绝对避免。西北大学法学院张炜达博士认为,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既可以为食品厂商加一把安全锁,保障消费者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应有赔偿,并通过投保来分散食品企业的经营风险,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6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重视食品安全演讲稿2021,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重视食品安全演讲稿1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们小组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食品的问题。常言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更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昌盛。不讲食品安全,哪怕是一块豆腐,一根豆芽,都能让你身体残缺;不懂食品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包盐,就能中断免疫系统的

正常运行;不要食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生机勃勃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健康,何等重要!生命,何等珍贵!

一旦我们失去了健康,甚至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不可能再重来一次。所以我们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健康,珍爱自己的生命,而食品安全则是生命健康最有力的保证。

最近我们不断从报纸、电视中,看到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南京“冠生园”事件,让人们望月饼而生畏;三亚的“毒咸鱼”,使我们谈“咸鱼”而色变;广东的“瘦肉精”事件,令我们望肉而怯步;号称生命杀手的“苏丹红”竟出现在我们最喜欢吃的辣味食品里;去年8月8日北京地区的福寿螺事件,使131人发病,至今想起来还会让人胆颤心惊;还有近来的染色馒头、毒豆芽、蒙牛毒牛奶等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停止啊?面对这一件件让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的事件,我们不禁要问:

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我们吃的安全吗?

上述重大事件都已熟知,可是,你们可曾注意到在我们周围,劣质食品也正在悄悄地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

曾经,我是街头烧烤店前的常客,每次路过总要吃上两串解解馋。有一天,我又路过烧烤店,那一阵阵的香味又吸引了我,忍不住又走上前去要了两串,看着红红的火苗,青青的烟,听着烧烤发出的兹兹声,闻着烤焦的香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恨不得马上吃到嘴里。就在此时,我看到一个服务员捡起了地上被人们丢弃的竹签,拿到一个水桶里随便洗了洗,又重新串起菜来。看到这一幕,我惊呆了,一下没了食欲,掉头就走,从此,再也不敢光顾这样的小吃摊。

现在,有很多还是不关心不注意自己所吃食品是否是安全健康,只想着满足一时的食欲。我想再一次提醒大家,烧烤不但不卫生,而且在烧烤过程中,还会产生致癌物。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有责任维护社会食品安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学习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和揭露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不法分子,在全社会传播食品安全知识,为全民健康事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生命的美好从健康做起,身体的健康从食品安全做起,食品的安全从自我开始。为了阳光更加灿烂的明天,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吧!

重视食品安全演讲稿2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七(4)班的杜丽莎,人们都常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是我们生活中必需品。可是,在如今,我们面对的却是染色馒头、地沟油、注水肉,以及残留农药的蔬菜;还有就是问题奶粉,吃出了多少大头娃娃和结石娃娃。难道不是吗?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造假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

前段时间,因三鹿奶粉中有三聚氰胺污染,导致全国大量婴幼儿患结石病的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是继毒饺子、苏丹红、安徽阜阳奶粉等事件后我国又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据了解,全国范围已造成二人死亡,上百人患病,保守预计潜在受害者将达到3万人。今天我们在这里所要谈的并不是追究是什么原因?谁的责任?而是要说说这样的事件对我们的启示,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在我们身边,总有那么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生产和出售会导致疾病甚至死亡的食品。而我们中学生由于食品安全知识的缺乏可能会是最大的受害者。

我提以下建议,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一、吃零食的问题。有些同学挺喜欢吃零食的,从学校周边摆的各种包装粗糙的袋装食品、小吃、油炸食品、烧烤,从早到晚人员云集,热闹非凡就可以看出来。但有一点要提醒同学们:摊贩们出售的这些小食品

的厂家、作坊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都比较简陋,卫生很差。防蝇、防尘、防鼠的措施都不到位。吃了这种食品很容易得病。有些小食品、零食,本身质量就不好,比如有些棒棒冰、果冻等,它也可能是“三精水”制成的。所谓“三精水”就是糖精、香精、色素加水兑成,这些东西,几乎没有营养,而且有一定的危害。还有一些食品用的原料不好,或变质了,加工的人为了掩盖缺陷、异味,故意加一些辛辣味,让你吃不出异味来;或者用油炸。而油呢,质量很差,而且反复使用。同学们吃了这些东西很危险:可能会拉肚子,经常、长期多吃油炸食品也可能会得癌症。

第二,卫生习惯问题。有些同学存在一些不好的习惯,如饭前便后不洗手,喝生水、手脏不洗就抓东西吃、乱吐痰等。我们知道手、鼻涕、痰等都有许多病菌的。科学证明:手上的细菌很多,一只手掌可以有40万个细菌,一克指甲污垢可以有40亿个细菌,所以我们要注意手的卫生。而勤洗手是保持卫生的很好方法,这点很重要,是防止病从口入的关键一环。同学们,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正确防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是关键。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让健康的生活永远伴随。

重视食品安全演讲稿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

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篇四:食品安全演讲稿

重视食品安全演讲稿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肉业高温一车间的廉景波,很高兴为大家演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食品安全,从你我做起》。

“一城春色半城水,两河四岸景醉人。”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我们的家乡河南漯河恐怕是再贴切不过的了。离家四年,我发现大城市的美好远无法和我心中的家乡相比拟。我喜欢徜徉在漯河的沙澧河岸,欣赏美丽的风景;我喜欢穿梭在漯河的大街小巷品尝这个城市带给我的最独特,最丰富的美味;我喜欢逢人便说,我骄傲,我是漯河人!

漯河,一个中原腹地古老的小城,承载着远在他乡的漯河人最深的寄托;漯河,一个中原的食品名城,食品对于这个小城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那么对于食品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味道?是口感?还是我们中国人讲究的色香味俱全呢?站在一个美食家的角度上来看,正是这些。然而对于我们这些平常的消费者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食品安全”。可是,在如今这个物质充裕的社会,在众多人们一味地追求食品的多样和美味的同时。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却频频发生。地沟油,注水肉,苏丹红,三聚氰胺,速成鸡,塑化剂,各种各样违规添加的防腐剂,添加剂??我们并不想人人都变成化学家,可是这些我们平常百姓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名词如今却连三岁孩童都能说的朗朗上口。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话题。

近些年来,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让更多的人们开始彷徨,究竟什么还是我们能吃的,什么才是值得我们相信的安全的食品?中国,一个古老的东方大国,一个曾经令盖世无双的拿破仑警告西方国家不要惊醒的雄狮,可是今天为什么面对食品安全时,却让我们自己的国民丧失了信心呢?

让我们静下心来,默默的拷问一下自己的心灵:我们是否离祖先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远?是否已经背离了社会公德?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

必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尤其重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食品安全是一个食品生产企业的灵魂,只有生产出安全健康的食品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食品企业。因此,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力度,从小处着手,不放过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的安全保障。

说到食品生产企业,我最先想到的就是我们漯河人引以为豪的双汇集团。过去的四年,我一直在外地上学,家乡漯河的双汇集团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企业。每当有人问起我是哪里人,我都会骄傲地说:我是双汇总部所在地河南漯河人。即使是在双汇瘦肉精**事件之中,作为一个经常把家乡企业挂在嘴边的我也多少受到了一些影响,有嘲讽,有奚落,可是说句心里话,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任,因为我知道一个从小吃双汇食品长大的我,并没有受到什么不好的影响。那时的我只是在他乡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那份信任和期待。

今天,我有幸成为双汇的一员,我看到了厂区最醒目位置挂着的“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标语,我看到了双汇严格的车间管理制度,看到了每一个双汇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这一切的一切,更加坚定了我的那份信任和期待!

现在的我作为双汇车间的一线生产员工,作为食品安全生产的把关者,我能做的,我们

大家能做的就是要从本岗位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把好食品安全关,不让任何一件次品从我们手中流入到社会,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肉制品。

心在哪里,哪里就有风景;志在哪里,哪里就有成功;爱在哪里,哪里就有感动。让我们秉持双汇人的智慧,用爱战胜所有的不可能,借着双汇的平台托起我们民族食品安全的桥梁,为双汇的明天,为我们漯河食品产业的新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重视食品安全演讲稿5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四一班的学生王铭阳,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病从口入,关注食品安全”。

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同学在小摊小贩处购买一些没有卫生保障的东西,这些食品往往很香很好看,非常诱人,但其实它们大多是“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它们以色素、化学添加剂为主要原料,甚至使用腐败变质的东西。包括一些油炸、烧烤、或腌制食品,不仅会使食物营养成分变性,还会对大家的身体造成毒害,引起拉肚子、腹痛、恶心呕吐、甚至失明等。

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更需要同学们提高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诱惑。所以,我建议大家:

一、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购买食品时,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同时注意包装上有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质量合格证,并查看保质期看是否过期。

2、不吃流动摊点的小吃零食,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的诱惑,尽可能地在家里就餐。

3、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不挑食,不偏食,每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自己准备水杯,多喝白开水,少喝饮料、汽水。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7篇

[微观点]“夸大食品安全”其实是个善意提醒,媒体报道必须客观公正,不夸大,不渲染。隔行如隔山,建议设稿件监审制,并非钳制舆论,而是想通过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把关,避免一些常识性错误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夸大食品安全”也提醒有关部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冷静应对。

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李汴生在提案中指出,目前的一些食品安全报道过于偏颇和夸大,使相关行业形象受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和社会质疑,产生了明显的负面作用。媒体或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专家监审,今后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的审核。

不过,请注意,我们在这里谈论的只是“夸大食品安全”,而非完全抵制媒体报道。作为社会的望哨,媒体有责任报道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一切公共事务,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媒体报道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夸大,不渲染,不耸人听闻,不以讹传讹。

目前,全国13亿多人口每天消耗200万吨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餐饮单位210万家、农牧渔民2亿多户,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更是数量巨大。如此庞大的食品及生产经营者规模,难免出现几个“害群之马”。如果媒体随意夸大负面问题,动辄把“个案”推而广之到整个行业,不仅会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更会导致一个问题食品毁掉一个行业的严重后果。前些年,多宝鱼有毒致癌的消息席卷全国,公众谈之色变,青岛等地没有使用违禁药品的养殖户,也只能含泪倒掉多宝鱼苗,损失超过2亿元。

再者,“隔行如隔山”,食品安全涉及许多科学问题,一些记者缺乏专业知识,滥用“有毒”、“致癌”等词,错误引用相关标准,往往会制造冤假错案。最著名的当数重创海南香蕉产业的“蕉癌”传言。事实上,所谓“蕉癌”只是真菌感染引起的香蕉枯萎病,这一植物病害对人体并无害,“吃香蕉会致癌”的传言完全是无稽之谈。去年伊利奶粉含汞事件中,很多媒体都误用了液态奶汞含量的标准,而奶粉和液态奶完全没有可比性。因此,李汴生委员建议设稿件监审制,并非要钳制舆论,而是想通过有关部门和业内专家的把关,避免一些常识性错误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当然,“夸大食品安全”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媒体身上。在欧美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比较通行的机制。但是,在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背景下,风险交流作为食品安全分析框架中的重要部分,却是现实中的薄弱环节,政府、科研机构的专业评估与公众风险感知之间形成断层。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就曾指出,由于没有进行或者是没有进行良好的风险交流,导致了媒体“污名化”、“夸大危害”和“以讹传讹”等错误形式的报道。“夸大食品安全”对于有关部门也是一个善意提醒,建立政府、企业、媒体、公众之间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和信息的交流渠道,针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出权威信息,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冷静应对。

第8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在这里,我就2017年办公室和机关党建工作中需重视和注意的事项,作一简要发言。

一、确保公文流转

各县(市)局要认真抓好办公室工作。对办公室的职能职责要进行认真梳理,做好职能定位。要选派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和收发文人员要相对固定,有重要文件、通知时,办公室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局领导。每个工作日,收发文人员都必须登录xx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管理信息平台(OA办公系统),及时收文发文,确保文件、信息的畅通和正常流转。

州局文印室会统计各县(市)局文件收发和处理的情况并进行通报。从2016年的文件运转情况看,有的县(市)局长期无人负责收文和处理,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2017年,州局将对公文流转情况进行评比并通报表彰和批评,请各县(市)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强化公文质量和文字材料质量

加强对办公室人员文字写作能力的培训。一是要加强公文写作方面的培训,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确保公文行文规范、质量良好。二是加强对文字稿件写作质量的培训。确保局重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主要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的内容翔实客观、数据真实可靠、文字精炼准确。

三、加强简报信息工作

对文稿质量严格要求和把关。一是要强化简报信息的编纂质量,并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对重大工作进展、采取的重要举措、好的经验做法、监管亮点创新工作,做到及时提炼、迅速上报。同时,尽可能筛选拍摄效果较好、内容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的图片和照片,与文字信息一同上报。局领导也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报公文行文规范、质量良好。二是现在各县(市)局已经“三合一”了,各县(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要对应州上的州食药监局、工商局和质监局三个单位,上报信息的时候请予以区别。食药监的工作动态等上报州食药监局,不要混报错报,将其他部门工作报给我们,将无法采用。

2016年,简报信息被州局网站采用50条以上、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市)局有:宁南局,越西局,会理局,木里局,会东局,金阳局;30条以下、完成情况较差的有:美姑局,西昌局,昭觉局,布拖局,雷波局。对2016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市)局,近期州局将下发本项工作表扬文件。希望大家向先进看齐,创先争优。2017年度的信息报送工作,州局不仅要对完成较好的县(市)局进行表扬,还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县(市)局信息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底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今年,各县(市)局被州局网站采用的简报信息数量必须大于37条,若信息被州局网站采用、又被省局或州委或州政府采用的,年终州局对各县(市)局的目标考核中可加x分。请各县(市)局高度重视,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各县(市)局要确定1名固定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信息联络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座机号码、手机号码)上报州局办公室。州局近期将开始筹备信息工作培训暨表扬会议,对2016年信息工作完成得好的县(市)局进行考核并表扬,并对各县(市)局信息联络员进行信息工作培训。

四、做好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每年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是对当年本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实效的总体评价和客观反映。2017年,希望大家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应对好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一是为鼓励先进,州局今年将联合其他州级部门,或以州局名义,对信息、新闻宣传等单项工作先进、发文进行表扬。二是州局对县(市)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将在强化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信息简报报送和新闻宣传方面的权重和分值,请大家要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要根据当地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建工作推动监管业务工作。一是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四项教育”和“党员示范行动”创建,深化“四型机关”建设。二是严肃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三是狠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引领带动各项监管业务工作的落实。四是加强机关党员队伍作风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监)测项目建设工作

第9篇

2012年8月23日,首度进军调和油市场的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在旗下首款调和油产品的同时,公布了委托权威机构监制的调和油配方和比例。此前这是被各企业视为最机密的信息,中储粮打破了整个行业多年秘而不宣的默契。

在这种默契之下,调和油生产企业想怎么调就怎么调。对于眼花缭乱的调和油产品,消费者似雾里看花,并不知买回的花生调和油、橄榄调和油究竟含多少花生油,多少橄榄油……

这涉及的是一个久拖未决的问题——《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开始8年,尽管几次“呼之欲出”,而至今依旧未出。是“搅局”还是“还消费者知情权”

中储粮公布配方和比例之后,赢得了一些消费者和业内人士的叫好。在记者调查采访过程中,中国粮油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油脂分会会长王瑞元,以及著名食用油专家、原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丁福祺等专家就对中储粮此举持支持态度。

中储粮公司高管在会期间曾表示,此次公布调和油配方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支持,但属于企业自主行为。

关于调和油主油料的比例,市场上传言甚多,有些还是业内人士爆料,所谓的花生调和油、橄榄调和油里面,花生油和橄榄油的成分连10%都达不到。王瑞元在会上也说道:“市场上少数企业混淆概念,随意冠名。”

丁福祺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我认为公布配方和比例比较好,这是还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表现。”中储粮多位高管也曾多次强调此举是“还消费者知情权”。

据行业资料显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培育,调和油产量已经占据我国小包装食用油的半壁江山,消费量已经占小包装食用油的30%以上。

在市场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泥沙俱下的情况。一些生产企业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虽然以那些营养价值高、价格高的油品冠名调和油,而实际上主要成分是低价、低等油料。

由于缺乏国标,企业配比随意性大,调和油真实性存疑。

王瑞元就曾明确表示:“一些不法分子甚至以次充好,扰乱市场,欺骗和坑害广大消费者,给调和油带来负面影响。”

也有专家并不认同公布配方和比例的做法。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副主任唐瑞明就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从专业角度,中储粮无法从技术上对自己配方和比例进行举证。”

“公布原料比例或配方固然是件好事,给不出验证过程、检测方法及脂肪酸比例对消费者的健康影响,依然没有任何价值。”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及油脂工作组组长、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何东平对本刊记者说。

不过,唐瑞明同时也表示:“我认为中储粮公布配方只是—个企业行为,企业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怎么做都无所谓。”

重新拟定的调和油国标有较大变化

没有调和油国标,企业的任何合规举动似乎都无可厚非,也都有一定的民意基础。话题的焦点也最终落在了国标之上。

调和油国标的制定一波三折。王瑞元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调和油国标从提出到现在已经8年时间,实在太久了,快则年底出台,慢则明年上半年。”

根据2008年的《(食用调和油)编制说明》显示,2004年12月,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在上海召开研讨会,官方、学界以及企业代表参加了研讨,确定了《食用调和油》标准制定方案,并向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申请立项,国标制定工作进入了实质阶段。

2005年国家标准计划下达,成立了《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起草组,组织多次研讨会,形成《讨论稿》、《征求意见稿》。

“由于对标准标识的内容分歧很大”,起草组曾在北京召开了“《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研讨会”。该研讨会由王瑞元主持,历时一天,建议增加各原料油脂比例检验的要求。但由于当时在技术上“没有成型的检验方法”,于是拟定了《不同油脂配比的检测方案》进行比例检验方法的研究。2006年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同时运用近红外分析仪器开展原料油脂比例检验方法的研究,形成新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经过科研努力,2007年标准起草组采用透射、反射等手段建立了比例检验数据库,当时“对两两原料油制备的调和油产品能够科学认定,但对于三种以上原料油制备的调和油产品无法认定(是因为需要逐步建立三种原料的比例数据库)”。

直到2007年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第十六届学术年会上,起草组汇总专家和企业代表等各方建议和意见后,研究确定了国标《送审稿》,提交委员会审定。2008年10月,最终完成的《送审稿》与《编制说明》、《意见汇总表》一同打包在网站上公布。

此后几年几乎再无下文。

直到2011年9月,信息显示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于9月21日组织召开了《食用植物调和油》国家标准预审会。来自3家院所、4所院校、7家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11家生产营销企业代表,以及51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标准质量中心副主任唐瑞明主持。

唐瑞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目前已经提交的调和油国标报批稿是重新拟定的,与之前版本的《送审稿》有较大改变,甚至有些地方完全不—样。”

“说白了,我们一直是在想办法解决调和油真实性问题。以前那个送审稿就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才被撤了回来,现在报上去的标准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标准。”唐瑞明告诉本刊。

若升为食品安全标准则应为强制性

第10篇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想笑口常开,每一个家庭都愿幸福美满,每一个企业都愿兴旺发达,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安全,安全是人生永恒的主题。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5篇小学校园安全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校园安全发言稿1

大家好!我是五5班的贺钰涵。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校园安全伴我行》 。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艾滋病等。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很大。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当前,中小学生中相继出现了不少因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偏差而引发的伤亡事件,暴露出了当前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具有普遍性的安全隐患。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保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我认为我们小学生在日常行为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3。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唿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 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

5。 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

6。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尽量不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

7。 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以防引发爆炸。

8。 家用电器不用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9。 平日在家里、学校,应熟悉周围环境,熟悉疏散通道;到陌生环境中,也应首先了解安全门的位置和疏散通道。

老师、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小学校园安全发言稿2

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我说,生命是花,就像春天绚丽多彩的花。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大家知道,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除了对空气、水和食物的需要外,就是安全了。报纸、电视、新闻的内容越来越让人感到恐惧,如火灾、矿难、洪水、海啸、地震、车祸、战争、恐怖袭击、暴力等等,我们已经确信自己生活的环境不能100%的安全了。

作为学生,一年有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和学校周围生活。在这个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特殊的环境里,安全更是我们的一直关注的重点,国家有关部门为此专门立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条例。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同时国家也提出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国家又成立了安全总局,负责全国安全工作的管理,这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暴力犯罪等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楼房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逐打闹造成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学生打架斗殴以及车祸等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枯燥冰冷的数字,这些令人心颤的事实背后我们看见了什么呢?逝者以他们的鲜活而短暂的生命向我们提出了哪些警示呢?望老师、同学深思!

尽管生活中有不可避免的突发灾难,未知遭遇常让我们胆战心惊,手足无措,但研究表明,通过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若能在灾难和伤害降临的初期,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80%的伤害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小学生正处于生理的发育阶段,心理非常单纯,最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生命总是眷顾有安全意识的人,而安全意识是从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比如: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抵制暴力、黄色信息和毒品,遇事要冷静,做事多想想后果,做到三思而行,同学间有了矛盾要冷静解决,不要以非对非。学会求助他人,学会躲避风险,如:遇到火灾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拨打119报警电话,不能贸然只身去救火,因为我们小学生人小无能力;遭遇暴力(以大欺小)一定要想办法及时脱身,报告老师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要学会拒绝别人的无理要求或不良诱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些知识很简单,但如果做不到,我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就可能收到威胁,同时我还希望同学们做到“四防”,即:防火--严禁玩火,禁止把火源带入学校,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遭遇火灾,要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班主任按要求指导学生);防水--严禁私自下河堰洗澡,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要马上就近找到大人求救,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防盗--关好门窗,注意自身财物的保管;防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常规,严禁课间或户外活动时不听从老师教导、追逐吵闹伤害事故的发生。

同时,我希望全体员工要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我是安全工作责任人”的意识,每一个人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把好每一关,关心学生胜于关心自己(今天下午的火场逃生演习全体师生参加,除班主任、进班老师外,科任老师一律随班参加);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四化”--教育经常化,制度科学化,安全措施具体化,学生行为规范化,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学生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环境。

最后,让我们牢记“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祝我们的同学们在江海一小美丽、可爱的校园里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小学校园安全发言稿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重视安全教育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活动领域越来越宽,安全教育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它已成为生命教育、公众教育和世纪教育。

有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就要求我们对安全教育要有足够的认识。我校为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画等形式,让同学们了解在我们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每位家长、老师都希望我们高高兴兴上学来,安安全全回家去,交通安全是影响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那么,我们是否具有交通安全意识呢?

上学、放学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在路上行走时,不要互相打闹、追逐,要学会谦让,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对于骑自行车的同学来说,不骑车带人,不骑飞车,骑车时不听耳机等,保持车况完好,不逆行,转弯不抢行猛拐,都是保障我们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随着冬季的到来,交通安全更引起人们的重视,车胎不要充气太足,这样可以增加与地面摩擦,不易滑倒,同时,还要与前面的行人保持较大的距离。这都增加了我们安全系数。

另外,消防安全同样也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火,但如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好,就会发生火灾,它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活,给人民财产和国家建设发展,造成巨大损失。

在学校,我们应注意不要把火柴、火机等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不吸烟;在老师指导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涉及易燃化学药品的实验;爱护消防设施等。在家中,我们应注意不要将易燃品放在阳光下直射;天然气使用后要及时关闭;不玩火等。

如果在火灾来临时,我们要临危不乱,积极自救。震惊全国的吉林中百商厦火灾,死亡54人,其中,不少是死于慌乱和无知。而在前段时间进行的“中国骄傲”评选活动中当选的深圳市南山区头城小学袁缓同学,就是因为她在父母煤气中毒的生死关头时,采取正确的自救方法冷静地抢救了亲人。记者对她采访时问她如何知道这些救护方法,袁缓回答说这是在学校认真学习得到的。可见安全教育对我们是多么重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自护自救知识,锻炼自护自救能力,果断的、正确的进行自护自救,机智的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和危险。

亲爱的同学们!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睦。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安全教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为生命筑起坚固的城墙!

小学校园安全发言稿4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构建校园安全教育体系,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刚刚过去的11月9日(上周五)是全国第十七个“119消防日”,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生命至上,平安和谐”。

每到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了。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是的,火,带给人们光明,赋予人们温暖。但是火也吞噬了无数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我们不会忘记,20__年11月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近200名学生受伤,41名学生死亡,其中,中国留学生受伤46人,死亡11人。这场大火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警醒我们火灾是威胁日常学习、生活安全的重要因素。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期鸣响“119”警铃,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

希望大家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增强消防意识;懂得火灾形成的原理,不玩火;懂得火灾预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三会”即学会火灾报警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小火,学会火灾自护自救的方法。要时刻牢记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与消防安全同等重要的是我们校园安全。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种之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火险、溺水、体育运动损伤等等,这些都时刻在威胁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我想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是学校健康发展的前提;安全不仅关系师生本人、关系学校、关系家庭,安全同时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全校师生都能认真做好。

第一、我们全校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第二、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同个性;同时自己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面对的困难。

第三、体育课、实验课一定要听从老师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来做,不得擅自行动。如有身体不适要提前老师,便于老师另作安排。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四、课间活动要注意安全,课间游戏不在教学楼内玩,上下楼梯往右走,避免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

第五、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要到无牌小店去购买食品。

第六、要注意教室的安全。放学离校要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源。

第七、要注意交通安全。上下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八、学会自我保护,在校外不受外界和陌生人的诱惑,不到游戏机房和网吧活动,不到施工场地玩耍;一人在家,拒绝与陌生人搭话、给陌生人开门。

我们要创建"平安校园",保校园宁静,让孩子平安。希望全校师生都能把安全作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第一准则,都能学习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一些在紧急状态下的急救、自救方法,衷心的希望我们的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同学们,我们热爱生活,我们在校园中演绎活力,憧憬明天;我们珍爱生命,我们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拒绝伤害。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耀我们四周!

小学校园安全发言稿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善待自我,健康成长。”“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牢固筑立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然而,当前,中小学生中相继出现了不少因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偏差而引发的伤亡事件,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为了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优雅的校园环境,在此,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注意教室和宿舍的安全。

不要用手触摸电线、灯管和插座,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要将手搭在他人肩上或背上,不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不在楼梯、走道上追赶打闹;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带进宿舍和教室。不要在床铺上翻上爬下、打闹;刮风下雨要及时关好门窗,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2、注意活动安全。

体育课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课间不要在楼道或操场上,做那些剧烈的、过激、过猛的运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不在教学楼内打球、

踢球等。课外活动期间,各班一定要按照学校指定的场地,有组织地、文明地活动,千万不要在校园里穷追乱撞。特别提醒大家的是,目前我们的学校正处于建设中,大家一定要远离施工场所,避免安全隐患。在家时,不到池塘、河流、水坝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止活动的场所。在同学间产生矛盾时,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拳脚相向,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后果。

3、注意饮食安全。

学习食品卫生常识,自觉防止食物中毒,识别污染、变质、有毒等食品,注意个人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买零食,远离垃圾食品,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4、注意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自强自我保护意识,来校、回家做到文明行路,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有安全隐患的车,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农用车辆,不搭乘酒后驾驶车辆。上车后不互相推搡,不将头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停稳;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走读学生要按学校和班主任的要求,必须由家长接送。

同学们, 我们在校园中演绎活力,憧憬明天;我们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拒绝伤害。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 让安全之花绽放在和谐的校园,让平安之歌常伴我们左右!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11篇

本文背景: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食品安全法》再到《侵权责任法》,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的立法工作中不断得到体现和贯彻。在立法进步的背后,人们都能看见立法者何山的身影。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后的2013年4月23日上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在学界和民间引发广大争议。在此之际,本刊特邀何山讲述他与惩罚性赔偿立法的幕后故事和那些鲜为人知的立法博弈细节。

 

讲述人:何山,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起草人之一

福州会议上的动员

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始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离不开国际“3·15”维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发展,也离不开我国一些地方率先制定《消费者保护条例》的大背景,但其中也不乏某些偶然因素。

 

记得那是1991年夏季的一天,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胡康生在经济法室看到由谢次昌、武高汉、史际春等人主持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问题”课题组起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议稿)》被放在一边没人理。胡康生拿到这份建议稿后,把我叫了过去,问我:“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不属于民法范畴?”我说:“属于。消费者是自然人,经营者是法人,他们之间的买卖、服务为平等主体关系,归属民法调整范畴。我们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工作不会和别的室发生冲突。”于是,我受命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当然,胡主任也随后完成立法程序申报工作。

 

第二天,我便给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的相关人士打了一个电话。第三天,中消协秘书长张明夫和投诉部主任武高汉等人就来到法工委。在位于后库的一套单元房里,我接待了他们。交谈后,张明夫感慨地说:“这部法我们弄了七八年,到处找门子,却不知道中国有个法工委是搞立法的。现在总算和你们联系上了。”

 

当初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还是一部宣言式的草案,主要强调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经营者负有哪些义务,尚缺乏可操作性。如何制定好这部法律,我琢磨了半年。

 

20世纪80年代,假货很多,甚至可以说是横行。最具讽刺意味的故事是:1990年7月,前商业部部长胡平去湖北省调研。一天,他在当地商场买了一双新皮鞋,并穿着在当地走访。第二天,胡部长回京到家一脱鞋,发现一只鞋的后跟已经掉了。他重新查看皮鞋,看来看去也没找到这双鞋的商标、产地和生产厂家。胡部长的遭遇,只是当时千千万万名消费者受侵权的一个缩影。所以,立法者意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就要打假。但该如何打假呢?

 

打假、治假是多方面的,而运用惩罚性赔偿打假不失为方式之一。我国民间有“缺一罚十”的习俗,上升为法律就是惩罚性赔偿。把这个制度交给消费者,就能成为打击假冒、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强大法律武器。

 

为了避免歧义,我特意将“缺一罚十”在称谓上改为“缺一赔十”。罚,是行政、刑事词汇;赔,才是民事用语。就这样,运用惩罚性赔偿打假的构想在我的脑海中逐步形成。

 

199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我约张明夫、武高汉在北京饭店会谈。我提出将惩罚性赔偿灌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的想法。张明夫、武高汉完全赞同。

4月10~12日,中消协在福州市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工作座谈会。在4月9日晚间的预备会上,张明夫让我向与会者作了动员讲话。当来自各地的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听到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时,都感到非常兴奋。接下来的福州会议很成功,与会同志一致赞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中体现惩罚性赔偿思想。

 

并非一帆风顺的“入法”路

1993年3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其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送审稿将惩罚性赔偿称为额外赔偿,用3个条文分别规定50%、1倍、3倍的额外赔偿金。但是,在7月份国务院法制局(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拟出的修改稿中,删掉了额外赔偿金。

 

当时,国务院法制局局长杨景宇召开工作会,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大家本着对立法负责的态度,提出不少尖锐意见。会议接近尾声时,杨局长点名让我发言。因国务院法制局的修改稿删掉了惩罚性赔偿条文,又在当时会场气氛的影响下,我不知天高地厚地说了一句:“法制局的稿不如工商局的稿。”杨局长很大度,会议总结时还提到我撰写的《论“缺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思想》的许多段落,并说会专门就这一问题进行请示。

 

8月10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提请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基于人们对惩罚性赔偿的认识不同,以至于这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仍没有惩罚性赔偿条款。

 

这时,法工委副秘书长、中消协常务理事王著谦休假归来,我向她作了汇报。王著谦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写上惩罚性赔偿条款作出重大贡献。

10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对于是否写入惩罚性赔偿条款,时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曹天玷、法规处副处长田云鹏作了感人的发言。经过与会委员们的讨论后,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逐一向大家征询意见。在项淳一、孙琬钟等多数委员的支持下,法律委员会决定将惩罚性赔偿条款写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当时,在场人员的情绪十分激动,大家握手相贺的热烈场面是法律委员会从未有过的。

 

至于怎样具体规定惩罚性赔偿,也引起大家的一番争论。胡康生曾问我是不是所有的民事赔偿都要有惩罚性?我说惩罚性赔偿仅限于制假、售假和某些恶意行为,一般的损害还是适用传统的民事赔偿。

 

对经营者的哪些恶意行为规定惩罚性赔偿,最初的条款采取了列举式说明,明列了经营者的7种行为属于恶意行为:一、提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厂名、产地的商品或者服务;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或者危害人体的化妆品;三、出售有时效的商品,不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或者标明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与实际不符的;四、利用邮购、订购、预付货款、还本销售等形式欺骗、坑害消费者的;五、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次充好的;六、提供服务时采取欺诈手段多收费用的;七、出售商品计量不足克扣消费者的。这7种行为是当时恶意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主要表现。最后,条款采取概括式,用“欺诈行为”囊括。

当讨论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额度时,大家的意见也不一致。有的意见是区分不同情形进行赔偿,有的意见是赔偿10倍,有的意见是赔偿1倍,有的意见是定数额赔偿。最后,大家一致同意规定1倍的赔偿额度。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127票的满票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全票通过的法律。惩罚性赔偿体现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中。

 

第49条惩罚性赔偿条款的孕育与诞生,凝聚着千百个人的辛勤劳动。这一规定发展了《民法通则》的赔偿原则,是防治假冒商品、欺诈服务的重要举措,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条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在大陆法系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典中也是首次出现。随后,我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条款。

 

《食品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接力

2008年5月15日,《食品安全法》制定时,我参加了中消协组织的《食品安全法(草案)》研讨会。5月23日,我递交法工委一份《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几点建议》的书面意见。意见特别提出,《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十倍赔偿金”的规定发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可贺。虽然在消费者另有损失情况下的“十倍赔偿金”的震慑力度尚待加强,但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双倍赔偿”毕竟提高了5倍,这在健全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该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在庆祝《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金”出台的会议上,已经成为中消协副秘书长的武高汉说:“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何山就提出‘制作销售伪劣食品赔偿十倍’的观点。18年后,何山的这一主张终于得以实现。”

 

同样,《侵权责任法》的初稿也没有写入惩罚性赔偿的条款。2006年7月24日,在一次外出前,我专门写了份书面意见,并请法工委民法室的杜涛转交给相关部门。该意见如下:“建议规定:侵权人动机恶劣、故意实施侵害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加倍赔偿所遭受的损失。《侵权责任法》草案的基本内容在《民法通则》里都有规定,如不规定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法》并没有新意,只是简单的立法重复。”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侵权责任法》明确使用惩罚性赔偿概念。该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修待商榷

2013年4月2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拉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之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改为两款。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两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款:“经营者有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的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民事赔偿。”可以说,草案的这一稿,也是在发展惩罚性赔偿制度。

 

若要我对草案提出点儿建议,我认为,草案将“一倍”改成“两倍”没有实际意义。在汉语习惯中,一倍与两倍的意思相同,其结果是一样的。一倍是加倍赔偿,即假一赔二,两倍也是假一赔二。这样的修改没有必要,反而容易让普通人误以为是假一赔三。

 

另外,草案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下限为500元。这有积极的方面,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行不通之处,甚至破坏了民间“缺一赔十”的习俗。比如,人们去菜市场买菜,菜贩故意缺斤短两。按照民间“缺一赔十”的习俗,应该是“少1两补1斤”。如果菜贩少1两也要赔消费者500元,消费者和菜贩还不得打起来。倘若法律制定时不严谨,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产生某些副作用。

第12篇

这种事一般来讲都是消费者拍案而起,现在连专家都忍无可忍了,可见情况有多严重。眼见要背上千夫所指的骂名,乳企也有话说。乳企称负责起草的只是最初讨论稿,最终稿要综合各方意见,不代表企业单方意志,企业绑架和左右标准制定的说法不成立。同样的,在速冻食品新国标的争议中,涉及的企业也纷纷洗白自己。

先前,这个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的“猫腻”和龌龊之处还只是人们的猜测和想象。待人们定睛细看这个标准制定的实际过程,其腌龌龊的程度还是超出了早前人们的最大胆想象。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者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的起草者是伊利集团,酸奶标准的起草者是光明集团……这三个人们绝不陌生的名字,在最近几年里,频频地出现在与奶制品有关的公共食品安全事件中。

这个“全球最差”乳品标准出台的经过,用“不堪入目”来形容实在不为过。2008年底,在“三聚氰胺”奶制品公共安全事件爆发之后,政府主管部门卫生部出面牵头,联合多个相关生产、检测等部门,对乳品安全标准进行重新制订。这个耗时一年多,有600多人先后参与,集中了全国各地权威专家的乳品标准,在制定的最后阶段,一些被专家认可的“关键性标准”被莫名其妙地“翻盘”了。这里所谓“关键性标准”被“翻盘”,就是专家所力主的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的标准,被莫名放宽到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20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8克。

从某种角度而言,工业化社会与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农业社会的生产是“靠天”,而工业化社会的生产是“靠标准”,且基本的产品质量是市场秩序的基础。此所谓“基本的产品质量”就是产品的标准。

在专业化分工的时代,专家在产品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立法机关的“委托立法”大都与过于专业的法律制定有关。但是,除去对“委托立法”的争议不论,即使是“委托立法”,也全然不能等同于“部门立法”,其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其专家的操守和中立,都有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约束。

实际上,中国现时许多产品标准的制定,都可归入“部门立法”的范畴。但是,立法操作过程中,许多部门又都放弃了其所应负的责任。所以,立法的最终结果常常是连“部门立法”的标准都没有达到。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曾说,中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想来,如果按照上述“全球最差”乳品标准和“与国际接轨”的速冻食品标准,中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的合格率还有上升的可能。

有一种论调是,降低国标是一种以退为进,是一种底线式的强大存在,在底线之上优胜劣汰。这种想法未免也太不食人间烟火了些。现在有标准管着,有消费者不依不饶,那些财大气粗的企业还是想尽办法钻空子,逃避责任。一旦标准降低了,口子放开了,难道他们反而会基因突变,凭空生出满身道德的血液不成?对“性本善”的人,孔子尚且有“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的训诫;对“来到世间,满身都是血和肮脏”的资本,谁能担保他们不会一再地下流化呢?

据说,对“全球最差”乳品标准,“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订讨论会的奶业专家选择不再表态:‘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是啊,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你和他说标准,他和你说理性;你和他说理性,他和你说接轨;你和他说接轨,他和你说国情;你和他说国情,他和你说特色……总之,他总是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