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3 12:48: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上岗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一直以来对我的培养,还有工作上的信任与支持!在燕园我得到了锻炼,业务水平逐步提高,这段工作经历对我今后人生道路受益匪浅。
由于本人的父母是 68届知青,现居住在浙江定海。爱人的父母年龄已过80岁,身患大病,都不能给我提供任何帮助。我的女儿10岁,现在复旦附小读书。丈夫经常出差无暇顾及家庭,教养女儿,以及家务,都由我独自承担。奔波于单位与家庭之间,对家庭一来特别是小孩的学习生活照顾不周,致使孩子经常生病,深感对孩子的'愧疚;二来双方老人均已年迈在生活上均需要人来照顾,而现在的实际情况都没办法实现,家人颇有怨言;再就是燕园销售工作大量的压力和精力,本人深感疲惫,种种不便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工作的推进。
鉴于以上情况,请求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免除我的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工作。同意调离我现在的岗位。
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岗位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我叫赵玉娟,女,汉族,24岁,家住后乡赵堡村,因为小时类风湿病没钱及时救治,导致肢体四级残疾。之前,我长期和奶奶相依为命,一直待业在家,无正式工作和收入。但最近由于奶奶又去世,家庭情况实在困难,没有任何收入,全靠亲戚朋友接济度日。
在此,特此递交申请,请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并同意本人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本人承诺,我已经认真学习了我市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并认真阅读了《庆阳市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获得此工作机会后,我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遵守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恳请领导批准同意为盼。
申请人:赵玉娟
20XX年3月5日
岗位申请书3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公司领导这些年来对我的关心、照顾和信任,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调岗申请书。
本人叫xxx,原系公司电能计量测试中心员工。这些年来,本人尽最大努力,发挥自我才能,慢慢融入到公司的工作、文化中,使本人仅有一个想法:以更为出色的岗位业绩来回报公司。但是,此次竞聘上岗,本人被安排在xxx供电营业所,结合各方因素,慎重考虑之下,特向公司领导提出岗位调换申请。
因为我自身因素,患有慢性糖尿病、高血压、继发性不孕症等,如果安排在乡镇,极不利于我的治疗和恢复,希望公司领导考虑我的申请,安排我到县城的其他工作岗位。我会在公司和部门领导的带领之下,不断努力,积极进取,克服病痛,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为公司尽献全力。恳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准,同意我的工作调动,谢谢!
冒昧地打扰,给公司领导增添的麻烦,本人诚挚地向公司领导表示歉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岗位申请书4
尊敬的领导:
本人XX,X,XX族,学历XX。二xXX年X月调入XXXXX工作,工作范围:XXXXXX。X年多的时间里,在领导的指导、关心培养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密切配合下,使我在自身业务知识积累、工作经验、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能力方面都有所提高。现申请XXXX资格,请领导审核。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岗位申请书5
尊敬的xx总裁你好:
我是于xx年x月x号干部储备新人中的xx,xx年出生。先是在集团学习了1个半月之后我与几个年轻人被下放到南宁xx仓库,我在仓库学习验货、发货、拣货员,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领导的肯定,于5月2号开始以业务员的身份出去跑业务。通过近一个月的业务学习,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外界药店、诊所也渐渐开始有向我拿货。并想继续开发新的客户,我向xx集团领导申请办理名片,但我现在深知自己依然是集团上面的人,只是在xx暂时学习与锻炼。
我进贵集团只有一个目的,我想做有关项目开发的工作。我虽然年龄小,但我有以下几个特点:
1、自主开发客户;
2、与客户的前期沟通交流;
3、做好目标客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断,为实地考察作好充分准备;
4、实地考察目标客户,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
5、编写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可靠、真实的依据;
6、项目材料的整理、归档、保存;
7、项目后期的跟进;
8、积极做好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9、性格稳重、意志坚定、细致严谨、则性强,风险意识强,有强烈的市场意识
以上是我自身具备的几个优势,但我知道自己还太年轻,不够阅历与精炼去完成整个项目开发、运作。我愿从项目专员做起,脚踏实地认真学习与做好有关项目这方面的工作安排,诚恳xx总裁以及各界领导给我这个机会。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会为中美xx集团做出自己应有的奉献与效益!
xx集团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1最新转正申请书,欢迎阅读!
2021最新转正申请书1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
我叫韩飞,与20__年_月_日进入楚澳公司,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孟楼镇亚圣?河畔新城项目部担任文员并负责建筑材料送检等工作。
入公司三个月来,本人工作认真、细心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积极,工作热情高;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团队协作能力强,能够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不管是在文稿处理上还是在建筑材料送检上都能按时完成,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三个月来,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不足:
1、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2、工作主动性还是发挥的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作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3、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同志们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的责任心和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2021最新转正申请书2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院的,于20__年_月_日成为本公司的试用员工。在这段时间里,工作扎实,积极进取,能够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基本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入职后,主要从事施工图设计,至今基本熟悉了设计的整个流程。在工作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懂之处虚心向同事请教,不断提高完善自己。
在此,我特地感谢各级领导和同事对我入职后的指导和帮助,感谢各专业同事对我工作中不足之处给予的指正和帮助。
公司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使我很快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与同事们成为很好的合作伙伴,团队协作能力也进一步提升。
大学毕业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个行业,这些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景观行业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为效力、尽职。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与公司一同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2021最新转正申请书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办公室文员__,20__年2月24日进入__公司,成为公司的一位使用员工,到公司已经三个月,试用期已满。在这段时间内,我自认为能够完全胜任工作,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先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根据公司需要,担任公司的办公室文员一职。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内,我的主要工作是公司文件与资料的保管、员工的考勤报表及协调各部门工作等,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待的`每一项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各部门各员工工作,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不懂的问题,学到很多新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让我更深刻的意识到,一个完美优秀的团体要靠大家每个人去努力。
初入公司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大家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给与提醒和指正。我喜欢这份工作,看到了公司迅速的发展和美好的前景,我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通过自己的努力能为公司做小小的贡献。还有,公司的规模、公司的管理让我觉得很适应,所以迫切希望成为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此提出我的转正申请,恳请各位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自己理想的机会,同河南__公司一起展望美好未来,恳请领导特此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2021最新转正申请书4尊敬的领导:
我叫__,于20__年6月6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__一职,负责__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我自6月6日工作以来,一直从事__工作,因此,我对公司这个岗位的工作可以说驾轻就熟,并且我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
如果说刚来的那几天仅仅是从简介中了解公司,对公司的认识仅仅是皮毛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进入到了工作角色中来。这就好比一辆正在进行磨合的新车一样,一个好的司机会让新车的磨合期缩短,并且会很好的保护好新车,让它发挥出最好的性能。咱们公司就是一名优秀的司机,新员工就是需要渡过磨合期的新车,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优秀的闻天人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总之,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2021最新转正申请书5尊敬的领导:
我于20__年6月18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至今三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在岗试用期间,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每一项工作,不懂的题目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进步充实自己,希看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次接触到这个岗位,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题目时考虑得更全面,杜尽类似六一儿童节发言稿学校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分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进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三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上岗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题目的经验方面有待进步,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进步我自己的业务能力。
这三个月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看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看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1、营业场所必须是独立建筑、写字楼、商务楼、旅游饭店或临街门头房等非居民住宅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临街并有醒目的标志;
2、有2台以上电脑,其中一台配置在P4以上且能专线上网;有2部以上的直拨电话;有传真机以及其它相应的办公设备。
3、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至少二名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并持有会计上岗证。
4、有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并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提交文件
填报《申请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内容包括:
1、设立申请书。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名称(须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须含有“旅行社”字样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自然人投资的应具有2名以上股东)、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3、旅行社章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旅行社管理人员履历表和任职资格证书(须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须附场地租约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设立旅行社,应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购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认真进行填报。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将《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报至各区(市)旅游局,经审核后转报青岛市旅游局;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申请人直接报至青岛市旅游局。
2、青岛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自收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后,对旅行社主要经理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市场需要和规定的设立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应在60个工作日内,依次办妥以下筹建工作事项:
a、场地装修和购置设备;
b、人员到位;
c、建立各项制度;
d、到青岛日报社广告处交纳开业广告费。
3、以上工作结束后,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接受验收。
4、到市旅游局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给予核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申请人持《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批复件到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6、旅行社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备案;在领取《营业执照》后60日内根据承诺与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验备案。经查验符合开业条件的由市旅游局进行开业公告。
办理时间
每周一、四,上午9:00__11:30,下午2:00__5:00.
办理时限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并现场检查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以文件形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核准__旅行社营业部(代号:3703)
办理机构
行业管理处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申办对象资格
1、设立社经营旅游业务1年以上,经营业绩突出,效益明显,上一年度未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并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
2、设立社网络化经营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及旅游市场需要:
3、有方便游客报名、咨
询的20平方米以上临街营业场所;
4、有专线联网的电脑、直线电话和传真机等必要的营业设施。
5、营业部负责人取得《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资信情况良好。
6、每设立一个营业部,国际旅行社应当增加20万元注册资本,国内旅行社应当增加10万元注册资本。
提交文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书:
1、设立申请书;
2、营业部经营场所证明;
3、营业部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4、营业部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履历表和资格证书;
5、旅行社与其设立的营业部实行四个统一的承诺书: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路线和产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设立营业部,应按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至各区(市)旅游局,经审核后转报青岛市旅游局;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申请人直接报至青岛市旅游局。
2、青岛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市场需要和规定的设立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装修、建立各项制度、增加注册资本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接受验收并到青岛日报社广告处交纳开业公告费。
3、经验收合格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作出同意的批复,并核发《旅行社营业部登记证》。
4、旅行社持《旅行社营业部登记证》和批复件到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5、旅行社应在领取营业部《营业执照》后15日内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市旅游局进行开业公告。
办理时间
每周一、四,上午9:00__11:30,下午2:00__5:00.
办理时限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营业部设立申请书并现场检查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者。
办理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已于~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自~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 xx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第六条 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xx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十六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十九条 办理下列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三)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实地查看的其他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实地查看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
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并应当定期异地备份。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第二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
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国房屋登记簿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第三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一节 所有权登记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一条 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第二节 抵押权登记
第四十二条 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
第四十三条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下列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三)登记时间。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第四十四条所列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而转让,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条 以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第五十一条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
(五)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第五十三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除本办法第四十四条所列事项外,登记机构还应当将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明确记载其为最高额抵押权。
第五十四条 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五十五条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 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六) 其他必要材料。
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五十六条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在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之后,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第五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八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的事实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当事人协议确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了债权数额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照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将债权数额确定的事实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第五十九条 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第六十条 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的房地产权证书;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一条 已经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登记证明;
(四)证明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二条 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第三节 地役权登记
第六十三条 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
第六十四条 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五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可将地役权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房屋登记簿。
第六十六条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登记证明;
(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节 预告登记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六十九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七十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二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三条 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节 其他登记
第七十四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房屋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的,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发现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申请登记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对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于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办理更正登记期间,权利人因处分其房屋权利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第七十六条 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第七十七条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第七十八条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十九条 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权利归属或者权利内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八十一条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非法印制、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由房屋登记机构予以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房屋登记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屋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有权追偿。
第九十三条 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涂改、毁损、伪造房屋登记簿;
(二)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三)、、。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十四条 房屋登记簿的内容和管理规范,由xx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由xx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式样,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规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和土地登记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应当报xx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十六条 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特定空间以及码头、油库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登记,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不久前,海关总署有关人士就现场交单期限作了解答。
实际工作中,报关员由于多种原因在接到交单通知后不能立即备好相关单证,可能出现迟延交单的情况,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当报关单电子数据审结后,海关会通过大屏幕提示或发送电子回执等方式通知报关人员“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这意味着该票报关单已经进入现场审核阶段。这时,报关员应当持打印出的正式报关单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以及应当提交的其他报关单证向现场关员递交单据并接受审核,然后按照海关的要求完成征税、查验、放行等后续通关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规定,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这里的“10日内”是指10个自然日,而不是10个工作日。特别是遇到“五一”、“十一”、春节等长假的时候,更要特别注意自然日是包含假期在内的,因长假已经耗费了七个自然日,因此留给报关人员交递单据的时间仅剩下三个自然日。
报关企业如果超过10日未到现场交递单证,海关就会在第11天批量删除报关单电子数据。删除了电子数据后,企业的电子申报行为就归于无效,企业如果想继续通关,应该重新进行申报。
对于进口货物的报关单来说,如果因超过接单时限而被海关批量删除,则企业在重新申报时极有可能产生滞报。因为电子申报行为已归于无效,海关认可的申报时间是重新申报的时间。如果重新申报的时间已超过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算的14天,则从第15日开始就征收滞报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情形,海关要对该报关单的报关员记五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该报关员被记满30分,则海关将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经岗位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还规定了救济措施,即确因节假日或转关运输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逾期向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海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这是考虑到快速转关的提前报关、转关运输、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申报单位需要逾期向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情况下,可以允许逾期交单的规定。但是这种逾期交单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需事先申请并经海关核准。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报关的,由收发货人在申请书上签章。委托报关企业报关的,由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双方共同在申请书上签章;二是海关核准的延期时限最长为10日交单期限届满后的30个自然日。超过海关核准时限仍不能完成交单的,海关将按照规定将该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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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辞职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领导:
很遗憾在这个时间向领导提出辞职。我自去年九月份担任总经理一职务至今,正是在这里我完成了一个转变,工作上多有疏漏,但是我必须说明,不是因为我的工作走进了死胡同所以才提出辞职,不是我无能,要留下一个烂摊子留给后来人收拾,而是我想有更多的自由时间接触社会锻炼自我,更多的时间接近同学走进同学当中,只是这是我很早的决定,已经考虑了很久也也觉得足够明智,不是我不能为同学为学校领导做出多少的牺牲,而是我有我的追求,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我想去好好的走自己的路,而这里的工作着实让我受到了许多的束缚,也很抱歉辞职报告很早就已经写完,拖了很久才正式提出。心情的不稳定因素有,现在的状况您可以非常放心,我是非常理性和坦白的面对您们,面对自己的未来的。
不要觉得是我因为无能力继续管理班级而提出辞职,很多人会这样想,觉得你是扛不住了,所以才辞职了,但是对于我来说并不是,我有我的.追求。无论今天的主题是什么,我的心中的却很复杂,有感激,有气愤,有无奈,有歉意,有不舍,也有成长。我想最重要的应该是自己学会了慢慢长大和成熟来到这个新环境,开始感觉还不错,真是想好好干下去。事实上也是如此,。我原来有很多抱负,希望能够在这里实现,但是学校的很多事情和种种行为行为让我感到十分失望。我认为,拥有一个好的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适合的氛围,跟随一个英明果断、有人格魅力的领导工作,我才有发展和前途。
在这个岗位上干了这么久,我非常了解领导之辛苦,领导也很难,所以我有利益上的不满从来不说。但是当我无法忍受的时候,就辞职。对于这里的一切不用说明,每一个在这里的人都是很清楚的,硬件设备很差,让人感觉被遗忘,老师的工作也让我觉得似乎被忽略,不过也有几位老师令我非常感动,她们真的就像我的父母,从课下随和的言谈到讲课的卖力和叮嘱,让我再一次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为人师表!学生的素质是我不能预见的,本来期望自己也可以在这里展现在自己的能力魅力,可以有丰富多彩的年轻的生活,可是,却一次次的让我失望,从考勤到各项活动的参加,从平时的学习状态到考试期间的各种“准备”都让我很失望很痛心。从着装到言谈行为举止,如何能体现出大学生的状态呢?!
有人对我讲是我对自己对他人的要求太高,所以对很多事情都会觉得不由自主的失望,但是每一次的失望都让我减弱了继续带领他们奋斗的信心!阿基米德曾经说,对每一件事都要有百分百信心的投入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但是在你的每一次投入之后得到的都是失望,我想不失望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我不是圣人更不可能忍受每一次自己的投入都深受打击,但是我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自己的追求,于是我不可能放弃了自己的追求去麻木的忍受这一切,我要活的精彩,要有更丰富的人生经历。在过去的半年里,我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生活的经历,我对于领导一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今天我选择离开并不是我对现在的工作畏惧,承受能力不行。经过这阵的思考,我觉得这里的一切现实离我所追求的目标越来越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个人辞职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公司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余阅读我的辞职信!
经过几度的.慎重考虑,和内心的挣扎.我决定上交这封无奈的辞职信,重新定位我的生活状态。首先要感谢的是这一个多月工作以及来培养我、帮助我,支持我的各级领导和兄弟姐妹们,这份感情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经过一个多月工作的磨练,这段美好的欢乐时光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里,暂且不谈成败得失,起码和兄弟姐妹们相处是真诚,没有任何戒心的。
忙完了当自己静下来的时候,常常会想这样一个问题“自己到世上走这一遭,自己能做什么?自己是什么?又能带走什么?你为什么活着?你活着有意思吗?”这也许就是我的人生态度:虽不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我心。
每当独自伴着烛灯深埋在寂静的深夜,自己就会回顾自己这一生的点滴,然后是长长的失眠相伴,但愿伴着落叶陨落时,希望自己不会后悔。或许可笑、或许可悲,或许无知、或许无聊,但这是我作出辞职的依据。
该如何正确定位我的人生目标呢?至刚进入学校的时候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迎刃而解。首先是家人的支持,其次是兄弟姐妹们的鼓励,再次是选对反向。然后心中应有一个自己向往的岸。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年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年轻是有希望的,年轻是锐气的,希望当我老的时候还能笑看这一切!
昨日,成安之苏州机构招聘讲师助理,我经面试后以被成功录用,__年_月_日将赴苏州任职,人不怕辛苦,就怕找不到方向,我觉得哪里更适合我,因为从小就有个梦想成为一个演讲家,以前虽然想但是总找不到机会,现在有这么好的一次机会我不想放弃,同时也希望公司给以我这次机会。
至__年_月_日到今在一个多月的学习时间公司教会了我好多东西,由于我自身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改进,我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服务员我自身存在很大的缺陷。加之我对酒吧的夜生活很不适应,所以想出来外面学习一段时间后在重返公司,初进公司时,你们也曾说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不适应便可批准退出,诚信应是一个公司之魂,还望您能实现。
若您给以批准,望_月_日可退出离开公司。感谢所有培养我、支持我的人,感谢所有爱我、恨我的人!望领导理解并给予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个人辞职申请书范文3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天前来打扰,是因为辞职一事。我在公司也已经实习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的我成长的非常快,在此我也感慨万千。这一段历程对于我来说,非常的珍贵,这是我进入社会迎接的第一份工作,所以我一直以来,在工作上我也非常的认真细致。我不想辜负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也不想让领导们对我这样的新人失望,而这次辞职我也真的非常抱歉,面临毕业,由于我个人的一些规划问题,我在此提出辞职。
这次在贵公司实习的这一段时间非常的充实,首先我想感谢公司给我这样一个平台,愿意给我这样的实习生机会,这是我非常感恩的一点。其次我想感谢领导对实习生的重视,不仅努力的培养我们,还给了我们很高的晋升空间和成长空间。不管从哪个方面说,公司都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是此次我辞职也是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所以才不得不做了这个决定。我真的很抱歉。
我想这次是我很幸运,能够遇见重视新人,培养新人的公司是很难得的。而这次却能在公司实习对于我个人的提升来说,是一件莫大的好事。一路走过来,我在大家的帮助下,一直都飞快的成长着。虽然会计是我的本专业,但其实进入实战以来,我就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和脆弱,我也认识到了自己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提升的,所以这短短几个月,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学习,原本以为自己可以稳定下来,但是却被一些其他的因素影响,我不得不提前离开了。公司领导这段时间对我的指导和培养我一直记在心里,我也会一直记住大家在我身边默默地帮助我。这些都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经历和财富,感谢能够和大家相遇,也感谢能够和大家度过一段愉快的工作时光。
离职也就代表着又一次的分离,我很舍不得这个集体,我也很舍不得这个岗位,更是舍不得公司这个平台,但是现实让我做出了这样的选择。我希望今后我不会辜负公司对我的栽培,不管去到哪里,我都会说我是__公司出来的人,我不会给公司丢脸,我会带着自己的这一份热血,延续我们公司的精神。虽然要和大家分开,但是在我的心里我一直都会在大家的身边,希望大家能够记住我,我也会永远的记住大家,积极和大家保持联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个人辞职申请书范文4尊敬的院领导:
您好!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境写下这封辞职信的,毕竟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整整__年,我对医院已经有了十分深厚的感情;此时此刻向医院提出辞职我也有万般的不舍,感觉愧对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帮忙,对此我深表感激!
此刻正值医院创立__甲之后蓬勃进取的阶段,提出辞职对我今后的工作和发展都会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但想到婚后怀有身孕的我与在__工作的丈夫分居两地,而无法得到他的照顾,虽然有爸妈在身边可是毕竟有别于夫妻间的情感。同时也为了能给胎儿的健康成长供给一个好的环境,迫不得已的我只能忍疼割爱选择离开这个我十分热爱的护士岗位。
在我离开的这一段时间内我明白必须会给医院和科室的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工作的这段经历对于我而言十分珍贵,我确信它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我以往是长沙市第一医院的一员,呼吸内科的一份子而感到荣幸。离开后我必须会想念在医院工作的一切,想念我们在一齐的欢歌笑语、患难与共!
祝医院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医院工作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期望医院能够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研究并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个人辞职申请书范文5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一晃__载,在这些年的工作中,我真的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帮助和鼓励!站在___公司保安的工作岗位上,虽然有过心酸和汗水,但更多的,却是对工作的热情和奋斗!
我很幸运,能在工作中来到这里,能在您的教导下完成自己的工作。但如今,我怀着遗憾的心情写下了这份辞职申请。因为自身家庭和生活的因素,我认为自己已经不再适合继续在这里进行这份保卫___公司安全的工作。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还望您能谅解。
写下这样的一份辞职申请,我的内心也非常的纠结。作为一名保安人员,无论风吹日晒,我始终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的保护着___公司安全和秩序。在内心里,我也早将___公司看做了自己的第二个家,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但如今,我却必须亲自离开这个“家”,俩开这个熟悉的岗位。这实在是让人非常的遗憾,非常的不舍。当然,我也非常清楚,自己的离开必然会给公司的安全带来一些漏洞,造成一些麻烦和隐患。但实在是非常的抱歉,生活的需求总会不断的提升。如今在这份工作中的情况,已经不能继续满足我自身家庭需要。为了家庭和生活,我自身也必须做出积极的改变!
很抱歉,作为一名保安人员离开自己的岗位确实是不应该,但为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对于这些年来受到领导们的照顾,我真的感到无比的感谢。
在工作中这么久,我深深的感受到我们这时一个充满温暖和热情的大集体!在公司中,每个我认识的员工们都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活力和热情!虽然我们的工作不同,但大家为___公司努力的心情却是一样的!正因为有了这股热情,我们才有了这份动力,这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前进,为公司增添更多的力量!
如今,我很遗憾,我已经决心要开___,望您能尽早准备顶岗的人员,并尽早安排上岗,在工作中,我会坚守自己的岗位,并努力将工作的交接工作圆满的做好,让___公司的安全和秩序能继续完善并保持!
能在___公司有这样一段难忘的经历,我真的非常幸运,虽然不能一直留在这里,但这段工作的经历,却会长长久久的留在我的心中。我不会忘记自己也曾是一名___公司的员工,一名保安!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第一条水工金属结构是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防腐蚀质量对水工金属结构使用寿命和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为加强对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的管理,保证水工金属结构的质量,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的单位,根据自愿的原则,可向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申请取得《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施工能力分为涂料涂装、金属喷涂、电化学保护三个专业。
第三条从事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的人员分为质检员和操作工,质检员和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培训由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和操作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组织,也可由本单位自行安排。经考试委员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由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发给《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合格证书》和《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操作工合格证书》。
第四条本办法对从事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使用等的单位,具有指导作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产品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评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宣传、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制定《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评定细则》和《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和操作工培训工作细则》;
(二)负责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申请的受理、评定、备案、公示和颁发专业施工能力证书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
(四)负责考核、评定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和操作工考试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五)审查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和操作工考试结果,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合格证书》和《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操作工合格证书》。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应与营业执照一致,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防腐蚀的内容;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三)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取得《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操作工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取得《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
(四)具有指导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的相关标准、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并具备妥善保管条件;
(五)具有从事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的施工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仪器;
(六)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七)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质量达到《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95)的要求,并能随时跟踪新标准、新规范的颁布执行情况。
第四章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申请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第八条受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企业到产品质量监督总站领取《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申请书》,或从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网站下载,并按规定要求填写;
(二)企业将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报送产品质量监督总站;
(三)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对上报的申请书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五章专业施工能力审查
第九条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安排对申请单位的专业施工能力审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审查分为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审查和施工质量检测两部分。
第十条生产条件现场审查由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审查组进行,主要是对申请企业的必备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防腐蚀施工质量检测工作。施工质量检测可以和生产条件现场审查同步进行。检测结束后,检测机构应向审查组提交正式的质量检测报告一式三份,检测机构应妥善保管好检测的原始记录。
第十二条审查组在现场评审结束后,应及时汇总审查材料,并将汇总后的材料报送产品质量监督总站。
第六章评定与颁证
第十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对审查组提交的单位审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第十四条企业对审查组的审查意见及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审查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提出申诉意见,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接到申诉函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申请单位。
第十五条经初审合格的单位,在网上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对其颁发《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并进行公告。
第十六条凡符合第六条第(一)、(四)、(五)、(六)、(七)项规定,但不能完全达到第(二)、(三)项规定(仅达到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取得《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操作工合格证书》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合格证书》人员不少于1人)的企业,可发给《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临时),有效期一年。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应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通知领取《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由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印制、颁发。
一个企业只能取得一份同一专业的施工能力证书。
第十八条《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如需要继续从事本项工作,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提出换证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原专业施工能力证书复印件和取证后施工业绩证明。
第十九条企业更改注册名称时,应向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提出更名申请报告,并报送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及原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等。符合条件者,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给予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对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公布抽查结果,被抽查企业应积极配合。
持证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持证从事相应工作;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
(一)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导致施工质量低劣,造成严重影响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质检员或者操作工无证上岗的;
(三)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的;
(四)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对被撤销《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的单位,两年内不受理其重新提出的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申请。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符合第六条、第十六条规定或者没有申请《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的企业,必须满足第六条第(一)、(七)项的规定,保证水工金属结构施工质量。
第八章附则
关键字:建材;软件设施; 内部审核
Abstract: building materials laboratory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work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for initial contact with the friend that maybe was very confused, and have no idea. Write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want to give the first engaged in building materials laboratory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work friends some reference and, at the same time also to give yourself a and colleague friend exchange learning common a chance to improve. This paper summaries are personal acceptance speech, such as is not satisfactory, please correct me colleague friend.
Keyword: building materials; Software facilities; Internal audit
中图分类号:O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说起建材实验室资质认证工作,简而言之就是获取实验室资质证书和MAC章,其具体实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现对以下三个阶段作以阐述。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资质认证的基础,具体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两部分的准备。以下就这两部分做具体说明:
1、硬件设施的准备。古语有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讲的就是硬件的重要性。这里讲的硬件主要指和试验相关的仪器设备。该部分又分为仪器设备的购置和计量认证这两步来进行。第一步,购置。试验仪器的购置需要根据自己申报的试验项目来确定。在购买仪器前先将与申报试验项目相关的国标搜集齐全,搜集国标时还要保证国标版本的及时性,如果有必要还需要去标准研究院就试验中使用的国标开具查新报告,以保证使用的国标都是现行最新版本。根据试验的国标内容就可以轻松而且完整的整理出来需要购买的仪器清单了。最后将需要购买的仪器用表格形式做成仪器设备台账清单,便于以后更新和查找。仪器设备的采购这里就不再多说了,想必买东西大家都会,而且每个人有不同的方法,根据申报试验项目所需要的型号去考察和采购就可以了。购置完成后将仪器的合格证等资料整理收集好并建立设备档案。第二步,计量认证。资质认证中对溯源性的要求很高,简而言之就是对数据可靠性和依据性的要求,如工作人员要有上岗资格证,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有认证证书,以保证试验中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所以仪器购置完后要去有资质的授权结构进行计量认证获取认证证书,并索取认证机构的资质证书和授权书的复印件。取得认证证书的仪器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使用,使用的仪器必须按认证周期定期进行认证,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外部评审过程中对硬件部分的检查是非常仔细和严格的,所以在这里做详细的说明,该部分通过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资质认证的结果。
2、软件设施的准备。此处软件准备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上岗人员的培训和上岗证书的考取。这是每个上岗人员的必备条件。根据每位上岗人员的岗位需要考取相应的上岗证书,以保证实验操作的规范性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
第二,获取独立法人资格。根据省技术监督局文件要求(各省根据各自情况而定),凡参加资质认证的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身份,以保证在运行过程中能保持公平性和公正性。简而言之,就是要求参加资质认证的机构必须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并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建立质量体系。质量体系是机构稳定、可靠运行的技术和资料保障,在资质认证中主要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的编写以及各种记录表格、试验报告表格的编写等。该部分的内容特别繁琐,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及各种相关表格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编写,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并将各种文件及表格归档分类保存,便于日后查找使用。
二、运行阶段
准备工作就绪后,就可以展开运行了。运行的效果直接影响着资质认证的结果。运行阶段又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质量体系的运行。质量体系的运行就是操作试验、填写表格、以及积累数据的过程,包括试验过程的操作、试验原始数据的记录、试验报告的填写和打印以及和试验相关的各种表格的记录和填写。该部分的内容复杂、繁多且重要。这是将整个试验过程用文字、数据以及记录表格等形式描述出来的过程。整个运行过程必须按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以及第三层次文件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控制,从而使得整个过程更加的规范化、合法化、精确化。该部分除了对整个试验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外,还要对上岗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人员档案和设备档案,便于日后设备维护及人员管理。运行过程要始终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控制和实施,记录过程要详细真实、规范准确。整个试验过程的前期工作必须扎实到位,比如委托合同的签订、试验规程的熟悉以及试验材料的准备情况等。试验内容完成后要有完整的收尾工作,如满意度调查、样品的封存保管等。总之,质量体系的运行是重中之重,必须加强对该部分的管理和重视,该部分的顺利进行也为后期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内部审核。这是一个自查纠错、持续改进的过程。目的是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并应满足体系安全方针和目标的要求。具体包括审核准备、审核实施以及编制审核报告并提交管理评审三部分内容。以上三部分内容根据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中具体要求开展即可,这里不再赘述。
3、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是由管理者代表向公司经理报告质量体系绩效、改进需求及改进措施计划,并由公司经理批准管理评审报告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验证体系安全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不断完善和改进质量体系。具体包括管理评审的准备、实施、输入以及改进措施的实施和跟踪四方面内容。
以上三方面为运行阶段的主要内容,这里只做分部整理,不做具体说明,具体操作过程可根据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开展。
三、评审取证阶段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前面两个阶段都是在为第三阶段做准备,该阶段虽然具体实施时间不长,但却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所在。不过话说回来,第三阶段的成功与否则是和前两个阶段的积累密切相关。如果前两个阶段工作足够充分且有效,第三阶段将会一帆风顺。该阶段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申报评审资料。根据省技术监督局文件要求填写“实验室资质认证申请书”并上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中有具体规定)。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防止在评审过程中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
2、外部评审。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书中的申请评审时间安排外部评审,并电话通知受审单位。评审的时间不会很长,一般只有两天左右(根据实验室规模确定),这两天真可谓 “台上一分钟”,评审小组会根据审核要求进行首次会议、评审实施和末次会议三部分内容。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受审单位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保证实验室卫生整洁、仪器摆放规整;②积极配合评审组工作;③虚心接受、正确对待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④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科学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评审组。
3、领取资质证书和MAC章。自整改报告上交之日起整个资质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就已全部完成,资质证书和MAC章的领取应等待上级主管部门的电话通知,一般领取周期为三个月(视各省情况而定)。
以上为整个资质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虽然过程曲折坎坷且历时较长,但领取资质证书及MAC章子那一刻却是心旷神怡、豁然开朗。本文虽文字简单,但却实用易懂,旨在为初次从事此类工作且“老虎吃天”的同行们提供参考,避免走歪路;也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总结经验,为不断提高寻求平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文虽不精,有用就行”!
参考文献:
[1] 胡小媛,许琳. 我国建筑绝热材料的应用现状及其前景. 保温材料与节能技术,2002
第二条公司通过培训,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规章制定;掌握胜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从而达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个商场,一次一位顾客”的目的。
第三条培训内容分为教育和训练两方面,教育偏重于观念,而训练则偏重于操作实务。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内容: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
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二、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
(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
(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
而不愿多投入。
(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
(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
第四条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五条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
离职
第一条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
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二、触犯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三、违反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第二条凡员工辞职,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其它人员提前15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直接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辞职的审批程序按照《权责划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第三条核准辞职后,应即办理交接手续,依次办完《离职通知书》所列“应办事项”,凭此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交接手续完全者,公司原银奉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交接手续不清楚者,两个月后交还。
如辞职未经核准,或交接手续不清楚,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条凡因第一条二项、三项而被公司解聘、开除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发《离职申请书》、《离职通知书》,经核准后交离职人,依次办理完所列“应办事项”后,凭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但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一律不退。
免职处理人员离职后,一律不退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财政、医药部门审查、确定的,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 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四条 审查和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
(二)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
(三)方便参保人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五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医药、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经有关部门年检合格;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并达到药品营业质量管理规范(即GSP)的要求,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三)严格遵守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备了为基本医疗服务的管理人员;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和标准,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其它上岗的营业人员必须持有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
(六)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要求配置必要的微机应用设备(包括电脑和POS机),具有微机联网能力和熟练的操作人员;
(七)具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并确保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
(八)经营地址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更。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药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符合各类药品的主要理化性能要求;
第六条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后,药店及职工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
第七条 定点零售药店审定程序:
(一)申请资格
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条件,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零售药店,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2、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品种清单;
4、上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收支情况表;
5、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6、药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程序。
(二)资格审查和确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和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会同卫生、财政、医药部门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审查确定合格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申请书》上签署合格意见,发给《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三)签订协议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并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为1 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参保人。
(四)公布挂牌
已签订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并予授牌。其标牌样式,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订制。
第八条 参保人住院期间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处方药品时,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并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配药时处方要有医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九条 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得擅自更改处方中的药品或用其它药品代替,并严格按处方的用药量进行销售。
第十条 定点零售药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应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单独建帐、分别管理。定点零售药店要按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基本医疗保险外配处方费用月度统计表》等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的情况和费用进行检查和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配药审核费用相关的全部资料。
第十二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结算办法,按月及时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购药费用。对违反规定配药的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不同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 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由定点零售药店提供以下资料:
(一)年检申请表;
(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
(三)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年度工作总结;
(四)有关医疗保险的财务资料;
(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规定的其它资料。
第十五条 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下一年度内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根据民主评议工作要求,结合金融监管特点,监管办事处向社会做了六项承诺,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客户的好评。
一、在工作场所挂牌公示政务公开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银监分局的授权,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项目公开、内容上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被监管单位明明白白办理业务。
二、员工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办事处要求职工挂牌上岗。并且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凡是来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办事或通过通讯工具联络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不能答复的,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及时请示报告。一人责任客户全程服务,改变了以前客户办理一项业务要找几个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节约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三、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
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进行监管,对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等市场准入事项,基本上做到了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回复。
四、廉正监管履职问责
监管办事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银监会《约法三章》等廉正纪律。未发现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也未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工作人员实行履职问责制。工作人员在履职问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执行银监会、山西银监局、银监分局有关制度规定,导致瞎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重大风险或发生案件,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或造成银监分局内部管理混乱、出现严重事故的,应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一年来,办事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廉洁监管,认真执行履职问责制度,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办事处在公开承诺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同志对公开承诺的内容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会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改和落实,努力实现承诺与行动的统一,做到言行一致。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查确定,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零售服务的药店。
第三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审查确定原则:保证质量、择优竞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购药、便于管理。
第四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专业从事药品零售业务,开业时间一年以上。
(二)通过《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GSP)认证,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及本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建立药品“进、销、存”台帐,并按GSP要求进行电脑管理。及时供应医疗保险用药,医保备药率达70%以上。
(五)有2名以上专职药师(其中至少1名为执业药师),营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六)具有与药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稳定营业场所120平方米以上、仓库设施40平方米以上(店址在建制镇的药店酌情适当放宽)。
(七)所处地理位置符合定点零售药店规划布局。两家定点零售药店原则上应相距300米以上(营业面积240平方米以上的可适当放宽)。
(八)有1名以上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并配置与医保信息系统相配套的网络设备。
(九)职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第五条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可携带下列材料向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定点申请: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二)职工花名册(注明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药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营业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五)零售药店地址、平面图。
(六)需审查的其他材料。
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由各连锁店单独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第六条申请程序
(一)零售药店向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交《*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申请书》和第五条规定的材料。
(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实地考查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每年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统一颁发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经营范围等需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对定点药店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等级根据年度考核和不定期抽查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70分以下)。
第九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定点。
(一)营业员无证上岗的。
(二)营业期间无执业药师在岗的。
(三)采用串换手法用医保卡支付非药字号物品的(包括滋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
(四)经相关部门查实有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药品监督部门考核年度不合格的。
(五)药师未按规定审方、验方,擅自更改执业医师所开处方、仿造执业医师开方并配处方药或无执业医师处方配处方药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造成基金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