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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调查报告

时间:2022-08-24 22:07: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纪检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纪检调查报告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案件材料整理归卷工作由集团纪委指导,按照“谁办案、谁归卷、谁保管”的原则组织实施。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所办案件由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整理归卷,基层纪委所办案件由基层纪委负责整理归卷。

第三条对于调查终结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整理有关材料(包括电子笔录),做到齐全、完整、有序,每册案卷单面页应控制在200页左右。

第二章案卷的归档范围

第四条案卷的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审理报告及有关审批材料。

7、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8、本人认识或检讨书。

9、结案报告。

10、处分决定。

11、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三章 案卷立卷

第五条调查案件处理终结30日内,案件承办人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按实际办案程序依次顺序排列,编写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第六条卷宗材料必须是原件,书写处为黑色、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不得用复写纸复写。

第七条调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按照初核、立案报批等实施材料,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审查调查报告,本人认识材料,案件移送材料等顺序整理装订。

第四章案卷保管

第八条案卷立卷后,以年为顺序,归类存放在档案柜内,由案卷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立卷保存期间,应维护案卷的完整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在案卷上勾划、涂改,不得折叠、扯毁、拆散、抽取案卷材料。

第十条案卷交接时,双方应清点案卷的卷数及页数,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案卷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案件档案移交手续。

第五章案卷借阅

第十一条 需要借阅、查阅案卷的,须履行登记手续,经集团纪委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案卷保管人陪同查阅。

第十二条为保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案卷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案卷借阅、查阅手续。对需要借出的案卷要明确规定借阅期限,如期归还。归还时要严格检查,确保案卷的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2篇

 

关于给予XX开除党籍处分的决议

 

XX,X,XXXX年X月出生,党员,本科毕业,XXXX年X月入职XX,XXXX年X月至XXXX年XX月担任XX公司XXXXX干部岗位。

XX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违规在外开办公司;与供应商及外部社会人员内外勾结、串通,泄露大量投标信息,操纵定标结果。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故意删除电脑资料,规避纪检人员检查。

XX身为党员干部,公司多年培养,任职重要岗位,本应勤勉尽职,却丧失党性原则,严重违纪违规、失职渎职,其行为与公司的价值观背道而驰,在公司内外部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XXXX年XX月XX日下午,在XX会议室,XX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对XX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报告》,经民主表决,全票通过,决定对XX给予“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同时,上报公司党委审议。

第3篇

    【内容提要】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权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定的概念、性质、特征、要素和程序性规定,预防调查的目的在于提出有效预防对策,作为一种独立的工作方法,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程序和制度,实现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其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在价值。

    预防调查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检察预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活动不仅具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笔者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务暨检察理论研究的目的出发,通过探究预防调查活动的规律性和法理支撑,期望能对推动我国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的检察预防制度有所裨益。

    一、职务犯罪预防权是检察权应有之义,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权是职务犯罪预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执法,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说明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目的,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在全国检察系统成立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也说明检察权的行使与职务犯罪预防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职务犯罪预防权是就其实质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延伸,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权、诉讼监督权、行政执法监督权过程中的一种派生权力,职务犯罪预防作为检察机关一项重要业务工作, 就是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发现职务犯罪得逞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形成规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职务犯罪预防权由三种基本权力组成: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权,检察建议权和宣传教育咨询权。<<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用七个条文规定了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权(以下简称预防调查权)的性质、要素和内容。预防调查权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者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单位进行。上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可以定期提出专题调查要求,组织下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开展调查。调查对象是围绕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非规范职务行为,以及职务犯罪衍化的宏观和微观因素开展预防调查。调查内容是定期对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查明个案原因、症结,把握类案特点、规律,研究区域、行业职务犯罪状况,了解变化趋势。调查方法是开展犯罪分析,应当查阅有关案件卷宗、档案,向有关单位、人员了解情况,旁听案件的法庭审理,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参与。调查结果是预防调查结束后应当提交调查报告,并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和制订预防措施。在预防调查中,应当注意发现并依照规定作好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等工作。应当就犯罪分析结果提出书面报告并向侦查部门通报。对犯罪分析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预防调查权依附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但具有相对独立性,主动性、置前性和效果的间接性

    作为职务犯罪预防权的主要实现形式,预防调查权的职权基础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预防调查活动不能脱离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和诉讼监督活动。预防调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体现为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调查,便于监视职权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失序及原因,以便提出检察建议,开展宣教咨询,通过对权力的程序性和实体性的跟踪监督保证权力干净高效运行。但预防调查权的依附也是有条件的,其行使主体是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而不是侦查、公诉等办案部门。预防调查权也不具有相关的强制措施,也不能对预防对象产生实体影响,而是通过启动检察建议启动纠错机制间接作用于预防对象。<<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对预防调查权的相对性作了强调,将其与其它检察职能相对分离并专门授权给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行使。预防调查作为一种独立的工作 方法有别于初查、侦查阶段的犯罪调查,预防调查的启动不以接受举报或者申请为条件,不以事后查究和处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而是一种通过开展调查,发现犯罪隐患,发出检察建议,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移交侦查部门处理。因此预防调查是一种建设性工作而非办案程序,只要有开展预防调查的必要,经过内部立项审批程序就可以主动进行。预防调查是实施预防行动的前置阶段,准确制订预防方案,有针对性地实施预防行动,获取预期的预防效果,都必须要以预防调查的质量为基础。特别是检察建议与预防对策是否切实可行,关键取决于预防调查的质量。仅有调查质量还是不够的,预防调查效力的发挥必须通过预防对象内部的制约、纠错机制得以实现,预防调查效果的间接性就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调查结果,适时发出口头或书面检察建议,帮助预防对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而这才是预防调查的最终目的。<<规则>>对预防调查权的规定还需要预防实践的丰富和发展,建议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领导对预防调查权不断总结完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在起草<<预防职务犯罪法>>中列入预防调查权,使检察预防调查工作有明确的国家法律依据。

    三、预防调查权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程序性权力,其运作过程包括立项审批、移送管辖、作出结论和跟踪反馈等操作程序

    预防调查不同于职务犯罪初查、侦查,也有别于普通的调查研究,它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一项专业性工作,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最终目的在于查明职务犯罪原因,发现职务犯罪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实现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为了保证预防调查的实施,应当实行立项审批。在实践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制度,预防调查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个子项目由项目承办人每年提出调查项目,报部门领导及主管检察长审批后立项。预防调查主要有三种类型:个案调查、类案调查和专项调查。预防人员每年每年根据拟开展调查的类型提出调查意向,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明确调查目的、内容、形式、范围、费用等基本要素;预防人员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呈报预防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主管检察长审批,经主管检察长同意并发出明确的书面指令,预防人员根据签批的文件开展调查研究;对重要的预防调查如大型社会性调查、涉外性调查等社会影响大的项目应报上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备案审查,上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备案审查中发现不应立项而立项的,或者应当立项而未立项的,可以指令下级纠正。实践中预防调查与纪检监察和职务犯罪侦查常常存在衔接关系,必然涉及移送管辖。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调查活动中收到举报材料或自行发现涉嫌违法或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参照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中的线索分流和归口承办制度,对于应当由其他机关或本院职能部门管辖的案件或事项,应当制作移送函,报经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领导及主管检察长审批后将相关材料和调查结论一并移送管辖。预防调查的结论和成果,除用于对策分析和资料备份外,还用于提出检察建议。预防部门要根据预防调查制作检察建议,对外送达并跟踪反馈,收集信息,保证预防调查效果的充分实现。

    四、预防调查权的实体性权力是讯问询问权、调阅案卷权和社会调查权

    预防部门及预防人员开展预防调查应按照审批,制定调查方案,收集相关资料,拟写调查报告,运用调查报告及跟踪反馈等程序进行。在预防调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座谈、调取有关材料,也可以商请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勘验、鉴定。其别要强调预防调查权的三项主要实体性权力。一是讯问询问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和动机的剖析必须通过与其进行面对面交流才能了解,其犯罪的主观原因及演变规律还需要通过其亲友及单位同事、领导的口述才能清楚,因此预防调查工作需要借助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讯问询问权,才能探究到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深层次犯罪心理,才能制订出更有效的预防对策。所以在检察系统内应赋予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讯问询问权,预防人员在案件进行到适当阶段,如办案后期证据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以书面请示的形式征得办案人员同意并经检察长审批同意后,可以接触犯罪嫌疑人及有关知情人,制作调查笔录,进行犯罪分析。二是调阅案卷权。预防人员进行个案和类案调查,必须要查阅相关案件卷宗,如果是已结案,可以通过内部程序直接到检察机关档案部门调阅;如果是未结案,涉及案件保密,预防人员应以调阅函的书面形式征得办案人员同意并报经检察长同意,同时保守国家秘密,如果发生泄密等不利于案件查办的情况,应查明事实追究预防人员责任。三是社会调查权。对一些大型社会调查项目,如承担国家级或省市级重点课题,预防人员应积极参与,可以牵头组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调查组联合调查,或开展规模调查,可以和专业的调查机构或知名专家合作,在一定区域内社会预防网络资源对某类群体、现象、事件等进行社会调查,或进行涉外调查,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预防性文件的规定与外国专家学者选择国际性重大课题开展联合调查。预防人员开展社会调查要经过检察长同意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同时要积极争取本院和上级院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支持。

第4篇

一、目标完成情况

1、调研工作。市纪委下发的****年全市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安排意见,要求我们完成*篇理论文章和*个调研课题,我们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我们还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完成了*个自选课题的调研。具体有:杨书记的理论文章《坚持从严治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障》、王局长《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关于权力监督问题的思考》等;课题调研文章有《关于公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和思考》、《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工作的运行情况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特色、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问题研究》、《浅谈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和治理对策》等。另外,我们还编写上报调研信息*条,其中被市纪委采用*条,省纪委采用*条。

市纪委原计划在**月下旬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理论研讨会,经过初步评选,我们有*篇文章入围,最后的专家评审工作还在进行中,结果将在理论研讨会上宣布。

2、法规工作。市纪委在我县召开了关于修改完善《保障党员权力暂行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的座谈会。对此,领导非常重视,我们经过认真组织筹备,保证了座谈会的顺利召开,会上共提出意见建议**多条,整理上报后,受到了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3、积极协助王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具体做法

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工作决策、制定政策的重要环节和基本工作方法,也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式和基础性工作。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始终把调查研究当作“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是在调研质量上下功夫。不论是对哪一项反腐败工作的研究,我们都坚持通过调查获得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即取得所要调查事物的各种现象、各个方面以及这一事物同其它事物的外部联系的种种感性认识,经过反复研究、思考、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从而得到对事物的整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理性认识,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对策,用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

三是注重创新。没有创新的调查研究,就不可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创新就是在前人基础上的继承和超载。我们在调研中注重向前人和他人的学习和借鉴,但又不是照抄照搬,而是结合当前勤政廉政的实际现状,进行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我们自己的想法见解。既继承前人又有所突破,既借鉴别人经验又不照搬别人模式,始终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任务出发,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建议,拿出切合实际的调研成果。

三、存在问题

一是被动应付的多,主动调查的少;

二是调研层次表皮的多,深层的少;

三是调研内容空洞的多,唯实的少。

四、下步打算

一要调查与研究并重。调查和研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调查,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客观世界的各种实际情况或各种信息。研究,就是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和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归纳,从中正确的结论。调查是研究的前提,没有调查,就不可能有研究;研究则是调查的发展,没有研究,调查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我们要在选准调研课题的基础上,坚持调查与研究并重,写出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要积极动脑思考。“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关键是要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做到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把现象变成概念。实践与理论相联系,联系可以发现问题,联系可以发现规律。只有这样,我们的调研才会有收获、有深度、有力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第5篇

1、思想想品德: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注意研究反腐倡廉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能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政,从不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为人正派。

2、工作能力: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能严格把握政策水准,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注重办事效率。

3、工作质量:工作作风严谨,精益求精,工作高效规范,具有较强的办会、办文、办事能力,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4、团结协作:工作态度热情,为人诚恳,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扯皮,能协调好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成果:主要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教育:

①经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漫画展、听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等,增强他们廉洁自律意识;

②以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首先制定《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三个不同层面,以“率先垂范、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诚信服务”、“崇廉尚廉、诚实守信”为教育主题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廉政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其次是建造“廉政灯箱”、“建造廉石”等廉政景观,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年初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被市纪委专门刊登在《廉政监察信息》第十三期上,并且于月日我院被市评为“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③花大力气办好《激扬期刊》杂志,期刊内容精练,可读性强,受到省信息产业厅、市纪委领导以及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也是我院廉政教育的重要载体。

2、完善制度:根据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牵头制定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围绕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了《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关于述职述廉的规定》、《关于谈话和诫免的规定》等配套制度。根据学院发展情况,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讨论,认真修订了《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使我院的招投标工作走上规范化。

3、严格监督:以治理商业贿赂为抓手,深化纠风工作。认真监督学院各部门的招投标活动,今年我院基本建设投资5500万元,教材投资228万元,图书投资47.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投资389万元,全部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监察室全年共参与学院各种招投标65次。同时参与对招生、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款支付等主要环节的监督。

4、做好效能监察。以开展优质服务为抓手,实行效能监察。学院在年初就制定《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决定》和《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考核办法》,年终由特邀、兼职监察员组成的考核组对全院所有部门进行测评打分,而且考核结果纳入学院终考核总分,占学院年终考核的20%,促进了学院各部门勤政、廉政、服务、高效,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6篇

一、综合表现:

1、思想想品德: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注意研究反腐倡廉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能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政,从不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为人正派。

2、工作能力: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能严格把握政策水准,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注重办事效率。

3、工作质量:工作作风严谨,精益求精,工作高效规范,具有较强的办会、办文、办事能力,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4、团结协作:工作态度热情,为人诚恳,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扯皮,能协调好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成果:主要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教育:

①经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漫画展、听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等,增强他们廉洁自律意识;

②以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首先制定《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三个不同层面,以“率先垂范、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诚信服务”、“崇廉尚廉、诚实守信”为教育主题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廉政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其次是建造“廉政灯箱”、“建造廉石”等廉政景观,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年初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被市纪委专门刊登在《廉政监察信息》第十三期上,并且于月日我院被市评为“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③花大力气办好《激扬期刊》杂志,期刊内容精练,可读性强,受到省信息产业厅、市纪委领导以及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也是我院廉政教育的重要载体。

2、完善制度:根据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牵头制定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围绕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了《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关于述职述廉的规定》、《关于谈话和诫免的规定》等配套制度。根据学院发展情况,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讨论,认真修订了《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使我院的招投标工作走上规范化。

3、严格监督:以治理商业贿赂为抓手,深化纠风工作。认真监督学院各部门的招投标活动,今年我院基本建设投资5500万元,教材投资228万元,图书投资47.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投资389万元,全部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监察室全年共参与学院各种招投标65次。同时参与对招生、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款支付等主要环节的监督。

4、做好效能监察。以开展优质服务为抓手,实行效能监察。学院在年初就制定《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决定》和《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考核办法》,年终由特邀、兼职监察员组成的考核组对全院所有部门进行测评打分,而且考核结果纳入学院终考核总分,占学院年终考核的20%,促进了学院各部门勤政、廉政、服务、高效,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7篇

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保证了案件质量。

一、坚持重大复杂案件查处提前介入到位。在查处重大复杂的案件过程中,我们在坚持案检、案审分离的前提下,十分注意发挥案审工作人员的集体智慧,积极创造条件让案审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到位,使案审的“触角”深入到案件调查之中,促使案审工作人员当好“情报分析员”,演好“参谋”角色。一是主动分析研究已取得的证据材料,看证据的固定性、准确性,看证据的全部总和所构成的体系是否完整,逻辑是否严密,及时查漏补缺,不错过每个最佳取证时机。二是通过现有证据材料的审核鉴别,与案检人员一道从证据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挖掘疑点、矛盾,寻找新的案件线索,开拓查处深层次问题途径,并对照法律、法规,寻找突破口。三是对错误事实认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检查人员共商解决办法。

二、坚持与被查违纪者审理谈话到位。我们十分重视已受理案卷阅卷后的审理谈话,在熟悉案件提供的违纪事实及证据的前提下,把握好这次与被查违纪者见面的机会,除认真核对错误事实,还注意了解违纪构成以外的东西,如违纪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情节、责任、后果等内容,注意充分听取被查违纪者的陈述,允许其对自己进行无错或错轻申辩,允许表明自己的观点,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以确保准确判断错误大小、责任轻重,确保对违纪者定性处理准确。此外,还注意听取被查违纪者对案件调查的意见,发现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调查人员交换意见,改进调查工作方式、方法或手段。

三、坚持多人阅卷二重审理到位。违纪案件受理后,先由室主任指定专人或组成的审理小组阅卷,认真审核、鉴别证据、准确采信证据,看调查报告是否与事实见面材料相符,看事实见面材料是否与证据材料相符,看证据是否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严密体系,足以证明违纪事实成立,确认错误事实,提出初步审理意见,然后由分管书记组织召开案审会议,由初审人员介绍案情,发表各自意见,经集体研究审议,提出再审意见,再交常委会研究审定。基层违纪案件在提交基层党委审定之前,先由基层纪委、纪检组、指定专人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并向县纪委案审室提出协审报告,然后由县纪委案审室根据各片的查案情况,及时组织片审小组成员集体审议,再交党委审定。这样,既提高了案审人员的审理水平,又保证了案件质量。

四、坚持处分决定下达执行到位。我们建立了《处分决定执行回复制》,要求受处分人主管部门回报处分决定所涉及的内容执行情况。为保证处分决定下达后执行到位,县纪委监察局还采取“交办、催办、督办、查办”措施。对一般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向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交办,重大案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与有关单位联系,并派人参加会议当场宣布。对涉及调整岗位、降低工资、重新确定职级案件的当事人的手续办理,要求当事人所在单位限期申报办理,对限期没办的进行催办或督办,对故意拖延或拒不办理的单位,以及违反《关于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由于措施得力,较好地保证了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第8篇

一、证据收集上容易忽视的问题

1、不注重围绕违纪构成要件收集证据。表现在取证时抓不住要点、吃不透重点、找不到疑点、摸不准突破点。如被调查对象的自然情况不清,侵犯的客体不清,对责任案件不注意区别是主观上的故意还是客观上的过失情节等。

2、不注重收集有利于被调查人的证据。表现以有错推定收集证据,只注重围绕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集证据,忽视对被调查人申辩理由和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造成收集证据一边倒。

3、不注重间接证据的收集。表现只注重收集证人证言,忽视物证、书证和专业性证据的收集,忽视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对一些孤证的案件没能利用间接证据的鉴别、印证,从而发挥并利用好间接证据定案的作用。

4、不注重提高证据的证明力。表现办案人员对所取得的证据不做深入推敲,满足现状就事论事,只看到暴露出来的表面现象,不注重透过现象看问题。只谈其然、不谈其所以然,造成许多证据随时间推移发生变化。

5、不注重对证人的研究。表现偏重强调证人作证的义务,致使证人缺乏作证的信心和勇气,甚至有时由于办案方法欠妥,使证人产生压力,影响和干扰证人的正常情绪。造成有时证据不稳定或出现反复。

6、不注重结合中心工作开展调查。表现办案人员守株待兔,有的办案人员很少深入到掌握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展开调查,也不善于从具体问题入手查找案件线索,处于“自我循环”的工作状态,与上级和有关业务部门缺少彼此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7、不注重办案手段的利用。表现为办案手段单一,陷入顾此失彼无可奈何的境地,没能及时运用办案手段达到固定证据,造成串供、反供。

二、证据使用上容易忽视的问题

1、注重证人证言,对相关物证、书证和专业性证据使用不够。表现在对一些经济案件和安全责任案件处理上,出现运用证据链认定事实的排他性不强。

2、注重单个证据实体,对证据的稳定性、证明力分析不够。表现在实际案例中出现证据与证据不相照应,问答双方含糊其词。

3、注重被调查人交待材料,对利用相互支持证据的辅证欠缺。表现对直接的、明显的证据不加收集,错误地认为大家知道或明摆着的事实没有必要取证。

三、违纪事实上容易忽视的问题

1、材料表述不准确、不完整,违纪事实与调查报告中提法不统一。不能准确确定被调人员的违纪事实,甚至出现可能性进行推定违纪性质。

2、事实认定不准,对证据规则理解不透彻、运用不灵活,证据分析出现失误,从而使证据分析与事实判断不准。

3、只认定被调查对象一人的违纪事实,对相关人员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责任,有的明摆是违纪行为,且需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但却不加调查、不立案、不追究。

四、定性处理上容易忽视的问题

1、没有坚持审理前谈话制度。表现为以查代审、以会代审,甚至不经审理作出处理。

2、不引用处理依据。对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理解不够,不注重处理依据的引用,造成处分档次不当的现象。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一切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以“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医德医风明显好转、百姓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工作目标,以“访、查、改”为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内外结合、追踪监测的医德医风治理体系,大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措施

“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是要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以“三访、三查、三改”为抓手,听取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呼声,认真解决患者就医过程中不满意和有损卫生计生形象的突出问题。

(一)三访

1、中介机构电话访。委托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出院病人第三方满意度电话调查”,每月一次,由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根据电话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调查报告送交各相关单位。首批被访单位为市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和玉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情况适时拓展到所有市直和镇处医疗机构。

2、行风监察现场访。由局纪检组牵头,组成监督组,每月至少到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和暗访一次。主要调查门诊、住院患者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收费、就医流程及医院管理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3、随机追踪上门访。从出院病人样本中随机抽取和从电话回访、现场查访中反映的有一定代表性问题的患者中选取,直接上门进行访问。局纪检组牵头上门调查访问,面对面的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及医疗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征求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在“三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一册两卡”(中介调查资料册和现场监察资料卡、追踪上门卡)的方式交办给相关医疗机构。

(二)三查

1、查问题原因。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一册两卡”中患者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解读和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及医德规范等进行分析、判断,查明产生问题的原因,仔细梳理归纳,按看哪些问题是能及时解决的,哪些是能通过努力而能解决的,哪些是暂时不能解决的,哪些是涉及政策性问题须调整政策才能解决的。细化到相关责任人,并逐一分析根源。

2、查整改落实。各医疗机构对反馈上来的问题要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监督组将对各医疗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主要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制定本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及方案,整改方向是否明确,整改时间是否限定,可以短期解决的问题是否久拖不决,整改完成的是否及时写出整改报告等。各医疗机构的整改情况须报局纪检组备案。

3、查体系建设。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预防教育为主,处理处罚为辅”的原则,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医德医风工作体系,要把医德医风教育贯穿于医务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医德医风追踪监测和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奖惩体系。

(三)三改

1、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三访、三查”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机构建立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核办法,要将“三访、三查”纳入医疗质量综合考评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制度,强化医院内部管理。

2、改进和落实奖惩办法。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德医风申诉核查和奖惩机制,实行医德医风追踪监测制度,即对被投诉的科室和职工由医疗机构分管部门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科室和个人建立监测台账并在医院公示,对职工个人由所在科室和医疗机构分管部门对其进行3个月的全面追踪监测。监测期满,如无二次投诉的,按时取消监测,由医疗机构分管部门发书面通知。二次或以上投诉的,根据问题的轻重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组织处理。

3、改进和强化监督手段。各医疗机构要扎实推进政务、院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办事制度、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较多且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科室实行“黄牌”督办。市卫生计生局每月将对调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访查改的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表优相结合,凡是在“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中连续3次被“访”出相同问题的科室和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表优均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3月)

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让广大医务人员知道活动的意义、内容和目的等,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深入到每个医务工作者的心中,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知晓并参与进来。

(二)组织实施(2014年4月开始)

各级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探索总结有价值的经验,形成有特色的医德医风建设模式。

(三)总结提高(2014年12月)

对于全年的“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进行归纳总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类,对于有能力整改到位而没有整改到位的由领导挂牌督办,对于屡提屡犯的问题与年度评先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医德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作为行风建设的抓手,将此项工作与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落实责任。

第10篇

北京检察机关多年来一直围绕着首都的社会经济发展,坚持预防工作一体化,深入预防调查、创新机制方法、努力提高预防工作的主动性与实效性。本期的预防连线,正刊约请到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与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为北京的检察预防工作发声,让读者感受其中独特的“京味儿”。

殷健:近年来,东城区院在区委、市院的领导下,注重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全区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密切与区纪委的配合,发挥整体合力,经过探索、实践和创新,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东城特色的预防调查工作模式。即找好区域工作重点以及典型案件暴露出问题这一切入点。发挥检察监督和纪检监察两大职能作用,发挥共建机制优势,从分析案件特点和规律入手,通过深入预防调查,寻找产生腐败风险的源头和诱因,建立以案倒查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先后围绕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医药卫生、社会保障、政法、国企、税务等多个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预防调查工作,形成的近十份预防调查报告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行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促进了相关领域机制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进一步提高了预防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工作中,东城区院注重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大自律防控、风险防控和心理防控的研究,探索运用心理学进行职务犯罪分析和防控,梳理廉政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手段,创新教育载体,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韩索华:“金融强区”是西城区的三大发展战略之一。作为集决策监管、资产管理、支付结算、信息交流等为一体的国家金融中心,发挥着推动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了推动西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区域内金融企业健康运行,减少和遏制商业银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西城区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预防商业银行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成立了由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由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等人组成的专项组,为调研工作给予充分的人力保障。积极组织开展预防调查,以十年间北京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为基础,积极走访北京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分析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的发案形势、犯罪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犯罪风险点及犯罪原因等,并提出预防对策,撰写专项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撰写检察建议书并对区域内相关商业银行发放,督促其防范风险、堵漏建制。同时,成立预防金融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服务区域内金融单位发展的需要。西城区院不断创新专项预防工作形式,为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金融领域专项预防工作被评为2013年度“西城区可持续发展项目”。西城区院将对金融领域开展持续的预防跟踪,发挥职能优势,与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搭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体防线。

王立:职务犯罪预防类检察建议是朝阳区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运用非诉讼措施深度参与社会管理,深化办案效果,构筑长效预防机制的有效手段。在近年的探索中,朝阳区院结合区域实际,牢牢把握检察建议权威性与服务性两大特点,有效杜绝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预防类检察建议内容难以被采纳,形式欠缺严肃性,类型单一、级别较低,落实情况不到位等问题,充分挖掘出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价值。一是狠抓文本质量。通过强化问题调研、开展撰写培训、预防专人把关等方式,提高检察建议内容的针对性与可行性,提升采纳率。二是统一工作口径。通过预防部门统一审核内容,统一备案“”,主力负责“承办”的方式,规范发文管理,增强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切实保障预防工作整体思路的连贯性。三是拓宽建议形式。结合预防具体措施开展工作,更加侧重于综合防治类、领导决策类、预警预测类检察建议的制发,延伸检察建议的社会效果。四是优化专业服务。朝阳区院将检察建议与发案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建议的指导功能,充分调动被建议方采纳并落实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优质服务促进权威性提升。

王建平:近年来,房山区立足检察职能,根据区域发展的特点,深入开展国企、科研单位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从多角度进行了实践。发挥服务国企科研单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提高服务效能、创新服务措施上取得新的突破。找准职能定位,强化服务区域大局意识。房山区院服务国企、科研单位始终站在服务发展大局角度,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定期召开房山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小组会,将国企、科研单位的廉政风险作为专题内容之一,做好该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工作,发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网络资源优势。建立检企共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检企共建在警示教育、信息通报、理论调研、执法办案等领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职务犯罪预防。同时聘请国企单位行业专家作为预防网络兼职预防员,定期列席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有效预防国企科研单位职务犯罪。介绍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好做法好举措,并对我区职务犯罪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运用多种预防手段,帮助单位整章建制。推动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和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服务区域企业经济建设。定期召开检企廉政座谈会,形成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国企等单位工作平台,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理论研究基础。在贯彻侦防一体化机制中,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模式,深入研究国企、科研单位职务犯罪的特点及规律,拓展视野,彻查关联犯罪,达到查办一案、挖出一窝的效果。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维护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第11篇

为抓好公安民警违纪行为的发生,公安纪委在局内对公安民警开展全面的预防、教育工作,以人为本,结合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力争做到没有民警违纪。

一、“不让一个民警掉队”,思想政治工作是保障

(一)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加强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从民警身边活生生的人和实实在在的事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化虚为实,虚功实做,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努力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切实把新时期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民警的心坎上,有效地激发和调动工作干劲。

(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广泛性

加强检察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贯彻民主原则和疏导方针,立足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引导和发挥好民警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对症下药,做到有的放矢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了解每一个民警,将每名民警的家庭情况、个人经历、爱好、性格特点等掌握牢固,在给民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结合当代民警身心发展规律,抓住他们的性格特点、思想和闪光点,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这样对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队伍建设有积极的作用。现在的民警,自由平等的观念越来越强,逆反心里比较强,如不能抓住民警的思想,没有较强的结合实际情况的能力,即使再有激情的教育,也发挥不了作用。因此,要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效果,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意识的同时,还要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能把自己凌驾于新进干警之上,以平等的、诱导的方式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

二、“不让一个民警掉队”,依法依纪是原则

(一)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发挥查信办案的治本功能,对查处有影响的案件,要落实“一案四报”制度(即调查报告、警示教育报告、剖析报告、建议报告),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严肃查办利用职权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违反财经纪律特别是乱设“小金库”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三产、技协为个人或小集体捞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

(二)探索实施重党风廉政案件的联合办案机制,提高执纪办案工作的效率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办案协调机制。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建立反腐败工作信息交流机制。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查办重大、复杂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提高办案工作效率。

三、“不让一个民警掉队”,队伍建设是支撑

《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的政法机关及人员的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搞好政法队伍建设的法律依据。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把入口,在人员的录用管理、奖惩等方面整章建制并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低素质人员进入政法队伍;放松出口,使无德、无才、无能的人员能及时调整出政法队伍,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辞退,维护政法机关形象。

四、“不让一个民警掉队”,教育培训是措施

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成立由纪委主管领导组成的系统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对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对本局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底将本局的教育培训执行情况和下一年计划上报到领导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活动,加强在岗学习,重点加强对民警的岗位业务培训,强化岗位技能,更新民警知识结构,努力使学历转化为能力,知识转化为素质,文凭转化为水平,不断提高业务培训的质量。要把培训结果与民警的升迁挂勾,做为民警使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培训工作起到内强素质的作用,切实培养出更多的技术硬、本领强、守纪律、讲奉献的民警。

五、“不让一个民警掉队”改革创新是手段

(一)拓展监督渠道

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在加强前期预防的同时,加强后续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回访工作通过接触当事人,了解民警执法行为人在具体执法事件及过程中行为是否规范廉洁。整合资源,适时邀请相关单位部门和社会监督员联合进行回访。

着力开展第三方政风测评。在调查机构上突出独立性和公正性,在调查样本上注重全员性和代表性,在调查内容上体现广泛性和针对性,在调查方法上强调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以期更加公正、全面、客观地掌握我局公安民警系统政风状况。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警务公开,健全警务信息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各单位积极推进局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举报工作机制,畅通渠道。

参与地方政府政风评议。接受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与地方纪检部门的沟通交流,参加地方组织的政风建设活动。

(二)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民警队伍执法模式改革

对执法模式改革以来的成效和经验加以总结和评估。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适度并合理使用动、静执法手段,形成既强化安全监管又便民利民,既加强勤政建设又促进廉政建设的执法新模式。

六、“不让一个民警掉队”,组织领导是关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运行机制

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制定具体的制度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分工明确、领导有力,积极稳妥抓紧落实。各级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公安局纪委按照*局长提出的“不让一个民警掉队”的理念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安局中心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各级纪检组要充分履行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公安系统警察队伍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健全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明显实效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海事系统各单位要按照警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协办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要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取得突破,以此推动面上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七、“不让一个民警掉队”,考核结果是动力

第12篇

一、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招标机构不规范,不能完全体现中立,极个别工作人员为暗箱操作者牵线搭桥,甚至介绍贿赂。招投标公司利用自身优势找到与招标要求资质符合的企业,使有意承揽工程又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买到了合法的手续,为企业围标提供方便,成为近期比较突出的问题,另外一些招标机构硬件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求,功能不齐全。

2、多数招标从业人员专业业务知识不强,不了解相关法律和规章,甚至对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理解的不深不透,一些基本的知识如工程量清单计价、协议招标,拦标价等也不甚了解,严重的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和程序的合法化。

3、评标专家和评委的评标水平还不能满足高质量优选企业的要求。个别评标专家本身或许是某些企业的顾问或者证件入股者,评标时自然为与自己关系好的企业多加分,严重影响了公平公正。业主方的评委在评标时理论上是业主的代言人,自然不可能客观公正。

4、串标围标现象严重。有些施工企业联合多家企业去陪标或者借用多家企业资质去投标,其结果不能选出低价格高质量的施工企业。

5、合法外衣下的明招暗定。由于现行的招投标办法就是业主招标制,业主评委的比例占到评标委员会组成的比例较大,并由业主方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所以在评标时业主因素起到很大的决定性作用。不法企业正是看准了这一漏洞,在招标前找有实力的领导打招呼或行贿有实权人员,已成为有经验企业的通行做法。

6、监督人员监管不力 。实际上多数监督人员只是门外汉,不了解相关知识,只是职责的要求参加监督,例行程序,并没有达到监管的目的。例如,在行贿档案查询中,一人拿多个企业的申请手续办理查询,有围标之嫌,可作为广义上的监督人员的行贿档案查询经办人也无深究的依据,招标现场监督同样无可实际操作的法律依据。

目前情况下,县级区域每年开工工程上百项,而每县有资质的企业不足十家,一些施工企业任何资质都没有,长期都是借用那些有资质的企业资质去投标。非应邀招投标的工程,往往也由于业主在招标之前,已将工程内定给某单位施工,招投标只是形式,走走过场。加上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业主多实行低价竞标,任意压价,致使施工单位应得的利润大打折扣,自然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在质量上仅仅满足于合格过关。

目前实行的拦标价相对低价竞标有其优越性,但同样有许多不足。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放松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在目前体制下,分配的不公,收入差距的拉大,使一些干部放松了学习,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有的人看到别人先富起来心里不平衡,总感到自己生活的不够体面。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防范措施滞后。

由于工程建设市场的火热及管理机制的不规范,以及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不公平等问题的存在。特别是国家与地方按比例投入资金的招标,多存在私下搞“暗箱”操作,向投标单位索要回扣、好处费的现象。施工单位为使自己单位能够中标,则千方百计去迎合业主的需求,甚至不惜金钱美色。在建设中,业主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多是施工单位先行垫资,地方配套资金的抽逃,使有的工程早已竣工投入使用,但施工企业仍得不到工程款,为了收回工程款施工单位不得不请客送礼。建筑市场的不规范,法制不健全,是导致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1、构筑坚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政治思想教育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我们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甘愿清苦为民掌权,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政治学习重要内容。经常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事实表明,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都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问题,因此,只有不断的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从根本上拒腐防变。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运用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约机制。

要建立招投标工作责任制,人人都要有责任意识。从建设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到招标办工作人员、评委,根据每个人职务、职责、岗位和权限,制订严格的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和岗位纪律,明确处罚原则。如发生问题,要回过头检查漏洞,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涉及人员都要承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健全招投标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直接监督,保证各个环节按程序进行。业主代表必须民主推荐产生,并认真参与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广大群众和各投标单位,对发现和怀疑的问题,都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如调查属实,严肃处理。

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建筑市场的执法监察力度。对那些在承包、发包、转包、招投标等过程中贪污受贿的;粗制滥造、工程质量低劣,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隐患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高估冒算、坑国家肥自己的;以权、以职谋私的,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3、建章立制,健全建设工程交易行为的各项规定

要结合建设领域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定、规章、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工程交易管理程序规章的制定,工程交易管理监督规定的制定。使各个环节密切协调、相互监督、按级负责、一环扣一环,做到前一个程序未办理,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谁的环节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调查报告 作者:项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局 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