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5:08: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商局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主 要 成 效
两年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三个文明建设,通过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勤政意识明显增强。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我们结合肃纪、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体制改革、机构整合等一系列举措,强化了分工负责、分层管理,明确局领导、科室和分局(所)的事权关系,健全了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秩序,确保运转高效畅通,形成了团结拼搏、务实高效、锐意创新、优良服务的良好氛围。
2、行政执法明显规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是“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经济行政执法的重任。通过文明建创活动,我局系统执法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程序明显规范,以收代罚,上路搞“三乱”的现象得到了彻底的遏制,依法办事,秉公执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chazidian.com
3、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铁的工作纪律,就不能做到政令畅通。通过文明创建活动,从市局到分局(所),一方面遵纪守法,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持安定团结;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条禁令”、省局“八条禁令”,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用严格纪律来约束人,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纪律松驰,要求不严,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实的现象基本杜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了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4、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文明创建活动,全市工商系统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冲破了一切妨碍影响发展的陈旧观念,改变了束缚发展的作法,革除了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通过招商引资、合同解忧、打假保优、商标创优等举措,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意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5、队伍形象明显提升。两年来,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市局机关、分局(所),通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办实事排忧解难,通过严格的组织纪律的约束,通过市场监管方式的改革,改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秉公执法,工商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明显提升。
1、部署到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提前进行周密部署,对乡镇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好有限时间做好企业申报准备工作,对名录工作做好“先有库,再有数”,严格执行国家要求,做好新增规模工业的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把申报质量关,要求申报材料齐全规范,确保申报一户,成功一户。
2、核实指导到位。
3、管理到位。对照各项要求做好指导工作,规范统计台帐及数据采集办法,监督申报企业在申报前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二、申报情况
规上工作企业申报门槛提高,申报材料要求越来越精,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作难度加大。申报规上工业企业必须达到的条件:1、是法人企业2、是一般纳税人3、申报时点销售收入必须达到2000万元,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这次我县共上报了7家从规下成长为规上的企业。
从摸底排查中发现,我县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年销售收入已经达到了2000万元,符合我们申报企业的条件之一,但却因为营业执照是非法人企业或税务登记证是小规模纳税人,一直无法申报,即使有的屡次申报都未批,因为这两个证照在省工商局和省国税局的外网上都可以查询,一目了然,来不得半点虚假。我县的煤矿、水泥粉磨站、电子厂等一批企业早就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2000万元,都因为是非法人企业或小规模纳税人一直没有申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这次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县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作: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2012年12月底还有最后一次规上工业企业申报补报的机会,补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2013年我县工业统计数据。因此,各乡镇一定要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举全乡之力帮企业创造申报条件,完善申报材料,完成好本乡镇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作。
一、以服务垦区“抓城”、“强工”战略为中心,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环境
该局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战略,实行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式,通过采取建立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提供登记年检规范样本材料等方式为企业登记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工作中落实“一次说清”制度,努力创造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确保了辖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积极开展商标品牌的梯队建设。该局采取优先培育,现场指导的方式,争取工业企业进入市场后,两年拥有注册商标,三至四年拥有知名商标。现在正在帮助企业申请办理“龙道香”大米、“冰城”机械配件、“财绪”酸菜、“刘师傅”酱油注册商标4件;争取办理“十五队”西瓜、“十八里”香瓜著名商标2件;帮助企业做好“嫩源”和“农垦人”申报驰名商标工作。二是在争创“驰名商标”上实现了突破。2010年,该局多次深入黑龙江省农垦龙王食品公司,帮助企业从商标的宣传、申报材料的组织完善,到与省工商局、国家工商局的沟通,做了大量务实性的工作。今年5月,“龙王”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批,成为农垦绥化管局第一个驰名商标。三是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几年来,该局始终把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为工作的重点,先后多次赴省内外打击侵犯辖区内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强化措施落实,促进企业发展落到实处
一是紧抓重点工作,支持服务工业园区建设。该局先后制订了多项优惠政策,服务企业的发展。采取“预约式”、“上门式”等方式,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登记、商标等咨询和审查合同等各项服务320(件)次,多次为企业特事特办。二是开展动产抵押,方便企业融资。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标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三年来先后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13亿元。三是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该局每年都组织登记人员到农场开展企业登记和网上年检申报流程培训,企业办理登记或年检基本做到了材料一次通过,减少了企业的奔波。
(三)主动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该局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发展特色经营,推进辖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在只有8万多人口的辖区,扶持发展了188户,占到了辖区法人企业的近一半。
二、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重点,全力整顿规范经济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为了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到人,该局按照垦区局市场监管的要求,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了监管执法工作到位。
(一)全力推进,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执法行动
该局认真贯彻省局、垦区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连续多年代表垦区迎接省工商局“红盾护农”检查组的考核,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是确保落实责任到人。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制定当年的《“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对“红盾护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红盾护农”信息宣传工作,在品牌建设上下工夫。 2010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刊登信息17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6条,省级媒体14条,地、市媒体86条。在该局辖区内,“红盾护农”已经成为工商系统的一项家喻户晓常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三是全面实行信用管理等级分类监管。对辖区104户农资经营户全部实行了信用等级分类,共评出A类15户,B类68户,类经营户21户,《农资信用监督管理公示板》悬挂率100%。四是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2010年以来共送检化肥136个品种,占所有经营品种60%,合格率达到了98%。五是全面开展留样备查工作。每年都要对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留样备查,共留样各类种子155份。
(二)强化监管,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该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继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责任制度,规范三级管理。分局与工商所签订监管责任状9个,工商所与监管人员签订责任状15个,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202份,真正做到了签订监管责任状到具体监管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到经营户。二是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程序的监管。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批、发放做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全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246份,许可材料齐全,档案装订规范,无一差错,在2012年省工商局首次组织的食品流通许可档案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三是积极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每年在节日市场检查、专项检查和3・15活动期间,利用快速食品检测设备开展检查工作,共检测食品32类140多个品种,对涉嫌问题食品都做出了责令退市处理。2011年,两次代表垦区分别接受省政府食品市场整顿检查组和省工商局食品市场监管检查验收,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得到了充分肯定。
培训分六批进行,每批培训半天,于____年_月_日开始到_月__日结束,培训的内容为企业网上年检软件操作应用,参加培训的人员为各企业委托申报年检的人员(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年检的时间
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规定,每年_月_日至_月__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_月__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__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今年由于自治区新开设了网上年检,软件配备有点延误,直到今天才开始培训,_月_日开始培训,_月__日结束培训后_月__日开始企业年检工作。_月__日市局企业科××科长陪同市局分管企业的××副局长到××调研企业工作时强调:今年的企业年检工作在____年_月底必须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延期到七月中旬,七月中旬后市局企业科锁定企业年检网址。通过年检要彻底摸清企业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怎么监管,对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要摸清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等。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_、培训后,各企业要按照指定的网址申报年检材料,出现问题及时与企业股联系(电话:_______)。
_、网上申报材料_-__天后,各企业要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年检申报材料及时拿到企业股进行复核,以正式通过年检。
_、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复核材料时将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的原件一并提供。其它提供的材料和往年相同。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重点对高耗能、高污染、“五小企业”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好年检审核关。
*年5月,*省发改委、国资委、工商局联合下发《*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试行意见》,规定*省产权交易所作为股权托管的平台,为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开户、查询、挂失、冻结、质押、过户、分红派息、增资扩股、信息咨询等服务。通过积极努力,股权登记托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现已托管9家企业,总股本10亿,股东总数3万人,登记质押股权61130万股,融资额达3.1亿元,股权登记托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目前,我们已经做了三笔股权质押登记业务。
1、为*江中置业有限公司以6亿股权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质押贷款,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贷款金额3亿元人民币。
2、为*新和技术有限公司以860万股权向南昌创业投资公司质押借款,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贷款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3、为南昌市万华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270万股权向南昌创业投资公司质押借款,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贷款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我们开展这项业务的对象是已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企业,股权质押登记业务流程是:
第一步,质押双方提出质押申请,提供申报材料并正式填写质押申请登记表。
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和声明书;
2、同意发起人股权质押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3、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书;
4、被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书;
5、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7、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出质方股权托管卡。
第二步,*省产权交易所对申请和申报材料审核,进行初步审核后,为出质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相应手续。
第三步,*省产权交易所将冻结股权的股权质押冻结告知函报送给出质方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此函件办理相应的股权冻结备案手续。
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我们感到,在开展股权质押登记业务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省工商局为支持我们开展股权质押登记业务,颁发了《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股权托管机构应将已办理质押(或解除质押)的股权基本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以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已质押股权的监督管理。”
《物权法》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如何理解《物权法》的这一新规定?我们认为,*省工商局和*省产权交易所的做法符合《物权法》相关规定。因为,拟出质股权已经在股权托管登记机构依法托管和管理,由股权托管登记机构对拟出质股权进行前期审核,对符合质押条件的即可以出具相关凭单(实际上相当于“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该凭单对拟质押股权进行最终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股权进行依法冻结。可见,通过省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平台进行质押的股权,最终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设立手续。
××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又是一个丰收年。一年来,围绕上级工商部门的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局以助动发展为主题,以科学监管为手段,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全力干事,奋发进取,成效显著。现将主要工作成效、亮点和特色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员联企,全员帮办,个私经济发展亮点纷呈。
我局以“企业服务年”为载体,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跻身全国两百强”为目标,刷新举措,强化服务,助动个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月,全市新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户,累计全市有个私企业户,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完成销售总额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亿元。与去年相比,个私经济发展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外贸出口挑大梁。到月底止,全市外贸出口额达万美元,在家出口额超过万美元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就占了家,其中的领军人物是××沃克出口有限公司和××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外贸出口额分别达到万美元和万美元。二是“六六产业”异军突起。纺织、服装、机电、竹木加工、电光源、消防器材、羽毛球等六大产业,今年—月累计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占全市工业产值的。其中,消防器材产业在“六大”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同比增长达。三是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多。年内我市私营企业浙江贝林集团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马肖宏、周志云等家个私企业,分别被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授予××年度“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荣誉称号;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被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个私经济发展之所以亮点纷呈,就工商部门而言,主要是开展了“全员联企,全员帮办”活动,以大服务促大发展,效果明显。
(一)全员联企,建立“五个一”联系企业制度。一是每名党员干部至少联系家以上规模企业和户以上个体工商户;二是在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时开展零距离服务,上门为个私企业提供方便;三是结合工商职能,对联系企业在商标注册、品牌战略、合同订立、信用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份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四是年内至少为联系企业和个体户办一件实事好事;五是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记好一本走访企业日记。一年来,我局党员干部与余家重点个私企业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先后将多份年检报告书送达企业并指导填写,上门为多户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并向他们发放《工商联系卡》、《红盾联企卡》和《办事指南》,先后向联系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余份。
(二)全员帮办,重点开展“四项”活动。一是注册登记提速帮办。深化完善“审核合一”制度,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范围,充分授权到位,提高注册登记即办率。利用网络优势,为经济主体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利用“××工商红盾网”,提供注册登记材料网上下载;试行网上审批程序,在网上实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采取了“上挂轮训”举措,把各工商所的注册登记干部调集到窗口接受训练,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登记质量,受到经济主体普遍好评,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为多个窗口单位中连续荣获“五星级”的唯一窗口。二是重点企业重点帮办。对需冠浙江省名、衢州市名名称的企业和申办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一概派专人陪同到省局、衢州市局,实行全程陪同协助办理服务,至今已陪同协办多家。对招商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派专人予以联络,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在抓好法律法规等各项培训的同时,对重点企业进行创业素质重点培训。今年通过市委党校“科技创新、企业文化、企业法律、党建知识”等四门课程培训,使名企业家拿到了党校培训合格证书;并先后组织了三批重点个私企业的老板到国内外考察,拓宽了业主视野。由于在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市个私协会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协会”。三是企业融资即时帮办。一方面,我局以动产抵押物登记为手段,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及时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保障。至月底止,已为浙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起,抵押物价值达万元,帮助企业融资万元。另一方面,我局从调查研究入手,在全市多家中小企业中筛选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乐观,社会信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浙江千红蜂产品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作为首批推荐的信用企业,提供给全市各金融单位,供其在发放贷款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了银企双方的好评。同时,先后两次牵头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为加强银企双方的合作,帮助解决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款难贷,提供了交流和沟通平台。四是市场发展倾力帮办。首先,倾力促成××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大型项目的立项。我局超前谋划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想,在全面分析××及毗邻地区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对筹建××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设想和建议,并着手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目前,××商贸中心已通过杭州市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可行性研究,近期将向政府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我局的努力,在杭州陶都家园投资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完成了市场规划建设总体平面图和建设方案,已提交土地管理、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近期内即可向政府提供书面论证材料。其次,尽力帮助××农贸城和浙西竹木市场做大做强。我局先后多次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市场举办主体解决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造提升意见。通过努力,浙西竹木市场于今年月经省工商局批准直冠省名,更名提升为“浙江贺村木业市场”,同时该市场在全国同类市场排名中,也从第五位跃居第三位。浙西竹木市场的提升与做大,对我市竹木产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再次,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城区菜市场建设是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但目前我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面积偏小、档次不高、“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与日益发展的城市越来越不相适应。为此,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建议的报告”,在客观评价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同时,就近期市场建设和中长期规划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实施。
围绕“品牌建设年”,我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引导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于年初制订了《××市加快实施品牌战略规划》,明确“四个一”目标,即:建立一个省级蜂产品商标品牌基地,帮助引导一批企业注册商标,规划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商标;培育一批省、衢州市著名商标。力争三年内为我市培育出全国驰名商标件,新培育省著名商标件、衢州市著名商标件、商标品牌基地个。围绕上述目标,我局采取了“五大实招”。
一是倾力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注册商标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起点和载体,但也容易被企业所忽视。为了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做好注册商标工作,我局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年检补充了商标档案。同时,结合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千方百计做好商标注册服务工作,商标监管干部经常深入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注册商标服务。—月,共帮助家企业注册商标件。
二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首先,利用媒体,营造氛围。在衢州市人大、政协召开“两会”期间,组织我市获得省、市著名商标企业共件商标在《衢州日报》上展出,充分展示了我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争创省、市著名商标的成果。其次,以会代训,强化宣传。月日,我局专门举办了“××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题报告会”,邀请省工商局商标处、省商标协会领导作专题报告,就如何推进品牌战略等问题向近百名民营企业主上了生动的一课。再次,专门培训,增强效果。我局结合个私企业主创业素质教育,以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形式,对全市多家中小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商标知识培训,广泛宣传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深化广大企业主的品牌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年内先后举办专题培训班期,培训中小企业负责人多人次。
三是积极支持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一方面,对有意向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和衢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挨家挨户进行走访,详细了解企业商标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宣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义,耐心细致地做好每家申报企业的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帮助每家申报企业整理好每一份申报材料,直接送到省、市有关部门,尽量让每一份申报材料在内容上都无懈可击。通过努力,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被推荐参加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目前已全部通过了预审。同时,我局还积极引导企业创牌。贺村工商所在羽毛球行业实行“贴牌”加工登记备案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卡住假冒源头,引导羽毛球企业实现从“贴牌”到“创牌”的转变。
在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充分整合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为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村级经济发展项目提供畅通的行政审批服务。
二、服务范围
列入“四•二〇”工程的企业项目;涉及行政审批服务的村级经济发展项目。
三、服务规则
(一)统一受理。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市政管办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二)并联审批。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审批过程实行联合审批。
(三)超时默许。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关部门未在承诺时限内参加协调会议、联合踏勘和及时办结,又没有做出合理解释和书面说明,视为部门默认许可审批事项。
四、实施步骤
(一)受理
1.项目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窗口人员受理后,填写《“绿色通道”项目服务卡》,进入全程协助办理“绿色通道”服务程序。
2.单一部门办理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指导、帮助申请人尽快备齐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完备并确认无误后,相关窗口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尽早办结。
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项目,由政管办牵头进行联审联办,进合审理流程。
(二)联合审理
1.确定牵头责任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基本建设类项目牵头责任单位为发改局;
(2)技术改造类项目牵头责任单位为经信局;
(3)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牵头责任单位为住建局;
(4)企业(公司)登记类项目牵头责任单位为工商局;
(5)其他需要联合审批的事项,以最后审批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
2.会审。牵头责任单位确定后,市政管办会同牵头责任单位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审议确定申请人申办项目需具备的条件、各承办单位的责任以及办理时限和要求;对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论证或现场验收的项目,确定联合踏勘、专家评审论证或现场验收的时间等相关事项。
3.交转窗口单位办理。根据会审确定的办理单位及办理事项,市政管办下发《“绿色通道”项目服务卡》,交由相关窗口单位办理。
(三)联合办理
1.对不需要联合踏勘、专家评审论证或现场验收的项目,各窗口单位按照《“绿色通道”项目服务卡》要求,根据会审确定事项,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要出具书面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理由,同时抄送市政管办。
2.对需要联合踏勘、专家评审论证或现场验收的项目,市政管办会同牵头责任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和督导联合踏勘、专家评审论证或现场验收等工作,根据联合踏勘、专家评审论证或现场验收的结果,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各承办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办结;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承办单位要出具书面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理由,同时抄报市政管办。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部门多,工作落实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同时确定各审批环节(流程)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相关标准要求及完成时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督导落实好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推进。
(二)要强化配合联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配合。要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各自审批工作,并保证各环节之间无间断。审批流程内的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按照“能合不分、能并不串”的原则,压茬办理,交叉进行,确保审批过程在本部门内部顺畅流转。项目单位要确定专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过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审批条件符合要求、审批所需资料齐全完备。
一、市财政支持奖励资金申报兑现办法
(一)涉及企业部分
1.申报兑现程序。
(1)通知申报。在每年的12月,由负责初审的职能部门发文,通知企业按照要求,做好当年度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对申报面不宽的,职能部门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直接告之相关企业做好政策兑现申报工作。
(2)企业自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兑现政策的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3)部门初审。职能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市工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认定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次年2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科)。
(4)复核兑现。市财政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按照政策条款进行兑现。其中,对界定明确可直接兑现的相关政策,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财政局发文兑现;对需经市政府审定的,市财政局将复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兑现;对已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按规定程序执行。整个政策兑现,原则上在次年的3月底前兑现到位。
2.职能部门职责及审核内容
(1)市府办:负责做好整个政策兑现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重点做好报市政府审定的内容审核。
(2)市经贸局:负责做好“4+X”重点培育产业的重点企业发展规划编制费补助、企业开展协作一次性奖励、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技术中心创建支持、“零土地”技改项目投资支持、工业平台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建设支持、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奖励、企业信息化建设奖励、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支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创建绿色企业的奖励、举办企业家专题知识讲座经费补助、企业家参加理论培训奖励等内容的审核。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4+X”重点培育产业的重点企业上台阶、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产业协作等超基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工业平台新办企业和市内搬迁企业,以及企业总部纳税地在我市实施新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实施项目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支持等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审核;负责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和企业收购一般性企业资产在办理资产过户中涉及税费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平台内标准厂房租金收益涉及税费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审核。
(4)市科技局:负责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研发中心创建奖励,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形成产业化经营奖励,获得专利示范企业奖励,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及新产品奖励,技术成果转化风险金支持、“四带”(技术、资金、项目、团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审核。
(5)市外经贸局:负责做好《关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的若干政策意见》(江政发〔20*〕54号)兑现及新获得国家出口名牌产品奖励的审核。
(6)市招商局:负责做好重大项目招商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有功人员奖励的审核。
(7)市人劳局:与市人才办共同负责做好高级人才引进经费补助的审核;负责做好招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费补助、专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审核。
(8)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奖励的审核。
(9)市质监局:负责做好企业参与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地方标准制订并形成标准的奖励,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浙江省区域名牌、浙江名牌产品奖励的审核。
(二)涉及部门、乡镇、街道部分
1.政策条款
(1)工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工业平台规划编制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3)“4+X”重点培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4)工业平台新引进项目市财政与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招商引资乡镇(街道)地方税收分成认定;
(5)重大招商项目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有功人员奖励。
2.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政策条款的实施主体或涉及单位对照《关于推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市委发〔20*〕40号)的具体规定,提供具体的明细内容,在每年的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申报,其中政策条款中的(1)、(2)、(3)条向市经贸局申报,第(4)条向市财政局申报,第(5)条向市招商局申报。
(2)联合审核。市经贸局、招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3)政策兑现。第(2)条、第(3)条经联合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直接进行资金拨付;第(1)条、条(4)条、第(5)条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进行支持奖励。
二、闲置工业用地处置办法
(一)范围界定
1.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满一年项目未动工建设的工业用地。
2.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动工建设,但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2年内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工业用地。
(二)处置程序
1.跟踪督查。建立新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跟踪督查制度,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开发办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对在规定时限内迟迟没有开工建设或投资额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督促企业抓紧开工建设或追加投资;对检查中发现可认定为闲置工业用地的,在每年的5月、11月底前进行一次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土局。
2.核实整改。每年6月、12月,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经贸局、规划局、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开发办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报送的工业用地开况组织现场核实,形成工业用地闲置认定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确认。根据市政府确认意见,由市国土局向企业发出《闲置工业用地认定通知书》,要求企业在3个月内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项目或追加投资。
3.处置措施。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开始实施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关要求的,不予收取土地闲置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实质性整改动作的,由市国土局按照该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的20%向企业收取土地闲置费,并继续给予企业3个月的整改期限。在延续的整改期限内,企业整改仍没有达到要求的,由市国土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申报制度
(一)申报对象
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申报对象,原则上限于四都镇、上余镇、清湖镇、贺村镇、淤头镇、新塘边镇、峡口镇等7个镇。
(二)申报原则
1.符合浙政办发〔20*〕12号和浙土资办〔20*〕74号文件要求、原则及条件;
2.遵循工业平台开发时序,有利用于整体、连片开发;
3.保证重点,优先满足中部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
4.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一个乡镇原则上修改一次。
(三)申报事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由土地所在镇向市政府书面请示。中部工业区、*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应先与土地所在镇政府衔接。
2.申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须附具市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出具的规划修改地块不涉及违法用地证明。涉及违法用地的,必须由市国土局依法作出处理,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确认。
3.涉及一般农田、预留规划指标申请局部修改的,须附具市农业局出具的不占用标准农田证明。
4.各申报对象及*经济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或近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计划报请市政府,转由市国土局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工业平台开发主体与职能部门工作互通制度
(一)互通内容
1.工业平台下年度道路、给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2.工业平台下年度融资需求;
3.相关职能部门可将工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下年度工作计划及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的信息;
4.金融机构可为工业平台开展信贷服务的信息。
第1项、第2项信息由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提供,第3项、第4项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二)互通方式
1.各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根据开发建设要求,将下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于当年的9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园区办。
2.市园区办按照保重点、可纳入的原则,对各工业平台报送计划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可纳入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意见,于当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3.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信息后,在研究下年度工作计划时,要予以重点考虑。对可纳入部门下年度重点工作及可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于当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园区办。期间发生新情况,要及时通报信息。
4.市园区办综合双方互通的信息,结合全市工业平台下年度开发建设重点,提出要求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意见,并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单位进行论证,形成初步意见,于当年的11月10日前上报市政府。
5.初步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府办以书面形式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平台开发主体及金融机构。同时,由市发改局优先将项目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将项目纳入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建设经费;金融机构要主动提供服务,对工业平台融资需求优先安排;相关平台开发主体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人民满意工商所”事迹申报材料三
工商所地处城区,辖区内共有8个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11个摊区。全所共有干部职工27名,其中党员12名。面对着人员少、辖区广、任务重的实际情况,该所干部职工没有怨言,齐心协力,克服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连年被市、县工商局评为先进工商所,也曾获市工商系统“十佳”工商所、省工商系统“百佳工商所”和共青团省委及共青团市委“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的殊荣;先后被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以及市工商局授予先进单位、先进集体。面对荣誉,该所没有自满,也没有停止不前,而是将此作为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所”,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动力,并从本所实际出发,始终以“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争创一流”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打硬仗和群众称赞的职工队伍放在首位,在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所”工作中谱写出了新的篇章。
思想换位清风来
为了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所”,提高“红盾倾情发展,卫士护航远行”的工商服务品牌,该所从培养和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和意识着手,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展开了“假如我是经营者,假如我是办事人”的大讨论,通过思想换位,干部职工将心比心,提高了“当公仆”、“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自觉性。首先是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在工商所办公楼醒目处设置了公示牌,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进行了公示,开辟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免费为下岗职工办理营业执照,三年内免收工商规费。其次是推行承诺服务机制:一是在市场内悬挂了“凡在市场内买到瘟、病死猪肉,由工商部门代为索赔”、“经检验、检疫合格上市的猪肉请放心使用”等横幅;二是在市场内张贴“我严格把关,你放心消费”等宣传标语;特别是“代为索赔”的承诺,在全市工商系统属首举。三是实行“阳光作业:一是通过公开栏、告示牌等形式将办事的依据、程(来源:文秘站 )序、标准及结果进行公开;二是设立举报箱,请当事人和群众对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廉洁情况、办事水平以及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三是执行上班着装制:上班时间必须着工商制服,在进行行政执法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四是实行处罚公示制,对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示,增加执法的透明度;五是聘请党政、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作为服务监督员,增加执法的透明度。这些工作的开展,拉近了工商所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工商干部成了群众的贴心人。真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争创满意尽全力
为了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所”,该所竭尽全力,狠下功夫,在严格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同时,进行了人力资源的重新整合,让每位干部职工都能人尽其能,为满意工程添砖加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真真切切为人民办实事。针对枇杷、草莓、葡萄等水果无固定销售场所的实际困难,该所组织人员到本县水果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研讨,了解,制定了帮扶计划,专门开辟了农民水果销售场地,解决了农民销售水果难的问题,广大果农十分满意。
为保护群众利益,该所一是充分发挥12315网络化建设作用,保障12315网络平台的畅通,在辖区设信息联络员20名,按照“承诺社会,促诚信;树立品牌,促发展”的原则,对商品备案共选定了3000户;二是加大12315维权宣传力度,提高了公民维权意识。开展了12315进校园、进社区,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发放了“青少年维权卡”;三是深化“食品肉放心工程”,在各农贸市场悬挂了“凡买到病死猪肉找工商所索赔”等横幅。对肉类食品建立了进销台帐,经营户与市场办公室签订了承诺书,保证了肉类食品的放心消费。另外利用“12315”投诉举报电话,加大了打假维权力度,通过努力,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工商所处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呼声也不断的提高。
执法为民情满怀
在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所”工作中,该所坚持“四制二查”制,在不断完善经济户口和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同时,加大了各类专项检查的力度。在开展“护农专项>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农业机械。在对放心肉食品的专项检查中,查源头,堵缺口,让注水肉及瘟、病、死、母猪肉及注水牛肉没有市场,并加大了查处假冒伪劣的力度。
总之,该所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同时,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扎扎实实行动,认真履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曲曲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颂歌。
一、创建目标
以第一批创成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积极开展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在2015年基本建立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努力做到便利化服务、制度化安排、长效化推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文体广新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编办、统计局、工商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房管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新局,文体广新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分工
(一)县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由县文体广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创建指标共有60条,其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各部门、单位整理、提供材料工作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县示范区建设工作机构成立的文件;政府出台的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文件。
县编办:体育系统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数统计和证明材料。
县统计局:全县2014年常住人口数;县行政村(社区)总数和最新名录;县乡镇总数和最新名录;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增加值数据;2014年全县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及其在体育产业增加值中的比重;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营业收入统计数据;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率数据。
县工商局:全县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企业数量及证明材料。
县人社局:全县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事业单位数量和证明材料。
县民政局:全县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证明材料;全县2A级及以上体育社团数量、名录及证明文件;全县体育社团总数、名录及证明文件。
县卫生局:全县登记注册的采用运动疗法进行康复治疗的运动康复机构数量及名录;2014年接受医院运动治疗的就诊人次统计数据。
县规划局、县房管局、县住建局:新建小区健身场地面积建设标准与办法等文件;健身步道资料:提供大道、北河公园、运河路运河绿化带、画川路河边绿化带、花庄小区健身主题公园的设计方案、公里数证明材料。
县财政局:县2014年财政总预算额和证明材料。
县教育局:全县学校总数和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数,及相关证明资料;2014年度全县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的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比例。
县残联:2014年度开展县级及以上特殊人群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全县登记注册的采用运动疗法进行康复治疗的运动康复机构数量及名录;2014年全县接受运动疗法的特殊人群人次统计数据。
县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刊播本县公共体育服务宣传专栏资料证明,与体育部门的合作协议。
县文体广新局:健身步道图片;“新四个一工程”设计方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有“三室一场一路径”体育中心的乡镇名录和总数。名录中标明拥有场地类型;具有“两室一场一路径”的行政村(社区)名录和总数。名录中标明拥有场地类型;2014年承办省级及以上竞技体育赛事的秩序册;2014年承办省级及以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2014年开展的500人以上规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2014年度开展市级及以上特殊人群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晨晚练健身站点数量及名录。名录包括站点名称、活动地点、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站点人数;2014年接受体质测定并上传体质测试数据的人数。(体质测试数据管理网站数据上传截图);当地公共体育服务网站域名统计表、网站维护经费下拨凭据和网站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证明;开发的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应用软件证明材料;2014年规模超百人的健身讲座和培训的通知、方案和参加人员名单;2014年、2015年用于公共体育服务的财政资金预算文件和2014年公共体育服务经费决算数据;2014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公共体育服务的资金总量和证明材料;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企业单位数量及证明材料;负责县级体育类指标值的测算、数据整理和所有指标申报材料的汇总。
四、时间安排
1月10日-1月31日,相关部门按照创建任务分工,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月31日前报县文体广新局群体科。
1月24日,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
2月3日,将县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进行审核。
2月10日,市体育局向省体育局申报创建市级和县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并报送相关材料。
3月,省命名第一批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4月,参加市总结第一批创建成功县(市、区)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按照市体育局创建要求和步骤未创建成功的县(市、区)进行拾遗补缺,准备开展第二次创建工作。
一、实施原则
按照“依法行政、特事特办、提高效率、权责结合”的原则,及时联合审批,快速办结,定期督察。
二、实施范围
市级审批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城建、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项目。
三、实施部门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设立项目受理台,统一受理工业、城建、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项目报批业务,组织相关单位,实施联合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消防)、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局等18个单位为联合审批成员单位。涉及市直其他部门和魏都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其全程参与联审。
四、联审方式
(一)统一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项目受理台,统一受理重点项目报批业务。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合审批会,联审会议通过后进审程序,并以抄告形式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批。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的审批须知和表格,并做好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同步审批。相关审批部门应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对其申请审批事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对需省及省以上审批的事项,由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并抄告牵头部门。
(三)限时办结。相关审批部门应从牵头部门抄告之日起,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完成审批或上报工作,并在抄告单回执上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并反馈给牵头部门。对需要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由申请人按期整改完毕。
五、联审流程及责任分工
(一)工业、城建项目审批流程及责任分工
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联合审批会议,并根据审批意见,形成会议纪要。需要实地勘查时,组织联合勘查,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联合审批完毕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将审批手续或结论送至项目建设单位。
1.立项规划选址审批阶段。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批事项主要是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和投资项目核准批复。
2.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审批事项主要是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3.施工图审查审批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审批事项主要是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劳动安全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核等。
4.招标报建施工许可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审批事项主要是工程报建、招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
(二)农业、服务业项目审批流程及责任分工
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消防)、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等单位为联审部门。
程序:牵头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在办理业务名称登记后,依据事项性质确定前置审批部门,并将抄告相关前置审批部门。需联合勘查的,由牵头部门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联审部门在接到牵头部门前置审批抄告单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核决定,告知申请人,并向牵头部门送回前置审批抄告单回执。牵头部门在汇总各联审部门的审批意见及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后作出审批决定。
若有联审部门不予审批,牵头部门应将该审批部门出具的不予审批的意见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并同时书面通报相关审批部门。
若遇到重大项目或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城建项目等审批业务的,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协助办理城建项目审批,积极为申请人提供方便。
(三)相关收费事宜
工业、城建、农业、服务业项目联合审批中需缴费的,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窗口缴纳,相关部门在核定标准时,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办理减、免或缓交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程序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印制工业、城建、农业、服务业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图和办事须知,对外公开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内容一并进行公开。
(二)分工协作。各审批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定相应的联系渠道和方法,并在部门内部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审批事项办结后,应告知当事人下一个环节的审批部门和所需材料,保证审批有序运行。
(三)服务承诺。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时限办理审批事项,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企业联系,跟踪服务。
第一条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规范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的评价和管理,保证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提高我省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是指产品质量处于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顾客满意程度高,由本省企业生产,经广东省农业名牌带动战略委员会确认的农业投入品、农林牧渔的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农业类产品。
第三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市场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坚持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加强监督,保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的科学、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评价工作由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下同)负责,在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海洋与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和专家组成,办事机构设在省农业厅。负责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拟订、修改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负责对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海洋与渔业产品、林业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农业投入品等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委员会的组织下,依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具体开展评价工作,并向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
第七条各地级以上市(简称市,下同)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推动、引导和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简称企业,下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信誉度为A级以上,申报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具地方特色和发展前景;
(二)企业有固定的生产基地,产品正式批量生产三年以上,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识的包装和明确的执行标准(达省级标准以上的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具有对产地环境、产品原料和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报告;
(三)产品由本省企业生产,质量稳定,产品实物质量处于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或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四)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产品年产量、年销售额、成本利润率、利税率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五)企业具有较高的计量检测保证能力;
(六)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出口商品索赔事件;
(七)企业产品向社会实行质量承诺,顾客满意程度高。
第九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优先推荐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一)已获采用国际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
(二)已获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的产品;
(三)企业已按GB/19000—ISO9000标准或HACCP建立起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其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所覆盖的企业的产品;
(四)近三年内获得“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或地级以上市“名优农产品”称号的产品;
(五)已建立较完善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究开发中心,产品开发能力居省内同行前列的企业的产品。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一)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的产品;
(二)已实行证书或登记管理,但未获证书或未登记的产品;
(三)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被索赔的产品;
(四)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产品;
(五)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能源或其他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产品。
第四章评价指标
第十一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原则是以产品的质量安全、市场认可、规模效益和发展前景为重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
第十二条质量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产品的卫生安全水平、产品质量水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等;市场认可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品牌知名度、顾客满意度等;规模效益评价的主要内容有生产规模、产量、年销售额、成本利润率、实现利税等;发展前景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产品的科技含量、特色和比较优势等。
第十三条不同产品的评价细则、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指标的确定及其权重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方法等,委托各方面有关专家制定,由委员会审查确定。
第五章申报和评价程序
第十四条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评审年度的第一季度内由委员会公布开展评价工作及受理申报的开始和截止日期。
第十五条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要求,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检验报告,按规定期限分产品类别报本区域地级市农业、畜牧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属有效检验报告:
(一)国家或省级专项抽查检验报告;
(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组织的部级质量抽查检验报告;
(三)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四)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
第十六条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组织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统一将符合条件的报送委员会。如果申报企业确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审核单位应在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第十七条委员会汇总各地的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分类,并将初审材料分送各有关专业委员会。
第十八条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的评价细则、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建议名单。
第十九条委员会将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名单汇总整理,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将确定后的初选名单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在60天内征求社会意见。
第二十条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初选名单再次提交委员会审议确定。对获选产品,由委员会授予“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向社会公布本期“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单。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代表本省农业产品最高质量荣誉,除按本办法规定开展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外,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活动。
各级政府应对当地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生产企业在区域开发、基地建设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并在出口信用保险、境外投资、出口检验检疫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在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品种、质量、生产面积等范围内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等使用统一规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标志,但必须注明标志使用的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在有效期内,自动列入省“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名优产品范围。
第二十四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经营企业应加强质量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维护农业名牌产品的信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委员会核实、批准,撤销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并收回证书和奖牌:
(一)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反映强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索赔的;
(二)省和国家产品质量抽查一年内有一次不合格的;
(三)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称号的;
(四)转借、转让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证书和标志,扩大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范围的。
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的六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重新办理复审。
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标志属质量标志。标志只能在被认定的品种、规格和基地范围内使用。未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产品,不得伪造、冒用其标志;被撤销称号和超过有效期未获复审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标志。
第二十七条参与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的有关机构(包括检测机构)和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价。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由委员会取消其评价工作资格。因、、循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委员会确定初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书面通知未被选定的申报企业。申报企业对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不满,认为严重违反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应在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期间(60天内),向委员会提出异议(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委员会应在接到异议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九条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不定期对本辖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质量安全和标志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组织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标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