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5 08:18: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律师培训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7早已结束,2018年度已然开始。回顾过去的一年,我感慨万千,我从公安转行四年了,律师工作也整整干了四年,四年下来,本人深深体会到律师这条道路的艰辛,更不敢说自己学艺已成。为了更好地做好下一年的工作,现对过去一年律师工作做一下总结,我认为,只有更好地总结过去,才能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以便指导下一年的律师工作,因为我认为总结永远比学习更重要。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本人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各类论坛、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这一年里我所办理案件的数量上明显增多了,案件类型上也有所丰富。全年共办理民事案件30余件,刑事辩护10余件,法律咨询70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针对普通民、刑事案件,我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四、培训学习方面。每年省市律师协都会为律师组织各种各样的培训,培训有网上培训、现场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民、商事方面的,也多次参加省律协组织的现场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我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五、存在的不足。我觉得工作就是一个镜子,他会给我们一个反射。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如果你今天不认真工作,那么明天你将会努力找工作。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认真对待,它给了我们尊严,给了我们脸面,更何况我们所从事的每一件事都会关乎到当事人经济利益、人身权益甚至是生命的得与失、增与减。我常会自问,我是否做到了。所以我会经常反思自己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发现过去一年中,我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首先,工作细致程度有待提高。尽管案件办理相对多了,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现在证据审查及文书书写方面还是存在不够细致的地方,没有做到精益求精。另外,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有时候不能很好地拿捏到位;其次,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对于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熟悉程度还是不够,不能做到有问必答,烂熟于心的程度。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要求我们律师也必须及时更新我们的知识,这样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再次,业务结构不合理。虽然今年我的业务创收也还可以,但是仔细分析下来,我存在的问题是我所有创收均来自诉讼案件,没有一个非诉方面的。因为业务结构不合理,我们会随时面临断炊的可能,这一点我的感触特别深。
回顾2017,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更多的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主要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三保”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思路,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法律服务工作
在律师服务 (二)法律援助工作 (三)人民调解和基层工作 (四)监狱劳教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下大气力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继续按照年度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部署,把服务“三保”作为硬任务、硬指标、硬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要求是:围绕大局尽职能,转变作风强服务,省厅考核保先进,行
风评议提位次。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以“法治城市”创建为载体深化普法工作。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启动、高标准运作,确保“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多出经验、形成特色。
(二)以“大排查”为主线推进人民调解和基层工作。要及时安排、精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抓好第五批国债司法所建设及两所整顿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
(三)以律师协会换届为契机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协会和律师管理科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尊重民意、严格程序,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对律师队伍乃至整个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优化执业环境。
(四)以安全“四无”为目标加强狱所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排查、应急演练和责任追究,加强监所基础设施、安全警戒设施和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物品的管理,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一、以案件为抓手,加强新法过渡的调研
针对新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修改内容多,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影响较大的情况,我院侦监部门在年初即拟定贯彻实施新法方案,决定从转变和更新传统的司法理念入手,提高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在办案实践中加强调研,打破固有的工作模式,严格依新法办案,建立并完善侦查监督机制。
新法施行后,侦查监督部门以干警个人学习为主,结合办案实际进行分析,注重发现适用新法中的问题,为机制建设总结、积累办案经验。为解决办案人对如何准确把握逮捕条件标准的疑问,深入分析案件不捕率大幅上升的原因,我们对不捕案件形成了逐案讨论、定期审核的调研模式;为了寻求新法适用后侦查监督环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新的工作模式,我们定期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商,依据阶段性案件分析统一对新法的理解和执法尺度,以期达成共识,更好的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对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的新要求,我们注重与律师之间的联系和交流,通过走访、邀请律师召开座谈的形式,就与律师建立何种及时的沟通方式、如何确保沟通方式合法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倾听律师的建议和意见。在调整适用新法过程中,干警普遍感觉在有限的时间里要把新法理解透彻同时又加以应用好确实不易,对部分案件应如何处理、部分新法赋予侦监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何履行目前仍存在疑惑,遇到的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但也总结了部分好的经验做法。
二、以培训为形式,推进新法的适用
为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提高侦查监督能力,我们就新刑诉法内容对全体侦监干警举办了培训,以全员参讲的形式,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及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
培训注重对修改后刑诉法的立法精神、法条规定和法律适用的理解把握,以新刑事诉讼法为核心,涵盖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内容,紧紧围绕侦查监督工作进行梳理,以审查批捕工作、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特别程序(包括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文书规范等为内容,展开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探讨,同时提出了在贯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逮捕条件在审查逮捕工作中的把握是培训中讨论的热点之一。修改后刑诉法把“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逮捕条件细化为五种情形,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为判断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办案人均在新法实施后的实践中认识到,在对案件事实证据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的同时,对于社会危险性条件的把握,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但在办理实际案件中,如何证明以上事实、准确把握执法标准,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结合起来,并如何较好的完成新旧两法的过渡仍然是未来工作的难点和应当立即着手研究的课题。通过研讨,大家在会上达成共识:1、要转变“够罪即捕”到“必要逮捕”的逮捕理念;2、要加强对逮捕必要性条件的研究论证,从打击犯罪和保障合法权益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的角度出发,保证逮捕措施的适度适用;3、要加强对逮捕必要性条件的证明机制,强化证据意识,围绕逮捕必要性条件的待证事实规范制定证据标准,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严格审查把关,保证逮捕措施的准确适用;4、要重视不捕说理机制,增强不捕认同度,坚持向公安机关书面发出不捕案件《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通知书》,尝试向被害人书面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告知书》,将不捕释法说理向化解矛盾延伸,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转变人民群众对逮捕措施的认识。
制定适用新法执法规范是培训的另一重点。经过深入研讨,我们就当事人和解的刑事案件中和解协议书的内容予以规范,对审查逮捕及不捕相关文书等制定模板,初步拟定的相应规范内容,对未来如何开展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以机制建设为核心,深化新法的贯彻实施
经过一季度的工作实践并结合座谈研讨中解决的问题,我们初步建立起一系列工作机制,保障新刑诉法的深入贯彻落实。
(一)听取律师意见机制
为了适应刑诉法对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的新要求,我们走访律师,倾听律师的意见和建议,调整和完善已经建立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转变观念,真正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正确处理保障人权与惩治犯罪的关系,充分认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积极作用,与律师加强交流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建立审查批捕过程中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机制,搭建人权保障平台:1、建立律师联系制度,为审查批捕工作奠定信息反馈与相互协作的良好基础;2、建立与公安机关间逐案双向通报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审查逮捕时,就犯罪嫌疑人是否聘请律师的情况进行特别通报,对犯罪嫌疑人已聘请律师的案件,要将律师会见函及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材料随案卷同时报送。同时对在审查批捕阶段聘请委托律师的案件,侦监部门亦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3、会同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建立审查批捕案件双向联合办案制度,为重点涉访案件的处理提供良好的平台,积极与律师沟通,充分发挥律师在检察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律师的配合协助下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理性对待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检察机关的不理解、不信任,消除上访隐患;4、建立“捕、辩、侦”三方会谈制度。办案人在审查案卷和律师意见书的过程中,发现案情重大,或事实、证据以及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疑点、难点,确需深入探讨的,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律师到检察机关座谈,形成对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重大事项共同把关的局面,有效保证案件质量。
(二)非法证据审查和排除机制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总结2010年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两个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设置了一整套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规定,我们从两方面将该规定落实于侦查监督工作实际。
1、注重讯问录音录像的应用。在获取了侦查机关非法取证的线索,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更加注重调取侦查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针对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后翻供,而客观证据单薄的案件,我们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的案件应当移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意见》,规定对于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的案件(暂定为毒资已不存在的犯罪案件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移送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或录像资料。
2、着眼预防非法证据的产生。鉴于审查逮捕期限较短,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对某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我们通过提前介入机制,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之前,参与到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中,从而监督、引导侦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证据的产生。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我们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初步建立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在明确侦监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审查途径、方式、审查的内容和标准等内容的基础上,设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前置程序,即要求办案人在审查批捕案件时,在审查意见中要另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意见,根据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可能性程度大小将案件评估分级,分成一级重点动态审查对象、一般审查对象、排除审查对象。在内部对审查对象归类备案的同时,向公安机关随案发出《羁押必要性跟踪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将案件的事实证据、情节、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等变化告知,一旦犯罪嫌疑人存在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犯罪情节轻微、获得被害人谅解,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便于侦监部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该程序做到了早评估、早审查,提高了审查效率,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该机制建立后,侦监部门先后审查了杨某、代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两案均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有符合《刑诉法》第79条逮捕条件的情形,但嫌疑人均认罪悔罪,且有赔偿意愿,仅是由于与被害人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共识,批捕阶段尚未达成和解协议,故我院在批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将两案定为一级重点动态审查对象,归类备案并向公安机关随案发出《羁押必要性跟踪函》。因为程序启动高效,跟踪及时,我们在双方达成和解的第一时间即依法启动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工作,认定对杨某、代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分别建议公安机关对二人变更强制措施,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另外,我院关于逮捕工作建立社会危险性“类型化”审查机制尚在摸索阶段,具体操作规范正在尝试制定之中,预计4月底之前即可完成,将为今后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明确和细致的依据。
与传统土建工程相比,钢结构工程的制作阶段具有工厂化制造、按体系发货、按体系交验的突出特点,与加工承揽合同极为相似,但钢结构构件是定制设计加工,除特定的钢结构工程外无法用于其他工程;钢结构安装阶段具有按体系进行安装、按体系交验的特点,故而钢结构工程天生节点明晰、连续、紧凑。钢结构工程合同约定和其后的履约节点管理密切相关,稍有不慎,即有可能丧失合同的加工节点控制优势,转为处于安装节点工期的劣势,出现合同约定不垫资而事实上垫资完成项目的情况。甚至不仅不盈利,反而因工期、构件返工等问题被扣款。还有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或者长期拖欠工程款,个别发包方索性不进行工程验收而直接使用未竣工工程。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建筑法规,即使双方有约定在先,承包方也很难直接申请法院对未验收工程进行拍卖以收回工程款。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工程评估及诉讼周期往往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诉讼结果暂且不说,仅诉讼成本加上应收款的利息,给钢结构企业带来的损失就是巨大的,其中又有业主的刁难、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使得诉讼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因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而决定停工时,又往往由于自身项目管理的节点失控,一味委曲求全而承诺招标方的苛刻合同条件,事到临头才发现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自己不利,不敢轻易停工,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分包钢结构安装工程时,也常会有分包方唆使安装队在工地闹事,迫使钢结构公司在未到节点支付时支付分包款。
上述问题常常会导致钢结构企业长期负债经营、应收款难以追回、提前不合理支付工程款等,在南方一些钢结构行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发生了由于上述问题致使钢结构企业倒闭的情况。
钢结构企业工程人员缺少合同管理知识,在工程管理上又可以直接表现为:
1、对投标报价不分析,仅仅按图纸进行预算和投标,当工程决算时追加的费用不被发包方认可,导致直接损失。
2、在合同签订时不认真进行风险预测和对策研究,只相信拉关系和所谓“君子协议”,当风险发生时无法解决。
3、在工程施工前只有技术交底,没有节点控制交底。导致项目管理人员只知道按图施工,不知道按项目节点控制施工,在工程变更和业主不按时付款时,仍然盲目苦干,对工程问题不能及时补救而造成直接损失。
4、不懂得充分利用合同进行索赔和反索赔,致使己方一再处于劣势。
5、在项目结束时对合同签订和实施不进行总结,只追求形式上的年签订合同数量和合同标的额,导致企业一再负债经营,最终被呆帐拖死。
为此,很多钢结构企业都聘请了律师,但是律师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并不适应现代钢结构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诉讼律师的定势思维,往往表现为动辄以诉讼威胁发包方,并不能迅速解决现实问题,反而使承包方和发包方矛盾激化,难以继续合作。实际上钢结构工程时间短、定制设计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只能靠工程节点控制化解,不可轻易诉讼,否则直接受损失方还是钢结构企业。其次,钢结构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法律部、商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财务部等共同协调完成的综合治理结果,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与各部门一般沟通很少,在没有统观全局的状态下,顾问仅对合同做是否形式上合法的审查并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各部门之间对合同履行进程的配合,要求部门人员不但具有本部门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识,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不能完成对上述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同样,土建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模式也不适合于钢结构工程。首先,从工期上比较: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一旦发生问题,承包方可以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与业主在工程节点上进行谈判,各部门只要各司其职一般不会出现大的纰漏。而钢结构项目速度快的特点,要求承包方必须将工程节点事先明确,一旦节点出现问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工程中各部门之间也需要密切沟通、迅速发应,如果有个别部门对工程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在其他部门要求协调时坐视不管,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其次,从损失控制上比较:土建工程双方争执不下时,承包方可以把水泥、沙石、钢筋等拉走用于其他项目,因此前期直接损失较少。钢结构工程由于是定制设计,制造完成的钢构件除在本工程中使用外,一般无法在其他钢结构工程中再次利用,钢结构成品即使从工地拉走了也只能报废。所以应尽量避免与发包方关系破裂,这就需要合同风险管理者具有很高的前瞻意识和风险控制技巧。
由此可知,要达到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的最佳效果,只有引进同时具备钢结构经验和法律专业的律师,指导监督商务、工程、财务等各部门进行商务谈判、签约、履约、按时收款,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使得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价格、质量向着最有利于承包方的目标实现,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早在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前,现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即担任当时全国最早的钢结构企业——杭萧钢构的法律顾问,自1995年至今,杭萧钢构在成为钢构行业的知名企业过程中,中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杭萧钢构一直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实践中,中喆律师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系统管理方法。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以后,钢结构企业顾问律师们逐步将杭萧钢构、山东杭萧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的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加以总结,并随国家法规和钢结构行业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现已经将该套法律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杭萧钢构及其下属的各子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钢结构合同管理法律解决方案主要内容为:
1、招投标管理投标方向的选择:商务部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场进行投标,避免由于市场饱和造成的投标恶性压价情况的发生。
招标方资信情况调查:包括工商调查及担保方面的调查,以保证招标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投标风险预测: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介绍,律师与技术、财务部门一道,通过工程预算进一步核实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资料情况、合同条件、工程环境等有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并对此作出风险预测和规避风险办法。
对标书的审核:根据招投标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指出标书中对我方有利和不利的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根据建设部标准合同及有关最新法律规定,律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作出一套切实保护企业钢结构工程利益的合同文本,包括钢结构制作合同文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文本、高层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文本、外协加工定做钢构件合同文本等。
在建设部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在专用条款上设计最大程度保护本企业利益的合同条款,并尽可能对标准合同文本不足的地方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
在业主要求与其签订业主拟定的合同文本情况下,对业主提供的文本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与商务部一道与业主方进行谈判,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在合同签订前,与工程部、商务部、综合计部、财务部、总经理实行集体负责制,分别对合同提出具体意见,就不同认识进行磋商和必要调整,并签字确认。
3、履约风险控制律师对合同工程节点和付款节点进行归纳,找出合同条款中存在履约风险的地方,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在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的同时,工程部安排律师对项目经理、商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合同履行风险交底,并出具书面的节点、风险及防范内容。
项目经理按照主要工程节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有关人员对工程节点资料进行收集,并将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律师。在发包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的工程节点文件时及时告知律师有关情况,以便律师提供相应工作预案。
财务部有关工程项目收款负责人,在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向项目经理和律师作出汇报并提供欠款情况简表,以作为工程部和律师发出催款和停工函的依据。
在发包方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拒绝进行决算、拖延验收时间时,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公司名义发出工程联系单、工作函、公司函、律师函,督促对方按合同约定履约。
协同工程部一道,决定对工程停工及复工,并及时发出书面停工、复工函。
根据合同约定,对发包方、监理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反索赔,对于业主违约在先或者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主张自己的权利。
协同商务部、工程部与欠款单位进行谈判,及时令发包方作出抵押、提供担保等。
必要时候对违约方进行诉讼。
4、诉讼风险控制及时协调清理企业件所欠的三角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尽最大可能将工程问题解决在非诉阶段。
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对己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
在时效内提出管辖异议,以达到在诉讼时间上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
在诉讼过程中搜集有利于己方的工程证据和对方违约的证据,以利在调解中取得优势。
准备意见,代表企业进行诉讼。
5、企业人员合同素质培训为顾问单位的商务、工程、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合同法方面的培训。并结合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就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提供指导性意见。
一、“转变”准则
现代的社会是“职业生存”的社会,除了极少数食利者,每个人成年以后都得辛勤工作几十年,成为以工作为核心的“职业人”。“职业人”最大的希望是能在一个持续发展盈利的单位不断积累经验、稳定提升收益。但要创造“永续发展”的工作平台,员工就得很快转变为“以执业发展为导向的职业人”。
同其他的经营实体一样,律师事务所的员工来自四面八方,经历各异:有从学校才毕业的,有换过很多工作单位的;有经历辉煌的,也有带着创业伤痕的。学校才毕业的员工要将“学生思路”转化为“工作思路”,积极实践,尽快使自己“社会化”,融入律师事务所;有过工作经历的员工要尽快忘掉旧习惯,形成新加盟的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新思维和新习惯,这些都叫“转变”。只有消除各种思维和行为习惯方面的差异,律师事务所的每个员工才能同心同德,共同创造全新的律师事务所文化,打造永续发展的品牌。
要完成“转变”,员工就必须把自己的原有的生活重心转化为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工作为中心,在每天的工作中理解和实践本律师事务所的目标准则和执业理念。
“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时间管理,理和律师事务所提倡员工每天从工作八小时外挤出一小时,从双休日挤出半天时间用于“转变”:用于适应律师事务所的思路,思考律所的文化,融合同事关系,提升执业能力。任何律所都不欢迎“居家男人(女人)”,这样的人每天都从工作时间内挤出一两个小时考虑居家问题,考虑装修房屋、娱乐休闲和家庭生活问题;一下班就急急忙忙地去实现这些“设计”:投入个人生活的小圈子、转商场、泡吧厅、访朋友。一句话,他们的生活是以“家庭为中心”,而不是以“职业为中心”,他们在“职业社会”不会有所成就。
二、“定位”准则
这一原则可以总结成十六个字:反复调整、发挥所长、找准定位、稳健发展。
1、反复调整
理和律师事务所提倡“轮岗制”,改变了传统用人的“纯静态模式”。因为是一个新创立的律师事务所,所以员工也是优化过的资源新组合。在新经济变动不居的大环境中,理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律所必须发复调整自己的定位,每个员工也得反复调整自己的定位。在调整过程中,律所的领导根据每个人的专长不断调整工作岗位,每个员工也不断自我调整。这是良性发展的矛盾解决过程,员工学会了主动,不再僵化地被动应对。每个人都开始主动适应,在动静组合中尽快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定位。
2、发挥所长
人有所长,也各有所短。理和律师所的原则是“舍短用长”。“长”的定义是特殊技能,是能迅速应用在工作中的特长,不能与本职工作结合的只能是“爱好”,不是“长”。“长”的幅度是“一丁点”,只要能比竞争者强一丁点,那就是自己的“长”。“理和”要积累员工的“众长”,“积小胜为大胜”,最后在律所之间的竞争中高出对手“一大截”(headandshoudersabove)。这就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发现自己的“长”,并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和发展自己的“长”。
3、找准定位
理和律师事务所实行一定范围内的“轮岗制”,目的就是提高每个员工个人的全方位的工作技能,使律所的岗位职责制更加扎实和丰满。律所会在轮岗中发现每个员工的长项;每个员工也要积极配合,主动发现和表现自己的长项,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创新,逐步定位。
4、稳健进步
“定位”后的下一步就是在既定的岗位上稳定发展。“稳健发展”是律所向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进军的指导原则,“稳健进步”则是律所对员工的相应要求。每个律师都要有长远目标,在定位清楚后逐步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实现稳定基础上的“稳健进步”。
三、“发展”准则
律所要发展壮大,每个员工也要发展成长。员工的“发展”原则总结为:立志发展、学习创新、目标明确、协同进步。
1、立志发展
“人无志不立”,每个律师事务所成员要积极有为、奋发向上。律所都不欢迎“享乐主义者”,也不希望自己的员工发展成只会被动评价和消极选择却没有创新能力的经典“小资”。
2、“学习创新”
对个人而言,发展的准确含义是“学习创新”。在这里,“学习”的内容是“技能”,而不是“知识”。律师事务所不是法学院,律师也不是研究生,所以每个员工都应该积极工作,在工作中锻炼执业技能,在每个细节上追求完美和卓越。
“创新”指的是“业务创新”,以“能够赢得经济利益”为目标,只有为律所和个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创新才是“发展原则”指导下的创新,此外不叫创新,叫“流行”。
创新的基础是“岗位创新”,在每个业务环节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案卷整理工作为例,它是律师创新业务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平台,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经验,国内和国际也大异其趣,到底什么样的案卷整理方法才能既符合律师工作的职业特色又能满足中国当事人的需求呢?经过多年实践,理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出了“四分法”,将每个案卷分成四大部分:相关法律汇编、涉案事实、律师工作记录、律师工作结果,这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创新。
律师的学习创新首先体现在执业能力方面,其次是人生态度。每个律师都要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产生新的世界观和行为规则,再不断重复新的行为规则,形成新习惯,然后用新习惯创造新命运。学习创新的具体方法是就近取则,向身边优秀的律师学习,向行业内的精英人物学习。
3、目标明确
定位明确才能目标明确,只有近期工作“定位”清楚,成为“大律师”的目标才不是空中楼阁。在美国,“大律师”的成长包括五个阶段:实习生(trainee,指没有拿到律师资格证书的员工)、实习律师(paralegal)、执业律师(associate)、合伙人(partner)、大律师。在每个阶段,员工都会受到不同的职业定位培训,所以美国的律师都能认清发展目标,快速成长。律所的每个成员目标清楚,工作效率才能转化为利润率,个人和单位才能同步发展。
4、协同进步
个人发展要与律所的发展同步,不能跟上队伍的员工只能被淘汰。在失败的企业中,个人与单位发展不同步的情形大量存在;成功企业的领导与员工则都能“与时俱进”,跟上企业的发展步伐。
中国的律师行业是一个业务非常集中的“准垄断”行业,巨额标的法律业务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巨型律师事务所手里。
总结,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律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范文,望能帮助到大家!
律所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辞旧迎新又一年,在贵公司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们完成了____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在这一年间,贵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防范。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更好地为贵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规范管理及风险防范,现将过去一年以来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正、反面及建议进行总结如下:
一、从我所律师在____年11月27日起至____年11月26日的顾问服务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并取得的了较好的效果:
1、帮助公司整理、制定《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了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分明,业务井然有序;积极发挥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2、严格审查、制定公司各类合同,通过拟定《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和解协议书》、《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等及及时审查、修改公司即将签订的各类合同,使贵公司完善了公司的合同管理,预防了风险发生,至目前止未出现任何因合同约定不清、违约等合同纠纷。我认为公司在预防纠纷的发生上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以后合同的进一步履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积极参加公司的日常工作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处理。预防了一些突发状况的发生,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稳步有序。
4、协助贵公司高层赴贵州省,丽江等地对购买设备及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在拟定合同时将贵公司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在条款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以后面临风险的救济途径,使公司不会被陷入困境。发现了问题及时言正的向贵公司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使得贵公司在决择时有了更充分的考虑,使此次投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也取得了更多的主动权。
5、参与贵公司的股权收购商业谈判,分析在可能存在的潜在商业风险,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及时加以正确的处理,积极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6、对贵公司的应收账款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针对久拖不还的客户及时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进行追讨,向对方阐明利害关系,力争让对方尽快支付拖欠公司的款项。
7、妥善处理贵公司与。。。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通过我们的诉讼技巧,避免了诉讼的发生,为公司争取了利益化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纠纷的纠缠。
8、积极处理贵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对话,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好,程度的使公司资金尽快的回笼。
在____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律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____年度的法律服务,能清晰的看到通过我们律师多角度、全方位的努力工作,贵公司无论是经营管理环境、模式,抑或是公司的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而且从风险防范和控制角度看,通过我们律师的顾问服务,____年度,我们的工作都有效地实现了贵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总目标,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二、当然,在____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中,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具体有如下问题:
1、工作积极性仍需加强,贵公司与我所建立常年法律关系后,我所由陶应强律师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有时是被动服务,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是贵公司领导在工作中发现的,然而贵公司领导不一定熟知整个公司的法律制度,其中许多隐性的问题未能发现,可能就是潜在的风险,这点律师服务不到位,不深入。顾问的目的就在于发现潜在、隐性的问题,进而通过律师专业的知识预以防范,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顾问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深入。顾问律师虽然起草了《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但由于律师未跟进合同的履行、实施,就算是一份好的合同但如果细节注意不够,仍然会产生纠争。贵公司的相关合同签订后由于都是非专业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应注意的事项和收集的信息可能不到位,可能达不到法律上的证据形式和效力的结果,这可能产生隐性的纠纷,以后律师应加强监督的力度。
3、贵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但在____年的顾问服务中,律师未对公司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这是一个大的方面,应当深入与领导层的沟通,加强对公司的治理。在财务上律师己未参与任何工作,或许存在与法律规定不一直之处。
三、通过____年的服务过程我们看到了公司在以下方面需加强和完善,特提建意如下:
1、贵公司应注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的权利、义务。
据本律师所知贵公司仅四名股东。虽然如此,但形式上的如法定的每年必须召开一次股东会、董事会,对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应当备案,便于审计或重大事项有据可查。
2、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原则,有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原则是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另根据《公司法》第167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律师建议:每年由执行董事制定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议,将提取10%以后的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明确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做到资产与注册资金相对一致即可。若股东长期不分配利润,将导致本属股东个人可分取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一旦出现赔偿、解散、破产等情形,势必将本来可以属股东分走的财产,归入了公司,最终为公司承担了不必要的债务。
3、加强财会会计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第165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202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203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律师建议财经制定是公司的核心,不仅在聘用相应人员上而且在制度上应严格规范操劳作,一旦违规作帐,作帐外帐将可能产生行政处罚的责任。
4、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法律意识的培训。
员工的素质和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实力、规模及发展。员工是公司的组成部份,留住人才是公司仍以发展的前提和保证,由于有些员工不懂劳动法规,可能随时流动。本律师建议:首先,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对员工严格要求,在外界表现出贵公司是一个纪律严明、做事严简、有文化、有修养的正规大公司,以便提升公司的整体能力,以求在市场经济中更具竞争力;其次,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以便员工能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合法,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最终达到让员工与公司溶为一体,以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让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最后,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加强业务的培训,让员工明白自己不仅在贵公司获得发展,赚取金钱,还能提升自己,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5、贵公司的发展速度快,可能会涉及到扩大规模,转移投资,收购等情况。
若贵公司在作上述重大决策时,应该先进行调研,如政府的政策、规划、发展方向,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及交通、市场行情、产业投向、民俗风情等等方面。调研的结果将影响投资的成败。
6、贵公司在房屋、场地租赁、职工保险、车险保险等方面也应予重视。
以上系本律师为贵公司服务一年的成果、不足和建议。对于工作中的不足,在此仅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员工表示歉意!若贵公司仍愿聘请我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我们将继续保持好的顾问工作传统,并组成专业的律师顾问团,在总结不足、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基础上深化服务,以求全方面、精、准、细的为贵公司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深入开展顾问服务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及方式见顾问工作方案和年度顾问工作规划、工作总体目标。我们将再次向贵公司作出慎重的承诺:“以我们的专业服务,为您提供专业的风险防控!”
律所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江西____律师事务所在____年7月15日与______分公司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律所指派本律师负责贵单位具体法律顾问工作。光阴荏苒,时间已过去一年。现对这一年来的工作作个总结,以期双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进。
一、提供法律咨询,分析企业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有句谚语“法律如空气一样,无所不在。” __x__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历史较久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又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特种行业。因此,在资产、人员、经营方式、内部管理上,更要求审慎处理每一件企业事务。本律师通过电话或亲临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
二、全程介入公司资产购置、处理等重大企业事务。
随着公司经营方针、策略的变化,需要购置合乎规划的民营油站,出售闲置的自有油站。这涉及到资产数额、产权过户,防范交易风险等问题。本律师对经济合同全面审查修订。另外,对一起违规给大客户佣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纠正。
三、利用自身优势,企业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律师作为多年的社会律师,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善与法官司沟通,熟悉诉讼技巧,努力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对一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油站产权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取得了预期结果。现另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院审中。
四、对下一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计划与展望。
双方人员多来往,交流信息,加强沟通。有涉及企业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本律师将通知公司,建议组织学习。必要时,本律师将会商安排时间,集体授课学习、探讨。公司方面,对经营方针政策、重大管理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变化,经济合同,将相关文件复制本律师,给予审查。
律所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法律顾问工作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孝南建设的重要助力。今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四位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下,孝南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中选聘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区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共计5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二是积极为发展经济服务。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9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起草章程复函4次,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30余次,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在专业服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参与行政应诉,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在我区首次行政复议委员会上,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结合案情,深入剖析,最终促进了黄某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同时缺乏激励机制,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区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多年,虽然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应进一步扩大,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本人2018至2019年执业期间,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律师的社会新发展方面的培训。执业期间认真工作,遵守执业道德,无违纪现象发生。执业前几年是律师执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因为只有在这段时间内,才会得到前辈律师循循善诱的教导,和社会经验的重要积累。几年的执业经历是学习、是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律师的执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是最重要的修炼,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更严重的是影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所以说,不见得是件坏事,一边多积累些经验,直接一点的说就是“早犯错比晚犯错好”。在之前执业的实践中有很多的心得和感受,适时的总结回顾,对于以后的执业工作也会大有裨益,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经过几年的经验和操作,将学校教育中所缺乏的具体实践知识深深的补足,此外,理论学习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必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碰到当事人咨询,但因自己法律水平不够,无法解答,岂不尴尬?
二、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三、了解案件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必须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力争做到于法有据。 因为在处理具体的案件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坚持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
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等。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我认为综合素 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而且这些综合能力,完全可以通过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完善。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经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五、通过在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包括国有企业、互联网公司、 投资公司、影视公司等等,通过深入接触不同类型的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类型,增加了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在互联网融资、房地产企业法律事项、影视版权交易、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交易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几年的努力,用心、专业的服务深得客户信任,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对于法律事务与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企业前期开发部分等等企业下属相关部门的结合和加强沟通,将法律服务与法律与各专业结合的事项上增加了实务经验。企业的法律服务是综合性质的,业务类型包括诉讼与非诉,还有风险控制等等。通过专业上的帮助,和用心的思考,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也完成了个人事业上的自我实现,更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多的热爱和理解。同时也希望继续增加经验。
综上所述,我认为作为一个逐渐积累丰富执业经历的法律工作者,要想通往成功的彼岸,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也还有很多的辛酸需要品尝。 在执业的道路中,深感保持持续的学习能力是律师最关键的能力,无论是法律专业还是和案件结合的其他行业专业知识,保持学习能力,是律师执业的要义。随着执业律师的人数增加,律师这一行业在法治地位愈来愈为更多人所重视的今天,律师这一职业势必将会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
鉴于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会期未定,部门年度会议推迟举行,为及时启动今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现对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作如下预安排。
一、围绕“三创一办”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及时安排、部署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普法自查、总结和迎接全国、全省检查验收各项迎检工作。
二、各区、市、县司法局结合实际,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的意见(方案),并力争上半年启动创建活动,为法治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三、落实首要标准,加强场所管理,进一步完善劳教、强戒人员分类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力争实现“四无”目标,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以三江培训推介站为载体,认真抓好劳教、强戒人员的就业培训,努力提高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适应能力。
四、加强法律服务监管,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扎实抓好律师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围绕“三创一办”、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接待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五、围绕《市人民调解条例》的施行,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认真开展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市委政法委的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联调工作优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环境。
六、认真做好一至二个乡(办)“五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摸排,为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七、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积极拓展法律援助范围,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全面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强化案件监督协调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八、结合“三创一办”,加强精神文明和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执行力。
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狠抓政风、警风、行风建设,遵章守纪、清正廉洁,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纪律保障。
十、按照条例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领导接访等工作制度,认真解决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
为了使我县的安置帮教工作有个新的起色,今年我局重点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下发2010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工作重点,对今年的工作予以了全面的布置。
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调整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这项工作的各方协调,形成帮教工作网络,同时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
三是创新帮教机制,拓展安置渠道,认真做好回籍人员的来信来防工作,确实帮助解决了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是根据市司法局的通知精神,今年四、五间我局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对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逐个逐个的摸清了他们的基本情况,基本掌握了他们的原籍住址和现在住址,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打下了有利的基础。经摸查,近三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487人。在掌握了他们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各乡镇都采取了帮教措施,与他们签订帮教协议,开展了“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子等活动。
五是继续做好与监狱劳改部门及看守所、拘役所的互动机制,要求他们尽量详细填发“两劳”回籍人员通知书。
六是进一步完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丁江镇机砖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尽力帮助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近年来协调林业、法院部门解决了他们林业占地资金货款,法院裁决等问题,从而有效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五、认真落实县委政法委关于落实警务进村干警下访的精神,加强矛盾排查纠纷调处的力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
六、加大对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的监管力度。为了规范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的执业市场。县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县公证处,荟萃律师事务所,吉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职业道德和财务管理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我县的法律服务水平。
七、发挥各方力量,加大综治宣传和调研力度。为了认真落实综治宣传和调研力度,我局将报送综治信息、调研文章列入了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内容,并对有了突出成绩人员给予一不定期的精神和物资奖励。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领导责任,加强本系统各部门责任管理
为了增强本系统各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责任感,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对本系统各部门签订了综治责任状,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的责任制度,确保了综治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针对调整领导分工和干部工作的变动情况,我局及时对县局综治办作了调整,确保了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FORP律师事务所作业流程管理平台经济版,包括作业流程管理、律师知识管理、律师个人工作平台、人力资源管理四大模块。
作业流程管理
该模块包括询单过程、谈单过程、作业过程、结案过程。这四大工作过程是对案件的动态管理。在动态管理中,工作过程之间首先是一种前后衔接的关系。在FORP系统中,很好地实现了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的结合。
律师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的核心是业务管理。FORP把律师业务模块细分为法律文书管理、经典案例、司法动态、法律文书范本、法律无头文书管理和工作日志管理,并都设置了强大的多维度的搜索查询功能和严格的查看编辑权限。
律师个人工作平台
通过规章制度、入职指南、新闻动态等为律师提供知识学习的来源,通过通用模板功能、资源网站等为律师提供强大的统一的知识资源入口,律师可以通过内部BLOG总结和归纳成功经验,发表文章,积累知识,分享经验;律师通过个人工作平台可以快速地处理自己的待处理事项,处理自己负责的案件,管理自己负责的客户以及管理自己的邮件等。
人力资源管理
FORP利用先进的IT技术,整合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为律师事务所充分挖掘人才优势。员工档案管理对员工基本信息登记,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调动记录、部门调动记录等进行详细描述,跟踪员工的全部历程,追踪员工成长过程;通过招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等为员工的选拔、考核、成长、招聘与解聘、劳动合同等提供了有利的管理工具;同时详细登记了员工办公通讯信息,方便员工之间的工作交流。
方案二:金助理“行政管理版”
金助理的“行政管理版”主要针对中小型的律师事务所,以较低的成本帮助其实现初级信息化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业务档案体系,进行专业方向分析,充分满足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需求。
金助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律师目前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从普通人的角度对操作进行了人性化处理,让律师使用起来简单快捷,从而让该平台在最短时间内投入使用。
“行政管理版”的主要特点:侧重于律师事务所业务收案、结案的电子化管理,一般多为行政或财务管理人员录入检索及律师事务所领导查询统计使用。
“行政管理版”的主要功能:
数据统计分析、利益冲突检索
律师事务所业务资料的基本信息维护
律师事务所案件登记以及档案管理
公章登记管理、图书借阅
通知公告、人事管理
“行政管理版”的系统模块:
业务平台
My Office:日程安排、任务计划、工作记录、业务文档、短信互动
客户管理:客户档案、合作单位、顾问单位、名片夹、案源管理
案件管理:收案登记、办案控制、结案归档、收支记录、流程审批
统计报表:财务统计、客户价值分析、案件统计、汇总分析
系统管理
人事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机构
系统管理:修改密码、参数设置、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登录日志
方案点评
此方案的特点是可以有效地支持工作组之间的协同工作,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不过当出现客户增多、业务增长、案子和案子间出现融汇等情况时,可能会导致案件信息断点的出现。
全所或全集团内共享、学习和交流,大大提高事务所或集团的整体业务水平,大大提高办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同时又支持工作组之间的协同工作,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
方案点评
此方案的主要特色体现在产品设计的专业程度上。与传统OA产品的简单改型不同,金助理是由50多位资深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合作参与开发、专门为律师行业设计开发的软件。
版本适用性广――“金助理”系列版本包括“综合协作版、行政管理版、公司版”等,能够满足不同规模及不同管理模式的律师事务所的需求。
操作上手简单――金助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律师目前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从普通人的角度对操作进行了人性化处理,让律师使用起来简单快捷。
总体评价
1.方案特点比较
FORP律师事务所管理平台经济版的最大优点是利用律师知识管理平台将知识积累下来,形成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库,准确实时记录所有业务,及时反映律师受理案件和结案能力,使律师的经验和能力变成律师事务所的经验和能力。
金助理行政管理版可以帮助松散型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以低成本实现初级信息化管理,建立业务档案体系,进行专业方向分析,侧重于事务所业务收、结案的电子化管理,一般多为行政管理人员录入检索及事务所领导查询统计使用。
2.适用对象分析
这两个方案虽都定位于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方案一比较适合业务简单、考虑成本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方案二更加适合希望进行初级信息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导购信息
金助理企业管理软件产品购买信息
为答谢多年来各地用户对金助理产品的依赖与支持,自2007年6月1日至7月30日间,用户在购买的同时推荐一名熟悉的客户,即可享受产品市场价格的8折优惠。各地有兴趣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联系当地的商购买或上门进行产品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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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2场,法律咨询活动35场次,出动法制宣传车81辆次,更新法制宣传栏60余块,喷绘法制宣传标语500多条,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发放法律书籍3万余册,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品1万余个,接受群众咨询3500人次。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150宗(其中:区镇村调委会1011宗,医调委41宗,旅调委51宗,诉调对接47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共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114名(其中刑释105人,解教9人),帮教率100%,安置率86%,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54人,66人解除矫正,现有社区矫正对象86名。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4家,执业律师149名,公职律师27名,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78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1%,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610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96%。国家司法考试考区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上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和国际热带旅游城市建设进程。
1.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打击“非法一日游”、旅游景区经营规范治理活动,配合全市“打违工作”,大力开展严厉打击违章建筑宣传活动;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全市各重点项目施工地点和农民聚集地发放《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和《出门在外常用法律知识》近8000本;着力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发放《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5000余册,做到公务员人手一册;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特定宣传日,大规模的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教育局认真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制度,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普法阵地建设、教师普法三落实。4月21日,市教育局、市普治办统一举行全市教师普法考试,参加考试教师6000多名,及格率100﹪,优秀率82%,全市教师法律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2.突出重点,着力实施“法律六进”工程。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学校”、“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单位”法律六进工程。组织开展“百场法制讲座下基层”、“送法近群众”活动、“三下乡”和“科技活动月”同行活动,深入天涯镇、吉阳镇等地开展讲座38场次,场均培训村“两委”干部和群众185人。半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8521册,新建基层法制宣传栏30个,更新基层法制宣传栏内容60余块,为全市125个行政村聘请义务法律顾问,受教育农民、居民达10万人次;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企业、单位、行业普法创新工作,深入天涯海角旅游有限公司、天涯水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开展“诚信企业”和“法治企业”专题法制宣讲活动,树立本地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和顺利完成“法治企业”创建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外来人口管理创新工作,在汽车总站开展特定主题的法制讲座并赠发《职工学法用法手册》,同时在汽车总站设立免费法律书籍发放点,从源头上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加固我市维稳第一道防线
1.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市共设立市、区(镇)、村三级调委会15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655个,小组信息员1260个,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一是狠抓业务素质培训。结合我市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工作,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分别举办了人民调解员技能知识培训班,全市参训人员400多人次,取得较好的成绩。共调解纠纷1011宗,调解成功986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二是以实施“以案计补”为契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序开展。为充分发挥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我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经费支持,我局决定提高人民调解以案计补的标准,除了每月对每个调解员给予200元的补贴外,还对每宗符合标准的调解案件给予50—200元的补贴,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探索行业、专业调解,实践社会管理创新。各专业性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效果显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上半年共调处案件139宗,其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案件41宗,2宗到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计赔偿金额121.19万元。旅游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处纠纷61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案件47宗,涉案标的额400多万,接待解答当事人咨询百余人次。
2.深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局以省司法厅关于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指导全市5家法律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司法所通过积极沟通协调,想方设法为法律事务所提供案源线索,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3家,受理法律业务125宗,调解纠纷48宗。省司法厅对我市法律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2012年度考核,5家法律事务所和21名法律工作者全部考核合格。
(三)努力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社会创平安
1.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们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完善落实“三年跟踪”、“五年跟踪”和“三包”责任制。一是继续做好接茬工作,及时做好登记,录入电脑,并督促司法所落实跟踪帮教;二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通过种植、花艺、刮胶、水产养殖等安置帮教技能的培训,解决他们的一些生活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继续落实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努力帮助他们尽快走上自食其力的健康之路。三是建立完善帮教管控对象台帐表册,规范和强化衔接管控工作,梳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卷,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全面清理跟踪帮教年限已到的刑释解教人员,上半年跟踪帮教114人,累计跟踪1192人。
2.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做好摸底调查,完善工作台帐。对全市范围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登记,搜集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及相关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即矫正人员家属、村居委会、区镇),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矫正人员的个人台帐并做到准确无误。
(四)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提高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对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内部管理考核,通过量化打分的方式督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在全市律师、公证队伍中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执业规范,加强自律。二是拓宽律师公证服务范围,为社会经济和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今年,我们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参与涉法涉诉、、突发性事件的接待调处和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利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当好法律“谋士”。鼓励公证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庭外和解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介入我市旧城改造等敏感项目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维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全市律师、公证员参加“市领导大接访”、市局“涉法涉诉”等接访活动92场次,参加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367人次,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我局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截止6月底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申请61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服务受到办事群众的普遍好评,在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全市万人评议活动中获得群众100%满意单位。
(五)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上半年,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比去年同比增长9%,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上门咨询719人次,电话咨询188人次),法律文书86份,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同时,我们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制作一批司法部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万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3月份,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通过了省民政厅的2012年度基金会考核,意味着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和认可,向规范化、公开化、公益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六)精心筹备司法考试,竭诚服务广大考生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设立的第二个年度,在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备,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报名期间,在政府门户网站、晨报、电视台、调频广播、微博等媒体考试报名通告,开设服务热线、服务qq、服务微博等,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报名期间接听考生咨询电话约300个,发送服务短信1248条,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同时,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证书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调档、选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点学校等各项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服务型机关”、“整治庸懒散奢贪”、“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学、倡廉洁”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对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半年以来我局党支部共召开发展党员大会4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预备党员2人,正式党员1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优秀等次的党员9人,合格等次的党员62人,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加大队伍培训教育力度,参加处级干部培训6人次,其它岗位培训累计150人次。2013年5月,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检查组莅临我局检查,我局获得了93分的好评。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在各办公场所的醒目处张贴廉政标语,每台电脑上设置廉政桌面,每位干部职工的桌牌背面贴上廉政警语;征订廉政书籍和廉政教育纪录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电化教育影片。半年以来,累计发放法制宣传册近千份、张贴标语60多条,悬挂各类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各类教育书籍200多本,组织各种电化教育活动10余场次,有力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开展法制宣传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范围需进一步扩展,医调委、旅调委、诉调对接等行业性调解机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交调委尽快落实办公场所问题。
(三)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难度大、力度不够,个别矫正对象还存在不服从管理的现象。社区矫正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较为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