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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低保协管员工作

时间:2022-09-08 16:21: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低保协管员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低保协管员工作

第1篇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德阳和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四川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全市现有清、协管员、公益性人员189人,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10余万人次,分布在雒城镇各社区居委会搞好辖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各乡镇党委、政府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研究制定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相关文件下发到各社区,并召开了各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求各社区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日常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修订了管理制度,对清、协管员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好队伍

全市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各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问责制度,并与各单位签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清管员、协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好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更好地搞好我镇各社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协管员、卫生清管员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并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强化内部管理,突出工作实效,上下配合、齐抓共管、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用制度管好队伍。各乡镇的卫生清管员、协管员分布在城区、场镇各个社区,所在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路段情况,划分好卫生工作责任段,明确各卫生清管员的清扫保洁范围,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段落实,实行上班时间全日制保洁。并对他们的工作质量每天实施不定时检查,督促他们认真搞好责任段的清扫保洁工作。在做好清扫保洁过程中,还要做好责任段市民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卫生的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市民卫生公约,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形成“城市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卫生清管员、城市协管员的工作质量,同时接受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社区专干的检查考核,兑现当月工资报酬,从而加强了这只队伍的内部管理,提高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效率。

四、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按照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20__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天蓝、地绿、水清、家洁、城美”的环境目标,在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和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操作下,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曝光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统一思想,明确该项活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工作部署,逐步实施,不留死角。形成了党委班子牵头,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负责人包片包组,将日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镇环整办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安排、协调良好的工作局面。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乡镇机关干部和各社区干部、清管员战酷暑、冒严寒,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打了一场硬仗。特别是雒城镇环整办的同志,贡献了无数节假日。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关怀下,,佛社区“两委”一班人想办法、出主意,使佛山小区环境菜园变花园、旧貌换新颜。中山、金雁、汉口、桂花、佛山等社区都积极主动协调上级部门解决辖区内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这期间广汉市在雒城镇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工作会、雒城镇也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签字等一系列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的活动。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期间雒城镇共投入经费2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人员工资﹚。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张贴 标语100余张,悬挂横幅20余条,报送相关信息100余条。。全镇各社区居委会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专栏共计143期,及时清理乱贴乱画“牛皮癣”及“__功”标语73056条,清扫楼梯护栏灰网20975处,清扫绿化区181160处,清扫路面80993处,清除各种垃圾10000余吨,疏通阴阳沟阴阳沟24816米,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各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绩。

五、存在的问题

经过在各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 问题:

(一)工作量大。政府所在地雒城镇常住人口达15.5万余人,流动人口5.5万余人,居民小区多。加之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门前三包”清理、车辆规范停放,涉及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工作压力大,人力不足。

(二)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三)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

(四)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由于各种垃圾多,社区无法清运;辖区内护城河的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各社区无力解决。“牛皮癣”“__功”标语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六、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三﹚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步步深入,一抓到底,逐步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

﹙四﹚加强队伍管理。组织好清管员队伍按照“全日在岗、随时保洁”的要求开展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居民骨干、居民小组长、社区志愿者及部份低保户,对辖区内卫生死角、“牛皮癣”、“__功”标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对我镇城乡环境进行集中治理。

第2篇

一、水渡口街道村居融合的基本情况和运行机制

清河区水渡口街道位于淮安市主城区东侧,原是城郊结合部,大部分是农村。在淮安市委、市政府“东扩南连、三城融合、五区联动”战略的带动下,水渡口中央商务区、清河新区快速崛起,万达广场、茂华国际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短短几年时间,原来郊区农村已经成为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全部“进城”上楼。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市民化、农村城镇化,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水渡口街道采取“村居合一、并轨运行”的社区管理模式。主要做法是:

依村设居,保持基层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在原属的东郊、新建、洪福、果园四个村基础上,相应成立了东郊社区、东方丽景社区、杭州路社区、合肥路社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由村级两委班子成员担任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四个社区的书记、主任全部由原村书记、主任担任,基层干部队伍保持相对稳定。另外,按照社区工作的需要,每个社区新配了社区工作者、劳动协管员、社会管理协管员等工作人员,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的力量。如合肥路社区两委班子7人,基本为原果园村两委班子成员,另外配备2名社区工作者、3名社会管理协管员、2名劳动协管员,其他村组干部则分别兼任社区的计生、统计、会计等专干。

村居并轨,统筹抓好基层社会建设与管理。“村居合一”的社区工作任务复杂繁重,既要妥善解决好农村一些遗留问题,又面临着大量的社区管理事务。四个社区综合运用了村级管理与社区服务的手段。一是延续农村管理体制机制。在组织建设中保留了村民小组长、计生专干等职位,在住房安置中尽量保持原来地域群居性特征,维持农村关系纽带,便于做好征地拆迁、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收益分配、计划生育、稳定等村级事务管理。二是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根据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形势需要,逐步将工作重心由村向社区转变,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文明社区创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等,重点提高农民安置小区管理服务水平和居民文明素质,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三是统筹人员、经费投入。统一调配人员和经费投入,主要借助村干部力量和集体收入,做好社区建设与管理事务,解决社区经费(每个社区清河区财政拨付工作经费4万元/年)、人员(每个社区3名管理人员、5名左右社区工作人员)相对不足问题。

靠城生财,实现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集体经济有发展,村民收益才能有保障。按照“规范管理、合理经营”的原则,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村级集体资产经营中,充分利用地处水渡口中央商务区的区位优势,购置一些门面房,既有稳定的租金收入,又能保证资产保值增值。东郊村将拆迁所得的集体补偿款全部用于购买新的固定资产(商铺门面)用来出租增加收益,从2008年以来先后投资约4300多万元购买了康城明珠、万达广场、旺旺家园等地段门面房共5505平方米,另有村综合楼6800平方米出租给中山医院,这些成为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来源。2011年,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60余万元,2012年达300万元。其他三个村集体资产虽然相对较少,但是通过积极争取和市场运作,也购置一些门面房用于出租。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原村民的福利保障,如社保补贴、老人生活费、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补助等。二是村组干部的工资,除了有社区编制的三名干部、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工资由区财政拨付,其他人员均由村集体支付。三是村、居事务性支出,如补贴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城管等费用。

城乡统筹,全力保障和改善社区民生。四个社区中除了东郊社区以外,其他三个社区都有拆迁安置小区,居民中既有失地的农民,也有拆迁安置的市民。相对于商住小区,拆迁安置小区低收入群体占比较高。针对这一实际,社区干部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工作首位,采取属地管理、分片包干等形式,将后迁入的居民与本村农民一起纳入统一管理。在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向辖区内单位推荐就业,安置小区保洁、保安等尽可能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积极落实市、区政策,帮助居民申请办理医保、养老、低保等,坚持“六送”,即生日送寿面、新婚送祝福、节日送慰问、生病送关怀、困难送温暖、亡故送挽联,让社区居民切身感受到村(居)组织的人性化关怀和服务。

二、“村居合一、并轨运行”模式

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村居合一、并轨运行”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做好群众工作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村居合一、并轨运行”的社区模式,在向城市社区的转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村(居)人口迅猛增加、构成多元,服务管理难度加大。随着商品住宅小区和新建安置小区陆续建成使用,水渡口街道办事处四个村(居)人口密度大幅提升,组成结构日益复杂多元,管理服务难度加大。如洪福村(杭州路社区),原来只有村民2800人,而目前辖区内有8个住宅小区,全部入住后居民将达到5万人,人员构成复杂,既有村民,又有市民,还有外来人口,仅靠原来一个村(居)的力量难以将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位。

村(居)发展资源萎缩、收入减少,持续增收后继乏力。水渡口街道四个村(居)集体资产大部分是征地拆迁资金的积累,除了东郊村集体经济收入较好外,其他三个村(居)由于资产总量不大,随着土地的减少和原有一些厂房、门面房的拆迁,集体经济的收入渠道越来越少,现在基本保持在每年30万元左右,难以满足村(居)越来越多的各种费用支出。

村(居)干部收入较低、待遇不同,主动性、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近年来,清河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改善了社区干部的年龄、文化构成。经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由财政拨付,每月基础工资1800元左右;村干部工资由村集体支付,每月基础工资900元左右,客观上形成了“村居合一”的两委班子及其工作人员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再加上村(居)工作负担重、压力大,较低的待遇与其所承担的繁重任务不相称,村(居)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推动“村居合一、并轨运行”模式

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村居合一、并轨运行”模式在淮安市区和各城关镇普遍存在,并且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继续存在,必须从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村居并轨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发挥好“村居合一”模式在加速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向城市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村(居)运行机制上明晰职能、厘清权责。“村居合一”在鼓励基层实践创新的同时,迫切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明晰“村居合一”后的职能定位,厘清村(居)与物管、村(居)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明确村集体资产权属及用途,更好地发挥“村居合一”的综合效应。一是厘清社区与物管的权责。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办法,加快推进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步伐,引进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社区应加强对住宅小区物管的监督和约束,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明晰部门职责与社区服务的关系。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社区准入制度,坚持全面准入、依法进入,以规范社区准入内容和程序为重点,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三是明确村集体资产及其收益的权属和用途。村集体资产属于全体村民,处置好集体资产及其收益,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村(居)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确权到人,变村民为股民。

在村(居)区域划分上合理设置、缩小规模。近几年来,水渡口街道办事处辖区人口比原来增加了16000多人,随着新建小区陆续投入使用,社区人口将会越来越多。人口的增加,意味着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客观上要求社区建设同步跟进。建议合理划分社区,适当缩小现有村(居)的行政区域和人口规模,便于社区服务和管理。

在村(居)经费保障上加大力度、多元投入。经费短缺,是“村居合一”社区建设中的一个共性问题。一是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重点是建立社区建设投入与地方财力、社区工作者收入与当地职工平均收入两个同步增长机制。鉴于“村居合一”社区人多事杂的状况,出台有别于城市社区的专门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区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实现社区服务无偿、低偿、有偿的有机结合,缓解社区资金困难。根据村居合一、亦村亦居,集体经济发展后继乏力的状况,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在征收土地时安排一定面积作为留用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三是严格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将政府职能部门转移给社区的社会事务经费足额划拨给社区。

第3篇

我区起草制定了《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办法》以及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方案,基本药物制度运行补偿暂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配套实施方案,确保了我区医药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2012年全区农业人口26700人,参合25379人,其中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共3909人,参合率已完成95%,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5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实行门诊统筹,医疗费用达到即时结算,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7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机制,在4个乡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9个村卫生室执行一般诊疗费规定,按照9元每人次.疗程发放,目前已发放到位。另外在区卫生局设立药品零差率专户,区财政拨付药品周转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药品采购。各基层医疗单位药品销售后,将销售款足额上缴区卫生局药品零差率专户,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购进药品金额足额统一支付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由财政足额返还用于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实施情况

4个乡卫生院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了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制作了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栏,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醒目位置公示。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2011年4月1日,4个乡卫生院于5月1日,段家堡乡4所村卫生室从2011年8月1日,定方水乡、花园乡、辛庄子乡的25所村卫生室从2011年12月1日起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截止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药品共计137.61万元。同时,我区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政策,截止目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补助11.42万元,村卫生室按照区域人口人均5元补助药品零差零率销售,截止目前,共补助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1.5万元。

机构设定、核岗定编和全员聘用

为全面推进医改工作,我区全面推进基层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区共设立乡卫生院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目前各乡卫生院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已由省、市编制部门批复,其中乡卫生院共43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62名。根据制定的《下花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方案》及《下花园区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方案》,目前已完成乡卫生院院长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竞聘工作,同时,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竞岗工作已完成。目前,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办理机构法人证书。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待市编办批复后即可实施。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目前,农村居民建立电子档案15730份,建档率58%,城市居民建立电子档案21179份,建档率5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继续落实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等母婴传播、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截止目前,补助农村产妇120人,发放叶酸164人。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并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组织部门考核目标。为全区村卫生室配备了微机和打印机。

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和地方配套,统筹规划,继续加强乡卫生院房屋、设备和人才建设。积极加强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的力度,目前,我区已制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完成了乡村卫生室的整合,达到了一村一室一址的要求;并按照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和设置要求,对辛庄子河南坊村、花园乡磁炮窑村等8个村卫生室进行改建,改建后村卫生室达到诊疗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基本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目前7个村卫生室已通过区卫生局的达标验收。

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在界定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的同时,区政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拨付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区财政局和卫生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共同对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3年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明确了收支范围和补助标准。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额度,由区财政采取按月预拨的方式拨付资金,区卫生局根据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年考核,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并结合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全年结算。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了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方水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方水中心卫生院基础建设项目已完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在项目争取上,经多方努力,国家发改委已将区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列入国债投资项目,国债资金补助1200万元,已于2011年11月15日举行了奠基仪式,各项工作证在有序进行。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投资165万元的花园乡卫生院和171万元的辛庄子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均已立项,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存在问题

第4篇

一、努力加强社区组织和社区队伍建设

注重做好社区组织建设工作,努力加强社区管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建设,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搞好社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各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大力开展党建廉政文化进社区等各项活动,各居委会均成立了计生、文化、卫生、民调、治保等专门委员会以及青年志愿者协会、老年人协会、义务治安巡逻队等群体性组织,依托这些群体组织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活动。为提高社区人员的工作能力,努力加强了对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考核,利用培训、研讨、自学考核等方式,学理论、学业务、学习外地典型经验,组织社区人员学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社区管委会组织2次部分人员到保定、河间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掌握了有关的社区知识,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服务理念,工作人员自觉地把全身心投入到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

二、大力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我们注重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手段的同时,丰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家政服务、职业介绍、房屋中介、婚姻介绍、医疗服务、法律咨询、组织业余文化活动等。在服务手段上主要是通过热线电话搞好服务,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服务手段,在服务项目上坚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服务:

一是就业服务。通过劳务输出,扶持自主创业,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合作等多种渠道,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到目前,我们已帮助156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二是社会保障服务。为300户无能力就业的困难家庭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为508户住房困难的家庭办理了住房补贴手续,并为286名看病难的下岗职工进行了义诊,为近500户困难家庭办理了医疗减免卡。

三是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文化资源,积极组织居民开展文明、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居民健康活动。先后组建了秧歌、太极、舞蹈、戏曲等文艺队伍,举办了街头戏曲晚会,迎“五一”、庆“八一”、“颂国庆”文艺汇演等节日联欢、城乡联合演出“夏日文化广场”等活动。在2005年举办的沧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中,献县京开社区管委会太极代表队获得了二十四式太极剑集体二等奖及个人6个单项奖。在2005年度基层群众文化工作中,我们被授予“百家示范典型”的荣誉称号。

四是居民生活服务。为给社区居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我们为居民建立了固定垃圾投放点165个,为居民清理垃圾600余吨,并聘请了45名卫生监督员监督小区卫生工作。对献县一中至北大街、水务局家属院、物资局家属院、法院家属院、城北新村原轴承厂等十余家近20公里的小街小巷进行了路面硬化,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和赞同。

五是做好安全服务。为了使广大居民能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我们每逢雨季,都要对辖区内旧危房住户进行摸底排查,避免了房屋倒塌砸伤居民事故的发生;对学校、宾馆、工厂、企业、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保证了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还大力向居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应急宣传手册》400余本。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综合防御能力,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我们又从退休在家的热心义务治安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及低保人群中选出156名,成立了10支义务治安巡逻队,并从4050名下岗人员招聘了28名作为社区治安协管员,构建了以防促安、防治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

六是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向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40余次,为居民发放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本。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和“大接访”活动,使居民的意见和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或反映给有关部门。今年“大接访”30余次,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全年未出现一例越级访,未发生一起。

七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设立了医疗服务热线,对辖区居民每户发放了医疗手册和就诊优惠卡,并为200名60岁以上的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体检一次。今年3月份举办了义诊,30余名医务人员给600余名居民进行了诊疗。5.12四川*大地震发生后,我们大力动员做好对四川灾区的各项救援活动,为灾区捐款近2万元。

此外在今年的社区建设中,涌现出十佳好儿媳、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安全小区、文明市民等130个,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体会

县社区管委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直接指导下,积极筹划社区工作,谋思路、定目标、促实施、抓成效。将社区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回顾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程度高是搞好社区建设的前提。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深谋远虑,根据我县城区实际,组建了社区管委会,成立了社区居委会,县领导从这个机构的成立到工作的逐步开展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协调有关单位想办法给社区解决办公用房,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室外活动所需设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视察社区管委会工作。组织民政等部门多次调研,给予了社区工作极大的支持。

二、驻区单位大力支持是搞好社区建设的关键。比较突出的有县代销社、劳人局、邮政局、网通公司、气象局、武装部、增祺幼儿园等部门和单位为社区工作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如有的提供办公用房,有的提供打印机、微机等办公设施,有的提供活动场所,为社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第5篇

一、以服务项目建设和扶持企业发展来拓展就业路径。

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充分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的核心作用,着力扶持企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建设,在确保就业稳定的基础上,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年预计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4万多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2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500多人,其中“4050”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新建外来劳务基地11个,引进外来劳动力1万多人。

一是全力提升就业服务平台,缓解制约我市企业发展的“用工难”问题。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场所功能手册》的要求,通过*市人力资源市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职介分所和街道社区等实现计算机实时联网,形成一个快捷方便的就业信息收集网络,开通了*市人力资源网和“16021191”“82217294”等就业服务热线,每周在*日报开辟招聘信息专版,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手机短信等同步招聘信息,固定每星期五上午举办招聘会,为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和有招工愿望的用人单位提供一个通畅的平台,使人力资源真正实现市场化配置。以3年建成“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村、城镇充分就业社区”为目标,在全市232个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信息员,实时掌握全市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

二是外地引进和本地培训相结合,着力培育一支技术工人队伍。建立了以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龙头,技工学校、职教中心、乡镇成教、党校和农技站等为阵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办各类我市紧缺型技工培训班,通过发放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券等形式,重点开展下岗职工、新生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失地农民技术技能培训,使他们尽快成为合格的技术工人,为企业输送更多的合格劳动力;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以提高职工技能为目的内部培训,培训和技能鉴定二手齐抓,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工人的职业素质。目前已有省批准的定点培训机构17家,全年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30期,培训人数6000多人;创业培训4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71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7000人。与陕西、青海、河南等劳动力富裕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对口建立密切的劳务协作关系,通过宣传*的区位优势、用工环境来吸引当地农民,以补助培训资金等形式提高当地职介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引进外来劳动力尤其是熟练劳动力,有效地帮助本市台资企业缓解用工难问题。

三是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确保困难人群实现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是实施社会和谐、确保城镇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得到政府关爱的有效举措。今年我市重点加强了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在*镇19个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每个社区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配备1名热心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作兼职人员,形成市、街道、社区三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机制。工作站人员通过入户调查、家访等形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零就业家庭和失业人员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建立零就业家庭户数和失业人员的基础台帐和数据库,每月开展动态跟踪服务。根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对原国有、大集体企事业的“4555”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和特困职工等实施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继续加大了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积极落实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向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4万元。社区登记失业人员1457名,已就业1236人;登记困难就业人员506名,实现就业440人,申报的零就业家庭全部消除。

二、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完善的社会保障是一项惠及全体人民的首善之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社会保险工作强势推进,社会群众对社会保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越来越高,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退休人员工资增长,居民医保、新农保等方案实施,实实在在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实惠。

一是继续强势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今年起,我们落实城乡统筹出发,在征缴对象上不再区分城镇企业和乡镇企业、本地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把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重点扩面对象,在去年对全市用工与参保情况调查摸底、建立了完整台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所和职介所的网络优势,及时掌握企业的招工和用工变化情况,对未按规定足额参保的用人单位进行依法征缴;以监察为龙头,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合作,对未按规定办理参保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切实纠正少报、瞒报缴费工资和缴费人数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快落实社保制度改革,提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参保积极性,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今年预计新增参保职工1.2万人,总参保人数将达到10万人;为全市2.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新增养老金110元,全部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已达100%。

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与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方案相比,新农保政策的30%财政补贴、设置统帐结合参保模式,使新农保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会随着地方经济发展而“水涨船高”,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参保热情,加上市、乡两级联动推进,村干部和党员骨干对新农保认识到位,使新农保参保人数急剧增长。截至九月底,全市已有4万多农民参加了新农保,占全市应参保对象的35%,全年预计新增参保5万人。与新农保政策推出的同时,对“老农保”领取人员的养老金标准也作了适度调整,全市4500多位养老金领取人员,分别每月增长了5~35元,使这部分人也能享受到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同时我市在*市率先出台了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补助办法,向全市6500多名老年农民发放补助资金近600万元。

三是各大保险齐头并进。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面,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将达7.7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3700多万元,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8%,失业保险金享受人数与失业现象同比减少。继续加大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面,目前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达8.6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达4.2万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35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参保人数达6.5万人,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750万元。

三、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以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职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力度明显增强;而几年来一直迅猛发展的中小企业,在今年突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许多企业因产品积压、资金短缺而陷入欠薪危机。两方面因素使今年的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大幅上升,劳动仲裁案件数量比去年翻番。为此,我们以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同时创新执法模式,把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使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更加规范科学。

一是协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今年以来,我们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学习《劳动合同法》等新法新规,组织了专门力量编写印发了劳动合同法及解读小册子3万册,分头召集全市各乡镇企业、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法人和劳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派人赴南京、北京、上海等地,为*三建、中南集团等我市在外的建筑企业上门进行辅导,共举办培训100多场,参训人数达1万多人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精神,重新为我市各大重点行业编写了劳动合同样本。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与企业管理研究会”这一平台,为企业学习、讨论和交流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供场所,及时了解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从而能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欠薪预警和建筑项目工资预留户制度,着力防范欠薪特别是农民工欠薪事件的发生。积极做好清理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将租赁企业和建筑分包工程项目作为今年的监察重点,全力遏制新的工资拖欠现象产生。乡镇劳动保障所配合,按月上报所属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防纠结合,防范重大违法行为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先后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劳动合同执法等三项专项检查,结合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共检查用人单位2000多家,目前已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00多件,督促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近730多万元。建筑工程预留户准备金近千万元。

三是实施仲裁办案新机制。为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我们在年初即开始了劳动争议案件不再收费,比国家规定的时间表提前了四个月。根据新仲裁法的精神,对仲裁案件的审理程序等进行了优化,更加重视案件调解,在健全了监察、工会三方机制的同时,依托各乡镇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心前移,及时化解争议苗头,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调解网络,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0多起,涉案经济1100多万元,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率100%。

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趋紧,明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为此,我们将在今年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与兄弟县市相比,我市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做得还很不够。明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社区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城镇下岗失业职工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实际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大投入,按照基层平台建设“六到位”要求,购置必要的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施,确保数据库信息及时共享。

二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依托人力资源市场这一平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继续坚持每周四在《*日报》招聘信息,每周五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全年结合全市工作重点适时举办4-5次大型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为全市各类用工单位招聘合格人才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网建设,通过开通网上招聘、招聘等业务,多渠道、全方位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服务。广泛开展创业培训,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将培训对象从以失业人员为主向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社会其他群体扩展,提高培训合格率、培训就业率和开业成功率。

三是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托底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到位,鼓励城镇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者铺设绿色通道。健全被征地农民就业扶持政策,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统一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同等就业扶持政策。其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但未能就业的被征地农民,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给《就业登记证》,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

四是启动“金保工程”。实施金保工程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也是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市现有养老、医疗等8个社会保险险种,分别由社保处、医保中心等5个经办机构,由于各险种推行的时间有先后,5个经办机构分别来自劳动、财政、人事、民政四个部门,所以每个经办机构均有独自的计算机硬件配置和软件运行系统。经过多年的运行,许多设备已经老化,带来很大的事故隐患,加上明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将全面推行,原有的硬件和软件都需要升级更新。但如果再按过去社保、医保等分头实施,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投入和低效高成本,而且各个险种之间的资源不能共享,不能实现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申报。所以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借鉴周边兄弟县市的做法,采取“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法,建立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简称“金保工程”。一旦实现信息平台互通,我们将实行五保合一办公模式,用人单位和职工只要在一处就能办完所有事项,实现网上申报、数据网上传输,与医院、药房、参保单位、财政、税务联系更加紧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上下贯通、实时监管,减少了社保风险,有利于社会保险的安全运行。预计总投资约1300万元。

五是实现社会保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度平衡。在当前从紧的经济形势下和复杂的劳动关系中,充分考虑到企业对社会保险的承受能力,努力寻找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与服务地区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全面实施社会保险费依法征徼的基础上,注重社会保险在各类企业中的广泛性和平衡性。我们将借助全市各行业商会的作用,分行业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交流对社会保险的看法、做法以及意见、建议,通报各企业的实际参保情况,提出参保要求。既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农民工和外来人员参保问题的研究,探索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加大工伤保险尤其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力争实现农民工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强化失业保险的征缴,失业保险与社保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六是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力争将所有人群都纳入医保体系,使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案,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总结医保异地刷卡试点的经验,力争推而广之,将*市区几大重点医院纳入医保异地刷卡范围;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街道社区、教育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力争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并轨。继续落实医保进社区政策,力争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社区医院都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医院就诊,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便利。

七是全面推广新型农保政策。新农保政策是惠及面最广的一项善政,所以一定要做好做实,要使新农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农村营造人人关心农保、踊跃参加农保的良好氛围。全面铺开新农保参保工作,各乡镇大力推进,确保所有乡镇年度参保率达到100%全覆盖。

八是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随着近年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控人员增长,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数量逐年减少,基金面临较大风险。为此,我们拟将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范围,离退休人员改由财政支付;将已改制转企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标准保持不变;探索破解农林场圃单位的养老保险难题。

第6篇

及决策民主基础上的矛盾化解机制,来实现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转户移民群;社会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法治命题

中图分类号:df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3.04.09

一、契入改革进程的时代课题:农村转户移民群之社会管理创新

自人类迈入机器工业时代始,城市化水平便成为该时代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测度性指标。城市化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历史动态式概念,但其实质含义是恒定的:随着非农产业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逐渐减少,城市人口数量则相应稳步上升。此乃城市化概念的核心蕴义,也是各国立法予以制度保障的明确方向。但观之中国,建国后的户籍政策和相关立法却背离此义,严控农村人口移入城市,固定与僵化城乡二元结构,造成户籍分域的隔离与歧视。改革开放后,农村居民要求放宽户口迁移控制的呼声高涨,为回应民意并适应经济发展的走势,中央和各地在农村人口转户问题上开始朝向革新意志的制度摸索。从封闭的禁锢走向开放的流动,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完成由被动到主动的超越,这种超越使得我们必须直面社会管理角度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型法治课题。

(一)研究之背景:以巨量农村人口的城市迁移为历史图景

历览各朝,户籍制度皆是对辖区人口进行管理的重要社会制度,但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该制度却被异化为分隔城乡、阻滞迁徙的壁垒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为城市市场经济的活跃度及就业机会的开放性所吸引,从而离土离乡谋求更广的生存空间,以解决土地供养的有限性困境。但是,进入城市发展的职业群队,无法越过户籍制度的藩篱从而归入市民阶层,成为身份尴尬的城、农两栖成员。他们同他们的家庭最渴望的就是能放宽户口迁移的控制,对其入城就业定居的客观事实进行户籍确认,从而能享受城市户口所连接的诸多利益保障。民众诉求如此强烈,使得中央政府开始对户口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成都、长沙等城市陆续在户籍制度上进行大胆的改革。于当下之中国而言,农村居民转户入城,已成为重要的社会发展态势。

这场户籍制度改革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初,旨在逐步取消计划经济时期户口迁移的指标限制,改革采取了适合中国特点的模式,实行人口转移审批制与分点试验方式。就国外的经验来看,对于转移人口的注册登记,适用尊重迁徙自由、承认居住现实的登记制,多数国家规定:在现住地居留期满,户口管理部门即将其作为当地常住人口登记。我国城市的现实容量有限,土地的农业活动尚未形成产业效益,对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仍主要采取审批制。[注:审批制是指虽然有人口迁转的事实,但不能满足准入条件者,仍不能获得当地的居民户口。尽管我国的改革中也出现了取消资格审查、整体转户的模式,但全国各地的主要革新思路仍然是保持农村户籍转城市户籍的转移审批制。 ]进入21世纪以来,各地实施了不同的迁户政策,改革已进入到深度的攻坚阶段,2010年,国务院将户籍制度改革列入经济体制改革的11个重点领域,“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大量农村居民迁入城市,仅以四大直辖市视之:1998年至2009年底,上海市的农业人口由379万人降低为166万人;北京市2009年底的城市人口数量突破了该市2020年的控制目标;截至2010年8月,重庆市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1年,已有223万多人转户入城;天津市2010年末全市农村人口只余265.70万人,城镇化率为79.55%,比2000年提高7.15个百分点。2011年10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报告预测未来10年全国将累计转移1亿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可见,在我国尚无法一步到位消弭城乡居民身份差距的现

中,农村人口转户迁移入城,已是不可阻遏之时代洪流,同时,它也引出社会管理工作之时代新课题:在巨量农村人口入城的冲击与挑战面前,如何作创新之举。

(二)探索之方向定位:以城市群体分化的管理需求为价值取向

在这场洪波巨澜的时代变革中,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分离出城市原住居民群和农村转户移民群这两个新旧居民群体。综观学术界之探索,已有的研究局限于以职业分类、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区分城市人群[注: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根据对全国城乡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并以职业分类为基础, 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 将我国城乡社会成员划分为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及底层等五大社会等级、十个阶层。其中,处于底部的两个等级是中下层(包括个体劳动者、一般商业服务业人员、工人、农民) 、底层(包括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 。该课题组于2004 年出版论著《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将上述十个社会阶层又分为优势地位阶层、中间位置阶层和基础阶层等三大社会等级, 其中,基础阶层包括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 产业工人阶层, 农业劳动者阶层, 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而本文认为,这种区分方式仅是上下层属的平面纵式划分,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关注群团空间隔离的立体维度展呈状况。由此,本文主张:以城市环境认同感、融入度、文化形态、伦理观念、生活方式为标准,我们必须承认,于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城市社会结构已界分出城市原住居民群和农村转户移民群,在两者之外,还有一直在城市谋生但没有放弃农村居民身份的流动职业农民群。具体析之,农村转户移民层中包括初次脱离土地农作移居城市的新兴移民群,以及早已进入城市生活就业后于户籍改制中获取市民资格的历史移民群,这是我国户口改革基本取向背景下的正常阶层分化,分化导致社会关系复杂度加深,也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社会管理必须直面此变化,裹挟深入时代的改革勇气,开展制度创新与实践摸索。 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是在区域城市人口生活方式、文化形态、伦理思想等分殊较小的基础上设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数量增多,社会管理加入了一些创新思路,比如通过补进利益、突发应急、治安综治等手段,来平衡城市流动人口的利益、控管流动人口的秩序。但在国家户籍体制改革的转型期里,针对转户农民群体的社会管理问题,这种补丁式完善创新已不敷其用。转户农民是比流动人口更为巨量的人群,转户农民的城市化治理,是比处理流动人口更为艰难的重大社会课题,而转户农民又是一个在生活和文化上与城市相异、在经济与心理上处于弱势的群体,为避免他们成为边缘人群,就必须进行社会管理法律制度的创新。目前相关的学术研究并未着力于此课题,虽然近年来以

农民入城为

主题撰文进行释论者有所增加,但基本上都偏重于检视转户数量上的直接成效,对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的探索深度不够,语焉不详、未中肯綮的简单考释与评说,对于社会管理的法治助益也较少,如此水平的学术现状,与我国第三次经济转型期的发展形势极为不配,为填补相关理论之不足,本研究将进行全面探进之尝试,以求促进理论界的研讨充分地活跃起来。

有鉴于此,本文探索的方向定位为:围绕农村转户移民群社会管理的需求,分解出三个法治子命题,将群体对社会需求的及时回应上升为法律规范,依法而治。具体而言,首先要研究对转户移民群的民生保障问题;其次,要挖掘对此群体民众秩序的治理问题;再次,还要考量释解其民意冲突的路径问题。从三个维度来统合共治的学术文本建言,旨在摸索对农村转户移民群进行创新型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进路,为我国社会的安定、协调发展提供学术支持。

二、利益配给的实质公平:民生保障中现代化法治理念之输入

给予不同出身、文化、职业等背景之公民同等的社会待遇,是基础性的形式公平,乃传统的法治理念;虑及公民间的具体差异,倾斜配置社会利益,并将差异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这种实质公平才是法治的现代化理念。在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出现了农村转户移民群这样一个新兴的城市公民群,群体的农耕社会特征、乡土文化意识、宗族脉

系传统置放在城市环境中,成为其无法嵌入城市人群的异质性标识,同时,该群体的经济、心理弱势也延宕了他们与城市自相容到相融的过程。因此,对于如此庞大的一个异质并弱势的群体,应该在保障其民生水平的利益配给制度中引入实质公平理念,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正义。

(一)立法应当对社会保险利益进行倾斜配置

对于农村转户群体的社会保险问题,关键节点在于立法中如何有理有节地强化实质公平理念。考察目前全国各地的相关制度,就农村转户移民群的社会保险待遇处理,有三种模式:第一类是城乡统一待遇型,如云南省红河州和四川省成都市[注:作为西部的经济优势城市,该市自2011年4月1日起,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全面并轨。 ],高扬城乡民众权益同等的旗帜,重新整合社保方案,转户者参加的是城乡一致的社会保险;第二类是选择交叉待遇型,如重庆、陕西、宁夏、青海、云南等省市,此模式尊重转户者意愿,由其选择转归待遇标准较高的社会保险序列,既可保留某类农村社保待遇,延续农民的优惠政策,又可参加某个城镇居民社保子项,交叉享受社保待遇;第三类是变更为城镇居民待遇型,如广西、内蒙古、新疆、甘肃、贵州等省(自治区),转户农民进入市民的社会保险行列,平等地享受城镇居民社保的各种待遇。

检视这三种模式,红河州与成都市城乡社保综合一体化的程度之高,在全国亦为典范,但我国其他省市基于社会发展现实的局限,无法跟进复制。从实质公平的角度评价,选择交叉待遇型更适合于转户的过渡期,以重庆为例,在创新中,出台了全国弹性最大的转户退地办法;在社会保险问题上也注意到对这一群体的偏重保护,譬如,该市规定转户农民在入籍之后退地之前即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地后还可变更为农转非征地养老保险,享受较高水平的保险待遇;再如该市转户农民可自由决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赋予转户农民在进入社会保险序列时有极为宽泛的选择权,彰显的正是实质公平的核心理念,这种社会管理的创新理念,在我国其他地区具有广泛的可借鉴意义。因此,地方立法在转户改革的攻坚阶段,应该大胆深入贯彻社会管理的创新理念,在社会保险制度的实质公平问题上,可以考量优于城乡双层体系内的缴费标准和过渡阶段待遇,设定倾斜保护期,期终后再定位于同等标准待遇。

(二)立法应当对社会福利、救助事项进行合理安排

与社会保险需要履行缴费义务不同,社会福利、救助选取单向配给的路径,不需要公民缴纳费用,且利益供给的覆盖面更广,涵括就业、居住、教育等各个民生领域,丧失土地利益的农村转户移民群,会非常关注社会福利、救助制度能提供何种程度的保障,因此,立法必须有明确的表示与具体的安排。从有助于对农村转户移民群这个弱势群体予以帮扶的角度,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应予关注:

第一,要尽力满足住房之需。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很多地区通过转户条件中的住房标准来化解移民群体的居住压力,比如天津、贵州[注:贵州省2009年6月24日开始实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凡贵州省籍农业人口在我省城市、城镇有相对固定工作(务工、经商等)和相对固定住所(公有住房、集体住房、私有住房、租赁房屋以及其他房屋)半年以上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的城市、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凡本省籍农业人口投靠居住在我省城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且生活、居住有保障亲属的,可以办理城市、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 ]、云南[注:云南省在200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以准入条件取代人口控制指标,申请人在居住地同时具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准予在居住地落户。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住宅。稳定生活来源是指有合法收入、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内蒙古[注:2006年1月1日起,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凡购买经城建部门批准兴建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商品房或自建房屋的,不受面积限制,允许房屋产权所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落当地常住户口。” ]、甘肃[注:2011年甘肃户改试点嘉峪关市户籍改革制度中规定的可以转户的人员包括:在嘉峪关市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人均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达到基本住房保障标准以上),并有合法稳定收入的外来人员;在市区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连续缴纳税费3年以上,且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人员。 ]、青海[注:依据2010年12月《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放宽省内其他地区城镇落户政策:1.凡符合“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两个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在居住城市(镇)落户;2.本省籍农牧民,在本州(地、市)城镇内租房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3.在城市(镇)范围内居住的失地农牧民,需要依法安置的,按照自愿原则,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昆明等省市将有城市住房作为转户的必要条件,还有部分地方采取利益的对换来保障住房,如长沙、广州、义乌等城市都曾试点以宅基地永久使用权置换城镇房产。然而,这种解决方式毕竟是有限的,在改革进程中各地的转户门槛都普遍降低[注:例如,云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城镇居民的意见》,明示放宽迁移落户条件:云南籍居民,在乡镇落户,不受条件限制。在县城有合法稳定职业或者有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居住地城镇落户。在州(市)和县级所在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或有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居住地城市落户。 ]:有些省市将住房条件扩展至有使用权即可,其住房利益的延续稳固性取决于租住者的后续支撑能力,或者要依附于房屋使用者在单位的职业身份是否稳固[注:例如,云南的转户条件中所指“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且未出售产权的住宅。 ],另外还有很多地区只将住房作为转户的选择性条件,如重庆[注:根据2010年8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主城镇居民:在主城九区(一)购买商品住房;(二)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在远郊31个区县城(一)购买商品住房;(二)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登记为其他城镇居民。 ]、广西[注:2011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凡是在城市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拥有产权的房屋、公租房、单位集体宿舍、亲属住所)、务工经商有一定期限的本自治区籍农村居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转为城市居民。在县(市)城镇及其乡镇的本自治区籍农村居民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自治区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自愿转为城市居民的,将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或者根本不纳入转户要求[注:比如西部一些省市对于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者没有住房条件的要求。 ],无房或房屋不足的转户农民就会在城市中无所栖靠,加之其适应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所以,社会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应该适当向这类人群倾斜,即各地在依法确定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配给条件时,不仅要拓展应用于转户农民,还可以考量适度降低门槛,同时辅以发放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第二,应强化对就业的促进。大量的转户农民迁入城市后,城市的劳动供需关系变得紧张,对此,从劳动力市场的区域宏观调控到就业促进的地方立法,都应该积极应对。目前全国各地户改中就业促进的相关制度都着眼于城乡一体化统筹,及转户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扶助政策[注:如成都宣布全域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相应的就业配套制度体系;甘肃建成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提供统一的劳动就业管理和就业信息服务;宁夏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在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与银川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青海规定转户农牧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可纳入城镇失业登记服务范

围,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扶助政策;广西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及鼓励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机制和创业孵化基地,等等。 ],对农村转户群体的特殊关怀不足[注:只有少数地区针对农村转户群有特别的就业促进制度,如广西专门提出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对进城求职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进城求职人员劳动技能和综合竞争能力;青海规定以提升综合素质和转移就业为目标,对劳动年龄段人口进行多种类型、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由于转户农民的职业转换能力和竞争能力问题,隐藏在户口背后的差距仍然存在,因此,实质公平理念下的倾斜回应对策必须加以补足。地方的就业促进立法可创立人力市场与移民集中片区点的联动机制,推进失业移民的城市岗位适应性培养计划。劳动用工立法也必须照应这一群体的职业转型需求,在就业机会提供与劳动技能培训方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移民群体的城市职业能力发展为目标。不仅如此,还要支持转户农民找寻职业自足的合理出路,探索就业组织的新形式。[注:在此方面,上海的经验可值借鉴:2005年12月,上海市通过了《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作为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明确下来。这种包括小商贩、家庭工厂、个体户、街头流动摊贩等各种在非正规部门的就业形式,具有安置成本和技能要求低、就业空间和增长潜力大的特点,适合于为转户农民等弱势群体谋生拓宽职业道路,上海市将对非正规就业的鼓励上升到地方人大立法的首次尝试,值得各城市学习,也为中央层次的立法做出了地方的尝试性探索。

]另外,为避免转户农民成为城市中的异质性人群,防止其因为失业而流离失所,不仅符合条件的转户农民可以从农村低保改为城市低保,而且在确立低保线与给付利益量时,也可针对这个群体的实际困难进行调整。

第三,须保障转户成员的受教育权。一方面,随着转户的农村人口大量进入,需要在科学平衡区域间教育资源的前提下,颁行配套性立法文件,强力保证其子女的受教育权;尤其要注意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教育师资和经费严重匮乏、学科结构不科学、教育的弱保障力与低效率问题极为尖锐,随着转户的农村人口大量进入,本就缺弊丛生的西部教育问题更是亟需大力调整与完善。另一方面,各地集中社区或地域片区居住的转户群落,还应该针对各年龄成员,组织城市文化的学习,建造各级培训学校、博物馆、科学馆、文化室、社区图书室等教育设施,公共文化服务与数字化工程并进,为各种年龄层次的转户农民增加提升知识素养的机会。

三、多元兼治与城乡联治:民众秩序管理模式构设之突破

城乡公民新群体的分化,使得社会的多元多变性更加凸显,相应地,社会管理的复杂性与难度也增大,转户农民脱离集体经济组织,从乡民社会走向现代城市社区,由村队集体管理转变为社会辖区管理,这种变化不仅需要管理量的增加,更需要管理模式的创新。但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新兴弱势群体,我们既无国外的先验样本以资借鉴,也无历史的素材提供参考,惟有大胆创新,才能开放出对变革时期新社会群体人本关怀的价值精神。

(一)多元兼治的民主模式

在熟悉城市生活的过渡期,农村转户移民群对外界强压力的感知敏感且反应激烈,基于其波动不稳的脆弱心理,政府机关的一元强力干预模式

容易激发猛烈的逆抗情绪。在政府一元式治理模式中,官权有恣意扩张的倾向,城市转户移民群在乡土村社自由耕作的环境中成长,其接受压制的顺应性小于城市市民,政府社会管理若欠缺科学性,极易引发转户移民群体的主动对抗。基于此,从提高社会管理的接受度视之,我们可以尝试构筑民本位的多元兼治组织体系,创建与转户农民群特征契合的多元社会治理机制,实现各社会管理主体的功能协作与互补。

由此,我们获得了一个明确的创新方向:为抑制转户这个特殊时期的多因不安,需要开拓与政府单一主体刚性制度约束不同的社会共管范式,即由政府主导治理、加入中间力量的协治与民众的自治,变政府一元归治的社会管理模式为社会分治模式;在锻炼民众自律自治能力的同时,凸显ngo、npo等第三部门的协治功能,激励这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

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等参与社会管理,通过对农村转户移民群的多元治理,达成现代国家的善政目标。多元兼治的民主模式,其路向特征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就此,山东省泰安市的平安协会模式[注:山东省泰安市平安协会创立于2006年,由于汶南镇警力严重不足,多个企业、行政村共同出资组织专职治安队昼夜巡逻,此后,这一作法被其他乡镇效仿,在泰安市逐步推行,其功能也拓展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预防群体性事件等领域,协会通过交纳会费、社会捐助、政府补助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镇、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化解。 ]具有创新的参鉴价值。平安协会作为民间组织,是沿着群众路线调解内部矛盾、保障和谐社会的成功尝试。针对农村转户移民群,我们需要更多的此类组织,作为社会大众掌握管理话语权的团体性支撑力量,共同探寻政社同治、官民合力的协作管理方案。

在多元兼治的民主模式中,依法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核心工程,对此,行政法的授权与限权功能要兼重,要强调行政问责、行政复议等层级间法治督检方式,增强人大和社会对政府管理行为的监督力度。在政府之外多元主体的参治中,法治的导向是为共治的社会组织确立法定地位,赋予依法认可的权力。在转户农民群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中,我们要充分运用“两新组织”的社会培育成果,无论是促进就业的新经济组织,还是参与民众秩序管理的新社会组织,都必须放入法律协同的框架中。即新经济组织的法律形式确认要破除旧有观念,从真正便利于转户农民就业的角度进行规范化;新社会组织则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予以认定,并以立法文本力量来规制其从事所登记的各项活动。 (二)城乡共治的联结模式

由于不同地区户籍制度改革对于转户农民的土地利益处理方式不同,因此,会出现农村转户移民群的城乡双栖性,即身居城市、地留农村、跨域两界。例如,1997年国家试点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允许在小城镇已就业、居住的农村人口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落户人员可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此意见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实施。根据重庆户籍改革的“335配套政策”,允许转户农民3年内继续享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使用权的流转等权益,允许其继续保留已经确权到户的林地使用权[注:即“3年过渡”、“3项保留”、“5项纳入”,其中,“3年过渡”是针对“农转城”原农户的相关土地退出设定3年过渡期,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使用权的流转等权益,3年后农民是否退地,坚持自愿原则。“3项保留”是指保留农村林地使用权、保留原户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范围享有的优待、保留享有农村种粮直补、购置农机具直补等同承包地相结合的各项补贴的权利。“5项纳入”是指转户农民在“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大保障方面一步到位,使之融入城镇社区,享有同等的城镇居民权益。 ];陕西省2010年9月启动户籍一元化改革,转户的农村居民在5年内可以选择继续享受原有的宅基地、责任田的政策,5年后,在享受城市的就业、社保、住房等待遇时,放弃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1]。成都市2010年《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指出,成都将为500万以上的农业人口撕下“农民”的身份标签,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不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2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3]。银川市2011年7月试行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九条政策,其中即有“银川市农村户籍人口可以在不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情况下,申办城镇常住户口”的内容[4]。居住的城市化与收入利益的农村保留并存,是对社会管理的一次高难度挑战,如果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不挖掘城乡联治的方式,户籍制度改革过渡期的社会问题就得不到真正的解决。

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之前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出现时,曾给社会秩序的管理带来过类似的激撞和震荡,但由于在户籍未作改动的情形下,绝大多数农户都有留守农村处理土地利益问题的户员,而农民工又具有很强的流动

性和回归性,因此,在民众秩序的管理模式革新中,并没有过多地探索城乡联结的课题。但在当下,农民转户移民群相对稳定地安居城市,整户搬迁者众,对于其暂时或永久保留的土地利益,在农村已基本无家人负责日常管理,这种人身与财产异地分离的格局,必须有城乡协力的法治化手段来作对治工具。城市社会管理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共同协作,如何向户改中不断发展的城市化态势发言,是不能回避的必答题。解题的核心要点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尽快在政府的指引和支持下,集约化、产业化运作转户农民的土地,或是鼓励转户农民在农村土地的统筹使用中以各种法律许可的方式进行流转,并切实保障产出的土地收益或流转所得能安全归至转户农民处。与此同时,城市社会秩序的多元治理主体也应保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治管社会秩序其他主体的沟通联系,从经济保障、治安联控、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合作。

在城乡共治的联结模式中,社会秩序的安定深因来自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群体留存的土地利益之保障,而从更广角的视域看,此问题则涉及立法在多大程度上放开承包地市场流转的形式,就转包、出租、土地入股、土地信用合作社和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等多种流转途经而言,法律应作更完善到位的指引,惟有实现承包地的资本价值,居于城市的农村转户移民群才能安定其心。当然,与此同时,城乡两域的管理主体还必须在分权、协作、担责等重要问题方面依法落实各自的权限和职责,将城乡联治的重大课题在法治实践中加以研论。

四、决策民主语境下的矛盾化解:民意表达与冲突释放之路径摸索

农村转户移民群是城市群体中的弱核社会圈,基于文化知识的普遍欠缺,以及初入城市对政府决策的疏离,其民意表达的通道不畅,冲突释放的途径狭囿,若不能建立起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若不能依据其特殊性实施有效的社会冲突管理办法,疏导社会矛盾,会愈发深化民众与政府及民众内部的间离,极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本部分拟就社会管理中决策民主和矛盾化解的法治创新路径,展开另一个向度的探析。

(一)程序路径:政府管理决策的听证制度

听证所承托的精神,是法律最为可贵的品格——公正。在对农村转户移民群的社会管理建制中构设完整的听证制度,是在社会治理方面对利益相关人怀有高度尊重的作法,完善听取弱势群体意见的听证程序,也将是立法飞跃式的进步。政府管理决策听证属于行政听证,我国行政听证中常见的是重大行政处罚听证、政府价格听证,而其他社会管理中的决策听证并不多见,本部分将此主题作为研究的创新点提出,以决策听证的主题选择、参与代表、公开议程推进等为省思角度,以实践效果为探索方向,完成基本制度的内省和完善构想。

对于决策听证的主题,由于是针对农村转户移民群的政府决策,其主题方案应当纳入民主化建设的内容, 以使政府的关注点与该群体的关注点获得沟通,在确定政府社会管理重心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方面, 使政府与移民群达成共识, 这既有利于制定适应现实需要的社会政策,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共执行力, 更有利于公众对政府政策执行的监督,同时也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利益冲突的可能性, 使利益冲突的潜在因素在公共政策选择过程中得到有效化解。

厘定合适的政府决策听证主题后,听证代表的选取至关重要。代表的决选,不仅需要衡量其与听证项目相关位置的远近,即享有的决策听证权与中心主题的半径距离,还要测度其就政府决策问题的作用能力,那些适用于转户农民群的政府决策,利益的关涉性使得该群体靠近决策的中心部位,但由于该群体的知识素养与影响能力的局限,其对问题的认识、揭示和表达能力可能较差,可以引入利益诉求的中间传递组织。由ngo、npo等第三部门进行代言与协助,以及媒体作为第四力量的介入,制造媒介舆论效力,对政府决策施加正向影响。“第三部门”和“媒体舆论”是具有强烈扶弱感情的概念,同时其利益的中立性与认识的客观性,又特别适合于为异质与弱势集于一身的新移民群体助力。成功的政府决策听证,还必须保证公开性,尤其是对于影响这样一个劣势群体利益的决策,就更需要贯彻公开公平的原则。隐而不宣、秘密进行的政府决策模式有悖于程序公正之本义。所谓秘密进行以免听证会代表意见受到牵制或左右的担心是多余的,公众舆论是更广泛的意见表达,不能因为听证会

有专门的意见代表而排斥程序之外的意见的渗透,相反地,还应该多建立公众与听证会代表之间的意见互通渠道。  政府决策听证是决策主体与接受调整的利益相关主体间一次关系的整合,是社会管理的社会化走向, 包含着民主化和法制化的本意,因此,关涉农村转户移民群的政府决策听证,应当从法律制度设计层面保障其充分民主化。更进一步阐论,政府为了执行社会管理职能,在决策中从主题选定到表决实施都应该有法律保障的民意介入,单一的执行民主,须迈向全面的决策制定与执行民主,这才是民主化社会管理建设的实质内核。

(二)手段路径:处理民意冲突的新型方式

在中国,对农村转户移民群的民意冲突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没有熟悉的经验可谈,但也不能将社会矛盾的处理僵化在传统中,面对这种新生群体,我们必须在法治路径中找到一种创新办法。

就农村转户移民群与政府的官民冲突,我们可以创制第三方观察的辅助手段,即在官民矛盾升级为行政诉讼前,除了行政复议可以救济外,引入社会中间层,或具有社会监督功能的检察机关,对于官民纠纷提供第三方建议书,就纠纷症结、过错界清与责任认定向行政机关递交“观察意见”,让政府能冷静、客观地处置与农村转户移民群的纷争。必须指出的是,农村转户移民群与政府间的一些矛盾,是因政府社会管理执法活动的非公正文明性导致的,目前中国一些执法机关和人员仍固守着官本位的思想,以强调管制、审批、命令为行动目的,社会管理过程粗暴,动仄摆架子、显特权、装威风,执法态度冰冷、生硬、蛮横,重私利人情,效率低下,从而形成强权弱责的执法结果,造成农村转户民众的抵触情绪。因此,本文提出创制第三方建议机制来帮助化解矛盾,旨在复归政府社会管理活动的人民本位思想,即开展以人为本、重责轻权的便民型管理活动。第三方建议书能提醒各级各类机关,其社会管理活动都应该体现利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尤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管理,无论是基于与纳税人的契约论,还是人民委托说,抑或民众顾客理念,其行动的本位思想必然是人民,其不仅要关注执法活动的行为边界,塑造有限政府,还必须控制其执法管理的层次幅度,理顺上下级、内部部门间、与社会中间层级的关系,杜绝执法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弊病,控制执法成本,以利民、经济、效率为行为准则。

就社会群体之间和群体内部的冲突,秉持社会管理的创新精神,可吸纳一些在原农村有威望、辈分高、办事公道的转户公民,参与处置矛盾纠纷,此作法特别适宜在转户农民群的集中安置地域采用,因其与该人群原本的宗族观契合,也是过渡适应期内较为得当的管理辅助方式。依循共性与特殊性是释解一切矛盾的行动经纬,转户群的民意冲突处理模式只有在其经纬上运作时才能发出能量,将其扭离经纬,冲突非但不能得到释放,还可能升级激化。这里所指称的特殊性表现为:这一群体对于脉系亲缘关系的依赖度与信任度很高,就其遵从的伦理观而言,没有必要草率地加以扼杀,而是应该引导其认可的调处主持者或组织按照现代法治观念进行。站在更为主动的立场上,我们还可以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给威望足、辈分高的族群成员安排位置,也可建立族系协调委员会帮助预警矛盾与平定纷争,甚至可以就这类群体诉至法院的内部纠纷,在人民调解员中引入其宗群长者。

对农村转户移民群进行社会管理的创新控制系统构造,是当下户籍制度改革中社会管理的亟需,在社会治理法律控制系统的运作纽带上,我们输入社会需求信息,输出法律规制文本,在转户农民的社会关系链上产生各种法律关系,并定型化相关的倾斜式保护模式,能保障社会前进的健康与持续。本文作此论述,意在弥补社会管理于特殊城市群体生成后理论创新的空缺,也是对社会发展实践的完善提出之尝试性建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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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佚名.成都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 农民可带产权进城[eb/ol].(2010-11-17)[2013-03-21].http://hb.qq.com/a/20101117/000901.htm.

[3] 佚名.广西将全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eb/ol].(2011-02-16)[2013-03-25]. http://news.163.com/11/0216/04/6t05ive000014aed.html.

[4] 郑峥,张晓璐.银川

重磅推出9条户籍改革政策[n].宁夏日报,2011-07-23(01).

a legal perspective on the analysis of innovative society control of ruraltourban migrants with transferre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jin li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

abstract: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both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have implemented hukou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 that has pushed hundreds of millions of rural nonfarm households migrate to cities, which brings a huge impact and challenge to social management. it is urgent to solve the three problemsthe livelihood protection, the public order governance and coping with opinion conflictin the face of the management needs in the hukou reform. accordingly, this article explains the way to realize harmonious society through the interest rationing, multigovernance and ruralurban joint governance and conflict resolving on the basis of democratic decisionmaking under the guidance of substantial fairness, bringing in the modern spirit of law, breaking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model and building the path of dredging public opinion as the research meth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