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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

时间:2022-06-13 10:38: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食品监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食品监管

第1篇

在欧美发达国家,食品召回保险的出现降低了企业召回缺陷食品的成本,是食品安全事故有效善后措施,对我国合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有重要借鉴意义。但在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初步建立的情况下,食品召回保险尚处空白阶段,保险产品缺乏有效供给。找出其阻碍因素,是建立我国食品召回保险的关键。

一、症结与困难

(一)学术界对召回保险定义不清

学术定义不清主要表现为召回保险和责任保险定义的混淆。召回保险是以召回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为保险标的的独立险种,但目前理论界存在将产品召回保险归为责任保险的错误,将此类保险冠之以"召回责任保险"之名,如杜波认为食品召回责任保险是以食品召回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1],这既不利于从理论上阐明召回保险的特征,也容易使厂商承担过重的保险负担。而近些年,"召回保险"的使用频率呈现上升趋势,如曲建昌将"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召回保险"并列归类,尽管他提到产品召回保险可以作为产品责任保险范围的组成部分,但又称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并认为产品召回保险更有利于损失预防,这与风险管理的最优化目标一致[2],是中间派。而吴祥佑则明确提出产品召回保险不是厂商对私法责任的承担而是对公共义务的履行,是一种义务保险而非责任保险[3]。我们认为召回保险与责任保险,其产生时间、保险对象、责任范围都有所不同,是独立于责任保险的一种保险。

(二)食品召回保险市场需求少,投保动力不足

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市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商品供求关系变化的集中表现。保险市场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市场,同样具有完整的市场构成要素,体现市场供求关系,遵守市场供求规律。食品企业的召回成本与违法成本(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信誉损失)的高低决定着召回保险推广的前景,当前者一定时,后者的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

首先,企业违法成本的降低主要源于目前我国食品行业监管制度的缺陷。虽然主管机构在努力使我国食品行业向世界先驱行列迈进,但因我国食品行业本身技术的匮乏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致使食品本身安全问题较大。其主要表现为食品监管不成体系和召回制度缺乏救济措施。具体而言,今年6月国家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指出,食品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其次,目前国内具体关于食品召回的法规仍旧处于空白状态,食品卫生安全类法规虽对此有所涉及,但规定较为笼统,适用性不强。而食品召回保险是建立在食品召回制度之上的,食品召回实施规定的缺少导致了食品召回保险的存在没有具体规则支持。此外,消费者缺乏有效自主救济渠道来督促企业开展召回,如美国日渐成熟的"公益诉讼"在我国鲜有出现。综上,召回机会少,成本低,企业没有必要购买高额的保险,即使召回后的产品又有机会"回炉重造",再次包装后可逃避监管,重回市场,因此,召回的代价通过灰色渠道冲抵了,商家敢于采取违反道德甚至法律的方式来降低成本。

第二,食品行业自身特点也降低了投保动力。由于食品行业的生产量较大,小微型企业与加工型企业数量多,上下游企业联系紧密,在运输链的帮助下,某种食品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形成连锁反应。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若愿意承担风险,必然要求较高的保费,同时会对其客户进行一系列的深入了解,在合同书上对客户的权利进行限制。其结果可能是客户在出险后因不符合同的规定而无法获得赔偿,即使能够获得赔偿也是以支付大额的保险费为前提的。而保险费的支出必然要转嫁到成本上面,这与商家要降低成本的目标是相悖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下我国食品问题的出现往往呈群发性,且伴随着严重的后果。问题出现后,在舆论的作用下,监管部门往往对问题行业施行定点整治。如2012年4月份的"问题蜜饯"事件发生后,全国加大了对食品的检查力度。但这种"剿匪式"的食品监管很大程度上受舆论推动,在出问题之前对生产商缺少监督,出问题之后对责任人严加惩罚,这样的体系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很低。此背景下,生产商的投机心理会被加重,整个行业的风险继续加大,相关的保险更是无人问津。

(三)市场空白,保险公司缺乏有效供给

虽然我国在汽车、家电等行业召回制度保险日趋完善,但国内保险公司对于食品召回保险无经验,开发一个新保险项目的前期投入大,花费高,见效慢[4],在信托责任尚未普及的情况下,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各类食品也具有复杂性,多样化,再加上保险公司在积累数据方面不足,难以计算损失率。

(四)消费者平均收入水平不高

由于企业支出的保费最终转嫁到食品价格上,由消费者买单,保险产品的推广需要消费者收入水平的上升。原因有二:第一,只有消费者平均收入水平提高,增大消费后的剩余,才能提高保险的现实购买力;第二,现有财富量的增长会导致消费者风险财富增多,而大部分人是风险中立者和回避者,在设法规避风险时自然会增加保险的需求。我国目前的基本情况是,企业通过严格控制成本增强竞争优势,希冀用低价产品吸引更多消费者。因为企业深知即便生产出有质量保证的优质产品,高昂的食品价格也会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因此在现有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力水平下召回保险难以推广。

二、反思与构建

鉴于食品召回保险的优越性,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及当前推广条件的匮乏性,今后食品召回保险制度在国内的发展,应从如下几方面考虑:

(一)排除概念混同,廓清用语的含义

严格区分产品责任保险与召回保险,将保险标定限定在是承保缺陷食品在召回过程中产生的召回成本,包括告知、运输、仓储、销毁、员工加工加班、重新装配等费用中,使产品召回保险获独立地位,也使企业认识到食品召回保险应属于一种特殊的企业财产保险,而不属于责任保险,是对企业召回成本的弥补。

(二)保险公司逐步开发、完善食品召回保险的合同设计

从基本的市场规律出发,研究消费者的风险偏好。风险喜好者、风险中立者以及风险厌恶者对于保险产品会显示出不同的态度。通常,风险厌恶者会有更大的保险需求。这要求保险人能够根据投保人的喜好提供最佳的规避风险方案。除此之外,根据保险产品自身的特性和节约自身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讲,具有专门知识的保险中介积极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如精算师、理赔员、风险评估员等。保险人才越充足,保险供给的质量就会越好。保险人的经营技术和管理水平也要逐渐提高,这样才能增强保险的供给力。#p#分页标题#e#

第2篇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创新思路、大胆实践,注意巩固和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成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步提升,受到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综合考评组的充分肯定和市政府的表彰。

一、主要做法

(一)抓住两条主线,调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我们牢牢抓住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这两条主线,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鼓励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一是对各相关监管部门全面开展量化考评,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年初,我们牵头联合市农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和商务局组成考评组对市辖各县、区政府和12个职能部门**年食品放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检查,对工作优秀的县、区和职能部门进行了表彰,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进行了通报。这是我市第一次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大考,对各被评价单位震动都很大。受表彰单位深受鼓舞,干劲更足;其他单位也不甘落后,奋力争先。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年又制定了《**市食品安全管理指标评价方案》。与**年量化考评细则相比,新的《评价方案》更加适合我市实际,更加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年年底,由我们牵头,抽调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组成综合评价组,对各县区和14个相关部门**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通过连续不断的综合考评,肯定了各县区和各有关监管部门成绩,查找了工作中的不足,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监督检查激励机制,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全面推行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此我们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企业规范生产、自律经营,有力提升了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我们与相关监管部门一起在全市确定了53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创建。全市有55家食品单位被推荐到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入复审。我们组织了16位食品安全专家对上述企业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有44家食品企业脱颖而出,被评为**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诚信单位。市政府陈启涛市长亲自为诚信单位授牌,有力地调动了食品企业诚实守信的积极性。

(二)夯实三个平台、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1、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这个平台,保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牵头部门、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者和组织者,只有在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上多做工作、做实工作,才能发挥抓手作用,做好这些工作必须借助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这个平台。我市成立由15个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后,又适时对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增补,调整后的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共有成员单位27家。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行动,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年12月31日,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保证各项措施和经费的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后,加大统一领导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食品协会这个平台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在食品安全工作中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很难与食品企业直接沟通和对话,无法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心声。而食品协会是联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食品协会这个平台规范企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我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市食品协会后,积极吸收各个食品行业有代表性的企业参加协会,现已有团体会员近50家。在市食品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市又相继成立了豆制品协会和盐业协会。我们充分运用食品协会这个平台,在信用体系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等多方面发挥协会的作用。市食品协会从强化企业自律入手,按照我市食品产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市优秀食品企业”和“**市特色食品”的评选工作。目前已有11家食品企业和5家食品企业的5个食品品种通过了“**市优秀食品企业”及“**市特色食品”审核。通过打造品牌,提高**食品产品和食品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力,扶持优秀企业做大做强。

3、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这个平台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科学机制。由于食品安全涉及多个学科,技术含量比较高,因此我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家在制定食品安全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等方面的作用,让专家参与科学决策,保证结论的客观和公正。**年初,**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后,我们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名优食品企业和特色食品品牌评选活动中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提出各行业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诚信单位候选名单后,由专家委员会委员对上述55家企业按照标准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综合考评,打出分数。以此为基础,经征求市消费者协会等协会的意见,拟定了参评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在“**市优秀食品企业”及“**市特色食品”的评选中,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也参加了的现场检查和评审,为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抓住四项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国家赋予我们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目的之一,就是克服单个部门单一环节监管的局限性,加强各监管环节之间的衔接,提高监管的效能。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为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降低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的损失,市政府出台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指定安徽省首次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暨培训班在**举行。在我局的统一牵头和组织下,市各有关部门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应急演练取得圆满成功。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卫生、质监、农业、商务等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和全省17个地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观摩演练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新华社安徽分社、新浪网、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质量报、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和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报道。

二是联合多部门整治豆制品市场。豆制品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年,我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和市农委联合制定《**市豆制品市场准入规范》,成立了专项整治办公室,对豆制品市场准入专项整顿做了全面部署。**年,根据“帮扶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思路,我们联合上述几家单位对豆制品市场开展了不间断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不符合市场准入规范的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查处。同时,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专题向市人大和市政协报告,市电视台等新闻部门对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有力推动了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目前,已有19家符合规范的豆制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通过验收企业的产品在**市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50%。豆制品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食品安全工作透明度,2年来,我们联合市卫生、工商、质监、和农委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了5期公告,并公布不合格食品生产厂家及不合格原因。在工作中,我们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争取领导重视,引起社会关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每月编发3期《**市食品放心工程简报》,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最新监管动态,每一期简报都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等有关方面领导。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每次大的活动都联系相关媒体及时报道,不仅扩大了综合监管的社会影响,也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我们对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每一起食品安全案件高度关注,及时督办,把综合监管职责“虚”事做实,实事做好。为了便于群众投诉举报,我们在**日报等媒体上公布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及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制度建立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食品案件32起,每次均迅速以核查函的形式书面通知相关监管部门核查,并要求7日内上报核查处理结果。所有投诉举报案件,各相关监管部门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反馈处理结果。

二、几点体会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历史重担落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肩上,因此,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要用创新的思维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新途径,要立足本地实际、着眼未来、理清思路、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稳步提高驾御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通过两年来的实践,我们体会到,要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职能、推进机关全面建设的重大举措。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立党为公、行政为民的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突出解决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坚持群众事务重于泰山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的工作指导思想,增强求真务实的自觉性,提高为民服务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和工作制度。

2、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完善的制度是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基础。食品安全的基础是行为规范,包括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政府行为、监管行为、企业行为的规范,这些规范的表达形式就是各种制度。一是规范政府监管部门的各类制度,包括责任制度、追究制度、监察制度、协调制度、应急制度、披露制度、考核制度等;二是规范和激励企业的各类规定,包括诚信制度、巡查制度、抽检制度、举报制度等;三是制度的落实,包括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制度约束。制度一旦实施,严格执行是管理有效和成熟的重要标志。我们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运作机制,实现了体制、机制、制度的有机统一,确保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高效规范运行。

3、要协调好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关系。沟通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多个部门,在监管链条中,每个环节都事关全局,忽视不得。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说到底就是协调各个监管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能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要协调这么多的监管部门,正确处理好与各监管部门的关系就成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敢唱主角,也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不端架子、尊重别人。工作中主要采取正面处理的方式,多表扬,多鼓劲,对监管部门的好做法及时反映,好经验积极推广,好措施大力宣扬。同时,与各部门不但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也要建立情如亲人的个人友谊。把“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的思想贯穿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形成了相互尊重、融洽相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和谐人际关系。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07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7)的最后一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效能建设为契机全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水平,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第3篇

春节是中国人民的传统佳节,为了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海盐县工商局充分履行工商职能,四抓春节食品市场监管,使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抓部署落实。为了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地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稳定和百姓消费安全,该局结合海盐实际,本着立足民生、关注民生、维护稳定、确保安全、共创和谐的方针,研究制定了《海盐县工商局关于加強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会议,部署落实元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由局领导亲自负责,消保科及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求各工商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重视节日市场食品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责任区监管制度,切实抓好节日市场监管。

二抓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重点商品、重点区域及重点对象,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市场各项执法检查。在节前及节日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290户,农贸市场21家。集中开展了以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酱油、食醋、小食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和学校周边地区为重点,特别加大了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食品配送中心及放心店为重点场所,以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国务院《特别规定》执行情况、《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情况、商品准入制执行情况,检查了索证索票及台帐记录和粘贴情况,突出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各项食品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三抓商品质量监测。为确保节日食品质量,节前及节日期间加大了食品检测力度,主要围绕关注民生的大众消费食品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先后开展了猪肉瘦肉精专项监测、酒类商品专项监测和节日食品专项监测。共计抽检了46个批次,其中猪肉10个批次,合格率100%;酒类12个批次,主要抽检了白酒、黄酒和葡萄酒,合格率75%;节日食品24个批次,主要抽检了食用醋、酱油和味精等调味品及糕点等,合格率80%。对专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及时予以下架并依法处理。同时,局检测车、各工商所快速检测箱及有关市场的检测点都保持正常运作,加大检测批次和检测品种,节日期间局检测车及检测箱共计开展定性检测1139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合格率99.9%,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3.72公斤。

四抓节日维权值班。在做好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同时,局机关与各工商所都加强了值班工作,每天配足值班人员。充分发挥12315网络举报投诉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凡有投诉、举报的都及时处理。节前及节日期间12315中心接听电话咨询102起,接受消费者申诉10件,其中涉及食品类投诉3件,均当天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元。

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营养;食品卫生监管;食品安全;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R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851(2018)01--01

当前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危害了社会稳定、影响了我国正当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国家整个行业的总体声誉,因此要加强食品营养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人们的营养意识,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的力度,从而更好的应对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的概述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定义,其仅仅将食品安全作为一个狭义的范畴来理解,只要食品没有毒,对人体没有伤害,并且要符合一定的营养要求,不造成对人体危害,那么这种食品就是安全。实际上这样理解还是远远不够,食品安全包括了食品卫生和营养,在理解这一点上,需要有关部门人员打破原本的局限观念,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涵义。联合国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给出了明确的界定,主要囊括了以下几方面:第一、数量方面。即一个国家政府的财政部门和食品部门要提供足够数量的优质食品给国家公民,为国家社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第二、安全方面。即对食品的生产和加工部门提出了为消费者所提供的产品不得有任何明显或潜在的因索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还要满足消费者所需的营养物质。第三、发展方面。食品安全需要符合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和加工部门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重视周边加工环境,保持环境优良,维护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总的来说就是要求生产或者加工的食品不能有毒、对人体不能有害并且需要具备一定满足要求的营养,不能对食用者的健康状况有任何的威胁。并且食品的营养和卫生是相依相存、不可分割的。食物中有机物、无机物和碳水化合物以及其他的物质经过人体的各个消化系统后,发生一系列的生化反应,并被有关组织器官有选择的吸收。这些物质是健康、稳定生长的重要基础,所以食物中如果存在有价值的营养物质,则对于改善人体的生理健康有着显著作用,反之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卫生法》中有涉及到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1)食品营养问题。良好的食品营养有益于生物机体健康,营养不良将会升高人体受到各种疾病影响的可能性。当前食品营养来源过于单一化,人们的营养意识不高,很多人不明白食物相克等原理,部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品添加剂界定不明,食品原料比较差,但是没有相关营养标准限定,相关食品潜在破坏人体的问题没有充分重视和研究,更没有相关的营养以及界定标准,这些问题都给食品营养问题极大挑战。(2)食品卫生监管问题。主要的卫生监管问题表现在律法规体系过于粗放,不能细化,对很多药物检测和标准都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食品安全存在多头监管,仍然采取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责任分割以及沟通的不甚明了,安全标准体系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都不完全,这都是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向。

3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应对食品安全的措施

3.1加强有关食品营养的监测。加强有关食品营养的监测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保证食品安全、健康、营养的有效处理手段。人们按照目前的食品种类以及食品的營养状况,规定出各种食品不同的营养标准以及不同人群相应的最佳营养摄取量。这样既可以使不同人群的营养均衡,也可以让人们拥有好的饮食习惯。另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营养的相关条款也需要完善、规范。这种做法可以让食品的营养工作变得更加规范、更加标准、更加合理。

3.2加强有关食品卫生的监测。加强有关食品卫生监测则需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很好地整改食品卫生的监测工作。此外还应该把监管的责任具体到每个监测管理人员的身上,让其切实履行责任,从而提高食品卫生监测的水平。目前我国实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详细监管食物种类、营养搭配、营养破坏等。简言之,我国现存的食品安全法规仅解决了食品卫生所存在的弊端,却没有合理保障食品的营养和安全。

3.3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就是监管、控制一切对可食用或饮用的物质进行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有可能会引发的一切生物、化学和物理等方面的有害因素,从而保障在此过程中被生产出的食品对消费者的身体状况不会有任何损伤。政府应该同时注重多样、适量两方面,解决食品安全中食品营养和食品卫生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根据社会实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具体表现为:第一、加大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法规的建设,试图与国际迅速接轨。做好细化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相关法规,使得食品安全监控有法可依。第二、建设食品安全信用机制,做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框架、制度和管理等。并且建设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做好完善包括ISO体系在内的食品管理以及认证体系,同时需要健全安全的预警反应机制以及完善各种评级标准、机制等。第三、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各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公布相关的监测信息,使市场透明化、公开化,从而达到长期监控的目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是影响人们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其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繁殖、延续。由于目前我国安全事故频发,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以及人民幸福生活,因此探讨分析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应对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南苏格

    参考文献: 

胡承康等.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并重应对食品安全“双重挑战”探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0(O5)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市民饮食卫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采取“立足当前、重点突破”的策略,按照“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要求,继续通过“堵源头、端窝点、严准入、强监管”的办法,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理

在开展土壤环境动态监测和土壤环境科学普查的基础上,对少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的农田实施逐步退出。今年内,基本完成普查点中环境质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的区域范围界定,并实施退出。

加大禁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探索以村为单位集中管理,对种植面积20亩以下的菜农建立农药使用联户管理制度。加大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力度。田头绿叶蔬菜上市前,全市平均每天抽检样品3000个以上,批发市场绿叶蔬菜抽样检测率平均每天在5%以上。使全年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按照《*市养殖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在*市规模化养殖场推行生猪饲养ERP管理,杜绝对生猪喂饲“瘦肉精”,力争郊区出栏生猪“瘦肉精”检测阳性率为零。

(市农委负责)

(二)加强公路、铁路等进入市境食品的安全检查

要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延伸监管网络、提升监管手段,切实加强对市境道口的分类管理。8个指定道口,实行24小时监管,监管内容从动物防疫扩大到食品安全监管;20个较大的非指定道口,由公安、交通部门协管,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动物防疫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派人检查;36个无人管理道口,由所辖的相关区县政府落实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监管及公共安全信息员,负责对装运动物及其产品、大宗食品的车辆进行告知、劝阻和登记,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部门;铁路运输的动物和食品,由铁路部门指定运输专线承运,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

(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及有关区县政府配合)

(三)加强进口食品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入境食品的抽检力度。对婴儿食品、乳及乳制品、酒类、水果、植物油、肉类等进口食品,开展农(兽)药残留、生物危害、检疫对象监测和入境产品的监督,建立进口食品信息库,加强对采购、储运及现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建立诚信档案。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海关、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四)堵疏结合,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

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制,重心下沉,逐级负责。继续以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和出租房屋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违法活动。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与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的联动机制,严防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取缔后“回潮”。

(市工商局负责,市整规办、市质量技监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探索建立定标准、定品种、有规范、有监管的相对集中的乡镇食品加工点或加工园区,引导符合条件的无证照食品加工个体户进入,变无证照为有证照,变地下为地上,实行“作坊式园区、合作性经营、阶段性标准、集中性监管”,并选择在部分区县试点。

(市经委负责,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配合)

(五)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巡查、回访等制度,推行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管理,推动企业HACCP质量认证,督促企业生产合格食品。严格对出厂食品质量的抽检,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开展对制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今年内全面启动对茶叶等13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六)加强畜禽屠宰和流通安全监管

加大生猪屠宰场专项整治力度。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的规划、布点等行业监督管理,今年内要建成1家年屠宰活猪300万头的大型现代化肉类加工中心,并逐步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使全市生猪屠宰场总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50%,在过渡期原则上市郊各区县暂时保留1个生猪屠宰场。农业兽药饲料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瘦肉精”等残留宰前检测的监督管理;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超市、配送中心自行采购肉类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继续加强对活鸡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活鸡批发市场和零售点的交易行为。

(市经委负责,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七)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管理和标准化菜场建设

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肉类、蔬菜、豆制品、水发产品等重点食品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货凭证、台帐查验、索证索单制度,使肉类“两单一帐”(经营单位肉品备案单、肉类批发市场商品交易确认单和进出货源台帐)、豆制品“一证一照一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豆制品送货单)持有率达到100%。在监督企业自律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力度,公示抽检结果,发动社会监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经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按照准入规范、功能齐全和卫生达标的要求,今年内完成10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市经委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八)加强超市(大卖场)食品监管

规范超市(大卖场)食品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进货索证索票、仓储配送、产品标识的监管。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隔夜熟食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超市(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大型超市(大卖场)食品购销合同中,增加食品质量安全条款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经委共同牵头负责,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九)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进一步推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使等级计分管理率达到100%。

加强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堂配备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专业指导和培训,在春季、秋季开学前各组织一次培训。

对民工子弟学校食堂实施许可制度,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检查,明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加工菜肴,只能供应蒸饭和汤。

对工地食堂,按照《卫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市的管理办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主办者责任,将工地食堂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卫生许可申报制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配合)

(十)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今年内组织对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单位覆盖率达到50%。

制定并实施《*市餐饮业基本卫生设施分类要求》和《*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等级管理办法》,结合换证工作,推进餐饮业分类分级管理。

加强证照管理,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餐饮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积极探索切实保证健康体检全覆盖、提高持证率的有效措施,并加大检查力度,努力杜绝无证人员上岗。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经委配合)

(十一)加强集体供餐生产经营管理

加强集体供餐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将获准生产经营集体供餐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指导社会选择安全、放心的集体供餐单位。严格集体供餐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集体供餐企业巡回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集体供餐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二)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办法(试行)》,搞好*市保健食品注册情况调查、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管理,完成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范(GMP)等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中成分含量不合格、擅自添加化学药品和广告夸大功效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三、长效管理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

针对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一批地方法规草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法定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制定《*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快制定《集体供餐管理办法》、《乳制品管理办法》、《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取缔办法》、《肉类及其制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一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年-2007年)》。

(二)加强食品标准化工作

组织收集并研究建立有关食品方面的国际标准、主要发达国家标准以及我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市的地方标准等的数据库,为政府和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标准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对*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全面清理,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提高企业标准水平。组织研究制定一批*市急需的食品地方标准,并加快审批,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要求、统一检测方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供技术标准保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并组织实施,健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建立*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制定*市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规定报告时限、程序和控制消除措施,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机衔接、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启动建立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

以猪肉、牛奶这两个品种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链中产、供、销及进出口的监管信息追溯和风险控制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技术保障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推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推行各级政府举报奖励制度,公开群众举报电话,方便市民关心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举报的违反市境道口管理、生猪屠宰检疫、活鸡交易规定以及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酌情奖励举报有功者。

(六)加强食品卫生抽检,提高技术支撑水平

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职能分工,加大市场抽检力度。农业部门重点负责源头检测,质量技监部门主要负责生产领域食品卫生的抽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的抽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重点抽检进出口食品,经贸、工商等部门的食品抽检任务,可归口委托相应的部门承担(但涉及国家工商总局在*监测的除外)。探索建立能够统领各检测机构的权威协调单位,统一检测标准、方法。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丰富日常监管手段。

(七)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

抓紧建立全市统一、及时、权威的信息汇总和对外制度。一是在“*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基础上,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二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存储经归集、整理的食品安全信息;三是面向社会建立食品安全网,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汇总、分析、评估、预警,综合信息,提供查询服务。

(八)建立食品安全评估预警体系

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估预警体系,今年内基本完成2-3个子系统建设任务。初步建立预防生物源性食物中毒评估预警系统和水产品安全评估预警系统。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各级政府管理责任

继续落实“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优势。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业务管理和指导。

(二)强化监管部门协同作用

市、区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委员会)作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要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理清各监督部门的职责界限,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有机衔接,做到有案先受理,相互不推诿,形成监管合力。

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部门联手”的原则,建立省(市)政府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协作管理制度,开展质量互认,加强对外省(市)供货单位的食用农产品、畜禽及其产品安全监管。加强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条线层面与食用农产品供沪的省(市)之间交流与协作,探索建立省(市)际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协作机制。

(三)强化行业管理和企业自律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管理指导作用,提高全市食品行业生产经营水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食品安全认知能力。

(四)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要面向社区、居民,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措施,广泛开展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消费安全放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录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系列片、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社区和餐饮单位,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市民身边。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宣传一批生产优质产品、开展优质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让老百姓放心购买、放心消费;曝光一批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或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保障市民消费安全。

第6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性监管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本,洁以法为准”。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大家最为关切的。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形势相当严峻,这些问题都不可避免的引起全世界的普遍关注。这样的形势导致许多国家纷纷进行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我国也不例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结构和权力配置都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能提出怎样的建议与方案也值得关注。本文主要从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比较和社会性监管角度去研究,从而发现在法律监管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有效控制食品安全的建议。

一、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状况分析 【2】

(一)、各国食品安全体制

1、“美国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部门组成。在联邦政府层面上,共有12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但主要的监管部门是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监督局(FSIS)、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3]因此,FSIS和FDA被称作美国的两大食品安全系统,其中FSIS负责肉、禽及蛋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管,而FDA则负责农业部监管之外的食品安全监管。由此可见,美国实行的是多个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我们暂且把这种模式称为“美国式”监管体制,与这种体制一致的还有日本、法国、西班牙、印度等国家。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及厚生劳动省。法国的监管部门为农业部、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及卫生团结部等三大部门。【4】这种多部门体制存在的缺陷有三点:第一,监管职能重叠。第二,重复监督检查。第三,监管的权限不一致。

2、“加拿大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为了提高效率,减少部门职能重叠,减低联邦开支,加拿大于1996年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重组,将加拿大卫生、农业、渔业和海洋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监督署(CFIA),于1997年4月开始工作。[5]自机构重组后,取得了3个方面的成效:第一,节省财政预算支出。第二,减少机构监管的重叠。第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减少监管的“盲点”。我们暂且把此种独立监管模式称为“加拿大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此制度类似的国家还有英国、德国。1999年,经议会通过,英国食品安全局的法律于2000年4月1日正式生效,并成立独立的食品标准局(FSA),由其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分散到统一,其专业性、独立性、高效性、权威性等优点显而易见。对于此种权力集中的体制,对机构本身的监管就更为重要。

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1)1983-1995年,卫生防疫站为法定执法主体,履行食品安全卫生监督职责。(2)1995-2004年,卫生行政部门为法定执法主体,全面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权。(3)2004年至今,根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分段管理”体制,由4个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即: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与外国食品安全体制的比较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属于多部门综合监管的体制,相对而言,与“美国式”监管体制是类似的,但是即便如此,从监管主体、监管思路、监管措施上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明显的几个特点:首先,在我国,质检和工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不同于国外的农业部门或卫生部门;其次,对从农田到餐桌的事物链实行分段监管,不同于国外的全面整体监管;再次,对各类食品产品实行“质量安全”准入,也就是QS认证。无QS标志的产品不能上市销售;最后,我国已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食品安全监督已在不断完善,但毋庸置疑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一个权威性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食品类国家产品中心48家,重点食品类实验室35家,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但在食品安全监测的具体运行机制、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还存有问题。由于机构众多,且机构又各自为政,检验检测的标准不一致,互相协调不到位,监测工作难以达到好的成效,使得监测结果的认可度也大大降低。追根究底,原因就是尚未建立一个公认的权威性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品风险评估的能力不足。而美国FDA的检验机构不仅在本国有不可挑战的权威和能力,还在国际上享有权威性。德国设置的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机构,也是成功的典范。

第7篇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近年来监管工作的实践,以及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长效机制建设着手,研究和部署工作思路。

一是围绕保障民生安全,强化科学监管机制。从强化监管责任体系、技术监管体系、信用评定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入手,促进餐饮、涉药行业自律,提高科学监管能力。

二是围绕提高监管效率,探索信息化监管机制。面临监管任务繁重和监管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必须从信息化监管入手,破解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悬殊、监管手段落后的难题。

三是围绕消除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监管机制。抓实风险隐患排查、紧盯重点企业和严控风险环节三项工作。通过资料分析、抽样检测、实地检查和鼓励举报等方式,积极排查风险隐患,

四是围绕强化监管力度,形成社会化监管机制。做好投诉举报、宣传报道和网络问政三项工作,使公众成为遍布城乡的食品药品义务监督员。

五是围绕夯实监管基础,巩固常态化监管机制。从健全基层网络,夯实监管基础,开展示范创建,加强胶囊监管,落实专项整治,强化教育培训等入手,巩固监管工作。

六是围绕强化队伍建设,建设规范化管理机制。通过改进作风、改革审批、改善监管,规范监管工作,打造人民满意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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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科学监管长效体制机制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体制调整新形势,夯实工作基础,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以来,甘肃省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制度废改立工作小组,提出建立体系,加强六方面制度建设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工作协调运转、决策权力阳光、分工科学合理、执法保障保证、监督考评公正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制度。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重新修订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职责统一。同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构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需要,制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任务,确保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形成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体系和企业诚信自律体系的基本格局。

三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警工作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局系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程序与流程、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等,明确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及方法、步骤,通过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对能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快速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雏形。

四是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规定和准入设置规定。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促进发展的原则,明确准入条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机关工作程序规定,明确工作流程及各环节的工作原则、任务、方法和要求,完善办文、办会、办事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准入阳光运行,执法公平公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构成依法严格监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的制度基础。

第8篇

各县(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全市抗雪救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雪灾之中的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现就做好抗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将抗雪救灾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位置

受恶劣天气影响,最近我市发生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同时,春节将至,节假日期间和受灾的特殊时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偶发性强,防控难度大,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面临着进一步的考验。国务院、省市政府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群众生活。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加强抗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将精力、财力、人力聚焦到特殊时期的监管工作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要把握好抗雪救灾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

抗雪救灾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重点品种:酒类、肉制品、调味品、粮油制品、蔬菜和保健食品等;重点对象:小作坊、小食品加工点、小屠宰点、小饭店、小食杂店和小农贸市场及农副产品市场、各类食品超市、小食品店、小食品摊点等食品批发零售经销企业;重点地区:重灾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点打击行为:借救灾之机销售霉烂变质和以次充好的食品,过度包装以及其他包装和标识不合格的食品、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标准、过期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冒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对监管中暴露的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质监部门要把家庭作坊式条件简陋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要坚决取缔非法食品加工窝点;加强对季节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重点检查食品的包装、标识标志、质量合格证明、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执行标准等内容;要依法打击市场上的各种掺杂使假、缺斤短两、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卫生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的检查,要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节日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以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食品再加工原料;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掺杂使假,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卫生索证管理,监督生产、加工和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的各项要求。工商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食品经营单位逐户检查,努力确保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包装标示真实,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齐全,食品主要成分、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明确,商标使用和广告宣传行为合法;特别是要着力整治节日食品经营中的问题,重点是食品质量、过度包装、价实不符和搭售其他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农委和商务部门要在开展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害猪和生猪注水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农产品农残检测力度,继续抓好“放心菜篮子”工程。盐务部门严厉打击贩假、私盐的违法行为,严防工业盐食用,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抗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将监管任务细化,落实到人,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厉处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职责,守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保障食品安全,维护食品供给,维护经济平稳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加强抗雪救灾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使我市境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促进食品市场秩序的正规有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各级、各职能部门接通知后,应立即行动起来,将抗雪救灾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严密组织实施。抗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束后,请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监管检查情况一并于2月20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第9篇

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召回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已逐步建立起完整的食品召回体系,但由于在对召回的缺陷食品后续处理的监管方面还不够完善,使得这一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时存在很大漏洞。许多缺陷食品被召回后往往得不到正确有效的处置,甚至有部分不法企业将召回的缺陷食品“改头换面”后又重新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本文通过对三聚氰胺毒奶粉“回炉”事件的反思,探讨如何加强对缺陷食品召回后续处理的监管。

一、缺陷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定与不足

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获悉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问题产品,予以更新、赔偿的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以消除缺陷食品危害风险的制度。其实质是政府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行为。

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只有第53条从法律层面上确认了缺陷食品召回制度,但纵观整部《食品安全法》,其对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缺乏实际操作中的细致规定,如主管部门、执行单位、违规责任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而且,食品是否召回和处理主要是由生产或经营企业进行判定和实施的,这就使企业具有较大的自。但由于当前许多企业缺乏自律,很可能在利益的驱使下认定其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为合格食品,或是不按照规定正确处理召回的缺陷食品,使得缺陷食品召回制度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这次“回炉奶粉”事件,主要是因为政府有关部门对于一批2008年处于生产源头与销售终端之间的中间领域的问题奶粉,并没有给予足够的监管,没有真正跟进查清问题奶粉从企业售出后究竟卖给了谁;而且对已召回问题奶粉的销毁处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是导致“回炉奶粉”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监管的缺失,一方面是由于相关各部门在当时都迫于压力,把全部力量都集中在如何防止三聚氰胺毒奶粉流入市场的监管上;另一方面则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对缺陷食品召回实行多部门监管的弊端。因此,我国现有的缺陷食品召回制度还有许多地方亟须完善,特别是对缺陷食品召回后续处理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缺陷食品召回后续处理监管建议

在法制健全、监管到位、处罚严厉的国家,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行召回缺陷食品,然后进行销毁。这种做法或许能让消费者放心。但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把召回食品的处置权交由生产、经营企业,很难保证达到食品召回制度应有的效果。其实,类似“回炉奶粉”这种无视食品安全制度、践踏消费者权益的食品安全事件并非偶然,因此,在不断完善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召回后食品的后续处理监管,防止缺陷食品的二次回炉。

(一)明确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在我国,缺陷食品召回涉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环保等多个部门,由于是多部门管理,必然会出现管理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造成了大家都在管,但谁也管不好的局面。2008年处理“三鹿奶粉”事件时,问题奶粉的召回是由卫生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处置,但在问题奶粉的处理这一环节并没有明确规定责任,而且当时各部门都在忙于应对特殊时期的监管任务,加之当时提出的几种问题奶粉的销毁处理方法效果均不太好,因此也就为近期的“回炉奶粉”事件埋下了隐患。

我国这种多部门监管分工割裂了食品链的连续性,使得食品召回难以实现及时、全面和高效的全程监督。《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了缺陷食品召回的法律地位,但没有对召回食品处理的监管进行明确说明,也没有对监管的主要负责单位进行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仅提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记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而没有关于对召回食品处理进行主动监管的规定。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参考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召回体系。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召回体系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设有中央级食品召回协调机构,该机构能将各个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不同部门协调起来,使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对食品召回从召回前评估到召回后处理进行全程监管。因此,在现有食品安全法体系下可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全国食品召回协调机构,同时在各级地方政府层面设立对应协调机构,实行地方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全国召回工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切实加强缺陷食品召回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召回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由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保证食品安全和食品召回的有效实施。同时建议对食品召回后的处理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避免不安全食品经过厂家“回炉”后再次流入市场。

(二)实行召回后缺陷食品处理的分级监管

1 缺陷食品召回分级

确定缺陷食品的等级是确定召回等级的前提,而明确召回等级是确定实施何种召回程序以及范围的重要依据。我国在召回方法上采用了类似美国的分级方法,《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18条中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将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 缺陷食品召回后续处理监管分级

根据等级进行召回的方法,可以更有利于召回工作的开展,减小因召回所产生的企业成本、行政成本,以及社会成本。在有效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样,针对按不同级别召回后的缺陷食品,政府监管部门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召回后,也可以对召回缺陷食品的后续处理进行分级监管。其中,对一级召回的缺陷食品必须严格监管,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监督企业进行销毁,利用影像、文字等手段详细记录销毁的整个过程。销毁结束后应整理好现场记录,报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对二级召回的缺陷食品,要监督企业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同时企业应当详细记录销毁全过程,若企业对召回的缺陷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则应详细说明处理的方式方法,并在征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行。企业在对缺陷食品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接受监督;而对于三级召回的缺陷食品。要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或整改,其中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但在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此外,针对以上三种召回食品的后续处理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记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进行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并按食品信用安全等级对企业进行差别化的跟踪监督,以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相关召回缺陷食品的后续处理规定。通过这种分级对召回食品处理进行监管的方式,既能保障缺陷食品召回后的及时处理,又能节省行政成本。

(三)强化企业社会意识,鼓励企业主动实施召回食品处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召回缺陷食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召回的目的是使相关企业的过错得以纠正,使消费者免受伤害,而不是一味地追究相对人的责任。因此,政府鼓励企业自愿对其缺陷食品进行召回,并按要求对召回食品进行处理。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主管部门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企业也因其诚信,而不致使其声望受到损害。

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食品召回需要大量的成本,加上行政处罚,乃至社会公告等影响,势必对企业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企业才会尽量隐瞒食品问题,采取躲避召回的态度,甚至对应该销毁的缺陷食品不进行销毁,因此。为推动食品召回和召回后处理的有效实施,可对主动实施召回并完成召回和后续处理,有效避免缺陷食品危害消费的企业,免除行政处罚,从而减少企业的召回成本和受到行政处罚乃至公告的多重损失,消除企业顾虑,最终鼓励并推动企业主动召回和对召回缺陷食品的规范处理。

在美国,企业自身发现食品存在潜在风险,且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如果主动向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或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提出报告,愿意召回缺陷食品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召回计划,FSIS或FDA将简化召回程序,不作缺陷食品危害评估报告,也不再召回新闻稿:但如果企业不与FSIS和FDA合作,则一定要对企业曝光,因此,在我国也可以采取类似的做法,鼓励企业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报告食品安全风险,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召回和后续处理计划。若企业生产经营的缺陷食品尚未对社会造成危害,监管部门可以只对其召回等行为进行监督,不再进行其他处罚和曝光。推动企业主动召回和对召回缺陷食品进行规范处理:而一旦遇到企业不能建立自检机制或明知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还继续销售的情况。应视情节和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对企业进行处罚和曝光。

(四)创新召回食品处理途径和技术

据报道。之所以有如此众多的2008年问题奶粉没被销毁,除了监管方面存在缺陷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有效处理问题奶粉的技术。从2008年9月底开始,石家庄市就组织市内发电、热电和水泥生产企业进行环保销毁实验。但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第10篇

一、我县基本情况

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面积3814平方公里,人口65万,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200家,有证的仅三分之一。现有涉药单位416家,我局现有药品执法人员20人,人均监管面积达190平方公里、人均监管相对人80家,是全省监管任务重,执法成本最高县区。2010年是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在监管体制上:由原来的省以下垂直管理下划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在职能调整上:增加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许可与监管,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交卫生部门承担。县政府出台了“三定方案”,确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所”,完成了定编、定岗、定责。

二、餐饮服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工场所布局不合理。虽然多数小饭店能做到厨房和其它功能间分开,但有的小饭店初加工与厨房没有分开,冷荤间与厨房(即生、熟制作)也没有分开;部分小饭店无专用凉菜间,厨房面积不足;厨房、功能间、墙裙及吊顶装修不符合要求。

(二)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小饭店无专用消毒间,消毒设施、公共用具消毒有待加强;有的小饭店虽然按要求配备了食品柜、保洁柜、消毒柜、保鲜冰柜等设施,但有的消毒柜成了储碗柜、有的保鲜冰柜成了摆设。同时,有部分小饭店没有真正落实餐饮具一洗二消三保洁四消毒“四步操作程序”要求,碗、筷只在自来水里清洗。

(三)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小饭店卫生条件较差;有的没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有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没有配备经专业知识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四)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有的小饭店没有设置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以及垃圾废物装置,检查时发现有苍蝇、有鼠迹。

(五)进货验收台账和健康证不全。有的小饭店没有进货验收记录,没有索取进货发票,没有台账。由于小饭店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有的工作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就上岗。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差。有的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没有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有卫生习惯差,不勤冼手,不勤换衣服。

上述问题具有普遍性,部分还具有一定严重性,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很大隐患,必须彻底整治,切实保障老百姓饮食安全。

三、餐饮服务监管措施和办法

(一)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并列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年度重点考核内容。为了全面提高我县小餐饮业的卫生水平,我们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加工流程、原料采购、卫生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凡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按照量化评价、分类定级、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小饭店的硬件设施、卫生管理、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依据打分结果将其分为A、B、C三级,并在经营场所悬挂卫生等级标示牌。凡在一年内受到三次限期整改或两次行政处罚的,予以降级;凡发生食物中毒或引发传染病疫情事故的,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示牌。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形式把影响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解决方法、管理制度、先进经验告诉餐饮业经营者和广大市民,让他们了解政府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政策法规。对于餐饮业主搞好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我们将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上街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食品安全图板巡回展等宣传活动,还将与宣传、教育、新闻等单位密切配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广泛宣传,让普通老百姓都掌握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体制,认真落实责任。对我县而言,农村小饭店是监管的薄弱环节。把餐饮服务监管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领导,统一监管。在监管网络建设方面:一是切实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领导。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使用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县成立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组,分管县长任组长,监察、财政、卫生、人口计生、工商、物价、药监、合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乡镇监管办及“两员”管理培训工作;乡镇相应成立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组,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卫生院院长、工商所所长、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二是切实推进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建设。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由县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和协管员和行政村食品药品信息员组成。各乡镇确定一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各行政村确定一名具有高中文化水平、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有乡政府任命)。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使用质量实施监督,收集上报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信息。行政村食品药品信息员任用、培训、管理工作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负责。三是加大对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农村药品“两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使“两员”每年得到两次以上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两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办公室负责对乡镇协管员进行培训,乡镇监管办负责对村信息员进行培训。食药监部门定期检查督查,以案说法现场培训。四是加大农村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经费的投入力度。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将农村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保障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的办公经费,保障两员的培训、宣传经费等。给“两员”实行一定的补贴和奖励,充分调动两员的积极性。五是将农村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要切实担负起农村药品安全的责任,把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本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解决好农村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加强监管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执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巡查督察力度,整合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第11篇

一、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或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严把入市商品质量关。

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以各片区为责任主体,层层包干,各负其责,责任追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

三、实行业主承诺制度。明确所有食品经营者都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作出公开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据承诺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建立质量举报警示制度。发挥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红盾维权站作用,及时发现,迅速处理食品质量和安全隐患,受理解决投诉。

五、落实商品质量公告制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合格和不合格食品在食品质量专栏、触摸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六、实行不安全食品限期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质量监控,对巡查和抽查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食品,保证3个小时内全部下架退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七、实行依法从严查处制度。坚决查处大、要案,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屡禁不止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狠狠打击不法分子。

八、强化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监管制度,对食品经营企业实行扣分制、信用公示制度等,促进食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建立新闻监督披露制度。加强宣传报道,重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制假售假企业和大、要案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食品的安全氛围。

十、建立科学的检测制度。加强市场检测,实现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动态监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科学监管水平。

单位:城关工商所 片区:

第12篇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通过几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秩序多年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已经触及,但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治本的任务仍然繁重。从食品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特点看,由于受利益机制的驱使,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案件易发多发,变换花样,禁而不止;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市场行为固有的短期型和盲目性的克服,法制观念的增强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等,都决非旦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贯穿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全过程;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来看,不仅仅是中国的国内问题,而是属于全球性的国际问题;从食品自身的安全性能而言,零风险的食品是不存在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正如吴仪副总理在总局呈报国务院的《关于2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工作抓得不错,望再接再厉。食品安全永远要抓下去,丝毫不能放松。

二、农村食品安全是监管薄弱环节比较突出的地区

从目前的食品安全整体情况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最艰巨的任务及最薄弱的环节仍然在农村。从经营主体来看,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点多分散、涉及人员众多面广、监管任务繁多重大。从查处违法行为来看,去年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占全国的90.46%,查处的不合格食品占全国的52.09%,大量的食品违法案件发生在农村。从执法监管人员数量和执法手段来看,农村执法人员很少,农村基层工商所建设滞后,执法手段落后,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等一些原始手段上。从各地整治情况来看,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农村食品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

三、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问题亟待全社会关注和治理

从食品安全全局来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涉及内容复杂、政策性强,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问题成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难题。从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问题来看,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大多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等贫困人员,其经营收入往往是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具有流动、分散、隐蔽、随意性的特点,有的检查时或关门或逃走,有的取缔后另起炉灶,有的强行取缔时,则会形成“寻求生存权”与“履行职责权”的对抗,极易导致的发生,成为困扰各地的一个社会难题,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实施社会综合治理。

四、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治本环节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了一系列经营者自律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但仅仅依靠经营者自己落实自律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高度重视引导教育、社会监督和工商督查等外在措施。我们要认识到,目前对不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行为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经营者自律制度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必须努力建立教育、倡导、约束、监督、惩戒相统一的机制,鼓励与规范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行为,形成工商积极引导、经营者严格自律、社会密切关注与监督的自律制度建设建设格局。这里的关键是:要让广大经营者通过实施自律制度真正体会到与提高其经济效益是正比关系,这是落实企业经营者自律制度的根本原则,只有这一原则得到体现,才能切实把自律制度扶上自觉自愿自律的绿色通道。

五、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问题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

所谓关键环节就是说由牵一发而动全省之功力,或叫做牵一发而影响整体的效果。从目前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的职能来看,主要是查处市场中食品违法行为、处理市场中不合格食品;从实施的各项监管制度而言,工商机关通过对市场的巡查、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发现不合格食品,确保及时退市。福建省工商局实施的《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暂行办法》,新疆塔城工商局推行的“不合格食品电子预警退市”监管方式,达到了以退市促进经营者把好入市关、规范交易行为的自律意识提升的目的。

六、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机制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首要任务

随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经营者自律诚信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监管者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虽说导致食品安全的因素在逐渐减少,但由于受环境、科技发展等不可抗力条件的限制,人力所能及时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产生的概率不会减少,就是说零风险的食品安全是很难存在的。而流通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环节。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带来的食品数量是很大的,现代化的营销网络带来的食品市场是很大的,生活社会化需求的提高所带来的食品经销者和消费者的数量是很大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所带来的受害后果是很难估量的。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主要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物质技术保障体系、问题困难应对体系、成绩责任量化指标评估体系等。重点是如何应对媒体,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如何控制问题食品,最大限度遏制其传播;如何落实第一现场责任,充分发挥应对者的主观能动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