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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论文

时间:2022-09-07 15:10: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质量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质量论文

第1篇

电气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电气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是复杂多样的。以下四个问题经常出现在电气工程中:

1.1材料与设备方面市面上用于电气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种类繁多,当前缺乏针对电气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进行合格性检查的文件。在施工过程中,设备尺寸不合要求、零部件如开关插座质量差、材料强度普遍较弱等问题屡见不鲜,造成漏电现象,破坏了系统的稳定性。这些问题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电气工程的质量,电气工程的整体效率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1.2电线管安装方面在电线管的铺设和安装过程中,安装人员无视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不注意在电线管安装过程中的一系列注意事项,出现如忽视管壁的厚薄、管子的埋藏深度、金属管毛刺没有处理好、壁管以薄代厚等问题,从而给建筑物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1.3导线穿管包扎方面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导线的穿管和包扎不规范,这是因为部分施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上的要求进行施工,仅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操作,导致留下了安全隐患。

1.4安装防雷装置方面建筑的防雷装置用于保障电路线路的安全,在现代电气工程中居于非常重要的位置,重视防雷装置的安装能有效保障建筑物的安全系数。在安装防雷装置的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对防雷接地地点不清、防雷设施施工不规范等主观因素,进而在防雷接地的设置上存在问题,建筑物的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2加强电气工程质量控制的对策

电气工程的质量关系到许多方面的利益,并非儿戏。如果简单地将电气工程与科学实验划等号,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为进一步保证电气工程的质量,我们需要从施工的源头开始着手改善。

2.1加强施工过程中设备和材料阶段的质量控制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在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好相关的材料和设备,因为这些材料和设备关乎到整个工程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对于电气工程中使用到的设备和材料,在进入施工单位前,监理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合格,与合同条件和设计条件相符,并签字同意后才能进场。与此同时,安装单位还要在材料设备使用前提交使用审批表,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经过程序审批后才能使用,并且要提供相关的安全证明,如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以及电路图和出厂证明等。

2.2严格把握好电气工程设计和开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在电气工程的设计环节中,要以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为目的,充分做好设计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电气设计的工程招标过程中,结合包括工程和相关设计院的实际情况,对设计院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相结合的筛选方式,在同等条件下,选择在信誉度、业绩、等级较高的设计院。而设计院在进行设计电气工程施工图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满足电气工程设计的需求,做到既要重视施工图纸的质量,又要重视对设计方案的审查。电气工程与建筑工程中的其他工程息息相关,因此,要注重与其他工程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对于施工的材料和设备,在设计时要切实考虑实际的应用状况,用料符合该电气工程的实际需要,活化资金的使用效率。

2.3加强对电气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在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电气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其中主要包括施工准备环节、施工阶段以及重点施工环节。因此,对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的强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保障电气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在施工准备环节阶段,电气工程施工人员应该做到将施工图纸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做到既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又要确保质量体系的完善,避免电气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提前做好电气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操作流程的规范化,对于电气工程进度计划和人员计划,要做到实时更新。在施工阶段,为确保电气施工阶段的质量体系与国家标准体系和规范相符,施工人员需要以国家电气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和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基础,严格遵循会审后的电气施工图纸进行电气施工。面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针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实际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情况,应尽快征得设计方的同意,及时进行处理。对于电气工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都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工作,避免监督重于形式的情况发生。最后在重点施工阶段,严格选取最佳材料和设备,把握好每一道材料质量关。与此同时,对于管件的接驳和电线管的铺设要做好质量控制:电线管的铺设要注意埋管的深度,保证明管和暗管都要顺直;认真而正确安装导线,连接要规范,防止导线受损;注重包扎时的松紧度,不能包扎不紧或不到位;加强防雷装置的安装。

3加强电气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3.1提高电气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电气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度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强弱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提高电气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迫在眉睫。在电气施工中,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施工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施工操作方法和流程,确保施工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2设立和落实有效的预防和管控机制在对电气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上,责任人要认真把握在施工中的相关操作规范,对施工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提升整体的施工效率。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停工整改,进一步确保各项设备的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2篇

1清水混凝土工程

目前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清水混凝土属于一次浇筑成型的一种绿色环保的新型混凝土材料,并且利用其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且棱角分明等优点,不用做任何额外装饰,只需在其表面涂刷1层或2层透明的保护剂,即可直接作为表面的自然饰面。满足人们日渐提升的环保意识与环保诉求,满足消费者返璞归真,化简为繁,回归大自然的美好愿望。因此,清水混凝土构造的绿色概念建筑的需求量大大增强,在各地工程项目中得到大力推广和使用。但是,清水混凝土的应用量在增加,所制造的清水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大部分存在着共同的质量问题有几方面,首先是表面问题,清水混凝土的表面因为并不做任何的装饰,因而一旦出现表面的缺陷将严重影响其美观性,如表面颜色出现色差,表面无光泽,出现气泡和蜂窝,形成难看的麻面,甚至起皱不平等;其次就是模板的接缝明显、预埋件不平、出现内陷歪斜,影响使用;柱和梁线角不顺直,不方正,模板接缝与施工缝处,或是柱子根部发生挂浆、漏浆现象。这些现象将严重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和美观程度,引起消费者反感,从而影响工程建造企业的经济效益。

2清水混凝土工程存在问题的防治

2.1表面气泡的防治为防止清水混凝土表面出现气泡,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预防处理:1)测量分层厚度,采用测杆进行测量,然后分层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时应在首层混凝土表面呈水平,并且不再显著下沉和产生气泡后,再浇筑下一层,并使用振动棒消除两层间接缝。2)振动棒的使用应该与模板保持150mm~200mm左右的距离,从而预防将气泡赶到模板边导致气泡不容易排出。3)振捣混凝土时应该插点均匀,且速度要认真把握,采取快插慢拔方式,并控制振捣时间在30s~35s。4)可采用延长混凝土搅拌时间,掺加外加剂,增大坍落度等方法防治表面气泡产生。2.2表面色泽不良的防治表面色泽不良,直接影响了清水混凝土工程的美观性,防治方法有:1)选用标号、厂家、品种相同且安定性好的材料来浇筑同一批清水混凝土构件。2)清水混凝土配制材料比例要一致。3)添加外加剂的清水混凝土搅拌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以保证搅拌的均匀性和配合比适用性。4)在木胶合板上粘贴一层光滑的PVC内贴板。5)混凝土振捣时间不宜过长。6)对浇筑完毕的清水混凝土要及时进行养护,防止水分散失过快,以及灰尘等对其表面的影响。

2.3表面起皱、不平,产生蜂窝麻面等问题的防治达到质量标准的清水混凝土工程的表面应该具有镜面效果,为达到这一效果,我们可以用胶带在木线条、PVC板接缝处进行粘贴,而在木线条上涂刷万能胶可有效防止胶带纸起皱。并且,为防止表面出现其他不美观问题我们必须保证:1)模板在浇筑前,应该保持干净、干爽,并且模板缝隙拼接严密。2)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准确。3)检测钢模板脱模剂涂刷均匀,无漏刷现象。4)清水混凝土搅拌均匀,比例准确。5)清水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控制在2m内,浇筑楼板混凝土时,要控制在1m内。6)墙和隔墙应分段浇筑,且高度控制在3m。7)柱子应分段浇筑,边长大于0.4m。8)操作时防止踩踏钢筋。9)拆模时间做好预计,防止过早拆模。10)按操作规程分层均匀振捣密实,严防产生气泡。并且,在拆模之后应该立即对清水混凝土表面局部质量缺陷进行修补,保证表面无浮浆和松动的砂子、石子,如出现问题,则应采用相同的水泥拌制成水泥浆体,对缺陷部位进行修复,待水泥浆体硬化后,将清水混凝土表面打磨光洁,确保表面无色差,且注意对修护部位的后期维护。

2.4预埋件不平、内陷与歪斜的防治采用适当的安装方法对预埋件进行安装,以保证预埋件不会在清水混凝土浇筑时发生不平、歪斜等缺陷。可以先预画标出安装位置,再根据位置进行钻孔,预埋件与模板间贴双面胶带,防止二者之间夹浆,并且在模板拆除后,手持砂轮机将螺栓切除处打磨平。此外,预埋件上有比较多锚筋需要与其他锚固件进行焊接,而焊接时容易使预埋件产生变形,造成表面不平整,在使用预埋件之前,需要逐个检查,及时矫正。

2.5柱、梁线角不顺直,接缝挂浆以及柱子根部漏浆的防治在木线条往模板上钉时,要确定木线条边线,所用钉子规格应该一致,且钉子间距离固定。从而最大程度的保证木线条不变形,木线条接头处不允许直接对接,应该形成45°角接头。防止安装木线条时钉子将PVC板钉裂,柱、梁模板角部PVC板两边要有10mm宽边距,并在木线条上的钉帽处顺直贴胶带。且木线条要进行统一的逐根挑选,以确保规格一致性。防治柱子根部漏浆的方法主要是对柱子水平平整度的把握,要用1∶2水泥砂浆对柱子找平;确保柱子模板下口方正平直,利用双面海绵胶带使柱子模板底部与柱内边尺寸对齐;柱与柱接头处应水平粘贴两道一定厚度的海绵胶带,以保证模板底部与柱面挤压紧密,起到加固的作用;在设计时,应在柱子根部预设排水孔;浇筑柱子之前要进行接浆处理。

3结语

我国的工程材料在随着人们日异变化的生活需求改变,清水混凝土工程就是顺应潮流诞生的产物之一。它具有的朴素、沉稳的美感,以及节约、绿色的品质,很受当代渴望返璞归真的人们的追捧,其市场占有量正在急剧增加。因而,我们更要制定出详尽的质量验收标准,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其生产的每一道工序都落实到固定的方案上来,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防治,提高工程的生产质量。因此,本文就针对清水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通病分析和防治措施做了简要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给相关技术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同时也希望我国的建筑事业发展的更快、更好。

作者:杨军单位: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3篇

1.1行政处罚部门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工程质量行政处罚主要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执法部门实施,大部分质量监督机构都没有直接的行政处罚权,只有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建议和委托执法的职能。有的新设开发区虽成立了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无行政执法的授权。另外,政出多门、相互重合、多头管理的情况比较严重,一直长期存在,质量监督、招投标、图审、资质审批、房产、规划等部门未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也未与工商、环保、消防、质监、电力等其他系统形成联动,无法合力对建筑市场形成有效监管。

1.2行政处罚依据不一致,处罚标准不合理一是各地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不统一,处罚裁量尺度不一致。据统计,全省有9个地市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2个地市主要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罚;2个地市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其他地市则依据地方出台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红头文件实施行政处罚。二是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标准太高,难以执行。如未办理质监手续要处以20~50万元的罚款,处罚金额太大,给企业造成过大负担,执法人员往往不敢轻易处罚,即使实施了处罚,企业也难以落实。

1.3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够各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办案周期过长,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取证难、程序多、处罚难等种种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只督促其整改,而真正立案进行行政处罚的偏少,执法偏弱,执法力度还有待于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于提高。

1.4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部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部分工程不遵守建设程序,不组织隐蔽验收,压缩工程合理工期。尤其是开发区、新建城区及偏远乡镇等区域和部分政府重点项目存在上述问题较多。

1.5部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施工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到位,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职;部分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对项目部的管理弱化,投入不足,造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正常运行;部分监理企业未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普遍不足且流动性大,监理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部分监理人员未熟练掌握标准规范,总监负责制、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

2下一步对策和建议

2.1统一裁量标准,积极形成部门联动一是建立统一的工程质量裁量标准,健全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简化执法处罚程序,加强地区间执法经验交流,推进各地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加强各部门间的有效联动。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完善质监机构与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等部门的联动监管措施,积极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快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实行奖优惩劣机制。使责任单位在任何一个地方发生违法行为,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资质审批和扩项都要受到制约,督促责任主体单位不敢违法。

2.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处罚力度一是加强监督人员执法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持证上岗,要求执法时必须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坚持2人以上执法,杜绝单独执法处罚,防止越权执法行为。三是建议推行质量违规行为“连坐”制。凡对同一小区同一工程下发两次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责令该小区全部工程停工整改;凡对同一施工企业在省内施工的项目累计下发三次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责令该企业在省内施工的全部工程均停工整改。

2.3深入落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继续规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提高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继续抓好对人员的管理,将参建各方质量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并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到岗履职。

第4篇

工程建设是一项多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其中的每一个参与主体的工作质量都与最终建筑产品的质量相关。作为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参与主体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自然不能例外。

设计单位,是指持有国家规定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运用工程建设的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包括必须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的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指持有国家规定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进行投资、质量、进度监督和管理活动的单位。

建设工程是百年大计,其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建设工程的质量更是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产生巨大影响。作为技术和智力较为密集的两个建设活动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决定了他们与工程质量缺陷和损害具有密切的关系。对于设计单位而言,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制作施工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技术配合、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等。设计质量缺陷将带来实际工程质量的先天不足。1998年9月24日,投资4.23亿元兴建的宁波招宝山大桥,在经过三年建设即将合龙之际,突然发生严重的梁体断裂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这起事故使整个工程工期延误近两年,经济损失巨大,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据有关部门调查后认为,造成该桥质量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设计上存在漏洞,主梁结构设计上欠厚、底板厚度过薄等等。对于监理单位而言,其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对施工质量进行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和监督,而对于施工质量控制和监督的任何疏忽和差错均可能使得设计的意图和法定的技术标准不能实现。基于监理单位工作性质的特点,在委托监理的工程发生施工质量损害的多数情况下,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监理工作的过错。因此,为工程质量首先奠定技术基础的设计单位和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监理单位对于建设工程的最终质量负有重大责任。建设部2001年5月25日以建设[2001]105号文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和有关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也进一步表明,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的问题目前仍然十分突出。

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担建筑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鉴于设计、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对于工程最终质量的重要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方面已有一系列相应的规定。涉及这些规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下称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下称设计管理条例)。笔者认为,这些法律的规定体现了以下立法原则。

(一)对设计、监理单位及其从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严格的资质资格管理。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设计、监理业务。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设计管理条例第二章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二)设计、监理工作应遵循一系列原则性规范。如建筑法第十条规定,设计单位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拒绝。第五十六条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三)设计、监理单位及其从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对于因工作质量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要求,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设计,减收或者免收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即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造成工程质量损害的特别禁止。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对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造成工程质量损害的,应当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依据民法理论,损害赔偿的责任形态一般分为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是,笔者认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而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方面,与其他一般主体相比并无特殊性。因此,本文仅就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进行讨论。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是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与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主体(主要是建设单位,即合同法中的发包人)之间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合同相对人(主要是建设单位)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针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是以智力劳动参与工程建设的行业特点,他们在工程质量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

1、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具体表现为拒绝履行、因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履行迟延和履行瑕疵。工程实践中,主要又表现为履行迟延和履行瑕疵。如,设计单位迟延交付后续施工所需的图纸;监理单位迟延下达必要的停工指令;设计文件内容的差错;监理单位对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不力等。

2、合同相对人(即建设单位)因工程质量问题遭受损害。这种损害具体又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关于损害的范围,本文随后将专门讨论。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违约方只承担违约的其他民事责任,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有无因果关系,笔者赞同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1],即应以自合同成立至违约行为出现时,依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人员、监理人员的一般专业知识经验而可得知,以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所知或应知的条件为基础,一般地有发生同种结果可能。这种条件和结果即构成相当因果关系。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于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具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就一般情形而言,如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虽然违反了合同义务,但并无故意或过失,亦不承担责任。

四、设计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合同义务及其违约的主要表现

在一项工程建设活动中,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的、以设计单位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一般即指,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在“工程设计合同”中,设计单位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按约定的时间交付用于施工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施工交底、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现场施工技术配合(包括对施工中出现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问题,参与技术分析和提出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参加隐蔽工程、单项、单位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此外,设计单位的合同义务还明示或隐含地包括设计工作的程序及成果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设计单位违反合同义务,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形主要表现在:

1、迟延交付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迟延交付设计文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前后工序时效性较强的情况下,往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笔者最近接触的一个案件即属于此类情形。地处上海繁华商业街的某工程,在基础基坑开挖后,由于设计单位的基础底板施工图迟延交付,造成基坑暴露时间过长,对上海地铁隧道的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同时,该工程本身的地基土受扰动而导致实际承载力降低,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地铁隧道的安全和工程本身的地基安全,不得不增加巨额支出采取临时保护措施,还造成工期延误,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2、设计错误。

设计错误是设计单位违反合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具体又表现为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或其他基础性技术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计算错误、标示错误、设计单位屈从于建设单位违法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导致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的强制性标准等多种形式。比如,笔者接触到的一起工程质量事故即属于此类原因。由于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时间紧迫,设计单位根据勘察单位的初步勘察成果,即进行了建筑地基和基础的施工图设计。随后,勘察单位又提供了详细的勘察报告,但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未对原已交付施工的地基基础施工图进行复核,结果因局部区域桩基设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造成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又如,2000年被建设部通报全国的陕西省子洲县子洲中学教学楼质量事故也主要是由于设计错误引起的。由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严格按该地区6度抗震设防的规定进行设计,结构体系不合理,整体性差,构造措施不符合要求,这座教学楼投入使用仅2个月,就在部分大梁及五层多功能厅、阶梯挑梁处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最宽处达1.5毫米左右。

3、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文件符合必须的编制深度要求,国家颁布了有关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一系列强制性规范。比如,在建筑制图的有关国家标准中,就对工程设计各专业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的基本图目、图例、数量单位、图纸比例、文字、标注方法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如果设计文件不完全符合国家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求,虽然不属于设计错误,但由于设计意图的表达过于粗糙或含糊,轻则影响各专业图纸的相互协调和后续施工准备工作,重则因施工图缺漏、矛盾或施工人员对施工图纸的理解产生错误,从而出现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如:上海郊区某钢结构厂房,在吊装施工就位后屋面板铺装前,即发现多榀钢屋架发生过大变形。经调查分析发现,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设计图纸上关于钢屋架屋脊连接节点处的高强螺栓的标示不明,施工单位误用了同直径的普通螺栓。

4、设计单位对施工图交底不清。

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但并不是设计工作的完成,设计单位仍应就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详细的说明,这对于施工人员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难点、疑点的理解,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行业惯例,设计单位将完成的设计文件交建设单位,再由建设单位转发施工单位后,由设计单位将设计的意图、特殊的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等向施工单位作详细说明,并负责解释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疑问。如果因设计人员的过错,在施工图交底时,尤其是对于在施工中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交底不清,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前文提到的上海郊区某厂房钢屋架工程质量事故,其部分原因也是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交底中,对需要使用高强螺栓的特殊设计意图,未能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从而造成施工人员对螺栓的误用。

5、设计单位未参加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或对于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未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工程的设计单位有义务参与质量事故分析。建设工程的功能、所要求达到的质量在设计阶段即已确定,工程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工程是否准确表达了设计意图,因此,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时,该工程的设计单位对事故的分析具有权威性。对于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工程设计单位同时也有义务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设计单位违反上述义务,未参加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或对于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未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均有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危害和损失的扩大。

6、设计单位非法转包设计任务。

曾经一度轰动上海的贝港桥垮塌事故的部分原因是设计单位非法转包设计任务。1995年12月26日,上海市奉贤县南桥镇贝港河上新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贝港桥突然坍塌。不到5分钟,整桥搭跨河部分约52米长的桥身断成几截,全部沉入河中,成为一起罕见的桥梁工程质量事故。经事故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除了施工质量问题外,设计过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设计单位将部分设计工作转包给了没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其他单位,并出现设计错误。事故发生后,设计单位虽然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其中的教训值得所有设计单位记取。

五、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合同义务及其违约的主要表现

在一项工程建设活动中,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监理单位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一般即指,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的主要合同义务之一就是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其中具体包括:1、对施工场地进行质检验收;2、检查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3、对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5、施工工序质量控制;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7、分析质量事故原因,审查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效果;8、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9、质量、技术签证;10、单项、单位工程验收;11、项目竣工验收。此外,监理单位的合同义务还明示或隐含地包括监理工作的程序及成果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监理单位违反合同义务,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形主要表现在:

1、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

这是监理单位违反合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所谓“不检查”是指监理单位对监理合同中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履行检查义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所谓“不按照规定检查”是指监理单位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办法进行检查[2].如,前文提到的上海郊区某厂房钢屋架工程质量事故,对事故调查的结果还表明,在该事故中,工程监理人员未按照中国工程监理协会主编、建设部批准的强制性技术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的职责要求,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螺栓进行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在钢屋架进行现场地面拼装时,又由于监理工程师的经验不足,未对拼装中的螺栓扭矩进行平行检验,从而丧失了在吊装就位前发现和避免质量问题的机会,导致了事故损失的扩大。

2、虽按照规定进行了检查,但对质量监督权行使不力。

监理单位在按照规定进行了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隐患或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后,由于过失或故意,对质量监督权行使不力,如迟延或未下达停工、整改指令,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在上海浦东某高层商住楼的基础基坑支撑拆除施工中,由于邻近的高层建筑同时进行基础施工,监理工程师根据基坑边坡变形监测记录,发现了基坑边坡变形出现异常,未能及时下达有关停工、整改指令,导致相邻基坑出现局部坍塌。

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降低质量标准,造成损害。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是一种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筑活动的监督。但实践中确实存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样做的结果将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为建筑法所严格禁止。对于监理单位的此类行为导致工程质量损害,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过错方,即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或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六、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违约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

首先,需要指出,合同法和建筑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的规定均包括赔偿损失。而此前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示范文本中只是减收或免收设计费、监理酬金,并没有赔偿损失的规定,因此,可以说,合同法和建筑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在原有基础上加重了。

其次,就一般违约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而言,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其损失范围,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确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违约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时,原则上也应如此。

直接损失是指设计、监理单位因违反合同而给建设单位实际上已经造成的财物的减少、灭失、损毁或者支出的增加。比如,由于设计单位迟延交付基础施工图,为保证已开挖基坑的干燥,施工单位采取延长基坑降水时间的措施而导致建设单位工程款支出的增加。间接损失是指设计、监理单位因违反合同而使建设单位减少的可得利益,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首先,损害的是未来的可得利益,不是既得利益;其次,该未来利益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利益;最后,可得利益必须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所直接影响的范围内。如因设计错误或监理中未发现施工错误致使楼层局部标高错误,导致建设单位可销售的建筑面积减少。

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通常的计算方法计算。在建设工程实践中,不仅工程的投资远大于工程设计费或监理酬金,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出现由于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违约而引起的工程质量损害,其赔偿的金额也可能远远大于工程设计费或监理酬金。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违约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由违约的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赔偿全部损失,可能导致其赔付不能。因此,在实务操作中,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最高损害赔偿数额的办法来实际缩小法定的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或者通过投保设计师、监理师职业责任险等方式扩大实际的损害赔偿能力。

最后,在工程实务中,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往往由多个主体的违约行为共同引起。此时,各违约主体损害赔偿责任的分担仍应视各方的违约行为是否符合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来决定。如果属于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双方的混合过错,或者属于合同一方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与合同以外的施工单位的共同过错,共同造成了建设单位的损失,应采取过错与责任相当的原则处理。比如,由于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了错误的基础性文件,同时设计单位的设计本身也有错误,共同造成了工程质量瑕疵,致使建设单位遭受损失,则设计单位对于建设单位仅承担因设计错误所造成的那一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又如,在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出现工程质量瑕疵,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所受到的损失,通常既与监理单位的违约行为有关,也与施工单位的有关施工项目本身不合格有关。在此情况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都应当向建设单位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第5篇

1.1影响质量的因素具备多样性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影响其电力工程的质量因素有很多。比如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设计阶段,其设计文件的详细性与正确性直接会影响电力工程的质量。在电力工程的施工阶段,施工设备的运作、使用材料的质量、施工操作方法、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时天气条件等,这些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因此,为了确保电力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需要对其施工全部环节实施严格质量控制。

1.2电力工程质量具备波动性电力工程项目与工业产品相比,因为不具备固定的生产工艺、生产线以及稳定的生产环境,而且其生产设备也不具备成套性,所以无法像工业产品那样具备稳定的生产质量。另外,电力工程因为具备不同的施工类型,所以具体的施工环节要求标准是不相同的,这些因素都造成了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波动性。

1.3质量检查不具备拆卸性电力工程项目在完工后对其检查时,不能像其他产品与设备那样进行解体检查,电力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决定了电力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加强质量的控制,以防止工程完工后质量检查的难度。

2电力工程存在的安全管理缺陷

通过相关数据显示,电力工程随着发展速度与规模的增加,相应地出现了许多的安全事故问题,究其本质就是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不符合标准。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开展电力工程工作,往往因为过度追求施工的经济效益与速度,导致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不能实施有效的控制,不具备健全的施工项目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对于大多数的电力施工项目来说,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其管理工作缺乏责任性与实效性,没有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施工现场的具体工作中去,导致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大多数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严格掌握与控制施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给施工过程留下安全隐患。有些施工企业只重视其眼前利益,看不到安全管理会带来的长远效益,这种片面性与短视性管理观点,使得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缺陷,导致电力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

3关于改善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管理的策略

3.1关于改善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为了确保电力工程能够在安全管理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需要采取有效的手段来提高电力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3.1.1实施科学与合理的工程安全预防措施。电力工程通过加强安全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工程安全事故。因此,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应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在具体施工环节,应该使电力施工工作人员的操作标准规范化与严格化,使其操作符合技术标准与安全标准,避免出现操作上的失误与违规而造成的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该使其安全生产实现管理上的完善,通过采取科学与合理的奖惩制度来确保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此外,应该确保施工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安全性,通过标准化的作业指导流程来规范施工技术人员的操作。施工单位必须实现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以及实效性,建立电力工程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效率。实现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还必须让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参与现场施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掌控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来解决,通过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来有效预防安全隐患或事故。

3.1.2确保安全责任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体制,以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性。通过明确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与权限,将其落实到他们的工作中去,以确保生产人员能够建立起“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施工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提出相应的要求,规范其安全操作标准。此外,施工单位应该充分分析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具体施工工作中去,以引起施工人员对安全重要性的注意。

3.2有关改善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电力工程的质量管理涉及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部环节,为了提高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必须控制工程施工相关环节的质量,以保障电力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3.2.1严格管理施工设计环节质量。在设计电力工程项目时,应该对电力市场基本需求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分析项目地点以及施工的可行性,以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效益。此外,应该使项目计划的施工任务书完善,使其能够满足投资环境以及国家规划的要求,而且设计出来的施工方案,必须对其具体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程序实施严格的审核,通过严格与规范的质检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3.2.2严格管理施工环节质量。严格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首先需要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通过分析,有效地对其进行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在电力工程具体施工过程中,影响其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有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的操作等。所以,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施工环节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通过设立专门的施工材料采购部门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其次,提高施工环节的质量水平还必须规范施工人员,使其操作符合相应的操作标准与操作流程,对施工人员出现的偷工减料等违纪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确保电力工程每项施工程序的质量。

3.2.3严格管理竣工环节质量。当电力工程竣工后,应该做好最后验收环节的质量管理,检测电力工程的质量并对电力工程相关环节的施工资料、图纸实施有效的保管。项目质量控制人员,应该对每一项施工项目中的质量进行检查与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标准,通过掌控施工实际情况,为日后电力工程的整修与维护提供基础条件。

4结语

第6篇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水利工程质量问题一直受到普遍重视和广泛关注。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始终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整体工程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使用,甚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质量管理是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的核心。由于靖会灌区泵站工程属于改建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多、有效工期短、涉及专业多、施工工序复杂。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必须采取相关质量管理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分析了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建立了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完善了质量管理措施,注重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二、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质量控制措施

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是形成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是一个多专业参与的综合体系,要综合的运用多种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所以,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也是比较复杂的,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㈠人员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取决于工序质量和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又取决于工作质量,而工作质量直接取决于参与工程建设各方所有人员的技术水平、职业道德、质量意识、身体条件等。凡是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人员,包括参与建设的组织者、设计者和实施者,不管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的参与,每个工作人员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工程质量。只有保证好工作的质量才能够保证施工的质量,对于工作质量的保证,主要还是保证参与人员的素质,只有高素质的施工人员才可以建造出高质量的项目工程。所以,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在于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等。㈡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项目是由各种建筑材料、辅助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构成的,这些材料、构配件本身的质量及其质量控制工作,对于工程质量至关重要,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在施工中,材料是比较重要的,它主要包含砂、石、砖、水泥、防水材料、钢筋等。材料的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一是严把材料采购关。建筑材料、构配件的供应商应对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供应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要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工程、机电设备还必须具有详细的说明书和电气接线图。二是严把材料、构配件质量关。实行材料报检制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抽检、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和社会共同监管。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到场后,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承包商,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不得使用无出厂证明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三是严格执行材料抽检复查试验制度。在收到施工承包商材料报验单后,应及时进行抽检复查试验,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价,使其符合质量要求。㈢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对施工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选择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设备型式的选择和主要性能参数的选择两个方面。在施工机械设备选型时,应注意施工适用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操作方便性、使用安全性,保证施工质量。要根据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安排各类机械的数量,确保满足施工要求。对特殊设备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检测方可进场,一般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施工安全。㈣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是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的关键。建设管理单位协同监理单位,在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时,要结合工程实际,从工程技术、建设管理、经济安全和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确保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在技术上可行、经济性上合理、质量上有保证。㈤环境因素质量控制措施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主要有技术环境、施工管理环境及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因素包括施工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及质量评定标准。施工管理环境因素包括质量保证体系、三检制、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签证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自然环境因素包括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温度等。要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㈠严格执行建设管理程序所有水利工程都必须严格遵照和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照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和程序,严把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越级、超范围审批,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准开工。同时应加大工程的质量评定,工程验收时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的评价意见,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㈡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从施工准备、施工生产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运用系统工程的概念和方法,把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明确、职责和权限互相协调、互相促进、高效的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在靖会灌区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质量分工负责,采取了有效措施,建立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单位成立了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㈢建立完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应确保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事先控制是质量控制的主要部分,在做好事先预案的基础上可以消除工程质量问题的隐患,保障工程的高标准施工;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它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事后控制更多地关注于工程竣工后的查验,是质量控制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工程建设程序中最终的关键环节。

作者:赵中生单位:甘肃省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

第7篇

1.1编制任务书不当经过审核、立项规划后,就需要编制任务书,任务书是设计的基础,其包括诸多的要求和参数,诸如工程方案要求、工艺条件等。但是在现实的编制过程中,很多建设单位不重视任务书编制环节,没有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要求不具体,导致设计偏于常规设计,难以贴合工程的特殊要求,导致设计方案的大量修改,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资源。任务书的编制对工程质量有着本质的影响,建筑的格局和功能的发挥都需要依赖任务书编制这个环节,一旦这个环节处理不当,很容易出现设施不配套等情况发生,降低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1.2设计环节不协调建筑的设计并非仅仅涉及一个专业,而是由诸多专业组成,其中不但包括设备专业、装饰专业,还包括电气专业等,只有理顺专业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避免专业施工中产生冲突。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比较典型的就是设备专业和电气专业的冲突。诸如建设单位出于独特的考虑而要修改部分设计内容,就很可能导致专业之间的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较强的会审能力,一旦会审不到位,建筑工程的功能发挥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甚至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1.3材料质量不达标材料构成了建筑,材料质量达标与否直观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若是不能保障材料质量的话,工程质量将会受到很大影响。而要保障材料的质量,就需要完善采购制度和检验制度,而当前的很多施工队伍在这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影响了工程的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1.4施工变更不到位施工变更是施工图的补充,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碍于自身的视野,建设单位在施工变更的时候往往难以从建筑整体功能着眼,这样就导致设施系统的技术要求被忽视,图纸中的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出现了很大的失误,设计的要求难以实现。

2工程质量控制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建筑工程质量失控的原因有了更深地了解,为此,就需要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对策。具体如下:

2.1注重任务书的编制工程立项之后,建设单位应该注重任务书的编制,在任务书中全面反映建设单位的要求,其中不但应该包括建筑工程的要求、配套,还应该包括工程的技术工艺等,只有将这些内容转达给设计单位,结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其进行特色化设计,才能更好地确保设计方案、图纸的质量,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建设单位不能简单地将其看作是一个表面的流程,而应该将其看作整体建设的一部分,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职浪费设计单位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书编制过程中,应该加强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交流,切实保证计图纸的质量。

2.2加强设计协调工作在方案、图纸的设计过程中会涉及到不同专业之间的配合,要保障各个专业功能的发挥,就需要使这些不同的专业做好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使建筑工程的作用得到正常的发挥。不同专业难免会发生冲突,为此在设计变更的时候,应该提高会审深度,尽量避免专业之间的矛盾,确保设计的科学性,更好地保障施工的有效性。

2.3完善施工变更工作工程的质量受到施工变更很大的影响,在设计阶段,施工图纸、方案难免存在一些问题。正因如此,施工图纸需要施工变更的补充,只有对施工图纸加以辅助,才能更好地发挥建筑工程的整体功能,使建筑的效果更好地呈现出来。建设单位应该注重施工变更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2.4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材料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和检验制度,确保进入施工场地的材料都符合质量要求。其二,施工控制体系,项目经理应该以质量目标为指导,结合施工单位的作业方针,及时和业主进行沟通,使业主的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在实际的质量管理中,建设单位要切实发挥项目经理的作用,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分析,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完善策略。其三,工艺、技术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应该采用新工艺、技术,提高工艺技术水平,稳步提升工程的质量。其四,执行质量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在实际的工程中,监理单位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理作用,以建筑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等全程监理建筑施工,不断提升自己的监理水平,增加自身的工程施工经验,以便更好地监督和协助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的质量。

3总结

第8篇

1事前质量控制

1.1核对资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否与中标文件相符,核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1.2进场检测,严把工程质量关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监理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首先要认真核对其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证件不全的不准进场。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于准予进场的原材料和设备,要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检查,以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

1.3技术交底,熟悉工程质量要求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进行详细的会审,审图后现场监理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图结构特点、施工工艺、技术安全措施、重要部位及特殊工程的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对于特殊部位和隐蔽工程,交底时要重点强调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要求交底的内容简明扼要、全面规范、可操作性强。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存档。

1.4审定文件,规范现场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由总监审批后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2事中质量控制

事中质量控制是指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工作,是形成水利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工作。

2.1优化工艺,完善工序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要协助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包括设立质量控制点、三检制,优化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工艺过程质量。

2.2提前预控,实现全面质量控制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要工序、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进行动态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2.3审查签证,规范监理质量控制

对于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证。

2.4建立日志,实行动态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和影响因素的分析,适时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有关质量动态,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3事后质量控制

3.1依据规范,审核竣工技术资料项目监理部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3.2检查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次

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评定,合格后予以签证,同时确定工程质量等次。

3.3审查报告,整编资料归档管理

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评价工程项目质量状况及水平,同时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归档。

二、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方法有:质量见证、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采用质量控制的具体方式。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的试验法。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技术水平,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消除因技术因素造成工程质量的问题。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强化三检制为基础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提高工程质量合格率。

1旁站检查,避免质量问题

旁站检查是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的主要形式,是对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施工进行的现场监督和检查,注重质量事故苗头,避免发生质量问题。根据工程施工难度、复杂性及稳定程度,可采用全过程旁站、阶段旁站两种方式。

2测量控制,满足质量指标

测量是对建筑物的几何尺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进行施工放样,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样及高程控制测量进行核查,对工程的几何尺寸、高程、坡度等质量指标,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验收,满足质量要求,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程序。

3试验检验,提高内在品质

试验检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内在质量的主要依据。所有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均必须进行材料试验和设备检验,试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4下发指令,反馈质量

第9篇

1工民建工程中施工质量所控制的范围

(1)合理设置施工工序的控制节点。控制节点主要是指基于保证工序质量的条件下,做好各个关键环节、重点区域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工作,有利于后期在加强质量管理方面提供较好的控制基础。(2)对于施工活动条件方面的质量要实施主动控制。施工的活动条件涵盖了施工中所需要的各个因素,主要囊括了施工环境、施工方式、施工设备、施工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等。为了保证每一道施工工序的效率和质量,前提条件是严格控制施工中的各个因素,确保各个因素的品质达到合格条件或者适于投入施工条件,有效遏制施工中因各因素问题而出现的异常情况。(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总中工艺规程。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施工操作规范和工艺标准进行,该规范和标准是整个工程中的关键法律依据,不可轻易改变或者逾越。(4)针对施工程序实施效果的质量控制。对于施工程序实施效果的检验与评估直接决定了该程序质量是否合乎标准,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确保该项工作的严格执行,并针对实际情况的检验结果进行深入的对比与分析,详细的掌控各环节质量变化形势,以便于问题出现后在有效的时间内予以控制和解决,保证程序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2现阶段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

2.1对于整个施工过程的管控工作不够全面

在实际施工中没有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譬如,没有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严格的研究和审批,没有对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和进场材料进行审查和控制,同时,在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时严重缺乏重要意识,没有遵循严谨施工的原则按照设计图纸以及施工规范完成施工,这样一来在施工效率以及施工质量方面大打折扣,降低了建筑的使用寿命,甚至是危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并造成后期使用中的安全隐患。

2.2工程施工相关管理人员缺乏质量管理观念

现阶段,在建筑行业中仍然存在大量缺乏质量管理观念的管理人员,该人群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于行业内的各种施工标准、行为准则以及法律法规没有清晰的认知和掌握,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与具体操作流程意识模糊,缺乏扎实的专业功底以及职业素养,在实际施工监管中,对工作缺乏认真严谨的态度,不能够及时观察到施工中所存在的潜在问题,面对问题时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譬如,在施工中出现操作不当、使用不合格材料、技术不达标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工程施工的质量致使工程事故的发生。

2.3对于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和详细的规范

由于受到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现有的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工程质量监管的要求,与此同时,部分建设施工方受到利益的驱使,一味追求施工进度,对于施工质量的监管则是敷衍了事,从而对工程整体施工的质量评价形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对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的强制性的质量监督管理,能够有效确保工民建工程施工的质量。

2.4对于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缺乏科学规范的检测

实施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关键举措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测,该环节的实施不仅对整个工程产生重要影响,更重要的是对施工人员以及使用者生命安全的保障。现阶段,大多数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的检测环节存在形式化、表象化,检测过程往往敷衍了事,投入力度不够,直接导致工程施工质量大打折扣更甚至已建工程重新进行设计和施工,如此一来不仅增加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使施工单位的声誉遭到严重的破坏,不利于该施工单位的可持续性发展。

2.5对于施工材料缺乏科学的管理

具体来说表现为三个方面:(1)不能及时补充施工材料库存,造成工程施工的断链,导致施工效率降低;(2)忽视了施工材料的存储问题,导致材料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从而产生变质,形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3)对于施工材料缺乏严谨及时的检查,不能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造成施工安全隐患。

3提高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

3.1不断完善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对于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施工单位的义务和职责。因此,相关单位需要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清晰划分质量管理范围,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1)科学划分管理范围,制定具体管理目标。相关管理部门在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要做好每一阶段内质量管理目标的制定工作,并深入分析和思考可能对工程施工质量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并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制定科学系统的解决方案;(2)详细划分管理职责,确保各管理部门在处理问题方面的个体性、独立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方案;(3)建立一个综合系统的管理指挥部门,全面监管和控制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提高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要求,从而达到优化工程施工质量的目标。同时,加强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最大化发挥人才资源的作用,落实施工中每一个环节的质量管理;(4)严格控制施工过程有效管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的有序性、效率性、安全性。施工现场的安全是确保整个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也是实施施工过程的重要场地,因此,管理部门应该设立监督检测小组,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实时检查,同时,对于已出现的问题采取紧急预案予以弥补。

3.2建立全面、系统的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体系

工民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体系,主要通过对《建筑工……管理条例》、《建……法》等法律条例的内容进行整合、增加而形成的,其目的主要是辅助施工质量管理监督,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具体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实施:(1)通过对相关施工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采用优胜劣汰的方式排除综合实力不合格的人员,优化施工与管理队伍;(2)在进行施工前对施工场地的环境以及地理条件等各方面因素,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判断该区域是否适合进行项目的施工;(3)加强工程施工中资金预算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设计科学的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的稳定性。

4结束语

第10篇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分承包方纳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项目组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直接深入分、承包方队伍。项目组对分包队伍负责的分项施工过程要作为施工过程控制的重点监控点,涉及到特殊、关键过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特殊、关键过程的相关程序、工艺要求进行控制,坚持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过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及隐患及时提出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严格落实。项目组应当要求分承包方设专人(质量监督)对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同时应针对质量控制采取的控制方法和措施进行验证,定期向项目组质量管理人员汇报阶段性的工作成果。这样,检查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实施验证再检查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再实施再验证,形成良性循环,使项目施工质量呈螺旋上升趋势[2]。

2管理思路

根据项目中分包质量管理中易出现的问题以及结合在本人参与过的多个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对分承包方的质量管理过程总结出以下管理思路:

2.1要强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意识

正确看待传统管理和新管理体系的差异,从工作上正确处理习惯做法和新体系要求之间的矛盾,不能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作为负担,而要把质量管理体系融入日常工作中。

2.2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的作用

项目组从项目发展要求出发,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但体系的建立和制度的执行需要基层领导(尤其是施工现场的直接管理人员)带领作业人员来实施。

2.3加强信息的沟通

公司要提供在册分包队伍施工能力的信息平台,强调对经验的总结和交流,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及时掌握分包队伍的施工情况。

2.4培训工作应贯穿于对分包队伍管理的全过程

培训不拘形式可以集中培训,也可以现场演练,培训内容可以根据施工内容具体而定,不论采取何种形式,任何内容的培训,都要讲究实效,注重工作能力的考核与评价。不能只重视管理层的培训,不重视一线操作工人的培训;只重视对标准的学习,忽视对岗位技能的培训。

2.5强调对分包队伍记录的管理

项目组应及时的把握分包队伍对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写我所做,做我所写”,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它是对分包队伍进行了质量管理活动的重要佐证。同时,应要求分包单位建立过程三检制度,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关键工程以及有较大的质量风险的作业在开展前,要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作质量风险分析并在工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2.6强调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考核力度

监督考核制度不单是质量管理体系上的自我完善体制,更重要的是一种强制管理措施,这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必要手段。要做好考核工作,首先要指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细化,使考核工作做到有理、有据。考核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罚,鼓励先进,处罚违规,也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力保证。另外对考核结果的兑现是下一次考核的起点,在下一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海洋工程项目中对分包商进行监督评估表如表2所示。

2.7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对不合格品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基层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分承包方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纠正和预防措施没有落实的情况下,不应对不合格品放行[3]。

3结束语

第1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建筑工程;质量

1.存在的质量问题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城市的投资环境逐步得以优化,城市人口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呈稳步上升趋势,但不可否认,一些在建工程和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尚存在不少的质量问题,有些甚至严重危害到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功能,如:水泥地面空鼓、开裂、起皮、起砂,厨卫、屋面、外墙渗漏严重,门窗缝隙大,下水道堵塞,厕浴间地面倒坡、积水,滴水线向内斜导等等现象,有的建筑出现严重的不均匀沉降,个别建筑甚至发生整体坍塌事故。2007年上半年,《南方周末》报导四川一市整条街所作的整体仿古挑檐在几秒钟肉,由街头到街尾全部坍塌。此类问题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诸多不便和不安全因素。

2.原因分析

2.1施工方面的原因

2.1.1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各施工企业内部新工人比较多,技术培训跟不上,工人技术素质较低,甚至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在整体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不了解,操作时不按规程顺序进行,这就很难达到质量标准。尤其是许多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导致了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很快。农民工、合同工占总数的2/3,而他们大部分都是没有受过建筑施工的专业培训。据统计,现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自有工人真正能到现场规范操作的只有4%;建筑施工现场直接从事操作的工人中,90%的都是流动性质的农民工。用这些农民工可以使房屋建筑中的人工造价降低,可其技术水平也很低。不少建筑企业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按照设计与施工图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的规范性施工。

2.1.2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

2.1.3施工管理混乱。例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石粒度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地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2.2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

由于材料选用方面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常见。例如防水工程沥青品种的选择,油毡的质量和品种,预制楼板灌缝时所选用碎石的粒度大小,抹灰用砂含泥量的控制,木门窗木材品种的选择等,都对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再如某工程刚刚竣工,内墙装饰涂料,由于质量不过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变色、脱皮等情况;有的饰面砖由于吸水率过大(>10%)及外形规格不整齐,马虎施工,致使有不少新建成的工程,外墙饰面砖釉面爆皮、空鼓、脱落及灰缝不均匀等质量通病,造成外墙渗水:有的石膏板质量低劣,在空气中容易吸湿受潮,因此形成石膏板顶棚出现变形,板块中间出现下垂、板块翘角等质量通病;结构板面在施工中,在提升架口部位的板面浇筑马虎,没有注意板负筋位置,造成提升架口部份板面出现不必要的结构裂缝。由于材料及设置质量低劣而造成的质量通病比较普遍,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2.3设计方面的原因

2.3.1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作铁皮泛水檐,而且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另外有的厨房和卫生间设计选用空心楼板,且不作防水层上下水管道穿越楼板不加套管。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3.2在楼地面的做法上,预制空心板上先抹找平层而后作面层,按这种设计施工的地面和天棚,绝大多数易产生裂纹。在设有进深梁楼盖上,进深梁的上方不加设辅筋,多数均在此处发生大孔隙裂纹。

2.4工程造价过低

房屋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工程的造价有直接的关系,造价过低,会增加施工企业经营压力而疏于管理,材料质量无保证,如当前铝合金窗的质量通病是比较普遍存在的,铝合金型材的厚度虽然达到设计要求,但是,材质不均匀,表面防腐层质量差,很短时间内就氧化,密封绒条太小,窗锁与走轮质量差等,这是施工企业选用价格低廉的材料与配件的原因造成;有的建筑物,屋面防水材料不能选用档次较高的新型防水材料而多是选用石油沥青油毡等低档的防水卷材造成天面防水层耐久性差,容易产生渗漏:在室内装修部分,如吸顶灯不选用玻璃或瓷质的灯罩,而是选用塑料灯罩所以就出现了塑料灯罩末等交付使用,即己老化,稍碰即碎。房屋工程的投资价格应严格控制,应当符合使用要求,适当的节约而不是盲目的压低造价,由于部分工程受到盲目压低造价的影响,造成“低价低质”的局面,这也是产生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2.5现场监理不到位

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效益超越资质承接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许多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

3.防治措施

3.1制订治理质量问题方案

从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起来还具有一定难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分期分批,有重点有目地来控制治理质量通病。当有些质量通病涉及多个方面因素时,还要通过协调或组织力量攻关,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

3.2消除设计欠周出现的质量问题

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如果属于设计欠周造成的,应通过改进设计方案来治理。当施工图完成之后,应详细地向施工人员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修改设计中欠周之处,为了使设计切合实际和避免差错,设计人员不仅要经常去现场参加实践,积累设计经验外,还应学习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人员应考虑业主投资的综合效益,如果设计考虑周到,即使建造工程的造价难以降低,也可以使有效地减少质量问题,建成之后减少维修费用。

3.3提高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改进施工工艺,提高质量意识>据统计,我国由于施工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占所有质量问题的80%左右,因此提高施工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困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至关重要。

3.4对治理难度大的质量问题,要组织科研力量研究攻关;对不配套,不成熟的施工技术,应制止推广。

3.5重点把好材料、制品及设备质量关

材料使用前严格遵守“先检后用”的原则,做到:择优选购,不要采购生产厂家不清、质量不明的建筑材料、制品或设备。购入的材料、制品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一些性能尚未完全过关的新材料,要慎重使用。对于地方生产的建筑材料,制品及设备应该加强质量管理,实施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的产品的流入社会。

3.6适当提高质量通病的易发部分工程的造价

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出发,国家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还是比较低的,有的工程造价也比较低,在短期内大幅提高工程造价存在困难,但对一些由于造价较低而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应适当提高工程造价,有关管理部门应重视,杜绝一味地降低工程造价,而忽视工程质量的现象。

第12篇

1.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

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相差悬殊就目前情况来看,随着全球一体化发展,很多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人才到国外进行发展深造,导致该专业的人才流失,而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很多并不具备专业素质的人涌入,使得水利水电工程在设计中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如果一个不够科学合理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应用到实践当中,不但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还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1.2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人员缺少合作意识

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需要团队的合作与交流,单单凭借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不仅效率低而且达不到质量要求,设计人员的合作与交流是提升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前提。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过程中会运用到很多不同专业的科学知识,要想科学合理地完成设计工作,需要不同专业的设计人才共同努力。

1.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缺少质量安全意识

就目前情况来看,在社会利益的驱动下,虽然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问题易被忽视。如果在设计的过程中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将设计的方案付诸于实践,不但容易产生质量问题,还会导致实施过程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为了有效提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工作人员应该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增强责任意识和设计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设计方案的核查工作,对于图纸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在施工前核对纠正,这样可以减少因错误的施工而导致的浪费,而且科学合理的设计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进而达到理想的建设效果。

2有效提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时应遵循的原则

提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是水利水电工程发展的重要目标,但与此同时,也应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需要遵循以下的原则。首先,建设工程的设计过程应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运用有效的、法律范围内的手段进行设计和工程的实施。其次,应该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行业要求,对于人才的分配、材料的配置、机器的使用都应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以不断优化水利水电工程的各个环节,在遵循设计原则基础上,有效提升工程的设计质量。

3有效提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时应注意的问题

3.1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工作流程

目前,在市场体制经济化和利益化的驱动下,很多并不具有该专业设计资质的公司也加入到了工程的设计行业中,极易导致工程设计不专业,出现质量问题。因此,政府监督部门应加强管理,加大市场的监督力度,整顿水利水电工程内部结构中不合理的地方,严格审查与处理并不具有设计资质能力且非法垄断的公司,改变设计行业中鱼龙混杂的情况,从而促进市场的自由公平竞争,让公司在合作中成长,在竞争中提高。

3.2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和设计创新意识

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是否过关,设计人员的工作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人员作为水利工程设计的主体,应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水平与设计创新能力。因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在选拔设计人才时,应全面考核,考验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其次,对于公司的设计人员应采取定期培训考核的方式,不断激发设计人员的内在潜质。

3.3有效提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应增强服务意识

在水利水电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了使施工单位与业主达成共识,有效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业主的合作交流。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与业主的观点态度不同,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施工单位应该积极主动地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对工程的要求,从而改进工程中的不足,并使业主进一步了解本工程的设计,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共同获益,同时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