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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工作要点

时间:2023-01-01 04:36: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残联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残联工作要点

第1篇

我们将努力让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住院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方式,把帮助和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多渠道的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方式,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措施,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处以上。

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结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各项保障领域;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帮助落实“低保”“五保”等社会救济措施,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同时,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大病医疗难、子女入学难等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使城乡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得以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康复救助项目,促使残疾人康复

按照省、市残联康复任务的要求,围绕残疾人“康复一人,幸福全家,奉献社会”的目标,建立“泰祥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委托康复中心对脑瘫、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开展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为社区所有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大力推动社区康复工作,做好基层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抓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契机,研究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问题的解决办法,积极促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使我社区的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肢体康复训练、低视力助配、聋儿语训康复、用品用具供应和麻风病治疗等工作;用品用具服务应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三、做好残疾人教育和文体工作,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继续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使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稳步提高。建立健全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为激励残疾学生努力学习,自强不息,帮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力量,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这个主题,针对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和生活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培育残疾人事业发展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做好“两刊”征订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和推荐工作。

四、加强社区残联规范化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搞好干部培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使我们泰祥社区残联建设达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适应的工作队伍,完善的规章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良好的社会形象”的目标。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作用,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活动,重视和发挥专门协会作用,使残疾人工作有人负责,把残疾人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帮扶工作,规范管理,增强服务能力。重视残联信息网络建设,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和统计工作。

第2篇

根据市残联《2009年残疾人工作要点》,就创业社区残疾人工作做如下总结:

1、 年初残联走访慰问了社区重度残疾人张紹明,并送去300元慰问金。对社区其他特困残疾人,社区阳光超市不定期为他们开放,发放衣物,为他们的子女发放学习用品,我们社区还搞了党员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帮助那些比较困难的残疾人,不定期接济他们。

2、 在“爱耳日”到来之际,社区门前挂起了“佩带助听器,享受新生活”的标语。走访了听力残疾人张立会,董长发。为他们送去专项康复择卡和宣传单,并留下照片,为以后残疾人工作打下基础。

3、 3月6号是妇女同胞最高兴的日子,大家又聚到一起,在活动室举办了别开生面的联欢会,欢度自己的节日。残联领导和市委领导亲临现场和大家欢聚一堂。社区杨春丽、孟昭华、王忠海等参加此次活动。

4、 今年5月16日,我们社区举办了首届残疾人才艺展,展出作品100余件。刘宝华和吕强国现场书写他们的作品,博得了残联领导的一致好评。

5、 在第19个“助残日”来临之际,创业社区联合其他几个社区在活动室门前,挂起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标语。为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单,并播放脑瘫康复影像资料。

7、 9月27日集中为姜玉、张永义、李宇新、刘宝华等人送去铝合金腋拐和手杖等康复器械。

8、 为了迎接建国60周年即残疾人联合会成立20周年,社区积极配合市残疾人五大协会举办的“祝福祖国、感恩祖国”残疾人大型广场演出,社区肢体残疾人刘宝华为大家演奏了一曲《二泉映月》博得在场观众一阵热烈的掌声。王忠海负责全场演出音响调试。

综上所诉是创业社区一年来残疾人的工作情况,我会加倍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多向其他社区的同仁学习,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自己工作水平。

第3篇

2014年,是实现“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的最后一年,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残联《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精神,继续深化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三助一给”、康复服务“四进家庭”以及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便于各镇(区)统筹部署,抓好落实,现就今年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提出意见如下:

一、0-6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

逐一调查全市所有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对其中家庭困难的给予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标准分别是:肢体残疾5400元/人.年,智力残疾4400元/人.年,孤独症7600元/人.年,听力语言残疾7400元/人.年,低视力2200元/人.年,综合残疾8000元/人.年。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同时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登记在册的0-6岁残疾儿童逐一调查康复需求,填写《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2)。重点了解残疾儿童有无康复价值,家长有无康复意愿,对有价值且有意愿的视为有康复需求;对有康复价值但不愿进行康复训练的家长要耐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经思想工作后仍无康复训练意愿的也须在登记表上逐一注明原因。二是对本镇新增(市残联未登记反馈)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需求调查。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残联汇总调查结果,并将《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根据调查上报的情况,向有康复需求且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发放《省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审批表》(工作用表1),残疾儿童家长申请并经村(居)委员会审核后连同户口薄复印件及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一并交镇残联,镇残联审核批准后,将上述材料统一报市残联进行复核审批。

4、康复训练阶段(含矫形器安装及辅具配发)(5月20日后)

市残联根据全市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人数,结合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承训能力分批输送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康复训练,此阶段由市残联分别另行通知。

5、总结评估阶段(12月20日前)

市残联分期到各训练机构,对每一批输送的残疾儿童训练情况进行期初、期中和期末评估,努力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年终形成评估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向上报告和向下反馈。

二、免费赠送成人助听器工作

向全市20名特困家庭的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赠送助听器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在低保(五保)户中对有助听器需求的成年人进行筛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3),原则上登记18-45周岁有残余听力的听力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不在调查范围。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按照家庭困难情况确定一名救助对象并填写《市助听器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2),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附救助对象低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4、验配发放(6月底前)

市残联确定定点机构,组织被救助对象开展助听器验配及发放工作。

三、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在全市全面开展白内障患者拉网式筛查、诊断、登记、转介服务等工作,为其中150例贫困患者开展免费复明手术。

1、筛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会同镇卫生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本镇疑似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登记。

2、确诊上报(4月26日-5月10日)

各镇(区)将筛查结果以村(居)为单位汇总后,邀请指定的定点医院(见附件10)到镇(区)对所有疑似患者进行集中诊断,对确诊的白内障患者逐一开展转介服务,并填写《市白内障患者筛查信息登记表》(附件4),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术前检查(5月11日-5月20日)

各镇(区)残联、民政根据诊断结果,按市分配的免费手术例数(附件1)及患者家庭收入情况确定免费手术对象,并组织他们持《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到各定点医院做术前检查,预约手术时间。

4、救助申请审批(5月20日-5月30日)

患者术前检查后,持定点医院填好的《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及一张一寸照片到镇残联填写《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工作用表3),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残联将上述材料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批准后下发免费手术通知书。

5、免费手术(6月10日-7月10日)

患者按预约时间持市残联下发的《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到定点医院施行手术。

6、手术汇总上报(7月11日-7月20日)

各定点医院免费手术任务完成后,将手术情况汇总表、白内障患者手术登记表及《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一并报市残联康复部。

7、数据录入阶段(7月底前)

市残联将手术数据录入省白内障数据库。

四、免费安装假肢工作

为全市贫困家庭的下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35例。

1、调查登记阶段(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对下肢缺失残疾人进行调查并填写《市贫困家庭下肢残疾人安装假肢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5)。调查登记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小于70周岁(2)无糖尿病、脉管炎等疾病(3)近两年未接受过假肢安装救助。对免费安装假肢超过两年且已经损坏的可一并上报,但须注明损坏情况。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市安装假肢需求情况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处。

3、筛查建档(5月4日-5月14日)

市残联请南通市假肢站对各镇上报人员逐一进行筛查,建立筛查档案。

4、救助审批(5月15日-5月20日)

各镇对确诊符合安装条件的,在名额范围内按照低保、五保及一户多残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免费安装对象,填写《市免费安装假肢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4),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5、取样安装(时间待定)

市残联与假肢站确定具体时间后,直接通知救助对象到市残联取样,制作完成后由假肢站直接通知救助对象进行安装训练。

五、精神病人免费给药工作

向全市894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发药。各镇(区)在不突破现有免费服药人数前提下,实行服药对象动态管理。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低保、五保户及一户多残家庭中需服药但仍未享受免费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填写《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需求登记表》(附件6),二是对已持免费服药卡人员的服药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市免费服药对象服药情况调查登记表》(附件7),重点调查09年度的领药及服药情况,对未定期领药、服药的要了解原因,属于监护不力的要对监护人加强宣传教育,属于医嘱停药的要动员其定期复诊,收回已死亡及病情稳定无需服药人员的免费服药卡。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将上述两种调查表及收回的免费服药卡一并交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年终)

各镇(区)根据收回服药卡的数量办理新申请服药对象的救助审批手续。由监护人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医疗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5),并经村(居)、镇逐级审批后,由监护人持审批表、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市残联按各镇(区)免费服药控制数予以审批。

4、办卡领药

监护人陪同精神病人持市残联出具的《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通知单》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免费服药卡体检领药。

六、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工作

为全市150个贫困家庭的肢体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为450个贫困下肢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按照分配指标,在贫困肢体三级以上残疾人中物色救助对象,参照《适配辅具及无障碍改造目录》(附件9)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需求情况调查表》(附件8),每名救助对象选择一种最需要的辅助器具。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可相对集中在镇区、集中居住点或相邻的几个村,不宜过于分散。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结果按村(居)汇总后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阶段(5月4日-5月20日)

组织救助对象填写《辅具配发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6)、《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7),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区)残联携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

4、器材采购、施工招标(6月15日前)

市残联汇总辅具需求情况,组织采购器材和无障碍改造项目定价,各镇(区)残联参照市残联的定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招标。

5、发放辅助器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阶段(6月底前)

市残联集中发放辅助器具,各镇组织施工单位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施工。

6、汇总结帐(8月底前)

市残联组织人员对各镇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定价标准进行结帐。

七、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各镇(区)要抓好示范社区的残疾人康复站建设,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和指导员参加市级组织的康复知识培训班,充分发挥好康复训练器材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要继续抓好精防随访、特困精神病人住院救助等工作。

第4篇

——全县产业扶贫工作总结

    近几年以来,崇义县按照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崇义县农业实际,按照“村村有脱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的指导思路,以贫困户发展产业就业和行政村产业基地全覆盖为目标,狠抓特色产业培育,注重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扶贫产业发展情况

崇义县农业产业扶贫主要包括刺葡萄、南酸枣、养蜂、脐橙、毛竹、油茶和蔬菜等特色种养业扶贫等方面。以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为核心,打造了过上线万亩刺葡萄产业示范带,辐射带动全县发展刺葡萄9000多亩,其中4000多户贫困户直接参与发展。全县蔬菜播种面积20000多亩,每年直接参与发展蔬菜种植的贫困户4000多户、面积4000亩左右。另外,在脐橙种植、南酸枣、油茶等特色产业方面发展迅速,在产业发展壮大发面也基本实现了逐年增长,确保贫困人口在收益稳定的前提下,逐年增加。

二、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从2016年以来,根据“产业全覆盖”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崇义县对全县发展传统种养业、刺葡萄、蔬菜、养蜂、脐橙、油茶、毛竹、南酸枣等特色产业的贫困人口进行了产业奖补,兑现补助资金2500多万元。用奖补政策鼓励贫困人口发展农业产业,促进经济收入,确保收入可持续,为贫困人口早日脱贫,提供政策扶持。

三、产业扶贫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推进。崇义县成立了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果茶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崇义县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2016年来,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调度等形式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进产业扶贫落实。

(二)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出台《崇义县精准扶贫攻坚战2016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发展我县特色产业推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崇义县2017年精准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崇义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崇义县乡村产业振兴五年推进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编制了全县农业产业扶贫规划、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明确了崇义县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培育发展的七项特色扶贫产业。各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县要求并结合规划,制订了年度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制订配套工作措施。各乡(镇)和省级贫困村也编印了乡(镇、村)产业扶贫规划方案,明确了近三年来产业扶贫具体工作任务,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扎实落实。

(三)完善政策,助推产业发展。制定下发《崇义县精准扶贫产业帮扶实施办法》《崇义县2016年精准扶贫农业产业扶持办法调整方案》等政策措施,同时针对2016年、2017年产业扶贫扶持办法执行情况,在反复听取贫困户、基层干部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了《崇义县2018年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奖补办法》,增加了中药村、特色水果等补助项目,提高了人工造林补助标准,统一了甘蔗、莲子、西瓜、雪莲果等传统种植项目补助标准,严格了产业扶贫奖补验收要求。

(四)多措并举,确保任务落实。

一是推进产业到户。按照传统与特色产业相结合、长期与短期产业相结合、集中发展与分散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劳力有资源的贫困户,引导他们在发展传统产业同时,重点发展刺葡萄、蔬菜和油茶、毛竹林低改等产业;对劳力能力较差的贫困户,到扶贫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务工就业,或者由政府(集体或企业)投资、农户领养、合作分红;对无劳力的贫困户,通过资产入社托管、作价入股获得股金分红、光伏分红等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全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直接发展产业,基本实现了产业全覆盖。

二是完善利益联结。围绕刺葡萄、南酸枣、养蜂、脐橙、毛竹、油茶和蔬菜等七大农业扶贫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扶贫产业基地和经营主体,按照“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方式,按照“四有两好”,即:有规模、有特色、有看点、有牌子,经济效益好、带动效果好的要求建立健全与贫困户的利益利益。全县124个行政村均有产业扶贫基地,行政村产业基地和经营主体实现全覆盖。

第5篇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6篇

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435人(其中女性152人)区考核600人,1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今年上半年。完成率73%转岗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完成277人(涉及到10多个项目)区考核330人,完成率84%本地在岗农民工素质培训201人,区考核250人,完成率80%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区考核40人,农办正在抓紧落实;劳动力招聘会举办3场,区考核4场,完成率75%招聘企业达55家次,共提供了721个岗位,1550人次到场应聘,318人达成了意向;完成劳动用工书面审查502家,区考核500家,完成100%以上;调解劳动纠纷案件14起(区交办7起)其中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3起,共为劳动者讨回工资等56.3万元。区考核全年不超过40起;办理简易工伤事故认定21起,工伤保险金合计8730元;完成遗嘱人员认证,认证率100%社区就业岗位开发72个,公益性岗位开发185人。

今年上半年,2用工补助办理情况:用工补助每半年办理一次。个体工商户有382家办理了用工补助手续,享受政府用工补助费154.76万元,涉及到1939人的就业;企业及其他单位上半年约有100家办理了用工补助手续,享受政府用工补助费72.78万元,涉及到640人的就业。从七次办理情况看,随着用工补助政策的不断明朗,大龄被征地人员就业一次比一次多,这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很大一部分大龄被征地人员的后顾之忧。

共代办各类养老保险240人,3社救站日常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其中,社保144人,土保74人,新农保22人;代办医疗保险123人;为250人办理了老农保退保手续;办理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证、被证地人员就业登记证、就业转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登记证共404人;为22家企业299名职工办理了录用备案手续;做好了失业职工社保补贴和用工补助费以及失业职工再就业补贴和“4050失业职工就业补贴的发放工作;对二万二千多个农村劳动力实行了动态化管理,至今年6月,全街道有农村劳动力21688人,其中被征地人员15778人。

二、民政工作

目前,1低保和低收入户情况:通过一年一次调查摸底及严格的审核、审批。全街道有低保家庭126户,保障人口202人,另有低收入家庭52户,人口123人。今年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357210元,发放“两低户”物价补贴17140元,发放重残生活保障金111200元。

全街道有“五保”及“三无”人员36人,2敬老院和五保老人情况:目前。其中在街道敬老院供养的有33人,三山福利院供养人3集中供养率100%同时,还收养自费老人30人,每年创收10万余元。街道敬老院现有职工7人,各项工作都朝着创“星级”方向发展。

区下拨大病基金15万元,3各类救助和慰问情况:今年上半年。街道拨入55059元。今年以来,实施大病救助101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临时救助25户,发放救助金38900元;发放二低户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补贴14040元(全街道有7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慰问困难群众461户次,发放慰问金389782元。

全街道有优抚对象46名,4优抚优待情况:目前。其中,伤残复退军人7名,烈军属2户,参战涉核人员4人,乡定补优抚对象33人。上半年,共发放优抚优待补助金280220元。

对陈华浦新村东边居民住宅进行了门牌编号,5地名工作情况:经多次实地查看。门牌号按由东往西,由开端往结尾的方式编制,共356号,名称定为陈华浦新村东区,方案得到区地名委员会的批准。陈华浦新村东区已建有镇东村老年房及朱塘村老年房,加上原有居民住宅,已有相当规模。门牌号的及时编制,方便了该地居民的日常生活。

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早预警、早部署,5避灾应急预案》完善情况:为有效做好防汛抗台工作。今年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各村(社区)也在认真总结历年防、抗台风经验的基础上,对各自的避灾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街道召开了防汛避灾工作会议,就近期防汛避灾工作进行部署,强化了对防汛避灾工作的领导,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还对各避灾点进行了一次清理,做好了避灾点的物资贮备。

专题讨论了洋山墓园坟墓改革议题,6殡葬工作情况:召集街道有关人员、相关行政村负责人及建墓被委托人。决定停建原来的普通坟墓,今后建墓一律采用工艺墓。工艺墓按不同档次、类别,分区域设置,做到一行树、一条路、一排墓。落实清明扫墓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应对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清明期间未发生任何事故,确保了清明期间的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一个文明、安全、有序的祭祀扫墓环境。

三、残联、慈善、老龄工作

全面开展残疾人托(安)养工程,1残联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作好22户重残人员居家安养申报、公示、审核、协议签订工作,并发放补助款26680元;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4名残疾人无偿扶持工作,合计发放无偿扶持金6000元;做好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规范工作,落实河西村一残疾人企业为创建单位,进行了相关政策指导,并落实了5名残疾人与其签定合同;做好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补助登记工作,现有10名残疾人登记;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了63户困难残疾人家庭,除发放慰问金44100元外还送去了慰问品;发放了12户重度肢体残疾人轮椅,做好残疾人助视器、助听器、假肢安装工作;做好陈华村重度残疾人周寅岳器官捐赠协议签定工作,并进行广泛宣传,引起了市、区两级残联领导的重视;做好区残疾儿童趣味运动会的承办工作,并组织三名残疾儿童参加了运动会,取得了较好成绩。

临时困难救助31户,2慈善工作:开展了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27250元,临时助医5户,发放救助金14000元,慰问15户,发放慰问金12000元,临时助学1户,发放救助金1000元;做好慈善爱心卡申报、审批、发放工作,共有51户贫困户获得了慈善“爱心卡”合计金额15300元;为6名白内障患者完成了复明手术;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募捐金额243535元,并落实了一家50万元企业慈善基金及二个村150万元村级慈善基金。

视各村(社区)不同情况按等次进行了分配,3老龄工作:确定了上半年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名额及具体人员。确定常规护理33人,特别护理4人,共37人,并向区老龄办完成了申报工作;完成了已建立的七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年日常管理费的安排及下拨工作,合计下拨37000元;完成了上半年将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八个村(河东、河西、蒋吴、镇东、董王、书院、方戴、凤凰社区)规范化制度上墙,还就这八个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备案工作进行了部属,八个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筹备工作基本完成;举办了老年人运动会,并参加了区老年体育运动会,增强了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开展书画活动3次,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做好有关村老年协会与台塑关系企业的互动,并就环境情况进行了座谈沟通;做好18个村“星火老年人之家”荣誉牌发放工作。

下步工作要点:

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总体要求是对照区考核要求查漏补缺。

如培训、就业、举办招聘会(再举办3场)劳资纠纷调解、工伤认定、办理各类保险等,1继续抓好日常工作。多与街道内大企业沟通,拓展就业渠道;做好各类救助、慰问、优抚及保障对象的动态化管理等工作。

2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一年一次的认证工作及健康检查工作。

按照制定的避灾应急预案》做好防台、抗台工作。3广泛宣传避灾知识。

第7篇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帮助残疾人康复或功能补偿、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市有2.6万残疾人,其中有康复潜能与需求的约1.8万人。近年来,我市实施了一系列残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较快发展,约0.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但也要看到,我市残疾人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还存在着康复机构少、康复人才缺乏、工作基础薄弱、政策措施不完善、社区康复起步晚等问题,全市还有1万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不到有效康复服务,距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实施好,确保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康复治疗和服务。

二、目标任务

年达到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验收标准,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具体任务是按照《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市区)评审标准》,建立残疾人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指导、支持和服务体系;建立市、镇、村(社区)残疾人预防、发现、上报、登记、康复、救助随报工作长效机制和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康复需求动态管理电子数据库和规范、实用、有效的康复档案。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残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计划、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实施康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评审工作;负责康复专项经费的申请、管理、使用与核拨。

卫生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医院的资质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考核内容,把村(社区)康复站建设列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配备专(兼)职康复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康复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农合扶持政策,保证所有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将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纳入新农合单一病种报销范围,逐步增加报销项目,提高报销补偿比例;抓好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预防残疾发生;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民政部门: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利用社区服务中心、阳光之家等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活动场所;利用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为孤残儿童和老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低保和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利用慈善定向基金、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慈善义工开展残疾人康复助残活动。

财政部门:将康复工作经费列入市、镇(街)财政预算;加大重点康复项目和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劳动保障部门:将城镇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一病种报销范围,逐步增加报销项目,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加强职工职业康复和工伤康复。

教育部门:在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卫生专业学校开设康复治疗专业,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把安全知识教育和残疾预防、康复知识纳入中小学劳动技能课程内容,普及康复基础知识。

人口计生部门:鼓励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率;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预防先天残疾;发挥基层计生工作网络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做好残疾儿童监测、登记和报告工作。

公安部门:把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治安管理,配合村(社区)康复站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将有肇事肇祸史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及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落实监护责任制,降低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逐步建立精神病患者监控长效工作机制。

工会:积极组织开展为残疾职工提供无障碍建设、康复训练、转介咨询等服务,维护工伤职工接受康复训练的权利,开展贫困残疾职工康复救助活动。

妇联:做好残疾妇女、残疾儿童的维权和康复工作,开展贫困残疾妇女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活动。

团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者结对康复服务,青春奉献和谐社区”等助残活动;招募青年志愿者担任村(社区)康复协调员;积极引导大、中院校学生把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作为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红十字会:做好城镇、农村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扶持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开展残疾人康复助残活动。

老龄办:组织开展针对老年残疾人的康复知识普及和康复救助活动。

新闻单位: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康复意识,呼吁全社会关注、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对残疾人康复事业尤其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救助工程、重点工作、重要活动进行经常性宣传。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康复服务网络。

健全三级康复服务平台。通过合作、联办、转型、新建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一所残疾人康复医院,成立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成立市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市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成立市肢体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市荣复军人医院成立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市铁路医院成立市残疾儿童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重点培养一批全科医生和相关专业的护士担任专职康复医师、康复指导员,配齐康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开展技术指导、残疾筛查、康复诊断训练和转介服务。各镇(街)依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立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开设康复门诊。在原有康复站基础上,依托村(社区)卫生室新建150处残疾人康复站,建立省级康复示范站1处,市级康复示范站35处,聘请、招聘、招募专(兼)职康复员,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知识普及、转介服务、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

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在职医护人员现代康复医学教育和康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壮大康复技术骨干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康复技术人员、康复协调员和康复员的康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形成稳定的康复工作人员队伍。制定康复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对镇(街)、村(社区)康复医生、康复指导员和康复员及残疾人亲友、青年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和慈善义工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康复服务水平。成立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组织开展康复学术开发、研究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康复医学理论水平和康复服务能力。

(二)做好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学校和残联网站等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提高公众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将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列入卫生系统“全民保健计划”、“常见病防治知识”等系列宣传活动中;对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实施情况、残疾人康复效果、社会影响进行跟踪采访,对重点康复工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为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健全保障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机制,除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安排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预算以外,市残联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募集的无指定用途的善款等,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各项资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设立残疾人康复工作社会捐助专款账户,通过开展专项捐助、一对一救助、爱心赞助、实物捐赠等多种形式筹集康复资金和物资。

政策保障机制。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包括: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康复训练、精神病患者住院、服药治疗、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听力语言、视力康复训练等)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单一病种报销范围;对参加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需要医疗救助的贫困残疾人全部进行救助。

制度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随报制度,镇(街)、村(社区)医生、康复员、残疾人专职干事、康复协调员对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要做好日常登记、康复治疗、训练、转介等服务,并随时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数量、类别和康复状态等情况;二是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规范康复治疗训练与服务工作标准和流程,做好康复评估记录,为各类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康复服务;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或个人投资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在康复医疗机构资质审批、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普及实用康复服务项目。

1、进一步完善白内障无障碍长效工作机制,发现一例,免费手术一例;2、继续实施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工程,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3、继续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工程,年为23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4、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救助工程,为31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5、实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包括:视力残疾人使用的助视器、盲杖以及盲板、盲笔、盲表、报时器等生活学习辅助器具;听力语言残疾人使用的助听设备以及语言训练和会话的辅助器具;智力残疾人使用的认知图片、玩具等训练和开发智力的辅助器具;肢体残疾人使用的进食、穿脱衣物、洗漱、入厕等生活自助器具,腋杖、肘杖、手杖等助行器具,轮椅、手摇三轮车等代步器具,以及辅助坐、卧、翻身和站立等器具)。这几项重点工程分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重点康复工程成为经常化、制度化的康复服务项目。普遍开展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普及康复服务。形成“以重点工程带动康复普及,康复普及促进重点工程推进”的良性循环,实现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

(五)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年底迎接市的检查验收。

第8篇

法律援助是对那些需要参与诉讼或者需要与有关国家机关交涉事项,但经济上又非常困难,请不起人、辩护人的公民,由国家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公民,特别是困难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公民权利。自20世纪中叶以来,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建立起了与本国实际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制度,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活动,使那些需要法律援助但经济上又困难的公民,能够获得由国家为其提供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自1994年开始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1996年起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开,对维护司法公正、调解和处理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是从20__年起步的。20__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公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条例于20__年9月1日起施行。其立法的意义和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保障公民获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保障公民获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是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公民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从而公民有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是法律援助制度所追求的直接目标,即保障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2、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具体的实施工作亦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这已是当今世界已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以及我国法律援助立法前后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践所证明了的,法律援助的宗旨在于保障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平等地实现公民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审查、法律援助的实施与程序、法律援助的管理体制以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可操作性规范,都需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保证公民平等地获得应有的法律援助,也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活动按照一定的规范运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援助条例》立法的直接目的,就是要使法律援助制度的运作实施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以确保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功能得到真实、有效的实现。

二、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是一项政府主办的事业,立法中确定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是,既要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又要考虑我国国情;既要考虑所涉及的案件情况,又要考虑当事人经济困难的程度;既要考虑能让经济困难的公民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又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

1、对人的适用范围,即“符合条例规定的公民”。其中包括三个方面的人员:一是有需要事项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费用的公民;二是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三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

此外,根据我国加入或者签定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等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只要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也可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

2、对事项的适用范围,即“咨询、、刑事辩护”的事项。其中包括的事项有:一是需要咨询、的事项,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或者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教育费、抚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此外,还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事项之外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二是刑事诉讼中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没有委托人但需要的事项,包括: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的事项;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的事项;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的事项。三是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指定辩护的事项。

上述范围的人和事,都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无偿的法律服务。

具体有那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一)在民事、行政诉求中公民对下列需求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说可以向设在县级司法局、地、市级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3、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的;4、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5、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讨侵权赔偿的;6、无法履行劳动行为的民事权益的。(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诉讼案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

诉人及其法定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人的。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具备那些条件?(一)有我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公民;(二)案件发生在本市并且依法由本市司法机关或者公证,仲裁机构受理的;(三)有事实证明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四)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持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持证参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规定执行。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身份证、户籍证明、暂住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困难状况证明;(三)与申请法律援助有关的案件证据材料;(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和管理

法律援助经费,是指依法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费用。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只要有两种渠道:一是基于政府责任财政支持,即财政拨款,这是法律援助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和基础。二是社会捐助,这是法律援助经费的补充渠道,包括以基金形式接受的捐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援助的或者对某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捐助,法律服务组织的捐助。其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专款专用的原则。法律援助的宗旨在于保障贫困当事人能够平等地实现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援助经费的性质类似于救济款项。国家对救济款项的使用和管理都有比其他经费的使用、管理更为严格的规定。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贫困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无论哪种渠道来源的法律援助经费,都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改变法律援助经费的用途和性质。贪污、挪用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的原则。这种监督是对法律援助经费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的检查监督,是检查监督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

3、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检查和经费的规划。法援经费的使用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规划、预算、结算,包括各类案件补助标准的审核。特别是市、县(区)司法局每年对法援经费的使用至少要有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

四、法律援助的申请方式和审查受理

1、申请方式

法律援助的申请方式有两种: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这两种申请方式中以书面申请为原则,口头申请为例外。一般来说,公民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应当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在特殊情况下,有些申请人不识字或者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确实无法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时,才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条例之所以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有利于公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便于法律援助机构顺利进行审查,并及时顺利地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对申请的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消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作为政府责任,法律援助的施行是有条件的,因此,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必须进行审查。法律援助的审查是指拥有审查权的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法定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等标准,对法律援助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是法律援助程序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将抽象的法律援助标准具体化的实际操作过程,集中表现了法律援助制度的权威性、统一性。

五、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略)

六、我市法律援助的状况和20__年工作要点

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在市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20__年开展法律援助机构的组建,办案逐年增加工作,仅20__年就办理了刑事案件435件,民事案件56件,行政案件2件,受理公证3件。受到了有关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好评,得到了授受人的赞扬。我市现有县级法律援助中心4个,市级法律援助中心一个,有专职法援工作者3人,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5人,有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戒毒劳教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工作人员4人,在全市99个乡、镇、办有法律援助联络点79个,有工作人员79人。

20__年全市援助工作的重点是八个方面:

1、落实保障措施,规范使用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专项款,并要争取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上年已列入预算的县(区)今年要有所增加;

2、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保证办案质量;

3、探索便民利民措施,畅道法律援助渠道;

4、抓住党委政府关心、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提供法律援助。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

5、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的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办案数量;

6、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贫困群体和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