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3 08:30: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副调研员(Vice Consultant)是公务员中的一种非领导职务,在行政(职务)级别上相当于副县(处)级;副调研员是一个副处级的职务
2、调研员相当于正处级,但其级别分别比副处级、正处级低半级。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一至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来非领导职务存在时的正处级、调研员、副处级、副调研员。因此,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来的副调研员。而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副调研员套改时,也是直接套改为四级调研员的。
(来源:文章屋网 )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市局公务员登记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阅了文件并做了具体批示,要求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这次登记工作,为今后“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做法
(一)以会代训、专人负责
8月31日,人事教育科召开工作会议,参加市局公务员登记工作会议的人员传达了会议精神,讲解了登记的相关政策、工作程序和要求等内容,会议中确定了2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1名同志负责登记工作,1名同志负责复查。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登记程序
1、登记审查。按照登记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查阅拟登记人员人事档案,以是否办理了公务员过渡、录用、调任手续为依据,确认登记对象、暂缓登记对象,报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与局里2名离岗创业的同志及时取得了联系,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解释,2名同志均表示按时回单位上班。
2、对“*x人事管理系统”数据进行确认。在将“*x人事管理系统”导入“*市公务员登记管理系统”前,对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数据校正,特别是“四时间”:出生时间、工作时间、过渡时间、考入时间,以及身份证号和学历。一些老同志惯用阴历时间作为出生日期的,我们进行公历时间的核对。保证了登记对象的基本情况真实、准确。
3、登记复查。
在《公务员登记表》登记完毕后,由负责登记复查的同志再结合人事档案和干部名册进行复查,
三、工作经验
(一)吃透精神
公务员登记工作是一项推进公务员法实施的工作,也是关乎每个同志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在实务操作开展前,我们注重学习文件精神,把握每个登记工作的注意事项,对局里个别同志的实际问题提前拿到桌面研究,报局党组审批确定,统一政策口径。
(二)专人负责
在科室人员较少的情况下,科里安排1名同志具体负责此
项工作,并从机关科室抽调1名同志协助工作。2人进行明确分工,避免工作中出现漏洞。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行政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67号)和我局《关于印发<*县人事局开展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20*]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是在*年2月经县劳动人事局分设而组建,编委办公室挂靠我局,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7人,男性20人,女性7人,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股、工资福利与离退休股、考试培训中心、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和机构编制管理股。
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订的人事政策、法规;对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
二、活动开展情况
1、活动简介。我局此次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活动从20*年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第一阶段是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是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文明执法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第二阶段是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提高认识,主要是开展自学,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人事编制部门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中如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公务员法》等配套法规知识考试;第三阶段是查找问题、主动整改,主要是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对照活动的目标要求,写出剖析材料,制定整改措施,制发*县人事局“两项活动”征求意见表,深入服务单位征求意见;第四阶段是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人事编制干部文明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2、具体作法。我局在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剖析,做到“三抓三促”,实现了预期目标。
一是狠抓组织领导,促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自收到竹政办发[20*]67号文件后,便及时召开全局干部会组织了学习,组建了局开展“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长朱仕福同志为组长,局党组书记朱其国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天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工会主席、办公室负责人周贝安同志、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勇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制订印发了《竹山县人事局开展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实施方案》(竹人[20*]22号),于5月中旬召开了动员大会,再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而形成了抓领导,领导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为开展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活动载体,促文明执法教育效果不断增强。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为保证学有实效,要求每名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并要求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抓督办落实,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落实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与此同时专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了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和在执法活动中如何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等学习讨论,通过讨论,提高了遵纪守法观念、自我约束能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能力。针对干部实际,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公务员法》等配套法规知识考试,有效的增强了全体干部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中能够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制发了竹山县人事局“两项活动”征求意见表,组织专班,通过深入县直各服务单位和向乡镇政府邮寄意见征求表的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们对人事编制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提出对我局文明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建议,积极鼓励全局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稿件,到目前为止,党员干部写心得体会文章27篇,撰写理论调研文章3篇,举办了学习专栏一期。通过这些活动载体,大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促进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抓“三个结合”,促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我们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文明执法教育与创新人事编制工作机制相结合。在活动期间,通过六查六看,进一步明确了人事编制工作的重点,理顺了工作思路,做到了让人事编制工作自觉地服务于“走一主三化之路,建生态水电大县”战略目标。二是坚持文明执法教育与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相结合。继续坚持政务公开优质服务承诺制,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行“阳光作业”,增强人事编制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弘扬“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一声祝福相送”的机关作风,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衙门习气,强化了服务意识,转变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人们关注的“录、晋、调、评”等热门话题,一律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公开、指标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坚持文明执法教育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在活动开展中,我们既注重组织大家学习政治理论、法纪法规,也注重组织大家学习人事业务、电子政务操作技能,强化“工作要争先、服务要争先、业绩要争先”的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打造一支“作风优、学习优、素质优”的党员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们在严格按照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对照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评细则,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自查自纠和查摆问题,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公开的内容尚不够全面,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同时没有及时更新相应内容;二是*方面,存在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力度不够,没有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改进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组成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干部学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比如在防震救灾方面的科普知识,提高全体干部的应急救援意识。
全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活动以来,我会按照星办字[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扎扎实实开展了第一阶段的各项活动,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相继召开会议,层层贯彻到位
2月27日全县召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后,2月28日上午召开了县残联理事长办公会,及时传达了县动员大会的精神,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2月28日下午,县残联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县残联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理事长主持。会议传达了县委《县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部署安排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县残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二、活动内容丰富,逐项稳步推进
1、制定实施方案。县残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星残联〔2012〕4号文件,成立了成立县残联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
2、开展理论学习。我会按照县《实施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利用二·五学习制平台,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重要精神以及《廉政准则》、《公务员法》、《问责规定》、赣发〔2011〕17号、九字〔2012〕4号、《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学习等文件,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广泛宣传发动。我会在在县残联办公楼门前跨街悬挂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关键词】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可行性;探索
一、新疆实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职位聘任制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的职位以聘任合同的方式建立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它的核心是依据合同对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职位聘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形式是聘任制。
(一)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特点
与传统的委任制和考任制相比较,公务员职位聘任制是一种非常灵活的用人方式。它在人才管理中引入了契约化管理模式,打破了公务员的职务常任制,有力地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实施不但可以精简人员,降低成本,还可以满足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二)政府雇员制的实施证明新疆需要开放型的用人制度
面对社会的需求,在公务员制度缺乏弹性和不能大量引入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弊端还不能马上克服的情况下,作为一种崭新的、灵活的用人机制,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施政府雇员制是解决人才需求问题的有效途径。
政府雇员制的实施是用人观念和机制上的创新与突破,它借鉴企业用人的制度和做法,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和契约式的合同雇用,开辟了一条将优秀人才引入政府管理的新的渠道,解决了公务员制度缺乏灵活性和新陈代谢机制不畅等问题,成为现行公务员制度的有益补充,促使新疆整个人事行政制度不断走向健全和完善。政府雇员制的实施不仅为政府的提供了人才保障,还为园区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新疆需要构建开放型的用人机制,而政府雇员制是当时的最佳选择。但在实行中暴露出许多的问题,如:政府雇员角色定位难、制度实施缺乏法律依据、制度实施稳定性差等问题。而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可以解决政府雇员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和矛盾。
目前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对政府雇员制的实施处于停滞状态,所以建议高新区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同时还建议正在实施雇员制的开发区从政府雇员制过渡到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实施。
二、新疆实行公务职位聘任制的探索
(一) 制度的实施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首先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有赖于一个好的运行环境作支撑。新疆实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需要制度环境的完善。
1.建立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规定为政府雇员的实施提供了法的依据,但这远远不够,《公务员法》只对职位聘任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设计框架,还无法完全起到指导和严格规范制度实施的作用。因此,我们还需要建立适应地方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政府雇员制在新疆实施了一年多了,在政府雇员制向职位聘任制的过渡问题上以及如何实施职位聘任制的问题上,我们还需要系统研究制定适应我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一方面用于指导制度的具体实施,另一方面用于规范制度实施的具体每个环节。
2.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使流通渠道更加畅通
人才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重要的要素市场,是人事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窗口和前沿阵地,人才市场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人事人才服务水平。只有建立公平有序的人才市场才能保证用人单位能够通过适当的方法选择所需的人才,这是保证公务员聘任制实施的第一步。
第一,完善人才市场的政策法规。
制定完善的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派遣、档案管理等规定,在完善原有政策基础上,制定与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相关的人才招聘、管理的规定和文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建立统一的人才大市场。
人才市场的统一,是指市场机制能够在一个较大区域内畅通无阻地运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成熟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
目前新疆人才市场存在市级,区级甚至小范围的人才市场,由于在信息、资源、利益上不能实现共享,使人才资源配置的效率只能局限于区域市场,无法在全新疆的人才市场实现。 因此,必须进一步消除各种体制,打破人才市场条块分割的局面,让人才市场与商品市场及各类要素市场相衔接,形成统一的人才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才的流动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选择环境。
?第三,加快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
办好新疆人事人才网和乌鲁木齐市人事人才网站,开设网上人才市场,推进人才市场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立专业化的人才信息库,重点高层次人才库、高技能人才库、各行业拔尖人才库、建立人才信息定期制度,及时反映人才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同时还要及时的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二)新疆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实施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公务员法》对聘任制单列一章并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大创新,也是对我国近几年来实行聘任制的经验总结和完善。但是如何践行并完善这一制度,仍然需要我们不懈地努力。自《公务员法》颁布至今,全国各地已陆续有关于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的报道,聘任制公务员已处于探索试行阶段,目前对于聘任制的实施我们还不可能发现其中暴露的每一个问题,我们只能对这些问题进行未雨绸缪,为避免整个制度在实施中变形走样,以最大可能地强化其正面的效果。
1.建立系统的用人计划
要建立系统的用人计划,首先就要对聘任制公务员的需求量进行分析。一个组织中未来人员的需求量基本上取决于组织的计划,组织结构的规模与复杂程度,以及组织的扩充计划和人员的流动率。通过对以上的变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来确定聘任制公务员需求,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这个数量的准确性受到前期工作的准确性以及后期不可预知的变化的影响。所以这个需求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但通过科学的预测后得出的需求量是具有可考性的。在确定了实际的人员需求量后,再根据实际的编制情况来建立相应的招聘计划。
通过建立系统的招聘计划一方面可以提高制度实施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让聘任制公务员清楚的看到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2.协调好聘任制公务员与公务员的关系
在正确定位聘任制公务员的同时,一定要协调好聘任制公务员与公务员两者间的关系。因为一种新规则的出现,必然会对传统的规则产生影响。如果协调不好,不但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使两套体制产生冲突。因此,协调沟通好两个制度的关系,对于减少制度成本和制度间的冲突是很有必要的。对此,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实施应积极稳妥。由于这项改革有涉及部分公务员的根本利益,因而在实施中既要积极又得稳妥。一方面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员素质、客观现实需要和财政支付能力,最好先试点、再总结,再规范、再实行。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现有编制内人员的心理承受力,把保持公务员队伍本身的稳定性、确保公务员制度的正常运转放在第一位。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并给予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
第二,对于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密切关注国家立法的方向和原则。目前,聘任制公务员已处于探索试行阶段,公务员职位聘任制要注重总结其它地方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应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3.重视聘任制公务员的培训与开发
由于聘任制公务员任期有限的原因,我们在实践中有可能忽视了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培训与开发。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培训与开发主要表现在首先是岗前培训,使其尽快了解政府机关的工作性质、运行特点、基本程序、很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接下来重点是思想道德培训,塑造和强化聘任制公务员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提高其解决问题的技能、沟通技能和团队合作技能等,这也是最重要的。
4.加强聘任制公务员的绩效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作用如何,聘任制公务员能否起到真正作用,从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绩效管理工作。客观有效的考核就能使聘任制公务员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反如果考核工作没做好,会削弱聘任制公务员制的作用。目前的聘任制公务员还没有通过考核晋升的通道,因此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主要是围绕合同进行,以合同目标为基础,着重能力的考核。并通过考核结果,确定合同规定的奖惩。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有利于激发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5.强化聘任制公务员的薪酬管理
合理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聘任制公务员的积极性,促使其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效益。
目前高新区和开发区推行的政府雇员制对雇员的待遇方面并不是实行高薪策略,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区的区情,但这样的待遇对高端人才还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即便招到了合适的人才目前的待遇水平也无法给他们带来相对的稳定性。聘任制公务员和雇员一样都存在极高的职业风险,所以在向职位聘任制过渡的过程中,在薪酬方面应参考人才的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并在此基础之上追加一些相应的福利。
6.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解除人才流动中的后顾之忧
对聘任制公务员的保障机制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的,一是聘用期间的保障,主要是收入问题和权益保障问题。二是聘用期满后的保障,主要是退路问题。前者在《公务员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地方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后者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聘用期限结束后,聘任制公务员有可能成为“社会人”,政府不负责其出路。这势必会给聘任制公务员带来后顾之忧,例如聘用期限比较短,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和解聘后的就业政策都会对聘任制公务员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一些后期保障配套措施,所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扩大保障内容,免除聘任制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其才能。
参考文献
[1]张士宽,陈美霞,崔茹.浅析公务员职位聘任制[J].政法论坛,2006,1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熟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省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水法》、《防洪法》等与水利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厅机关将为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购买一本。厅直各单位按照厅机关党委的文件要求,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购买。
机关教育对象分两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司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工作需要,编辑本行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二是非执法类人员(党政群各类机关)的学习,要完成通用法律教育的学习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各单位每年法律知识讲座要保证3次,争取每个季度1次。
(二)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单位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笔记本,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它工作人员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3千字。
(三)充分利用单位局域网和即将开通的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办好法律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四)组织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依法治省办的要求,参加城市“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五)积极做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安排,积极组织好普法知识竞赛和普法考试等活动。厅机关要将“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中。厅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将“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之中。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法或调离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六)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优评比活动。按照全省在“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开展评选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10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要求,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七)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我厅的“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5月至6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至2009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厅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委法治办组织的评比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省厅机关党委将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各单位的“法律进机关”活动,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和效果。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制定“法律进机关”活动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分工把口。从2007年起,省水利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厅机关党委负责;水利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厅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厅直各单位也要相应归口负责。
(四)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单位要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五)营造声势,扩大效果。要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集中时间,开展舆论宣传活动,以网络、宣传板等为主阵地,大张旗鼓地展示我厅“法律进机关”工作成就,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普法和依法治省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创建**法治单位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和谐龙江建设的步伐。
(六)各单位要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水利厅机关党委。
七、领导机构
省水利厅成立“法律进机关”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级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与本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机关教育对象分二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司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司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各行业(司法)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工作需求,编辑本行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非执法类人员(党政群各类机关)的学习,要完成正常的通用法律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各级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学习中所占的比重。采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会、报告会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学习。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每年法律知识讲座保证3次,争取每季度1次。
(三)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级机关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法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学笔记不少于3千字。
(四)充分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办好法律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五)注重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作用,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讲师团作用,不断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普法讲师团队伍的稳定。
(六)注重机关法制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文化的创新。
(七)组织开展与本单位、本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八)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把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要将成绩在本单位公示。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法或调离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九)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优评比活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全市层层都要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工程,各级机关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强化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全市的“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9月至20*年12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抓好试点,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月至2009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法律进机关”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省、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机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分工把口。从20*年起,市直各局机关及直属机关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并按市直机关工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实;行业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法规)办负责,并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
(四)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关键词]职位分类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050 ― 04
公务员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制度体系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正如20世纪著名的西方行政学家怀特指出的“当代的人事管理有两大支柱:一是选拔人才,一是职位分类,两者缺一不可”。我国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一直采用“大一统”的单一公务员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型及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极不适应,日益暴露出管理上的弊端和不足,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职位分类管理体系,是我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利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形成多渠道、畅通式的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本领;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人才保障。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
我国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职位分类管理的制度,但到目前为止一直按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不同类别、层级的公务员,无论从事综合管理、政策研究,还是一线执法、辅助岗位,全部混同招录、选拔和使用,“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这种单一的管理模式带来了许多弊端。当前,公务员管理突出存在着职位分类缺乏配套法规支撑,职务管理手段单一,内部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缺乏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设计
公务员法实施后,从上到下先按照公务员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入轨登记、依法确定了公务员身份,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后制定了公务员考核、录用、奖励、调任、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任职定级、日常登记等配套政策办法,纵向建立了单一的职务和级别序列,横向仅制定了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对按职位分类改革一直处于试点阶段,推进比较缓慢。
到目前为止,有关职位和职位分类在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地位还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有关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细化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各类别适用范围、进入方式、职位设置、职务与级别、职务任免与升降等没有明确,在不同地方和系统进行的试点以及形成的分类管理制度还需深入调研论证。一系列以人为本的制度性安排在基层、执法一线等单位都还没有提及,如,基层公务员怎么发展晋升,尤其是高学历人才到基层后,发展瓶颈怎么解决?总体来说,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还没有具体的单项法规,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职位分类法、各类别管理办法还需要继续突破,职位分类的顶层设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 公务员范围宽泛,职务序列单一,尚未突破“大一统”管理模式
1.范围宽泛,分类交叉。从公务员法适用范围看,既有七类机关又有群团部门,还有参照管理单位,只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都按照公务员法甚至争相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这必然导致政府机构臃肿、公务员队伍膨胀、财政负担过重。从列入公务员范围看,七类机关,既有权力机关又有权力执行机关,还有审判、检察机关,都按公务员法统一管理,不利于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从公务员分类方式看,我国虽然明确了职位分类原则,但现实中更多是品位分类,即按职务进行管理,存在明显“官本位”色彩;同时对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统一管理,发挥不了各自作用。
2.职务单一,通道不畅。公务员职务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这种仅以职务序列进行管理的方式,既引起各单位千方百计增加领导职数的冲动,又导致公务员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竞争行政职务的无奈,不但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意识,还导致公务员“跑官要官”、“拉关系”、唯上是从、不安心工作,同时不利于高层次、专业性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县乡基层和市以下公安、工商、税务等执法单位,处于基层一线,人数众多、职数较少、职级很低,发展空间十分有限,产生大量压职压级、年龄知识老化、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如乡镇层级,一般核定领导职数7-9名,领导职务最高正科,一名公务员长期在乡镇工作、晋升顺利的话,6-7年就能达到正科级,再向上就没有奔头了;况且乡镇领导职数少,工作一辈子还是科员的现象比较普遍。
3.管理粗放,执行不严。没有科学的分类就没有精细的管理。在公务员考录上,对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没有加以分析、没有明确的职位说明,导致公务员不知岗位职责,人岗相适度不高,“高分低能”现象普遍,基层公务员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机制还不够合理;考录与遴选没形成合理搭配,不同层级的考录、遴选交叉进行,导致基层公务员无法安心工作,“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在公务员考核上,没有区分不同类别岗位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据岗位职责设置具体科学的考核指标,也没有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有效结合起来,导致考核程序化、“大呼隆”,最后“唯票”、“唯分”,没有引导到改进公共服务、为民执政上。在公务员任用上,没有形成职业发展的“多车道”,“专业的人未做专业的事”,导致“半路出家”、“角色客串”,造成人才资源极大浪费,政府治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强调公务员“凡进必考”,导致其他渠道不畅;领导职务任期制执行不到位,存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对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
(三) 公务员内在激励机制不足,地域之间、上下之间不平衡
1.体现在职务晋升上。受传统“官本位”及当前社会评价影响,公务员从政担任领导职务愿望强烈,这与92%以上为科级职务的现实相比反差巨大。一方面僧多粥少,就那么几个领导职数,受益面很窄;另一方面机构级别很死,尤其是基层县市,一般是科级,再就是处级,上升空间很小,这些因素给予基层公务员的往往是“负向”激励,容易滋生浮躁心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2.体现在工资待遇上。公务员工资由职务、级别工资和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构成。从全国看,职务和级别工资标准一致、但基数较小,工资差别主要体现在津补贴方面,区域经济实力及个人职务起决定性作用。以职务确定职务工资,职务对应级别和津补贴标准,级别对工资影响不大;工资晋升按考核年度称职结果每2年晋一档、5年晋一级的正常晋升机制时间跨度较大。区域之间层级的差异,从部委到省级再到县乡级,工资呈倒金字塔结构,以职定薪的格局带来工资正向激励作用小,导致基层公务员工资普遍晋升不上去、享受不到改革发展成果。
3.体现在权责均衡上。基层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政策落地、为民服务的第一线,与省级以上机关形成鲜明对比,基层工作任务重、责任压力大、条件比较艰苦,与可支配的资源、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公共权力不相称,权责利不对等,“人往高处走”、“孔雀东南飞”现象普遍,导致基层公务员来源不足、队伍不够稳定、能力素质和思想作风不适应等问题。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出:实现党的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加强公务员队伍分类管理,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公务员积极性,必须切实加强不同类别职位研究,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形成职位分类管理的法规体系,健全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加强不同类别间公务员交流,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和法律保证。
(一)加强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出台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管理办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科学完备的公务员制度体系和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作支撑、作保证。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环节多、有些还牵涉到利益格局调整,必须从宏观、全局和战略上统筹谋划。当前,最紧迫的就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把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作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点,充分吸取公安系统、深圳等地试点经验,着手文件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声音,尽快出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和相配套的有关办法,加快形成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
同时,两项法规出台后,抓紧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和地方实际,科学界定职位范围,根据条件成熟程度逐步入轨实施,尽快把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离出来,实现不同类别公务员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大一统”的粗放管理方式,切实解决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单一、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薪酬待遇不公等问题,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应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当前,深入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迫切要求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健全完善:
1.适时修改,缩减公务员法适用范围。将公务员范围七类机关中审判、检察机关单列出来,实行统一、分类管理,推进法官、检察官等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取消参照管理单位,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将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剥离出去,全部推行岗位管理和聘任管理,减少公共财政负担,增加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
2.加快建设,形成职位分类法规体系。在完善公务员法基础上,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合我国职位分类管理模式的推进和实践经验,借鉴西方比较成熟的职位分类法律制度,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及时研究出台《职位分类法》,细化完善与之相配套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管理办法,加强不同类别不同职位分析研究,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明确职位资格、规格、职责、权限、责任等具体标准,切实推进公务员机关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形成各级各类公务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构建起以职位分类法为主体、以综合管理类等管理办法为支撑的立体式职位分类体系,保证各类公务员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3.注重立法公开透明。公务员法规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设置、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等,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在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特别是涉及到基层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上,更应认真听取基层声音,汲取人民智慧,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激发党政机关各类干部队伍活力
1.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主要目的就是在基层县市职务晋升难的情况下,通过强化职级规范提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1)普遍提高公务员基础工资。在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提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水准,缩小不同职务间工资差距;规范地区间津补贴发放标准,实现东西部、上下级之间动态平衡,防止差距过大;建立工资正常增长与GDP增长、CPI涨幅正向浮动机制,确保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共享。
(2)改进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突破公务员法“乡镇不设科级非领导职数”的规定,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适时在乡镇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数,将符合条件晋升、暂时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予以调整提拔。改进当前领导职务多、非领导职数少的现状,适当精简领导职数,扩大非领导职数设置比例,如调研员、主任科员按正处级、正科级1:1配备,副调研员、副主任科员按副处级、副科级1:1.5配备,把非领导职务成为晋升领导职务的必要台阶,实行择优竞争晋升,确保即使晋升不上领导职务也可以享受有关待遇。
(3)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当前,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建议改变工资晋升2年1档、5年1级为1年1档、3年1级,建立依据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坚持职务和职级“两条腿”并行,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2.加快建立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1)科学划分职位范围。将机关中单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公务员,如法医、刑事技术鉴定等人员,划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进行管理;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转型期机关工作对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进一步拓宽专业技术类职位设置范围,如宏观经济部门经济学方面专家、环保部门环保方面专家、卫生计生部门医保计生方面专家、权力机关法律方面专家,都可以实行专业技术类管理,确保让“专业的人专心做专业的事”,实现“适才适用”。将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直接开展征收、稽查、强制、处罚等一线执法人员,划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
(2)建立符合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特点的管理制度。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重点是建立符合专业性人才成长规律的引进、培养、选拔、评价和使用制度,形成“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任用制度,解决机关急需的专业人才引不进、管不好、留不住的问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重点是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通过设立与综合管理类对应但有区别的职务与级别晋升制度,使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获得除行政级别提升外更多的发展空间和通道;通过建立相应考核体系激发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提升技术等级、提高工作效率,从内部激发公务员积极推进政府从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为社会、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公共服务。
(3)完善聘任人员管理制度。着眼为机关少量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职位提供更为开放灵活、高效便捷的用人方式,打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通道,明确聘任职位范围,完善职位聘任配套制度,创新聘任合同管理,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吸引力。
3.完善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实施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考录机制
(1)改进考录管理机制。公务员考录作为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必须坚持依法科学考录,把考录各个环节的作用都充分发挥出来。继续把“凡进必考”和“阳光考录”放在首位。特别注重报名前职位分析和资格条件设置,坚持职位、条件、政策、程序和结果“五公开”,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录用公示和试用环节,发挥考录各个环节有序衔接、同频共振的整体效能。改进考录管理机制。畅通考录和遴选机制,考录主要面向社会没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考,遴选由市级以上机关面向基层机关公务员进行竞争性转任,畅通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考录每年组织一次、遴选每2年组织一次,不同层级遴选交叉进行,确保基层安心工作。改进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机制。基层乡镇录用公务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由设区的市统一组织考录,便于降低考录成本,提高考录质量。
(2)完善基层录用制度。基层公务员是党在基层的执政骨干,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改善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针对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中央近期制定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降低职位学历、放宽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扩大报考范围、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单独划定分数线等6方面举措,应在基层公务员考录中切实落到实处。当前,应加大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比例,组织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县乡事业单位人员、非干部身份人员和“两新组织”等一线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确保把熟悉基层情况、安心基层工作、为民服务意识浓的“永久牌”干部选拔到基层工作。
(3)推进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公务员分类入轨实施后,及时加强分类考录、培训、考核等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把好公务员进口,分类确定不同职位资格条件,分类设置考试测评内容,真正把机关、职位需要的人才选。加强公务员考核,根据不同类别公务员岗位职责,设置符合职位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把考核用在平时,坚持定期集中考核,用好考核指挥棒,充分发挥考核的管理、导向、激励、约束功能,为公务员培养和任用提供依据。坚持分类开展培训,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能力和更新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公务员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好干部标准,实现不同职位公务员有序交流
1.坚持党管干部。我们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首要特征,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体现。因此,公务员职位分类改革的入轨实施、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出台及公务员队伍科学管理等,都需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都必须紧密结合中国实际,不允许走“两官分途”、政务官和事务官分设那一套,真正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鲜明地体现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
2.突出好干部标准。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是由一个个好干部组成的。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标准,是德才兼备在当今形势下的具体化,必须贯彻到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全过程。分类改革后,应把好干部标准精准落实到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公务员行为理念中,成为每名公务员的坚定信仰,落实到公务员管理的方方面面。分类入轨实施后,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特别注意选拔原则性强、一身正气、不跑不要,一心工作、敢抓敢管、口碑好、贡献大的干部,牢固树立起重品行、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
3.推进各职位公务员有序交流。交流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丰富工作履历、提高素质能力的有效举措。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入轨实施后,在一个单位内部既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又有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必须统筹把握各类别公务员职位特点,建立健全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有序交流的激励机制,保持各职位类别公务员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推进各职位公务员分渠道发展、专业化建设,推进实现精细化管理、有序化交流,充分调动每一名公务员积极性,凝聚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参 考 文 献〕
〔1〕张柏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03-04.
〔2〕公务员法学习读本〔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39-4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Z〕.2006:24-35.
〔4〕袁Z.浅论深圳市公务员的分类管理改革〔J〕. 魅力中国,2011,(21):239.
〔5〕徐莉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0:18-19.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不断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责任体系和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强化政府机关及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贯彻执行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法治型、廉洁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不断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府执行力和行政效能保证。
二、目标任务
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履职尽责能力,加快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学习调研贯穿始终、分析检查贯穿始终、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以岗位为基础,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通过开展比学习、提素质,比服务、树形象,比能力、看实绩等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岗位能力明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一)解决“能力席位”意识淡薄的问题,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在其位,不谋其政或谋政不到位”、责任心缺失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增强“岗位就是能力席位”的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明确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加强实践锻炼和培训工作,使每名机关公务员都成为行家里手,做到正确、出色履行职责。
(二)解决思想解放不够的问题,着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通过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部分干部思想保守僵化的问题,切实在制度、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打破条条框框,把上级精神决策转化为符合我镇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开拓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
(三)应对困难束手无策和解决问题措施不力、点子不多等问题,重点围绕办事、办文、办会,在学、写、讲、干等方面,通过开展专业能力培训、争先创优等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统筹兼顾、驾驭全局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应对困难、应急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团结协作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高整体战斗力和活力。
(四)解决乡镇干部机关化的问题,确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优良革命传统教育,深入研究解决少数干部恋机关、怕下乡的问题,培养干部艰苦奋斗精神。
(五)解决政令不畅的问题,着力提高工作落实能力。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少数干部执行不力、执行乏力、执行不到位或走样等问题,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能力建设考评机制、群众评价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以工作实绩检验行政效能;严格执行行政领导问责制,加强政务督查、限时督办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参加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
四、活动安排
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从2012年5月开始,到2012年12月基本结束,共分宣传发动、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从2012年5月)。一是制定方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学习动员。及时召开全体公务员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确保全员参与。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思想水平、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基本内容,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讨论交流、案例分析、业务辅导、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开展能力席位标准大讨论。在学习培训阶段,除个人自学外,每周要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习,每个参加对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三是强化宣传。通过县广播电视台、三峡长阳网、长阳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向群众、向服务对象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取得他们的关心、关注、支持;要深入企业、村,主动征求群众意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使“能力建设年”活动成为一个开放工程;同时,采取办专栏、编简报等形式,积极展示活动成果。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从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对照“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个人岗位职责,通过自查、互查和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在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履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检查自身能力是否适应岗位的要求、是否正确履行了职责、是否尽到了责任,充分分析主客观原因,撰写有观点、有分析、有依据、针对性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能力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开门搞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群众参与面。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领导班子力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进行测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从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围绕“确责、履责、问责”,针对分析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建立能力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能力建设考评机制。把能力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行政问责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律立健全政务值班、重点工作督办等制度,完善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推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朋角工作制、决策责任追究制、接待、政务公开等制度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用管理制度巩固和规范能力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把能力建设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社会,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能力建设的最终评价标准,提高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行政效能的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健全政府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和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长效机制。五是建设政府机关执行文化。全县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要着眼于建设先进的政府机关执行文化。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基础上,强化抓落实、抓执行意识,大力推行“马上就办’’的办事理念和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执行理念,倡导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的执行作风,着力改变被动执行、选择执行、机械执行、盲目执行等执行不力的现象,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执行等行为,切实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一抓到底,并力争创造性地执行,在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中倡导先进的执行文化。各级各部门在集中活动结束时,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报告全县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局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审计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以培训一批核查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为目标,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拓宽培训途径、提高培训效果,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为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教育培训内容
(一)做好十七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党校的调训通知,加大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力度。除分级培训、集中学习外,还要组织广大审计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十七大精神,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培训工作。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科学的理念去审视和研究审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进取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管理水平。
(二)做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
根据全市审计机关“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紧紧围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关注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动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一些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审计机关干部的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公务员行为规范学习培训工作
继续深入学习《国家公务员法》及其配套的法规、政策,依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做好对《公共政策》、《公共行政管理》、《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教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培训,依据培训提纲,把握学习重点,掌握有关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做好计算机技能学习培训工作
按照审计署提出“五能”要求,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培训力度,推动计算机审计由基础培训转向中级培训,认真选拔和落实参训人员,努力培养更多的适应审计工作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促进计算机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继续做好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考试工作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是健全和完善审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没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参加初、中级审计师考试,积极推荐、支持符合条件的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考试和评审。
(六)做好审计干部学历上台阶工作
积极鼓励支持审计干部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类学历教育,全面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文化水平。要推荐优秀审计干部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考试,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七)做好审计业务培训工作
要围绕审计工作重点,结合年度审计工作需要,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举办各类审计业务短期培训班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和业务讲座等。鼓励审计干部利用空余时间自学审计业务知识;鼓励审计干部撰写审计业务专业性论文,积极参与省审计厅的课题招标和审计理论研讨活动;继续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利用年终岁尾一段时间进行集中整训。
(八)做好组织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工作
市审计局将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机关工委、市人事局等有关部厅、单位的调训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和选派相应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从多角度、多层次,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
三、几点要求
(一)要做好新一轮大规模高质量培训审计干部工作,进一步深化“大教育”的理念,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发展的大局,服务于审计工作发展的中心,把普及学习,骨干培训和高级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以教育培训的丰富成果推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开拓创新。
(二)审计干部要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自觉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积极学习新知识、探索新领域、启发新思维,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以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为推动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贡献。
现将我局××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今年,由于人动,及时调整了局综治工作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及调解、治保工作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重新确定了局兼职保安干事、信息员和消防员。原创:明确任务,明确奖惩,并加强督促和检查,年内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次。按要求及时上报了《二五年上半年综治工作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小结》和《××年综治工作成员单位述职报告》。
二、制定计划,强化措施。为推动全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开展,我局按照《××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和县委办、县政府办泾办发号文件要求及全县建设“平安泾县”再动员大会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二五年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和《二五年综治工作计划》,为全年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确定了具体目标和任务。修订完善了局综治工作领导组工作职责和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制度并上墙,强化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措施,坚持执行部门日轮流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更换了只灭火器药粉,取消了液化气灶烧水(不易管理),统一使用电水壶,发放到部门,明确各自责任。对档案库房安装了铁门,并实行两道门上锁管理,钥匙专人保管。
三、围绕目标,抓好落实。一是把加强干部职工的综治意识和法制意识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落实。今年,我局按照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局规划的总体要求及“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工作部署,补缺补差,制定了《二五年“四五”普法工作计划》,继续利用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有计划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并重点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条例》等法律知识学习和测试活动,利用简报、讲座等教育形式努力使干部职工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原创:年内没有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没有出现安全事故,树立了人事编制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落实。结合我局来信处理及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活动的开展,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两次矛盾纠纷和隐患集中排查活动,以来信来访的办理和落实为主要内容,逐一进行梳理,要求局各部门以企业干部待遇落实、县乡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遗留问题等新情况、新问题为重点开展了全面摸排,尽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坚持实行综治工作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不定期向县综治部门报送重要综治信息(篇)。三是把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作为服务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及时修订印发了《泾县人事局(编办)工作管理规定》,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相关措施。在来信处理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来信阅批及时,交办及时,答复及时,建立了来信来访月督办制度。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件件,其中转办件件,自办件件,办结率达以上。在处理这些来信来访工作中,我局认真对照政策并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力求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音,对按照政策不能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组织领导有力,宣传发动充分,学习安排具体,活动效果明显”工作目标,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创新形式、转变作风为主线,搞好宣传发动,加强学习教育,务求实际效果,全力营造“解放思想争一流,为民服务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良好社会氛围,为整个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动员
1、认真组织学习全县“解放思想争一流,为民服务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2、制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在2月28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进行思想发动和活动部署。
3、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动员会议要求,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按照“高境界解放思想、大力度转变作风、全方位优化环境、深层次破解难题、超常规跨越发展”目标要求,在首席技师工作站建立、就业工程、住院网上审批和电话审批热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等创新工作上实现跨越突破。
4、主动配合县委活动办举行的宣传活动,结合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新做法,制订详细的宣传方案,对活动进行报道,形成特色鲜明的宣传舆论强势。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工作经验,形成一批调研文章,争取在省、市、县党报党刊和电视台及政府网站、县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上刊发。在局办公楼显要位置悬挂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标语,定期更新活动展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学习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解放思想争一流,为民服务树形象”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谈谈调查研究》、《到群众中去,拜人民为师》等理论文章,认真研读《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做到懂本行、知大局。设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制度,定期举行学习笔记评展活动,营造出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
2、围绕“解放思想争一流,为民服务树形象”这一主题,采取各处室、单位分头讨论和全局大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大讨论活动,讨论要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做好讨论记录,及时提炼整理讨论中出现的问题,上报活动办公室,并在全系统讨论会上进行集中讨论。通过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查找不足,树立学习榜样,争做为民服务的标兵。
(三)对标先进找差距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赴县、区人社局和市人社局考察调研,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树立赶超意识,明确赶超目标,集中力量做好迎接全国资金审计工作、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考核、劳动用工备案和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争一流、树形象。
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动员部署阶段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形成分析差距报告、赶超目标任务台账,及时上报县委督导巡视组和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同时做好集中活动阶段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