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1 23:49: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居环境整治标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机制、后项目,先整洁、
后宜居,先治易、后克难”的原则,在全镇集中开展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三清理、绿化”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村屯人居
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首先实现基本干净整洁的整治目
标,为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水平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x.坚持层级推进。镇政府抓统筹,村屯抓落实,加强考
核督办,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
制。
x.坚持村民主体。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健
全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义务,调动村民参与整治的
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x.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村屯实际,突出整治特点,注重
分类施策,做好统第协调,避免盲目突击,不搞“一刀切”。
x.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
开展整治工作,坚持宣传和思想工作在先,维护群众合法权
益
x.坚持长效运行。整治行动与建立管护机制并重,强化
管护队伍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整治成效扎实长久。
二、整治任务及标准
(一)整治任务
“三清理”,即:清理村屯内外积存各类垃圾和废弃杂物,清理村屯公共空间和庭院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农
村破旧房屋和残垣断壁。通过“三清理”达到村屯人居环境
基本干净卫生、公共空间和庭院秩序逐步规整、村屯房屋整体布局面貌渐趋协调。“绿化”,即:在村屯的边角地、废弃地、荒山地、拆违地、庭院地、道路两侧等种植苗木易成活的本地树种。
(二)整治标准
x.清除垃圾杂物。集中清运村屯内和村屯周边xxx米范
围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村屯内主次道路、环村道路边沟内的
垃圾、杂物、淤泥、荒草等。
x.建立包保保洁制度。有条件的村屯要制定环境卫生保
洁制度,明确农户包清扫门前垃圾、包清理门前积雪、包管
护门前绿化责任,建立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按时转运
和有效处理机制。按照村屯每xxx户左右配备x至x名专兼
职保洁人员的参考标准,建立村屯日常保洁队伍,清扫环境
卫生、收运村屯内垃圾。
x.清理村屯内主要道路积雪。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应
及时清理村屯内主要道路积雪,并有序堆放。
x.治理村屯内公共空间。基本达到村屯内道路两侧和其
他公共空间无构造物私搭乱建、无栓驻散放牲畜家禽、无随
意设点摆摊经营、无乱停车辆农机器具、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农产品晾晒堆放、无乱设广告牌匾。
x.整理农户庭院环境。规范庭院农机器具杂物摆放;在
村屯外按规定集中堆放农户后期使用的大量柴草秸杆。农户
庭院内存放近期使用的少量柴草秸杆,并整齐码放、不宜高
于院墙。
x.拆除废弃建(构)筑物。拆除残垣断壁和已享受改造补助政策应拆未拆的危房;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常
年无人居住的危房、废弃危旧构造物和养殖圈舍等,并达到
无拆除垃圾和原用地平整。
x.设置村屯名称标牌。各村屯出入口应设置村屯名称标
牌,做到字体醒目、形制大方、实用耐久、色彩协调。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清理。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和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利用两个xxx
天左右的时间,在全镇所有村屯深入开展“三清理、绿化”专项行动,各村屯在行动开始后把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简报、
工作照片等报镇村干部工作群。
(二)考核验收。镇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双文明考核,按照整治标准x项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并采用“看听评”总结验收。“看”,即:有无垃圾堆放场、村屯环境道路边沟是否整洁、是否拆除违建、常年无人居住破旧危房等;“听”,即:听工作开展情况、听工作下步打算、听工作存在问题;“评”,即:开展阶段性工作评议、总结。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
项小组,负责统第协调推进、监督和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
责任部门为各村屯,负责目标任务实施,各村屯要成立相应
工作机构,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该“三清理、绿化”专项行动,工作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按期完成。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屯通过广播、悬挂条幅、张
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专项行动的广泛
宣传,号召和引导广大农户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三清理、绿化”专项行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宣传“三清理、绿化”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氯围,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嫁合整治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村屯要根据整治目标任务,加
大整治资金投入,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
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互为补充、
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步伐。
(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村干部包区片、保洁人员包
路段、农户包门前等方式,实施村屯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模
式,落实定人、定岗、定片、定责、确保村屯人居环境长治
长效。
(五)强化监督考核。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村
干部年度双文明考核。对各村屯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督办。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村屯,镇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卫治理。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承担;按1个/100人或1个/30户的标准在村(居)内配备与压缩收集车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实行定点和定时投放,杜绝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收集,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大镇、街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和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四是强化建筑工地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施工、拆迁管理程序,实行处置证制度和工程竣工勘验制度;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制度;实行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带泥上路;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
(二)市容治理。一是认真开展广告治理。拆除所有楼顶广告、大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及刀旗广告;清理各类小广告、活动广告牌;整治门头牌匾、标语牌、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横幅、拱门、标语等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的标准,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二是开展店外经营整治。全面治理店外车辆维修、清洗及公路集市贸易、探头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现象,并与沿街经营业户签订管理协议,实施户籍化管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三是规范摊点设置。城市A级道路严禁沿路设置摊点,B级道路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经营规范有序,C级道路经城管执法局审批按实际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摊点。四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在医院、商场、银行、学校、宾馆、酒店等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必须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实际情况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杜绝乱停乱放。停放区域要做到每100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每100米应不少于2人。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拆除各种乱搭乱建,杜绝擅自破墙开店、装饰装修,清理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设置的斜坡或斜梯,治理随意将路沿石开口、向路面排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利用路政设施设置广告等行为。六是严禁乱倒垃圾。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乱吐乱丢,以及沿街饮食店、娱乐场所、茶楼、烧烤店等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七是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管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保证道路平整、无坑洼,人行道、路沿石平整完好,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桥梁、护栏无安全隐患。
(三)污染治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一轮环保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狠抓源头控制、科技支撑、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定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应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落实最严厉的执法尺度,坚决打赢污染治理翻身仗。实施公安环保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关停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突出抓好化工异味、扬尘粉尘专项治理和燃煤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加快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道路冲洗,严格企业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四)河道治理。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搞好、、河流域后续综合治理,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扩大生态涵养区面积。清理境内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及时清理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管线沿线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防止管道堵塞,确保排放畅通。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缺株断垄,及时清除死株枯枝。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
(五)绿化治理。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时机,积极实施“绿荫行动”,以栽种大乔木、提升大绿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突出抓好“二沿三环”绿化、山区造林、庭院绿化等城乡绿化工程,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路相依、独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各类城市绿地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广泛吸收先进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我区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2012年底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组织编制全区三年绿化建设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对已建成道路绿化,进一步完善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对桓公路、中兴路、牛山路、一诺路进行大树补植,高标准、高质量施工建好大道绿化升级改造、齐兴路绿化改造及晏婴路东延、学府路西段等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全省开展“绿荫行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实施“见缝插绿”,对长期空闲地、转角地栽植大乔木、花灌木,增加绿量,对人民广场、太公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充实乔灌木,实施“提档补绿”,形成景观良好的林荫公园、林荫广场;全面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
(六)路域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规范、遮挡等方式,从2011年12月中旬至2012年3月底,对纳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23条主干线、8个重要出入口和齐鲁石化厂区部分道路,进行集中攻坚治理,做到边沟无垃圾、杂草,路肩边坡整体密实、稳定、平顺、畅通、美观;路面扫保及时、洁净,树木常年保持涂白;全面取缔车辆维修、清洗、乱停乱放及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绿化带整齐美观,道路两侧林带不少于15米,穿村路段绿化不少于5米并砌筑排水沟,实现路宅、路田分离;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和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广告严格按标准设置,达到齐整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重点路段、较大平交路口硬化,经营路口和店前场地硬化,并划停车位;高标准设置垃圾箱,逐步取消垃圾池,保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整齐洁净,无垃圾、粪堆、杂物堆、白色污染等。各镇、街道辖区内其他道路也按照此标准一并治理。专项整治结束后,配足配齐保洁、养护人员和设备,建立和落实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制度,转入长效机制抓好管理。
(七)村容村貌治理。优化镇村发展布局,抓好23个两区三村续建项目,加快实施朱台镇土地利用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路水气电医学”等公共事业,年内改造农村道路130公里,继续深化农村五化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将全区农村划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型、保留村庄整治型、近期搬迁改造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设定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标准,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五化(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治档案。同时,要将整治活动方案、工作进度,及时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区综治办要严格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抓好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打造生态和谐文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卫治理。
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
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承担;按1个/100人或1个/30户的标准在村(居)内配备与压缩收集车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实行定点和定时投放,杜绝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收集,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大镇、街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和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四是强化建筑工地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施工、拆迁管理程序,实行处置证制度和工程竣工勘验制度;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制度;实行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带泥上路;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区建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市容治理。
一是认真开展广告治理。拆除所有楼顶广告、大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及刀旗广告;清理各类小广告、活动广告牌;整治门头牌匾、标语牌、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横幅、拱门、标语等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的标准,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
二是开展店外经营整治。全面治理店外车辆维修、清洗及公路集市贸易、探头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现象,并与沿街经营业户签订管理协议,实施户籍化管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
三是规范摊点设置。城市A级道路严禁沿路设置摊点,B级道路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经营规范有序,C级道路经城管执法局审批按实际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摊点。
四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在医院、商场、银行、学校、宾馆、酒店等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必须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实际情况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杜绝乱停乱放。停放区域要做到每100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每100米应不少于2人。
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拆除各种乱搭乱建,杜绝擅自破墙开店、装饰装修,清理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设置的斜坡或斜梯,治理随意将路沿石开口、向路面排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利用路政设施设置广告等行为。
六是严禁乱倒垃圾。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乱吐乱丢,以及沿街饮食店、娱乐场所、茶楼、烧烤店等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是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管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保证道路平整、无坑洼,人行道、路沿石平整完好,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桥梁、护栏无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
(三)污染治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一轮环保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狠抓源头控制、科技支撑、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定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应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落实最严厉的执法尺度,坚决打赢污染治理翻身仗。实施公安环保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关停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突出抓好化工异味、扬尘粉尘专项治理和燃煤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加快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道路冲洗,严格企业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四)河道治理。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搞好河流域后续综合治理,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扩大生态涵养区面积。清理境内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及时清理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管线沿线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防止管道堵塞,确保排放畅通。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缺株断垄,及时清除死株枯枝。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水务局)
(五)绿化治理。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时机,积极实施“绿荫行动”,以栽种大乔木、提升大绿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突出抓好“二沿三环”绿化、山区造林、庭院绿化等城乡绿化工程,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路相依、独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各类城市绿地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广泛吸收先进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我区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年底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组织编制全区三年绿化建设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对已建成道路绿化,进一步完善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对路进行大树补植,高标准、高质量施工建好大道绿化升级改造、路绿化改造及路东延、路西段等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全省开展“绿荫行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实施“见缝插绿”,对长期空闲地、转角地栽植大乔木、花灌木,增加绿量,对人民广场、太公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充实乔灌木,实施“提档补绿”,形成景观良好的林荫公园、林荫广场;全面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六)路域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规范、遮挡等方式,从年12月中旬至年3月底,对纳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23条主干线、8个重要出入口和石化厂区部分道路,进行集中攻坚治理,做到边沟无垃圾、杂草,路肩边坡整体密实、稳定、平顺、畅通、美观;路面扫保及时、洁净,树木常年保持涂白;全面取缔车辆维修、清洗、乱停乱放及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绿化带整齐美观,道路两侧林带不少于15米,穿村路段绿化不少于5米并砌筑排水沟,实现路宅、路田分离;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和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广告严格按标准设置,达到齐整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重点路段、较大平交路口硬化,经营路口和店前场地硬化,并划停车位;高标准设置垃圾箱,逐步取消垃圾池,保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整齐洁净,无垃圾、粪堆、杂物堆、白色污染等。各镇、街道辖区内其他道路也按照此标准一并治理。专项整治结束后,配足配齐保洁、养护人员和设备,建立和落实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制度,转入长效机制抓好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公路分局)
(七)村容村貌治理。优化镇村发展布局,抓好23个两区三村续建项目,加快实施朱台镇土地利用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路水气电医学”等公共事业,年内改造农村道路130公里,继续深化农村五化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将全区农村划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型、保留村庄整治型、近期搬迁改造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设定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标准,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五化(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治档案。同时,要将整治活动方案、工作进度,及时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区综治办要严格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