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6 16:42: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作方案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各展所长精诚合作坦诚以待互利共赢”的原则就青少年华杯赛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署本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项目
青少年华杯赛培训项目
二、合作期限
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如双方认可合作可以续签协议。
三、合作方式
华杯赛项目品牌由思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华杯赛项目由双方负责组织招生、甲方负责具体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智力检测服务及学习管理教师和心理咨询教师由乙方负责华杯赛训练课程授课。
四、利益分配
以单个学生学费为标准甲方收取每生600基础费用后再进行招生受益分成所剩学费甲乙双方按照55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再提高600元基础费用华杯赛参赛费用、交通费用、前期招生运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公章等提供需要数量的办公室和教室
2、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3、负责学生教学班级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除华杯赛教学内容以外教学组织、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4.协助乙方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与乙方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5、负责开具学员学费的正式收据并收取相关课程费用。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为华杯赛项目组成员以华杯赛项目组的名义对外招生负责甲方在招生期内的推广课公开课参与、执行甲方组织的有关华杯赛项目组的招生活动或见面会
2、负责华杯赛课程授课
3、负责监管收取学员的学费保留收据一联。待一期课程结束结清分成后将收据归还甲方
4、协助甲方团队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5、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六、担责
在协议期内及协议结束后6个月为期为保证华杯赛项目组的合法权益华杯赛项目组成员不得以个人的名义组织招生不得在外使用华杯赛项目组资源进行开班授课华杯赛项目组相关资源为甲方所有为充分保证华杯赛项目组成员的利益如需增设华杯赛教练人员需经华杯赛项目组成员多数人表决同意增设华杯赛教练员。
七、协议的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3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九、协议生效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甲 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方式:
为充分发挥院校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社会服务功能,为医院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院校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博州医疗卫生教学部教师医院工作站”,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护士学校工作站”。双方均同意在对外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医院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相应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合作各专业培训计划、员工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5.双方将定期(每季度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医院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乙方应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推荐医院的技术骨干承担合作班级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合作班级的学生下医院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快速适应医院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应乙方需要,甲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乙方挂牌设立“教师医院工作站”,采取培训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为乙方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创造条件,并按照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医务人员的培养专业和培养方案。
4.乙方有对甲方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医院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5.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6.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
1.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指定年级、专业的学生到乙方进行顶岗实习,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作为甲方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同时也是甲方的校外实训基地,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的需求。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
3.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医院实际、适应医院生产周期的角度,制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保证顶岗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教师、班主任老师必须定期下医院协助乙方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
4.乙方为甲方学生顶岗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工作(顶岗实习期限一般为8个月)。实习期间医院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应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5.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6.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7.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思想
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四)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甲方聘请乙方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为医疗卫生教学部兼职教师,进行医院文化与管理实务的系列讲座,并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乙方聘请甲方高层(院领导)担任乙方医院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讲座。
3.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可以通过博州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刊登相应的科研成果。【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三、需另行明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确定实习基地的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负责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乙方的社会知名度。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每次实习的详细方案,并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协商,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实习学生的相关费用有双方协商决定。
4.实习学生如因故意违章办事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有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5.优先安排乙方职工的业务进修,外语培训和职业培训。
6.按照乙方提出的订单式培养方案,积极推荐并培养一方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7.为从乙方聘请的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8.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优先并择优推荐毕业生。【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二)乙方
1.充分利用医院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求为甲方提供实习
2.根据情况酌情为实习生提供生活和劳动补贴。
3.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实习期满后,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面鉴定对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并提供给甲方。
4.学生在实习期过程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按照甲方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习生的指导老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
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各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借助于地方和企业的优势,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大空间,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甲方应为乙方优先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应乙方要求,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承担或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甲方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转让。
3.应乙方要求,可在甲方挂牌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车间"和"产品研发中心",为乙方提供技术讲座、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考证、资料翻译、产品研发及生产等方面的服务,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4.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或"企业员工培训"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5.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求,为乙方提供企业规划、发展、管理、经营和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甲方在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合作、专业实习、人员培训等活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教学需要,可在乙方挂牌设立"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的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
3.应甲方教学改革需要,乙方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派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4.应甲方科学研究需要,乙方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参与甲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5.乙方应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对甲方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
6.甲方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双师"队伍。挂职期间乙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保证挂职效果。
四、附则
1.为加强沟通和联系,甲、乙双方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不定期的会面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2.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可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另签协议;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实习、培训、技术开发和咨询、生活安排、劳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加以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年,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4.本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江门仲栽委员会仲栽。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技术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来源: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_________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_________;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_________。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_________。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_________
标准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技术指标:_________
技术参数:_________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一)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6.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3.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 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4.“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二
甲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XX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二.合作项目:
xxxx。包括各种xxxxxxxxxx。
三.合作时间
暂定X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20xx年发廊合伙经营合同范本(一)
甲方(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结束到期。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 出资方式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前期预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含门面转让费___________元整,____个月房租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水电费押金,合计___________整)。
甲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_____:_____。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 盈利分配及形式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
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______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__________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________方保管,________方监管,在每月________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3、________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纠纷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账务及清算利润。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无故不上班者不参与当日分红。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xx年发廊合伙经营合同范本(二)
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姓名:
丙方合伙人姓名: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x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小写每人占(33%)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方来做发如雪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发如雪美发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20xx年发廊合伙经营合同范本(三)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三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理发店直到结束到期,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本店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甲方与乙方与丙方的投资比例为______。
2、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甲乙丙三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员工工资、管理费等)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进行分配,客户卡金在未清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册由______保管、保存,以维护股份信用。
3、每月财务由______方保管,______方监管,在每月______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账务上谁出错谁赔偿。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合作期间租房房租由三方共同均摊。
2、甲、乙、丙三方都有权参与店内管理和合作事业的项目决策。
第五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合作期间,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向守约方赔偿总投资______%违约金。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4、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2、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协议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三方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xx年发廊合伙经营合同范本(四)
合伙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兹有三人, 为经营 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 年 月 日终止。
2、工商登记:
第四条出资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1)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2、债务承担:
3、(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采取 劳动报酬的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 日至 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柒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权比例承担。
第十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 月 日开始,至同年 年 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想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__市(县)__街道(乡、村)_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万元,甲出资__万元,乙出资__万元,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20xx年发廊合伙经营合同范本(五)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月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1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2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1每月日为红利分配日。
2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2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3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国际避税 防范措施
避税作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是经济活动主体(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缺陷和漏洞引起的。在国际税收领域里,一方面,国际投资者在进行国际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或选择最优投资方案时,总是要把有关国家政府所得税负的大小作为确定其投资投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对于国际投资者的跨国投资经营活动,各国政府也多半是给予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因而各国在征税范围、税率高低以及征管水平上的差异,就有可能为国际投资者进行国际性的避税提供可乘之机,使跨国纳税人拥有选择纳税的条件和机会,从而实现跨国避税。所以,当国际投资者的避税活动超越一国的税收管辖范围时,这种避税活动就具有了国际意义。国际避税是避税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别和漏洞,以种种公开的合法手段减轻国际税负的行为。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第一、跨国纳税人追逐最大利润是产生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第二、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别和缺陷是产生国际避税的外部条件。
国际避税的特点。第一、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相互交织和促进,使得国际避税更为复杂;第二、避税港及低税区的存在和发展使避税具有国际普遍性;第三、会计师、律师、税务师事务所的出现使国际避税具有专业性;第四、运用财务和非财务手段实现避税已经成为国际避税的又一重要特征。
国际避税的手段有:转移手段和控制手段。
国际避税的一般方式。第一、采取人员流动避税;第二、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第三、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第四、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第五、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第六、资本弱化(不正常借款)避税;第七、利用税境差异避税;第八、运用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避税;第九、利用避税地避税;第十、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加强税务管理和国际合作成为防范国际避税的重要措施。反避税法的实施以及国际避税的防范,必须依靠有效的税务行政管理和国家政府间的密切配合。许多国家在制定单边反避税措施的同时,还特别注重税务行政管理的加强和双边或多边反避税措施的完善。这些国家正在通过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队伍,实现征管手段现代化,加强凭证账册管理。如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已开始行动起来。同时,通过加强政府间的双边合作和开展更广泛的国际多边合作,来完善双边和多边反避税措施。
首先要进行税收调查。税收调查涉及的对象和范围很广,包括其他有关的税务部门和有关纳税人,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如审计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等。为了有效防范避税,税务官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像如何取得所需要的纳税人状况的真实情报等一些问题都要引起重视。
在世界范围内,减税目前已经成了一种潮流和趋势。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税收改革,OECD国家的公司税的平均税率在80年代末已比80年代初下降了6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12%),利息收入税的平均最高税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25%)。90年代北欧国家的税收改革力度更大。1991年,瑞典对资本所得税实行30%的统一税率(大大低于原来最高的边际税率);1992年,挪威采用相同的税收体制,但税率更低,只有28%;芬兰紧跟其后,税率还要低,只有25%。而在新世纪来临之际,欧洲各国又相继推出以减税为主要特点的税收改革。科研与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共同制定了通过税收手段推动技术创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200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16个成员国实行技术创新税收资助政策,形成了激励科研与技术创新的机制,普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其次,税务当局在经过一番税收调查之后,可能会决定加强它们对某些类型的国际避税或偷、漏税的调查,即进行税务审计。
再次,在国际间,要争取各国之间银行的合作。许多国家,尤其是一些避税港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有着严格的保密制度。银行为客户严格保密,并且相互信任,这几乎是所有国家的法律所允许的,事实也是如此,有些国家(如瑞士)对泄漏客户银行秘密的银行职员要给予刑法上的制裁。银行秘密的存在,使得税务当局的某些调查取证工作难以深入下去。为此,一些国家的税务当局积极争取银行的合作,以共同对国际偷、漏税者进行查处,防范国际避税。
在防范避税的国际合作方面,国际社会能够相互支持。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24个成员国于1963年制定并公布了《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草案》,后经过修订,于1977年又发表了《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1968年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设立的联合国税收条约专家小组制定了《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1979年,联合国税收条约专家小组也公布了这一范本。
一些国家在进行反避税双边合作的同时,还努力寻求和加强这方面的多边合作,欧洲经济共同体于1977年12月19日的关于加强反避税合作的指令就是一例。由瑞典、丹麦、芬兰、爱尔兰、挪威等斯堪的纳维亚五国于1972年年底签订的《关于税务协助协定》(简称“北欧公约”或“北欧协定”),就是实行多边合作的一个典型实例。
如何防范国际避税,改善征纳关系,处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推动国际经济向前发展,仍然是世界各国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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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开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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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供应商管理系统,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供应商管理系统,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软件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供应商管理系统。
2、总体设计原则:B/S结构,具有良好扩展性。
3、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确认的《功能说明书》为准。该方案由双方联系人签字后补充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工作进度
乙方应按如下进度计划完成开发任务。
确认流程及数据结构:
应用及服务端:
测试、调整、培训:
总计:
四、费用支付
1、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
2、付款期限:
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表完成工作进度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将按如下日期向乙方支付:
(1)签订合同后 日内首付合同总额的 %,金额 元;
(2)完成项目验收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金额 元;
3、上述费用包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承担税款。
4、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合同总额的正规发票。
五、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资料,报表及文档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软件开发费用。
3、甲方有权免费实施开发成果,包括甲方可以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与第三方合作实施开发成果。
4、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终身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协议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
2、免费为乙方提供培训,培训内容为该软件的安装与操作方法,帮助甲方员工掌握该开发成果,并达到能够解决简单故障的水平。
3、依协议收取软件开发费用。
4、乙方在软件交付运行后应当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服务。一旦甲方的系统发生软件故障,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后12小时内解决该故障。如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该故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该故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所有产生的与甲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和现场实测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或转让给第三方,开发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漏或转让给第三方。本款规定的效力及于乙方的所有雇用人员。
六、知识产权条款
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包括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
2、乙方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第三方以该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提起诉讼,乙方将以自己的费用解决问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协议的补充、变更、终止
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后补充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软件质量低劣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标准、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或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的,甲方随时享有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享有就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此之前支付的所有开发费用、甲方为软件开发订购的所有设备款项、甲方由于软件开发失败而遭受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软件开发失败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此之前支付的所有开发费用、甲方为软件开发订购的所有设备款项、甲方由于软件开发失败而遭受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损失)。
24、除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项1‰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将合同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委托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所有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款项的20%。
九、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对于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无锡市新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要服务实体经济,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之外,还要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这成为摆在市场和监管者面前的新问题。
作为多层次商品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宗商品市场,在借助期货市场模式并取得一定规模后,如何进一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商品期货交易所参与大宗商品市场建设或成为可选项。
考虑强制清算制度
从美国经验来看,多德弗兰克法案明确要求,凡是能在场内清算的场外市场品种都需要在场内清算,包括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在内的美国几个大型期货交易所都纷纷将目光投向为场外市场进行集中清算的业务领域。
有鉴于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期货交易所可以考虑设立强制清算制度,建立清算平台,为国内发展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提供基础。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早在2011年国务院38号文并引发各界探索大宗商品市场发展出路之时,证监会已经开始重新重视大宗商品场外市场的建设发展,此为时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力推的重要方向。
具体工作涉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摸底、与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合作探讨以及推进建立全国商品市场统一监管机制等。
据记者了解,在上述思路部署下,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悉数展开行动。彼时,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内的三大商品交易所都在积极推动大宗商品场外市场建设、合作方案,具体内容涉及参股或控股部分大宗现货市场,旨在为期货市场培育品种,更深入地介入实体经济发展。
记者了解到,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根据不同特点,在开展深度课题、探究与区域型大宗商品市场合作的同时,也传出交易所拟为地方交易市场搭建结算平台的构想。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13年中,监管层曾要求慎重处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间的合作,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38号文的清理整顿后续工作。
目前情况是,受政策不明影响,各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介入大宗市场程度有限,有些仍只是战略合作范畴,实质性的合作仍未开展。
不过,从证监会监管者的近期表态中,或可以看到证监会及下辖机构参与大宗商品市场的脉络。
2014年3月,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其署名文章《读一书随笔》中说,中央对手方是防范场外市场风险的新安排。此文明确了中央对手方在发展金融市场中的绝对地位,也为场外市场的发展路径指出了方向。
2014年7月,姜洋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建议正值期货法制订重要时期,期货法要统一规范期货、期权及其他衍生品。场内和场外衍生品具有许多共同的基本特征……均应当纳入期货法调整范围……实施统一监管……更好地防范系统性风险。
他表示,结合2008年金融危机后经验,二十国集团提出了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改革要求,重点包括:能集中交易的尽量集中交易;能集中清算的尽量集中清算;建立场外衍生品交易报告制度。建议将场外衍生品纳入期货法调整范围……借鉴国际立法趋势,充实场外衍生品相关制度。
事实上,集中结算是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暴发后全球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反思成果之一,其或为中国发展金融市场提供了可操作的范本。
记者还了解到,各界对正在制定中的期货法中有关大宗商品市场建设的内容也有较多碰撞。一些期货界人士认为,除期货交易所外的期货交易场所,都应当纳入期货法作原则性规定。但由于大宗商品市场涉及其他部委、单位和各地方政府等利益群体的协调,尚待进一步理顺和沟通。
推进全市场交割体系建设
拥有全国范围交割仓库设置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能力承担全市场交割体系建设。
自上世纪90年代大宗商品市场诞生起,各地出现交易品种价格被“炒上天”又或交易混乱的情况,交易品种被“金融化”成为一个重要特征。具体表现为,其价格与市场真实价格背离、价格变化与实体经济需求无关。
“一个市场只有走到交割环节,才能对此前与市场实际需求有偏离的价格进行纠正。如果没有有效交割,谁能相信你的价格是理性价格?市场也就失去了公平性。”有大宗商品市场人士如是说。
资深期货市场人士张宜生指出,十余年来大宗商品市场出问题,究其原因是相关品种不具备完善的全国割体系。而这是大宗商品市场继续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借鉴期货市场经验,现货供求是通过交割体系体现出来的,没有交割体系,就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相比期货市场价格,其随时间推移,越接近交割月,期货价格也会越接近现货的价格,回归现货供求。
张宜生认为,对于大宗商品电子盘这类流动性强的交易形式,交割体系不能缺失。如果仅仅用行政手段对交割体系限仓(又或通过契约或强制平仓手段到期平仓),那么其最终价格也无法体现发现价格的作用,更谈不上为实体经济服务。
他提出,由于大宗商品因其现货特征和区域性特点,往往没有全国性的交割体系,完成不了全国范围的交割,其价格在到期交收时不但不会收敛,反而还会发散。当这样的价格转导至实体经济时,对实体经济的伤害是明显的。
历任《娱乐现场》、《娱乐任我行》等多档王牌娱乐节目制片人的刘同,在江苏卫视一档名为《职来职往》的栏目上火了。作为评委之一的他,每次总是一针见血地对选手的表现给予麻辣点评,他快速激烈的批评言辞让被点评的选手既爱又恨。
但是,在接受《心理月刊》杂志访问时,出现在记者面前的刘同却相当文质彬彬,与节目上的他判若两人。他坦承,节目中的表达方式是电视节目效果的需要,实际上,作为光线传媒两档节目的联席总经理,刘同对自己部门的近百名下属从不持节目中那样尖锐犀利的批评态度。
“在现实中的职场上,作为领导者,敢于批评下属固然重要,而进行正确有效的批评,才是最重要的。”他说,“批评是为了产生良性改变,批评本身不是目的,而促使一个人产生良性变化的方式有很多。”
资深心理咨询师柏燕谊说:“从心理的角度讲,任何批评都会令被批评者产生被攻击的感觉,从而会产生防御与本能的抗拒。更何况有些批评者的批评根本就不是出于了解与尊重的意愿,而只是为了发泄一时或者累积的负面情绪。”――似乎的确如此,一位已经做到某网站CEO位置的商界朋友曾偶尔向我抱怨过他的强势老板是如何气吞山河般责骂包括他在内的下属的。
情境领导力提升资深培训师迟启军认为,职场当中有两种不同类型的领导:一类对下属勇于批评,却吝于表扬,尤其不擅长当面表扬;另一类则只会表扬鼓励,却不敢也不会批评。“作为一个领导者,应该意识到批评也是一种重要的反馈方式,而反馈则是人们能够产生自激励非常重要的因素。”他进一步解释说,反馈包括正反馈和负反馈,批评其实就是负反馈,领导者应该认识到,批评是实现目标、修正行为、转变态度、提升意愿非常重要的手段。
正是在批评当中产生的自激励,让人发生了改变。阿里巴巴商业王国的缔造者马云曾讲过一句话:“一个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经历过一次深刻的批评,对他的成长是大有裨益的。”我们大可不必谈批评色变,只是在做到勇于批评的同时,更要做到正确地进行批评。
如何批评更正确更有效
批评要建立在尊重的态度之上。批评针对的是事件或行为本身,目的是期待对方的改进,而不是一味地去贬损对方的个人价值。批评的出发点一方面是为了改进工作,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领导者对下属职业生涯发展的关心。失去了尊重与关心前提的批评,往往容易演变为对员工个体变相的人身攻击。须知,现代职场中的上下级关系也是一种合作型的伙伴关系。
批评要及时。既然批评是信息反馈的方式,那么反馈一定要及时进行。有些领导者习惯于把问题攒起来,当他们意识到下属犯了错误或者做得不对时,不去及时纠正,而是憋着,等到攒了很长时间后,自己实在憋不住了,才突然发作。这种爆发式的批评方式很多下属不能接受,他们在受到批评指责时会反问:“你既然当初就知道我错了,为什么不告诉我?”这样的批评常常会不欢而散、无济于事。
明确批评的目的。批评前不妨先问问自己:我批评他的目的是什么?批评是一种领导行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转变被批评者的态度,提升被批评者的意愿,让被批评者能够呈现出积极的行为。在真实的职场当中,当你发现下属的行为没有达到自己要求的时候,往往会有多元化的情境,针对不同的情境我们要选择什么时候批评、采取什么方式批评、选用何种风格批评,这些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对于刚刚进入团队的下属,在工作中犯错误其实也是其学习和融入团队必经的过程。如果是在这个阶段发现了他的问题,那么你首先要搞清楚他出现问题的原因、你在哪个地方能够帮助他等,再给予其一些指点和鼓励。
批评的内容要具体化。诸如“你工作积极性不高”、“你主动性不强”、“你最近好像团队合作精神比较差”之类泛泛的批评是难以让人接受的。批评一定要具体,譬如,主动性不强体现在什么地方、积极性不高体现在什么地方、团队合作方面较差体现在什么地方,一定要特别具体。只有内容具体,被批评者才会明确自己哪些地方需要修正。否则,他得到的反馈信息仅仅是停留在“领导对我不满意”的层面上,而不会带来其他的结果。
领导者在批评后要给予被批评者建设性指导,与其建立信任关系。批评是转变下属行为的手段,但是仅仅依靠批评往往不能够很快得到预期的结果。须知,通过批评的方式主要是转变下属的态度,批评以后一定要给予指导。指导的内容包括给出标准或者给出范本,必要的时候还需要给予进一步的指导与培训,然后进行适度测评。如果每次都是批评结束后,被批评者灰溜溜地离开,那他只会产生挫败感,至于究竟应该做成什么样,他仍旧不清楚,自然就无法产生预期的批评效果。职场中,大多数领导者只在批评中表现了对下属的不满,而缺少后续的建设性指导,从而使下属的行为修正受到了影响。
投标报价价格风险。价格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物价和劳动力费用上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报价计算错误风险。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当进行科学严密的风险分析,对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供销渠道,收集价格信息,对建材市场价格要有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简言之,价格风险包括:一是因设计不完整、说明不详、节点不清楚给施工及投标报价带来风险。二是工程承包范围不清,承包内容意思表达模糊,不够明白无误,增加了项目风险。特别是某些材料供应要约定明确,暂定价的计取方法应当表述清楚。三是对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由于承包商对环境因素的忽略,施工方案中存在漏洞,诸如对水文、地质等工程条件的论证不充分,对施工图以外可能发生的费用考虑不周全,都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投标报价工程量风险。业主发出的招标文件中一般附有工程量清单,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招投标工作发展的方向,因此工程量计算准确与否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因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未作复核或计算有误而产生的风险只能由承包商承担,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并不承担责任。实施办法中也标明“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承包商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尽可能减少因工程量不清带来的风险。
合同条款风险。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其中一些风险条款和一些具有明显的或隐含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承包商在审阅合同文件时应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承包合同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如合同中规定,工程变更在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则在这个范围内工程量的增加是承包商的风险。二是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清楚,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双方发生分歧,最终导致承包商的损失。三是业主为转移风险单方面提出过于苛刻、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如合同中规定“业主对由于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不负责任”,这实际上把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商。四是合同计价类型与工程项目内容不一致,以及合同潜在的变化等增加了项目风险。
目前,国内承包商在合同管理中最大的差距在于: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工程施工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合同履行认识不清,认为履行合同是经营部门的事。
建筑工程投标风险的防范承包商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进行风险分析,约定风险范围,加强风险管理。对招标文件中发现的可能导致的风险问题,如外部条件不足而产生的风险,应明确具体责任人。风险的防范应该从递交投标文件、合同谈判阶段开始,直到工程施工完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在进行工程投标工作的前期,首先要详细了解招标单位的情况、有无出资方、合作方等等,摸查其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投入计划和管理层状况等,进行可行性分析,以保证项目的投资渠道畅通。
同时,研究招标文件是否过于苛刻,并向业主提出疑问。为夺取标底,在投标工作中,应按时收集投标对手的报价情况,分析掌握投标竞争单位历次的报价幅度,合理调整定价,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于通过认真研究可以规避的风险,争取在合同谈判阶段,经修改、补充相关合同条款来解决。风险回避的策略主要有:一是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来分析、评估、控制、评价风险。加强风险意识,有效地防范投标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出现,积极地应对风险损失,树立全民风险意识。
二是建立风险预控机制。从项目信息收集风险预控机制到项目跟踪风险预控机制、资格预审风险预控机制、编制投标文件风险预控机制、递送标书风险预控机制,以及贯穿始终的公共关系风险预控机制,每一个环节的事故易发点都要做到事前控制。
三是做到分工协作,上下贯通,全面布控,更有效地控制风险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从项目的跟踪到定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经营责任机制,树立现场市场观念。做好在建工程,生产出成批量精品,才有广阔的市场,才能在投标过程中依靠信誉战胜对手夺标。
四是坚定市场信念,以变应变,变中求发展。市场的变化,需要业主敏锐洞察,适时做出改变,使标书与时俱进,符合市场、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在实践中常用的集中报价方法包括:一是不平衡报价。这种报价要注意的要点是:对早期收回工程款的项目的单价可报得高一些,以利于资金周转;估计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增大的项目,单价要高些,估计将来工程量可能会比现在小的项目,单价要低些;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单价可提高,反之,单价可降低;没有工程量只填报单价的项目,单价宜高;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的可能性较大,价格可定高些,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可定低价。
二是多方案报价。这是目前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最普遍的办法,多方案报价法是指在标书出案过程相应以高中低不同报价方案出案,投标前期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投标对手的情况及多方面信息综合分析,最终提交合适的报价方案,以期有一个好的结果。
三是替代方案报价。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调整相应的投标报价,对于一些招标项目,工程范围不是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时,在充分估计风险的基础上,可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
四是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投标价格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但却是中标的关键因素。一般情况下,做《单价分析表》时,均依据有关定额和费率标准进行计算,而后再确定降价项目,变成自己的企业定额标准。降价可从三个方面考虑,即降低投标利润、经营管理费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风险的转移、分散。风险的转移主要指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转移大部分风险。付出少量的保险费,避免大的风险。一般业主在招标文件中都规定了保险的要求和范围,如整个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设备险等。此外,承包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的其它方面的保险,如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险等。
风险的分散主要指把风险转移和分散给其他单位,如联营体的合伙人、工程分包商、设备供应商等。例如分包工程时,可以将风险比较大的部分分包出去,将业主规定的各项赔偿如数订入分包合同,将这项风险转移给分包商。通常也要求联营体的合伙人、工程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接受业主合同文件中的各项合同条款,使他们分担一部分风险。这是国际承包商常用的转移风险的方法。一般国际通用的分包合同范本中有明确规定,熟悉国际惯例的分包商都能接受的条件。
风险损失的控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如,在对郑州裕达国贸酒店第一期工程的投标中,清单工程量大大超过了实际工程量,中标后迟迟不能提供详细准确的施工图纸,延误了工程施工,但根据合同条款,工程延期承包商要支付延期误工费,且在此期间材料大幅度涨价,存在巨大的造成亏损的风险隐患,公司为控制因此带来的风险损失,最终放弃中标。
投标决策的做出和优化
投标决策内容有三:针对项目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根据行业自身特点,确定投标项目;研究投标报价技巧,确定一个好的投标报价。投标决策有两个关键目标:关于参加哪个招标项目的决策;投标的项目确定后,如何争取目标,以取得合理的效益。总体来看,投标决策贯穿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必须按照当地规定的程序和做法,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条件,遵守规定的招标时间,进行公平、公正的竞争。决策绝不同于投机取巧,搞不正当的竞争。
施工企业为了做出正确的投标决策,提高中标率,一般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制定方案,增强服务品质。依靠技术进步和本单位的技术储备优化施工技术方案,从中要充分体现出技术先进性、施工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利用诚信为本、以质取胜的企业文化,良好的服务质量、管理能力、社会形象和口碑赢得评标人的信赖。
做好公关,紧密合作关系。公关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艺术,已经被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的经营和运作之中。在当前开放型、网络型和竞争型的社会活动中处理好公共关系,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交往环境,无疑会让企业在投标工作中如鱼得水、左右逢源。
把握细节,提升整体形象。细节决定成败,任何一个侧面都能反映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投标工作中再细微的环节都能够以小见大。如在标书的制作上,就需详尽检查标书内容,重视文件的印制装帧质量,包括各种签名印章,都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杜绝颠倒次序和缺项漏项现象,在标书的外观上要给工程业主留下投标企业工作严谨的良好印象。
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职工的经济利益,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一步优化投标决策:报价决策。投标时,根据承包人的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既要考虑承包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考虑竞争的激烈程度,还要分析投标项目的整体特点,按照工程类别、施工条件等做出报价决策。
生存型决策。投标报价以克服生存危机为目标而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但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投标人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投标人的生存危机。这种危机首先表现在企业经济状况,投标项目的减少。
甲方(出地方):
乙方(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甲方权属地块,按照政府批准的用地规划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位于XX市XX区XX街道办上XX号甲方权属地块规划许可证编号:XXXXXXX 。用地面积:XX平方米:XX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为商住用途的综合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XX市XX区XX街道办上XX号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三、利益分配:
3.1 × 米,第一层为层高4.5米商用店铺,二楼至十肆层为xx 米×xx 米。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
3.2 已建成房产如需办房产证补地价及税费的,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 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地皮产权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地皮产权。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3.4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单间租房协议书)
四、双方责任
4.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 在开工前甲方应协助办好所有手续,水电开户,协调好土地上的任何争议,并放好线给乙方开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3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房工期为壹年半政府行为和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4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
第一层整体架空分两套高度包板4.5米高,甲方分得的楼房按 套 房 厅设计施工,电梯一部。装修标淮,外墙贴纸皮方块砖(同乙方外墙一致),每套房内贴(50cm×50cm)耐磨地板砖,厨房及卫生间贴(20cm×33cm)瓷片到顶,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地板贴(30cm×30cm)防滑砖,房间及厅贴15公分地脚线,墙批白色乳胶漆,每套房厨房内装水泥板煤气灶台一个不锈钢洗手盆一个,卫生间装铝合金门,入户房门装防火门,房间用木板套门,水电主线为6mm2洗手间、厨房和空调为4mm2其他为1.5mm2安装好,每套需配备对讲机门铃、网络线路和电视线路。
4.5甲方应在20XX年 月份前清理好现有住户搬迁工作,同时交付给乙方进场开工。
4.6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管理工作;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保证金
乙方在要开始拆除旧楼时付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合作建房保证金,甲方开具收据。该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房屋主体第四层时退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6.2 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承担评估房产造成的1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20XX年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XX年 日 月
模板二:公司合作保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事项进行商务谈判及合作开展,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获得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乙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它利益。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统一签署如下保密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研发技术、设计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到达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它保密资料。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
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三篇: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行为常有发生。对于项目转让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项目转让合同范本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
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
(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
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范本2受 让 方(下称甲方):
住 所: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转 让 方(下称乙方):
住 所: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加油站项目转让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拟转让的加油站项目的名称为:新堰加油站(以下称加油站)。
第二条 加油站位置。该合同中所叙述的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安康市石泉县 。
第三条 加油站用地。乙方将拟建加油站转让给甲方的用地须为国有出让地,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允许正负200平方米以内的偏差),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办理到甲方名下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期限不少于国家法定的商业用地年限。
第四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加油站的建设、经营主体均
为甲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
天(日历天数,下同)内必须进场实施开工建设,并保证在 天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
2、作为加油站建设的主体,应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承担相应安全、质量及相关法律等完全责任。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支付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累计滞纳金超过%时,乙方有权收回所转让的加油站,并保留继续追诉乙方责任的权利。
4、应主动协助乙方替代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
5、自行完善乙方替代甲方办理的手续以外的应负责的手续以外的其它建设、经营必须的手续,并负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其前置手续如下:
1) 项目立项批复;
2) 建设用地初审意见书办理;
3) 城建规划许可手续;
4) 公安消防审查核准意见书;
5) 安监局审查核准意见书;
6) 成品油经营许可、危化品证换证。
2、负责加油站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完成回填、平整至现有公路标高。
3、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建设施工的外部协调,确保加油站的顺利建设。
4、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经营所必须的与道路平交道口建设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加油站转让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本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故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2、转让费按照四次付款:
1) 第一次,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即 万元人民币。
2) 第二次,甲方完成罩棚搭建或油罐埋设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即 万元人民币。
3)第三次,甲方完成国有土地证办理工作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即 万元人民币。
4)第四次,甲方加油站投入运营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共计: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本合同纠纷提交石泉县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范本3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____万元,评估价值__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内,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双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__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__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页,附件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一、伊拉克原油外输基础设施及条件现状
原油平稳有效外输是油田生产、作业的重要保障。虽然目前伊拉克政府提出了很高的产量目标,但伊境内的外输管道及港口终端设施仍然非常薄弱。
从外输能力上看,目前伊拉克共有三条出口外输管道,分别是:伊拉克-土耳其管道(Iraq-Turkey pipeline to Ceyhan terminal),经过土耳其达到杰伊汉终端,当初建造时管输能力在140万桶/天,目前外输能力约为50万桶/天 ;伊拉克-叙利亚管道(Iraq-Syria pipeline to Baniyas),经过叙利亚达到巴尼亚斯港口,目前已经关停;伊拉克-沙特管道(Iraq Pipeline through Saudi Arabia,IPSA),经过沙特阿拉伯,但在2000年左右被沙特阿拉伯没收,用于向红海运输沙特阿拉伯的原油。从港口资源来看,伊拉克基本上囿于陆地,仅有东南角一小块临海区域,因此港口资源比较稀缺,现在正在运作的主要有两个提油终端:一个是巴士拉提油终端(Basra Oil Terminal,BOT),于1975年建成,目前外输能力约为180万桶/天 ;另一个是豪尔艾迈耶提油终端(Khor Al Amaya Oil Terminal,KAAOT),目前外输能力约为40万桶/天 。加上少量的陆路罐车运输,伊拉克目前总共的外输能力也只有280万桶/天左右。虽然现在各项管道建设谈判和终端扩容项目正在进行当中,但与伊拉克政府提出的产量目标差距仍然太大。
而这些现有管道和港口终端又面临着各种问题。从管道设施自身来看,基本上都属于修建较早的旧管道,管线老化、腐蚀现象严重,经常出现原油泄漏等问题,目前多处于勉强维持的状况;港口终端也面临恶劣天气等各种自然因素影响,外输能力受到影响的风险较大。从内部政治、安全因素来说,伊拉克中央政府和库尔德自治地区政府的分歧和争斗,导致经过土耳其的北部出口外输管道经常遭受影响,同时在不稳定的国内安全环境下,外输管道也经常遭受各种恐怖袭击和威胁 。从外部环境来看,伊拉克战争后,什叶派的势力逐渐扩大,中东各国政治宗教关系复杂微妙 ,伊拉克与邻国的关系整体来说虽未趋向恶化,但目前也没有明显好转,而路上管道基本上都需要借道邻国,政治因素对外输管道及外输能力影响很大,政治性关停也很可能经常发生。甚至提油终端所在海域也遭受伊朗、科威特等邻国的争议,如果提油终端被迫向更浅的水域退建,则ULCC将无法靠泊提油,外输能力会受到进一步影响。
二、承包商面临的主要外输及相关风险
在TSC合同中,承包商一般并无负责原油外输的义务,也没有当然的修建外输管道等设施的义务,这些通常应当资源国即伊拉克政府提供和保障。但在上述薄弱的基础设施状况下,对于承包商来说面临两个主要风险:一是关于外输管道设施建设的附加工作风险;二是因外输限制导致生产受到影响、产量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1.外输管道建设的附加工作风险
关于外输管道建设的附加工作,虽然在TSC合同中并没有关于外输管道相关的最低义务工作量,但在目前伊拉克外输管线紧张的情况下,伊方通常会让各油田解决自身外输管容和能力问题。在具体的合同商谈中,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Regional Oil Company,ROC)通常会加入关于外输管线、设施建造等义务。根据TSC合同,外输系统有关的设施设备应当在完工和试运行后移交给外输方,由外输方根据原油外输协议负责运营和维护(第9.21款);如果在已批准同意的计划里,承包商负责投资和/或通过作业者在外输转移点(Transfer Point)下游建造外输设施,则应在完工和试运行后移交给外输方(第17.6款)。这种外输设施的建造通常体现在各油田特定的最低义务工作量或其他相关计划中,构成承包商投资义务的一部分。如果多个油田同时存在外输管道建造需求,还会发生共建管道工程项目。此时如果由于承包商原因未能及时修建外输管道而导致油田作业出现问题,则无法再提出由ROC或其指定外输方承担责任的抗辩。这需要承包商在谈判时分析考虑外输管道建设工作量和投资额,谨慎选择共建管道合作伙伴和合作方案,执行中与油田项目本身生产进程相协调,确保外输管道及时投运,保障油田生产及产量目标的实现。
2.油田生产作业和产量目标风险
如果非因承包商的原因发生外输设施故障导致外输受到限制,或者由于运输方(Transporter)原因未能及时接收外输原油等,则将影响油田正常生产和产量目标实现,此时需要结合合同相关条款来分析其中的风险分配。根据TSC合同,伊拉克石油部(Ministry of Oil,MoO)应向承包商提供担保,以保证外输方履行其在TSC合同下的各自合同义务和资金义务(第6.5款);作业者应当在外输转移点将原油交付给外输方,外输方负责从外输转移点至提油交付点(Delivery Point)的运输,外输方应当完全代表ROC从事各种行为,承包商和作业者对从外输转移点至提油交付点的原油运输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附件E(最低义务工作量)中另有规定(第17.2 款)。同时在承包商或作业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果由于外输方原因未能在外输转移点接收原油而导致合同区块减产或暂停生产,则各方应尽快采取合理措施补偿承包商(第12.5款、第17.2款)。此时如果发生外输管道管容受限(前述承包商负有投资建造义务的除外)、外输管道因老化、泄漏、遭受恐怖袭击而临时关停、外输管道政治性关停、因提油终端或港口恶劣天气而无法充分外输等情况,导致油田生产受到影响、压产减产时,则承包商将不承担相关责任,并且可以要求ROC赔偿损失。
对于增产目标(Improved Production Rate,IPT) 而言,在确定报酬费用权利日(Service Fees Eligibility Date)时,将以连续30天实现增产目标和复产期结束这两者的早者为准。在连续30天实现增产目标中,如果因外输原因导致其中一些天数内未能达到增产目标,是否能够将受影响天数排除在外?虽然TSC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但从外输风险和责任的分配来看,承包商不应当承担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外输风险导致的产量受阻责任,因此这些受影响天数应当不计入这30天内。此时对“连续30天”的概念应当做扩大解释,在剔除因外输等外在原因导致的影响天数外的其他天数连续的,也满足“连续30天”的要求。为稳妥起见,承包商在预计达产之前可以和伊方就此事项进一步确认,并形成必要的确认文件。
对于高峰期产量而言,根据TSC合同第12.5款和第19.5款第(e)项,如果由于外输方原因未能在外输转移点接收原油而导致合同区块减产或暂停生产,无法达到稳产目标,则受影响期间内将不再适用P系数调整报酬费用,承包商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然而此条规定在多大程度上能保护承包商,仍然取决于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伊方遵守合同条款和维护承包商权益的力度。而且如果同时存在承包商或作业者原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产量目标和外在减产因素时,如何确定承包商的违约责任、补偿计算、P系数调整等,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三、结论
从上述分析来看,作为承包商在进入伊拉克从事石油开采作业时,应当充分地考虑到伊拉克境内薄弱的基础设施,尤其是原油外输设施和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测算产量目标并投标报价,避免造成未来无法达到产量目标的违约风险。在执行合同中,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争取有利的外输条件和外输安排,并对TSC合同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中国海油伊拉克有限公司合同法律部.
[2]该合同文本可在伊拉克石油部网站下载:http://oil.gov.iq/moo/file_art/Technical_Service_Contract.pdf。以下如无特别说明,TSC合同均指该TSC合同范本.
[3]伊拉克宏观经济,花旗经济研究。Iraq Macro View,Citi Research Economics(2012年10月1日).
[4]同前注.
[5]同前注.
[6]各种袭击爆炸等统计可见Attacks on Iraqi pipelines, oil installations, and oil personnel, http:///iraqpipelinewatch.htm.。
【摘要】本文基于近年来我国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避税盛行的现实,首先分析了我国反避税审计走入困境的原因,然后提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避税审计队伍,建立反避税审计调查的跨国合作机制,建立税收信息库以提高反避税能力,合理设置反避税工作权责,加大对避税行为的责罚力度以增加企业避税的成本等反避税审计策略。
【关键词】反避税;审计;困境;策略
随着2007年11月28日中国第一起因反避税调整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中国的反避税审计开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可以预见,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反避税审计将是我国经济审计领域中一项非常重要而艰难的工作。
一、我国反避税审计的困境
据统计,在我国设立的外企亏损面在1988-1993年期间约占35%-40%,在1994-1995年增至50%-60%,在1996-2000年期间平均达到60%-65%;在此以后,外企亏损面稳定在50%左右,自报亏损总额每年都在1200亿元-1500亿元之间。另有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平均税率是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是26.7%。我国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率属于适中偏下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资。但在中国较低税率的条件下却有如此大规模的避税,令人深思。这也表明我国必须建立高效、完备的反避税审计新体系。
与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反避税审计历史相比,我国反避税审计工作开展得很迟。从1988年深圳试点、1991年立法全国施行到现在,仅有20余年时间。在当今日趋复杂的避税与反避税对抗中,我国反避税审计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成效不明显。探究我国反避税审计走入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避税审计人才极其缺乏
在日趋开放的市场经济中,很多时候企业税收不仅涉及国内税法和税率,还涉及到国(境)外税法和税率。这需要税务审计人员通晓世界各地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协定,更要熟练掌握和运用电子商务环境下跨国企业经济交易的运作状况和规律。但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人才培养远远赶不上形势的发展。
(二)反避税审计机构与其他部门协作不够
企业逃避税收往往涉及到跨区域、跨国范围内产品价格和市场信息,这需要反避税审计机构与商务部、海关、统计和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络与沟通,单靠审计部门“单兵作战”,力量有限。
(三)地方政府反避税意愿不够坚决
在某些地方政府看来,招商引资重于税收流失,引资越多政绩越大,税务部门反避税会破坏投资软环境。于是地方官员不正当干预反避税审计成为一种常见现象,这大大降低了审计机关反避税的效率。地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手段上也存在技术落后、查堵不严等问题。
(四)中国税法存在漏洞且随意性较大
目前各类保税区、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这为合法避税提供了一个很大的操作空间。在具体政策上,刚正式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限制转移性定价行为作了原则性规定,但还未达到可直接操作的程度。
(五)税务管理执行情况难度大
从税务管理执行来看,由于税法的不完善,存在诸如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和税率上的差别性等缺陷,导致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的不足之处进行避税,这加大了反避税审计执行的难度。例如在实践中,很多时候避税与反避税并非是纠缠在“违法或不违法”之间的争论,征纳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纳税人的交易行为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合理或不合理的争执用现行法律是难以准确界定的。
(六)新税法反避税条款的执行还需要相关法律的配套
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纳税人负举证责任,以提高行政效率,即如果税务机关裁定纳税人有转移定价避税行为,纳税人又不能提供与事实相反的证明,则按税务机关的裁定执行。但是,我国行政诉讼法采用的是被告举证义务制度,即由行政部门承担举证责任。显然,反避税中的纳税人举证规则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相互矛盾。
二、我国反避税审计的出路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避税审计队伍,强化相关部门的合作
当今的纳税人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基本都是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其经营方式、管理方式以及最终产品等都融入了先进科技和现代管理理念,许多跨国公司本身就是高科技的产物。另外,我国反避税审计工作的主要对手是外国公司重金聘请的职业会计师、律师,这些人精通各国法律且信息灵通,具有丰富的避税经验。要对这样的纳税人实施有效管理,必须具备很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维护国家,保护国家利益,税务审计机关必须有大批高素质人才。因此,有必要设置专职的反避税审计机构,提高征管人员尤其是反避税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使他们熟悉税法,精通外语,通晓财务会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税收等知识,提高税务审计水平,具备应付因税制执行而引发的国际间摩擦和税务争议的能力。
另外,由于反避税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部门,单靠税务审计机关来加强税收的防避工作是不够的,必须与海关、外贸、金融、保险、商检、工商、外汇等专业部门以及各类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通力协作。特别是要结合国际贸易中新出现的一些争端和事件,加强与诸如倾销与反倾销调查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做好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从各方面堵塞税收漏洞,维护税法尊严,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二)建立反避税审计调查的跨国合作机制,细化相关规则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经济的兴起,使某些生产和流通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仅由一个国家的税务审计部门对某些经营活动遍及多个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进行税收审计调查往往力不从心,其结果就是无法解决日益严重的避税问题。目前在反避税的跨国合作方面,一个紧迫任务是进行情报交换。我国在与有关国家的税收协定中也都有情报交换的条款。2005年5月,中日两国税务当局在北京签署了我国第一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简称BAPA),双方首次开始反避税合作。在BAPA框架下,双方可以共享来自对方国家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信息;其主要功能是反避税,其次是避免双重征税。鉴于国际形势的发展,今后还应加强税收征管的跨国协作,加大国际间反避税审计调查的合作力度。
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反避税审计的关键是信息。在纳税申报、审核评税、税务稽查等环节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就国内而言,长期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对市场价格信息都有一定收集,税务部门可加强与它们的联系,进行互联网将分散于各部门的信息集中起来,做到彼此信息能够迅速相通、核对,必然会增强反避税审计的能力。此外,还可以直接向境外派驻价格信息情报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行情和价格动态。应抓紧细化、修订有关反避税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新税法相配套的纳税调整管理规程或细则。重点围绕关联申报与审核、同期资料管理、转让定价办法、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一般反避税调整及国际磋商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规范。
(三)建立税收信息库,提高反避税审计的能力
反避税审计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经济活动信息的掌握程度。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征管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进行掌握纳税人经济活动信息渠道的建设。因为没有健全的税收情报网络及动态价格信息,就很难了解纳税人避税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企业的信息监控,是控制避税的最有效保障。应该研究制定《情报交换管理规则》,规范情报交换程序,适时扩大情报交换范围。建议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建税务情报收集和交换的专门机构,省、市建立分支机构,专门负责反避税情况信息的收集、分类、储存,同时建立国际信息库,广泛收集国际经贸税收有关资料,收集和跟踪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成本、行业利润率、贷款利率以及费用收取标准等信息资料。还要建立国际上著名跨国企业有关组织结构、管理特点以及内部交易的资料库,并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供给税务部门,以便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企业调整定价时有可靠依据。针对反避税信息需求,需要完善信息的收集方法:一是制定有关反避税资料的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应整理备查的关联交易资料档案;二是加强对关联申报的管理,特别要针对新税法中资本弱化、避税地避税等避税行为的反避税规定,补充和明确相应的关联申报内容;三是加强情报交换,通过情报交换掌握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间劳务发生的真实性,掌握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受控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等,避免税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反避税的能力。否则单纯靠一些纸面上的制度,是不可能提高反避税能力的。
(四)加强税务管理,合理设置反避税审计工作的权责
反避税工作要实现源头控管的前提是要及时发现避税趋势,目前我国的反避税工作权限设置过高,造成反避税工作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脱节,发现问题难,调查举证难,导致反避税工作的成效难以得到较大提高。因此,应将反避税管理权限适当下放,提高基层税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将反避税审计工作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基层税务机关工作职能应定位于发现疑点,及时上报,并能参与最后的谈判工作。基层税务管理人员相对于市县级反避税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更加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更容易发现企业转让定价趋势,更及时地发现问题,启动预约定价安排程序。离开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来谈源头控管是不现实的。
针对避税源头,需要重点做好以下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纳税申报源头监控,要求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税务机关申报所有经营收入、利润、成本或费用列支等情况。这也是国际反避税的首要环节。二是积极进行国际间反避税合作。在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指引下,几乎所有税收协定都设有信息交换条款,在征管各个方面开展互助。反避税工作与日管工作脱节。
(五)加大对避税行为的责罚力度,增加企业避税的成本
首先要从立法的高度,在明确企业义务的同时必须告知其不履行纳税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对避税行为进行明确的定义,并规定对避税行为的惩罚。规定与违规的法律后果必须匹配,否则规定将不具约束力。例如在目前急需解决的纳税人对其关联关系的披露义务问题,明确其披露义务,可以使税务机关在关联关系的认定环节处于主动地位,确保反避税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新税法第43条中虽然规定了企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义务,但是由于没有相应明确的不履行惩罚措施,企业不会因为不履行该义务而增加额外的成本,因此纳税人会自然地选择隐瞒其关联关系的做法。因此要确保纳税人认真履行该义务,明确其法律后果,按照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设置金额不低的违规成本是必要条件。
由于关联企业避税行为从主观上讲,具有故意性,因此笔者认为对避税行为应加大处罚,在现有加息处罚的基础上侧重于加收罚和资格罚,例如加收滞纳金、降低纳税信用等级、取消出口退税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等。例如,美国从1996年就转让定价违法问题增加了处罚规定,对调增所得税净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其调增额处以20%~40%的罚款,力度之大,令避税企业望而生畏。目前我国对避税的企业大多只进行纳税调整和加收利息,一般很少涉及罚款,使避税企业产生侥幸心理。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虽然对独立交易原则、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规则、资本弱化条款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说明,但仍有许多不明确之处。例如第24条引入间接抵免法,但却在间接抵免母子公司的层次问题上没有具体说明。
(六)其他有助于反避税审计的措施
一是要充分发挥税务师、审计师、会计师在反避税工作中的作用,弥补我国专业税务审计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的缺陷,增强反避税审计的力度。对重大的转让定价等避税行为,除有计划的派专人到境外对关联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外,税务机关还可委托境外会计公司或私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查证。二是努力阻止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帮助公司进行避税,加大对逃税帮凶和非法避税产品推销者的民事惩罚力度,违法者不仅要上交非法收入,还要缴纳大额罚款。还可以借鉴美、英等国做法,要求税务顾问在向企业出售有关避税方案之前,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的许可。三是明确和强化经济实质标准,对无经济实质或除合法税收收益外存在其它商业目的的交易,加大监督与惩罚力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