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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时间:2022-03-16 06:16:41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第1篇

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调档函、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助学贷款申请表等,各个学校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具体内容视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录取通知书,是经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后,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高校统一发放表示同意该考生进入该校就读的一种通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完成网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博士招生人数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本年度已通过“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录取学生96人,考生可查看《各专业2017年拟招生人数和已录取人数》(附件1),了解各专业录取情况。

特别提示:部分培养单位的招生专业或导师的招生计划已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选拔中使用完毕,请考生报名前与培养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所报考专业和导师的招生名额。

二、报名对象:本阶段报名仅针对“普通招考”考生;报考“申请-考核”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重新报考“普通招考”。

三、网报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15日

四、网报地址:“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请使用360浏览器、IE6.0、IE7.0、IE8.0进行报名)

五、网报系统各栏目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一)“报考博士相关信息”栏目填报注意事项

1. 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报名时须确定报考导师。

2.“攻读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对全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的考生分类报名,分类排序,分类录取。全脱产学习以考生档案转至我校,且在校住读为标准,如有违反,学校将取消录取或予以清退。请考生慎重选择全脱产学习或在职学习的攻读方式。攻读方式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考试方式”:统一选择“1.普通招考”。

4.“专项计划”:选报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报前需经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批同意,填写《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于现场确认时,将报名登记表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

5.“报考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现役军人考生或攻读方式为“在职学习”的考生选择“12定向”,其他考生选择“11非定向”。

6.“定向单位”:考生需如实填报定向单位,录取阶段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中的在职考生委培定向单位应填现工作单位;应届考生委培定向单位填生源地教育厅。

(二)“考生基本信息”栏目填报注意事项

1.“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现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上记载的事项一致。“姓名”、“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若有更改的考生,必须填写现在使用的信息。

2.“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务必准确填写档案现所在单位和地址,以免造成无法调档的问题。

3.“学习与工作经历”:从大学经历开始填写。

4.“考生照片”:照片将用于考生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文档,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样式,不得使用生活照等上传。

(三)“考生教育背景信息”栏目填报注意事项

1. 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本人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包括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信息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信息。

2.“获得毕业证书编号”,“获得学位证书编号”:根据已取得的证书准确填写,证书上也有称为“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对于2000年前获得的证书,切勿误填“NO:XXXXXX”中的内容。

3. 本科毕业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获学士学位单位”、“获学士学位专业”、“获学士学位年月”和“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栏目无需填写;

研究生毕业但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填写方式参照上述要求。

4.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生(只颁发学位证,无毕业证):

(1)在2017年2月15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方可报考;

(2)“获硕士学位方式”:选择“2.非学历教育”;

(3)“硕士毕业单位”、“硕士毕业专业”、“硕士毕业年月”和“硕士毕业证书编号”:无需填写。

5.应届硕士毕业生:

(1)“硕士毕业证书编号”和“获硕士学位证书编号”:无需填写;

(2)“注册学号”:如实填写在校学号;

(3)“最后学历”:填写“2.硕士研究生”;

(4)“硕士毕业年月”:填写为:201706。

6.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

(1)“本科学习形式”:填写“5.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

(2)“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填写教育部认证证书上的数字编号即可,无需填写中文。如:“2011-00001”。

(四)“考生联系信息”栏目填报注意事项

1.“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17年6-7月发放,请填写届时能接收录取通知书的有效地址。

2.“联系电话”:请填写有效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不轻易变更。

3.“紧急联系电话”:请考生填写一个有效紧急电话,以便紧急情况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4.“电子信箱”:填写常用的邮箱,以便及时接收学校的相关信息。

(五)“提交”与“重置”

1. 填报成功后请点击“提交”并牢记“报名号”。若未自动跳转报名成功页面,可通过“考生登陆”页面,“忘记报名号”功能查询报名号,生成报名号则报名成功。

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只能填报一条报名信息,不予许重复报名。网报期间,可点击“考生登录”页面,通过“报名号”登陆查看并修改相关信息。

2. 点击提交时,若验证码输入错误,需重新输入验证码,此时,之前填报的信息可能出现错误,请考生重新核对检查报名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六、填写报名登记表

网报成功后,请牢记网报编号,并下载《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含《专家推荐书》(2份)),打印后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还需下载《西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

七、现场确认

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前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柳林校区腾骧楼二楼224室)完成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等手续;

2. 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7年2月底,具体安排请关注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通知。

附件1.各专业2017年拟招生人数和已录取人数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第3篇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论文博士生一般须已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过长期实际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表明申请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6.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是来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单位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与我校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三个领域有国家重大专项合作,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7.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是高等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祖国大陆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化学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清华-北大-伯克利”联合培养心理学方向、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医学院生物学专业2014年博士生招生方式请见《清华大学2014年部分院系博士生招生方式的说明》。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部分院系参加9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9:00-9月13日16:00;参加3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9:00—11月29日16:00(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均在3月份考试。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在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时(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交(外校本科直博按要求时间寄)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5)论文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2月5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工程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参与重大专项的项目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的第一页和参加人员名单页(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报考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12月5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教育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三、 报名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考试

3月份考试的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数学系、金融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医学院临床专业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9月份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

3月份考试的考生,笔试安排在2014年3月15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4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综合考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 我校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3. 2014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委托定向生。

4. 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为专业学位博士,录取考生均为委托培养,具体收费标准向教育研究院咨询。

5. 我校将在2013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6.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7.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 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0.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1.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2.2014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3.2014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

14.工程博士、教育博士均采取非脱产学习。

15.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6.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7.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3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4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3824、010-62782192

传 真:010-62770325

第4篇

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精神,全方位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方式。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专业知识、外国语水平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博士毕业要求

1、毕业学位论文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发表SCI收录的原著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不包括综述、Meta分析、会议论文、个案报道、摘要等。导师应为通讯作者,论文和导师署名单位应为哈尔滨医科大学。收录学术论文的SCI期刊应达到单篇影响因子≥5.0或累计影响因子≥7.0,影响因子计算方法同硕博连读博士生要求。其他有关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申请的有关要求同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

2、培养过程要求

以“申请-考核” 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申请-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采取学校和学院分级考核和管理。由研究生学院进行报名形式审查、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选拔、导师所在学院考核的形式进行。

四、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以“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招生的导师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五、申请考生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申请考生原则应按所获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报考,以国家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且必须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者。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5、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不招收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

(2)新托福(IBT)≥90分或老托福(PBT)≥580分;

(3)雅思(IELTS)≥6.0;

(4)GRE≥305/1200;

(5)第一作者收录学术论文的SCI期刊达到单篇影响因子≥5.0或有国外留学经历满一年者。

6、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录取后调取全部档案,全日制脱产学习。

六、申请材料及办法

(一)申请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其中包括个人总结陈述、硕士期间科研工作总结、个人研究成果及博士在读期间研究设想等(中文2000字以内);

2、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等;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复印件及SCI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chsi.com.cn),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chsi.com.cn/xlrz/。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同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同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同上。

(4)《哈尔滨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2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级职称推荐人填写并签字);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上述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二)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1日8:00-12月10日16:00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y.hrbmu.edu.cn:807),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2017年12月11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研究生学院A227会议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缴纳报名费300元。

3、12月15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4、学校综合考核

学校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面试为主,其中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生做中文PPT(2007版本),英文科研汇报10分钟,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5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能力、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

5、学院考核:学院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6、学校和学院考核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参加导师面试,导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研究生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八、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学制3年。

九、助学金政策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十、监督机制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1、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真实;

(2)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或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等。

3、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

联系电话:0451-86630322,86671349,联系人:朱老师,于老师;

请考生随时浏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以便了解最新信息,主页网址:yjsy.hrbmu.edu.cn/。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第5篇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报考论文博士生一般须已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过长期实际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表明申请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7.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8.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9.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0.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化学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发展中国家问题研究方向、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医学院生物学专业2013年博士生招生进行改革,具体请见《清华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改革的说明》。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改革院系参加9月份考核的考生,报名时间:2012年8月31日9:00-9月14日16:00;参加3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上午9:00—11月30日下午16:00(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逾期不予受理。9月报名考生欲再次参加3月考试考生需重新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均在3月份考核。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在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时(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推荐信及所需附件交(外校本科直博按要求时间寄)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三、 报名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考试

3月份考试的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

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医学院临床专业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9月份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

3月份考试的考生,笔试安排在2013年3月16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3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六、录取

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结果可于5月中旬以后向报考院系查询。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 我校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 2013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委托定向生。

3. 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为专业学位博士,录取考生均为委托培养,具体收费标准向教育研究院咨询。

4. 我校将在2012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5.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6.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7.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 录取为非脱产的博士生一般不解决住宿,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2年录取的博士生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9. 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0.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1.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2.2013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3.2013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

14.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5.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6.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 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82192

传 真:010-62770325

第6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七)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研究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在中国科学院大校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所研究生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科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3年12月10日-2014年2月10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直博生”需持有报考单位下发的注册码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2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本所研究生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能在2014年6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证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2014年3月23日下午2:00-5: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培养单位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1.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49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10-82640445010-88256215

网址:admission.ucas.ac.cn/E-mail:ao@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邮编:510640

第7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与导师

具体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2013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将于9月初对外公布。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导师招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仅供参考。考生报考前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与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考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委托培养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单证(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MPA等。这部分考生报考一般理工类学科需加试数学,其中高等数学和数值分析各占50%;报考建筑类学科需加试一门建筑基础课(具体科目由建筑学院确定);报考管理类学科需加试专业基础课中另一门初试时未选择的考试科目,同时须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已发表至少两篇经济管理领域的学术论文,并且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文章原件在复试时由管理学院进行审核,不满足条件者不予录取。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考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3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只安排一次公开招考。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12月23日,网址:yzb.hit.edu.cn。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内报考学科的要求,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150元),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考生提交的网报信息将生成考生报名库上报教育部。考生如被录取,网报信息将生成录取库上报教育部,并作为在校生学籍管理库。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1)导师考核,由考生的报考导师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导师所从事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潜能,考核可以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面试以及撰写科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导师考核满分为100分。

(2)基础知识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基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科目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试题型为阅读理解和翻译,包括外译汉与汉译外;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大纲可在哈工大研招网查询。

(3)专家组考核,由各院(系)或校区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考核可以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笔试、面试以及做科研报告等形式进行,专家组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形式由各院(系)确定,考生可在哈工大研招网查阅或向报考院(系)咨询。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具体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3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

2013年3月30日下午14:00-17:00

专业基础课

2013年3月29日-4月2日,具体时间由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确定

导师考核、专家组考核

3.考试地点与考试证打印

考生于2013年3月20日左右,到哈工大研招网查询考场和考试地点,并在网上打印考试证,考试期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和考试证进入考场考试。

4.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需准备的材料

考生在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时需向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递交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

(2)一份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格式不限);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的详细摘要(应届生);

(6)已发表或已接受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两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格式可在哈工大研招网下载;

(8)本科与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其他获奖证书等(除原件外,提供复印件一套);

(9)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考生本人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可个人添加目录),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录取

录取由招生导师根据考试结果、学校要求及限定的招生名额在考生中择优进行。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的数量应满足学校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学校、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的责任与义务,保护三方的正常权益,录取的博士生需与学校及导师签定入学协议。录取的博士生在2013年秋季学期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在2013年6月中旬发放。

(五)关于报考深圳研究生院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网址:hitsz.edu.cn)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外语考试只能选择英语,考试地点设在深圳研究生院。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需在2013年3月28日、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应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到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B201E室学生发展处(部)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其他要求与校本部一致。

(六)关于报考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推荐,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经费每年1.0万元,按四年收取。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报考类别一经确定后不再修改。录取后委托单位、考生及学校三方签定委托培养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需登陆我校人事处网站(rsc.hit.edu.cn/wdxz/index.htm),下载《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交人事处审批,相关事宜可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四、申请考核

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面向非定向及非委培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时间安排在2012年秋季学期。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可以选择2013年春季或秋季学期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详细事宜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

五、推荐攻博

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面向校内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实行推荐攻博招生工作办法,时间安排在2012年秋季学期。通过推荐攻博录取的博士生,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详细事宜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

六、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方式,详细事宜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

第8篇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论文博士生一般须已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过长期实际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表明申请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招收“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6.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是来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单位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与我校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三个领域有国家重大专项合作,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7.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是高等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祖国大陆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球系统科学中心、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清华-北大-伯克利”联合培养心理学方向、发展中国家研究博士项目、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项目、医学院生物学专业、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方式请见《清华大学2016年部分院系博士生招生方式的说明》。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参加部分院系9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9:00-9月11日16:00;参加3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9:00—11月30日16:00(本科直博生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均在3月份考试。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在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时(具体时间可咨询报考院系)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报考五道口金融学院考生须12月31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到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论文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2月1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工程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参与重大专项的项目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的第一页和参加人员名单页(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报考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12月1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教育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三、报名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考试

3月份考试的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建筑学院、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环境学院、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数学系、地球系统科学研究中心、金融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医学院临床专业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9月份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

3月份考试的考生,笔试安排在2016年3月12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6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综合考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6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8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工程博士(085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2. 2016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

3. 我校将在2015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4.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6. 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7.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8. 2016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

9. 工程博士、教育博士均为非脱产学习,定向就业。

10. 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1. 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2.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5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6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根据我校住宿规划,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前两年将按三人间安排住宿。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 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010-62782192 传 真: 010-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我校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82359

工 物 系

62782677

人文学院

62794434

土 木 系

62783093

微纳电子系

62788906

法 学 院

62781334

水 电 系

62783511

化 工 系

62788646

传播学院

62781114

环境学院

62783196

材料学院

62783564

马克思学院

62772700

机 械 系

62784558

数 学 系

62782620

社科学院

62798949

精 仪 系

62785712

物 理 系

62773648

美术学院

62798172

热 能 系

62782993

化 学 系

62781685

核 研 院

62771089

汽 车 系

62783482

生命学院

62785829

教 研 院

62792450

工业工程系

62794038

地学中心

62797419

医 学 院

62782493

临床:62797384

电 机 系

62782138

交叉信息院

计算机62781643

物理62794101

软件学院

62771436

电 子 系

62784883

高等研究院

62789984

深      圳

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

0755-26036020

计算机系

62783054

经管学院

62795329

伯克利学院

0755-26035839 

0755-86099060

自动化系

62784871

公管学院

62794350

航      院

62789565

第9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普通博士为3至6年,直博生为5至6年,硕博连读生为5至6年(从硕士入学起计算)。

三、招生规模

2012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309名,2013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⒋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⒍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并通过博士生外语入学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复试小组复试后,确定可以作为博士生培养,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内取得直接攻博资格。

五、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名日期及地点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接收直接攻博考生,本校硕博连读考生。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接收本校硕博连读考生: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2012年10月8日(仅限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13年3月15日(双休日、假期除外,函报3月10日截止)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112办公室

六、报 名

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ID号(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⒉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②两份专家推荐信;③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⑤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⑥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定向、委培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考 试

⒈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⒉考试时间:春季招生:2012年10月20日(硕博连读)

秋季招生:2013年4月13日~4月14日

⒊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外国语(科技英语);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⒋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录 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3年5月底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最低每生每年17000元以上的资助(含10000元学费),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春季:2013年3月上旬;秋季:2013年8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⒈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⒉有关规定:

①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②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3.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r.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yz.xidian.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01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 编:710071 E-mail:yjsh@xidian.edu.cn

联系电话:(029)88202415 传 真:(029)88201947

第10篇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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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内,前身系国际科学家吴仲华教授1956年创立的中国科学院动力研究室。目前,已建设成为应用基础与应用发展研究有机结合的战略高技术基地型研究所,主要从事能源、动力和环境等领域的研究,内容涉及工程热力学、内流气动热力学、燃烧学、传热传质学等学科。

目前, 研究所构建八个实验室, 并在廊坊、连云港、青岛、合肥、毕节等多地构建成立研发基地或分所, 为研究所的发展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

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具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动力工程"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2012年获得"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从2013年开始招收"环境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设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所共获二等和院、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40 余项,三等和院、部级三等奖50 余项。研究所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39人,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252名。

招生专业介绍

工程热物理:主要包括工程热力学和能源环境学、气动热力学、传热传质、燃烧学等主要分支学科的研究。

热能工程:主要包括固体燃烧的清洁燃烧与能源利用、多相流动与燃烧的测量与诊断、气体燃烧及能源综合利用等研究方向。

动力机械及工程:主要包括复杂流动现象及其机理、精确高效CFD 技术、先进气动设计体系、流动失稳的机理研究与控制、旋转机械流固耦合调频与稳定性控制、飞行器设计等方向的研究。

收费及待遇

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在本所竞争激励机制的促动下,通过年度考核,将获得在学期间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一般而言,博士研究生助学金不低于每年3万元;此外,通过研究所年度考核博士研究生还将获得校级学业奖学金(按级差评定),博士研究生平均获奖金额为13000元(按学年评定,并按学年发放);优秀的博士研究生还可以参评、校级、所级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并获得相应奖学金的支持。

博士学位招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导师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具体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在研究所筛选后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2017年,春季招考我所只招收硕转博,不招收普通招考博士。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年9月26日-10月20日。(只接收硕转博考生报名)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教育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研究所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所教育办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所教育办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报考材料邮寄到本所教育办公室(免收报名费)。经本所教育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3月12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具体以研究所通知为准。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研究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研究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admission.ucas.ac.cn) 或研究所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iet.cn/)。

4.本招生简章只用于招生宣传,招生人数等信息如有变化以最终批文为准,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联系部门: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陈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1号 邮政编码:100190

电话:010-62555952; 传真:010-82543019

研究所招生信息查询:edu.iet.cn/

第11篇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未来能够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水平研发及技术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第1、2、6条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学位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工作的经历;

(2)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六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要求(见上述第(二)条)。

2、较系统地掌握了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参与过重要的工程技术研发项目或工程组织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一般应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培养。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需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报,并参加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持我所核发的校验码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中旬---31日(硕博连读生)

2014年1月1日---1月中旬(普通招考考生)

直博生网报时间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考我所工程博士的考生在“普通招考”方式下,选择

择“电子与信息工程”招生专业即可(专业代码085271)。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后的一周内,向软件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模版可在中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论文通过答辩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6)其它材料: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在所报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等。

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还应提交能够证明自己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硕博连读转博考核表交到研究生部。

直博生应在网报截止前将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交到软件所研究生部。

4、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招考的考生可获得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还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的考生还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将150元报名费通过邮局汇至:北京中关村南四街4号软件所研究生部,王璇收(邮编:100190)(请注明XXX报名费)。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详见软件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初试时间:2014年3月中旬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届时在软件所网上公布。

五、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3、在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中,对主持过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并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认知度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优先录取。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及待遇

软件研究所201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九、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照软件所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规定进行。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四街4号软件所研究生部

邮编:100190

电话:010—62661030010-62561196

E-mail:wangxuan@iscas.ac.cn

第12篇

理论物理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曾两次被评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2011年“理论物理”学科被评为中国科学院重点学科,2012年被评为物理学一级学科培养点。目前已培养博士学位获得者240余名、硕士学位获得者100余名,每年在学研究生120名左右,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生气勃勃的后备人才队伍。

本所理论物理专业的研究方向覆盖面较宽,主要有:粒子物理和量子场论,超弦理论和场论,引力理论与宇宙学,原子核理论,统计物理与复杂系统,理论生物物理,凝聚态理论,量子物理与量子信息、量子混沌。

2014年博士生预计招生人数22名(含硕博连读转博人数约18-20名),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一次(秋季)。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五)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我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在我校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 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 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我所招办及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我所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一次(秋季)。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3年12月10日-2014年2月10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直博生”需持有报考单位下发的注册码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14年2月10日之前向我所招办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招办或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一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我所统一组织体检)。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理论物理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外国语: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2014年3月23日下午2:00-5:00。

4. 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我所规定进行,具体待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微博]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我所网页(itp.cas.cn)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理论物理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6255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