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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个人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10 08:17:13

节后个人工作计划

第1篇

为积极响应市建委下达的节能降耗文件精神,更好的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我公司以“培养意识,严格管理”为首要原则,围绕我公司节能降耗总体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年度节能降耗

1、定期对公司内用水、用电、用油、办公耗材、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继续推进有效的节能措施,对不完善的地方要进行改进,对疏忽的地方要强化管理,为以后节能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2、为了更好的落实各类节能降耗措施、满足能源管理方针,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检查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监督,以全面完善、推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3、修订节能管理制度。为了使节能降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状,进一步修订各类节能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梳理,使节能措施更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确保节能措施执行到位。

4、制作节能降耗宣传标语、横幅,在公司内张贴、悬挂,为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在公司宣传栏,开辟节能降耗专题栏,做好舆论宣传的节能降耗导向工作。

5、抓好节能监察和监控。通过限制消耗定额,对水、电、油、车、办公耗材等方面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节约措施。加强可用资源重复的利用。

6、根据公司部要求,利用空余时间,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讨论,不断强化员工的节能意识。

7、加强班组学习,并鼓励广大职工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我公司节能降耗工作献计献策活动,结合本公司特点,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8、开展节能降耗讲座、培训,让在节能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或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的节能技术、节能优秀事迹讲座,并组织交流。

9、建立节能目标和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班、组、个人,重点能耗岗位,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

10、积极挖掘身边节能降耗的典型员工、典型事例。对平时在节能降耗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项目、以及节能降耗工作较突出的事迹,进行发掘,在公司内进行宣传。

11、制定鼓励政策,严格奖惩。制定节能降耗、建设奖惩办法和措施,评选节约型部门、节约型个人等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12、搞好节能降耗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关于节能的法律政策,宣传节约能源的好经验、好做法,普及节能知识,推广节能技术,带动全公司职工加入到创建节约型企业的活动中来,努力营造浓厚的节约能源的社会氛围。

总之,我们将密切配合市建委等上级领导,进一步抓好节能,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高我公司经济效益。

能降耗年度工作计划的延伸阅读:如何写好你的工作计划

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规划;设计

1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设计与规划要点

1.1做好农田水利灌溉工程节水规划

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的重点是节水,在进行设计与规划的过程中应该突出重点,把水利工程灌溉具备的节水性充分发挥出来。应该适当提高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设计与规划的可行性。应该深入到建设地区进行实地勘探和水文调查,根据勘探的结果来进行节水设计。相关设计人员应该以勘探结果为依据,研究其中能够阻碍节水性发挥的因素,制定相关的解决策略。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设计与规划需要达到工程项目的标准和要求,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同时,降低对土地的占用,将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实用性与有效性发挥到极致[2]。

1.2保障工程的配套资金

一般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的使用周期非常长,惠及到的范围也相当广泛,这样一个大型的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应该为该工程的建设预留充足的专项资金,为工程建设提供保障可以针对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制,设置专员进行管理。充分地利用社会资金,以此拓宽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的资金渠道。彻底改变当地农民的思想观念,让其认识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的益处,设置相应的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资金投入优惠条款,鼓励广大农民为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建设融资。针对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专用款项建立监管机制,保证专款专用[3]。

1.3提高节水设计技术应用质量

选择的设计单位应该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资质。工程的相关设计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与技能,要邀请相关专家加入设计团队。在设计的过程中应该与农田的实际面积相结合,考虑水源分布情况与农田温度等自然条件,在最大化提高节水灌溉目的的同时,尽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4]。

2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设计与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制度缺乏科学合理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项目都是在相对偏远且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该地区居民缺乏节约用水的意识,政府部门的监管也没有落实到位,政府财政部门没有意识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设计与规划对当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当地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资金并不充足,因此大幅度地减少了在灌溉工程上的建设资金投入,后期的维修费用和管理费用持续增加,不仅限制了农业的生产,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2缺乏专业对口人才

当前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建设与管理中,严重缺少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才。技术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储备量相对有限,在水利工程建设期间无法通过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对一些问题也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使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施工人员不具备专业技能,导致很多参数都存在误差。同时,由于技术人员的工作稳定性较低、流动性大,使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2.3设计主体综合投入不足

与传统的地面灌溉相比较,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标准都相对较高,需要在建设过程中精准掌握技术参数,否则会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有效性。判断工程的设计水平并不是以设计单位的资质为依据的,而是以该单位在此方面的技术投入为标准。由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节水灌溉建设仍然处于发展初期,还未构建起成熟完善的设计机构,承担设计的主体综合投入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很多设计细节不够精细,相关设计人员缺乏主观意识和实践考察,造成最终的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如果不及时地解决这个问题,会给工程的建设质量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3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设计与规划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3.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由于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设计规划与其他项目不同,这是一个大型的项目,所以设计时需要的考虑的因素很多。在水利工程节水灌溉建设之前,应该深入到建设地区进行全面的实地观察,考察当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天气状况、经济实力、农作物的播种和收获季节等。要站在施工的角度上进行充分的考量,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展开下一步的方案设计与规划。这样设计出来的建设方案能够贴近当地的实际需求,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也需要严格专业地按照设计规划方案逐步进行。设计方案不仅需要满足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需求,同时也要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将先进的灌溉技术应用到当地农业生产当中。还需要针对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确保施工时能够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实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

3.2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我国在水利工程节水灌溉方面的发展仍然处于初期,此方面的人才相对较为稀缺,每一家公司都缺乏具备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各个公司应该在原有人才的基础上不断地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培训,培训工作不仅针对一线施工人员或技术人员,企业高层的管理人员也同样要展开相应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想要真正地提高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设计与规划的质量,需要适当地提升所有参与该工程项目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水利工程项目的高层管理人员而言,应该定期地开展专业知识的培训,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可以有条不紊地根据专业知识来进行应对和解决。针对技术人员和基层施工人员,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可以让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施工过程,确保所有的施工参数准确无误。专业的技术就是技术人员的生命,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发生经济损失。

第3篇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第三条 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禁止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2个子女,禁止生育第3个子女。一胎生多子女的除外。

第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家庭相结合。

实行计划生育,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法律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乡镇统筹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 凡户籍或者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的中国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 节育与优生

第七条 计划生育实行计划生育证制度。符合计划生育条件并欲生育子女的夫妻,必须按下列规定申请领取计划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一)生育第一胎的,凭结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发给《一胎计划生育证》。

(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要求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必须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证明,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

(三)婚后满5年不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鉴定,夫妻一方为不孕症,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申请领取《一胎计划生育证》。

未按前款规定生育的,属计划外生育。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领取《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后,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县级以上两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生产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井下生产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台湾、港澳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归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两人以上的,只能照顾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本条第一款除第(二)项、第(七)项规定外,再生育一胎的间隔期不得少于5周年。由于年龄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缩短间隔期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适当缩短。

第九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的,发证单位必须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

领取《一胎计划生育证》和《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取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条 男女结婚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育龄夫妻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优生指导。

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检查,确诊患有医学上认为有不应当生育疾病的,必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怀孕的,必须立即终止妊娠。

第十一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第三章 节育措施与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 节育应当以避孕为主。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并推行避孕节育新技术。

育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的要求,接受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节育指导,并采取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保障接受节育手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节育手术,必须由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共同颁发的《节育手术技术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按《节育手术常规》施行。

第十四条 节育手术费,凡干部、职工(包括各类企业合同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全额报销;属于农民、城镇无业人员、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干部、职工接受节育手术,按国家规定的假期休息,假期工资、资金照发;农民、城镇无业人员、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接受节育手术,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十五条 施行节育手术后,由于子女死亡,并且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医疗单位或者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复通手术费用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复通手术后生育1个子女的,不得再生育。

第十六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属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由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者医疗单位进行治疗,治疗费按节育手术费处理。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因施行节育手术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职工,由其所在单位参照工伤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助;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因施行节育手术发生的事故,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江西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第四章 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口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具体实施的协调、监督和检查。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必须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理处负责管理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并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有1位副主任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并合理解决其报酬。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环检、孕检制度和登记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婴儿出生与死亡报告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发给。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和接纳流动人口的单位应当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流动人口必须持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方可办理从业、居住等有关手续。

对未取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的流动人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暂住、务工、营运、采伐、采矿、营业、驾驶等证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办理录用、聘用、雇用手续,或者为其办理租赁、经营、买房手续。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其进行依法管理。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对户籍在本辖区内赴异地的已婚育龄人员进行计划生育教育,落实避孕措施,出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对于没有缴清计划外生育费,或者没有缴清违反计划生育罚款,或者没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妻,不得为其任何一方出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有效期为180日,过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或者重新办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的内容由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跨行政区域承包省内工程时,应当与施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凭计划生育责任书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在本单位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责任。

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与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和病残儿的鉴定工作。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第二十八条 计划生育执法工作实行持证执法制度。从事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第五章 保障与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到伤害的,除依法获得民事赔偿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其得到及时治疗,并在生产、生活方面给予帮助。

第三十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其中属于干部、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农民晚婚晚育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

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已婚女子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

第三十一条 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

夫妻均为干部、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夫妻一方为干部、职工,另一方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的,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夫妻均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及其他情况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解决。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从领取《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和优待。生育后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但独生子女死亡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

(一)在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入托、就医、招生、招工等方面优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酌情补助独生子女入托费、医疗费。

(二)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干部、职工以及其他城镇人员的,在分配住房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住房标准按两人计算;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农民的,在分配责任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

第三十三条 在农村,提倡和鼓励男方到女方家庭依法结婚落户,落户后为女方家庭成员,与当地农民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干涉。独生女儿的父母,可视为女婿的直系亲属,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在城镇逐步依法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确保计划内生育的女职工享受生育的有关保险待遇。

农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社会保障办法帮助独女户、二女结扎户解决生活困难。

第六章 处罚

第三十五条 计划外怀孕的,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终止妊娠。

达到晚育年龄怀第一胎及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由于发证部门的延误未取得计划生育证怀孕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应当立即补办计划生育证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未完成年度计划生育指标的地方和单位,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

第三十七条 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按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由其所在单位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城镇人口超计划生育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除各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属于干部、职工的,20xx年内每月降低本人工资10%至20%,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5年内不得提职、晋级、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招干、转干、评为先进,5年内不得发给奖金(科技成果奖、创造发明奖和特殊贡献奖除外)及生活困难补助,5年内不增加住房面积,并给予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二)农民超计划生育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除各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5年内不得安排进乡镇、村办企业工作,不得转为非农业户籍,不得分给宅基地,不得享受其他集体福利。

(三)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超计划生育1个子女的,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从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四)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按征收前1个超生子女计划外生育费的标准加倍征收。

(五)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达到间隔期生育第2个子女的,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生育及其他非法婚姻生育的,按超生1个子女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属于干部、职工的,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不享受有关生育的福利待遇,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

(六)重婚生育的,加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并对其重婚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1个子女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罚款:

(一)经教育仍不按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

(二)包庇、纵恿、容留计划外怀孕、生育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一条规定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开假证明、做假手术、保胎结扎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摘取避孕节育环器,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妨碍避孕节育措施的;

(六)擅自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

违反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及第十一条规定,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罚款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夫妻一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另一方或者第三者加以干涉的;

(二)虐待生育女孩的妇女、采取绝育措施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的;

(三)妨碍、抗拒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诬陷、威胁、殴打、非法拘禁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财物的;

(四)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计划生育统计资料的;

(五)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挟嫌报复或者贪污受贿的;

(六)伪造节育证、计划生育证、婴儿死亡证、病残儿鉴定证等计划生育证明的;

(七)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不适合实施行政处分的人员,则处以罚款。

第四十二条 按本条例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或者作出处罚决定,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计划外生育费征收通知书》或者《处罚决定书》。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或者罚款处罚,必须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四十三条 对个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或者罚款,由当事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作出决定并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额缴入当地县级财政,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 计划外生育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管理。计划外生育费的使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用款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综合平衡,经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用款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外生育费使用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和罚款处罚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受处罚单位或者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4篇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市区全年节水量:

目标:500万立方米。实际达到:万立方米;

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目标:78%。实际达到:%;

3、新增计划单位:

目标:500家。实际完成:家;

4、城市计划用水管理率:

目标:92%。实际达到:%;

5、完成水平衡测试:

目标:30家。实际完成:家;

6、完成(或立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目标:1项。实际完成:项;

7、省部级以上刊物

目标6篇。实际完成:篇;

8、上报信息被《某水利信息》采用

目标15条。实际采用16条。

9纱厂供水全年实现产值、净利润

产值目标万元,预计实现万元;净利润目标万,由于已实现利润全部投入新项目,目前暂无法统计。

二、2005年主要工作情况回顾

(一)强化组织建设,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两不误、双推进”

今年,我办在局党委和局督导组的领导下,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做到了领导重视、部署周密、措施得力,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双重身份、双重责任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评议、认真整改,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教育和提高的目的。

本次活动中,我们共制定了四套教育方案,与上级保持了同步,集中学习60余小时(14次),讨论2次,组织观看电教片8部,其中举办集中教育辅导讲座3次,先进报告会1次,主题报告会4次,撰写心得笔记53篇,读书笔记30万字,制作学习园地版面一块,印制宣传条幅一条,印发简报31期,党建信息9条。

分析评议阶段,我们共组织200多人次的党内外群众谈心和征求意见活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一次,发放征求意见函50份,班子成员和党员分别写出了4000字和3000字以上的党性分析材料。

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决策水平,是保证我办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效果,进而推动全办的尚学之风,党支部为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制订了具体措施。主任、书记能领导组织好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在学习中做学习人。在学习中,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今年,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学习。通过学习,党政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工作能力都有明显提高,党支部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我们充分利用文明市民学校这个阵地,对职工进行了以做“四有”公民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进行了“三理”、“三和”教育,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给文明建设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把红旗渠精神、某水利精神与我办“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热爱节水、奉献社会”的行业宗旨、“向我学习”的群众性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先进文化。

今年,我们改选了工会委员会,加大了工会的工作力度,按照《工会法》和两办通知要求,依法开展工作,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维护了职工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方便了职工生活,办公室工会组织再次被评为市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二)加强节水宣传,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今年8月份,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用水节水现状,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前所未有的隆重的宣传活动。1、在《某日报》社会特刊头版刊登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介绍了我市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问题,我市节水工作的成绩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性、紧迫性,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珍惜水、爱护水、保护好水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2、在全市中小学校、厂矿企业中评选一批“某市节水小天使”和“节水科技之星”,教育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节水意识,鼓励全社会广泛开展节水发明创造,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3、深入开展广场社区宣传,先后走进安钢、纱厂、电厂等居民区开展版面展示、文艺汇演,组织了某市夕阳红自行车队环城宣传等其他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4、节水型设备器具展示。在市政广场组织进行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器具设备的展示,参展洁具1000余套。5、为提高宣传效果,我们与新闻单位合作,拍摄了家庭节水专题片,对电厂、安彩集团等先进节水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系列跟踪报道。2005年我市节水和节水宣传工作得到了某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广泛专注,某电视台播出9条、某日报刊登7篇、今日安报刊登2篇。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共鸣,极大地提升了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改革计划用水管理模式,提高计划管理效率

城市计划用水管理是城市节水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我们始终把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今年年初,办公室自我加压,提出了“3533”全年工作奋斗目标,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考核,它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完善和改革计划用水管理模式,提升节水管理等级,我们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首先对科室工作职责做了重大调整,理顺了工作程序,简化了工作环节,同时把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提拔充实到计划管理第一线,发挥他们敢打敢拼的小老虎精神。元月份完成了年度用水计划的回收和微机输入工作,对没有反馈计划的单位逐一进行催交,计划返还率大幅提高。但是,由于我们没有直接取得计划单位使用水量数据的渠道,加上受管辖范围、单位数量和交通工具的影响,考核工作曾一度陷入困境。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我们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开展工作,逐一走访用水单位,广泛宣传国家节水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我们还主动走出去,学习和借鉴外地市计划管理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一是加强各计划单位上交水费缴费凭证的督促力度,另一方面主动到用水单位去进行收缴。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计划用水单位水费缴费发票复印件上缴率由原来的30%上升到85%,保证了考核工作的正常进行,水量统计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四)克服困难,做好计划用水单位的发展工作

根据《某市水利局关于加强特种行业、宾馆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某市水利局关于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精神,我们积极开展新计划用水单位的发展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特种行业、宾馆服务业的计划用水管理。这些行业近些年发展迅速、用水量大,由于没有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无节制用水导致的浪费现象相当普遍。为进一步强化节水管理力度,规范用水行为,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覆盖范围。我们通过沿路排查,对符合管理条件的,采取分片通知,个别督促的办法纳入计划管理。但是在发展计划单位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部分单位不是积极配合,而是采取拖延时间、避而不见,甚至无理取闹的手段逃避管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都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精神依法执行,将其纳入计划管理。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我们共新增计划单位700家。

(五)调查了解用水单位用水现状,强化超计划用水管理和征收

在计划管理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部分单位不明原因的超计划用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主动与超计划用水单位联系,组织人员到现场查找超计划用水原因,帮助单位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对于确实属于生产或其它非浪费原因造成的,都要经过慎重研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由于近年来很多企业经营滑坡、事业单位经费专管,加之部分单位对交纳加价水费的认识不足,使得征收工作举步危艰。为彻底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我们从建立健全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管理制度、征收台帐,严格的奖惩措施入手,加大了对超计划用水的加价水费的征收力度,对拒不交纳的单位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全年我们受理增容64家,现场调查42家,计划调整12家,对93家超计划用水单位按规定征收了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累计征收加价水费万元。

(六)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

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是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工作的主要内容。而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参照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标准对我市的几个重点企业和重点小区进行了考察,从而确定了某玻壳、红旗渠集团2个企业,电业新村、安钢六区2个生活小区为节水型小区的重点创建对象,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目标导则的标准努力完善节水设施,力争成为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树立典范,为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七)加强水政监察,规范执法行为

首先是对具有执法权利的执法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研究和探讨,先后制订了《责令限期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下发了《关于交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通知》和《关于限期报送供水资料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文书。今年春节过后,我们重点进行了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的监察管理,严厉查处、制止了违法用水现象。

(八)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近几来,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生产、生活对水需求量大幅增长,水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加之我市大部分企业(单位)供水管网老化,水的跑、冒、滴、漏现象相当严重,不仅给他们增加了资金方面的负担,而且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为进一步加强节水管理,挖掘内部节水潜力,探索水资源持续、有效、合理利用的新路子,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3月24日下发了安水(2005)19号文《某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3月28日《某日报》公布了首批65家测试单位名单。

今年的水平衡测试工作是我市继1990年之后第一次大范围、高标准的测试工作,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严重不足。为此,我们主动走出去,带领技术人员到郑州学习水平衡测试经验,聘请了退休老工程师翟广明作为技术顾问,购置了必要测试仪器设备,为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工作初期,由于许多单位对水平衡测试不甚了解,个别单位甚至错误地认为没有必要开展这项工作,并产生了抵触情绪。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编印了水平衡测试小册子,介绍水平衡测试的方法步骤和测试方案、验收标准和水平衡测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其他不同形式的宣传工作,让测试单位了解水平衡测试的基本内容、现实意义、社会效益和对单位效益的影响,许多单位了解情况后接受了水平衡测试,主动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对于一些采取拒绝态度,不按期测试和拒不进行测试的单位,我们我们运用法律手段,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听政权利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先后下达等各类法律文书70余份。使水平衡测试工作得以按预定的计划和安排正常展开。

通过几个月的水平衡测试,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用水浪费和漏水现象。为帮助他们解决现存问题,我们从用水器具、用水计量设施、水道管材、用水分布及养护等各个方面帮助用水单位分析、查找原因,并对用水单位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整改建议。通过测试,我们不仅准确、有效的掌握了测试单位的用水现状,也帮助用水单位挖掘了自身的节水潜力,为他们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各用水单位的一致好评。

(九)强化节水科研,完成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工作区地温空调对地下水资源影响评估报告

受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和大唐某发电厂委托,我们根据河南省水利厅颁布的《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节水评估编制基本要求》,结合建设项目规模和取水水源类型,按照项目合同中商定的工作内容,对他们提出的项目利用当地地下水为能源的条件进行了评估工作。2005年3月4日有关专家对中棉所地温空调项目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认为《评估报告》对中棉所所在区域的地下水资源及地温空调对地下水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水资源保护及节水措施,《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资料详实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符合相关要求。该报告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地温空调对地下水资源影响的评估报告,并得到省水利厅认可。

2005年,我们大力开展节水科研工作,全年组织完成市级科技立项一项,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论文6篇。

(十)走多元化经营之路,依托优质服务,增收节支,创造效益

源波供水公司接管纱厂供水之后近一年来一直是负债经营。年初,局要求源波公司一季度实现扭亏,全年实现盈利。根据局指示精神,办公室提出了一季度扭亏,二季度盈利,全年实现产值120万元,利润30万元的奋斗目标。我们首先从优质服务入手,通过对员工文明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年我们上半年重点对11、12、15、16四个水泵供水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大大提高了水泵的供水效率,稳定了供水压力,使每月2万多元的电费消耗降至1万多元,提高了供水效益。同时,逐步对供水区域的管网进行了堵漏和维护,通过排查偷水管道和装表工作,勘查出偷水管道四处,堵漏维护800多处,并成功将纱厂厂区和生活区供水管网分离。今年8月份起,投入资金近20万元,投入劳动力1000余个,重点对纱厂生活区1-16、22、26-28号楼等20幢楼的300余个共用厕所和居民家庭“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管网改造,共计完成安装、调换计量设施650余户,改造供水管网3500余米,使得供水漏失率降低20个百分点,每月降低供水成本两千余元,增加供水收入两千余元。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绕纱厂生活区供水根本问题。由此,每月供水量从12万立方米降为9万立方米,漏失率由91%降至目前的70%,减少了水资源浪费。

10月29日整个纱厂生活区计量设施的更换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该工程预计投资40万元,投入劳力4000余个,调换计量设施5000余块。这项工作实施完毕后,供水漏失率将在现有基础上下降30多个百分点,公司每月增加售水量1万余立方米,增加供水收入2万余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精神,有效地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促进节约用水,我们在充分考虑某市城市供水现状及纱厂生活区的实际情况后,决定对纱厂生活区水价进行调整。为积极稳妥开展此项工作,避免引起矛盾纠纷,保障纱厂居民区稳定,我们与殷都区政府、纱厂路街道办事处一道,对纱厂居民挨家挨户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耐心解释有关水价调整的相关事项和水价调整的意义,取得了居民的理解与支持,使水价调整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拓宽经营渠道,发挥公司技术优势,提高经营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局领导指导帮助下,先后完成了市区多项管网维修和安装项目,5月份加油站安全运作,使公司从单一化经营走上了多元化经营的发展道路,极大地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目前,公司供水收入由2004年的平均每月不足二万元,增加至现今平均每月4万余元,最高时有6万余元,2005年供水收入50余万元,日常管网维修1万余元,售油约48万元,对外维修、安装自备井水表约10万元以及安装“三遥”项目15万元,2005年总产值约为124万元,圆满完成了2005年产值120万元的全年工作目标。

(十一)建立县(市)区供水节水管理体系,加强县(市)区计划用水管理

今年4月份,我们组织有关人员赴县(市)区节水管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建议成立专门节水机构,设计编印计划单位用水统计报表3套,基本理顺了实现了县(市)区节水管理体系,对县(市)区节水管理给予具体指导。

(十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狠抓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工作

按照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我们制订了年度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加强了与上级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建设活动:参加了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宣传和社区“三级四方”共建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我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分配路段的保洁工作。今年11月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年度检查验收,在市总工会组织的工会互检和辖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检查中均获得了好的名次,还先后组织职工参加河南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在职工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十三)加强办公室基础建设,完成了办公楼购置

节水办自成立至今,办公场地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了方便工作先后迁址数次。今年局领导对于彻底解决办公楼房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帮助协调资金,顺利地实现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认证。目前办公楼装修已近尾声,有望近期迁入新址办公。

(十四)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抽调人员参加全市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情况调查和便民中心服务工作,完成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分配路段的保洁工作和我市地下水源井遥控监测安装工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计划用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我市水资源的实际和建立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较大的节水潜力,在这方面需做出更大努力。《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执法空间,我们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在计划用水管理上做更多的工作。

(二)办公室技术力量不足,特别体现在水平衡测试过程中,下一步,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以科技创新推动节水工作。

(三)“三同时”的实施和建筑工地临时用水执法管理力度不够,对工作进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节水器具研发推广工作重视不够,明年工作重点要着中向这方面转移。

(五)办公室资金不足,特别是专项经费不到位,影响了一些工作的开展。

四、200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我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大力弘扬某水利精神和我办“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继续坚持“三抓一促进”的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节水条例》、做好节水服务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着手巩固和提高现有成果,扎扎实实搞好全年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负责,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召开06年度全市节水工作会议,做好计划用水单位节水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编制2006全市《年度用水计划》和年度节水公告;市区全年节水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6%;城市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95%;

3、完成水平衡测试家。落实节水工程“三同时”工作。重点做好建设工地基建临时用水管理;

4、继续做好纱厂区域供水管理,确保纱厂安全供水。全年实现产值万元,净利润15万元;

5、加大节水科研工作力度,做好节水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完成(或立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在省部级以上刊物2篇;全年印发《节水简报》24期,上报信息被《某水利信息》等上级部门采用10条;

6、进一步深化办公室内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第5篇

关键词:CRH1A-250铝合金动车组;设计项目;计划管理

1计划管理概述

一个项目设计,计划管理要求规划合理,阶段清晰,过程可控,并能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要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体系。

2计划的制定、评估与调整

在计划的准备阶段,根据项目的设计流程,划分出设计的各个阶段,如图所示:从上图可以看出,设计阶段环环相扣,前一个阶段的可交付成果(输出)将成为下一阶段启动的依据(输入)。

2.1制定计划

(1)确定产品的设计周期,以客户要求的交车日期为基准,负责生产策划的方法部按照生产周期排出每一模块图纸的需求时间,这就是设计的最后期限。再基于信息输入和设计周期规划图纸完成日期(2)分解设计项目各项任务。本项目采用模块化设计,以车体结构为例,车体大模块由侧墙、端墙、底架、车顶等小模块组成,模块尽可能统一化。(3)按照任务关联性分配各个阶段的工期和资源。1)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信息输入来自客户合同和交接文件。在此阶段,各项任务专人负责,很多任务之间相互关联,所以接口资料的提供时间节点要明确定义。此阶段的可交付成果为初步设计评审。2)项目详细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评审基础上深入一步即为详细设计评审,任务分解依然考虑其相似性,相似的设计模块可合并为一个任务。与初步设计相比,信息量增大,方案更具体,可交付成果即为详细设计评审。详细设计评审基础上开始细节设计,任务分解细化到某一模块的具体设计,可交付成果为图纸。3)项目设计的审核批准阶段,是对设计质量和工艺的控制,包括对三维模型和二维图纸的审查,检查部件干涉,加工工艺合理性,安装工艺可行性,以及生产效率是否优化等。在审核阶段,任何异议都要经过多方讨论后达成一致并修改后方可被批准。批准后的图纸输入系统中,此项设计才告结束。

2.2计划的评估与调整

评估有效设计周期。要根据设计能力和设计周期制定信息输入日期,根据工作数量和工期进行人力资源预算。如果人力需求在各个阶段差异很大,则说明任务的排定不合理,要进行调整,直到人力需求比较平稳,达到合理可行的结果。评估-图纸输出。制定计划时任务的完成是需要按计划执行的,那么,如果某个时间节点图纸大量输出,在报告中就会呈现峰值输出,这样后期的审核和批准后的输入系统的工作量也会大量增加,因此图样输出要均匀,确保各个环节工作量均匀。同时还要考虑是否满足下级部门需求,如果晚于需求期限,一是压缩设计计划周期,调节人力资源,二是与下级部门协商,调整需求时间,双方达成一致后,确定最后期限,这也是计划跟踪中的重点关注对象。晚于这个期限完成则是设计延迟。计划的评估与调整可能会多次反复。

3计划的实施

计划能否得到切实实施,要确定人员配备、时间节点、设计周期、设计任务等信息,所有人员的行动都要围绕着这条主线。只有提供尽可能精确和合理的任务信息,做出的计划才能合理。任务启动初期,要了解是否存在阻碍项,当任务按照计划接近时间节点时,要控制是否能够如期交付。计划的执行情况直接反映了项目的运行状况,一般通过计划的跟踪报告来体现。

4计划的跟踪与报告

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计划的可跟踪性很重要,在创建计划初期必须统筹考虑如何追踪,以便于今后的管理工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在跟踪过程中,报告是分析设计进展状态必不可少的手段。需要的信息在报告中一目了然,一旦工作拖期,需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5结语

本文论述了计划管理作为一个体系在项目中的应用,随着国家和公司的发展,复杂的、多方合作的国际化项目会越来越多,需要为项目管理提供更好的支持,对计划管理就有了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美)项目管理协会,王勇,张斌.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04).

第6篇

[关键词]PDCA循环;核电;调试计划管理

PDCA循环又叫戴明环,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提出的,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PDCA循环是能使任何一项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特别是在质量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获得了经济成效。P、D、C、A四个英文字母所代表的意义如下:

(1)P(Plan)——计划。包括方针和目标的确定以及活动计划的制定:

(2)D(DO)——执行。执行就是具体运作,实现计划中的内容;

(3)C(Check)——检查。就是要总结执行计划的结果,分清哪些对了,哪些错了,明确效果,找出问题;

(4)A(Action)——行动。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认可或否定。成功的经验要加以肯定,或者模式化或者标准化以适当推广;失败的教训要加以总结,以免重现;这一轮未解决的问题放到下一个PDcA循环。

核电调试计划管理中也可以运用PDCA循环这种管理模式,可以有效提高核电调试计划管理的效率,使调试计划能够更加安全有效地指导核电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采用PDCA循环的工作模式,对于核电调试计划的有效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目前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调试进度计划采用的是分级管理的思路。即首先根据调试目标和各个里程碑节点编制调试二级进度计划;然后以二级进度计划为依据,根据系统调试大纲编制调试三级进度计划;随后根据各个系统的调试试验程序,对调试三级进度计划进行不断的细化,编制出调试四级进度计划;最后根据当前调试工作的实际进展,通过对调试四级进度计划进行筛选,从而编制出T-3计划(三周滚动计划)和调试三日滚动计划。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中,调试计划从计划的编制、计划的执行到计划的跟踪以及计划的纠偏和计划的落实,就是采用PDCA循环(如图l所示)的闭环管理模式。通过这种闭环的管理模式可以在调试工作中及时发现调试计划的疏漏和不合理之处,能够及时的调整调试计划,使调试计划能够更加安全有效地指导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调试目标的顺利完成。

下面结合PDCA循环中的各个环节来说明这种管理模式在核电调试计划管理中是如何应用的。

1.调试计划的编制(plan)

三门核电各项调试计划都是采用P6软件进行编制的,计划的编制都要严格遵循三门核电相关管理程序的要求。

目前三门核电调试进度计划包括调试二级进度计划,调试三级进度计划,调试四级进度计划以及T-3计划(调试三周滚动计划)和调试三日滚动计划。

调试二级进度计划:是覆盖项目调试活动各方面、各阶段的指导性进度控制计划,它是以调试关键路径为基础,以核岛系统和总体实验为主线,严格控制冷试、热试、首次装料、首次并网和商业运行等关键里程碑节点,它是编制调试三级进度计划的依据。

调试三级进度计划:首先考虑各个系统间的逻辑关系和前提条件,以实现调试计划控制的使用性和逻辑性,满足调试二级进度计划中调试的总体目标和关键里程碑节点的前提下,根据各个系统的调试大纲编制。

调试四级进度计划:它是对调试三级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在满足调试目标和关键里程碑节点的前提下,考虑调试工作的逻辑顺序和调试试验之间的逻辑关系之后,根据系统工程师编制的系统调试试验程序进行编制的。

T-3计划(调试三周滚动计划):它是根据每周实际的进度信息进行编制的。在T-3计划中,第一周为本周已经完成的和正在进行中的调试活动,后面两周为将要进行的调试活动的前瞻。目前,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中,每周都要T-3计划,用于汇报和指导最近三周的调试活动。

调试三日滚动计划:根据每天调试计划会议上,各个执行组的工作反馈以及调试工作的实际进展,每天持续调试三日滚动计划。在调试三日滚动计划中,第一日为本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中的调试活动,后面两日是为将要进行的调试活动的前瞻安排。

2.调试计划的执行(do)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中,每天调试计划部门召集并主持调试日计划会议,调试计划执行部门就调试计划部门提交的计划会议材料进行讨论,确定调试计划安排的工作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同时由各项调试计划的执行人,来反馈当前调试工作的实际进展以及评估调试工作能否按照调试计划顺利完工,并就影响调试计划执行的相关问题向调试计划部门进行反馈。调试计划部门根据调试计划会议的讨论情况,每天编制并调试三日滚动计划,然后,隔离办按照调试三日滚动计划安排向调试执行部门开具调试工作票,调试执行部门持票开始调试工作,工作完成后进行结票。

3.调试计划的跟踪(evaluation)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在调试工作中,调试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现的:

调试日计划会议上,各调试计划执行部门对调试计划的执行情况的反馈;(由系统工程师负责反馈调试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评估调试工作能否按计划如期完成)

调试计划部门通过现场巡检,掌握并跟踪调试计划的执行情况;(调试计划部门每天派遣计划员到调试现场跟踪调试计划的执行情况)

调试计划部门根据SPMS工单系统中的输入信息,来实现对调试计划的执行进行跟踪。

4.调试计划的纠偏(correct)

调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调试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按照调试计划顺利完工。例如调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突然遇到调试工器具的损坏,调试工作中设备备件的缺失和损坏,调试人力资源不足,甚至由于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天气变化等都可能导致调试工作无法按照计划顺利完工。因此,三门核电在调试过程中,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由相关调试工作的系统工程师针对目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保证调试工作能够按照计划顺利完工;

在调试日计划会议中,调试执行部门进行问题反馈,由调试计划部门针对相关问题,协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对于一时无法解决,导致调试计划不得不延期的,调试计划部门可以结合调试工作实际误工情况对调试计划进行调整。同时,分析导致调试计划出现偏差的原因,总结调试计划在编制时出现的问题,避免今后同样问题的出现。

5.调试计划的落实(act)

第7篇

关键词 电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分析总结

中图分类号TM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3-0059-02

0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社会经济在不断的进步,电力行业的竞争也在市场化经济下日益加大。电力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对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加以重视,从而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其中对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项目进度要实施合理科学的计划管理手段,将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细节加以重视,从而保障电力工程顺利完工。由此看来,进度计划在工程施工中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1进度计划管理的情况

1.1电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概念

电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即为对电力项目施工的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时间进行科学、细致、合理的编排。其主要目的就是保障电力工程项目顺利的施工。所谓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就是指在电力项目建设中具体的施工的进度,也能够被理解为用计划管理作为依据,来对施工程序进行指导,确保施工有效的落实与完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主要步骤有:对项目有关的资料进行收集、对项目的施工结构进行分析、对项目的施工周期进行计算、对项目的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时刻主要施工的进度,对其进行观察与分析,确认是否按照计划的编制合理进行。在此过程中,如果发现没有达到实际标准的问题,要对其进行实际的调整与弥补,从而使得工程进度计划能够合理的实施。

1.2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基本特点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基本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性。就是指所编制的计划需要具有全面性,其内容需要包含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具体事项,从而作为依据对工作进行更加详细具体的分析;2)层次性。就是指所编制的计划需要具有层次性。面对不同层次的管理机构,需要编制不同的层次进度计划[1]。针对建设方、总承包方、分包方要编制不同的计划,分别是策划进度计划、指导性进度计划、操作控制性进度计划;3)严肃性。就是指所编制的计划需要具有严肃性。在进度计划完成编制之后,需要通过严肃的审批之后才能够形成基础的进度计划。只有严格的按照进度计划执行,才能够实现进度偏差控制的价值。

2影响电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主要因素

2.1关于项目工程的主线

主线,是在电力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最耗费时间的一个环节。例如,变电站的主控楼即为一条主线。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对主线的施工时间一般都会在三个月以上,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多种复杂的外界因素,如果不能熟练的掌握此主线的建造就会对个项目建设产生很大的影响,影响工程进度计划的合理实施[2]。

2.2技术与分配管理方面

在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中,有一部分的施工人员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技能欠缺而导致施工事故发生或隐患。另外,对于新型材料、新型技术、新型设备的不合理使用也会对施工进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人员任务分配的不合理,以及设备的搭配使用不科学同样会导致电力工程的整体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2.3其他方面的印象因素

施工单位的素质高低对于电力工程施工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施工设备装置的提供以及运输方面也会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的施工需要按照设计部门的设计图纸进行,如果相关部门的设计图纸不合理与设计图纸需要不定期的修改,会对工程的施工进度造成巨大的影响。另外,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还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例如地域的气候性,如果出现雷雨天气等就会造成施工进度的整体拖延。

3电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

对进度计划进行编制的主要作用就是将一个整体的施工过程分化为许多单位的施工观察,然后通过其工程的完成时间,相互连贯的关系来对工程实施的整体计划进度进行控制。

3.1分项工程的顺序

在理解分项工程的相互联系的基础上,在编制进度计划中将工程中各项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进行编制是十分重要的。以变电站的建设为例,首先要进行基础制作,再然后是设备支架等。在基础制作的过程中就需要整个场地上专业的配合,并且回填到电气预埋和接地要求深度后进行电气预埋、接地网的制作,在进行接地网制作的同时还是留出道路、电缆沟等后期需要再次开挖的部位等。分项工程相互交叉,需要保证其施工顺序的逻辑性,才能保证施工质量。

3.2相关物资计划

对于施工过程的整体进度进行计划编制,需对各个环节做到落实。首先必须要将设计图纸、材料的清单的制作。相应的材料、机器、设备的计划也要加以重视。特别是土建的水泥与回填土等地材的的安装设备。即是非常小的细节,也会对整个施工工期造成影响[3]。

3.3人力安排

对于施工人员的具体安排在进度计划控制中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人力到位的程度是进步计划的实用性决定的。将人力安排做得越加的合理,整个电力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也就实施得更为合理。

4结论

在对电力工程进行建造时,进度计划是其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对电力工程高质、高效、按时的完成具有重大的意义。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十分之复杂,那么电力工程有关建设单位就需要对其加以充分的重视。完善的做好施工前的进度计划编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实施,从而保证电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宋联明,王建军.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7):10-12.

第8篇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即中发[20__]22号文件精神,回顾总结20__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部署20__年度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确保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力争实现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目标,切实把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__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

20__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回顾去年的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六个特点: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20__年末全县总人口为32.54万人,出生人数3647人,同比减少213人,比市下达的计划少出生453人;出生率为11.22‰,自然增长率为5.54‰,计划生育率为95.06,较好地完成了市里考核目标。

(二)优质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围绕“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县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进村入户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生殖保健、青春健康知识等个性化咨询服务活动,全年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人员上门服务随访2万多人次,查环查孕查病7万多人次,帮助指导选择落实避孕措施6000多人次,送药具上门7000多人次。同时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建的130多个村办公大楼均布置了计生服务室和活动室,为开展优质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改革创新不断深入。20__年,建立完善了对乡镇分类、分线考核机制,使考核机制更趋科学、合理;积极探索计生联合执法新机制,开展了异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活动,由县法院、计生局、有关乡镇组成的执法小组,两次赴异地对19户长期外避对象进行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11万元,落实了2例结扎、5例放环等节育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面上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比上年同期增加128万元。

(四)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以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制定落实、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的建立为突破口,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县4个省级项目的成功实施,带动了一批计生贫困家庭增收致富。开展“春苗计划”助学结对活动,争取到省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对我县新桥、芳村、新昌3个乡镇20名贫困中学生每年无偿提供600元助学金直至初中毕业。20__年全县共有“双农”、城市失业计生家庭享受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8514人(户),发放奖励资金60万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奖扶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去年全县有4872个家庭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村民自治有序推进。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形成了“村两委会负总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去年全县共有280多个村派出干部800多人次外出查找计生对象、开展计生工作,共落实外出人员节育措施和环孕检20__多例,使一大批外出流动人口得到相应的管理。

(六)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县委、县政府坚持将计划生育和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加大计生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一把手为主的责任机制、奖惩机制,加强责任目标管理,严格兑现奖惩,推动了责任落实。一年来,全县因计生工作问题被否决的评先、评优单位(村)有31个;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5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危机和挑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计划生育率方面:去年我县计划生育率为95.06,同比下降0.02,仅比市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高出0.06个百分点,列全市末位,全县有5个乡镇计划生育率低于市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占了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计划外生育方面:计划外出生人口从20__年的124人增加到20__年的180人,呈逐年上升趋势;出生性别比方面:去年我县出生人口性别同比上升3.3,特别是二(多)孩性别比严重偏高。长效节育措施方面:去年我县综合节育率和长效节育率有所下降,至去年底,全县77901个已婚育龄妇女中已落实各项节育措施的只有69451人,综合节育率89.15,同比下降了0.47个百分点,列全市倒数第二,其中落实长效节育措施63847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81.96,同比下降0.27,比市考核指标低1.04个百分点。

二是基层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村,多年来计划生育率一直在高位徘徊,计划生育工作已经进入了良性循环。但也有少数乡镇、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消极畏难、办法不多;有的基础较差,迟迟难以摆脱落后局面;有的作风不实,存在出生人口瞒报、漏报现象;还有的村计生服务员报酬不到位,长效可靠节育措施落实率低,致使连年出现计划外生育;还有少数部门单位依法主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不力,对计生工作配合不够,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不强。

三是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一些乡镇部门对流动人口底数不清、地址不清、婚育节育信息不清,计生宣传管理服务难落实,依法处理难到位。尤其对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出现的“三假”(假环孕检、假证明、假节育手术)现象,重视不够,办法不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认真加以解决。二、20__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20__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深入实施《“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在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构建和谐常山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__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3-108范围内;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无行政侵权情况发生,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到70以上。力争实现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目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乡镇、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和载体,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开展《决定》宣传活动,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决定》的热潮,营造全社会重视人口安全、强化国策意识、理解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以《决定》的贯彻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加强村(居)宣传阵地和设施建设,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途径,积极倡导文明生育、婚育新风、关爱女孩行动新风尚,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法规、新型生育观和避孕科普知识的知晓率。

(二)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把计划生育内容纳入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和文明村镇等活动的评选标准,进一步促进生育观念文明和生育行为文明,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继续加强计卫合作,完善计生技术服务机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多方面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主动融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上门随访”双服务活动,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引导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可靠避孕节育措施,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继续抓好青少年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主动把农村新型生育文化融入新农村建设中。

(三)以兑现优先优惠政策为主导,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从关心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入手,结合当前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措施,在全县形成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利益导向体系。要继续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依法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确保计生家庭至少能享受一条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感受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在农村低保、看病就医、子女就学、生产资金、项目信息等生产、生活各方面得到优惠、优待和照顾。

(四)以完善落实各项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控制计划外生育。减少或杜绝计划外生育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主要途径和关键所在,也是当前我们工作的主要目的和首要任务。今年将采取以下措施:一个整治:即整治重点村计生工作的管理,要出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村管理办法》,限期整改或实行黄牌警告,同时要综合协调县计生、民政、法院、公安等部门,整合力量加大非法抱养的治理力度,坚决刹住非法抱养歪风。二个狠抓:一是要狠抓各项节育措施落实。今年要开展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专项督查,严格按照节育措施“月月清”的要求,全面清理排查历年来的节育措施遗留对象,对原无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暂缓的、暂时使用短效药具的要理清底数,积极引导她们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尤其要将计划外二(多)胎未结扎对象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重点排查、重点落实、重点处理,确保全县长效节育率达到83以上。二是要狠抓环孕检遗留任务的落实。育龄妇女每年二次环孕检工作是一项量多面广、最烦琐又最直接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是全面掌握计划生育底子的主要途径,乡、村干部一年将近三分之一时间和精力在抓这项工作。一个乡镇环孕检工作越到位,计划外生育隐患就越少。所以这项工作不能“走过场”,必须认认真真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对象、时间、程序”三到位,尤其要严查“三假”现象,严格核对、查验计生对象的有效证件,辩别真假,跟踪检查,必要时要落实专人面检,做到不遗不漏,有效杜绝计划外生育。三个强化:一是要强化乡镇、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机制,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本乡镇、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二是要强化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实行包干到片、到村,责任到人;三是要强化村党员干部联系重点生育管理对象的责任,负责向未婚青年进行婚前政策宣传教育和婚育情况的跟踪管理,杜绝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切实提高计划生育率。

(五)以专项集中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重难点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实行综合治理。坚持突击治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宣教、法制、利益导向等手段多管齐下,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全面规范生育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力争20__年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明显的改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继续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坚持把流动人口信息共享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人口计生与司法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违法生育和破坏、干扰计划生育工作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要继续把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作为乡镇、村各级干部计生工作考核的一项“否决”指标,确保当年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70。特别要加大对“名人”、“富人”超生的处罚,“名人”、“富人”超生现象虽然是少数,但社会影响很大,对“名人”、“富人”超生要进行曝光,严厉查处,绝不能网开一面、姑息纵容、法外开恩。(六)以完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继续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加强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的管理和应用,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全面实施“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化工程”,加强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坚持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稳定低水育水平工作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加强信息交换工作,实现计生、公安、统计、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第9篇

一、工作回顾

一、基本情况

全乡辖18个行政村,82个村民组,69个自然寨,3214户,14718人,育龄妇女3624人,已婚育龄妇女2548人,其中无孩133人,一孩643人,二孩914人,多孩858人,一孩上环463人,二孩上环27人,一孩结扎54人,二孩及以上结扎1688人,综合节育率为88.18%。

二、人口执行情况

截止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0日,全乡共出生121人,计划内一孩93人,其中:男孩51人,女孩42人,已办《生殖保健服务证》91人,办证率为97.75%;二孩24人,其中:计划内二孩20人,男孩14人,女孩10人;计划外二孩4,男孩4人,女孩0人,已办《二孩生育证》17人,办证率为85%,计划内三孩2人(属双胞胎生育);流出生育多孩2人(其中1人有支撑材料);死亡92人;女性初婚59人(其中有25人达到了晚婚),一孩生育政策符合率为100%,二孩生育政策符合率为83.33%;多孩率为1.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女性初婚率为1.63%。

三、“四术”完成情

1、截止2007年3月30日,全乡共完成“四术”129例,其中一孩上环95例,二孩上环3例,二孩及以上结扎24例,其中双女扎3例,人流6例,引产1例。

2、期内新生人口落实节育措施:期内新生人口121人,其中:

(1)一孩93人,60天以内已落实节育措施73人,60天以外90天以内落实节育措施17人,90天以外落实节育措施2人,时间未到0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手术的1人(出生后死亡),无原因未手术0人,一孩上环及时率为97.84%;

2二孩24人,60天以内已落实节育措施16人,60天以外90天以内落实节育措施5人,90天以外落实节育措施0人,时间未到0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手术的3人(出生后死亡),无原因未手术0人,二孩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为100%;

(3)多孩4人(其中:计内三孩2人,计外三孩一人,计外五孩一人)60天以内已落实节育措施3人,60天以外90天以内落实节育措施0人,90天以外落实节育措施0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手术的1人(出生后死亡),无原因未手术0人,多孩结扎及时率为100%;

四、妇检工作

截止2007年3月30日,全乡第四季度应检586人次,流出妇检对象290人,常驻妇检对象296人,已检296人次,检查结果:正常292人次,已孕4人,补救4人;流出妇检对象寄证或返检70人次。补救率为100%,在家妇检率为100%,综合妇检率为65.87%。

五、稳步推行和实现“村民自治”工作

全乡18个村均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其中*,*7个村已基本实现“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实现比例为38.88%。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截止2007年3月30日,全乡流出人口共1583人,其中18岁以上1337人,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共1262人次,办证率为94.39%;其中流出18岁以上育龄妇女607人,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共569人,办证率为93.74%;流出重检对象290人,第四季度寄证或返检70人次,流出妇检率为24.12%;流出未术对象59人,返回手术3人,还有未术对象56人;

全乡流入人口4人,其中18岁以上2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验证率为100%,流入人口妇检率为100%。

二、具体做法

1、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办具体抓业务管理,包村干部入村指导,村计生专干具体负责,计生督查组入村督检制度。确保了全乡计划生育“经常工作有序,重点工作有力,创造性工作有效”。

2、进一步巩固“村为主”,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年初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村为主”和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巩固“村为主”和推进“村民自治”的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有效地促进了乡属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并严格执行“一证否办”制,使全乡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轨道。在全乡18个村基本实现“村为主”的基础上,上报*、*、*、9个村为实现“村民自治”示范村,目前,10个村“村民自治”稳步推进。

3、严把妇检闸门关,及时出台了2007年度各季度妇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片区领导为副组长,驻村干部、妇检医生及村计生干部为成员的妇检工作组,明确了妇检工作组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一个妇检对象一个结果”的要求入村开展妇检工作,坚持使用b超妇检,严格“谁妇检、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并将查环查孕与妇科病的普查普治相结合,在家妇检率达到了“3个100%”。

4、狠抓手术库存的清扫工作,对历年来的未术对和期内新增的未术对象,全面清理排查,对所有未术对象个案到人,尤其是对流出未术对象,建立了跟踪管理机制,发现一例,清理一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计划外生育;特别对期新增的未术对象,继续落实好“60天节育制”,确保了手术对象在孩子出生60天以内自觉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确保了手术及时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计划外怀孕。

5、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对流动人群的具体去向重新作全面的调查摸底,撑握其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并进行了个案录入和备案管理,依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信息,认真做好“一条信息一个结果”的反馈和登记工作。此外,借助给流动人群办验证的机会,与流动人口或其代管人签订了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建立健全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从跟本上确保流动人口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和寄回妇检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有效率。

6、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月底由乡计生督促检查组对各村一月来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工资挂钩,并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1、“村民自治”工作推进缓慢,个别计生村干部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认真深入农户作调查及动员工作,致使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计生服务室内资料没有实现跟踪动态管理,导致了“村民自治”进程缓慢。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严格工效与工资挂钩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彻底转变工作作风,扭转工作局面。

2、“四术”库存清扫不彻底,大部份村对现有的未术对象监控不力,管理不严,没有认真按每月下发的“节育提示信息”及时动员未术对象落实节育措施,致使未术对象大量外逃,为抢生二孩和躲生三孩创造了条件,从而给我乡下一步的工作埋下了隐患。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手术库存清扫力度,严格按照“提示信息”抓好落实并兑现奖惩。

3、妇检工作不理想,大部分村都没有很好按照“定时、定人、定点、定职责、定奖惩”的“五定”要求开展妇检工作。因此,妇检结果不尽理想,以后工作中各村要加强宣传,增强已婚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严把妇检闸门关,杜绝计划外怀孕。

第10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现将做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第一次“三查三落实”工作

按巴人口组[2005]9号文件的要求,迅速启动2007考核年度的第一次“三查三落实”工作,在确保参查率的基础上,把“三落实”作为此项工作的重心,切实做好补环、补救、政策内怀孕的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应落实避孕措施人群的措施落实,确保避孕措施落实率达100%,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同时做好妇科病的诊疗。

二、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春节前后是流出人口返乡的高峰期,各乡镇一定要落实好流出人口“六个一”管理制度和流入人口“八项管理制度”。要针对我县流出人口多、管理难的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方法,采取预约办证、上门办证、集中办证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流出人口办证或换证工作,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特别是外出婚育妇女在外出前必须接受一次“三查”服务,落实一项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提供一个准确的通信地址,扎扎实实开展流动人口的优质服务。

三、认真做好避孕节育术后随访工作

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应依据每月辖区内的计划生育手术(含卫生部门施术)下达随访任务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由其完成辖区内的节育术后随访任务。

四、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要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契机,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习《决定》的高潮。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先进婚育文化,摒弃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封建婚育观,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大力宣传各种避孕方法的适应症、禁忌症及其它生殖健康知识,以提高避孕措施的有效率,增强育龄人群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认真做好政策外生育的控制工作

要切实加强经常性工作,落实孕前管理与服务,努力控制政策外怀孕及生育的发生。同时对近几年的政策外生育对象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征收标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工作

在计划生育行政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杜绝恶性事件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发生。

七、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慰问和惠民政策落实工作

第11篇

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无论是哪个行业,那种职业,其行政工作千头万绪。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高校机房的科学行政管理。

要管理社会各种公共事务,需要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行政管理学就是综合了这些学科的基本知识,自成体系,形成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笔者在临沧师专从事机房的管理工作,尤其觉得行政管理对我们开展工作影响极大,特别是科学的行政管理对提高机房管理工作实绩至关重要。为此,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谈谈对高校机房的科学行政管理。

一、提高机房管理人员工作效率方面的科学行政管理

高校机房的管理涉及课程教学过程中的管理、课后的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等管理任务。许多高校机房管理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明确,相应的管理人员也就越来越多,甚至造成管理岗位设置不合理,所以科学的行政管理对高校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科学的行政管理能合理安排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使管理人员人人有事可做、责任到人,最终将高校机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那么,如何将提高高校机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呢?那就需要科学的行政管理。

1.制作一份便于实施的工作计划。对于平时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先制定一份工作计划,计划在先,心中有数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高校要有机房管理的工作计划,无计划工作是盲目的、无目的的,是不允许的。对于高校来说,制定机房管理计划的依据是机房的教学计划或机房的课程表。制作计划的周期定为一个学期,但应将机房管理的计划分解为日计划和周计划。因为高校教学是以周为周期安排的,而机房设备故障却呈现出临时性,设备维护需每天进行。每个工作日结束的前半个小时,先盘点当天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整理第二天计划内容的工作思路与方法。一般来讲,机房管理人员会尽力完成当天的工作,因为当天完不成的工作将不得不延迟到下一天完成。这样必将影响下一天乃至本周的整个工作计划,从而陷入明日复明日的被动局面。在制定日计划的时候,必须考虑计划的弹性,不能将计划制定在能力所能达到的100%,而应该制定在能力能达到的80%,这是由管理者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因为,管理者每天都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如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如果每天的计划都是100%,那么,在完成临时任务时,就必然会挤占已制定好的工作计划,原计划就不得不延期了。久而久之,计划就失去了严肃性,机房设备不能及时修复,将大大影响机房的使用。将管理工作分类。分类原则主要包括轻重缓急原则、相关性原则、工作属地相同原则。

轻重缓急包括时间和任务两方面的内容。很多时候管理者会忽略时间的要求,只看中任务的重要性,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相关性主要是指不要将某一件任务孤立的看待。因为管理本身是一项连续性的工作,任务可能是过去某项工作的延续,或者是未来某项工作的基础。所以,任务开始以前,应先向后看一看,再往前想一想,以避免前后矛盾造成返工。工作属地相同原则指将工作地点相同的业务归并到一块完成,这样可以减少因为工作地点变化造成的时间浪费,这一点对现场管理人员尤为重要。如果这一点处理得好,可避免在现场、自己的办公地、其他部门以及其他教师之间频繁接触,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例如我校为了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机房管理人员进行了分类,把机房管理人员分为课间值班人员、设备维护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多种类型;同样,管理人员也分为基层管理员、中层管理员、高层管理员等多个级别,且各级别的分工不同、工作性质也不同,但都具有专业性等特点。按时完成计划内的工作。管理人员在接受工作任务的同时,都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常常将时间与质量两个基本要求贯穿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作为管理者,将任务完成的时间定在提交任务成果的最后一刻是很不明智的,这与上面提到的计划的弹性是一脉相承的。因为,事情不会一味按个人主观设定前进,当应提交的任务与临时的事项冲突时,就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二者兼顾。一个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管理人员,即使不是天天加班加点,终日忙忙碌碌,也会让主管觉得你是一个让人放心的人,他不会天天追问你的工作进度如何。例如临沧师专教务处每个学期制定使用机房的教学计划,并将计划分解到管理机房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信息科学与技术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信息科学与技术系根据学校机房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的实际需求制定机房使用计划和机房管理、维护维修计划。机房管理员和机房高层管理员各尽其责:机房管理员按照上述两种计划,对机房进行课程教学过程中的管理、课后的设备管理、维护维修;机房高层管理员对整个机房管理工作进行追踪、检查,评价效果,并要求管理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自的管理任务,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监督过程管理。因为高校机房管理工作涉及各个教学系、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等多个部门或是岗位。由于这项特定的工作有很多中间环节,增加了协调的难度,所以管理人员在组织某项工作时往往只偏重于自己本身所应完成的职责,将工作传递到相关工作部门与工作岗位之后便听之任之了,这样就出现了工作总是不能按时完成的状况。在检查工作结果的时候,所涉及的中间环节会各自抱怨给予他的时间太短了,或者是某个中间环节耽误的时间太久了等等,而工作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没有如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你的工作业绩等级被打了折扣。所以作为一名高校机房的高层管理者,要把握工作的完整性。在事先给定各个中间环节完成工作量的同时,要经常关注他们完成的质量与进度,以避免其中的某个或是某些环节影响整体工作进度;要监督中间环节处理者按你的要求及时完成分管任务,这就应实实在在地进行过程管理。高校机房应实行首问负责制,设置分管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机房管理负责人和机房管理员,形成层层管理模式,让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自上而下,抓好细节督促,哪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管理者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的科学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因为对于过程管理的方法研究是永恒的,所以每个人只有有效地利用自己的时间才能有效地提高自己的绩效。

二、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方面的科学行政管理

科学的行政管理要在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的同时节约大量的物力和人力。如果高校机房的行政管理缺乏科学性,不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高校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不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源节流,那将会造成高校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所以提倡科学的行政管理,可以节约大量的物力和财力。高校要充分挖掘和最大限度地利用本校现有的人力、物力等各种资源,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开源节流。科学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高校实际发展需要经常进行更新、变招,因而带有很强的灵活性,比较能符合时代的发展和高校的实际。例如临沧师专一方面根据本校的规模、学生的数量、机房的数量确定机房管理人员的职数,制定人才引进的方案,出台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政策,采取可行的措施引进计算机水平高、能力强、维护技术实力强、有可塑性和发展潜力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作机房管理人员;另一方面通过业务进修和培训、外出参观学习、与同行交流等形式不断培养机房管理人员。这样,合理配备和培养了机房管理人员,实现机房管理人员少而精。除此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使之变得精练、实用、简结、便利、省时、省钱,讲究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随意浪费,如设法修复硬盘、主板、键盘等配件,反对一旦出现故障便即刻扔掉,不作任何故障处理而立即更换新配件的浪费做法,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购买配件的资金。采用这种规范性的行政管理,可以节约大量的物力和财力。

第12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护泉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地方法规共1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用水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用水计划

第五条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根据全市水的长期供求计划,编制城市年度供、用水计划;市节水办根据供、用水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用水定额,向用水单位(含自建供水设施用水的单位,下同)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并按季考核。

第六条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行业指标的用水单位,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必须报经市节水办批准。

第七条因建设施工临时增加用水量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提出申请,并缴纳临时供水增容费,经批准后,由市节水办下达用水计划指标。

第八条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确需转供的,须报市节水办批准。市节水办在必要时可以调用单位的自建供水设施供水。

第九条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分级装表计量,其实际用水量按总水表行度为准。转供农业用水,须单独装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不得实行包水费制。

第十条用水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必须报经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批准。工程竣工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安装水表计量后,方可供水。

自建供水设施的用水单位改装总水表,必须向市节水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市节水办负责安装,由用水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用水单位应当按照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用水。对超计划用水的,由市节水办对超计划部分按以下标准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

(一)居民家庭、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和社会福利性单位用水以及公共绿地绿化用水超计划的,按水费一倍征收。

(二)机关、团体、部队营区和医院、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超计划不足百分之二十的,按水费一倍征收;超计划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按水费二倍征收。

(三)工厂、宾馆、饭店等生产经营性企业超计划不足百分之二十的,按水费二倍征收;超计划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按水费四倍征收;超计划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四十的,按水费六倍征收;超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按水费八倍征收。

市节水办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应当向用水单位下达书面通知。用水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超计划加价水费。逾期不缴纳的,由市节水办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停止对其供水直至缴纳为止。

第十二条超计划加价水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用于建立市城市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城市供水建设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市城市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和节约用水设施的改造、建设。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城市供水能力降低时,经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批准,市节水办可适时调整用水计划;调整用水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居民用水。必要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用水的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应当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节水办根据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节约用水计划和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并报市节水办备案。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月均用水做三千立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节水设施设计方案报经市节水办审核同意,工程竣工后由市节水办对节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

任何工程项目,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施和器具。本办法实施后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施或器具的,由市节水办扣减其百分之五十用水计划指标,直到改正为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安装使用的,应当逐步更换。

第十六条下列工程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及高层住宅;

(二)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

(三)规划人口在三万人以上或每日中水回用量在七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中水设施设计方案报经市节水办审核同意,工程竣工后由市节水办对中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成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符合前款(一)、(二)、(三)项规定已建成的工程项目,未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应当逐步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第十七条用水单位应当加强对用水设施、器具的管理和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出现漏水,必须及时修复。

用水单位的节水设施和器具未经市节水办批准,不得擅自停止使用。

第十八条禁止使用水幕降温,用水单位的设备冷却水必须循环使用或回收使用,不得直接排放。

工业生产用水应当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处理回用,循环使用,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可使用低质水的,应当充分使用干道水、工程排水或者经过处理后的废水,确需由供水单位供水的,必须装表计量。冲洗车辆必须使用节水设施或节水器具。喷泉等水景用水,必须循环使用。

第二十条日用水量三十立方米以上的生产性企业或市节水办认为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当产品结构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节水办申请复测。

第二十一条市节水办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加强节约用水的宣传、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帮助用水单位改进节约用水工作。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公用事业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完成生产计划或工作任务,节约用水成绩突出的;

(二)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采用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等综合利用的措施,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专(兼)职节水用水管理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及时举报或者制止严重浪费用水行为,事迹突出的。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公用事业局委托市节水办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用水的,停止其临时用水,并处以实际用水量水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桨,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供水的,责令其限期停止转供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装表计量或实行包水费制的,从发现之日起,按其应缴水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未报送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或中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水设施或器具漏水未修复的,按每处五十元至一百元处以罚款;漏水严重的,从发现当月月初算起,按其浪费水量应缴水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和器具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水幕降温或直接排放设备冷却水的,从发现之日起,按其排放水量应缴水费的三十倍处以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冲洗车辆未使用节水设施或节水器具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喷泉等水景用水未循环使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市节水办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执行罚款,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罚款上缴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