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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

时间:2022-05-21 19:35: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

第1篇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由主任颜安人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信委“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委综治办,由魏昌平通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公正为民办事,一心为民服务”的理念,及时化解群众纠纷,避免事态扩大。

三、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原则

化解矛盾纠纷应坚持一下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原则。要在县委、县政府、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

(二)坚持依法调解原则。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结合社会公序良俗进行调解。

(三)坚持自愿平等原则。在合法、资源、平等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介入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吧行政调解作为解决利益诉求的重要选择。

(四)坚持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五)坚持及时便民原则。调解工作要方便群众,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六)坚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一致的原则。正确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队伍建设

(一)选派由文化、素质高,由调解经验的同志担任调解工作。

(二)通过培训,观摩和学习有关计划的提高调解第一线同志的业务水平。

(三)大力表彰和奖励在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调解员,树立榜样,从而带动全委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五、立足“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运机制

(一)高度重视单位内部矛盾纠纷动态,坚持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和重大案情讨论会制度,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与人民法院及各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调处,移送制度。

(三)对人民法院及各职能部门移送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解工作,并将调解情况反馈给委托机关。

六、调解案卷规范

根据相关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调解文书应具备下列材料

(1)卷宗;(2)矛盾纠纷调解申请(非必备材料,视情况而定);(3)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4)调解通知书(非必备,需要才出具);(5)当事人身份证(疑难,重大案件必备);(6)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7)调解笔录;(8)调解协议书;(9)回访记录。

第2篇

【关键词】当代农村;新型纠纷

一、农村新型纠纷的现状

(一)相关概念的叙述

纠纷是指社会主体之间在追求或实现某种利益的过程中,其行为与社会既定秩序和制度规定以及主流社会价值观念相冲突,产生矛盾,进而引起社会失序的现象。本文所指的新型纠纷主要是指研究者在本次对江苏两地区(兆丰村和沈家村)的实证调查中所发现的本世纪近五至十年内新出现以前从未出现的或近期大量涌现而之前很少引起关注的纠纷。例如装修纠纷、网购纠纷、物业纠纷、拆迁纠纷等。

(二)农村新型纠纷的典型案例

1.装修纠纷典型案例

近日兆丰村的木工黄某遇到了一件尴尬事。据黄某介绍,当时在房屋装修时他承担了木工部分,并与包工头朱某口头约定,以工程图纸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当时图纸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666.82平方米。完工后,黄某发现,实际施工的面积比图纸上标明的建筑面积多出了几个平方。他要求包工头朱某按实际面积支付工程款,遭到拒绝。后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后,最终朱某接受了与黄某一起找房主,协商支付多余工程款的做法。

2.网购纠纷典型案例

沈家村老罗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诺基亚手机,这款手机在网上标价比市场便宜了近千元,货到后,发现手机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根本不是网上介绍的全新手机,同时也没有发票和全国联保的单据。经追问,店主表明正因为是二手的所以才比市场价便宜,如果手机出了问题也只能到相隔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修,本镇又无地方可修。

二、从新型纠纷看农村非传统纠纷产生的深层原因

(一)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关系矛盾是该地区非传统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

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重构过程。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营模式由原来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转变,群体利益也发生了重新的调整,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一些个体或小团体开始了不顾规范的约束、不择手段地进行原始积累。加上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经济固有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受利益驱动,产生了许多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纠纷。

(二)法律滞后不完善、政策法规与现实脱节也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法律滞后一些新型纠纷发生后相关的法律的没有实施修改或跟进覆盖政策,当前我国部分领域还存在法律上的“空白”,虽然若干法律中有一些零星规定,但都是分散不系统的,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造成无法可依而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另外,政策法规与现实脱节导致实践中诸多问题在认识和处理上都存在较大分歧。

(三)基层组织控制力削弱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不健全是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深层次体制原因

由于社会基层组织正处于一个转型阶段,一些基层组织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部分基层组织处于疲软状态。尤其是部分农村治保会、人民调解组织已是名存实亡,处于瘫痪状态,也就更不能发挥其对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和调处作用。基层组织控制力削弱,无形之中导致了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处而增多和加剧。另外,调解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求相比相距甚远。

(四)当事人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欠缺、事前法律意识淡薄事后权益意识增强是纠纷产生的人为因素

随着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发生诸多变化。传统的美德受到冲击,古朴的乡风遭受感染,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爱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导致亲友之间,邻里之间感情淡漠,个人与集体之间信誉度降低,大局意识缺乏。

三、现行解纷机制存在的问题

现行解纷机制存在着如下问题: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多元化农村纠纷,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的能力欠缺,人民调解的效力缺乏法律强制性;纠纷的私力救济、无救济因为缺乏必要的引导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缺乏因事而异设立的临时性纠纷解决机制;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日益凸显;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数量逐年递增,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成本;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缺乏沟通联系,难以形成系统化、配套化的纠纷解决体系。

四、相关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比如,目前应该建立室内装修材料强制性规范,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室内装修涉及多种材料,有的材料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但发生纠纷却没有相应的标准可以比照,不能有力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建议建立装修材料强制性规范,规范比较混乱的装修装饰材料市场,同时为相应的司法鉴定、评估工作提供制度依据。此外还应推行装修合同范本、加强行业监管,讲究行业的规范性,减少纠纷。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守法境界

在我国现阶段,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少。所以,必须在农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村民自觉守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的产生,使各类纠纷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同时提供法律援助,让农民知悉尽可能多的维权途径。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化解农村多元纠纷的重要重要措施之一,肩负着和谐乡村矛盾的重任,任重而道远。

(三)坚持因情施策,做到“对症下药”

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多样、表现形式复杂,必须针对其特点“对症下药”。在调处过程中,首先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做到”三清”。不仅要弄清矛盾纠纷的局态,理清矛盾纠纷的因果,同时还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性质。其次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做到“快、准、宜”。一要快,就是指调解工作介入快、调处快。二要找准化解纠纷的切入点。三要因人而宜。第三要把握原则,规范运作,完善调解机制。矛盾纠纷多种多样,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也应该灵活多样。

(四)坚持管理创新,构建多元机制

面对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主动推进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创新,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上创造新的经验,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及“民转刑”案件发生,筑牢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多元多级的纠纷解决机制的方式构建农村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打造包括私力救济、组织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以及其他类别的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新类型的农村纠纷,成立相应的临时性纠纷解决机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参考文献:

[1]顾培东.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5.

[2]范愉.纠纷解决研究的反思与展望[J].司法,2008(00):13-24.

[3]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74-106.

[4]梁开银.现代乡村社会结构变迁与民事纠纷解决路径选择[J].社会主义研究,2005(6):77.

第3篇

(一)现状:__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4年8月成立,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得到了省、市妇联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省妇联主席杜亚玲和省妇联党组成员、副厅级纪检员郑丽东等领导先后视察指导__区婚调工作。自成立以来,婚调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益服务的原则,以实现夫妻和睦、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目标,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35名志愿调解员免费为全市家庭提供调解服务。共接待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653起,其中调和252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社会反响很好。

(二)成效:一是部门联动好。区综治委牵头,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切实协作与配合。区司法局认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引导及法律工作者备后;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场地、办公用品、工作午餐;区妇联负责婚调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发展。二是专业调解好。场地专业。婚调中心设休息厅、接待室、调解室。调解室按照心理咨询、婚姻调解的专业要求作了特别布置,取名“微语间”,让当事人在温馨、放松、私密的环境下接受调解。调解员专业。调解工作成效的决定性因素是调解员队伍。35名调解员全部具备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资格。他们在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关系、亲子教育、青少年素质教育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掌握调解的技能技巧。三是队伍建设好。区妇联指导婚调委在__市义工联网站注册成立__区婚调义工队。并通过工作协议的方式交给__海威婚姻与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婚调服务,加强调解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制定了《志愿调解员服务岗位制度》、《志愿调解员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微信群,定期学习分享,交流调解心得;聘请专业督导,探讨调解经验;评比优秀卷宗,评选优秀调解员,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四是延伸服务好。除了在婚调中心接待调解外,区妇联、区婚调委还联合举办了“和谐婚姻、幸福家庭”50堂公益讲座活动,陆续在全区各个层次各类人群中进行。注重进行心理疏通和引导,适时为群众解答婚姻家庭中的困惑与矛盾,减少导致离婚的非主流因素。通过服务方式的创新,宣传了婚调工作,传授了婚姻家庭和睦相处的方法,让更多的家庭受益。

__婚调工作开展近2年,虽然在实践探索中有亮点创新、有社会效果,但确实还有些“单兵作战”的感觉,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对婚调工作重视不够。一是个别领导和部门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和部门认为婚姻调解可有可无,清官难断家务事,以致婚调工作难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甚至认为妇联没事找事做,造成婚调工作只能依靠妇联组织的少数调解员单兵作战,在调解工作上难免出现力不从心的现象。二是群众重视不够。不少离婚对象认为“我们吵架离婚关你们什么事”,不愿接受调解。而且觉得人民调解没有强制力、调解工作起不了大作用,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不愿接受调解,导致一些本来可以就地解决、就地化解的家庭矛盾纠纷激化乃至升级。

(二)婚调组织机构建设薄弱。乡镇(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组织还没有建立;村(社区)这方面的调解力量不足为提,更谈不上专业调解。并且婚姻家庭纠纷的内隐性,调解的启动、实施以及协议的达成都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均可以拒绝调解,调解工作的刚性缺乏,进一步增大了调解工作的难度。

(三)婚调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经费保障不足,我区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婚调工作的开展。由于人民调解不收费,我们__的婚调员都是志愿者,奉献爱心,没有任何补贴,包括原来说的司法系统的“个案补贴”、“以奖代补”也没到位。如何让调解员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何发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的最大效能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四)婚调资源力量整合不强。当时婚调委的试点是妇联牵头,实力不强。其实公、检、法、司等都有做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但都没有真正实现资源共享、联调联排,各部门仍处于击鼓传花、单打独斗的局面。比如民政的婚调也还要挂牌,也还有工作要求。各部门婚调力量到底怎样组合,各自重点在哪里都不明确。

为有效应对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确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勇于探索。几点建议或是请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综治办牵头,明确公、检、法、司、民政、妇联等成员单位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的各自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调解工作及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经费保障。相比其他成员单位,妇联的工作经费相形见拙,但又承担着婚调委这个平台建设与发展。婚调委是司法人民调解工作的补充,在区县级人民调解工作的预算在司法。请求省级对婚调委经费保障予以明确到妇联或者明确司法对婚调委工作经费予以补充或者推动政府购买此项服务。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建立婚调员数据库,数据库人员由个人自愿申请,经各级司法、民政、妇联共同审核通过后才能加入。对婚调员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进行建档。每年通过举办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婚调员进行知识更新。推行省、市、县三级婚调员等级评定机制,年底开展“调解能手、调解案例、调解委员会”评优活动,加大宣传,有效提升婚调员工作积极性。

第4篇

关于印发《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

管理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办:

现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县XX平安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008年9月6日

附:《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主题标语: 党政重视 各司其职 齐抓共管

依靠群众 共创平安 促进发展

乡镇综治办版面内容(一)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

一、社会治安边际协作联防(区域治安防范)示意图

(地域图)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网络图

(按瞿河组织体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署,制定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检查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5、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6、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对本辖区的单位和责任人的奖励和处罚。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意见。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指导村、社区、单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3、掌握本乡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综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4、培养典型,推广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乡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例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督促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年一次综治目标考核奖惩。

村(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单位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治工作研究部署,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一年一次目标检查考核奖惩。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目标效绩

刑事治安案件少(全部刑事案件发案平稳,无重特大案件)

违法犯罪人员少(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劳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3%、5%,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下降。)

治安灾害事故少(不发生重大特大恶性事故)

纠纷矛盾激化少(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无纠纷矛盾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体闹事事件)

见义勇为人员多(及时宣扬表彰见义勇为先进)

领导责任

抓认识动员齐抓共管,抓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抓防范消除治安隐患,抓重点发动群众治乱,

抓创建维护一方平安,抓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工作要求

1、党政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督促、考核奖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2、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村、社区、单位领导办事机构,健全完善齐抓共管责任机制、严打整治经常性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综治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综治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综治基础。深入推进整体联动防范,强化农村"四级"联防网络,充实健全联动联防队伍,落实联防巡逻措施。充分发挥村"两会一队一组",村民组"两组两员"的作用。广泛开展"四防"安全互助活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五项专门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强化公民道德法制教育。积极推进治安管理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

4、推动平安建设。广泛开展平安乡、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大道、平安院落、平安家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考核奖惩

考核:纳入乡党委、政府目标任务,半年一查,年终考评。

奖惩: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直接责任人的奖金、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先进单位实行年度表彰;未达要求,限时整改;案件事故频发,追究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五、平安建设规划

平安建设标准

一、平安乡镇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3、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4、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对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平安村(社区)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对辖区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平安单位(企业)

1、内部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人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职工知晓率、参与率达95%以上,对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平安校园

1、校园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青少年道德法制观念强,无在校生违法犯罪;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师生满意:师生知晓率、参与率达95%以上,对校园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1、严打整治工作体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体系

3、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体系

4、社会治安管理体系

5、公民道德法制教育体系

6、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体系

六、平安建设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体系(按瞿河体系)

(以上为乡镇综治办工作规范)

乡镇综治资料管理

(一)记录簿:《会议记录簿 》《四防安全检查记录簿》 《治安情况记录簿 》《 纠纷矛盾调解情况记录 》

(二)表册:《综治基层组人员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名册》、《外出务工人员名册》、《治安情况统计一览表》

《矛盾纠纷情况统计一览表》

(三)档案归类(按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归类)

七大工作体系资料整理顺序:1、相关文件 2、工作纪录簿3、工作表册 4、简报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图片、音像)

村综治办版面(二)

主题标语: 依靠群众 群防群治 同心同德 共创平安

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图

(按XX组织体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综治工作目标

无刑事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件;

无违法犯罪人员;无群体闹事事件;

无矛盾纠纷激化;见义勇为人员多。

综治责任

落实四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调解预防纠纷激化;

落实学法号召检举揭发;落实帮教减少重新违法。

工作要求

村(四坚持、一深化):坚持真抓实管,坚持规范管理,坚持落实防范,坚持法制教育,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村组(三坚持):坚持巡逻护门院,坚持劝解化成见,坚持知情报案件。

村民户(两好):看好房门帮友邻,管好家人斗坏人。

奖惩考核

1、半年初评,年终统一考核,考核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的实绩和经济利益挂钩。

2、未达到目标责任制要求,责任人不评全面先进。因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2、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做好本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调解民间纠

3、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辖区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

4、协助司法机关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决定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改、考察和教育;

5、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制定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

综治办主任职责

1、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2、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的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四防”安全检查、治安巡逻和“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辖区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群众制止现行违法犯罪,保护发案现场;

4、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5、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督促村规民约执行。

6、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四、群防群治职责制度

治保委员会职责

1、在综治办指导下,制定治保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治安保卫,组织治安巡逻,做好“处法”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3、组织开展“四防”安全互助值日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四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及时上报治安信息;

4、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其它违法犯罪人员的监改、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6、监督执行村规民约。

调解委员会职责

1、在综治办指导下,制定调解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民间纠纷调解和普法工作;

3、坚持每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公正及时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及时上报辖区不稳定因素,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辖区治安巡逻队(组)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组织夜间治安巡逻,参与整体联动防范;

3、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组织群众制止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日治安巡逻记录。

帮教小组职责

1、协助司法机关对依法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决定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考查和教育;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3、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4、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防安全互助组职责

1. 中心组长职责:

(1)组织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检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组开展轮流值日活动;组织各组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4)督促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活动;

(5)及时向上级反映辖区治安问题。

2.互助组职责:

(1)在组长组织下,开展“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2)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

(3)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4)向中心组反映治安情况;

(5)做好值日记录。

治安调解信息员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和村综治办收集治安信息;

2、协助“四防”互助中心组组长工作,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对“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议;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制度

1、各户轮流挂牌值日,值日员按规定佩戴值日标志;

2、值日户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内院落守护,提醒各户:“防火防盗,来人要报,邻里关照,文明礼貌”及时向组长报告当日不安全隐患、社情民意;

3、记录组内来人来客、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4、值日结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将值日牌和记录、袖标移交下一值日户;

5、值日情况作为评选“五星户”条件。

四防安全值日员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负责院落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

3、主动盘查可疑人员,组织群众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时值日记录;

五、平安村建设标准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的治安问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群众知晓率、参与知晓率达90%以上,对治安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综治资料管理

(一)记录簿:《综治活动记录 》《四防安全检查记录簿》 《治安情况记录簿 》《 纠纷矛盾调解情况记录 》

(二)表册:《综治基层组人员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名册》、《外出务工人员名册》、《治安情况统计一览表》《矛盾纠纷情况统计一览表》

(社区参考以上要求规范)

村组综治阵地版面内容(三)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四防互助 家家平安

四防安全互助组

中心组:组长: 值日户: 一组:组长: 值日户:

二组:组长: 值日户: 三组:组长: 值日户:

四防安全值日任务

防火 、防盗 、 防矛盾纠纷激化、防案件事故

四防安全互助组职责

1. 中心组长职责:

(1)组织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检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组开展轮流值日活动;组织各组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4)督促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活动;

(5)及时向上级反映辖区治安问题。

2.互助组职责:

(1)在组长组织下,开展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2)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

(3)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4)向中心组反映治安情况;

(5)做好值日记录。

院落治安巡逻组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组织夜间治安巡逻,参与整体联动防范;

3、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组织群众制止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日治安巡逻记录。

治安调解信息员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和村综治办收集治安信息;

2、协助四防互助中心组组长工作,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对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议;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制度

1、各户轮流挂牌值日,值日员按规定佩戴值日标志;

2、值日户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内院落守护,提醒各户:“防火防盗,来人要报,邻里关照,文明礼貌,”及时向组长报告当日不安全隐患、社情民意;

3、记录组内来人来客、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4、值日结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将值日牌和记录、袖标移交下一值日户;

5、值日情况作为评选“五星户”条件。

四防安全值日员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负责院落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

3、主动盘查可疑人员,组织群众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综治资料

“一牌一表”: 四防安全互助值日牌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表(值日记录)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规范化管理设计

一、主题标语: 忍一时心平气和 退一步海阔天空

二、版面内容:

(一)调解组织工作网络示意图(按瞿河体系)

(二)调解工作流程图(按瞿河设计)

(三)调解服务范围

受理发生在乡内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咨询法律政策。

下列矛盾纠纷不受理:

1、刑事案件;

2、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行政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3、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纠纷;

4、其它不宜由本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

(四)受理原则

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村(居)委员会或者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和跨区域、跨单位的纠纷案件,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调解。

(五)调解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六)调解程序

1、接待受理;2、分流处理;3、调查核实;4、组织调解5、签订协议; 6、结案存档;7、跟踪回访。

(七)、服务承诺

不超范围受理案件;不进行有偿服务,坚持免费咨询,免费调解;不徇私枉法,坑害当事人;不超时限拖延调解;不接受当事人或与调处纠纷有关的宴请和礼物;不泄露当事人隐私,损害当事人名誉;不以向法律服务人员介绍案源谋取私利,拒绝调解;不举行无准备、无预案的调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公平正义。

(八)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职责制度制度

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职责

1、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公平正义;

2、研究制定全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通报全乡调解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3、指导、督促村、社区、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主持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的调解;

4、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和及分流处理工作,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5、负责组织全乡调解人员培训;指导、督促

6、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

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归口管理责任制度

中心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归口管理责任制:

(一)责任分解:

1、涉及群众的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2、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业部门、单位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负责调处。

3、有关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赏转让、宅基地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负责调处。

4、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部门、司法所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撤迁安置补偿等矛盾纠纷,由建设、集镇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城乡市场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8、涉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组织关部门和相关村(居)委负责调处。

9、涉及家庭、邻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和可能引发的自杀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斗等矛盾纠纷,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所、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居)委负责调解。

10、涉及多部门或跨乡镇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乡镇联合调处。

11、涉及其它矛盾纠纷,由调解中心负责组织调解。

(二)办理时限

1、一般民事纠纷,10日内办结;一般行政争议,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中心报告。不能按时办结要报告原因。

2、重大复杂民事纠纷或跨部门、跨乡镇的民事纠纷,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重大复杂的行政争议,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不能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三)责任查究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接访、调处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督查回访制度

1、中心每季度对村(居)委、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检查、指导;对中心分流到部门、单位、村、居委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和办理的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2、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3、定期通报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和处理情况。

调解员守则

1、必须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核准参与调解人员的身份证明;

2、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依法法律为准绳,公平、正义、公开进行调处;

3、调解员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要主动申请回避;

4、必须尊重事实,讲依据,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5、必须完整客观地做好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陈述完毕,无论达成或达不成一致意见,都必须作好调解小结,请双方当事人签字。

调解须知

1、当事人、人经确认后参加调解,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参与,中途更换当事人、人需经调解主持人认可。

2、调解主持人提问或讲话,其他人员不得干扰;当事人或人要发言、申辩时须经调解主持人同意;一方发言时,另一方不得插话。

3、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吵架、打闹或发生其他不文明行为。

4、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必须在调解书上签字;未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吵闹,待调解中心研究后,另行通知进行第二次调解,再次调解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原则上调解终止。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矛盾纠纷。

当事人须知

反映问题,实事求是; 要求明确,合情合理;

提供证据,真实可靠;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听从劝导,心平气和。 相互谅解,化解矛盾。

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资料管理

记录簿:

1、矛盾纠纷案件受理登记簿

2、矛盾纠纷案件分流调处指派通知

3、矛盾纠纷调解记录簿

二、表 册

1、矛盾纠纷调解申请表

2、矛盾纠纷案件分流调处结果反馈表

3、矛盾纠纷案件统计一览表

4、重大纠纷情况反馈表

三、书证材料

1、调查笔录 2、调解记录 3、调解协议书

4、回访记录 5、送达回证 6、授权委托书

警民共建平安街设计

店铺(户)治安联勤联防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街面店铺联防网络(联动指挥部、警务室)

二、社会治安联防联勤中心组(10—15户)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联防互助 家家平安

店铺联防值日牌(一)

驻段民警姓名: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联 防 组

第一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第二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第三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店铺联防职责制度

驻段民警姓名: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联防组长职责

1、组织业主参加治安联防互助和平安创建活动;

2、检查联防组内“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及时向派出所反映街面和组内治安情况;

4、协调化解邻里矛盾纠纷;

5、协助居民委员会落实综治措施。

联防业主职责

1、看好自己的门,积极参与治安联户联防互助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义务,诚信友爱;

3、邻里和谐相处,主动化解邻里矛盾纠纷,敢于见义勇为。

治安联防联勤工作制度

一日一次铺面安全自查; 一周一次治安梳理汇总;

一月一次隐患整改督查; 一年一次综治工作评比。

警民联系制度

每周一次互通联防情况,每月一次安全检查通报,

每季一次治安分析评查,每年一次联防考评总结。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来人要报 邻里关照 文明礼貌

警民联系牌(二)

主题标语:

创建平安瞿河 共建美好家园

驻片民警: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民 警 提 示: 看好自己的门 管好自己的人

文明诚信守法纪 见义勇为树新风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关门清灶

来人要报 相互关照

民警承诺: 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 接警必出 有呼必应

有情必处 有纠必调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来人要报 邻里关照 文明礼貌

某 某 街 联 防 组(三)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联防互助 家家平安

版 面:

联防组长:

组员(业主):

联防业主职责

1、看好自己的门,积极参与治安联户联防互助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义务,诚信友爱;

3、邻里和谐相处,主动化解邻里矛盾纠纷,敢于见义勇为。

四防值日员提示:

第5篇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枫桥派出所高度重视,自觉把这项活动作为打造过硬队伍,推动基层公安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抓教育、强队伍、促工作、保平安,以实际行动传承弘扬“枫桥经验”的优良传统,坚持执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活动一开始,该所就组织民警进行“为什么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讨论。引导广大民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警,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通过思想大讨论,统一了三方面的认识: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增强党性的必然要求,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紧密联系党的光辉历程,广泛深入地开展党性党纪党史教育,继承优良的革命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基层科所队需要的就是一种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教育的目的就是要针对当前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内部管理漏洞,着力解决存在的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等问题;三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的有效手段,枫桥经验的内涵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和内容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枫桥经验”作为一面旗帜,多年来熠熠生辉,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就是因为其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生命力,枫桥派出所要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弘扬“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探寻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充实丰富“枫桥经验”的内涵,赋予其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加强学习,浓厚氛围

该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计划,精心谋划活动载体,丰富拓宽学习内容,突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育活动的参与力、吸引力和影响力,通过加强学习交流,打造学习平台,提高活动效果。

1、设立学习教育园地。通过成立专门的学习活动中心、设立电子阅览室、开设学习交流园地、创建派出所文化走廊等形式,打造一流的学习环境,并配发专门学习笔记本,进行读书笔记评比活动,引导民警形成认真学习的浓厚氛围。

2、建立民警互学讲坛。开展设立互学讲坛,围绕平时工作的经验、教训和方法,每周确定一名民警作为主讲,其他民警一同参与讨论。今年以来,该所领导带头已开展六次主题讲座。同时该所结合警营文化大讲堂内容,实行所内大讨论,用传统文化、国学文化、现代管理等理论更新民警的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精心设计主题活动。该所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每月每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一系列有特色、有新意、有趣味,民警喜闻乐见、活泼生动的主题活动,增加活动的参与性,激发民警的激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所先后开展了“社区民警之星、执法为民之星、学习创新之星”评选活动、征文比赛、读书比赛、红歌比赛、青年民警座谈、民主生活会、“大走访”开门评警、警民肯谈等活动,全力营造民警学习交流的氛围,受到较好的效果。

三、联系实际,注重效果

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治安形势复杂、矛盾日益增多等不和谐因素,该所紧紧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把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和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效率作为贯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全面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全警联系、经常性联系制度。要求每名民警联系10名村干部代表、贫困户、户,每月走访1次,并做好记载、反馈工作。目前,该所已联系干部群众240名,今年还梳理出对派出所存在意见或不满的重点联系对象10名,通过近3个月的重点走访联系,沟通解释,10名同志全部转变为该所开展工作的重要依靠人员。另外,还建立基层治保干部例会制度,实现每季一次与基层干部的工作例会;建立驻村小分队制度,每季排查出一个治安重点村,今年已整治重点村2个。

2、建立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今年以来,该所共调解矛盾纠纷960起,其中化解940起,移送法院18起,群众对派出所调解工作满意率达100%,没有一起形成积案,移送法庭判决的案件同比下降35%。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该所开展的社会矛盾三级预防化解体系。一是组建乡村110,源头化解矛盾。该所每天组织4名群众参与派出所接处警工作,以村民的身份,依靠群众对其的信任,通过心理疏导,耐心调解,扮好“和事佬”的角色。20xx年,共配合该所接处警260起,现场化解矛盾98起。二是社区警务,化解一般矛盾。在全镇28个行政村派驻12名社区民警,并分别兼任村党委副书记,利用“村官”身 份,发动组织村级力量,做到每个警务室都有一支调解队伍,有一支义务巡防队伍,有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该所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70.6%的民间纠纷在村一级得到解决。三是驻所联调中心,攻克疑难矛盾。在该所建立以全国优秀民警杨光照同志命名的“老杨调解中心”,聘请3名责任心强、善于调解又乐于做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员,汇集司法、检察、法庭、镇村干部、人大代表和威望人员,对重点矛盾纠纷展开化解工作。5月份“老杨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先后成功调处各类疑难纠纷87起,调解成功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100%,多次得到了省内外群众的认同和表扬。

第6篇

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财、物大流动,信息流通的快速化,经济社会大变革等等,直接影响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时,新环境、新形势对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主要集中在一些自然村,所以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农村平安发展的工作着力点。加强村级社管综治工作的推进,是适应农村社会变化了的需要。对此,笔者通过对12乡(镇)35村40个村民小组246人进行随机调研,召开座谈会46场次,咨询群众80余场次。结合村级综治工作的实践与经验,浅谈一下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现状与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特点及表现形式

1、户籍管理矛盾突出,不同程度影响当地稳定。从调研的情况看,上户口难是群众反映普遍强烈的问题。形成原因:一是户籍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繁多,程序复杂,要求证明材料多,群众经常往返于乡(镇)与村组之间,对落户工作极大不满意,较为突出的是大量非婚生育人口上户难,由于父母婚变、死亡及躲避计划生育等因素,已过上户的年龄,造成大量的非婚生育人口存在(如:伍寨乡约有70—80人;莲峰社区有30人),加之亲子鉴定费用高,一定程度造成了上户更难。二是存在许多未销户口问题。一些已经搬出和死亡的长期未销户,这些一定程度影响新农保、新农合、计生等工作开展。上级下达目标任务是根据所在户籍人口数下达,不符合乡镇实有人口数量,对新农保、新农合等工作开展造成影响。(如:马楠乡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有搬出未销户、双重户籍人口等290余户4000余人,每年都面临新农合、新农保的参保率,开展十分困难,都以工作经费代为缴纳完成参合率)。近几年,各乡镇都相继施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大部分惠农政策工作开展都要求与计生工作挂钩,包括落户所需村组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通过计生宣传员盖章后才能出具,导致各乡镇村民计生工作与登记落户工作相冲突,把主要矛盾聚集在乡镇派出所,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

2、村级综治专干老龄化现象普遍存在,缺乏对农村综治工作的高度认识。目前,在村级组织均已成立了村(社区)社管综治工作站,受社管综治专干(治安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限制,但其作用发挥仍然不尽人意,有的形同虚设,有的纯粹是应付上级综治部门检查而了事。究其原因何在?是村级综治专干缺乏对村级综治工作的全面了解,深层认识,而导致片面的存在“讲起来重要、干起来厌烦、忙起来忘了”的弊病。在农村工作实践中,很多事情则往往被农村计生工作、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特色产业打造等工作所挤占,没有花更多的精力用在抓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上,忽视了农村的大局稳定。加之大部分综治专干基本上由村治安员兼任,其待遇偏低,无保险等福利,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人员流动大,基层工作难开展。而年青的、文化程度高一点的,大部分情愿出去务工,也不愿意当治安员。

3、对村级综治人员的实践指导、培训力度还远远不够。特别是村级综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基本上是一年一次。也没有规范系统的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单一,基本上都是以会代训。村级综治专干的文化程度、业务素质呈现参差不齐,很难达到抓好农村综治工作预期的目的和应有的工作效果。

4、村级综治工作缺乏应有的保障措施。上级综治委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制度,但村级综治工作最基本的要素是人员落实、合理报酬及时兑现。由于待遇低,很难调动他们创新村级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加之目前村级综治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提高,致使村级综治工作当下基本浮于表层。

5、目前村级不稳定因素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群众期望值过高。群众要求过高,诉求过高,不信法群众普遍增多,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现象严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难。二是移民矛盾纠纷突出,个案问题亟待解决。移民矛盾主要集中在历史问题、个案问题等方面,未切实得到有效化解。对食物量少,资金少,修房建设难的移民群体,维稳形势依然严峻,要加大后扶力度。由于个别部门在移民回访工作中只走过程,移民和移民村干部反感。朝阳黄葛社区存在移民吸毒人员(30人),维稳形势严峻。

二、基本对策

1、强化户籍管理。简化落户手续,核实人口数据,加大办证流程宣传力度,由乡镇派出所牵头,制定统一的宣传手册,发放到村到组,确保人人熟悉办证流程,户户知晓办证程序。对非婚生育户口,积极协调上级部门,灵活变通的搞好服务,加大解决落户难问题。对亲子鉴定费用无法承担的家庭,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承担部分或减少亲子鉴定费用。加大落户登记的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对未到结婚年龄已生育子女的落户程序的宣传,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办理业务。

2、要切实解决好村级综治专干的思想认识问题。在当今农村的信息化时代,人们物质生活极其丰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

的生活空间,人与人的生活方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互间的差异也就越来越大,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思想方式、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统一农民群众思想认识,提升平安稳定的理念是很难到位。抓好农村社管综治工作,首先要统一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树立强基固本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管综治工作和农村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其次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村级综治专干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村级社管综治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发展的最基本的要素来抓,使农村社管综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让广大农民群众从细节小事起感到满意。

3、要解决好“有人办事”的根本问题。搞好农村社管综治工作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以良好的工作方式把村级社管综治工作落到实处,村级社管综治工作也就抓到了点子和关键,开展村级社管综治工作也就顺畅多了。针对当前农村实际情况,村党支部应在主动抓好农村发展前提下,因村制宜配齐配强1—2名综治专干,选拔文化程度高、政策的观念强、肯吃苦、乐奉献的村综治专干充实到村级社管综治工作中来,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成长,进一步充实好村级社管综治力量,解决好有人干事的根本问题。

3、维护移民安置区稳定。加大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对吸毒涉赌人员,以高压态势加以依法打击。积极探索移民创业就业新路子,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示范效应、引领效应作用,把移民的心思和注意力引导在发展上来,确保移民安置区稳定。

4、深化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查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责任、定调处时限、包调处制度;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大力推广“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从“重调解”向“重预防”转变;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机制,即乡、村每月至少集中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完善矛盾纠纷督办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交接机制;完善突发应急机制。

5、化解矛盾上注重决策机制与调节机制并举。注重“源头决策”的科学性,自觉将注重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政府源头决策的治本之策,制定措施,严格政府行为的实施程序、严格政府行为的实施标准、严格政府行为的公开监督;注重“苗头纠纷”的时效性,把乡镇、村(社区)加强人民调解作为工作重点;完善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网格,加大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

6、制度规范上注重高效机制与长效机制并举。注重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社管综治办非主导性任务工作繁杂的问题,解决综治维稳中心程序化运作的额问题,解决基层工作运转通道的问题;注重理清相关工作制度,修改出台社管综治全面长远规划,建立资源整合长效机制,全面整合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7、着力推进基层调解机制多元化。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探索多远化调解机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坚强的任务。越是移民乡镇,越要稳定和谐发展、越是稳定和谐发展越要协调多方利益,越是协调多方利益、越要化解各种矛盾,越是化解各种矛盾、越要建立多元解决机制。主要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好基层调解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人民调解纠纷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是定分止争的主导作用,健全司法诉讼纠纷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好刚柔监管有机结合的灵活性作用,健全行政处理纠纷机制。四是充分发挥好仲裁功能的自治性作用,健全协商及仲裁纠纷机制。五是充分发挥好社会大调解格局的整体性作用。六是充分发挥好法律教育宣传的引导性作用,健全排查防范解决机制。

8、着力推进综治维稳队伍社会化。在基层综治维稳中,目前仍然是沿用传统的社会控制防护,主要使用行政手段推动工作,导致政府在综治维稳上高投入、低效率,造成社会和群众对政府的高度依赖,低度自控。推进综治维稳队伍社会化,是实现基层综治维稳机制创新转型的途径之一。一是统筹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培育社会自我管理机制。主要加强村(居)委会、基层自治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同时,培育并依法规范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鼓励各种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社区组织、公共组织参与,逐步形成社会自我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缓冲机制。二是成规模地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治安信息员队伍、治安志愿队伍、见义勇为志愿队伍、看楼护院队伍等方面,动大手笔,做大文章,建大规模,成大气候。三是大力发展由政府民间组织建立的社会工作队伍,这批队伍的组织主要为科研、教育、文化、文艺战线的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让他们参与治安防范工作,提供维稳智力服务,协助预防宣传,促进社会平安创建。

第7篇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紧扣“五五”普法规划,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六进”工程为载体,结合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对象,因时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施教,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渗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角落,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达到帮助普法对象析身边事、学常用法、做守法人的目的,增强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依托县、乡党校等阵地,采取开展党政干部法律教育培训月、科级干部《物权法》专题培训活动,举办各级干部法制讲座、法制专题辅导、行政执法培训班、普法培训班以及网上答题、现场知识竞赛、组织普法考试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牢固树立现代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立足农村实际,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法律政策对谈、“法律进村入户”等活动,尽量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方便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利用乡村赶集大会、城乡文化联动活动等有利时机,组织普法赶集和法制文艺节目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有效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法德进社区,和谐建家园”这一主题,采取法制宣讲、宣传展板巡回展览、赠送以案释法教材、发放《致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演出法制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吸引居民广泛参与。通过为社区派驻常年法律顾问、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立普法活动室、人民调解室等途径,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打牢和谐社区建设基础。

针对基层依法治理的薄弱环节,广泛开展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创建活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79个,占全县村总数的58%,创建示范社区4个,依法治校示范校2个,在此基础上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6个,全市8个,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法德进家”活动是合黎乡在“四五”普法期间探索总结出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及时在全县推广“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经过三年多的积极实践和不断完善,“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从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了很大的进展。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农村法德教育氛围日渐浓厚。全县建成法德一条街19个,制作法德进村入社宣传板面1468块,发放法律进家资料袋2万多个,编印以案释法案例选编教材2万本,组织法德宣讲1200多场次,村均达到9场次,30%的农户家中都有2块法德教育牌匾(法律、道德各1块)。“法德进家”活动是新时期农村普法教育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开辟了一条农村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由于社会效果明显而备受各方关注,曾经得到省委和省司法厅及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2006年11月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6年12月和2008年4月,由甘肃电视台拍摄成专题片《小乡村铸就大和谐》、《一单解民情,法德进万家》,先后两次亮相“法治视线”栏目,研讨文章登上全国性普法刊物《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对扩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影响,推动整体工作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树新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积极探索法制教育和民调工作互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坚持法律宣传与人民调解互动共促,把普法教育融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起“一庭三所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全县逐步形成基层政法单位互相协调沟通、共同参与配合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既发挥个体作用,又发挥整体联动作用,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化解。几年来,“一庭三所联动”机制共排查矛盾纠纷318件,调处化解306件,成功率达到9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2007年,依托新坝乡政府网站架通宽带网,使30个村、22个单位、站所与乡政府网站联网,建成法制教育和民调工作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设置内容涵盖农村法制教育、道德建设和人民调解等各个方面的多个栏目,使网上信息上报渠道畅通,信息交流速度加快,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做到及时迅速地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控制矛盾、化解矛盾,将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知晓率和矛盾纠纷调处率,普法效果更加明显,“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五五”普法以来,共调处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矛盾纠纷2558起,调解成功2440起,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5.4%,有31个村连续5年没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高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县域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各项事业逐步迈上了法治化轨道。他们在工作中创造的“法德进家”、“法制扶农”、民情报告、“一庭三所联动”等经验和做法,被省、市喻为创新工作和亮点工程,得到宣传报道和总结推广,2006年6月,高台县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县,2008年11月,又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受到了表彰奖励。

(四)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广泛开展“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校园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各中小学校采取图文寓法、以案说法、播放录像光盘讲法、知识竞赛以题释法、模拟法庭现场普法等贴近生活、新颖活泼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坚持送法进企业常抓不懈,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为经营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宣讲,增强企业和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不断提升企业的社会效益。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和网络。通过各行政调解主体的工作开展,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六减少”,即行政争议纠纷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减少,减少,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减少,最终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社会和谐。

二、行政调解组织体系

(一)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各行政调解主体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涉及到的重要问题;研究、协调并处理由行政争议引起的重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

(二)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构。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批复》(编〔〕50号),市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主要职责是推动全市行政调解体制建设,综合指导、督促、协调行政调解工作,组织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等。各县(区)政府也要设立相应行政争议调解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调解人员,切实承担起本区域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并积极推进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政府各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主体作用,特别是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城管、规划、水利、农林、海洋与渔业、卫生、人口计生、环保、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是行政调解工作的重点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承担行政调解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要在机关内部建立“接待人员调解、责任处室调解、分管领导调解、主要领导调解”的四级调解机制。政府其他部门也要按要求将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

三、行政调解的原则

(一)自愿原则。行政调解要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二)合法原则。行政调解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能无原则调和,不能片面追求调解率,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三)公正、公平原则。组织行政调解的机关要保持中立,不偏袒,要保证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既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说服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相互理解。

(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争议调解机构在接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启动调解程序。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积极调解,对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积极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五)协作原则。按照“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把日常工作与行政调解、行政指导有机结合,主动融入到“大调解”工作格局中。

四、行政调解的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行政争议。

市、县(区)政府行政争议调解机构承担以下行政争议的调解、和解工作。

1.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县(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争议开展调解、和解工作;

2.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履行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向市、县(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时进行调解、和解处理;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法制办等部门提起解决事项中涉及的行政争议进行调解、和解处理;

4.承担党委、政府交办和政府所属行政机关提请的其他行政争议的调解、和解工作。

其他行政机关承担以下行政争议的调解、和解工作。

1.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进行调解、和解处理;

2.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其下级行政机关或所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履行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向其提起行政复议、、行政投诉时进行调解、和解处理;

(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

各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下列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可以调解。市、县(区)政府行政争议调解机构对相关单位开展下列特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参与调解。

1.依法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安全生产保护、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方面发生的矛盾纠纷;

3.土地、林木、矿产、海域、滩涂、内陆水域等自然资源经营、承包、流转等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4.消费争议、产品质量纠纷、合同纠纷;

5.医疗纠纷;

6.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矛盾纠纷。

五、行政调解的程序

(一)行政调解的启动和受理。行政调解启动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行政调解主体依职权提出。行政调解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如矛盾纠纷涉及第三人的,还应征得第三人同意。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依法先行调解。已进入司法程序的行政争议案件,行政机关应主动组织调解、和解。因不符合调解条件而不予受理的,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行政调解的实施。受理行政调解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调解时,要坚持法、理、情并用,做好宣传、疏导、说服、劝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根据调解纠纷需要,行政机关可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其他调解组织参与行政调解。

(三)制作行政调解文书。行政调解文书应当载明争议纠纷事由、调解事项、事实、调解结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机构印章。

(四)履行。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后,各方当事人要积极履行。

(五)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处理。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的,根据案件性质,恢复或进入其他处理程序。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行政调解整体功能。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与、监察、行政审判的联席会议和工作衔接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问题,协调解决争议,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由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召集。

(二)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规则,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市、县(区)政府行政争议调解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制定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主体、原则、范围、程序和指导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要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行政争议调解文书样式,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

第9篇

一、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矛盾和国际因素相互交织,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是做好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检验领导干部施政能力的重要一环,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施政行为,提高执政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解决一批容易引发突出问题的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问题,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突出问题,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长街镇营造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抓好“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关键环节,把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电话听访、主动回访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集中性和经常性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通过走访调研各联系片、村、分管部门的形式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和重点案件,掌握情况、摸清底数,第一时间解决、化解矛盾。

四、活动安排

(一)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2年2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每周一安排镇领导进行接访,接访地点:镇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同时领导干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所联片和分管单位、部门进行下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有特殊问题及时下访解决。

(二)参加大接访活动人员

1、镇党政班子成员。

2、镇属部门单位负责人。

(三)接访、下访的形式

采取全镇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分散接访与预约下访相结合形式,在全镇范围公布接访时间及地点。综治中心协助领导干部做好大接访活动的相关材料、台帐等。

(四)下访的事项

1、在领导干部集中大接访活动中接待受理的重要案件。

2、当前排查出的突出问题。

3、疑难复杂的积案。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必修课,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接访工作,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想,及时发现政策制定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方面,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符合实际、体现民意。

(二)着力解决热点问题。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突出问题和利益分配等热点民生问题。在接访过程中,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问题,要当场解决或答复;不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要责成包案领导组织相关办公室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落实责任主体,使突出问题在本地得到妥善处理。

(三)集中化解积案。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攻难点、破难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

(四)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在严格依法按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加强有针对性的思想引导,进一步做好解疑释惑、宣传教育、疏导情绪等工作。特别是做好重点群体、重点挑头人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解释相关政策和法律,切实理顺情绪,解开心结。要加强对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善于运用社会力量和民间声音抑制不理性、不合法行为,营造依法、理性、有序进行活动的良好氛围。在接访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条例》和有关的法规政策。要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政策的过程,教育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理性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自觉维护秩序和社会秩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把这项活动纳入党政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统一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身体力行,起好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10篇

一、一个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其它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对外宣传形象和投资环境,关系到地方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发展。镇党委和政府先后召开了党委会、综治专题会议、镇村干部会、群众会等多层次会议,层层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责任。与综治成员单位、村、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责任状,要求认识再提高,领导再加强,力度再加大。广泛开展大讨论,排差距,找不足,博采众长,取长补短,把“创安”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中统筹安排,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三大体系:全方位出击,构建“大宣传”“大防控”“大调解”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我们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全员动员,全面发动。功夫花在事前,事情做在实处,以预防化解为主,严打整治相结合。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力求人人遵章守纪,依法办事,不发生矛盾纠纷;加大防控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压降治安刑事案件;努力化解纠纷,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全面发动,营造“大宣传”氛围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为此,我们把普法宣传作为做好综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来抓。镇宣传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文广中心密切配合,各中小学积极响应,镇村党员干部通力协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法制和“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利用橱窗、戗牌、横幅、标语和有线电视滚动字幕进行全面宣传,共印刷宣传资料15000多份,发放到各家各户。各村、各单位在显要位置出专栏一期以上,书写永久性标语5条,每个村民小组有法制宣传和“平安”创建标语1-2条。利用集镇逢集设立宣传咨询台,启用法制宣传大篷车进村入组宣传。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并结合平时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由农村遵纪守法、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户组成的学法中心户,带头学法,并带动周围的农户学法,督促周围的农户守法,帮助周围的农户用法。各校加强对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负责同志被聘任为各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举行法制讲座,教育学生学法、守法、宣法。多年来,我镇的在校生犯罪率一直为零。

(二)健全网络,构建“大防控”格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是推进综治工作的强力支撑和有效保障。我镇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宣传、综治、司法、公安、纪检等十几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干部专门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各村也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由村民主任任主任,并在各村民小组设立信息员。各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综治办,车间班组设立了治安信息员。我们还与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综治成员单位签订了“镇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创建责任书”,下发了“镇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细化指标,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细化、量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各个环节工作的内容、要求、标准全面细化分解,明确到每个岗位,每个人。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部门间的工作流程,避免了扯皮推委现象,防止了工作传递过程中的失真、失落。镇综治委领导、综治成员单位分别联系一个村(社区)和一个企事业单位,指导他们搞好综治和安全创建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务求工作实效。

公安派出所在街道和工业园区设置两个警务室,划定责任区,由一名警长、两名民警和五名协警队员负责该警务区的日常警务工作。健全了以110处警中心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卡口堵控、道路巡控、社区防控三大网络,确保警力下沉、处警及时。每日21时至次日晨5时,辖区主要干道街巷都有社区民警带领协警队员巡逻。各村组建了一支有3-4人的村级保安队,并结合行政区划和自然村落的分布,明确了专门治安信息员。他们白天守望,夜间巡逻,有效防范了借拾荒、乞讨之名的流窜作案人员。各单位按规模大小组建1-3人的安全保卫组织,11个列统企业组建了保卫科,科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配备2名专职保安人员。他们不仅保卫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必要时还能突击抽出。我们还按照邻近原则,每8-12户村民成立一个群防联保小组,沿街店铺也组织开展了十户联防。群防联保户开展邻里守望、联户人防、调解纠纷等自治自防活动。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要力量,派出所先后组织开展了“反盗打流”、“夏季攻势”、“秋风行动”和“首次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等四次严打整治行动,打现行,追逃犯,破积案,抓防范,严厉查处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打击黑恶势力。活动开始以来,已破获刑事案件18起(其中13起是积案和负案流窜),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了一批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这些战果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部门联动,建立“大调解”机制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今年4月9日仪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运行机制,于4月15日成立了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综治委牵头、司法行政为主、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腾出5间办公用房,投入3万元的资金,抽调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6人负责调处中心日常工作。我们印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运行实施意见》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奖惩制度》,以制度建设为依托,提高“大调处”中心的创建和运行质量。自调处中心正式挂牌以来,已直接调处矛盾13起,分流调处矛盾7起。同时,我们以构建大调解机制为契机,加大村级综治办标准化建设力度,由镇财政拨专款为各村(社区)统一购置了一套综治专用橱柜以及其他办公设施。我们还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化综治办和大调处机制三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图表规格,统一台帐资料、统一档案橱柜,整合重组民调资源,全面规范和强化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村和规模企业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主要领导兼任调委会负责人和调解委员。设置了标准化的调解室,重大民间纠纷在调委会得到公开、公正、规范的调解。我们还结合村组行政区划和自然村落的分布,在全镇设置了449名治安调解信息员,提高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我镇镇村两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种类型的民间纠纷483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化解易激化纠纷13起,防止民转刑纠纷4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便捷、及时、低成本地化解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九点进步:一步一个脚印,实实在在地造就“平安”大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我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仔细对照工作目标,既全面考虑,保证工作中没有疏漏,又结合我镇实际,想方设法,因地制宜,争取在各个方面在往年的基础上取得进步,力求集小胜为大胜,以量变促质变。

(一)普法宣传,内外借力更上层楼去年,我镇组织学法中心户普法学法的做法受到了省司法厅和市人大领导的肯定。今年,我们又为他们订购了法律书籍,并请司法局和法院的同志为他们举办法制讲座,充分发挥学法中心户学法用法的带动作用。司法所将各电视台法制专栏的节目时间、栏目特色等资料收集起来,请文广中心用有线电视滚动字幕显示在屏幕上,提醒农户到时收看,充分借助优秀电视法制节目资源,达到更加明显的普法效果。我们还积极和法庭联系,请法庭派出有多年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经验的法官到各校以案说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教育效果。

(二)治安隐患,按时排查及时化解派出所和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全镇房屋出租户、砂石车市场、外来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一些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头逐一登记造册。暂住人口、私房出租户登记、发证率均为100%,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不恶化”。安创办坚持每月两次的民间纠纷隐患排查例会,宁密不疏,在农忙和节假日还临时用电话向各村、企事业单位了解情况,排查纠纷隐患。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纠纷调处,群众甘苦无小事镇村两级调委会把群众甘苦放在心上,各种矛盾纠纷,大到意外伤害致伤致死,小到家庭琐事婆媳不和,调解人员都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平等自愿、公正高效、便民利民、服务大局的原则,耐心细致地一次次做工作,最终将事情圆满解决。今年,我镇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四)安置帮教,特殊群体一样关怀安置帮教工作站除了按上级要求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了村组干部、管片民警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三帮一”安置帮教制度,还做到真情关怀到人头,时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尽最大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困难。为他们调整责任田,对家中无住房的为他们安排临时住所,对有一技之长的帮助他们联系适合的工作,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重新生活,重新做人。今年,我镇回归的10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100%。他们生活安定,情绪稳定,工作努力,没有一人新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五)弱势群体,真情关怀倾力相助对有特殊情况的弱势群体,我们千方百计地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避免他们因生活无着而产生偏激想法。今年,民政科积极设法筹措资金,为30户特困户翻建了70间新房,还为三名间隙性精神病患者协调落实了就医和生活保障问题,消除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六)家财保险,及时赔付暖人心我镇11562户农村家庭除五保户和单身户外都参加了家庭财产特约盗窃保险。以往,因为人手不足,投保的农户家庭财产遇窃,都是由村里先登记,再定期集中赔付。今年我们改变做法,接到农户财产遇窃的报告后,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一经确认,立即赔付,使受到损失的农户能及时得到补偿和安慰,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感。

(七)加大投入,建设科技防范街“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农户住宅安装防盗设施率达90%;政府机关、驻镇单位、重要部位、重点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技防设施安装率达100%。在去年重点场所安装了主动报警器,并与派出所微机联网的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在通扬路建成科技防范街,安装技防设施29台,技防受益率达70.7%。技防街建成后,该段街道年内未发生一起可防性刑事案件。

第11篇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法制宣传效果明显2009年,是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半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县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委、治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综治维稳电[2009]1号),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平安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充分利用车辆、广播、电视、板报、图书、挂图、手册、挂历等宣传工具和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扎实开展“四下乡”和法律进乡村活动。1—4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委610办、县民族宗教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四下乡”宣传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禁毒防爱、打工维权、防范打邪等知识。三是全面推进“千村普法百村培训”工程。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调解讲法、写作法律文书、法制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灌输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半年以来,共培训了110个重点村民小组,开展调解讲法566场次,使农村群众受到了全方位、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清理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迎接明年省、州检查验收,从6月中旬开始,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进行查缺补漏,为我县“五五”普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00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0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三)社区矫正稳步推进2009年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年,为深入贯彻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2月27日,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75人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系统的心里健康知识等综合素质。为此,认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学习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0*]12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州、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并组织县局社区矫正股及司法所长到马关县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经验。自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吸取了全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地推行“接纳尊重、唤醒自尊、真诚信任、良性互动、维护自决、灌注希望”的矫治模式,效果显著。半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98人,累计期满解除矫正16人。6月在册矫正对象82人,其中:暂时无法联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档案健全50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0*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0*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面宽质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21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19号)文件精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办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村委会聘请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系员,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对象贫困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上半年,我县在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县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件提高到300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询12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六)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业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义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2009年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杜绝违规违纪执业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年检注册,对年检注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册。正确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破“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难题。半年来,法律工作者共经济、行政、民事诉讼案件82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半年来,共办理种各类公证22件,其中民事公证21件,经济1件。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等各个业务环节,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的业务联系,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半年来,七花律师事务所共诉讼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写作法律事务文书15份,接受法律咨询7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日报》、《文山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7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第12篇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了综治工作组织机构网络。年初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全局由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劳动监察局局长为分管综治领导,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分任综治办主任、副主任,负责各项综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对二级局综治工作进行督察。与此同时,下属社保、就业局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单位总体规划。于年初下发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工作要点》,将综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与业务工作开展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下发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2012年度综治工作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将任务加以细化,明确到具体科室、二级局。

(三)建立了综治领导小组季度工作例会制度,明确经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各责任单位综治工作情况汇报,具体部署全局综治工作,今年来共召开综治季度例会4次;建立了重大维稳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凡发生工伤、劳资纠纷等导致及所属单位其他影响安全稳定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区综治办汇报。

(四)积极深入挂点村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区人保局协助挂点村维稳工作计划》,对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3月份、11月份,我局由副局长带队,到挂点村值夏镇村进行综治维稳专题调研2次,了解该村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村委解决疑难问题。年底与相关挂点村干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帮扶工作情况,找出下年度帮扶工作重点,将综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以突出,与“1+1”扶贫等工作同时总结,同时研究。

(五)每月开展本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年共召开调处会12次。会前以科(局)室为单位层层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近期思想动态。充分了解情况后,由二级局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在会上具体汇报本单位人员思想状况及矛盾纠纷隐患点,并指定由其分管领导负责化解矛盾,解决思想疙瘩。如涉及其他单位的,则由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确保将矛盾纠纷隐患点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我局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导致的重大事故案件。

(六)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局行业调解组织设在下属劳动监察局,负责维护区内劳动用工秩序,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以及调处劳资纠纷等工作,该局设有三个办公室,在局办公大楼三楼统一办公,楼下设有门卫一名。今年来,我局劳动监察部门加大依法监察力度,注重强化园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建立了园区企业定期巡查制度,积极为企业和用工人员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一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着力开展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年初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送温暖、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60余人次;年中深入企业进行了社保法调研、宣传,走访企业200多家,宣传面达4000多人。二是开展了区内用工大检查活动。召集区内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基层劳保所负责人举办企业用工管理培训班,进行普法教育。年内开展“拉网式”用工大检查一次,较好地防止了使用童工等违法用工行为的发生。三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维权工作。全年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64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44.22万元;立案、结案劳动争议案件25件,其中17件得到有效裁决,8件调解成功;处理工伤案件80起,认定工伤37件,拨付工伤保险费近40万元,在保发展、促和谐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七)坚持节假日及“”等重大敏感时期值班制度。年初由局办公室统一制定值班方案,由一名分管领导率两名干部担任单位值班,局办公室对值班干部在位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离岗离位的,在全局范围内下发通报批评,并与年底考评直接挂钩。

(八)加强对重点部位安全防卫,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财务室、档案室均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配置了灭火器,财务室添置了保险柜。局门卫加强对办公大楼重点防控部位的夜间巡查,防止出现失火、盗窃等事故案件。局综治办负责汇总重点部位安防情况在每月局例会上进行汇报。今年来我局办公楼未发生盗窃、失火等事故案件。

(九)认真开展综治和法律宣传教育,所属人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下发了《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六五普法规划》、《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及《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与干部职工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加以突出,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由一名局领导负责组织学习。为了增强学习的效果,我局还在“人才网”、信息公开平台等处建立法律学习专栏,充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十)认真做好平安创建工作。明确局综治工作分管领导为局创建工作负责人,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在局办公室及就业、社保局综合科设立“平安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及综合科科长为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方案的制定及全年创建工作的推动、督查考核等具体事项。全年平安创建工作坚持“坚持一个目标,狠抓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的思路,坚持维稳目标不动摇,狠抓领导干部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突出建章立制、增强执行力、加强督查三个重点,正确处理各类矛盾,坚决遏制群防事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重点防患因企业改制、职工社保、就业再就业等问题而引起越级上访和各类的发生,切实做好排查调处工作,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不把矛盾上交,防止事端的进一步激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一)加强单位互联网管理,全年无网络安全事故。一是加强了物防措施。我局计算机全部按信息中心指定交换机端口号接入,实行固定IP绑定MAC地址。二是加强了计算机管理。将全局计算机统一编号,区分密级,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检查,严禁将带有数据的资料私自外传,或存放在非政府网络邮箱中;制定完善了计算机管理制度,规定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每台计算机均要求安装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软件,并设置开机密码,防止出现入侵、泄密等事故。

(十二)年初组织各科室、二级局负责人签订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十三)建立了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方向

1、创新意识不浓。按部就班、思维滞后等问题依旧存在,导致工作亮点不够突出。下一步要积极学习兄弟单位综治工作先进经验,结合人保部门特点,努力推陈出新,确保工作有新思维、有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