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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学前教育论文

时间:2022-06-01 15:31: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学前教育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乡学前教育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幼儿园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分析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孩子一生中受教育最重要的阶段。近几年,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加快,家长对下一代的早期教育意识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让孩子尽早走进幼儿园,接受系统、正规的幼儿教育。近些年随着全国教育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幼儿教育有所发展,但发展现状仍不能满足幼儿入园需要。

一、农村幼儿园的现状

目前,农村幼儿园15%还是土瓦房,教室昏暗、潮湿,室外活动空间狭小,周边环境差,安全管理难度大,基本上没有设置任何安全防护装置,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教学用具简单,80%教室只有几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块黑板、一盒粉笔;90%以上的幼儿园缺少最起码的卫生设施,玩、教具和大型户外游戏器械及幼儿读物。大多数乡幼儿园只有小皮球、呼啦圈等一些价格比较低的玩具,在一些村级幼儿园小孩子的玩具就是泥沙、石块、树枝,各种活动难以开展。教师待遇大多在400—700元之间学前教育论文,没有养老和医疗保险。教师构成比例大专生只占1.8%,幼师文化占30.7%(其中受正规幼师教育占14.7%),初中文化占40%,其它的占27.5%。96%以上的学校的教学内容不同程度“小学化”。

二、原因分析

(一)地方缺少相应的扶持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政策

虽然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但受地方经济落后的影响,乡(镇)人民政府一直无承担办好幼儿园的能力,也未形成相应的政策,造成了农村幼儿园一直被边缘化,得不到发展。

(二)幼儿教师素质普遍不高,教师队伍不稳定

从整体来看,农村幼儿教师的素质普遍偏低。在农村幼儿教师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很小,受到正规师范教育的特别是受到幼师培训的老师人数不多,有相当大一批初中学历和其他人员加入进来,这些教师的幼儿教育知识、技能和能力相对不足,不能以正常的幼儿教育方式去教育孩子,不会组织幼儿开展能培养幼儿动手、动口、动脑的活动,不会引导孩子开展各种户外游戏、不会用合理的方法去处理幼儿之间的矛盾,经常用“惩罚”、“恐吓”、“批评”等方式对待孩子。造成这一现象原因之一是农村幼儿园生源少,收入不高,教师福利待遇低,不能吸引人才,不能激发其积极性。有的把这当成第二职业,只当每月贴补家用,分散了精力。二是农村幼儿教师和公办老师相比,没有名分、没有提高培训机会、没有前途,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

随着幼儿园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更多的农村幼儿园走向市场,面临着严峻的生存挑战,好的方面是能够进一步激发幼教工作者的激情,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坏的方面是为了争取到更多的生源,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对家长的要求妥协,投其所好,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在农村园还远未得到落实。严重超出了幼儿的年龄负荷。主要表现在:第一,上课时间长。多数农村幼儿园每节课长达45分钟,周上课时间和小学生差不多学前教育论文,户外活动时间被大量挤占。第二,以学习为主,强调幼儿知识的学习,以学多少字、背多少诗、数多少数为评判标准,而忽视了幼儿智力开发、兴趣培养、品格形成。第三,过分强调纪律常规,严格约束幼儿的行动。由于教育内容脱离幼儿生活实际,忽视幼儿兴趣需要和年龄特点,因而不能调动幼儿内在的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幼儿的终身学习和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三、思考与对策

(一)加强领导,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地方人民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幼儿教育的认识,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幼儿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幼儿教育的科研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把幼儿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列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地方政府要确保教师工资的预算和足额发放。幼儿生活费、保育费通过收费渠道解决。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制定地方幼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把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幼儿教育质量、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教师待遇等列入政府教育督导内容,积极开展对幼儿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

(二)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政府每年划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村边远山区条件比较差的农村幼儿园进行修缮、改建,逐步建立以乡幼儿园为主体,村幼儿园为辅的幼儿校区。鉴于民间资本有“小”而“分散”的特点,无法成片推进。可充分利用连锁加盟方式门槛低,资源利用高,利益分享稳定等优点,积极推进连锁加盟幼儿园。研究制定合理的方案,打消害怕投资风险大、没有回报的顾虑,吸引有投资能力也有投资想法的民间资本积极建设幼儿校区。积极对外宣传当前农村幼儿园现状,让社会共同关注。同时,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资?矗大Φ髡产业结构,帮助农民致富。加快培训基地建设,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农村劳动λ刂剩内消外化实施劳务输出学前教育论文,增加劳务收入?

(三)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幼儿教师稳定工程”。

教师是幼儿教育的的实施者,要提高幼师的素质,必须重视对幼师的培训工作。一是以园本培训为主,提高在岗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技能。根据农村教师的实际需要制定课程,选择使用的教材,定期进行培训,接受新的知识技能、更新教育观念、知识结构和教育方法。积极利用当地资源,认真研究,系统思考,大胆实践,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幼儿教育的新路。二是增加城乡幼儿园交流机会,学习城区幼儿园已经成熟的教学方式,鼓励一批有活力,业务能力强的幼教老师脱产、半脱产到大学深造,到发达地区先进幼儿园跟班学习别人的管理、教学方法。积极利用当地资源。三是在每届高中毕业生中挑选一批品行良好、愿意从事幼儿教育的学生,与他们签订合同、定向送到师范学校幼教专业学习,保证四年不离开就业岗位。四是提高幼儿教师的政治地位,改善教师的经济待遇,对一批工作出色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工资待遇应不低于乡村公办教师的平均水平。

第2篇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1)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常规的管理

①开展“幼儿园半日活动观摩”

为了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9月份我们出台了《芮城县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要求》,对幼儿及保教人员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做了规范化的要求。并于10月15号在党政南北园举办了“幼儿园半日活动”观摩。观摩活动从幼儿的来园活动、早操活动开始,到教育活动、游戏活动、自由活动、生活活动、最后到离园活动的全部环节完整地展示给前来观摩学习的200多名幼儿教师。活动结束后,老师们议论说:不论是教育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还是环境创设都为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起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同时,我们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都开展丰富多彩的一日活动,以促进全县保教质量的整体提升。

②对全县幼儿园一日常规进行检查

11月24—28日,由幼教组人员与南北园省市能手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大班的一日常规活动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我县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组织安排都较为科学合理,能够注重动静交替和幼儿的实践活动,教育教学行为已经朝着规范化迈开了步伐。

(2)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园的管理

自从国家提出对于社会力量办园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以来,社会力量办园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规范社会力量办园,确保幼教事业健康发展成为近年来幼教工作的重点。

①对社会力量办园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

3月份,我们出台了《芮城县关于清理整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实施方案》,并制定了《芮城县社会力量办园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文件精神,4月上旬,幼教组与职成办、教育股两个股室联合作业,检查评估了全县16所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对它们的办园资格、办园条件、办园方向、园务管理、教育教学及从业人员资格和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确保社会力量办园的正确方向,引导它们走出一条投入和产出良性循环的路子。

通过整顿,合格的园所有6个,限期整改的有7所,被取缔的有3所。

②是积极扶社会力量办园的典型。

我们通过多渠道宣传社会力量办园的典型,扶持了2—3所保教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社会力量办园作为示范园,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范围,使社会力量办园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如:大风车幼儿园、大王新兴幼儿园等,就是社会力量办园的典范。

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力量办园15所,在园幼儿2800余名,占幼儿在园人数的三分之一,是学前教育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所以,规范社会力量办园行为将是我县幼儿教育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

(3)是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

“安全工作无小事”。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今年对全县幼儿园进行了两次大型的安全工作检查。一是春季开学初的安全工作排查。二是秋季开学初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包括: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幼儿园活动场地、器械、房舍是否安全;用水、用电等设施有无事故隐患;食堂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消毒设施、冷藏设施是否齐全;从业人员体检是否合格;活动室、休息室是否干燥、通风;厕所是否卫生、安全;幼儿接送制度是否完善;接送车辆证件是否健全;车况是否良好;门卫值班是否认真负责等等。同时,我们要求各单位必须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进行排查活动,定期开会,定期培训,使每位教职工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努力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幼儿园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同时使孩子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搭建平台,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为使更多的孩子接受更优质的学前教育,我们采取“资源共享、名园带动”的策略,确立了“以省级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园为龙头,带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模式,积极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升。一是示范园教师下乡支教。南、北两大园分别派出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园支教,手把手地教农村教师,使农村孩子也享受到了优质的教育资源。二是在示范园进行观摩活动,如:今年3月份的环境创设观摩,5月份的教育活动观摩,10月份的半日活动观摩。三是广泛开展城乡园“手拉手”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园在贯彻幼教法规、传播科学理念、开展教科研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逐步形成了以示范园为中心,覆盖全县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如县直南、北两大园分别拉手县西和西东五个乡镇的中心园,中心园再带动农村园,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抓教科研,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为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一年来我县幼教工作者认真学习《纲要》,努力将《纲要》的教育理念和目标转化为教师的教育行为,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逐步确立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教师观,积极开展幼儿园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1)是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

园本教研是激发教师研究智慧,解决教师教育实践中所面对问题的有力举措。一年来,我县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如南园的“利用一物多玩开展幼儿园游戏活动”,北园的“利用手工活动培养幼儿的各种能力”等课题,极大地提高了教师的教研水平。教师们在做课题的过程中不断反思,不断总结,撰写出了许多教育随笔、观察日记、教学经验、教育论文等,使教师在实践中总结提高、在反思中成长进步。现在我们正在征集《幼儿教育探索》第十集文稿,并从中择优向省、市级推选文章60多篇。这些成果不仅凝聚着全县幼教工作者的辛勤和智慧,并且真实的记录了我县教改实验的发展历程。

(2)是开展手工活动,培养幼儿多种能力

“利用乡土资源、开展手工活动”是我县多年来一直推广的特色活动。今年我们以党政南、北园两所示范园为切入口,重新开展了更加丰富多彩的手工活动,并在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面铺开,教师、幼儿共同收集多种自然材料、废旧物品,通过折、编、卷、撕、穿、揉、捏、搓、剪、粘、画等方法制作了形象逼真、惟妙惟肖的各种手工作品。在手工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仅使孩子们的动手能力得到了提高,而且语言能力、交往能力、思维能力以及想象能力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3)是注重督导评估,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每年我们都要对全县幼儿园保教质量进行督导评估。今年6月份,根据《山西省幼儿园课程指南》,结合我县实际,我们整合五大领域内容,与县直南、北园业务骨干共同设计和制定了一套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测查题,对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大、中、小、托幼班的幼儿进行了全面的评估测查,以评估为杠杆促进了全县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

(4)是完善业务指导网络,帮助教师专业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管理、研究、指导和服务,整合教科研力量,完善县、乡幼教业务指导网络,加大对我县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力度。经过层层推荐,10月份我们从全县省、市、县级保教能手中选拔出23名师德高尚、专业素质过硬的骨干教师作为县级幼教兼职教研员,为规范我县学前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

三、存在问题

(一)经费投入缺乏保障,幼教发展严重受限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基本都是依靠家长交费来维持园所的正常运转,而解决教师的工资就占据了幼儿园相当多的经费,所剩无几的收费用于园舍建设、配套设施、办公经费等方面就极其可怜,尤其农村幼儿园情况更加令人担忧。

(二)教师队伍以教师为主,待遇地位得不到有效保障

(1)农村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

我县除县直南北两个园幼儿教师有编制标准外,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教师都没有编制。在我县个别联校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由于农村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公办幼儿教师占的是小学教师的编制,因此公办教师所在单位就要每人每月向联校缴纳400元钱。《教师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含幼儿教师,应该享受中小学教师的待遇,但中央和省在编制关于中小学教职工新标准时,却没有涉及幼儿教师的编制问题,幼儿教师的各项待遇从政策上得不到落实。

(2)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全县603名幼儿教师中,有415名农村幼儿教师,占全县教师总数的68%。其中教师350名,占农村幼儿教师总数的84.3%。这些幼儿教师既不同于历史上的中小学民办教师,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纳入教师序列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这种似是而非的身份,使得农村幼儿教师在编制、职称评审、评奖及其继续教育等许多方面都无法获得相应的权益。

(3)农村幼儿教师待遇低,队伍不稳定

一是工资待遇低。由于农村幼儿教师没有固定的工资来源渠道,其工资主要从幼儿园收费里解决,工资相对较低。最低300/月,最高600/月,平均工资为415元,低于劳动用工最低工资标准530元。

二是队伍不稳定。由于待遇太低,导致幼儿教师队伍非常不稳定(农村幼儿教师一般是结了婚就脱离了幼教队伍),严重影响保教质量的提高。

(三)社会力量办园发展迅速,管理却相对滞后

近年来,我县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这些学前教育机构的存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幼儿园数量的不足,缓解了入园难的矛盾。但由于目前对民办园的审批与管理还不规范,同时,一些办园者为经济利益所驱动,为降低成本,增加赢利,或扩大班额,或克扣幼儿伙食,或低薪聘用不合格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等,这些问题造成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而且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四)保教常规管理不够规范,小学化现象依然存在

虽然《纲要》颁布已经快10年了,但在我县幼儿园教育教学中,依然存在着重教育轻保育、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非常严重。很多教师根本不知道幼儿园五大领域的教育内容是什么,更不知道《纲要》的教育理念和目标是什么了。尤其是农村幼儿教师素质低,根本就不知道该教给孩子什么,日常教学基本以识字,算题为主,更别谈注重幼儿情感、态度、能力、兴趣和习惯这些有益于幼儿终身发展的良好品质的培养了。

总之,幼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强幼儿教育管理力度,规范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在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入小学和其一生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切实推进芮城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

为了使我县幼教工作在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把视点推向更新更高的目标,特对2011年的幼教工作做如下安排:

2011年幼教工作安排

1、推进公办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的提高。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全县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3、结合培训工作,在县直南北园开展全县教学观摩活动。

4、加大教科研工作力度,在县直南北园开展“丰富多彩的幼儿园游戏活动”课题实验,并向全县推广。

5、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园的管理,规范其办园行为。

6、对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并按标准收费

7、开展新一轮的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8、做好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办有一定规模的幼儿园。

第3篇

相关热搜:特殊教育制度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教学

把特殊教育作为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提供了良好发展的机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是《纲要》的创新和亮点之处。近年来,国家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越来越成为衡量教育公平实现程度的重要方面和内容,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数量显着增加,残疾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的教育日益关注和重视,如下理念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让所有的人包括残疾儿童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独特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隔离就是不平等(全纳教育)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即“不能拒绝”(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宜的义务教育)[1。以上理念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尽管中国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无论是与国外特殊教育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相比,特殊教育的发展都还明显滞后。当前,我国特殊教育面临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理念、内容和方法不适应时代要求等问题和挑战。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日益提升的中国国际地位、国际特殊教育新理念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和国内残疾儿童日益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中国特殊教育要想真正的得到健康发展必须完成六大变革或转变。

 

1.由特殊教育政策、条例向特殊教育法规、法律方面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特殊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迅速发展,与特殊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等相继颁布。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和政府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确立了国家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政府责任。为保障宪法规定的实施,国家又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制订,2008年4月修订)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再次宣布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在推动特殊教育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相比,与特殊教育的发展要求相比,与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巨大改善与提高的空间。表现在:

 

(1)现有法律条款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法主体的制裁缺乏法律依据,对被侵权者缺乏相关的救济措施和手段[3]。由于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造成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执法部门难以操作。

 

(2)特殊教育立法尚不完善。现有的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的《特殊教育法》。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如比利时的《特殊教育法》,美国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案》、韩国的《特殊教育促进法》,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于1984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法》。

 

(3)现有法律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条款原则性表述多,宣誓性的语言过多,部分条款用词空泛,可操作性不强[2]。如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24条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这样的条款很难起到大的作用。

 

如果不解决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国特殊教育很难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首先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宜的条款,去掉空泛的宣誓性的用词,增加强迫性条款,制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司法解释细则,以便减少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增强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其次,逐步完成我国《特殊教育法》的立法工作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特殊教育法》的经验,以便解决现有的专项特殊教育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大法的困境。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特殊教育真正走到依法治教的轨道上。

 

2.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转变

 

我国特殊教育主要包括两种教育形式,一种是特殊学校教育,另一种是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特殊学校类别而言,目前主要有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盲、聋、弱智儿童中那些生活能够自理、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就普通学校而言,目前也仅能招收部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其中以轻度为主。换句话说,尽管所有残疾儿童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但并不一定都有机会。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国家目前仅能为一部分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过去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我们国家也仅为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设立了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去特殊学校上学,一些轻度的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校去学习,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像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怎么办?该去什么样的学校儿童不是普通儿童没有能力接受普通学校的教育学校没有额外的经费和师资力量教育他们;即使校长禁不住家长的哀求,出于同情和怜悯接收了这样的孩子入学,由于得不到特殊教育资源的支持,也只能是把所有责任和负担转给班主任教师,可想而知,班主任教师和残疾孩子会面临怎样的困境,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尽管近几年有关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也指出,要为这些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但责任不明确,大多停留在文件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际组织和特殊教育先进的国家,都早已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成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为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仅包括视觉、听觉、智力、肢体等类别的缺陷儿童,也包括超常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美国法定的特殊需要儿童有14种残疾类别,邻国日本法定的残疾类别有9种,韩国也有8类,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12种法定的身心障碍类别JLM。因此,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制订政策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解决一些特殊需要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如果在教育部建立特殊教育司,各省能设立专门特殊教育管理机构,则会更加有利于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由特殊学校教育形式逐渐向融合教育形式的转变

 

(1)我国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盲、聋、弱智的三类残疾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特殊学校内。为了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的问题,我国开始尝试在普通学校安置残疾儿童接受教育,也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近十几年来,我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人数不断增加,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在校生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比例一直都稳定在60%以上,2001年还达到了?.86%[4]。可以说,从“九五”以来,残疾儿童在校学生中,近六成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是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们国家并未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放在与特殊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关注,表现在: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或政策中都只强调了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都强调了要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但对于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经费如何拨付、残疾儿童如何管理、随班就读教师如何培训等却少有涉及。即便是1994年教育部颁布有关随班就读的专项行政法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但仅凭教育部颁布的一纸规定能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多大约束力是可想而知的。

 

(2)随班就读的管理不到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与特殊学校的管理完全不一样,特殊学校一个省也就十几所,多的近百所,残疾儿童相对集中,比较容易管理,而随班就读的学校比较多,但每所学校也就几个或十几个残疾儿童,比较分散,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目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层面上仅在基础教育司设立了特殊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职能,上下对应,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只是在基础教育处(科)中有一人兼管特殊教育,县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基本就很少有专职特教干部了,在这种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下,根本就没有能力和精力管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尽管有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设有1名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但也杯水车薪,因此,很多地方的随班就读工作平时几乎很少有人问津。况且,按行政管理的范畴,特殊教育处只负责三类特殊学校(盲、聋、弱智)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教司的义务教育处则负责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行政管理。如果普通学校拒绝接受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等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处也难以管理。

 

(4)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从对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和调查结果来看,随班就读师资质量令人忧虑。教育部特教处2007年组织专家组对随班就读师资状况的调研结果表明,只有37.80%的随班就读的师资经过特殊教育培训,而有62.20%随班就读教师没有经过培训[7。即使经过培训,能够由特殊教育机构集中培训、或学校送出接受培训占的比例也很小,大多是学校自己组织座谈、研讨等,培训质量可想而知。如此现状说明,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已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仍然是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主体,是我国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必然之路,但如何真正做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比例60%以上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迫切需要国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因此,建议:借鉴我国某些地区随班就读的经验,根据残疾类别,分别制订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国家标准;实施在普通师范院校加开一年特殊教育课程以弥补和改善随班就读教师不懂特殊教育的困境;政府从财政上给予经费:国外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残疾学生教育5随班就读学校最基本的发展需要。

 

4.由过份重视特殊教育硬件投入向满足残疾儿童需求的转变

 

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即方投入总和)从1998年的8.52亿元增〕30.14亿元,净增近24亿元;预算内特殊总量也由1998年的5.96亿元增加到:亿元,净增19多亿元[8]。不能说我们国不重视特殊教育的投入,问题是投入的^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士都在加紧翻新扩建、征地新建,大兴土7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校舍、硬件设^至是全世界第一,似乎只需要把特殊学世界一流,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也就变J至于校舍建设是否适合盲生或其他残S学校是否有足够的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愿意招生,居然每两年就招一届六、七个买的现代设备是否能够有效使用(有些少使用或从来不用,作为窗口设备供来1都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了。一方面,特现代奢华,并配备有特殊教育领域一流的设备,但另一方面似乎学校的办公经费非常短缺,甚至购买一些为残疾儿童课堂教学的简单教具都没有经费支持,更不用说派遣特教教师外出参加培训了。

 

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建立特殊学校学校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一定数量和条件良好的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的残疾儿童教育根本就无从说起,但问题是是否城市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都需要扩建或新建,需要建成什么规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我们特殊学校的盲生,仍然使用着早被发达国家盲生淘汰的盲板、盲笔,扎写着每天的作业,为什么不能从建豪华大楼的经费中节省一部分,为盲生提供又省力、速度更快的盲文打字机或盲人计算机等学习用具,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呢?

 

如果不改变一谈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就是要投入多少多少钱用于建大楼或购买设备,似乎特殊教育只有大楼和设备这些硬件,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不可能得到满足。对于城市和发达地区,特殊学校建设已基本完成,应该逐渐完成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转变。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儿童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让每个残疾儿童都学有所得。

 

5.由城市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转变

 

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格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尽管特殊教育学校从1988年446所[9]增加到2008年的1640所[10],但他们殊教育学校分布来看,以2007年为例,各地分布非常不均,东、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四省都各有上百所特殊教育学校,而西部地区省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尤其是青海、新疆、宁夏和西藏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都不及10所。一方面是,发达城市的特殊学校的校舍越来越豪华,设备越来越先进,另一方面是,有些几十万人口的地区,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没有。即使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大多集中在城繊达地区(见一。从目前中国特校随班就读'但整个地区都没有几个懂特殊教育的特殊教师存在,很难想像,该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还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国家制订的《“^^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008年一2010年)指出[11],2006年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和西藏外,全国现有326个地级市(州、盟),尚有74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65个,占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地级市总数的88%。全国现有县(市、旗)934个(不含市辖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1246个,尚有493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405个,占30万人口以上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县总数的82%。由此看出,中西部地区特殊学校建设仍然是未来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变,可以极大的促进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

 

6.由专门的特殊高校师资培养向普通大学开设特教专业培养方式的转变

 

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112,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换句话说,目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教师中的人有46%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够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学院数量太少。我国有为数不多的师范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学院系/部,能够为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教师,但很难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需求。解决的出路如果只停留在国家多建几所特殊教育高等学院的基础上,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将要扶持中西部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将需要更多的特教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