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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单位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09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主要任务: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网络,召开启动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制作调查表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人员培训(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主要任务:抽调人员,组建调查摸底工作队和监督检查工作队;开展“五病”普查前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诊断技术和调查表填写、资料分析等能力的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病情普查(2009年6月1日至7月30日)。主要任务:深入乡镇、村、居民点开展地方病病情普查摸底工作,填写调查表、汇总统计有关资料并总结上报,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第四阶段:展室建设(2009年8月1日至8月15日)。主要任务:筛选县、乡、村展示材料,收集整理图片资料并安排布置展室,制定治疗计划,落实各项预防治疗措施。
第五阶段:自查初评(2009年8月16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自查,确认达到建设标准后向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于8月下旬进行初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漏补缺,规范完善,确保9月底前各项建设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第六阶段:督促检查(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县上将组织四大班子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第七阶段:省市验收(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部门职责:
(一)卫生部门职责
1、县卫生局
(1)加强对卫生系统各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时抽调人力,备足物力开展创建活动。(2)按照地方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3)定期对全系统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为其它部门提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卫生技术支持。(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县疾控中心
(1)提出地方病防治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提交地方病防治阶段总结;按创评标准提出评估意见。(2)为全县防治工作提供卫生技术支持。(3)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举办防疫专干,乡、村医生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五种地方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麻风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诊断与鉴别诊断、病情监测和预防控制、防治效果评价等基本知识。(4)开展业务指导。指导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开展地方病现况调查,摸清全县地方病发病状况,指导乡村完成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归档,及时完成图表上墙。(5)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各级健康教育人员,提高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宣教能力,指导健康教育工作实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传单、板报、挂图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使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家庭主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6)协调和督导全县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示范县建设资料全部进行微机分类管理,对资料进行汇编,并装订成册,建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工作展室,充实、完善地方病防治资料,加强归档管理工作。(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各级医疗机构
(1)成立相关组织,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负责辖区地方病防治工作。(2)完成辖区内地方病病情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上报病情。(3)发现地方病患者及时进行诊治。(4)在服务区域内开展面向病人和群众的健康教育。(5)制订本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6)全面收集本单位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完成图表上墙,按时上报工作总结。(7)各级医疗单位区域划分:村级:负责本村常住人口、小学、托幼机构。乡级:乡镇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初中、高中由辖区卫生院负责;红化厂的职工、居民、学生由姚家沟卫生院负责。县医院负责本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西街中学、竞存中学、逸夫小学及辖区托幼机构;县中医院负责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凤翔中学、儒林小学、城关中学及辖区托幼机构;妇保院负责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托幼机构。城关卫生院负责辖区农业人口、西街小学。关中、西凤厂内的职工、居民、学生由本厂医院负责。
4、卫生监督所
(1)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参加地方病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资质的检查。(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地方病防治工作有序进行。(3)加大对碘(硒)盐市场和含盐食品的依法管理,严禁地方病危害食品流入市场。(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乡(镇)政府职责
1、建立和完善乡(镇)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组建乡村地方病防治网络。2、在本辖区开展病情调普查,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造册登记,并将病情及动态变化等防治资料制成图表,及时上墙,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3、参加并完成病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草)、换粮、合格碘(硒)盐供应。协助完成本辖区现症患者治疗,协助创建办开展病情及碘(硒)盐监测工作。4、开展健康教育(1)宣教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固定墙体标语、张贴标语、制作板报、举办村民夜校等形式在目标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2)宣教目标:a、通过宣教,使群众了解“一盐防三病”知识,以及预防大骨节病“三防四改”(防寒、防湿、防阴,改善营养、改善环境、改良饮水、改善居住条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了解缺碘缺硒对人体的危害,以及食用碘(硒)盐的好处。群众(以家庭主妇为主)的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b、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城区学校达到100%,农村学校达到80%以上。c、家庭主妇卫生行为形成率:城区60%以上,农村40%以上。5、督促村委会落实以下职责:(1)成立本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本村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2)组织本村病情普查,摸清本村病情本底。(3)制定本村综合防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4)在本村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达到宣教目标要求。(5)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改水、搬迁、换粮等工作任务。(6)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按时上报工作总结。(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发展计划局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3、完成与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有关项目的立项、报批、验收等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水利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将病区改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病区改水项目选项、建设、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病防治卫生技术标准,并及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评价。3、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财政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足额预算人均0.2元地方病防治经费,及时拨付示范县建设配套经费3万元,加大对地方病防治专项事业费和设备的财政支持力度。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商务(盐务)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加强盐政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私盐行为,依法规范盐业市场。3、加强对食盐加工企业的规范管理,生产、贮存、分装、运输各个环节必须符合碘盐相关技术标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合格资质。4、合格碘盐覆盖率必须稳定保持在90%以上。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教育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按要求配备和加强各级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配备相关教学设备,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健康教育授课课时任务,并纳入教学考核。3、城镇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农村学校达到80%,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广电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办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3、宣传地方病防治管理、法规政策、科普知识,及时报道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上级评审期间形成宣传热潮。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林业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退耕还林(草)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3、制定退耕还林(草)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病危害因素,加大向病区倾斜力度。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粮食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换粮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农业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加强对布病疫情的监测管理,严防畜间疫情向人传播。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扶贫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病区移民搬迁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3、凡属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病危害因素,项目立项、选址、验收,要充分听取卫生部门地方病危害综合评估意见。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近日,宣武局队为进一步推动局队学习型机关建设,促进局队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在局队内部开展“解读统计杂志活动”,通过印发专门文件明确由各部门分期解读,并制定相应的系列学习长效机制,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此次活动采取了责任分解到科的方法,利用每周学习时间“解读统计杂志”,旨在养成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
宣武区统计局局长史象逵强调,此次活动是局队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力求做到“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发挥作用”。
提高素质,即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其关键是要做到“勤于学习”。作为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立足本职,成为行家里手,做到一专多能,才能够做到数据真实可靠,服务细致到位。
增强能力,即增强统计工作能力,其关键是要做到“勇于实践”。作为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能力,特别是要通过实践不断磨练,增强自身所欠缺的能力,以更好地为区域发展,报表单位和群众服务。
发挥作用。即发挥岗位尖兵作用,其关键是要做到“乐于奉献”。作为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的精神,这也是统计部门、统计人员的职责所在,也是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
(白健)
吕平局队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做好全年工作
近日,昌平局队召开2010年度工作总结部署会,表彰2009年度统计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做好全年统计工作。
第一,全力增强业务素质能力,在推出“精品”上下功夫。一是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全面;二是统计分析要做到有“价值”、上档次:三是统计服务要做到有效果、有水平。
第二,全力搞好统计宣传工作,在促进“中心”上下功夫。一是抓机遇搞宣传。二是抓重点搞宣传。三是拓领域搞宣传。
第三,全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打造“品牌”上下功夫。一是巩固实践成果促党风廉政。二是采取多种途径提升队伍素质。三是加强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
(陆枝平)
“三大理念”促普法长远发展
今年,怀柔局队将以宣传新《统计法》和第六次人口普查为主线,以“法律进企业,下乡村、入社区”活动为载体,贯彻统计普法”三大理念”,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统计法制宣传全覆盖”的统计普法体系,使全区27万人民沐浴统计法治的阳光,感受统计法治的力量。
一是树立“大普法”理念,壮大普法阵营。2010年,怀柔局队将着力构建”统计局队为主导,行政单位齐抓共管、企业事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公民联动”的全新社会化统计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主线贯穿”理念,增强普法针对性。2010年,怀柔局队将以人口普查期间新《统计法》的宣传和落实为主线,做到普查员走到哪,新《统计法》就宣传到哪。
一、试点目的
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经验,锻炼和培训经济普查业务骨干,发现普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寻求破解经济普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为顺利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创造条件。
二、试点对象和范围
清查摸底对象:*市*街道*村、*社区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第一、二、三产业)和个体经营户(含无证)。
普查登记对象:*市*街道*村、*社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员和行业分布;对第三产业个体户进行抽样调查。
四、试点时间
从20*年8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试点调查的时点是20*年6月30日,时期资料是20*年1-6月。
五、试点组织领导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街道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成员组成的*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六、试点内容和重点
(一)内容
模拟普查工作相关过程,对普查的组织、宣传、培训、部门资料整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审核、质量控制与评估等重点环节进行试点(试点应研究的主要问题具体见附件2)。
(二)重点
1.普查组织实施方式。重点研究普查组织模式,检验提高市、乡、村三级普查机构协作性和工作效率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单位清查摸底。重点研究如何充分利用部门资料与地毯式清查结合起来,做到不重不漏,提高清查质量;清查结束后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和部门资料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抽查、验收、比对的最优方法。
3.能源消费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收集能源消费数据,准确填报能源消费普查表,检验能源调查方式的可行性,检查各被调查单位的能源消费计量、记录情况。
4、服务业调查。重点研究查准查实服务业数据的办法;检验搞好财务不健全单位普查数据填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个体户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搞全户数和人数,搞清行业。
6、亿元市场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收集市场成交额、批零贸易业的内部结构状况,以及市场内非贸易业的个体经营户数据。
7、业务培训。重点研究如何提高业务培训效果;检验单位业务培训组织方式的可行性,总结不同类型单位的业务培训方式。
8、增加值项目调查。如何搞准填全涉及增加值项目的指标数据。
9、整理和规范基础资料。如何建立健全企事业行政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整理规范基础资料。
七、试点进程安排
(一)试点准备(8月18日前完成)
1、确定试点地区,征求试点方案意见。
2、组建市经济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建立村(社区)级经济普查工作小组。
3、划分普查区域,绘制普查区地图。以居(村)委会(社区)为单位分别设普查区,按实际需要划分若干普查小区,并绘制普查区图、普查小区示意图,按普查区编制地址代码表。
4、收集、整理部门资料。工商、国税、地税、民政、编办、质监等部门提供单位名册,并进行排重,建立清查底册。
5、选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陪调员。每个普查区配备指导员1名(*街道选调)、每个普查小区配备普查员至少1名(居村委会选调),必要时配备陪调员。
6、准备试点所需的各类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清查摸底表、调查表、普查员用品及宣传用品等。
7、落实数据处理环境。按照需要配备计算机,调试数据处理有关程序(由市经普办解决)。
8、编写业务培训课件。按专业编写业务培训课件,并组织试讲。
(二)宣传发动(贯穿试点的全过程)
1、8月27日前召开经济普查试点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街道经普办人员、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及各镇乡(街道)、市经济开发区经普办主任、副主任。会议内容为经济普查试点动员和试点工作部署。
2、对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期间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具体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口号、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普查公告、普查知识等。
3、清查摸底阶段集中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
(三)清查摸底(8月31日前完成)
1、清查摸底培训(8月19日)。由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街道及普查区的普查业务人员进行清查表业务培训。
2、“地毯式”扫描方式进行单位清查摸底(8月19日—28日)。由普查员按普查区对区内所有单位和第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
3、清查摸底查漏补缺和清查资料数据处理(8月29日—31日)。以普查区为单位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清查单位数与基本单位名录、部门资料进行比对、分析、查漏补缺;对全部清查表进行审核、分类、编写行业代码、过录、汇总,再将清查过录表、汇总表上报试点办公室,建立单位名录,并导出清查结果表。
(四)试点普查表业务培训(9月2日—3日)
1、由普查试点办公室对*街道*村、*社区参加试点普查人员和被调查单位的会统人员进行普查试点表业务培训。业务培训采用各专业通用表统一培训,不同专业表分别培训的方式。
2、分专业集中对规下、限下等财务健全单位(除年报单位外)的专兼职会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可采取培训和填报相结合方式进行尝试。
(五)试点普查表的登记填报和审核(9月3日—14日)
1、9月8日前,参加业务培训单位的会统人员完成普查试点表的填表工作。未参加业务培训的财务不健全单位采取普查员上门调查。
2、9月8日前,采用单位上报和普查员上门收表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普查试点表,并上报所在普查区(居、村委会)。市、街道、村(社区)三级普查业务骨干按需要入户指导、督查,并及时发现和收集问题。
3.9月3—10日,各普查区对普查试点表进行审核,由普查区工作小组组织指导员及普查员开展“三查”即自查、互查、复查,并于9月10日前上报普查试点办公室。
4.9月3—10日,开展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与法人单位普查表上报时间同步)。在对个体经营户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主要经济指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开展个体经营状况抽样调查,完成现场调查、审核及上报试点办公室。
5.9月11日—14日,市试点办公室组织力量对试点普查表开展人工逻辑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行必要的数据录入、计算机审核以及能源核算、个体经营户的样本推算工作;完成试点普查表数据的汇总。
(六)事后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质量评估(8月27日—9月16日)
1.9月5日前,组织单位清查质量抽查。在两个试点普查区分别抽取1个普查小区作为抽查对象,检查普查小区内应调查户是否已作调查,单位界定、行业划分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9月13日前,组织试点调查表填报质量抽查。随机抽取5%调查表,检查调查表指标填报质量。
3.9月16日前,完成数据质量评估。由普查试点办公室组织对试点过程中各环节工作质量和主要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七)试点重点问题研究、工作总结(9月17日—18日)
9月17—18日,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从组织实施和业务技术两方面,对试点工作全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完成清查摸底、能源、服务业普查试点课题调研分析,撰写试点工作总结和业务技术总结。提出搞准普查数据质量及组织方式需完善的问题;查找试点成功的经验、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今后全面普查中应注意的方面和应准备的预案等等,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普领导小组。
八、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试点工作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试点,及时发现问题,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各个环节的具体经验,为顺利开展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因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市、试点街道和试点村(社区)三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有关领导对试点工作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试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试点工作一定要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精心组织调查摸底和现场登记,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切实为全市经济普查的正式开展提供经验。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试点工作氛围
市、试点街道和试点村(社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紧密合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为改进和完善农村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二、普查机构
市、乡镇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行政村、列入农村范围的居委会以及有农业生产的城镇地域均设立农业普查小组。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均接受上级农业普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三、普查标准时间
普查时点为*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如"*年年末耕地面积"、"*年年末拥有住房情况"等等,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如"*年在本户实际从事农业时间"、"*年播种面积"等,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四、普查行业范围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五、普查对象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包括国营农垦农场,下同)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无论其住户成员的户籍是否在本地,也无论是否农业户籍。其中: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是指在农村地域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农村其他住户是指居住在[农村地域,但不经营农业的户。
(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是指在城镇地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
(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住户以外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基本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未注册单位,既包括主营农业的各种企事业单位、农户合作经营单位,也包括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附属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统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是指在农业用地和单独的设施中经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并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年末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约67平方米)及以上;
年末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约670平方米)以上;
年末饲养牛、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年末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年全年出售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收入超过500元以上;
对本户或本单位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500元以上,或者行政事业性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的服务事业费支出在500元以上。
当一个单位或户根据上述标准之一被确定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后,该单位或该户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均属于农业普查的范围。
(四)村民委员会。指所有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在第二次农业普查中,列入农业普查农村范围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管理机构也视同村民委员会。
(五)镇人民政府。在我市限指所有乡镇人民政府和华侨农场。
六、普查地域范围
(一)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地域范围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农村地域和城镇地域。
(二)农村住户和村民委员会的普查地域范围是农村。
为了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常规农村统计以及统计上城乡划分结果可比,以便使各种涉农政策关于实施对象和范围的调整有据可依,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农村定义为以下地域:
1.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但不包括主要由非本村户籍村民居住的集中连片的商品房小区。
2.有农业用地且未完成土地所有制的国有化或股份化改造,或者本地人口的户籍性质仍为农业,或者仍沿用村民委员会管理模式、其中的人口不能享受城镇社会保障等城镇居民待遇的居民委员会。
3.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如华侨农场。
4.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与居民委员会等其他地域重叠的,按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
农村以外的地域是城镇地域。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普查地域范围是所有乡镇以及华侨农场。
七、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
(一)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单位划分。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二)普查区以下设置普查小区。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如果村民小组规模过大或边界不清晰,或者村民小组内住户分散在5个聚居处以上时,应参照明显的地理标记划分普查小区。
普查小区规模和普查员数量按10-15天完成现场登记为目标设置。一般按50-100户设置普查小区。人口密度小、交通不便利的地区可按50户设置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住户在100户以下、没有村民小组的小行政村,其普查区就是普查小区。普查小区的名称,沿用村民小组的名称,或称之为"第一普查小区"、"第二普查小区"等等。
八、普查表种类和摸底、登记原则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普查表共有5类10张。包括:
(一)住户普查表。用于登记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包括:户1表为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户2表为农业生产经营情况,户3表为集体户人口情,户4表为住户抽查长表。
摸底、登记的主要原则如下:
1、清查摸底。农村普查区按"有户就查"办法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村其他住户进行摸底。城镇普查区按"以地(设施)找户"的原则查找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1)农村地域住户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但户籍在本普查区的住户。
③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但本年度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用地和单独的场所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2)城镇地域住户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
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用地和单独场所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2、识别登记对象。普查登记对象在普查摸底对象的基础上筛选。
(1)农村地域住户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全户人口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城镇地域,但本年度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不包括:
①全户人口不居住在本普查区,也不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②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农村地域的住户。
(2)城镇地域住户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全户人口居住在本普查区之外城镇地域的住户。
不包括: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农村地域的住户。
3、按自然户登记人口与就业情况。住户原则上以经济、生活连为一体的人员为一户。
4、按居住地登记农业生产。一个家庭在不同的普查区经营农业生产时,如果家庭成员分住在这些普查区中,则作为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分别在各自的普查区中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在一个普查区中时,就作为一个农业生产经营户在居住的普查区中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经营户不居住在生产经营地的普查区,而是居住在城镇地域时,由其生产经营地的普查区负责登记;居住在其他农村普查区时,由其他农村普查区登记。
5、实地摸底、入户访问、当场填报。鼓励普查员在入户访问前使用户籍记录、土地合同记录以及其他行政纪录进行准备以便更好地把握住户情况,但所有摸底、登记工作必须入户,在户中当场完成。
(二)单位普查表。用于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未注册单位。包括:单1表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单2表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单3表为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情况。
摸底、登记的主要原则如下:
1、采用记录查询、部门议查和实地访查相结合的办法查找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以乡镇划界、组织单位现场登记工作。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同一乡镇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由法人单位组织填报,并报法人单位所在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法人单位在其他乡镇的产业活动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自己填报,报产业活动单位所在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乡镇农普办负责对单位性质进行核实和编码。
3、按"谁经营、谁填报"的原则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登记自有、租入的农业生产用地、设施和设备,雇用的农业从业人员,以及其农业生产和经营情况。不登记通过订单、产品购销合同向住户或其他单位采购的农产品。已经出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土地、设备、设施以及生产的农产品,按谁经营谁填报的原则,由承租或承包经营的住户或单位登记。
4、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地域,农业普查机构均要根据基本单位名录库、工商和税务记录,并通过部门议查和实地走访的方法查找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政村普查表。用于登记行政村和列入农业普查农村范围的居民委员会。
(四)乡镇普查表。用于登记乡镇、华侨农场。
(五)农业用地普查表。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填报,最低起报单位为行政村和视同行政村的行政单位。
九、普查表登记分工办法
1、普查表现场登记主要采取"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访问代填"的方法,在设立农业普查小组的地域,住户和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由普查员登记,行政村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登记。
2、大型企事业单位可采用"访问代填"和"自行填报"相结合的方法采集数据。原则上采取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访问代填的方法,大型企事业单位也可在参加培训、掌握普查问卷填写方法的基础上,采用自行填报的方法。
3、乡镇普查表由镇(农场)农业普查办公室指派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登记。
4、农业用地普查数据的核实和质量抽查工作,由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实施。
十、普查工作流程及单位分工
(一)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由各乡镇(农场)农普办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划分,并报市农普办审定后报省农普办。
(二)编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址码。由市农普办负责,
(三)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各乡镇(农场)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市普查办审定。
(四)宣传动员。市、乡镇(农场)普查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议、横幅、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宣传手段,宣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争取社会最广泛人员和力量的支持与参与。12月初调查摸底前,要掀起一次大规模的宣传。
(五)绘制普查区地图和普查小区示意图。普查区地图由乡镇(农场)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本乡镇(农场)的行政区划地图绘制,要注意界限清楚,普查区之间没有中间地带。普查小区示意图由普查小区的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绘制。乡镇(农场)普查办要负责督促完成两项绘图工作。
(六)组织培训。市农普办负责培训各乡镇(农场)的普查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乡镇(农场)领导小组和农普办要负责组织"两员"集中到乡镇指定培训地点,保障培训人员准时并完全到位。
(七)清查摸底。由市农普办统一部署,乡镇(农场)农普办、村委会(普查区)普查小组负责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入户清查,并在入户清查摸底前组织收集普查区的户籍、基本单位名录、工商和税务部门的登记记录、承包经营合同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与单位有关的资料要分解到各普查区,与住户有关的资料要分解到普查小区)。普查员具体负责清查摸底本普查小区内的住户和单位:普查指导员负责本普查区清查摸底的组织、检查、指导和交接验收工作。
(八)普查登记。住户普查表由普查员入户访问登记;单位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或指定普查人员负责登记填报;行政村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核实填报;乡镇普查表由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核实填报。乡镇(农场)普查办负责组织、督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依时入户登记。
(九)复查审核。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乡镇农普办要及时布置复查工作,村委会(普查区)农业普查小组要组织各普查小区进行自查、互查和议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对、据实纠正。
(九)数据抄录和修订。复查审核结束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负责将普查表的预填数据按规范的数字格式抄录到对应的光电录入格中。乡镇农普办负责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由乡镇农普办组织完成数据抄录和修订工作。
(十)快速汇总。快速汇总必须在普查表登记复查完毕后立即进行。快速汇总采用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全家外出情况和住户情况由普查区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农普办。单位情况和行政村情况由乡镇农普办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农普办。乡镇情况由市农普办进行汇总并上报省农普办。各级汇总单位的汇总表(或汇总表电子文件),在报送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同时要留底备查。
(十一)质量控制和验收。质量控制工作贯穿农业普查全过程。清查摸底、访问登记、资料抄录、手工汇总和数据处理是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普查员指导员要指导普查员做好每个环节工作,要按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不达标的普查资料要返工重做,把差错消灭在基层。乡镇农普办和市农普办也要负责把好质量控制和验收关。
(十二)事后质量抽查。由市普查办根据省农普办的部署,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十三)普查资料的包装、运送和交接。普查表通过质量验收,并完成快速汇总工作后,要进行包装、运送和交接工作。普查员负责将小区的《住户普查表》进行装袋,并上交普查区农业普查小组;普查区负责《住户普查表》的正式袋装并上报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乡镇(农场)农普负责各种普查表的装袋和装箱,并上报市农普办;市农普办负责将各乡镇上报的普查表分类集中存发并上报省农普办。
十一、普查工作流程时间安排
1、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年8月15日-9月25日。
2、普查区地址码编码:*年9月5日-9月25日。
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年8月20日-9月20日
4、普查地图绘制:普查区地图要在*年11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农普办;小区示意图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绘制和上报市农普办。
5、培训工作:*年11月底-12月18日。
6、清查摸底:*年12月19日-12月26日。27日将摸底汇总结果上报市农普办
7、普查登记和复查:现场登记*年1月1日-1月15日;复查审核*年1月1日-1月31日。
8、普查表抄录和修订:*年1月10日-2月3日。
9、普查资料快速汇总:普查小区于*年2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普查区;普查区于*年2月18日前完成并上报乡镇(农场)农普办;镇(农场)农普办于*年2月26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农普办;
【关键词】旅游管理;实践教学;问题研究
旅游管理专业是一个应用性非常强的专业,主要为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行政单位等培养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深厚,专业技能熟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因此,我们要充分意识到实践教学在旅游管理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实践教学是一种通过一系列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使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际,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以胜任未来职业岗位为教育目标的教学形式。
一、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
遵义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属于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分为旅游管理本科、专科两个层次。其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具有比较系统的管理学、经济学和旅游企业管理(酒店服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能在旅游企事业及相关单位从事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能够胜任中等旅游学校教学、教学研究的教师等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一培养目标与本院的办学宗旨是一致的,都是要培养高素质本专科应用型专业人才,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在遵义师范学院开设的本专科课程中,主要有两类课程:一是与旅游行业相关的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如旅游学概论、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导游业务、旅游市场营销、旅游政策法规、旅游区规划与管理、旅游心理学等课程。一是与宾馆饭店相关的课程,如现代饭店管理、酒店技能训练。这两类课程的设置都局限于我国旅游业中旅行社、宾馆饭店两大传统行业与传统岗位,而对于现在的一些新兴岗位、新兴的旅游业基本没有涉猎,比较滞后,未能与时俱进。
此外,经过调研发现,遵义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除了以上所述的常规课程教学外,实践教学环节尚处于起步阶段,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除了课堂上老师教学生学习宾馆饭店的叠被、叠花这些最基本的技能之外,就是大学最后一年有一次为期一周的旅游参观的实习机会。由此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丰富,但一旦进入社会实际岗位工作,很难一下子胜任本职工作。
二、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教学缺乏与时俱进的目标
遵义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尚处于起步阶段,其课程设置普遍存在重理论知识,轻实践知识;重基础知识,轻应用知识的现象。因此,我们要改变这种传统教学模式的现状,要重视实践教学,明确制定实践教学与时俱进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使实践教学的实施有据可依,不盲目。
(二)实践教学缺乏科学的内容体系
遵义师范学院对于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应该如何开展?内容体系应该是什么?都很缺乏。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开展的很少,即便开展的实践教学也仅仅是课堂上学习一些叠被、叠花的基本技能和旅游参观。对于学生来说,在学校掌握到的这些技能离胜任未来的工作还相差甚远。
(三)实践教学缺乏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实践教学如何能达到理想的效果,需要一套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来综合评判。完整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至少包括:实践教学的目标、实践教学的大纲、实践教学的形式、实践教学的管理、实践教学的评价等,缺一不可。遵义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现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更需要奠定一个良好的开端,在一开始就构建好一个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让实践教学真正的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四)实践教学缺乏科学的管理与保障
实践教学的成效如何,跟科学的管理和充分的保障是密不可分的。中国人经常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科学的制定各种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则并严格执行,对于实践教学最终的成效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一环节如果缺乏,实践教学的成效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遵义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这一环节是缺乏的。由此会导致其实践教学随意性比较大,部分教师责任心欠缺,对学生放任自流,而影响最终的实践教学效果,影响到旅游管理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实践教学目标,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
遵义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要系统开展,首先必须要确定其实践教学目标,只有实践教学目标确定好,相关的工作才能开展。旅游管理专业侧重于应用性、实践性,因此,其实践教学的目标就是要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管理能力、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旅游管理专业素质。其次,要科学的制定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科学的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科学的制定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遵义师范学院旅游方面的课程开设的比较全面,开设了旅游学概论、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导游业务、旅游市场营销、旅游政策法规、旅游区规划与管理、旅游心理学等课程;但宾馆饭店的相关课程却只有现代饭店管理、酒店技能训练两门课程,相对薄弱,因此,在这方面要加强。此外,我们还应该与时俱进,结合现在旅游行业出现的新兴岗位开设相对应的新课程。
(二)建设校内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课教学
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其他院校的成功经验,依据遵义师范学院校园的有利环境和设施,建设校内实训基地,在校内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课教学活动。这种形式的实践教学从经济上来看比较节约成本,实施起来难度不大,从教学来看比较灵活、便利。校内实训基地可以为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提供实训平台,减少师生在学校与企业间的奔波,提高实习效率,还可以省去一定的实习费、交通费、住宿费、饮食费等,使有限的教学经费真正用到刀刃上。并且,校内实训基地一旦建设成功,可以持续使用,在授课之余可以向师生免费开放,基地还可以开展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服务,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它的利用率。
在校内实训基地开展的实训课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研究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尤其能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素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实训课教学与理论教学一样,需要严格按照实训目的、实训课教学大纲、实训考核办法进行授课,并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如果有些实训课与理论教学不能分开,可以将理论课与实训课交替进行。
校内实训基地可以建设导游模拟实训室、旅游规划设计室、旅游电子商务实验室、餐饮技能训练室、客房技能训练室、形体训练实训室来进行授课。如导游模拟实训室可以模拟导游讲解,导游资格考试及相关鉴定,旅行社业务培训等;形体训练实训室可以承接遵义市区各种大型活动接待人员的礼仪培训及社会各行业礼仪培训,礼仪指导师资格培训与认证等。此外,我们还可以在校内实训基地开展旅游管理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如导游模拟大赛、酒店服务操作技能大赛等,使学生的专业水平在比赛中得到充分展示,挖掘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三)与社会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
除了校内实训基地,遵义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一些地方旅行社、酒店、旅游景区开展多方面的合作,尤其要充分挖掘遵义作为一座历史名城的特色一一红色旅游,建设一批长期稳定的、高层次的、成熟的实习基地,为学生和旅游企业架起了一座共同发展的桥梁。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实战的平台,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同时青年学子也给旅游企业带来了勃勃生机,从中旅游企业也能选拔到优秀的人才。
同时,对于校内实训基地无法完成的全程导游实战、地接导游实战、领队实战等实战类课程,我们都可以在校外实习基地完成。社会经济在日新月异的发展,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仅仅依靠在学校里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肯定不能适应企业需求,他们必须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从社会这本大书中汲取所需的实践经验。
(四)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科学管理出成效。学院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按制度管理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实践教学的成效才能呈现,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应用性专业人才。科学的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科学的组织。如科学制定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计划、大纲、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出实训课程等。
第二,顺利的实施。把实践性教学的计划、大纲、指导教师、经费、场所和考核落到实处。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等环节。
第三,严密的制度。科学制定实践教学的具体管理规则和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开展。
第四,严格的监督。聘请专家定期对实践教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实践教学环节的偏差。
(五)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