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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论文

时间:2022-02-04 02:32: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业税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业税论文

第1篇

如何解决农业税取消后的三农问题

——来自##县的调查

##县地处五岭北麓,潇水源头,位于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是某省省的南大门。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万亩,耕地面积==万亩,人平耕地=.==亩,共辖==个乡镇,=个林业采育场,===个村(居)委会,总人口==万。全县林地面积====多平方公里,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是一个林农参半的全国重点林业县之一。

====年,##县开始全面贯彻实行对农业税全免的扶农、惠农政策。取消农业税后,作为一个林农参半的林业大县,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工作应该怎么管?乡镇干部干什么?乡镇工作的重心往哪里转?=月份,我带领有关人员围绕这些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现场查看等形式,在全县==个乡镇的==个村进行了为期==余天的调研。调查显示,政府取消农业税后,与之衍生相伴的一些新动向和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加以研究解决。

一、全县免征农业税前后的基本情况

免征农业税前,====年,全县农民负担农业税、三提五统各项集资等税费总额====.==万元,人平负担==.==元,亩平==元,====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万元,按====年底==.=万农业人口计算,农民人均负担==.==元,亩平==.=元,较改革前人平减少==.==元,减幅==.==%,亩平减少==.=元,减幅==.=%,====年农业税全免,总额====余万元,人平==.==元。

二、农业税取消后的新气象

(一)农民负担有效缓解。免征农业税后,国家与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由过去的“多取、少予”开始向“多予、少取”转变,====年全县农民人平直接减负==.==元,加上粮食直补资金===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农民人平减负==.=元。全额免征农业税,杜绝了一切向农民伸手的借口,堵死了向农民搭车收费的路子。调查对象中,均未出现收费现象,基本实现了“零负担”。

(二)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免征农业税前,乡村干部强制征收和暴力征收时有发生,干群关系紧张,直接导致了农村非稳定因素的增加。农业税全免后,职责发生转变,乡镇干部的工作方式也随之而变。乡镇干部在工作形式上,从过去“索取型”向“给予型”转变;工作职责上,从“任务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过去向农民“要钱、要粮、要命(计生)”的矛盾焦点中解脱出来;群众关系上,从“油水关系”向“鱼水关系”转变,受到农民的欢迎。==%以上调查对象对免税后的乡镇政府表示满意。

(三)种粮积极性得到提高。免征农业税后,加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不断落实,农民种田积极性大大提高。弃田抛荒的少了,复垦耕种的多了;粗放经营的少了,精耕细作的多了;撂荒面积减少了,种田大户增多了。====年水稻种植==.==万亩,同比增加=.==万亩;烤烟种植=.==万亩,较上年增加====亩。

三、农业税取消后面临的新问题

(一)乡镇及村组干部的角色转换尚未及时到位。

=、思想观念不适应。长期以来,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收税,能把税费收齐就是最大的成绩,其他行政职能逐渐弱化。现在沿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乡镇工作==%—==%的工作对象没有了,乡镇工作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更加突出。调查中,==%以上干部认为“农民全部减负,干部如释重负”、“农民种田不交钱,农村工作何去何从”。免税后,乡镇干部帮助农民抓调整,首先就丧失了动力机制,因为农民收入增长的快慢跟乡镇干部尤其是一般干部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除计生工作外,乡镇干部大都产生了盲目感,对农业税取消后的工作心里没底。=、工作方法不适应。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农民的经营主体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单纯靠行政命令开展工作已没有了市场和空间,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意义。涉及到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搞好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等问题,==%以上乡镇干部表示心里没底。=、发展思路不适应。农业税费一直是乡镇赖以运转的财源,农业税取消后,虽然有基本相当的转移支付,但转移支付是一个定数,只能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根本谈不上偿还债务、发展公益事业等。农业无税,乡镇财源何来,怎样发展?这对于长期习惯就农业农村抓农业农村的乡镇决策者来说,是最大的难题。有的乡镇领导反映说,农业税取消后,就发展思路角度来讲,乡镇干部的担子不轻反重。

(二)乡、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更加困难。一是财力大辐减少。免征农业税后,一般乡镇减收==余万元左右,多的==余万元,财力缺口大,==%以上的乡镇干部误餐补助和其它津贴无法兑现;村级收入较取消农业税前平均减少==%左右,每个村的收入包括各级转移支付平均不足=万元,只占正常运转所需支出的==%。调查显示,全县仅有==%左右的村组织有收入,其中收入上万元的村仅占=%,==%左右的村级组织没有收入。以湘江乡调查的三个村情况来看,====年总收入=====元,总支出=====元,结余=====元,被迫还旧借款=====元,赤字=====元。二是债务积重难返。免征农业税前,==%以上的乡村由于垫税、村级集体企业亏损、重点建设及招待等诸多因素,致使乡镇和村级组织负债现象较为普遍,不堪重负。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乡、村两级债务高达====余万元,其中乡镇负债====万元,村级负债===万元,平均每个乡(镇)在===万元以上,每个村在====元以上;其中负债最严重的沱江镇累计债务高达===万元。乡村债务久拖难解已成为一些地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三是村干部队伍难稳定。免征农业税后,村级唯一的集体收入来源被卡断,村级资金严重不足,各村正常支出难以保证。全县村干部年平均工资不足====元,==%的村干部表示每年招待乡里干部的开支就不止====元,村干部成了“倒贴”干部,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湘江乡村民小组长在取消农业税前人均年发放===—===元,免征农业税后由于经费紧张已取消。四是农业税征收遗留问题多。过去在农业税征缴过程中迫于“双过半”和“结硬帐”,乡镇、村级组织通过借、垫等办法完成任务,有的向银行贷款,有的用乡村干部的工资垫付,目前全县农业税尾欠仍有====万元不能收缴到位,平均每个乡镇==万元左右,致使乡、村债务难以化解,乡、村干部陷入两难境地。乡村偿债压力很大,且因为==%以上是贷款,考虑到利息等因素,债务有上升的趋势。五是农民土地矛盾纠纷增多。由于取消农业税,土地收益增值,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争田要地的现象,由于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明确规定“土地一定==年不变”,也使部分农户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农村人平占地悬殊竟在=倍以上。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遗留问题日渐显露,农户之间因界端不详、面积不实、权属不明产生矛盾,一些原来已退田的农户又要求收回土地自己耕种,少数村将闲置地集中租赁给种田大户或外来户经营,农民现在又要求发包到户或提高租赁费或重新分配。六是公益事业开展困难。免征农业税前,村级集体收入主要来源是农业税附加。免税后,村级的道路维修、塘坝沟渠修整、学校建设等村级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骤减,由于资金短缺,农村开展的“一事一议”存在“有事不议,有事难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导致的投工投劳不足,造成村级公益事业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三)农资上涨,免征农业税后农民增收不乐观。调查表明,化肥等农用物资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水涨船高”,直接影响农民增收。以沱江镇山口铺村==组农户饶家杰为例,====年发现化肥等各项费用明显上涨,购买同样的化肥平均每亩上涨==元,农药平均每亩上涨==.=元,翻耕、抗旱抽水费每亩上涨==元,地膜、农具等其他物资价格全面涨价。同样的一亩耕地面积所需的农资费用,比上年涨价就超出===元。因此,因涨价而超出的各项费用高出了农业税免税额。调查中,有的村民埋怨说:“上面在骗我们,免了农业税,每年我们要出更多的钱(购买农资)”。

(四)取消农业税对林区发展意义不大,林农返贫未能得到扼制,林农区的经济差距日益加大。“三林”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林区水田面积少,种田方面的农业税本来就不多,免除农业税政策并没有给林农带来多大的实际意义,国家的扶农、惠农政策为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致使粮食价格高位运行,加上自然条件限制、林业保护性政策不到位、林业税费居高不下、部分惠林政策被取消、现行的惠农政策不能充分享受等因素,致使林农返贫更加严重,林区与纯农区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拉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粮食严重不足,吃饭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林区耕地少,人均水田=.==亩,粮食直补政策人均实得仅=.=元。相反由于国家采取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主要靠买米度日的林农为此每年人均增支购粮款在===元以上。====年以前林农每年自产粮====.=万公斤、林区平价定销粮===.==万公斤、造林抚育补助粮===万公斤,三项====.==万公斤,人均年口粮达===公斤,吃饭问题已经解决。====年以后,林区平价定销粮、造林抚育补助粮被取消,林农吃自产粮和市场购粮。====年===个林业村自产粮===万公斤,人均===公斤,比====年人均减少===公斤,人均年缺粮=个半月。吃“三夹饭”(包谷、红薯条、大米合煮)的现象重新反弹。二是经济来源单一,收入仍然较低。林农基本靠木材采伐销售为生,====前人年均木材指标=至=.=立方米,由于木材径大质高,木材销售价高,林农人均实得===至===元。====年后,采伐指标逐年减少,人年均=.=至=立方米,加之木材市场疲软,销售价降低,兼之受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影响,扣除一定的运输成本和上交的税费及劳务开支后,林农人均实得仅有===至===元,比====年人均减少===至===元。加上国家实行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木材限额采伐等林业政策,林农从生态公益林中所得补助仅为=元/亩(扣除管护费,实得=.=元/亩)。且由于生态公益林的划分,导致林农对林木和林地缺少了经营自,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砍一轮树种三年土,解决三年杂粮”的生产生活门路也没有了。雾江乡龙虎村谢冲小组共有林地====余亩,其中====亩被划为公益林,此后,该小组几无树可伐,全组===多人每年仅靠国家按=.=元/亩实得的=====多元补偿度日,人均不足==元。据统计,====年全县林农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其中水口镇仅为===元。目前林区现有贫困户=====户,贫困和低收入人口=====人,占全县贫困和低收入人口的==.=%。三是基础设施差,发展仍然缺乏后劲。目前林区==个组未通电,===个村未通电话,==个村未通公路,===个组未通小四轮、板车路。由于交通不便,林农每年支付木材陆运费===多万元,买米交通费===多万元,人均增支===多元。====年,林区有过伐组===个,占==.=%,这些村组由于无树可伐收入锐减。由于林农用于吃粮、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占收入的==%以上,致使林农发展生产投入严重后劲不足。

三、对策和建议:

(一)积极反映“三林”问题、呼吁国家调整现行有关林业政策。(=)建议恢复已经取消,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林粮挂钩、造林补助等林业优惠政策。这对调动林农营林积极性,保障林农基本口粮,维护林区林政和社会秩序意义重大。(=)制定调整有关林业政策。建议对林农实行“一取消、一补偿、一补贴”政策。一是取消育林基金,让林农直接在林木交易中增加收入。同时,对因取消育林基金后给地方政府减少的收入缺口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弥补。二是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对现有公益林的林木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分期补偿。对绝大部分山林划为公益林、耕地严重不足、生存条件特别困难的林农,实行生态移民,将公益林木补偿费和林地征用费一次性补偿到位。公益林林地的补偿标准应基本上按照市场机制确定,以不低于每亩林地每年能为林农产生的经济收入为参照进行补偿。改变现行补偿(=元/亩)过低的状况。三是建立对林农实行生态直接补贴机制。参照种粮直补政策,可根据林木采伐指标或造林抚育面积,对林农进行粮食补助。(=)配套完善有关林业政策。为了确保政策落实,建议从水力发电、森林旅游、消耗森林资源的企业、排放污废物破坏生态的部门、企业和个人收取生态资源税,作为对生态营造、管理、保护的经济补偿,使生态资源补偿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建议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对被划定为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营林贷款实行减免或挂帐停息政策;在明晰林业产权的基础上,实行林木、林地资产抵押的金融扶持林业政策;加大对林区县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林区健康稳步发展。

(二)不断加快配套改革步伐,深化调整和完善涉农政策。

=、进一步推进县乡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根据中央机构改革方案及省里的要求,各个乡镇将分流=/=—=/=的富余人员。因此,必须大力推进机构改革。(=)要撤并机构。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并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要改革村组机构,大量精简村组干部,实行联组合片,由村干部兼任片长。(=)要分流人员。下大力气清退编外人员,压缩在编人员,解决好富余人员的出路。一是鼓励乡镇干部带薪带职离岗发展经济;二是选派乡镇干部到村组任实职;三是对==岁以下,没有达到大专以上文凭的乡镇干部实行脱产轮训,学习培训期间工资不变,培训费用自理。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管理,还利于农民。同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帮助农民科学种田,提高产量,增加收入。要鼓励和促进农资生产企业开发高效、高能、价优的农资产品投入市场,尽可能地满足农民的需要,使农民既能增加产量,更能增加收入,实现农资企业与农民双赢的效果。同时,政府要引导农民改变产业结构,种植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档次,提高耕地的综合效益;引导农民广泛使用有机土杂肥,这样既能改良土壤结构,又能降低农业投入的成本,还能减少农村因自身环境污染给农业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

=、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依法完善二轮延包等土地流转方式。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国家各项补贴政策的出台,土地问题逐渐凸显为农村的突出问题,更显示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极端重要性。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的新情况和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要用活用足党的农村政策,努力化解国家土地政策与土地承包现状之间的矛盾,及时依法完善二轮延包,调处各类土地纠纷,签订承包合同,颁发经营权证,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明确,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同时,对农民在抛荒地重新耕种的,要合理引导,做到有序开发,不得乱砍滥伐、过度复垦。对长期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在保障其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引导其通过代耕代种、转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到人多地少的农户。对外来经营业主以协议方式开发村集体空地,也应通过其它承包方式保障其经营权,采取土地使用权入股、有偿转让等形式,既保护承租者的合法权利,又适当考虑农民的既得利益。

(三)进一步搞好乡镇职能的重新定位,转移工作重心。

农业税免征仅仅是“少取”,乡镇应该在“增收”和“多予”上对农民给予更多关注,主要职能应是发展经济、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心由就农业抓农业向以工带农、以工促农转变,突出抓好农副产品加工业。一是要履行引导农民入市的职能。鼓励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销售队伍,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二是要履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职能。乡镇要花大力气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农村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探索多种途径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引导农民自愿协商投工投劳,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灾能力,彻底改变农村脏、乱、散、差的旧面貌。三是要履行引导生产发展的职能。乡镇政府要引导村组干部转变观念,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当前,农民最盼的是快富,最缺的是资金、技术和信息。可采取选派乡镇干部到村组任实职,或乡镇干部身份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乡镇派驻企业服务、引导外出务工、参与支农中介服务组织等形式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四是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由领导管理向指导服务转变。目前,乡镇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干部考核机制仍占据主导地位,从上到下,对各级政府的管理模式仍是沿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把各种经济指标(财政税收任务、招商引资)和社会指标由上而下,层层分解,把完成任务和政绩、考核以及经济收益挂钩,带有很强的行政强制性。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工作,要求乡镇干部必须对我国目前农业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较深的理解和把握,以便更深入、更全面地理解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重大意义。一定要使乡镇干部认识到,取消农业税的真正内涵不仅仅是减轻农民负担,而是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的发展阶段,实行包括取消农业税在内的各项惠农政策,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势在必行。乡镇干部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调整心态,主动由领导管理向指导服务转变,甘当公仆,积极服务广大农民,带领群众致富,发展农村经济。

第2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建设

一、当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现状分析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农村社会和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家庭养老作为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也随之发生转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老龄化步伐加快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老龄化步伐日益加快。目前,全国农村老年人口近6000万.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50年,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到4.12亿,这些老年人大部分居住在农村。而农村家庭规模的逐步小型化使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负担更为沉重。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3.4837亿户,家庭总人口为11.9839人,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44人,比1990年人口普查数3.96人减少了0.52人。换言之,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我国一对夫妻平均要赡养4个老人,抚养1个或2个孩子,因此传统的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方式难以应对农村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与负担。

2.农村人口流动频繁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给人口迁移带来的推动力,农村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导致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生活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分离,相互之问的情感沟通和交流相对疏远,子女对老年人生活方面的照料和经济方面的帮助相对减少,老年人起居、饮食、医疗、娱乐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关心与照顾,这也就导致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基础受到了冲击。同时在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对传统的勤俭持家和敬老养老的伦理道德习俗产生很大的影响,许多农村老人生育防老的梦想被打破,企求生儿育女以保证老年时完全依靠儿女提供生活照顾的养老设计变成失望,农村家庭养老模式陷于实际的困境之中。

3.农村医疗问题突出  随着农村的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受到冲击,许多农村合作医疗机制解体。农民尤其是农村老人看病难、买药难、住院难成为农村医疗的主要问题。据调查显示:农民生病因无钱而未就诊的比例,由1985年的4%上升到1999年的24%,在贫困地区,农民患病未就医的达到72%,应住院而未住院的89.2%;因无钱支付医药费,农村中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民一般占贫困户的30%一40%,有的地方高达60%以上。而农村老人又是农村生病群体中的高发对象,因此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对农村老人的就医爱莫能助。

4.农村贫困形势严峻  根据我国政府2000年划定的贫困线标准(人均收入635元),我国农村仍有4000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相对城区来说,农村相对贫困是普遍存在的,农村家庭养老与城区社会养老的差距更大。因农村家庭贫困,要完全依靠家庭养老必然导致农村老人在经济和物质生活方面陷入困境;同时,把农村养老责任完全推给农村家庭承担,而国家和社会不承担任何对农村老人的关爱和救助责任,无疑有悖于国家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能与道义。

5.农村老年人需求层次提高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村老人们除了需要物质生活的保障和满足,其精神层面的需求也有所提高。农村老人渴望得到更多的社会需要方面的满足,如感情需求表现为老有所爱、老有所为;发展需求表现为老有所乐、老有所亲、老有所学、老有所美;价值需求表现为老有所为、老有所用、老有所成;归宿需求表现为老有善终。然而在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中,由于农村老人经济方面的不独立,完全依靠儿女的照顾,在经济、感情、社会交往等方面常常受到儿女的过多干涉,因而无法获得更高标准和多方面的需要的满足,更谈不上完全自由地追求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享受。

二、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能按月领取到或多或少的生活补助或退休金,享受到合作医疗等诸多好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现阶段农村家庭的生活负担。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本身就是对农民的扶贫济困。

2.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计划生育工作却与农村传统的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等思想产生一定的冲突。我国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所以在某些地区执行得不甚顺利,其原因之一就是农村养儿防老仍然是一种现实需求。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能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终有所靠等问题,“有助于减轻农民的养儿防老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

3.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  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农村老年人有了一定的社会保障金作为生活资金的来源,减轻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有利于解放土地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同时,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有利于户籍制度变迁。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区别的户籍制度变迁就因为土地问题而难以得到更有效的推行,农业户口与分得的田土相挂钩,较多农民即使不在农村生活或工作,也不愿意放弃在农村的土地。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老年时的生活保障问题和退休后土地转让的各种顾虑,促进了户籍制度变迁,也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4.有利于实现国家对农村老人的社会关怀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构成的是家庭养老或亲情养老,国家和社会对农村老年人口没有承担直接或实质的责任与义务,许多地方农村老人七、八十岁时也必须为国家缴纳“终身”农业税,而没有实现减免。高龄老人早已丧失劳动能力,整个经济来源全靠家庭成员提供,每年还要与青壮年一样缴纳各种税费,实在不堪重负,既不通情,也不达理,让人难于理解。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政府和社会对农村老年人给予必要的生活援助与扶持,不管投入的资源有多少,至少还是实现了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关怀,以及对农村老年人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三、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建设的主要途径

1.加快户籍制度变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支持  加快户籍制度变迁,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性障碍,打破限制人口流动的城乡封闭格局,允许农村人口合理、稳定、有序流动,通过让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使农民能够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稳固的资金来源。尽可能地降低户口迁移限制,实行身份登记制度,免去其在农村未种责任田的部分农业税,使外出人员变成真正的“城里人”,防止回流农村,真正减少农村人口,加快人口城市化。

同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如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与农民收入息息相关的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节水灌溉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机制、农业支持保护机制、农业科技服务机制等,推进农业的现代化、企业化、市场化,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也就直接或间接地夯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物质基础。

第3篇

论文摘要介绍新建县水利工程管理现状,指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为新建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新建县位于鄱阳湖西南岸,赣、修、锦尾闾,全县耕地面积逾4.67万hm2,人口70万人,属滨湖、丘陵地区,易涝易旱。解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新建县水利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当地现有圩堤31座,其中万亩以上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125座,其中中型5座,小(一)型25座;机电泵站836台,装机45 179 kw,其中100 kw以上266台,装机32 965 kw;排涝涵闸107座,山洪导托渠1座。基本形成蓄、引、提、排、挡相结合,防洪、灌溉、排涝和水土保持兼顾,大中小型并举、较为完整的水利工程体系,这些水利工程为新建县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 

1新建县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水利工程不仅是农业抗灾夺丰收的基础设施,更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产业。国家历来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水利工程管理。 

1.1圩堤管理 

1986年对2座保护面积0.67万hm2以上圩堤成立了管理机构,即“新建县二十四联圩管理局”、“新建县赣西联圩管理局”,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5名,隶属新建县水务局。2006年水管体制改革,增编6名,每年获得工程养护维修经费121万元。1998年成立了流湖总导托河道堤防管理站,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定编10名,隶属新建县水务局。2006年全县水管体制改革,每年获得工程养护维修经费25万元。 

1.2水库管理 

5座中型水库均在建库时成立了管理机构。在2006年水管体制改革时,定性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每座水库定编10名,每年获得工程养护维修经费20万元。 

1.3机电泵站管理 

中小型机电泵站、小(一)型以下水库、塘、坝、提、引水工程由乡镇水利水土保持服务管理站(以下简称水管站)管理,部分由村级管理[1-2]。 

2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水费计收困难 

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实施了种粮补贴。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在收缴水费上出现了一些争议,认为在免除农业税对进行种粮直补的状况下,不宜继续征收水费。由于没有认识到灌溉水费产生的农业生产成本,造成全县水利工程水费收取率相比税费改革前大幅下滑现象。 

2.2“一事一议”政策难以落实 

随着农村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劳力缺乏,建好后工程也缺乏管理人员。 

2.3体制不顺,管理混乱,重建轻管现象严重 

一是2003年乡镇水管站划归乡镇管理后,人员安排过多,却没有相应的人员经费,导致挪用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水库巡堤查险人员待遇低,导致巡堤查险人员责任心不强。三是机电泵站运行人员均为聘用制,财政部门没有下拔人员经费。农业税取消以后,水管站很难下发工资。泵站运行人员待遇低,导致设备被盗、设施被毁现象严重。四是水管站人员素质不高,在编人员年龄偏大,技术力量出现断层,随着时间推移,该现象将显得尤为突出。 

3措施 

随着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出台,说明中央已将水利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水利正处于“黄金机遇期”,要用好、用足国家治水的方针政策,使新建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3.1加大宣传力度 

以中央1号文件为契机,加大城乡防洪保安、水资源管理、保护及优化配置、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水利法规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取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加强群众水利水务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同时,使群众了解水的商品属性及水土流失和水资源短缺对人类造成的危害。 

3.2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水利职工特别是基层水利职工素质不高的问题。近年来,江西省水利厅提供资金,对基层水管单位职工进行为期2年的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业务培训。这是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的良好机遇,要鼓励更多的职工参与。另外,可通过专家讲课、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水利职工自身素质。 

3.3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乡镇水管站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末梢。在防汛抗旱、服务“三农”、开展基础水利工作、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建议出台相关政策,理顺乡镇水管单位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基层水利体系,明确职能,创新机制,采取合理配套措施,保障经费,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提升水利行业形象,促进农村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参照江苏、北京、湖北、四川等省及宜春等地做法,改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区域水管站、流域水管站,全县55名水管站人员编制保持不变,划归县水务局统一管理,人员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二是按照要求,在已进行更新改造的机电泵站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机电运行人员按水利部标准定岗定员,实行聘用制,人员经费从中央转移支付经费中解决或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所聘人员聘用期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按有关规定缴纳。对未进行更新改造的小型机电泵站仍由乡镇水管站管理,运行人员参照上述办法聘用。三是对重点小(一)型水库,有条件的划归县水务局管理,其他小(二)型以上水库仍由乡镇水管站管理,水库管理及巡查人员参照机电运行人员管理办法[3-4]。 

4参考文献 

[1] 唐荣桂,张友明.浅析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发展目标[j]. 水利发展研究,2010(5):14-16. 

[2] 郝强.浅议搞好田间水利工程的几点措施[j]. 农业科技与信息,2011(2):39-40. 

第4篇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导致县乡财政困难,这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重要原因。因而需要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加强县乡财政的实力,使其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以发挥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作用。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导致农民行路难、通讯难、就医难、上学难、饮水难、用电难等不良后果,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是导致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因而,增加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在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背景下,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加大了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力度。本文主要从财政体制改革的视角讨论增加和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一、我国县乡财政困难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同时并存

虽然增加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可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也可尝试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但不容置疑的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依然只能是县乡政府。然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县乡财政日益陷入困境,县乡一级政权的财政收支矛盾相当尖锐,主要表现为工资欠发、赤字规模不断扩大、实际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日渐膨胀等,县乡财政多维持在“吃饭”的水平上,用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非常有限。据推算,目前中国平均每个乡镇负债约400余万元,共计2200亿元左右(许正中,2004)。乡镇负债规模庞大,来源复杂,债务利息高,累积时间长,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形势极为严峻。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城乡分离的二元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城镇实行由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城市的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保障,并列入财政预算;而对农村的公共产品来说,政府投入很少,导致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农田水利和农村道路常年失修,农村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均十分落后,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自筹制度取消,县乡财政主要依赖农业税来应付日益庞大的财政支出,县乡财政更显困难,无力提供农村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随着取消农业税改革的实施和落实,以农业为主的县乡财政失去了其主要收入来源,县乡财政尤其是大部分乡镇财政更加困难。

我国县乡一级政府和财政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村、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体。尤其在当前“三农”问题日益凸出、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的背景下,如何加强县乡一级财政,实现县乡财政解困,增强其服务农村和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能力,是财政体制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为此,我们应从现行财政体制的内在弊端着手,找出当前县乡财政困难的体制原因,以明确县乡财政解困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二、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

1994年形成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虽然比财政包干制是一个进步,但远不是一种成熟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还存在较为明显的非规范性和过渡性质,其固有的内在体制缺陷直接导致了当前县乡财政的困难,也制约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改善。

1.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缺少法律规范,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存在矛盾。由于行政垂直集权和政府间财政关系缺少法律保障,导致政府间财政关系极不稳定、极不规范,而基层政府在责、权、利的分配上则处于不利地位。这种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并存的体制,极易导致各级政府“上收财权”与“下放事权”的机会主义行为。事实上,我国各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层层“抓大集中”,将大税种、大税源抓到手中,到了基层财政也就基本没有大税可分,税种杂而收入规模小,造成基层财政收入来源极不稳定。同时,上级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事权下放”,加重了基层的财政负担。

2.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侧重“收入”的划分而缺乏对于各级政府事权责任的清晰界定。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明确了各级政府间的收入划分,但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则没有做出清晰的界定,导致各级政府间事权责任不清乃至于相互推诿,而基层县乡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则不合理地承担了过多过重的事权责任。目前,县乡财政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中央、省级财政承担的事权负担,比如,民兵训练、优抚、计划生育和义务教育等。无论是根据财政分权的“受益”原则,还是参照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这些事项都应划归中央和省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或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大部分责任。而在我国却都压到了基层财政头上,由此形成县乡财政的困难局面。同时,也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目前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投人中,乡镇财政负担78%左右,县级财政负担约9%,省级财政负担约11%,而中央财政只负担约2%(陈纪瑜、赵合云,2004)。如能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上升到中央和省级财政,仅此一项便将大大减轻县乡财政的支出负担,也将更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财力保障和长远发展。

3.省级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是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分税制改革后,按照中央对省的体制模式,各地在省内建立起的转移支付制度很不完善,直接制约了基层财政获取必要财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省级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财政运行困难的问题。二是转移支付形式以税收返还、专项拨款为主,这两种形式在财力分配上都有利于富裕地区,不利于调节地区间财力差异。三是各省通过“因素法”分配财力的资金非常有限,无法在贫困地区、富裕地区间实现财力均等化。

三、改革我国财政体制,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对策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步伐,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职责范围和收入,做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是加强县乡财政、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保障。 转贴于

1.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范围。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一种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政府的多级供给体制。其中,县乡政府作为国家财政体系的基础环节,直接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产品。而农村公共产品构成上的层次性,决定了作为供给主体的各级政府间的责任划分:属于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承担,属于地方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一些跨地区的公共项目和工程可由地方政府承担为主,中央一定程度上参与和协调。依据这一原则,诸如环境保护、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项支出应由中央、省级政府承担,县级政府负责管理,县乡政府承担具体事务;农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的支出应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县乡政府作为基层政权,主要承担本辖区范围的行政管理、社会治安和本区域内小型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责任。这种政府间职责的划分应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以杜绝上级政府下放事权的机会主义行为,防止增加县乡财政的负担。

2.大力培植以财产税为主体税源的县级财政税收体系。县级财政缺乏大宗、稳定的主体税源,是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省以下政府大宗收入是营业税,而从前景看,应注意发展不动产税,逐步形成省级以营业税为财源支柱、县级以财产税为财源支柱的格局。不动产税是最适合基层地方政府掌握的税种,是非常稳定的税源,只要地方政府一心一意优化投资环境,自己地界上的不动产就会不断升值,每隔3年至5年重新评估一次税基,地方政府的财源就会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而不断扩大,地方政府的职能和财源的培养便非常吻合,这正适应政府职能和财政职能调整的导向。我们应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渐把不动产税调整为统一的房地产税来征收,同时考虑不同地段的因素并几年一次重评税基。这样,不动产税就会逐渐随经济发展而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支柱性的重要税源(贾康,白景明,2003),从而缓解基层政府的财力困境,为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保障。

3.建立规范化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简并转移支付制度形式,规范专项拨款,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进一步加大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力度。1994年以来建立起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尽管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地区间的财力差距,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基础教育等最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在各省内部也未实现“均等”。因此,应进一步增加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确立均等化转移支付在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中的主体地位。二是进一步调整不合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格局。将调整“既得利益”的资金用于均等化转移支付,有助于增强中央、省对下的调控力度,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是建立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专项性转移支付制度,解决在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上的社会公共服务不平等问题。四是建立稳定的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分配要高度重视解决县级财政困境问题。

4.改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程序和方式。传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是“自上而下”的,这难免会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求失衡的现象。在建设农村公共财政体制过程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是非常重要的。要实行乡、村两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公共资源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向村民公布收支情况。此外,根据公共财政学说的一般理论,很多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农村公共产品可采用政府与市场混合的方式提供。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可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建立起以财政为主体、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比如,由政府和私人通过谈判的方式联合供给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通常可通过产权界定赋予私人部分收益权,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这样,有助于将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各种积极因素调动起来。

参考文献:

[1]孙 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相关体制安排[J].财贸经济,2005,(6).

[2]徐 超.财政约束条件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创新[J].财政与发展,2005,(6).

[3]李风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与制度创新[J].社会科学家,2005,(5).

[4]匡远配,汪三贵.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研究综述[J].新疆农垦经济,2005,(11).

[5]郭家虎.财政合理分权与县乡财政解困[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9).

[6]陈纪瑜,赵合云.取消农业税后县乡基层财政体制亟待创新[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7).

[7]许正中等,我国乡镇财政困难的成因及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4,(2).

第5篇

论文提要当前“三农”问题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又由于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显,对于80%居民居住在农村的中国社会来说,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重大的影响。本文针对我国农村现状,对怎样强化土地保障功能进行思考,并提出政府介入强化土地保障功能的设想,试图从理论上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长期以来,农民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国家通过“剪刀差”使农业支持工业发展,同时农业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的税收、产品、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我国经济,但是也致使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化。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保障差别过大,形成了一定的利益落差。我国是农业大国,有80%人口居住在农村,但是,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快,据199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总数的8. 2%,并且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人口学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是14%17, 7%。届时,中国农村将进入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可见,农村老龄化的严峻性对完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提出了要求。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相同条件下,劳动力的减少直接导致收人减少。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比率上升也引起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日益得到了大众的关注,很多学者提出了关于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设想,主要提倡在基本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纳税人覆盖面以宽为宜。但是在我国农村征收社会保障税是不具有可行性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状况制约了其税基,农民收人水平近年来增长缓慢,在这种情况下,开征社会保障税,强行收人在个人生命周期间转移,不仅不能保证税收的充足,更可能是影响当前经济的正常运转。农村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消费市场与投资市场,如果税收的强行增加必然损害农村的需求,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会回落到需求不足的状态,发展缓慢。

可见,调整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对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而作为最为有效扩大保障覆盖面、并有法律保护的持续政策的社会保障税在我国农村开征的不可行性,不得不使我们重新思考如何有效的完善农村保障。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因地制宜的思考思路,大胆创新,充分利用自身天然优势摸索改善自身社会保障状况的路子。其中,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富。

二、我国的土地保障状况

在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中国农村居民除了依靠家庭保障以外,还可以通过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制度而获得集体保障。1978年农村实行以后,传统的集体核算制度被彻底打破,农民享受的集体经济保障也由此丧失。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提高了土地的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的收人,赋予了也强化了农民土地保障功能。长期以来,在农民的社会保障中土地占有重要的地位,农民的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以土地为中心的非正规保障,特别是那些在农村经济和农民的收入来源中农业所占份额较大的地区。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并未随之强化,反而不断弱化。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下滑,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在有的地方甚至绝对亏本,关于土地的农民税费负担相对于城市居民要重,有的地方甚至将土地视为包袱等等。随着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耕地被征用时有发生,上述的主要依靠土地产出的土地保障功能的内涵得到了广泛的扩展,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收益处置权体现的土地保障收人,而这些权利带来的收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未被农民真正享有。可见,在这些情况下土地保障功能是无从谈起的。 转贴于 三、政府在强化土地保障功能中作为

1、强化土地保障的执法环境建设。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界定了农民在承包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权或流转权,并且严格规定了由使用权的转让而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农民所有,而被征用的土地的所有补偿费用也全部归属于农民自己。这项权利束的拥有,使农民在某种程度上真正拥有了土地的私有产权。法律制度是相对完善了,可是执法的力度却有待加强,长期以来政府三令五申不能任意更改合同,可有的村委会无视法律任意变更。经验表明许多土地补偿款项被村委会以集体的名义所摄取。因此赋予了农民权利更应从根本上保障农民享有其权利是至关重要的。要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不仅要从过程上与结果上控制某些村委会的不利行为使其依法行事,而且更应该从制度上根除它们,取消其经济权利,消灭其以集体名义寻租或掠夺农民收人的土壤。

2、深化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自2000年在安徽全省和其他省市的一些县推开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徽全省的试点结果表明,农民的总负担下降了31%,农民人均负担由109. 4元/年,减少到了75. 5元/年,减少了33. 9元;农民“两工”负担由29个减为15个,全省不仅取消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性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而且取消了50多种达标项目,有效遏制了农村的“三乱”现象,使农民真正得以休养生息。但也存在另立名目现象税费改革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因此将试点成绩推广下去,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为了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必须要精简政府机构,减人、减事,转变政府职能。可以考虑在全国几个县搞试点,取消乡镇政府机构,在乡镇一级只设置县政府在乡的几个派出机构,负责安全、卫生、教育及公共投资等工作。而且,充分实行村民自治,要公开村务、政务,强化监督。

3、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土地收益率。当前农业基础设施供应的短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的收益率,而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且其生产周期长和投资大的特点导致了市场失灵,因此,公共财政有责任来承担起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政府也可以采取产业引导的方式来减轻财力的瓶颈制约。一般说来,支持水利基础设施,重点是对江河湖库的治理;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现有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鼓励农村集体、农户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发展节水农业,努力扩大农村有效灌溉面积。支持农村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政府对粮食生产者进行了直接补贴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保护的环节由流通环节向生产环节的转变,从经济学意义来看这样个体分散化的补贴固然提高了个体的福利,但是把价格补贴为主转向农田水利建设和科技开发可能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个人和土地从其中获得的效用会增加。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第6篇

1.乡村治理矛盾凸显。在乡村治理方面,乡镇和村这两级组织各自都具有两种职能:一是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乡镇、村两级组织有责任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适合其规模范围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二是执行从中央到省、市、县布置下来的各项任务。履行这两种职能都需要财政作保障。税费改革尽管有乡镇机构、农村教育的配套改革,但财政缺口仍较大,乡村两级的财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执行上级各项任务的功能相对弱化,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现行的以农田水利为主体的农村基础设施,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上都显得严重不足;农村科技的推广运行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将变得更加艰难。

2.人地矛盾纠纷日益严重,农民隐性负担尚未涉及。针对农民负担而言,税费改革关注的只是农民的显性负担,而对农民的隐性负担关注不够。城乡分割体制是农民隐性负担过重的制度根源。农民隐性负担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问题;二是农民进城成本仍然过高,并且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三是农民付出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过高;四是农村基础建设等收费成为农民甩不掉的一大负担。

3.乡村收支缺口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税费改革,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与此相伴的是乡村两级财力大幅度减少。村级债务黑洞将是一颗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其特点为债务构成复杂,利息高,且多为短期。而且因管理上的混乱,至今仍未能有效遏制新的债务不断增长势头,农村债务包袱有增无减,各种开支无法削减。乡镇仍必须按时应付以下几方面的开支:乡镇干部的应发工资;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这一部分工资数额大,基数高,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还有最令乡镇财政和乡镇主要领导头疼的大宗开支:乡镇退休人员的工资、医疗费用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日常办公经费,包括招待、车辆等必须的费用;订阅各种上级要求的报刊、书籍的费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开支;等等。

4.乡村两级干部的待遇及走向成为乡村基层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乡镇干部面对乡村工作职能的重新定位和角色的转换,在部分干部中产生了失落感和盲目性的困惑。推进乡镇体制改革,由于相应的配套措施未能及时跟上,使目前乡村干部的工作,一下子从原来的高度紧张的环境中进人闲暇无事的工作状态,大多数干部都有一种失落感和不适应性,习惯的思维方式失去作用。于是,因职能的转变,部分干部对新的角色一下子难以适应,导致干部责任心下降。由于乡镇职能转制上的不完善,对农村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转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新形势下影响乡村基层工作的原因

1.农村经济发展力度不够、路子不准。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矛盾增多、难度增大,归根结底是由于农村经济的落后所致。农村义务教育的“普九”验收;乡村道路、农用电网等农村基础建设的全面升级;农村饮水工程的全面铺开以及以农业综合开发为主体的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剧增了村级集体资金的投入量。在农村集体收入本来就出现短收的情况下,不切实际的基础建设项目的盲目上马和少数人为捞取政治资本的形象工程和政绩样板的出现,给本来就不足的农村经济积累雪上加霜。农村基层组织长期局限于财力的限制,只把注意力集中到收税收款等琐碎事务中,办任何事情都把手伸向群众,必然导致党群、干群之间容易滋生矛盾。因此,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组织建设遇到的种种问题,发展不够是关键的症结所在。

2.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职能定位不准。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组织必须思考“干什么,怎样干”的新课题,基层干部必须重视税费改革呼唤“复合型”、“市场型”、“民主型”干部的新要求。但客观地说,目前基层组织还没有实现这种角色的转换,基层干部还不具备这种能力素质。突出表现在工作职能、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上,仍然习惯于传统的“种一管一收”、“催一征一罚”,没有把工作重心定位在依法行政,以法律的手段、经济的手段来管理村组事务上来;没有定位到研究市场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供销配套服务上来;没有定位到积极发展农村经济,自身示范做样子,教育群众换脑子,引导农民找路子,建立一个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机制上来。

3.改革的跟进措施不配套。农村税费改革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但目前把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全方位的配套改革还考虑得不够,带来了基层组织建设上的难度。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的改革力度太小,对于弥补日益扩大的财政缺口来说于事无补;乡镇部门机构改革还不到位,乡镇合并了,但是人员并没有减少;教育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教师工资的发放并没有真正摆脱由乡镇负担的做法;农民的素质偏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处于一个低水平上;等等。由于这些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处在夹缝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就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三、新形势下乡村基层工作的对策与思路

税费改革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挑战。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

1.抓发展,为乡镇基层工作打下物质基础。改革带来的功效是暂时的,即便实现了“零负担”,如果群众的收入没有增长、经济没有真正的发展,群众仍然不满意。更重要的是通过加快发展致富,坚持发展这一主题,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唯一出路。(1)必须看准市场抓调整、抓工业。在“农业保稳、工业致富”的格局下,把抓发展的着力点放到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上来,坚持集中精力培植支柱产业,大力涵养财源。一是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增财源;二是大力发展乡村工业,扶持骨干增财源;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规模增财源。(2)盘活存量,变资产为资本,变资源为财源。一是乡镇、村如果在所在集镇有闲置的土地,又适合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允许其以人股的方式联合开发或出售长期使用权来增加收入。二是近年来通过布局调整,一些县取消了许多所中小学,空出了不少土地和房屋,这些土地和房产等如果充分利用起来,又是一笔很可观的固定收入。三是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结合“空心村”改造,争取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将大量空置宅基地和集体所有的废弃荒地进行复垦整理,使“生”地变“熟”,在目前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的形势下,这些土地的承包经营特别是转变成建设用地后,无疑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3)规范“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在当前没有相关法规保障“一事一议”实行的情况下,可尝试由县政府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切实解决项目难议成、多数人同意的事情少数人不执行、外出人员筹资难收齐等弊端和问题。村级组织要掌握时机和方法,充分用好“一事一议”。论文百事通

2.抓改革,为减免农业税提供体制保障。各项配套改革既是减免税改革内容的深化和延伸,也是巩固减免税改革成果的保证。一定要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精简机构、减少支出”的目标,切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1)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乡村财政体制。按照乡财乡理、乡事乡办、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乡村财政体制。一是合理核定收支基数;二是适当调整县乡收支范围;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民负担不反弹。(2)继续深化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合理调整乡镇事业布局。一是淡化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上本着“强县弱乡”、“实县虚乡”的原则,重新定位乡镇政府职能,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严把人员人口关,大力精简内设机构。二是减少乡镇政府事权,积极推进乡镇事业机构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大力压缩编制,逐步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三是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按照规模、效益的原则,对乡镇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适当集中办学,同时对教师实行定员定岗,解决农村中、小学过于分散、师生比例不相称、师资浪费等问题。(3)加快合组并村步伐,大力推行村干部公职化。一是按照“尊重民意、便于管理、规模适度、整建制撤并、所有权不变”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人口少、规模小、地理位置相近的村庄,通过撤并达到“村级规模合理、资源配置优化、村级组织健全、服务功能强化”的基本目标。二是在此基础上,从乡镇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熟悉农村工作、懂农村经济管理的年轻干部或转业退伍军人,下派各村挂任实职。三是培养选拔一批“富人村官”。农村圈子很小,村看村,户看户,党员看干部,表率作用立竿见影,那些文化水平不高、致富能力不强的村干部,自己穷得叮当响,当然也无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因此,从治穷先治官的角度出发,培养选拔一批“能人村官”、“富人村官”,使其承担起带头闯市场、带头致富的“领路人”作用。新晨

3.抓减债,积极化解乡村财政风险。农村不良金融债务的存在,直接关系着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成为县、乡各级政府关心、农村集体组织烦心和广大群众不放心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清理防止并重。其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减息减债。农村因借、贷形成的债务,在认定核实本金基数和利息基数后,重新界定利息,禁止高利息或息转本。对违反国家规定的高息借贷,按合同期法定利率标准,逐一核定本息,置换统一票据,严肃清理无本生息、少本多息、利滚利等违法行为。(2)变现资产,清偿抵债。凡有负债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其闲置资产(包括乡、村集体企业在内)进行登记、评估,转让经营权或公开拍卖,所得收入用于还债。(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源资本化偿债,包括对五荒地、承包地、林地、果园的使用权实行招标承包、延长承包期、拍卖等办法偿债;资产资本化偿债,包括拍卖生产性资产还债,租赁或转让水利设施、中小水库闲置的固定资产经评估批准后用于偿债。(4)清理核销呆坏账。农村债权债务形成原因复杂,仅靠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化解难度很大,需要在全镇、全区乃至全市、全国范围内统筹解决。建议尽快出台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法规,采取各级财政适当补助、核减、划转等具体措施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经认定确已无法收回的,形成专题材料,通过一定的程序经逐级审批后进行核销。(5)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由于农业属弱质产业,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目前,我国通过财政反哺农业的条件已经成熟,国家应对村组债务和基层组织运转进行转移支付,由财政化解一部分因承担政策性任务而举的债。

4.抓节支,努力降低乡村行政运行成本。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挖掘潜能,提高效率,使乡村行政运行成本与农业生产成本一同降低,从根本上减轻财政压力。这就要求健全制度,严格控制支出。(1)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行乡镇、村政(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行严格的预算控制和费用包干制度,加强民主理财和监督,打紧开支,量入为出,量钱办事,大力压缩办公费、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2)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约束有关职能部门行政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项目。严禁在农村开展由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和创建活动,兴办公益事业,哪一级提出的项目哪一级出钱,不得要求层层配套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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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什么叫参考文献?论文中引用到他人研究成果的地方,不去抄写这些成果,而是说明这个研究成果的出处,这样的表现就是引用参考文献。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内部审计论文参考文献,希望给大家在写作当中做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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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论文提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以体制外供给为特征,形成了供给不足和结构扭曲,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构建新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本框架,并探讨了实现这一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消费的共同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采取科学方法促进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构建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弊端分析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农业改革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其深层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二元化”发展模式和体制所造成的。由于实行的是“以农补工”、“重城轻农”,优先发展城市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和政策,因而形成了城乡有别的重城轻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基本制度。这一制度基本特征有以下三点: 

   (1)农村公共产品的体制外供给是其根本特征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其所处的地域广阔性(广大农村地区)和分布的分散性,决定着政府必须具备雄厚的财力和完善的决策及监督机制。但是不管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在长期的工业化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中,政府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健全的机制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无不体现了一种体制外的特征。 

   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筹集的体制外特征。在目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的职责划分上,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而履行与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所需的费用并不能由地方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完全负担。由于农业税的轻税政策,因此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政府财政力量十分薄弱,财政缺口大。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处于一种矛盾的地位:既要履行法律的职责,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因此通过制度外筹集公共资源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人民公社时期,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刚刚步、资本原始积累的匮乏时期,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公社内部解决。由于政社高度合一,公社具有很强的统摄农村政治、财政的权力,再加上当时国家很困难,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农村就由农民出工出劳,自己想办法满足自己低层次的需要,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经费就不进入国这家公共收支系统。人民公社解体后,乡镇政府取代人民公社成为农村基层政权,并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但是,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措制度并没有进行根本的变更,仍然沿用人民公社时期的供给体制,随着公共产品种类的增多、范围的扩大,公共支出的不断增加,乡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费用远远不能解决供给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乡镇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劳动,农民以制度外的方式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第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体制外特征。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下,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农村公共产品,通过什么渠道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都是由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为民做主”。农村基层政府作为一级组织具有独立的利益,它所追求的目标可能与农民的要求并不相同。为了达到基层政府的目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求往往不对称,供求矛盾突出。与城市公共产品相比,农村公共产品的分散性、局限性和投资的周期长、见效慢,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官员决策的短期行为。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外部性使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不能统一,缺乏激励机制,最终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出现数量上严重不足和结构上严重失衡的特征。 

   (2)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由于县乡政府制度内财政收入有限,制度外资金投入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有效的激励,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无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村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二是农村准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很不完善。比如,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和医疗状况,使得农民的人均预期寿命大大落后于城市.。据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中国人均期望寿命为71.4岁;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寿命75.21岁,农村居民人均寿命69.55岁,前者比后者高出5岁多,相当于发达国家与中等收入国家之间的差距。 

   (3)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衡 

   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外部性,供给者和消费者目标并不一致,因此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调。供给结构的失调主要表现为严重的“重硬轻软”和“重准轻纯”。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热衷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对上级要求考核的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项目,千方百计地组织资金加以实施,而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等“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没有太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由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比纯公共产品的范围大,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比较重视,如对需要达标的乡村公路、自来水设施等,即使没有钱也要从对农村的摊派中收取资金进行建设。而对于涉及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并不热心。农民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提供不足,而不需要的公共产品却存在供给过剩。这样本来有限的公共产品投入得不到合理利用。当前,由于体制外农村公共产品的长期作用,使得农村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保障很不完善。相反,农村却“政绩”工程过多,政府机构臃肿,人员供给过多,基层政府制订的干预农民生产的政策供给过多。 

   2.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新框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一背景下的全新发展战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在全国全党已经形成共识,因此,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进行重构,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在制度创新中必须构建如下的基本框架: 

第9篇

论文摘要:运用当前该研究领域内几种经济条件标准具体分析了山东省枣庄市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行性,进而得出枣庄市已经具备全面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条件的结论。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现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影响社会的公正和安定,进而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尽快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己经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枣庄市地处山东省南部,总面积4563平方公里,人口367. 27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53. 95万人,城镇人口113. 32万人。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633. 35亿元,比上年增长17. 4%。那么,枣庄市是否具备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对其经济条件进行逐一的具体分析。

一、枣庄市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条件分析

枣庄是否具备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条件,必须对该地区是否达到国际上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最低标准进行全面分析,才能得出比较全面合理的结论。

(一)枣庄市人均GDP和农业GDP的比重

近年来,枣庄市经济发展连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633. 35亿元,是2000年的2. 5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15%。经济结构全面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00年的16. 7:49. 5:33. 8调整到2005年的9. 6:63. 9:26. 5,第一产业比重下降了7. 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了14. 4个百分点。全市人均GDP为17602元(约合2000余美元),比2004年增长23. 5%,己远超过斯里兰卡和波兰的368. 9美元和1822美元。近四年来,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GDP所占比重从2002年的14. 6%下降到2005年的9. 6%。以低于芬兰和波兰的14. 5%和12%,基本接近日本的8%(见表1)。因此,可以说,枣庄市的经济实力已达到了推行该制度的经济条件。

(二)枣庄市的城市化率及农业劳动力结构

2005年枣庄市城市化率和农业从业人员比例分别为31%和47%(见表2),单从量的角度上来看,还远未达到国际上的最低标准。但是,研究这两个标准无外乎是想知道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国家财政和农民自身等方面经济负担大小的问题。换句话说,就目前枣庄市财政支付能力和农民自身经济实力等方面,是否能够达到推行该制度的最低标准。

1、枣庄市人均应领取养老金标准匡算

枣庄市每位老年人每年应领取多少养老金才能基本保证他们安享晚年,没有一个现成的标准可供参考,但是可以在2005年《枣庄市统计年鉴》中找到与它最相近的该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资料(见图1),该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598元,那么,剔除老年人基本生活之外的消费因素便可得出能够基本反映客观需要的养老金标准。在生活消费支出的各因素中,交通通讯、教育娱乐因素基本可以剔除,医疗保健因素应放到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中加以考虑,因而也可以剔除,居住因素中用来购买建筑生产用房材料和直接购买生活用房的人均支出为172元,考虑到迈入老年的这一群体中绝大部分应居有定所,因此,这一项支出也应被剔除掉。此外,设备用品消费因素也应略有降低。综合以上方面的考虑,枣庄市老年人每年领取的养老金若能保持在1650元左右的水平便可以保证他们的晚年基本生活。

2、枣庄市财政支出能力分析

2005年,枣庄市的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境内财政总收入55. 5亿元,比上年增长41. 9%,全年人均财政总收入达到1511. 15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8. 16亿元,增长36%。同时,财政收入的质量稳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 5%,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的比重为73. 2%,分别提高0. 4和2. 5个百分点。所以,只要加强财政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杜绝资金浪费,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就能结约更多的财政资金,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3、农村居民收入分析

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也呈现出了快速的增长势头,农民收入逐年提高。枣庄地区2005年农村经济人均总收入实现5660元,r匕2004年增长13. 2%,而且,从2002年以来,一直保持一个较快的增长势头(见图2)。一方面,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农村取消了农业税等税费,农民基本没有了负担。农民已经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自己一部分保险费,其参保意识必然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结论与建议

第10篇

【 论文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 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党的以来,我国对 农村 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 发展 。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 政治 、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人民公社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 教育 、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 企业 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 现代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

第11篇

论文摘要:基于经济体制二元结构的原因,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安排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异性,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对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国外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结合我国农民的社会养老实际,使可持续发展的农民养老制度应尽快得到实施。

养老主要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形式。家庭养老是中国的传统养老形式,社会养老主要是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讨论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时,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往往是针对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而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往往要另行明确农民对象。在经济体制二元结构之下,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异性。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保障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只有农民的养老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才算真正地得到了完善。

一、二元结构的养老安排

现在阶段中国农民的养老仍然是以传统家庭子女养老为主要方式。近20多年来,随着农村乡镇企业兴起农民土地的征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乡镇城市化等经济变革带来的农村传统经济模式的变化,刚性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农村家庭规模呈倒三角下降结构,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人口比例上升,独居老人增多,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能力大大降低,传统的以共同居住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家庭保障基本功能被削弱,使农民传统的家庭子女养老的主体模式受到挑战。中国政府对新形势下的农民养老高度重视。1991年民政部推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并在一些地区试行。该计划提出了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国家政策支持”的三原则。该计划截至200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 378万人,全年共有20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85亿元。但是受地方经济环境的限制,计划仅在少数省份的经济发达地方自成系统,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或不具可持续性,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整体保障水平仍然很低。

在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关心农民的各界人士对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面对现在农村农民的养老压力,有这么一种观点,认为不把农民纳入类城镇职工的社会统筹型养老保险就是对农民不公平没有给农民以公民待遇,甚至提到人权和生存权的高度及对政策质疑。作为长远的目标,以上看法不无道理,实现全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是民主政府的基本责任。但是,全民统筹养老问题最大的制约因素是经济承受能力,中国农村整体经济水平低,农民个人缴费困难,集体扶持有限,国家财政无力承受农民的社会养老负担。

综观国外农民社会养老的情况,包括发达国家养老保险计划都说明不同经济实力和不同文化的背景国家对农民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同。即使少数富裕国家覆盖包括农民在内的全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也是经历了几十年努力,比如德国直到1957年才建立了面向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间历经了近70年的时间,美国经历了55年。而日本将农场主(自雇农民)纳人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范筹时人均GDP高达2 519美元,经历了整整30年时间。发展中国家因其经济力量有限,大多结合自己国家的国情和传统文化、民俗,采取了比较灵活的、多层次的、渐进式的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外国的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实践说明,对农民的养老安排要从国家的经济实际出发,要承认工业与农业的二元经济结构及特点,国家给了农民一定数额的土地,农民有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政府现在对城镇职工实施的具有社会统筹功能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实质上是职工自己创造的价值,从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和给付过程可以清楚看到其取之于之和用之于之的过程。在探讨农民养老制度安排时,必须正视和承认城镇职工与农民的这一重要差别。当然,这一差别不能否定农民对国家发展所作的贡献,更不能免去或推卸政府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推动农民养老社会化进程的责任。在国家经济能力有限、农业生产、生活及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不能实施超越社会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养老保险政策。

二、农村农民的养老安排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应该是研究农民养老安排的指导原则,对广大农民的养老安排不可一刀切,而应该从实际出发,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人口迁移等原因,“农民”是一个已经泛化的概念,除了以土地为依托的全职农民外,还有不少农民工人(农民工)、兼职农民(如半商半农或半工半农)或待业农民(失地农民)等等。这样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状态有很大的差异。在考虑农民养老安排时,宜将非全职农民从农民圈分离出来,且可比照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或类似办法,强制要求并支持、鼓励非全职农民参保。

对于那些真正依托土地、靠庄稼变现的广大自耕农民,则仍宜以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下,重点支持、鼓励和实施传统的家庭养老。传统家庭养老除了有土地作为基石外,还有着浓厚的血统渊源和孝道文化背景。中国多数农民一生致力养育子女和家庭建设,到年老时将整个家庭财富和自己的养老责任交由成年子女,子女在继承家产的同时理所当然地要担当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在这一点上,中国与西方国家有着完全不同的经济传承和文化理念。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农村的家庭结构以及价值观取向虽然有所变化,但是五千年的历史证明了中国人十分认同这种“养儿防老”、血脉相承的家庭赡养方式。在农村很多的家庭是年轻人下田或外出务工,年老的父母在家里尽力照料第三代和操持家务。

对有固定货币收人的乡镇企业职工和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农民工和获得土地补偿金的失地农民等,可比照“灵活就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闭,用其工资提留或部分土地补偿金或其它货币收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将来与城镇企业职工享受相同的养老待遇。失地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金与城市一些改制企业工龄补偿金十分类似。有工资收人的农民工与自谋其生的下岗职工没有本质差别。即使是现在中央政府实施的国有股转持、税收和利息税转移支付等对社保基金的大笔补充拨款,也是偿还计划经济年代欠下的职工养老债而已,并非对城镇职工和农民有厚此薄彼的政策,更谈不上有违人权之嫌的大问题。 对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条件的农民(新型农业主),可强制或鼓励其自愿参保,缴纳和给付标准可比照企业职工或个体工商户的标准。政策上可以鼓励和支持农村的能人归并使用土地、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外国的经验是,集约化农业生产及农业产业结构改革,其生产效率大大高于分散的小农经济,只要政策得当,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农业生产逐步工业化对提高农业生产整体水平改变农民生态环境大有裨益。政府在防止掠夺性兼并土地行为发生的同时,对遵纪守法农业雇主在政治待遇上要予肯定,经济政策上给予贷款、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以惠及一方农民。

政府在对农产品的定价上除了要考虑给予合理的农业劳动力成本价格外,要加人农民的家庭养老成本元素,随着经济发展调整农产品价格或政府给予农产品适当价格补贴,提高农民的收人。政府要用立法手段遏制对农民工和农民土地的廉价占用,要把对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列为劳动力雇用和土地征用估价的重要元素,尽快出台新的用工和用地价格标准。甚至对以前过度廉价使用农民工的企业主和利用关系、权力廉价征用了农民土地的各类业主进行清理和再估价,对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缺口作出经济补偿。对农村的孤寡老人则要进一步完善“五保”政策,可将其拥有的土地移交集体,由集体(村或乡)负责其养老。

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是一条能够使各个层次经济水平的农业生产者得到社会和家庭温暖的养老保险可行之路。现阶段,整个社会还没有能力承接农民人围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时,家庭养老模式在农村应该得到强化,而不应该弱化。政府应该重点支持和鼓励农村的家庭养老,大力提倡和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化,融合代际关系,宣传和表彰善待老人的家庭养老模范,营造家庭养老氛围。这样精神鼓励、物资帮助、再加上法律托底,三管齐下,农村的家庭养老安排是可行,并可持续的。

三、政策支持是农民养老的可靠保障

国家政策支持是农民养老的可靠保障。农民实现社会养老最重要的条件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与国家的相关政策设计紧密相连。其中,政府政策与财政倾斜、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等协调配套支持是中国农民养老的可靠保障和加快社会养老保险进程的基础条件。

政府在政策设计上要向农村倾斜,要体恤和惠顾广大农民。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在农村教育、卫生条件、灾害救济和反贫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国家在减负的同时,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对农民加大政策建设和法律支持力度,建立农村社会救助计划,政府的政策支持对改善农民养老条件具有的重要意义。

土地仍是我国和一些低收入国家农村农民重要的养老保障基石。转型国家土地制度的改革,对农村养老保障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东南亚国家土地部分私有化、越南把集体土地的50%一80%分给农村的老龄人,不但有效保护了农民土地保障权利,而且将养老制度安排与土地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值得我国转型期土地制度改革的借鉴。

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的情况下,制定富有激励再生机制的农民“个人发展账户”政策,并以税收优惠、利率优惠和实现规定发展目标(如发展农业生产)时,给予一定资金匹配资助,鼓励农民把储蓄积累与发展生产及养老保险进行统筹规划、追求个人资产建设和自我发展目标。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引入“资产建设”理念,推动和支持创建“个人发展账户”,突破传统养老金账户给付模式局限,将储蓄一养老保险一贷款一农业生产投资置于良性循环机制,这是引导和帮助农民逐步积累资产、提高发展生产内力的制度化措施,体现了以资产建设为核心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

中国政府已经启动了对农民的宽柔滋养政策,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实施了按农田的农业补贴政策和对西部地区的学生实施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等等,这些向农民倾斜的重要经济政策,客观上为农村农民的家庭养老保险提供了物资的帮助。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一条能够使各个层次经济水平的农业生产者得到社会和家庭温暖的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12篇

[论文摘要]2007下半年在美国由“次级债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到今天还没见底,估计至少还会在一、两年内对世界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国的股市和就业市场以及实体经济都遭受了重创。怎样避免或减少我国的金融风险,形成安全的投资环境,刺激投资,振兴经济,尤其是减少和隔离外部的金融风险对我国经济及未来的经济的不利影响,形成安全高效的金融市场,使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

一、“次债危机”的起因及影响

(一)“次债危机”与金融海啸

在2006年以前的5年里,美国住房市场持续繁荣,加上当时美国利率水平较低,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迅速发展。次级房贷对贷款人的偿贷能力要求较低,但能给银行业带来较高的收益。但从2006年春季起,由于利息上升,房贷者还款压力增大,很多还贷能力差的用户出现违约的现象,银行难以收回贷款的本息,美国的“次债危机”开始显现。次债危机使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风暴。致使全球主要的金融市场因此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2007年8月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迄今,已对全球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世界各国政府都在通过降息、注资、增强流动性等措施来应对金融危机。

(二)“次债危机”对世界和我国受到的影响

由于经济的全球化,美国的“次债危机”在对美国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我国的股票市场由6000多点跌至不到2000点左右,并且一直处于长期的寒冬,广大股民遭到了惨重的损失。我国是美国的最大债权国,我国在美国的很多投资也因投资公司的倒闭,资产每天都在很多程度上缩水。美国的经济因为“次债危机”而引发市场需求急剧下降,影响了我国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地区的经济,尤其是的沿海地区的很多工厂关门倒闭,如广东东莞的很多鞋厂已经关门。

二、经济海啸对我国的直接影响主要有投资市场和外向型产业

(一)我国投资结构的不合理和安全性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筹资顺序应当如何?根据美国罗斯信号理[1],公司筹资的最佳顺序应当为公司内部筹资,其次是发行公司债券,最后是发行股票。而我国由于历史传统和投资市场和投资理念不够成熟,在发达国家投资市场居于首位的公司债券投资在我国所占的比例太小,而股票的比例相对公司债券较大。由于风险和利润是成正比的,很多中国股民投资的投机动机太重,缺少良好的风险和收益判断预测能力。当金融风险发生时,我国的股民就难免受到严重损失,股市一蹶不振。

因此,我国的投资者应当学习资本市场的规则,把风险降到自己能够承受的程度。投资者应当更加关注自己投资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不是只关注自己的股票的价值的升降,做一个成熟地投资者。再者,如果把更多的资金投在公司债或者基金方面,也可以降低投资风险,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三、我国的应对措施

(一)面对现实,防止经济海啸进一步破坏我国的经济

美国经济严重衰退是最需要担忧的问题,这将使全球实体经济受伤,并且使“次债危机”源头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衰落,将危机推到更深的漩涡。

首先,应当利用经济发展较冷的时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消费性内需增长,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其次,在宏观政策上继续保持适度从紧,投资和生产计划要根据形式变化及时调整,使投资需求尽可能不受全球经济衰退的短期影响而继续增长;第三,加强对资本项目下货币流动的控制,危机使全球流动性波动加大,我国需要预防流动性再度泛滥时热钱对中国市场的“管涌”。要充分利用这个时机,尽量减少金融海啸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使我国的经济有一个高质量的本质的飞跃。

(二)刺激和完善投资市场,规范股票市场、促进公司债的发展

完善和规范证券法律和制度建设,严格对股票发行的立法和监管,加大对丧失诚信者的惩罚力度。加强政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投资者对公司债的热情和信心。进一步优化我国的投资市场的融资顺序,促进公司债的健康发展。培养成熟的投资者和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行业组织的自律,逐步形成一个立体化、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三)降低对美元一边倒的倾向,扩大欧元及硬通货的储备比例,提高人民币的国际流通地位。

不要把自己的命运完全系在别人的手上。二战以来,美国一直在使用美元掠夺世界财富,美元的贬值给美国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好处。美国最近提出的7000亿美元救市的计划[2],其实质就是通过大量印发钞票的,使美元贬值,让全世界为美国埋单。尤其是作为它的第一债权大国的中国,因此受到的损失毫无疑问是最大的。我们应当进一步研究对策,加大欧元等的比例,尤其是硬通货的储备,加强分散金融风险的能力。通过各种努力为使人民币的成为世界货币的努力,把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四)扩大内需,刺激消费

我国的内需不大的原因很简单,广大的农民虽然免去了各种农业税,但是由于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和CPI的攀升,农业已经没有多大的利润可言。广大农民大多不能享受到医保、低保、失业保险、人身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所以内需难以拉动。我们完全可以效仿台湾发消费券的办法[3],进一步加强民生福利建设,使人民受到实惠。扩大我们的内需,加强第三产业的发展,减少我国经济对国外市场的过度依赖。

(五)完善我国的投资风险控制,加强金融制度创新

我国之所以对金融风险控制较好,很大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我国传统儒家文化对稳定的重视。在我国发放贷款时,注意了对风险因素的控制。所以美国的“次债危机”之类的金融风险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冲击较小,但是我国迫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附加值高的高科技实体产业、构筑自主创新的经济体系。这客观上要求中国经济必须建立一套可持续发展的高效运作管理机制。[4]

总之,中国经济正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加强经济理论研究,尽快发展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改变金融创新不足的局面。我们要居安思危,不断地提高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以保证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5]我们形成自己正确的理论价值体系,防止过分的乐观和悲观思想。既要防止那些夜郎自大的“普济天下”的幼稚思想,自认为我们有能力和职责去救美国经济;还要防止那些裹足不前的悲观主义。我们要实事求是,化不利为有利,抓住机遇,勇于创新,使我国的经济在世界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1]王淑兰:《美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研究》吉林大学,第5页

[2]《美国7000亿救市计划是让全球帮美国买单》

[3]《台湾提振消费出奇招每户发1万新台币消费券》,中国新闻网,200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