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8 11:15: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宣传《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
3、宣传《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贯彻<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三十条》精神;
4、宣传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5、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建好“三网”、用好“三网”,充分发挥“三网”工作体系“服务惠民、平安护民”作用的主要成果和典型经验。
6、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依靠基层、依靠群众、依靠法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7、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管理、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8、宣传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管理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9、宣传开展全民法制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经验。
10、宣传开展反警示教育,增加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的能力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丁功文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两名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2、形式多样,务求实效。既要采取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又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广泛宣传综治创安工作,防止前紧后松,力求实效。
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年以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工作经验,全面部署我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市长刘同志说,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新近颁发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副市长丁同志、潘同志、黄同志、叶同志、林同志等参加会议。副市长詹同志主持会议。
自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市政府制度建设逐步规范,依法决策更加科学,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化解矛盾成效显著。国务院法制办多次介绍推广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省政府对全省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依法行政指标考评中,我市综合得分连续四年位居全省首位。
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突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要着眼服务大局、质量提升、法制统一、立法制度创新,大力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要健全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纠错机制,强化决策责任,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突出管理创新、规范行政权力、强化监督问责,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切实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所有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纳入各区政府及部门绩效考核方案,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会上,政府、市工商局、财政局、建设与管理局还就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经验交流发言。
按照包头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做好综治宣传活动,为党的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现就我区集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3月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9月份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平安法治新xx”。各地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各自的宣传主题。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zd工作会议要求。
(二)宣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李纪恒书记关于zd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zd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重要成果。
(三)宣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张院忠书记关于zd综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xx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重要成果。
(四)宣传中央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精神;宣传自治区、包头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及我区《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形成保安全、护稳定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宣传我区推进平安xx、法治xx和过硬队伍建设所做的努力及成效,宣传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好局面。
(六)宣传zd各部门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等、开展命案防控、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宣传形式及具体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常规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1.利用“魅力喜桂图”微信客户端,开展综治知识宣传;建立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在各自平台上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2.在xx区政府门户网站展播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题片,学习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3.区广播电视台记者和zd各部门、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基层,走进一线,贴近实际,采编和发表一批有影响力、高质量宣传作品。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手段,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集中宣传,制作并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并配备宣传员发放宣传材料。
4.定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在喜桂图新区社区医院前开展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
5.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就近设置宣传点,在辖区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好社情民意搜集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把综治宣传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举办培训班、讲座、展览、征文和文体比赛等活动,借助民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旅游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宣传活动更加深入实际、贴近群众。
6.组织苏木、镇、各街道以及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平安杯”知识竞赛。
7.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平安建设专题讲座。
8.zd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9.在各中小学开展“上好一堂平安课”活动,法制副校长讲一堂普法课,zd各部门、区教育局要共同抓好学生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的宣讲和普及。
10.表彰一批综治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月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区综治办将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二)扩大声势,强化效果。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找准切入点,结合职能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着力推出适合多种载体、适合反复使用的综治宣传精品。苏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制作以综治宣传和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橱窗等,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标语1-3条。同时,要办好嘎查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发展“墙头文化”。
(三)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各地区、各成员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注意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总结报告于4月10日、10月10日前上报区综治办,阶段性和专项宣传工作情况随时报送,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联络人:李xx,联系电话:xx
“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结果较为理想,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围绕“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瞄准争当全省、全国排头兵的目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教育,法制文化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一)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培育普法亮点
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广领导干部、公务员述法、考法新举措。推进学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继续组织“送法早班车”到乡村、集市为农民普法,推广如东、通州等地农村普法经验和启东聘用大学生村官担当农村普法辅导员的做法,切实解决农村普法难题。利用暑期时间,组织青少年参加学法用法守法演讲、法制教育主题队会、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化服务企业“五送五帮”主体活动,针对企业需求,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巡回法制讲座,宣传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市级机关与社区结对普法共创活动,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情况督查,促进社区普法宣传工作。开展第五批“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村(居)落实普法要求。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普法渗透力
要组织各县(市)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风格迥异的法治文化街区、广场、展馆、主题公园、教育基地等固定的宣传阵地,同时开发设计法制教育宣传短片、法治动漫,利用火车、汽车等流动阵地进行法制宣传。11月份组织全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创刊《南通法制宣传报》(暂定名)替代《南通普法》,展示南通各条战线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做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各地要发挥当地文艺骨干作用,围绕“五五”普法主题,创作编排1至2项法治文艺节目,以丰富多样的文艺表现手法展示南通法治文化底蕴,为争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增添亮点。
(三)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工作生机
以构建“大普法”格局为目标,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召开普法联络员会议,加强与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协调,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例会,调动各部门主动性,参与“五五”普法创建工作。特别要积极利用市委宣传部协调媒体的优势,在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开辟公益性法制宣传栏目,借助组织部领导干部在线教育平台开通南通普法网,大力推进普法阵地和载体创新。以向全社会“征集法制宣传金点子”活动为抓手,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力量为我市法制宣传工作出谋划策,形成全员参与普法的良好态势。以激发和调动积极性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各类创建考核机制,变定期临检为不定期摸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要求。
一、把握舆论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宣传舆论方向。把握宣传的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上求突破。
2、确保全省领先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持续提高,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二、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宣传效果
4、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六、十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一些新招、实招、高招;大力宣传全系统积极参与“法治南京”、“平安南京”创建,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打造南京司法行政特色和品牌中的做法、经验。
5、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大力宣传全市“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等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积极宣传“法律人在行动”、法治文化建设等特色普法工作。办好“12.4”法制宣传日南京日报专版。
6、大力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各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案例和好的做法;积极宣传创新调解模式,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各类跨地区、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房产物业纠纷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案件。
7、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在推进劳教创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体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宣传对未成年、涉黑涉毒涉、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
8、大力宣传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9、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三、把握新闻规律,提升宣传水平
10、加强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大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与省市媒体的合作,加强与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每周《江南时报》的司法在线专版,加强新闻线索报送,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继续在《南京日报》开辟专版。
11、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2、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规划,季度计划和重点专项策划,按照新闻规律、运用新闻语言,提高宣传的及时性、生动性、有效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
四、把握工作环节,完善运行机制
13、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
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
14、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把好审查关,重大新闻事项要及时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机制,积极地引导舆论。
对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紧紧跟踪、挖掘,采写稿件,并及时反馈给市局新闻主管部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
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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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农机系统学法用法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同度,为推进泸州农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高规格的“法治”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启动,也标志着我区法治建设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和安排我区法治创建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刚才,江区长和贺主任分别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决议》,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发动;三个单位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大家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努力提高我区法治建设水平。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治”创建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举措,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法治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开展法治创建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始终是我们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科学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环境支撑和保证。可以说,法治环境是最大的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促进外来投资,能够激发内在动力,能够保障各项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法治创建抓好了,发展环境优化了,经济的发展才有更可靠的保障。创建“法治”,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各类生产要素的加速聚集;有利于强化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投资安全、百姓安宁、社会安定。
第二,开展法治创建是构建和谐的重要基础。法治建设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必然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企业改制等带来的一些问题仍然较多,和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还不够健全,维稳任务还很繁重。尤其是受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农民工问题、就业问题、劳资纠纷问题势必增加,各种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还将进一步暴露。因此,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创建,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化解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加快构建和谐。
第三,开展法治创建是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载体。实现依法治区,需要有效的载体来大力推进。近年来,我区在推进依法治区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些工作还形成了亮点。比如基层司法所创建工作,多次获得省、市表彰,工作经验曾在全市进行交流推广,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创建法治、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些部门单位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不强;一些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思路、重点不够明确,工作开展不平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氛围还不浓。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强化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依法治区工作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法治”创建的各项工作
关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作了详细部署。可以看出,创建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内容非常具体,要求也很严格。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这两个重点,创新举措,整体推进,切实抓好“法治”创建的各项工作。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当前要着力抓好的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创建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当前,尤其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认真查找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环保、安全生产、企业改革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市场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不公,既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也影响了法治的公信力。政法机关要依法行使职权,把公正司法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提高司法效能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要大力推进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努力在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要围绕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加强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始终抓住不放,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司法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深化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法治建设的进程。要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和法制讲座、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要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以“五五”普法为主导,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创新针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从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出发,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强化基层创建,夯实民主法治基础。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要加强对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基层民主。要积极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狠抓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要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活动,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积极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要完善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和突发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完善应急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能够依法果断处置,保证公共秩序稳定和安全。
三、强化领导,确保“法治”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是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法治”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与此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干部法治创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联系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法治创建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
二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善于用法治的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在法治创建中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各方有责、人人参与、法治共建的良好氛围。
今天召开的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听取了大家对于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的工作想法,从会上的讨论来看,各地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有的还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我相信这将使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好的开端。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制定工作规划和活动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各行业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实施,防止形式主义,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宣传创建活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的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活动全面推开。
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一系列文件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安排安排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刚才,市法制办金星副主任总结了去年全市工作情况,安排安排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泸县和住建局分别交流了工作经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肯定成果。
市依法行政工作依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要求,2010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狠抓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显著成果。一是法治政府创建取得阶段性效果。全市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时提高,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公务员学法等制度得到落实,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较大提高,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更加健全。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不时深化。公安、工商、质监、国税、住建5个示范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增强队伍素质等方面有了新的发展。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得到有效加强。通过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备案《实施方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了笼统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法制统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决策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办事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数量上升、内容增加,更加及时、全面和准确。五是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了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有效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纠纷和民事纠纷。六是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时深入,行政执法方式不时创新,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政府涉法事务料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和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2010年。局部行政执法制部门和法制机构人员被评为了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也可喜可贺。对大家为此所付出艰辛努力并取得的工作效果应该予以充分肯定。
肯定成果、总结经验的同时,当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很多单薄环节,尤其是具体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示在建设法治政府动力机制和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还有待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仍然不够到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仍然单薄,等等。这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去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是继《纲要》决定》后又一个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对于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这又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机遇。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压力和新要求、新机遇的挑战,务必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动身,切实提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
为着力抓好市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布置》贯彻落实,依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扎实抓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落实。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行政决策提出了依法、科学、民主的总体要求和机制建设五个程序的具体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落实,严格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深入推进市县区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市县区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查漏补缺,巩固创建效果,提升创建质量。要建立依法行政的动力长效机制,以落实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和保证措施六个方面的要求为内容,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市政府在去年确定5个示范单位开展了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效果明显。市住建局在这次会议作了经验交流,其他4个部门也作了书面资料交流,为市级部门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市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结合实际,制定好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增强队伍素质,不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工作。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也是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内在要求。市级部门开展清理执法依据、执法职能和执法责任工作,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市级各部门务必要抓好这项工作,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切实解决执什么法、谁来执法和执法不对怎么办等问题。
(五)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作为法律设定的政府化解行政争议的一项制度。将严重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为此,省政府制定了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良好发展契机。一定要抓住机遇,下大功夫抓好落实,通过实实在努力,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项具体工作指标任务,加快我市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以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加大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围绕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3、学习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才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种法治文艺活动,全面展示我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培育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环境。
三、认真组织中期督查工作,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1、针对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和劳动保障监察,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健全完善党总支理论学习和集中学法制度,强化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队伍。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活动。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履行审查把关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4、积极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进一步形成全系统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切实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发挥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系统宣传《社会保险法》,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打下扎实的基础。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力度。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政策公告栏、法制宣传长廊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从分运用“3.15”、“6.25”、“12.4”等重大涉法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1、突出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全面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普法载体等,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和法治交通建设,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布置、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助推参与宪法进万家等专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突出抓好服务社会、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全面公开交通各项政务,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交通行政管理政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行政复议参与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通过宣传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树立“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形象。着力规范案件复查(复核)审核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深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4、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贯彻执行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工程。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必修课,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建立完善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强化青年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以年轻人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青年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夯实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根基,为交通事业培养懂法守法的合格后备人才。
6、强化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把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总结推广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开展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上级考核文件精神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7、组织“六五”普法工作在交通系统全面实施。
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制订本系统考核方案。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通过“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多方式,督促指导交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建全台帐,确保期终考核顺利过关。
8、在交通系统全面落实全覆盖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推进会议精神,学习推广扬州全覆盖工作模式,在交通系统形成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运行体系。
9、继续组织交通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
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普法新模式,培育新亮点。组织交通执法部门走向基层,走进群众,送法到船头、送法到车头、送法到地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四、强化交通系统法治宣传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渗透力和感染力
10、加强交通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每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法治征文、法治新闻、法治作品征集活动,抽调有水平、有素质的专业人才,给予充足的时间,投入足够的经费,创作、挖掘一些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1、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进一步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做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精心打造先进富有特色的行政法治文化品牌,重点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
12、开展交通法治文化惠民活动。
建立健全交通法治宣传机制,“12.4”国家宪法日、春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老年节等节日和6月安全月,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交通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构建普法人才储备体系
13、加强交通普法专业队伍建设。
引导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人员齐、素质高、结构优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于职责、勇于创新、善于协调、精于落实的普法专业队伍。
14、加强交通普法骨干队伍建设。
抓好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通过集中教育、跟班带训、岗位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普法骨干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平安、法治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和发展覆盖城乡的公共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基层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通过法治惠民活动,加快推进一个乡镇(街道)有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公共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年内,村法律顾问、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到96%以上;进一步培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的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满意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惠民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创建率逐年提高20%。
三、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为己任,主动发挥服务、调解、咨询、宣传、法律顾问等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为民办实事”八个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促进民生幸福的积极作用。
1、拓展惠民服务领域。在原有法律服务市场基础上,逐步向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倾斜,向下岗职工、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倾斜,向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城乡经济社会领域倾斜,认真办理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关乎百姓生计的法律事务,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2、组织法律咨询活动。每季度定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主动创造条件,向社会发放“法律服务一卡通”,让社会各行业以及有法律问题的民众,可以及时找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满足他们的法律服务需求。
3、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全面提高法律素养为宗旨,结合办理法律服务活动,深入辖区内的居民楼栋、工地、学校、军队、企业和村头田间,深入到百姓家中,开展个案释法、法制讲座、开办法制板报等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工程,推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点援服务和流动服务,建立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法律援助平台。尤其对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实行减免费服务,让社会每个公民充分享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5、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加快推进法律顾问进乡镇、进村社工作,在农村建立完善“一村一顾问”体系,在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认真做好乡镇(街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和公民的法律顾问工作,着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在城乡的覆盖水平。
6、参与社区维稳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的对接机制,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化解处置村(社区)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在参与征地拆迁、撤村建居、土地承包等政策性因素引发的纠纷案件时,依法做好调解和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主动参与突发性、的预防和应对。在服务村(社区)居民的过程中,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7、服务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把基层法律服务导入社区管理和建设中,帮助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居)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促进村(居)务公开,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以及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管理,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8、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完善制度、提升素质、加强考评,全面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品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诚信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每个所每月安排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落实重点案件评查、案件卷宗评比、当事人回访等工作措施;完善当事人投诉处理机制,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心,提高服务水平,消灭错案率,降低当事人投诉率。
四、具体要求
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举措,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法治惠民活动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开展。6月底前,各县区要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让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的内容,选准切入点,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打好活动基础。各县区局要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年”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为开展法治惠民活动打下坚实基础。要在每个乡镇(街道)规范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完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年度学习计划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投诉查处机制,加强诚信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素质,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3、争创特色品牌。要紧紧围绕为民服务宗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拓宽法治惠民服务领域,不断完善法治惠民措施。要立足本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载体,完善服务模式,创新服务品牌,不断打造工作亮点和特色,扎实推进法治惠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