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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利得税论文

时间:2022-02-18 00:02: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本利得税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资本利得税论文

第1篇

一、资本利得税对比现行税制的优越性分析

当我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3.5‰佣金成本;二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2‰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于是,在此种体系下,一笔交易的完成所需费用为5.5‰;与国际上佣金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变革趋势相比较,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明显偏高。分析现行税制的特点,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过高的交易成本损害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心,而如我们所知,证券市场是虚拟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对于这个市场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其次,高交易成本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培育;固定的高佣金制度实际上是对目前尚相当落后的证券行业的保护,不利于我国证券业的行业重组和业务创新,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第三,高交易成本阻滞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大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难度;这不仅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影响了现有企业的低成本重组,而且加速了我国资本的外逃。第四,现行税制对交易活动本身征税,而不论该笔交易的盈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常常会起到拉大目前市场上已经十分悬殊的贫富差距的作用,有悖于税收理论中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与现行税制相比较,资本利得税的优越性是比较明显的。

所谓资本利得税,简单而言就是对投资者证券买卖所获取的价差收益(资本利得)征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的印花税,代之以对资本利得征税。在这样的税收体系下,一般能起到“多获利者多交税”的效果,对资本市场的贫富两极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发抑制作用。不仅如此,当市场活跃时,由于获利者的绝对数量和获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税收收入将随之有一个较大的增幅,从而对正日渐升温的市场起到持续自发“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理性的维持和千衡发展的实现;当市场低迷时,获利者给予数量(通常会)下降,但由于做空机制的存在,市场上仍不乏投机获利者,此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机获利空间、减轻(甚至免除)多方税收负担的作用,有利于市场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简言之,资本利得税体系及其内在的自发调节市场起落的机制有利于市场的稳健发展;当然,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也是经常起伏动荡着的,那是因为决定市场升降趋势的因素为数甚多,而税收对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也有其客观上的局限性。另外,资本利得税制度下“多获利者多交税”的具体实施效果比之印花税也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征管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在我国,以资本利得税代替印花税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税种,还具有特别的意义。

如我们所知,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在实际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当大的价格差;并且一级市场资本利得收益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单纯性特点,因此单对一级市场的资本利得征税,不但在现实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对解决目前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将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涨幅在50%以上,则征收资本利得税所得就会超过按10%筹资额减持国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现实意义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一级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所获取的新增收益补充社保基金,就可顺势降低国有股减持售价,从而为有关利益方在定价问题上达成共识创造关键性的条件。其合理性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一、二级市场的割裂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价格水平远高于一级市场,由此造成绝大多数新股上市都有相当可观的涨幅,一些析股的涨幅甚至超过100%,一级市场普遍存在的这种超额收益与其所对应的风险是极不相称的,也是非市场化取向的。从公平税赋的角度看,应该对一级市场存在的这种低风险高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有助于维护投资者财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股暂不流通导致了两个市场的割裂,那么对于由此在一级市场产生的超额收益,基础上实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击“恶炒”小盘股的行为,加强价值型投资的市场主导地位。再次,它可以促进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改革,为一、二级市场的接轨创造条件,最后,先行在一级市场试点资本利得税可以为我国全面推行资本利得税政策积累经验;毕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来说新兴证券市场征收印花税,成熟的市场则以所得税为资本市场主体税种;免征印花税、改征资本利得税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日渐成熟日益发展,将成为全球证券交易税制演变的长期趋势;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以资本利得税代替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二级市场推行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分析

尽管单就理论分析,以资本利得税替代印花税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二级市场)的主体税种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观情况看,笔者认为立即推行这一税收体系的替代时机尚未成熟。过去数年中,证券市场对开征资本利得税时有议论,但最后都未能实施,2001年11月间,为扭转股市连续数月的低迷态势,财政部还调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而资本利得税的推行则仍被排除在政府的决策选择之外,足见政府对开征此税的谨慎。就客观情况看,目前在二级市场推行这一税种存在如下困难;

1.技术方面的困难,也即“利润确定”的困难性。是按当笔交易课征或是按当月累计交易所得课征?如果出现当期亏损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进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同时,开征此税需要有先进的税务电子化系统和科学的稽查技术,才能对利润进行及时准确的确定,而目前我国显然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科学技术条件。

2.就监管方面要求看,显然对利得征税有其合理性,但因为利得税远较交易印花税复杂,核算利得困难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开来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税的国家,均对交易的损失补偿作了相应的规定,使得交易所得税是在净所得的基础上进行征收,而这一环节的完善不但需要技术上的配套,同时还需要监管体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资者通过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交易所得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监管机构要想做到这一步,短期内是有一定难度的。

3.开征资本利得税必须充分估计到其对证券市场的冲击力。我国曾于1994年底盛传将开征证券交易税和股票转让所得税,引起轩然大波,股指巨幅震荡。而同期台湾证券市场也因拟开征资本利得税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于台湾证券管理当局不得不宣布无限期搁置对资本利得税的课征。因此在国内设立资本利得税应持相当谨慎的态度,特别是在目前印花税率本已较高的情况下,设立该税种可能会使投资者产生增税的印象,从而引发市场大幅振荡。

第2篇

论文摘要:证券税制包含证券流转税、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税种。国外的证券流转税正朝宽税基低税率方向发展,其作用日渐淡化;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税率不断下调,计税方法不断优化以处理股息重复征税;证券交易利得税正逐步推广,税负普遍从轻。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税负偏重,调控功能较弱,证券交易利得税也不完整。我国的证券税制政策调整,应以宽税基低税率来改革证券流转税,运用一体化方法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并公道设计计税依据和税率以健全证券交易利得税。

一、导言

证券市场是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形象地称为现代经济的“晴雨表”。税收作为政府调控证券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证券税制是由多税种、多征税对象、多税率组成的税制体系。它主要涉及的税种有三种。一是证券流转税。这是对证券的发行和流通课征的税,包括证券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等。二是证券投资所得税。这是对证券投资所产生的股息、红利、利息所得课征的税,即通常所指的股息税和利息税,它们经常列进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范畴。三是证券交易利得税。这是对证券买卖差价收益课征的税,理论上应回属于资本利得税范畴,很多国家未单独开征资本利得税,就把证券交易利得回进普通所得税计征。总体而言,国外证券税制模式的发展表现为初期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模式,成熟期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模式,税制目标经历了“效率优先——公平为主——效率与公平兼顾”的调整过程,具体制度设计也体现出“简单——复杂——简单”的特点。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式的形成和各国之间经济竞争的加剧,各国政府都在积极调整各自的证券税制政策,以更好地鼓励投资的增长,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各国证券税制的发展动态,鉴戒它们的成功经验,然后结合我国证券税制的运行状况,做出适当的证券税制政策调整,可以更好地规范和调节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步资源配置效率,贯彻社会公平政策。

二、国外证券税制的发展动态

(一)证券流转税的发展动态

理论上以为,证券流转税会降低证券价格水平,迟滞资本的活动,缩减市场成交量,影响证券市场效率,总体的消极效应较大。所以,证券流转税通常适用于发展初期的证券市场。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已不再征收证券流转税,现在仍然征收该税的部分国家,也在积极调整相关的税收政策。

证券流转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证券流转税改革朝宽税基、低税率方向发展。随着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因而各国证券流转税征税范围也从传统的股票市场扩展到债券、基金以及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涵盖整个资本市场。同时,证券流转税的税率呈现不断下调趋势,甚至很多国家已完全废止证券流转税。(2)证券流转税普遍运用差别税率来调整证券市场结构。通常,股票交易税率较高,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税率依次降低,基金税率更低甚至免税,而各种衍生金融产品税率也各不相同。同时,不同的投资主体也实行不同税率,短期投机者适用的税率要高于长期投资者适用税率。这些措施的目的都在于调整投资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3)证券流转税主要采用单向征收方式。由于双向征收无差别地对待买卖双方,抑制投机效果较差。假如仅对卖方征税,那么仅增加卖方本钱,促使其延长证券持有期,这样可以鼓励投资抑制投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单向征收税负远低于双向征收,也符合证券流转税率不断下调趋势。因此,尽大多数国家的证券流转税仅对卖方征收,只有极少数国家仍采用双向征收方式。

(二)证券投资所得税发展动态

证券投资所得税中最主要的是股息税,关于股息税的理论争辩很激烈。传统论代表Poterba和Summers等以为股息税对新股投资和留利投资均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解决股息的重复征税具有重要意义。而新论代表Auerbach等以为,股息税会对新股投资产生重要影响,但并不影响留利投资。经验论证中,支持股息税传统论和新论的实证证据基本是平分秋色。各国分别根据各自的经济特点采纳不同的股息税理论,并积极调整股息税政策。

股息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证券投资所得税税率呈不断下调趋势。OECD国家在1980—2000年之间,均匀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从67%下调到47%,均匀公司所得税率在1996—2002年之间从37.6%下调到31.4%。这些持续的轻税政策强有力地刺激了投资需求,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发展。(2)妥善处理股息税已成为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的核心题目。现实中,美国等极少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实行古典制所得税,对股息重复征收公司和个人两个层次的所得税。而欧洲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则实行一体化的所得税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或者消除股息的重复征税现象。目前,这两种所得税制度呈现不断融合的趋势。因此,根据各国实际情况,设计公道可行的所得税方案已成为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的核心任务。(3)税制设计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简化原则。发达国家为贯彻税收公平,常采用一体化所得税制度,并且税制往往设计得很复杂,这在20世纪下半期已经成为股息税改革的主流趋势。然而,过于复杂的制度设计,使得实践中的税收遵从本钱和行政本钱都很高。因此,发达国家也正在考虑简化股息税制,以更好地进步税收的效率。2000年,德国对实行了数十年的极其复杂的分劈税率和回集抵免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实行简便的古典制所得税,这充分体现了税制简化原则的回回。

(三)证券交易利得税的发展动态

证券交易利得税会产生“资本紧锁”效应,妨碍资本活动,也会影响证券投资需求,调节证券市场规模和价格水平,经济效应较复杂。总体而言,证券交易利得税不适用于初期的证券市场而更适用于成熟的证券市场,证券所得税代替证券流转税是证券税制发展的大趋势。

证券交易利得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长远来看,各国都逐步将证券交易利得纳进征税范围,以贯彻税收公平政策。由于证券交易利得税会改变证券市场的分配状况,不利于高收进者,往往会遭到激烈的反对。例如,英国税法就将证券交易利得排除在所得范围之外长达250年,澳大利亚也是在开征所得税后80年才对证券交易利得征税。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利得逐步成为高收进者的重要收进来源,开征证券交易利得税能对这部分非勤劳所得做出适度公道的调节,是税收公平政策的重要体现,所以是证券税制发展的主流趋势。现在,发达国家已大都将证券交易利得纳进征税范围,并适时调整各自的证券交易利得税政策。(2)各国都很谨慎地处理证券交易利得税,认真研究恰当的开征时机。证券交易利得税“双刃剑”效应很强烈,它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发挥“自动稳定器”作用,防止证券价格暴涨暴跌;而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却起到“震荡p;

器”作用,产生了强烈的压抑市场上扬和促使市场下挫的效应。例如,1986年意大利政府拟开征证券交易利得税的消息传出后,短短10天左右股价指数就暴跌了25%。证券交易利得税的重要影响体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各国都会认真充分地研究各自的证券市场环境,做好各项评估猜测,才会做出征收证券交易利得税与否的重大决策。证券交易利得税开征时机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3)证券交易利得税实行税负从轻原则。各国的证券交易利得税率普遍控制在20%~30%之间。同时,还充分运用差别税率,来调整证券的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以贯彻鼓励投资、抑制投机等政策意图。另外,配套以公道的证券投资利亏抵扣措施,以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相对于证券流转税而言,证券交易利得税更轻易实现公平目标。它根据能力负担原则,多得多税,少得少税,再辅之于起征点、免税额等方法,充分发挥了税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状况的功能,实现公平收进的目标。

三、我国证券税制的运行现状分析

我国的证券市场从90年代初起步,经历十多年的风雨坎坷,已经取得了巨大发展。证券税制也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不断调整。总体来说,我国形成了以证券流转税为主体,证券所得税为辅助的证券税制模式。它对证券市场初期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调控作用。然而,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渐发展成熟,也暴露出很多题目与不足,需要加以仔细研究并及时调整完善。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现状分析

1.在财政收进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在90年代基本处于持续增长状态,增长速度较快。它占财政收进的比重也一路攀升,从1995年的0.42%增长到高峰期2000年的3.63%。随着2001年后的证券市场持续低迷,证券交易印花税收人大幅萎缩,其占财政收进比重也相应下降。

(2)税率偏高,税基偏窄。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90年代初起征时设为6‰,这是个非常高的水平。直到2001年前,税率仍维持在4‰的高水平。2001年后的股市持续走低,政府才调低税率至2‰,2005年1月后调低至1‰。2007年5月底,政府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1‰上调到3‰,而世界上征收证券流转税的国家的税率基本都在1‰左右,且多实行单向征收,实际税率远低于我国。另外,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仅对股票交易征收,并没有将债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纳进征税范围,税基相对较窄。

(3)调控功能不明显,股市投机很活跃。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曾多次进行调整,试图调节股市的运行。但事实证实它对股市的调节大多为短期影响,并不能使股市进进理性运行状态。例如1998年6月调低印花税率后,固然当日成交量涨幅达20%,但后期成交量不增反降。2000年股市狂涨,印花税也未能抑制过度投机。2005年1月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率,试图拯救过度颓废的股市,而结果恰相反,一周后股票指数不升反降,跌幅达1.69%。而2007年5月30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1‰上调至3‰后,当日股指重挫下跌6.5%,连续三日内股指累计暴跌近14%,市值蒸发12873亿元人民币。印花税的巨大震荡影响已远远超出决策层的预料。种种现象表明,印花税显然不是调控股市的优良税种。另外,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买卖双方征收,它对抑制我国股市过高的换手率作用甚微。

(二)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1)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不利于较好地贯彻公平原则。我国税法将个人所得分为11类,股息利息所得属于单独的一类,不论股息收进多少均按20%的税率单独征收。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将股息利息并进个人全部所得,再按适用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我国股份经济的蓬勃发展,股息收进已成为富裕群体的一项较重要的收进。假如继续给予富裕群体股息收进以单独课征的税收优惠,就无助于缩小社会正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

(2)我国的股息税名义税率较低,但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税率要普遍高于多数发展中国家。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3%,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20%,由于古典制重复征税,100元企业税前所得,先要承担33元企业所得税,余下分配的67元股息还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终极要缴纳合计46.4元的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固然2005年6月政府为刺激过度低迷的股市,暂时将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调低至10%,但股息的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率仍然达到39.7%的较高水平。而世界上很多国家因实行一体化所得税制度,联合的公司与个人所得税率并不高,如发展中国家巴西为33%、阿根廷为33%、墨西哥为34%,新兴产业化国家如韩国为40%、新加坡为28%。发达国家均匀的联合的公司和个人所得税率稍高,理论上能达到51.1%,但这是按各国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率计算的,实践中大多数股东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要低很多,实在际的股息联合税率要低于我国股息46.4%的名义税率,而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成熟完善程度却是我国无法相比的。所以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制度可能对股份经济的长远发展存在一定的抑制影响。

(3)我国的股息税未能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发挥积极的调控功能。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形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独特的股权结构,这直接导致中小股东表决权太小,“以手投票”治理机制失效。广大的上市公司又很少发甚至不发股息,股东无从了解公司经营信息,且没有很大的投资选择余地,“以脚投票”治理机制也收效甚微。而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非但不能惩罚那些不支付股息的低信誉公司,还对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征收股息税,加剧股权结构的不公道。因此,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公道调控证券市场已成为越来越值得关注的题目。

(一)完善我国的证券流转税

1.增设发行环节的证券印花税,运用税收调节证券低级市场的运行。低级市场的证券发行是

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英国和日本等国也都在证券发行环节征收相关的印花税或者注册税。我国应开征低级市场的证券印花税,根据产业政策设计既公平同一又兼顾特殊的税目税率,以更好地对进进股市的资源进行公道的初次配置,平衡低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税收收进,也可适度调节低级市场的投机活动。

2.根据“宽税基、低税率”原则,调整证券交易税。建议首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改名为证券交易税,奠定其应有的法律地位。然后,扩大证券交易税的征税范围,从股票扩展到债券、基金以及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成为真正的证券交易税而不是单纯的股票交易印花税。最后,仍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继续调低证券交易税率,同时按照股票最高、债券居次、基金较低甚至免税的顺序制订差别税率,以公道调节证券结构。

3.实行单向征收方式,充分发挥证券交易税的调节功能。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股票均匀年换手率在300%左右,远高于西方国家成熟证券市场年均匀换手率60%的水平。因此,应改变现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方式,实行仅向卖方征收的方式,可以对证券市场的投机活动起到积极的抑制作用,有利于实现证券市场的理性平稳运行。

(二)改革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

1.扩大证券投资所得税税基,设计公道的税制模式。首先,要将股票、债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均列进证券投资所得税征税范围,公平税收待遇,减少各种税收优惠待遇。其次,同一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待遇,取消给予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不公道的税收优惠。最后,待时机成熟时,将证券投资所得列进个人的综合所得,按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征税。

2.降低证券投资所得的实际税率,权衡考虑实施一体化的所得税制度。我们一方面要考虑适度调低企业所得税税率,2008年开始实施的同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已将税率确定为25%,这是个较理想的税率水平;另一方面,要留意适度减轻股息的重复征税题目,考虑实施一体化的所得税方案。这个改革过程的相关的测算和设计比较复杂,所以要做得谨慎具体。作为过渡措施,相关部分可以确定公布降低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至10%,取消“暂按10%”字样,增强投资者信心。甚至可采取更积极措施,加大股息所得税优惠力度,降低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至5%,以更强有力地促进股份经济及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

3.所得税一体化方案中优先考虑分劈税率法,再结合回集抵免制度,以充分发挥税收对股市的调控作用,改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将公司的税前所得分为两部分,对未分配利润征收相对较高的企业所得税,而对作为股息分配的利润则征收较低的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促使公司积极分配股息,以便股东把握公司较多的经营信息,从而对公司经营者产生较好的约束。另外,可以在股东层次实行股息税的回集抵免制,这样可以减轻甚至彻底消除重复征税现象。这样,税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控作用就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三)健全我国的证券交易利得税

1.明确划分投资期限,抑制投机活动。证券持有期限划分为:1年以下为短期,1-5年为中期,5年以上为长期。短期证券交易应缴纳法定全额的交易利得税,而中期证券交易可获得减半征税的优惠,长期证券交易则全部免税。其目的就在于抑制证券市场的短期投机活动,促使证券市场长期平稳运行。

2.公道设计计税依据,保证投资者税负适度。原则上,证券交易利得税的计税依据是证券卖出价减往买进价以及相关公道用度后的差额。为减轻中小个人股东的税收负担,应考虑设计免征额,例如每次交易答应1000元的免征额,每月最多答应运用一次交易免征额,这样可以避免大幅度增加中小股东的税收负担。另外,证券投资亏损实行特别抵扣,企业证券投资亏损只答应用投资利得抵扣,不能用普通经营所得抵扣;个人证券投资亏损也只能用投资利得抵扣,抵扣剩余部分可无穷期结转至以后年度再加以利用。

第3篇

论文摘要:证券税制包含证券流转税、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税种。国外的证券流转税正朝宽税基低税率方向发展,其作用日渐淡化;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税率不断下调,计税方法不断优化以处理股息重复征税;证券交易利得税正逐步推广,税负普遍从轻。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税负偏重,调控功能较弱,证券交易利得税也不完整。我国的证券税制政策调整,应以宽税基低税率来改革证券流转税,运用一体化方法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并合理设计计税依据和税率以健全证券交易利得税。

一、导言

证券市场是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形象地称为现代经济的“晴雨表”。税收作为政府调控证券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证券税制是由多税种、多征税对象、多税率组成的税制体系。它主要涉及的税种有三种。一是证券流转税。这是对证券的发行和流通课征的税,包括证券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等。二是证券投资所得税。这是对证券投资所产生的股息、红利、利息所得课征的税,即通常所指的股息税和利息税,它们经常列入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范畴。三是证券交易利得税。这是对证券买卖差价收益课征的税,理论上应归属于资本利得税范畴,许多国家未单独开征资本利得税,就把证券交易利得归入普通所得税计征。总体而言,国外证券税制模式的发展表现为初期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模式,成熟期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模式,税制目标经历了“效率优先——公平为主——效率与公平兼顾”的调整过程,具体制度设计也体现出“简单——复杂——简单”的特点。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和各国之间经济竞争的加剧,各国政府都在积极调整各自的证券税制政策,以更好地鼓励投资的增长,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各国证券税制的发展动态,借鉴它们的成功经验,然后结合我国证券税制的运行状况,做出适当的证券税制政策调整,可以更好地规范和调节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贯彻社会公平政策。

二、国外证券税制的发展动态

(一)证券流转税的发展动态

理论上认为,证券流转税会降低证券价格水平,迟滞资本的流动,缩减市场成交量,影响证券市场效率,总体的消极效应较大。所以,证券流转税通常适用于发展初期的证券市场。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已不再征收证券流转税,现在仍旧征收该税的部分国家,也在积极调整相关的税收政策。

证券流转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证券流转税改革朝宽税基、低税率方向发展。随着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因而各国证券流转税征税范围也从传统的股票市场扩展到债券、基金以及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涵盖整个资本市场。同时,证券流转税的税率呈现不断下调趋势,甚至许多国家已完全废止证券流转税。(2)证券流转税普遍运用差别税率来调整证券市场结构。通常,股票交易税率较高,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税率依次降低,基金税率更低甚至免税,而各种衍生金融产品税率也各不相同。同时,不同的投资主体也实行不同税率,短期投机者适用的税率要高于长期投资者适用税率。这些措施的目的都在于调整投资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3)证券流转税主要采用单向征收方式。因为双向征收无差别地对待买卖双方,抑制投机效果较差。如果仅对卖方征税,那么仅增加卖方成本,促使其延长证券持有期,这样可以鼓励投资抑制投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单向征收税负远低于双向征收,也符合证券流转税率不断下调趋势。因此,绝大多数国家的证券流转税仅对卖方征收,只有极少数国家仍采用双向征收方式。

(二)证券投资所得税发展动态

证券投资所得税中最主要的是股息税,关于股息税的理论争辩很激烈。传统论代表Poterba和Summers等认为股息税对新股投资和留利投资均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解决股息的重复征税具有重要意义。而新论代表Auerbach等认为,股息税会对新股投资产生重要影响,但并不影响留利投资。经验论证中,支持股息税传统论和新论的实证证据基本是平分秋色。各国分别根据各自的经济特点采纳不同的股息税理论,并积极调整股息税政策。

股息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证券投资所得税税率呈不断下调趋势。OECD国家在1980—2000年之间,平均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从67%下调到47%,平均公司所得税率在1996—2002年之间从37.6%下调到31.4%。这些持续的轻税政策强有力地刺激了投资需求,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发展。(2)妥善处理股息税已成为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的核心问题。现实中,美国等极少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实行古典制所得税,对股息重复征收公司和个人两个层次的所得税。而欧洲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则实行一体化的所得税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或者消除股息的重复征税现象。目前,这两种所得税制度呈现不断融合的趋势。因此,根据各国实际情况,设计合理可行的所得税方案已成为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的核心任务。(3)税制设计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简化原则。发达国家为贯彻税收公平,常采用一体化所得税制度,并且税制往往设计得很复杂,这在20世纪下半期已经成为股息税改革的主流趋势。然而,过于复杂的制度设计,使得实践中的税收遵从成本和行政成本都很高。因此,发达国家也正在考虑简化股息税制,以更好地提高税收的效率。2000年,德国对实行了数十年的极其复杂的分劈税率和归集抵免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实行简便的古典制所得税,这充分体现了税制简化原则的回归。

(三)证券交易利得税的发展动态

证券交易利得税会产生“资本紧锁”效应,妨碍资本流动,也会影响证券投资需求,调节证券市场规模和价格水平,经济效应较复杂。总体而言,证券交易利得税不适用于初期的证券市场而更适用于成熟的证券市场,证券所得税代替证券流转税是证券税制发展的大趋势。

证券交易利得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长远来看,各国都逐步将证券交易利得纳入征税范围,以贯彻税收公平政策。由于证券交易利得税会改变证券市场的分配状况,不利于高收入者,往往会遭到激烈的反对。例如,英国税法就将证券交易利得排除在所得范围之外长达250年,澳大利亚也是在开征所得税后80年才对证券交易利得征税。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利得逐步成为高收入者的重要收入来源,开征证券交易利得税能对这部分非勤劳所得做出适度合理的调节,是税收公平政策的重要体现,所以是证券税制发展的主流趋势。现在,发达国家已大都将证券交易利得纳入征税范围,并适时调整各自的证券交易利得税政策。(2)各国都很谨慎地处理证券交易利得税,认真研究恰当的开征时机。证券交易利得税“双刃剑”效应很强烈,它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发挥“自动稳定器”作用,防止证券价格暴涨暴跌;而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却起到“震荡

器”作用,产生了强烈的压抑市场上扬和促使市场下挫的效应。例如,1986年意大利政府拟开征证券交易利得税的消息传出后,短短10天左右股价指数就暴跌了25%。证券交易利得税的重要影响体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各国都会认真充分地研究各自的证券市场环境,做好各项评估预测,才会做出征收证券交易利得税与否的重大决策。证券交易利得税开征时机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3)证券交易利得税实行税负从轻原则。各国的证券交易利得税率普遍控制在20%~30%之间。同时,还充分运用差别税率,来调整证券的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以贯彻鼓励投资、抑制投机等政策意图。另外,配套以合理的证券投资利亏抵扣措施,以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相对于证券流转税而言,证券交易利得税更容易实现公平目标。它根据能力负担原则,多得多税,少得少税,再辅之于起征点、免税额等方法,充分发挥了税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状况的功能,实现公平收入的目标。

三、我国证券税制的运行现状分析

我国的证券市场从90年代初起步,经历十多年的风雨坎坷,已经取得了巨大发展。证券税制也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不断调整。总体来说,我国形成了以证券流转税为主体,证券所得税为辅助的证券税制模式。它对证券市场初期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调控作用。然而,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渐发展成熟,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与不足,需要加以仔细研究并及时调整完善。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现状分析

1.在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在90年代基本处于持续增长状态,增长速度较快。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一路攀升,从1995年的0.42%增长到高峰期2000年的3.63%。随着2001年后的证券市场持续低迷,证券交易印花税收人大幅萎缩,其占财政收入比重也相应下降。

(2)税率偏高,税基偏窄。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90年代初起征时设为6‰,这是个非常高的水平。直到2001年前,税率仍维持在4‰的高水平。2001年后的股市持续走低,政府才调低税率至2‰,2005年1月后调低至1‰。2007年5月底,政府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1‰上调到3‰,而世界上征收证券流转税的国家的税率基本都在1‰左右,且多实行单向征收,实际税率远低于我国。另外,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仅对股票交易征收,并没有将债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纳入征税范围,税基相对较窄。

(3)调控功能不显著,股市投机很活跃。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曾多次进行调整,试图调节股市的运行。但事实证明它对股市的调节大多为短期影响,并不能使股市进入理性运行状态。例如1998年6月调低印花税率后,虽然当日成交量涨幅达20%,但后期成交量不增反降。2000年股市狂涨,印花税也未能抑制过度投机。2005年1月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率,试图挽救过度颓废的股市,而结果恰相反,一周后股票指数不升反降,跌幅达1.69%。而2007年5月30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1‰上调至3‰后,当日股指重挫下跌6.5%,连续三日内股指累计暴跌近14%,市值蒸发12873亿元人民币。印花税的巨大震荡影响已远远超出决策层的预料。种种现象表明,印花税显然不是调控股市的优良税种。另外,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买卖双方征收,它对抑制我国股市过高的换手率作用甚微。

(二)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1)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不利于较好地贯彻公平原则。我国税法将个人所得分为11类,股息利息所得属于单独的一类,不论股息收入多少均按20%的税率单独征收。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将股息利息并入个人全部所得,再按适用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我国股份经济的蓬勃发展,股息收入已成为富裕群体的一项较重要的收入。如果继续给予富裕群体股息收入以单独课征的税收优惠,就无助于缩小社会正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

(2)我国的股息税名义税率较低,但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税率要普遍高于多数发展中国家。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3%,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20%,因为古典制重复征税,100元企业税前所得,先要承担33元企业所得税,余下分配的67元股息还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最终要缴纳合计46.4元的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虽然2005年6月政府为刺激过度低迷的股市,暂时将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调低至10%,但股息的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率仍然达到39.7%的较高水平。而世界上很多国家因实行一体化所得税制度,联合的公司与个人所得税率并不高,如发展中国家巴西为33%、阿根廷为33%、墨西哥为34%,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为40%、新加坡为28%。发达国家平均的联合的公司和个人所得税率稍高,理论上能达到51.1%,但这是按各国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率计算的,实践中大多数股东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要低很多,其实际的股息联合税率要低于我国股息46.4%的名义税率,而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成熟完善程度却是我国无法比拟的。所以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制度可能对股份经济的长远发展存在一定的抑制影响。

(3)我国的股息税未能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发挥积极的调控功能。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形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独特的股权结构,这直接导致中小股东表决权太小,“以手投票”治理机制失效。广大的上市公司又很少发甚至不发股息,股东无从了解公司经营信息,且没有很大的投资选择余地,“以脚投票”治理机制也收效甚微。而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非但不能惩罚那些不支付股息的低信誉公司,还对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征收股息税,加剧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因此,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调控证券市场已成为越来越值得关注的问题。(三)证券交易利得税的现状分析

证券交易利得税理论上应列入资本利得税范畴,而我国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证券交易利得税体系。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证券买卖所获得的差价收益列入企业所得范畴,统一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与多数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一致。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从事证券买卖所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列入财产转让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又规定,对个人买卖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征收个人的证券交易利得税。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以流转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转变为以所得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这是大势所趋。所以完善证券交易利得税体系将是今后证券税制建设的重要任务。

四、我国证券税制的政策调整

综合考虑国际上证券税制的发展趋势和我国证券市场实际状况,我们认为,我国证券税制调整的总体思路应为:改革流转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逐步过渡到以所得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我国的证券流转税

1.增设发行环节的证券印花税,运用税收调节证券初级市场的运行。初级市场的证券发行是

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英国和日本等国也都在证券发行环节征收相关的印花税或者注册税。我国应开征初级市场的证券印花税,根据产业政策设计既公平统一又兼顾特殊的税目税率,以更好地对进入股市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初次配置,平衡初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税收收入,也可适度调节初级市场的投机活动。

2.根据“宽税基、低税率”原则,调整证券交易税。建议首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改名为证券交易税,奠定其应有的法律地位。然后,扩大证券交易税的征税范围,从股票扩展到债券、基金以及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成为真正的证券交易税而不是单纯的股票交易印花税。最后,仍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继续调低证券交易税率,同时按照股票最高、债券居次、基金较低甚至免税的顺序制订差别税率,以合理调节证券结构。

3.实行单向征收方式,充分发挥证券交易税的调节功能。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股票平均年换手率在300%左右,远高于西方国家成熟证券市场年平均换手率60%的水平。因此,应改变现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方式,实行仅向卖方征收的方式,可以对证券市场的投机活动起到积极的抑制作用,有利于实现证券市场的理性平稳运行。

(二)改革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

1.扩大证券投资所得税税基,设计合理的税制模式。首先,要将股票、债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均列入证券投资所得税征税范围,公平税收待遇,减少各种税收优惠待遇。其次,统一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待遇,取消给予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最后,待时机成熟时,将证券投资所得列入个人的综合所得,按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征税。

2.降低证券投资所得的实际税率,权衡考虑实施一体化的所得税制度。我们一方面要考虑适度调低企业所得税税率,2008年开始实施的统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已将税率确定为25%,这是个较理想的税率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适度减轻股息的重复征税问题,考虑实施一体化的所得税方案。这个改革过程的相关的测算和设计比较复杂,所以要做得谨慎详细。作为过渡措施,相关部门可以确定宣布降低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至10%,取消“暂按10%”字样,增强投资者信心。甚至可采取更积极措施,加大股息所得税优惠力度,降低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至5%,以更强有力地促进股份经济及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

3.所得税一体化方案中优先考虑分劈税率法,再结合归集抵免制度,以充分发挥税收对股市的调控作用,改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将公司的税前所得分为两部分,对未分配利润征收相对较高的企业所得税,而对作为股息分配的利润则征收较低的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促使公司积极分配股息,以便股东掌握公司较多的经营信息,从而对公司经营者产生较好的约束。另外,可以在股东层次实行股息税的归集抵免制,这样可以减轻甚至彻底消除重复征税现象。这样,税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控作用就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三)健全我国的证券交易利得税

1.明确划分投资期限,抑制投机活动。证券持有期限划分为:1年以下为短期,1-5年为中期,5年以上为长期。短期证券交易应缴纳法定全额的交易利得税,而中期证券交易可获得减半征税的优惠,长期证券交易则全部免税。其目的就在于抑制证券市场的短期投机活动,促使证券市场长期平稳运行。

2.合理设计计税依据,保证投资者税负适度。原则上,证券交易利得税的计税依据是证券卖出价减去买入价以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差额。为减轻中小个人股东的税收负担,应考虑设计免征额,例如每次交易允许1000元的免征额,每月最多允许运用一次交易免征额,这样可以避免大幅度增加中小股东的税收负担。另外,证券投资亏损实行特别抵扣,企业证券投资亏损只允许用投资利得抵扣,不能用普通经营所得抵扣;个人证券投资亏损也只能用投资利得抵扣,抵扣剩余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至以后年度再加以利用。

第4篇

论文摘要:本文以2007年的样本截面数据比较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两组之间.其现金分红状况是否具有差异性.以检验不同市场环境对上市公司股票现金分红状况的影响.并以现有股利理论分析其中原因

股利政策有两种主要形式: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此外还有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不严格的形式。股票股利的发放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只是改变了公司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化.而现金股利会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增加股东手中的现金.所以现金股利更能体现一个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和对待投资者的态度本文主要分析有无H股的国内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股利政策是否具有差异性.并应用股利政策的理论加以分析.提出建议

一、股息的理论简介

理论认为.广大股东与公司“内部人”——管理者和控股股东(很多情况下.高层管理者直接来自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委托问题,他们的利益是有冲突的;作为人的内部人可能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谋利.损害作为委托人的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

首先将成本理论应用于股利政策研究的是Rozef(1982),他对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进行了放宽,他认为。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导致公司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产生了问题.即公司管理者作为股东的人.并非会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行事.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合适的股利政策有助于消除或降低成本。保证股东利益。这是因为派发现金减少了内部人可以利用的现金流另外派现以后.企业不得不重新进人证券市场融资以开发新项目.使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有机会对内部人进行监督和约束。

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健全股东保护法制.但法律对公司派现行为的影响上.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派现是股东保护法制的结果.法制越完善.股东越能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向公司施加压力争取高派现.因此股东保护法制的完善程度与派现比率正相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公司派现是股东保护法制的替代物.在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高派现树立维护股东权益的良好声誉,以吸引投资者.因此股东保护法制的完善程度与派现比率负相关

二、样本数据研究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这样两组不同的样本:第一组样本是在国内上市的同时在香港发行H股的股份公司,剔除掉在4月20日尚未公布07年财务年报和sT、S类股份公司.总共选取了37个样本。第二组样本是.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无在香港交易所发行H股的上市公司.排除其中的亏损企业和到4月20号为止尚未公布业绩的公司.通过随机抽样.选取了五十个样本选取07年上市公司最新公布的年报财务数据作为观察值。具体数据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数据变量确定

上述两组数据选取了三个变量数据分别是:每股盈利.每股现金分红.每股分红比例。

(三)描述性统计

从表中可以看出,第一个组别(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公司)每股现金分红均值是0.1951.现金分红标准差0.15.而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均值是0.3355.现金分红标准差0.1876。

第二组别(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每股现金分红均值是0.1417.每股现金分红标准差是0.30013.而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均值是o.2344,现金分红标准差是0.26546。

(四)组间比较的非参数检验统计分析

由于不知本文讨论的两个组别当中是否具有相同的分布,所以选择非参数检验方法.以此检验两个组别之间的分红比例是否具有显著的差异性。由于分红比例相对指标更能体现一个对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态度.而现金分红这个绝对指标受到每股盈利的影响.因此只选取分红比例进行非参数检验通过spss统计分析软件,使用曼一惠特尼u检验,得出以下数据:

从曼一惠特尼U检验结果来看.曼一惠特你U统计值为638.000,威尔克斯W统计值是1913.000.2值是-2.479,双尾渐进显著性概率是0.013

(五)统计结果分析

从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样本中.国内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其分红绝对值与比例值的均值比只在国内上市的公司要高。而且.国内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现金分红标准差与比例值的标准差要比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相应的值小,这就说明了。在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相对重视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而且其现金股利政策相对来说总体上的差异不大。比较接近,而只在国内上市的公司他们的现金股利政策差异比较大,各行其是。在进一步的非参数统计检验中.得到了两个不同组别具有显著性差异的结果。结合描述性统计的结果。我们可以知道.在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比较注重现金分红.其分配比例也明显较高.而且总体上,各个公司间政策差异相对较小。

三、结论与建议

股票的整体市场环境能对上市公司股利分红的政策产生较大的影响.香港股票市场法制健全.股东能利用法律手段争取高派现。结合上述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派现是股东法制保护的结果.法制越完善.股东越能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向公司施加压力争取高派现.因此股东保护法制的完善程度与派现比率正相关。因为国内上市的公司其现金分红比例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同样是国内的上市公司.当他们在香港上市时.受到了完善的股东保护法制的监管.因此现金分红政策变得合理规范起来。

国内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能实现相对较高分红的另一原因是来自于香港的投资者相对于内地的投资者更理性.注重公司的现金分红.以现金分红作为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与实力的标准之一,不单以短线炒作.以差价作为投资收益的唯一途径。

现代公司都存在问题.现金股利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股票市场投资.政府一直提倡理性的长期投资.但是由于国内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低。不规范,这样就无法在股票市场形成一种良好的投资理念。对比香港股票市场环境,从改变市场环境的角度上.为使我国内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状趋向合理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督法律体系

目前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并未解决中小投资者弱势地位因此市场监管当局应该从法制和政策安排上.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获得现金分红利益.限制大股东、内部管理人通过资金侵占获取个人利益

除了目前正在执行的《证券法》、《公司法》等以外,还应制定其他相关市场监管法律.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这样才能使得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合理规范起来,形成我国良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

(二)加强对证券市场主体的培训和教育

在引导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方面,对于上市公司方面,监管机构可以开设定期培训班.培tJlI内容是诚信教育与财务管理。对上市公司的决策者进行诚信教育,使其建立起自觉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观念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诚信教育.使上市公司增强给投资者回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分配股利特别是分配现金股利不仅仅是对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而且也有利于上市公司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对于投资者方面,要倡导正确价值投资理念。股票收益来源于股利收益和差价收益差价性收益有炒作性收益和成长性收益目前我国的投资者热衷于通过炒作以获取收益.但是实践证明这种收益是短期的.而且给投资者最终带来的是损失。只有通过公司的成长所带来的差价收益才是确实、安全的。许多研究证明现金股利政策具有信号传递效应.能实现稳定合理的现金股利的公司往往其经营能力、成长性较强。因此价值投资理念能使投资者重视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对上市公司形成一定的压力

第5篇

金融业和房地产业某种意义上是对孪生兄弟,世界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中国,而房地产行业则受到显著影响。

200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一场梦魇。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趋缓,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新开工面积等都出现同比下降的态势。从全国范围看,房地产行业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度在降低。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呈逐月下降走势,且下降幅度明显,到12月份成为负数。伴随着价格的调整,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突出表现在成交量的急剧萎缩,房屋销售量与销售额大幅下挫。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1-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6208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7%,其中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为55886.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0.3%,期房销售面积为42459.7万平米,同比减少18.7%;商品房销售额24071.4亿元亿元,同比下降19.5%,其中的住宅销售额为20424.1亿元,同比减少20.1%,期房销售额为17714.6亿元,同比减少19.6%。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08年商品房的销售额和销售面积比上年均有了不同程度的萎缩,且下滑的幅度还是较大,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并不很好。

2房地产税收

房地产税是以房地产或与房地产有关行为和收益为征收对象的税种,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需要交纳的税种。房地产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更是我国调控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经济行为、调节国家财富分配的重要经济杠杆。房地产税收对住房市场的影响有两个特殊的方面,一个是对家庭借贷的影响,一个是对住房价格的影响。高房价鼓励了纳税人增加借贷而不是股权,而对涨价的预期也提高了购房的借贷的预期收益率。但是,税收对住房价格的影响程度,因为范围和各种手段的复杂性很难估计出来。可以确定的是,资本利得税、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销售税或增值税都对房价有着很大的影响。

3我国房地产税收体制改革的探索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1994年经过税费改革之后实行的制度。十几年来,该税收体系指导我国房地产业经过了一个相当繁荣的时期,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我国原有的房地产税收体制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在金融危机下,该体系已不能有效地发挥其调控房地产市场,控制房价的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消除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扭曲可以提高效率并有助于避免宏观经济失衡。因此,在当前环境下我国有必要对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改革,以更加适应环境的变化,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1)居民购房优惠收税

在金融危机期间,对国民购买商品房可暂免征收税收,或实行部分(或全额)退税政策,以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惠及于全体国民。

(2)二手房营业税实行差额收税

现行的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条规定,在市场萧条时,使得二手房交易双方处于僵持状态,所以在这一时期,继续对二手房交易实行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二手房交易起的是阻碍作用。因此建议对二手房销售的,不管是购买后超过几年,其营业税都改全额征收为差额征收的政策,这不仅符合营业税的立法精神和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利于繁荣房地产市场,增加房地产税收来源。

(3)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

我国土地增值税是1993年底开征的,数十年来几乎流于形式,有名无实,所征收的税款屈指可数。鉴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已经体现在企业损益之中,而且计算土地增值税又类似于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再行征收,就会导致重复征收。更重要的是,土地增值税征收手续烦锁,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再继续拖沓下去会影响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因此,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可以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

(4)大胆改革创新,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税收征管机制

不管经济形势如何变化,但我们要遵循“依法治税、强化征管”的执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勇气,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税收征管机制,构建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征管新模式,拓宽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方式。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房地产税收改革

论文摘要: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文章从税收制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的现状,并对如何改变房地产市场现状,提出了若干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建议。

Abstract:Financialcrisis''''sinfluence,ourcountryrealestatemarketiscontinuedmurky.Thearticlefromthetaxrevenuesystem''''sangle,hasanalyzedourcountryrealestatepresentsituation,andhowtochangetherealestatemarketpresentsituation,putforwardcertainrealestatetaxrevenuesystem''''sreformproposal.

Keywords:Financialcrisisrealestatetaxrevenuereform

参考文献:

[1]常莉.房地产税收改革对房地产业影响的效应研究[D].西北大学,2008

[2]蓝庆新.金融危机对我经济的影响及应对[J].中国国情国力,2008(4)

[3]杜雪军,吴次芳,黄忠华.我国房地产税与房价关系的实证研究[J].技术经济,2008

第6篇

关键词:信用交易;持股期限;前景理论

一、 引言

股票市场整体是由无数个投资者组成的,其中主要有有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两个部分。通过股票市场投资者的股票账户中的有效信息可以获取个体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例如通过分析投资者买卖股票的频率可以分析投资者的投资倾向。如果投资者买卖股票频率非常高,平均持有期非常短暂,可以判定,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博取短期的交易性机会;如果投资者买卖股票的频率较低,可以判定投资者倾向于长期持有以分享企业业绩增长带来的收益。股票市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一直是研究股票市场学者热衷于研究的问题。

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研究是建立在行为金融研究的大框架之下的,具体应用个体的偏好和心理动机去解释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建立在两个维度之上:期望与偏好。期望即个体在无限次或多次博弈的基础上,所认识到的能够获取的收益水平。但是经济学家研究发现,投资者在很多时候做出的决策并不是完全根据期望水平来决定的。在研究了大量的现实例证之后,Kahneman发现社会个体在面对有波动的博弈可能时会偏离完全的理性决策,这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很多博弈事件并不是无限次或大量多次的,而是有限次或单次、少数几次的博弈。要考察个体在单次博弈中的行为依据,有需要引入偏好这个概念。偏好是个体对于外界输入的反馈,是个抽象的量。在经济学中,这里的外界输入主要是指可能达到的收益水平和收益水平的波动程度。偏好是个体单次决策的主要依据。偏好之所以能够成为单次决策的依据是因为考虑了风险因素,即波动。在既考虑能够获取的收益水平,又考虑收益水平可能产生的波动的情况下,利用效用衡量个体的博弈结果。效用是综合了收益与风险的输出结果,是个体在单词具体的行为博弈中考虑的首要因素。

二、 文献回顾

Odean(1997)在论文“Do investors reluctant to realize their loss”中证明了持有一揽子股票的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倾向于卖掉上涨的股票,继续持有下跌的股票。他认为投资者出现这一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三个:(1)预期理论。即认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效用与持仓收益相关,收益为正时,单位收益带来的效用递减;收益为负时,单位收益带来的收益递增。因此继续持有亏损的股票有利于增加下期的期望效用。(效用函数为S型曲线);(2)非理性的轮涨理论。认为股价涨跌具备均一性。股价之间存在轮涨效应,只要本期下跌的股票下次涨幅超越本轮上涨的股票,那么投资者效用将会大幅增加;(3)税收效应。根据美国联邦政府1990年颁布的法规,在每年年底计算资本利得税时,负的账面资本利得可以抵扣税收,因此投资者倾向于将下跌的持仓持有至税收计算截止日。

卖涨持跌的投资行为还可以理解为:(1)投资者从资产配置角度,对市场其他组合有诉求,变现部分投资收益有利于其组合的优化;(2)投资者因某“利好”信息而购买某只股票,若股价上涨,则认为利好兑现,出售股票;若股价下跌,则坚持认为消息尚未兑现,期待后期的反弹;(3)上涨的股价高于下跌的概率大些。因此金额越大,税收效应相对越低;反之下跌的低价股票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投资者宁愿继续持有。Odean采用方差分析(Anova)的方式分析了这一投资现象,对所有影响因素逐一分析。引入指标PGR,即兑现收益(已卖出的上涨股票个数)与理论收益(兑现收益+账面收益股票个数)之比,来度量投资者卖出上涨股票的情况;PLR,则为兑现损失与理论损失(兑现损失+账面损失)之比,作为度量基础持有下跌股票的情况。

Odean在1998年通过论文“Do investors trade too much”证明了折扣经济账户的投资者过度交易。折扣佣金的投资者由于没有复杂的问题、可以很好检验过度交易问题。Odean认为过度交易的起因是过度自信。过度自信的投资者对期望交易收益有不急切实际的信念。由于过高估计期望收益,他们从事一些无法弥补成本的交易。论文检验折扣经纪费用投资者的交易收益能否足够弥补交易成本。研究发现:这些投资者不仅买入证券比他们卖出证券难以补充交易成本,而且平均而言买的证券表现比卖出的证券要差。除去流动需求、税收损失卖出、投资组合重新构建、向更低风险证券移动动机外,上述结论依然成立。

三、 信用交易

尽管股票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被广泛研究,个体投资者的行为特征被不断发现,但是缺乏对于投资者信用交易特征的研究。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是指证券交易的当事人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或者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证券,而由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或者融券进行交易。因此,信用交易具体分为融资买进和融券卖出两种。也就是说,客户在买卖证券时仅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交付部分证券,其应当支付的价款和应交付的证券不足时,由证券公司进行垫付,而进行证券的买卖交易。其中,融资买入证券为“买空”,融券卖出证券为“卖空”。通俗的说,信用交易就是指借钱买股票,或者借股票卖出。信用交易在西方国家较为发达,投资者可以利用丰富的投资渠道进行股票的信用交易。而我国信用交易开设较晚,我国的融资融券机制开通于2010年3月31日,但发展迅速。截止2015年6月底,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累计资产总额已经达到了10 000亿元,2015年上半年,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总额最高曾达到22 000亿元。我国投资者目前主要还是依靠场内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信用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在进行信用交易时,投资者利用了杠杆效应,在市场上涨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地扩大收益水平,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则会放大亏损的幅度。根据逻辑上的推论,理性的投资者应该谨慎的利用信用交易,因为根据有效市场理论,短期内股票价格是随机游走的。根据Merton的理论,随机游走的股票价格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正向的期望收益和正负两向的价格波动。如果股票市场投资者想要利用信用交易博取短期内的超额收益,在市场有效的前提下,则需要承受比不利用信用交易更大的波动,这种波动是随机的,既有可能是正向的,也有可能是负向的。如果投资者希望利用杠杆交易博取长期内的资本回报,则需要考虑长期回报水平是否能超过信用交易所付出的成本,主要包括:借款成本、交易成本和税费。在我国的股票市场,借款成本、交易成本和税费三项相加之后大约维持在年化10%左右,长期来看,在不考虑交易成本的前提下,几乎很少有投资者能够实现10%年化收益率,换句话说,大部分股票市场信用交易投资者在考虑借款成本、交易成本和税费之后都是亏损的。那么这些信用交易行为又是由什么支配的呢?可能的解释有两个:(1)信用交易由于属于杠杆交易,能够放大投资者资产组合的有效波动水平,主动选择参与其中的投资者从逻辑上说会比普通投资者具有更高的风险偏好,从而表现出更加激进的投资风格。(2)由于参与信用交易的投资者相对于普通投资者更加自信,这种自信可能存在于两个方面。信用投资者更加相信自己的投资能力,认为由于自己拥有更好的投资能力,可以参与高风险的杠杆交易,博取更多收益;信用投资者更加相信自己的信息的可靠程度,即信用投资者认为自己拥有的信息非常可靠,亏损地可能程度非常小。由于原因二已经被Odean通过研究折价交易商的投资者交易数据证明确实存在,本文旨在证明第一种原因,虽然风险偏好属于抽象的概念,但是风险偏好状况可以反映在投资者的行为上,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会比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更激进,而激进的投资者会更频繁地进行交易,因为对于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相比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不确定性所带来的负效用更少,高风险偏好投资者可以在存在更高的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四、 数据和方法

本文选取某券商部分营业部的投资者交易数据。数据包括四个部分:普通账户交易数据、信用账户交易数据、通账户持仓数据和信用账户持仓数据。

数据样本涵盖从2011年1月5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的交易数据。交易数据共6 239 711条,持仓数据共涵盖158 047个账户。每条交易数据主要包括:买入证券代码、买入证券数量、买入证券价格、买入证券时间和买入证券账户加密编号;卖出证券代码、卖出证券数量、卖出证券价格、卖出证券时间和卖出证券账户加密编号。普通证券账户持仓数据主要包括:证券账户加密编号、证券账户可用余额。证券账户可取余额和证券账户持有证券代码、证券账户持有证券名称、证券账户持有证券数量和证券账户持有证券平均成本。普通证券账户持仓数据主要包括:证券账户加密编号、证券账户可用余额。信用证券账户持仓数据主要包括:证券账户资产负债总额,证券账户负债总额、证券账户资产总额、证券账户可取余额、证券账户持有证券代码、证券账户持有证券名称、证券账户持有证券数量和证券账户持有证券平均成本。

本文通过投资者平均持股期限(AHT)水平来考察投资者行为地激进程度。持股期限的计算方法是,考察每一条投资者交易数据,计算出持有的交易天数。根据等权重赋权,计算出所有交易的平均持股期限:

AHTt=P*n*

公式中的P表示卖出时的证券价格,n表示卖出的证券数量,HT表示这一笔交易的持有期限,N表示t时期内交易总笔数。

五、 实证结果

如果一个投资者先买入一只证券,后分批卖出,则每次卖出都单独计算一笔交易,交易数量根据卖出时的交易数量计算。如果一个投资者分批买入一只证券,一次性卖出,则根据买入数量分批计算,每次买入单独算一笔交易。

在计算投资者的总平均持股期限数据后,我们得到的结果见表1。

通过分析数据可以发现,不同交易性质的投资者之间,投资平均持有期限存在显著差异。

以全部交易数据作为样本,所有交易的平均持有期限为44.27个交易日,以每个交易月平均20个交易日计算,大约为2.2个交易月,与谭松涛(2006)计算的40交易日的持股期限长度水平接近。在进行分层之后,将普通交易和信用交易的数据分开计算,得到的结论为,普通交易的平均持股期限为48.12个交易日,以每个交易月平均20个交易日计算,大约为2.4个交易月;信用交易的平均持有期限为29.03个交易日,以每个交易月平均20个交易日计算,大约为1.5个交易月,信用交易的平均持股期限显著低于普通交易和全部交易。也就是说,信用交易者更加倾向于买入股票后在较短的期限内卖出。

为了考察投资者资产规模对于交易行为差异的影响,本文根据投资者的资产规模对投资者进行了分层。

普通账户的分组依据是在所选取数据周期中,资产总额最高的一天的总资产水平。例如,一个普通股票账户A在2015年的某一天资产总值创出最高点,达到510万元,则这个资产账户划入500万元以上组。

信用账户的分组依据为在所选取数据周期中,净资产总额最高的一天的净资产水平。例如,一个信用股票账户B在2015年的某一天净资产值创出最高点,达到200万元,则这个资产账户划入100万元~500万元组。

第7篇

关键词 创业保障 创业教育 财税政策 创业服务 财政监督

作者简介:郑伊玮、张琪,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一、国外大学生创业保障机制研究

(一)创业教育

1.创业教育资金支持。国外创业教育渠道较国内更为多样,主要分为国家资助与社会基金两类。英国80%的创业教育资金来源于公共资源,政府成立了高等教育创新基金和科学创业挑战基金。而美国创业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私人和基金会。1951年美国即成立了第一个以创业教育为主要赞助对象的基金会――科尔曼基金会。随后,考夫曼创业流动基金会、国家独立企业联合会等基金会每年都会以商业计划大赛奖金、论文奖学金、捐赠教席等多种形式为高校创业教育助力。

2.课程设置完备化。创业课程是创业教育的核心部分之一,国外发展创业教育课程从年龄层次涵盖面、课程内容设置、课程开设形式、师资力量等多方面较国内都更为完善。

美国的创业教育涵盖范围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等年龄层,为超过500所大学提供创业课程和学位,教育课程包括创业入门、创业发展、创业融资、企业管理等,同时在高校广设企业孵化器,据官方数据统计,全美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孵化器存在于大学中。

日本则在美国创业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了企业家基本素质和创业法律知识的内容,重视发展以企业家精神为中心的创业教育,分为创业家专门教育型、经营技能综合演练型、创业技能副专业型、企业家精神涵养型这四种类型。

3.积极推广创业竞赛。美国早在1983年便举办了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日本也开始类似的创业竞赛如“风险论坛”来加强创业教育的发展。1999年起,法国高等教育和研究部每年举办“国家技术创新型企业创业大赛”,并每年资助大约3000万欧元。1998年,法国则启动了“大学生创业项目”进一步吸引更多大学生加入创业队伍。

(二)创业融资政策

3.信贷援助与担保支持。信贷援助与担保支持方面以日本和德国为典型。日本政府则要求公立银行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融资力度,建立信用保证协会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信用担保。在信贷方面,德国政府采用设立政策性银行的模式,这类贷款利率普遍较低,时间较长,贷款金额在1万-100万欧元之间;在担保方面,政府通过发行公债设立的担保银行直接为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承保损失最高达到80%。

4.多元化的创业计划项目。各国均大力开展了丰富的创业计划项目,如英国的“青年创业计划”、法国的 “青年挑战计划”与“十大青年项目”、德国“EXIST”计划等。

(三)创业财税政策

1.政府财政扶持政策。在国外,政府普遍都将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财政扶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持力度较大。德国政府列入年初的财政预算的扶持基金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全部资金中占70%,用于为中小企业创立阶段和再投资阶段提供贷款担保、为培训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活动提供资助、资助中小企业中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等方面。英国政府则更加注重创业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财政预算,并通过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来支持私人资本建立创业投资企业。

更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在促进创业资本形成方面开展了特色的“创业投资信托计划(VCT)”,规定按照创业投资信托计划设立的创业投资公司,在符合相应条件后即可获得抵减所得税延缓缴纳资本利得税等优惠政策。

(四)创业服务

大学生创业率高的国家一般建立了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些体系从大学生创业的五要素(知识技能、资金、政策、基地、信息)等方面出发,针对性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服务。 1.咨询建议。德国的工商会(DIHT)、中小企业联合总会(ZDH)等行业组织致力于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指导与评估。美国在大学生创业方面设立了志愿服务队(SCORE)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志愿服务队中大多为退休人员,拥有大量实践经验,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很大帮助。

2.创业环境。韩国的“创业同友会”通过建立风险企业学校,为高校创业教育实践提供创业必要的设备、场地。英国创造了剑桥型、牛津型、帝国理工型三种孵化器模式,部分孵化器甚至根据劳工法帮初创企业招聘员工,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美国则在高校广设企业孵化器,据官方数据统计,全美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孵化器存在于大学中。

4.基础服务。德国各级政府以及部门都设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基础服务的专门机构,此类机构的服务内容主要是提供项目咨询、新技术项目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和生存保护等基础服务。

二、国外大学生创业监督机制研究

(一)绩效监督机制

绩效监督机制以美国与英国为典型,其中美国的监督组织主要有国会会计总署、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和各级部门。同时其《政府绩效和结果法案》对政府各部门在预算中各自的职责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凡是财政部门编制的财政预算均需经过国会审议。而英国的财政绩效监督主要由政府主导继而进行展开,其绩效监督过程主要包括设立绩效目标、分配预算资金、监督财政绩效的完成情况、提交绩效报告、进行绩效审计、使用绩效信息等。同时,财政支出绩效评估也是英国财政绩效监督的重要环节。

(二)财政监督机制

1.财政监督具独立性。财政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可以说是西方各国财政监督制度最大的特点,各国政府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型的监督网,立法部门、政府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多方监督主体之间分工明确、协调运作。

2.财政监督的法制体系。西方国家财政监督体系较为完善,立法层次较高。首先,各国的《宪法》均将财政监督列为重要条款,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其次,《预算法》、《财政监督法》、《国库法》等法律法规同样对财政监督进行了一定规范,除了程序性条款之外,对监督主体的具体职责与工作程序也都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做到真正有法可依。

3.财政监督的内容。各国的财政监督均贯穿于财政收支活动的整个过程,在此基础上侧重于财政支出的监督,其监督范围覆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等整个预算管理过程。 除此之外,绩效监督也是财政监督的核心内容,即对有关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及部门工作效率进行一定监督,包括经济效益、财务监督和社会效益监督。

(三)公开公示制度

1.美国的信息公开制度。1966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可以说是一部对美国信息公开化有着重大意义的法律,大大促进了联邦政府信息公开化,同时也为其他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借鉴。除某些政府信息免于公开外,联邦政府的记录和档案除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若公民被拒绝查询信息,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得到优先处理。

2.法国的信息公开制度。法国信息公开制度可从异议审查会和对象机构两方面分析。第一,被拒绝信息公开的请求人可以提出异议。第二,被列作信息公开制度适应对象的机构,不限定于中央政府部局等传统的行政机构,立法机构与司法机构均被列作公开对象。

4.韩国的信息公开制度。韩国于1996年颁布的《公共机构信息公开法》作为亚洲最早的信息公开法,明确规定了保障知情权利与确保政府运行透明度,并将用计算机处理媒体中的事项列入了公开的对象。

第8篇

宏观经济学论文范文一:小议金融危机下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

摘要:中国应抓住美元因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做为国际货币核心地位有所动摇的契机,强力推进人民币国在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的确立,使人民币国际化,从而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减少汇价风险。

关键词:金融危机;宏观经济政策

美国是世界金融中心,美国财政账户赤字庞大,日本中国欧洲等国家对美国有大量的贸易盈余,美国通过向这些国家出售资产或借款,使这些国家成为美国的债权人,所以这些国家的投资收益非常容易受到美元汇率和经济波动的影响。顾全球经济结构失衡是当今美国不断积累的金融风险危机导致的。更具体更深层次的讲,美国金融危机是资金流动性过剩导致的金融危机的爆发。全球经济处在总需求不足与总生产供给过剩的状态中,是低效无序的不良状态,大量的闲置资金找不到投资的项目,进而购买了没有实体经济支持的金融衍生产品,这样美国本地资产价格严重泡沫化,一旦美国泡沫破灭,必然引发全球的金融危机。

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冲击

我国在这一轮美国次贷危机中也受到不小的影响,但是略小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国际金融危机在通过各种途径冲击我国的实体经济,主要表现在俩个方面:一个是我国在海外的投资严重缩水,一个是国内资本市场下跌,房地产等支柱企业不景气,外国热钱流出等。具体的说:

(一)国际金融危机使得我国深层次矛盾凸显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同时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这次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引爆点的国际金融危机更加重了我国深层次矛盾凸显。首先,我国是出口导向型国家,商品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但是从长远的发展来看,这样的增长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本次经济危机的爆发就严重打击了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致使很多中小型出口企业纷纷倒闭,主要集中在玩具和纺织等领域。另外,很多国家制定新的环境标准,使得我们国家的出口产品遇到了绿色贸易壁垒,威胁了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我们国家的经济必须转变这种以依赖资源的消耗,以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经济模式,不然谈不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我国经济还缺乏有效的引导拉动消费增长的机制。一个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市场的资金从中国撤离,国内市场感到压力并且投资信心不足,导致民营资本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引导,另外,虽然经济不断发展,但是城乡差异依然很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提高不多,农村的消费市场没有很好的得到启动,而城市居民虽然收入提升,但是随着房价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开支不断的加大,城市消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抑制。

(二)我国经济结构不平衡,金融发展滞后,致使经济危机发展迅速,没能很好的起到导向的作用

我国因为在外国有上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随着这次金融危机的缩水而缩水,此外我国国内找不到优质的投资项目使得外汇储备无法投资,而由国外直接引进的投资项目又要支付巨大资金给海外投资人,这就导致了国内金融市场发展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处于劣势,国内的商业银行因自身存在很大金融风险,在为非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也受到一定制约。国内金融市场在发展大方向上呈现滞后和不景气的现状。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重点

国际金融危机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使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目前居民存在金融机构中的大量存款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资本充足,劳动力过剩,因此需要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建立良好的并适合中国市场的经济运行机制,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使我国经济找到新的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转变贸易模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改变原有贸易增长模式,使其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调整贸易政策及发展思路,从全局出发,协调进出口关系,对进出口商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使贸易更具竞争力,实现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树立一批有竞争实力的在国际上能叫的响的大的民族品牌,增加产品自身的科技含量和付加值,提高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引进外资方面要调整引进政策,重视技术含量,优化外资服务,以此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整合优化。在加工贸易方面要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延伸其产业链,加速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同时实施绿色贸易增长战略,创新绿色产业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政策,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产品的环境标志制度,实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并鼓励企业注重环保技术,研发绿色产品,开拓绿色环保的新市场。

(二)建立并完善我国经济体系中有效扩大内需的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

国内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基点,因此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消费拉动和投资驱动是扩大内需的两个要素,二者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在国内经济增长上起到了重作用。实现有效的扩大内需一方面要扩大投资,要加大投资力度,实行积极、相应宽松的财政及倾向政策,制定有效的扩大内需措施,优化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模式,尤其是要加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如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的民生领域的投资以及如节能减排等的企业技术项目改造的投资。另一方面要刺激消费,重点是提高城镇居民、农民及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强化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农民各项负担,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业生产农村建设的财政补贴和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完善农村养老和医疗体制改革。

(三)加强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

国际金融危机是并不是全球经济化的终结,市场经济制度和金融自由化仍然是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方向。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认识到,国际社会经济要在国际货币体系重构和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方面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我国做为国际社会中重要的一员,也要在经济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审视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劣势,加大金融改革开放的力度,实现金融政策的主动性、预见性及可控性。同时要在交易机制、市场结构上加强对金融的监管,创新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产品,扩展资本市场规模,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改善金融结构,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交易机制市场化改革,深化融资融券等制度的改革及有效创新。

(四)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中国应抓住美元因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做为国际货币核心地位有所动摇的契机,强力推进人民币国在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的确立,使人民币国际化,从而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减少汇价风险。由于国际贸易三无悖论的影响,我国人民币汇率上升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因素,如对出口行业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调整相应的政策及相关制度,选择长期对我国存在贸易顺差的国家为切入点,分步骤的稳步推进我国货币的国际化,提高人民币国际协议计价货币的作用和地位,扩大人民币的使用范围,使人民币在国际上被认可的程度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方法的几点思考张宝贵;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6-03-2021

2、新开放经济宏观经济学:研究文献综述陈雨露;侯杰;南开经济研究2006-04-2021

宏观经济学论文范文二: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关联解析

摘要:近十年来的房价上涨、信用扩张的情况并非我国所独有。在房地产次贷危机之前,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也经历过一段房地产繁荣时期,但是这些国家并未从政策层面对房地产投资和房价进行直接干预。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宏观经济

我国银行业1998年开始推出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业务,使得居民购买力大大增强。近年来,伴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房地产金融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从1998年至2009年,银行发放的个人购房贷款余额增长了超过103倍。与此同时,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商品放住宅单套价格/城镇家庭平均可支配年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家庭户均人口数))在近些年逐渐攀高,部分城市远超过国际水平。2006年北京市房价收入比约为15.55,2007攀升至19.59,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期间略有下降,2009年又上升到23.54(根据《中国统计年检》数据整理得到)。2007年10月和2010年4月,我国两次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和上浮利率以对高房价进行调控,银行购房按揭贷款增速有所下降,对房地产市场具有明显的负面作用。因为本文的研究重点在投资、信贷、房价和宏观经济因素方面,所以暂不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直接对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干预和调节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的政策性限制(如限购)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这种政策的作用与信贷、投资、收入等因素相比,具有更多的短期性和临时性。本文会在最后一部分简单论述这个问题。在研究房地产投资、信贷、泡沫和宏观经济互动关系的问题上,国外的代表性文献有:Green(1997)认为住宅建设投资会带动GDP波动,而非住宅投资落后于GDP波动;Kim(1993,2000,2003)使用韩国数据证明土地价格和GDP、股票价格存在协整性关系,在长期,房价与经济基本面有强相关关系;Case,K.,Quigley,J.,Shiller(2003)用美国宏观数据证明,房价上涨时存在显著的财富效应;Campbell(2007)采用一般均衡模型和微观数据考察了美国房地产的财富效应;Youngblood(2003)使用美国的微观数据测算了房地产泡沫时期;JackFavilukis(2010)采用一般均衡模型和房地产价租比等变量,考察了美国房地产价格与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并使用参数校准法进行研究。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目前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问题。近年来,房地产业逐步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部分城市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供求矛盾突出,泡沫初显。房地产和宏观经济相互关系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我国学者的重视。王国军、刘水杏(2008)关注房地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效应;段忠东(2007)使用中国数据探讨了房地产价格与通货膨胀、产出的相关关系;王松涛、刘洪玉(2009)采用计量模型分析了以住房市场为载体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探讨了货币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渠道;唐志军、徐会君、巴曙松(2010)使用协整性检验和VAR分析方法证明,房价波动对消费波动有显著负影响,房地产投资对GDP增长率有显著正影响,房价与通货膨胀同向变动;强林飞、贺娜、吴诣民(2010)通过协整性检验和格兰杰检验证明我国银行信贷、房地产价格和宏观经济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张红(2005)通过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和GDP、货币供给(M2)的互动关系进行协整性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证明GDP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有显著的单项因果关系,而M2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则作用更加明显;吕江林(2010)认为我国房价收入比合理上限为4.38~6.78倍,我国城市住房市场总体存在泡沫。

这些研究分别从经济基本面、房地产开发投资、房价泡沫和房地产周期等方面来刻画房地产与宏观经济的互动关系。然而,相对于国际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理论和方法而言,我国对房地产投资、信贷、泡沫与宏观经济互动关系的探索仍然不够充分。现有研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能全面系统考察房地产投资的规模、增长率、波动性与长期(短期)宏观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二是没有深入探讨信用扩张和房价之间的关系;三是没有对房地产与消费、房地产与通货膨胀的相互作用进行系统性研究;四是所采用的计量方法和数据有待完善。

本文在前述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考察了中国房地产部门发展状况,全面探讨了我国房地产部门投资、信贷、价格泡沫和宏观经济因素的相互关系。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居民投资行为和房地产财富;第三部分以房地产金融体系和房地产信贷发展趋势为核心展开研究;第四部分研究房价泡沫与一般消费、通货膨胀的关系;第五部分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与结论。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存量和居民财富

1.房地产投资的规模和波动

表1数据概括了1995-2010年我国全社会住宅投资占经济总规模(Shto)和固定资产总投资(HoustoInv)的比重。住宅投资平均占GDP的8.58%,占总投资的20.27%(浮动区间分别是(6.8%~12.13%)和(16.20%~23.66%))。与此相对应的世界平均水平是5.5%和23.4%。表1同时汇报了标准差,CV(标准差除均值)和Skewnes(偏度)。宏观经济冲击和房地产市场环境的改变影响着房地产投资,使其发生波动。房地产部门的波动是我国总投资波动的主要组成部分。表2总结了房产投资和其他GDP组成成分的增长率和方差:GDP=总消费+总投资+其他项目;总投资=住宅房地产投资+非住宅投资过去的15年中,住宅房地产投资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5.92%,超过了13.05%的GDP增长率和13.89%的消费增长率;住宅房地产投资增长率标准差3.83,小于GDP和消费增长率的方差,也小于非住宅房产投资增长率的方差;住宅投资增长率的CV值为0.51,大于非房产投资增长率的CV值,但小于GDP和消费增长率的CV值。

2.房地产投资决定:BURNS-GREBLER假说

除了经济基本面因素,宏观经济政策是影响我国房地产投资的主要因素之一。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一定程度上是由政策因素决定的,我们有必要考量著名的BURNS-GREBLER假说在我国是否成立。BURNS-GREBLER(1977)假说采用时间序列和面板数据,证明房产投资占GDP的百分比(SHTO)与经济发展存在非线性相关。具体说,当收入很低时,这个百分比也很低,房产投资随着实际人均收入增长而攀升,从而进一步拉动GDP的增长;这个比例达到峰值后,随着收入水平的进一步升高而下降,房产投资对GDP的贡献也随之下降,形成一个倒U型曲线。1993年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采用多国的面板数据证明这一倒U型曲线是存在的,在最不发达国家中SHTO比率大约为2%,发展中国家上升到8%,发达国家下降到3%~5%。中国的情况:朱爱勇(2009)采用1999年到2007年季度省级数据证明我国房地产符合这一假设,但是由于数据和方法限制,未能考量2007年之后的情况。图1绘出了1995-2010年实际人均收入(GNI实际国民收入以1995年不变价格)和SHTO的关系。每一个点代表一个年份,按照时间顺序连成线。图中实际人均收入是持续增长的,1998年房改之后我国的房地产业取得了迅速发展,对GDP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即使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条件下,我国的房地产投资水平仍然维持了高增长。从全国年度数据看,我国的房地产业还没有出现倒U型曲线,当然因为我国房地产的东西部发展不均衡,部分城市可能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需要进一步使用城市数据进行研究。我国数据的回归结果比较类似中国2000年以前的情况,即倒U型的左半边。DURBIN-WATSON检验结果说明存在二阶自相关。对模型进行修正重新估计,*代表做AR(1)和AR(2)调整后的解释变量。此外,由于实际利率(用rint表示)与房地产投资存在反向变动的关系,添加实际利率作为解释变量(世界银行1993年103页)。估计结果比较显著,调整R^2为0.9933。结果证明中国的数据符合BRUNS-GREBLER假设,房地产投资-GDP之比随着经济发展呈现倒U型曲线,房地产投资对GDP的贡献作用正在减弱。

3.我国房地产是否过度投资

房地产部门的最优资源配置是怎样的呢?相关研究普遍认为美国对自住房产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了房地产过度投资。MILLS(1987)采用两部门模型证明房地产部门资本回报率明显低于其他生产部门的资本回报率,这意味着房地产部门可能存在过度投资;TAYLOR(1998)采用1975-1995年数据,研究表明虽然1986年通过了有利于自住房产的减税法案,没有显著证据证明自住房地产回报率低于其他生产部门。相反,一些研究认为,因为土地、金融等种种限制因素,房地产行业可能存在投资不足。KIMSUH(1991)采用MILL模型和1970-1986年中国数据证明了中国存在房地产投资不足,将数据扩展到1995年,发现虽然房地产部门回报率和其他生产回报率差额在减少,但是房地产投资不足仍然存在。

4.房地产投资和宏观经济波动

住宅投资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GREEN(1997)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研究了房地产投资、非房地产投资和GDP之间的因果关系。结果证明,住宅投资是GDP的格兰杰原因,而不是格兰杰结果,非住宅投资是GDP的格兰杰结果,但不是格兰杰原因。这意味着美国数据支持房地产投资影响经济周期。GREEN认为控制房产过度投资的政策在长期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但是在短期可能对经济造成不良影响。KIM(2004)采用中国1970-2002年季度数据证明:住宅投资不是GDP的格兰杰原因,而是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非住宅投资既是GDP的格兰杰原因又是GDP的格兰杰结果。美国和中国结果不同,一个可能原因是:因为房产投资对经济可能具有正面作用,政府会采取政策通过调节房地产投资来对冲经济波动。房地产投资是GDP的格兰杰结果,而不是格兰杰原因,非房地产投资与GDP有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这与中国的情况相类似。具体原因是:经济情况较好时社会会增加房地产投资,但是房地产投资较多并不意味着经济会变好。这是因为,原本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考虑到房地产投资有可能可以拉动经济,政策会给予一定的支持,但是这不一定能够真正达到目的。

5.房地产存量和居民财富

房地产存量即房地产部门在各期的累计总投资减去折旧等抵减项目。我国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从1978年的6.7平方米/人上升到了1998年的18.7平方米/人,在2007年达到27.1平方米/人。。下面采用1998年至2010年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房地产总市值的数据,计算出房地产总市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变化,如图2所示:表4列出了北京市房地产总存量、房地产总市值、全国金融市场总资本(股票年末总市值)和地区生产总值。住宅房地产是我国居民的家庭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

房地产金融、消费信用和房价

住房抵押贷款在1998年房改后逐步成为居民购房的重要工具。抵押贷款一般5到30年到期,按照政策,部分居民可以享受利率和收入比率的优惠。图2表示了有关居民长期抵押贷款的相关指标特征。其中,A表示商业银行发行在外抵押贷款余额,B表示年度新增抵押贷款,C表示GDP,A/C表示抵押贷款余额/GDP,B/C表示新增抵押贷款/GDP。由图3可知,近年来抵押贷款总规模迅速上升,市场急剧扩大。根据1998年到2010年的数据,抵押贷款占比平均从1998年的0.51%上升到2009年的12.8%。考虑部分年度数据还包括了其他长期消费贷款,所以这一指标实际上被高估了。然而,目前我国的这一指标水平比起发达国家还是要低得多。欧盟2011年抵押贷款规模占GDP的平均比例为39%(欧洲央行2011年数据),美国2010年的这一指标为44%(世界银行2010年数据)。图4和图5表示的是短期消费信贷与房地产市场总资本存量之间的变动关系。与美国和韩国的情况不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资本的变动明显对一般消费性信贷有明显的挤出效应。自1998年房改以来,低利率和快速扩张的信贷规模被认为是助长房价飙升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在2011年以前,我国的平均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在5%~11%之间,部分消费者可以获得7折利率优惠。但利率在2001年降至8.2%,到2003年降至6.3%。使用季度数据,季度数据缺失的部分采用当年年度数据按比例拆分,滞后阶数为一阶。

房价、消费和通货膨胀

1.房价走势

宏观经济的一般变量,比如收入、利率、原材料价格水平、土地价格等,可能会影响房价走势,导致房价波动。图6画出了房价、地价和名义GDP变动的趋势线,可以看出:房价和地价的同步性较强,这是因为土地成本是房地产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房价和名义GDP也有较强的协同性。

2.泡沫检测

常见的判定房价泡沫的标准是价租比,类似于股票市场的市盈率。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品,其价格应该基于它带来的未来收益贴现。房地产资本投资的未来收益,取决于当期租金水平、租金上涨速度。如果实际房价与价租比决定的均衡房价背离过多,则可以认为存在泡沫。图7标示了房价变动和价租比变动的趋势。可以发现,价租比能够比较好的表现房价的变动水平。Favilukis(2010)认为,在放松金融管制,开放外资在本国投资,考虑土地供给限制的前提下,价租比能够更好的反应美国房地产市场和美国宏观经济的相关关系。表6采用中国数据,设定三个基本模型,检验房价与GDP、房地产投资与房价、GDP与价租比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我国的房价和价租比都是与经济周期同向运行的,趋势如图7所示;这种同向性,模型比实际数据的表现更加显著,房价运行比价租比更明显,可能是因为租金也是周期性变动的部分,所以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趋势。不考虑土地因素,GDP与价租比相关系数在0.15~0.56之间,开放金融管制和放开国际投资管制会大大提高这一系数;考虑土地因素,GDP与价租比的相关系数在0.19~0.50之间。本文借鉴Youngblood(2003)的方法,在1998年到2010年季度数据基础上,检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并确定存在泡沫的时期。Youngblood(2003)检验房价泡沫的方法,是采用中位数住宅房地产价格和人均收入的比值(房价收入比)作为观测对象,比较这一数据和长期均衡房价收入比之间的偏差,一旦偏差过大(超过标准差一定比率),便超出临界值,且变异系数超过0.10,则定义相应时期为泡沫时期。基于前面论述,我们采用价租比作为核心变量,做房价泡沫的Youngblood检验,检验结果在表7中列示。

3.财富作用、通货膨胀、信贷政策与房价

(1)财富作用Kim(2004)基于韩国的季度数据研究发现,与美国类似,房产财富与一般金融财富有很大的不同,房产财富对消费的弹性相当于一般金融财富3倍以上。下面采用中国1995年1月到2010年12月35个大中城市的月度数据进行回归,Rc表示消费变动,Rincome表示收入变动,Rstock表示股票财富变动,Rhousvalue表示房地产财富变动。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的股票财富作用是正的,而房地产财富的财富作用是负的,这可能是因为消费者为了购买房产进行储蓄,挤出了一般消费。这与美国、韩国、日本的情况不同。(2)通货膨胀、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因为房地产具有一定的生产周期,房地产供给在短期内是基本固定的。因此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方在短期发生变化,比如面临通货膨胀、货币增发、信贷扩张、利率下降,会改变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房价随之改变。而房价上升,消费者会要求更高的工资,金融资本要求更高的回报率,可能会因此导致新的通货膨胀、利率上升等。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显示:货币政策、利率和信贷规模对房价具有一定的作用,而通货膨胀与房价具有双向因果关系。

结论

本文采用了我国1998-2011年我国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信贷、利率房价、消费和通胀的年度、季度、月度数据,考察了房地产市场和宏观经济变量的互动关系。系统总结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互动关系如下:

1.宏观经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首先,居民收入和GDP对房地产的影响比较显著。当居民收入增长,住宅房地产消费和投资需求增加,房价上升,价租比上升;同时供给方增加新投资,建设生产增加,供给增多,房价会因此下降,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房价。在我国,房地产投资是GDP的格兰杰结果而不是原因,也就是说,当经济快速发展时,住宅房地产投资一定会增加;但是加大房地产投资力度,不一定能加快GDP的长期增长,这可能是因为房地产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周期,会挤出一般投资和一般消费。其次,放松信贷额度管制,降低基准利率,会带来住宅房地产投资的显著增加。国家通过信贷渠道和利率政策来调整住宅房地产的投资具有显著效果。再次,消费价格指数(CPI)、货币发行量(M1,M2)对房地产投资和价格具有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国内外数据表明,消费价格指数偏高的时期,房地产投资常常较为兴旺,而货币发行量M2变动对住宅房地产价格变动有着较为显著的影响。

2.房地产市场对宏观经济的反作用

首先,对居民的房地产具有财富作用:一方面,房地产可能具有财富作用,居民家庭拥有的财富增加,居民会增加消费和一般投资,GDP可能随之增加(随着收入增长,房地产投资对GDP的贡献先升后降);同时,回归结果表明,一旦房价上升,租金增加,用于房产消费的的储蓄要求提高,会挤出居民一般消费。在我国,这种调整主要体现为居民为购房增加储蓄,减少消费和其他投资,财富作用表现为对消费负面的影响。其次,房价波动对企业成本有影响:房地产行业繁荣的同时,房价和租金持续上升,居民生活成本随之上升,社会劳动力价格水平上升,就业可能会有所减少,企业成本增加,物价随之上涨。

近十年来的房价上涨、信用扩张的情况并非我国所独有。在房地产次贷危机之前,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也经历过一段房地产繁荣时期,但是这些国家并未从政策层面对房地产投资和房价进行直接干预。日本90年代房价泡沫破灭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美国房地产次贷危机也直接导致了金融危机和实体经济的萧条。为了使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平稳发展,采取适当的房地产宏观政策调节是很必要的。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调整政策,主要是限制投资投机需求,保障土地供给,增加资本利得税,限制银行房地产信贷和利率,建设保障房等方面。其目的是增加总供给,保障基本需求,减少投资投机带来的风险。然而Colwell(2002)曾经用美国数据证明,在住宅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资本利得税,在降低房价的同时,可能会导致房租上升,市场房屋存量和投资建设量减少。因此笔者建议,应该加大力度增加土地供给和保障房投资建设,减少生产和交易环节的各种税费和政策限制,允许和鼓励农村宅基地、小产权房屋的市场化和自由流转,与此同时,通过信贷和行政手段限制大中城市个人三套以上住房的购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国居民的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为城市化和农业人口进城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增加住宅房地产市场存量,从而降低租金和居民使用成本,在长期,使房价逐渐回归合理水平。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轻资产 价值管理 财务绩效 腾讯公司

轻资产运营模式作为一种以价值为驱动的新型资本战略,在世界经济发展逐步放缓的后危机时代,越发受到各行各业的青睐并得到广泛推广,其中以“轻资产、重研发”的高新科技行业尤为适用。轻资产是相对于占用大量资金的重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而言的,麦肯锡将轻资产罗列为企业的关系资源、品牌影响力、人力资本、价值观、经验、制度规范以及流程管理等因素。其中心思想是企业将资源集中于核心领域,将非核心环节外包或者共享外部资源的战略规划。此模式的优势在于降低企业整体的资本投入,尤其是通过降低非核心部分的资本投入值,并且将智力资本、知识产权、品牌资产作为管理核心以获取高资本回报率的企业价值最大化策略。结合波特提出的价值链理论,虽然由最前端供应商到企业的研究开发、设计试制、原材料及设备采购、产品生产制造、运输物流、仓储保管、营销推广、分销商、服务商和客户这些相互关联的环节所构成的动态链条的每一部分,都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但企业若能够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在价值微笑曲线上价值最丰厚的前后两端,即研究开发以及营销推广(汤谷良、张茹,2012),而非边际价值最低的中间环节,并结合灵活的组织架构以及内外部资源的多重整合,终将获得极大的盈利空间。

腾讯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之一,凭借其长期积累的供应链流程、品牌文化、技术研发、用户资源、平台设计等“轻资产”,撬动企业内外部优势资源,通过流程整合、组织架构创建以及价值管理,创造并巩固了核心竞争力。鉴于前人鲜有将轻资产商业模式与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价值管理之间的交互影响关系从财务角度进行研究,本文尝试以腾讯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探讨,希望在对创新的企业运营模式进行分析的同时,进一步丰富财务理论。

一、框架梳理

1.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下的价值管理内涵。对于财务管理目标,最普遍的理论都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在计算企业价值的途径中,理论界首选贴现现金流量模型,即任何资产的内在价值均可采用将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贴现率进行折现的价值来反映,而自由现金流又以扣除税收、经营营运资本以及资本支出的经营现金流来衡量。拉帕波特(1986)从经营和财务两个角度提出了七大价值驱动因素:销售增长率、营业毛利率、所得税税率、营运资本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价值增长期、资本成本。落实到财务管控过程中即表现为:(1)提高收益水平;(2)合理投资,选择最优投资方案,减少偿债危机或支付困难引发的风险;(3)规划融资渠道以及资本结构,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在保证偿债能力的前提下获取高营业现金流。

2.轻资产运营模式下企业的财务特征。轻资产作为一种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使剥离了重资产的“轻企业”可以依靠稀缺资源化繁为简,从有形到无形,通过对这些轻资产的整合运用所获取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产品本身(郑石明,2006)。而企业规范的流程管理、品牌文化、客户关系、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等这些需要长期积累而成的轻资产的获得离不开企业的价值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跨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动态修正能力的协调运用(刘闲月,2012)。同时,用来衡量企业各方面能力发挥效果的工具,即为企业所表现出来的各项财务特性,而这些财务绩效表现其实正是轻资产运营模式下所产生的结果,因此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承的影响作用。魏、朱武祥(2010)总结出两类轻资产模式:(1)企业固定资产和存货占比较低,流动资产尤其是现金储备较多;(2)企业重视产品设计、品牌建设、营销渠道、客户管理等软实力的构建。与此同时,将自身不具备优势或难以管理的业务环节运营交付于良好的商业伙伴,从而减少自身投资和成本。总的来看,轻资产运营模式下企业的财务特征主要为:(1)大额的研发费用及销售推广费用支出以构建技术创新与品牌口碑优势;(2)高额的现金储备与正向的营运资本运作为企业打下高利润与大额经营现金流的基础;(3)存货及长期资产投入低,存货周转效率及资产周转率高;(4)有息借债的比例较低,企业依靠占用上游供应商的资金获得“无息负债”;(5)股权融资水平也较低,多用留存收益等内源融资方式,因此资本成本较低,且股利分配额较少。

3.财务管控下的财务绩效搭建起了轻资产运营与价值最大化的桥梁:轻资产运营模式本质上是一种企业强大的资源获取、配置、整合以及快速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体现(汤谷良、张茹,2012)。从产业链角度分析,企业在供应链前端倾向于锁定优质供应商与合作商,确保原材料的高质量或者技术提供的优良保证;产品制造方面,企业忠于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大研发力度保持产品更新效率,同时剥离或者外包制造环节,提高组织的灵活性,并且加强外包制造环节的监督力度以及产品质量监测机制;运营方面,加速存货、现金等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缩短中间低附加值区域的耗费周期;销售渠道方面,重视客户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拉近企业至用户端的间隔距离以抓住客户需求变化的先机并适时调整价值链前中端的资源配置,强调品牌文化的宣传广度与深度。与此同时,轻资产运营模式下的资源获取,资源投入,产品生产、定位、定价、销售、广告、渠道等策略又与企业价值管理财务模型中的价值因素存在着对应关系。卡普兰(1990)指出,价值因素是企业最主要的财务绩效指标,其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掌握目前绩效水平,而且有利于企业了解未来的绩效发展方向。凭借着轻资产运营流程与价值驱动因素的相辅相成的对应联系,本文得出轻资产商业模式下企业所反映出的资源获取与整合能力可以有效促使企业合理规划经营策略以及投融资策略,并且结合相应的财务管控方法,最终体现在企业现金流结构的优化配置,获取高额实体现金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优质财务绩效水平上。

二、腾讯公司介绍

1.腾讯公司业务类型和收入构成状况。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腾讯公司在最新一季(2012 财务年)财报中披露,公司总营收438.94亿元人民币,毛利率为58.52%,净利润127.85亿元人民币,营运利润154.79 亿元人民币,均大幅高于去年同期水平;现金储备则高达133.83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7.71亿元。同时,尽管2012财年互联网行业的价值转移瞬息万变,但基于腾讯拥有多元化的业务组合,专注于打造客户平台以及致力于创造健康的产业价值链,腾讯依旧在财务指标上表现不俗。面对电子商务行业异常激烈的竞争态势,腾讯利用其自身拥有的庞大登陆用户群、便利的结算支付服务以及卓越的用户需求洞察力等优势,扩大区域覆盖范围并重组业务架构,进一步提升了若干商品类别的B2C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使电子商务交易收入在2012年一跃为占据总收入10%的百分比。

2.腾讯公司盈利能力、资产运营能力。腾讯公司近十年来平均净利润率达38%,平均毛利率甚至高达67%,极大拓宽了公司的盈利空间。值得一提的是,腾讯公司近五年来的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了62.95%,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7.12%。腾讯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始终保持在1天上下,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下降,2012年达到18.16天。而在销售和管理费用方面,自2001年起,腾讯公司每单位销售收入所花费的销售管理费用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09年和2010年销售收入中只有不到20%的销售管理费用支出。

3.腾讯公司的轻资产特性解析。(1)极大的利润空间和投资回报率;(2)企业研发投入总额逐年上升,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由2004年的3.54%逐年上升至2012年的10%左右,契合了轻资产模式将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的创建作为核心的管理理念;(3)腾讯不断加大在网络营销模式创新和整合的投入比重,逐步丰富和完善其营销模式;(4)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自2005年起,单位销售收入的管理费用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

结合腾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本文也总结出了符合轻资产性质的如下财务特性:(1)现金及其等价物、长短期定期存款、长短期有价证券、受限制现金等现金储备量很充裕,近十年来现金储备与总资产的比值在62%上下浮动, 2012年达到462.34亿元人民币;(2)结合腾讯虚拟产品为主线的产品特征,其存货始终控制在总资产0.75%以下;(3)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很低,2012年为3.13%,且近三年的占比均控制在5%以下;(4)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很高,2003年至2011年中,腾讯公司的流动资产平均占比总资产75%,2012年由于企业买入108.92亿元长期定期存款,导致流动资产比例下降至48.51%;(5)固定资产比例较低,2003年至2012年的年平均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控制在10%左右,资本支出控制合理;(6)公司整体债务负担较小,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而且主要由应付款项、预提费用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组成。

三、轻资产商业模式带动下的财务绩效分析

1.大力投资前端研发支出,促成持续的产品转型和创新,优势资源灵活整合,开创一站式在线生活平台,保持产品高毛利。根据2012年的财报数据显示,腾讯公司的净利润以29.13%超越同行业平均水平10%的优势领先,同时股权回报率也以36.50%的百分比远超行业25.59%的平均水平。因为腾讯合理布局并搭建出供应商端,自主开发端和客户端的价值链无缝衔接,增强用户黏性的同时能超前整合业务资源,进而使自身的产品线渗入互联网的多个应用领域,并且不同产品线具有相互协同作用,最终成功建立起一站式在线生活平台的商业模式,也为高利润空间和强盈利能力作出了有力保障。

2.营运资本充足及少额的固定资产投资。腾讯公司自主研发与吸引第三方开发者加入开放平台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其2003年至2012年的平均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能控制在10%左右。与此同时,流动资产长期占据了总资产额75%上下的份额,加之营运资本的数额也由2003年的3.82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2年的158.44亿元人民币,上涨40倍,足以说明腾讯的轻资产运营模式所运用的财务结构战略布局为企业预留出了充足的流动储备,充分保障了偿债能力的实现,为企业抵挡短期甚至长期负债建立起了坚实的防护墙。腾讯在拥有正营运资本的同时能兼具负净营运资本需求(2011年至2012年净营运资本需求由正转负),说明企业在财务上有足够的实力去支付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以支撑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资金需求(即变相获得稳定的正现金收入),当然这也得益于腾讯近年来应收账款收款控制的有效性,体现在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显著提高,这些作用共同起效,成为腾讯企业价值增高的重要支撑。

3.适时出手投资兼并具有技术优势或能够扩充开放平台的相关公司,以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2010年起腾讯先后向俄罗斯互联网巨头DST以及韩国7家网游公司进行注资,2011年又通过制定“开放式平台”战略设立了超过10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从而对行业资源进行整合并且有效地扩大了企业边界。2012年,腾讯继续选择性地投资于可望为自身带来长期战略性收益的公司,特别是那些可以为开放平台提供一流产品的公司,以及通过分析,认为可以推进互联网行业演变的公司。因此,腾讯购入了Epic Games股权份额的48.4%;同年腾讯亦购入了Kakao股权比例的13.8%(Kakao为韩国领先的移动讯息服务提供商)。借助自身研发的产品优势以及战略投资的技术边界延伸,腾讯2012年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作为收入总额的主要来源相比于去年同期增长了38.85%,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巨大威胁,同时也契合了轻资产运营模式下创造独特竞争能力与企业财务绩效的理念。

4.通过一站式平台的创建,缩短至客户端的距离。通过其推出的“一站式在线生活平台”的创建,有效地缩短了企业价值链条中后端至客户服务的距离,使企业能够及早捕捉到用户的需求变化,从而有针对性地通过开放平台在价值链前端进行资源整合以自主创新并吸引优质的第三方加入的方式来推出符合用户要求的新产品。从财务指标上来看,腾讯的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自上市以来平均占销售收入的8%左右,近四年销售费用仅占收入4%~7%的比重,而这还要归功于腾讯借助其一体化平台逐步丰富和完善的侧面营销方式。

5.良好的全球化组织机构布局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宝。在全球范围内,腾讯有意识地选择在某些低税地区设立分公司,从而巧妙并合法地将某一比例的利润和资金转移到这些低税率的国家和地区。如2004年4月,腾讯选择在英属处女群岛投资成立了附属公司Tencen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用作企业的资产管理中心,享受着无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的极大优惠。由此可见,腾讯的税收战略布局也为集团整体的财务绩效作出了不菲的贡献。

6.高股票市值与企业价值得益于饱满充足的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是指经营性净现金流扣除资本性支出的差额,也可表示为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营业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腾讯自上市以来,企业价值不断扩展的演进道路是凭借着充足的现金储备以及正向自由现金流,腾讯公司截至2013年5月3日,市场价值达到了5 023.23亿港元,市盈率为28.74,股权投资回报率达到36.50%,远超于行业均值25.59%。而如此优质的财务业绩离不开轻资产商业模式下的资本运营以及财务管控,具体表现在:(1)成熟的一站式在线生活平台拉近了企业与供应开发商以及目标客户端的距离;(2)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以及营销推广的支出的轻资产商业模式内涵;(3)善于抓住投资及收购优质技术企业的契机,建立起高高的进入壁垒;(4)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资金“再升值”运作,并增加投入到长短期定期存款以及长短期有价证券中的资金比例。

7.资本结构合理,偿债能力强,融资方式主要以内源融资为主。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结合权益负债率指标(有息负债总额÷权益总额)与同行业数据进行横向比较,显示出腾讯的负债融资以26%的份额低于行业的29%的水平,即腾讯的负债融资规模安全且合理利用了债务融资的财务杠杆效应。腾讯流动负债长期保持在25%总资产左右的规模,并且流动负债绝大多数由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及递延收入组成,其中递延收入主要来源于客户以预付代币或充值卡、虚拟物品及包月形式所预付的若干互联网增值服务和电信增值服务费,但相关服务需在次年发生。另外,流动负债中的短期银行借款已由2011年的80亿元人民币缩减至2012年的10.77亿元人民币。

从股权融资的角度来看,腾讯除了刚上市时期主要通过股本溢价获得高股东权益,其余年间留存收益占所有者权益总额整体能达到85%以上,其中2011年和2012年占比达到92%以上,是典型的以内源融资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企业。结合现金流量表分析,我们看到腾讯虽然每年都有普通股股息的分红,但相较于其当年盈余水平,股利支付仅仅是处于一个极低的水平,符合高科技轻资产企业注重留存利润少分配以蓄积和发展企业长期实力的战略。合理布局资本结构,较少依赖有息借贷融资以及股权融资,为企业价值的不断提高夯实了地基。

四、结语

本文依托价值管理理论以及轻资产运营模式的资本战略特征,构建出从轻资产商业模式―财务管控方式―财务绩效特征―价值最大化实现的逻辑演进过程。通过阐述国内互联网行业的代表企业腾讯公司运用轻资产商业模式获得成功的案例,进一步论证轻资产运营模式对促成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正面影响。腾讯公司凭借其长期积累的供应链流程、品牌文化、技术研发、用户资源、平台设计等“轻资产”,撬动企业内外部优势资源,通过流程整合、组织架构创建以及价值管理,创造并巩固了核心竞争力。腾讯所采取的重研发促产品创新、适时投资兼并技术性企业、开放式一体化平台增强用户体验、全球化税收筹划布局等轻资产运营策略,借助其高毛利率、高投资回报率、充足的资金储备、内源融资导向、少额资本支出、充实的实体自由现金流等财务绩效显现出效果,反映了轻资产运营模式与价值最大化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由于前人鲜有将轻资产运营模式与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价值管理之间的交互影响关系,从财务绩效的角度结合国内大型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分析,这也构成了本文的一个创新点。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本文只选取了互联网行业的单个案例,非大样本实验,对于结论的普遍性以及理论向其他行业的推广存在一定局限性。

(作者为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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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房地产价格持续稳定上涨,已远远超过一般人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过高的房价有可能超出经济系统的承受能力,从而最终影响经济的稳定。为此基于对我国房价上涨的成因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房价问题的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住房作为市民赖以生存的安居场所,住房价格又是房地产的一条生命线,贯穿于住房的销售与使用当中,因此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

近年来房地产价格持续稳定上涨,已远远超过一般人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即低收入的困难家庭需要住房,但因房价之高而无力购买。有部分人能拥有几套房产,而有部分急需住房有些却是超前的需求,过高的房价有可能超出经济系统的承受能力,从而最终影响经济的稳定。

导致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复杂,如果结合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则房价上升主要原因有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住房需求旺盛、资本和劳动力向中心城市流动、土地资源约束且价格上升、资金可获得性高且成本低、供不应求(虽然市场透明度不高可能导致误判)下的投机炒作行为等。

一、住房价格上涨的成因分析

近几年来,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房地产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舒适的住所,但不断上涨的价格也给购房消费者带来了烦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上的供需关系所决定的。但在房地产领域,支撑房价持续上涨的因素很复杂,不仅仅是由房子的供需关系所影响,还有其他的因素,通过对房地产业的分析,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导致我国房地产业住房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需求呈旺盛趋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的要求和需求也日益提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都出现了住房供不应求的现象,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总体需求强劲造成供求关系紧张,而影响住房总体需求快速增长的因素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正常住房需求、超前住房需求、被动住房需求和投机型住房需求,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房地产总体需求水平的提高,共同推动了房价的上涨,而房价快速上涨的最主要原因的是由后面三种需求的增加共同推动的。

1、所谓正常住房需求是指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现有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从而使得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建设过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所产生的对住房的合理需求,特别是包括外地人购房在内的中高端需求强劲。消费型住房需求增长,直接拉动房价的上涨。

2、超前住房需求。这是指超出了购买者自身现行购买能力而形成的一种需求。从微观经济学上说,一种商品的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下愿意而且能够购买该商品的数量。根据定义来分析房地产业的住房需求,住房需求是指在现行的住房价格水平下,购房者既有购买欲望又有购买能力来购买房子的有效需求。如果购买者对房产只有购买的欲望而没有购买的能力,就不能算作有效需求,而是一种超前需求。但在现时生活中,这种有效需求是无法完全得到满足的,因为大部分购房者是没有实际购买能力需通过银行贷款才得以满足的需求。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占城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24.07%,这超出了部分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产生了大量所谓的“房奴”。今年以上海为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9日的7月份上海市货币运行情况,数据表明,上海中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大幅增加58.7亿元,比上月多增13.2亿元,相当于第二季度的全部增量。月末政策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首次突破500亿元,高达501.6亿元,当月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39.2亿元,为上半年月均增量的5倍多,创三年来单月增量新高。此外,在急剧增加的外资银行贷款中,也有23.9亿元投向了房地产业。可见,上海房地产业总体需求旺盛,但这种总体需求大部份是通过银行贷款得于实现的,并不是有效需求。从购房者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看,这种住房需求已远远超过了这部分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我们不难看出,住房需求是缺乏弹性的,因为住房价格上涨,并不能使住房的需求下降反而使其需求日趋旺盛,致使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收入不断增加,并且利润丰厚,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紧张,供不应求。当然这类需求也包含了一部分的正常住房需求、被动住房需求和投机型住房需求。

3、被动住房需求。是指因拆迁城镇居民旧房而产生的住房需求。近几年,一些地方片面强调经营城市、盲目大规模拆建,引起大量的被动住房需求。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推算,每年因房屋拆迁导致的住房需求在3亿平方米左右,而这几年每年新增商品房面积仅约为5.5亿平方米,住房缺口由此被撕开。虽然通过对城镇居民旧房屋进行拆迁,可增加土地的供给量,解决城市土地供给不足的问题,但这增加的拆迁成本,最终还是会转移到消费者的身上,从而抬高了房价。

4、投机型住房需求。是指由于投机炒作而形成的需求。住房本身具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购买住房除了正常消费之外,还可用来投资,便出现了专门“炒房”的人群,人为地拉动住房需求,造成房价暴涨,使房地产背离了市场的价值规律。然而造成这种投机住房需求大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一方面,人民币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大量外资涌入房地产业做短线操作,引发了涉外投机需求。另一方面,民众的可支配收入增加,虽然房价与人们的收入水平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但大部分舆论还是看好房地产,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房地产价格还会持续上涨8—10年,预期末来房地产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人们的投资动力主要来源于投资回报与资金成本的比较。近几年来,中国企业的总投资回报率一路上升,资金成本或者说贷款利率虽有小幅上调,但速度远远赶不上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再者,目前我国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较大,货币流通速度较快,其结果是要么会拉动物价上涨,要么会推高资产价格,但在储蓄率较高的情况下物价很难被持续推高,所以人们便会选择购买房子作为投资,不仅可以获得租金收入,又可以等待房子的升值,从而形成了一种投机性住房需求,直接推动房价上涨。

可见,以上各种住房需求的增长是拉动房价上涨的原动力,影响了房地产总体需求水平的提高。

(二)人口的高速增长、资本和劳动力向中心城市流动

人口的阶段性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的阶段性积累,使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房价持续上涨。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尤其是东南沿海城市,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在促进了沿海城市的经济增长、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这些城市带来了较大的住房压力,基于我国“人多地少,人多房少的”基本国情,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我国整体房价的不断上涨。我国在快速城市化和全球化的过程中,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资本和劳动力向中心城市流动,这就形成了美国经济学家定义的“超级明星城市”,在这些城市中,房地产市场不再仅仅是本地人的市场,城市住房价格与当地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背离程度不断提高。但资本和劳动力仍然争相流向这些城市,原因很简单,资本和劳动力流动时,其追求的不是房价高低,而是城市质量、发展潜力和发展机会。资本和劳动力向中心城市流动,是导致这些城市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

(三)住房供应结构的不合理

国家统计局的权威数据表明,商品住房投资、供应结构还不够合理,经济适用房的比重不断下降,住房空置不断增加,成为近几年来房价上涨持续加剧的原因之一。随着商品住房供应量的增加,由于不少地方政府执行住房供应保障政策不力,部分开发商热衷于大户型、高档房的建设,使得经济适用房的竣工面积所占比重下降。1998-2006年,商品住房中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的所占比重总体下降非常明显,别墅、高档公寓空置面积比重逐年增加,从而影响了商品住房的供应结构。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的住房供应结构,2007年8月13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表示,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在《意见》的基础上,各部委正在联动制定配套政策,并且将通过“两步走”进行房地产调控。《意见》的出台,将使中国住房保障机制进入到一个“廉租房”的新时代,对我国住房供应结构的不合理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助于人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四)资金可获得性高且成本低

这些年来,我国房地产业不管是从开发商的土地储备还是土地开发,不管是从建筑商的流动资金还是从消费者的资金来源来看,这整个过程的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所占比例差不多达到全部房地产资金的80%左右。我国自从1998年以来连续八次降息,使名义利率达到了历史上的最低位。一方面对房地产业来说,过度的低利率使开发商的投资成本低而且房价又不断地上升,致使他们产生了一种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不仅不亏而且所赚利润极其丰厚的预期,从而助长了开发商们盲目的投资。另一方面对购房者来说,住房投资和住房消费都属于人们的经济决策,一些理性的投资者在做出经济决策之前就必须会作机会成本的考虑,会衡量一笔资金的利用率,也就是如何利用该笔资金才是最合理的。如果投资者用自有资金购买房子作为投资,在不考虑税金和其他费用的情况下,所获得的投资年收益率只要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或购买债券的利率,那么该项投资就是合算的,否则就不合算。如果投资者是从银行或其他地方借来的资金,只要所获得的投资年收益率高于融资成本即贷款利率,那么这一投资仍然是合算的,否则就不合算。可见,在利率过低的情况下,购买住房不仅适用于房产投资,也适用于住房消费。银行贷款利率越低,住房资金成本就越低,购房者(投资或消费)的购房成本也越低,从而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需求,逐步拉动房价上升。中央银行从去年起连续提高存贷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收紧银根,按道理说会对房地产业产生影响。利率上升后,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成本上升,促使房价上升,购买者(投机者)的购房成本也就越高,从而抑制房产需求;另一方面,购买人按揭贷款利率的上升,就意味着购房者每月偿付的房息增加,将会影响其他消费和生活质量,更是直接抑制购房的需求。但是央行这两年多次加息后,房价还是稳中上升,这是为什么呢?一方面,外资大量涌入房地产业。近几年来,央行推出的加息等系列调控措施,收紧了房地产业的资金链,在某种程度上对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外资的大量涌入化解了加息等调控措施所产生的效果,使得我国的金融调控作用失灵。另一方面,虽然央行几次上调存贷利率加大了购房者的还贷压力,但房产增值保值的上涨空间也很大,而且按照目前的趋势,房产价格增幅大于利率增幅的可能性大一些,但大部份购买者因央行的历次加息已彻底地成为了房奴。因宏观经济政策的时滞性,随着加息力度的加大,将会大大抑制了投机者的购房欲望,从而逐步抑制房地产的需求。我国居民购房绝大部分是通过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我国住房按揭市场的潜在风险是政府不容忽视的。美国次级债券危机打破了国内房地产市场中认为“住房按揭贷款是优质资产”的神话。中国的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可能比美国次级债券风险还要高。如果央行一旦大幅度提息,房地产市场需求就会立刻做出强烈的反应,一旦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逆转而又无人接盘,就会使银行潜在的巨大风险变成现实的风险,到时贷款无法收回,形成巨额的不良资产,金融体系将要承受巨大的打击,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这是政府和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再者,城市郊区的房价比市中心的房价相对较低,一些投机者对房地产的投资目标便从市中心转移到了市郊区的房地产,促使房价还是稳中上涨的趋势。

(五)土地资源严格控制且价格上升,推动房价和地价互动上涨。

对地价和房价的关系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一个观点认为地价是由市场决定的,另一个观点认为地价上涨推动了房价上涨。我认为两者是相互交替影响的,房价带动了地价、地价推动了房价。近年来,城市土地供应紧缩,住宅产品供给压力不断增大,直接导致供求关系紧张,致使地价快速走高。2007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与去年同季度相比上涨6.3%,与此同时,土地交易价格却上涨了13.5%,较房价上涨幅度2倍还多。一方面,自从2004年“8.31”大限之后,开发商只能通过招、拍、挂三种方式取得土地,成本和难度都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从保证我国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为防止农用地无序转用,国家明确规定了对耕地总面积的严格保护,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土地计划管理的长期战略。这两方面的因素都向市场发出了土地供给偏紧的信息。地价不断创出新高是缘于土地偏紧,而且这种土地偏紧仍将在今后较长时间内持续。从地理上看,我国虽然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但适于房地产开发的平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2%左右,而且90%的平地集中在沿海地带。地价作为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快速增长的住房需求又进一步加剧了房地产开发土地的供需矛盾,从而导致新一轮房价的快速上涨。从微观经济上看,土地供给缺乏弹性和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一、从土地区位看,同一城市内部,城市中心区人口集中,拆迁成本大,存量土地的可供量日益减少。所以房价上涨成为带动地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二、从土地成本上看,公共设施的日趋完善和良好的公共服务体系的成为推动地价上涨的原因,土地的价值增加。

简而言之,房地产用地供应的持续减少,导致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日趋紧张,使得未来房价上涨的压力不断增大,这是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升的直接原因。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占用的从严控制使得土地成本不断提高,土地成本的提高决定了住房的高起点价,也是拉动土地价格不断走高的成因。房地产市场的旺盛需求,住宅销售的活跃,房地产开发的日趋激烈,导致地价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房价和地价两者之间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对方的价格,使双方价格都不断攀升。

(六)建筑开发成本上涨

近几年来,我国城镇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房价之所以节节攀升,从不回头,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1998年以来连续八次降息,使名义利率达到了历史上最低位。就房地产业而言,过度的低利率助长了开发商的盲目投资,引发了钢铁、水泥等行业的盲目发展,使得建材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建筑用钢材价格居高不下,其它建材如水泥和玻璃,价格也处于总体上涨的态势,使国民经济越来越失调。建材价格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建筑所需的土地成本、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等也随市场行情不断提高,它们的提高也会影响到住房的价格。(七)住房周边硬件条件的完善

城市土地成本是构成住宅产品的主要因素,住房周边硬件条件,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高了地段的价值空间,直接促使房价的总体上升。地铁线路建设的开展,快速干道的逐步开通,相关城市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住房周围的一些重要市政设施、公益工程的建成都间接的提升了住房的价格。因此从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与规模上看,在改善了城市环境的同时也拉动了周边房价上涨。

(八)外资的大举进入

在一个逐步开放的市场中,房地产价格和一国币值关系密切。从国际经验来看,货币升值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与冲击。如1985年《广场协议》签订后,日元不断升值,成为日本房地产泡沫经济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今年以来人民币升值速度的加快有可能会增强国际市场对人民币将进一步升值的预期。加之国内房地产市场涨势依旧,国际上的热钱就会流入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赚房价上涨和人民币升值双重收益的投资。中国人民银行8月8日的“二季度货币执行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外资大举进入我国房地产开发领域,同比增幅高达68.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6.2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中国经济景气月报》数据也表明,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同期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计的比重达到24.1%,比2006年全年比重提高近11个百分点。

虽说外资入房地产所占比例不大,只有20%左右,却使我国金融调控政策失灵,使得炒房者底气变得更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外资进入房市将抬高房价构成成本。在我国收紧银行贷款的时候,外资利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渴求资金的迫切心情,借机与开发商等市场主体联姻,但这种合作是以获利为目的的。而由这些利润所增加的成本必然计入房价之中,转嫁给消费者,从而造成房价的上涨。外资的进入也进一步加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加大我国宏观调控的难度。一旦人民币升值预期不复存在,这些国外投机者就会迅速撤资,导致我国房价出现快速下跌,民众资产大幅缩水。这些情况都非常值得我们关注。

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现在,房地产市场虚火过旺,为保证经济和金融安全,政府适时进场干预是非常必要的。国务院近期发出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等相关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此举无疑是希望从源头上将银根抽紧,特别是8月份央行的新一轮加息,将会大大地遏制过度投资。

二、缓减房价上涨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房价的不断升高,进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房地产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如何能够有效的抑制房价的持续上涨,对由房价上涨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得以解决,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住房需求的管理

为区别对待各类住房需求,对不同的对象要通过不同的手段进行管理,即对住房需求进行差异化的管理:做到不同收入的人选择不同新旧,不同价格的住房,避免盲目跟风购买新房、好房,从而也有效的遏制了住房的价格上涨。当前所要做的是进一步完善这种住房供应体系,基于我国人多地少,人多房少的基本国情下,房价上涨是长期趋势,适度增加住房供给,鼓励正常需求;限制集团购房,抑制超前需求;控制城市房屋拆迁面积,减缓被动的住房需求;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投机需求。强化住房租赁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租赁市场的规章制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规范租赁市场的健康,正常和有序发展。培育住房梯度消费。强化合理消费观念,倡导建设小户型住房、购买二手房、租赁住房等方式,让住房市场回归正常的供需状态。

(二)加快我国农村城市化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化的空间

我国的城市化与房价的关系取决于城市化是以怎样的形式进行的,如果是采取农民进城的方式,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便会造成城市的拥挤和住房紧张的压力。而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必须要改变农民进城的方式,通过对农村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来加快农村城市化的建设,据有关方面研究,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水平平均为40%左右,发达国家80%~90%,而我国只有36%。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城市化水平明显滞后。所以我国要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扩大城市化的空间。吸引和鼓励农民不断向县城集中、资本不断向工业园区集中,实行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驱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同时,也解决了大量农民进城的情形,从而缓减了城市住房需求过旺的压力,促进房价下降,使农村和城市形成一个“双赢”格局。

(三)提高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使用效率,调整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

当前我国不少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中对土地使用存在着“铺张浪费”的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中容积率等问题应当作出相关的规定。许多地方都将新增建设用地中的绝大多数用于发展工业,压缩了住房用地的需求。政府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时,可以考虑单独制定新增住房用地的计划。同时,在合理规划存量房屋拆迁面积的基础上,制定存量住房用地的供给计划。市场化供地是大势所趋,在推行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将经营性用地统统纳入市场范围,解决低价供地、无序竞争问题。要建立土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在遵循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的基础上,调控土地供短期内,适度控制拆迁、适度放量土地的同时,规范土地市场、打击土地投机,从而间接调控住房价格。

(四)强化资金监控力度,合理引导资金流向

政府应高度重视与全面检讨现有的银行体系按揭贷款,打破目前银行体系中视“住房按揭贷款为优质资产”的神话,加强银行资金的管理。

加强对房地产信贷管理。控制银行对房地产的信贷比例,对开发贷款从严审批,严厉打击少数不法开发商的囤积居奇、散布虚假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审核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对多次购房的可探讨实施抵押贷款递减制度。

强化外资的监控力度。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要特别关注外资的流量和流向,为科学评估房地产风险提供依据;加快制定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规章制度,将外资进入房地产领域纳入管理范畴。加强对国外热钱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力度,并制定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详细规定。

合理引导资金在“楼市、股市、汇市、债市”中的流向和分配。当前可以考虑制定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流向旅游产业、文化产业、高科技产业和农业等领域。

(五)完善房地产税制

政府应该减免房地产税费,从而降低住房价格。在房地产商开发的过程中,要缴纳各种税,这些收费最终都要归结到住房的成本中,房价自然就提高了;另外通过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公布税费标准,允许产权、规则、市政、交易等资料、信息公开查询等,这些方式不但可以大大提高开发商对开发项目的可控性,减少交易费用,降低开发成本,从而为降低房价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一,要尽快开征物业税。有学者认为,开征物业税不仅增加了住房的保有成本,有助于活跃二手房市场,缓解新增住房市场的压力,而且能够改变住房购买者对未来的预期,抑制超前消费,减缓房价上涨的势头。不仅如此,它还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新的税收增长点,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转变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手段。考虑到现行增值税在实际征缴中的困难,长期内政府可以将土地增值税并入到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中征收。

第三,强化对转让收益课税。可以根据一段时期内住房转让的次数和购买住房的时间制定不同的转让收益课税标准,有区别地对转让收益课税。

(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价水平最终会和当地居民的消费能力相匹配,房价上涨最终需要通过经济增长来消化,政府有责任有空间去干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此,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监控体系、完善土地政策、住房政策等相关制度体系在有效抑制房价上涨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我国住房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住房建设计划和政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规定住房开发的具体要求和行业标准。当前急需制定的是《住宅法》。现在随着我国《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将对我国住房供应结构的不合理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助于人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七)建立和健全房地产信息制度

政府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住房供求、住房价格的信息,为市场主体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建立网上信息查询制度,及时更新有关内容,保证信息的现时性。完善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开发分地区、分品种、分项目的住房信息,并定期向社会,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掌握市场走势。要及时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建立综合的预警指标体系,重点监控土地、投资、价格、空置率、供求状况等指标,为房地产市场各主体决策提供服务。建议媒体尽量客观地预测房价的走势,准确引导市民转变住房消费的观念,鼓励他们勇敢地做商品房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