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19:09: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消防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考生题签
题目一:近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根据网络语言、仿造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对此,你怎么看?
题目二:为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技能,单位决定举行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假如由你负责该活动的统筹工作,你会怎么做?
题目三:你刚进单位工作不久,单位中的某些同事对你议论纷纷,说你在工作过程中自恃经验丰富,与人合作时独断专行。对此,你会怎么做?
【2】考生题签
题目一:在农村农闲时,特别是春节期间,一些村民经常聚集在一起打麻将,玩扑克,搞“小意思”。某村支书因经常搞“小意思”而受到派出所处罚后说:“现在的农村文化,除了搞‘小意思’,在没有别的了。”你对此有何看法?
题目二:受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你参加一次主管局的汇报会。当你汇报情况时,主持人批评你的材料数据不详实,不具体,要你准备好材料后再来汇报,而实际上汇报材料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写。你对此如何处理?
题目三:年底时,单位准备对7名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总成绩靠后的3人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如果安排你负责组织,你如何开展工作?
【3】考生题签
题目一:在浙江,一对空巢老人在家离世数日后,其在外务工的儿子才得知父母离世的消息。近几年,像这种空巢老人离世而儿女却不知道的事件屡见不鲜。对此,你怎么看?
题目二:单位准备组织开展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日”活动,假设你是这次活动的负责人,你会选择哪些活动方式?并选取其中一种具体谈谈。
题目三:小王工作认真负责,能力突出,但因平时说话心直口快而得罪不少同事和领导,致使其错失数次升职机会。假如你是小王,你会怎么做?
【4】考生题签
题目一:在兰考调查时,提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请谈谈你的理解和体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杜绝无证办园现象,促进全区幼儿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对象
区教育局于年初在《日报》上公布的22所无证幼儿园以及公布之后新增的5所未审批注册的民办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为切实加强集中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李满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集中整治行动具体事务。
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整治对象相关资料;区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公安分局负责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查处、打击违法、抗法行为;区法院负责查封非法办学机构财产;区民政局负责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督察;区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督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当地群众的稳定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8日—11日)。区教育局组织召开无证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学习《关于对无证幼儿园开展集中整治的意见》(教通〔〕157号)文件,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学习《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等文件。
2.自查自纠阶段(11月12日—22日)。各无证幼儿园按照《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中心城区和乡镇无证幼儿园分别由整治领导小组、当地政府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实行整治。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规范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整改可达标的,下发整改意见书,对整改达标或在承诺时间内整改到位的依法核发证照,对整改无法达标、拒不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办园机构,写出书面材料向整治领导小组汇报。
12月中旬,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总情况确定取缔无证办园机构名单。
4.依法处置阶段(12月下旬)。整治领导小组对无证办园机构,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送达被处置办学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5.总结阶段(2012年元月上旬)。整治领导小组总结这次整治行动经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农业和农村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尊敬的银局长、各位调研组领导: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芦溪镇党委、政府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芦溪调研指导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工作,下面我就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农业和农村安全工作现状
(一)全镇基本情况
芦溪镇地处三台县北大门,紧邻绵阳科技城,全镇幅员面积94.85平方公里,下辖30个村8个社区232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5.92万人,辖区总人口近8万人,常住人口4.75万人。城镇化率58%。拥有耕地面积4.9万亩,农业人口4.86万人,农业产值3.89亿元,占比为31。农村产业以种养殖业、畜牧业为主,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红薯等现有3000亩国家级藤椒标准化种植示范区、以樱花园、狂欢谷、四季花海为代表的农业旅游观光区2500亩,优质桃李水果基地3000亩,以绿色生态大米和稻鸭共育基地2800亩,建成粮油高产示范基地1万亩。
我镇现有高中一所、小学幼儿园18所(在校学生1.3万余人),医院2家、敬老院2个、自来水厂一个、金融快递等公共服务机构18个。是北路片区商贸服务中心和物资集散地。
辖区内县乡级公路36.5公里,村、社级道路860公里,各类工业企业61家,小商店、小加工企业、小餐饮等九小场所381家,各类个体商户、新型经营主体等共计1937家,加油加气站、危化品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33家。旅游景区、棚户区等特殊场所17个,涉水场所江河4条,水渠21条,塘库堰390座。
(二)农业和农村安全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网络
(1)全镇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形成了镇、村、社三项监管体系。定期每个季度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安全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镇党委做到了每月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2)县级委托执法派驻、应急单位以及镇常设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共计8个,分别是芦溪派出所、县交警2中队、消防中队、城市管理执法中队、食药工质所、镇安办、食安办、交管办(其中镇安办、食安办、交管办共配备人员2人,消防中队在编6人,城管执法编制3人,临聘8人,食药工质所编制8人负责北路3个乡镇,派出所在岗人员8,交警二中队13人,负责整个北路片区)
(3)村(社区)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建立,由村“四职”干部兼任安全信息员、管理员、交通劝导员,结合综治网格员共同组建起了村社安全监管力量。对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食品安全、建筑领域、涉水涉电等不安全行为进行劝导,涉嫌违法行为报送对应部门进行处理。
2.强化保障,加大投入,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驻镇单位和镇安办均有单独办公场地,有电话机、照相机、电脑等基本的办公设备。镇财政每年投入约400余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危旧土坯房建扩建、农村道路桥梁、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以及其他各类隐患的整治和制作各类宣传资料。
3.规范农业农村安全监管行为,注重痕迹和闭环管理。
各种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包括管理机构均规范上墙,分类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种养殖户基本档案,做到了家底清,底数明,并实施动态管理,完善监管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销号管理。
4.重视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每年年初都会制定好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镇安办牵头农服中心、村建、国土、燃气等部门在重大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生产周、安全百日攻坚等时段利用宣传横幅、LED显示屏、广播、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活动。
5.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及时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现我镇有专业救援队伍2支,村社应急救援队伍38支,配备了相应的救援物资。
(二)取得的成效
1.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标”(事故发生起数、人员受伤率、人员死亡率、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下降趋势。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较大事故,也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队伍、阵地建设不断完善,设备、经费保障等都逐年提升。
4.群众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5.2017年以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86余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风险
(一) 农村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少数村(居)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抓经济,重政绩,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导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财、物投入不足,工作陷入事后被动;一些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事故发生是一种偶然性,管理松懈,对隐患疏于排查,整治不力。
监管队伍不专不稳。各乡镇虽然都设立了安办,但安办人员兼职较多,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同时安办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不能适应现在社会科技发展,使得开展工作时力不从心;乡镇一级在安全监管中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安全监管主要靠嘴巴,缺乏有效抓手。
监管经费投入不足。乡镇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自身财力仅能保运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监管工作,致使乡镇安办经费不足,设施设备缺乏,一些隐患也因资金缺乏不能彻底整治而长期存在。
联合监管力度不够。乡镇安全监管齐抓共管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部门与乡镇之间缺乏协调、联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致使乡镇事故隐患,一些老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治。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滞后。乡镇由于经费有限,人员有限,应急救援队伍基本都是依托民兵应急分队和村社干部,专业性不强,平时演练少,也无专业应急救援装备。
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欠缺。乡镇普遍存在企业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足。许多企业责任人疏忽于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自我完善,长期采取被动的工作方式。
(二) 社会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留在农村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安全意识都较差,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安全自救能力都较差。
2.随着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略等项目实施,新业态不断发展,村村都通了公路,农村建设项目也增多,建设工程增多,安全隐患、安全风险增加。
(三)农业农村存在的安全风险分析
1.自然灾害类: 地质灾害点等较多,但由于地质灾害点整治金额大,立项程序复杂,整治难度大;森林火灾等防范难度大。
2.生产作业类: 农村道路基本已村村通公路,但由于条件受限,存在设施不完善、标志标牌不全等问题,农村交通方面尤其是电动摩托车、三轮车的规范管理问题是个难题;农毛支渠的大多年久失修,维修整治不到位;农房建设存在个别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建设队伍无资质等问题;用火、用电、用气,由于大多都是老年人和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欠缺,发生火灾等事故后逃生能力差。
3.消防安全类: 由于基础条件有限,灭火栓等场镇消防设施不齐、消防通道不畅、水源压力不足、农村地区消防设施更加欠缺等,消防安全压力大。
4.群体活动安全类: 农村红白喜事、庙会、商贸促销、文体活动、节日庆典等活动由于场地有限,安全条件不达标、不主动申报备案等因素,导致安全监管压力大,风险较高。
5.农产品安全类:农产品质量检测周期过长,设备落后,达不到检测的目的。
(四)农业农村事故情况和典型案例
2015年2月9日,我镇金台村村民陈发宝酒后驾驶货运三轮车载6人,在芦跃路转弯时,由于车速太快,导致翻车,造成陈发财死亡,另外2人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事后分析这次事故的原因1.陈发宝酒后无证违法驾车;2.货运三轮车非法载人;3.车辆超速行驶;4.驾车人和乘车人安全意识薄弱。农村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已成为出行主要工具,量宽面大,俨然成为农村交通事故易发频发的源头,亟待规范管理的一大难题。
三、工作措施建议
1.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乡镇安办实行定人、定岗、定编,保持乡镇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安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安监员的业务水平,有效整合乡镇设置安办、应急办、道交办、食安办等部门,从编制上考虑增加工作力量,锻造一支过硬专业的执法队伍。
一、目标任务
全区现有小学37所,中学8所,小学在校生12274人,初中在校生5085人;小学专任教师829人,初中专任教师535人。要通过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高效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14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步伐,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全面落实,城区“小片区”管理模式实施到位,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及以上,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加大宣传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度,让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理解、支持均衡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确保2012年10月顺利通过省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将成立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评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完成。
区政府办、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2012年区政府关于支持、重视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区领导讲话等相关材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审核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申报材料。
区教育局:全面总结-2012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均衡办学,努力缩小小学、初中校际间的差异系数;拟订《区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并分项目进行自评,做好区级备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电话彩铃、短信、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财政局:对-2012年区财政投入教育及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包括教师工资福利、“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务员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缓解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做好-2012年支持教育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安分局:提供-2012学年6-14周岁全区适龄人口名册,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法制教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发改局: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情况及-2012年涉及教育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相关资料。
区司法局:以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做好-2012年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民政局:做好-2012年涉及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重点突出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等问题,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审计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地税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提供-2012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收集整理-2012年涉及教育的资料,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自评工作汇报材料,接受区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做好《基础数据统计表》的填写并送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各中小学: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拟定汇报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扬,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月)
1、完善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订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5月份召开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动员大会,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形成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工作网络。
5、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2年月-8月)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要于6月20日前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接受区政府的督导评估。7月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初检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7月25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汇报材料、《基础数据统计表》送交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各项目组要根据《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细则》和《关于印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8月2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及分项目自评情况的撰写,确定自评分数,汇总《基础数据统计表》、评估表,编写资料目录,做好各类材料分类入盒。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12年8月-10月)
1、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自评报告》、《评估表》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自评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统计表》应留底备查)。
2018年以来,大街街道坚持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管理培训为着力点、以执法检查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方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18年大街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安全生产开展情况
(一)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8年以来,按照年度安全执法检查计划、专项行动及群众举报,街道共执法检查企业102家,发现隐患623条;立案处罚企业13家,处罚金额39万元。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企业自聘安全专家查隐患、机关干部挂包企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第三方监管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周密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5月28日,街道召开火灾隐患排查紧急工作会议,下发了《大街街道关于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召开一次班前会、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组织一次员工安全培训。街道以各专业安委会检查、安办执法检查、机关干部挂包企业、村居网格员巡查、环保网格员巡查、企业自聘安全专家查隐患多种方式相结合,全面推进辖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一是组织辖区企业消防安全培训会。各社区先后组织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会4次,邀请安全专家对辖区200余家企业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二是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截至目前,各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100余次,强化班前会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机关干部挂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街道机关干部对挂包的240家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安全隐患340余条,责令企业立即组织整改;督促企业开展二季度安全专家查隐患工作,做得彻查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街道安办对企业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四是环保网格员排查上报隐患。环保网格员在日常环保巡查过程中对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网格片区内的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报送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安委会及时做好隐患跟进整改。今年以来,环保网格员共排查小化工储存窝点3 处,企业安全隐患40余处,成为我街道安全巡查的重要力量。
(三)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综合整治大行动工作。一是对停产化工企业进行巡查。重大活动期间,街道安办每天对停产化工企业鑫磊化工有限公司、沃泽工贸有限公司及周村油库进行安全巡查,对重大危险作业实施监控,截止目前,共巡查停产化工企业30余家次;根据前期建立《化工企业废旧储罐处置情况统计表》的基础上,对淄博华洋标线漆有限公司和淄博沃泽工贸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核查废旧储罐处置情况,实时动态监管,及时更新管理台账。
(四)周密安排部署,全力完成迎接省安委会巡查工作。根据责任分工,街道安办认真学习研究《山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巡点事项清单(乡镇政府层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补齐短板,逐条逐项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档案材料和迎查卷宗。同时,街道组织召开辖区重点企业迎查工作会议,督促其认真做好企业层面巡点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安委会巡查工作。
(五)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大街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街道集中组织辖区6个社区村居网格员、10余家重点企业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对企业职工、班组长、企业法人等不同层面的全员化培训,街道安办组织辖区企业分6批,分别在爱国、和平、大庄社区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培训学校专家对辖区企业628名一线职工、班组长进行了培训。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今年以来,街道组织10余次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以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为重点,对辖区1220余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员工安全管理意识和操作水平。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发挥班前会、安全例会的作用,加强员工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杜绝“三违”作业。长安社区、和平社区组织“安全进社区”活动,发放安全宣传材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七)做好化工企业废旧储罐处置管理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加强关停化工企业废旧储罐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街道将停产关闭化工企业装置拆除、废旧储罐处置工作列为当前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及时掌握了废旧储罐的状况,目前所有储罐均已清空,保持安全可控状态。
(八)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第三方监管工作。在聘请淄博金城公司安全专家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街道聘请淄博兴泰安全技术服务公司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18家企业实施第三方安全生产监管,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复查,并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3月份,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76条。
省局、市局已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小菜场专项整治的文件,在贯彻落实上级局工作要求的同时,结合*实际,就全区小菜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入调查,为开展整治奠定基础
各地要根据市局拟定的调查摸底表,深入各市场进行调查,摸清各市场消防、土地、房产、举办单位、经营户证照办理等各项情况,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积极汇报,寻求政府支持
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对辖区市场的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出当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寻求政府支持。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争取规划部门将农村小菜场列入乡镇规划;土管部门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用地;明确城建、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小菜场的监管责任。对市场内存在的问题涉及相关部门的,要以书面抄告的形式告知相关部门。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召集市场举办单位会议,宣传市场法律法规,与市场举办单位签定《*区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书》,明确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在市场上悬挂横幅、设置市场公示栏宣传小菜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必要性。要协同市场举办单位开展对市场经营户的宣传,由举办单位与进场经营者签定《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是经营第一责任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五、大力推行社会化监管
各地要借力于本次小菜场整治,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消费者代表组成的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做好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定期召集义务监督员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市场举办单位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以抄告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群众满意市场创建活动。根据湖浔工商市(*)72号《关于开展*年度*区群众满意市场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市场开展创建,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评比原则,努力扩大社会参与力度和影响力。
六、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各地在开展整治中,要围绕以下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一)规范市场名称登记
1、对已经市场名称登记的小菜场,要认真对照,进行“回头看”,使之材料完备、程序规范,符合现行规定的要求。
2、对尚未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市场要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市场兴协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不同类型区别处理:
(1)对目前某些方面尚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已长期存在、为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需的农村小菜场,各地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和管理措施。
(2)对部分虽然不具备市场登记条件、但有固定场所和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农村小菜场,由村委会出具场地证明,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工商部门可以对场内的固定经营户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并加强监管。
(3)对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设施简陋或基本无设施、交易时间短的临时性集市,应提请所在乡镇村加强日常管理。
(二)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地要对市场举办者未履行经营资格审查义务、商品准入管理职责、上市商品快速定性检测、经营管理职责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行为分别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准入规范》、《浙江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规则》、《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出《行政建议书》,督促市场举办者完善并履行市场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上市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市场商品检测制度、市场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市场长效管理制度,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1、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对市场内存在的无照经营发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涉及前置审批的要书面抄告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办照条件的要坚持予以查处取缔。
2、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工作。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辖区小菜场的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开展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的,要进一步完善;对尚未开展的,要限期督促建立,确保上市食品的可追溯性。
3、加大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充分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体系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的检测。特别是对偏远的农村小菜场,要发挥检测箱快速便捷的优势,加大检测力度,增加检测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分局流动检测车也将加强对上述市场上市商品的抽检工作。
各地要督促所在地中心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快速定性检测工作。
4、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各地要根据农村小菜场的特殊性,因地制宜、建立简便易行、动态长效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重点要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对守信者给予公示或一定奖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直至清除出场,以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的提高,推进农村小菜场信用建设。
5、强化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各地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欺行霸市、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病死禽畜肉及制品、过期霉变和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确保农村市场消费安全。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争取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运用《特别规定》查处案件上要有突破。
(四)引导农村小菜场改造提升。
各地要按照湖浔工商市(*)28号《*年度全区市场监管重点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市场提升改造专人联系指导制度,积极运用工商职能指导*大桥、练市、双林等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作。
同时各地要以这次整治为契机,深入调研,主动建言,向当地政府提出农村小菜场建设和改造的方案,争取政府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用县、区政府补一点,镇乡、村拿一点,主办者出一点的办法,推进农村小菜场的改造提升,切实解决农村小菜场脏乱差问题。
(五)创建示范,引导创星
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村小菜场示范”活动,带动农村小菜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要积极开展市场创星工作,力争在三年内达到“*中心城区市场三星级;基层工商部门所在地中心农贸市场二星级、各镇农贸市场一星级”的工作目标。
七、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省级教育强县复查为契机,围绕“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持之以恒优先发展教育,毫不动摇地办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全县教育综合水平列于全省先进行列,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已命名教育强县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要求,依据《省教育强县复查验收评估要素》和创强评估验收时的意见及建议,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丰富教育内涵为基础,以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统一认识,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验顺利通过。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指标和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围绕省教育强县操作标准的板块50项子指标、复查要素中的九条重点要求28项指标、创强评估验收组提出的三条反馈建议和四个方面问题,认真做好全县的自查自评工作,逐条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完善台帐资料。充实完善原有创强档案,针对复查验收评估要素,整合各项资料,以翔实的依据说明全县上下在创强后发展教育不松劲,努力实现我县教育现代化的事实。
(三)完成柳林、虢王、城关等三个省级教育强镇的创建工作,保证全县50%以上乡镇创建为省级教育强镇(乡)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完成灾后重建项目校建设任务,逐步撤销200人以下规模小学,做到布局均衡,资源共享。
(五)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规范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变农村幼儿园规模偏小的局面,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六)全面落实教育质量管理。积极推行标准班额化教育,倡导全体发展、全面发展。建立不同学段、不同区域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学校发展水平316工程督导评估,稳步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办学层次。
(七)发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认真实施《县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培训资源,完成“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职业教育新模式,拓展办学新路子,加大骨干专业建设力度,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以职教中心为龙头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
(八)原省认定创强“达标”的指标要有新的提高,复查验收要素中的条款务必实现全面达标。
四、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1.政府办:负责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联络工作;与教育局共同负责对乡镇创强复验的督促检查。
2.教育局:牵头、主管教育强县复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深化“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统筹发展12年基础教育,确保“四类弱势群体”接受教育,大力提升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水平;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业发展、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整合优化等各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做好复查自评、复查材料准备和对乡镇、学校的指导、督查工作。
3.财政局:财政对教育拨款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教师工资(包括各项政策性补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改造与基本建设资金三项经费全面落实,按规定落实好用于教育的各项专项资金;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增加对教育的分配比例。负责提供中、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提供转移支付资金、城市教育附加、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资金和县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落实情况;提供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供无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用教育经费平衡地方财政及教育乱收费现象等资料。
4.发展计划局: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先审批教育重点项目。
5.建设局:负责把学校(包括幼儿园)建设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对学校项目建设有关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6.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建设用地的报批等工作。在城乡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乡镇、街道、村过去捐赠学校办学的土地、房产等,未办理划拨手续的,帮助补办手续,对已经撤销了的学校国土资源,按照凤政办函[]45号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7.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校长任期制;抓好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使用、培养、引进等工作,对教师的引入、分配、调动予以政策保证,真正落实“中小学校长任免、教师的聘任和调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8.公安局:负责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交警大队、消防部门负责对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检查。
9.文化旅游局:负责对学校周边的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各类文化体育场所要向中小学生优惠,免费开放。
10.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外商店及学校周边摊点进行清理和全面检查。
11.卫生局:负责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校内小店等进行全面卫生安全检查,指导和配合学校做好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12.司法局:设立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教育执法和监督制度,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全县普法工作规划;提供三年来反映以上情况的汇报材料。
13.农业局: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推广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并协调解决推广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和各乡镇农技校业务培训工作。
14.科技局: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的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各级科技计划特别是教育科技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分析、汇总。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务
负责辖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对适龄儿少入学、土地征用、校园周边安全、发展幼儿教育、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1.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指标保持省定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2.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育强镇(乡)的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
3.认真贯彻省316工程实施细则,规范幼儿教育办园工作行为,促进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协调发展,认真配合县督导室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4.在深入调研,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步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年内力争撤销100人以下的非定点规划校。认真贯彻凤政办函【】45号精神,保证撤并资产无流失;
5.坚持学校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维护好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6.认真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科技培训和初中毕业生职前培训;
7、努力充实乡镇成技校内部设施,制定乡镇成技校为“三农”服务、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的规划,按期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充实完善乡镇成技校档案资料。
五、迎接复查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时间:年2月至3月
2、主要工作:
(1)对照指标,分析情况,明确重点,制订《县“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
(2)调整充实“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3)召开“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4)拟定复查验收工作责任书和工作推进日程安排表。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1、时间:年4月至5月
2、主要工作: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自查整改。
(2)研讨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
(3)各级各类台帐资料初步完成。
(三)第三阶段(资料收集与整理)
1、时间:年6月
2、主要工作:
(1)完善各种资料、表册、档案材料。
(2)在各有关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进行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3)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指标、重点乡镇、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4)完成自查申报材料,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四)第四阶段(迎检阶段)
1、时间:年7月
2、主要工作:做好迎接省复查评估验收团的有关准备和组织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教育强县”复查自评活动是县委、县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实现强县教育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使我县教育再上一个持续发展的平台。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复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和应承担的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督促指导,确保复查自评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树立起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复查自评工作社会氛围。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接连发生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地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3年4月26日至5月8日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 、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组织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2、 道路交通方面:交管站牵头镇派出所、交警四中队配合,检查交通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的;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证、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224省道、刘庄矿进矿路、潘谢路、谢夏路、联络路、二路、谢土路、共建大道、矿友大道等出行干道,由镇城建办牵头,沿路各社区、村负责检查是否存在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是否存在危桥;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存在占用路面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等危险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镇派出所消防中队牵头,涉及单位和各社区、村配合负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超市、教会、生产储存类企业、板材加工业、大跨度厂房、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和正常运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人是否在岗等。中心校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中小学校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寄宿生宿舍、食堂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和体育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镇民政办、妇女协会负责对张庄社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点、镇留守儿童之家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娱乐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4、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城镇规划区内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情况;农村农民建房安全管理情况。
5 、非煤矿山方面:各社区、村负责检查属地内的砖窑厂、粉矸厂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情况等,同时重点检查各砖窑厂对因烧砖取土形成的坑、塘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配备安全人员、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切实防范溺亡悲剧发生。
6、 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方面:成立由镇安全办、镇派出所、工商所、交管站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负责加大对危化品在原料供应、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打击非法制售贩卖行为。
7 、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由镇安全办、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负责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使用校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工作和培训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8 、特种设备方面:镇安全办牵头,工商、质检单位负责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张庄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 、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由镇安全办牵头,中心校、中心医院、防疫站、畜牧兽医站、各社区、村参与配合负责检查学校、医院、车站、旅馆、饭店、物资交流大会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各中、小学校食堂餐桌餐具的消毒、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力度。时值春末夏初,气温回升较快,大量蚊蝇孳生,加之禽流感疫情发生,对群众生活环境和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各社区、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检查,严厉制止乱丢乱弃垃圾行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要集中送往镇垃圾焚烧站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心医院、防疫站要加强对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对畜禽养殖场要强化消毒,对上市出售的活禽和畜禽产品要加强检疫。
10、燃气方面:工商所负责检查无证、证照 不全或过期从事燃气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的;非法充装倒卖石油液化气的。尤其要加大对个别商贩采用车载气瓶,走村窜户流动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11 、用水用电方面:谢桥供电局负责检查公共电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负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电器设备等是否按要求使用。水利站牵头负责对镇域内的沟、桥、涵、闸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除险,对排查出的险情,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安排专人看守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工商、质检、水利站负责检查镇域内各水厂生产和上市桶装的水质量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
12、两矿采空区住房安全方面:镇地矿办牵头,兰庙、化中、张庄三个社区及路庄村要分别迅速组织人员对采空区群众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已经损毁和可能损毁的房屋按照结构、面积、居住人口情况、损毁程度等分类登记造册,既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有效推进分批安置工作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齐抓共管。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社区、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具体单位企业和责任人,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社区、村检查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
3 、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单位、社区、村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 、严明纪律,严肃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安全监察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村(社区)要在深入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5月中旬镇将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确保“五·一”期间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让谢桥镇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谢谢你的爱”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街道深入开展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打通生命通道、敲门行动、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了大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但是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火灾事故高发。今年,我街道被市政府列为全市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对重点地区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促火灾隐患地区整治,成立江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健文(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杜开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晓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国忠(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国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达成(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敬东(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员:赵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关艳清(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小京(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石钦(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文超(街道团委副书记)
赵汝辉(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卫(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 衡(江南派出所所长)
朱源君(滘头派出所所长)
赵汝彬(滘头经济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张天祥(滘北经济联社党总支部书记、北街经济合作社书记、社长)
戴玉云(桥南社区书记、主任)
梁群英(蓬苑社区书记、主任)
陈凤鸣(江翠社区书记、主任)
肖蔡钊(新中社区书记、主任)
陈淑华(竹苑社区书记、主任)
林小燕(中沙社区书记、主任)
赵焕媚(仁美社区书记、主任)
何小燕(建联社区书记、主任)
梁 赤(银城社区书记、主任)
关仲霞(正南社区书记、主任)
陈彩云(永明社区书记、主任)
严志欣(北湾社区书记、主任)
何秀兰(富横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指导街道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和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江南街道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工作目标:
(一)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
(四)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在高层住宅、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整治区域基本建成智能网格化巡查覆盖网,网格化达标率在年底前达到100%,网格员100%培训一遍,专(兼)职消防民警100%培训一遍。
(五)年内,辖区内10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按照3分钟到场处置的原则建立联勤联防机制。
(六)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特殊工种、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率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七)社区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
(八)2021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4日至11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4日至5月15日)
1.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剖析各重点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和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
2.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要积极传达贯彻省、市、区和街道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街道与各社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街道和社区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街道政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整治的要求、标准、措施,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排查摸底、初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1.各社区加强督导辖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在集中治理阶段,市政府督导组、区政府督导组及街道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全面掌控和促进整治工作。
2.重点地区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3.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以上的目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达到建设标准。
4.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或落实专门消防保安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推动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社会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1.各社区要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督查验收及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
我街道组织开展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街道以政府名义(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向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申报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江南。
第一条为了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树立物业服务行业典范,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含单位、厂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申报、验收、评定。
住宅小区(含单位、厂区)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80%以上的小区;分期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50%以上的小区。
第三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由区物业主管部门、辖区各镇街组成考评小组,进行全面考评验收。
第四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全面考评工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和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小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新建住宅小区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资料齐全。
3、小区具有完整的接管验收资料、图纸、档案及交接手续。
4、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管理状况良好,年内未发生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超范围收费和未按约定的服务标准及内容进行履约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第六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申报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
2、小区所在地社区(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注意见,推荐申报;
3、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参加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评选活动。
第七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申报材料包括:
1、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申报表;
2、小区规划、建设、使用概况及管理情况报告;
3、争创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4、开发建设单位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情况的书面意见;
5、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满意率测评打分情况统计表。
第八条申报小区必须于每年3月份前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参评申请。
第三章考评
第九条每年的10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由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小组对申报的小区进行集中考评,并及时将考评结果报区政府批准,予以公布。
第十条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定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按《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考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征询业主意见进行综合评议,以打分的方法来评定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评定为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第十二条获得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的小区,每2年进行一次复验,复验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小区,应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由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小组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达标要求的,经报区政府同意后取消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称号。
第四章奖励
第十三条评选出的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由区政府授予“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在全区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评选结果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考核企业信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及晋升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全员安全教育管理能力,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打造平安校园,特制订学校本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实行校园安全工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工作监督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将全员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即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三、学校安全管理主要责任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校园“三防”建设。
2.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控措施,督办落实“一岗双责”制。
3.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传达布置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签定安全责任书。
4.代表学校与家长或初会其它单位签订系列安全活动协议书(班级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需由安全办公室审批并加盖公章);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5.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落实安全基础性工作。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6.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7.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与和谐。
8.落实教职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禁教职工侮辱、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9.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并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
4.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5.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遇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
6.与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三)党支部书记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3.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5.加强师生意识形态的教育和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反工作。
(四)分管安全副校长管理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校长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工作。
2.全面建立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3.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定期开展保卫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安全培训,强化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指导开展各类安全预防性工作。
6.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街办、公安、卫计、城管、食药、供电所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治理合力。
7.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归档备案。
8.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分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 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核查并落实安全预案,加强安保培训,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分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七)分管德育副校长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指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救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配合zd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法制措施。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负责上级政策的及时传达落实和学校WW信息的汇总上报。
2.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和全校信息沟通、公开、新闻及媒体采访等事宜。
3.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4.协助分管校长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安全办副主任(安全科长)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安全预案及安全职责,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组织人员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问题较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汇报,并制定详尽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责任人签字备查。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
5.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6.负责学校门卫和寝室辅导员日常管理考核,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7.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的综合治理机制和氛围。
8.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校长或分管校长落实报警、抢救、疏导、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9.加强安全档案管理。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完善学校安全档案。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教导主任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管理,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的领导和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总务主任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3.做好学校建筑物、办公器材、校园周边环境和水、电、气、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和整改,并建立台账。
4.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生活用水的管理,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5.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6.协助教导处加强对实验室、微机室等功能教室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加强对教学设备的安全管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分管德育副主任
1.协助分管校长开展班主任安全培训和学生安全教育,具体负责落实师生演练活动。指导年级教师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学生异动情况,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
2.按照学校工作目标和任务,指导学生团委和学生会的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等工作。
3.协助和指导管理学生寝室安全工作。指导强班级安全员教育工作,负责或协助年级主任做好学生处分听证等工作。
4.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牵头或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5.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和板报、橱窗、网络等途径,结合实际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6.主动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家长接待、学生疏导教育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年级主任
1.具体负责本年级师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维护年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加强师生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以安全为主题的班团活动和演练,科学引导特异学生,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
3.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年级大型活动的安全培训和安全预案的具体落实。
4.结合年级实际,通过各种途径,开展系列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宣传教育,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5.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家校结合,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6.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家长接待、师生安抚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五)总务处副主任
1.协助总务主任分管日常安全工作,主管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工作,具体负责落实《xx二中食堂安全卫生制度》。
2.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疾病防治工作,加强各班晨(午)检的检查和管理,落实医务室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食堂安全管理,落实“十必须五禁止”要求。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工作,并对进货、存放、制作、出售等环节按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工作人员建立饭菜留样制度,防止人为投毒、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全培训和体检,完成领导交界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六)分管教科研副主任
1.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加强课堂、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
3.督促每位任课教师做好安全教育教案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七)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学校要求落实安全教班级日常安全管理。认真选拔班级安全委员,设立若干安全员,并加强对安全委员和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
2.规范进行晨(午)检。督促学生按要求进行晨(午)检,认真记录,注意仔细观察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3.充分利用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开展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和意外事故等安全事项。
4.按学校要求加强住校生的生活管理和寝室日常管理,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5.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耐心、细致地做好特异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家长科学教育特异学生,做到因材施教。注意根据实际,在体育、劳动和大型活动等时对特异学生予以适当照顾,并做好有关记录。
7.协助学校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8.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9.认真及时检查、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发现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或或有其它安全隐患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织抢救和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通知家长和报警(拨打120或110等)。
(十八)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2.发现学生缺课后,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及时与家长联系。出现安全突发事故,必须及时冷静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科长、分管领导或校长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和其它领导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要灾害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九)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道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 (急病) 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二十)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
1.负责学校技术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安全隐患,配合学校总务处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3.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每天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一)心理健康教师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二十二)报账员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三)公物管理员
1.具体负责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四)图书管理员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五)档案管理员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会正确消防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灭火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二十六)体育器材保管员
1.坚持每天检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组织维修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3.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
4.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七)实验室管理员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暴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八)文印人员
1.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九)水电工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门卫
1.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方可出校。
4.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
5.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做好门房清洁卫生,正确使用和管理监控视频。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并熟练使用安防工具和消防器材,及时维护相关设置,保证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和消防器材的作用。
8.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不干与门卫无关事。除特殊情况外,门房内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一)安全科安全员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
3.按时按要求巡查校园和学校周边,果断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安全办公室主任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 报警。
4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5.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6.按时参加安保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7.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师生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二)寝室辅导员
1.注意加强和住宿学生的交流,尽可能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和偶发事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2.按规定落实轮流值班工作,每天按时做好寝室的开、关门锁,不准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寝室,不得容留非寄宿生住宿。
3.每天学生就寝后负责巡查各寝室一遍,发现住宿与登记不符、学生不假外出及违纪等情况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告之相关班主任、年级主任,并协助相关领导妥善处理。
4.加强住宿生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寝室管理制度和《xx二中女学生防害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及时制止学生在寝室大声喧哗及各种违纪行为(如乱丢乱甩物品、打架、斗殴、起哄、携带违禁品、抽烟、喝酒、打牌赌博、损坏公物等)。教育学生增加防盗意识,妥善保管钱物,遇可疑情况或被盗时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5.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学生在寝室使用电器和使用明火,避免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十三)教务员
1.按要求规范管理学生学籍等信息,及时办理转学、休学、复学和学籍会审等工作,发现疑问及时报告,防止因学籍异动引发矛盾纠纷等安全事故。
2.及时统计和管理学生考试成绩,严格按程序上传课改信息和成绩,不经批准不得向外公开考务等教务信息。
3.协助教导主任做好教学活动和重要考试报名与组织工作,严守保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
4、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四)校医
1.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落实学校日常疾病预防工作,经常性对师生进行卫生与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2.具体负责学校疾病防治工作,严格规范各班晨(午)检和信息汇总,规范疫情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常用医疗器械、药品的保管和使用知识,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有关规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确保医务室清洁卫生,做好药品的防潮、防霉、防过期等工作。
5.发现学生出现突发疾病症状(如呕吐、昏厥、呼吸困难、高烧、休克、食物中毒、剧烈疼痛等),要及时拨打120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按医疗常识进行必要的急救,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120”抢救。因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十五)司炉工
1.司炉工须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不符合司炉工基本条件的人员从事司炉工作。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锅炉运行中不得离开岗位或随便请人代班司炉。不得酒后上班;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严格烟火制度,锅炉房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好并会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
4.按要求做好锅炉的日常巡视工作,包括锅炉压力、出回水温度及液位表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5.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卫生,做到文明生产.注意节约能源,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十六)学生安全员
1.带头自觉学习和遵守《xx二中学生安全规范》,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关心同学。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发现同学间积怨较深,有暴力倾向时要劝阻,发现有私自外出、学习重度焦虑、厌世、抑郁等言行时,要主动安慰、交流,并及时向教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班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督促同学按要求进行晨(午)检,注意仔细观察同学精神和身体状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5.注意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领导。
6、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立即拨打“120”、“110”、“119”等求救电话,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