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1 10:32: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御能力
(一)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年月底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完成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规划和所辖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乡和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城乡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加快推进《省天府新区部分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年底前,全市新增17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47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每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中队全面达到新一轮消防装备建设“六个一”标准,基本解决高架道路、立交桥和城市隧道消防供水及农村新型社区消防水源问题,基本杜绝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停车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基本完善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化工区等消防安全高危区域防灾救灾和紧急救援避难设施与场所,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核心作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合理确定人员规模,切实落实人员待遇。积极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定编配备消防文员。督促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开展专职消防队建设,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志愿消防队伍、治安联防、保安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主动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完善消防法规和科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积极组织起草和修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法制保障。积极开展消防科研课题攻关,加快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和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五)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三合一”(生产、存储、居住为一体)场所、租赁用地建筑、大型批发市场、“城中村”和“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要经常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六)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从业机构和人员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消防安全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不得对其评定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缔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强化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加大防火性能见证取样检验力度,确保建筑材料、外保温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抓紧研究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界定标准和管理规定》,积极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户籍化”和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级参考依据,督促消防高危单位强化自身管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八)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以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小区(或社会单位)为“四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力争到年底前,全面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标。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年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
三、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城乡灭火救援水平
(九)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尽快完善全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在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设置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调度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市域范围内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各区(市)县政府要依托当地各类消防力量组建城乡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相应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体系。强化应急救援专家库建设,建全应急响应、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十)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开展“铁军中队”创建活动,推动消防执勤中队“攻坚班组”人员装备全面达标。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和地震救援、防化反恐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消防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装备配备和技术支撑,强化物质保障,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一)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完善宣传教育指导、督查、考评、监测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网格化、常态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消防公益宣传。探索建立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消防信息公开透明。
(十二)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年底前,锦江区、金牛区要完成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年底前,其他区(市)县要结合各自特点,分别完成企业、学校、农村和景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推动消防安全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和学生课堂教育课程,人社、司法、行政学院、科协等部门(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培训、科普教育内容,各乡镇(涉农街道)要着力开展以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的“农村带头人”消防安全培训。
五、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十四)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
(十五)强化部门日常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制订消防工作计划和具体推进措施,坚持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全面改进和提高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 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4.10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 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 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 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 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 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 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期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要求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原则: 镇(街道)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兼任安委会主任,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兼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镇(街道)有关部门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镇(街道)应建立、健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村(含社区、居委会,下同)、有关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原则:镇(街道)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安全生产监察员,并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地点到位、办公经费到位、办公设施到位和监管工作到位;行政村(含社区、居委会,下同)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调配原则: 镇(街道)应根据本辖区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工业企业数量、安全重点行业等现状的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辖区内工业企业超过300户的,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少于3名;工业企业300户以下的,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取得资格认证,转任、解聘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四)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镇(街道)的主要领导每年的一月份,应书面向上级政府或安委会作一次本辖区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制度:镇(街道)每年应与镇(街道)有关部门、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严格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六)开展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创合格镇(街道)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安全生产监察员全面落实创合格镇(街道)工作,确保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分析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布置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并及时传达和部署。
(三)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工作,并支持和配合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安全监管网络;负责协调、指导镇(街道)有关部门、各行政村和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适应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特点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加以完善;负责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镇(街道)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规则
(一)在镇(街道)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三)建立健全镇(街道)的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台帐、事故管理台帐、安全评价及“三同时”台帐等。指导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制定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等,组织并指导有关单位按计划实施。
(五)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的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复审,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六)组织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制定适合本辖区实际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煤气电、消防等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生产经营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重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监控,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
(八)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三同时”工作,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九)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类伤亡事故和落实事故处理意见的情况;积极协助做好事故抢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十)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和全民安全意识。
(十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并分析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发生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布置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每月书面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一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并将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十四)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十五)指导、协调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学习。
(十六)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安全生产监察员(管理人员)工作规则
(一)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工作规则
1、镇长(街道办主任)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在组织制定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
3、牵头制定镇(街道)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长(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5、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镇(街道)其他各分管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等)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负责建立健全镇(街道)一级的安全监管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并解决安全监管机构的办公场所,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办公经费和监管装备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安全生产监察员的通讯、交通等费用和有关岗位补贴等。
7、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和协调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8、在镇(街道)一级的评先评优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工作规则
1、协助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调和指导其他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等)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总结。
3、督促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按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每月主持召开由安委会全体成员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排查事故隐患,及时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6、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抢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及时、如实地报告本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牵头制定本镇(街道)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工作规则
1、协助镇(街道)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2、按规定建立健全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本辖区内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于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4、负责召集由镇(街)领导主持的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详细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监察员、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员,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每月书面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一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工作。
7、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工作;及时报告本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8、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工作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3、负责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各项要求的具体实施,并根据本地实际加以健全和完善。具体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台帐、档案的记录、编制和更新;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
4、认真开展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站长、镇(街道)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协助站长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6、协助站长组织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7、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并协助和参与上级安监部门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本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指导、协调本辖区内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各类安全监管活动。
9、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
10、在上级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处罚权限。
五、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规则
1、协助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经办、直接管理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3、协助安全生产监察员开展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村、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报告。
4、协助安全生产监察员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跟踪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5、协助行政村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6、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本辖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报表。
7、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授权原则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进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安全生产监察员进行正常的安全检查。
2、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向镇(街道)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对难以立即纠正的应当及时向镇(街道)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整改。
5、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按规定程序配合上级部门或经上级授权进行一定数额的行政罚款。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执法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监管企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xx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我局行政机关在册人员9人,执法大队在册人员7人,应急救援运行中心在册人员15人,共31人,其中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7人,占总人数的87%。
(一)总法定工作日(6696日)
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6-11=248日。
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53周×2日/周=106日;
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日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248日×27人=6696日=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每年2次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将智慧安监平台黑名单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每次检查安排x名执法人员。
1.检查对象及责任人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xx家;非煤矿山持证x家,
“三同时”矿山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x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危险化学品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xx家,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7×2=186日。
(2)烟花爆竹行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计划抽查xx%,共xx家,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6×2=184日。
(3)非煤矿山行业:非煤矿山xx家,
重点检查单位x家,一般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重点监管的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6)×2×2+5×2=46日。
(4)工贸行业: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其他xx家全覆盖检查。计划抽查xx家规上工业企业。安排执法工作日:10×2×2+36×2+10×2=132日。
2.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所需资金的保障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时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等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
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检查督查
一是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通过内业资料检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并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安全生产检查和其他检查督查相结合,提高执法效率,控制检查频次;
三是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一定比例采用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抽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巡查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各项指标控制情况。安排工作日:260日;
(2)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半年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安排工作日:110日;
(3)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排工作日:130日;
(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完善、推进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和操作培训工作,安排工作日:160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①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②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安全培训,安排工作日:130日。
责任股室:协调股牵头负责,其他股室、大队、中心配合。
2.实施行政许可
(1)非煤矿山方面
配合市应急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年均换发证3家,组织“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家,安排工作日:50日。
(2)危险化学品方面
①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准入管理工作;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及变更等工作,年均40家,安排工作日:160日。
②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年均2家,安排工作日:10日。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相关工作,年均160家,安排工作日:320日。
(4)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开展企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年均60起,安排工作日:60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领导交办其他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后,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均调查处理2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安排工作日:360日。
(2)承办挂牌督办具体事项,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年均1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安排工作日:90日。
(3)开展执法数据统计、事故信息数据统计、四项指数统计等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年均10起,每起2人核查3天,安排工作日:60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年均60次,安排工作日:120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在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预计3家,安排工作日:21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依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安排工作日:40日。
8.完成县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安排工作日:120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
按24小时值班每天3人,安排:365×3=1095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按月均每人3日,安排:28×12×3=1008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按月均每人1日,安排:28×12×1=336日。
4.参加党群活动
按月均每人2日,安排:28×12×2=672日。
5.病假、事假
按每人每月1日,安排:28×12×1=336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按人均10日,安排:28×10=280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
各股室、大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计划。经县政府批复后,各监管业务股室(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责任股室)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执法档案,凡检查必留记录,发现隐患必下达整改,整改到期必复查验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要及时抄告或移送,形成闭环管理。
(三)突出执法重点。
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执法检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置,督促企业认真整改,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022年最新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市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2022年最新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街道、社区道路、居民楼院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明确各相关部门、社区、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辖区主干道、次干道、社区道路、居民楼院、商店、学校。
1.按照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社区、驻街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快速反应能力。
2.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3.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二、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城管的副书记胡海青同志兼任。
2.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辖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3.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
指挥中心成员:街道城管科、党政办、宣教科、经发科、社建科、综治办、卫生科、社区、阜新路派出所、鞍山路派出所、城管五中队、阜办环卫公司。
4.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在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办事处城管科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街道经发科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街道卫生科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城管执法五中队负责落实驻街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环卫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社区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5.应急联动机制
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辖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三、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1.预警预防行动
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街道二支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城管科负责辖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2.物资保障(街道社区建设科负责)
3.宣传保障(街道宣教科负责)
4.其它保障
在应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习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五、附则
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2.监督检查
街道城管科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
3.奖励与责任
(1)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酌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2)对于在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以创建“平安畅通县”畅通工程”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二、工作目标
1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的工作目标。万车死亡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2.43以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全面开展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按照“随排随治。治理一批,安监、交通、城建、公路、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和“完善一批。督办一批”原则,巩固历年已治理路段成果的基础上,排查治理新增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路段。
3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遏制G310线(天巉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
4积极组织实施“平安畅通县”创建、评价工作。加强交通指挥、调度、控制和诱导。缓解交通拥堵。非重大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逐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科技应用水平。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处置能力。县际交界处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县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达10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
5安监、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要协作配合。督促全县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建立和完善客运企业动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客车户籍化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各单位能快速、有序、妥善地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7进一步落实和深化“四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创建交通安全服务站,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组建专职交通安全员队伍,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辖区交通秩序的维护。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维稳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等为成员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主抓。积极发挥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加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力度。落实“四长”责任制,积极探索和完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继续推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扩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
2深化工作措施。力争“平安畅通县”工程再上新台阶。各单位要按照《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靠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今年,要在辖区国、省道沿线创建12个平安畅通乡镇”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3加强危险路段治理工作。消除道路事故隐患。公安、安监、交通、公路、城建等单位要组成专家组对年以来排查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做好巩固工作。按照标准和要求摸底排查年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建档评估、总结和回头看。提高事故多发路段排查筛选的准确性,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治理方法的科学性和治理效果的实效性。对需要采取治理措施的路段,道路主管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限期完成隐患整治工作。
4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落实安全形势月分析和季通报制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每月要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寻找事故下降点和上升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通过从人、车、路、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切实找出主、客观方面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全县事故预防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每季度要定期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安全形势。
5落实预防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和研究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查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制定长期和阶段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标和任务。
6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结合实际。以G310线(天巉公路)S207线(靖天公路)为重点,制定实效性、针对性强的勤务计划。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强超抢会、超速行驶、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建立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管理措施,有效应对G310线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堵塞;县公安局城区交巡警大队要做好城区重点路段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从严查处乱停乱放、违反交通信号等影响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城区车辆通行效率;运管分局要继续打击三轮摩托车、黑车”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客运市场;执法、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要协作配合,全力清理在公路上摆摊设点、车辆维修等非法侵占公路从事非交通行为。
7建立完善各项预案制度。做好预案演练工作。年内。安监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120急救中心、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大队等单位参加,由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各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小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安全专项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2.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小组
第一小组:现场安全检查组
组长:略;成员:略。
第二小组:生产管理检查组
组长:略;成员:略。
二、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1)局各有关部门、班站(所)均要按《国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对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规程制度和本方案监督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
(2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各基层站所以及所有施工、检修现场进行100%的、不留任何死角的全面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局抽查阶段
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管辖的各供电所、供电站及其施工、检修现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60%,即变电站不少于6个,网改施工现场不少于14个。
第三阶段:天水供电公司抽查阶段
天水供电公司对我局实施抽查。对我局有关部门、供电所、供电站要进行检查。
2.监督检查对象
(1)局有关股室。
(2)各供电所、供电站。
(4)农网施工、检修现场。
(5)农村安全用电。
三、监督检点内容
本次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分为两部分:一是全面开展以防人身伤害为目的、以“五查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检修、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二是开展以全面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全面监督检查我局安全生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现场
1.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独立巡视高压带电设备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及安规考试,经考试全部合格。
2.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工器具的配备、试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作要求。
3.现场工作是否制定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并按规定经过审核和批准,在生产现场落实到位;现场监护人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员工对作业任务、作业现场危险点是否清楚;个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名认可。
4.安全规程、“两票三制”、“反六不”、国网公司“三防十要”、省公司“十条禁令”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违章违规行为是否认真查究并严肃处理;对“两票”不合格问题是否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整改。
5.生产人员是否经过触电急救、消防灭火培训并熟练掌握。
(二)农网改造工程
1.农网改造工程是否认真坚持“三同时”原则,即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农网工程建设单位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安全与工程进度、质量的关系;是否能够对工程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是否对施工单位实施资质审查;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是否对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
3.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措施,是否在施工前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认可。
4.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
1.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全局三级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局是否设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供电所、供电站、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人员(数量、素质等)配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操作规程制定情况是否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操作规程;安全职责是否清晰明确,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标准规程是否及时修订、补充。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领导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高度重视各基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亲自抓各基安全生产,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农电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联系点”制度,深入农电生产现场,加强对农电安全工作的指导;是否保证农电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是否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对照天水供电公司《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分解及考核情况是否将各基层单位安全纳入考核,考核标准是否与主网一致,是否体现以责论处、奖惩分明的原则;各基供电所、供电站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局所属各单位是否对安全目标进行了分解;
5.安全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是否制定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两措计划是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制定了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安排实施。进入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培训,每年是否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
7.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情况是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是否认真落实国网公司、省公司、天水供电公司及本单位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具体措施;是否积极开展具有“三新”特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心活动”,培育“爱心理念”;是否积极开展“四个好”活动;是否积极开展“两个创建”活动;是否积极开展反“六不”斗争;是否积极建设农村安全用电“三道安全防线”。
8.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情况
(1)各供电所、供电站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班组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是否召开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班前班后会是否结合实际。
(2)是否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根据季节特点、临时性工作的需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9安全性评价情况是否高度重视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否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制定了安全性评价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安全性评价。
10.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情况是否积极推进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试点工作。各供电所是否按照《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流程》要求,结合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现场实际,细化、完善了生产作业程序,规范了生产作业行为。
11.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建立、运转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责任是否明确;是否通过乡、村政府设立安全用电义务宣传员,建立安全用电协管网络;是否有效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12.电力设施保护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组织机构、保障体系、工作制度和责任制;是否形成警企联防、群众护线机制;是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护电力设施;是否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是否制定电力设施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是否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培训工作。
13.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处理情况
(1)事故调查与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事故上报是否严格执行“及时汇报制度”。
(2)事故统计报表是否及时上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迅速做出具体工作计划和部署,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并于月日前报局生技股。
2.各基层单位首先要抓好安全生产现场和农网改造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农电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以杜绝人身事故为重点,认真开展以落实安全规程、“两票三制”、“反六不”、国网公司“五查一落实”、省公司“十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3.要将作业现场、班组作为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在监督检查中,要严格、严肃、认真,不留情面,并适时进行工作指导。
一、市政府贯彻十项措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情况。
省政府关于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10项重大措施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丽政发〔〕11号)、《关于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75号)、《关于修订部门各类应急预案的通知》(丽政办发〔〕131号),提出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7月9日,永胜县召开全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会议当晚,姚安县就发生6.0级地震,地震波及的乡镇参会领导迅速赶赴灾区调查灾情,开展应急工作;11月2日,宾川地震后,市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调查灾情、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充分体现了应急快、布置快、行动快、救灾快的特点,得到灾区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市政府以第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了十项重大措施的实施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建立了跟踪检查、进度汇报工作制度,明确了启动问责程序和办法。市地震局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工作分解及实施意见》(丽震发〔〕32号,制定了宣传工作要点计划。
《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丽政发〔〕1号)对于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目标任务是:普及防震抗震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震抗震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主要措施有:1.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全覆盖工程,组织发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声像资料。将《云南防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防震避震常识》、《防震避震常识挂图》、《地震科普知识和地震紧急避险常识》等声像资料及时发放到全市各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大中型企业、社区、农村等做到家喻户晓。2.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年度常规宣传。结合“2·3”地震纪念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纪念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日、“11·6”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及三月会、七月会等有利时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短信等媒介,采取专家讲座、上街咨询、政风行风直播热线、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强《防震减灾法》等防震减灾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3.建立科普宣传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地震系统防震减灾宣传方案,使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中小学校结合“三生教育”,认真开展防震避险知识宣传、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中小学防震避险应急逃生演练等活动。组建地震科普知识宣讲队,制作宣传展板、印刷宣传材料,定期到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宣传,扩大对社区、农村的宣传面。充分发挥新闻单位舆论宣传的主力军作用,改进新闻报道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及时、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4.建立应对重大地震灾害新闻制度。新闻单位对地震事件的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将信息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开,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怀、抗震救灾工作取得成效和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动员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三、牵头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四、协助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地震局、民政局、文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市科协、报社。
省政府十项重大措施和《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开展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按比例配发到各县级地震部门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省局为市发放了《云南防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100件共0本、《宾馆酒店防震避震知识卡片》7000份、《防震避震常识手册》100件共0本、《防震减灾科普知识100问》50件共10000本、《防震避震科普常识挂图(小)》800件2万套共16万张、《防震避震科普常识挂图(大)》400件1万套共8万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挂图》20件共400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蝶蟾童(ⅰ、ⅱ)》5件共500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蝶片-地震来了怎么办》5件共750张、《地震灾害自救常识》碟片4件共800张,《防震减灾基本知识问答》7件共658本、《云南省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应急大行动画册》20件共200本。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资料为我们深入全面开展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
市地震局收到宣传资料后,及时将宣传资料按各区县人口比例分发到各区县地震局,同时将各区县地震局科普资料发放补助经费及时下达给区县地震局。各区县地震局也及时深入农村乡镇,利用集市等时机,将宣传材料及时分发到学校师生、干部群众、来丽游客手中。
三、及时向学校、乡村、政府部门、酒店等分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资料情况。
市地震局重视科普资料发放工作,收到省局配发的宣传资料后,市地震局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安排强化宣传工作,并初步制定了工作计划及内容,就宣传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对区县地震局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区县地震局利用“2·3”地震、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等有利时机,针对性开展强化科普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科普宣传热潮,形成合力,以大规模、大声势达到大成效。
市地震局以点带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联系乡永胜县顺州乡中学、新河村中学、小学及村民送去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防震减灾知识100问》等科普材料共4000册,做到联系村中小学及群众人手一册,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市属大中小学校师专、实验学校、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等发放了知识挂图和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
市县党委、政府文件交换系统向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及党委、政府部门发放了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防震避震常识手册》、《地震知识100问》及市地震局编印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政策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
通过全市司法系统、中小学和市政科普宣传专栏广泛张贴《防震减灾法》及《防震避震科普常识挂图》宣传挂图。
积极协调市旅游局,由市旅游监理公司将省地震局配发的酒店宾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插页7000份分发给全市三星级以上酒店宾馆。由于市酒店宾馆客房标间达5万多,省局所发材料严重不足,将实际情况上报省局震防处。
在市、县、区人大、政协“两会”隆重召开之际,市、县、区地震局为与会代表和委员发放《地震知识100问》、《防震避震知识》等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材料,面向来自全市各个地区、各条战线、各个界别、各级领导、各种民族的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向他们开展专门的科普知识宣传取得了带动示范作用。
在新春佳节之际,市地震局为全市中小学地震兼职宏观信息员寄去了春节慰问卡和防震减灾知识挂图、dvd、《防震避震知识》、《地震知识100问》,为全市中小学在新的一年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供了条件。另外,还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分管领导寄去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材料及《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政策法规汇编》。共寄出防震减灾知识材料3000余份。
市县(区)地震局以学校为重点将省局配发的宣传资料及时发放给各学校,做到人手一册,宣传挂图做到了入班、入村。玉龙、古城、永胜、华坪、宁蒗各区县地震局还组织了科技化宣传、乡镇街天强化集中宣传、交流会强化宣传等活动,深受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朋友的欢迎,宣传效果极为理想。
永胜县地震局于7月10日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向与会代表《防震避震常识》、《地震知识100问》共234本;于月3日在永胜县大安乡召开“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培训会”,向参会人员发放宣传资料800册、dvd光盘10盒;9月在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校长会议时,向参会人员发放dvd光盘《蟾童》120盒、《地震100问》和《防震避震常识》1000份;于9月23日组织参加了永胜县“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地震知识咨询,摆放防震避震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地震100问》和《防震避震常识》等宣传材料,近千人次观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在民主广场的科普画廊内展出8平方米的宣传材料;11月19日,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地震科普大篷车宣传组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全县乡镇分管领导、县直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80人举办了科普宣传报告会。科普大篷车到十字街进行街头宣传,播放《蟾童》、《应对地震灾害自救互救常识》等防震减灾科普音像片。发放《防震避震常识》、《地震知识100问》等地震科普宣传材料近5000份;12月11日我局召集全县十五个点的宏观观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发给宏观观测人员宣传折页、《地震100问》和《防震避震常识》等宣传材料多份。
玉龙县地震局在纪念汶川5.12特大地震一周年之际,向全县各部委办局发放地震宣传知识手册1500余份。以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了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月活动,到玉龙中学、玉龙县五中、白沙中学开展了防震避震常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发放地震知识宣传手册余份。
古城区、华坪县、宁蒗县地震局也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六进活动,及时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材料发放到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单位、家庭。
四、利用防灾减灾日、“11·6”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情况。
在防灾减灾日、“11·6”等时机,市地震部门都认真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要点要求,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全市地震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短信等媒介,通过开展讲座、上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刊登文章、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悬挂横幅、播放标语口号、短信宣传、知识竞赛、网络宣传、通过公共汽车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走入社区、乡村、机关、企业、学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量的科普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画面、网络上有专栏。全市中小学校结合“三生教育”,以防震避险知识宣传、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中小学防震避险应急逃生演练为重点等,广泛开展了防震减灾科普学习宣传活动。
5月12日前后,全市地震系统深入基层农村、小区、中小学、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以中小学师生为重点,实施了科普知识全覆盖工程,发了科普宣传材料近20万份,开展知识讲座20场。在5月12日,与全市各主要减灾职能部门一道开展了规模大、影响大、效果好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全市电视台共播放宣传片600分钟(含重播、新闻)、宣传口号共40余条。
2月3日,在大地震14周年之际,市、古城区、玉龙县地震局联合开展了纪念1996年“2·3”大地震现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市、区、县地震局全体干部职工到红太阳广场、束河古镇等地向行人发放《地震知识100问》、《防震避震常识》、《科协网络通讯“5·12”专辑》等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回答行人有关防震避震方面的问题,讲解介绍防灾减灾法规。本次活动共发放地震科普知识材料5000余份,圆满完成了宣传任务,对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市地震局的要求,永胜、华坪、宁蒗县地震局也在2月3日当天开展了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市政广场和主要街道开展现场宣传,县挂宣传标语条幅3幅,发放科普知识读本共6000份、开展现场咨询780人次。
在每年的“11·6”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全市地震部门都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果显著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五、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情况
市高度重视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强调创建工作要以“加强校舍安全建设”为基础,以“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倡导科学防震避震方法、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为宗旨”,以“学校科普宣传教育和紧急避震逃生演练”为重点,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确保一方平安”为目标,开展了经常性培训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全市各级教育、地震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意识普遍增强、应急避险能力有力提高。
到目前为止,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各县地震局都建立了两所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古城区祥和办事处白龙潭小学、永胜县第四中学两所学校被评为云南省首批科普示范学校。永胜县“红石崖·天坑”地震遗址于被中国地震局评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全市初步形成以学校为重点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教育网络,正在发挥示范、带动、影响的作用。
六、其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积极争取省局支持,《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专题dvd蝶片制作项目得到省局支持。投入15万元,将立足实际,强化人对本市多地震的市情了解,切实增强忧患感、责任感,并从思想根源重视防震工作、做好应急工作、全面提高防震意识,融合现实性、观赏性、教育性、艺术性于一体,为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全覆盖工程提供较好的教育素材。dvd宣传片已进入制作后期。
积极组织代表队参加了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并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认真组织全市师生收看省电视台少儿频道每月一期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片《地震百科》和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大赛电视录相。
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大篷车”活动,11月18-19日,在古城区、永胜县开展了大规模的科普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巡回宣传、发放材料等方式向市民及游客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加强对市防震减灾网的管理、更新、维护工作,按照把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强化宣传的重要平台的目标,充分利用网络新兴媒体优势,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利用广播电视覆盖面和影响面广的优势,协调市电视台不定期播放科普知识宣传片,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台综合频道分别于5月12日、综合频道于1月31日黄金时间晚8:05分播放了《汶川地震启示》、《蟾童》(ⅰ、ⅱ)及《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等宣传片,并于次日在公共频道重播,效果显著。积极开展每年的政风行风直播热线活动,向广大听众介绍了市防震减灾事业成就,就感兴趣的科普常识问题回答了听众提问,广泛宣传了地震工作和科普知识。在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座谈会、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利用纪念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组织学校科普知识讲座及紧急避震逃生演练、全市地震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召开、防震减为重要活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校舍安全工程积极推进情况,市广播电视台、日报都及时进行定传报道,有力地宣传了防震减灾工作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在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颁布、地震纪念日之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都在《日报》及网等媒体上刊登署名文章,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和知识。利用《年鉴》、《腾飞-建国六十年纪念册》、《统计年鉴》等媒介广泛宣传了防震减灾工作和科普知识。
永胜县积极争取世界宣明会资助,制作乡土宣传手册,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把乡土科普宣传资料送到学校、送到贫困山区,把防灾知识作为扶贫、扶智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理念,深受贫困山区人民的喜爱。
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家喻户晓全覆盖工程,由于领导重视、思想统一,通过全市地震系统干部职工近两年来的扎实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以机关为重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以学校为重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教育学校建设取得突破,学校科普教育和紧急避震演练做到常态化;以厂矿及次生灾害容易发生企业和生命线工程为重点,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准备检查工作经常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地震平安示范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以熟悉、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防震避震常识、地震自救互救常识、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抗震防震常识为标志,全民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得到有力提高。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以精益求精为标准,创新长效管理机制,突出重点,以专项整治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当前热点工作
一是XX县垃圾生态修复工程的垂直防渗工作目前已经施工完成,省厅的验收已经进行,材料正在完善,力争尽快销号。
二是继续开展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抽调精干人员进入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全面落实人员包河制度,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了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向辖区沿街商户、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扫黑除恶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了渣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入工地、渣土企业发放宣传材料,解读文件内容。全城共有x家商户主动通过LED宣传屏投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实效、提升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在坚持不懈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我局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要求各部门及二级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1.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
一是及时修复和整改路面、窨井盖和雨水篦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更换窨井盖x个,损毁雨水篦x个,修复破损塌陷路面约x㎡,修复破损确失人行道花砖x㎡,查处施工工地违规排水x余处。
二是修复地埋电缆短路、断路等故障点x处;
2.燃气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联合燃气企业组织了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燃气安全宣传材料x余张。
成立了反恐防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立了扫黑除恶反恐防暴举报箱、举报电话。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XX县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根据新《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制定了《XX县燃气配送四统一标准》、《关于建设瓶装液化气配送站的规定》等工作方案,实行人、车、证、服装四统一,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先城区后乡镇程序逐步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互查、双随机一公开、进校园、进小区活动,从源头严格把关,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对执法力度。吸取2020年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2020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重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每月组织召开由燃气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设定24小时举报电话,坚持每周一抽查,每月一大查抓好燃气安全监管。联合市监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全县燃气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监督责任单位整改到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x份,取缔非法燃气钢瓶收购切割厂x家、处罚违规点x个、规范配送车辆x辆、依法暂扣钢瓶x只、组织燃气企业应急预案演练x次、组织燃气企业法人负责人外出学习x次、开展专项督查x次、互查x次。四是加强对管道气建设的监管。管道气方面整体铺设管线x公里其中xx主管网已铺设,上半年共完成户内管安装通气点火x户、商业x户、工业x户。
3.园林绿化管理方面
上半年城区公共绿地全面实行市场化养护,根据《XX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华艺园林、兴物园林公司养护管理的考核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园林养护质量的考核力度,促进园林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组织开展了树木防寒、抗旱保苗、苗木清洗、树木冬修、涂白和绿化补植等工作,确保绿地养护有大的起色。
4.环境卫生工作方面
持续加大对博德尔公司的监管力度,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加强对城区道路保洁、小广告、垃圾桶、公厕、垃圾中转站等方面的督查:今年,我局在主城区又投放x余个垃圾桶,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
同时,开通12319投诉电话,接入环卫洒水、扫地车GPS监管,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对城区机械化冲洗、清扫进行监管,提高了机械化清扫率。目前城区道路保洁共配备x辆负压式吸尘清扫车、x辆冲洗车,采用机械化吸尘、温法清扫等方式进行环卫作业;配备高压洒水车x台、低压洒水车x台、雾炮抑尘车x辆,达到有效降低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5.市容综合治理方面
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治理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拆除违章搭建。二是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三是露天烧烤整治。城市市容环境明显提升。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
二是坚持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燃气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加大乡镇燃气市场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点、黑气、倒灌等违法行为,取缔非法违规销售网点,落实企业配送四统一制度和燃气钢瓶定向使用,加强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演练和部门联动机制和对管道气的监管力度,规范管道天然气建设手续报批程序,督促管道燃气公司下半年向尤集、渔沟、禅堂、下楼等乡镇发展。
三是加大对xx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督查调度频次,对城区环境卫生全覆盖督查,继续加强宣传全覆盖,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四是结合文明创建开展市容环境治理,对xx等重点路段安排专人守候、错时值班。
开展城市管理示范道路示范街创建工作,将钟灵大道和建设路创建为示范道路。
五是加强绿地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和审批,严厉查处破路、毁绿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补植绿化,修复道路毁损窨井盖、路面、雨水蓖、人行道花砖。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王永明强调,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看,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来看,2011年面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情况新任务;从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来看,2011年全省人大工作处于新老交接、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坚定信心,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谋划好2011年工作。省人大立法工作要进一步转变理念,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代表工作要强化服务保障,对市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和指导。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传达了李建国副委员长在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还传达了王兆国副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草案、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此外,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了各市2010年主要工作和2011年工作设想,并对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刘奇分别主持。
邹绍平
杭州:连续三年评议食品卫生
从2008年开始,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以确保杭州市民吃得更放心。
据了解,专项工作评议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从2008年开始尝试的一种监督形式。这些年来,除了食品卫生,常委会还着眼民生问题,就市区河道建设整治工作、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专项评议,推动政府部门不断改善市区河道环境、有效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利益等等。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明确了专项工作评议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等。接下来,他们还将每年选择若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评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王 健 林伟光
宁波:督促政府稳定农产品价格
日前,随着宁波市政府对蔬菜供销的各项调控,以及补贴措施的逐步实施,甬城蔬菜价格开始逐步回落。
近段时间,部分食品价格飞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市贸易局相关情况汇报后,实地察看了蔬菜生产基地和销售单位,提出了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实施相关优惠政策,疏通农产品供应渠道,努力保持物价稳定的建议。
为落实人大常委会建议,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至2010年11月上旬,全市新增4000亩青菜生产基地,并通过套种、提高复种指数、加快播种进度等方法扩大生产;加大了大型超市和蔬菜基地的“农超对接力度”,缩短供应链,有效控制商品价格。为疏通农产品供应渠道,自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所有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宁波市所有收费公路免费通行。
此外,政府部门还专门划拨了720万元保障款,用于补贴蔬菜经营户。 王井才
温州:持续督办建议落实
2010年8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展开了对本届以来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回头看”活动。经过4个多月的集中跟踪督办,涉及市府办等18家单位的488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已有288件得到了较好解决。
截至目前,温州市已陆续出台了建筑、市政、交通、电力等特殊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行为,从事后维权转为事前预防和源头控制,较好地落实了张雪梅代表2007年提出的建立农民工欠薪保障金制度建议。针对黄靖代表2009年提出的完善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议,市政府2010年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市落实村居应急管理“五个一”建设的通知》,建立了12支以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队伍,设立了“温州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王克珍
衢江区:落实建议打造国家级精品生态区
衢州市衢江区不久前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成为名副其实的钱江源头国家级精品生态区。
这是衢江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精品生态区决定的成果。
这些年,衢江区举全区之力投入生态建设资金53.9亿元,消灭各种污染源8000多个,使全区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形成规模,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据市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衢江区出境水质已全部达到II类以上水质标准,新城区大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II级标准,市区饮用水源达到I类、II类水质标准,城区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柯 兰
龙泉:落实代表建议激活“沉睡”资本
目前,龙泉市已完成林权抵押贷款2.69亿元,其中小额循环贷款2.06亿元。这些“沉睡”资本被激活后,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龙泉是南方重点林区县(市)之一,全市土地总面积45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98.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4.2%。可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当地生态公益林不断扩大,致使这些山上“资金”被逐步“冻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
针对这一情况,在龙泉的丽水市人大代表、龙泉市人大代表分别在丽水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龙泉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要求政府进一步做好山林勘界、发证、评估等工作,保护产权并做好产权流转监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互动,增加林权抵押贷款金额。
为落实代表建议,龙泉市发挥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对林农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关材料登记审核实行一条龙快捷优质服务;拓宽林权抵押贷款渠道,动员多家银行参与林权抵押贷款;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林权抵押贷款的宣传工作,为林农构建起了方便、快捷的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体系。季善松
嘉善:规范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嘉善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的暂行办法》,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今后,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将把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年初,由法工委和代表工委联合拟定年度旁听计划,明确旁听的时间、次数、案件类别以及旁听代表名单和要求,力争让每一位县人大代表在届内都能参加一次旁听活动。
根据规定,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需自觉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不当庭发表意见。在旁听结束后,旁听代表要填写两张旁听法院庭审测评表,其中一张主要是对审判人员的评议意见,另外一张是对检察(公诉)人员的评议意见。测评结果将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总后,向“两院”统一反馈。
此外,在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前,常委会还将对参加活动的代表进行审判程序、规则等知识培训,并提前将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其他一些相关信息印发给旁听代表,使人大代表提前熟悉案情和相关法律知识,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奠定基础。 沈 斌
龙游:八年“盯”水推动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
自2003年龙游县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2.1亿元,实施村级饮用水工程120余个,改建、新建集镇水厂4座,改善了龙游县15.9万农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这是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持续紧盯饮用水安全问题的成果。
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发展,龙游县很多地下水、江水水质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地区的农民甚至为喝不上水发愁。为此,龙游县人大常委会连续8年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列入重点监督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以确保工程落到实处。
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龙游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多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目前已基本实现人人都能喝上“放心水”。 叶雪飞 黄马强
西湖区:代表建议还旧小区居民“一米阳光”
日前,在西湖区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终于妥善解决了困扰仁寿山居民多年的采光问题。
西湖区东山弄社区仁寿山5幢住宅楼紧贴仁寿山山脚,住户常年见不到阳光,房内空气不能对流,室内阴暗、潮湿,致使多位住户患上了不同程度的风湿病。
针对这一情况,西湖区数名人大代表联合建议,要求对仁寿山5幢实施挡土墙改造,往外延伸1米,还住户“一米阳光”。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
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各派出所、汉旺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了将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考核奖惩逗硬,从而建立了长效的领导机制、考核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二、将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中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略)
(二)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基础管控
积极应对当前治安环境的复杂变化,以人口、场所、组织、网络、公共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推进“民心、创意、效能”三大勤务,探索社会治安管理创新。
一是拓展“七大警务”。着力基础建设,完善防控体系,广泛吸收社会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控制,推行小治安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岗亭警务、社区警务、农村警务、校园警务、内保警务、物管警务、特业警务”等“七大警务”,切实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增强基础防范的实效性。在警务推行中,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增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实际控制力。
二是打造“三支队伍”。建立情报大队,实施“大情报战略”,服务稳定工作,服务治安控制。充实社控中队,做实基础“社控”经营,改变对场所和行业无人管无人理现状;抽调50名民警成立公安特勤大队,集中管理,全时空运作,常规与机动勤务相结合,开展武装设卡、机动巡逻、集中清查、查缉捕控、应急处突等多种勤务,强化边际设卡、重点时期管控和夜间巡控,采取逢疑必查、动态巡查、蹲坑守候相结合的手段,增强对城区及卡点的震慑和控制力,提升集中打压能力。
三是加强人口管理服务。认真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入户核对224499户516833人;清理人户分离人员29390人;常住户口待定人员457人,暂住人口15510人,外出人员25077人;境外人员9人;漏登户口25人;重登户口7人;应销未销215人(其中死亡未销212人);户口变更及更正项目1716人。
四是加强公安安全管理。立足保障灾后重建、服务重点项目,监管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监管事故。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地区、场所、部位治安、安全隐患824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9份。加强枪爆管理,共销毁炸药6608.25公斤,普通秒导爆管雷管5978发,火雷管37915发,电雷管2815发,导火索2700米,组织收缴、销毁非法枪支14支,弹药75发,管制刀具55把,查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8起,打击处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10人。
五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建设,完善道路畅通基础设施,新增红绿灯71处,道路交通标识标牌460处,安全固定、流动卡25处;规划停车场55处2500个车位,引进市场化运作管理,有效解决城区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六是加强消防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先后开展了公共聚集场所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消防产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排查、创建示范学校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安排,签订目标责任书,更高程度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1-11月,共开展消防监督检查180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40件,罚款总额为12900元;全市共发生火灾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1650元。
七是加强出入境服务管理。克服没有办公场所、经费短缺和警力不足等诸多困难,正式恢复公民因私出国(境)受理业务。1-11月,共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业务1535件,登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290余人次。
(三)坚持公正廉洁执法
以提高民警执法执勤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减少执法过错、降低涉法涉诉案件为切入点,确保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今年以来,无无罪判决、无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
一是规范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全员培训和警种分类培训,明确民警岗位职责和执法工作标准。增设一线办案民警日常执法执勤资格考试准入制,提高勤务准入门槛,最大限度规范执法执勤,全年共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四期,受训人数达900余人次。
二是严密流程管理。依托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健全流程管理、奖惩激励和执法标准体系,坚持执法检查、案件合议、审核案件等制度,完善落实网上办案审批管理、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注重执法安全跟踪监管,执法办案严格实行“五级审核制”;组织开展专题治理,确保涉案非正常死亡案件“零发生”;加强执法延伸监督和纪律督察,确保实现执法质量零差错。
(四)深入推进严打整治
针对灾后治安走势,及时调整重心,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主动高压打防,严防产生违法犯罪“洼地”和“集群”效应。
一是打击效能提升,实现四个转变。立足于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托信息化平台,转变打防思路,积极适应治安新形势,努力实现从“只管破大案”向“兼顾破小案”转变,从“被动破案”向“主动防范”转变,从“以案到人”向“结合以人到案”转变,从“使用传统手段破案”向“注重依托公安信息系统破案”转变。
三是打重点控热点。抓大不放小,严打严防重特大恶性犯罪,密切关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财犯罪和热点问题。立足“多破案、多打击、多追赃、多深挖”,开展“缉枪治爆”、“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二环路沿线治安整治”、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打击涉及援建违法犯罪、“沙吧等歌舞娱乐场所整治”等专项行动。
四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积极联络各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清查场所210多所(次),收缴各类假发票3000余份;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共捣毁生产销售假冒剑南春酒的制假窝点4个,印制假剑南春包装材料的地下工厂1个,立破假冒剑南春刑事案件5起,抓获涉案人员25人。
五是严厉打击犯罪。继续保持对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年内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2起,查处行政案件45起,抓获吸食新型36人,依法收缴海洛因25克,**768粒/75.8克,冰毒120.62克,氯胺酮625克。依法列管易制毒企业67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152家。
(五)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警务效能的重要手段,着力把信息化应用固化为民警工作常态,增强了打防管控核心战斗力。建设中,配合德阳市公安局加强应用系统建设,增配计算机,完成350M应急无线通信基站建设。同步做好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规划。安装旅馆信息系统85套,其中50床位以上安装率100%。“天网”工程延伸至新建集镇,已在孝德镇建成7处高清监控点位。信息采集总量达到110506条。初步建立起三级情报信息研判处置机制。现已通过信息化手段破获抢劫出租车系列案,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近70名。
(六)深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坚持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巩固创新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和化解矛盾的坚实基础。
一是突出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承诺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和观念,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二是突出抓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扣押暂扣机动车411辆,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管理;认真开展公安机关防止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报督察部门备案制度。
三是突出爱民实践。实践中,切实做到与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与惠民实践、重建帮扶、特殊人员帮扶相结合;与抢险救援彰显为民本色相结合;与保障民安相结合;与大走访相结合;与公正廉洁执法相结合;与形象创建相结合等“七个结合”,帮民困、解民忧、暖民心,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今年以来,为群众捐款5万余元,结对帮扶绵远镇枫树村群众15户。
四是关注民生民愿。通过大走访、“百警进村”、重建帮扶、联系基层活动等方式,把基层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建成民意枢纽,注重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在群众中的威信、声誉和影响力;紧紧围绕问计、问需、问效、问安“四问”,开好恳谈会、特殊群体联系会、座谈会、坝坝会“四会”;组成灾后重建工作组、移民工作组、重点人员工作组、留守儿童工作组和遇难群体工作组,掌控、疏导特殊群体及重点人员;把握舆情,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落实从优待警工作。解决派出所所长进镇乡党委班子问题,解决29名民警正科级待遇,70名民警副科级待遇。提高民警住房公积金标准,落实民警加班补助金,畅通民警诉求渠道。
六是着力推动公安宣传。深入挖掘工作亮点,精心打造公安品牌,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宣传平台,全面展示广大民警开展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灾后重建成果和服务人民群众等做法、经验和成效。全年各类报刊上稿共计130余篇,各类网络及电视台正面报道约130余次。
(七)全力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在“8.13”清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对中,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发现灾情、第一时间因地制宜组织疏散、第一时间向山外报告灾情、第一时间传送受灾图片信息、第一时间传递救援需求、第一时间提出抢险救援决策建议、第一时间全面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提出安置恢复稳定评估。“八个第一”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在快速反应、应急通讯、组织应急疏散、稳定保障、生命线畅通保障、治安大局控制、决策参谋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和优势,为全市整体应急救援赢得了先机。目前,清平派出所及民警陈涛成为和公安部宣传典型。
(八)推进公安机关恢复重建
公安系统纳入灾后重建项目正在推进。目前,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大楼主体已封顶;市交警大队(含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重建项目进入设计阶段;看守所(含武警中队)及行政拘留所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武警营房主体工程完工;派出所建设项目中5个所已完成建设,其余派出所在建或作前期准备。
三、认真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按照我市《文明行业创建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健全了工作制度,建立了运行机制,狠抓文明行业细胞工程建设,创建活动经常化。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坚持定期检查考评。坚持不懈地搞好片区共建工作,巩固和发展了我局多年的共建成果,使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今年,我局有七人被分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全局继续被命名为**市级文明行业等荣誉称号,并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交警大队车管业务中队、城南派出所继续被命名为“文明窗口”示范单位;局机关、看守所、城中所、城南所、西南所、汉旺分局继续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交警大队被评为德阳市级文明单位。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更加规范化
在德阳市公安局的指导下,结合近年探索“警校共育”具体实践,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继续贯彻公安、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大力开展“警校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工作的意见》,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全面推行“警校共育”,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全市各大中小学均要建立规范的警校共育机构和校内保卫组织,从交警、巡警、消防和派出所民警中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统一规范“警校共育”门卫值班登记表、内部治安巡逻工作登记表、学校重点部位治安防范隐患自查登记表、“问题学生”帮教登记表、“六进校园”活动情况记录、“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登记表、巡逻民警签到册、征求意见表等基础台账,做到制度上墙、簿册上案,做到“警校共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继续落实“见三警签到”工作措施。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为使驻校民警工作深入校园,工作落实,由交警、巡警、派出所负责,实行民警签到制度。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期、高中毕业班早晚自习时间、开学放假和高考中考期间等特别时段,科学调配警力,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执勤巡逻力度和密度,坚持做到“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预防案件和事故发生。
2、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国保、治安、刑侦、网监、禁毒缉毒、消防、交警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民警,对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复杂场所、主要交通路段等存在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滚动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会同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城建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文化、餐饮、娱乐等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完善校园及周边消防、交通安全设施,整改消防隐患。
3、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派驻专职保安,使全市114所学校保安派驻率达100%。在全市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全部安装了防盗门窗,有条件的学校安装联网报警技防设施。在城区设立治安岗亭,加大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密实治安巡防体系。
4、大力开展“六进校园”活动。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治安工作、禁毒宣传教育、交通管理、消防管理”送进校园。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开设“知心信箱”,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在学校和幼儿园的周边道路设置“红领巾通道”,人行横道线、限速、警告等交通标志,相关警种组织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防卫常识教育、安全防卫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继续推行爱心行动工程。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学生”行动,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加大对唆使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积极配合市文明委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公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局将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奋发图强、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的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2011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公安队伍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公安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整体形象。
2、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在抗震救灾中生华的“**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继续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为。
3、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竞争激励机构,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发挥“110”报警服务台的作用,自觉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加强党委、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4、大力倡导“知荣耻、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
5、以一线执法办案民警为重点,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和实战技能训练,有计划地举办新警初任、警衔晋升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鼓励民警参加自修、函授、电大学习,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民警的文化知识水平,改善学历结构,全面增强民警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进一步广泛开展“讲文明、树立新风”活动
1、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不断探索公安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认真落实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各项考核指标,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
3、广泛开展集中整治、脏、乱差现象,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氛围。
4、狠抓文明行业的细胞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单位资料归档及组卷顺序》的内容归档及组卷,年终将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认真组织检查、考评。
(三)继续认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1、狠抓文明行业的细胞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单位资料归档及组卷顺序》的内容归档及组卷,年终将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认真组织检查、考评。
2、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切实搞好安全防范,不断增强驾驭社会的能力。
3、加大公安执法力度,对特种行业依法实施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复杂场所治安动态的调查和掌握。对、聚众赌博、制黄贩黄等治安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
4、强化交通管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要继续强化路面控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重点抓好“春运”、“十一”等客运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遏制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厉打击制贩假车辆、假驾驶证件、假车牌照的违法犯罪活动。
5、不断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预防和灭灾救援能力。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场所、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和群死群伤等重大责任事故。
(四)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提高全体民警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继续推进社区(责任区)警务建设,积极开展警校共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20__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服务措施,提高创新能力,两个“中心”作用初见成效。
一育苗服务中心作用突显。育苗中心第一车间于12月份建成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育苗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安装了自动排湿降温、自动遮阴补光、自动喷淋、自动卷帘系统、监控系统等现代化设施,实行了全程计算机智能化管理;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今年共育苗三期72万株,无偿供应给100农户的200座日光温室和春棚使用,有效解决了菜农在育苗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完成新品种展示11 种、新技术展示5项、举办专题培训班三期,受训人数260多人次。初步实现了育苗中心“科技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展示推广、育苗服务、种植结构调整、休闲观光”五大功能,为设施农业园区实现规范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为农民增产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煤化工研发中心作用明显。,市政府与相关企业共同出资建立了褐煤研发中心并投产使用。为了切实发挥“研发中心”带动煤化工向产业化方向的示范引领作用,协助煤化工园区促成了市政府与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签定科技合作项目,提升了“中心”褐煤化工技术研发水平;切实抓好科技厅下达的褐煤科技研发项目落实和资金管理,保证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理收集“中心”相关数据和材料,为申报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做前期准备。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科技含量,两项工程成效显著
一设施农业种植水平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工程顺利实施。一是继续搞好校地联合,促进产学研结合。丰富与内蒙古民族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一年来,推广新品种20个、新技术7项,组织专家入户指导9次,现场解答农民的技术疑问30余条;二是发掘培养本地文化水平较高、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乡土人才,重点培养,一部分人己成为技术能手、科技带头人。通过“传、帮、带”的方式推进了设施园区种植水平整体提高。三是抓典型、搞示范、带整体、促发展。加大对科技示范户的培养和扶持力度。新增加科技示范户26户,总量达到达36户。通过提高科技示范户建设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指导、加大物资投入和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有效地带动设施农业园区整体运行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优化升级工程取得实效。深入企业加大对科技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力度,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积极主动为企业联系科研院所,搭建科研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展技术和产品的自主研发,打造自主知识产权和名优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知名度。截至到11月未,新建企业研发中心三个。3月份,我们为工业园区申报的“自治区高新技术特色工业产业化基地”材料已通过通辽市科技局初审,通辽市政府批准,上报到自治区科技厅。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开始起步。工业园区优化升级工程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科技意识,两个推进工作成果丰硕。
一自主知识产权推进工作有了明显进展。截至10月末,申报专利5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授权3件,分别比去年增加了1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促进全社会专利意识的提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天网”、“雷雨”行动要求,制定了霍林郭勒市专利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企业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
二科技素质推进工作成效斐然。广泛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载体活动。围绕“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这一主线,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群众实际需求,开展了以“努力构建和谐霍林郭勒——科技创造美好未来”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活动。举办各类科普讲座3场、科技培训班1期,参加人数约余人(次);发放科普图书100余册、科技宣传资料500多份;悬挂标语8幅,展出科普展板5块、科普图片(挂图)8幅;与相关部门组织 “科技下乡”活动三次。通过现场设置科技成果宣传展台、科技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农牧民宣传科技知识。编印发放了各类种养殖适用技术资料1000余份。通过活动,全市掀起了尊重科学、学习科学、应用科学、热爱科学新。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科技动态》和科技网站,定期宣传公共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科技工作情况。20__年,宣传科技法律法规4部,16期。编发科技动态20期,印发400多份。在科技网站上传科技信息80余条。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全民科技首位意识不断提高。
以抓人才管理、服务和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为重点,积极实施 “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专家信息库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做好贮备工作。目前,入库各类专家已达20位。认真落实市委、政府有关于人才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科技人才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霍林郭勒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不断优化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环境,激发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动力。
(四)抓好项目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两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科技项目收集、申报、争取工作。对我市重点开发的优势产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招商企业进行调研,开展科技项目收集入库贮备工作。同时,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筛选,积极申报。20__年,新增入库项目12个,向上业务申报了9个,其中直接走财政2个,上报自治区科技厅4个,通辽市局1个。审批下达4个。
二是防震减灾工作。定期对我市数字地震监测台设备和院落进行维护修缮,确保监测台的正常运行、数据信息准
确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出现地震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上报处理。根据市政府人动情况,相应地调整了“三网”工作人员。确保地震工作有序有效进行。规范抗震设防审批程序, 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管理转变。实现工程审批、监督、验收全程管理。今年共审批项目50个,目前完成验收的19个。指导市内19个相关单位完善了地震应急子预案,完成了我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了我市防震减灾的能力。
积极组织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防震意识和应急能力。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方针,以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为重点,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五)建设“四型”机关,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以深入开展争先创优为契机,全力打造“四型”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年初制定了学习计划,规定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树立“规范就是形象”的观念,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法,做到诚信服务、文明服务,建设服务型机关;成立科技成果推广中心,构建适应跨越发展创新体系,从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到工作方法、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全方位创新,建设创新型机关;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纪律约束人,树立“全局一盘棋,协力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建设和谐型机关。
一年来,科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技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科技成果不能卓有成效推广;科技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不强;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亟待加强;政府及企业对科技的投入明显不足;领军型高科技人才和创新性团队匮乏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工作计划
20__年,是实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科技工作将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加快建设创新型霍林郭勒为目标,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按照全市总体安排部署,工作思路是:“坚持一个战略、突出抓好二个中心、实施三项工程、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争创09-10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普及应用,推动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型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 坚持一个战略
即:实施科技大开放战略,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积极开展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全面实施科技开放。在农业方面,继续抓好我市与沈阳农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地校科技合作以及与辽宁北镇科协横向科技联合,不断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范围、提升合作质量和绩效水平。在工业方面,坚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搭建产学研平台,把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突出科技招商,把招商目光盯在产学研相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持续研发能力的项目上,盯在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广的项目上,盯在应用高新技术嫁接传统产业项目上,达到既引资金又引技术、既引项目又引科技的目的,推动企业走集约型发展之路。全力做好煤化工园区和中钢鞍山热能研究院的科技合作项目管理与服务,尽快拿出科研成果并转化应用实现产业化,使褐煤化工行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带领企业、科技示范户参加各种形式的科技博览会、科技合作项目洽谈会、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扩大宣传,开阔视野,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要探索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医药卫生、防震减灾等社会事业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谐社会建设。
二、 突出抓好二个中心
即:高效设施农业工厂化育苗服务中心和褐煤化工研发中心。
育苗服务中心。要完善功能性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种苗供应数量和质量,切实解决好菜农育苗难制约设施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探索“中心”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好发挥服务中心“科技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展示推广、育苗服务、结构调整、休闲观光”五大功能,引领设施农业生产向精品特色、高产高效方向发展。今年是育苗中心运行的第二年,对园区内菜农继续实行免费供应种苗。力争全年三期育苗量达70万株以上。其中:早春育苗是重点,满负核育苗量要达到24万株以上,满足150农户种苗需求。
褐煤研发中心建设。在做好我市与中钢鞍山热能研究院褐煤化工研发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对科研成果及时进行申报鉴定,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产生行业第一台标准设备,第一套成熟专技技术,示范引领煤化工行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努力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中心”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提质升级,早日建设区域褐煤研发中心,抢占褐煤化工行业发展的先机。
三、 实施三项工程
(一)实施科技入园惠农工程,实现科技兴园富民。大力引导农户进一步完善温室工程建设,提高科技含量,做到“穿鞋”“带帽”“着装”全副武装保温增温,增强抗灾能力和生产能力,提高效益。充分利用地校科技合作、横向科技联合平台,切实抓好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实现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切实抓好菜农技能订单培训,全面提高科技素质。注入科技要素,提升农科协、农村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使设施农业园区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提升园区整运行质量和水平,实现科技强区富民。积极申报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努力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资金扶持,实现园区优化升级。
(二)实施科技入园兴企工程,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通过深入园区宣传解读科技政策、帮助园区争取科技政策、督促园
区落实科技政策,大力实施科技政策入园,使园区和企业享受更多的科技政策优惠;通过向上争取科技项目、向外招商引进科技项目,大力实施科技项目入园,使科技人才、高新技术、优秀成果等创新资源向工业园区集中;通过搭建产学研平台,引导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联合,共赢发展,大力实施创新技术入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引导园区加快发展低能耗、低(零)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产业,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入园,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在科技项目的安排上,侧重向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明年要打造1-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带动园区优化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密切联系园区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和督导,使科技入园兴企工程落到实处。逐步建立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三)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着力培育知识经济。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和载体活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管理中的导向作用,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力。积极争取上级专利资助项目,促进成果转化、鼓励和引导企业科技人员开发申请专利技术,确保全市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长,培育发展知识经济。
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科技人才建设工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智力保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科技发展的关键。一是认真贯彻《霍林勒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营造科技创新的氛围,充分发挥科技型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创新创业;二是继续实施各类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搞好继续教育,提高科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科技队伍结构;三是加强专家信息库建设,不断增加各类专家的入库数量。通过建立以项目开发、基地建设为载体的人才引进服务体系,形成对外开放、对内联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新机制,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重点建设好技术创新、科技企业家、科技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等几支人才队伍,为提高创新能力提供更多人才资源。同时,对引进的人才建档立案,进行跟踪服务。
(二)做好民生科技工作,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认真抓好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载体活动。继续与主要宣传媒体合作,搞好科技宣传窗口建设、办好《科技动态》、丰富科技网站内容,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的科技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做好科技项目工作,促进成果转化产业升级。
围绕重点行业企业,收集科技成果,编制可研报告,做好项目入库贮备工作。同时,根椐科技厅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甄选申报、跟踪盯跑,力争有更多科技项目落户我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