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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工作总结

时间:2022-04-27 10:54: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办公厅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办公厅工作总结

第1篇

XXX年上半年,在XXX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较好的完成了统筹协调、收文发文、文件运转及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工作。现将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综合协调。加强与XX办公厅沟通联系,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市委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到及时转呈和认真办理。加强与县XX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衔接,加强与部门、乡镇(街道)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XX重大决策部署、XX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上传下达。

二是扎实做好收发文工作。及时接收各级来文来电、报送各类请示报告、下发各类公文,确保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向领导呈报同级来文,第一时间传达XX决策部署。上半年来,共接收办理中央来文XX件、市级来文XX件、县级来文XX件,向市级报送请示报告XX件、印发各类文件XX件。配合承办全县综合性会议XX场次。

三是及时转呈和办理公文。对各级来文精心办理和转呈,尤其是中央和市委文件,注重认真研阅文件,归纳提炼重点,提出合理的拟办意见,做到“准”和“实”,为领导签阅文件提供可行的参考意见。同时,注重与县XX办公室、常委部门及各来文单位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做到呈报范围准确、意见建议实用、运转及时高效。

四是全面完成XX年资料归档整理。年初,按照工作惯例,制定了《档案资料收集清单》,并在收集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检查相关材料,对资料不齐全的进行追踪收集,确保XX年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完整。通过整理,共归档资料XX卷,其中永久XX卷、长期XX卷、短期XX卷。

四是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严格遵守《重庆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五项禁令》,不断增强保密意识,指定专人对涉密文件进行专管,建立涉密文件管理登记台账,严格涉密文件运转和借销签字手续,适时跟踪文件运转情况,同时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切实从源头规范涉密文件管理。

五是协助抓好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四城同创”义务劳动、文明劝导和各种工会活动;统筹安排每周日晚前勤文秘人员业务学习,协助开展机关党支部建设;配合做好会务、值班、督查、机要和保密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年来,在科室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与领导要求相比,与新时期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很长一段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水平有差距,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参谋服务做得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参大政、谋全局的作用;二是主动学习不够,虽然每周都参与业务集中学习,但更多是流于形式,下来消化吸收不够,多以工作忙为由,缺乏主动挤时间学习的劲头;三是文件运转不够畅通,存在运转不及时、不到位、不合理等现象,特别是在文件多、时间紧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错误;四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上缺乏连续性,缺乏持之以恒的决心,总是要领导提醒和督促。

XX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昂扬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县委各项工作而不懈努力。重点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综合统筹,加强与XX办公厅、“四大家”办公室、部门和乡镇(街道)沟通联系,扎实做好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各级领导批示和要求的上传下达。

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结合即将开展的“XXX”教育活动,采取自主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抓好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安全、畅通、及时、准确”的原则和“慎之又慎”的要求,切实抓好各类文件材料“收、发、转、办、存”等环节,确保文件运转有序。

四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应对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力,规范公文办理、运转及管理工作,尤其是涉密文件的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半年工作总结

XXX年上半年,在XXX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较好的完成了统筹协调、收文发文、文件运转及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工作。现将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综合协调。加强与XX办公厅沟通联系,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市委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到及时转呈和认真办理。加强与县XX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衔接,加强与部门、乡镇(街道)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XX重大决策部署、XX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上传下达。

二是扎实做好收发文工作。及时接收各级来文来电、报送各类请示报告、下发各类公文,确保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向领导呈报同级来文,第一时间传达XX决策部署。上半年来,共接收办理中央来文XX件、市级来文XX件、县级来文XX件,向市级报送请示报告XX件、印发各类文件XX件。配合承办全县综合性会议XX场次。

三是及时转呈和办理公文。对各级来文精心办理和转呈,尤其是中央和市委文件,注重认真研阅文件,归纳提炼重点,提出合理的拟办意见,做到“准”和“实”,为领导签阅文件提供可行的参考意见。同时,注重与县XX办公室、常委部门及各来文单位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做到呈报范围准确、意见建议实用、运转及时高效。

四是全面完成XX年资料归档整理。年初,按照工作惯例,制定了《档案资料收集清单》,并在收集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检查相关材料,对资料不齐全的进行追踪收集,确保XX年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完整。通过整理,共归档资料XX卷,其中永久XX卷、长期XX卷、短期XX卷。

四是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严格遵守《重庆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五项禁令》,不断增强保密意识,指定专人对涉密文件进行专管,建立涉密文件管理登记台账,严格涉密文件运转和借销签字手续,适时跟踪文件运转情况,同时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切实从源头规范涉密文件管理。

五是协助抓好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四城同创”义务劳动、文明劝导和各种工会活动;统筹安排每周日晚前勤文秘人员业务学习,协助开展机关党支部建设;配合做好会务、值班、督查、机要和保密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年来,在科室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与领导要求相比,与新时期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很长一段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水平有差距,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参谋服务做得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参大政、谋全局的作用;二是主动学习不够,虽然每周都参与业务集中学习,但更多是流于形式,下来消化吸收不够,多以工作忙为由,缺乏主动挤时间学习的劲头;三是文件运转不够畅通,存在运转不及时、不到位、不合理等现象,特别是在文件多、时间紧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错误;四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上缺乏连续性,缺乏持之以恒的决心,总是要领导提醒和督促。

XX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昂扬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县委各项工作而不懈努力。重点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综合统筹,加强与XX办公厅、“四大家”办公室、部门和乡镇(街道)沟通联系,扎实做好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各级领导批示和要求的上传下达。

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结合即将开展的“XXX”教育活动,采取自主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抓好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能力。

第2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紧紧围绕____共____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____办发〔________〕____号)精神,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充分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

认真贯彻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____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行风建设水平和殡葬服务质量,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成立市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____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世斯同志兼任,成员从市民政局各股室抽调。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1.市民政局:负责对各殡葬服务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加强动态管理和监测,及时报送相关祭扫信息。

2.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广播电视台、《____侨乡》报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____.市公安局:负责清明节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4.市工商局:负责对各殡葬服务单位的殡葬服务价格、殡葬用品进行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

5.市林业局:负责防火巡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6.____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节前集____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月10日-____月20日)

组织各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____月21日-4月7日)

1.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

2.____月25日-4月6日,在市广播电视台黄金时间段播放殡葬改革宣传短片。

3.____月____1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4.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4月4日-6日,各镇(场)负责收集整理本地数据,于每日17: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小结上报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

5.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三)总结阶段(4月8日—4月15日)

各镇(场)要及时总结清明节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情况,并于4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第3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今天,集团公司组织召开这次办公室系统调研工作研讨会,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的机会,通过听取总经理关于加强办公室系统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可以看出集团公司对办公室系统工作,特别是调研工作的重视。办公室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主要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的,是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各种实际情况或获得各种信息,并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或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归纳而得出正确的结论,进而起到为领导辅助决策的作用。因此,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提高工作质量、发挥办公室系统的参谋助手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公司办公室系统,现已在七个子、分公司分别设立了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办公室系统各项工作,并形成信息上报制度,定期于每季度、半年、一年向公司办公室上报各类信息和工作总结;公司党政办设有调研员,在办公室领导指导下,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我们还要求调研员参加所有公司高管会议或专业性会议,收集各类信息资料,全方位开展调研工作,确保调研工作的全面、客观。同时,我们还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针对不同时期的调研课题,结合企业实际,不定期开展专题性的调研,并做好向集团公司的上报工作。

为了做好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高质量的辅助决策建议,我们在实际开展调研工作中,始终注意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一是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调查研究是为了揭示客观的物质世界及规律,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办公室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常常是按照领导的意图和需要去调研,这就要求调研者根据领导的意见去客观的调研,而不能为领导的意见而左右。二是不先入为主。既不能把领导的意见或书本上的东西当做既定的、不变的结论,又不能在调研之前凭经验和成见抱定一个主观臆想的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如实反映,客观判断。三是要充分占有材料,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掌握全面、系统的材料是贯彻实事求是原则的具体体现。调研时既要深入实际,亲自观察,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又要通过看文字材料、统计数字,听取别人口头汇报等方式获取第二手资料,这样才能全面,客观。四是坚持正确的调研方法。要坚持正确的方法,必须运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唯物辨证法的观点分析问题,反对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形而上学的观点。要把调研对象放到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大局中,把握调研课题在企业发展建设全局中的作用和问题。当然,调查研究也不是漫无边际的搜集资料,必须有重点,必须注意从调查任务着手,围绕主要目的搜集资料,抓住主要矛盾开展工作,要使调查研究的结果有针对性、有操作性。

此外,确定调查研究的课题也十分重要,调查研究工作是为领导提供辅助决策,因此目的性、针对性、时效性都较强,因此选好调研课题有着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讲,我们从三个方面确定调研课题:一是注意从领导意图中确定。我们实时注意根据领导者个人、领导班子集体或上级部门,在指导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决定、指示、交办事项中,发现需要调研的课题。二是从重点工作中确定。公司的某些重点工作开展后,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果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适时作出新的决策,就有可能影响重点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既调查工作开展以后的进展情况、发展趋势,又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调研工作开展后的成功经验,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适时更新、持续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提高领导的科学决策水平。三是直接从群众反映中确定调研课题。了解群众意见是领导掌握基层情况非常重要的方面,但由于群众所处地位和认识问题角度的限制,意见难免存在片面、偏颇等问题,因此,我们不定期对此进行调查研究,将一些具有代表性、倾向性的情况及时想领导提供,一边领导适时作出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我们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的实际做法和一些感想,请集团公司办公厅领导和各位同行指正。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4月份或者近期的调研内容,结合神宝公司的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调研网络,确保调研工作质量,向集团提供全面、客观、针对性强、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希望在工作中,集团办公厅能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我们也要向办公厅和各位同行进行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开创办公室系统工作的新局面!

第4篇

第一条*市政府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以下简称交换系统),是运行在*市电子政务内网上,供*市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及其他经批准参加交换的单位进行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的计算机应用平台。为使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做到安全、保密、准确、及时,根据《印发*市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穗府办[*]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区和县级市政府及其他经批准参加交换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和各使用单位的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使用人员(以下简称使用人员)。

第二章交换内容

第三条在交换系统中交换的内容为使用单位的电子公文与信息等。

第四条下列文件、信息暂不在交换系统中进行交换:

(一)密级(秘密以上)文件;

(二)急件,特急件;

(三)私人信件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子文件和信息。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市府办公厅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使用单位的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工作。

第六条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负责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管理和维护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受理交换系统中单位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申请,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二)制定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的具体工作规范及制度;

(三)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各使用单位系统管理员和用户进行系统使用知识的培训等工作;

(五)组织和提供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的软件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六)负责交换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相互之间在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转交市府办公厅协调解决。

第四章使用单位

第八条凡需要使用交换系统的单位,应向市府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政务信息中心承办)。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单位成立的编办批文;企业及其他单位需经上级土管单位签署意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并取得其系统管理员帐号和密码。

第九条因以下情况而需要在交换系统中变更使用单位有关资料的,应向市府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在交换系统中应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由该单位来函确定新使用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及用户名单;

(二)使用单位被撤销的,在交换系统中应办理注销手续。即在交换系统中删除该单位名称,注销该单位电子印章和用户,并将交换系统中的相关文件按被撤销单位提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使用单位合并的,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如果沿用合并前其中一个使用单位的名称,则该名称作为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在交换系统中保留,被合并的使用单位按本条第二款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如果使用新的单位名称,则按本办法第八条办理注册手续,合并前在交换系统中所使用的相关单位名称按本条第二款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交换系统统一配置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保证提供交换工作所需的设备和工作环境。

第五章使用人员

第十一条交换系统使用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保密观念、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的在编干部。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的系统管理员是负责开设本单位用户帐号和维护交换系统配套工具的使用人员,由具有较高计算机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的在编干部担任。

第十三条交换系统中各使用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按规范开设用户帐号和设定初始密码,并根据使用人员的工作职责合理分配角色和权限,报市府办公厅备案。

第十四条交换系统中的所有使用人员要自觉遵守交换系统运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自己的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交换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

第十五条交换系统中的使用人员帐号应保证一人一号,密码由本人保管。用户取得帐号和初始密码后应立即修改密码,若忘记密码应向本单位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第十六条为使用系统的短信通知功能,用户应在本人帐号的个人资料上登记自己的手机号码,供接收交换系统的短信提醒之用。如手机换号应及时更换资料。

第十七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无关人员不得使用交换系统用户的帐号和密码登录交换系统。

第六章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电子印章包括盖章用的签名印章和用于打印的验证印章。签名印章作为电子印章的主体,盖章后的电子公文具有法律效力;验证印章是电子印章的重要组成部分,供打印时验证电子公文中签名印章的有效性。通过验证并按规定方式打印而成的纸制公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式样和标准,按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执行。

第二十条交换系统中各使用单位电子印章的制作、变更或销毁统一由市府办公厅负责,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使用单位需要制作、变更或销毁本单位电子印章的,由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送市府办公厅秘书处办理报批审核手续。经市府办公厅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变更或销毁需在电子印章服务器上安装加密器件,该加密器件由市府办公厅秘书处保密室负责管理。

第二十三条制作、变更或销毁电子印章时,市府办公厅秘书处保密室、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和公章所属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同时在场。

第二十四条各使用单位的签名印章应等同于实物印章管理,必须由负责保密工作的处室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签名印章的载体和密码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别保管。

第二十五条电子印章由于损坏、遗失等原因造成不能使用需要换领或补发时,用章单位须出具书面证明,并按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手续。若属损坏,则需要将旧电子印章交市府办公厅保密室销毁。因单位名称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而需要在交换系统中变更资料的,必须将旧电子印章交回市府办公厅保密室处理,并按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5号文件规定,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电子印章的管理使用办法。

第七章电子公文的发送

第二十七条在交换系统中交换的电子公文,其文种、格式、内容等的审核把关由发文单位负责。所交换的电子公文正文必须是不可更改的CEB格式。

第二十八条公文若带有不方便进行电子化处理的附件(如:书籍、图纸等),暂按纸质公文交换的方式进行交换。同时,将公文正文以电子公文形式进行交换。

第二十九条电子公文的发送由电子公文制作、电子公文盖章、电子公文发送三个必要环节组成,可由一个或多个工作人员负责。

第三十条各使用单位每日(节假日除外)下午3时前发送的电子公文视为当日交换公文。若有特殊情况,收文单位需要发文单位在上述时间以外发送当日电子公文,收文单位应事先通知发文单位,明确发送时间。

第三十一条在发送电子公文时,必须选择公文的主送、抄送单位,并设置允许接收单位打印的份数。

第三十二条在交换系统中完成发送电子公文操作的时间为电子公文的发送时间。

第八章电子公文的接收

第三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应按时接收电子公文。每日(节假日除外)下午3时以前接收的电子公文视为收文单位当日收文。

若有特殊情况,发文单位需要收文单位在上述时间以外接收当日电子公文,发文单位应事先通知接收单位,明确接收时间。

第三十四条接收电子公文时,必须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打印和脱密下载操作,否则应予以退回。

第三十五条电子公文打印必须由持有验证公章的交换人员进行,并按常规收文进行登记。

第三十六条脱密下载后的电子公文相当于纸质公文复印件,参照纸质公文的管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首次进行电子公文打印或脱密下载,及通过交换系统接口从交换系统中读取电子公文进入收文单位办公系统的时间为电子公文的接收时间。

第三十八条电子公文接收失败时(包括打印、脱密下载和通过系统接口直接读取),收文单位应及时向发文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请求重发或追加打印份数。

第九章信息交换

第三十九条交换系统中的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请求办理的事项、专题、向市府办公厅报送的政务信息、刊物等。

第四十条交换的信息内容遵循“谁交换,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内容准确、翔实、时效性强。

第四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应在每年二月底前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将上年的工作总结和本年的工作计划分别上载到交换系统中,在工作动态栏目中;每月十日前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将上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的工作安排分别上载到交换系统中,在工作动态栏目中。

第四十二条请求办理事项的请求方是交换系统中具有相关权限的用户。请求方在发送请求前,必须将要求对方办理的事项内容填写清楚。如有时限要求,应设定办理时限。办理方收到办理事项请求后,应在办理期限内及时办理,并作出相应的回复,若不能按时完成,应及时向请求方说明原因。

第四十三条专题报告主要是用于各使用单位向上级领导报送专题信息。专题信息的报送时间、内容和范围由报送单位自行确定。

第四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在交换系统中向市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的办法,参照《印发(*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穗府[*]2号)执行。联合报送的信息,主报单位发送前要注明联合报送单位的名称和作者。报送的信息如属于修改稿或约稿的,报送单位应在标题栏别注明。

第四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在交换系统中编辑和本单位所出版的刊物,逐步减少纸质刊物的出版发行。刊物的发行范围可通过交换系统中设置读者范围,由刊物出版发行单位自行设定。

第十章应急处理

第四十六条当交换系统出现故障,引起电子公文与信息无法在电子政务内网进行正常交换时,应及时通知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承办)。由市府办公厅尽快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

第四十七条若24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造成交换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由市府办公厅提出解决办法,并以纸质书面的方式通知各使用单位,保障公文与信息交换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5篇

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__政办明电〔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第三季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监管执法的通知》([2014]56号,以下简称《通知》)、《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41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15年6月底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废除,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我县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行为;以及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的“土政策”。在袁家团工业园、新建的__县____商工业园县政府行文规定刑事侦察、安全生产、环保执法检查不受限制,其它部门入园要征得园区管委会同意。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下工作,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__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__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__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环境监管职责。

依法行政,严格审批,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关,对符合审批条件,对有利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快速审批;对高能耗、高污染以及产能过剩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从严把关。2014年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较重的项目2个。2015年对__县__联纸公司由原来年产牛皮纸5万吨扩产至9.8万吨、__县____合金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技改、__县__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技改三个未批先建项目将进行挂牌督办。

2014年10月,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__乡政府、__村委会、县自来水公司等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牲养殖进行了专项整治。我局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搬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摸清了一级保护区内养猪场的基本情况。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了《__县开展县城虾子溪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关闭到位22家畜牲养殖场,政府对已关闭养殖场补偿200万元。

1、加大对采砂企业污染整治。2015年5月-6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标本兼治、依法取缔”的原则,全县出动综合执法队员1500多人次,出动大小挖机60多台次,对非法开采山砂、河砂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关闭了30家山砂、河砂场,规范了6家山砂场,做到排污全程监控,废水零排放。

2、关闭县城规划区内小炼油厂。2015年5月,我局完成了对城规划区内3家小型炼油厂调查取证工作,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该3家小型炼油厂以杉兜、松兜油为原料采用酸碱处理提炼焦油,依据《水污染

防治法》的规定,属于政府实行取缔关闭的“十五小”企业。6月,县政府下达了《责令关闭县城规划区内小型炼油厂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县政府组织环保、工商、经信、公安、__子乡、交警、电力公司等部门采取了强制关闭行动。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环保局对机械设备进行了查封;电力公司采取了剪除高、低压线,变压器落地等断电措施,使其关闭到位。

第6篇

关键词:重大活动档案档案工作工作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重大活动日益增多,如何做好重大活动档案工作、不断合理优化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策略是各级档案部门共同的研究课题。重大活动档案是国家在筹办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珍贵记录,是重大活动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切实发挥重大活动档案辅助决策、服务筹办、记载历史、传承经验的重要作用,对国家和社会意义重大。笔者结合自己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经历,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策略作进一步剖析。

一、重大活动档案的工作机制

由于重大活动的筹办周期相对较短,筹办机构的存在时间相应较短,且筹办机构撤销后人员迅速撤离,如果不能在筹办机构撤销前做好全部档案工作,重大活动档案将面临很大的遗失风险。因此,笔者认为在重大活动筹办机构成立之初,按部门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三级责任制”体系,并厘清工作职责,对于重大活动文件材料的完整、快速、有效归档和档案的安全保管具有重要意义。“三级责任制”实际上是在重大活动筹办机构的内设各个部门内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工作体系,各部门负责完成本部门档案工作的任务,这样做可以有效分摊档案工作的压力。

(一)工作原则

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宜施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统一领导的意义在于领导层级高,由于重大活动筹办机构的人员组成基本上都是相关单位选调和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难度较高,需要由筹办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I导档案工作,在收集归档过程中便于档案部门协调各内设部门。分级管理的意义在于明确文件形成部门的档案工作责任,建立机构撤销时的工作进度审核机制,确保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后才会批准机构撤销。

1.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应由筹办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办公厅(室)或承担相应职能的部门或设立专门的部门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2.筹办机构的内设部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档案工作“三级责任制”体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总责;综合办公处(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的日常开展;综合办公处(室)安排专人(以下简称“部门档案员”)具体承担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及本部门档案的保管、利用和向机构档案部门移交等日常档案工作。

3.筹办机构应建立档案工作队伍登记制度,各部门与档案工作相关的责任人员确定、变更等事宜均应及时登记,确保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临时机构不会因人员变动导致档案工作的衔接不畅。

(二)工作责任

按照前述的档案工作原则和“三级责任制”建设方法,厘清各部门间的责任。对于重大活动的筹办机构,工作责任可以细化为负责全机构档案工作的办公厅(室)或专门档案部门的职责,以及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的各部门的职责。

1.办公厅(室)或专门的档案部门。(1)负责统筹规划筹办机构档案工作,制订档案工作总体计划。(2)定期向筹办机构主要领导汇报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推动筹办机构档案工作有序开展。(3)负责研究制订筹办机构档案工作的方案、制度和标准。(4)负责建设筹办机构档案工作队伍,组织档案工作培训。(5)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档案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多部门的档案工作。(6)负责筹办机构档案库房的建设、管理,负责档案信息化的建设、管理。(7)负责筹办机构档案的集中保管和统一利用。(8)负责联系涉及档案工作的相关单位,负责向相关单位移交重大活动档案。

2.各部门。(1)负责制订本部门档案工作计划,上报年度档案工作总结。(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3)负责本部门档案向办公厅(室)移交前的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向办公厅(室)移交的工作,负责配合办公厅(室)完成涉及多部门、多机构的档案工作协调任务。

二、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归档标准

为了完整记录重大活动的筹办过程,同时考虑到“定期”档案到期后的价值鉴定难题,笔者认为重大活动档案可以统一按照“永久”期限进行保管。当然,这就会产生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需要筹办机构严把收集归档的质量关,既要确保重大活动筹办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均能无遗漏归档,又要确保归档的文件材料确有价值。由于重大活动完成后,筹办机构撤销、人员解散,形成的档案没有重新整理的时间和条件,这就要求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标准要高,收集归档的标准要切实执行,确保一次到位。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筹办机构的办公厅(室)或专门的档案部门也需要及时制订详尽的整理操作规程和具体细化的归档范围。

(一)文书类文件材料

现阶段的重大活动筹办机构一般不会部署完整的、具有各层级领导数字签名技术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形成的具有法律凭证效力的公文等仍以纸质为主。因此,对于文书类的文件材料一般应归档纸质版本原件,对于使用办公软件制作的演示文稿则可直接归档、且仅需归档电子文件。同时,按照立卷改革的要求,文书类的文件材料应以自然件为单位归档,即以每份文件为一件,且应归档一式1份。笔者认为,每份文件应按字面意思界定为每文立为1件,对于来文与复文一类的情况应算为2件。此外,为确保信息安全,文件材料在归档过程中应注意符合国家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对于密码电报的归档应根据机要部门的要求执行。

(二)声像类文件材料

1.鉴于目前普遍使用数字系统(数码相机、数字摄像机和数字录音机等)拍摄或录制照片、影像和声音,在归档时可直接归档、且仅需归档电子文件。

2.使用数字系统拍摄或录制的声像类文件材料,在归档时需要注意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长期保存格式。

3.数字视频和数字音频应以每个数据文件为一件归档,数码照片应以每次活动的若干张照片为一组归档,且应归档一式1件。

4.对于数码照片的后期技术处理,应注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数码照片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可出现任何像素迁移的处理。

5.筹办机构除了需要齐全、完整归档本机构自行拍摄或录制的声像类文件材料以外,还需要注意收集其他机构(尤其是新闻机构)拍摄或录制的与重大活动直接相关的声像类文件材料。

(三)实物类文件材料

1.实物类件材料。应以自然件为单位归档,即以每件物品为一件,套装物品以一套为一件。由于重大活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处有的特殊地位,且有些重大活动是受国际组织委托筹办、有些重大活动由多地协同筹办,其形成的实物档案并不单向属地档案馆移交,往往存在多个移交方向,如协办地区、国际组织、博物馆和其他国内外相关机构等。因此,在制定归档份时需要充分考虑实物档案的移交方数量,在归档之初就尽量确保单件实物档案的份数可以满足各方需求。

2.对于有特殊编号的实物类文件材料,应注意归档编号为“1”的实物,并且需要注意齐全完整归档筹办机构授权制造、生产的产品。印信在归档时不应做破损处理。

(四)会计类文件材料

会计类文件材料的归档,需要注意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执行。同时,根据筹办机构的存在时间,适当调整会计档案向办公厅(室)或专门的档案部门的移交时间。比如,对于存在时间超过5年的筹办机构可以每2-3年集中向办公厅(室)或专门的档案部门移交一次,对于存在时间较短或是重大活动筹办工作临近结束时,可按需调整为半年、季度、甚至月为单位向办公厅(室)或专门的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

(五)出版物类文件材料

出版物类文件材料中的印刷出版物应归档纸质版本原件,电子出版物应归档、且仅需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应以自然件为单位归档,即以每册出版物为一件,套装出版物以套装内每册为一件,报纸类出版物以每期为一件。出版物每件归档1份即可。

三、重大活动档案的保管条件

对于筹办机构的档案形成部门,即使工作独立性较高、且档案的形成量相较一般单位会大很多,也并不一定要求设立独立的档案保管库房,但是有必要在办公区内安排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用于保管本部门形成的档案。鉴于筹办机构的临时组建性质,其人员构成相对复杂,档案形成部门有必要配备带有锁具的、密闭的、全金属材质的五节柜或文件柜存放档案,以确保档案的保管安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档案必须存放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保密柜中单独管理,不应与非档案一起放在普通的五节柜或文件柜中。此外,对于存储档案电子目录、电子档案等的存储载体,也应当专盘专用,并且保证至少有一套主盘、一套备份盘。

筹办机构的办公厅(室)或专门的档案部门则应该按照档案工作相关规定和标准建设档案库房,如前文所述,重大活动的临时筹办机构并不一定要投入大量精力和成本建设可长期使用的档案库房,但是为确保档案的保管安全,必须的条件仍要充分满足。除了一些基本要求外,还需要重点注意:

(一)档案用房三分开问题

对于档案用房,整理区、利用区和库区三分开是十分有必要的,只不过鉴于重大活动档案向档案馆移交的周期短,为节约本就紧张的办公环境,可适当减少使用面积。笔者认为,按照整理区、利用区、库区分别为20/20/6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即可,如档案形成量确实较大,库区可适当增加到80平方米。此外,对于有档案数字化需求的筹办机构,还应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排加工场地,场地面积则应该结合档案形成量和档案数字化加工团队工人数量进行合理设置。

(二)档案库区内的档案架设置问题

由于大部分重大活动筹办机构都是租用的办公区,其建筑结构已经完成,选择的档案库区往往难以满足密集架的摆放要求。况且,只临时使用几年的档案库区,似乎也确实没有必要安装带有导轨的密集架。这样来看,无地轨的金属双面档案架更符合筹办机构的实际需求,既能安装和拆卸,节约档案库房建设时间、避免投资浪费,又能很好地满足档案存放需要。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普通的档案架以外,还要配备必要的防磁柜和保密柜。

四、重大活动档案的利用与移交工作方法

因重大活动的筹办主体复杂性、筹办机构组成的复杂性和档案资源需求方的复杂性等造成的档案移交对象不易确定的情况,因筹办机构存在时间短、各筹办机构存在时间长短不一和短期内集中产生大量档案等造成的移交时间不易统一规定且需要灵活调整的问题,因档案多、档案利用时效性强、从提出利用到获取档案信息的时间紧迫等造成的利用程序必须简化、但又必须满足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的矛盾,是重大活动筹办机构在档案利用和移交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难题,也是在重大活动筹办初期就需要统筹考虑并尽快制度化的工作重点。笔者根据自身经历提出上述难题的解决方法仅供参考:

(一)移交对象的确定问题

对于全国性的重大活动,往往并不是完全由一地或单一政府承办,也有国际组织授权筹办的重大活动,对于有多组织、多地、多政府筹办或协办的重大活动,档案原件向属地档案馆移交并无疑问,但是需要考虑其他协办地区或组织的档案需求,可通过档案数字化工作,将档案数字副本分发给相关的协办地区或组织。对于实物类的档案,可在归档时就多套制归档,在移交时确保有需求的地区或组织都可以获得宝贵的实物档案收藏。为满足这一需求,需要筹办机构的档案部门在最初建章立制的过程中就充分考虑档案的移交需求,研究、确定完善的归档和档案数字化工作策略。

(二)移交时间的灵活调整问题

由于重大活动结束后筹办机构会快速撤销,工作人员也会解散,因此为了确保重大活动结束时不会由于时间紧迫而导致档案的移交工作出现空档,筹办机构的档案部门应充分考虑机构撤销时的复杂情况,在重大活动初期可以根据筹办周期设定一个合理的移交周期,避免频繁移交档案带来的工作压力。同时,根据筹办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重大活动越临近举办、形成档案数量越大的特点,在重大活动举办过程中或邻近结束前灵活调整、合理缩短档案移交周期,确保筹办机构撤销前,可以顺利完成全部档案的移交工作。

(三)档案的利用流程问题

第7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和内容

(一)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区安委办指导、协调,区及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行业)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乡(办)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或重点部门。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辖区内不少于1/2乡、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综合督查内容主要是:各乡、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2、专项督查内容主要是: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具体督查内容由区安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三、组织领导和形式

(一)组织领导

1、区政府成立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汤辉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海、区安监局局长曾真任副总指挥,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乡企局、区监察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林业绿化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总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区安委办主任曾真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

2、区安委办于每月初召开上述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小结、部署各阶段的督查工作,并于6月至8月每月1日前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政府,8月2日前将我区督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政府。

3、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要制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督查责任,负责领导、协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督查专项行动。

(二)组织形式

1、配合和参与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抽调或明确专人认真配合和参与省、市、区督查组开展工作。

2、开展全区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职责分工:

(1)由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有关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2)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国土局、区公安分局、区乡企局等有关部门,对矿山、冶金、建材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专项督查。

(3)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4)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交警二大队、区农水局等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路面监控和各项措施、标志标牌等警示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5)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对道路、客运、施工单位、站点、场及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督查。

(6)由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城区基础设施,包括城区燃气供应、供水以及公路建设管理、道路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7)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局等有关部门,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8)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对民爆器材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及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专项督查。

(9)由区农水局牵头,对水利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0)由区农水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对农机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1)由区国土局牵头,会同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对易受大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督查。

(12)由区质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3)由区林业绿化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林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4)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立即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行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研究和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乡、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二)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10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67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开展或督查效果差的,要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四)区新闻中心和区政府信息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好经验、好作法要及时宣传和推广,对弄虚作假,开展自查、督查不认真、走过场等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

(五)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制订的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并于6月—8月每月1日前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整理汇总后报市安委办。

第8篇

__x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兽药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上半年兽药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__]21号)《农业部关于查处非法制售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__]74号)及《河南省畜牧局关于贯彻落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牧医[20__]41号)文件精神,我市召开了专门会议,印发了《__x畜牧局关于的通知》文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天的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净化了兽药市场。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自全省会议后,市畜牧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把开展以兽用生物制品为主的兽药市场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并保证车辆,经费到位,为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根据通知要求,这次兽药市场集中整治活动的重点:一是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保存、运输等条件是否符号要求;二是加强对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兽用生物制品使用的管理,教育引导使用者从正规生物制品生产厂家或者有经营资格的经营单位购进生物制品,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建立兽用生物制品使用追溯制度;三是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分发单位进行了检查,尤其是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等疫苗做了了认真核查。在检查过程中,所在县(区)精心组织,配备车辆和精干执法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据统计,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30辆(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市230家(次),规模养殖场20家,动物诊疗门诊15家,查处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门市2家,没收假兽用生物制品300瓶,查获并没收假劣兽药20件,(其中,批准文号过期产品5件、失效过期产品15件),查处违法案件5起。没有发现制售假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违法现象。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规范了我市兽用生物制品的供应秩序,使兽药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净化。

____年__月__日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2011]20号)精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规制度,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测,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农业部《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管理,杜绝生鲜乳无证收购和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非法添加行为;法规宣传和培训覆盖率达100%,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生鲜乳收购站拉网式检查率达200%,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违规查处率达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及药残等监测合格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一是对监管人员的培训。采取市局统一组织培训和各有关区市自行组织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训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农业部《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提高监管人员法规知识和依法监管能力。二是对监管对象的培训宣传。各区市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培训,重点强化奶畜养殖、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生鲜乳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规范要求;将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和《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印制成明白纸,分发到每一个奶畜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运输责任者的手中,并督促认真遵照执行。

(二)开展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拉网式大检查活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1次。上半年重点是查找问题和管理缺项及不规范项,对检查不达标的奶站,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下半年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使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各个环节的管理更趋规范完善(拉网式检查的内容和判定标准见附件4、附件5)。对各区市拉网式大检查情况,市局将组织抽查。

(三)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各有关区市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门负责生鲜乳抽检和协助工作。主要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成市级100批次生鲜乳抽样、送样和检测工作,主要检测三聚氰胺和黄曲霉毒素M1(见青牧字[2012]13号);二是完成全市生鲜乳收购站按每季度全覆盖抽样检测424批次(见附件3),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和黄曲霉毒素M1;三是配合省畜牧兽医局完成103批次的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任务(见附件1),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硫氰酸钠;四是做好农业部安排的对我省190批次样品的异地抽检的协助工作;五是完成省畜牧兽医局下达的40批次的《生乳》国标安全指标监测任务(见附件2);六是市饲料兽药检测站要严格遵守《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认真完成检测任务,确保抽样、检测、异议处理等程序合法。七是依据各个层次的生鲜乳监测结果,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分析和预警。抽检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市饲料兽药检测站。

(四)加强生鲜乳生产环节的监管。一是指导和督促奶畜养殖场(户)依法建立规范完善的养殖档案,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二是检查或抽检奶畜养殖场户使用的奶畜饲料是否存在发霉变质等安全隐患,并监督其不得饲喂或添加动物源性成分(乳及乳制品除外)和禁用物质;三是监督奶畜养殖场(户)遵守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挤奶、存储设备在使用前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四是监督奶畜养殖场(户)禁止向生鲜乳收购站、奶吧等出售存在健康、检疫隐患奶畜产的生鲜乳、奶畜产犊7日内的初乳、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奶畜产的生鲜乳、添加其他物质和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

(五)加强生鲜乳收购环节的监管。完善对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驻站监督、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以及监管日志记录等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制度,依法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点(站),严厉查处违规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以《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法规为依据,指导和监督生鲜乳收购站开办主体改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和卫生条件,提高检测能力,规范技术操作,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六)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与技术指导。通过培训、入户帮教、印发明白纸等手段,指导和推广奶牛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奶牛人工授精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等先进适用技术。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份)。

印发市畜牧兽医局《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部署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区市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并组织实施;市、区市各组织开展1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活动。

(二)工作开展阶段(4-11月份)。

1.4月和10月份分别组织开展1次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拉网式大检查。开展方式分两个步骤:一是各区市组织拉网式自查(并填写附件4与附件5,分别于4月底、10月底报市局药政药械处);二是市局结合各区市自查情况,随后各组织1次抽查。

2.生鲜乳收购站按季度全覆盖监测的送样可同4、7、9、11月份例行送样时间一并进行;其他生鲜乳监测任务的抽样、送样、检测等工作,按照本方案及附件、有关通知安排或届时安排组织实施。

3.各区市日常监管工作自行组织开展。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份)。

各区市要对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12月5日前报市局药政药械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将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和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并监督其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培训、监测、检查等各项任务按时顺利完成。各区市要确定一名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联系人(填写附件:6)。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依法行政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减少“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塑料购物袋销售市场准入制度和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长效监管机制,杜绝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杜绝经营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现象,引导经营者销售和使用合格、环保的塑料购物袋。

三、整治措施和重点

(一)对塑料袋经营活动开展一次全面清查行动,打击无照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从6月1日至8月1日,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清查行动。1.检查塑料袋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的证照;2.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生产企业,重点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和监管。

要依据职能,严把登记注册关,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当事人,要从严把关。在日常监管及企业年度检验中,把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作为检点之一,加大监管力度,依据职能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加强对塑料购物袋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从2008年6月1日起,将商场、超市、市场、经销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点,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要指导和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业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建立超市、商场、市场、经销店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将工商机关对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于5月20日前完成库存塑料购物袋清理工作,清退库存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同时建立购销台帐制度,签订不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承诺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要组织商场、超市、市场、经销店深入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广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大意义;采取措施积极引导、促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存、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整治的成果,曝光典型案例。

(五)充分发挥“**”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充分发挥“**”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及时调处纠纷,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要立即分拨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局成立由吕彩霞局长任组长,戚东、袁明惠、王成和、韩永泉同志任副组长,市场、消保、监管、注册、商广、消协、工商学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处。分局各相关处所要将开展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确保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和人员力量“五落实”。对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二是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强内外协调与配合,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帮助,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第11篇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根据××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迪林发〔2009〕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09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监测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扎扎实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积极指导各监测站点提前进入运行,确保对我县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进行严密的追踪监测。

二是科学规划,做好日常监测与防控。监测站点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候鸟等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每天按时上报监测信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养殖野生动物的疫病防范工作。各监测点定期对本地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指导其做好卫生防范及消毒处理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安全。同时,结合当前小反刍兽疫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强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经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营利用监管,发现非法来源于、青海、新疆、四川等省区的偶蹄类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时,积极会同工商、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进行跟踪调查,并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市场、宾馆、酒楼、养殖场等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养殖场所及经常发生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典型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五是广泛宣传,努力提高保护野生动物和疫病防范意识。结合监测防控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野生鸟类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性,普及保护鸟类和预防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的科学知识,消除群众盲目恐慌心理,提高其科学防范意识,增强其高致病性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

当前正处于候鸟迁徙期,候鸟与候鸟之间、候鸟与家禽之间接触频繁,禽类感染和传播高治病性禽流感的机率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一是科学部署,严密防范,做好候鸟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要根据本区域野生鸟类越冬地、迁飞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的具体情况,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看护和监控,制止人员、禽畜进入上述区域与野生鸟类接触或从事其他干扰活动。二是严格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上报制度。各监测点在监测工作中,一经发现野生动物不正常死亡等异常现象,要立即采集样本送检,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将现场记录和送检情况在2个小时内上报省林业厅。三个监测点每天下午四时前要与厅电话联系一次。要确保疫情不迟报、不缓报、不瞒报、不错报,以及时掌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动态。

第12篇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卫农卫发〔2010〕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48号)、《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扩大云南省提高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云卫发〔2011〕63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选定市延安医药和市儿童医院作为定点治疗医院,其中市儿童医药为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定点医院,市延安医院为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定点医院。

二、围绕目标,扎实开展

(一)市儿童医院:**市儿童医院作为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截止目前先后与石屏县、大姚县、建水县、晋宁县、永平县、南涧县、会泽县、双江县签订了《云南省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2011年1—11月,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共收治相关住院患儿共计19人,其中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住院患儿2人,平均住院日为15天;房间隔缺损5人,平均住院日为8天;,室间隔缺损11人,平均住院日为12天;动脉导管未闭1人,平均住院日为8天。白血病患儿经治疗均诱导缓解,先心病患儿手术均治愈出院。

(二)市延安医院:2011年1—11月,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共收治相关住院患儿共计18人,其中房间隔缺损1人,住院日为17天;室间隔缺损12人,平均住院日为15.6天;房间隔缺损并室间隔缺损1人,住院日为23天;房间隔缺损并肺动脉高压1人,住院日为19天;动脉导管未闭3人,平均住院日为15天。先心病患儿手术均治愈出院。

三、存在问题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扩大云南省提高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云卫发〔2011〕639号)的精神和要求,试点工作范围已覆盖全省,但现实中到市儿童医院和市延安医院就诊的诸多患儿家长反映,所辖地区并未收悉该文件,并不知晓需三方签订服务协议、提供证明、核销报账等有关信息,患儿费用报销存在推诿和拒绝问题,使本来就贫困的患儿家长们路程往返,造成了精神和经济的耗费等。

四、建议

(一)继续在市延安医院和市儿童医院开展扩大云南省提高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确保我省这一惠民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