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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26 17:37: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保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环保工作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沿江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全面检查,为摸清长江干流及主要入江河道接纳主要污染物的总量,进一步规范直接排入长江干流及其主要入江河道的排污口设置,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此次行动的范围主要为长江干流及其主要入江河道(沿江岸纵深500米范围内)。

主要工作内容为:

1、检查直接排入或相当于直接排入(相当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入江河道或沟渠,排污口距长江干流500米以内的排污口)长江干流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

2、对长江干流省界断面和3条主要入江河流(九圩港河、通启运河、通吕运河)、3个考核断面水质组织一次同步监测;

3、检查统计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吨/日)、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排放浓度和总量;

4、对排污口进行拍照、定位、检查规范化标识设立情况;

5、统计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业企业名称和数量;

6、对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企业依法查处。

四、工作步骤

这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2月16日—2月18日)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和污染源普查等部门共同行动的工作机制,动员组织地方力量,全面完成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成员部署工作。

㈡集中行动阶段(2月19日—2月28日)

组织辖区内环境监察、监测等部门对检查范围内的排污口进行集中检查,并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

㈢总结分析阶段(3月1日—3月2日)

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分析研究检查数据,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报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巩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将其作为2009年初推进地方环保基础工作,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周密动员和部署,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长江环保执法取得实效。

㈡加强协调,整体联动

这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六查一提高”活动、排污收费、自动监测、环境统计等成果,同时要积极争取同级水利、市政、城建等部门的工作支持,确保任务的完成。

第2篇

一、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第一阶段:提升廉洁从政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时间安排:12月16日—12月20日

2、整改目标:以“强化职责,注重实效”为原则,促进全局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专题活动

要有讨论内容,有发言记录。围绕案后整改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及庄稼汉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整改任务。

办公室以此次案件为切入点,结合近几年全国环保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一次警示电教片。在开展廉政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反思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局办公室牵头,对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调查。局党组每年两次听取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汇报,专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适时调整作风建设各阶段的重点。

(2)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廉政责任制全覆盖。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局领导、各股室(单位)签订。突出重点岗位人员的责任制,涉及环保行政审批、资金分配、行政执法的股室和所属单位,由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与股室(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使党风廉政责任制纵向层层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股室、具体人员,横向实现重点岗位全覆盖。

二是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次案件,再次对我局的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对已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梳理检查,查缺补漏,逐步构建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针对业务流程方面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股室(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分别谈话,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要深入开展多层次的谈心交流,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动态分析。特别要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以及工作时间之外的社交活动等,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同时要采取组织手段、效能告诫、调整工作岗位等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完善考评考核管理机制。将党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务工作指标考核结合起来,实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第二阶段:组织自查自纠,强化惩防并举

1、时间安排:l2月16日一l2月25日

2、整改目标:通过开展党内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谈心活动等,全方位做好做细思想动员工作,形成舆论环境和政治气氛,促使每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刻意义,把握组织提供的难得机会,自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让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讲清问题;使犯有小错误的同志放下包袱;没问题的同志也可以谈思想认识,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3、整改措施:

(1)明确自查自纠政策。坚持既严肃纪律,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工作方针,对不认真自查的,加强督导和约谈;对拒不自查的,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对自查后能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将区别两种情况分别处理:一是各级纪检、监察室已经掌握的情况,自查自纠过程中,能主动说明情况并上交款物,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理;二是其他存在违法廉政准则行为的干部,凡在整改期内主动上交款物的,免于处理,且不影响干部选拔任用,使犯了小错的人不掉队,真正做到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2)突出自查自纠重点。有环保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的股室(单位),以及有这方面职能的股室(单位)领导和经办同志,要把握组织提供的机会,严格对照每一个环节,以已经发生的案件为警醒,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自觉主动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问题:一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法执纪情况。二是、索贿受贿、优亲厚友情况。三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情况。四是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情况。五是接受或参加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情况。六是让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情况。七是在企业投资入股、持有干股、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服务活动情况。

(3)搭建平台督促自纠。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款物,曾收受服务对象款项的干部可以以无记名方式直接将钱款汇入指定的市局账户。其他如购物卡、寿山石、字画、信用卡等实物可以邮寄到市环保局监察室。主动落实自纠行为的干部可以自留凭证。有存在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干部要主动找局党组成员说明情况。

(三)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1、时间安排:12月16日一l2月28日

2、整改目标:修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尽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易发生“权钱交易”的环评审批、固废管理、环境执法、资金(项目)分配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整改的重点,要使制度及实施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监督”,要对操作层面防范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提出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措施。

3、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采取流程再造、环节削减、加强督办等方式,进一步修改、优化原有的内部审批运行机制,使行政审批更科学、更合理。

(2)着力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等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深入开展环境执法稽查,规范依法行政。

(3)强化过程监督,加强权力制衡。从四个层面介入。一是业务股室内部的权力制衡,科学设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人员之间的监督;二是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相关综合部门的监督;三是局党组包括党组成员共同参与监督;四是审批全过程对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确保每一位岗位人员、每一个业务办理环节都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4)加快组织干部轮岗工作,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着手制定轮岗制度,重点对行使环保“六项权力”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要经办人实行定期轮岗交流,从制度上打破由于长时间在同一岗位、同一工作领域而可能形成的关系网和利益纽带,阻断潜在的权力寻租空间。

(四)第四阶段:巩固整改成果,凝心聚力共创佳绩

1、时间安排:2013年l2月28日一2014年l月16日

2、整改目标:总结案后整改工作成效,深刻吸取教训的同时,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工作,推动我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3、整改措施:

(1)总结案后整改工作经验与做法。让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整改工作,吸取教训,让犯错误的同志找到改正错误的机会,做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风正气顺。

(2)着力推进工作。要通过案后整改工作,让全局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把工作热情和干劲充分发挥到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上。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加强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行动。要切实按照工作方案,把案后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3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13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13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13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第4篇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县工作部署及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总体要求,坚持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推进环境友好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得到改善,工业企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成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对饮用水源地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治理。清理垃圾、粪堆等各种污染源。申都水源地、定国水库水源地等全县供水人数2000人以上的3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建设水源地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识、标志和界桩,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养殖企业要进行集中治理,配套建设沼气池等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对分散式畜禽养殖小区要依法进行综合治理。鼓励在远离人口居住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地方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三)切实加强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开展清理“三堆”(土堆、粪堆、柴堆),治理“三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建筑乱建),美化“三口”(村口、路口、家门口),加快“四改”(改房、改灶、改厕、改圈),实现“五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村容美化、街道亮化)等活动,净化村庄和农户环境。二是加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的村庄垃圾处理可采取堆肥或就近简易填埋,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庄,要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的垃圾筒,设立垃圾仓,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资源化利用或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要采取净化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厨、改圈相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三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综合利用工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在夏、秋收季节开展专项检查,疏堵结合,防止因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5篇

一、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

(二)普查内容:1.全部工业污染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等;2.农业污染源(主要指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3.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指生活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安排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我区普查工作分为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20**年第四季度至20**年底,为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普查实施细则,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以及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二时段:2008年1—12月,为全区污染源普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核实有关数据,建设数据库,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调查登记工作。

第三时段:2009年,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审定汇总并形成报告,迎接市上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涪陵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会同区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廖华昌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涉及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

四、职责分工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依据市上制定的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业污染源、医疗废物普查。

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普查。

区畜牧局牵头负责规模化养殖污染普查。

区市政局牵头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普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区工商分局负责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提供等事项。

区统计局协助区环保局组织审核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数据库及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等工作。

区榨菜办牵头负责榨菜行业污染普查。

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调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6篇

一、组织领导

我局绩效评估工作由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大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工作步骤

1、工作部署阶段。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使上下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上来,增强做好绩效评估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明确任务,扎实推进绩效评估工作。

2、评估准备阶段。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区绩效评估办。召开全局绩效评估工作会议,把评估工作内容分解到相关职能股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采集、数据分析等各项准备工作。

3、自我评估。按照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对本局2014年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采集数据,建立绩效目标工作落实月度台账并及时上报区绩效评估办。建立完善档案,做好迎接区绩效评估小组的全面评估和检查的各项工作。

三、评估内容

根据区政府拟定的指标,结合我局的各项中心任务以及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任务,拟定出具体指标内容(见附件)。

四、责任单位

根据拟定的具体指标内容,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股室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绩效评估具体责任进行分解。

五、工作要求

1、绩效管理务求实效。要把绩效管理与本单位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通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工作过程中需克服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行为,对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7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联合加强对督办问题的跟踪、监督、监察和指导,及时掌握挂牌督办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

二、我县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镇2013年2月发生儿童血铅异常事件,经过国家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农业部牵头联合成立的专家组调查,初步认定此次儿童血铅异常是儿童吸入铅污染的空气和进食铅污染的食物所致,是当地企业排污和自然环境特殊性等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其中,冶炼厂回转窑以及锌精矿运输过程中遗撒扬尘、凡口铅锌矿无组织排放,是造成道路两旁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县建材有限公司等4个水泥厂以及金佰诚锌资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金属铸造有限公司、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涉铅企业废气排铅绝对量大,是区域南部一些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

三、督办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

1、针对2013年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挂牌督办任务,由县环保局制定镇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报县政府组织实施。

2、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责令冶炼厂、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关闭违法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强化污染企业整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进行受污染土壤防治整治工作。

3、县环保、卫生、发改、经信、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协助县政府做好各项处置工作,确保整改成效。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县政府成立挂牌督办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职能部门职责分解表,开展督办环境问题自查工作,执行详细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县政府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开展镇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收集整改工作相关资料。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整改工作完成后由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县政府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办整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整改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第8篇

废酸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废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7〕348号)文件要求,***环保局高度重视,紧急部署召开会议,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 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017年12月11日,根据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及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文件要求,新区环保局联合新区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区废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2017〕182号),并联合新区公安分局在***召开全区废酸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区约60家涉及废酸企业参加会议。会上,环保部门对废酸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范围、要点、难点及时间节点进行了通报及解读,公安部门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条款、量刑进行了解读。

二、 开展专业指导,提高调查质量

为深入推进新区废酸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新区***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对涉废酸企业进行专业培训,重点指导涉酸企业的台账资料的准备、废酸的产生量、申报量、处置量及贮存量的平衡关系,涉及废酸是否为副产品的批文、去向等,要求企业积极配合、如实上报。截止到3月初,全区涉及废酸产生企业44家(详见附件3),收集、处置利用废酸企业4家(详见附件4)。

三、 分组联合执法,巩固整治成果

为消除环境隐患,巩固废酸整治工作的成果,2018年2月6日,新区环保局下发《关于开展废酸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2018〕33号),并联合公安分局重点对废酸产生量较大、副产品酸产生量较大单位,收集、处置利用废酸共计30家单位开展联合执法。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废酸企业环评存在错评、漏评,成品酸(或再生酸)入厂至废酸出厂的全过程信息记录簿不能出示。下一步,将要求环评存在错评、漏评的企业开展环评的后评价或重新报批,全部废酸产生企业按规范制定成品酸(或再生酸)全过程信息记录簿。

第9篇

一、工作目标

年9月底前,完成河污染点源的整治和河道清淤任务。对在巡检和整治过程中发现新的污染点源,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河入河河口处水质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最低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确保按期完成污染点源整治。9月15日前,各部门通过执法、协调等手段完成污染点源整治,确保污水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水办

(二)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整治效果。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组织对河道两岸企事业单位排水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对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以及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水办

(三)实施周巡检监测制度。组织对河道各控制断面水质水量等每周巡检监测一次,编写监测简报。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四)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分别于每月15日、30日12时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环保分局负责汇总,报告区政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分局、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水办、洛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环保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检查和督导工作,各单位分别指派1名联络员,定期上报点源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安排专人负责,各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达到预期目标。

第10篇

1月3日下午,《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方案明确规定了江苏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书和时间表。规定五年内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和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

江苏版土十条正式 明确土壤防治时间表

1月3日下午,《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土十条)在宁正式。省环保厅给出了江苏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书和时间表:到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五年内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土十条中指出,下一步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xx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我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此外,20xx年底前,省环保厅、农委牵头将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耕地为重点,针对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点位区域进行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土十条中明确提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xx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省国土资源厅、农委牵头牵头,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五年内实现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

据了解,生活垃圾对土壤污染的棘手问题在土十条中也有明确的规范。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末端处理设施及收运体系,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排查简易垃圾填埋场,全面治理积存垃圾,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xx年底前设区市全部建成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xx年底前县(市)实现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省住建厅牵头,鼓励污泥厌氧消化沼气用于发电上网、汽车加气或城市燃气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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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不仅为未来30多年江苏土壤改善规划了时间表,也完成了国家对大气、河道、土壤三面治理的蓝图。方案中提出了土方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到20xx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本次江苏省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对这十条细化为40项措施,也体现了我省对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记者了解到,与省内水十条、气十条注重谈污染治理措施不同,江苏土十条更加注重谈管理体系建设。由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薄弱、家底不明,更加强调全方位、立体式的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强基固本。主要工作内容有:土壤污染详查、推进地方立法、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联动监管、强化科技研发等。

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建立检测网

记者了解到,去年开始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已经组织开展了土壤相关调查工作。《方案》种明确开展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时间表。20xx年上半年制定我省详查实施方案,并启动详查工作。针对我省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加工、以及农药、铅蓄电池、钢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的在产企业用地、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已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地块,从20xx年起开展详查工作,20xx年底前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xx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耕地为重点,针对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点位区域进行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 另外《方案》中规划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我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方案》种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作为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两个领域分别设计食品安全、居住环境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第四、五两条: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两个标题充分说明了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理的思路。文件第(十二)、(十三)项提出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核心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措施,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和"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以环境执法为抓手,以专项行动为载体,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开展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综合整治

1.加大对采砂场、制砂场的整治力度。依托河道建立的采砂场、制砂场的整治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供电局、工商局和有关乡镇配合(列入今年"百日破难攻坚"行动难题交办的文溪及其源头采沙场整治工作,仍按县政府原协调意见由县国土局牵头);其它制砂场的整治由县国土局牵头,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要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对全县采制砂行业重新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新设采制砂场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对未依法办理采砂许可、未经环评审批、废水排放未达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县现有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由县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有关乡镇等配合,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等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并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制度,优化养殖布局,削减散小畜禽养殖户。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年内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文溪流域养殖场综合治理和有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县环保局和有关乡镇牵头,建设局等配合。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全年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点20个以上。

4.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有关乡镇等配合,整治重点是县城、重要集镇饮用水源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问题。主要检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有无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有无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严把"两高一资"行业环境准入关。由县发改局牵头,经贸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协调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

2.加强对工业区块的环境监管。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新城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配合。要理顺工业区块的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省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争取年内通过验收。

3.集中开展全县工业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等部门配合。对全县2007-2009年审批的工业项目集中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给予及时验收;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达标,符合验收条件后再验收;逾期不申请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4.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有关乡镇等配合。要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工业污染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企业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实行分类治理,年内要完成县正林洗衣厂、县曙光工艺品厂、县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明峰铝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限期治理任务,完成重污染企业县超能蓄电池厂的搬迁,并在年底前完成县渠成氟化有限公司关停。

5.开展"小冶炼"整治活动。由县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供电局和有关乡镇配合。对县内的"小冶炼"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予以彻底清理,对其设施进行彻底拆除销毁,避免死灰复燃。对位于与邻县交界地带的"小冶炼"企业,要与邻县开展联合执法,杜绝"小冶炼"在我县交界处蔓延。

(三)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由县建设局和有关乡镇牵头,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配合。今年计划建成玉山、尚湖、方前三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争取完成尖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并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尽快提高县城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

2.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监管。由县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要严厉查处纳管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向市政管网偷排严重超标污水、非法倾倒与弃置污泥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3.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由县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尤其是要加强对渗滤液处理站的监管,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渗滤液达标排放。

三、工作步骤与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0月)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采沙场、制沙场的整治要在目前提出的具体工作方案基础上,于7月份开展集中整治;畜禽养殖场整治要加大力度,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实施搬迁、关停的养殖场,要在8月份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限期治理企业要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并进行调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情况,要在7-8月份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以上检查和整治情况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汇总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09年10月底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2009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继续按照省十部门和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纳入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县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水务、国土、建设、农业、工商、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执行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取得实效。

第12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