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2 11:48: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考察报告纲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是指在干部正式提拔任命前,先行试用,待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出考察组,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胜任者,正式任命;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第三条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有特殊情况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主管部门决定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最短不得少于半年。试用期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计算。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发出试用任职通知前一个月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试用范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领导职务。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和平级调整(包括交流、轮岗、竞争上岗)的干部以及选举产生的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第五条职责和义务。领导干部试用期间履行职位规定的一切职权,承担职位规定的所有义务,享受职位规定的待遇。
第六条试用程序
1、干部经履行规定程序,确定担任领导职务,在任职通知中同时说明试用期限。
2、试用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3、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报告,做出正式任职或解除试任职务的决定,颁发正式任职或解除职务的通知。
第七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解除职务的不计算任职时间。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第八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年新纲要颁布,对幼儿园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幼儿综合素质的培养更为重视,这其中,幼儿艺术教育和双语教育成为了众多幼儿园开展特色教学的热点,我园也有许多家长提出了类似需求。
目前适逢新园建设我们正好抓住契机提升办园品位为此我园对照纲要精神和其他姐妹园的发展,原创:对未来五年的远景进行了规划首先我们园仅有一个大课题、一项特色是远远不够的。为进一步拓展幼儿园的办园特色,提高幼儿园“核心竞争力”,经园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有选择的对相关课题进行了解和咨询,寻找合适的课题研究项目。
经多次咨询和反复比较,我们决定利用本次暑假对中央教科所培训中心和深圳上外教育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幼儿英语&奥尔夫音乐教育”教学项目进行考察。
项目考察目标:
.进一步了解该课题的主办单位和办学情况,听取有关专家的介绍,学习新的理念和教学体系。
.重点了解合作单位的情况、合作条件、合作收益,洽谈合作的基础,明确该项目的应用价值。
.了解已合作的幼儿园的办学情况,多看多听,避免决策失误。
项目考察行程:
月日月日,园领导班子一行三人,前往深圳培训中心。
月日:听课,奥尔夫音乐体系精要,德国专家主讲。
月日:参观教学示范及课例讲解。法国专家主讲
月日:听课奥尔夫音乐体系与幼儿发展,美国专家主讲
月日晚与合作项目单位进行咨询、洽谈,了解相关内容。
月日:听课,奥尔夫音乐与幼儿综合艺术教育相融。台湾专家主讲。
项目考察结果:
规模空前
本次活动为中央教科所深圳培训中心和深圳上外拓天教育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全国性活动与会人员约多人分个主分会场同时进行
阵容强大
会议所有讲课教师都是国际上开展奥尔夫音乐教学卓有成效的专家级人员包括来自德国美国意大利法国台湾和国内的名教授
课时紧密
到会的天时间里每天的课时安排非常紧张上午小时课下午小时课晚上看录像或洽谈咨询
目的明确
本次活动主要为推广奥尔夫音乐教学在国内幼儿教育领域的运用在广泛的松散型合作的基础上每省选择所样板园作为国家级课题研究的基地
项目合作方式:
.合作园资格:具备一级一类幼儿园资质,具备个班级以上的规模,具备专用场地与教室,具备全套的奥尔夫乐器。必须统一使用由该课题组研究提供的配套教材。
.合作园待遇:
课时骨干教师培训及权威结业证书
⒈课时奥尔夫音乐师资初级、中级证书培训。由中华奥福音乐教育学会及台湾奥福教学法研究推广中心负责培训并颁发权威培训结业证书。
⒉课时幼儿英语奥尔夫音乐双效教学课例培训。由课题组一线教师负责培训,将幼儿英语奥尔夫音乐双效教学全套课例进行讲解、延伸及教学实践。幼儿教材的使用培训。培训证书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颁发
⒊课时外教英语口语培训。由英语口语外籍教师提供培训。
国家级教育部门“幼儿英语音乐艺术教育示范基地”挂牌
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授予合作幼儿园“幼儿英语音乐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的铜牌。合作第一年为免费使用,从第二年开始,合作园如需继续使用,需支付元年的挂牌费。
国际奥尔夫音乐教师联合会“奥尔夫音乐教育教学实验园”挂牌
由国际奥尔夫音乐教师联合会授予合作幼儿园“国际奥尔夫音乐教育教学示范园”的铜牌及国际授权证书。前提是合作幼儿园的奥尔夫音乐教师必须具备国际奥尔夫音乐教师联合会签发的执教师资执照(两人)及师训师资执照(一人)方能授予,此项挂牌无须支付费用。
全套幼儿英语奥尔夫音乐双效课程教学详案
向合作幼儿园赠送《幼儿英语奥尔夫音乐双效课程教学详案》,以此确保各合作园不仅能组织日常教学,而且教学品质始终如一。
全套幼儿英语奥尔夫音乐双效课程管理手册、宣传手册及光碟
管理手册:主要对英语奥尔夫音乐实验班的招生、教学设置、教研要求、课程设置、教学效果评估、教学延伸及教学成果展示等进行规范操作。
宣传手册及宣传光碟:幼儿园学生家长人手一套,主要对奥尔夫音乐教育及幼儿英语音乐双效教育的宣传,为幼儿园招生提供高质量的宣传资料。
配套“幼儿英语音乐艺术”幼儿教材使用手册
因教材为课后延伸活动教材,为了使家长能正确指导孩子使用,本教材配备教材使用手册。
国际奥尔夫音乐教师联合会举办的各类教师证书培训名额
每年寒暑假期间,国际奥尔夫音乐教师联合会在华举办的证书培训,只对合作幼儿园的骨干教师开放,为每个合作园提供三个培训名额。
完善的教学跟踪指导,以稳定教学品质
为确保教学质量,合作园应将部分教学内容全程摄录,回寄我处,我处将在一周时间内对合作园教学进行点评及教学改进建议。我处会派专家进入合作幼儿园进行听课、组织教研、教学改进建议及教学讲座等工作。为幼儿园顺利执行教学提供支持。
学期汇报演出晚会节目训练手册及光碟
音乐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的最好方式就是针对家长或社会的节目演出。合作园教师只要按训练手册就能编排好高质量的晚会节目。其中英语歌曲多重唱、奥尔夫音乐乐队演奏、英语音乐情景剧能产生轰动效应。
项目考察结论:
根据实地考察和学习洽谈,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
付出:⒈根据要求建立专用教室(正好建新园时完成)
⒉投资相应的专用设备,共需元
⒊购买幼儿用配套教材,第一次套,元套,共需元
⒋首批教师培训交通食宿费用人元
以上所列项目之⒉项,经洽商可分两年付清。
获得:⒈获得建立幼儿园教育特色的新基点,进一步吸引生源。
⒉国家级课题挂牌可以提高幼儿园的档次、提升市场竞争力。
⒊为进入新园、提高单生收费作铺垫。
⒋获得教师培训和提高社会知名度的机会与平台。
⒌所有经费的支出将会在后续开班收费中逐步收回。
【关键词】资源优势 区位优势 动漫文化培育机制 区域特色 发展规划 集聚效应
一、河北省动漫产业发展优势分析
1.河北省动漫产业的发展概况
河北省动漫产业起步晚,但是发展很快。2007、2008年石家庄和保定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后,动漫产业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蓬勃势头。动漫产业年产值、年制作能力、从业人数、动漫企业数量及规模等均有明显提高。据统计,2009年,全省动漫企业218家,动漫制作技术和水平已经达到了国内一流,并接近世界水平;全省设置动漫及其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51所,为本省及杭州、上海等地培养出一大批动漫人才。目前,河北省的动漫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省委、省政府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动漫产业的机遇,积极扶持动漫产业。在2011年出台的《河北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明确把动漫游戏业列入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此外,业界和学界与港、澳、台、日、韩等地多次展开研讨和交流,为河北省的动漫企业走出国门创造了条件。通过政策扶持、园区孵化、项目带动、展会交流、品牌创新等有效举措,河北省的动漫产业走出了一条特色化的建设之路。
2.河北省动漫产业的发展优势
河北省位于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区,尽管动漫产业发展水平与京、津存在不小差距,但区位优势和成本优势显著。首先,河北省可以依托京、津的人才、技术、资金等市场要素,发展动漫产业。其次,其相对低廉的经营成本、可以吸引动漫企业进驻,形成一定的产业集聚效应。
河北省是一个文化大省,文化资源丰富。无论历史悠久的燕赵文化还是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经过策划和创意,完全可以活化为文化资本。《赵云和咔哒盒子》《赵州桥》等几部产生了一定影响的动画片,就是取材于本土传统文化;以动漫作品演绎的西柏坡精神,在彰显地方特色外,对于发展红色旅游产业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可谓一石三鸟。
河北省的动漫消费人群数量可观。截至2010年,河北省常住人口约为7千万人,其中0~14岁儿童1千多万,15-64岁人口约为5千万人。此外,河北省动漫院校在校生1,6000人左右、加上分散于其它院校的动漫爱好者,河北省动漫产业潜在的消费人群应该不低于4千万人。其中,儿童、青少年和70、80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属于核心人群,其他为延伸人群。
总之,河北省必须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明确思路,科学谋划,走差异化的特色发展之路,做大做强动漫产业,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化。
二、河北省动漫产业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作为动慢产业的后起之秀,在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融资困难、高端复合型人才稀缺、营销策划乏力、产业链不健全等普遍性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分析制约因素时,关键要从本省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路径着眼,寻绎期间出现的弊病。
1.动漫文化培育机制不健全
动漫文化是动漫产业发展的基础。动漫文化可以培养动漫消费意识和消费人群,有了消费需求才能推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浓厚的动漫文化氛围,可以孕育出大批的爱好者、激发灵感和创意,创作出优秀的动漫作品和设计。总之,没有动漫文化的源头活水,动漫产业发展的长河势必枯竭。究其实质,动慢不仅是一项产业,也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因为长期以重工业为支柱产业,河北省文化产业基础薄弱。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群众文化活动方式单一、参与度有限;70、80后追逐时尚文化的欲望不够强烈,文化消费水平低靡。本已缺失动漫文化传统和审美习惯,在动漫产业移植本土且有初步发展后,却不见有建立动漫文化培育机制的动作。
2.发展规划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产业发展规划是基于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制定出的关于产业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发展措施的纲领性文件。拟定产业发展规划既要具备全局视野,又要关注微小细节。只有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才能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在发展动漫产业时急功近利、盲目跟风,跳过摸底排查中的大量功课,在缺少关键指标、数据的情况下草率从事,致使发展规划不但流于形式,而且遗害无穷。河北省就多多少少地存在这种情况。
河北省动漫产业现在基本上是重复发达省份前几年的做法。但是,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导致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和自相残杀。所以,发展动漫产业一定要明确思路,以竞争优势,创产业特色。
3.动漫产业园区难以形成集聚效应
借鉴国外和省外发展城市文化产业集群和园区的经验,河北省把动漫产业园区看作培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发了:亚洲影像IT文化观光都市、保定动漫产业园(新一代动漫产业园)、河北出版集团文化创意园区、石家庄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园区、石家庄动漫产业园(东方美院园区)、唐山国际动漫谷、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影视动漫等七大项目。这些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少则10多亿元,多则几十亿。对于这些能否成功运作,来自于河北省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的考察报告已经表示了“担忧和疑虑”。从这些项目的创意策划上看,难以形成集聚效应。
首先,园区产业布局偏重战略规划,关注地区发展条件不足。政府以过度规划的方式调控文化经济活动及其空间布局,忽视市场环境、企业、地区经济条件等因素,园区即使有战略定位也难以促成集群形成。其次,园区内产业结构松散,未能充分发挥集聚的经济效应。综观园区的产业规划,不少园区提出引进相关企业,企图打造多层次的产业链,但园区内不少企业事实上都是各自为政,并不构成绵密的关联贸易。所以,集聚效应不明显。再次,园区向地产项目倾斜,支持产业整体发展的措施却嫌不足。
三、河北省动漫产业的发展对策
1.建构培育动漫文化的长效机制,拉动社会动漫欣赏和消费需求
建构培育动漫文化的长效机制已经成为省内业界、学界有识之士的共识。但是,培育动漫文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需要专门的组织和机构运作,需要建立制度性、持续性和有效性的体制。现在,河北省基本上具备了这些条件。首先,全省动漫文化管理、教育、传播机构齐全,它们以不同的渠道和形式传播动漫知识,对受众实施教育。其次,河北省2006年成立了石家庄动漫协会,新近又组建了文广新局。我们可以考虑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协调和筹划上述管理、教育、传播部门的活动,形成联动机制,普及推广动漫文化,培育市场环境,增强动漫产业的发展后劲。
2.明确定位,形成区域特色
政府在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政策法规制定、重大战略规划这些关乎宏观调控的问题,必须依靠政府组织多方力量共同解决。省委、省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要善于把握时机,通过科学、严密地论证确立动漫产业发展思路,克服当前的盲目倾向。首先,政府应对本省动漫产业的发展予以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其次,还要制定出详细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严格执行和落实。
按照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企业竞争优势分为两个层次:低层次是“低成本竞争优势”;高层次是“产品差异性竞争优势”。经过4、5年的探索,到2011年,河北省动漫产业的整体布局基本形成,区域优势和竞争优势渐露端倪,动慢教育和培训、衍生产品交易和渠道经营平台、动慢会展等从动漫产业的链条上脱颖而出。所以,牢牢抓住竞争优势,做大做强动慢教育和培训、衍生产品交易和渠道经营平台、动慢会展项目,打造河北省动漫产业的品牌,才能走出一条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在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3.围绕集聚效应,建设和经营管理动漫产业园区
文化产业的集聚效应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收益,可以对区域文化和社会生活产生重构价值。但是,正如波特所言:“国家环境形成的产业集群同时具有正反两面效果。应用得当,它会成为经济升级的动力,产业集群也会扩大和加深,应用不当的效果则刚好相反”。因此,政府应该确定动漫产业集聚的现实机会,发掘和凸显本省动漫产业的积聚和成长能力。
打破预设发展纲要的习惯做法,首先考察动漫产业园区的可发展条件,针对动漫产业的市场状况、市场结构和市场潜力,分析相关数据,制定产业和商业运营方案,采取谨慎态度审批设园的立项申请,使各种措施有利于评审公共资源的合理运用,减少错误配置投资的风险。
另外,园区应制定清晰的落户条件,并区分不同性质和状况的企业制定若干扶持政策。把优化产业结构和具辐射效能的核心企业,具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急需扶持的小企业和个体企业纳入园区。并根据它们不同发展阶段提供相应支持。定期就园区整体效益和企业效益进行评估,借此评估园区产业布局的实效。
总之,动漫文化产业园区应该是一种孵化器,在区内提供有利于开发创意、有利于创新的技术和商业环境。同时,落户园区的企业经过发展后能够产生辐射效益和溢出效益,对全省动漫产业起到显著的带动作用。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教育厅“在高等学校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研究活动”资助课题成果。
参考文献:
[1]祁述裕主编.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何坦野.解读杭州动漫文化[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
[3]冯文、孙立军编.动画概论[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6.
[4]谭玲、殷俊编著.动漫产业[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
[5][美]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2.
[6]单建勋.如何推进动漫产业:河北省的设想,ccm. /show_zt.php?aid=4613&tid=400
关键词:职业教育;技工教育;融合;实践研究
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有较长一段时间是被分为了不同的教育类型。以往我国人民将职业教育的概念认定为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是可以得到国家颁发的教育学历。而对技工教育而言,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同时技工教育的毕业生也无法得到国家颁发的教育学历。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不断发展,目前对于职业人才的需求十分巨大,因此,人事管理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将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之间的接线进行模糊,从而实现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融合。文章从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特点进行了研究,并且结合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现状,讨论了如何将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进行融合。
一、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所使用的教学方法注重于理论的系统性以及完整性,因此经过职业教育学习的学生在理论学习上十分过硬。但是在实践方面,与理论有着严重的脱节现象。而正是由于这样的现象,导致了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毕业生虽然在理论上能够达到要求,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是无法很好地进行的。因此为了让我国职业教育更好地进行,就必须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不仅不能完全和普通高等教育相同,同时也需要加强职业教育过程中的实践教学,以保证职业教育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学习。同时对于职业教育的考试制度也需要进行改进。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考试过程中,主要是采用课堂上教授的知识在考试过程中进行体现的方法。而这种方法虽然能够很好的检测学生对课堂教授知识的掌握情况,但是目前职业教育考试让学生以及教师深陷于应试教育的泥潭无法自拔,在毕业后的知识掌握也无法达到要求。在职业教育的教师方面,教师的素质普遍较低,因此目前在我国的职业教育过程中,对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此,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为了较好的进行,就必须与技工教育进行融合,吸收技工教育的特点,提高我国的职业教育水平。
二、我国技工教育对职业教育的启示
目前我国的技工教育显然要比职业教育更受企业欢迎,这主要是因为技工教育进行的过程中,主要是对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进行培养,技工教育培训的学生在动手能力上远远高于职业教育的学生,能够在刚进入到企业后就可以为企业做出贡献,十分适合社会的需要,对学生的学专业素质培养十分关注。而正是由于这一点,技工教育可以为我国的职业教育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在通常的情况下,职业教育是介于技工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之间的一种教育方式,经过职业教育的学生在理论研究的能力上是无法与本科毕业生相比的,在动手能力上是无法与技工教育的毕业生相比的,因此在两方面都无法达到社会的要求,因此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也就无法得到我国企业的青睐。由此可见,为了让我国的职业教育较好的进行,就必须在我国的职业教育进行的过程中提升学生的学习方面的内容,让学生的学习内容进行精进。而如果我国职业教育在进行过程中按照社会的需求来对学生进行培养,就能够极大地提升职业教育学生的就业水平以及就业率。
三、我国的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进行融合的实践
如果让我国的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进行融合,那么就能够让我国的职业教育更好地进行。而在我国某地的职业教育学院也与技工教育进行了结合,并且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例如我国某地的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经过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与当地的技术学院等技工教育学院进行了融合,并且组建成为了专门意义上的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这样的方法,就能够实现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进行较好的融合。在融合之前,可以采用许多有效的手段以及措施进行融合。在融合的方法上,主要总结起来有3种方法。
(一)将办学方法进行创新
在办学方法上,可以进行创新,以保证学院较好较快的发展。在这一方面,可以使用一些新兴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模式的创立方法上,可以将教育的中心确立为“能力”,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关注学生的动手能力,同时也需要主题提高学生的基础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并且需要建立起教学质量的监督体系,以保证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在融合后能够逐渐提升教学质量。
(二)需要让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全面融合
在这一方面,为了明确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在融合后的教学方向以及教学目标,可以制定出专门的发展纲要,并且可以使用一些竞争招聘的手段,在源头上让学员的管理水平以及师资水平进行提升。
(三)通过迎评创优的方式来推动学院的发展
通过迎评创优的方式,则可以更好的帮助学员的发展。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学院多参加省内外的各项评定,并且需要尽力的取得较好的成绩,从而提升学院的影响力以及知名度。由于学院的知名度提高了,也就能够吸引更好的师资力量以及生源,帮助学院更好的得到发展。
四、结语
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往往无法达到要求,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水平。而让我国的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进行融合,就能够帮助我国的职业教育水平得到提升,也能够更好的提高我国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率。
参考文献:
[1]于晓东.解析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合的成功实践[J].课程教育研究,2013,(19):2-2.
[2]李强.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合的成功实践[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11):173.
[3]廖茂侦.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以新余市“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为例[J].江西教育,2014,(10):27-28.
关键词 环境NGO 制度支持
近几年,日本的NGO数量飞速增长。自1998年日本颁布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之后,环境保全领域的民间组织也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1999年登记的1065个民间组织法人中,环境保全领域257个,占24.1%。2000年底,民间组织法人总登记数量为2896个,环境保全领域761个,占26.3%。2001年底,民间组织法人总登记数量为5257个,环境保全领域1448个,占27.5%。2002年底,民间组织法人总登记数量为8768个,环境保全领域2423个,占27.6%。2003年底,民间组织法人总登记数量为13994个,环境保全领域3921个,占28.0%。2004年底,民间组织法人总登记数量为19417个,环境保全领域5368个,占27.6%。2005年底民间组织法人总登记数量为24505个,环境保全领域6666个,占27.2%。至2006年3月末,民间组织法人总登记数量为26393个,环境保全领域7403个,占28.0%。
日本的环境NGO能够迅猛发展,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其完善的制度支持是分不开。
一、日本环境NGO发挥作用的制度分析
可以说,日本已经形成了支援环境NGO的全方位的制度环境。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民间组织法律地位、行政及资金支持方面都给环境NGO创造了良好的活动及发展环境。
(一)将可持续发展规划法制化
近年来,日本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社会战略,2001年1月6日,出台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为了使政策不至流于形式,又进一步针对不同种类的资源,从法律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容器包装循环法》、《家电循环法》、《建设工事资源再资源化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法》、《绿色购入法》、《自动车循环法》等。
(二)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法人制度
日本非营利组织的法人体系比较庞杂、分散,目前日本可以用非营利概念概括的法人法有180个以上。尤其是,日本在1998年3月19日通过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根据这个法令,民间组织只需要认证程序就可以成为法人。认证是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设立时只要依法确认团体的内部规章后即可成立。因此自该法实施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人数量增加很快。
(三)环境NGO参与环保宣传法制化
在环境教育宣传方面,日本制定了专门的法律。2003年日本通过了《环境保全.环境教育推进法》。该法第11至18条明确了从事培养或认证环保人材的民间团体的上报义务;以及主管官员的支持义务及监督权利。第19条、20条、22条又分别规定了行政部门有给予环境NGO情报提供、土地使用、以及财政支援的义务,并赋予环境NGO环保宣传义务。使得环境NGO参与环保宣传变得有法可依。而且由于可以得到行政部门的支持,使工作可以更加顺利地开展。
(四)行政资金支援民间非营利组织规范化
1999年6月24日,箕面市议会通过“箕面市非盈利公益市民活动促进条例”,这是日本第一部行政对民间组织的支援条例,主导思想概略如下:承认非盈利公益市民活动团体;为促进其活动积极与团体协作;市政作为公共服务实施主体,对团体提供一定参与机会;设立市长咨询机关促进其活动。目前,类似条例遍布日本全国各自治体。
日本政府对NGO除了在法制层面表明了其支持的立场,更重要的是建立了规范合理的资金支援机制。日本对环境NGO资金支援的相关制度有:绿的募金による森林整等の推にする法律、地球环境基金等。前者是每年在一定的期间内行政部门以“绿的募金”之名向社会募集资金,然后用来进行养护森林事业,养护手段之一就是要对民间从事相关事业的民间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后者主要依靠国家出资,并吸纳个人及团体捐助,向环境NGO提供活动资金及其他可能的支援。下表是地球环境基金1993年至2004年的资金来源状况以及93年至05年对民间团体的资金支援支出状况。
二、我国环境NGO生存现状及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上个世界末开始国家就反复强调要重视可持续发展,2004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还启动了绿色GDP核算项目。不同于日本的是,我国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环境法体系还停留在节约能源、防止污染的阶段,循环经济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目前已有很多学者呼吁尽快启动循环经济立法。
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必须全民动员,而在唤起并加强民众环保意识、建立健全民间监督体制、以及完善环保法规方面,都要大力依靠环境NGO的力量,政府应当借鉴日本经验,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环境NGO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以促进其更好地参与环保事业。
(一)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法人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正式注册的环保组织只有2000多个。相当一部分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法人资格,它们在进行社会活动的时候容易遇到各种问题,尤其是在信用取得较难,对开展活动不利。还有就是政府对于民间团体有着天然的敏感性,没有法人资格,也就没有法律地位,随时面临被取缔的危险。
目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注册可以依循的法规有两部,分别是《社会团体登陆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管理暂行条例》。根据前者注册的名为社会团体,根据后者成立的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但是这两种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的核心原则就是:双重管理体制,即对非营利组织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审核、双重负责、双重监管的原则。由于业务主管单位要对所属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负责,却并不能从中受益,加之条例中并没有对业务主管单位作明确指定或者必须审批的义务规定,从而导致各业务主管单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申请的非营利组织,尤其民间成立的组织,大多采取推托的态度,使得独立申请的非营利组织很难被批准,不得不转而求助工商登记或者不登记。双重管理体制成为制约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门槛。和双重管理体制并行的制度性规定还包括:分级管理原则、非竞争性原则、限制分支原则等。这些原则都导致了非营利组织登记门槛过高,制约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二)明确环境NGO参与环保宣传的法律地位
在环境教育宣传方面,我们没有制定具体的法规。根据环保总局宣教司就环保宣传制定的两次行动纲要(《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和《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要求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提到了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各级教育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环境教育体制;提到了对各级宣传部门、教育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的职责要求;却把环境NGO排除在外,没有条款涉及到对环境NGO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正如日本环境省所说:
在の境を解し、持可能な社会を作っていくためには、行政のみならず、国民、事者、民体が的に境保全活に取りむことが必要です。
译文:为了解决现在的环境问题,创建可持续发展社会,不能单靠行政,国民、企业、民间团体在环保活动中的积极参与也是必须的。
我们必须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尽快确立环境NGO参与环保宣传的法律地位,鼓励环境NGO在环境宣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规范行政对环境NGO的资金支援
资金缺乏是全世界环境NGO面临的一大困境,我国尤为严重。原因之一就是行政支持力度不够。我国政府应尽快规范行政对环境NGO的资金支援,一个可靠的活动资金渠道对于环境NGO顺利开展工作至关重要。
另外,行政机关的资金支援应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公募形式,对有参选资格的NPO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具体指标可以包括各NPO的活动与任务的关联性、专门技术能力、组织的民主程度、活动实绩、组织规模等。这样,也可以促使民间组织规范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国外一些国家还赋予了环境NGO的行政参与权。泰国宪法56条规定,对于那些有可能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计划,实施前,须经由环境NGO、高等环境教育机关的代表等构成的独立机关审议。德国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环境NGO给与自然保护领域的参加权认定(主要包括意见表明权、专门家鉴定书的阅览权),如果权力遭侵害可提讼。又如:法国和德国,为了充分保护个人的环境利益,承认民间组织的团体诉讼。实际上,要想让民间组织更顺畅地参与行政事务,制度上的准备是必需的。这一点上,我们也可以参考别国经验,设立相关制度。至于具体的制度选择,可以各民间组织、地域团体、企业、个人等结成一定领域内的协会,协会选出优秀代表,由行政部门赋予特别行政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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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山地区;造林技术;使用树种
山地丘陵面积较大将会导致了该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开展科学营林及适用树种的研究与探讨,并付诸实践,可以极大的推动当地生态公益林以及商品林基地的建设,为林业基层工作者传播提供更为专业的知识,和更为先进的绿化技术,从而从根源上解决造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问题。
1 目前山地区树种种植情况
通过对大量相关著作参考的研究,桂西北地区适宜生长的数目大致有一百五十种左右。根据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对石山地区所适宜种植的树种和应用技术进行分析和整理,对每类树种的经济作用、主要用途进行深入研究。为了进一步促进广西地区生态林种植和商品林地种植建设的发展,更为日后林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全面提升林农的植树技术能力和水平,将更为先进的造林技术得以最大限度的推广和使用,从而为日后国家森林体系的建成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以地理区域分布,树种自身的生态特性以及相关种植技术进行研究,分析其采种、树苗孕育、造林技术、主要病虫害等全方面进行比较,重点针对这其中的速生树种以及石山地区造林树种进行研究。
首先,以广西地区适宜生长的速生树种为例。在广西百色石山地区,适宜生长的速生树种以按属树种为主,包括原产于澳大利亚的巨桉、尾叶桉、赤桉、澳洲梨树(又称大花序桉)、柳窿桉、直干桉、小叶桉(别名窿缘桉、风吹柳)、亮果桉、史密斯桉、蓝桉、野桉等,属于伞房属的柠檬桉,属于金合欢属的马占相思木,厚荚相思,以及泡桐树、米老排等树种。由于桂西北地区的地质特殊性,当地多石山地区,因此多选用绿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结合性较好的数目,重点培育的树种有:木豆、任豆树(俗称砍头树)以及木麻黄等树种以及本地的特色经济作物为八角、肉桂(也称玉桂)。因此,此类特色经济树种则作为重点推广的树种类型,林业技术应重点进行研究。
2石山地区科学营林技术要点
2002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林业局联合颁布了《关于贯彻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要求广西实施以生态恢复、生态重建为重点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活动。在方案中,体现出与石山地区相关的要点为:
2.1天然林保护与恢复
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农林生态环境的大力建设,有效提升农林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能力。尤其是要致力于天然林的保护探索,积极探索恢复天然林的有效措施,对水土流失的现象加以遏制,营造适宜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并对农民的收入加以提升。
要大力发展天然林区的重建工作,加强该方面的技术研究以及示范工作。特别是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维护技术和林业种植病虫害的防御技术探索。
2.2引进与推广新品种
对生态工程建设技术开展相应的研究。其中包含对珠江中上游地带的保护研究,对该地区植被开展恢复工作,推广生态功能稳定的树种种植。
加强林业新品种的培育与引进,将强林业优良品种的推广。要对生态林、经济林、城市绿化带等地区新品种的选育,加强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要重点发展该地区的特色作物,发展八角、玉桂等经济林苗种的选育以及树种的培养,加强快繁殖技术的开发与推广。
2.3适地适树营林
要在石山地区全面推广引进优质苗种培育技术,以及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譬如说,推广适用的树种选择、优质苗种培育、苗种生长营养剂、造林时如何控制密度,如何合理的封山育苗、如何控制病虫害以及进行森林资源监测等多方面的技术推广,以及森林资源的利用以及开发,实现退耕还林和生态环境的恢复。
2.4治理石漠化
石漠化的治理,是众多石山区造林技术的关键。针对一些石山、半石山等立地条件较差的地区,这些地区长期面临着造林难成活,植被恢复慢等问题。因此,在该地区开展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乃至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中,植被保护与恢复等内容是重点需要攻克的内容。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大力开发对于以沼气为主要可再生能源的研究,还需加强对太阳能以及水电的利用。力求打造一个集合农田生态、森林生态以及水与生态为一体的农业生态多样化模式。
此外,要建立治理石漠化与改善农民贫困相结合的科研研究基地,通过将生态改善与老百姓生活改善双“增长”制度的建立,依据不同石山地区土地类型,建立多个不同树种、不同治理模式的石山林业示范区域。该地区重点负责开展,以发展林业为主要目的的生态治理实验的示范与研究,实现生态恢复与保护的生态治理实验的示范与研究,达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生态治理实验的示范与研究。在生态治理中适当的对林种结构进行调整,让示范区的森林植被覆盖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十五以上,这样才可以让生态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得到显著的提升,达到优良的科技示范效果。
3石山地区石漠化科学整治
3.1退耕还林加强公益林建设
目前,广西仍然是全国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区域。广西林业部门始终以植被恢复重建为发展核心,要全面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在此同时要对“绿满八桂”造林绿色工程进行整合,实现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以林业为重点的生态工程项目。在该地区,大量的增加森林植被的种植,从而改善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以及生产生活条件。从零八年以来,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达十四万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达到十一万公顷,与此同时,其他工程造林达到近二十七万公顷。
3.2加强管理力度
推广石山地区造林技术推广的同时,还需要对石山地区石漠化程度进行有效控制。要通过治理、保护、开发三者三管齐下的方法,对石山地区石漠化程度进行控制与治理。以零九年河池以及百色市等地区的特大严重旱情为例,同样是遭受了旱灾,但是在一些煮熟造林生态环境治理良好的村镇,则没有因为旱灾而出现人畜饮水困难等旱情。这就得益于多年来对于石山地区荒漠化的治标治本。
结语
广西桂西北仍然是土地石漠化较为严重的地区,受环境因素影,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在广西石山地区加大造林新技术的推广势在必行。在广西地区,选取荒漠化最为严重的石山地区为主要的推广地区。通过对于林下经济的发展、对“绿满八桂”绿色工程的实施以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石漠化地区的生态恢复,达到改善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良性发展、协调发展没实现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之间的良性循环。因此,全面推进石漠化的综合治理,大力的发展珍贵树种、特色经济林产业,将生态优势与经济相协调,将生态优势转化为扶贫开发的优势,将生态建设逐渐发展成为石山地区扶贫开发的主要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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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州委五届五次全委会和全州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7月23日至26日,以县委书记茶忠旺为团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郭宏为副团长,部分县处领导以及全县11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级经济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共45人组成的##县党政考察团,赴祥云、鹤庆、剑川、洱源四县和大理市就工业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方面进行考察学习。
出发前考察团深入到漾洱电站工地、大理大钢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跃进化工厂进行考察,了解了全县的工业经济发展状况。
在历时4天的学习考察过程中,考察团实地考察了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鹤庆县“新华村”、剑川县上兰工业小区、洱源县新希望云南邓川蝶泉乳业有限公司、大理市嘉士伯集团(大理)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等18个考察点,并分别与考察县市的主要领导、县市级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了经验,探讨了工业经济发展思路和方法措施。
通过考察交流学习,与考察县市增进了了解,加深了友谊,实现了工业项目对接、产业项目对接、优势互补意向,达成了合作意识,铺就了工业经济发展互助快车道。
通过考察学家受到了鞭策、拓宽了思路,使大家得以在对比中深刻反思、增强了迎头赶上的信心和决心;使大家得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强化了立足地方优势,创新求发展的意识。
考察结束,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学习考察活动,触动很大,收获不小,体会深刻,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学到了经验,都感到前所未有的强烈震撼和压力,进一步增强了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和信心、决心。大家纷纷表示要学先进、找差距、转观念、树雄心、争突破,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大发展。
一、祥云等四县一市的工业发展基本情况及特点
在考察学习活动中,大家充分感受到祥云、鹤庆、剑川、洱源、大理等地的工业经济发展,都能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表现出了空前的大手笔、大气魄、大力度、大举措。
一是工业园区起点高。这些县市在工业经济发展中,都立足当地的资源优势,以园区为载体,引导企业集约发展,实施一县一品、一乡(镇)一品战略,在辖区范围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
二是培植支柱抓龙头。这些县市都紧紧依托地方优势,培植壮大矿冶、建材、煤炭、农产品加工、橡塑等五大产业,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切实加强技术创新,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工业体系的建设,取得了好效果。
三是投资环境引力强。强化软、硬件环境建设,制定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进行改造路面、改造城市公园、改造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优良环境。
四是文化底蕴显实力。凸现文化底蕴是加速发展和提升综合实力的基础,进入鹤庆等县市的城区见到的都是错落有致的传统民居建筑群,别具特色的民族服饰,使参观者切身感受到处处是文化、乡乡有商机、人人在促经济发展。
五是信念胆略闯出路。这些县市都紧紧抓住土地广阔利于招商引资、矿藏丰富利于矿业冶炼开发、传统产业利于促地方经济发展、民俗文化利于旅游业开发等优势,突出加快发展这个主题,抓住招商引资和非公有经济发展两个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了经济总量、农民收入、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四大突破,充分体现了“处处都有宝,行行出状元”,密切联系实际,善于识宝、能于掘宝,敢想敢干。
六是转变职能促发展。这些县市在工业经济发展中,切实把政府的职能转变到公共协调服务上来,兑现相应承诺,努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服务环境,强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的意识,加速区域的发展。
二、祥云等四县一市
在发展工业中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祥云、鹤庆、剑川、洱源、大理四县一市的工业经济发展,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经验可贵,考察团成员边看边议,深感受益匪浅,体会良多。
(一)这些地区的干部群众都牢固树立了“工业强县”“无工不富”的思想意识。这些地区在加快发展中都把加速工业经济发展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发展和培植工业支柱产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使“新型工业化强县、农业产业化富民、城镇特色化活商”深入人心,为发展工业经济奠定了基础。
(二)这些地区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业经济发展,县、乡主要领导带头抓工业形成了制度。在工业经济加速发展中,这些地区都建立完善领导负责项目制度,落实好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抓工业经济激励机制,创新领导干部抓工业的方法和措施,把领导干部抓企业、招商引资等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主要内容,致使在当地形成了想工业、议工业、抓工业,大办工业、加快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立足优势抓特色,立足创新抓效益”成为这些地区发展工业经济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营造新优势的同时,把优势发挥到极致,使优势变资源,资源变资本,实现招大商引巨资的突破成了他们发展工业经济的特色。如祥云等县,他们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利用区位优势招大商、发挥城建优势招大商、打造信用招大商、强强联手招大商等方式实现了“你投资我发展”的双赢目的;又如鹤庆、大理等县市,他们在加快发展中始终紧紧围绕农业产业来发展工业、提升传统产业来发展工业、围绕旅游产业来发展工业、围绕市场商机来发展工业,达到了依托资源优势招大引强的突破。
(四)这些地区在加快发展中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环境抓优化成为典型。这些地区在快速发展工业经济过程中,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真正成为工业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者,工业经济活动秩序的制定者和维护者,以及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者,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公共协调服务等职能上来,全力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兑现相应的承诺,真正为企业妥善解决好用地、信贷、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重点企业挂牌保护措施,成立了企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强化软、硬件环境建设,着力营造优良环境。比如努力建设法制政府,规范市场秩序,放手放胆让自然人发展为个体私户,继而发展成企业、又让企业自由发展成股份制企业集团;在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建设活动中,强力落实引进最优惠政策、营造最宽松环境、提供最优良服务,努力做到服务零障碍、感情零距离、管理零投诉,实现招商引资大突破。
(五)这些地区都高度注重培植支柱抓龙头来发展壮大工业经济。龙头兴则产业兴,在培植支柱产业的过程中,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切实加强科技和技术创新,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工业体系的建设,达到工业经济大发展的目的;联系实际,用工业化手段抓农业产业化,通过农业产业化促进工业化,实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大发展的目标。
三、这次考察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看祥云、鹤庆、剑川、洱源、大理四县一市的工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比自己,我们虽然有的方面存在差距,可大家明显感到,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中##有着诸多的发展优势、有潜在的加快发展动力。
(一)符合县情的发展思路是加快发展的前提条件。仔细分析其他县的发展思路,回首我们几年的发展实践,县委政府所制定的以核桃为主的农业产业化、水电推动式的工业化、以城镇和交通为突破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三篇文章”为突破口的发展思路,符合##的实际、科学、切实可行,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的大发展。目前,以核桃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在不断推进、以水电推动式工业化进程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漾江工业经济走廊”已见雏形,全县上下加快发展的思想高度统一,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形成了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广阔的地域和优良的区位成为加快发展的便利条件。我们有1957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为以核桃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了先机,为建设工业经济园区、工业经济走廊提供了空间。##地处博南古道的要冲,大保高速公路和320国道穿境而过,与大理、巍山、洱源、云龙、永平、保山等县市连接的公路四通八达,县城距大理州府仅有29公里,与大理火车站相距仅30公里,与大理飞机场仅距35公里,是州内离州府最近的“卫星城”,是大理的后花园,是滇西的交通要道和物资集散地,是云南连接东南亚、南亚的重要通道的区位优越都利于招商引资和加快发展。
(三)丰富的水能等资源成为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大发展的最优势资源。##境内千峰竞秀,百溪激荡,具有山高水高等特点,水能资源得天独厚,仅##江等8条主要河流能蕴藏量就达45.21万KW,为开发水电产业、加速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目前,全县已建成电站总装机达22.794万KW,电能资源成为我县加速工业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尤其是在能源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今天,电能对##发展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也是其他县不可比的。我县矿藏资源丰富,有大理石、金、锑、锌、铜、硅等30余种。此外,全县的森林植被覆盖率达67.2,被誉为是“绿色宝地”,生态环境优越,有利于招商引资。
看祥云、鹤庆、剑川、洱源、大理四县一市的工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比自己,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加快工业经济发展还面临着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是创业先天性不足。我县虽然地广辽阔,但山多平地少,创建大规模的工业园区难度相对比较大,背靠大山,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利于大都市的直接辐射,工业经济发展的外界推力不足。
二是服务环境质量不高。近年,虽然我们加大了机关效能建设力度,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宣传教育活动,但机关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个别干部服务至上的意识不强,顾全大局的观念淡薄,梗阻现象时有发生,软环境建设任重道远,政府转变职能力度需加大,这些与有的县市自觉强烈的亲商观念和服务意识相距颇远。我们有些干部的思想观念、市场意识、开拓精神、发展魄力等与先进县市比,差距明显。
看祥云、鹤庆、剑川、洱源、大理四县一市的工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重要启示:
(一)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大理、祥云、鹤庆、剑川等地发展工业经济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他们每抓住一次机遇,都是以思想解放为前提,在解放思想中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中解放思想。联系##的实际,要认真做好中央精神与县情密切结合的文章,坚定“三篇文章”的发展思路不动摇,在
加快发展中不断完善和丰富“三篇文章”的内容,细化发展目标,紧紧抓住发展不放松,在更高层次上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化压力为动力,变考验为机遇,强力推进彝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要以结合实际为着力点,通过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力度,推动思想解放,促进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二)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经济发展的差距主要是开放型经济的差距,大理、祥云、鹤庆、剑川等地的工业经济发展,就是得益于开放型经济抓得早、抓得快、抓得实。联系##的实际,扩大对外开放就要全力做好公共协调服务,真正为企业妥善解决好用地、信贷、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重点企业挂牌保护措施,成立企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强化软、硬件环境建设,着力营造优良环境;要强力落实引进最优惠政策、营造最宽松环境、提供最优质服务,努力做到服务零障碍、感情零距离、管理零投诉,做好“筑好金丝巢,引来金凤凰”,实现招商引资大突破。
(三)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理、祥云、鹤庆、剑川等地的工业经济发展,关键是他们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真正成为工业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者,工业经济活动秩序的制定者和维护者。联系##的实际,切实把政府的职能转变到公共协调服务上来。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要在服务中体现和实现管理。该市场调节的就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该中介组织办的让中介组织去办,该下级办、办得好的让下级去办。切实管精、管少、管好、管大,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抓好、协调好。二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一个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公示行政许可办事人员。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四是要不断创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法,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接管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间接管理,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变行政手段为市场调节手段,着力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四)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必须狠抓作风建设。要重点整治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大兴勤俭节约和求真务实之风,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破除自满情绪,确立忧患意识;破除平稳思想,确立快速意识;破除封闭思维,确立开放意识;破除自卑心理,确立进取意识;破除拖沓作风,确立效率意识;破除议论风气,确立务实意识。
(五)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必须创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要进一步解决好不同程度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越位”的要“退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补位”。要建立各级各部门首问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要在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下功夫,对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处理。要进一步创新落实机制,在继续坚持项目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实施领导挂钩项目责任制和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挂钩联系乡镇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挂钩定数量、定质量、定进度、定费用、定效果、严格奖惩的“五定一奖惩”制度,不断整合领导力量,优化行政行为,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对已部署的重要工作,要定期开展问职责、问进度、问质量、问困难工作,实行全过程协调督查制,使各级领导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充满朝气和活力,集中精力抓落实,团结干事促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为什么要构建教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1.教师培训走向专业化的必然要求
2012年,教育部颁布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3个维度和14个领域对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新的要求,为教师专业化发展道路提供路线图和风向标。要想使教师专业标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需要通过专业化的教师培训来实现。因而,教师专业化发展呼唤教师培训的专业化。从专业化的一般理论来分析,教师培训专业化应当包含培训目标专业、培训机构专业、培训队伍专业、培训内容专业和培训评价专业等几个层面,缺一不可[1]。但从我国当前开展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现状来看,对培训效果的检测和评价往往是比较容易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教师培训走向专业化,科学地开发培训检测工具,加强对培训效果的量化研究,成为教师培训走向专业化的必然要求。
2.对教师培训进行价值判断的有效手段
一项培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习者的提高和发展,是检验这项培训是否具有现实价值的重要标尺。而在现实中,对教师培训效果的评估,多为定性评价的方式,“通常是以培训学员的描述语言、心得体会、研修成果文本为例说明的”,鲜见定量评价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很少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测,更缺少定量检测的专业化的工具[2]。因此,亟待加强对教师培训效果评价的量化研究,提高教师培训效果评估的科学性,对教师培训的现实价值进行准确而有效的判断和甄别。
同时,这也是对未来培训开展定位设计的重要依据。通过科学地检测教师培训效果,可以对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和诊断,发现其中的优势和不足,“为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和采取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提供依据”[3]。
二、如何构建教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天津市中小学“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以下简称“265工程”)是天津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精心谋划并启动实施的一项教育均衡工程,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支能够在农村引领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骨干教师队伍[4],带动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在“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的实施中,天津市坚持任务驱动、方法多样,将专题培训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导师引领和自我反思相结合、主体实践与合作研讨相结合,初步形成“专业引领―自主研修―实践跟进―交流提升”的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模式。
本研究所要构建的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是围绕“265工程”的预期总目标和阶段目标,对初步形成的培训模式的各个要素进行系统分解,并按其在培训学习中的相对重要程度,分布各级指标及权重所获得的指标群体,用以检测在这种培训模式操作下进行培训的效果。
1.指标确定的基本依据
“265工程”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主要为教育学、成人学习理论、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评估等相关理论成果。政策依据为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天津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天津市中小学“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的有关通知》(津教委人
〔2008〕27号)文件等。
2.指标体系构建的主导思想
主导思想是指标体系构建的行动指南。本研究采用征求意见法,与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育行政机构中长期从事教师培训工作的专家、一线资深骨干教师及部分学员进行座谈,提出基本观点,确定构建教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主导思想。
一要体现培训目标的要求,具有导向性。教育评价具有很强的导向,因而,教师培训效果的评价一定要突出开展培训的目标指向。此外,评价指标的确立要紧密围绕既定的培训目标,坚持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教育专业化发展服务的方向,通过评价使学员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明确专业发展的目标,引领学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向更高的专业层次迈进。
二要体现学员通过培训获得的专业发展增量,具有发展性。成人学习的重要特点之一是要基于经验。开展教师培训不是从零开始,要在教师原有的专业水平基础上,促进学员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培训效果评价要检测学员在培训中取得哪些实实在在的收获,在哪些地方获得实实在在的提高。同时,由于教育成果显现的后发性,指标体系在考查学员的学术成果和专业成就的基础上,要注重挖掘潜质,从动态发展的视角全面考查学员可持续发展的条件、素质和潜能。
三要体现培训的过程,具有多元性。“265工程”是一个历时三年、整合多种资源、吸引多方参与、组合多种形式的系统工程,因而,指标体系必须关注培训的过程,注重过程的监测,突出多元评价理念。在评价主体上,将自主与他评相结合;在评价方式上,运用多种手断获取准确信息;在评价内容上,既要对学习成果进行科学评鉴,又要注重对师德修养、学习表现、实践能力的全面考查。
3.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根据主导思想,按照教育评价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进一步确定制定教师培训效果评估指标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目标一致原则。教育评价是按照某一特定的教育目标,对教育行为和教育对象所进行的价值上的判断[5]。要想提高教师培训评价的效度,评价指标必须以教师培训目标为根本依据,准确、有效地反映出培训目标的要求及内涵。由于评价本身具有价值判断取向,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因而评价指标及评价指标权重要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促进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且指标与指标的设计相互一致,没有矛盾。
二是量化可测原则。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通常是有原则的和概括的,无法对它们进行直接评价、判断,为使评价结果更具说服力,要尽量使指标易于测评、易于量化,通过逐级分解,使它们具体化,直至可以直接测试为止。对指标的描述要简短精练,不宜过于冗长,否则会失去针对性,导致评估人员找不到评估的重点。
三是同质可比原则。指标必须反映评估对象的共同本质和属性,规定相应的尺度,否则无法判断所有评估客体的价值。只有有了确定的、客观的尺度,才能在各个评估对象之间和在评估对象与客观尺度之间,形成科学、客观的比较[6]。
4.指标体系的设计
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评价指标、评价指标权重和评价指标操作。由于评价指标系统的构建是指标体系设计的核心内容,本文会对这一部分进行详细说明。本研究主要采用主观经验法和专家咨询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价指标进行研制。本文运用主观经验法,依据系统科学原理,初步确定一级指标并进行分解。在此基础上,选取10名从事教师培训工作10年以上,在教师培训培养方面有研究成果的资深教师和专家,作为咨询对象,编制咨询问卷,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综合咨询意见,最终确立“265工程”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265工程”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选取5个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作为一级指标。分别是:
(1)品德修养。师德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先决条件,是对教师职业的根本要求。一名教师如果不具备高尚的师德,专业水平再高也不是一名合格的教师。因而,指标体系把教师的品德修养作为第一指标,要求学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讲究学术诚信,具有大局意识,能够团结协作。
(2)学习表现。学习表现是学员在整个培训过程中的现实表现。要求学习态度端正,自我发展需求强烈,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实践活动,遵守学习纪律,出勤良好,认真开展自主研修,按时完成各项研修作业。
(3)研修成果。研修成果是学员在参加培训获得的最直接的收获,反映学员专业水平提高和发展等具体方面和实际程度。主要内容是通过研修升华教学经验,初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思想或教学特色,并且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主要形式包括个人专著、论文、案例、课题、个人发展规划等。
(4)专业影响。专业影响是对骨干教师提出的较高要求,是骨干教师专业地位的根本显现,提倡学员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学术活动,在本市及外省市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专业影响力。
(5)作用发挥。培养农村骨干教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种子”作用,是带动农村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变“输血”为“造血”的重要途径,是实施“265工程”的根本目标。
经过对一级指标进行分解,确定了14个二级指标,形成的指标体系框架如表1所示。
三、如何实施教师培训效果评价
本研究在2013年对即将结业的“265工程”一期学员进行培训效果评价,在评估实施的过程中,不但遵循教育评估的一般规律,还在评价形式和程度上进行探索。第一,学员自评。引导学员认真回顾参加培训以来的收获,对照考核评价标准,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对自己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撰写自评报告。第二,区县评议。各区县参照评价标准,对学员在工作中的师德表现、实践业绩、专业影响、引领作用及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的考核评价,写出评价意见。第三,日常考核。组织力量对学员在培训学习中的出勤、作业提交、博客交流、自主研修等情况及在各项学习、交流、研讨活动中的表现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议学员在日常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和进取精神。第四,成果评审。组织专家对学员提交的开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教育考察报告、教育教学案例等研修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及运用所学知识开展教育实践情况进行评审。第五,影响评估。聘请专家对学员在培训中产生的专业影响进行综合评议,包括研修成果的推广交流情况、参加本市及外省市专业学术交流活动情况、参加教育科研攻关合作项目情况及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的情况等。第六,研修答辩。聘请本市及外地教育教学实践专家、教育理论研究专家组成研修答辩专家组,结合学员个人取得的研修成果,现场提问进行答辩,对学员理论认知水平、教育实践能力、专业积淀、发展潜力、综合能力等进行面对面的考查和直观的评议。
此次评估结果验证了“265工程”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与评价程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验证了“265工程”的培训模式可以取得良好成效,会有效地促进学员专业水平的提高。同时,学员也可通过培养效果评价发现自己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专业发展方向。
综合分析评价的全过程,听取专家、区县和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发现本研究存在的一些不足。第一,应加强对评价指标体系信度和效度的检测。由于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对学员结业成绩的测评,先期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但这一指标体系为“265工程”设计研制,因而其并没有条件提前选取样本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测。第二,评价过程难免出现评分标准的出入。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本研究比较注重发挥本市专家及资深教师的作用,通过咨询确定评估的指标体系。在实施过程中,鉴于评估的公正性,参与指标体系构建的专家和教师进行回避,并未参与培训效果评价的实施。由于专家资源的有限,聘请的评价人员对“265工程”的了解程度不同,对指标内涵的理解也因个体经验而有异,难免会出现评分标准存在出入的情况。因此,应加强评估前的培训,使每位评估人员深入理解和掌握评估指标的内涵评估方法及标准。第三,本研究中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涉及“265工程”培训的各个方面,但由于评估工作中人力有限、时间有限,每个单项都不能深入地进行。在今后的评估中,可在每个要素下选择与教师专业发展取向密切相关的1~2个核心指标进行深入评估。
此外,本文是基于天津市中小学“265工程”的个案研究,虽在本地区具有适用性,但作为个案研究的结果是否具有普遍性,还须扩大实验,给予进一步验证。
本文系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重点规划课题“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培训模式及有效性研究”(课题批准号:BE1018)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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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景英.教育评价概念刍议[J].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3).
关键词:留守儿童;受保护权;受教育权;参与权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9-0262-03
“留守儿童”并非一个法律上固有概念,学理上对其范围界定并不统一。有人认为,留守儿童是“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7周岁及以下的儿童”[1];有人认为,留守儿童是“指被调查时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每年在外务工时间累计达6个月及以上,而被留在农村地区交由父母单方、祖辈、他人照顾或无人照顾的儿童”[2]。事实上,农村留守儿童就是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而被留在老家的未成年人。
由于不同学者的认识与计算方法不同,因而留守儿童的规模到底怎样,没有一致意见。而且这一群体范围和数量变化大、变化快,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务工时称之为留守儿童,父母回家期间或长或短,接孩子到城里生活时间亦或长或短,这时就不能称之为留守儿童或称之为迁移或流动儿童。根据全国妇联2008年2月的《全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 800万人。“在一些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村留守儿童占当地儿童总数的18% — 20%。”[3]有学者统计,“我国现有流动人口过1.3亿,在安徽、河南、四川等一些地区留守儿童已经达到当地儿童的70%。”[4]笔者所在的黑龙江省伊春市是一个有百万人囗的城市,据统计“共有留守流动儿童7 230名,其中农村2 422名、城镇4 808名(铁力市1 950名,嘉荫县472名);父亲外出打工的3 695名,母亲外出打工的1594名,双亲均外出打工的1 941名;由隔代监护的1 462名,其他亲属监护的437名,独自生活的16名,寄宿生189名,其余的为父或母单方监护的。”①这些儿童是中国儿童群体中的一员,自然享有儿童的一切权利,并且作为“留守”儿童,其特殊身份要求得到更多的关注与保护,而实际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一、留守儿童的权益现状
我国现行立法中,涉及儿童权利的有《宪法》、《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和《收养法》等多部法律,联合国1989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涵盖所有人权范畴,保障儿童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中生活中的各项权利,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我国是缔约国之一。公约和国内立法比较全面地总结和规定了儿童最根本的权利包括生存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受保护权(不危害自身发展、被保护和照料的权利)、发展权(发展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和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观察我国留守儿童现状,作为儿童中的特殊群体,这几项核心权利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和受损情况。
(一)受保护不周
留守儿童受保护与照料主要来自于家庭,来自于监护人。《民法通则》规定了监护制度,对缺乏行为能力的人给予监督和照顾,“目的是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5]根据立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父母。而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相当长的时间不回家探望和履行其他义务,因此,“留守儿童的监护就出现了四种情况,即隔代(祖辈)监护、单亲(父亲或母亲)监护、上代(亲戚或邻居)监护和同辈(哥哥姐姐或自我)监护”[6],其中,以单亲监护和隔代监护最为常见。单亲监护是指父母一方外出务工而由另一方在家行使监护职责的一种监护方式。与我国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传统相关联,绝大部分单亲监护是母亲在家行使监护权。隔代监护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年事已高,观念陈旧,溺爱父母不在身边的孙辈。无论是哪种监护方式,监护人忙于生计,通常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理孩子,也没有能力按照现代科学的标准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与孩子间心灵沟通与交流十分有限,存在只生不“养”的现象。
(二)生命权与健康权受损
监护不力直接后果就是留守儿童的生命健康权缺乏保障。由于监护人的忽视和力所不及,以及儿童行为能力的限制,对危险的事情缺乏理性的判断和行动控制,容易形成一些安全隐患,做家务时受伤和做农活时受伤的情况大量存在。一项调查表明,“独自在家发生危险、偷跑出去玩耍发生危险和生病没有及时治疗导致病情严重都说明了留守儿童生命健康权存在危险。”[7]
尤其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是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与父母长时间的分离,使留守儿童的安全感普遍降低、亲情得不到满足,一些留守儿童心理和情感的发展受到负面影响,容易形成情感冷漠、内心封闭、缺乏自信、不相信他人等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同时,农村大量的监护人文化水平很低,谈不上用什么先进的教育理念来教育留守儿童,在处理孩子不听话或与自己意见相左的问题时,通常习惯性地采取暴力方式,这往往会加剧儿童的逆反心理。没有了正确的引导,留守儿童的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发生偏离。
(三)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
受教育权是儿童发展权中的核心内容。留守儿童信息贫困、娱乐内容贫乏、思想及个性发展受限,源头是教育权受损,尤其是教育平等权受损严重。受教育平等权是指留守儿童依法享有国家、社会提供的平等的教育资源及均等教育机会的权利。留守儿童在农村的教育环境无法同城市的同龄人相比,能获取的教育资源非常有限,其教育公平权大大受损。学龄儿童全部得到适时的教育无法实现,“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他们甚至不能享受到真正的‘保底教育’。”[8] 留守儿童成为失学儿童的主体,教育公平在城乡之间完全不公平。“据湖南省一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显示,51.3%的留守学生认为学习无用,希望辍学。”[9]
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障碍与根源
(一)监护制度不健全
我国民事立法中有关监护的规定散见在《民法通则》、《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中,无系统化的规定。只是概括地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义务,但对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产生的问题,没有相应的解决方案。监护关系只有在原监护人死亡、丧失监护能力以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但立法没有说明监护能力有无的判断标准和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定情形,因此,实践中我们无法确认年老体弱多病的(外)祖父母有无监护能力。立法虽然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规定了原则性的要求,但单独一个人支撑家庭生活的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职责?立法既没有规定谁是监督主体,也没有规定具体的监督标准。侵犯被监护儿童的责任仅限于赔偿损失,没有规定具体的惩戒措施,总体上看对监护行为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造成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不力的现象。
(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贯彻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民的受教育权作了明确的规定,《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也分别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在全国农村从2006年到2007年两年时间内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的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是,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而言,他们可能仍将难以改变留守状态,因为这些法律规定包含许多倡导性原则和社会工作安排,缺乏相应的操作规范,被相当多的人看作是“软法”[10],即这类立法往往不能直接通过法院裁决或者由其他国家强制力量实施,而是需要不同的社会力量参与和配合才能得到落实,其实更容易落空,所以受到轻视,贯彻实施过程中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村义务教育不合格,完不成教育任务,没有质量,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自我意识、权利主体认知的缺失
儿童也是社会的一员,有充分的参与社会生活、自由实现自己愿望的权利,虽碍于行为能力的限制,一部分权利是由其法定人代为行使,但不能否认儿童是权利主体。在农村,儿童的法律权利意识、自我存在的价值认识非常缺乏。参与权是《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的一项核心权利,是指留守儿童有权自由、自愿地表达观点进行决策或实施行动,以实现自身及其他儿童利益并确保其权利实现的权利。参与权也是《未成年保护法》修订时新增的权利种类。而我国教育的实际情况是,传统上的好孩子是“听话”的孩子,儿童的自我意识与权利意识薄弱,尤其在农村,参与权的了解不多,更不要谈权利的实现了。
三、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
(一)更新观念是保障留守儿童法律权益的基础
我国虽然有众多关于儿童权利的立法内容,但比较分散,且囿于“软法”限制,对儿童的保护缺乏针对性,保护力度不够。留守儿童是儿童特殊群体,不仅是被保护的对象,更是同等的保护对象。有很多学者建议通过立法来解决留守儿童权益问题[11],笔者持不同看法。当权益保护出现问题,习惯从立法上找出症结,这种观念并不适合留守儿童。首先,留守儿童这一群体虽然庞大,但范围不确定,处在经常变化之中,而且,随着中国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逐渐的改变,这一群体的消失只是时间问题。其次,留守儿童是儿童中的特殊群体,但首先还是儿童,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已经有了较为完整的规定,让留守儿童与普通孩子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实现同样的权利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无需再进行单独的立法,且不谈单独立法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司法适用的混乱,就是留守儿童本身,其脆弱与敏感的心也会有受到伤害。
(二)完善和健全监护制度
很多地区解决监护不力问题主要依赖奉献精神,倡导成立留守儿童监护站、教师指导留守儿童志愿队,还有爱心妈妈、知心姐姐诸多等活动。这些措施通过呼吁社会力量的介入,虽短期内有效果显现,但难以持续,难以形成长期保护机制。只有法律,才是最有效途径和最有力度的举措。
现行法律体系中,《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制度做出了基本规定,但这些规定的内容要得以实现,需要操作中的具体规范,如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未成年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父母不履行或不能很好履行监护责任的,如何处理?未成年人如何实现救济?这类问题在农村留守儿童的案件当中是现实存在并且急需解决的,现有立法缺乏有效的适用性和执行力,因此,建立内容全面具体和易于操作的监护工作规范势在必行。
首先,明确和强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尽管在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时,可以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处分,但从性质上看,监护更多的内容是职责和义务。对于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利的,应由户籍地民政部门进行教育,责令其改正。严重不合格的父母可以剥夺其监护资格。在委托监护管理中,要明确受委托监护人的职责,落实留守儿童监护主体,并落实其教育和管理责任,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
其次,应当配合立法设立监护人监督制度。监督人有权利和义务去了解、调查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对孩子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及有无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现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中侵害孩子合法权益的,“监督人应当采取劝解、制止、教育、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案等措施,以便使孩子的权益能够及时被关注和保护,避免留守儿童的权利被忽视或处于事实上无人监护的状态。”[12]
监督人的选任与责任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包括由司法行政、教育、卫生、、劳动妇联等机关和团体的人员组成监督人队伍。
最后,介入国家公权力,构建国家监护制度。在国家民政机关管理下设监护机构,代表国家行使监护权。在现行体制下,可以考虑将政府的福利院或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监护机构。
(三)确保受教育权的实现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留守儿童应当享有受教育权并由国家保障实现该权利,这也是留守儿童享有其他发展权的前提和基础。换言之,国家必须保证留守儿童享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各项发展的权利。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以前实现教育的现代化,并着重提出要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是考量和决定我国能否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人群。
1.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留守儿童拥有与城市儿童同样的教育资源。现有的《义务教育法》虽然明确规定,在教育投入上“向农村倾斜”、“均衡安排”,但这些词汇的含义很模糊,操作中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投入并不能被充分关注,反而是照顾不足。改变这种状况,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各地方要根据财力,细化《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比例、拔款方式和时间以及不能完成投入的责任,细化规则报上一级政府备案,作为考核和监督依据。
2.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留守儿童师资水平。《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工作,这仅仅是一条政策性指引。仅靠教育热情与无私奉献,不能真正提升教学质量。政府应当完善教师培训与引进城市教师制度,也可以参考城市内同类教师跨学校流动的做法,让农村留守儿童真正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
3.逐步打破城乡户籍的二元格局,破解留守儿童升学困境。很多地方在推广城市化过程中,将学校进城作为施政目标,不仅撤并高中进城,初中也进入县城,“乡村学校正静悄悄地走向集体消亡”[13]。留守儿童上中学已经越来越难,即使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年龄大约是15周岁,尚未达到最低的法定劳动年龄。孩子们希望进入中等或高等职业学校学习,但家庭难以承担沉重的经济压力;想考入高中却面临成绩普通,高额的择校费用和学校数量不足的问题。留守儿童通常很难就读全日制高中,继而失去参加高考并升入大学的可能。给留守儿童一个平等的户籍身份,为真正实现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创造前提条件。
(四)完善儿童参与权立法
我国的儿童参与权立法内容散见于《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中,没有系统规定。长期以来,由于中国传统的家长式教育,儿童参与权更没有得到学界和社会的重视。城市儿童通过社团组织、儿童论坛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已经开始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活动。2006年,11名未成年学生首次参与了地方立法审议。① 而反观留守儿童,则普遍没有树立起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意识,其教育大多数还停留在吃饱、上学的最低层次,参与权不被了解也极难实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既然已被中国批准、生效,意味着该公约已被纳入国内法体系。我们应该在其原则指导下,在充分考虑到儿童行为能力的前提下,保障儿童对影响他们的任何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全面系统地完善现有参与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法律不仅要确认和保护留守儿童拥有儿童应当有的权利,更要在遵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下,监督和督促全社会贯彻落实,践行国家和政府的义务,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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