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3 16:46: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治超工作安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总体进展情况
自20__年12月19日在全省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攻坚总行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治超工作列入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抓综治、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为宗旨,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持不懈、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20__)42号文件和省治超办颁发的《治超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的政策规定,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广泛动员宣传,举全县之力,着眼长远,全力投入治超攻坚总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严格责任,密切协调,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治超站点检测与道路流动稽查相结合,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多管其下,打治结合,持续大力度治超,始终保持了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取得了阶段成效。从20__年12月19日至20__年11月30日一年来,全县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20__0余人次,共检查车辆234000辆,查处超限车117辆,超载率为0.05%,卸载货物1937.15吨,共收取罚款955200元,收取赔补偿费10942.88元,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记分30人、160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建立起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运价合理回升,运输市场逐步走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县境内现有高速公路1条,25公里;国省道3条,96公里;县道12条,187公里;乡道71条,634公里;从地理位置看位于山西的中部,晋中腹地,东接祁县,南连沁源,西靠介休,北临汾阳文水,交通四通八达,周围都是能源和货运车辆拥有的大县,治超任务重大。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团结一心,奋力治超,取得了显著成效。
1、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从元月9日全省治超工作会议以来,随着治超宣传和工作力度的加大,我县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治超站点严防死守,各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境重要通道由专人负责监控,反复进行路面稽查,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货运车辆超载率下降到0.05 %,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
2、运输环境逐步改善。全县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公路通行能力完全恢复正常,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未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公路桥梁得到有效保护,全县公路大面积、非正常损坏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再没有发现新增危桥。
3、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与全省集中治超前相比,全县道路交通发生事故60起,伤亡89人,分别同比下降31%,未发生大的堵车现象和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倒塌及恶通事故,全县境内公路安全畅通。
4、货物源头得到有效监控。对货物源头的治理是治超工作的重点。我县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强化对货物源头的监管和巡查,全县政府公示的货物源头企业有45户,进驻18户,进驻19人;巡查管理45户,巡查人员20人。同时县治超领导组与各主管部门、乡镇签定了责任书。采取县、乡、村三级责任制,责任到人,全面实行了责任倒查制度。
5、社会对治超的认识有明显提高。唤起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取得治超工作胜利的基础,因此我们在治超工作中始终把宣传教育贯彻到整个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打造良好软环境。
6、货运价格合理回升。通过集中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非法储(售)煤场等货物源头、“三无”黑车等得到进一步治理,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价格基本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平均运价合理回升,提高率达到50%以上。
7、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交通运输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专项行动中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精神,依据《__县开展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托__电视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粘贴标语、发送告知书等大造舆论声势,创建良好氛围;采取条块结合,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流动稽查大队,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接举报随时出警,在主 要干线公路上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流动稽查,依托县治超临时卸载点,坚持24小时严防死守,逢车必检,逢车必查,全面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车辆。通过路面蹲守和流动稽查,有效打击和查处了短途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测车辆67510辆次,查获异地货运源头超限超载车辆8辆,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
三、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1、政府统一领导治超,领导高度重视治超。自治超集中行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在政策上大力支持,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王金宝为组长的治超领导组,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具体协调每个部门的治超工作,组建起治超联合流动稽查大队,配备了治超设施,拔付了治超专项经费,确保了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2、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张宣传活动。为治超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年来在治超工作中,始终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开办治超专栏,占领宣传工作主阵地;二是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在公路干线上悬挂横幅211余条,沿线张贴标语,在社会上大造舆论声势;三是办颁了《__县治超简报》,积极宣传治超的法律法规,宣传治超工作的新动态,介绍治超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共出版98期;四是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市组织的“治超杯”知识竞赛活动,把治超知识兴趣化、知识化、通俗化,使治超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五是大力宣传两个《办法》和省政府223号、224号令,在活动中我们制定了宣传方案,发放了两个《办法》和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流动宣传、开通咨询热线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治超宣传。
3、进一步加强对货物源头的监管。治超开始以来,把源头治理放在关键位置,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由工商、煤炭、运管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货源单位的监管工作,规范管理,依法经营,维护经营户的合法利益,打击不法经营者;二是由企业内部建立治超工作机构,配备治超工作人员;县治超办统一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制作了上刚证和袖标,加强企业自检。三是对重点的货源单位实行人员派驻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四是扩大源头管理范围,充分发挥煤炭、运管部门职能,对全县货物源头企业、货运企业等全面排查和公示,实行阳光作业。五是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货源单位,针对公路沿线非法货源点的分散性、反复性、随意性等特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4、加大流动稽查的力度和频率。根据上级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组建了一支交通、公安、公路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流动稽查队。联合流动稽查队依托治超检测点在全县国省、县乡公路主要干线上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流动稽查,依法打击绕道、打时间差的超限车辆。
5、充分发挥治超办的作用。治超办作为治超工作的日常重要办事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召开各类会议27次,下发文件通知76件,编发简报22期,报送各类报表1523件,完成督办案件2个。
6、财政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治超工作正常运行。自开展治超工作以来,我县一直努力建设治超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县政府将治超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今年全年安排治超预算2050900元,并已拔付到位2046900万元,对道虎壁治超临时卸载点的治超人员工资全部转入财政开支,保证了治超点、流动稽查大队的治超补助、办公费用、交通工具等经费开支,为治超办、治超点、流动稽查大队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流动检测泵等设施。从而使治超执法走出了多年以来以罚养治的怪圈,理顺了体制,稳定了执法队伍。
7、启动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为使治超工作能顺利开展,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履行职责,先后对8个违规的货源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对失职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为治超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治超集中行动开始以来,治超领导组先后8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为基层排忧解难,征求基层对治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治超工作更具针对性,更加切合实际。为使基层尽快掌握政策、支持治超,在调研的同时,我们把治超的法律、法规印成材料上门送政策,服务于民,服务于基层。
四、下步打算
尽管我县治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与治超工作的艰巨任务相比,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治超执法部门和人员对治超工作的认识不高、工作不主动、消极厌战情绪。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不注重学习、掌握政策的水平不够高,导致工作方法简单。三是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不稳定。表现在治超机构还是临时机构,工作开展起来还有一定难度。下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1、认真组织好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宣传和实施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把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制定学习方案、定出学习计划,把治超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2、进一步巩固路面治理成果。自20__年12月19日治超工作开展以来,长途运输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已得到有效治理,路面治超的工作重点仞然是短途运输、驳载等行为,进一步巩固路面治理成果、完善路面管理机制,确保无一辆超限超载车辆驶出__县。
3、进一步加强货物源头的治理。为保证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贯彻落实,要求各治超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定货物源头实施细则。工商局配合运管所对已注册登记的、合法的货源单位做进一步的摸底、排查工作,对未取得前置审批登记的,抄告运管所进行登记审批补证,否则,政府一律不予公示。对已由政府公示的18个重点货物源头派驻人员进行监管,对所有政府公示的45个货物源头实行巡查监管。并制定货物源头治理的抄告、移交流程图,制定合法货源单位的登记、报表、抄告等范本,实行对货物源头的有效监管。
工商部门对已取缔或新增的货源单位(重点是储、售煤场),再进行回头看;取缔工作要做到干净、彻底,不留死角,跟踪监控,防止死灰复燃。
4、进一步完善治超点的管理。制定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倒查流程图,完善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 档案、资料的管理,并抄告、移送治超督查组和按照《晋中市治超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负责督办。
5、严格责任追究。依据省政府224号令,对治超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执法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对查扣的双超车辆,按程序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两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为主抓的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明确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局治超工作各项具体工作,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要求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相应成立了治超工作办公室主抓本企业治超工作,为方便直接监管,将管辖的执法中队长纳入企业治超办名单,并明确了局治超办和企业治超办的工作职责。局领导班子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治超工作,制定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城区渣土运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治理行动不松劲,治理结果出成效。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条不紊推进。
(二)加大宣传形成氛围。我局把加大治超工作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对治超目的、意义、标准、依据以及超限超载的危害为宣传主要内容,在老司城入口、董家塘等重点治超路段设立了值守点,对过往车辆下发宣传单500余份,在本单位院落拉了1条横幅,及时总结编写本局治超工作信息,积极上传治超信息,被州人民政府网站采用2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5条,被县超办简报采用2条。在局办公楼入口显著位置设立了本局治超工作宣传栏,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对我局监管的渣土清运企业进行宣传,组织召开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负责人会议2次,明确企业治超工作任务,提出治超工作要求,确定所有各型车辆超载的检查核定标准,给所有渣土车司机每人发放了一张车辆核载标准宣传单,努力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一是对企业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监管,建立渣土车辆基本情况摸底表,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永净、保康两家渣土公司登记在册的各类渣土运输车辆78台,并及时将新成立的金图渣土公司纳入管理范围。二是对其他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行驶,所有车辆必须到我局综合管理股备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对3家渣土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举办渣土清运公司所有员工治超工作业务培训共3次,同时责成公司负责人自行开展贴近生产工作实际的超限超载知识培训各2次。5月31日,副局长田宏国再次到永净渣土公司培训现场授课对超限超载进行重点强调。四是强化前置审批,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专职人员2名,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权限进行审批,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超载。
(四)突出重点开展整治。一是强化内部联合执法。我局综合管理股、各执法中队都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重要一环,全局合力,形成治超治限的强大力量,通过巡查建筑工地、在主要出入城口设立检查卡点,治街巡查等多种方式对各种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检查打击,对车辆超载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今年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车120多台次, 1100多人次投入治超治限工作。二是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的“三查”机制。对县城区内在建规模较大48处建筑施工工地和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渣土、沙石车辆48台,扣押严重超限拖拉机7台,并按规定给予了从重处理,各执法中队根据工作经验,摸准渣土车在夜晚集中运输的运转规律,采取错时执法,对超载车辆“跑冒滴漏”污染街道清洁卫生的,首先责成渣土公司公司自行打扫干净后再对业主进行重罚。三是加大对车辆非法拼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局治超办及时召集全局股所队室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州割“马槽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把整治车辆非法拼改装工作与打击车辆非法营运相结合,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执行渣土车密闭运输的行业监管标准,把抓扣的私自改装三轮车、摩托车恢复到原始状态,从源头上消除助长车辆非法营运的土壤,实现了三类车辆的依法依规运行。共割除整改违规改装渣土车12台,查处非法改、拼装三轮车190台,收缴摩托车伞450把,焊除摩托车装伞接头180个,处理执法纠纷32起,全部成功化解。
(一)精力投入不足。我局工作职能众多,日常工作任务重、工作杂、涉及面广,在搞好治超工作的同时每个中队都必须同时履行其它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能,治超工作相对投入不大。特别是从今天开始,我局将抽调大部人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芙蓉镇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经费严重不足。开展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重点是源头监管和定点值守,耗费的人力物力较大,适当的经费保障必不可少。我局没有专门的经费购买必要的执法工具,如摄像设备、计量设备、执法安全设备等,还停留在靠人的眼力来执法,在执法标准上就会出现偏差,容易产生执法不公、执纪不严的现象。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大力向主要媒体投稿宣传我局治超治限工作
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对违法违规者形成震慑,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二)加强一线执法。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重点监管,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量化标准,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和阶段任务的落实。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完善治超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经济发展办,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对全镇货运车辆进行摸底造册、建立台账、跟踪监管,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超限超载工作。
2.对全镇源头企业造册登记,规范管理,组织对源头企业货运超限超载巡查。
3.进行超限超载相关知识宣传。
4.对全镇所有公路进行超限超载治理,发现超限超载现象迅速与区治超办、治超站联系,进行处罚。
5.对镇辖区内车辆维修场所进行监督,发现对车辆进行改拼装场所,迅速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
6.加强与区治超办、区交通局、区公路局的工作联系,积极参加区联合治超行动。
7.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服务
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将治超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予以统筹部署,共同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运输业主、货主和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积极服务意识。
(二)合理布点,严密监控
加强治超布点,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结合我镇路网结构和交通流量分布与变化等情况,采取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加大力度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行为,确保实现全路网严密监控。
(三)突出重点,健全机制
健全治超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保证治超专用装备和车辆到位;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和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实施
1.治超工作经费由财政按实统一支付,实报实销;
2.治超工作中用车费用按机关用车制度执行。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12联合治超2号行动的通知》(皖交发电[2012]45号)要求,巩固和扩大我区治超成果,切实解决我区治超存在的突出和难点问题,推进我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开展。
二、行动时间
2012年7月6日零时开始,至7月15日24时结束。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三轴以上,且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大型货车;对非法改装车辆要坚持割帮为主,恢复车辆原始尺寸。
(二)重点打击超限超载严重,特别是夜间超限超载集中的路段;重点打击违法行为,尤其是堵塞交通、集体闯卡等恶劣违法行为。
(三)重点解决源头进驻监管,加强对砂石磄口等货源单位进驻,提高对货运源头和多次违法车辆、违法运输企业的查处率。
(四)重点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认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重点落实合力治超、规范治超,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起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治超工作考核力度和监管力度,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六)重点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强化治超领导,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四、职责任务
(一)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与公安、水利等部门的联动,以在区内5条快速通道上设立的治超卡点为依托,负责指导公路、运管部门抓好路面和源头治超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配备警力,负责维持治超卡点、流动治超队(点)、货源单位的治安秩序,重点打击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事件。
(三)交警三大队:配备警力,负责维持治超卡点、流动治超队(点)、货源单位的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依法查处违章,确保治超秩序。
(四)区水利局:负责继续加强对采砂河道的管理,对恶意装载、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严厉处罚,直至取缔其经营资质。
(五)区公路局:负责与交警、治安等部门共同配合,积极主动抓好路面治超;以固定治超卡点为依托,加强流动治超巡查,重点查处3轴以上载重货车,做到逢车必查、逢超必卸,对多次、反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卸载到位的同时,按《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从严惩处。
(六)区运管所:负责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对32家砂场实行进驻监管,由辖区交通分局负责责任包保,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进行宣传;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吊销其车辆营运证、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依法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行为的打击;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做好对“六合线”砂石专用运输车辆“一卡通”的发放准备工作;利用四个治超卡点,加强与公路、治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开展流动治超,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2012年联合治超2号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区联合治超2号行动领导小组和区联合治超执法队,联合治超应急备勤队、督察组、宣传组。人员组成依照2012年联合治超1号行动实施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切实将本次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出成效。区联合治超领导组和督察组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察。
(二)加大宣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此次联合行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公路设施等载体形成立体宣传网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要把本次行动与“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部门责任,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应对有力”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备勤队伍,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确保社会稳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省公路条例》,进一步强化路警联合治超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严肃治超纪律,创新治超方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重点区域开展治超专项行动,推动治超工作纵深开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行动时间
本次治超行动时间从2016年6月15日起到2016年10月15日止。
四、行动目标
本次治超行动的重点:
(一)三轴以上超限超载运输河沙、碎石等易漏物和其它运输建材的车辆,以及混凝土罐装运输车辆与6轴大型水泥熟料运输等大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
(二)以超限超载严重国省道干线路段、时段,特别是夜间超限超载车辆集中路段为重点;
(三)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为重点;
(四)以加强重点货源单位监管为重点;
(五)以防止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事件为重点,通过整改、查处、曝光三项措施相结合,着力打击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路段、切割一批非法改装车辆,确保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六)重点整治行为:在治超执法中恶意闯卡、集体冲卡、围攻阻挠执法,社会黑恶势力恐吓、谩骂等危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行为以及治超“说情风”等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联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行动,建立联系、联勤、联合治超的工作机制,加大路面巡逻的深度、密度和广度,切实确保整治行动“三到位”(即“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车辆”三到位)。安排执法人员配合交警部门设点检查违章车辆。
(二)严查车辆非法超限运输行为,全面加强事故多发路段、超限运输重点货物源头等重点路段、频繁运输时段的管控。
(三)国、省道干线、主要旅游公路进行全面治理。主动联合属地交警等部门开展超限运输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
(四)积极联合属地交警部门重点检查混凝土罐装运输车辆、水泥熟料罐装运输车辆、碎石河沙运输等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对存在超限运输的车辆须采取强制性的“堵截、劝返”等方式开展工作。
(五)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查获存在“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加高车厢”的货运车辆,在依法处罚后应一律移交属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六)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治超违法抄告制度,对现场执法报送的违法违规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货运企业、车辆改装企业要抄告各相关部门,由各相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企业)按照规定处理。
(七)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以固定治超站和源头治超点为依托,加强流动稽查,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坚持卸载为主,确保卸载到位;对强行冲卡、阻碍交通,造成拥堵的非法车辆联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7号)的文件精神,遏制超载超限车辆对公路的损害,提高公路建设使用效益,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沙、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巡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我处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彭应禄、陈晓钢、秦恒利、李文生、张豫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二所,由陈晓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豫晋同志任副主任,联系电话: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积极运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加大治超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对货运企业和站场加强引导,用正确的舆论导向配合整治活动。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理。1.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处将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企业的情况调查工作。实行辖区执法科所负责制,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
2.要建立和完善货运单位信息档案,根据辖区货运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方法,重点对货运单位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厂区、货场对进出本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做到货物出厂(场)有记录、进厂(场)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
(三)结合今年开展的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查证属实的,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
(四)加强考核,严格查处。我处将在政府治超办的领导下,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路面执法查获或治超办抄告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依法查处并纳入驾驶员诚信考核。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本单位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超限超载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治超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认真负责,切实将“路安”行动抓紧抓实。
(二)严肃纪律,规范执法
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管理,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执法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总体要求,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和深化“政府组织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治超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有效保护公路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相关源头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实现砂石料场和重要货物装载源头安装合格的称重计量设备,合法装载、守法经营;强化各镇(景区管理局)和公安、交通、水务、国土、工商、电力等部门治超联动机制,逐步实现治超工作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纠正的转变,由专项整治向常态监管、长效治理转变;通过整治,使我县重点区域即108国道西宝南线及107省道周边区域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无牌车辆、闯站、绕行、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2%以内,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重点区域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武警中队及县公路管理段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时间、方法步骤
(一)时间
自2012年5月30日至11月30日,为期6个月。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1.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各类宣传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推进治超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使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形成“政府重视、社会理解、媒体关注、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2.组织交通、国土、水务、工商等部门对货运源头企业,特别是辖区砂石料场(站)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1日—10月31日)
1.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水务、国土、工商、电力部门,对货运源头企业,重点是对砂石料场进行清查整治,坚决关停取缔非法砂石料开采和经营企业。依法整治并查处货运源头企业非法超限超载装配载行为,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制度,完善派驻制度。
2.由县公安局牵头,联合交通、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无牌或遮掩车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对查获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以及超长超宽的运输车辆,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纠正或拆解。
3.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密切配合,加强路警联动、路运联动,依托现有的治超检测站点,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和桥梁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在108国道西宝南线划定重点整治区域,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实行24小时四班三运转联合执法,确保执法频率和执法效果。对在一定时间、区域内超限超载严重的区段,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执法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11月1日—11月30日)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日常检查和考核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总结推广整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做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五、责任分工
(一)各治超成员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完善治超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切实将治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保证金制度和政府公示制度,全面推进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公路巡查,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引导、检测、处理;加强治超源头监管,对砂石料场(站)和其他重点装载源头企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运输企业、车辆以及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载入超限超载“黑名单”的超限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究”(即针对一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追究运输企业、装载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责任,并给予处罚),积极探索创新货运源头监管新模式,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建立违法车辆和驾驶员登记制度,对登记3次以上超限、闯站的驾驶员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强化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三)县公安局要加强对无牌、遮掩车牌货运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警力及时查处、打击聚众闹事、恶意堵车、强行闯站、破坏设施、威胁伤害治超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维护超限运输检测站、卸货点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实现对治超治安工作和运输车辆的常态监管。
(四)县水务局、县国土局要组织开展对108国道西宝南线、107省道及周边区域砂石料场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砂石料场,并积极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完成砂石料场开采许可前置工作。
(五)县工商局要会同质监、发改、经贸、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境内机动车改装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
(六)县供电分局要根据国土、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整顿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对砂石料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对非法、违规砂石料场,采取拉闸限电等强制措施。
(七)县监察部门(纠风部门)要对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严厉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参与砂石料经营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落实执法力量,完善预案,及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立足综合治超,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政府治超的主导作用。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结合,建立责任路段联勤联动机制。公安、交通、水务、国土、工商和电力部门要树立联动意识,按照协同配合、联勤联动的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切实加大108国道西宝南线、107省道及周边区域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渠道,动态监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各项信息、报表、稿件(影像资料),确定专人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使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及国家有关治超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化砂石料场源头监管,全面整治砂石料场违规装载、砂石料车辆违法运输等行为,维护正常采砂秩序、交通运输秩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安、国土、水务、交通等职能部门资源,全面清理非法砂石料场,规范合法砂石料场源头装载行为,初步建立砂石料开采、运输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路政路面执法和运政源头监管的有效联动,完善“一超四罚”流程;加大对短途运料车辆避站绕行、闯站、非法改装、无牌无照、证照不全、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完善治超长效机制。
三、工作职责划分
我县的砂石料源头主要分布在渭河、黑河、田峪河沿岸,涉及多个乡镇,县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辖区砂石料供求和车辆运输现状,认真开展砂石料超限超载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一)县治超办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策划、协调、组织,以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督导、检查、通报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负责通告和宣传,组织公安、国土、水务、电力、交通等部门,依法清理整顿违规沙石料场,对未经批准的非法砂石料场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履行合法装载义务的砂石料场,予以整顿规范;对合法审批运营的砂石料场推行政府公示和落实保证金制度。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公路巡查,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引导、监测、处理;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对砂石料场实施源头监管;组织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路政运政联动查处机制,对砂石料超限运输车辆严格执行“一超四罚”。
(三)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对拉运砂石的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超速、遮、涂、污、改车牌号及放大号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计分办法》的规定,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扣分;组织警力维护治超检测站、卸货点周边的交通秩序,及时处置、疏导躲避治超检查的滞留车辆,配合国土、水务等部门全面开展砂石料超限超载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四)县水务局负责加强河道巡查,制止、处罚非法采石、采砂行为;清理整顿河道沿线非法采石场、采砂场,及时取缔证照不全的砂石料场;向社会公示已经许可的砂石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治超执法人员开展砂石源头专项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乡镇开展砂石源头专项治理工作。
(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加强巡查,制止、处罚非法采石、采砂行为;清理整顿毁田挖沙、储砂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乡镇开展砂石源头专项治理工作。
(六)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规违纪行为。
(七)各乡镇配合公安、国土、水务、电力、交通等部门,全面开展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动员阶段。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大规模专项宣传活动。及时宣传专项治理活动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发放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单及相关政府文件和行业规定,让群众、采砂业主和运输经营户了解砂石开采、违规配载、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规范开采、配载、运输砂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和公安、国土、水务、电力、交通等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多措并举,对砂石料超限运输的装载源头和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三)第三阶段:重点突破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突破阶段。由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针对集中整治阶段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彻底清理掉砂石料场中的部分“钉子户”,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安全便捷的生活和出行环境。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巩固提高阶段。由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全县砂石料需求和供应情况,慎重选择并科学规划重点砂石料开采区域,合理审批砂石料场,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收取企业保证金,纳入系统监管。同时,要限定砂石料运输车辆行驶区域、路线,严禁超限运输。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全县货运源头分布情况和治超网络布局,合理布置源头治超监督站点,确保与路面治超站点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执法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我县被省上确定为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县,百日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由省治超办牵头考核,直接与建设养护资金挂钩,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县治超办将各单位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治超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并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织治超办和监察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走形式造成工作贻误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违规配载的沙石料场要上门宣传,做到文件发送到位,政策解释到位,整改帮扶到位。要通过上门宣传,让砂石料场业主、运输经营户理解百日整治活动的目的,明白整治的对象,要达到的效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四)建立专项治理联勤联动和信息沟通机制
公安、国土、水务、交通等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密切配合、联勤联动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专项治理联勤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加大砂石料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专项治理的联络工作,及时上报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8月2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上报县治超办。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协作,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公开通报违规装载的货源单位,最大限度扼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净化公路通行环境,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效率和运输车辆合法装载率,减少行车安全事故。
二、行动重点
(一)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55吨以上和超限100%以上的货运车辆。
(二)重点路段,104国道、60省道和62省道及天大线、白前线等重要县道。
三、行动时间
2011年9月16日至10月26日,时间为40天。
四、工作分工
(一)交通部门职责: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路面执法的检测设备和站点设置、检测、卸载、治理违法超限车辆;公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货运从业企业和车辆的源头监管等工作,并合理安排运力,避免因治超工作引起运输供应不足。
(二)公安部门职责: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货运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同时清理已注册货运车辆号牌。与交通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货车超载行为;依法加大对“黄牛”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阻碍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执行职务或者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商部门职责:负责查处非法兼营车辆改装活动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
(四))质监部门职责:负责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测鉴定,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五)发改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六)法制部门职责:指导相关超限超载长效管理规范性文件制订出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的工作职责。
(七)安监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载超限发生的较大以上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和人员的责任。
(八)纠风部门职责:负责对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行为,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失职、不作为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治车辆超限超载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加强整治超限超载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公路段,张哲舜为办公室主任,李建勇(县公路段)、许国葆(县交警大队)、王振亚(县运管所)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组织会议,汇总信息,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负责具体实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各单位在治理工作中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情况,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理行动中各个时段、每个环节、相关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县治超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单位的联系人,集中行动期间由联系人负责向县政府反馈此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要面向全社会开展持续、广泛的宣传,结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张贴悬挂横幅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召开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意义。要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社等主流媒体的作用,持续播发有关法规、政策,重点突出正面典型事例和热点案件追踪报道,通过宣传取得社会各界特别是货运企业、车主、驾驶员对治超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
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抓住源头、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内容和目标
1全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禁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2严查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
3加强煤炭、水泥、钢材、砂石及其他矿产品、重质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的源头管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
三、治理措施
(一)道路治理
1交通、公安交警及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乡公路的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联合执法队伍要落实责任。团结协作,集中力量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路政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处理;交警部门负责拦截、指挥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维持交通秩序;公安部门负责维持治安秩序,处理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和破坏软环境行为。
3突出重点路线、路段。确定舒兰北收费站为超限检测点,重点治理省道榆江公路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队伍要配合各乡镇街加强县、乡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特别是绕越超限检测站点的车辆。
(二)源头治理
1交通部门执法人员要进驻煤炭、砂石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
2加强对大吨小标、外挂车辆及停车卸货场的治理工作。规范设置停车卸货场。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四、治理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落实人员、设备、经费,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科学安排,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车型的执法检查力度。
3严格下达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记录,公布监督电话,自觉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坚决杜绝因治超而出现新的公路“三乱”
【关键词】 超限运输的危害 形成原因 治理思路
所谓超限运输是指轴载、总质量、车辆外廓尺寸超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超过交通标志标明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和人一样,公路也是有生命的,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最大,设计好20年寿命的公路,通常不到4年就要重新翻修。《公路法》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严禁车辆超限,但由于个别运输专业户受利益驱动,车辆超限屡禁不止。超限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超限运输损害公路路面,造成安全隐患,从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因此整治超限运输刻不容缓。
一、超限运输的危害
第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根据美国AASHTO(美国国有公路运输管理员协会)道路试验所研究表明,车轴对路面的破坏力随着重量的增加而迅速增加,增加速度大约按照4次方级数递增,即汽车的轴载质量增加一倍,公路破坏系数将增至原来的16倍。超限车辆大多采取更换高压轮胎、加厚悬挂钢板、加高车厢挡板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
第二,严重损坏路面、路基,缩短公路使用寿命。装载量超过其核定吨位的超限货车在运输中没有通过增加轴数和轮胎数来分散重载对公路的压力,对公路造成了过重的碾压损害,直接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第三,车辆过重,导致惯性增大,在长下坡路段、急弯路段容易发生事故。
第四,超限运输车辆体积庞大,影响通行速度。超限运输车辆普遍外廓尺寸较大,而有些公路由于受到地质条件限制,长大纵坡及急弯路段较多,体积较大的车辆为了保障安全必须占道行驶,因此影响了通行速度,容易酿成车祸。
第五,超限运输降低了公路的使用效率,污染环境。严重超限车辆一般车速都很低,有的不足40km/t,由于走不快,且由于超限车的车体大,影响后车通行,常常造成交通阻塞,使公路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对货车的设计时速,一般在70公里以上,而严重超限车辆一般只能行驶三四十公里,甚至更低,造成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尴尬局面。另外,超限车辆由于荷载大,在起步、爬坡时大冒黑烟,造成路面和环境的污染。
第六,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加大了公路建设、维护资金的筹措难度。同时,严重冲击运输行业,影响到运输行业的公平竞争机制,使得运输价格持续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超限运输的形成
1、深层次原因
关于超限运输问题,目前在交通部门和社会上有各种说法:有人认为货车之所以超限是由于货运市场价格偏低造成的,因此应该提高运价;也有人认为超限运输和目前不公平的公路高收费、乱罚款现象直接相关,认为降低公路收费可以解决超限运输问题;也有人把汽车的非法改装说成是超限运输问题的“源头”;另外一些人则把问题归结为相关群体即车主、改装厂和执法人等各方对利益的追逐所致等等。
2、其他原因
(1)对超限运输治理处罚不够严格
对于超长、超宽、超高的超限运输车辆,由于对其进行现场处置是按照每公里0.5元的标准计算,如某高速公路收取全程118公里的超限运输补偿费共计59元。处置力度不强,导致重复超限运输,因此给对此类车辆的长效治理工作增加了一定压力。
(2)驾驶人员超限运输及安全意识薄弱
许多司机完全无视高速路政部门对于超限、超载运输的安全提示,认为无论货物的体积有多大、重量有多重,只要车辆还能在公路上行驶就是安全的。往往在事故发生以后人们才意识到事情的危险性,但也许已酿成无法逆转的可怕后果。
(3)对超限运输的宣传力度大,但效果不够显著
现有宣传资料大多属于文字类,将超限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整理成文、装订成册,但大多司机在接到宣传资料后只是走马观花,对于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司机,法律条文仅仅只是简单的几行文字,仍然无法使其深刻了解超限运输会给其及整个交通运输带来的危害。
三、治理超限运输的具体对策
1、治理思路
推行低成本高效力的执法检查。考虑到实施成本及安全问题,目前应继续实行统一的最大轴重限制的基本政策。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货物类型、线路的具体情况,寻求成本极小化的各种固定的和流动的执法检查方式,建立全路网范围内对超限运输有效控制的机制。在重车流集中地设立和完善固定检查点的同时,大力加强流动的执法巡查在城乡路网中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法律赋予公路监督检查部门追究违规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等强制权利,采用便携称重仪对重型货车实行必要的路面随机检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力。特别要强调重罚金的配合。对违规超限运输的,要处以足够高到使其预期收益为负值的罚金,或予以吊销执照。可以从目前“卸载”逐步过度到严格按照公路的实际损失赔偿或者根据违规次数逐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的可操作性。坚决把正当的公路执法检查和非法的公路“三乱”区别开来,同时也要通过联合执法,或把目前交通、公安各自执行的职能统一归并到交通部门,以克服多头执法对运输活动的影响。要在公安、工商以及运管等部门配合下,对货运业户和车辆的准入、经营过程及退出各环节的严格监管,对超限运输、非法改装和“大吨小标”等行为进行类似的监督和重罚。
2、具体对策
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管理和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政府各部门联动,以“堵”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1)改善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超限站等场所悬挂治超相关内容的固定标语;针对司机、货主、车主关注的问题和存在的疑问,印制给司机朋友的公开信,使其进一步了解什么是超限运输;设立“便民服务处”,在提供热情服务的同时,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治超政策和治超形势;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制作宣传资料;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广泛宣传车辆超限造成的危害和治理的意义以及超限治理政策和目前治超工作形势。通过生动、深刻的直观教育,势必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2)健全机构,组建好队伍,明确超限治理工作职责
建立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加强对治超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配备专用车辆和便携式检测仪器等必备工具,从机构、人员、设备上给予充分的保障;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健全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开票、卷宗文书填写及超限治理专用车的使用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带班人员必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督导工作。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一是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要深入了解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重视、明确治超目的,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定期组织全体路政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和廉政等方面的学习,系统地对《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学习。
二是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意识,坚持治超原则,严格按照治超管理规定执行,做到有法可依,落实执法纪律,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政执法、透明执法,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
(4)建立联动治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
一是治理超限不是某一个部门的职责,要建立有效的联运机制。加强与高速交警、收费站、服务区的协作与配合,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
二是应结合治超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运输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必要时安排适当警力,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争取由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牵头,召集公安、交通、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组成联合治超领导小组,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治理超限超载的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限超载行为,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坚决卸载,杜绝罚款收费后放行的做法,这是制止超限的有效措施。同时应追究相关单位的连带责任,拉运工矿企业货物的车辆超限超载,不但要处罚车主,而且要追究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省际之间的联系,避免重复执法、重复处罚;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认定违章事实确凿,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正确,执法文书齐全,归档及时,确保超限运输的查处质量。
(5)关于超限治理的具体操作问题
超载超限的治理理想目标的实现在现实中是面临约束的,应尽可能采取适度循序渐进的方式、分步操作、逐步到位。如果急于求成,就极容易导致运价和商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特别是可能造成大量运输业户亏损而利益受损,这些都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和治理的成败。采取渐进方式,不仅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同时不会引起运输物资价格的明显上涨,也给了运输商户通过配载、采用合法装载和大型车辆来消化成本上涨的时间和余地,能够减少司机的抵制情绪,易于被群众接受。公路之所以过早破损,固然和超限运输密切关联,但其中也有公路本身建设的质量问题,从这一意义上讲,适度渐进的方式也是落实治理过程的公平性原则的需要。只要认识明确、措施得力、步骤得当,必将取得预期的治理效果。
自2016年州路政支队深入开展“路政执法形象提升”活动以来,我大队通过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半军事化管理、加强思想教育等方式,大力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路政执法形象,狠抓内部管理,使我大队路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树立了路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业务技能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为提高我大队路政队员的业务水平,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我大队把对队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工作列为开展“路政执法形象提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加强队员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路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依据学习及掌握,提高队员执法能力。由孙健大队长统一领导、安排、考核、监督,坚持每月不少于3天的法规学习制度,做到大队各执法人员能手中有书、胸中有底、脑中牢记。
二、半军事化管理规范行为举止。
我大队以以前参加过支队安排的军训的执法人员为组长,对全队进行半军事化管理,针对办公室要做到统一整洁,着装要求统一整洁,问卷归档齐全整洁安全,保证各项制度上墙,各文具茶杯摆放统一;对于超限检测站,要求着装统一整洁,并佩戴相关交通执法标志,保证各“治超”仪器正常安全运转,并保持表面干净整齐,寝室卫生要形成轮流值班打扫制度,各自床被要叠放整齐整洁并保持统一摆放,在进行“治超”工作时,敬礼执法,并运用统一交通执法手势,不得随意执法;在路政执法巡查时,严格要求仪容仪表整洁,佩戴统一交通执法标志,亮证执法,巡查车要进行巡查前检测,确保运行安全,确保相关执法标志齐全整洁,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三、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
大队领导坚持每月一次的例会,主要讲大队执法工作人员作风转变工作,强调交通执法“五不准”和“七条禁令”,从思想上着手,教育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要端正态度,明确自身职责,明白我大队路政执法工作是为切实保护好我县公路安全畅通,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畅通的出行通道,为我县更好更快发展做贡献,为此要从公出发,要从大局出发,在日常工作中,不受小利所惑,时刻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人,廉洁执法。
我大队经过一年的“执法形象提升”活动,我大队总体执法形象得到大提升,群众口碑较好,在接下的工作中,我大队将继续加强我大队“执法形象提升”活动,塑造良好路政执法形象,为保护公路安全畅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