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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安排

时间:2022-06-03 16:46:45

治超工作安排

第1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部署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排查范围和重点,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刚才,韩立群局长对“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进行了说明、部署,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再讲三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今年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奥运之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为此,国务院决定把2008年作为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近年来,全市上下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特别是从2007年6月开始,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市上下积极行动,查出并及时整改了近万条的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了治理计划,落实了整改专项资金,采取了监控措施,较好地防范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实现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是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去年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认识有差距,组织不得力,工作不认真,甚至个别企业做了表面文章,走了过场(的海舟船厂,市政府督查组发现根本就没有很好组织,去年接连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还有我们有的部门在去年专项行动中,动作迟缓,系统内情况不掌握,各类统计资料经多次催报仍报不上来)。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有死角,隐患排查治理的覆盖面仍然不够宽,一些监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底数不清,辖区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做到心中有数,导致监管、监控缺位(去年发生了2起船坞码头滑蹋事件,损失惨重。今年此类隐患苗头仍然存在)。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度不够,有些单位和企业对重大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率不高,标准不严,一些重大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治理,彻底消除。

四是“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转)现象未得到根本遏制,非客船载客、超风力冒险航行、无证生产经营、运砂运石船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大量事故隐患仍然存在。

五是对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重视不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律性研究不深,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在3月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我们全市上下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治理一项隐患,就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强化预防为主的思想,就是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深刻认识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扭转当前我市严峻安全生产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为“两创一促”提供更加有力安全保障的必然要求。

第2篇

根据市政府办黄安办[20*]14号《关于印发黄山市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行业实际,特制定《*交通行业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和“五年再造一个新黄山”及我县确保实现一年新气象,两年新崛起,三年新跨越的宏伟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三个再查”(认识和部署再检查、隐患和漏洞再排查、措施和落实再督查)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整治工作,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和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两个责任主体的落实,切实增强交通部门的安全责任。严格执法,加大监管,落实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区县交通行业(系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系统)专项整治,推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实现一年新气象,两年新崛起,三年新跨越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原则

交通局安全办公室负责《实施方案》的综合组织协调,系统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交通行业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和《*交通行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任务内容分解表》,结合实际,按照阶段要求,适时安排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四、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县交通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水上交通:农民自备船非法载客。超载、超限和“三危”物品与乘客混载;运输船舶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和维修维护;严禁运输船舶(渡船)带病运行;

2、道路运输:做好“三关一监督”,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管;加大对道路客运旅游、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3、做好公路设施及安保工程;加强公路(高速公路)的安全监管,确保公路施工生产安全;

4、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道路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交通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五、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春耕生产、世界遗产大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春运高峰等因素,严格安全管理,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五一”、徽商大会、汛期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公路(高速公路)隧道和其他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威胁,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应急预案。

2.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夏季事故易发的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公路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运输要防超载出站,超速和疲劳驾驶,水上交通要防超载、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徽商大会、"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围绕“十一”、黄山国际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滑、防冻以及水上交通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行业管理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交通主管部门一把手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相关安全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各单位、各有关机构要在3月下旬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营运车船、持证上岗人员;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春耕生产、世界遗产大会、徽商大会、“五一”、“十一”、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冬季防火、防爆、防冻裂泄露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第3篇

关键词:揭、过煤施工;瓦斯防治;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TD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9-0077-02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之一。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工作面在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情况下,在揭、过煤施工过程中,仍有出现瓦斯涌出异常造成瓦斯高值、超限甚至突出事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突出工作面瓦斯防治,是世界产煤国家共同面临的国际性技术难题,特别是在解决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工作面揭、过煤施工过程中瓦斯防治问题更为突出,瓦斯防治是煤矿增产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同时也是解决煤层瓦斯压力大、含量高、开采难度高的一个重要手段。

1 平煤股份一矿概况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位于平顶山矿区的中部,距平顶山市区约3Km,紧邻市区,该矿于1959年简易投产,设计年产量为150万t。历经50年的发展建设,现在已成为年产商品煤500万t的大型矿井。井田内含丁组、戊组、己组、庚组4个煤组,主采丁、戊组煤层,一矿自投产以来,至2004年一直为低瓦斯矿井。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也随之发生变化,煤层瓦斯压力、含量明显增大,在掘进过程中曾出现过涌出异常和放煤炮现象,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时,出现预测指标超标,2005年直接由低瓦斯矿井升级为突出矿井。

由于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工作面在揭、过煤施工过程中,极易出现瓦斯涌出异常造成瓦斯高值、超限甚至突出事故,因此必须实施准确有效的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使煤层气能迅速预抽与泄放,从而起到卸压、降低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的作用,最终达到防治瓦斯涌出异常造成的瓦斯高值、超限甚至突出的效果。

2 技术方案

2.1 防治方案

(1)在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收集工作面周边的瓦斯地质资料。为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施工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设计参数提供理论依据。

(2)根据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周边的瓦斯地质资料,设计出准确的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参数。

(3)根据设计出准确的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参数对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施工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实现安全揭、过近距离、高瓦斯压力煤层群。

(4)收集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施工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前后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瓦斯技术参数对比,完成研究报告。

2.2 防治方法

(1)地面收集在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周边瓦斯地质资料,以及井下施工瓦斯地质钻孔现场情况,准确分析出工作面瓦斯地质情况,综合分析设计出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排放瓦斯钻孔参数;

(2)采用井下直接解吸法测定煤样的瓦斯解吸量,根据解吸规律推算损失量;通过地面DGC实验室解吸法进行测定瓦斯含量;

(3)综合统计比较分析揭、过近距离、高瓦斯压力煤层群工作面施工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前后瓦斯涌出量、突出预测指标、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变化情况。

2.3 防治结果

(1)综合统计比较分析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施工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前后瓦斯涌出量、突出预测指标、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变化情况,可看出施工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后未出现瓦斯涌出异常造成的瓦斯高值、超限甚至突出事故,实现安全揭、过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解决了瓦斯治理难题,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通过施工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后,煤层的透气性增大,通过超前预抽和排放瓦斯,瓦斯涌出异常得到控制,有利于提高工作面采掘进度的效果。实践表明,可以在我矿及公司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推广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超前瓦斯排放钻孔瓦斯防治技术,提高煤层透气性,提高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瓦斯防治水平,保证矿井安全快速生产。

3 效益分析

3.1 直接效益分析

提高了采掘进度,自应用以来实现了安全掘进进尺150米:150米×10000元/米=150万元,可为矿井增加效益150万元;

3.2 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工作面揭、过煤施工期间的瓦斯防治,使得平煤一矿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和煤与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大埋深、高瓦斯压力、含量工作面在采掘工作期间瓦斯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治理,有效的缓解了突出矿井、采区接替紧张的局面。根据研究的结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瓦斯治理措施,主要是实现了三水平戊一下延主运输巷流水通道揭、过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的安全生产,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和长远的社会

效益。

4 结语

通过解决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工作面揭、过煤层施工期间造成瓦斯高值、超限或突出影响施工进度,严重制约安全生产和采掘接替的关键问题,使得平煤一矿在制约安全生产的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工作面揭、过煤层施工期间瓦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工作面揭、过煤层施工期间安全、高效生产,有效的缓解了突出矿井、采区接替紧张的局面,该研究可以在具有近距离、大埋深、高压力煤层群揭、过煤工作面和煤与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大埋深、高瓦斯压力、含量工作面揭、过煤层施工进行推广应用,为公司揭、过近距离、高瓦斯压力煤层群工作面和煤与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高瓦斯压力、含量工作面揭、过煤层安全、高效生产开辟了新局面及新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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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揭煤瓦斯防治技术研究[J].矿业安全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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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究[J].中国矿山工程,2011,4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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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孟志斌.晋华宫矿极近距离煤层开采瓦斯防治技术

研究[J].中国煤炭,2012,38(2):109-112.

[4] 朱广辉,韩建光,韩臻.浅谈瓦斯防治与瓦斯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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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永军.高瓦斯矿井瓦斯防治技术研究[J].科技

情报开发与经济,2012,22(8):157-159.

[6] 尤文顺,亓中立.神东高产高效保德煤矿瓦斯防治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扩能技改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职责分工

(一)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数据资料的汇总工作;牵头负责煤矿、危化品、烟花爆竹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经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县经委: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石油、铁路、电力等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供电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县交通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公路、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海事、运管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警、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县水利农机局:牵头负责农机、水利、地电、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相关部门配合。

(六)县质监局:牵头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经委、规划和建设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民爆物品、商(市)场、宾馆、饭店、网吧、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配合。

(八)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公园、城市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相关部门配合。

(九)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各类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相关部门配合。

(十)县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负责星级饭店、游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相关部门配合。

(十一)县卫生局:牵头负责医院及卫生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相关部门配合。

(十二)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易受暴雨、洪水、冰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相关单位配合。

(十三)其他县级部门负责所管理工作范围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

(十四)各乡镇按以上要求确定本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部门,搞好本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时段报送工作总结。

四、重点时段

(一)第一时段(*年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整改,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严把节假日停产检修煤矿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督促复产煤矿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二)第二时段(*年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将煤矿、非煤矿山等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在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加强监测,确保安全。

2、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边坡垮塌、防爆破伤害,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防翻沉。

(三)第三时段(*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级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广泛发动职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整、准确、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度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政府查改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逾期未报送的,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时扣分。县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统一受理全县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工作。

*

(六)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和县安监局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在各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抓东大门建设和计划单列试点的有利机遇,以建设生态、低碳、宜居城市为目标,按照软硬件兼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集中对与国道相交的叉路口等污染源进行硬化治理,加大国道养护力量和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彻底扭转108国道沿线污染严重的现状,进一步改善国道环境面貌和交通对外形象,为东大门建设创造绿色文明的生态环境,构建环保、安全、文明、有序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特成立108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建设。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对108国道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从三方面入手:

(一)与国道相交的叉路口硬化

完成108国道沿线支线78个路口的道路硬化工作,对重点和次重点路段从国道向内至少硬化300米,硬化全长约14070米,一般路段有计划逐步实施。

(二)养护工作

1、路面常年保持清洁,无病害、无坑槽、无啃边、无翻浆、无积水、无抛洒物。

2、公路排水设施坚固完好,边沟内无淤积物、杂草、白色垃圾,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

3、涵洞养护达到洞身、涵底、护坡、帽石完好,常年保持涵洞进出水口无淤积物、生活垃圾,排水畅通。

4、桥梁养护达到桥面常年平整完好无积水,泄水孔无堵塞,伸缩缝无破损;路缘石、栏杆、扶手、桥头护栏(柱)无损坏;翼墙、侧墙、耳墙无开裂;锥坡、护坡无塌陷无破损,基础完好无冲刷。

5、公路沿线安全设施(示警桩、防护墩及护栏)、公路标志(公里桩、百米桩、轮廓桩)及其它指路标志必须保持常年完好,路面标线规范醒目。

6、公路绿化做到“栽、管、护”相结合,防止虫灾和人为破坏;绿化灌、花、草根据季节变化,加强管理和养护,杂草高度常年保持15公分左右。

7、冬季养护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季节及气候变化提前做好预防性养护的准备工作和安排,储备必要的融雪盐及防滑料,在急弯、陡坡、阴坡、桥梁等路段规范放置防滑料,对存在险情的路段要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确保冬季养护工作有预案、有安排、有落实。

8、公路沿线村、镇过境路段、平交道口、加油站杜绝生活垃圾及其它脏乱差现象,常年保持干净整洁。

公路治超

源头装载企业有效监管达到95%以上,源头装载超限率控制在1%以内,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3%以下。

四、工作进度

本次国道环境综合集中整顿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从2012年8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1、2012年8月底前完成设计,工程建设资金、方案的落实及施工单位的确定工作;2012年9月至11月初,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012年11月底,完成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2、开展为期三个月时间的国道集中养护活动,采用清扫机械和人力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进行,通过集中攻坚治理,达到:路面整洁完好、标志标线清晰、公路标牌齐全,路边水沟通畅、整洁,护坡修整到位、美观、无杂草,让人有耳目一新的视觉效果和舒适清爽的驾乘感受。2012年11月份,探索建立国道保洁的长效机制。

整合交通执法力量,加强对源头装载企业的监管,对源头企业装载行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源头装载不超载。集中三个月时间联合交警、环保等执法部门,对国道超载现象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严管重罚超限车辆,杜绝超载现象发生。至2012年11月份,探索建立长效的治超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硬化工程(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工程股,工作人员:)

1、坚持标准,严格设计质量。要保证施工质量,首先要控制设计质量。平交路口硬化工程要严格按照相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首先从设计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工程施工工序,加强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巡查,确保工程质量。

3、全面动员,限期完成。要根据硬化工作时间安排,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对沿线硬化工作进行要分片进行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养护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工程股,实施单位:农管站,工作人员:等)

1、主要是对108国道9.6公里一级公路进行清扫保洁。

2、强化日常管理。一是确定由农管站副站长吴春生同志主抓此项工作。二是两台吸尘车同时全天候上路,左右两边同时进行,每天坚持8:00至15:00不间断上路吸尘;二是每公里1名清扫工全天候配合吸尘车清洁各自路段;三是雇佣民工60名,配备三轮车两台,重点对李村路口至上峪口超限检测站段进行集中清扫,以确保108国道通行环境。四是雇佣人员对沿线水沟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3、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全力推行公路沿线经营门店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108国道一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和义务监督工作,并以各种形式的义务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参与国道环境治理。

国道治超(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治超办,工作人员:)

1、采取动静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治理。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执法资源,依托车流量相对集中的大的叉路口和便于货物卸载的宽敞地带,设立固定治超点对超载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同时建立巡回检查组,沿国道及临近的各县乡道路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同时,强化源头管理,杜绝源头超载,减轻路面治超压力。

采取内外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治理。联合公安交警、环保等外部执法力量开展治超专项集中治理活动,在短时间内彻底扭转被动局面。此外,还要将激励、引导社会和广大市参与公路治超的热情,并采取各种方式扩大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治超的积极性,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四)统筹协调(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工作人员:)

1、督促协调统计我局牵头的两项治理任务相关配合部门,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

2、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局实施的三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市治理办汇报我局牵头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统计形象进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体交通战线的工作人员要站在东大门建设和计划单列试点的高度认识国道环境治理的极端重要性,积极参与认真落实环境治理工作任务。

2、加大工作落实。任务已经明确,各负责领导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早落实早见效。

第6篇

今年以来,县交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牢记事故教训,紧绷安全之弦,强化隐患排查,重点抓好整治,落实疫情防控职责,现将近期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

一是区域联动,形成合力。X月下旬与X县交通运输局会商,在两省交界处于开展X次联动治超行动,期间共检查车辆X多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X台;

二是联合公安交管,多次组织开展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国省干线和重要县道等重点路段的巡查频率,实现对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全覆盖;

三是开展“打非治违”、“黑车”整治、非法营运等各类整治行动。

截止目前,查处非法改装X件,违规从事出租运营案件X件(其中非法网约车X件、黑车X件),客运异地经营X件,其他扬撒、未检测、无从业资格证等共X件。累计查处违法运输行为X起,最大限度地消除因非法违规经营伴生的各种安全问题。

二、把好源头关,强化安全管理。

一是抓好“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主体责任,严把“三关一监督”,落实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法规知识培训,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对县内三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严格管控,对车辆技术状况检测维护、监控系统、驾驶员押运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进行排查,落实安全责任;

三是客运方面,加强客运站点的安全管理,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四是开展重点货运企业源头监管,全县建成运行的源头监管站X个,砂石管理站派人进驻实行X小时值班,逐车登记,实行“称重、税收、覆盖”三到位;

五是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市局安全员培训考核,切实保障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加强巡查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局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两客一危一货”、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春运”“五一”等节点作为重点检查时段,形成“季度有大检查、月月有人查,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是对GX段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共治,已完成省安委会《关于解除X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皖安办〔X〕X号)督办的GX安全隐患整治;

二是地方公路局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遵循“三分建七分养”的原则,对辖区内县乡道路X余公里、X座主要桥梁进行多批次安全隐患巡查,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治理,GX线东湖闸改建大型车辆无法通行,重型车辆全部绕行罗花路、长花路,加之复工复产后前往冯瓴淠河砂场拉砂车辆的增多,导致该路段车流量增大,车辆通行压力较大。

针对此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该路段上的桥梁进行安全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部分桥梁出现的桥头跳车、伸缩缝损坏等公路病害问题。第一时间安排对砖洪大桥、木板桥、焦桥等桥梁进行处理,共出动养护X人次,养护机具X台次,投入资金X余万元,消除了公路通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X年X月至X月,县公路管理中心联合县公安交管大队开展X个月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公路管理安全隐患,逐一制定整治措施,X月X日将GX等国省干线排查的安全隐患X处处置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六月是全国第X个安全生产月,我局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为副组长,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黑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一是X公路管理中心、地方公路局各司其责以“平安放心路”创建为载体,加强国省干线、农村道路多批次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治理,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X座危桥改造为重点,持续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三是大力推进科技治超,我县批准建立X处科技治超卡点。目前,城西湖大桥段非现场执法卡点已启用;X月中旬GX马店治超站处非现场执法卡点已开工建设;SX马店与X陈集路段非现场执法卡点,已开展设计工作。新快速通道SX(SX)城关至长集非现场卡点,待中标公示期结束,即可开工建设,逐步使县域内超限超载运输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第7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当前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请各级各部门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镇(办)、各部门深入开展、维稳暨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趋于平稳。元至9月份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6起,造成2人死亡,这些安全事故,虽然都不是责任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镇(办)、少数部门的领导思想麻痹,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对重点行业的监管责任没有全面落实。特别是随着道路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少数群众和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法制意识淡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八月以来,接连发生几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反映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可以说,抓安全生产,怎么严格都不过分,讲安全生产,怎么强调都不会错。因此,我们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题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的基本责任制要求,集中精力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着眼于薄弱环节,着手于解决突出问题,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得力的措施,全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各镇(办)各部门要以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为基本手段,抓实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着重突出以下几方面重点。

(一)突出“打非治违”活动,依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县实际,当前打非治违的工作重点是:煤矿要重点检查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执行情况。道路交通要重点检查道路交通30条执行情况,危桥险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综合治理情况,营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等情况。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要重点检查企业在建项目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要重点检查生产储存装置、公路加油站及城镇内加气站(点)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烟花爆竹,要重点检查超范围、超能力、超定员和改变工房用途“三超一改”等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消防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检验、维修、更换等制度执行情况。民爆物品要重点检查无证、证照不全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且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行为。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省市政府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并将组成工作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涉煤镇(办)和县经贸、行办、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监管整顿工作和县政府打非治违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矿山整治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整顿。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禁突击生产。凡要求停产整顿检修的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正在开工生产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煤矿安全带班作业制度,确保每个班次作业都必须落实一名矿领导。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县安监局要负责牵头,县公安、工商、国土、环保、监察、电力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重点对境内的 板石场、小采石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凡责任不到位、采矿手续不齐全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取缔的坚决依法取缔。二是全力抓好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等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道路、水上安全执法,尤其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要加强路面查控,继续落实领导包片、民警包路段监管责任,严肃查处非法营运和交通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运营,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县交通、运管、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渡口的安全监管,禁止携带“三危品”上车;要加强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整治和监控,全面排查隐患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治理措施。县海事部门要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对所有营运客船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渔业生产用船载客等非法行为。二要突出抓好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从近几年出现的交通事故看,在村道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各镇(办)要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要把管控落实到人头,加大安全隐患自查和道路巡查,对辖区内道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严禁客运车辆进入村道,严禁农用车载客。三要严格落实营运安全资格准入各项制度。要严格审查客运车辆、船舶、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禁止任何无相应资格的人员和车辆从事驾驶营运工作。运管部门要严把营运线路牌发放关,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等级外道路一律不准通行客车。三是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冬季临近,烟花爆竹将进入销售旺季和燃放高峰,县安监局要牵头抓好企业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活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持证生产厂家和经营点的管理,引导厂家和经营点规范生产经营,严肃查处囤积涨价、以劣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防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危害群众。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和管理,引导群众自觉到烟花爆竹燃放点燃放,积极防范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要规范民爆物品的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民爆物品特别是炸药、雷管的检查收缴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民爆物品行为,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四是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液化气安全监管。县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液化气的监督管理,大力整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资质审查、车辆查验、登记和核准制度,严厉打击超载、混装、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严防危险化学品翻车、泄漏事故的发生。县质监部门要重点抓好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的安全整治,取缔各种土制设备,要加强对液化气罐的专项检查,凡是不合格的气罐,一律禁止流入市场。五是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集体宿舍、客运站点、舞厅、网吧、洗浴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消防安全检点,继续对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深入排查整顿,重点排查整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电器设备、线路连接、通风设备、逃生路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六是强化学校及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管。各镇(办)和县教体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用电、用水、学生乘车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学校安全。同时,各镇(办)、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设施、建筑质量、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人口密集地、灾害多发地的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治,对施工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强化措施,全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夯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今冬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一是组织领导务必要更有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担在肩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尤其是负有牵头责任的安监、经贸、公安、消防、交通、质监、药监、卫生等部门主要领导要更加重视,按照认真排查、从严整治、规范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责任落实,确保隐患排查不漏死角,隐患整改不留盲点,监管视线不留空白。

二是安排部署务必要更周密。各镇(办)、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政府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一手抓监察执法,一手抓服务指导。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将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企业、村组、社区,落实到每个员工、岗位、人头,逐级逐项抓好落实。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规定整改期限,定期销号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三是检查督办 务必要更严格。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县安委办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阶段性督查和重点领域督办,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打非治违”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第8篇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抓整改、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为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顺利举行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来宾市“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江益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活动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即将进入“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和矿山、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建筑坍塌、火灾、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多发期的特点,把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或领域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病险水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学校等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煤矿方面。认真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停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复产验收工作,复产验收不合格的矿井坚决不得恢复生产;加强对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防范,特别是要强化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要查清矿井田范围内及周边老窑积水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存在有水害危险的矿井要加强排查整治,该撤出作业人员的要立即撤出;建立健全煤矿矿井防治水组织机构,明确煤矿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各级人员的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设备。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技术人员和水害防治队伍,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加强对矿产资源整合矿井及技改矿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必须严格按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监察机构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按期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关闭未取得证照煤矿,杜绝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行为,保证合理、正常、安全的生产秩序。

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方面。督促露天矿山积极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铲装,鼓励由专业化爆破公司实施中深孔凿岩爆破工作,加强小型采石场安全整治;加强对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治理和通风系统的管理维护;加强对地下矿山防洪、防透水安全整治;落实各类矿山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加强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加强对露天矿、采石场安全检查,强化矿用火工品管理。关闭未取得证照矿山和打击非法开采等方面落实情况。从事地下开采的矿山,要查清矿区及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和汇水面积、河流沟渠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情况,并重点排查矿井采空区积水、富水(含水层水)、河流、塌陷区、水塘等水患对矿井的威胁情况。凡属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排水设备、排水管路和供电能力等达不到矿山安全规程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受水患威胁的武宣县三里镇朋村铅锌矿区、武宣县盘龙铅锌矿深部要立即停止生产,加强对水患的排查整治。各有关县(市、区)要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落实。

3、尾矿库方面。督促企业加强对尾矿库的排洪、泄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整治,保证调洪库容和干滩长度符合要求,确保汛期安全。对一时未能彻底整改的病、险尾矿库要果断降低库内水位,并确保尾矿库24小时有人值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存在不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超量排放尾矿、超期服役、违规扩容等隐患,仍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严防尾矿库垮坝。对一旦出现滑坡、坍塌、渗漏等重大险情,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抢险救援处理,避免险情的进一步恶化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

4、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是加强对涉氯、涉氨、氨、液态烃及氯化物、硫化物等有毒、易燃易爆化工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企业以及人口密集等敏感区域的油库、加油站进行安全整治,加强对生产装置、设施的检查,认真执行剧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做好装置及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安全整治,对遇水受潮或遇高温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化学品,从发货、装载、资质查验、充装等源头上实行严格监控,严防承运液氯、液氨、硝酸、过氧化氢、氯酸钾、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车辆超载运输。

5、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驻厂安监员制度,严防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生产企业遇到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或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时以及大雷暴雨时,必须停止生产;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行为;整治批发经营企业采购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非法和伪劣产品的行为;严格核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房和中转库房药量,严禁超量生产。按照批发企业仓储库房危险等级的要求,严格查处超药量、超范围存储行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要加强对出口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的安全整治,严防违规储存、运输,特别对外省途经我市出口的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交通管理部门及各车站、码头等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货场的整治,严禁超量储运及违规装卸、搬运作业。

6、民爆器材方面。严格禁止超能力、超负荷突击生产,严禁超定员、超定量、超规定时间组织生产;严禁生产经营企业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严格企业淘汰生产线的拆除管理和新批生产线的建设“三同时”管理;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情况、使用年限、维修、保养情况及现有设备淘汰、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

7、道路交通方面。查处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及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儿童的客运车辆安全检查;规范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客运站要加强“三品”检查,杜绝旅客将“三品”带上车。

8、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是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验收工作,继续深化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落实挂牌制度,逐个对渡口港口码头船只进行检查;凡是有船的乡镇村屯,要制定乡镇村委干部人盯船、人盯人(船主)的制度并认真落实,保证每只船都有专人盯防。奥运会期间,每只乡镇自用船每天都要有专人过问其当天的活动情况,有渡口的乡镇村委每天都要组织对所辖的渡口渡船进行巡查,渡口安全员要全天在渡口值守,确保渡运安全。

9、铁路方面。加强对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及道口看守、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管理;加强对提速站区、线路封闭设施的设置、维护。

10、农机行业方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到违法行为。

11、渔业方面。加大对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安全检查,加强对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和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设备配备的检查;严格整治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12、消防安全方面。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游戏娱乐、网吧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重点监管。

13、建筑施工方面。督促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建筑施工、公共交通、市政等企业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特别是对现场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加强安全整治;认真落实长大隧道施工防范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

14、特种设备方面。加强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压力管道、气瓶的普查登记的检查;加大对工厂使用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交通枢纽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风景区、公园的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15、旅游方面。加大对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索道、缆车、旅游运营企业汽车、游船、电瓶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安全整治;加强对宾馆饭店的供水、供电、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场所、旅客聚集场所、大众娱乐场所、宾馆等地疏散通道、标志标识、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

16、学校方面。重点防范交通、坍塌、踩踏、火灾等事故,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学校在秋季开学前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17、水利设施方面。加强对水库、大型拦河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水电站等的安全整治。特别是要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凡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的,要抓紧进行整治。同时要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

18、发电方面。加强对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治理;加强对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落实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安全生产措施。

19、电网方面。加强对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火、防雷电设施以及重要用户供电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的安全供电措施。

20、冶金有色方面。加强对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的安全整治;加大对冶炼、铸造的起重、吊运铁水金属重包、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涉及中毒、窒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健全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安全防范制度。

21、机械制造方面。重点排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工业梯台的宽度、角度、梯级间隔,护笼设置,护栏高度以及锻造机械、运送机械、金属切削机床、装配线输送机械、电气线路等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要制定具体的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切实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三)扎实开展第二次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综合督查的通知》(桂安委[20*]30号)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来政办电[146]号)精神,做好迎接自治区安委会百日安全督查组到我市开展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资料、播放安全生产电影电视、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五、活动时间安排

1、动员发动:9月24-30日。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能动作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2、活动时间:10月1-31日。各级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

六、督查时间安排

活动期间,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9月30前,制订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在活动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事故的,或者在所辖地区和行业发生严重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督查指导、狠抓落实。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特别是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导、督促企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9篇

一、工作目标

国省县乡道公路上无人为障碍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安全;公路附属设施保持完好状态;涉路施工活动监管到位,涉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执法车辆安全行驶,无违法行为;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建立每月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将安全生产落实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方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定期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引导职工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在思想上、意识上、行动上把安全生产作为不能触碰、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促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大队安全法制股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巡查中队、超限中队及其他部门为具体工作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部门,主要承担各自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实行每周一复核,每月一通报,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下工夫。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推进依法治路,确保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

1、积极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纳入当月考核范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户,促使职工主动将新《安全生产法》运用在具体工作中。

2、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将安全评估等作为涉路行政审批主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既简化流程,又强化安全标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监督,强化施工活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3、推行联合执法安全监管。加强乡镇交管站、片区联合执法中队的联系和沟通,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公路安全生产管理格局。继续落实交警、运政、公安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形成治超高压态势。

4、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继续加大涉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按照国省道(含潆马公路)主干线公路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县道每十天巡查不少于一次、乡道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的原则,落实巡查责任,始终坚持公路路障“零容忍”,认真分析公路现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危桥险路路段、堆积物占道路段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路段,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做好监测登记,重点路段要制定应对措施,提高预警预防能力。按照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坚决做到超限车辆卸载不到位不放行、有抛洒遗漏行为的不放行。

5、实行安全生产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公路安全隐患、执法矛盾、安全事故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在检查、督查中真正体现消除隐患、解决矛盾,将各类影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隐患排查,深化涉路违法行为整治

1、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坚持国省干线公路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其余干线严格按照巡查计划实施,对在公路上乱堆乱占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

2、深化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和“严细实”,必须做到每处跟踪,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代履行清除等方式整改到位,确保公路安全隐患在巡查一线得到及时整治和消除。解决不了的,或整治不了的,要立即上报大队予以处理。对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程序索赔,并报大队复核后修复,一时不能修复的,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公路附属设施修复监管工作,确保修复质量。

3、加强公路桥梁监测。辖区中队定期对公路桥梁、涵洞等进行监测管理,做好巡查日志,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4、坚持规范货运车辆装载。依托超限检测站点,依法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查),按照卸载标准,坚持做到卸载到位,规范车辆装载行为,督促驾驶员自觉加盖棚布,杜绝冒装、多装、沿路抛洒。加大对超限检测站外其他路段超限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车辆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县内治超正常秩序。

5、健全公路安全隐患台帐消号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备案制,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报大队备案;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的安全隐患,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安监局。对排查的公路安全隐患,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严格问责,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水平

1、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着力建立健全公路应急救援体系,对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黄金周”、重大节日和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要准备充分,快速反应,及时出动、措施有力。对各种渠道的报警、报案,辖区中队必须在10分钟内出动,赶赴现场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大队处理。对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工作预案》予以落实。

2、强化节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按照“办公室24小时电话值班、超限中队24小时不间断执勤、巡查(机动)中队24小时内随时到岗履职、全队职工24小时通讯畅通”的要求,强化内部信息联通。加强强降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按照辖区管理权限,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处理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大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大队主要领导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法制股为大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部门。各部门要在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厘清责任,分解任务,真正将安全生产落实在每一个操作层面,落实到每一位具体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第10篇

学校安全生产整改方案

我校根据【20XX】12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努力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在今年六月份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宣传月"来临之际,特制定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广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 "克州三小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学校活动的具体开展。

组 长:米娜瓦尔(校长)

副组长:热依木江(副校长)

杨花 明(副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活动方案

(一)在校园内悬挂"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布标;

(二)认真制订、完善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学校根据实际,在校园内张贴宣传画,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宣传"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常识";

(四)各班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队会,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开展体育安全竞赛、校园安全书画大赛等形式对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五)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和政治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树立安全发展观,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强化安全责任,为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制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习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

(七)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安全(包括体育运动场所、实验室、建筑设施、防雷设施、周边环境(围墙)、尤其是我校在建的教学楼施工现场等安全方面)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隐患。

(八)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平安、稳定、和谐。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政办明电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办明电号)的要求,为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区政府决定,年为我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生产安全

重点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建材、民用爆破器材、机械加工、餐饮、洗浴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劳动组织、设备管理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风险抵押金缴存,雇主责任险办理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生产与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建筑施工

重点范围: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临时用电设施等重要部位及装饰装修、房屋厂房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监管;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打击非法建设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城建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道路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路段治理,突发性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

(四)铁路道口

重点范围: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五)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范围:继续消除尚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治商场、游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闲置厂房和具有娱乐、餐饮、住宿功能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及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健全,确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和易发事故旅游项目的安全措施,保证旅游车辆(含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性能,制止带"病"、超载、超时运营。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大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市质监局分局、区经贸局、旅游局、教育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人防办。

(六)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运行

重点范围:对锅炉、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分局。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于4月4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10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在打击"三非"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12篇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

(一)总体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2.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

(二)重点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

2.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5.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

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

1.对*硫酸厂、山头新科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丰电源、医院、学校等重点等企业、单位外部安全防护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生产、储存装置之间及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特别是*硫酸厂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期搬迁或周边建筑拆迁整改并符合规范要求。

2.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储存场所、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队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事故状态下防止化学品流出企业的措施落实情况。

5.对新建的山头新科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化工项目的设立审查情况、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二)其他使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使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配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1.四个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内部防火间距、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专人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6.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火、防爆、防寒、防冻、防高温、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我县第一运输公司危化货物分公司是唯一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重点排查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雨、雾、雪等极端恶劣天气状况下的车辆运输安全措施的制订情况。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加油(气)站的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在用的加油站,其地下油罐和通气管管口与外部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是否采取降低加油站等级,或采取增加油气回收系统,或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等措施,使其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和充装品种、数量与核载登记的台帐建立和执行情况,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三、组织落实

1、成立*危化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组。

组长:胡恒斌

副组长:许安大

成员:陆丽韩昌军

2、加大安全督查和检查的力度。县危化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组,将深入到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隐患整改工作,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建立我县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

四、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第一时段(*年2月-4月)

(一)督促各企业、单位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照隐患类别、严重程度建立台帐,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列出整改计划,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二)4月上旬,县局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第二时段(*年5月-9月)

(一)督促各企业、单位按照列出的整改计划,实施整改。对隐患整改迟缓以及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县安监局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存在现实危险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下达停产停业整改指令,依法处置。

(二)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成品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县联合执法检查,对违规经营的由县安全监管局实施处罚。

(三)县局于6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度会议,通报各乡镇排查治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整治任务。

第三时段(*年10月-12月)

(一)检查事故隐患整治销案情况。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检查,认真补差补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总结考评各乡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排查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以岗位、班组、车间、厂为单位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隐患整治的责任范围,确保整治“五落实”。

(二)依法整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县安监局和其他安全监管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改,必要时实施联合执法。

(三)安全许可推动隐患整治。以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项目等安全许可为手段,以安全评价论证为支撑,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将不予许可。若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将依法查处,以次推动隐患及时整改。

(四)落实排查治理“六结合”。即企业自查与互查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相结合;阶段性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员工检查与专家、内行检查相结合;综合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

(五)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各乡镇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加强调度,及时上报。掌握新情况,指定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