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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的评价

时间:2022-10-27 15:28: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对领导的评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对领导的评价

第1篇

一、履职审计评价的内容

根据人民银行机构性质和自身特征,基层行内审部门要把履职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范围重点放在审计对象履行央行三大职能以及行使决策、管理、监督等职责上,具体如下:

(一)对领导干部传达贯彻国家货币政策和上级行规章制度及决定等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是否及时转发或传达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文件。是否严格执行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决定。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所制定的措施、办法有无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行规定相冲突的情况。

(二)对领导干部组织和参与决策情况的评价。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贷资金运用、金融风险处置、预算资金分配、大额财务开支、基建立项与变更、物资集中采购等重大事项的效果评价。主要包括:重大事项是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是否建立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策过程有关记录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真实。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三)对领导干部实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的效果评价。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等。是否明确各项审核、审批权限。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分工和不相容职责分离的制度。重要业务部门内控监督机制是否落实,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对领导干部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严格履行有关审核、审批职责。是否按规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有无隐瞒不报或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本单位、部门及所管理的单位各项主要业务是否合规,有无出现严重违规、重大业务差错和责任事故情况。是否了解掌握本单位及所管理的单位各项业务的风险状况,对严重或突出的风险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或报告。

二、履职审计评价的方法

在审计实务中,基层行内审人员对履职审计评价方法进行了实践和探索,常用以下几种评价方法。

(一)对比评价法。采取纵向和横向比较,评价领导干部在审计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如领导干部履职期间的各项工作指标相比较;计划与实际完成指标相比较;报告期与基期相比较;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较等。

(二)定性定量评价法。运用能够反映领导干部履职行为的相关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领导干部的履职效果。定量评价法(见附表一)直接引用审计查证的数据,评价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或经济行为。定性评价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内部管理的有效性,金融服务的质效性等。

(三)主客观因素分析法。对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或具体事项的结果进行主客观分析,推究其具体的主客观成因,分析该行政行为或事项是领导干部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进而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

(四)责任区分法。区分领导干部的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管理责任与领导责任等,正确区分不同责任之间的界限和不同责任人之间的界限,使审计评价做到责任清楚、明确。

(五)其他评价方法。随着审计技术的日益成熟,履职审计评价的方法也不断得到改进和提高,基层行可结合辖内工作实际,选择开展履职绩效评价试点,拓宽领导干部履职绩效审计评价的应用范畴。

三、履职审计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为有效开展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评价工作,避免因审计评价不规范而造成的对审计对象评价有失公允的现象,基层行在开展履职审计评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计评价应当在审计事项范围内进行,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确定的审计事项范围内进行,围绕被审对象在审计期内贯彻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组织和参与决策、加强内部控制和履行业务管理等内容进行审计评价,对各级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职审计评价时,应当重点评价其所在部门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

(二)审计评价要依据审慎性原则进行,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内审部门对审计对象的评价必须以审计内容为基础,所作出的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来支持,这就要求履职审计评价必须依据经审计查证的客观事实作出,作为审计评价依据的审计证据必须真实有效,审计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没有审计的不评价,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否则可能形成审计风险。

第2篇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3篇

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

5、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应从以下六个方面采取对策:

1、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其经济方面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在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由于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中层领导工作重点大多在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方面。在审计调查中,被审计对象会过多地介绍一些非经济行为的情况。因此,在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时,容易偏离“经济”这个主题,过多地评价领导干部的非经济行为。这就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审计机构在干部监督机制中的职能。审计机构不是干部管理部门,而是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从事经济责任审计也只是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领导干部在经济行为方面遵守财经法规、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情况。因此,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审计机构应从经济角度,而且仅限于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紧扣经济责任这个主题,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必须是审计对象采取经济手段,通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形式取得的业绩;评价经济责任必须是审计对象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或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责任。

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应做到: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遵循重要性原则,抓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但对某些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非经济行为,如某领导干部为节约单位费用压缩各种会议、精简机构人员等,也可作出适当的评价。需要强调的是,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对被审计对象非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贡献,如科研项目的争取情况、培养学生的情况等方面可以在审计基本情况介绍中简短介绍,但无须放在审计评价中表述。

2、区分不同审计对象,确定重点评价。高校组织机构比较复杂,因此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不同单位的审计对象,在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领导干部应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和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院系领导,责任评价的重点有较大差异。前者要重点评价单位资产的保值经济责任审计增值情况,而后者则应将评价重点放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因此,高校审计部门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应规定不同的审计评价标准。

3、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关键是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根据审计评价所确定的重点内容,参照以下四种标准进行评价:

一是定量评价标准。即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用具体数值来评定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这种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等原因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任职期间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领导干部自身违反廉政规定、违法违纪等情况。由于定量评价直接引用了审计查证的具体数据,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济行为的本身,既直观明了,又可以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二是定性评价标准。即审计调查所取得的数据与事实,将要评价的内容划分若干档次来评定某项经济行为的性质。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财政、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存在的财政、财务活动不真实、不合法及损失浪费等问题应负的责任,这里关键是将审计数据量化成评定某项经济行为性质的具体标准。笔者认为,内部控制制度、财政财务核算可以采用百分率法制定评价标准。即将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及符合性测试中发现的失控点数量占应有控制点的百分比划分若干档次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运行上的有效、基本有效、无效。将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或虚假账金额占单位总资产的百分比划分若干档次,评价财务核算的合规、基本合规和不合规,真实、基本真实和不真实。界定经济责任可以按照审计署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确定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应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三是对比评价标准。即将审计确认的某项经济行为在某一时段或某一时点上所取得的量化指标与其他可比口径的同类经济业务量化指标进行对比,用比值来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这一方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可以采用多种比较方法,如计划与实际完成指标相比较;同期与当期指标相比较;规模、条件相当的不同地区、同行业与本地区、本行业各项指标相比较等。

四是性评价标准。即对一些没有可比口径的经济行为,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确定一个标准,以此来评价这项经济行为的优劣高低。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一些专项资金使用后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效益;一些经济决策实施后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评价一项投资或一个决策,应围绕该投资和决策所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投入规模确定应该达到怎样的效益标准,如果明显低于这个标准,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也不应给予较高的评价。如何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所应达到的效益标准,既是评价的难点,也是评价的重点。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结合资金投入的项目论证报告和经济决策的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充分考虑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对经济行为效果的,确定评价一项经济行为效益性的标准。

第4篇

为加强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根据丽政办〔2009〕2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就我县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信用、资产、授信三联评,小额信用贷款、林权(农房)抵押贷款、农户担保(联保)贷款三联动,政府、银行、农户三联手”的要求,建立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继续探索农房抵押贷款工作,加大对农户创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综合授信工作,西部乡(镇)6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6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20%;9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10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50%。东部乡(镇)6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5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10%;9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8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30%。同时,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信用农户综合授信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并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支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金融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金融的副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农办、农业局、国土局、公安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农发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在人民银行县支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为便于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下设“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日常事务处理组”三个工作组。

农村信用等级评工作要形成县、乡、村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建立本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领导、信用社主任任副组长,林业、农业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辖属行政村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领导,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全权负责本乡(镇)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同时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农户信息采集小组。由各乡(镇)的驻村干部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信用社信贷员、林业工作站、村两委干部及农户代表组成,负责采集本村农户的信用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提出初评意见,并在本村张榜公布后,上报本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四、实施内容

(一)统一评价标准,规范信用管理。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农村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统一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严格评价管理。各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获得相应信用等级的农户进行命名,并颁发《信用证》。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信用村、信用乡(镇)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经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经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信用村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命名和授牌,信用乡(镇)报经丽水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命名和授牌。

(二)建立征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人民银行作为征信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农户的基本信息、信用等级、贷款授信以及不良记录等内容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统一管理,及时更新。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简化贷款调查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发挥好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在防范贷款风险和促进农村信用建设中的作用。

(三)明确评级主体,分乡镇组织实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农户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组织金融等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的基础性工作。信用社要在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提供农户相关信用信息,并结合“走千家、访万户、共成长”活动,建立完善农户信息档案。

(四)改善授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各涉农银行金融机构要结合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贷款授信管理。根据农户的信誉、资产状况、第一还款来源等情况,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对信用户的小额贷款需求,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开展信贷业务,在核定的信用额度内,不需要提供担保、抵押,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信用证》、小额农贷卡或惠农卡等就可以办理贷款。对信用户非小额信贷需求,只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可采取林权或农房抵押方式取得贷款,一次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三年有效,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效率。对农户贷款需求额度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的,则采取农户担保(联保)的方式予以解决,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

(五)落实配套政策,促进持续发展。各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应制定相应的信贷倾斜政策,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对低收入农户贷款和单笔金额2万元以内的林权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由县财政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全面推广农户循环贷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通过农村信用等级评价,规范信用管理,对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服务,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推进农村信用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乡(镇)和银行金融机构、林业局、建设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深化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作为2009年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农村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信用评价工作秩序。各乡(镇)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22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向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纸质《*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度月报表》(附件1)一份,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对农户信用等级、信用村、信用乡(镇)实行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三个工作组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具体做好信用评价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宣传报道和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做好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的具体实施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广“三联动”业务,不断提高信贷支农服务水平。其他涉农银行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林权(农房)抵押贷款的发放,不断拓宽支农服务范围。

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县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具体的森林资源评定办法,并派员直接参与农户林权评定工作。县建设局牵头会同国土局、县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具体的农房评定办法。县农业局会同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种养殖业评定办法。县建设局和县农业局要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参与日常督查和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本部门职责,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开发与利用,进一步扩大评价影响,提高评价效果。

(三)把握工作原则。一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村信用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定性工作,各乡(镇)、信用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实事求是,准确把握评价标准,做到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对农户小额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不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做到一社(行)一定、一村一定、一户一定,有效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二要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信用社开展评价工作。农村信用社也要主动做好汇报工作,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当地村两委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听取村两委干部的意见,调动其参与信用评价、监督贷款发放、协助贷款管理的积极性。三要规范操作,公开民主。农村信用评价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讲求实效,实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

六、保障措施

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这是着眼于选准用好干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为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检验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明确了综合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方法构成,要求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严格提名程序,扩大民主推荐。《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指出,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为进一步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在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差额比例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领导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包括政治方向、精神面貌,贯彻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驾驭全局、务实创新、选人用人、处理利益关系、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围绕以上测评内容,设置了“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大局观念,工作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本地实际贯彻落实的能力”、“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代价”、“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履行廉政职责,班子自律”等14个评价要点。

对于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按照“德、能、勤、绩、廉”设置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根据以上测评内容,设置了“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政治纪律,理论素养”、“发展观、政绩观,创新意识”、“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抓班子带队伍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要求,接受监督,生活作风”等12个评价要点。

民意调查主要了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和形象的社会评价。《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民意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与成效,设置了“群众物质生活改善情况”、“依法办事、政务公开情况”、“公民道德教育情况”、“城乡扶贫济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12个评价要点。

对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众形象等内容,设置了“开拓创新与敬业精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情况”、“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情况”、“道德品行”等6个评价要点。

《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实绩分析,主要通过有关方面提供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情况和群众的评价意见,重点分析任期内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和工作成效,以充分体现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具体包括上级统计部门综合提供的本地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长、人均财政收入及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及增长、资源消耗与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城镇就业、社会保障、城乡文化生活、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科技投入与创新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还包括群众的评价。

个别谈话是深入了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的重要途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个别谈话的方法,要求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谈话要点,提前发放谈话预告,提高谈话质量。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还可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同时引入考察组集体面谈的方式,增强了个别谈话的针对性和深入程度。

综合评价是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并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巡视组巡视、重大事项跟踪考察、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反映的意见,以及其它平时了解的情况相互补充印证。通过考察组集体研究分析,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共分9章47条,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届中考核、年度考核,可参照执行。

第6篇

本文作者:宁岗工作单位:西北大学审计处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违纪违规情况评价指标⑴部门违纪违规情况评价①财务收支真实性财务收支真实性主要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反映的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组实施审计后认定的数据进行比较来确认。评价可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三个层次:①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相符或差错在2%以内的,认定其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财务收支状况;②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差错在2%-5%之间)的,认定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财务收支状况;③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表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有较大差距(差错在5%以上)的,应认定其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财务收支状况。②财务收支合法性财务收支合法性主要根据审计组实施审计后是否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及其任期内本单位存在财务收支违规违纪事实来确认。这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又一项重要指标。评价可分为符合、基本符合、违反、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四个等级:①凡在财务收支方面未发现违规违纪事实的,可认定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②凡在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但数额较小(相对资金总量在2%以内),情节轻微的,可认定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对违规违纪事实要披露;③凡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相对资金总量在2%—5%之间,情节较轻的,应认定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④凡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并相对资金总量在5%以上,或金额虽然不大,但存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问题,有重大违纪案件的,应认定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⑵个人违纪违法情况评价一般采用定性指标,主要审计其是否存在以下违纪违法行为:①用公款报销个人开支。②存在贪污、挪用、私分和长期无偿占用公款、公物。③行贿、受贿或借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之机捞取好处费。8.职工满意度评价职工满意率=问卷满意份数÷审计调查问卷总数×100%该指标用于评价部门教职工对领导任职期间工作的满意情况,是考核其“为人为本”管理理念的一项重要指标。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

要做好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还必须设计评价方法。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可采用综合评价法(即结合定性及定量指标进行评价的方法)。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根据评价内容分项确定分数,依据审计结果确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来区别: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基本称职(60—79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如果经审计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财务收支中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论得分多少均评价为不称职。在此假定初始总分为100分,分值分布如下:1.资产状况初始值为10分⑴资产保管不善、未有效使用的,扣1—5分。⑵资产购置、处理不合规的,扣1—3分。2.预算状况初始值为10分预算编制脱离实际的,扣1—3分。3.自筹经费状况初始值为10分⑴自筹经费不合法不合规的,扣1—8分。⑵自筹经费全部用于人员支出、未考虑部门发展的,扣1—3分。⑶自筹经费能够兼顾学校、部门、职工利益的,加1一2分。4.内部控制制度状况初始值为15分⑴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扣1—5分。⑵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的,扣1—8分。⑶激励机制不合法、不合规,职工满意度低的,扣1—3分。5.任期内费用控制状况初始值为15分⑴人员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扣1—3分。⑵招待费用支出不合规性,扣1—3分。6.违纪违规状况初始值为30分⑴部门违纪违规①存在专项资金挪用及乱收费情况,扣1—10分。②存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情况,扣5—10分。③存在虚假开支情况,扣1—10分。⑵个人违纪违法①用公款报销个人开支,扣1—10分。②存在贪污、挪用、私分和长期无偿占用公款、公物,扣1—10分。③行贿、受贿或借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之机捞取好处费,扣1—10分。7.职工满意度评价状况初始值为10分,职工满意率未达到80%,扣1—5分。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评价指标、确定各分项分值,重新调整分值分布。例如,例如增加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科研经费管理的评价等。8.如果该领导任期内签订有经济责任目标时,增加部门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初始值为10分,经济责任目标未完成的,扣1—10分。9.如果涉该领导任期内该部门有科研任务,增加任期内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评价,初始值为10分,科研经费管理不善,扣1—5分。总之,审计人员既要认真理解和领会国家的各项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干部政策,又要熟悉技术性法规,才能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完成审计工作。

第7篇

一、考核评价的原则

(一)导向性。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

(二)统一性。突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体现考核评价方法的统一性。

(三)本质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目标、重点任务,突出反映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

(四)操作性。坚持简明扼要,客观准确,使评价指标具有通用性、可比性、可操作性。

二、考核评价的内容

按照考核评价的性质,将考核评价体系分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和单项考核评价指标两个体系。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针对县(市、区)、市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考核;其中,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包括发展成效、工业、投资、消费、出口、利用外资六个项目,对市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为旅游项目,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为工业项目。单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两个考核评价指标(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三、考核评价的方法

(一)计分方法

本考核评价方法中的指标全部为动态性指标,采用指数法和功效系数法计分。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幅按指数计分,以增长40%为标准值,增长40%计70,低于40%分值递减,高于40%分值递增,最高不超过100。计算公式为:[县(市、区)值/40%]×70。

除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幅以外的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分,将参评的县(市、区)的指标值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100分,最小的计60分;其他的县(市、区),用公式:[(本县(市、区)值-最小值)×40/(最大值-最小值)]+60计算各单项的分值。

(二)计分范围

1.县(市、区)计分范围:季度考核在本市范围内,按各县(市、区)排名高低进行计分;年度考核列入全省99个县(市、区),按排名高低进行计分。

2.市风景名胜区计分范围:在四大名山内进行对比,按排名高低计分。

3.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分范围:与全省98个工业园区进行对比排名计分。

4.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两个单项考核评价的计分范围:在各县(市、区)、市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范围内,按排名高低进行计分。

(三)资料来源

为规范考核评价工作,做实考核评价数据,考核评价所需数据统一由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审定和报送,具体考核指标(项目)的责任部门由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四、考核评价的程序

(一)每季后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照本实施办法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及相关数据资料上报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每季后15日前,市直各有关部门将考评指标数据报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考评数据对各县(市、区)政府、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自评结果及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四)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计分方法计算分值,根据计算结果,按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序。

(五)每季后22日前,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审查、汇总、计分结果上报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六)考核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即:实行季度通报,年终考核制度。

第8篇

一、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审计计划性不够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从近几年实践看,干部交流较频繁,交流的范围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时期,有时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审计时间紧\加上审计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传统单一,主要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主要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评价不够深入。

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倍受关注。但如何评价?具体评价哪些指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健全、便于操作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也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加上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4.审计成果运用滞后,问题整改难以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也关注,被审计对象更加关注。某种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干部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形成的可能性。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1.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是拓展审计深度,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在于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突出把领导干部的“三权一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一是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任职期间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本单位投资项目、资产转让、重要物资采购、负责的专项资金分配等决策,看其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决策绩效是否明显,有无盲目决策,搞短期行为、搞“形象工程”,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看有无疏于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缺位、单位财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资金使用权。主要审计单位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特别要关注公务消费。公务消费明显超出“合理”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也是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装修是否超标、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公款接待是否超标、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等等。四是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招投标制度、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情况,看领导干部个人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是否自律不严直接经手钱财乱开支,有无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2.强化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系,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任中审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3.坚持客观原则,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由于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其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从实践中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做到不脱离实际客观地进行评价业绩和责任,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责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乱评价,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4.讲究方式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

要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二是要延伸审计。包括向领导干部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和“三乱”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5.选准切入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审计结果的应用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要选准切入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促进审用衔接。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反馈。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让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二是运用审计结果考核任用干部。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任职期间本人及所在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杜绝边审计、边提拔,或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的“两张皮”问题。三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应依法介入,进行深入查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第9篇

一、无领导小组讨论概述

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文件筐、角色扮演等都属于评价中心技术。无领导小组讨论最早起源于二战时期,目前国外在选拔管理人才中使用该测评技术已达到了59%。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事业单位也开始在高层次人才的选拔中运用该技术。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一种对被测评者进行集体测试的方法。具体来讲,由一组被测评者(一般5~7人为宜)组成一个临时工作小组,通过一小时左右的讨论时间,完成给定的任务。被测评者在讨论中充分展现自己,评价者以此来观测被测评者,对他们进行考察、打分,评定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各方面能力,以及自信程度、应变能力、情绪稳定性、反应灵活性等个性特点和行为风格,以评价考生之间的优劣。

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或者不给应试者指定特别的角色(不定角色的无领导小组讨论),或者只是给每个应试者指定一个彼此平等的角色(定角色的无领导小组讨论),但这两种类型都不指定谁是领导,也不指定每个被测评者应坐的位置,而是让所有的被测评者自行安排组织。评价者只是通过观察每个被测评者的表现,给每个被测评者的各个要素评分,从而对被测评者的能力、素质水平做出判断。这就是“无领导小组讨论”名称的由来。

无领导小组讨论作为一种有效的测评方法,在人才选拔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和其他测评方法相比,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势:

测评的仿真模拟性高。无领导小组讨论往往就一个实际问题展开,在整个过程中,每个人各抒己见,最后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这种群体讨论决策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与一个单位的决策者们商讨问题极为相似。虽然说在讨论中是无领导的,但是面对多元化的竞争对手,被测评者如何表述自己的观点、如何说服别人、如何争取他人的认可、如何对待不同意见、如何巧妙地控制讨论的局势,这些都能反映被测评者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说服力等显在和潜在的领导者素质。在实际生活中,这些人也往往能脱颖而出。

测评的真实性。在评价中心技术中,用于评估和选拔管理人员的情境模拟测试有两种方式:小组作业和个人作业。在个人作业中,测验要求被测评者独立完成任务。在小组作业中,被测评者处于这样一种情境,任务的圆满完成需要每位被测评者的密切协作。结构化面试、文件筐等属于个人作业,无领导小组讨论则属于小组作业。这两种方式都各有利弊。就无领导小组讨论这种小组作业的测评方式来说,由于需要每个人参与讨论,被测评者之间存在直接互动性,所以被测评者很难刻意掩饰自己的特点,能更加充分地暴露自己,评价者可以更加真实地对他们进行评价。比如,在结构化面试中考察被测评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被测评者可以提及组织协调的思路和方案,而对于实际组织协调中的内容、阻碍则可以略过和简化,组织协调的风格甚至可以表现出与实际相反的一面。而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被测评者将真实地展现自己的特点:有人反对将如何说服,大家对自己的意见置之不理将采取何种策略,协调大家时表现专制还是民主……这些特点都很难回避和掩饰,评价者将观察到被测评者更加真实的一面,从而保证评价的效度和信度。

二、题目设计原则

无领导小组讨论具有测评的仿真模拟性高和真实性这两大优势,但是无领导小组讨论也有一些劣势。包括:对题目的要求很高、评价具有主观性、对评价者的素质要求很高、不同组的被测评者不具有可比性等。其中,题目设计是整个无领导小组讨论实施和评价的核心部分,是无领导小组讨论有效性的保证。题目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测评的结果。好的题目,能够使情境的模拟性更高,讨论过程更加热烈,使被测评者更真实地表现自己,也更加充分地展现出自己,评价者可以更加全面地对被测评者进行判断和评价。笔者从讨论主题和角色分工出发,对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设计的原则进行了总结。

(一)讨论主题与题目设计。无领导小组讨论这种测试方式,重在“讨论”,通过讨论,来观察和评价被测评者的各项能力素质。这种讨论的目的不在于阐述、捍卫某种观点、思想的孰是孰非,而在于过程。

参与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被测评者是根据所提供的讨论主题展开讨论的。对于讨论主题,每位讨论者都必须表明自己的观点,并试图说服同组讨论者,使其赞同自己的观点,最后达成一致性意见。这样便会容易产生互相争执的情况,使被测评者充分暴露自己,便于评价者对被测评者进行考察、打分和评价。因此,在设计题目时,一个首要和重要的任务就是选取合适的主题。无领导小组讨论的主题要确保各位被测评者能够“适度争论”。否则,就很容易出现下述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有人夸夸其谈,有人觉得无从下“口”,沉默不言。一方面,评价者很难从发言很少的被测评者中获取很多信息,造成评价困难;另一方面,也很容易使评价者较多关注发言多的被测评者,产生“晕轮效应”,对他们打分很高,从而使评价失去公平,影响其信度和效度。

第二种情况,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被测评者没有多少争论,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性意见。被测评者没有充分展现自己,评价者能获取的信息量就太少,评论时就产生了很大的困难。

这两种情况都是因为选取主题没有很好地体现“适度争论”原则。“适度争论”原则有两种表现:“有话可讲”和“讨论激烈”。首先,讨论主题要确保各位被测评者都能发言,也就是“有话可讲”,这样才能使被测评者都能展现自己,评价者才有评分的依据;其次,讨论主题要能引起“讨论激烈”,这样被测评者才可以更加充分地展现自己,评价者才能有更多机会全面观察被测评者。

在具体设计时,要保证所选题目一题多义,一题多解,难度适中。首先,在对讨论题目的分析和判断中,均应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和答案,每一方案和答案均有利有弊,让被测评者的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讨论之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次,论题的结论不能过于简单,否则会形成“天花板效应”;也不能过于困难,否则会形成“地板效应”。讨论题一定要难度适中,以促使被测评者必须经过周密分析和仔细推敲,才能理出头绪,进行争辩,说服别人,最终使能力强者崭露头角,从而从“无领导”状态下产生出能操纵讨论的真正“领导者”,使不同被测评者的不同水平和特点真正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

需要提及的是,讨论主题最好在内容上与拟任岗位相适应,是一个独立的、高度逼真的、与实际工作有关的问题,即要求讨论主题的现实性和典型性都要好,以达到最大限度的情境模拟。这样不但能够检测被测评者对本职岗位了解的程度,而且能够检测被测评者从事拟任岗位的胜任度和适合度。例如,在招聘人力资源部经理时,无领导小组讨论以“离职原因”为主题,不仅能观测到被测评者的一般领导能力,还能考查被测评者对人力资源理解的深入性。当然,目前对这一点尚无统一的定论。讨论主题也可以选择与拟任岗位无关,而通过其他方式,如笔试来考察被测评者的专业知识,来评价被测评者对本职岗位的了解程度,与拟任岗位的胜任程度。

(二)角色分工与题目设计。对于定角色的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本身对角色的分工在地位上一定要平等,而不能造成被测评者之间有等级或优劣的感觉。只有被测评者的地位平等了,被测评者才能有发挥自己才能和潜能的同等机会,被测评者之间才能有可比性。

这看似容易,但要保证条件的基本公平,确实有一定难度。如,笔者在一次设计题目的过程中,给被测评者安排的角色是班级干部,有组织委员、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和团支书。在试测时笔者发现,讨论过程中被测评者有意识地向团支书“请示”,有将团支书推向领导的倾向,实际上这就是由角色所带来的不平等现象。因此,在修改试题时,笔者将团支书的角色改为生活委员。在设计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时,不仅要注意角色本身的公平性,还要注意使各角色的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持平等。公平性对测评的结果影响很大,也很容易降低信、效度,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总体来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题目设计关键在于两大原则。第一,选取主题要能够“适度争论”;第二,具有公平性。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题目设计中,要紧紧围绕这两大原则,方能设计出好题目。

三、题目类型与具体设计过程

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题目基本分为五种类型。每种类型的题目都有自己的特点,对题目的要求也有区别。在遵循两大原则的基础上,题目设计时要注意不同题目类型的特点。

(一)开放式问题。所谓开放式问题,是其答案的范围可以很广、很宽。主要考查被测评者在思考问题时是否全面、是否有针对性、思路是否清晰、是否有新的观点和见解。这类题型比较容易设计,在技术上比较容易把握,例如:“你认为什么样的领导是好领导?”

(二)两难问题。所谓两难问题,是让被测评者在两种互有利弊的答案中选择其中的一种。主要考察被测评者的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说服力等。设计题目时,尤其要注意使两种答案保持均衡,以保证公平性。否则,很容易出现被测评者没有过多争论,“一面倒”倾向于某个答案的情况。例如:“你认为什么样的领导是好领导,以工作为取向的领导还是以人为取向的领导?”

(三)多项选择问题。此类问题是让被测评者在多种备选答案中选择其中有效的集中或对备选答案的重要性进行排序。主要考察被测评者分析问题实质、抓住问题本质方面的能力。设计此类问题要比开放性问题和两难问题有难度。设计题目时,备选答案要尽可能合理、周全,答案之间是并列的关系。比如,一个优秀的领导者身上拥有很多可贵的素质。比如,具备行业内的丰富知识,充满热情,关心和信任下属,宽广的胸怀,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执行力强,富有创造精神,敢于承担责任,高度的成就动机,高人一筹的智力,敏锐的决策能力,具备战略眼光,较强的说服力,有效授权。请从以上众多素质中选出最重要的三个素质。

(四)操作性问题。所谓操作性问题,是给被测评者一些材料、工具或者道具,让他们利用所给的这些材料,完成一个给定的任务。主要考察被测评者的操作性、主动性、合作能力以及在一个实际操作任务中所充当的角色。此类问题,在考察被测评者的操作行为方面要比其他方面多一些,同时情境模拟的程度也要大一些,但考察语言方面的能力则较少,同时评价者必须很好地准备所能用到的一切材料,对题目的要求很高。在设计题目时,要注意给被测评者的任务必须是需要团队合作的任务,完成任务的方式必须多样化。例如:给被测评者一些材料,要求他们相互配合,构建一座铁塔模型,并给铁塔命名。

(五)资源争夺问题。资源争夺问题适用于定角色的无领导小组讨论。是让处于平等地位的被测评者就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从而考察被测评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概括或总结能力,发言的积极性和反应的灵敏性等。因为要想获得更多的资源,自己必须要有理有据,必须能说服他人,所以此类问题可以引起被测评者的充分辩论,也有利于评价者对被测评者进行评价。但是对讨论题的要求很高,设计题目时需要进行复杂的构思。在设计时,首先,要构想出一个完整的方案,使被测评者围绕这个方案进行资源分配;其次,要考虑到被测评者在方案中所担任的角色;最后,要保证角色平等以及其他各条件的均衡性。例如,让被测评者担当各个分部门的经理,并就有限数量的资金进行分配。

四、题目设计流程

一个典型的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的设计过程应该包含工作分析、确定题目类型、编写讨论题目、送请专家评审,然后进行“试测―检验效果”的循环过程,最后得以成稿。(图1)

工作分析是编制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的基础。通过工作分析,可以了解拟任岗位的情况以及对所需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根据这些具体要求,确定无领导小组讨论所需要测评的要素。

由于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的类型在测评能力方面各有侧重点,因此,需要结合已确定的测评要素和各类型题目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题型。

确定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题目类型后,可依据笔者所述的编题原则和具体技巧,编制出题目初稿。

第10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履职审计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77-02

开展基层央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重点,对加强基层央行领导监督,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执政能力的提高,更好的履行央行的职能。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落实执行总行的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内审部门分别从履职审计的程序、内容和评价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和干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履职审计的方式和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离任审计的不足,但与开展履职审计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履职审计的深度和内容急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基层央行履职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履职审计目标定位存在差异

目前各地对履职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异,有的认为履职审计是对原有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结合和补充:有的认为是考核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手段。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履职审计的对象是各级行领导干部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而目前审计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时,主要是从被审计行的业务层面展开,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全部业务操作情况,使审计对象变为了针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察,但实际上很多具体的业务操作与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关联很少。领导履职与业务管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业务管理职责只是领导履行职责中的一个方面,“干部任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职责的重要内容。现对领导履职审计仅从业务操作管理职责来审计,则得出的结论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没有说服力。其责任界定、评价不全面也不客观、审计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同时以业务部门人员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来评价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显然偏离了审计的目标,失去了履职审计的价值和意义。

(二)履职审计的中心发生偏离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对履职审计内容规定为: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行决定情况,组织和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四个方面。行长的主要职责是决策、用人和协调管理。然而这三方面工作尚无具体的量化标准,也很难进行评述。传统习惯,文化氛围和人员整体素质决定了单位内部管理和内控执行情况的好坏,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明显效果,因此对其界定领导责任,意义不大。同时。行长一般主管或分管内审或人事部门,而履职审计中内审和人事部门不是审计的重点。所以对行长来说,承担主管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只有查库和综合治理工作属行长具体负责,也只有这二项工作发生了问题行长才承担直接责任。从而对行长而言,履职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只是承担领导责任。《履职审计办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仅仅是一句承担领导责任了事,这四个方面实质上只涵盖人民银行的业务工作。而业务审计本应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基础和依据,但在审计操作中,偏重于查错纠弊,检查业务操作是否合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把履职审计的重心放到了业务管理的细节上。使履职审计变成了业务合规性审计,偏离了履职审计监督评价的初衷。

(三)审计方式落后,无法达到审计预期目的

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是传统的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查找问题的重点,其审计方式主要是检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不同于领导履行职责审计以决策、管理、协调和监督各项工作的情况为重点的审计。目前履职审计仍然是以全面审计方式的套路,从操作层面的审计核查来开展,没有切实根据履职审计的特点,从管理审计的角度,改变审计方式和手段,导致无法真正体现履职审计的内涵和精髓。履职审计常以传统的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调查问卷等方法,多年来未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变化等特点对审计方法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发展,履职审计效果和目的难以得到确保。

(四)履职审计使用价值不高

正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状况是履职审计工作的目的。履职审计报告一方面应成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但目前履职审计评价和审计发现问题,均未从综合分析的角度对被审对象任期工作给予整体评价。审计报告的披露也由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侧重点不同导致内容散乱,重点不突出,整体把握性不强。虽提出问题较多,但作出评价较少:泛泛而谈较多,特色针对性较少;致使审计报告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审计对象的客观真实情况,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使履职审计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提高基层央行履职审计效果的建议

(一)准确定位履职审计的目标、职能

履职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是对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综合考评的重要方法,是以全面审计所要检查的主要内容。再涵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应负的相应责任。履职审计不是操作性审计,而是管理性审计,是站在管理的角度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效果,进而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因此,单纯的查错纠弊。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应是履职审计的主体,履行职责评价才是审计的中心。开展履职审计需要根据其基本内涵,合理确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选择审计方法、内容和手段。

(二)积极拓展履职审计内容和空间

对领导者的履职评价是涉及各个因素的综合评价。履职审计既然是对领导者履职情况的评价,单纯以“业务管理情况”来评价一个领导者的全面履职情况显然有失偏颇。对此,应参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确立的管理决策、干部管理、廉政建设、内控建设和业务管理五个方面,对被审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因为“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当然,目前“干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干部任免情况”主要由人事部门考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考核监督,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已基本建立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人事、纪检、事后、内审)联席会制度,内审部门开展履职审计完全可以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一起进行,这既是整合和节约监督资源的需要,也是发挥监管合力。提高履职审计质量的根本要求。

(三)努力提高履职审计的质量

目前,基层行履职审计现场时间一般为1至2周,加上审计的前期准备和报告的整理汇总也只不过一个月时间,有限的时间内,为行党委提供宝贵、公正的“评价报告”。难度确实很大,甚至不太现实。因此改变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质量。一是采取与内控评价相结合、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创建被审计对象的资料库、分析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改进审计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二是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述职报告、约见会谈、找员工座谈、现场查看和走访了解等多种审计方式。尽快开发非现场审计手段,建立和完善审计机构内部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随时掌握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动态,掌握审计对象的工作状态,进行过程控制,实时跟踪,以提高审计效率。为履职审计评价提供全面、动态、持续的信息服务。

第11篇

关键词:教师课程;领导力培养;提升;策略探析

一、引言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是发展教育事业的关键所在;而教师的各方面能力则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保障[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从2010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即“国培计划”),云南省也出台了《“国培计划”――云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一线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国培计划”――云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置换脱产研修培训实习师范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来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014年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承担“国培计划2014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初中数学置换项目”,该项目简称“3321计划”,即第一阶段30天,在云南民族大学学习,改善教师专业知识结构;第二阶段30天,到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西山一中、昆十一中等学校跟岗研修,反思研究;第三阶段20天,培训教师返回自己所在初中与顶岗师范生合作解决1-2个有价值的实践教学问题,撰写问题解决案例;第四阶段安排10天,回到云南民族大学交流研讨,展示并修改完善案例,进一步学习提升。

参与此次培训的教师是初中数学教师,有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但是通过调查和访谈,笔者发现教师的课程领导力不足。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为完成此次培训任务,在总结多期培训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提教师课程领导力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教师培训提供理论模式和实践经验的借鉴和参考。

二、 教师课程领导力培养和发展的依据

(一)新课程改革对教师课程领导力的要求

一方面,提升课程领导力是学校课程变革的核心;另一方面,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使之“本土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我国新课程改革已进入评价反思阶段,提升教师课程领导力是深化课程改革的需要。

(二)教师课程领导力普遍欠缺的现状

一方面,目前的研究注重校长的课程领导,而忽视教师的课程领导。校长对课程的领导是行政领导,而教师对课程的领导是专业领导。说明,专业领导的缺乏,教师的课程领导力不足;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中央集权的课程领导体制,课程管理和开发的高度集中和统一使得一线教师被排除在课程计划之外。教师大都在意识里把自己视为课程的实施者,把课程研发当作是政府教育部门和课程专家的事。这种课程运行机制使得教师天生就缺少了对课程反思的敏感性和自觉性,使得教师的课程领导力普遍欠缺。

(三)基于“国培计划”提升教师课程领导力的调查研究

笔者对来云南民族大学进行长期置换研修、短期集中培训的一线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后发现:

教师的课程决策主要体现在课程目标的决策(81.9%)及学习体验和教学策略的决策(81.3%)。而在课程内容的决策(55.4%)、课程媒介或资料的决策(59%)、课程评价的决策(52.2%)较少;教师的课程引领主要体现在引领课程实施(51.1%)和引领课程评价(53.7%)。而在引领课程意识(21.8%)、引领课程开发(21.3%)、引领课程研究(37.2%)较少;教师的课程开发主要体现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61.2%)和补充课程开发。而在国家课程开发与地方课程再开发(26%)和学校课程开发(35.1%)较少;教师的课程实施在课程变革(68.6%)较少,而在教学(86.7%)较多;教师的课程评价主要体现在对教师学习的评价(85.3%)、对学生学习的评价(63.9%)、对课程与教学系统的评价(68.6%)和元评价(61.2%)。而在对课程与教学设计(54.3%)和对学校办学条件的评价(35.1%)较少;教师的课程创生主要体现创生课程目标(83.5%)和创生课程意义(80.9%)和创生课程理论(76.6%)。而在创生课程内容(68.1%)、创生课程资源(64.8%)较少。

三、 提升教师课程领导力的实践探析

结合调查的发现,针对当前教师课程领导力不足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提升教师参训实效;推动教师终身学习三方面提升教师的课程领导力。

(一) 精心设计培训课程

在课程设置方面,不仅要关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而且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训。根据教师不同的成长阶段和专业发展水平,设置符合教师需求的课程,开展针对性培训。

(二)提升教师参训实效

在培训方式上,倡导反思性教学、行动研究等实践性教学,培训一支在中小学课程改革中发挥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在培训方案上要灵活些,促进教师把理论知识与实际教学结合起来,在教学中不断反思,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教学风格。

(三)建立有效的评价方式

在培训课程评价方面,不仅重视量的评价,更要重视质的评价;不仅重视培训结果的评价,更要重视培训过程的评价;不仅重视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培训,更要重视对教师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训。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4年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基于“国培计划”的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课程领导力研究”(项目批准号2014YJY1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第12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学生评教、教师自我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以及领导评价等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主体的分析,指出评价主体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结果和效果,强调应充分发挥各评价主体评教的优势,针对不同的评价目的科学地选择适当的评价主体组合。

教学质量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生命线,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建立科学、有效的方法来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可以使学校管理部门和教师本人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加以改进,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评价主体是评教的重要基础,它直接影响到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结果和效果。合理选择评价主体组合对顺利开展教师教学工作评估,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主体分析

所谓评价主体,是指那些参与教育评价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评价客体进行价值判断的个人或团体。他或他们在评价中控制活动的方向与进程,对确定评价问题、选择评价方法、使用评价结果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合理确立评价主体并有效发挥其功能,是教育评价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一般可以分为五种类型。学生评教,即由学生评价教师的授课情况;教师自我评价,即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表现做出评价;同行评价,即教师互相听课、相互评价对方的授课质量;专家评价,即专家通过跟班听课等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领导评价,即学校领导及各级教学管理者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

1.学生评教。学生评教就是通过学生系统地收集教师在教学中的表现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活动是否满足学生自身需要,是否达到教学的计划目标做出判断的过程。学生是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教师教学效果的直接体现者,学生参加课程的全部教学过程,他们对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的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 同时,大学生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绝大多数学生是公正、客观的,在明确评教目的和意义的前提下,他们能够对教师的教学做出客观恰当的评价。与其他评教方法相比,学生评教数据采集面较大,从统计的角度来看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美国学者森特拉的研究表明,学生评教的信度随参评学生人数的增加而提高,10名参评学生的信度系数为0.7,20名参评学生的信度系数接近0.9。

开展学生评教,有利于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教学信息,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有利于教师发现教学中的优缺点及其形成原因,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效果和水平;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其成为学习和自我教育的主体,主动地去接受教师的指导,提高学习质量。由于学术与知识水平、价值观念、思维情感以及评测角度等方面的限制,学生对评教的认识、态度以及判断能力等都影响到评教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学生对教师评价的范围也仅局限于课堂教学。

2.教师自我评价。教师自我评价是教师对照评价内容,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表现做出评价。教师自我评价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激励和自我提高的过程,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他们熟悉所授课程及其教学特点,比较清楚自身的教学状况。开展教师自我评价,可以促使教师认真研究和理解教育目标、任务及要求,以此反思自己的教学,利用评价结果来改进教学、优化教学过程,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在自我评价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评价本人目标的达到程度、教学技能的改进程度以及知识的增长程度等,通过自我评价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因此,建立教师自我评价机制,更有利于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

教师在自我评价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而过低或过高地评价自己。尤其是在外界评价、绩效考核等情况下容易形成一种自我保护的思维定势,出现回避或隐藏缺点和存在的问题、夸大优点的现象,使自我评价流于形式。

3.同行评价。同行是本专业、本课程的内行,对专业和课程有更深刻的理解。他们大多与被评教师来自于同一学科,甚至教授同一门课程,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经历。因此,他们在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方面有较大的发言权。为了改进教学,同行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从而谋求共同发展。同行们的客观评价对促使教师更好地改进教学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行评价有利于增加授课教师的压力,迫使授课教师认真备课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同行之间交流、切磋教学方法以及学术见解等问题,进而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受人际关系、相互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同行评价有时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很容易出现不符事实、过高或过低评价的情况,使评价流于形式。此外,由于评价主体人数不多,听课次数较少,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也相对较差。

4.专家评价。专家不仅学有专长、教学经验丰富,而且德高望重,他们是评价教师教学的权威。他们一般接受学校管理部门的聘请(如学校教学督导),能较好地掌握评价标准,专家的工作方式比较灵活,有权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在不同的群体(如学生、同行教师和管理者)中展开调查。

专家评价的最大优点是能够比较广泛、深入地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受评教师在讲授内容上是否突出重点、难点;在教学过程中是否把本质的内容讲透;是否应用最佳教学方法;是否符合教学基本要求、达到教学目标等,专家都一目了然。但是专家评价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学科性质不同,专家不可能对每个学科、每门课程都十分熟悉,专家也不可能对所有教师进行系统听课和考查,所以专家难以对某位教师的教学状况做出全面的评价,也难以对全体教师做出评价。此外,专家也难免会受到对所评教师原有印象的干扰。

5.领导评价。学校各级各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大多为专家、学者或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熟悉教学工作的内行,从管理层面来看,他们大多是学校教学管理政策的制定者或执行者,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历史和现状比较了解。因此,领导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特别是校、院两级领导的评价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对教师的总体评价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由此,教师对领导评价比较重视,无形中也增强了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意识。但领导评价除了与专家评价存在相似的问题外,由于领导的教育观念、个人喜好等方面的原因,对教师的评价难免会有偏差。此外,由于工作性质,领导可能会更注重奖惩性的评价。

二、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主体的选择与确定

一般而言,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实施业绩评价,即总结性评价,以对教师的奖惩为目的,注重教师个人的工作表现,尤其是评估之前的工作表现,主要应用于学校的人事管理等方面。二是实施发展性评价,即形成性评价,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注重教师的需求和个人发展目标,提高教师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从而促进学校长远的发展。

无论何种评价都离不开评价主体,而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主体应该是那些最有机会参与或观察教师教学行为,或者能看到教师教学效果的人。但不同的评价主体对教师的观察角度、评测方法以及范围各不相同,其评价结果以及适用范围也不完全相同。

1.以学生作为评价主体。学生是教师教学的对象,学生评教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学生评教可以作为教师课堂教学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但由于学生知识、经验及能力的不足,学生无法对教师教学工作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因此不宜作为考评教师的主要依据和最终决定因素。

2.以教师自己作为评价主体。教师最熟悉、最了解自己的教学行为,在发展性评价过程中,教师一般都能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出较客观的评价,从而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教学工作,这种评价往往会对教师本人产生较外部评价更大的激励作用。但在奖惩性评价中,教师易受自身利益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公正地评价自己。

3.以同行作为评价主体。同行对教师的学科和课堂教学非常熟悉,因此,同行评价对教师改进课堂教学非常有益,适用于教师教学形成性评价。由于受到相互利益的牵制,不宜用于总结性评价。

4.以专家作为评价主体。专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权威性,在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面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专家评价可作为对发展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的重要参考,但受人力、时间的限制,一般无法用于全体教师的评价。

5.以领导作为评价主体。领导评价是对教师工作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及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等各方面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适宜于教师教学工作总结性评价,这是其他评价主体所不能替代的。

单一主体只是从某一侧面和角度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某些方面进行评价,对总结性评价或发展性评价来说都难以达到信度和效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不能只用一种方式来达到所有的目的。系统地、全面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必须建立在广泛的支持和参与之上,与多元化的评价主体结合使用,可以使评价结果相互印证,减少误差,更具可靠性。

综上所述,对于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应注意充分发挥各评价主体的评教优势,针对不同的评价目的,科学地选用相应的评价主体组合。例如:以改进教师课堂教学为目的的发展性评价,应考虑学生评教、同行和专家评价,尤其要充分发挥教师自我评价的作用,通过调动教师自身参评以及改进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发展;以讲课竞赛为目的的教学评价,则要以专家评价为主,结合考虑学生评教、领导评价等手段,着重考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实现比赛结果的公平和公正;以教师工作综合评定、职称评定以及其他奖惩为目的的终结性评价,必须综合运用领导评价、学生评教、专家评价等多元主体评价,从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书育人、专业学科水平以及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比较全面、公正、真实和准确的评价。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各所学校的具体情况以及评价目的,制订相应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选择若干个相关的评价主体并确定其相应的权重比例,通过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只有针对具体评价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主体组合,有效发挥多元主体评价优势,才能达到评价信度和效度的要求,确保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公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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